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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阳光农廉网规范运行工作汇报情况(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20:3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阳光农廉网培训

闫家庄区纪委2012年工作总结

一、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阳光农廉工作开展以来,闫家庄区非常重视,及时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成立了工作机构,强化职责,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抓“农廉”工作。

一是成立了阳光农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二是健全各村纪检网络。明确村纪检委员岗位职责,强力开展纪检工作。形成了齐心合力抓“阳光农廉”的氛围。

二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区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阳光农廉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中,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同时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是全村“农廉”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支部定期向区党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农廉网宣传月活动情况

2011年10月12日,全县“阳光农廉宣传月”活动启动之后,闫家庄区迅速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印发闫家庄阳光农廉网入村入户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10月13日,区政府召集所有包村干部及村两委主干,进行了“阳光农廉网”入户宣传、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我区16个行政村分为四片(北片、中片、中南片、南片),

由片长带队,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参加。张贴“阳光农廉网”服务指南画供群众阅看,共张贴×××张“阳光农廉网”宣传画;发放“一信一册一单”,即发放县纪委书记“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一本阳光农廉网操作手册、一份知识宣传单,以小组为单位,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造册登记,让群众签收,共发放了×××份;组织操作培训,以居民组为单位,利用查询室,组织村民至少搞一次操作指导;扩大宣传范围,由各村自编宣传内容,以短信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和大中专学生进行宣传,共发了×××余条。各村以组为单位组织发放,各片片长组织督察组进行检查督促。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确保全区无遗漏、无死角,人人都能熟知农廉网并熟练操作。

三、农廉网规范运行情况

县纪委对“阳光农廉网”的公开内容进行重新编排,对新的网页提出了规范的要求,要从2011年元月开始,按照新的要求,补齐一年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档案。

四、农廉网操作知识大培训情况

县纪委阳光农廉宣传动员会后,2012年2月1日,闫家庄工贸区结合本区阳光农廉工作的实际情况,立即行动,对阳光农廉网进村入户进行了积极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这次“阳光农廉网”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采取传统与现代化宣传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措施有:一是统一印刷了××份“阳光农廉网”操作指南和宣传单,统一设计了农户签收

表,各村将宣传单发放到农户手中,共发放××份;二是统一编写了“阳光农廉网”宣传标语内容,16个行政村每村刷写“阳光农廉网”宣传固定标语2-3条,全区共刷写××余条;三是各行政村广播喇叭滚动播出“阳光农廉网”简介及操作指南;四是各村创新方式,通过悬挂横幅、书写板报等形式宣传“阳光农廉网”。闫家庄村大学生村官自制了阳光农廉网操作课件。陈建庄村利用红白喜事和学生放学等人员集中之际,大力宣传“阳光农廉网”。太和庄村“财务公开”栏书写了“阳光农廉网”简介和操作方法。五是大学生村官和包村干部在“阳光农廉网”查询室,或深入到农户家中现场进行操作培训。对不能到现场参加培训的农户,闫家庄区为所有村配置了笔记本电脑,上门对农户进行“阳光农廉网”操作方法培训。

通过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全区××%人员熟知“阳光农廉网”,××%农户现场感受到一次“阳光农廉网”操作培训,××%农户会操作“阳光农廉网”。

推荐第2篇:晋城市阳光农廉网运行管理考核细则

晋城市阳光农廉网信息录入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阳光农廉网管理机制,强化阳光农廉网信息录入工作日常管理,保证农廉网各类信息及时更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县、乡、村三级阳光农廉网信息录入情况。

第三条 考核时间

每季度对各级阳光农廉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各(市、区)阳光农廉网三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重大事务流程化管理以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栏目信息录入情况(见附表一)。

(二)各乡镇(办事处)将党务、政务、财务在本级阳光农廉网上公开情况(见附表二)。

(三)各行政村(居委会)在线公开本村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见附表三)。

第五条 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标准分为长期公开、年度公开、季度公开和每月公开和即时公开。要求长期公开的内容,要求长期保持并即时更新;要求年度公开的信息,必须于次年30日内公开;要求季度公开的信息,必须于下一季度前15日内公开;要求每月公开的信息,必须在下月前7日内公开;要求即时公开的信息,必须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公开。

第六条 考核方法

(一)各级阳光农廉网考核内容分为重点考核内容(附表中标注为“▲”)和一般考核内容(附表中标注为“△”)。每次考核采用重点内容普查和一般内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二)每次考核按照县级检查率100%、乡镇检查率50%、行政村检查率10%的比例进行。

(三)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县(市、区)综合成绩=(县级阳光农廉网考核成绩*30%)+(被考核乡镇平均成绩*20%)+(被考核村平均成绩*50%)。

(四)市农廉办于每季度首月10前通报上季度各县(市、区)考核成绩。

第七条 考核奖惩

(一)根据考核成绩将各级阳光农廉网划分为三个标准, 分以上为一类标准, 分至 分为二类标准, 分至 分为三类标准。

(二)对达到一类标准的农廉网,一年内对其免检;达到二类标准的农廉网,对其每年检查考核一次;达到三类标准的农廉网,对其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

(三)对没有达到三类标准的农廉网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其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对一次整改不合格的,对其黄牌警告,并书面提醒纪委书记;对累计二次以上整改不合格的,对其红牌警告,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到所在地召开现场帮促会。

(四)对长期以“当月未发生”、“不存在该事项”等为由,不真实公开信息内容的,一经查实,该项内容不得分的同时倒扣该项相等分值,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 本细则与《晋城市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农廉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推荐第3篇:山西平陆阳光农廉网

山西平陆阳光农廉网拆了“隔心墙”

2012-02-05 02:05:00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0(0) 山西省平陆县沟壑纵横,素有“平陆不平沟三千”之称。为了扫除农村反腐“盲区”,2010年4月,平陆县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建成并投入使用,率先在运城市实现阳光农廉网络“村村通”、“全覆盖”。运行一年多来,全县涉农信访总量较以前下降25%,越级上访下降70%,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下降50%。

平陆依托互联网设立网络公开监督平台,以县、乡会计服务中心现有设施为基础,统一安装电子显示器、电子触摸屏及配套设施,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中心,在农村建立网络查询点,实现涉农成员单位、乡、村与互联网服务器的全连接,形成了一个上下互联、左右互通、及时公开、便于查询的涉农信息公开平台,使群众随时了解和查阅村务财务公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事关切身利益事项的办理情况。

平陆县共建立起县级中心服务大厅1个,乡镇大厅11个,涉农单位阳光农廉室16个,228个行政村,除24个条件恶劣、人口稀少、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的山庄窝铺无法建网,实行就近挂靠服务外,其余20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阳光农廉室,扫除了服务“盲区”,实现了阳光农廉网络的无缝隙覆盖。

据介绍,为取得群众对“阳光农廉网”的信任和支持,平陆县通过电视、广播和会议等多种途径让农民群众知晓、使用“阳光农廉网”。平陆县还推行了“约谈卡”和领导值班制度,对于群众监督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马上协商解决,做到“直查快办”,确保阳光农廉网络这条监督的“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部官乡柴庄村第三组有机动地12亩,原来每亩每年交款170元。2009年12月底承包期满后,由于少数人想平分这些机动地,致使村组干部多次开会都未能发包,荒草满地,广大群众议论纷纷。2010年5月12日,柴庄村第三组群众代表任百绪到村农廉室反映该问题。乡农廉办派专人到柴庄村第三组对任百绪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召开群众会议商议,最后采取公开投标的办法,现场投标,乡经管站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和参与投标承包的全过程,结果本组社员刘再绪以每亩365元的价格中标,亩承包额比原来提高115%,广大干部群众感到十分满意。

平陆县有关负责人表示,“阳光农廉”使人民群众知道了各级干部要做什么、在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村干部成为“透明官”,农民群众成为“明白人”,干群之间少了“隔心墙”,多了“连心桥”,真正实现了“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

推荐第4篇:垣曲县阳光农廉网查询指南

垣曲县阳光农廉网查询指南

一、网址: http://yqnjw.ycsnlw.com/ (http:/// 最下面一行)

二、操作程序

1、点击农廉工作公开平台,进入县城地图(11个乡镇行政图,农廉网上公开简介)

2、点击某乡镇,进入乡镇地图(包括各村行政图)地图下面文字:乡镇简介;干部任务目标承诺;七站八所服务承诺及服务电话;

3、点击某乡镇某村,进入各个村公开页面。

4、村级公开页面简介

(1)概况:

①村子基本情况:土地、人口数、党员数、主导产业等;

②“两委”班子组织机构;

③村干部目标承诺。

(2)财务公开:连接到“农经网”财务公开平台。(包括各村财务帐目及“三资”管理情况)。

(3)村务公开:

①村级合同;

②工程招投标;

③村级重大事项;

④生猪补贴;

⑤粮食直补;

⑥沼气建设;

⑦退耕还林补助;

⑧农机具购置补贴;

⑨宅基审批;

⑩计生办理;

⑾新农合补偿;

⑿农村低保。

(4)县直涉农部门公开事项:在农经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内容包括:

①涉农惠农政策;

②各单位通知文件;

③涉农股室工作职责;

④涉农事项办事流程;

⑤涉农全责项目公开。

(5)村级公开网页中增设“投诉栏”,公布查询举报电话。

(6)典型案例:全国各地及本县处理的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7)他山之石: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

推荐第5篇: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管理暂行办法

晋中市阳光农廉网管理暂行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管理,保证软件及网络运行正常,充分发挥村级阳光农廉查询室的作用,促进全市阳光农廉网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硬件设备管理

第一条县级农廉办、农经办负责对全县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管理的领导。乡(镇)长、村委主任是乡、村两级阳光农廉网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对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到硬件设施的完整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不丢失、不损坏。

第二条乡(镇)农经站具体负责乡(镇)配置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村级设备要置于有人看管的场所,确定专人操作管理。乡(镇)、村委要将阳光农廉网硬件设备记入固定资产,做到财产清楚,责任明确。

第三条阳光农廉网配置电脑必须专用。乡(镇)设系统管理员,由农经站熟悉电脑、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村级设电脑查询操作员,由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硬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拔插、移动、擦拭电脑及相关设备,严禁带电插拔电缆线。

第五条县、乡(镇)、村系统管理员、电脑查询操作员,要做好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乡(镇)村工作人员如发现硬件设备存在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乡(镇)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由乡镇系统管理员与设备厂商或专业维修人员联系维修。

第七条要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硬件设备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要做好防雷等应急工作。

第八条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硬件设备。

第九条定期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电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推荐第6篇:陈村镇阳光农廉监督网宣传单

陈村镇阳光农廉监督网宣传单

2010年陈村镇党委、镇政府、镇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农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赵建平书记“关于创新农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滋生”总体要求,建立了陈村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设在政府机关院内),覆盖全镇11 个行政村涉及“三务”公开监督的现代化互联网络平台。

该平台主要公开农村“两委”及工作机构、农村基本情况、农村“三资”(资产、资源、资金)、农村党务、农村政务(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沼气建设、计生办理、宅基地审批、新农合补偿)固定资产、债权债务、上级拨款、开支明细等涉农事项。

大家可以输入(http//ycsnlw.com/xz/default.asp? Pid+01011103)该网址即可查询陈村镇农廉相关信息,对于没有电脑的群众,也可以到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和浏览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查询相关信息,还可以到本村阳光农廉查询室(点)进行查询。

对网上公开事项有疑问或反映其它的问题可以通过工作QQ群直接与乡镇有关领导、站所工作人员进行对话,我们对群众反映问题将及时解决和反馈。

推荐第7篇: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制度

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制度

1、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

2、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

3、群众监督咨询反馈制度

4、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制度

5、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6、工作自查自纠制度

7、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8、工作考核制度

9、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

为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使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县(市、区)涉农成员单位、乡(镇、办)站所、及村(组)要按照运办发[2009]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涉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等内容要自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公开,并实行长期公开;干部承诺完成情况、“三资”管理情况、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季度性内容,每季度末予以公开;需要每月进行调整或村级日常事务等随时性公开内容,每月末予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等内容要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分段公开。

三、市、县(市、区)涉农单位的公开资料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分别报送两级农廉办审核同意后,由市、县(市、区)阳光农廉网公开监管和服务中心登录入网;乡(镇、办)公开资料由分管领导初审,乡镇书记、乡镇长审签并加盖公章,送乡(镇、办)纪委审核转服务中心登录入网;村级公开资料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负责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乡(镇、办)纪委审核,转服务中心登录入网。需会审会签或逐级审签的事项按程序办理,不得出现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情况。

四、各单位、各部门增加或出现涉农新政策、新项目应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审核予以公开,不准瞒报、迟报或漏报。有废除或停止的涉农政策或项目要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备案予以核消。 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 为了在网络公开工作中,及时高效有序地答复解决农民群众所咨询反映的有关事项,建立诚信,树立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接待答复群众咨询外,要每月按规定时间各单位一把手带队值班,一月集中一天与群众见面,通过网络视频联系互通,有组织的接待群众咨询。

二、对于群众咨询反映事项不能当日答复解决的,要和当事人约定下次答复解决的时间和地点,并严格信守约定。

三、建立诚信约谈,对于群众咨询反映的同一事项,最多只能推迟约谈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周,不得多次推迟约谈。群众监督咨询反馈制度

为了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消除误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农廉网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网络沟通,实行群众不动、部门联动的咨询工作机制。即:群众不出村、不出户,充分利用农廉网、视频对话的功能,使群众能见上所要见的人,得到其所满意的答复。

二、严格首问责任制。坚持谁接待,谁登记,谁联系,谁负责,群众到哪里咨询,就要在哪里得到满意的答复。坚决杜绝接而不理、记而不清、答复不满意的现象。

三、坚持逐级答复的原则。一般下级部门能答复的,不交上一级部门答复,村级能答复的不交乡(镇、办)答复,乡(镇、办)能答复的不交县(市、区)直部门答复。防止推诿扯皮,矛盾上交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答复要及时、准确、明了。不论面谈答复,视频答复,还是电话答复或其它形式的答复,务必及时,不得拖延;务必准确,务必明了,不得模棱两可。当时能答复的,不得后拖;本人能答复的,不得交由他人;本部门能答复的,不得交由其它部门答复。当时不能答复,或群众不满意或群众要求约谈者,要建立约读备忘卡,转入约谈程序,约谈时间不超过一周,并严格信守时间。一般问题当日答复,疑难问题一周内答复,重大问题半个月内答复。

五、坚持严格登记,责任明确。接受群众咨询和诉求要严格登记并出具回执并编号。网上所有的沟通、联系,尤其是答复的移交,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联系双方或移交双方要同时登记交接人、交接时间及相关事宜,严防遗漏,杜绝责任不清。

六、实行不定时回访制。县(市、区)农廉办对乡(镇、办)和涉农部门受理群众咨询答复反馈情况采取不定时随即抽查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满意度。 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制度

为加强对群众咨询情况的定期研究和分析,综合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向市、县(市、区)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给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众咨询的统计汇总、梳理分析,要由专人负责,认真统计汇总、仔细梳理分析、及时准确上报。

二、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为群众咨询的人数、事项、涉及单位、答复解决满意度、特点及产生原因,反映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值得重视的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三、统计汇总、梳理分析按月、季、年定期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统计和分析。

四、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应做到准确、及时、严谨。

五、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可采用典型分析、定性分析、定向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必要时涉及单位要派专门人员深入调研,并写出调查报告。

六、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后要形成书面材料,逐级报送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为认真有效快速解决农廉网公开监督过程中,农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会商,由农廉办组织召集,参会单位为县直有关涉农部门、乡镇及有关站所。

二、会商议题由农廉办受理或收集梳理农廉监督接访信息后拟定,报农廉领导组或政府、党委批准后确定。

三、根据确定的议题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由纪委、农廉办主持召开,对形成的处理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报农廉领导组、政府或党委。

四、重大事项会商研究的处理意见,经农廉领导组、政府或党委批准后,由农廉办指定专人进行落实督办,结果报回。

五、重大事项会商不能做出决定的,提请政府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重、特、急事项随时提请召集会议。工作自查自纠制度 为了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及时有效规范市、县(市、区)、乡(镇、办)的农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廉网公开工作涉及的有关单位,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二、自查自纠内容为公开资料是否按时报送、严格审核、及时上网,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是否热情接待、认真答复、扎实解决,群众集中反映本部门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是否改正到位。

三、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

四、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归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自查自纠过程查找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五、坚持自纠与他纠相结合,对于群众直接反映和上级批转给本单位农廉网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提高农廉网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强化农廉网为农民群众的服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建立学习笔记,熟悉掌握网络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及涉农政策,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严格遵守工作守则与行为规范,接受咨询来访要用语文明、待人礼貌、着装整洁,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签到和请销假。

三、工作场所不准串岗聊天、高声谈论,不准玩电子游戏以及其它娱乐活动,不准在服务大厅内吸烟、吃零食,要保持卫生清洁,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四、不得收受、索取服务对象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己谋取利益。

五、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做为民服务表率,树立亲民爱民形象,建立务实创新、尽责高效的阳光农廉工作队伍。工作考核制度

