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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59:2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营造了人人关心脱贫、人人重视脱贫、人人支持脱贫、人人参与脱贫的良好氛围。

一是召开会议,层层传达。按照县委县政府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的要求,***分别组织召开了镇村两级干部会、驻村第一书记、扶贫责任组长、帮扶责任人会议,各村组织召开贫困户、群众代表会议,层层传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精准扶贫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政策的宣传员,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形成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党委书记负总责,干部全员上阵,镇村两级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扶贫责任组长对本村扶贫宣传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部分包到区,一般人员全部分包到村,村干部分包到组,镇村两级干部入村入户,全力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抽调扶贫、卫生、教育、民政、劳保、文化等口线12名工作人员,成立***扶贫政策专业宣讲队,组织无职位党员、退休教师、民间文艺队成立3-5人的村级政策宣传队。对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实行日安排、日汇报制度,扎实推进扶贫政策宣传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多形式迅速掀起热潮,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村级广播、农民夜校、设置扶贫专栏等形式,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录制高标准扶贫政策录音,出动宣传车2辆,全天候进行政策宣传;镇脱贫攻坚责任组人员、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张贴政策宣传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政策讲解,把扶贫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落实到千家万户,真正让群众了解、掌握、运用扶贫政策,实现扶贫政策宣传的全覆盖;专业宣讲队深入各村,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开展扶贫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组织村级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快板、三句半、顺口溜、戏曲等接地气的文艺表演形式进行政策宣传。

四是强化督导,注重实绩。镇党委坚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常态化,由镇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中心到村到户督导精准扶贫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把督查结果记入各行政区、各行政村年底考核成绩。

截止目前,共悬挂横幅180余条,张贴政策宣传页10000余份,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64场次,开展集中宣讲57场次,组织开展村级文艺宣传汇演29场次,设置扶贫宣传专栏32处,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明显提升。

推荐第2篇:健康扶贫政策宣传重点内容

秦安县健康扶贫政策宣传重点内容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根据国家和省市上统一要求,我县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是参加以前的新农合,享受同样的保障待遇。

2.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五保户、孤儿、一类低保户、计生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的个人缴费部分,参保费用180元由政府全额资助。二类低保按每人50元资助、三四类低保和建档立卡户按每人10元资助。

3.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哪些优惠报销政策?

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比其他参保对象提高5各百分点。2017年9月起,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取消起付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对象提高10%。在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内,医院按照等级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90%,乡镇卫生院报销100%。

注:合规医疗费用:即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在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诊治,符合城乡居民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基本医保目录的医保可报销费用。

4.什么是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全县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降低至3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最低50%、最高75%的报销。报销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的比例进行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5.什么是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

从2017年4月1日起,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80%—98%的报销。报销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8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90%;2—5万元(含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的部分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6.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自2017年9月30日起,在扶贫攻坚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合规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政策全部兜底解决。

对于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7.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有哪些规定?

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我省规定50种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看,250种常见病在县级医院看,150种常见大病在市级医院看,50种重大疾病到省级医院看。

如果不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住院之前一定要与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联系,弄清楚哪些疾病应该到哪一级医院看,应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明白报销政策。

越是基层的医院,看病报销的比例越高。到卫生院看病比县医院报的多,到县医院看病比省市大医院报的多。为了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多点执业政策,省市级医院专家下沉到县医院服务,县医院专家下沉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在基层医院也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服务,同时费用低、报销比例高。

8.50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有什么报销优惠政策? 50种重大疾病包括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脑瘫、脑梗死(脑出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听力重建)、乳腺肿瘤(四级手术)、宫颈肿瘤(四级手术)、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肺肿瘤(四级手术)、食道肿瘤(四级手术)、胃肿瘤(四级手术)、急性心肌梗塞(介入)、结肠肿瘤(四级手术)、直肠肿瘤(四级手术)、肝肿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级手术)、胰腺肿瘤(四级手术)、恶性淋巴瘤、胆囊恶性肿瘤(胆管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重症胰腺炎、甲状腺肿瘤(四级手术)、卵巢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脑肿瘤(四级手术)、前列腺肿瘤(四级手术)、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四级手术)、膀胱肿瘤(四级手术)、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单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介入)、极低出生体重儿、超极低出生体重儿、重症肺炎、休克、儿童哮喘持续状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产后出血(介入手术)、胎盘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盘)、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肾脏肿瘤(四级手术)、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病毒性脑炎(重症)、化脓性脑膜炎(重症)、耳鼻

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肾上腺肿瘤(四级手术)、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等。

50种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可在省、市、县级定点救治医院看病。出院时,按照实际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85%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支付限额,同时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参保患者只缴纳个人自负费用。

9.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有什么好处?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的医改举措,主要目的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使家庭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程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县按照省市规定的要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和省市三甲医院“1+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绿色双向转诊、专科诊疗服务等。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名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基础包、初级包和中级包。其中基础包为免费包,初级包收费50元,中级包收费

100元,收费原则上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按照50%的比例分别承担。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包全部免费,其中因病致贫返贫户签订中级包,其他贫困户签订中级包。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资金和国家疾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各承担50%。

10、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如何办理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是指参合患者到参合省以外的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简称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费用由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甘肃省参保患者经规范转诊至联通医院就医(联通医院范围查询网站www.daodoc.com),可享受出院窗口即时结报服务。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出示:合作医疗证/卡(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住院证)、转诊单(或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患者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不需再回新农合参合地报销。

11、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有什么好处?

实行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改变了参合患者需缴纳全部医疗费用后回到参合地再进行报销的结算方式,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即可出院。在哪个医院住院,就在哪个医院报销。当天出院,当时报销,简化流程,缩短报销时间。同时,享受新农

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的参合患者与其他患者相比可少交部分住院押金,减轻参合患者就医负担。

12、什么是“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政策?

“三户一孤”人员包括: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孤儿办理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

“三户一孤”保障范围:为全市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全部办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等四类大病救助保险。参保人员经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院确诊,患50种重大疾病(见附件一)之一的,由保险公司提前定额给付1.8万元;发生疾病身故的,给付2000元;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给付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照伤残程度比例给付最高1万元。参保人员患50种重大疾病之外疾病的,不纳入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范围。五保户、城乡孤儿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赔付资金由村委会委托专人领取,用于支付丧葬等费用。

13、什么是“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 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行“一站式”结报。入院时免收押金,不设起付线,出院时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后,病人只自付最高3000元的合规费用,即可出院。各级医保定点医院应设置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结算窗口,做好系统联网对接,切实落实“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从2018年4月27日起,对有合规转诊手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免交押金,不设起付线,出院时支付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自付合规费用后即可出院,其余合规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期间不得产生不合规费用,否则一切不合格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

推荐第3篇:郧阳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郧阳区健康扶贫核心政策

一、郧阳区健康扶贫“五三二一”主要内容有哪些? 五大行动:

(一)医疗保障提升行动;

(二)住院就诊减负行动;

(三)医保结算便捷行动;

(四)公共卫生强化行动;

(五)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三个一批: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两个主要指标:

(一)有标准化村卫生室行政村比率达到100%;

(二)有合格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行政村比率达到100%。

一项工作指标:为居家精准扶贫对象100%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

二、贫困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住院报销及优惠政策

2018年起,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保险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参保精准扶贫对象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85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限额为400元,以外费用自理;参保贫困户在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就医报销比一般居民增加10%,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分别报销95%、85%、75%,使用国家和省制定的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中规定的“乙类\"支什范围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途径解决。二是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有12000元降到5000元,封顶线有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三是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经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后住院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先支付10%后,余额再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四是精准扶贫对象年住院封顶线每人每年提高到12万元。五是贫困对象住院目录内药占比和合规医疗费用占比一级医院、二级(三级专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要分别达到95%、90%和85%以上。六是对没有进入大额补偿保险范围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减免,其中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减免 10%,一级医院减免 5%;报销比例达到 90%的,不再减免。七是贫困户住院期间不得在门诊自购药品、耗材,不自负手术专家费等,所有费用计入住院总费用。

