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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37:5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事迹材料

男,中共预备党员,1987年出生于**省**市,2012年×月毕业于**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专业。同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现服务于**省**市**镇党政办公室。

大学毕业后,他怀揣着梦想,积极响应团中央“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号召,毅然地报名参加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在**团省委的统一安排下,来到了**镇开展服务工作。

融入基层适应环境

**镇这一片让他陌生而又满怀希翼的热土,这里的秀丽风景和淳朴民风让他深深的爱上了这片土地,他要用这一年的时间,走进她,融入她,并且为之奉献青春韶华。来到这里最主要的困难就是语言不通,为此他利用休息时间去村里和村民们聊天交流,时间长了,听的多了,当地的方言也能理解了,他的朴实和热情,也让村里的人知道了这个来自北方的小伙子,与村民们友好的相处也为他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脚踏实地历练人生

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来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在工作生活上严要求,在思想政治上高标准,坚持认真负责、敬业爱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来源:范文大全 www.daodoc.com]

以“服务西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认真学习各级团委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志愿服务展开工作。

他始终不忘“履行志愿者义务,立足本职工作”的原则,在办公室工作中,除了协助主任做好日常工作外,还负责办公室的来文来电处理、会务、工作简报(信息)收集拟写报送、文字材料的打印复印、接待、办公物品管理等,同时,还积极做好上级有关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在全市建立电子政务系统的使用中,他用科学的态度,较强的学习能力,很快的掌握了信息的签发方法,实现了**镇办公信息的自动化。虽然工作繁杂琐碎,但他还是积极主动的争取锻炼机会,遇到困难主动向同事领导请教学习,在较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工作,明确了思路,凭借着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历练的工作能力,他出色的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年轻的心梦想启航

**定期到**中学参与主题班会,并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会,他以轻松幽默的风格,真诚朴实的话语向孩子们传递着友爱的精神,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以“西部志愿者走进课堂”为主题的班会上,他作为西部志愿者,用切身言行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用自己的行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关怀社会,关心农村学生的高尚品格。在班会上谈到自己之所以选择西部的感想:“有无数个理由让我来西部做志愿者,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条件再苦而我的精神是快乐着的。”并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加入到西部志愿者的队伍中来!

他支援西部建设的精神鼓舞和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师生,正如学生在给他的信中写到:“我们全班×名学生都想进入大学这个殿堂,这可是我们的理想,今天看到你的到来,我们由此幻想着长大后是不是也能和你一样成为一名天之娇子,大家都好羡慕你的大学生活啊,如果将来我们真成了你这样一个大学生,我们一定还会记住你的。”同学们将付有全班签名的记念册送给他,在孩子们闪亮的眼神中他读到了孩子们的认可,让年轻的心带着梦想启航。

留守儿童不再孤独

**镇有大批的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儿童也很多,**村的农民工子女田维维就是其中一个,在与同学们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她性格孤僻,寡言少语,通过了解情况才知道她是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她长期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缺乏安全感,沟通能力较差,他便利用业余时间帮其补习功课,经常与其沟通,关心其学习和生活情况,使这个内向的小女孩变得开朗了许多,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的提高。[来源:范文大全 www.daodoc.com]

像这样的留守儿童在特殊时期如果得不到引导很容易形成严重的心理问题,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她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显得成为重要。

建团组织发展经济

**积极参与共青团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当地小规模非公企业组织,利用自身的经验和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发动并领建了一个非公有企业团组织-祥盛实木门加工厂。在进行领建非公企业团组织的过程中,把领建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经济组织实际状况相结合,积极指导和协助祥盛实木门加工厂组织建团,并开展符合经济组织和团员青年实际需求的工作和活动,为带动农村青年就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村

