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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03:5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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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民政工作监督员, 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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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

三、其它救助工作

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3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二、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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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

三、其它救助工作

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4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渡口社区2011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全面核实,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对申报对象实行无条件申请,每一户都入户调查,实行有条件审批,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厨窗作为宣传阵地,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创建、环境整治等公益服务活动。还成立了由社区干部、社区组长、党员群众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至年底,我社区共有低保对象125户,205人,月发放低保金37140元。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我社区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

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加强微机管理,完善救助档案。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今年将社区的所有低保对象全部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绕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今天来为社区特困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额6万余元。

三、其它救助

今年为社区特困家庭大学生申报助学救助人,申报金额1000元,为特困学生申报减免学费近百人;为社区特困人群解决临时救助4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000元。

四、住房保障工作

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要求,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今年来,我社区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住房保障政策方针,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把今年的申报条件张榜公示,使大家做到心中有数,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前来申请。

社区在今年10月份对35户申报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其收入、住房情况,通过调查了解,最后确定今年新增租赁补贴11户,

廉租房13户,截止今年底,我社区享受租赁补贴对象86户,发放保障金额184800元,享受廉租房的有40户。

五、残疾人工作

年初经过摸底调查,完善了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的资料,上报了年度报表。

在全国助残日前后大力开展了助残宣传活动。利用发放宣传单和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今年为三名残疾人申报了腋拐,为一名残疾人申报了盲杖。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5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流程

如何申请低保:

办理标准

社区居民符合本辖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所在家庭户主可携带申请材料到街道民政办申请。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4、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收入证明;

5、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6、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和死亡证明,生育二胎和二个孩子以上的申请户,提供准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7、子女上学者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的收入、生活水平、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复核;经民政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廉租房补贴

办理标准

居民申请补贴者需为本辖区低保户,且没有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及复印件;

3、所租/借房权证及复印件

4、租房协议、收据、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房产局复核;经房产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服务

办理标准:

服务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

服务内容:

1、审核上报本县单位或公民提出的追认烈士申请;

2、填写残疾军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和调整,抚恤证的补(换)发等相关表格材料;

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核与发放;

4、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管理与发放;

5、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和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的管理与发放;

6、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

社会救助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社区城市救助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协助街道民 政办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3、负责民政优抚\\困难定补人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做好低收入家庭审核、调查、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5、做好廉租房补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6、做好各部门的档案保管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推荐第6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XX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社会救助范围和原则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四、社会救助项目

(一)专项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医疗救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为特困低保户免费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

3、就学救助。广泛开展“爱心助学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以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实施教育救助,为当年考入高校无钱入学的特困优秀高中毕业生申报就学救助金。

4、住房救助。实施《XX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申报租赁住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为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5、法律援助。依据有关精神,开展为低保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民事代理和行政代理等项免费服务活动。

(二)社会互助

1、组织社区内单位及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着重开展社会捐助、扶贫济困和“一帮一”结对救助活动。

2、联系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低保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及低保证给予优惠,落实特困群体的其他优惠政策。

3、联系区残联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咨询和服务。

五、主要措施

(一)在建立社会救助责任体系中,要明确责任,并将救助目标责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充分发挥社区在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区在人口管理和就业促进方面的基础作用。进一步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展就业渠道,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社区就业,提高社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率。

(三)加大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投入。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室、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设施,促进各类服务设施的优化配置,实现民政福利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文教体育等其他资源的有机整合。

(四)建立排查摸底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在社区范围内对弱势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把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社区特困家庭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的社会效益。

(五)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社区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失业群体等社会弱势人群的救助,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二是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弱势群体在危难时刻的预警制度。由社区的志愿者与孤寡残弱对象结成“一帮一”的帮扶对子,随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快捷的反应机制,形成通畅的救助渠道。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向符合条件规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推荐第7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流程

如何申请低保:

办理标准

社区居民符合本辖区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所在家庭户主可携带申请材料到街道民政办申请。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4、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收入证明;

5、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6、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和死亡证明,生育二胎和二个孩子以上的申请户,提供准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7、子女上学者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

8、其它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的收入、生活水平、成员身体状况等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复核;经民政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廉租房补贴

办理标准

居民申请补贴者需为本辖区低保户,且没有住房或人均住房不足

15平方米。

申请材料

1、户主(个人)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及复印

件;

3、所租/借房权证及复印件

4、租房协议、收据、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由户主向街道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协助街道民政办对居民家庭住房情况进行调查评议并张榜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房产局复核;经房产局入户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

如何申请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服务

办理标准:

服务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

服务内容:

1、审核上报本县单位或公民提出的追认烈士申请;

2、填写残疾军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和调整,抚恤证的补(换)发等相关表格材料;

3、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核与发放;

4、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管理与发放;

5、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和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补助金的管理与发放;

6、革命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

社会救助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社区城市救助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本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协助街道民政办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

3、负责民政优抚\\困难定补人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做好低收入家庭审核、调查、上报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务工作;

5、做好廉租房补贴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6、做好各部门的档案保管工作;

7、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推荐第8篇: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县委办: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涉及的民生保障工作主要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完成了《**县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草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

。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县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橡胶、玉米、茶叶等受灾面积达1183公倾,成灾590公倾,绝收30公顷,受灾人口51835人,因灾倒塌房屋3间,损坏房屋1342间,直接经济损失3725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515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上半年,拨付救灾救济款191万元,其中: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133万元,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58万元,救济人口3640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650床、衣物2500件,救济人数1350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做好民房保险工作,完成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任务。1—7月份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292户,理赔金150075元。