三、先诊疗 后付费,出院一站式结算政策

推行医保扶贫对象基本信息、就医补偿信息及时交换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大额补充保险及门诊定补“一站式”即时结算。对扶贫对象开辟绿色通道,精准扶贫对象在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时不预交费用,签订“诚信承诺书”,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自负费用。在各级医院设立精准扶贫对象服务窗口,公开承诺、公示、宣传健康扶贫各类优惠政策。

四、门诊减免政策

扶贫对象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给予免门诊诊疗费、挂号费、病历费等优惠措施。

五、医疗救助力度政策

农村低保、五保象和农村孤儿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民政全额资助。

(一)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特困供养对象。患者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其中:五保供养对象及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特困供养对象,8000元以下的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100%予以救助;8000元以上的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80%比例救助(其他费用个人无法支付的可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封顶线30000元。在福利机构供养的五保对象及城市“三无”对象,个人合规自付费用由福利机构供养机构先行结算,年度累计数额支出较大的,由福利机构供养机构提交

请款报告,并附支出凭证由区民政局统筹解决。

(二)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患病住院治疗的,设定救助起付线2000元。2000元-8000元(含8000元)的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50%予以救助,8000元以上的个人合规自付费用按照40%比例救助,救助封顶线30000元。

六、健康扶贫“三个一批”政策

(一)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0种大病在自愿情况下,可到区、市及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收费管理,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10种大病按照城乡医保、大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程序核销,剩余费用由大额补充保险进行90%兜底,患者自负总费用的10%;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与卫生院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用药和健康管理。

(三)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民政、财政、人社、扶贫办等部门协同推进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的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报销政策。

七、对贫困户患“白内障”疾病免费救治政策

2017年开始,对经区扶贫办、卫生计生部门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免除患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到2020年,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结合民政、残联、慈善总会等组织实施的白内障救治活动,扩大救治人群范围,确保白内障患者扶贫救治全覆盖。

八、公共卫生强化行动政策

一是依靠基层卫生计生网络,进一步核实核准全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患病人数和患病病种。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居民健康卡建档率100%,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对居家贫困人口100%进行全面体检。二是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

基层乡镇卫生院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居家精准扶贫对象以户为单位100%见面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后,基层卫生院按照协议书内容在签约周期内(一年)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11项医疗服务50%减免和15项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免等费服务。

十、贫困人口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指除去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常规核销、大病保险报销年度累计剩余合规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常规核销、大病保险、医疗减免和民政救助、医疗机构控费应承担费用,剩余所有费用(除第三方责任外),由大额补充保险兜底报销到90%;大额补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30万。贫困人口大额补充保险报销费用=住院总费用*90%-基础医保报销费用-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医院管控外费用。

十一、实施门诊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险

对精准扶贫对象所患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肝硬化(失代偿)、重性精神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血友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并发症的2型糖尿病、尿毒症、二级及以上高血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慢性心衰、慢性肝炎、慢阻肺(尘肺)、精神病(包括轻症)、甲亢、白血病等31种门诊慢性经本人在乡镇卫生院申报、区级最终确诊后,可到乡镇卫生院按月限定药物目录、限定金额按规定领药,乡镇卫生院不能救治的可转诊定点区直医疗机构门诊购药,到乡镇卫生院按规定报销。

推荐第4篇:健康扶贫政策

健康扶贫政策

一、享受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

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范围为2016年度在册贫困户(2016年当年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稳定脱贫户不列入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

二、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2018-2020年上述范围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补贴,市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补贴,县区财政补贴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补贴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数纳,农村特困人员和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继续由民政部门按照陕政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省市县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到3000元。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后,报销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80%的继续由民政给予兜底补差,不得全额报销。所有明确纳入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诊疗、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均为合规费用。全市定点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出现非合规费用,二级医院非合规费用不得超过5%,三级医院非合规费用不得超过8%,非合规费用超出上述比例部分均由医院承担。

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政策

免除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费),57种慢性病门诊免费发放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免起付线。

五、市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押金。

执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以县为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要求,落实以县为主的大病救治责任,严控贫困人口随意到省市大医院就诊,对不符合分级诊疗程序的贫困患者,不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及兜底保障政策。

推荐第5篇:健康扶贫政策

健康扶贫政策

健康扶贫进万家

暖心服务你我他

健康扶贫政策好,合疗保险不交了。 先看病来后交费,住院没有押金了。 县内免除诊疗费,报销比例提高了。 一站结算真方便,签约医生上门了。 年年免费做体检,贫困人口笑开了。

1、一降两提三免:一降(贫困人口大病报销起付线降低到3000元);两提(贫困人口在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20%);三免(免贫困人口合疗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免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免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

2、报销比例:

门诊患者: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包括民营医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及70%(报销封顶线为80元/人·年)。

住院患者:(1)县域内按90%报销;市内三级医院按70%报销;在省内二级医院按75%报销;在省内三级医院按65%报销;结核病在所有三级医院按80%报销。(2)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医院看病时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3)贫困人口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时,住院押金在现有基础上至少下降50%。(4)贫困人口在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必须有转诊手续,否则不享受贫困人口报销政策。

3、报销封顶线:2018年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人·年,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人·年。

推荐第6篇:健康扶贫工作汇报

2017健康扶贫工作汇报 2017医院健康扶贫工作总

消除贫困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共同面临的难题,经过多年的扶贫和反贫困治理工作,反贫困事业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贫困并未在任何一个国家内真正消失。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健康扶贫工作汇报,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健康扶贫工作汇报篇1 一是建立贫困户健康档案卡。根据病因、病情分类建卡、建档,使患病农牧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上门随访联系制度,将因病致贫扶助人员纳入医疗服务重点管理对象,按照健康档案病种管理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随访、指导康复等专项帮扶服务。

二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认真落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做到应报尽报;降低病残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是开展巡回医疗义诊活动。定期开展院内义诊及进社区、下乡村义诊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贫困、疾病患者入户进行诊查。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认门入户”宣教咨询,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形式,为辖区内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人群主动服务。四是做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认真实施县人民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稳定持续的组团式帮扶,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着力在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加强对基层专科的帮扶和人才培养上下功夫,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水平整体得到提升。

2017健康扶贫工作汇报篇2 我州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xx山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为指引,围绕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全会“实施双轮驱动、推动综合扶贫”发展战略,以推进恩施龙凤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坚持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取得突出成效,全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52亿元,减少贫困人口x万人。

一、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策学习,不断强化扶贫攻坚工作认识。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恩施州贯彻落实xx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等重要文件,并多次召开各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扶贫开发规划,把扶贫开发作为行业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贯彻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新阶段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细化推进措施,推进扶贫工作上新台阶。三是扎实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成立了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州扶贫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扶贫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方案》,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考察扶贫工作时的系列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先后邀请原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福春、州检察院检察长吴忠良在全州扶贫系统会议上作了题为《学习习总书记xx阜平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全州扶贫工作新局面》和《倡导公正廉洁,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专题辅导报告。11月,组织全州2015年127个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和老区村支部书记集中培训,培训期间认真听取了省扶贫办杨朝中主任《强化问题导向,推行精细管理,切实加大整村推进工作落实力度》的专题授课。

(二)科学编制新阶段扶贫攻坚规划。组织力量编制完成《县市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xxxx山片区产业扶贫实施规划(2015-2015年)》。通过编制县市扶贫攻坚规划,全州有2497个项目近3000亿资金计划进入了省级规划笼子。与此同时,协调州直相关行业部门开展部门扶贫规划编制,谋划xx山片区建设项目964个,项目投资总额570多亿元,争取支援资金75亿多元。 (三)扎实推进专项扶贫工作。中央、省共投入我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2亿元(含:扶贫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x亿元,发改部门以工代赈资金9674万元,民宗部门民族发展资金690万元)。其中x亿元发展资金现已谋划实施项目x多个。全州今年启动整村推进的88个重点贫困村和39个重点老区村共新建和维修村组公路x公里,完成投资x万元;修水池x口,建水窖x口,修水渠x米;开展科技培训350期,共培训x人次。新建、维修村委会x个;新建、维修村卫生室56个。完成扶贫搬迁x户、x人。“雨露计划”招生培训x人。