收入做出了贡献,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

抗凝救灾情暖人心

2012年初,**省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导致了凝冻灾害,省、州、市下发“抗凝救灾”重要批示,开展“抗凝冻、保民生、送温暖”工作。**主动要求到抗凝前线去,成为民兵应急队的一员。**镇设立×个临时流动服务点,他与政府干部职工×小时轮流值班,协调、指挥、处置凝冻应急突发事件,查看路面结冰情况,查看途经车辆受阻、人员滞留情况。为滞留乘客免费发放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等食品,帮助滞留乘客度过难关,天寒地冻,他用热血情怀融化了人民心中的坚冰。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他站在了最前方,与冰雪搏击,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岗位是平凡的,青春是火热的,**凭着一颗质朴、善良的心,一股火一样的热情,一种执着的精神,以兢兢业业、勇于创新的作风,以昂扬的斗志积极地践行着志愿精神,忘我地铺就他绚丽多姿的志愿之路,谱写着他如歌的青春。

推荐第2篇: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

2012年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山区)计划问答

招募对象: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 5月25日

报名方式:1.报名学生可在高校项目办(校团委)领取报名表,或登录广东志愿者网(www.daodoc.com)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写后交至所在院系团委;

2.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毕业高校和所报项目类型,发送至gdxbsqzyz@126.com。

一、报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着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二、西部(山区)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可在次年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山区计划服务期为1-2年,首次签约为1年,志愿者可在次年4月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三、参加西部(山区)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山区)计划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四、我去那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得志愿者主要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报名山区计划的志愿者将按照自愿报名、就近就便的原则尽量安排回生源地所在乡镇服务。

五、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daodoc.com)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报名山区计划的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团委咨询。

六、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所以,要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者服务知识。

七、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

八、参加西部(山区)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可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听说参加西部(山区)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时什么?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服务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山区计划志愿者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每人每年交通补贴1000元,分两次发放。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

一、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项目办会给每一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的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讲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制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背景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十

二、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迎接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十三、入选西部(山区)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十

四、何时出发?怎样报到?

7月下旬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十五、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专用银行卡号等信息(山区计划志愿者填写相关信息统计表格汇总至省项目办)。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十六、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服务期间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团员一样。党(团)费标准为2元/人/月。

十七、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十

八、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十

九、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可以修改。如果通过审核,则不可修改,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

十、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地吗?

西部(山区)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服务地和服务岗位将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报名者届时可与高校项目办联系,查看具体服务岗位信息。 二十

一、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因为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的帮助。

推荐第3篇: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

2012年广东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山区)计划问答 招募对象: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 5月25日

报名方式:1.报名学生可在高校项目办(校团委)领取报名表,或登录广东志愿者网(。

一、报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着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二、西部(山区)计划服务期有多长时间?

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可在次年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山区计划服务期为1-2年,首次签约为1年,志愿者可在次年4月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省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三、参加西部(山区)计划身体方面有哪些要求?

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山区)计划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四、我去那里服务?可以回原籍服务吗?

西部计划实行按需招募,对口支援服务。在服务地的确定上,东、中部省份招募得志愿者主要集中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务,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将在本省服务。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回原籍服务。报名山区计划的志愿者将按照自愿报名、就近就便的原则尽量安排回生源地所在乡镇服务。

五、我如何确认已经报上名了?

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中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输入报名时候的用户名和密码,查看报名信息,确认是否报名。报名山区计划的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团委咨询。

六、为了顺利通过选拔,报名之后我重点要做哪方面的准备?

报名之后,学校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之后组织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基本素质、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语言组织能力、志愿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后,接受体检;体检合格后,由高校项目办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正式录取为该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所以,要通过上网、查资料等方式了解志愿者服务知识。

七、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流程是怎么样的?

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学校会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接下来学校会组织报名学生开展笔试、面试,选拔笔试面试成绩突出,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生进行岗位对接。岗位对接之后,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之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通过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志愿者可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录取信息。

八、参加西部(山区)计划,对将来考研、考公务员有什么鼓励政策吗?

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服务时间可以计算工龄吗?怎么计算?

可以。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听说参加西部(山区)计划有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时什么?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服务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山区计划志愿者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00元,按月发放。每人每年交通补贴1000元,分两次发放。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十一、在服务期间生病了怎么办?

项目办会给每一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的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险、住院医疗险和基本医疗险)。如果生病了,到医院就诊后,讲诊疗费原件、门诊收费收据原件、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处方原件、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等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制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背景分公司理赔室报案索赔。 十

二、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助学贷款减免政策吗?