(二)、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1-7月份,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21.05万元,其中救助城市贫困群众53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16万;救助农村贫困群众357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73.61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5722人,每人每年20元,共支付参合金131.44元。

(三)、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1—7月份,我县共纳入城市低保救助人员达7620户(次),18174人(次),发放城市低保救助金329.26万元。使城市贫困居民得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县人民政府2007年9月13日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并成立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是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于 2007年正式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规范管理,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为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行,将特困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截止2009年6月,全县累计发放保障金达2000.1万元,保障对象从民政救济对象、特困居民扩大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0元的所有农村居民,覆盖了所有收入低于全县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720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确定,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月30元。保障标准确定后,按照差额补助的方法,结合农村家庭收入的实际,分为一类每人每月40元,二类每人每月30元,三类每人每月20元,经核实一类 4465 人,二类 3825人,三类 4467 人。其中243人新增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上报的低保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上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稳步推进。1-7月份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农村贫困群众达9665户2万人(包括全县12个克木人村寨326户838人克木人纳入了农村低保),发放农村低保金60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费7918户2万人次,发放金额128.95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政策。1-7月份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敬老院“三年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今年新建农村敬老院工程两个,其中:**镇敬老院投资350万元,勐捧镇敬老院投资150万元。目前已完

推荐第9篇:礼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礼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我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览全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立足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等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市委市政府陇发„2011‟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今年,我们把抓好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做为全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在认真学习文件内容的基础上,全面理解,深刻领会,积极落实文件精神。一是积极汇报县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乡镇民政办、县社会救助办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针对各乡镇的民政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管理体制不顺、渠道不畅,工作人员兼职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工作意见》,现正在准备下发。三是积极争取通过县编委核定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职责和人员编制,成立了副科级建制的县社会救

1 助工作办公室,按要求落实了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目前县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已经成立,副科级建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编办核定编制8名,并配置了电脑、桌椅、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乡镇民政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147名,其中专职人员106名,兼职人员41名,并落实了办公用房、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四是在县财政预算己经完成的情况下,争取落实了文件规定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总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工作经费,共11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五是对各乡镇民政工作办公室和县社会救助工作办公室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健全了工作岗位责任制,公开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完善了业务流程,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工作进展情况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连续四年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入为民办实事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也是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具体体现。2011年城市低保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0%;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96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2元;五保供养平均标准比去年提高20%,年补助水平由人均1600元提高到1920元。新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城乡低保、五

2 保供养提标工作任务的落实,我们认真按照新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制度,合理确定补差水平,切实做到保障政策、对象、标准、资金“四公开”。目前,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工作任务。全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4733户8573人,补发第一季度提标保障金28.1万元;发放第二季度提标后城市低保金301.36万元;各项临时补贴149.17万元。全县现有农村低保29239户104209人,补发第一季度

一、二类人员提高保障金67.71万元;发放第二季度农村低保金2244.23万元,第二季度低保金中一类人员4972户16113人,低保金531.73万元,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10元;二类人员9103户32279人,低保金726.28万元,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75元;三类人员14041户51709人低保金930.76万元,补助水平每人每月60元;四类人员1123户4108人,低保金55.46万元,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45元。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2255户2294人,补发第一季度提标供养金18.35万元;发放第二季度提标后五保供养金110.11万元。

三、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城乡低保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

3 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已制定了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县结合全县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的全面核查,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干部绩效考核和重要议事日程范围。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城乡低保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城乡低保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抓好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按照低保政策规定,我们已在健全完善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了分类施保、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低保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了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低保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低保中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在规范操作程序上,我们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坚持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核、审批情况进行

4 “三榜公示”,做到了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并对一些有争议问题重新调查、评议、审核。以民主评议和听证评议的方式,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公开了县民政局、乡镇、村(社区)的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及时到位。

为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效益,我们制定了民政部门管人、财政部门管钱、金融部门负责发放的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办法,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资金发放上,我们全面推行由农村信用社代发的社会化发放制度,农村低保资金直接从专户划转到低保对象“一折统”,记入“一册明”,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有效防止了个别乡镇随意发放低保金,甚至克扣、侵吞、虚报冒领低保金等现象的发生。在资金使用监督上。我们坚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低保资金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低保资金规范、及时、安全运行。

(四)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我县在做好城乡低

5 保动态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低保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了及时整理、规范统

一、存放整齐。做到了材料齐全、一户一档。每户档案有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表、申请审批表、变更登记表、个人申请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乡镇低保档案有入户复核记录、评议会议记录、动态管理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做到了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无涂改、无漏项。在村委会建立了入户调查记录、民主评议记录、低保对象花名册等档案材料。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宣传是贯彻落实低保政策的先导。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是落实好低保政策的关键所在。一是今年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我们利用半天时间对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了低保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在全县29乡镇书写了主题鲜明、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低保政策固定标语58幅,在公路沿线设置永久性标语牌5块,三是印制下发了群众乐意接受的低保宣传材料9000余份,大力宣传低保各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指导乡镇民政办公室对低保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农村村务公开栏的宣传优势,对应享受低保对象的条件、具体标准、报批程序、审批结果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公示,做到村村有明白栏,户户有明白人。