(四)始终坚持产业扶贫核心。围绕州委六届五次全会作出的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新阶段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及产业链建设,一年来,投入x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产业扶贫。还通过扶贫贷款贴息、小额贷款贴息、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等多种形式,支持搭建企业参与扶贫、合作组织开展扶贫、群众自我发展脱贫的链条。投入扶贫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支持126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全州整村推进村共新建高效特色产业基地6.5万亩,改造特色产业基地2.6万亩。“清江源”烟叶、“恩施玉露”茶叶、“大山鼎”蔬菜、“长友”山野菜等一大批特色农业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 (五)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一是坚持推行“1321”驻村帮扶责任制。制定《2015—2015年度州直单位整村推进驻村扶贫方案》,领导带头驻点扶贫,部门行业积极参与。一年来,31名州级领导带领州直121个部门、72家民营企业参与整村推进驻村扶贫,共投入部门帮扶资金x万元,争取和协调项目资金x万元。组织全州x家企业参与定点扶贫,投入资金x万元,带动新建和改造特色产业基地6万亩,带动贫困农户增收x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对接。主动争取定点扶贫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后,对各县市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对接作出安排。目前,宣恩、咸丰、来凤、鹤峰等县与农业部,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分别与武汉大学、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华中农业大学、国家电网成功实现对接,资金计划、援建项目、合作合同、技术培训、人才支持等一大批支持措施正在稳步实施。三是推动开展行业和社会扶贫目标责任考评。制定出台《州直行业、部门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大对扶贫目标责任的督办落实力度。去年底,组织对州直121家行业部门、各县市落实扶贫责任情况进行了考评。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州扶贫工作会议上,州委、州政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四是多种形式开展扶贫调研宣传,营造大扶贫氛围。深入基层、深入周边贫困地区开展调研,学习扶贫工作典型经验、研究扶贫工作新形势、新问题。5月13日至17日,州扶贫办参与了州政协扶贫工作调研组的调研活动,深入到全州8个县市17个乡镇22个村,走访了6个企业7个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地察看、入户了解、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十一五”以来全州片区扶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xx日报、恩施日报等报刊网络以及恩施州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扶贫开发政策、经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全州在州级以上各媒体、刊物发表有关扶贫工作的宣传稿件300余篇。今年5月,由中央组织部委托、国务院扶贫办主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罗霄山区、大别山区、六盘山片区)专题研修班”在我州举办。会上,向来自8个省区86个县市区的党政负责同志和扶贫部门负责人共188名代表介绍了我州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的作法,观摩了整村推进现场,受到了参会同志的高度肯定。

(六)积极推动试点示范。一是全力推动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州委、州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多次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汇报衔接相关工作,一大批具体政策和项目得到落实。州、市两级扶贫部门也积极寻求支持,争取到国家专项扶贫搬迁资金3000万元。积极参与制定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有关政策,指导编制专项扶贫政策规划,先后协助编制完成《恩施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x恩施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扶贫搬迁规划(2015-2017年)》。围绕“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方针,研究确定了《龙凤镇扶贫搬迁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识别标准》,从贫困户人口情况、居住环境、家庭负担、经济基础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权重分析测量办法,对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进行具体测量,为“精准扶贫”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二是积极争取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支持鹤峰县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1250万元,鹤峰县成为我州继利川市、巴东县之后争取到该项目资金的县市;支持来凤县争取中央老区建设连片开发项目建设试点;支持建始县争取新加坡“连援”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支持宣恩县争取丹麦绫致基金会试点项目、蜜儿餐项目、爱心厨房项目;支持咸丰县争取科技扶贫试点项目;支持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等等,均取得良好效果。

(七)高度重视扶贫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到户扶贫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瞄准机制,和相关单位一起积极探索建立了具有恩施特色的《恩施州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贫困对象数量、规模、分布以及致贫、减贫情况的实时掌握,基本实现了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监测。自2015年起,国务院扶贫办将在全国推广使用该系统。加强扶贫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按照“先行先试”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立法调研,根据州政府“十二五”立法规划,启动了《恩施州农村扶贫条例》的编制起草工作。 (八)全面推进全州扶贫系统行评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及州纠风办的具体安排,以抓行风转作风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10个参评单位考核排名中,州扶贫办进入优秀等次,县市扶贫办中宣恩县、咸丰县名列第一,巴东县名列第二,鹤峰县、利川市、恩施市、来凤县、建始县名列优秀等次,以实际工作成效实现扶贫攻坚新跨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州地处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受历史和自然等多种因素影响,要完成扶贫工作任务还面临较为具体的困难和不足。

一是扶贫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x元,分别比全国、全省低3346元和3281元。到2015年底,全州贫困人口还有129万人,约占全省贫困人口的五分之一,占全州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全州还有约1500个村需要通过整村推进才能实现整体脱贫,还有近10万户40万人居住在深山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区,需要实施扶贫搬迁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要完善贫困识别机制,改“大水漫灌”为“滴灌”,对这些贫困人口实施点对点的帮扶和清除,并使其在2020年整体达到小康水平,难度很大。

二是扶贫攻坚实施过程中面临较多的矛盾和困难。一是产业扶贫与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长期扶贫实践证明,产业扶贫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但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因此,平衡好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二是“精准扶贫”模式还要进一步积极探索。要实施“精准扶贫”,首先要确定贫困对象及其贫困程度,才能有针对性的实行定点扶贫、差别扶持,而目前仅以“人均纯收入2300元”标准划分扶贫对象,导致基层在实际认定扶贫对象工作中主观影响大。同时,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由于地区间地理环境、产业基础、区位条件不同,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出一些操作性强、成功率高的“精准扶贫”模式。

三是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扶贫攻坚先行先试和xx山少数民族试验区建设等任务艰巨。然而,扶贫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编制少、人员老化,与扶贫攻坚任务不配套的矛盾突出,要圆满完成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宣传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扶贫宣传调研,是总结推介扶贫典型经验,营造大扶贫格局的有效手段,尽管我们在宣传调研工作上加大了力度,但与相邻周边地区相比,仍然还有差距,还需在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的等级、调研报告的质量上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习总书记视察湘西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继续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xx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凝聚力量实施扶贫攻坚工程。一是积极争取,主动作为,确保《县市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并优先启动实施。二是支持推动恩施龙凤全国扶贫综合试点工作,力求通过试点,在“扶贫搬迁、移民建镇、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综合扶贫改革试点中创新工作机制、积累更多经验,为中西部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作出典型示范、提供工作样板。三是构建“三位一体”格局,加强对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行业部门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加强与农业部、国家电网等中直单位、省直“616”定点扶贫单位和省内对口支援县市的联络、协调和服务,争取更大支持。继续开展 “1321”帮扶工程和“村企共建、定点扶贫”活动。 二是完善扶贫到户机制,提高扶贫精准度。继续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彻底调查清楚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意愿等,实现贫困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建档立卡数据的应用,真正瞄准贫困户所需、所急,实施到户扶贫,争取实现“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的目标。逐步完善扶贫到户机制,加快探索扶贫到户的有效措施和方式,采取“产业扶贫到户、扶贫培训到户、扶贫搬迁到户、贷款贴息到户、资金互助到户”等项目扶持到户的方式,彻底改善贫困面貌。

三是突出产业链建设,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永续发展的理念,依托优势资源开发,遵循市场规律,在全域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同时,在一个时期明确一批重点加以推进。突出抓好现代烟草、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信息等“六大产业链”建设,构筑健康的产业价值链、企业链、供应链和空间链,并且不断延伸、加长加粗、提质增效。依托产业链建设,结合做好扶贫搬迁工作,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是大力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围绕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的目标,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工商企业投身扶贫开发事业,动员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扶贫领域,建立健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激励机制,对于扶贫效果显著、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在投资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特殊倾斜。

五是加强扶贫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扶贫系统政风、作风,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切实发挥好扶贫资金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以作风建设促进扶贫资金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xx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整村推进、扶贫搬迁、雨露计划、贴息贷款、老区建设等专项扶贫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抓好脱贫奔小康、彩票公益金、产业连片开发、老区乡镇连片开发、农村贫困儿童发展、雨露计划改革等试点项目。

六是加强扶贫宣传调研,营造扶贫开发良好社会氛围。加大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典型宣扬,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加强调查研究,拓展扶贫开发思路,转变扶贫发展方式,推动恩施州产业扶贫牵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试点示范;加强恩施州扶贫立法,促进《恩施州农村扶贫条例》成为制度规范。