2009年之前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迎接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具体由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

十三、入选西部(山区)计划后,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及时与所在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也要办好户口、档案等相关手续。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十四、何时出发?怎样报到?

7月下旬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服务省统一派遣至服务地。

十五、到达服务县后,我最需要办的是哪些事情?

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工作电话,服务地新手机号邮政地址及邮编,身份证号,志愿者补助发放专用银行卡号等信息(山区计划志愿者填写相关信息统计表格汇总至省项目办)。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

十六、服务期间,如何参加党团活动?

服务期间志愿者组织关系将转至服务地,并编入当地的一个党支部,参加支部生活并在当地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也在服务地办理转正手续。团员一样。党(团)费标准为2元/人/月。

十七、服务期满后,会有相关的工作鉴定或证明吗?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十八、如果服务期满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十

九、报名表提交成功以后,还可以修改信息吗?

在高校项目办审核前,可以修改。如果通过审核,则不可修改,确需修改的,需联系学校项目办。

十、报名者可以自己选择服务地吗?

西部(山区)计划实行按需选拔,对口支援的方式进行招募,报名结束后,服务地和服务岗位将分配至各高校项目办,报名者届时可与高校项目办联系,查看具体服务岗位信息。 二十

一、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组织单位安排就业岗位吗?

因为都是志愿者,所以主办单位不承诺就业保障,鼓励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流动就业。但是我们将努力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的帮助。

推荐第4篇: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汇报

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汇报

关岭自治县 XXX

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我是XXX,来自江苏省XXX市XXX区,于2011年7月参加西部计划来到关岭从事志愿者工作。很高兴能够在此向各位团领导做工作汇报。

一、现就我前一阶段服务经历作简要叙述

2011年7月底,经团县委协调安排,我前往XXX镇开始了基层管理志愿服务工作;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在团县委XXX书记等领导的关心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信任支持下,使我有幸走上XXX镇XXX工作岗位,得到学习锻炼。在此期间,利用四帮四促、基层组织建设年、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等活动开展工作的间隙,我走访了大量农户,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子女家庭生活、学校教育等相关情况,通过爱心陪护、课业辅导、法制教育、经济帮扶、行为引导等方式,尽己所能帮助留守子女,为他们解决了一些生活学习困难,得到了村干部、农户的认可与好评;2012年12月中旬至今在XXX工作,目前正熟悉XXX工作理念、流程,以期更好地为关岭XXX服务。

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几点认识

1、在志愿服务中学会学习

端正工作学习态度,向书本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基层百姓学习,在实践中学到了很多学校理论没有的东西,尤其学会了怎样与人更好的相处,学会了在团队中协同合作。

2、在日常工作中敢于担当

进入服务单位后,就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经常给自己下任务、压担子。以一名优秀志愿者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单位领导交付的任务,敢于担当,认真完成。

3、在困难环境中富有激情

志愿者的服务工作,环境艰苦、受到基层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开展工作存在一些困难。所以要做好这些工作,是需要志愿者的激情来完成的,是要带着祖国青年一代志愿者共同理想迸发而出的激情来完成的。

4、在工作实践中恪守信念

借用温总理的话说,“我希望人们把我忘记”。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不求有功于人,但求无愧于心,踏踏实实为人,勤勤恳恳为公,高调做事,低调为人,一颗心真诚付出,希望在多年以后回顾此段时期时,内心能得以泰然。

三、志愿工作中的不足

1、工作协调能力有待加强

2、基层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四、今后服务方向和计划

1、立足于本职工作,践行好“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理念,服务好XXX朋友;

2、探索自主创业之路,坚定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信念,为构建和谐、美丽贵州奉献青春。

2012年XX月XX日

推荐第5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五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促进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初步录取并经派出省项目办审核合格的报名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所在高校在省会城市的,由派出省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所在高校不在省会城市的,由高校所在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制定。

第三条 体检合格的入选毕业生名单在所在高校公示三天。公示合格后,入选毕业生与派出省项目办签定《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定后,发放《确认通知书》。