为全面推进阳光农廉网公开规范、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县、乡、村阳光农廉网监管服务大厅、市(县、区)直涉农单位农廉室和村阳光农廉查询室工作情况。

二、考核内容:

1、县、乡、村三级领导重视、督导阳光农廉网建设及运行情况。

2、县、乡、村阳光农廉网络监管服务大厅(室)硬件设施建设及入网内容公开全面、及时真实情况。

3、县、乡、村三级阳光农廉网宣传报道及在农村普及情况。

4、县、乡、村阳光农廉网络入网公开资料的报送、审核把关程序,及纸质资料分类、归档、保管情况。

5、农民群众查询、诉求、网络沟通等登记梳理汇总及解决问题情况。

6、县、乡阳光农廉网络运行费用拨付和人员保证情况。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对阳光农廉网的考核,列为对县、乡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2、考核结果作为县、乡、村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权;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第一条 为严肃阳光农廉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要坚持重事实、重证据,惩处与过错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对在公开资料报送及审核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一)公开资料报送不完全、发生遗漏的;

(二)公开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三)公开资料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公开资料报送或审核不及时、影响整体公开工作的;

(五)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四条 县监管大厅或乡镇服务中心在公开资料入网和归档中,发生下列情节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一)审核完成后的工作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没有入网的;

(二)公开资料入网和更新中,发生错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未经县、乡农廉办批准,擅自更改网络信息的;

(四)公开资料不按规定及时归档的;

(五)公开资料丢失、损毁的;

(六)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五条 县监管大厅或乡镇服务中心在接待投诉中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对来访人员推诿或拒不接待的;

(二)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或拖延办理的;

(三)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不说明、不移送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六条 县监管大厅或乡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一)工作时间不在岗的,无故经常迟到早退的和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二)利用服务中心计算机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的,存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电子书等行为的;

(三)存在将阳光农廉网络中心计算机等办公设施挪作他用、拆除硬件设备等行为的;

(四)存在泄露农廉网后台用户名和密码行为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或为亲友谋取利益的;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七)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七条 有本规定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运城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阳光农廉网教程汇报(优秀)

《阳光农廉网教程》汇报

自2010年 4 月我镇阳光农廉网运行以来,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踊跃到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各村阳光农廉查询室、查询点进行信息查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村民朋友还不会使用电脑;即使会用的,也是简单的浏览网页、玩游戏,对电脑、网络出现的各种故障不能及时解决,造成了资源闲置或浪费,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为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各村,积极调研阳光农廉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将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针对互联网和电脑技术性强的特点,我们聘请了有关网络和电脑工程人员,由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烨负责编写了《阳光农廉网使用教程》。

《阳光农廉网使用教程》由“上网基本知识”、“登陆阳光农廉网方式”、“阳光农廉网信息选择与反馈”、“QQ群互动”四部分构成,全面、系统、科学的解决了群众在使用阳光农廉网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另外,我们根据群众的实际情况,制作了PPT(幻灯片格式)和操作录像视频进行全方位宣传。PPT格式,供那些对互联网、电脑有了解,但对阳光农廉网认识还不清的人使用;操作录像视频:内容全、步骤清、讲解细,供那些初学的群众使用。同时,我们还将《阳光农廉网教程》制成DVD光盘,免费发放给村民,方便他们使用。

在反馈回来的信息中,我们发现,这一教程还存在着不足,如:

互联网、电脑有的专业术语过强,群众不好理解;解说人的普通话水平不高,群众理解有误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计划聘请相关人员,再次对这一教程进行修改,努力将一个全面、系统、科学的《新阳光农廉网教程》奉献给我县广大农民朋友,希望这一教程能够更好的推进我县的阳光农廉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9篇:农廉工作汇报

乡阳光农廉工作情况汇报

乡地处峨眉岭台地,辖23个行政村,23804口人,耕地面积80908亩,境内运稷一级路纵贯南北,闻合高速横穿东西,这里有荣膺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孝”感天下的董永传说;这里有双泉流碧、柏林晚照等自然胜景引人驻足;这里是大唐驸马薛儆的灵寝所在;这里是汉代名将皇甫嵩、考古学家、文学家卫聚贤、古钱币学家卫月望的故里。

皇甫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具体指导下,以阳光农廉网络为平台,以构建和谐皇甫为目标,建阵地,夯基础,抓规范,促和谐,让农村基层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网络建设情况

阳光农廉公开监管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部分和前沿窗口,农村稳不稳关键看干部廉不廉。在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建设方面,我们具体做到了以下几点:

1、健全机构,领导重视到位。乡第一时间成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工作领导组,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临阵督查,将阳光农廉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常抓不懈。

2、完善设施,阵地建设到位。紧紧围绕推广阳光农廉,服务人民这一目标,从抓建阵地入手推进阳光农廉工作。我乡投资4.5万元,修缮了70平米的办公场所,投资5.5万元,为农廉服务中心配备电脑四台,LED触摸式电脑一台、42寸液晶显示器一个,安装了监控器、空调机、暖气炉,配备了桌椅、接通了移动宽带,基本做到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全乡22个行政村(除新寺村没有通光缆外)村村设置查询室,接入互联网,初步建成了乡村两级农廉工作平台,为阳光农廉工作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3、配备人员,人力保障到位。精选农廉工作的工作人员,确定新考录的三名公务员担任乡农廉中心工作人员,并聘请农经局和农廉中心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挂牌上岗。

4、参观学习,软件完善到位。2010年11月份,我乡组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先进乡镇参观学习,通过走出去、引进来使我们的阳光农廉工作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二、初步运行情况

在阳光农廉公开监管工作中,我们狠抓“三关”,确保“阳光”农廉网络良性运行。

1、狠抓公开关,为百姓监督干部提供平台。农廉信息网络主要在四个方面公开:一是公开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公开财务收支分配情况;三是公开乡务村务情况;四是公开干部职责和廉政承诺。在公开程序上严格落实“两严一究”责任制,确保内容准确,程序规范。

2、狠抓受理关,使群众困难诉求渠道畅通。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一般内容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逐月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随时公开。通过农廉大厅接待群众来访,通过QQ视频约谈群众,通过约谈卡架起干群连心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3、狠抓宣传关,让阳光农廉在皇甫落地生根。我乡在各村委会建立阳光农廉查询室,在卫生所、农村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查询点,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群众代表会,编印服务指南,散发宣传单,在每个村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查询点地址、查询员联系方式、查询QQ号、查询方法等方式,确保村民了解阳光农廉工作。并确定每个村的大学生村官为本村的查询指导员,帮助村民熟悉阳光农廉网的操作。

三、工作取得的成绩

通过乡村两级阳光农廉工作的扎实推进,我们取得了“两高两少一方便”的可喜成绩,即干部工作透明度高了,群众办事满意率高了;上访群众减少了,民间纠纷减少了;群众办事方便了。全乡各项工作在阳光农廉网的推动下,得到了显著的推进在阳光农廉公开工作中,我乡做到了“三个强化,三个确保”:

1、强化宣传引导,确保了群众的监督权。在乡村两级加大宣传力度,让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群对公平正义、法律法规怀着敬畏的心态,让干部在群众的监督下行驶自己的权利。

2、强化内容监管,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定期公布与老百姓切身相关的事项及涉农政策,老百姓不出村就可浏览世界,扩大了群众的视野,切实让老百姓了解政务、党务、村务,享受知情权。

3、强化案件受理,确保了群众办事方便。过去,老百姓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了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平台后,群众不出村就能与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查询到相关涉农政策,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有这样一个工作基础,有乡广大干群这样一种工作精神,我坚信我乡今后的阳光农廉公开监管工作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阳光的力量会让黑暗无处遁形!

推荐第10篇:阳光农廉工作计划

2011年阳光农廉工作计划

2011年,我镇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以建设完善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了更好的发挥阳光农廉网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全镇阳光农廉网络监管工作,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建立领导有力、机构健全、管理科学、保障到位、效果明显的长效运行机制,努力把全镇阳光农廉网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

1、镇阳光农廉网络工作由纪委牵头负责,具体管理事务由镇经管站承担。主任由经管站站长兼任,具体负责镇、村的阳光农廉公开工作。

2、完善村级阳光农廉查询室,由村党支部负责,村委会具体落实,实行专人管理;同时,选择2-3户有条件的农户作为阳光农廉工作查询点,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1、公开中央、省、市、县、镇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和办

事流程。凡中央、省、市、县、镇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等都要在镇村两级阳光农廉网上公开。

2、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款物、农村低保、粮食直接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等涉农资金拨付和补贴项目,要从人口、面积、标准、金额等方面,逐项、逐户、逐人、逐笔进行公开。

3、对于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收支、村级运转经费、村财务收支情况等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要按照收支时间、序号、内容、金额等实行逐项、逐笔明细公开。

4、对于农村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公开决策过程、决策记录和决策结果;对于基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公开工程名称、招投标结果、实施过程、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1、建立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对上网资料的报送、审核、审批、录入,要实行严格把关,提供的原始资料内容必须与上网公开内容完全一致。

2、建立群众咨询反馈制度。镇农廉监管中心和服务中心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对群众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举报和提出的咨询、投诉及意见、建议,要实行分类登记梳理,并将受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

3、建立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

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遵守工作守则,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

五、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各村要切实保障阳光农廉工作办公经费、运行经费。阳光农廉网必须使用专网专线,确保网络畅通。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

1、各村、各站所要充分认识阳光农廉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阳光农廉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强力保障。

2、各村、各站所要加强对阳光农廉网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版面、标语、传单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内容和操作知识,不断扩大阳光农廉网的社会影响力。

3、阳光农廉网工作情况要纳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阳光农廉网工作措施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村及站所,要对其负责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11篇: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优秀]

河南省公司农电工作部

2005年10月9日

目 录

总则…………………………………………………………………………………………3

岗位职责……………………………………………………………………………………

4运行管理……………………………………………………………………………………9

安全生产管理………………………………………………………………………………1

3技术资料管理………………………………………………………………………………2

2设备管理……………………………………………………………………………………27

变电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

32班组建设及文明生产………………………………………………………………………3

4培训工作……………………………………………………………………………………3

5附录1 河南省农网变电站检查评比规范及考核细则……………………………………36

附录2 河南省农网变电站设备定级规范及标准…………………………………………36

附录3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管理制度…………………

51附录4 变电运行记录参考格式……………………………………………………………55

附录5 变电站记录填写说明………………………………………………………………71

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

1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网变电站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及其他有关规程、规定,在原有《河南省农网变电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农网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农网变电站设备及运行管理情况,特制订《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农网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的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开关站参照执行)。下列人员应熟悉本规范:

1.2.1

地(市)局主管农电的局长、副总工程师、农电发展部正、副主任、变电专责人。

1.2.2

县(市)局生产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

1.2.3

县(市)局生技、调度、检修、安监、变电、计量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

1.2.4

县(市)局变电运行专责、安全专责、设备专责;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试验人员。

1.2.5

调度、远动、通信、运行方式及继电保护人员。

1.2.6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及少人值守站的运行人员。

1.3

农网变电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值班方式:

1.3.1

有人值班:指变电站设专职运行值班人员,负责设备巡视、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及其他运行工作。

1.3.2

无人值班:指变电站内不设专职运行值班人员,由操作队(或集控站)负责设备巡视、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及其他运行工作。包括无人值守和少人值守两种方式。

1.3.2.1无人值守:指变电站内不设运行值守岗位。

1.3.2.2少人值守:指变电站内设少量运行值守岗位。少人值守变电站值班人员负责按规定对站内设备进行巡视、一般性维护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负责受理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进行简单的倒闸操作,在调度或集控站(操作队)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等。

1.3.2.3集控站:指通过远方监控系统对若干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监控和运行管理,并实现和县级电网调度监控系统联网的部门;集控站包含操作队,可采取分设监控班、维护操作班(以下简称“维操班”)或一个运行班包含监控值班及操作维护人员两种模式。

1.3.2.4操作队:指负责对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含无人值守及少人值守变电站)进行巡视、维护等运行管理工作,并按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宜采用由一个有人值班的枢纽变电站(操作队设在此站)管辖几个无人值班变电站,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1.4

县(市)局应因地制宜地大力推进无人值班变电站建设工作,一般可由县(市)局调度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正常监控,由操作队负责日常巡视、维护及倒闸操作等运行管理工作;当无人值班变电站超过15个及以上的,可根据需要设立集控站(含操作队),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正常监控、巡视、维护及倒闸操作等工作。

1.5

县(市)局应严格按本规范加强变电站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地(市)局农电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于每年12月底前根据本规范及《河南省农网变电站检查评比细则》(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评比细则”)的规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将检查评比情况报省公司。

1.6

省公司依据本规范及评比细则的规定,采取抽查形式,组织有关人员对农网变电站管理情况检查评比,结合地(市)局检查评比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对管理较差的县(市)局进行通报批评。

1.7

本规范未明确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范解释权属河南省电力公司。

2.岗位职责

2.1

.有人值班变电站的职责

2.1.1

站长的职责

2.1.1.1站长是变电站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2.1.1.2负责督促、指导全站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检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情况。

2.1.1.3负责编制本站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及变电站日常维护工作计划(或维护周期表),并督促完成。

2.1.1.4制定和组织实施变电站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站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及危险点分析等工作。

2.1.1.5组织全站综合运行分析,主持召开站内设备及人员障碍、异常的分析会,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并参加事故分析会。

2.1.1.6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认真核实设备缺陷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督促站内设备大修、预试及定检计划的执行,组织站内设备定级工作。

2.1.1.7参加站内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做好站内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设备验收工作。

2.1.1.8认真审查两票及各种运行记录,按时编制或审核并报出各种总结、报表等。

2.1.1.9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1.1.10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和完善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等。 2.1.1.11负责编制本站培训计划,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1.2

副站长的职责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可设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完成站长指定的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2.1.3

专责工程师(或技术员)的职责

2.1.3.1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可设变电站专(兼)职工程师(或技术员),协助站长做好本站的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2.1.3.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1.3.3督促本站设备大修、预试及定检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备评级。

2.1.3.4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1.3.5负责组织编写和完善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等。

2.1.3.6编制本站培训计划,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1.3.7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2.1.4

正值的职责

2.1.4.1正值是当值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当值人员做好当值期间的各项工作。

2.1.4.2督促、指导当值人员按时巡视设备,当值期间至少应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

2.1.4.3对当值期间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鉴定,正确划分缺陷类别,紧急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及相关部门,并督促处理。

2.1.4.4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1.4.5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接受、执行调度命令,审核操作票,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

2.1.4.6受理变电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好现场各种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1.4.7负责组织当值人员按日常维护计划做好设备维护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完成日常培训工作。

2.1.4.8参加当值期间新、扩、改建设备验收,并负责收集相关设备技术资料。

2.1.4.9填写、审核当值各种运行记录,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1.5

副值的职责

2.1.5.1根据运行规程或现场规程的规定,及时做好设备巡视工作,抄录各种数据,认真填写相关运行记录。

2.1.5.2负责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正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任务。

2.1.5.3在正值监护下,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布置好现场各种安全措施。

2.1.5.4在正值的领导下对站内发生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进行处理。

2.1.5.5根据日常维护计划做好设备日常维护,根据培训计划,完成常规培训工作。

2.1.5.6负责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的保管。

2.1.5.7参与当值期间站内设备大修、技改等工作的验收。

2.1.5.8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2 集控站(操作队)的职责

2.2.1

集控站站长的职责

2.2.1.1站长是集控站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及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2.2.1.2负责督促、指导全站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并监督检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情况。

2.2.1.3负责编制集控站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及所辖各变电站日常巡视及维护工作计划(或维护周期表),并督促完成。

2.2.1.4组织全站综合运行分析,主持召开所辖各变电站设备障碍、异常的分析会,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并参加事故分析会。 2.2.1.5参加所辖各变电站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或参与设备验收工作。

2.2.1.6认真审查两票及各种运行记录的正确性,按时编制或审核并报出各种总结、报表等。

2.2.1.7负责组织编写、修订和完善集控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等。

2.2.1.8负责编制集控站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熟悉所辖各变电站设备情况,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2.2

副站长的职责

2.2.2.1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完成分管工作及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站长不在时履行站长职责。

2.2.2.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集控站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集控站及所辖各变电站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及危险点分析等工作。

2.2.2.3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变电站日常巡视及维护工作计划,并定期巡视所辖各变电站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认真核实设备缺陷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督促设备大修、预试及定检计划的执行,组织设备定级工作。

2.2.2.4组织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设备的生产准备,参加验收。

2.2.2.5主持所辖变电站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2.2.2.6负责所辖各变电站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2.2.7负责集控站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专用通信工具畅通完好。

2.2.3

专责工程师(或技术员)的职责

集控站可设专责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协助站长做好集控站技术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2.2.3.1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

2.2.3.2督促所辖变电站设备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完成设备评级,负责各种报表的填报以及电能质量和可靠性管理工作。

2.2.3.3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2.2.3.4组织编写、修订和完善集控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等。

2.2.3.5负责编制集控站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熟悉所辖各变电站设备情况,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2.2.3.6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2.2.4