2017健康扶贫工作汇报篇3 017年4月23至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赴贵州省调研指导健康扶贫工作,了解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和医养结合工作进展情况。王培安一行深入赫章县水塘堡乡马圈岩村,了解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运行及健康扶贫情况,看望慰问了贫困户。调研期间,听取了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阳市、毕节市、赫章县、大方县及大方县羊场镇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卫生计生工作特别是健康扶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医养结合工作等情况汇报。

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对11类贫困人群构筑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助“三重医疗保障”网,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实现对贫困群众的医保兜底,通过多种保障政策的组合、叠加,最终让贫困患者看得起病。

一是精准认定健康扶贫对象。明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等11类人群为健康扶贫对象,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由各级民政、扶贫、卫计等部门分别审核,共同认定后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认定对象350万人,占全省493万农村贫困人口的71%。

二是精准制定保障政策。包括实施资助参合政策、实施取消住院起付线政策、实施“三重医疗保障”托底政策,确保11类人群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

三是建立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均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卫生计生、扶贫、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在救助对象认定、保障救助资金兑现方面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将原来条块分割的报销补偿救助渠道统一为“一站式”便民服务等等。通过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上取得了初步成效。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x〕40号决定,审议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并公布施行。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模式。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

王培安强调,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举措,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实践,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时,要紧紧围绕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力度,采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的政策举措,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在医疗保障方面,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力争对贫困患者做到应治尽治。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要通过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控制贫困人口大病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要想方设法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要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有效救治,做到对象精准,精准到户、到人、到具体病种,实施分类救治,并通过防治结合,有效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贫困地区环境卫生,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王培安还对贵州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贵州省省长孙志刚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副省长何力出席座谈会。委财务司主要负责同志、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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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年扶贫工作总结017扶贫工作总结汇报 精准扶贫的工作总结

推荐第7篇: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一、健康扶贫主要内容

1.国家:(1)贫困人口全员参加医保并持有社保卡;(2)制定并执行救助政策;(3)有合格村卫生室;(4)有合格村医。

2.国家省市:(1)五大行动: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含村卫生室阵地建设)、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2)十免:免收建卡贫困群众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治疗包虫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巡回医疗服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个人参保缴费。(3)四补助: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2.5万/人、晚期吸血虫病人5000元/人/年、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700元/人/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

二、主要救助政策

1.医疗保险报账补助(含大病保险)。2.医疗扶助基金救助,患者经医保报账(含大病保险)后再按规定进行救助。3.卫生扶贫救助基金(300万规模)救助,经前述两种途径报账后,个人自负超过一定数额的可申请该基金救助。4.财政代交医保。2018年起,对建卡户参加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代缴。

三、医疗扶助对象

为我市2016年底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起,已脱贫的仍享受该政策(全省统一规定)。20

15、2016年已脱贫的只享受医保提高5%、大病医疗保险和一般特惠政策。若下余自负费用还较多的可向民政申请救助,但不能纳入医疗扶助基金救助。

四、门诊医疗扶助

1.救助标准:一类门诊特殊疾病26种,实行限额结算。其中:糖尿病、高血压(Ⅱ、Ⅲ级)、癫痫、甲亢、甲减、帕金森氏病1000元/年〃人;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矽肺病Ⅱ期及以上、因疾病引起的瘫痪、冠心病、再生障碍贫血、重症肌无力1500元/年〃人;乙肝、慢阻肺(copd)、地中海贫血、慢性肾炎、子宫肌瘤、乳腺增生2000元/年〃人;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血友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衰、慢性心力衰竭、丙肝2500元/年〃人。

二类门诊11病种,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0%,医疗扶助基金解决30%,个人自负不超过10%。主要包括:恶性肿瘤(癌症)、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慢性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多器官衰竭、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

对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一类门诊慢病,按对应病种的限额标准分别结算。 2.救助程序:建卡患者在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后凭《社会保障卡》 “一站式”即时结算。全省医保网未开通一站式结算前,一类门诊由患者本人定期汇总向市医保局申报;二类门诊由医院登记代报,患者只交10%自负部分即可离院。

特别提醒:贫困患者需要提前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等资料,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由市医疗保险局审核登记,鉴定合格后才能享受。

五、住院医疗扶助

1.市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度。医疗机构开通“医疗卫计扶贫绿色通道”,设立“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对建卡对象不缴纳住院预付款,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离院。 2017年1月1日-9月11日,个人医疗自负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0%以内;2017年9月12日起,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支付,总费用控制在10%以内。

2.转诊到省级或省外公立医疗机构:经医保等现行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医疗扶助基金分别按70%、50%给予扶助。

3.在外务工人员:在当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经医保等现行政策报销后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医疗扶助基金分别按70%、50%给予扶助。

六、扶贫救助基金政策

建卡贫困患者经医保、医疗扶助两个途径报账救助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超过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起付线的,可申请本基金对超过部分按50%进行救助。其中: 37种特殊门诊慢病起付线500元,年户限额救助2000元;一般门诊疾病起付线1000元,年户限额救助2000元;一般住院起付线5000元,年户限额救助5000元;重特大疾病起付线5000元,年户限额救助10000元。本基金需个人提前填写申请,村、乡、市逐级审核。

七、实行分级诊疗

建卡患者因病住院的,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首诊,需要转诊的凭《转诊单》逐级上转到公立医院诊治,转诊市外医疗机构还需报市卫计局审批(急诊先转诊后补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市域内就诊率达95%以上。未按分级诊疗要求就医的不纳入医疗扶助范围(急诊、急症、在外务工除外,补证明或说明)。

八、不予报销情形

1.未经转诊自行到市外就医的;2.在民营医院就医的;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或工伤保险支付的,以及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患者就医注意事项

1.就医时,必须带上医疗扶助证、医保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无扶助证的,在就近医院领一张空白贫困证明,到乡镇或市扶贫局补盖章。2.如实告知病史,不得隐瞒车祸、打架、工伤等病史。3.理解医院管理制度及流程并遵守执行,出院时主动结清自负费用。4.积极主动学习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及报账流程。5.主动配合市、乡医院集中诊疗和巡回诊疗,配合村医定期随访。6.每次就诊后,主动将诊治情况反馈给村医登记,以便每月报表。7.严格遵守院内、院外医嘱,科学用药、饮食起居、活动、锻炼等。8.定期进行门诊随访,复访。 主动更改好个人医保网信息。 9.

推荐第8篇: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1、国家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国卫财务发〔2017〕19号 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大病救治一批:扩大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面,确定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专门的救治医院,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7种(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慢病管理一批: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巩固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兜牢贫困患者网底。

2、四川健康扶贫“五大行动”

(1)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①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分类管理。第一类是能一次性治愈的,第二类是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第三类是一般慢性病需要长期居家门诊治疗的。

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常住人口签约100%) ③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开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

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确保这些群众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小于10%。

⑤精准实施分级诊疗。

⑥有效控制费用。(乡镇卫生院禁止使用自费药械和贵重耗材) (2)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让贫困人口“少得病”) 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测。 ③加强慢病规范管理。

④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五进五讲、五洗五不做、三适量、三加热、三勤做)

(3)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 ①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②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达标卫生院、达标卫生室。

③促进优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城乡对口支援、大病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

④基层卫生履职尽责:技术大练兵、设备使用率提升、健康管理全覆盖。

(4)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看得好病”) ①推进人才增量提质(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 ②开展大培训(乡村医生培训)。 ③青年人才服务贫困地区。

④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乡聘)。 ⑤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

(5)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防止因“超生致贫”) 与政府协调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健康扶贫医保报销政策

域内住院

域内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阆中市内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给予倾斜支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10%以内。 域外住院 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普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报销。

11种慢性病病种:①糖尿病并发心脑肾合并症;②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存在轻度、中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可以自理);③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失代偿(心功能Ⅰ到Ⅲ级);④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心脑肾损害(通过药物保护靶器官而且服用降压药能够控制血压);⑤甲亢病伴心脏损害(心功能Ⅰ到Ⅲ级,碘[131I]化钠治疗除外);⑥银屑病(轻度);⑦帕金森氏综合症(生活可以自理者);⑧癫痫(部分性发作,常规脑电图检查有广泛异常,发作间歇期存在脑功能障碍);⑨过敏性哮喘(非急性发作期);⑩慢性肝炎活动期(轻度、中度肝功能损害);⑪重症肌无力(Ⅰ-Ⅱ型)。