第四条 入选志愿者毕业离校前,根据本人服务岗位要求,在高校项目办的组织下,参加志愿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开展与之相关的实习、见习活动。

第五条

志愿者服务期间,其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有关情况记入档案;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

第六条 高校项目办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时上报派出省项目办并进行替换。

第七条 志愿者报到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致使志愿者不能正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经派出省项目办批准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可解除招募协议。

第八条 志愿者在指定期限内持《确认通知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集中培训。无故逾期3日未报到的,视为违约。

第九条 培训期间,在服务省项目办指导下,通过民主方式选举各服务县志愿者服务队队长1名、副队长1-2名,确定每个服务点联络员1名,协助项目办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服务省志愿者协会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注册号使用身份证号),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志愿服务证。

第十条

培训结束后,服务县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及县情介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三方签定《服务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

第十一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及免费住宿等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服务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志愿者享有自我管理的权利。服务县项目办保障志愿者参与自我管理的权利,对涉及全体志愿者切身利益的事务,须提交全体志愿者讨论后决定。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临时党、团支部。

第十三条

志愿者立足本职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每周工作时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除志愿者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外,其它业余时间由志愿者自行安排。

第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服务单位以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长,积极参与其它服务工作。

(二)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地,编入服务单位支部或按规定成立的临时党、团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2元/人·月)或团费(2元/人·月)。

(三)尊重服务地的民俗、民风,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西部计划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

(四)正常休假或请假离开服务县的,应提前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期间应与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保持联系。

(五)提高安全、健康和自我防护意识,如遇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及时向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报告。

(六)加强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积极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七)服务期为1年的,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研究生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服务省内的公务员考试。服务期为2年或延长为2年期的,服务期的第二年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公务员考试。服务期间,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八)不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不给服务地增加额外负担。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五条

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逐级反映,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意见或重大问题,也可直接向省级或全国项目办反映。各级项目办接到反映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需留档备查。

第十六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2天以内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2天以上7天以内的,经服务单位同意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1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视为违约。

(五)请假逾期不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出现重大疾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医院(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证明,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

(二)治疗痊愈的(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出具证明),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协助志愿者按照有关保险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出具证明),解除服务协议;经服务县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服务期内可保留其生活补贴。

第十八条

除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达7日或擅自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 服务期间,如出现志愿者擅自离岗、擅自解除服务协议等现象,如2日内无法与该志愿者取得联系,服务县项目办应同时上报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并通报派出省项目办,必要时可在服务县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志愿者出现安全或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及时处理并同时报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报的,全国项目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严厉处分。

第十九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每年可享受20日的探亲假(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春节期间)。服务县项目办统一规定本地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7日的,视为违约。

第二十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调整后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做跨省调整。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期以《服务协议》明确的期限为准,如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结束当年的2月底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延长1年服务期。服务期为2年的志愿者,可于1年服务期结束当年的2月底以前提出缩短服务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缩短为1年。服务期调整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期申请变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变更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间,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按季度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对于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经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后,服务县项目办可提前解除其服务协议,协议取消后将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满后,志愿者应与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志愿者离开服务地时间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规定),填写《志愿服务鉴定表》并提交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志愿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填写考核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志愿服务鉴定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经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志愿者可提前终止服务,自其终止服务后下一月起停发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第十七条第

(三)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对第

八、十

六、十

八、十九条提及的违约志愿者,经全国项目办核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一)解除服务协议,取消服务资格。

(二)停发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三)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通报派出省及原毕业高校项目办。

(五)将有关事项记入其个人档案。

(六)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如有违纪及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以下程序给予处分:

(一)服务单位可建议服务县项目办给予相应处分。

(二)服务县项目办可给予志愿者警告、记过处分,处分结果报服务省项目办备案;服务县项目办可向服务省项目办提出给予志愿者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的建议。

(三)服务省项目办可给予志愿者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给予志愿者开除处分的,需报全国项目办核准。

(四)各级项目办在对志愿者进行处分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调查和取证,听取志愿者本人申诉。处分材料一式七份,服务省项目办、派出省项目办、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原毕业高校项目办、志愿者本人、存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各一份。