四、先天性心脏病和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们在先天性心脏病和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方面中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动员,对全县先天性心脏病和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将省市文件和申请审批表发到各乡镇民政办,并要求他们仔细调查,不漏报少报。根据各乡镇报来的材料,截止目前,我县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共报名检查48人,经专家检查初步核定可以手术的对象4人;白内障患者全县摸底调查共有184人。

五、社会救助资金的下拨、发放及结余情况

(一)城市低保资金情况:全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4733户8573人,发放1-6月份城市低保金1029.06万元,省拨资金1029.1万元,实际指标1350万元。

(二)农村低保资金情况:全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9239户104209人,发放1-6月份农村低保金5516.26万元,省拨资金5516.3万元,实际指标7808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情况:全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55户2294人,发放1-6月份五保供养金183.25万元。

(四)城市医疗救助费:截止目前全县为143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支付医疗救助金13.75万元,省拨资金16万元,余

7 165.55万元。

(五)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截止目前为全县5412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604.11万元,省拨资金728万元,余1734.87万元。

(六)临时生活救助费:截止目前为全县846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44.12万元,省拨资金70万元,余25.88万元。

总之,在省、市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县社会救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构,加大投入,不断扩大社会救助的保障范围,坚持“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礼 县 民 政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推荐第10篇: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精)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2011〕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

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精神,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同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虽然我们根据《开福区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开政办发〔XX〕22号文件的规定,给群众解决了大部分的医药费。但是按规定必须其自理的这部分医药费,还是给这靠领取微薄的低保金生活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的特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社区根据这一情况,积极协调驻社区单位省民政厅,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慈善医疗卡,解决了他们的部分困难。

三、其它救助工作

社区在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针对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保障力度,扎实做好节日的困难慰问、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工作,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1篇:社会救助

社区救助

保障(B)

1社区养老保险、优抚、扶贫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报材料、管理名册,登记表,统计报表等2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名册、劳动技能情况登记表

3社区开展再就业培训及安置就业情况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

4社区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调研材料等

5 社区残疾人登记表、办证登记表、人员状况登记表、各类统计表、调查表等材料 6社区老年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统计报表等

7 其它各种统计表

8上述内容形成的有关音像、实物档案

第12篇: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提标重大战略部署,州委、州政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会对州政府2012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开展专题询问,强力推进全州低保等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 “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29.7万人,比上年减少29.2%;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17.35%和30.47%;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305.24元、135.6元,分别增长15.5%、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三无”人员、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在校学生、计生家庭和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施保”。在享受补差确定的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0%—30%的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20%的补助金。目前,低保对象中享受增发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9.34万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取得成效

1、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库建设工作,基本摸清了困难群体底数,基本建立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2、及时出台特困人员政府供养政策。及时拟制并报请州政府出台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59号)文件,全省首家对“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供养政策、供养责任、监管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各县市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加强供养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供养政策、强化供养责任,有效保障了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州供养特困人员(五保、三无、孤儿)1007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35人,集中供养率达39%,集中供养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26%。

3、加大敬老院设施和机构建设力度。2015年我州建设敬老院20所(省补助7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13所),投资规模、建设床位数量都是历年没有的。今年,州局与州编办共同出台了支持敬老院政策,明确了敬老院性质、编制。全州投入使用43所敬老院32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法人登记率达74%,有编制人员74个、管理服务人员302人。今年全州获得五星级敬老院4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分别是上年的400%、100%、75%。

4、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州集中供养对象提高到3500元/年、分散供养提高到2200元/人,分别是上年的159.1%、122.2%。

(三)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取得新进展

1、抓好受灾人员救助。针对今年以来洪涝灾害等各自然灾害频发实际,切实抓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因灾毁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生活。全州共投入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9.22万人。同时,全面开展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政策性农房保险79万户,实现农房灾害保险全覆盖;己理赔农房609户,兑付保险金215万元。

2、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1040万元,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方式,资助36.7万人参加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743.5万元,对困难群众8600余人次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通过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3、开展“救急难”。共支出800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000余人次。各级救助机构排查、甄别求助人员12000人(次),对自愿受助者实施救助7500人(次)。

4、发展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活力。目前,全州有慈善组织117个、志愿服务组织60余个,有党员、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队伍1400余支,注册人员13万余人。这些志愿组织、慈善组织,通过在社区(村)开展“点亮微心愿、情暖千万家”和“德润黔南·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慈善情䁔万家”等慈善活动,社区(村)困难群众的问题、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四)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充分利用镇(乡、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厅普遍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通过政策上墙、发放明白卡、编写惠民手册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同时,明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分办流程及办理时限。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截至目前,全州共求助事项4399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各县市基本建立了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出台了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细化政策。

二、较好完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审议和专题询问

一是加大了低保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上半年,州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了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成效调研、走访,认真听取州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意见、建议,结合联系县市民政工作开展的调研、检查,以及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检查,深化了对全州低保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把握。二是配合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三是按照州政府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完成了州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评议和专题询问。

三、正确分析和看待当前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等与全年工作要求有差距;目前五保集中供养率最低的县才22%,床位利用率最低的50%,有3个县(市)未落实敬老院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二是部分县(市、区)低保减量过快、过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省级下达我州今年减量的建议数是1.4万人,但最后减下来,全州减了11.3万人,是省建议数的10倍,全州13个县(市、区),有8个县(市、区)的保障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数比例已低于省部署规划的到2020年占比6.5%这个点,把省州部署规划6年的减量计划在一年全部减完,最低的县占比只有2.18%。三是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完善不够,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四是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救助能力还需增强;五是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大救助工作格局尚需建立。