21种门诊重大疾病病种: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恶性肿瘤晚期药物镇痛治疗、恶性肿瘤病人的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病人门诊药物灌注治疗、既不能手术又不能作放化疗的恶性肿瘤病人使用抗癌药物的姑息治疗);②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门诊血透或腹透、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指征的药物依赖治疗、IgA肾病的药物维持治疗等肾脏疾病);③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④支架置入和心脏换瓣术后的抗凝治疗;⑤再生障碍性贫血;⑥帕金森氏综合症(重度运动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者);⑦慢性肝炎活动期(重度肝功能损害);⑧各种伤病引起的全身瘫痪(存在重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⑨精神分裂症;⑩抑郁症(重度,住院治疗后需门诊长期服药人员);⑪系统性红斑狼疮;⑫结核病抗结核治疗;⑬肝硬化失代偿(B超提示:脾大、门脉高压、腹水);⑭强直性脊柱炎(重度运动障碍);⑮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⑯重症肌无力(Ⅲ-Ⅴ型);⑰类风湿关节炎并发关节畸形(Ⅲ级、Ⅳ级);⑱干燥综合症;⑲多发性硬化脱髓鞘疾病(存在重度运动障碍、智能障碍,生活基本不能自理);⑳甲亢病伴心脏损害(碘[131I]化钠治疗);㉑银屑病(中度、重度)。

民政医疗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市外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大病保险政策予以报销后,剩余部分按25%比例救助;门诊医疗费用按自付金额10%比例救助。救助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5000元。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年10月至当年9月市内门诊和市外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按每户每年500-5000元实施救助。

十免、四补助

十免: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开展贫困人员白内障复明项目;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

四补助: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0.5万元/人给予补助;对重症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1、健康扶贫是什么?

健康扶贫是通过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等手段,让贫困人口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防得住病,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能报销,大病有救助。

2、健康扶贫要为贫困户做什么?

由镇村医务人员与所有贫困户签订协议,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家庭

成员重点帮扶。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根据所患疾病类型提出相应的治疗建议和康复指导意见。总的来说就是指导贫困户没有病如何防病,得病了到哪里治疗,治疗后如何报销,得病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3、如何界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疾病,年度医疗费用支出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家庭的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贫困线家庭标准的人口。

4、分级诊疗是什么?

参保群众得病后先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果乡镇卫生院看不了就应当给患者开转诊单,转往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看不了开转诊单转往市级或省级医院。没有转诊单报销比例降低10%以上。但急诊、孕产妇、危重病患者、65岁以上老人、5岁以下婴幼儿、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等不用转诊单。

5、三个一批:

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6、五大行动:

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7、两保、三救助、三基金: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

8、“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五进: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电视广播。

五讲: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

五洗:洗手、洗澡、洗漱牙、洗被褥、洗衣服(物)。

五不做:鲁莽驾驶、乱扔垃圾、不卫生丧葬、不洁大小便、饮高氟砖茶。

三适量:劳动适量合理、饮食适量多样、烟酒适量节制。 三加热:食物煮熟、生水烧开、隔夜食品加热。 三勤做:打扫卫生、通风祛湿、除“四害”。

推荐第9篇: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

健康扶贫政策明白纸

一、医疗救助实施依据

根据《廊坊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廊人社发〔2017〕249号、《廊坊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卫发〔2017〕112号、《关于做好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廊卫发〔2017〕144号、《廊坊市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廊卫发〔2017〕40号文件实施。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患者实施签约服务,力争在2017年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的慢病患者“应签尽签”。

2、实施贫困慢病签约患者分类管理,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中医干预等服务。家庭医生团队按约定的服务包项目和频次提供服务,动态掌握签约对象健康情况,并根据病情及时转诊,引导其合理就医。

三、农村贫困人口7种大病专项救治

组织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2018年底,7种大病集中救治要覆盖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四、城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1、实施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贫困患者(以下简称“参保贫困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

2、实施机构。参保贫困患者所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公立及社会办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流程图。

3、实施时间。分批实施,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3类人群于2017年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父母,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各县(市、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贫困群体,根据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实施“先诊疗,后付费”。

4、主要内容。在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医保规定住院条件,持社会保障卡(或按当地医保就医规定的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无误,患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报销数额后的自付医疗费用。

五、医疗保障救助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的,取消起付线。

2、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以下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提高至以下待遇: 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提高至90%;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帕金森氏病等疾病报销比例提高至75%。

3、住院起付线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

4、住院报销比例

(1)、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

(2)、农村建档立卡人员需前往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仍按原政策规定报销。

(3)、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未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转往统筹区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比例为30%,自付部分不享受《实施方案》关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政策。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取消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四 )、医疗救助政策

1、门诊大额慢性病医疗救助。农村建档立卡人员具有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后,合规医疗费个人年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

2、住院医疗救助。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住院费用(含同次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7万元。

3、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农村建档立卡人员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住院报销和住院医疗救助后,对超出住院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按9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推荐第10篇:健康扶贫政策须知

于都县健康扶贫政策问题须知

三免四减半:贫困群众出院结算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减半收住院时“三大常规”检查费(血液、大便、小便常规检查费), 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

健康扶贫:通过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来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省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一是城乡基本医保补偿。由财政为贫困群众统一购买城乡基本医保,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二是大病保险特殊政策。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账起付线由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800元降为6000元,报账比例提高10%。三是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市、县财政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260元/人的标准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对自付费用进行第三次补偿,不设起付线,按照目录内90%,目录外75%予以报销,最高补偿可达25万元。四是开展民政医疗救助。把贫困人口分一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类别,按照一般贫困户补偿50%,低保贫困户补偿50%-70%,五保贫困户补偿100%的标准予以救助,年封顶线3万元。

十五种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对贫困群众中患有(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15种重大疾病对象进行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是于都县人民医院,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办理审批,县级报账比例可达到98%以上,市级报账比例可达到97%以上。

10种重大疾病免费救治:针对贫困对象(白内障、唇腭裂、少儿白血病、少儿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儿童重度耳聋、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进行免费救治,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办理审批

扶贫病床和病房: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手持“贫困户一本通”即可在县域内任何一家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先诊疗、后付费”,走绿色通道,安排入住扶贫病房和爱心病床,诊疗“一卡通”、出院一站式结算等服务,实现便捷就医。

第11篇:精准扶贫政策宣传

精准扶贫政策宣传

1、仁怀市政府政策

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含省内户口)。

在仁怀市内就读学前、高中、中职、高职、大学的。在哪间学校读书就交材料到哪间学校。

在仁怀市外就读学前、高中、中职、高职、大学的。原则上三合政府、各村和学校配合调查确认后,交材料到三合一小。

2、贵州省政策 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

在贵州省内就读学前、高中、中职、高职、大学的。在哪间学校读书就交材料到哪间学校。

在贵州省外就读学前、高中、中职、高职、大学的。原则上三合政府、各村和学校配合调查确认后,交材料到三合一小。

3、需交材料:申请表(学校发)、扶贫卡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卡通账号复印件。

第12篇:精准扶贫政策宣传

柏果镇帮扶包保人员到民主村开展精准扶

贫政策宣传

6月17日,柏果镇民主村精准扶贫包保领导带领相关包保人员进村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宣传解读活动,对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进行全面宣传,让贫困户充分了解惠民政策,明明白白享受实惠,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联系柏果镇荣祥煤矿参与民主村结对帮扶。

在宣传中,帮扶干部们将“扶贫政策清单”发放到每一贫困户手中,并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产业、金融、低保、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帮扶方面的扶贫政策进行重点解读,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扶贫政策的疑问,并询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方案,为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出谋划策。同时围绕“扶贫先扶智”这一中心,动员贫困户转变“等、靠、要”思想,将等别人“帮我富”,转变为自身发力“我要富”,从思想上进行扶贫。宣传结束后,柏果镇荣祥煤矿为民主村67户贫困户每户发放米一袋,油一桷,并表态下一步为村上发展产业的生产用水等基础设施作更多贡献。