(五)志愿者受到处分后,可在接到处分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给予处分的项目办的上一级项目办提出复议,上一级项目办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答复包括维持处分决定、撤销处分决定、变更处分决定。

(六)受到留用察看以下(含留用察看)处分的志愿者,如处分后三个月以上表现有显著进步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提出处分的项目办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处分材料不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给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全国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补充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鼓励和 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促进各服务县对志愿者的正规化管理,确保“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真正达到实施“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预期目的,按照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的要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管理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并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贵州省“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教育的基本依据之一,适用于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所有大学生志愿者和各级项目办以及各服务单位。

第三条 加强人员管理教育,是指对志愿者通过组织约束、教育管理、关心爱护等措施,规范其行为、端正志愿服务态度、防止失管失控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经常性工作,是服务县项目办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 加强志愿者管理教育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志愿者行为规范为依据,以纪律建设为核心,管好、管住志愿者,确保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稳定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 志愿者管理教育的目标和要求

第五条 做好志愿者管理工作是事关“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任务的重中之重。其目标是:通过对志愿者的管理教育,达到志愿者不流失;不发生重大安全、健康责任事故;不发生有损“志愿者”称号的事;真正取得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成果。

第六条 志愿者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人人在组织中,人人在教育中,人人在管理中,人人在关爱中。

(一)人人在组织中:依靠组织制度管住、管好志愿者,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各服务县全体志愿者的思想、行为置于组织领导、约束和监督中。

(二)人人在教育中:把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贯穿到“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落实对志愿者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人人在管理中:把管理要求落实到全体志愿者,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办事。

(四)人人在关爱中:关心志愿者的成长进步,尽力帮助志愿者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断改善志愿者的业余文化生活,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高度重视志愿者的管理教育。各级项目办要把人员的管理教育摆到重要位置,要建立管理教育分析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检查督促基层抓好落实。市(州、地)县项目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管理教育形势,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育整顿,推广典型。 第八条 创新管理教育办法。要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借鉴外省、外县的先进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手段。 第九条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项目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好“一线管理”的作用,项目办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明确岗位责任制,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第四章 志愿者管理工作的重点

第十条 遵纪守法,服从管理,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 者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服务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工作,努力进取。

第十一条 志愿者不得对服务单位提出免费就餐、免费医疗等不合理要求。

第十二条 参加三支一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户口统一由学校移交到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或根据本人意愿迁移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往届高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可保留原籍不予迁移。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第十二条 出勤

志愿者必须遵守服务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出勤,特殊情况可以向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请假,请假2天以内的,由服务单位审批。请假2天以上7天以内的,经服务单位同意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报省项目办审批。事假1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视为违约。病假需由医院出具证明。

第十三条 私自离开、逾假不归人员

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统一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派发报到证到服务县报到,报到证统一由县项目办管理,志愿者结束服务期,经考核合格,由省项目办批准由县项目办退回其报到证,志愿者可凭此报到证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换新报到证。

(一)发现志愿者私自离开,服务单位要主动查找并及时向上级项目办报告,不得隐情不报。要与志愿者家庭取得联系,及时通报情况。

(二)无故不归十天以上或擅自离岗三次以上,按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论处,经省项目办批准予以除名,不再发给其报到证。

(三)无正当理由超假7天以上者,县项目办及时向省项目办报告,作无故不归处理。

第十四条 如发现志愿者有酗酒、赌博、斗殴等不严肃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经省项目办批准,由县项目办给予通报批评和教育,如不加以改正,则考核为不合格。

第六章 志愿者的考核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指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进步,道德上规范; 能,指工作能力的发挥和提高;

勤,指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模范遵守规章制度; 绩,指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取得了好的成绩。 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考核标准

志愿者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合格:服务党政中心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志愿服务工作,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日常行为有损志愿者形象。

被考核为不合格的志愿者,经省项目办批准,县项目办不退回报到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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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促进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初步录取并经派出省项目办审核合格的报名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所在高校在省会城市的,由派出省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所在高校不在省会城市的,由高校所在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制定。

第三条体检合格的入选毕业生名单在所在高校公示三天。公示合格后,入选毕业生与派出省项目办签定《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定后,发放《确认通知书》。