值班长的职责

2.2.4.1值班长是当值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当值期间的所有运行管理工作。

2.2.4.2负责按值班轮值表及日常巡视、维护工作计划,组织当值人员认真完成正常监控、设备巡视、维护等计划性工作。

2.2.4.3负责组织当值人员正确、迅速地接受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等工作;亲自参与较大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2.2.4.4负责对当值期间的两票进行审查、把关,组织当值的设备验收工作,督促当值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2.4.5负责检查、安排车辆和通讯工具的使用,保证当值正常巡视、维护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工作的需要。

2.2.4.6组织当值人员认真、及时填写并审查各种运行记录。

2.2.4.7组织当值人员认真完成培训计划,并学习有关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等。

2.2.4.8按规定组织交接班工作,对当值的所有工作进行认真交接。

2.2.5

监控正值的职责

2.2.5.1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的运行状况,根据遥测、遥信情况及时发现和分析所辖变电站的运行异常或事故,及时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

2.2.5.2在值班长领导下根据调度命令组织当值人员进行所辖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2.2.5.3根据调度命令监护或执行所辖变电站“遥控”操作。

2.2.5.4负责接收、审查工作票,填写或审核倒闸操作票。

2.2.5.5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设备“四遥”功能的验收。

2.2.5.6填写或审核有关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2.2.5.7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2.6

监控副值的职责

2.2.6.1在监控正值领导下,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的运行状况,按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2.2.6.2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的无功、电压情况,根据需要及时汇报调度,进行电容器投切和“遥调”操作。

2.2.6.3填写操作票,在正值监护下,执行“遥控”、“遥调”操作。

2.2.6.4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并及时汇报。

2.2.6.5做好各种记录。

2.2.6.6参加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2.7

操作队队长职责

2.2.7.1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队工作;

2.2.7.2组织本队的业务学习,落实全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2.2.7.3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队的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参与所负责变电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队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

2.2.7.4定期巡视所辖变电站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除;

2.2.7.5组织新、改、扩建设备生产准备,并组织、参与验收;

2.2.7.6检查和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2.7.7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2.2.7.8负责本队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2.2.7.9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设备巡视、维护周期表,并组织实施。

2.2.8

操作队正值的职责

2.2.8.1在值班长领导下负责与调度之间的操作联系。

2.2.8.2遇有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及时向有关调度、值班长汇报并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2.2.8.3负责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记录。

2.2.8.4受理调度命令,填写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副值正确、迅速地执行。

2.2.8.5受理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正确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8.6认真填写或审核有关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2.2.8.7参加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2.8.8按规定参加设备的验收。

2.2.9

操作队副值的职责

2.2.9.1在值班长及正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2.9.2负责正确、迅速地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后在正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2.2.9.3做好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

2.2.9.4在正值指导下按工作票要求布置现场安全措施。

2.2.9.5在正值指导下认真填写有关运行记录。

2.2.9.6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2.2.9.7参加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运行管理

3.1

人员配备

3.1.1

县(市)局应有兼管变电管理的副局长(或总工),负责领导变电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变电设备检修、试验及保护定检等技术管理工作;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应配备运行管理、技术培训等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变电运行、技术及运行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3.1.2

无人值班

3.1.2.1操作队应设队长一名,有条件的应设专责工程师(或技术员);操作队至少应分三个运行班,每班不少于4名值班人员,其中正值不少于2名。

3.1.2.2集控站应设站长、副站长各一名,有条件的应设专责工程师(或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集控站至少应分为三个运行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值班长一名、正值不少于2名。

3.1.2.3无人值班变电站可根据情况采取无人值守或少人值守方式;采用少人值守时,每站应设2-4名留守人员,负责站内设备的正常巡视,特殊情况下可按规定进行单人操作。具体职责及管理规定各单位自定。

3.1.3

有人值班

3.1.3.1 110KV变电站至少应配备6名值班人员,其中正值不少于3名,有条件的应配专(兼)职技术负责人;35KV变电站至少应配备4名值班人员,其中正值不少于2名。

3.1.3.2 110KV变电站应执行三班制值班方式;35KV变电站因人员配备不足或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也可采用其他值班方式(如两班制或轮班值等),但必须保证每班不少于2人,且至少应有一名正值。

3.1.4

集控站及变电站站长、值班长、正值、技术负责人应经过县局严格考核选拔,并保持相对稳定。变电站站长及技术负责人至少应具备技术员职称或变电运行中级工任职资格。

3.2

值班制度

3.2.1

集控站、变电站运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值班。

3.2.2

集控站应按值班轮值表对当班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监控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值班制度,维操班人员应按计划做好设备巡视、维护工作。

3.2.3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配戴统一的值班岗位标志。

3.2.4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应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3.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监控、设备巡视、维护、倒闸操作和其他工作。

3.2.6

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及时、清楚地记入值班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中。

3.2.7

值班人员应按运行或现场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认真抄录相关仪表,抄表时间为规定时间正负五分钟以内。

3.2.8

正常情况下,除倒闸操作、布置安全措施、许可工作票、巡视设备、进行维护工作外,值班人员不得远离控制室,活动范围以能听到事故及异常报警音响和电话为准。

3.2.9

县(市)局应结合设备、人员情况,确定各个变电站的值班方式,并明确规定交接班、巡视检查、维护工作、轮换休息及就餐等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变电站不得擅自变更值班方式和作息时间。

3.2.10

110KV及以上重要枢纽变电站,应配备电话录音设备。每次操作联系、处理事故及与用户调整负荷等联系,均应启用录音设备。

3.3

交接班制度

3.3.1

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以控制室钟表为准,正点交接完毕。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进入控制室。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3.2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可在交班正值指挥下协助工作。

3.3.3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3.3.3.1交接班时的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3.3.3.2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3.3.3.3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3.3.3.4使用中的接地刀闸、接地线及装设地点。

3.3.3.

5一、二次设备变更情况。

3.3.3.6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3.3.3.7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3.3.3.8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3.3.3.9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有关交代。

3.3.3.10上级命令、指示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3.3.3.1

1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3.3.3.12本班进行的维护工作情况。

3.3.4

交班正值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陪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正值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实现微机管理的变电站,在交接班时,应当面打印出当班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不得打印。

3.3.5

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3.3.5.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3.3.5.2核对模拟图板。

3.3.5.3检查设备,了解设备变更及缺陷、异常情况。

3.3.5.4检查负荷潮流情况。

3.3.5.5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

3.3.5.6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3.3.5.7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3.3.5.8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3.3.5.9核对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退情况。

3.3.5.10检查调度自动化前置机及调度通信系统有无异常情况。

3.3.5.11检查综合自动化系统后台遥信、遥测有无异常情况。

3.3.5.12根据维护计划,检查交班人员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3.3.5.13检查室内外环境卫生。

3.3.6

接班人员将检查结果互相通报,认为可以接班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并填写交接班时间,然后交班人员签名,交班人员必须在履行完全部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

3.3.7

接班后,接班正值根据天气、运行方式、维护周期、计划工作、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3.4

巡视检查制度

3.4.1

各县(市)局应在《变电运行规程》中,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及主要设备的巡视检查项目、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特殊设备的巡视检查周期、项目及内容可在变电站现场规程中规定。

3.4.2

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运行规程及现场规程的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根据缺陷类别及时汇报调度和有关部门,杜绝事故发生。

3.4.3

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闭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3.4.4

正常巡视应按《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其中有人值班变电站每班不少于四次,无人值班变电站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列入月度巡视、维护计划。

3.4.5

全面巡视:有人值班变电站每班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每月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列入月度巡视、维护计划。内容主要是对设备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做出鉴定,检查设备的薄弱环节,检查防火、防小动物、防误闭锁等有无漏洞,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3.4.6

闭灯巡视:有人值班变电站每周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每月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列入月度巡视、维护计划。内容是检查设备、绝缘子有无电晕、放电,导流回路接头有无过热、烧红现象。

3.4.7

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3.4.7.1大风前后的巡视。

3.4.7.2雷雨后的巡视。

3.4.7.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3.4.7.4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3.4.7.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3.4.7.6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3.4.7.7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系统冲击、跳闸或接地故障等情况,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3.4.7.8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增加一次全面巡视,而后针对重点及薄弱部位设备加强巡视。

3.4.8

站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和闭灯巡视,并不定期对站内设备进行巡视,严格监督、考核各班的巡视检查质量。

3.4.9

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要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清楚,包括巡视时间、巡视人姓名、发现缺陷及异常情况等。

3.5

记录管理制度

3.5.1

农网变电站(操作队、集控站)应按本规范规定,建立完整的运行记录(记录格式及填写规定见附录)。

3.5.2

各种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应按规定长期保存。各县(市)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有关记录。

3.5.3

各种记录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按格式填写,提倡使用仿宋字,做到字迹工整、清晰、准确、无遗漏。

3.5.4

使用微机运行管理系统的变电站,数据库中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值班记录及其它需要长期保存的记录应按值打印,按月装订。

3.5.5

变电站站长或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每月应对各种运行记录进行审核,并将记录填写情况作为站内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3.5.6

变电运行管理部门领导及专责应经常深入各变电站,检查变电运行记录的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

4.1

工作票管理

4.1.1

变电站工作票的执行应当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规”)中的有关规定,严禁无票作业。

4.1.2

变电站内应具有经县(市)局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4.1.3

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4.1.4

工作票的填写、评价应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办票率、合格率应达到100%;工作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4.1.5

手工填写或计算机生成、打印的工作票,均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并按顺序编号,每个变电站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4.1.6

第一种工作票一般情况下至少应提前一天送到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办票系统办理工作票的,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按规定的时间将工作票传递至变电站。

4.1.7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收到时间、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工作票登记记录。

4.1.8

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4.1.9

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核实现场情况,在已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现场已断(拉)开的开关、刀闸及装设的接地线(接地刀闸)等。并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4.1.10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4.1.10.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4.1.10.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1.10.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完成上述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4.1.11 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办票系统办理工作票的,在许可前也应将工作票进行书面打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

4.1.12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站班后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1.13

工作票执行后加盖“已执行”章。使用过的工作票一份由变电站保存,每月由变电站站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审查,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封面应有该月统计数字(总份数、合格数、合格率);另一份按本单位规定收存。

4.1.14

对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或网上办票系统办理工作票的,县局应按工作票办理流程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2

操作票管理

4.2.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4.2.2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4.2.3

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4.2.4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4.2.5

倒闸操作的分类:

4.2.5.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4.2.5.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4.2.5.2.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后执行。

4.2.5.2.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4.2.5.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4.2.6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4.2.7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如:验电、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4.2.8

经设备运行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监护人必须是同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4.2.9

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受令及安全要求应遵守当值运行值班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操作人员资质应由运行管理单位领导审定,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批准。

4.2.10

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4.2.11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4.2.12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4.2.12.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4.2.12.2拉合设备(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4.2.12.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确在分闸位置;

4.2.12.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4.2.12.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4.2.13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4.2.13.1事故应急处理;

4.2.13.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4.2.13.3拉开或拆除全站(厂)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作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4.2.14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4.2.14.1开关的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可只用于“操作任务”栏,“操作项目”栏只写编号可不写设备名称。

4.2.14.2操作票填写完后,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无误后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2.14.3 操作票在执行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项、,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4.2.14.4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后面“执行”栏内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4.2.14.5 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页操作票,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写“转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写“接上页”。

4.2.14.6 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使用几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

4.2.14.7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若此任务还有几页未操作的票,则应在未执行的各页“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

4.2.14.8开关、刀闸、接地刀闸、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信号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4.2.14.9操作票执行完毕后,应按月进行审查并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注明当月操作票份数、合格份数及合格率;操作票至少保存一年。

4.3

倒闸操作安全管理

4.3.1

操作准备

计划性的重要操作前,变电运行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或站长应组织全体当值人员做好如下准备: 4.3.1.1明确操作任务和停电范围,并做好分工。

4.3.1.2拟订操作顺序,确定挂地线部位、组数及应设的遮栏、标示牌。明确工作现场临近带电部位,并订出相应措施。

4.3.1.3考虑保护和自动装置相应变化及应断开的交、直流电源和防止电压互感器、所用变二次反高压的措施。

4.3.1.4分析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4.3.1.5与调度联系后提前写出操作票,由全体人员讨论通过,站长审核批准。

4.3.1.6设备检修后,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及

一、二次设备的分合位置与工作前相符。

4.3.2

接令

4.3.2.1接受调度命令,应由变电站正值进行,接令时主动报出变电站名和姓名,并问清下令人姓名、下令时间。

4.3.1.2接令时应随听随记,接令完毕,应将记录的全部内容向下令人复诵一遍,并得到下令人认可。

4.3.1.3如果认为该命令不正确时,应向调度员报告,由调度员决定原调度命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则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

4.3.3

操作票填写

4.3.3.1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

4.3.3.2“操作任务”栏应根据调度命令内容填写。

4.3.3.3操作顺序应根据调度命令参照本站典型操作票进行填写。

4.3.3.4操作票填写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审核(必要时经站长审核)无误后监护人和操作人分别签字,在开始操作时填入操作开始时间。

4.3.4

模拟操作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模拟操作由监护人按操作票所列步骤逐项下令,由操作人复诵并模拟操作。

4.3.5

操作监护

4.3.5.1每进行一步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人和监护人一起到被操作设备处,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监护人下达操作命令;操作人手指操作部位,复诵命令;监护人审核复诵内容和手指部位正确后,下达“执行”令;操作人执行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检查操作质量;监护人在操作票本步骤后划执行勾“√”,再进行下步操作内容。

4.3.5.2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4.3.5.3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操作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能处理时应报告调度和生产管理部门。禁止使用非正常方法强行操作设备。

4.3.6

质量检查

4.3.6.1操作完毕全面检查操作质量。

4.3.6.2检查无问题应在操作票上填入终了时间,并在最后一步下边加盖“已执行”章,报告调度员操作执行完毕。

4.3.7

各县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倒闸操作管理规范,明确大型、复杂操作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场监护、指导的范围等具体规定。

4.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4.4.1

变电站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4.4.2

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4.4.3

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对防误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

4.4.4

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巡视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

4.4.5

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对安装于室外的挂锁,值班人员应采取防雨措施,定期加注润滑油并进行试开。

4.4.6

防误闭锁装置的万用解锁钥匙应封存管理,在符合下列情况并经站长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将解锁钥匙重新封存,并填写在值班记录中。

4.4.6.1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4.4.6.2紧急事故处理时(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4.4.6.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4.4.7

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应停止操作,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

4.4.8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作为补充性措施,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4.4.8.1未装防误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隔离开关(刀闸)手柄和网门;

4.4.8.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且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4.4.8.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隔离开关(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4.4.9

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制定防误闭锁装置运行、检修维护管理规定,明确检修、维护单位及运行管理中的有关审批规定。

4.5

安全保卫管理

4.5.1

变电站应有明确的保卫制度,并严格执行,变电站大门正常情况下要完好并上锁。

4.5.2

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并许可后方可进入;变电站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下,有权谢绝外来人员进入站内。

4.5.3

配备有专(兼)职门卫人员的变电站,应建立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出变电站应进行登记。

4.5.4

禁止无单独巡视高压设备资格的人员进入设备区、高压室。

4.5.5

变电站不得私自留宿外人,必要时应经站长同意并报变电运行管理部门领导批准。

4.5.6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4.5.7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

4.6

防汛管理

4.6.1

集控站、变电站应有县(市)局年度防汛预案,并根据防汛预案要求及站内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物资。

4.6.2

防汛设备、物资在每年汛期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确保完好、充足;防汛设备及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4.6.3

汛期来临前,变电站应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4.6.4

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4.7

防小动物措施管理

4.7.1

集控站、变电站应结合实际制订防小动物措施,并列入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7.2

变电站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4.7.3

变电站内电缆沟盖板应完好,电缆夹层、配电室、高压室、控制室等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及孔洞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 4.7.4

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并定期投放鼠药或安装、设置捕鼠器械。

4.7.5

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压配电室、主控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室、蓄电池室出入门应有不低于0.5米的防鼠档板。

4.8

消防管理

4.8.1

变电站应按消防规程的规定,配备适当、足够的消防器材,应有数量准确的消防器材配备表,消防器材应实行定置管理,

4.8.2

变电站内主控室、高压室、配电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等易着火的场所,均应配置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等防火标志;主变设备区应设消防室、消防沙坑,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8.3

变电站内灭火器材应统一编号,并定期进行试验,有试验标签,填明试验日期、有效日期(或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人等。

4.8.4

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配电盘和室外机构、端子箱等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4.8.5

变电站室外电缆沟应按规定设置防火墙并有明显标志,电缆夹层、隧(廊)道、竖井、电缆沟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电缆沟严禁积油。

4.8.6

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4.8.7

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4.8.8

变电站应明确兼职消防专责人,负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充足、完好。所有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4.9

接地线及安全工器具管理

4.9.1

变电站(操作队)应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规定的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变电站(操作队)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4.9.2

变电站(操作队)应有安全工器具配备明细表,内容包括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令克棒、绝缘隔板、绝缘罩、遮栏、围栏、安全标示牌、安全帽等的配备数量、存放地点等。

4.9.3

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数量应能满足站内需要,截面满足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