四、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与全年工作差距,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解决好低保减量过快、过猛问题。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府网站、民政网站等宣传低保为重点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学习、宣传,深入排查困难群众生活状况,认真受理困难群众低保申请,确保应保尽保。

三是抓好州人大审议提出、民生监督检查等发现的低保突出问题整改,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落实好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受理和审核主体责任,确保县级民政部门对审批对象不低于30%抽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乡(镇、街道)对低保申请对象100%入户收入核查责任落实到位。要借鉴贵定等地低保对象公开等做法,按政策抓好低保对象公开、公示、举报受理工作,严肃纪律、规矩意识,对“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现象,对因化解征地拆迁、维稳等矛盾而未经入户调查和家庭收入核查将某个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对不符合低保条件而骗取低保待遇的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查处。要开展跨部门低保(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

五、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必须深化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社会救助安排是对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的政府救助安排。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一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工作目标及牵头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明确了社会救助各层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三是明确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共同构成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我州贫困面大、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托底线、救急难任务重。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主体职能部门和牵头部门,必须深化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学习,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落实;要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就业救助制度等社会救助制度落实。

(二)加强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创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我州自然灾害频发、多发,因病致贫返贫、因灾致贫返贫、多种原因导致临时生活困难问题突出。同时,我州贫困面大,有54万贫困人口;留守人员数量众多,有留守儿童7.6万人、留守老人4.3万人、留守妇女2万人;特困供养人员上万人。做好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必须排查好、动态管理服务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对象,必须善于学习借鉴、敢于积极探索,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创制,统筹好政策的有效衔接,细化好对象范围、工作程序、政策标准等政策内容,才能避免政策执行的随意性,源头上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加快实现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1、抓好救助设施建设,解决好有场地开展救助服务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适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需要,适度超前,在谋划民政建设项目中统筹好救助设施建设。按照县(市、区)建齐救灾仓库、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精神病医院(优抚医院)等统筹谋划好建设项目。按照乡(镇、街道)建齐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被撤乡镇己建社区服务中心应统筹考虑)和村、社区建齐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谋划好建设项目。

2、抓好救助机构建设。要清醒认识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市场服务的边界,适应新变化、新要求,适应兜底线、救急难、保障基本生活政府救助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救助管理、服务机构,切实做到有机构履行职责问题。当前,特别要根据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困难人员社会救助需要,按照决不能再出问题的要求,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县级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救助机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困难群众赡养、监护、抚养、扶养、照料评估,探索政府机构评估和社会组织评估中机构建设的有效实现途径,切实解决有机构履行社会救助评估职责问题。

3、抓好救助队伍建设。要按要求落实各类救助机构(救助局、救助站、福利院、乡镇社会事务办、敬老院等)编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及时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加大各类救助人员救助政策、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低保干部培训,强化“三支队伍”(基层低保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建设,切实增强救助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加强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

民政部门要承担起社会救助的主体职责和牵头职责,加快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良好工作格局。要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意识,强化乡(镇、街道)受理、核查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村(居)属地责任、配合责任。围绕社会救助对象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等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充分整合各项救助政策,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着力构建社会大救助工作格局,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第13篇:社会救助

李子言事件——社会救助

相信大家看到李子言事件心情都会比较沉重,这个比我们小一点点的孩子本来应该像许多同龄人那样在大学里学习,但是他接下来的生命却要在监狱中度过。更让我们难受的是他认为生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在监狱也许比在社会中生活更好。显然,导致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家庭,还有我们的社会保障。

在他成长过程中,我认为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抚养费支付监管问题

父母离婚后,李子言的父亲仅仅支付了4个月的抚养费,就不再支付。对于李子言和他妈妈而言,每个月150元也是一笔重要的生活保障金,如果他父亲能坚持支付这笔钱,也许他妈妈就不会因为经济压力过大而离开,有了母爱的温暖,也许不会发生今天这个事件。

因此,我们看到,抚养费的支付是一个问题。资料显示,对于不按期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是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保证支付,如一次性支付,以物品来替代义务等。这样,至少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2、未成年社会救助

李子言在北京市未成年救助中心一直待到小学毕业。然后成了流浪儿童,开始了漂泊的生活。如果他能继续得到社会救助,至少保证他在未成年之前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社会救助相当重要,目前,我们国家针对流浪儿童也建立许多救助站,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我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现在救助站主要采取主动报名的方式,我认为应该加大救助站的宣传力度和主动性,很多孩子病不知道这些机构存在。其次,在流浪儿童密集的地方建立流动的救助站,便于发现和救助。再次,民众应该参与到救助的活动中来,看到流浪儿童,应该主动帮助,帮他们联系救助站,找到容身之所。

帮助流浪儿童,是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援手,给他们温暖,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谢谢大家!