第四条入选志愿者毕业离校前,根据本人服务岗位要求,在高校项目办的组织下,参加志愿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开展与之相关的实习、见习活动。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期间,其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有关情况记入档案;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

第六条高校项目办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及时上报派出省项目办并进行替换。

第七条志愿者报到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致使志愿者不能正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经派出省项目办批准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可解除招募协议。

第八条志愿者在指定期限内持《确认通知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集中培训。无故逾期3日未报到的,视为违约。

第九条培训期间,在服务省项目办指导下,通过民主方式选举各服务县志愿者服务队队长1名、副队长1-2名,确定每个服务点联络员1名,协助项目办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服务省志愿者协会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注册号使用身份证号),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志愿服务证。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服务县项目办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及县情介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三方签定《服务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

第十一条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及免费住宿等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服务县项目办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服务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自我管理的权利。服务县项目办保障志愿者参与自我管理的权利,对涉及全体志愿者切身利益的事务,须提交全体志愿者讨论后决定。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临时党、团支部。

第十三条志愿者立足本职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每周工作时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除志愿者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外,其它业余时间由志愿者自行安排。

第十四条服务期间,志愿者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服务单位以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长,积极参与其它服务工作。

(二)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地,编入服务单位支部或按规定成立的临时党、团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2元/人·月)或团费(2元/人·月)。

(三)尊重服务地的民俗、民风,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西部计划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

(四)正常休假或请假离开服务县的,应提前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期间应与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保持联系。

(五)提高安全、健康和自我防护意识,如遇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及时向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报告。

(六)加强自我管理、互帮互助,积极开展交流、联谊活动。

(七)服务期为1年的,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参加研究生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服务省内的公务员考试。服务期为2年或延长为2年期的,服务期的第二年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公务员考试。服务期间,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

(八)不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不给服务地增加额外负担。

(九)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逐级反映,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意见或重大问题,也可直接向省级或全国项目办反映。各级项目办接

到反映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需留档备查。

第十六条服务期间,志愿者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2天以内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2天以上7天以内的,经服务单位同意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1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视为违约。

(五)请假逾期不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七条服务期间,志愿者出现重大疾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医院(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证明,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

(二)治疗痊愈的(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出具证明),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协助志愿者按照有关保险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二甲及二甲以上级别的医院出具证明),解除服务协议;经服务县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服务期内可保留其生活补贴。

第十八条除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达7日或擅自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 服务期间,如出现志愿者擅自离岗、擅自解除服务协议等现象,如2日内无法与该志愿者取得联系,服务县项目办应同时上报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并通报派出省项目办,必要时可在服务县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志愿者出现安全或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及时处理并同时报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报的,全国项目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严厉处分。

第十九条服务期间,志愿者每年可享受20日的探亲假(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春节期间)。服务县项目办统一规定本地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7日的,视为违约。

第二十条服务期间,志愿者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调整后报全国项目办

备案。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做跨省调整。

第二十一条志愿者服务期以《服务协议》明确的期限为准,如需调整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结束当年的2月底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延长1年服务期。服务期为2年的志愿者,可于1年服务期结束当年的2月底以前提出缩短服务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缩短为1年。服务期调整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期申请变更截止后,原则上不再变更服务期。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间,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按季度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对于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经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后,服务县项目办可提前解除其服务协议,协议取消后将不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第二十三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应与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志愿者离开服务地时间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规定),填写《志愿服务鉴定表》并提交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志愿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填写考核意见后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志愿服务鉴定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经服务县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志愿者可提前终止服务,自其终止服务后下一月起停发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第十七条第

(三)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对第

八、十

六、十

八、十九条提及的违约志愿者,经全国项目办核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一)解除服务协议,取消服务资格。

(二)停发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三)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通报派出省及原毕业高校项目办。

(五)将有关事项记入其个人档案。

(六)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服务期间,志愿者如有违纪及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以下程序给予处分:

(一)服务单位可建议服务县项目办给予相应处分。

(二)服务县项目办可给予志愿者警告、记过处分,处分结果报服务省项目办备案;服务县项目办可向服务省项目办提出给予志愿者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的建议。