4.9.4

变电站(操作队)应配置足够、合适的接地线柜及安全工器具柜,接地线及安全工器具实行定置管理;绝缘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4.9.5

所有接地线及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令克棒、绝缘隔板、绝缘罩等均应统一编号,实物编号与存放位置编号应保持一致。

4.9.6

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上应有对应的试验标签,注明 “下次试验日期”及“试验人”;令克棒、验电器等应有明显的“电压等级”标识。

4.9.7

超期未经试验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单独存放,严禁使用;试验不合格或发生损坏的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换。

4.9.8

遮栏、围栏、安全标示牌等应分类整理、整齐存放;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收回现场装设的遮栏、标示牌,进行整理,不得随意乱扔。

4.9.9

站内接地线及安全工器具严禁私自外借或挪作他用。

4.9.10

无人值班站的安全工器具,可由操作队集中统一管理。

4.10

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4.10.1

进入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应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4.10.2

对于所使用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经县局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在局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变电站。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变电站。

4.10.3

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得到允许后,并在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设备场区并戴好安全帽。

4.10.4

施工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变电站运行人员同意,并指定接引位置,安装计量表计,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越限措施。

4.10.5

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运行人员。

4.11

安全文件管理及安全活动

4.11.1

集控站(操作队)、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接到重要的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后,应立即汇报站长,及时组织全站人员进行学习、传达,所有运行人员应分别签字。相关的变电事故,应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分析事故暴露问题,并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订防范措施。

4.11.2

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安全文件及其它安全资料,由安全员负责进行整理归档,并存放于主控制室内,便于运行人员查阅。

4.11.3

集控站、变电站安全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可以全站或分值进行,由站长或正值组织,站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活动。

4.11.4

安全活动在学习、传达上级安全通报、文件等时,应结合本站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总结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照安全规程查找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因素,并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4.11.5

每次安全活动应认真填写记录,记录活动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和活动内容。对学习内容讨论情况、事故教训及建议和措施应详细记录,不得记录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内容。

4.11.6

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有关人员应定期检查变电站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审查“安全活动记录”填写情况并签名、提出意见和建议。

4.12

车辆管理与交通安全

4.12.1

集控站车辆是保证所辖各站巡视操作的重要工具,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养护工作,保证随时出行。由当班值长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

4.12.2

专、兼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落实内部准驾制度,严禁无证驾驶。

4.12.3

车辆按值移交,由接班司机检查车辆状况。

4.12.4

严禁车辆外停、外借,严禁办与运行无关的事。

5.技术资料管理

5.1

规程、标准及制度

5.1.1

集控站(操作队)、有人值班变电站主控制室(或值班室)应配备资料柜,并具备下列部颁规程、标准、制度

5.1.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5.1.1.2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国电网农【2004】15号)

5.1.1.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DJ 5009.3-1997))

5.1.1.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3.407)

5.1.1.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

5.1.1.6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1995) 5.1.1.7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用供(1991)30号) 5.1.1.8电力电缆运行规程(1979)

5.1.1.9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0)

5.1.1.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BG 14285-1993)

5.1.1.1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 5.1.1.12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1996) 5.1.1.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5.1.1.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50.259-96)

5.1.1.15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5.1.1.16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1993年6月29日发布,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

5.1.1.17河南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规范(河南省)

5.1.1.18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调(2002)138号)

5.1.1.19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

5.1.1.20变电站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

5.1.1.21河南电网调度规程(有省调度设备的站)

5.1.1.22地区电网调度规程(有地调设备的站)

5.1.1.23河南省县(市)局电网调度规程

以上规程、标准和制度应保证均为有效版本,其电子有效版本可替代使用。

5.1.2

还应具备下列局编规程

5.1.2.1县调规程(局编)

5.1.2.2变电运行规程(局编)

5.1.2.3变电检修规程(地、市局或县局编)

5.1.2.4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局编)

5.1.2.5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局编)

5.1.2.6典型操作票

以上第1-3项每年进行一次审定,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完善,并经审定、批准后正式印发;第4项每年由县调组织编制,经审定批准后执行;5-6项应根据变电站内设备实际进行及时修订、完善,经审定、批准后执行。

5.1.3

上述规程、标准、制度应建立目录清单,正常情况下仅供站内运行值班人员查阅,不得外借,交接班时应检查是否齐全、完整。

5.2

图纸资料

5.2.1

集控站(操作队)、值班变电站应具备下列图纸:

5.2.1.1交、直流系统接线图

5.2.1.2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5.2.1.3全站平面图

5.2.1.4接地装置布置图

5.2.1.5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5.2.1.6防洪及上下水道图

5.2.1.7巡视路线图

5.2.1.8继电保护、远动及安全自动装置原理图、展开图和安装接线图

5.2.2

集控站(操作队)、有人值班变电站应设专人对技术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并建立目录和借阅登记制度,保证技术图纸齐全、完整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5.2.3交接班及集控站(操作队)全面巡视时,应检查技术图纸是否齐全、完整。

5.3

集控站(操作队)、变电站应具备的指示图表

5.3.1

变电站一次系统接线图(模拟图板或微机五防系统的一次系统接线图可以替代)

5.3.2

安全记录牌

5.3.3

变电站设备大修、预试周期及进度表

5.3.4

按月编排的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及维护工作计划 5.3.5

变电站设备评级表

5.3.6

设备主要运行参数一览表

5.3.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一览表

5.3.8

安全工器具配备明细表

5.3.9

消防器材配备明细表

5.3.10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

5.3.11 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5.3.12

有权担任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

5.3.13

有权进行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名单。

5.3.14

变电站事故紧急拉闸顺序表

5.3.15

变电站压限负荷顺序表

5.3.16

变电站常用及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其中10-13项应由县局安全监察部发文,每年明确一次;

14、15项应由县局编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5项在集控站(操作队)存放,6-16项应在集控站(操作队)及变电站同时存放。

实施微机化管理的集控站(操作队)、变电站,应具备的指示图表提倡微机管理,可不单独制表以文本形式存放。

5.4

技术档案管理

集控站及110KV变电站应设专用资料室,35KV变电站应设专用资料柜。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设备运行档案及个人技术档案,由县(市)局统一编号进行管理。设备运行档案分为原始资料档案、运行单元档案和运行综合档案。

5.4.1.原始资料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5.4.1.1 设备厂家制造说明书

5.4.1.2出厂试验记录

5.4.1.3安装竣工图纸(安装单位移交、含基建和扩建) 5.4.1.4安装记录和试验报告

5.4.1.5基建的有关文件、协议。

5.4.2.运行单元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5.4.2.1 设备技术规范表

5.4.2.2设备修试、定检周期表

5.4.2.3设备大修改造报告

5.4.2.4高压试验报告

5.4.2.5油化验报告

5.4.2.6继电保护校验、调整记录

5.4.2.7开关故障跳闸记录

5.4.2.8缺陷记录(每年将一类缺陷摘录、整理)

5.4.3.运行综合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5.4.3.1值班记录

5.4.3.2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

5.4.3.3上级有关安全和生产文件按年装订成册归档

5.4.3.4典型负荷日运行记录

5.4.3.5 继电保护剂自动装置定值变更通知单

5.4.4.县(市)局应推广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技术档案网络管理、资源共享。只要在变电站可以通过管理网络方便地查阅到上述技术资料,可不再存放纸质文件,但有关重要资料应在局档案室存档。 5.5

变电运行记录

5.5.1

集控站及有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以下运行记录:

5.5.1.1值班记录

5.5.1.2巡视、维护、操作工作记录

5.5.1.3负荷记录(格式依据具体情况自定)

5.5.1.4工作票登记记录

5.5.1.5设备缺陷记录

5.5.1.6接地线装拆记录

5.5.1.7一次设备检修及试验记录

5.5.1.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整记录

5.5.1.9断路器事故跳闸记录

5.5.1.10避雷器动作检查记录

5.5.1.11蓄电池定期测量记录

5.5.1.12高频保护信号测试记录(有高频保护的变电站)

5.5.1.13设备测温记录

5.5.1.14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5.5.1.15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记录

5.5.1.16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

5.5.1.17技术考问记录

5.5.1.18会议及学习记录

5.5.2

操作队应具备以下运行记录:

5.5.2.1值班记录

5.5.2.2巡视、维护、操作工作记录

5.5.2.3工作票登记记录

5.5.2.4设备缺陷记录

5.5.2.5接地线装拆记录

5.5.2.6一次设备检修及试验记录

5.5.2.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整记录

以上6-7项可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填写在变电站的相应记录中,由当值运行人员及时带回操作队整理、存档。

5.5.2.8断路器事故跳闸记录

5.5.2.9设备测温记录

5.5.2.10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5.5.2.11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记录

5.5.2.12事故障碍异常记录

5.5.2.13技术考问记录

5.5.2.14会议及学习记录

5.5.3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以下运行记录:

5.5.3.1一次设备检修及试验记录

5.5.3.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整记录

5.5.3.3避雷器动作记录

5.5.3.4设备测温记录

5.5.3.5蓄电池定期测量记录

5.5.3.6高频保护信号测试记录(有高频保护的变电站) 6.设备管理

6.1

设备定期修试及日常维护

6.1.1

县(市)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检修、试验等专业规程的规定及制造厂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变电设备定期修试、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及保护定检周期、项目及变电运行、检修等部门的职责。

6.1.2

县(市)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每年初应制订全局变电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及保护定检工作计划,报地市局主管部门,并督促局属运行管理、设备检修试验等部门认真落实。

6.1.3

正常情况下,变电设备应严格按规程规定的周期、项目进行检修、试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的,应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

6.1.4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应积极配合检修部门完成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及保护定检工作,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6.1.5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应结合所辖变电站设备实际,根据季节性工作重点按月编制日常维护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6.1.6

变电站日常维护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6.1.6.1每年3月份审查防雷设备及接地网的试验情况。

6.1.6.2 3-11月份每月及每次雷电过后检查、记录避雷器动作情况。

6.1.6.3每年雨季来临前检查房屋及土建设施是否牢固、漏雨,室外机构箱、端子箱、电源箱等是否密封完好;电气设备的驱潮电热装置是否能正常运行;防汛、排洪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可用等。

6.1.6.4每年11月份进行设备防冻保温设施检查试验(重点是室外液压机构箱驱潮装置、加热器能否正常运行)。

6.1.6.5变电站防误闭锁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闭锁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检查锁具有无锈蚀、卡涩。

6.1.6.6检查防小动物措施(防鼠挡板、电缆孔洞等),更换鼠药。

6.1.6.7检查、整理消防设施及器材。

6.1.6.8检查整理安全工器具、接地线、标示牌、围(遮)栏。

6.1.6.9检查更换保险。

6.1.6.10检查室内外照明设施。

6.1.6.11检查二次回路端子排及机构箱、端子箱、电源箱等。

6.1.6.12清扫高压室、控制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室。

6.1.7

运行人员在进行有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前,必须认真了解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做到任务、目的清楚,安全措施齐全。工作时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加强监护,发现问题或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进行汇报处理。

6.2

设备定期切换试验

6.2.1

县(市)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变电设备定期切换试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管理、设备检修试验等部门的职责,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

6.2.2

有人值班变电站应每日对变电站内中央信号系统进行试验,试验内容包括预告、事故音响及光字牌。集控站亦应每日对监控系统的音响报警进行试验。

6.2.3

在有专用收发讯设备运行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高频通道的对试工作。

6.2.4

蓄电池定期测试规定

6.2.4.1铅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比重,每周测一次代表电池的电压、比重。

6.2.4.2碱性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每周测一次代表蓄电池的电压。

6.2.4.3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电池的电压,每周测一次代表电池的电压。

6.2.5

变电运行人员应进行以下设备切换试验工作:

6.2.5.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6.2.5.2变压器冷却器及其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每月试验一次,不经常运行的冷却器每月试启动一次;

6.2.5.3两段母线并列运行,其电压互感器采用一组运行一组备用者,每月轮换一次;

6.2.5.4站用低压设备有自动切换装置者每月试验一次;

6.2.5.5事故照明切换装置及事故照明灯具每月试验一次;

6.2.5.6变电站内的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6.2.5.7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头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接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6.2.5.8直流系统中的备用充电机应半年进行一次启动试验;

6.2.5.9变电站内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

6.2.5.10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的轮换要求;

6.2.5.11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应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

6.2.5.12设备测温: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应配备设备测温装置,每季应对重点部位进行抽测,夏季高峰负荷来临前应进行普测。

6.3

设备缺陷管理

6.3.1

县(市)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统一管理,应制订《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工作流程,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6.3.2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的危急和严重缺陷,并及时组织对设备缺陷进行鉴定,督促处理。

6.3.3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对设备缺陷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缺陷产生的规律,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3.4

运行管理单位及设备修试单位均设缺陷管理专责,其职责为:

6.3.4.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管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处理情况。

6.3.4.2建立必要的台帐、图表、资料,对设备缺陷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对每个缺陷都有处理意见和措施。

6.3.5

变电运行人员在巡视、维护中发现缺陷后,应对缺陷进行初步分析判断和定性,及时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根据缺陷类别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6.3.6

设备缺陷分类的原则

设备缺陷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6.3.6.1危急缺陷:凡是不能继续运行,不立即处理会造成事故者。如:

l

导线断股截面在17%及以上;

l

避雷针、架构倾斜超过规定者;

l

高压瓷瓶、套管严重损坏者;

l

储油设备严重漏油或油标已看不到油面,充气设备严重漏气或气压达到最低限者;

l

主导流部分或接点长期过负荷或接触不良、严重发热变色者;

l

开关机构失灵或动作卡滞、不灵活,已发生或可能发生拒合、拒分者;

l

主保护有严重缺陷可能导致不能正确动作,必须立即退出运行者;

l

二次回路缺陷影响操作及保护正常动作者;

l

开关失去操作及合闸电源者;

l

预试发现主要试验数据超出规定者;

l

液压机构漏油、频繁打压或压力降低到规定值者;

l

绝缘污秽严重、有污闪可能且未采取措施者。

l

结算或内部承包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及二次回路缺陷,影响准确计量者。

l

其他根据规程或制造厂要求必须立即停电处理的缺陷。 6.3.6.2严重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坚持运行,但如有发展,可能导致事故的缺陷,如:

l

导线断股在17%以下者。

l

充油设备中有微量水分,游离碳呈淡黑色;

l

储油设备渗油严重者但尚能看到油面者;

l

二次回路绝缘下降,但不低于1ΜΩ;

l

电缆头渗油;

l

事故照明不亮;

l

设备及架构等锈蚀较严重者。

l

重要表计指示不准者;

l

检修、预试超期者。

l

其他应列入月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6.3.6.3一般缺陷: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可列入年、季度计划中进行处理的,如:

l

储油设备轻微渗油;

l

设备上缺少不重要的部件;

l

设备及架构等有轻微锈蚀现象;

l

二次回路绝缘电阻有所下降者;

l

非重要表计指示不准者。

6.3.7

危急缺陷应立即汇报调度、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变电运行、检修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必要时组织现场鉴定分析,并立即安排处理,最长不超过24小时。

6.3.8

严重缺陷应立即汇报调度、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变电运行部门,必要时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现场鉴定分析,并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处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3.9

一般缺陷可随月度报表报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汇总报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处理。

6.3.10

县(市)局应制定具体的考核规范,对及时发现、处理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未发现缺陷或汇报不及时,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者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4

设备定级管理

6.4.1

设备定级工作是加强设备管理,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的有效措施。县(市)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为设备定级管理部门。

6.4.2

县(市)局应严格按附录2要求,由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站长组织每半年对所辖设备进行一次设备定级,编制设备定级表,报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查,必要时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检查确认。

6.4.3

变电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一类设备率应达到80%,主变及35KV及以上断路器应为一类设备。

6.4.4

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应满足一类设备的要求,经运行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6.4.5

设备定级后,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针对三类设备问题,立即组织检修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积极落实;对二类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提高设备健康状况。

6.4.6

设备定级标准:参照附录2执行。无明确定级标准的设备,原则上存在危急缺陷的定为三类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可定为二类设备,无缺陷或存在一般缺陷的可定为一类设备。

6.4.7

县(市)局可参照本规范的规定,结合县局所辖设备实际情况,制订设备定级管理实施细则。

6.5

变电设备标志及管理

6.5.1

县(市)局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统

一、规范各种安全标志、电气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安全警示线及安全防护。

6.5.2

变电站所有高压设备均应按“手册”中“设备及安全工器具配置规范”的要求,装设准确、清晰、美观、规范的标志牌。

6.5.3

各类主要设备标志牌内容如下:

6.5.3.1主变压器: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单相变压器应分相安装并标明相别。

6.5.3.2断路器:标明设备名称、编号,分相操作的还应标明相别。

6.5.3.3隔离开关: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6.5.3.4电流、电压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电容器、电抗器、站用变压器、消弧线圈等:标明设备名称、编号;三相分别安装在单独支架上的设备,应分相安装标志牌并标明相别。

6.5.3.5室内配电装置:前、后柜门上方应标明间隔的名称、编号;隔离开关的名称编号安装于操作机构上方。

6.5.3.6控制、保护及交、直流等盘、柜、屏: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几个回路共用的盘、柜应标明回路名称,必要时应用标志线划开。