第14篇:社会救助

所谓的社会救助,个人认为是指主要由国家及其他社会救助组织对于失去劳动能力或者过低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水平给予物质或精神支持,以维持其自身的基本生活水平,以此调整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救助是居民生存的基本保障,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社会救助是一项义不容辞的义务。所以就2014年国务院颁布自5月1 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秉持宪法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基本生活。我就所颁布的几项与自身切实相关的条例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医疗救助。我国还没有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贫困人口之中,因病致贫的大约占1/3甚至更多,其中有家庭成员长期患病者、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的,均会使医疗支出大增、家庭实际支配收入大减,从而造成贫困。另外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比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要高得多,这样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共同富裕的发展。而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规定申请医疗救助的,需经有关部门层层审核、公示,才能获得,加强了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性。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这样又能让急需社会救助的人员快速切实地获得救助保障。另外,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虽然制度现在并不是非常全面,暂时还不能对各个地区实行疾病应急救助。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依旧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所以建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些患者的急救问题,坚持了以人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不过仍需各地区政府明确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维护到人民的医疗保障,公众和舆论要加强监督,保障医疗救助进行能够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让每一个公民收益。

二. 教育救助。我国,对义务教育阶层,基本上在物质和精神上实行了较为全面的救助。一个国家要发展,归根结底需要高素质的国民,所以必须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从1995年6月8日,国家教委与财政部联合举行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开始,国务院一直关注相对贫困地区和贫闲学生的教育公平问题。努力让他们有学可上,学有保障。旨在通过教育提升文化技能 ,增强国民素质,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使城市与乡村的下一代逐步消除体制造成的文化隔阂,我觉得这不仅仅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而且还能促进城乡之间,群众和社会之间的融合,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平稳定发展。 三. 就业援助。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进行了救助。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救助之间的衔接,并对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就业扶持政策。既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 社会力量参与。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并对参与社会救助的社会力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懂得利用社会公众力量,促进了社会融入的作用,帮助社会救助对象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增强助人自助能力,帮助其更好地适应、融入社会环境。也发挥资源的联接功能,让社会工作者既可以帮助救助对象了解和衔接各项社会救助资源,也可以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帮助有关部门做好资源衔接工作。可见国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力为人民共同谋福利,让人民了解助人自助。

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社会救助可持续、救急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需要人民和政府共同支持其推行。构建全面严密的社会保障网络。

刘贝茜

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班

学号201340420114

第15篇:社会救助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

为推动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活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二、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对全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严肃查处“人情保”。00000000000000000000000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民政部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有效遏制“错保”。以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鼓励各地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切实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群众满意认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政策体系。

4.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县一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4.协同解决群众突出困难。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县一级,通过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6月12日至6月底)。

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针对本地区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包括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情况、救助程序的执行情况、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二是开展低保重点核查。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低保重点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级民政部门在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的重点任务,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地方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民政部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级民政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专项整治暨完善机制工作总结,省级民政部门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和单位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将结合部领导定点联系指导、业务司局分类指导等工作安排,针对各地在教育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解决好“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层”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是确保民政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组织领导,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救助司具体负责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检查和总结。各省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特别要注重加强上下统筹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定期向民政部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每月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民政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定期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16篇:团县委社会救助一周工作汇报1

团县委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一周以来,团县委积极对上争取希望工程项目,动员全县各级团组织以及团干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我县农村贫困青年和贫困学生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召开了全县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推进会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团县委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共青团汤原县委员会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召集全县各级团干部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为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展各项贴近贫困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活动指明了方向。

二是开展了“弘扬时代新风 助力脱贫攻坚”新时代好青年寻访活动。突出扶贫扶志(智)选树,宣传带领贫困村民脱贫致富和自立、自强、自重摆脱贫困现状的青年典型,激发贫困青年立志脱贫的内心生动力,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信心,务实重干,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截至目前,此项活动正处在寻访推报阶段。

三是积极对上争取,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团县委积极对上争取了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奖(助)学金1万元,资助我县5名建档立卡贫困大一新生,减轻了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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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市人大0724)

完善机制 创新管理

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4日)

孙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阳泉市城区是全市党、政、军机关所在地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设6个街道办事处,44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20.2万人。近年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拓展形式,创新管理,逐步建立并形成了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大病医疗救助、廉租住房救助、困难临时救助等为辅助,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结构较为完善、功能较为齐全、惠及所有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

1、强化领导,加大资金投入

社会救助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其作为全区的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 1 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区财政重点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的投入,在区财政刚性支出加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落实救助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加大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运行的资金支持,从2011年开始为每个社区增加1万元工作经费,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网格管理,形成救助合力

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卫生、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组。各街道办事处、社区都配备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社区又按区域划分若干小组,建立救助管理网格,设立救助协管员,形成了区、街道、社区、小组四级社会救助工作组织网络。

3、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区在所有社区都设立了固定公示栏,将城市低保、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申请程序进行公开。印制了《社会救助工作宣传册》,编制了《社会救助工作手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操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根据低保金提标、各类生活补贴种类等,及时印制“低保金发放明白卡”,让困难群众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力,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以健全救助体系为目标,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规范操作,认真开展城市低保工作

城区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础,我区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并按规定落实低保对象的各项补贴政策,有效发挥了城市低保重要作用。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1179.3万元。

一是复查复核,规范操作。把抓好复查复核作为低保公开、公平的重要举措,做到了“两个强化”、“两个避免”、“严把四关”。“两个强化”即:强化集体审批,强化监督检查;“两个避免”即:社区、街道、区民政局审批时,各自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人违规操作,避免优亲厚友行为;“严把四关”即:坚持社区、街道、区民政局“三榜”公示制度,严把调查考核关、经济收入关、民主评议关、审核审批关。上半年,我区完成了