(三)服务省项目办可给予志愿者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给予志愿者开除处分的,需报全国项目办核准。

(四)各级项目办在对志愿者进行处分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调查和取证,听取志愿者本人申诉。处分材料一式七份,服务省项目办、派出省项目办、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原毕业高校项目办、志愿者本人、存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各一份。

(五)志愿者受到处分后,可在接到处分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给予处分的项目办的上一级项目办提出复议,上一级项目办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答复包括维持处分决定、撤销处分决定、变更处分决定。

(六)受到留用察看以下(含留用察看)处分的志愿者,如处分后三个月以上表现有显著进步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提出处分的项目办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处分材料不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给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全国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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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一年来,在团贵州省委、团**市委、团**县委的指导下和在**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我的志愿服务工作,真正履行西部志愿者的职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十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一年工作总结

一、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不断提高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来严格要求、鞭策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生活工作上严要求,在思想政治上高标准,坚持认真负责、敬业专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认真参加了院里组织的党员学习培训、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并扎实学习了党的理论、政策、社会主义荣辱观、******书记来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本着热情服务、勤奋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做人,勤勤肯肯工作,立足岗位开展工作。以“服务西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

以建设和谐检察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健康型、管理性”检察院为载体,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遵守高检院的“六个严禁”,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并拟写政治课题“浅谈检察机关与构建和谐社会”文章一篇,同时,认真学习团中央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志愿服务展开工作,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在检察院,我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行政工作琐碎,为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较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院办公室的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这一年里,我本着“履行志愿者义务,立足本职工作”这一目标,积极圆满地完成了一下工作:

1、办公室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协助管理办公室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并负责全院的考勤管理。

2、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接待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本人在工作上听从办公室领导的安排,工作上认真尽职尽责、虚心好学、积极肯干,迅速融入检察集体和角色转变。

3、做好来访来电群众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专业、热情的解答。

4、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县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协助院反渎局,利用法制一条街进行法治宣传,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认真、按时、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协助政工科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和全院党员的资料统计和信息采集,并协助院支部的党建工作。

7、其它工作。做好检察院安排的工作之余,还积极参加当地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在思想政治方面和工作业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不足:

1、由于刚刚参加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思路还不够灵活,导致自己在某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够果断。

2、自身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不够,还有一些思想松懈的现象发生。

3、今后要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认识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摸索开展工作的方法,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实现了从学校到社会,从学生到机关工作人员的转变,履行了志愿服务义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服务单位和我个人对这一年来的工作都比较满意。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如工作思路不够灵活,个别工作不够完善,有待改进。

我的志愿服务期即将结束,这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是值得我终生铭记的。在这一年里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是深刻体会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以这一年的西部志愿服务经历鞭策自己,继续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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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服务、就业服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培训

第一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可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进行咨询或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交报名表。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交所在院系辅导员或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项目办。

(三)资格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笔试面试。高校项目办须对报名学生开展面试,有条件的要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测验、心理健康水平测验、逻辑与语言能力测验、志愿精神考查、语言表达能力考查等,

1 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面试成绩突出的学生。招募省项目办也可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五)体检。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西部计划体检标准。体检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招募省项目办及时联系相应高校进行调换补录。

(六)公示。体检之后,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名单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公示结果报全国项目办,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七)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订后,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同时,招募省项目办应协调高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候备人选库。

(八)公布名单。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服务省、服务地、高校项目办共同配合实施。

第四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校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内容的培训。

(二)集中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

2 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与招募省项目办确认,可解除招募协议并进行补招,相关招募省可从候备人选库中优先推荐,不足人员可由服务省就近递补,但相关事项须在集中培训期间完成。

(三)岗前培训。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后,服务县项目办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县情县貌、乡风民俗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参加开学前的岗前教学培训,以及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等,为开展教育教学服务工作做好准备。

(四)岗中培训。服务期间,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理念学习和服务工作体会交流,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在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培训期间,服务省项目办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

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到岗后,县级项目办要与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明确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服务期间,志愿者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调整后报全国项目