6.5.3.7控制箱、端子箱、机构箱、电源箱等:应在箱门上标明间隔或设备名称、编号。

6.5.3.8高压设备相色标志应齐全、醒目;母线两端应安装相位标志牌。

6.5.3.9独立避雷针每支应均装设标志牌,标明名称、编号。

6.5.4

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电源箱及控制、保护、交直流盘、柜内的主要元件(刀闸、小开关、保险、继电器、压板、仪表等)均应有清晰、准确、规范且与图纸相符的标志。

6.5.5

二次回路、低压动力回路及直流系统的电缆应有准确、清晰、规范的标志,标明电缆型号、芯数、去向等。

6.5.6

母线及设备构架、爬梯等处应悬挂或装设“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标志牌,电气设备常设围栏上应悬挂或安装 “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

6.5.7

控制室、保护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高压室、资料室等门上或入口处应安装或悬挂“禁止烟火”标志牌。

6.5.8

其它应结合“手册”规定及现场实际情况装设规范的标志牌。

7.变电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管理

7.1

基本要求

7.1.1

县(市)局要针对变电设备在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的工作,制定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7.1.2

变电站新建、扩(改)建、大修、小修、预试的

一、二次设备的工作完成后,必须经过质量验收,设备验收工作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有关检修、试验记录,并履行相关手续。交接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7.1.3

新建、扩(改)建设备的竣工验收,主变压器及35kV及以上主设备大修后竣工,变电站站长(或操作队队长)应参加验收。

7.1.4

新建、扩(改)建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向变电站移交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及试验报告。设备大修后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移交大修、试验报告,并填写有关检修、试验记录。

7.1.5

新安装和大修后的设备,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7.1.6

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急需投入运行时,必须限期处理,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投入运行。

7.2

变电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

7.2.1

生产运行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参与新建变电站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程建设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管理,运行单位应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2.2

在已带电运行的变电站内施工前,运行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交待工程建设工作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7.2.3

基建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明显断开点,运行人员应督促基建人员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严防基建设备误碰、误跳运行设备,与变电站相连接的未投运线路终端塔的跳线应保持断开。

7.2.4

基建施工电源宜使用与站用电源分开的独立电源,若必须使用站用电源,运行人员必须合理安排站用电的运行方式,严防主变冷却、闸刀操作、开关储能及直流充电电源失去。

7.2.5

运行人员应主动向建设单位了解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参与、配合变电工程的土建、接地网(极)施工以及各主要隐蔽工程验收,了解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做好记录,参与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主要环节的工作,全面了解输变电工程的设备性能,及时发现新设备存在的问题。

7.3

新设备的交接验收

7.3.1

工程建设完工后,运行人员应积极参与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预验收和工程正式交接验收。按照交接验收大纲中的内容。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工程建设单位现场处理。

7.3.2

新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办理交接手续,新设备交接手续应以正式的交接记录为依据。交接记录的内容包括交接的设备范围、工程完成情况、遗留问题及结论等。

7.3.3

新设备交接验收过程中,设备操作应由运行人员进行,对设备名称、编号、状态进行仔细确认,严格进行监护。

7.3.4

运行人员应配合做好新设备的接收工作,包括设备出厂资料、试验资料、图纸、现场设备、联动操作、备品备件、工器具等。新设备的验收受工程进度和停电计划的影响时,允许进行分步交接验收。分步交接验收后的设备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具备书面交接记录。

7.3.5

交接后的新设备应调整至冷备用状态,所有保护自动化装置在停用状态。

7.4

新设备交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

7.4.1

新设备交接验收结束、办理交接手续后,应视作运行设备,交由运行人员管理,任何人不允许擅自改变交接后的新设备状态。新设备状态的改变、接地刀闸、接地线等作为交接班内容移交。

7.4.2

新设备上的任何工作,必须履行正常的工作票手续,由运行人员操作、许可、验收及终结,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工作记录。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人员将新设备恢复到工作前的冷备用状态。

7.4.3

新设备必须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与运行设备的搭接工作。搭接后的新设备(包括二次设备)应有可靠的防误措施,严防误分、误合或误投而造成事故。

7.5

变电新设备启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7.5.1

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消除;启动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设备名称标牌、安装调试报告等齐全,具备投运条件。

7.5.2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人员培训等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完成。

7.5.3

变电运行人员应认真组织学习启动调试方案,准备好相应的操作票,弄清每一步操作的目的及意义,并做好事故预想。

7.5.4

新设备启动前,启动范围内所有的一次设备均应在冷备用状态,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定值及小开关、拨轮等位置正确,压板均应在停用位置。

7.5.5

新设备启动前,变电运行人员应根据启动方案的要求,应认真、细致核对启动范围内所有

一、二次设备的实际状态是否正确,发现不正确的要立即进行操作调整。检查及调整操作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并签名,可纳入正规的倒闸操作票进行管理。

7.6

新设备启动过程管理

7.6.1

新设备自当值运行值班员向调度汇报具备启动条件起,即属于调度管辖设备,改变设备的状态必须有调度的正式操作命令。

7.6.2

所有启动操作应严格按照启动方案的规定程序,规范作业,强化解锁钥匙管理,严防误操作。

7.6.3

启动过程中发现缺陷,应立即暂停启动,并将缺陷情况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设备消缺工作应履行正常的检修申请手续,办理工作票。 7.6.4

输变电新设备启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当值人员应服从当值调度指挥,迅速进行故障隔离,并立即汇报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结束后,运行单位应将详细情况汇报调度,根据调度命令停止或继续启动工作。

8.班组建设及文明生产

8.1

县级供电企业应根据变电站、集控站的位置、环境及值班方式等,配备必要的生活及文化娱乐设施。

8.2

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应积极围绕上级各项管理工作目标,开展变电运行评先创优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评比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2.1

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及执行情况;

8.2.2

各种运行记录的填写情况;

8.2.3

事故、障碍、异常及差错情况;

8.2.4

维护工作完成情况;

8.2.5

安全活动及技术培训、现场考问情况;

8.2.6

规程、制度考试情况;

8.2.7

发现缺陷及处理情况;

8.2.8

无功电压管理情况;

8.2.9

劳动纪律。

8.3

统一制定《变电运行管理考核细则》,并督促各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认真落实;各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可以结合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

8.4

集控站、操作队及人员较多的110KV变电站,应成立以站长为主的站委会,实行民主管理,由站委会对站内重要问题讨论通过。

8.5

站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站人员会议,组织政治学习,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8.6

变电站室内外应保持干静、整齐,窗明几净;备品备件、消防器材及各种工器具应实行定置管理。

8.7

变电站要装有正常照明、事故照明,亮度应满足工作需要。

8.8

变电站设备区场地应平整,无卫生死角,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及散落器材,严禁种植1米以上植物或农作物,严禁饲养家畜、家禽,操作及巡视道路应完整、畅通,无塌陷。

8.9

变电站设备构架、基础、接地引线、门窗等应无腐蚀,房屋不漏雨。

8.10

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着装,与领导、调度、客户联系工作时应使用调度术语和文明语言,对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应热情接待,并按规定主动对站内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9.培训工作

9.1

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单位变电运行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采取组织技术讲课(座)、举办变电运行知识及技能竞赛等形式,促进变电运行人员积极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岗位素质。

9.2

新学员进站要进行运行基础知识培训,必须经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和变电站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安规和运行管理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跟班实习。

9.3

每年至少应组织对全体变电运行人员进行一次调度及运行规程考试,对考试成绩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成绩较差的按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4

每年应由县(市)局主管领导主持,人力资源、生产技术、安全监察及变电运行管理部门等参加,组织对全体运行人员进行一次定岗考试和考核,并发放定岗通知单;考核形式应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结合日常工作考核。。

9.5

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运行人员参加的反事故演习竞赛活动,以不断提高运行人员事故分析、处理能力。

9.6

所有变电运行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重新履行定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9.7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应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年、月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培训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9.7.1

画二次回路图纸并简要说明回路原理,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命题,每人每季一张。

9.7.2

填写倒闸操作票,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命题,每人每月一份。

9.7.3

技术考问,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命题,每人每月一题,填入技术考问记录;变电运行管理部门领导或专责人员每季应到各变电站,进行现场抽考。

9.7.4

反事故演习,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命题,每站每月一次,全站人员参加,实际及正确处理步骤均应填入反事故演习记录;变电运行管理部门领导或专责人员每月至少应参加一个变电站的反事故演习活动,并对反事故演习记录进行审查、签字。

9.7.5

事故预想,正值命题,每个运行班每月一次;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对各班事故预想进行审查并签字。

9.8

值班人员应做到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有关规程和管理制度)、三能(能分析设备和系统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及异常;能掌握巡视、维护技能)。

附录1河南省农网变电站检查评比办法及考核细则

备注:具体在《河南省农网变电站管理规范》讨论、修订完毕后,根据“管理规范”的规定制订“检查评比办法及考核细则”。

附录2河南省农网变电站设备定级办法及标准

第一节 设备定级办法

(一)设备定级工作是加强设备管理,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的一项有效措施。通过设备定级工作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和鉴定,及时消除缺陷,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促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保证安全、经济、供电。

(二)设备完好程度分为:

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

一、二类设备单元为完好设备单元,完好设备单元与全部设备单元之比值称为设备完好率。

(三)设备定级原则:设备定级要以设备总的健康状况为准,一个单元内的若干个元件,同时有

一、二类者,应定为二类设备,同时有

一、

二、三类者,应定为三类。

(四)设备定级时间:变电站对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定级,站长或由设备专责人提出初步意见,经全站讨论后,报县(市)局,县(市)局组织检查验收后确认。

(五)设备定级单元的划分:

1.

主变压器(包括附属设备),每台为一个单元。

2.

站用变压器(包括刀闸、熔断器、电缆),每台为一个单元。

3.

消弧线圈(包括断路器、刀闸、避雷器)为一个单元。

4.

35千伏及以上的开关(包括引线、刀闸、互感器)每组为一个单元。

5.

35千伏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包括引线、刀闸)每组为一个单元。

6.

35千伏及以上的避雷器,每组为一个单元。

7.

高压室以每块高压盘(包括开关、刀闸、互感器和避雷器、继电保护等)为一个单元,小型化站以每条进出线为一个单元。

8.

35KV及以上母线每段为一个单元。

9.

10KV母线每段为一个单元(包括电压互感器、刀闸、熔断器、避雷器等)。

10.

蓄电池组为一个单元。

11.

主控室内各种屏每面屏为一个单元。

12.

电力电容器组(包括断路器、刀闸、互感器、放电线圈、熔断器、电抗器等)为一个单元。

13.

每支独立避雷针为一个单元。 14.

全站接地网为一个单元。

15.

全站土建设施(包括房屋、围墙、场地、道路、电缆构等)为一个单元。

16.

无线、光纤、程控电话、载波等通信设备为一个单元。

17.

遥视设备为一个单元。

18.

远动装置为一个单元。

19.

全站消防设施为一个单元。

20.

防盗系统为一个单元。

备注:设备的附属设备、支架及基础随主设备定级。

第二节 设备评级标准

第1条 主变压器

一类:

1.

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合格,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下次试验进行比较;试验未超期。

2.

内部器身状况绝缘良好,线圈未变形或无明显变形。

3.

外部零部件状况完整齐全。

4.

密封情况无渗漏或有少量轻微渗油。

5.

有载调压开关运行正常,动作次数或检修周期未超过规定。

6.

冷却装置状况运行正常。

7.

负载能力符合铭牌要求。

8.

整体评价无严重缺陷,运行正常。

9.

接地线连接牢固,基础无下沉,设备外壳必须两点接地;

10.

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正确。

二类:

1.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超标;个别项目与上次试验有差异待复试;试验超期。

2.

内部器身状况绝缘一般,线圈轻微变形。

3.

外部零部件状况基本完整齐全,有部分零部件存在缺陷。

4.

密封情况渗油面积较大或滴油(漏气)。

5.

有载调压开关存在缺陷导致无法正常运转,动作次数或检修周期超过规定。

6.

冷却装置有整组故障,但不影响出力。

7.

负载能力基本符合要求。

8.

整体评价有严重缺陷,但能正常运行。

9.

技术资料不全,但近三年修试资料齐全。

三类: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本体及套管电气试验、油化验(SF6气体化验)主要项目严重超标,且具有变坏趋势。

2.

内部器身状况绝缘老化,线圈严重变形。

3.

外部零部件状况有零部件损坏影响功能。

4.

密封情况不良,存在严重滴油或漏油(漏气且压力低)。

5.

有载调压开关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正常运转。

6.

冷却装置状况多组故障影响出力。

7.

存在严重限制出力的缺陷。 8.

整体评价有严重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或运行年限长且绝缘老化。

第2条 断路器

一类:

1.

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2.

定期进行检修试验,并符合规程的质量要求;

3.

操作机构灵活,无卡滞现象,指示正确;

4.

零部件齐全,瓷件无损伤;

5.

开关及附件整洁,无锈蚀,无渗漏,油面、油位、油色、压力正常,标

志明显;

6.

设备支架稳固,螺丝紧固不缺,基础无下沉,两点接地良好;

7.

设备档案齐全,或有三年以上的修试资料;

8.

SF6断路器气体压力合格,真空断路器真空度符合要求。

9.

运行地点的短路容量小于开关的实际短路开断容量,不过负荷。

二类: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技术资料不全,但有近一年的修试资料;

2.

三相动作同期性,虽达不到厂家规定值,但能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

3.

无重大缺陷,无严重渗漏,油面虽超过上下限,但油位可见;

4.

套管有破碴或污秽地区套管的漏电爬距不满足要求,但已采取了措施,

能基本上保证安全运行;

5.

SF6开关年漏气率和含水量超标者。

6.

短时间过负荷,无严重过热现象。

三类: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导电部分局部过热,威胁安全运行,已找到原因,并有处理方案;

2.

断流容量不满足运行要求;

3.

污秽地区套管漏电爬距不满足要求,又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充胶套管冒胶;

4.

绝缘试验虽在合格范围内,但介质损失角增长较快,其数量接近标准的90%或试验不合格,绝缘油的PH值小于4.2;

5.有较严重漏油,但油面不低于极限者。

第3条 互感器

一类:

1.

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实际运行需要;

2.

定期作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符合标准;

3.

附件完整无伤,无渗油和吸潮进水现象,油位、压力正常;

4.

设备支架稳固,螺丝坚固,基础无下沉,接地良好;

5.

技术资料齐全与实际相符或有三年以上修试资料。

二类:

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为二类设备:

1.

油位低于监视线,但渗油不严重;

2.

油漆有脱落,金属部分有锈蚀现象;

3.

套管掉釉面积不超过该瓷裙1%或污秽地区套管的漏电爬距不满足要求,

但已采取措施,能基本保证安全运行;

4.

技术资料不全,但有近一年的修试资料。 三类: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的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设备的绝缘试验虽在合格范围内,但介质损失角增长较快,其数值接近规定最大值的90%或试验不合格,绝缘油的PH值小于4.2;

2.

内部有异常过热现象,未查明原因;

3.

污秽地区套管的漏电爬距不能满足要求,又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充胶套

管冒胶;

4.

有漏油现象;

5.

线夹接点过热。

第4条 隔离刀闸

一类:

1.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满足运行要求;

2.

在额定容量下接点温度不超过70℃;

3.

操作灵活,闭锁装置(包括电器闭锁及机械闭锁)动作正确,辅助接点断开距离合乎要求,动作可靠,三相动作的不同期在允许范围内;

4.

支持瓷瓶绝缘试验合格,无裂纹等缺陷;

5.

支架稳固、基础(包括操作机构基础)无下沉,接地良好;

6.

接地刀闸主传动杆有特殊标志,操作箱密闭良好。

二类:

1.

机构稍有串动,三相动作的同期性虽然超过规定,但尚能保证接触良好;

2.

弹簧有锈蚀现象,但尚能保证应有接触压力,并能保证最大可能负荷(不超过额定容量)时接点温度不超过70℃;

3.

污秽地区瓷瓶或瓷套的漏电爬距虽不满足要求,但已采取了措施,能基本保证安全运行。

三类: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有过热现象;

2.

支持瓷瓶,瓷套有裂纹,棒式瓷瓶有一层缺瓷釉已超过该瓷裙面积的1%;

3.

操作不灵活、合闸不严密或闭锁装置不完整;

4.

设备锈蚀较严重,基础有下沉现象。

第5条 高压熔断器

一类:

1.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及断流容量均能满足运行要求,熔丝安秒特性与系统继电保护相配合;

2.

安装方式合乎厂家规定;

3.

支持瓷瓶绝缘试验合格,无裂纹、破碴等缺陷,与底座连接牢固;

4.

熔丝管按规定定期检查,零件完整,操作灵活。

二类:

1.

安装方式不符合厂家规定,但尚能正确动作;

2.

污秽地区熔断器瓷瓶的漏电爬距不够,但已采取措施,能基本保证安全运行;

3.

有锈蚀现象;

三类: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断流容量不够;

2.

瓷瓶有裂纹,掉釉面积超过该瓷裙面积的1%;

3.