一、二季度的低保复核。其中:一季度有低保对象3050户6995人,二季度有低保对象2973户6690人,上半年共发放低保金949.2万元,低保对象覆盖率3.3%,人均月补差236.3元,有效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为更好地缓解特殊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我区在最初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把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的基础上,对收入不达低保标准两倍的重病、重残、单亲子女上学等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人群,增设了D类,给予低保边缘临时救助,同时享受大病救助等 3 其他优惠政策,有效地缓解了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困难。

三是动态调节,联动物价。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资金及时保障,按时足额发放。2011年11月,按照低保对象类别发放冬季生活一次性临时补贴,其中A类每户1000元、B类每户900元、C类每户800元,共计发放253.5万元。2012年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每人30元,共计20.6万元,春节前又为低保对象发放了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300元,共计209.5万元。各类补贴的发放,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四是按需提标,落实实事。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2‟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的通知》(阳政办发„2012‟68号)文件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分别提高城市低保标准30元和10元,提标后,我区的低保标准达到350元,圆满完成了今年市政府确定的“为困难居民提高低保标准”的实事。

2、完善体系,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把做好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工作作为缓解困难居民看病难题的重要工作,通过医疗救助的实施,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因病致贫的问题。上半年,共救助大病对象20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 4 117.1万元,为全区低保对象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13.7万元,

一是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我区城市医疗救助工作从2005年实施以来,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订救助政策,完善救助办法,不断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在救助范围上,由原来的低保对象扩大到了低保边缘户和特殊困难户;在救助病种上,由最初保障7种大病扩大到了17种大病,目前已取消了病种限制;在救助标准上,由原来的最高救助金额3000元提高到了35000元。

二是创新方式,规范运行。在救助方式上,根据困难程度和患病情况设置相应的救助比例,取消起付线。建立了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定额救助、“参保”救助、临时救助、大病关怀救助多种救助形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逐步简化救助申请程序,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相关医疗票据,严把申请关、审核关、审批关,做到不漏救一人、不错助一户。

三是协调配合,健全体系。全力资助困难居民参保,对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区人社部门给予费用减免。加强与区人社、卫生以及医院、软件公司等单位的协调、联系,探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办法。通过积极有效地实施,我区医疗救助基本形成了大病救助与日常救助相结合,大病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

3、拓展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困难救助工作

根据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拓展社会救助的内容,对低保边缘户、困难户、特殊困难家庭建立救助绿色 5 通道,进行应急救助。上半年,累计救助14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7.1万元。

一是重点救助。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群众,给予重点救助,以解燃眉之急。此外,每年还利用春节、端午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由区领导带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孤寡老人、孤儿、困难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家中,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困难家庭能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是爱心救助。在社区建立了“爱心救助超市”,利用社会捐助款物对困难群众进行及时救助。为保证“爱心救助超市”的正常运行,我区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年初为全区20个社区的“爱心超市”和1个养老服务中心,配发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共计金额2.5万元。

三是慈善救助。积极发动驻区单位开展慈善救助,阳泉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对我区低保对象实施慈善救助,发放面粉、食用油、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共计救助150人,发放救助物资价值8万元。今年在小阳泉南社区、新华东街社区、北岭社区三个社区设立了经常性慈善捐赠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

(三)以科学管理为抓手,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1、探索日常管理机制

6 按照救助对象日常管理的要求,各街道和社区结合实际,加强考核,强化对救助对象的管理,组织有劳动能力而尚未就业的保障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充分发挥低保对象在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用劳动回报社会,提振信心。如上站街道小阳泉南社区发挥驻地单位金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源优势,共驻共建,成立了小阳泉南社区阳光服务中心,安排低保户就业,为居民提供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建立有效帮扶机制

区政府在加强救助对象管理的同时,坚持管理与帮扶并重的原则,通过多渠道为救助对象提供服务,变“输血”为“造血”,促进救助对象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自强自立。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建立了长期的就业信息平台,提供用工信息,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免费为救助对象提供电脑、厨师培训。街道、社区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驻地单位的优势,积极开展就业中介服务。

3、顺畅信访接待渠道

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信访网格,制定出台较为完善的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把处理群众信访作为促进政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使社会救助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为了摸清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区民政局、街道、社区经常在工作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时间,深入到调查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对人户分离的申请对象还要到平定、盂县等地调查。每年,区低保中心、街道平均接待群众信访达300 7 余人次,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社会救助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已成为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重要工作之一。我区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绩,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还需不断的探索实践。随着社会救助对象人员的增加和类型的变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复杂,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学习借鉴先进方法和经验,及时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民政部门缺乏有效的家庭信息核查手段。由于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加之现有核查方法的限制,救助对象的隐形收入问题只能依靠民政部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核对方式来掌握,尤其是对车辆、房产等大宗财产更是无法核实,从而导致隐瞒家庭收入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是基层救助工作力量薄弱。社会救助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百姓,需要严格细致的工作才能保证工作不出疏漏。但从现有的工作实际来看,无论是民政、街道、社区都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人员不稳定等实际困难,面对大量的基层调查、信访接待、审查审核等工作,往往力不从心,已不能满足日趋繁重的社会救助工 8 作,需要在培训教育、提高素质等方面下功夫。