柏果镇共有贫困村19个,由副科级以上领导进行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村由帮扶领导联系一企业参与合力帮扶,对村上基础设施,贫困户发展产业等进行扶持,确保规定时限内全面脱贫。

第13篇:健康扶贫宣传标语

1、医疗精准健康扶贫,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扶贫攻坚助力小康

3、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健康帮扶民兴民富

4、扶贫没有旁观者,你我都能献爱心

5、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消除贫困同步小康

第14篇:健康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水泉镇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简介

根据上级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我镇成立了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健康扶贫办公室,以“做实”“做细”为工作基本原则,以“团队式服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模式开展了系列工作。

(一)明确划片包干责任制。

6位院委会成员包6个办事处,作为办事处健康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带领健康扶贫办人员对各村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并与各村协理员签订了《水泉镇健康扶贫目标责任书》,对“八个一”和“签约服务内容”落实情况均要求完成100%。

(二)集中行动,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2017年7月开展了“红马甲”下乡入户“讲、查、改”活动,组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共计60余人,组成6个工作队,统一服装,统一服务模式,统一服务要求,走村入户开展为期一周的健康扶贫村村“讲、查、改”专项活动。 12月开展了“健康扶贫回头看”活动,对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通过以上工作,确保各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镇干部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15篇:健康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健康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市政府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范文一:健康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由紫阳县政协经科委牵头,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属于秦巴连片扶贫开发区,是59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全县现有贫困村158个,占全县总村数的7

5、3%;现有贫困人口

11、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32、7%。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狠抓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通过机制创新全力破解扶贫攻坚难题,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从XX年起,每年完成贫困人口脱贫

1、5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相继印发了《紫阳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紫阳县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各镇、部门扶贫开发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措施,指导规范全县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二)深入摸底调查,逐一建档立卡。根据中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和选准对象、找准原因、定准类别的要求,逐村逐户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并建档立卡,为实现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县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扶贫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我县探索推行的“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镇审核、县审定”和“实地核实、到村到户,严格程序、群众评议,公平公正、三榜公示”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158个贫困村、

11、45万贫困对象识别和信息录入工作,为精准监测、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奠定了基础。

(三)抓实精准对接,强化项目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项目整合工作,捆绑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我县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和“乡镇申报、部门踏核、县上研定”的要求,由县扶贫局牵头汇总整理各镇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分类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和投资额度,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发改局、扶贫局和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有效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整合县发改、国土、住建、交通、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电力、通讯等部门资金

1、79亿元,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夯实综合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一是完善规划体系。为确保实现每年

1、5万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目标,按照“五结合、四到位”的要求(坚持扶贫开发与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整村推进与到村到户相结合,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与教育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坚持增收项目到村到户,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帮扶责任到干部人头),以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瓶颈问题为突破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城镇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县、镇、村扶贫规划体系,确保扶贫规划与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协调统一。同时,以户为基础、项目为支撑、移民搬迁安置为核心、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为重点,为贫困户逐一制定符合村情户情实际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二是加快贫困户搬迁。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解决危居贫困户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三年扶贫期间,必须彻底完成71个贫困村的危困户搬迁任务。为切实解决贫困户搬迁资金难的问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农商银行积极合作,开展了危居贫困户搬迁贷款工作,建立金融扶贫产业贷款风险基金,扩大金融扶持产业信贷规模,确保XX年底前所有危居贫困户一户不少的搬入新居。三是推动产业发展。突出富硒特色产业开发,重点抓好茶芋药果菜(茶叶、魔芋、中药材、特色林果、富硒蔬菜)和猪牛羊鸡鱼(黑猪、黄牛、白山羊、乌骨鸡、富硒鱼)五大特色养殖业,并将特色产业与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相结合,延伸特色产业链,依托特色种养业,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加工业,大力发展旅游、电商、劳务等三产服务,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产品有销路、增收有门路。四是强化劳务输出。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的方法,扎实开展修脚足浴、电子商务、民歌茶艺、特色烹饪和建筑劳务五大培训工程。

(五)干部驻村帮扶,充实扶贫力量。我县结合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按照省、市、县派驻工作队不重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和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落实了71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目前,71个驻村工作队410名干部全部进驻各贫困村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确保了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当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合力未形成。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认为扶持到户很难出“成绩”。导致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近一年时间,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一些镇政府未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本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县上派的有工作队,自然由工作队负责,政府只催催进度,过问过问就行了,考核追责首先是追工作队的责。村干部只热衷于争取和实施覆盖面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到户产业项目不热心,感到落实、实施难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实。扶贫工作队则认为,工作队是到镇入村协助当地政府、村两委开展扶贫工作,希望得到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目前的现状觉得工作无动力、无信心,感到彷徨和无奈。合力攻坚的氛围未形成。

(二)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发展意识不强。一是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国家诸多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兑现,社会各界捐资捐物,使部分贫困户产生了严重的依赖思想。在入户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贫困户,当问及打算发展啥产业、如何发展拔穷根时,则不假思索的说:“我现在是三无,无钱、无劳力、无技术,啥都搞不成,你们既是来扶贫的,请你们给我安排低保”。二是就业观念严重落后。相当部分的贫困户处在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的状态。以全县开展的修脚师培训为例,一些贫困户子女不参与,认为这项工作不体面、名声不好、不愿干。其择业标准与自身素质能力极不相符。

(三)资金投入滞后,到户产业实施难。一是投入精准扶贫资金总量小。从20XX年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看,贫困村面上基础设施项目部分得到了落实实施,而到户扶持项目除移民户享受陕南避灾移民搬迁项目支持外,对贫困户产业扶持微乎其微。二是扶贫到户的扶持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出台的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产业规模的要求与贫困户的自身能力,生产水平不相匹配。一些扶贫资源投向了实施效果相对明显的“大户”身上,而“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扶贫项目最终未能落实到贫困户。如现行的产业奖励扶持政策要求养羊50只以上、养鸡1000只以上,魔芋种植20亩以上等,这种标准无疑将贫困户排除在受扶持行列之外,难以获得产业发展扶持。三是精准扶贫项目落实严重滞后。截止5月中旬,贫困村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标准还未下达到镇村,时间过半,计划未下达,将会影响年度目标的实现。

(四)社会参与度不高,氛围不浓。一是一些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没有主动参与社会扶贫的意识,特别是对扶持贫困户发展经济,新建产业兴趣不浓,认为做这项公益活动时间跨度长,见效慢、成效难以短时间内显现。二是对社会扶贫的认识模糊,认为办公益就是社会扶贫的全部内容,忽视了支持农户发展,增加造血功能这一重内容。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确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益事业可以通过申报争取国家基础设施项目解决,而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才是开展扶贫工作最大短板。这一短板并未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倾力支持。

(一)要深化认识,增进共识,形成合力。一是开展对县、镇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题培训。首先培训要开宗明义,着重解决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无从下爪的问题。其次是通过培训增进共识。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工作队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才能实现,要从根本上杜绝各吹各号、各唱各调的问题发生。二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考核机制是推动工作的“方向标”。建议要制定更具操作力,具体化的考核措施,实行考核积分制,增加扶贫减贫分值,考核不仅是对扶贫工作队工作的考核,同时,要纳入对各镇年度综合考评。三是要理顺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指导、管理体系。镇设立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对本镇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避免县工作队与镇工作分离脱节问题。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直接发文到各镇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避免向镇、队双向发文,互相推诿的问题,切实将镇、队、村、受扶个体统起来,形成合力。

(二)抓教育,转民风,增信心。一是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注重通过会议动员、入户引导、参观学习等形式宣传政策,发动群众,使脱贫致富,建设美好家园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自我求变,自我发展的志气和信心。二是要重视开化引导工作。抓项目到村到户不是扶贫工作唯一渠道,抓好开化引导,强化扶“志”措施也十分重要,因此,在广泛开展政策、法制、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前提下,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用本地的事,身边的人通过自身艰苦努力,创业致富的案例进行开化引导,同时,要完善对优抚对象的管理体制,探索组织引导优抚户,根据自身能力实施力所能及的产业项目,培育其自食其力的能力。三是要努力引导贫困户转变就业,择业观念。要避免一方面在就业上急功近利,那里门槛低,来钱快就去那,不考虑安全,不顾长远,有的打了小半辈子工,老了老了还没学到一技之长。另一方面择业就业,好高骛远,长期无法就业的问题长时间存在。