熔丝经常因电腐蚀熔断,影响继电保护正常运行的; 4.

电力变压器用高压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安秒特性不能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

5.

污秽地区瓷瓶漏电爬距不满足要求,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威胁安全运行;

6.

熔管脱落后,对地距离不够。

第6条 耦合电容器

一类:

1.

设备额定电压符合安装地点运行电压的要求;

2.

设备的绝缘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3.

套管无裂纹破损等现象;

4.

接头及引线良好,连接牢固;

5.

无渗油现象,油位、压力合格;

6.

支架牢固,基础无下沉,接地刀闸等附件完好,接地良好。

二类

1.试验数值变化,但仍符合规程要求。

2.瓷件有损坏,但不影响安全运行。

3.有轻微锈蚀。

4.资料基本齐全,满足运行分析要求。

三类

达不到二级标准的。

第7条 电力电容器

一类:

1.

装于室内的电容器应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得超过40℃;

2.

装于室内的电容器应有防火隔墙与高压室隔开,防火措施齐备;

3.

电容器及附属设备完好,试验合格;

4.

电容器组的支架安装牢固,每台的间隔合乎要求;

5.

10千伏及以下的电容器每台应有单独的熔丝,熔丝的电流值应符合规定;

6.

集合式电容器,三相电容平衡值符合规定。

二类:

1.

电容器有渗油现象;

2.

油漆脱落锈蚀。

三类: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电容器装在高压室内,没有防火隔墙,威胁安全运行;

2.

10千伏及以下电容器没有单独的熔丝或虽有而不能可靠地熔断;

3.

电容器漏油严重或油箱膨胀;

4.

瓷瓶有裂纹或破损。

第8条 母线(包括构架)

一类:

1.

母线截面应满足正常负荷和热稳定的要求;硬母线应同时满足动稳定的要求;

2.

接点连接合乎要求,压接管试验合格无过热现象;

3.

卡具无裂纹及锈蚀现象,铜铝连接应采取过渡连接措施,防止腐蚀接点;

4.

母线弛度对地距离合乎要求,导线无松股、断股、长度超过20米的硬母线应有伸缩接头;

5.

瓷瓶、穿墙套管的额定电压及穿墙套管的额定电流能满足运行要求;

6.

瓷瓶、穿墙套管预防性试验合格,无裂纹破损,安装良好;

7.

构架坚固无变形,混凝土构架无裂纹不露筋,铁构架油漆完好;

8.

接地线完整,连接点牢固。 二类:

1.

铁构架有锈蚀,但机械强度能满足要求;

2.

混凝土构架裂纹在允许范围内,不影响安全运行;

3.

污秽地区室外母线瓷瓶、穿墙套管漏电爬距不符合要求,但已采取措施,能基本上保证安全运行;

4.

接点、卡具有锈蚀现象,但无过热,尚能基本保证安全运行。

三类:

达不到二类标准者。

第9条 电力电缆

一类:

1.

电缆敷设正规,排列整齐,接地良好,接地带有防腐措施,无锈蚀现象;

2.

电缆中间接头铅封良好,试验合格,电缆端头有绝缘补强和密封措施;

3.

运行中电缆绝缘良好,试验合格;

4.

电缆外皮无裂纹、损坏现象,铠装电缆有防腐措施;

5.

往设备去的穿电缆铁管弯度应大于90度,管口下倾,或有防止积水、结冰的措施;

6.

电缆引入及引出电缆沟、建筑物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密封;

7.

电缆编号齐全,分相涂色和敷设标志牌正确清楚;

8.

施工、检修、试验资料齐全;

9.

电缆沟防火墙完好。

二类:

1.

电缆终端头有渗油现象,但不影响运行;

2.

电缆编号不全;

3.

电缆资料不全

三类:

达不到二类标准者。

第10条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

一类:

1.

预防性试验项目齐全,试验合格;

2.

安装位置与被保护设备的距离合乎规定,与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相配合;

3.

避雷针保护范围足够,与设备的空间距离及地中距离合乎规定;

4.

接地网的电阻试验合格;

5.

放电记录器完好,指示正确;

6.

避雷针及避雷器支架坚固(包括混凝土结构),基础无下沉;

7.

避雷器、避雷针的引线、接地线接线良好。

二类:

1.

混凝土结构的避雷针架裂纹在允许范围;

2.

35千伏及以上避雷器未装放电记录器或放电记录器损坏;

3.

避雷针与带电设备、设备接地部分,构架接地部分的空气中的距离小于5米者,主接地网与避雷针接地网地下距离小于3米者。

三类:

达不到二类标准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

避雷器的法兰裂纹、锈蚀严重或瓷件有破裂;

2.

避雷器安装的位置与被保护设备的距离不合乎规定,或与被保护设备的绝缘水平不相配合;

3.

混凝土结构的避雷针裂纹超过了允许范围,铁结构的避雷针强度不够。 第十一条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

一类:

1.

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包括与实际相符的装置原理图;装置技术、使用说明书;装置现场运行维护规程;

2.

闭锁逻辑完备,满足“五防”的功能要求;

3.

电磁锁、机械锁、数码锁能正常使用。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辅助接点有防尘、防潮、防异物、防卡涩的措施;

4.

回路上各元件、端子、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等标示正确无误;

5.

微机五防装置主机运行正常,模拟盘、电脑钥匙、机械及电气编码锁能正常使用。

二类:

1.

技术图纸、资料不全;

2.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辅助接点和锁具防护措施不完善,影响正常使用;

3.

回路上各元器件、端子、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等指示错误,于实际不符;

三类:

1.

闭锁回路无法正常接通,锁具需要强行接锁;

2.

回路上各元器件、端子、二次回路的名称等指示错误,于实际不符;

3.

闭锁功能不全,不能满足“五防”功能要求;

4.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主机死机,需要强行解锁。

5.

模拟屏、机械编码锁、电气编码锁等指示于实际不相符;

6.

原理落后或不能扩容。

第11条 直流设备

一类:

1.

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包括与实际相符的装置技术、说明书;二次接线竣工图;历年检验报告且结论合格;装置原理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装置现场运行维护规程;

2.

装置各元器件、模块、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等标示正确;

3.

装置运行年限不超过十年;

4.

装置稳压、稳流行能及直流输出稳波系数满足要求;

5.

对相控硅整流充电装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三相交流输入电压平衡、无缺相;

2)

运行无噪音(尤其是工频隔离变压器的运行噪音);

3)

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表计显示正常;

4)

直流母线绝缘状况良好,能监视直流母线对地绝缘;

5)

直流调压硅链工作正常,手动/自动切换正常;

6.

对高频开关整流充电装置,还应满足微机监控功能完善、运行正常。

二类:

1.

装置各元件、模块、端子、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等标示不清晰;

2.

对相控硅整流充电装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三相输入不平衡,存在缺相告警;

2)

工频隔离变压器运行有噪音;

3)

充电装置声光报警功能异常,不能准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

绝缘监测仪不能正常工作;

5)

控制器运行异常,不能进行充电模式切换;

3.

对高频开关整流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不能正常工作;

三类:

1.

装置运行年限超过十年。

2.

充电装置是属于相控硅整流及高频开关电源以外的其他充电装置。

3.

装置配置不符合反措要求,重要变电站直流系统未按双重配置。

4.

直流硅链工作不正常,不能自动/手动切换。

5.

充电模块中有部分模块因损坏退出运行,系统失去N-1。

6.

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模块损坏2个以上,原厂家以不再生产同型号产品。

7.

由于系统发展需要,原配置已不能满足使用条件要求。

第12条

变电站蓄电池

一类:

1.

技术图纸资料齐全,包括电池名牌参数;整组电池充放电特性参数特性参数曲线;厂家使用说明书;充放电试验记录;竣工图纸;现场运行、维护规程等。

2.

蓄电池容量满足要求,性能稳定可靠,充放电正常。

3.

免维护蓄电池密封完好,巡检装置运行正常。

4.

镉镍碱性(铅酸)蓄电池液面和比重正常;极板无弯曲变形,颜色正常,电池外壳完好,无严重沉淀物。

5.

标志信号装置完善正确。编号齐全正确。

6.

设备整洁,绝缘良好。

7.

接头连接牢固可靠,无生盐现象。

8.

防酸,防日光,采暖,通风良好。

二类:

1.

容量虽达不到铭牌出力,但可达到85%以上,维护良好,仍能继续使用且满足开关合闸要求。

2.

镉镍蓄电池液面过低,有极板轻微爬碱;但极板不外露。

3.

免维护蓄电池端子氧化、漏液。

4.

没有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

三类:

1.

容量显著下降,不能满足断路器合闸要求。

2.

蓄电池中个别电池电压不足或短路,蓄电池沉淀物较多,极板活性物有脱落。

3.

蓄电池室防酸、防阳光、通风、采暖措施不健全。

4.

蓄电池绝缘电阻低,使用超出规定年限。

5.

蓄电池变形膨胀,运行中出现爆裂。

第13条 继电保护及综自装置

一类:

1、

技术图纸、资料齐全。包括与实际相符合的装置技术、使用说明书;二次接线竣工图;装置原理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装置现场运行维护规程;历年检验报告且结论合格。

2、

装置各元件、插件、端子、压板、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等标示正确无误。

3、

经过变更的二次回路,现场必须有完整的变更记录、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4、

现场具备有效的装置定值整定通知单,且装置定值与通知单完全一致。

5、

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接线地满足反事故要求。

6、

装置直流电源的设计及接线符合反事故措施要求,每套保护有独立电源供电,其跳闸回路接入不同的跳闸线圈。

7、

装置二次回路无任何缺陷、告警信号,装置整组传动功能正确无误。

8、

对于微机型保护装置,还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ü

装置自检正常;

ü

人机对话面板显示正常、按键操作灵活;

ü

打印机打印功能正常、色带清晰;

ü

装置定置显示、打印均与定值通知单相符合;

ü

事件记录及录波功能正常;

9、

对线路保护单元还应必须满足所有保护能正常投入,高频通道符合反事故措施的要求。

10、自动重合闸能正常投运。

11、各非电量保护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2、对断路器操作单元应满足分、合闸及防跳功能符合要求;操作电源符合反错要求;保护整组传动符合要求。

二类:

1、

技术图纸、资料不全或与实际不完全相符。

2、

装置各元件、插件、端子、压板、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不规范,与现场不符。

3、

经过变更的二次回路,现场没有相应的变更记录及有关批准文件。

4、

装置直流电源设置及接线不符合反事故要求。

5、

装置二次回路存在不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告警信号等。

6、

对微机保护装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应列为二类设备;

1)

人机对话面板显示不正常;

2)

打印机打印功能不正常、色带模糊不清;

3)

事件记录及录波功能不正常。

7、

各非电量设备超出使用有效期而未检验。

8、

断路器多组线圈由同一电源供电的。

三类

1、

静态型及微机保护装置运行超过10年。

2、

装置各元件、插件、端子、压板、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编号有错误,与现场不符。

3、

装置自投运以来发生过3次及以上由于同一内部原因(如元器件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不正确动作(拒动或误动)。

4、

现场定值通知单无效。

5、

装置定值整定范围不能满足系统运行需要,按照定值通知单所列定值无法整定。

6、

由于系统运行方式发生改变,原配置不能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7、

装置元器件损坏、插件损坏,原厂家已不生产该类产品,装置被迫推出运行。

第14条 指示仪表及二次回路

一类:

1.仪表等级符合规程规定,与互感器的配比合理,指示准确,试验周期符合规定;

2.仪表安装端正、牢固清洁,封闭良好、标志齐全;

3.配线工艺好,电缆、各端子编号齐全,导线规程符合规程要求;

4.各元件、部件的螺丝紧而可靠。闲置元件、导线不带电;

5.各种元件和二次回路绝缘符合规程规定;

6.试验记录、技术资料齐全。

二类

1.

仪表准确度稍差,但误差值明确; 2.

仪表安装端正、牢固、清洁,但标志不全;

3.

配线规格符合规定,端子编号基本齐全,配线工艺稍差;

4.

各元件、部件的检查、试验超期不超过一年者;

5.

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三类:

1.

仪表安装不正,影响指示或计量;

2.

指示仪表失灵或指示误差大于规程规定;

3.

二次回路绝缘电阻低于1兆欧。

第15条 站用电设备

一类:

1.

站用变容量、低压总开关容量、进线电缆截面满足运行最大负荷要求;

2.

设备绝缘合格、无渗漏油、无脱漆、无锈蚀、油位正常,标志齐全;

3.

接地牢固,基础无下沉,设备外壳必须两点接地;

4.

站用电系统各级保险逐级相应配合,熔丝管上标明容量,操作灵活;

5.

站用变三相负荷平衡;

6.

装有两台站用变的,符合并列条件,并自动切换;

7.检修电源及生活用电回路应装设合格的漏电保安器;

8.站用变系统的保护、信号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表计指示正确,符合试验周期。

二类:

达不到一类设备,不具备三类设备缺陷的定位二类设备

三类:

达不到二类设备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站用变容量不满足运行要求;

2.设备绝缘较差,或有渗、漏油现象;

3.备自投装置不可靠,故障时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

4.低压总开关容量、电缆截面不满足要求,过负荷;

5.基础下沉、倾斜。

注:站用电变压器定级条件可参照主变部分。

第16条 土建设施

一类:

1.

配电室、控制室门窗完整,房顶无漏雨、渗水现象,配电室及控制室无钻进小动物的孔洞;

2.

电缆沟无倾斜、裂纹,沟底平整,沟盖完整齐全,过道处有防止电缆沟及沟盖压坏的措施;

3.

电缆沟内有排水措施,沟内不积水;

4.

电缆沟防火墙完好;

5.

室内外场地整齐、清洁、无积水、上下水道畅通,道路畅通。

6.

室内外固定遮栏完整,标志齐全;

7.

站区围墙完整,大门完好。

二类:

1.

房顶有轻微渗水痕迹,墙壁有脱皮现象。

2.

电缆沟盖板不全。

三类:

1.

构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

2.

基础下沉、倾斜; 3.

控制室、高压室严重漏雨,影响安全;

4.

电缆沟坍塌积水;

5.

无消防器材。

第17条 通讯设备

一类:

1、

设备安装符合规、电缆敷设符合规程规定;

2、

设备性能符合专业规程或厂家规定,语音、远动、以太网、视频等各种数据传输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3、

设备按期测试、调整,测试周期及数据符合有关规程或厂家要求;

4、

电源可靠,在失去站用电时能按规程要求不间断供电保障通信畅通;

5、

防雷、接地符合规程要求;

6、

设备外观整洁,无脱漆、锈蚀;

7、

各种图纸资料齐全。

二类:

1、

设备性能下降,但仍能满足所有业务需要;

2、

设备未按期测试,但不超过二个周期;

3、

后备电源容量不足,在失去外部电源时不间断供电维持时间不能达到规程要求,但不低于70%;

4、

设备外壳有脱漆、锈蚀现象;

5、

图纸资料不齐全。

三类:

1、

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造成业务中断或重要业务达不到规程要求者;

2、

无后备电源者;

3、

接地不符合要求者;

4、

无图纸资料者。

附录3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等,结合我省农网变电运行管理现状,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的管理和内容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的编写、审核、批准程序,规范变电运行管理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省县(市)局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的编审与管理工作。各单位可参照本附录,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县(市)局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及事故处理细则的编审制度及具体管理要求。

2.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管理

2.1

县(市)局负责运行管理的35KV及以上变电站均应编写《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2.2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应作为变电站投运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必须在投运前完成规程的编写,并履行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2.3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总体上由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运行人员编写,继电保护及综合自动化部分有关专业班组应进行协助编写;现场运行规程编写完成,站长及技术负责人校核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2.4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运行人员进行现场运行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2.4.1

变电站内

一、二次设备发生较大变动时;

2.4.2

系统接线发生较大变动后;

2.4.3

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时;

2.4.4

其它必要的情况。

2.5

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不需修订的,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应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审定并印发。

2.6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应结合现场设备实际,突出各个变电站的具体情况,不得与上级有关规程、制度相冲突。

2.7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相关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整定书、一二次设备说明书及技术图纸等进行。

2.8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2.8.1

一次设备现场运行规程

2.8.1.1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2.8.1.2正常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及维护项目;

2.8.1.3正常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2.8.1.4异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分析、检查、处理;

2.8.1.5投运前和检修后的验收项目。

2.8.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2.8.2.1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情况;

2.8.2.2保护的电流、电压取向及保护范围;

2.8.2.3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原理及结果;

2.8.2.4正常运行方式下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的位置

2.8.2.5正常倒闸操作及运行方式倒换时,有关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8.2.6保护、自动装置的组成部分及巡视检查、维护注意事项等;

2.8.2.7异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的分析、检查和处理;

2.8.2.8投运前和校验后的验收项目;

2.8.2.9对微机保护还要求有故障及异常信息的对照说明、分析故障打印报告的方法。

2.8.3

综合自动化及监控系统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2.8.3.1系统构成、网络连接及主要功能介绍;

2.8.3.2测控装置作用及接用的回路;

2.8.3.3后台机功能介绍;