四是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目前,我区救助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和上级拨付专项资金,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救助工作还做的不够,这就需要我区在宣传、发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救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救助工作的民生保障作用越显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解决民生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通过健全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要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的救助资源,形成综合配套的救助合力,对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总体领导和协调,明确部门分工,进一步畅通救助信息,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全市低保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与公安、社会保险、公积金、房产、车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协调,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家庭收入信息比对工作,推动城市低保动态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三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出台新的救助办法,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批及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建立、实施 9 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等制度, 制定出台社会救助规范化操作手册,做到要求明确、内容具体、程序清楚、便于实施。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拓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渠道,利用版报、报纸、电视等媒介和社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救助政策,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爱心奉献。要广泛利用各种培训方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的掌握程度,更好地执行政策,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五是不断拓宽社会救助的内容和方式。在专项救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成立区级慈善总会等组织,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救助。进一步加大扶贫济困工作力度,开展送温暖活动,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新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

以上是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情况,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第18篇:救助工作汇报

2012年度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汇报

我市今冬以来干旱少雨,给辖区内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多地受灾群众出现生活困难,为此我县组织了2012年度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生活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救灾救助资金配套及拨付情况

春荒期间,市政府高度重视受灾情况,现已由财政落实救济资金600万元作为春荒救灾救济资金,同时做好辖区内群众受灾情况调查工作,确保了救灾救助工作顺利展开。根据群众受灾情况将救灾资金重点下拨给五保户、特困户,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审核上报、乡政府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了救助对象准确、无误。

二、救助资金物资监督及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稳妥地落实好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加强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杜绝贪污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一系列工作的实施,有效的保证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了春荒期间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救灾扶贫采取的方法与措施

我部门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灾民的具体情况,提前做好了调查工作,了解掌握灾区基本数据和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做好了储备调运救灾物资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并深入实际,认真核查,准确掌握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困难户进行登记造册,统筹安排,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采取筹款、筹物等活动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开展互助互济和对口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组织亲友、邻里之间开展互助互济,做到亲帮亲、邻帮邻、富帮贫。

四、救灾救助工作恢复生产生活

面对农业生产中的不利局面,我局与农业等相关部门展开合作, 积极组织受灾地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镇村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同时又因地制宜,发挥其长,努力开展生产自救,加强春种管理,积极组织恢复农业生产。

五、救助帮扶与社保制度有机结合 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这一问题。为此我局积极开展部门合作,在做好自己救助帮扶工作的情况下,努力促成与社保制度的相互结合,形成一个社保保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保困难群众的新局面,实现了社会保障和救助帮扶的有效结合。

总之,我们在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着诸如救助资金不足,救助帮扶力度不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19篇: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志愿服务

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志愿服务

【关键词】社区社会救助 慈善 志愿服务

2005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在总结社区志愿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指出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要“把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使社区志愿服务与满足居民群众最迫切的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与建设和谐社区的各项任务更好地结合起来。”全国各地广泛展开了以社会弱势群体和有生活困难的人为服务对象的慈善公益、社会救助活动,并在形式上把志愿救助与慈善服务开创性地与社区党建、青少年工作、妇联工作等相结合,使志愿服务的内容以社会救助和慈善服务为基础不断拓宽和延伸。相对于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志愿行动而言,中国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的志愿服务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实践,这对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行动的质量提升显然是一个不利因素。为此,我们有必要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索。

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的内涵与发展

虽然人们对社会救助与慈善的界定观点不甚一致,但是多数人认为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行动;而慈善事业是指以社会捐赠、无偿服务为主要方式的民间社会救助事业,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社会救助制度起源于人类早期的社会互助和慈善济贫行动。人类历史上的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的急剧变革,刺激了现代社会救助的萌芽。因为贫困现象一直存在,并有在遭遇某些特殊情况时扩大和加剧的可能,而民间、个人的慈善济贫力量是有限的,人们在寻求更强大的力量支持时,感到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于是出现了国家济贫。通常,国家济贫被认为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直接前驱。在16世纪的西方,工业化带来了急剧的社会变革,社会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矛盾在程度上和范围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原来由宗教组织或个人兴办的慈善济贫力量日显微弱,于是,当时的欧洲出现了国家济贫制度,即通过国家立法,直接由国家出面接管和兴办慈善事业、救济贫民。社会救助制度由此产生。

时至今日,社会救助从理念到内容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社会救助的理念上,由早期的自发互助、慈善济贫行动,发展为国家政府责任、国民权利的国家政策。在社会救助的内容上,早期的救助对象基本上是“社会边缘人”,比如老人、孤寡者、残疾人、流浪汉等;济贫法时期,在保持早期针对特殊人群救助的同时,将救助对象扩展到无力谋生的贫民和贫困家庭,又发展为“公共救助”和“国民救助”;救助的项目也由生活救助发展为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收入支持,更重视受助者个人的自立;救助的资源也由原来的实物救助发展为实物救助与服务救助以及制度的整合、分化相结合。

社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的逐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的领域逐渐稳定在救灾、救贫两个方面。这也是社区志愿服务在社会救助领域的主阵地。