(三)加大资金投入,尽早落实项目,提高扶贫效果。一是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机制。当前,涉农资金多头下达,零打碎敲、平均用力、“天女散花”的现象仍然存在,尽管县政府在整合统筹涉农资金上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一些尝试和探索,但受限于体制性障碍,成效有限,急需从更高的层面,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加以解决。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归并力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做大扶贫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金融扶贫引导机制。要出台激励措施,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三是要建立受扶企业和“大户”帮带贫困户考核机制,夯实企业和“大户”帮带责任,打牢企业,“大户”与贫困户之间利益链接链条,使贫困户能够从多渠道,广范围得到帮扶。四是要加大对现代农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采取企业流转,反租倒包形式,根据贫困户生产能力反租倒包给贫困户,引导农户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产供销一条龙格局,促进贫困户产业发展、效益提升。五是要制定出台帮扶贫困户发展的到户扶持政策,明确与贫困户自身能力相适应的项目规模和扶持标准,针对贫困户经济实力弱,生产能力差,管理水平低的现状,建立小发展小补,大发展大补的激励扶持机制,调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源动力,解决贫困户难以享受到产业发展扶持问题。六是要加大扶贫项目落实力度,尽早下达项目计划,确保年度目标实现。镇、村、工作队,要统筹安排贫困村扶贫项目,在抓好本年度项目实施的同时,科学规划次年度扶贫项目,并及时向扶贫局申报,扶贫局将收集的项目汇总分送各相关部门作为本部门申报下年度项目的依据。各相关部门在项目申报时,要尽量保证贫困村项目需求,确保贫困村建设项目落在实处。

【范文二:健康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自成立以来,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打造一流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一系列金融扶贫惠农的创新探索在巴中、广元、达州等全省多地大胆试水,结出了累累硕果。截至(XX)今年6月,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在全省88个贫困地区个人信贷业务结余金额已达1

23、36亿,增速为

6、75%,高于全省个人信贷平均增速0、44个百分点,在落实省委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已率先取得成效,并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的高度评价。

据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负责人介绍,该行在省内有3111个网点,居省内银行业首位,与农村结合也最紧密,得天独厚的网点优势,是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精准扶贫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的基础。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XX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

8、26亿元,结余

4、55亿元。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XX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第16篇:健康扶贫工作汇报1

健康扶贫工作汇报

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卫计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将健康扶贫工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整合资源,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解决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现将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七个一批”责任清单式管理。对全县7024名大慢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实时跟踪管理(患重大疾病的2551人、患慢病的44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100%;为1856户6211名贫困人口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体检率100%;对患大慢病的916名贫困人口建立了帮扶责任清单和健康电子档案;对患有省列50种和国家规定重大疾病的310个贫困患者,按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和单病种付费的方式先后开展集中专项救治。

(二)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惠农政策。2017年,全县新农合实际参合76942人,参合率98.14%,其中贫困人口参合率为100%。三类缴费人群代缴新农合基金共19163人210.44万元,其中:残疾人代缴3398人61.16万元;计生两户代缴6280人94.2万元(贫困户1443人26.45万元);民政代缴9485人55.08万元。贫困人口住院报销2096人次,总费用770.26万元,报销费用480.70万元,新农合报销比例为72%。当年脱贫户中276名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基本医保相关政策,落实了贫困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政策;符合条件的20名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三)强化覆盖全县的公共卫生服务。2017年通过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及疫情的及时处置,全县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全县年内无重大疫情发生。当年新生儿听力筛查649例、644例合格,合格率99.23%;育妇宫颈癌筛查4897例、4896例合格,合格率99.98%;笨丙酮尿症筛查和甲状腺低下筛查643例,婚前检查1027例,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壮大基层医疗人才队伍。2017年培训卫技人员500人次以上,选送县外进修学习36名,选派10名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引进高学历紧缺人才18名;15个贫困村的乡村医生全部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建档立卡贫困村卫生室执业医师配备率达到了100%。在实现15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的基础上,为贫困村卫生室配备必备的医疗设备,积极推广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技术,切实提高贫困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五)实行贫困患病人口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及时维护完善国家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实时跟踪管理,为贫困患病人口提供更加精准、更加周到的医疗服务。

(六)扎实开展脱贫验收工作。2017年,共自查验收686户2840人,当年脱贫户中276名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基本医保相关政策,落实了贫困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2016年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的优惠报销政策,符合条件的20名患病人口全部享受了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七)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健康扶贫氛围。积极开展义诊活动,以“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素养知识、大病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在崇信电视台轮回播放。开展政策培训,为使广大镇村干部、扶贫干部详细准确地掌握健康脱贫相关政策,县卫计局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宣讲,并印制发放健康脱贫政策及签约服务宣传手册、明白卡、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

二、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摸底调查。从2月下旬开始,抽组县、乡医疗机构医疗专家、计生专干组成了8个健康扶贫摸底调查小组,进村入户,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全面摸清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情况,掌握了贫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报销不及时、因病负担重等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一病一方、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措施制定。按照省卫计委《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为1164户338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制定了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包,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分片包干,落实“一人一策”帮扶措施。一是组建签约团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由四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市级专家32名、县级专家29名、乡级医生40名、村医79名)共同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根据全县因病致贫返贫户具体患病情况和所需专业,由以上人员组成“1+1+1+1”签约团队,对应到每一位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二是制定帮扶措施。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对属于重大疾病的185名患者,由县级专家具体落实帮扶措施,乡、村两级配合;对属于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的651名患者,在县级专家指导下,由乡、村两级具体负责落实帮扶措施。三是建立了紧密联系。每个签约团队在首次入户时建立由帮扶对象和签约团队组成的健康帮扶工作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建立紧密畅通的工作联系,使签约团队能够及时了解签约对象的帮扶需求,指导其规范用药、科学就医等,加强签约团队成员之间交流,及时沟通帮扶信息,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双向转诊等工作事宜,确保健康帮扶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三)、“一人一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根据健康扶贫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工作。一是计生办、卫生院安排计生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村医和参与巡诊、义诊人员,采取包干负责、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开展入户宣传。利用“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门巡诊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和分级诊疗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县卫计局组织县级医疗专家到各乡镇开展巡回宣讲,为广大镇村干部、扶贫干部开展政策培训,详细准确地掌握健康脱贫、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入户时对群众进行宣传。三是政策宣传重点突出,重点围绕“一人一策”健康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医疗救助、“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报销等政策及医保报销办理流程等进行宣传。

(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计划台账建立。

1、实行台帐管理。各签约团队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人一策”健康帮扶管理卡,通过建立因病致贫返贫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实时更新维护全国健康扶贫管理信息系统,对已完成帮扶任务的帮扶对象及时销号并纳入其他人群管理,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及时纳入管理,开展健康帮扶。截止目前,已经对患病的未脱贫贫困人口636户836人和巩固提升贫困人口137户164人汇总梳理了帮扶需求(送医上门86人、送人就医20人、政策宣讲831人、健康教育841人、转诊服务79人、康复指导495人、慢病服务550人、健康咨询505人)。

2、开展健康体检、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建立“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对447名贫困人口开展了免费体检、3154人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70名患者开展了大病集中救治、1名患者开展了重病兜底保障。已经为81人提供了“送医上门”服务,为3人提供“送人就医”服务。对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的贫困人口,继续组织安排联系省市县专家提供“送医上门”、“送人就医”服务,需向上级转诊的,由签约团队的市、县、乡、村四级人员负责联系。 (五)及时启动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省上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会议之后,县卫计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一是制定了我县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实施方案,为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了我县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工作方案、4.监督检查“监督”行动工作方案。三是制定了我县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包抓干部工作考核表及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五督”工作任务考核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匮乏,尤其村级、乡级高职称、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少,部分乡镇卫生院B超等检查仪器无人操作,严重制约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亟需规范,由于有些服务对象常年外出,漏签漏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异地结算制度还未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受县内医疗条件所限,对于癌症、血液透析、肿瘤类疾病放化疗等病种无法开展规范救治,需要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增加了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四、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持脱贫攻坚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把“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作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扶贫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我局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城乡医保贫困参保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的优惠政策;积极配合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线从5000元降至2000元、大病保险二次补偿政策及取消报销封顶限制。加强省卫计委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中重病兜底再次报销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再次报销)及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后合规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部兜底解决。