2.8.3.4自动化及监控系统运行操作注意事项及异常处理方法。

2.8.4

直流、站用电系统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写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8.4.1系统接线图及正常运行方式;

2.8.4.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2.8.4.3正常巡视检查、维护项目;

2.8.4.4运行操作注意事项;

2.8.4.5异常情况及事故处理。

2.8.4.6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

2.8.4.7本站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

2.8.4.8正常、异常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 2.8.4.9各种类型倒闸操作步骤及特殊注意事项;

2.8.4.10各种异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故障象征、具体检查处理方法及步骤、注意事项等。

l

故障象征(音响、灯光、保护信号、仪表指示及综合自动化后台所报信号等)。

l

检查范围、处理步骤等必须符合站内

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符合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

3.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管理

3.1

县(市)局负责运行管理的变电站、开关站均应在投运前编写《典型操作票》,作为正常倒闸操作的指导和参考依据。

3.2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应作为变电站投运前生产技术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必须在投运前完成编写,并履行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3.3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的编制、审批程序

3.3.1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提出典型操作票应包括的操作任务,报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有关专责审定。

3.3.2

变电站(集控站、操作队)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根据经过审定的操作任务,指定有关运行人员(正值及以上)进行编写,完成后组织全体运行人员进行讨论、修订。

3.3.3

报送变电运行管理部门和调度部门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3.4

经审核、批准后的典型操作票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送存调度部门。另一份站内留存。

3.4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本站各个电压等级、所有类型的操作任务。同一变电站中相同性质的回路、相同类型的操作,若其设备配置、操作步骤完全相同时可以相互套用,否则必须分别编写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旁路带各线路(包括带主变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须分别编写。具体应由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提出详细要求。

3.5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编写要求

3.5.1典型操作票的操作步骤、填写内容、格式必须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两票填写规定”等的要求。

3.5.2编写典型操作票时应具有以下内容:

3.5.2.1结合站内

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

3.5.2.2变电运行规程、调度规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等的注意事项;

3.5.2.3有关设备

一、二次图纸;

3.5.2.4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要求进行。

3.5.3典型操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

3.6

在下列情况下,变电站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典型操作票进行修订、补充或完善,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原典型操作票作废。

3.6.1

现场

一、二次设备情况有变更,影响操作方法和具体步骤时。

3.6.2

系统接线方式有变动时。

3.7

县(市)局变电运行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对变电站典型操作票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不需修订的,应经复查人审核、批准人签名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附录4变电运行记录参考格式

变 电 站 运 行 值 班 记 录

天气:

安全天数:

豫变运1号

值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长:

正值班

副值班

当班操作情况

发令时间

发令人

受令人

命令内容

操作票号

操作时间

当班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变电站

交班时使用的工作票:

交班时保留的安全措施:

交班时运行方式:

交班班长:

接班班长:

交班时间:

巡视检查记录

豫变运2号

站 名

巡检时间

巡检性质

巡检人

工作票登记记录

巡检内容及发现问题 巡检结论

豫变运3号

工作票编号

工 作负责人

收到人

工 作许可人

收到时间

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

许可工作时间

工作结束时间

验收人

状态

设备缺陷记录

豫变运4号

序号

发现时间

发现人

向何人汇 报

汇报时间

缺 陷 内 容

消除时间

消 除负责人

消除情况

验收人

备注:缺陷类别栏填写一类(危急)缺陷、二类(严重)缺陷或三类(一般)缺陷。

接地线装拆记录

豫变运5号

序号

装设时间

装设地线编号和地点(接地刀闸编号)

装设人

拆除时间缺陷类

除人

一次设备检修及试验记录

时间

设备名称和编号

工作内容及结论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仪表检验、调整记录

工作性质

豫变运6号工作负责人

验收人

豫变运7号

时间

设备名称和编号

工作内容、结论及交待事项

工作性质

工作负责人

验收人

断路器事故跳闸记录

断路器名称及运行编号

允许跳闸次数:

豫变运8号

上年累计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断路器动作情况

事故跳闸累计次数

避雷器动作检查记录

设备编号:

安装地点:

豫变运9号

日期

泄漏电流(mA)

记录指数及累计动作次数

动作原因及判断分析

记录人

A相

B相

C相

A相

累计

B相

累计

C相

累计

蓄电池定期测量记录

豫变运10号

测量时间

测量人

室温℃

运行状态

电池组容量AH

电池组电压V

母线电压V

充电电流A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瓶号

电压

检查液面

37

55

73

91

38

56

74

92

21

39

57

75

93

22

40

58

76

94

23

41

59

77

95

24

42

60

78

96

25

43

61

79

97

26

44

62

80

98

27

45

63

81

99

28

46

64

8

2100

29

47

65

8

3101

30

48

66

8

4102

31

49

67

8

5103

32

50

68

86

104

33

105

34

106

35

107

36

108

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安全活动( ) 运行分析( )

主 持 人

参加人员

结束时间

内 容:

发现问题:

采取措施:

审阅及改进意见:

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记录

事故预想 ( )反事故演习( )

主题:

主持人

参加人:

结束时间

运行方式及运行条件:

演习地点:

演习监护人:

演习操作人:

事故特征:

处理过程:

发现问题:

采取措施:

评价及改进意见:

技术考问记录

日 期

年 月

命题人

题 目:

51

69

87

52

70

88

53

71

89

54

72

90

豫变运11号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签 字:

豫变运12号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签 字:

豫变运13号

解答人

解 答:

正 确 答 案:

评 语:

签名:

会议及学习记录

主题

日 期:

年 月 日

主持人

参加人

记录人:

内容:

设备测温记录

序号

日期

被测设备编号及位置 度℃

测量人

允许最高温度℃

A相

B相

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

时间

性质

记录人

概述

原因及责任 分 析

环境温度℃ C相

豫变运14号

豫变运15号 负荷电流A

测量温

豫变运16号

对策

附录 5 变电站记录填写说明

提倡实现无纸化办公,各种记录填写原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变电站运行值班记录

1.1 本记录由当值人员填写。应填写年、月、日。

1.2 凡操作的内容记入“当班操作情况”栏目。如:执行调度命令、工作票和操

作票的情况等。

1.3 “当班运行维护工作内容”栏目应记录以下内容: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仪表等异常运行情况;事故处理经过,设备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调度和上级有关运行的通知;例行工作完成情况、检修、试验、传动结果的主要内容,以及与运行有关的其它事宜。

1.4交接班应如实记录“交班使用的工作票”“交班时保留的安全措施”“交班时的运行方式”及最后一栏目的内容。

1.5该记录长期保存。

2巡视检查记录

2.1

该记录由巡视人填写。

2.2

记录当值期间所从事的巡视工作、发现的缺陷等问题。

2.3

该记录由巡视人现场填写,按值移交。

2.4

该记录保存一年。

3工作票登记记录

3.1“工作地点与工作内容”左侧栏目由当班收到工作票人填写,以后各栏目由相关当值人员填写。

3.2“工作票编号”栏,填写工作票的编号,变电站第一种、第二种及电缆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应分别编号,一个变电站的各类工作票不应重号。

3.3工作票编号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变电站简称,第二部分为年度月份,第三部分为当月序号,第四部分为工作票种类代号。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代号为 Ⅰ、第二种代号为 Ⅱ,电缆第一种工作票代号为 Ⅲ、第二种代号为Ⅳ,带电作业工作票代号为Ⅴ。

例:城20050201Ⅲ,即城后变电站2005年2月第一份第一种电缆工作票。

3.4有关填写时间的栏目均应写明年、月、日、时、分。

3.5状态栏填写工作票的使用状态,如:未使用、使用中、已结束、作废等。

3.6该记录连同履行的工作票保存期均为一年。

4 设备缺陷记录

4.1该记录由发现缺陷人、缺陷消除人分别填写。安全员或站长每月至少应检查一次缺陷消除情况,缺陷处理后在消除情况栏中注明“已消除”,确实是自然消失的缺陷,应注明“自然消失”。

4.2有关填写日期的栏目,还应写明时、分。

4.3“发现人”、“消除负责人”、“验收人” 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名。

4.4“缺陷类别”栏,填写设备缺陷的类别。即:危急、严重、一般。

4.5该记录应长期保存。

5 接地线装拆记录

5.1当装拆接地线、操作接地刀闸、装拆绝缘隔板(罩)时均应填写此记录。

5.2 关于时间栏,应填入年、月、日、时、分。

5.3此记录由装设人、拆除人填写,填写时监护人在前,操作人在后。

5.3该记录随工作票和操作票保存一年。

6 一次设备检修及试验记录

6.1本记录由修试负责人填写,当值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名,本站运行人员要及时查看,以便掌握设备修试工作情况。

6.2修试人员到站内工作后应如实填写此记录,并要有明确的结论,工作负责人必须作出“合格”“不合格”意见和是否能投入运行的结论。

6.3“工作内容及结论”栏内,填写修试部分名称及修试内容,不准使用检修、处理缺陷等含糊不清的字样,应用“大修”、“处理渗油”“小修预试”“中间检查”“更换XX配件”等字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调整试验的关键数据等,事后出具相关报告。

6.4工作性质栏,填写大修、小修预试、处理渗油等。

6.5本记录长期保存。

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仪表检验、调整记录

7.1继电保护及相关专业人员填写,当值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名,本站运行人

员要及时查看,以便掌握设备检验及调整情况。

7.2专业人员到站内工作后应如实填写此记录,并要有明确的结论,工作负责人必须作出“合格”“不合格”意见和是否能投入运行的结论。填入“结论及交待事项”栏目。

7.3 工作内容及结论栏填写装置、回路等项目工作的简要内容,定值及改变情况,校验中发现异常及处理情况等,装置的使用、操作方法、注意事项。

7.4 工作性质栏可填写定检、调整、校验等. 8 断路器事故跳闸记录

8.1 当值人员填写并签名。

8.2 按断路器名称分页填写,记录故障跳闸的次数、(220kV及以上开关应分相统计)保护及重合闸动作情况,外观检查情况。

8.3 断路器经过解体检修,故障跳闸的累计次数从该次检修后重新统计,并用红笔在检修前记录的下方划红线,注销以前的跳闸次数。

8.4重合闸动作不成功统计为两次。

8.5上年累计次数指断路器检修后截至上年底累计事故跳闸次数。

9 避雷器动作检查记录

9.1 由当值设备巡视检查人员填写。

9.2 按电压等级及运行编号分相进行记录,每次核对放电记录器动作后,在底码栏内记录放电记数器所指示的实际数字,次数栏填写此次检查与上次检查的差额数字。

9.3 每月定期核对一次,雷雨季节在每次雷雨过后应增加核对一次,并在日期栏内填写检查日期。

9.4发现泄漏电流于上次相比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处理。

10 蓄电池定期测量记录

10.1 由当值人员填写并签名。

10.2 每周定期抽测代表电池,每月定期进行一次整组测量。电池组电压在浮充电流停止时测得。

10.3 充放电测试次数,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11 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11.1本记录可记录“安全活动”和“运行分析”两部分内容,由安全员或主持运行分析的人员填写。主要记录活动主题、发言内容以及结合本站实际,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等内容;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11.2 检查人对运行人员提出的措施及建议提出意见并签名。

12 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记录

12.1 本记录可记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两部分内容,由参加人员填写。

12.2 主持人先填好题目、运行方式、日期及天气情况。演习题目中应写明事故现象(包括音响、表计、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动作和设备异常拉合位置),预想题目中可不记录上述内容。

12.3 “处理过程”栏中记录实际演习或预想过程中,演习(预想)人的判断结果和实际处理情况。 12.4 由主持人填写评价及改进意见,并指出差距、努力方向和今后所应采取的措施。

12.5 本记录保存一年。

13 技术考问记录

13.1该记录每人每月不少于二次。

13.2命题人可以是值班长或站长,并指定人员解答;也可以互相命题、互相解答;也可甲班命题,乙班解答。

13.3 “讲解”栏,由解答人填写,一般先口答,再整理成文字填入该栏,也可以直接填入该栏内。

13.4“评语”栏,由命题人、站长或正值填写,并签名,评语可写“优”、“良”、“及格”、“不及格”,对于错误较多的可指出努力方向。

14会议及学习记录

14.1要求全体人员参加。由指定人员填写,主要记录会议主题、发言内容,应对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文件、站内事务、民主管理等进行学习讨论,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15 设备测温记录

15.1 每次测温后由测温人及时填写。

15.2 测温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异常现象均应记入测温记录。

(1)被测设备的温度超过规程规定的温度值的。

(2)设备同一部位三相之间温差大于10℃时。

(3)负荷较小,但温度偏高时。

(4)10kV小车柜体某部位明显高于其它部位的。

(5) 设备的红外成像图有明显异常状况的。

16 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记录

16.1记录发生在本站范围有关的事故、障碍及异常情况。

16.2该记录应分事故、障碍及异常两部分填写。事故的划分标准按《国家电力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于统计规定》执行;

16.3“性质”一栏,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划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考核事故、非考核事故、障碍、异常6类。

16.4 “时间”栏,指事故、障碍及异常从发生到结束的时间。

16.5“原因及责任分析”栏,属事故或障碍的,一般待上级组织分析得出结论后再填写;属异常的,当班人员应分析原因后再填写,若当班分析不清,应组织运行分析,全站分析直至找到原因再填写。事故责任还应写明责任分类,过失人的姓名和职务(职称)。

16.6该记录由值班负责人填写,应长期保存。

16.7当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值班工应将其发生的时间、事故象征、仪表指示、信号变化、设备检查情况、继电器动作和天气情况,恢复信号及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此记录内。“事故”处理结束,将“事故”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简要摘录在此记录内,其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示例1:当变电站发生单相接地时。

×时×分警铃响,“10KVⅠⅡ段(东西)母线×相接地”“信号未复归”光字牌亮,三相对地电压指示数,接地继电器掉牌,站内设备无(有)异常等。

×板×线×相接地已处理,×时×分送电正常。

示例2:当变电站发生×板过流(速断)跳闸时。

×时×分喇叭响,“110KV配电装置×段” “信号未复归” 光字牌亮,闪光继电器闪光,×板开关绿灯闪光,过流(速断)信号继电器掉牌,电流表指示为„0‟,设备检查情况等。

×时×分开关,线路检修后送电正常。

17 高频保护信号测试记录 17.1

有高频保护的变电站应建立高频保护信号测试记录;

17.2

高频保护记录的建立要与实际运行设备相一致;

17.3

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单发及双发情况下的高频电流、高频电压,线路负荷情况。

18 负荷记录

18.1

各单位未具备远动功能的变电站应建立本站的负荷记录;

18.2

各单位应统一规定每月全抄典型日全天负荷日期,并保持相对固定;

18.3

非全抄日典型时间点要统一,并保持相对固定。

18.4

负荷记录中可以包含本单位规定的相关电量方面的内容;

18.5

本记录按月整理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第12篇:农廉网工作总结

农廉网工作总结

xxx阳光农廉网络工作,在办事处农廉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硬件设施基本具备,在加强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开始逐步显现,现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的重要性

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提出并实施的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实践,意义重大,要求强烈,任务迫切。我村高度重视坚持把阳光农廉网络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积极配备阳光农廉网络的硬件设置

首先我们成立了xxx农廉网领导组,坚持一把手总负责,配备电脑和网络,确立专人管理我村的农廉网登陆申报工作,具备了网络公开的硬件基础。

三、建立制度保障阳光农廉网络的畅通运行

制度事关根本,制动全局,影响长期。我们有一套规范的阳光农廉内容报送制度:农廉网络报送审核制度,农廉网络监管制度,农廉网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我们严格了阳光农廉网络的内部管理,保证了公开内容的科学性、真实性,做到应该公开的、能够公开的全部严格按规程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就能最大限度地获知到最权威的信息;增强了群众咨询的时效性,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了我村的工作效能,做到及时集中梳理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整改,充分发挥了农廉网的阳光作

用。

四、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及时准确上网

按照要求,我村需要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资产情况、资源情况、投诉举报、事项公开等方面。我们根据上报内容,送交办事处纪检委好书记审核,盖章后报市农廉办,批准后方可上网公开。目前,我办已公布党务公开8条,村务公开20条。

五、决心搞好阳光农廉建设,提高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坚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的始终,从细节着手,努力让群众知晓了解更多的信息,把农廉网建成农民群众咨询政策、解决问题的有效阵地。

明年我们要进一步规范阳光农廉网录入内容的及时性、真实可靠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使阳光农廉网络在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三农工作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13篇:农廉网工作总结

农廉工作具有加强党的领导,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建立了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平台,自阳光农廉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农廉工作要求和制度开展农廉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有一个深层次的认识,积极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等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参与与监督的积极性。

2、工作人员,礼貌接待每位来访群众,并做好咨询登记工作。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由值班领导牵头,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通现场无法答复解决的,约定约谈时间,并和有关部门、领导答复问题。

3、工作人员在做好接待来访群众工作的同时,还要按时按要求做好全镇各站所及十三个村的资料收集、归档,录入工作。各站所、各村资料报送人在上报资料时,要求填好资料入网审核表,并让有关负责人审签后,资料方可入网公布。在全县推进和完善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以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实行了农廉工作“回头看”,逐项逐条进行了情况落实。