灾害救助。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灾害频发。我国历来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建国以来一直都把灾民生活救助摆在突出的位置上,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和减轻自然灾害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专门制定了《中国减灾规划》,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一般情况下,社区志愿服务的灾害救助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常常使灾民突然陷入生活困境,较常出现的是无粮或粮食不足、缺少衣被、无家可归,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对灾民的生活救助可以集中在解决吃饭问题、穿衣问题、住房问题上;同时,为满足灾区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还可以向缺医少药的灾区派医送药,参与防疫防病;也可以针对灾区居民不同群体的需要,延伸志愿服务领域。 贫困救助。

一、贫困户救助:这是社会救助的经常性工作之一。在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存在着相当多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是暂时贫困,抑或是常年贫困的差别,社区志愿服务可以采取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的救助方式。

二、孤老病残人员救助:针对孤老病残人员的救助,对在城镇分散居住的实行街道、居委会提供服务、国家负责提供资金的供养方式,也有福利院、老人公寓、托老所等机构提供的集中供养;农村则实行“五保户”制度。社区志愿服务可以参与城镇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以及乡镇敬老院服务,也可以按照城乡统一制定的供养标准,筹集分配供养款物,使这些人在家中获得日常生活志愿服务。

三、特殊人员救助:特殊救助政策始于20世纪50、60年代,随着时间的推移,需要救助的特殊救助对象人数越来越少。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新变化:人口流动不仅产生了大量的城市流动人口和流动儿童,在流出地也同时产生了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艾滋病的蔓延不仅形成了艾滋病患者群体,也出现了艾滋病村和艾滋病患者去世后遗留下的艾滋孤儿;犯罪率、离婚率的上升不仅产生了服刑犯罪人员、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也产生了相应的家庭问题、子女问题„„社区志愿服务完全可以在这些方面做大量细致、深入的救助服务工作。

发展社区慈善志愿服务的意义及途径

社区慈善是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与民间互助在社会救助行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慈善事业作为现代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补充,始终参与着政府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弥补着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使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从更为丰富的途径获得支持和帮助;同时,慈善事业也弘扬着民族的传统美德,推进着社会文明与进步;它也在客观上加强了社会各阶层人民之间的理解与沟通,营造着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更强调社会权利的拥有。弱势群体的困境主要由国家和政府代表社会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来给予缓解。志愿服务需要从履行公民社会责任的角度扩展志愿服务的价值。社区志愿服务是对社会负责态度延伸出的行动方式,需要从“公民意识”出发,站在“公共”利益的视角,帮助社区弱势群体,承担社会责任。

社区慈善志愿服务的主要作用。在社区建设中,社区慈善志愿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慈善更能贴切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由热心社区公益的志愿者开展的社区慈善,因为熟悉社区困难居民,更了解他们的生活,对他们的需要比社区以外的人更多一些体验。

二、社区慈善作为一种隐蔽的权力集中,能够弥补政府由于科层结构导致的权力分散的不足。政府的科层制结构下的权力体系下放的社区,更多地呈现为分散性特点。政府权力在发展社区文化、社区医疗、社区环卫、社区治安、社区福利和救济等方面,涉及到政府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公安、劳动等许多部门。而任何部门都不可能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包揽社区困难居民的全部生活。社区志愿者可以通过社区慈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以解决社区困难居民面临的各种问题。

开展社区慈善志愿服务的主要方式。

一、社区慈善超市。“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的“好意慈善事业组织”(Good Wel1),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捐赠的旧物,用销售所得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提供就业安置、职业培训等服务。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民政部发出《关于在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

二、慈善社区。慈善是第三次社会分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获得联合国“国际慈善社区”称号的北京龙湾别墅,是由开发商为主体力量带动推进全社区人参与的社区共享的慈善事业方式。其主要模式是:龙湾别墅的开发商在别墅一期的所有业主中抽取10个大奖,奖项为以业主的意愿选择资助地点捐助10个春蕾小学,并以业主的意愿命名这10个春蕾小学;同时还将抽取爱心奖50个,奖项为每位业主资助10个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这是社区慈善的一种创新模式。

三、慈善帮扶协会。社区慈善帮扶协会,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接受、募集国内外组织及个人捐赠的方式,筹集爱心善款,在社区开展安老、扶孤、助学、助医、助残、济困、救灾等慈善救助工作。

四、社区慈善会。社区慈善会是经社团登记的独立法人,其宗旨是募集社会资金,组织社区互助,立足社区内的贫困人口或全体居民的需要提供志愿服务。

五、满足特殊需要的社区慈善形式。面对有特殊需求的社区困难居民,社区慈善可以针对他们的特殊困难提供志愿服务。

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它必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社区救助与慈善服务不仅具有历史性,而且在实际社会情境中还有时效性、针对性、专业性、地域性等特点。在中国社会迅速发展、贫富悬殊有所扩大的情况下,和谐社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需要对困境人群的需求作出敏锐的、有针对性的反应。因此,构建和谐社区,推动社区社会救助与慈善志愿服务行动已经成为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学者共同面临的课题。

第20篇:城市社区社会救助工作诚信承诺书

城市社区低保工作诚信承诺书

为了认真履行社会低保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城市低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我们向区民政局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社区20xx年度第 季度城市低保审核上报 户 人。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办事内容、审核审批,做到了公正透明、“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我社区城市低保对象视频听证民主评议率达到了100%,保障准确率达到了98%。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建档率达到了100%,保障(救助)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3.我社区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了谁调查、谁出证,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做到了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请区民政局予以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们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社区分管领导(签字):

社区业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 章)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社区社会救助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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