(三)建立分类救治机制。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患有50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单病种付费标准,分病种、分批次进行大病集中救治。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落实贫困人口“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政策。

(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深度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配齐卫生室必备医疗设备,强化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村医执业水平。选派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干部、专家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开展医疗支农工作。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力度,强化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措施,促进“医生、患者、资金”三下沉,逐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五)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要求,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免费健康体检均达到全覆盖。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力度,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强化疾病防控及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从源头上防止因病、因残致贫返贫。

(六)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工作。迅速启动实施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深入推进“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措施,做细做实“一人一策”健康扶贫工作,扎实推进“组团式”健康扶贫,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认真落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转变作风,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先锋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第17篇:精准扶贫宣传工作汇报

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宣传工作汇报

为提高教育扶贫政策群众知晓度,富饶小学面向教师、家长和学生,积极做好教育扶贫和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大力提升教育扶贫精准资助政策知晓率。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校落实上级部门安排开展的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宣传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推动教育资助工作的开展,特安排以下各项工作:

一、宣传工作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教育扶贫精准资助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动态情况。

2、上级领导对我园教育精准资助工作情况视察、调研、现场办公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贯彻落实情况。

3、我校教育扶贫精准资助工作中的重大举措和做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突出的问题。

二、宣传工作的载体

一是行政会、教职工会议上的政策宣传。在行政办公会议、全体教师会议上,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相关文件,号召全体教师在工作中要关爱弱势群体。

二是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项目、补助标准、申办流程等补助政策,以及以“四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向学生和家长一次性书面告知。

三是通过宣传画、展板、大型电子屏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和教育民生工程政策。

四是开展走访活动,重点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进行走访,充分细致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把国家的政策、政府的关怀、老师的关爱、同学的温暖送到学生家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教育精准资助扶贫宣传工作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事例、数据要准确。

2、坚持时效性原则。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重大紧急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续报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不迟报、不漏报。重大事件上报必须报经主要领导审签。

3、坚持全面深刻的原则。要拓展视野、增强敏锐性,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掌握全面的第一手材料,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仅要全面、完整,而且要有深度,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4、坚持新颖独到的原则。集中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同时,鼓励在宣传工作上开拓创新。

第18篇:健康扶贫政策考试试卷

临夏州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政策考试试卷

(2018年1月)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共8题,每题3分,共24分

1、经认定的( )、( )、( )、( )、( )等困难户参加城乡居民(新农合)不用交费或交部分费用,参保费用由政府部分或全额代缴。

2、2016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比其他参保对象高( )%。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群众,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降到( )元。

4、全省参保(合)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最低( )%,最高( )%的报销。

5、从2017年( )月( )日起,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 )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 万元),大病保险再次给予( )%---( )%的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6、分级诊疗制度规定有些小病要在( )看,

1 有些常见病要在( )看,有些常见大病要在( )看,重大疾病到( )看。

7、50种重大疾病患者在定点救治医院可以享受( )、( )、( )、( ),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负费用。

8、办理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时,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

:(

)、(

)、( )、( ),患者出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不需要回到新农合参合地报销。

二、简答题,共7题,每题5分,共35分

1、什么是“合规医疗费用”?

2、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3、分级诊疗有哪些规定?

4、什么是跨省就医联网结报?

5、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有什么好处?

6、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什么好处

3

三、必答题,共1题, 41分

1、50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

第19篇:健康扶贫政策培训试题

济源市邵原卫生院健康扶贫培训试题

姓名: 分数:

填空题(每空2分)

第一部分 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

1、实行首诊负责制,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患者(简称贫困患者)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和健康服务卡,在市镇两级医疗机构看病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缴费、优先取药。

2、参保贫困患者在市内医院、市外即时结算医院住院的,可在医院结算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不用出院就可以完成所有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市外无法直补的定点医院,根据贫困患者的个人意愿,可交本村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服务团队成员)代为办理。

3、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开设健康扶贫优先窗口和健康扶贫优质病房。

4、贫困患者在本辖区镇卫生院住院时,可免费接送。

5、市镇医疗机构均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住院时凭身份证、医保卡和健康服务卡免收住院押金。

第二部分、贫困患者门诊慢性病证办理

6、开通便捷通道,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37种慢性病的贫困患者,可随时申请、随时认定。

第三部分、医疗费用临时救助

7、对象范围: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其他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对象。

8、救助标准:对于参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0000元的(不含),按照50%的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0000元的(不含),按照6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20000元。

9、对于参保贫困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理部分超过30000元的(不含),按照30%的比例予以救助,自理部分超过40000元的(不含),按照4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20000元。

10、对于白血病、肝肾等脏器移植者,按照上述标准救助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仍然有巨大困难的,由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救助标准。

第四部分“两提高一兜底”报销政策

11、两提高:对于取得慢性病证的参保贫困患者,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对超出省限额标准的肾透析贫困患者,其超出限额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

12、一兜底:参保贫困患者在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在基本医疗保险(95%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之后实行兜底政策。

第五部分、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13、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起付线为1.5万元,实行分段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以上支付70%,2017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在市内医院、市外即时结算医院就医的,在医院直接报销;市外非即时结算医院就医的,出院后在市人社局行政服务大厅14号窗口报销。

第六部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全省)政策

14、全市贫困患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患病产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报销: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报销50%;15000—50000元(含50000元)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第七部分、重特大疾病医疗报销政策

15、重特大疾病病种:将儿童白血病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等10个门诊病种纳入我市第一批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市级、省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65%。门诊病种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第八部分、健康扶贫免费服务项目

16、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患者建立“一人一档一册”,由各镇卫生院每年对本辖区贫困患者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17、建立市级医院巡诊机制,每两周由院领导带队,到对口帮扶镇辖区进行一次巡回诊疗。

18、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发放健康服务包。

19、开展20项免费检查、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健康教育项目等。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不定期免费开展健康义诊巡诊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的好病、少生病”。

第20篇:健康扶贫政策知识问答

健康扶贫政策知识问答

1、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的主要内容?

“三提高”: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且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未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简称“9种大病”)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住院治疗患者,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两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罹患9种大病者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疗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疗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2、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的主要内容?

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3、贫困人口县城内住院享有什么优惠政策?

先诊疗后付费。

一、精准识别:

1、抽查的大病患者与健康扶贫系统信息填报情况进行对比;

2、“三个一批”分类:①住院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补偿的、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的纳入大病内;②对确诊的慢性疾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类;③对9种大病患者及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和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纳入重疾病类。

二、方便看病:

“一站式”结算:①是否签订了“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②是否将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基本医疗报销、自付费用等书面告知患者及家属或协议签订人;③是否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求助等“一站式”结算。

三、大病集中救治:

各县区人民医院为9种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此项资料到县区人民医院检查。

四、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1、签约服务:为每人建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的家庭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公卫办查健康档案和签约协议,并进行调查核实。

2、慢病管理:到乡镇卫生院抽查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规范管理规定,并进行调查核实。

五、重病兜底保障;

1、“三重保障”;①参合率达100%;②住院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提高10%;③大病保险起付线减低50%。

2、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财政对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补贴50%以上,特困人口全额补贴。

3、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到县人民医院实地检查。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流程

(一)提交证明材料。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尚未开通启用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的,可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证明,一下统称贫困证明)。

(二)核对证件。医疗机构设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窗口,由专人核对贫困住院患者身份与证件,并设专柜妥善收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证)或社会保障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或贫困证明(证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签订协议。由患者及家属或符合民事法律责任主体,条件监护人(以下统称“签订协议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签订“道县贫困人员先诊疗后付费与协议书”(样本见附件),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

(四)办理手续。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无需交纳押金,直接办理手续住院治疗。

(五)费用告知。一站式结算窗口人员在患者出院当日将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自付费用金额书面通知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

(六)出院结算。

1、按出院通知单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偿标准,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求助等金额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及家属签订协议人现场结清。

3、患者及家属或签订协议人结清个人应承担费用后医疗机构即时归还收存的患者相关证件资料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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