一、完善资料入网工作

在入网资料“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了我镇存在上网资料不详细、未用“三资”软件记录账目问题。就以上这些问题我镇立即

根据文件要求实施了整改,对于上网资料不详细,我们立即进行了完善;对于未用“三资”软件记录账目,我镇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用“三资”软件进行记账,并及时进行公开。

二、完善村级查询室建设

在查询室设立回头看中,发现我镇查询室设立与推进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镇村级查询室在推进会以前已经达到全镇21个村全覆盖,由于条件限制,现有些村查询室全部设立在村民家中,但设备齐全。在会后我镇根据推进会要求继续扩大查询室数量,严格按照推进会要求和查询室设立标准,逐步规范查询室设立点,争取实现查询室合理的分布。

三、完善镇农廉大厅各项内容

在农廉大厅工作回头看中,发现了我镇农廉大厅在记录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上未使用专用的登记本、入网资料档案没有及时归档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阳光农廉网”的建设坚持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群众是主体的工作方针,通过网络载体,以各种矛盾突出村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需求,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最大限度发挥“阳光农廉网”宣传平台、公开平台、服务平台、监督平台、诉求平台等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进取,忠诚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

本,依照群众利益和群众愿望想问题,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做决策,干工作,勤勤恳恳为群众谋取利益,为开创阳光农廉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14篇:农廉网策划

牵 手 农 廉 网永 远 是 朋 友

尊敬的运城市纪检委及农廉办领导:

2009年起我市纪检委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内的号召,开始建设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并使其投入运行,通过三年来的努力,现在的运城市阳光农廉网,不仅是一个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平台,农村党务村务的公开平台,还成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监督平台、农民群众维护权益的诉求平台。

我市的“阳光农廉网”,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推进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从而促进基层民主、社会和谐。运城市在推进基层民主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省级以至中央的一致认可。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领导同志关于我省阳光农廉网建设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成果、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阳光农廉网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宣传引导,扩大阳光农廉网群众参与面就显得尤为重要。

运城市邮政局的“阳光农廉网惠农宣传政策及有奖知识问答卡”

很好的迎合了这一宣传需求,通过大面积、强有力的宣传,可以进一步推动我市阳光农廉网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推介方案介绍如下:

牵手农廉网永远是朋友

一、项目背景

阳光农廉网建设是我省适应时代的要求和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运用“制度+科技”、“人控+技控”的方法,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是推进农村信息化、服务农业现代化、提高服务农民群众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深化“三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农村干部有效监督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

运城农廉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2009年起开始建设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并使其投入运行,把从涉农项目到重大村务,大家关心的事都

放在网上,通过三年来的努力, 现在的运城阳光农廉网,不仅是一个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平台,农村党务村务的公开平台,还成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监督平台、农民群众维护权益的诉求平台。

为了更深一步的推广农廉网,我市农廉办还需强化宣传引导,在扩大阳光农廉网群众参与面上下功夫。我局的阳光农廉网惠农宣传政策及有奖知识问答卡能够很好的迎合这种需求。

二、项目介绍

(一) 资源介绍

农民减负卡是商函的一种,是用一张8K的纸承载需要宣传的内容,然后派发或寄发给相关对象的一种载体。我们可以利用农民减负卡宣传运城市阳光农廉网所包含的内容,如:政策法规、惠农资金、三资管理等;还可以进行与农民们的互动:如有奖答题卡等。

(二) 宣传主题

阳光农廉,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

(三) 设计推荐方案

减负卡的正面采用阳光农廉网的宣传内容以及与农民们的互动答题为内容,反面为广告位,以获取第三方赞助资费

(四) 派发对象

运城市十三个县市的所有农民朋友

(五) 派发及回收途径

由运城市农廉办牵头,运城市邮政局将所做成的农民减负卡送到全市各个村的村委会处,并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们来领取,村民们填完答题卡后将答题卡及邮资标志剪下即可免费寄回到运城市农廉办。

三、邮政局提供的服务

1、提供减负卡方案策划、产品设计、印制服务。

2、提供减负卡的派发服务。

四、效果预测

通过农民减负卡强有力的宣传向农民朋友们展示了阳光农廉网服务“三农”、方便农民群众的新成果,使阳光农廉网家喻户晓,提高农廉网的关注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阳光农廉网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农廉网成了农民朋友的“明白网”、“监督网”、“连心网”、“致富网”。

第15篇:白桑乡阳光农廉网宣传资料

白桑乡农廉中心宣传资料之一

白桑乡阳光农廉网简介

白桑乡阳光农廉网于2010年开通,主要依托互联网将县、乡、村三级统一链接,形成一个上下互联、左右互通、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惠农政策落实、宣传教育、便民服务、“三资”监管、重大事项决策为一体的网络平台。旨在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诉求渠道,强化“三资”管理,方便群众办事。

白桑乡阳光农廉网主要包括“六个服务平台、八大查询版块”。

“六个服务平台”即“三务”公开平台、政策服务平台、网上审批平台、网上投诉监察平台、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监督平台。

“八大查询版块”即乡镇概况版块、党务公开版块、政务公开版块、流程化管理版块、新农村建设版块、制度建设版块、农廉动态版块、公告公示版块。

白桑乡农廉中心宣传资料之二

怎样登陆白桑乡阳光农廉网

白桑乡阳光农廉网上连县级,下通村户,左右横贯各涉农基层站所,“村级阳光三务公开”平台,囊括了全乡18个村的三务公开、制度建设、干部评议、民风民俗等各类信息,“基层站所”平台公开了全乡联合校、派出所、农科站、林业站等28个涉农站所的基本情况、办事流程、强农惠农政策等信息。农民朋友只要点击其中任何村或站所,即可查询到相应内容。

登陆白桑乡阳光农廉网的方法有两种:①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阳城县阳光农廉网”,打开阳城县阳光农廉网后,点击“白桑乡”即可进入“白桑乡阳光农廉网”首页;②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yc.jcsnlw.com/xz/default.asp?pid=01010203点击回车键即可登陆“白桑乡阳光农廉网”首页。

白桑乡农廉中心宣传资料之三

白桑乡阳光农廉网公开内容

(一)

村级阳光农廉网公开内容:

村级概况:①基本情况;②组织机构:两委班子、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组等。

三务公开:①党务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推选优秀村民、预备党员通过、党员转正等;②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奖励、低保、宅基地审批、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粮食直补、其他补助等;③财务公开:每月财务收支公开、现金存款公开等。

制度建设:①村内各项管理制度、村规民约;②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

干部评议:①干部测评;②干部承诺。

民风民俗:①乡土人情;②民间艺术;③自然遗产;④农时谚语。

地方特产:①种植作物;②自然资源。

第16篇:男性生殖健康(二) 陵川县阳光农廉网

男性生殖健康

(二)

“男性生殖健康是指男性生殖系统其功能和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事宜,指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而不仅仅指没有疾病或不虚弱。它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道德健康等三个方面的整体健康。”

有利于男性健康的水果

专家提醒,其实生活中一些方便易得的水果也对治疗男性功能障碍及尿路感染等男科疾病有帮助。

A、木瓜

木瓜250克,切片后放入1000克米酒或低度白酒中,浸泡两周后启用,每次饮用15毫升,每日两次,连服两周,能治肾虚和缓解男性生理功能障碍。

B、莲子

取新鲜莲子15克,水煎服,连同莲子一起服用,治梦遗过多,也可取新鲜莲子10克(带莲心),放在饭上蒸熟后嚼服,每日两次,连服两日。

C、荔枝

用荔枝核15至20颗,打碎后加水煎服,能治睾丸胀痛。

D、葡萄

取新鲜葡萄250克,去皮、核捣烂后,加适量温开水饮服,每日一至两次,连服两周,可治前列腺炎和小便短赤涩痛。

E、猕猴桃

新鲜猕猴桃50克,捣烂加温开水250毫升(约1茶杯),调匀后饮服,能治前列腺炎后小便涩痛。

第17篇:广灵县阳光农廉网开辟专栏创优环境

发挥阳光农廉职能搭建创优环境平台 ----广灵创优发展环境注重发挥阳光农廉的作用

一是开辟“创优发展环境”专栏。该县专门在县阳光农廉网专门开辟“创优发展环境”专栏,下设政策宣传(主要刊登省市县出台的关于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及时报道全县创优环境的成效、经验和主要做法)、便民服务(主要包括群众关心事项的办事指南、流程、服务承诺,以及办理时限)、新闻聚焦(主要是公开曝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宣传报道我县创优环境工作中的所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四个栏目,积极组织开展创优发展环境的讨论、宣传和动员。二是推行“阳光农廉服务卡”制度。全县19个涉农部门和9个乡镇统一印制阳光农廉服务卡,将农廉工作的政策宣传、服务项目、工作流程、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内容印发给农民群众,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该县纪委将于近期组织财政、民政、林业、农业、卫生等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两会”职能。即通过加强农民权益保障促进会的阵地、人员、制度建设,切实维护、保障和促进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中的监督职能。

编校:陈东

第18篇:乡镇农廉工作汇报

乡镇农廉工作汇报

我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部署,按照省委“三个结合”要求,围绕市委三十大强市惠民工程,抓巩固、抓规范、抓提高、抓创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双述”、“双代”和“三务”公开工作,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三个窗口”运行质量,创新特色亮点,不断提升“四三”机制运行水平,切实发挥市纪委农廉工作先进联系点示范带动作用,乡镇农廉工作汇报。

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1、进一步完善农廉工作领导机制,完善镇委委员农廉专题会议制度为重点,明确思路,确定目标,切实发挥好镇党委统领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切实发挥镇直各站办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确定了以农廉工作为“总抓手”,明确了以打造农业重镇,工业强镇,第三产业示范镇为目标,切实发挥农廉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1、认真落实“三资”管理制度

今年我镇在对各村组的财务“双代”的基础上,对全镇40个村232个小组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实行了委托代理服务制,对各村组的“三资”进行了全面澄清核实,造册归档并上微机,使各村组的“三资”管理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把好“四关”,一是严把委托代理关,二是严把收入关,三是严把支出关,四是严把公开关。

2、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

我镇始终把“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坚持“财务、政务、党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形式全面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接受群众质询,及时解答群众疑惑,并将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溃

3、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我镇始终把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作为干部群众互动沟通和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平台,坚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双述”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把“三关”,一是严把筹备审核关。“双述”前,由“两委”干部认真准备,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镇包片领导审核通过,最后确定会议召开时间。二是严把程序关。“双述”会议必须坚持在市、镇包村干部的主持下,严格按照议程和要求进行。三是严把质询关。在述职述廉后,对群众质询进行逐项答复,并承诺办理期限,最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最终测评结果满意率不到参会人员三分之二的一个村“两委”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工作汇报《乡镇农廉工作汇报》。

三、抓提高,切实推进农廉工作迈上新水平

1、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素质与监督。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稳定推进领导干部包片包村责任制,细化各站所责任制,齐抓共管。农村种粮直补,由农科站监督负责;退耕还林补贴由林业站负责;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监督检查由农机站负责;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由财政所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农经站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确定和低保补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民政办负责;农村违法占地、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土地使用、管理情况,由土地所负责,各站所要积极配合相关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2、完善“三个窗口”,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集中公开窗口,政务服务窗口,信访投诉窗口”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中心,在促进基层政府转变作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集中公开中要加强农村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公开“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群众更了解、更放心、更支持,村级各项工作也更好开展;在政务服务窗口中,对各站所所做的具体工作的公开,让群众了解各种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强了政府的公信度与执行力;在信访投诉窗口,对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我们说情、说理、说法,解忧解愁,不推不让,用真诚带给群众温暖,坚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树典型,促农廉

我镇充分发挥农廉在基层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立了以常青、南赵官村、长杆、正阳四个作风过硬、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农廉工作典型,号召全镇各村“学经验、学方法”,真抓实干重落实,切实使农廉工作迈向一个新的水平。

四、抓创新,切实发挥市农廉先进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

1、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我镇党委、政府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根据本镇的工作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抓出成效,不断拓展农廉工作新思路。按照“三个结合”的要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动力,探索规律、开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2、创新农廉“四三”机制,发挥新农村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加特色和亮点。

我镇认真落实农廉“四三”机制,不断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提高运行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提供有效的做法,发挥先进联系点的带动作用。以常青、南赵官、正阳、长杆为示范带动村,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常青村中低产田改造取得成功,提高了村民生活质量。真正起到了强农惠农的监督机制。提高“两委”班子廉洁从政的能力,正阳村在新班子成员领导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带领村民共同致富,长杆村万亩小麦园区已建成,通过集中公开招标方式,切实做好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发挥了“集中公开窗口”的监督作用。南赵官村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村民素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解决了农民切身利益。

第19篇:阳光农廉网络工作总结

2010年度阳光农廉网络工作总结

临猗县国土局阳光农廉网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部门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局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硬件设施基本具备,在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中的作用开始逐步显现。

现将我局的阳光农廉网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提出并实施的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实践,意义尤为重大,要求尤为强烈,任务尤为迫切。我们坚持把阳光农廉网络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

务,全局上下形成合力,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积极配备阳光农廉网络的硬件设置

首先我们建立了“一室两机两人”的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服务大厅,并申请了QQ号(1152775251),安装了视频、通话器,实现了干部群众面对面直接交谈;严格规范值班工作,实现了为群众服务的随时性,具备了网络公开的硬

件基础。

三、建立制度保障阳光农廉网络的畅通运行

制度事关根本,制动全局,影响长期。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关系人民切身利益,必须有一套严密完整、衔接有序的科学制度体系做保障。为此,我们在阳光农廉网络硬件工程建设的同时,又制定了阳光农廉的版面制度,内容包括:阳光农廉网络公开报送审核制度,阳光农廉网络监管中心工作制度,阳光农廉网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党政干部值班约谈时间表,公开联系方式等。通过这些制度,我们不仅严格了阳光农廉网络的内部管理,而且保证了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做到把应该公开的、能够公开的全部严格按规程向群众公开,使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就能最大限度地获知到最权威的信息;增强了群众咨询的时效性,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解决问题;提高了我局工作的效能,做到及时集中梳理汇总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整改,使群众绝不在同一问题上受两次累,从而充

分发挥出阳光农廉网的作用。

四、明确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及时准确上网 国土部以作为涉农部门,按照纪委《关于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包括农村宅基地审批办理情况和国家建设征占土地亩数、补偿标准、补偿明细、资金到位情况等。我们根据工作内容,科学设计统计表格,发放到相关股室,由股室把关填写后,送交分管局长、局长签字,盖章后报县农廉办,有关领导批准后,

方可上网公开。目前,我局已收集2010年1月以来国家征占土地补偿情况三宗,面积:27.774亩,土地补偿费108.1708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13.887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因新局长刚到任,还未最后签字上网。上级批转的涉农案件、信访案件共12起,已转相关股室,全部办结。网络咨询3宗,都给予了圆满答复,群众比较满意。

五、决心搞好阳光农廉建设,提高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群众信任,才能给阳光农廉网络赋予生命;只有群众支持,才能给阳光农廉网络注入动力。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全部来源于阳光农廉网络的实际成效。因此,我们坚持把求真务实贯穿于阳光农廉网络建设的始终,事事为群众着想,处处从细节着手,努力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努力做到凡有群众的地方就知道有了阳光农廉网,凡有群众的地方就知道怎样通过阳光农廉网咨询政策、解决问题。下一步我们要狠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管理,使每个工作人员都熟悉全局、精通业务、文明接待,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使阳光农廉网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经过全局上下的努力,我们在阳光农廉网络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勇于正视不足,进一步发扬扎实苦干、大胆创新的精神,不断实现工作新突破,使

阳光农廉网络在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中发

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临猗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20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流程 晋城市阳光农廉网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计生办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

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4、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信。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

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

执行情况证明。

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截止前,流动人口应当到

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核定→乡计生办办理

申报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3份;

2、一孩《生育服务证》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夫妇双方近期1寸免冠照片各3张或夫妻横排2寸合影照片3张;

4、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5、结婚证

6。依法收养的还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再生育服务证 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个人申请→村委核定→调查→乡计生办审核→县计生局审批

申报材料

1.《再生育审批表》3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子女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5、《一孩生育服务证》及其复印件1张(再婚夫妻女方未生育过的除外);

6、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照片4张;

7、其他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证件。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办事流程

办事程序 申请 →村(居)委核实→张榜公布→乡政府核实→张榜公布→县计生局核实→张榜公示→领取通知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农业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收养登记证;

6、子女死亡证明(公安或医院出具);

7、其他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证件。

承诺时限 一年一次

收费标准 免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的计划外出生。

2、进行调查笔录,按照笔录内容问答,如实添写。

下发告知书。

3、下发决定书(明确征收金额)。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决定书的填写必须做到认真,适用处罚条款准确。

4、送达证,送达回执,受送达人必须签字。

5、根据具体到每户情况,对于一次性不能上缴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但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县人口与计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分期缴纳记录,不予批准的也要通知申请人。

6、对个别有上缴能力,据不上缴的,征收单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征收主体部门的权利,但被征收的公民也有提出行政复议的权利。

县阳光农廉网规范运行工作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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