3 办备案。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第八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应遵守西部计划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在服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服务单位以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长,积极组织基层团组织活动和其它志愿服务工作。

(二)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的考勤规定。如因事请假,须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报告。离开服务县的,经服务县项目办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间应与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保持联系。

(三)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互帮互助,经常开展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参加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四)不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不给服务地增加额外负担。

第九条 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逐级反映,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意见或重大问题,也可直接向省级或全国项目办反映。各级项目办接到反映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需留档备查。

第十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 第十一条 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并设立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发挥服务队党(团)支部书记、服务队队长的作用,引导志愿者加强自我管理。

第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所毕业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单位,编入服务单位支部或按规定成立的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团)费。

第十三条 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志愿者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1-2天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3-10天的,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10天以上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除外),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五)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取消志愿服务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在向服务县项目办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第十五条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当年的3

5 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2年;连续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前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3年。服务省项目办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志愿者延期人数及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六条 对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经服务省项目办批准,提前终止服务的志愿者,自批准当日起解除服务协议,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如违反西部计划有关规章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志愿者处分共分3种:警告、记过、解除协议。

(二)服务县项目办视志愿者违规情况建议省项目办给予相应处分。

(三)服务省项目办在对志愿者进行处分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分结果通知志愿者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志愿者对处分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全国项目办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擅自离岗,服务县项目办或服务单位2日内无法与该志愿者取得联系,服务县项目办应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除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达5日的,服务省项目办可依本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协议。

第十九条 凡因违约或受处分而解除协议的志愿者,经全国项目办核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一)取消服务资格。

(二)自次月起停发其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三)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通报招募省及毕业学校项目办。

第二十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损害,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志愿者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安全健康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国项目办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由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服务县项目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保险公司为志愿者理赔。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日常安全健康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一)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防止交通、水、火、电、煤气、饮食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志愿者安全健康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志愿者安全健康信息。

(三)在组织志愿者外出集体活动时,需预先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制定详尽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求志愿者严格遵守。

(四)实行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零事故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 ,各县项目办将上一月《安全健康零事故月报告单》报省级项目办。

7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患重大疾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服务县项目办协助志愿者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治疗痊愈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省项目办核实批准后,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县级项目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防止事态扩大。

(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机构求救。

(三)及时向上一级项目办报告。如遇志愿者出现身亡或发生集体安全事故等重大情况,应在2小时内报全国项目办,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实、出具鉴定。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联系志愿者毕业学校、家属,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处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突发紧急事件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服务期间,如志愿者出现安全或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

8 报的,全国项目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严厉处分。

四、就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将已有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认定、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把相关政策落实好、衔接好,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要注意整合团内资源,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要动员各方资源,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努力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为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五、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绩效管理,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志愿者的工作特性,以志愿者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服务业绩以及开展本职工作之外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为主要内容,专门制定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服务县项目办应在每年6月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种。其中,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考核结果在全国项目办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中予以记录。

第三十条 志愿者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优秀的,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外,可参评县、市、省优秀志愿者;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考核

9 不合格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申请延长服务期 。

第三十一条 每年7月份,县级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离岗时间,并做好志愿服务鉴定工作;志愿者应与服务单位和县级项目办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第三十二条 全国项目办根据各地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指标考核调控制度,在次年的招募派遣中增加或削减其指标。

第三十三条 各级项目办日常工作原则上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完成。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各级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本地区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推荐第9篇: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西部计划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4月14日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一年来,在团贵州省委、团**市委、团**县委的指导下和在**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我的志愿服务工作,真正履行西部志愿者的职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十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不断提高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来严格要求、鞭策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生活工作上严要求,在思想政治上高标准,坚持认真负责、敬业专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认真参加了院里组织的党员学习培训、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并扎实学习了党的理论、政策、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书记来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本着热情服务、勤奋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做人,勤勤肯肯工作,立足岗位开展工作。以“服务西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

以建设和谐检察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

动为契机,以创建“学习型、健康型、治理性”检察院为载体,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熟悉。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积极参与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遵守高检院的“六个严禁”,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并拟写政治课题“浅谈检察机关与构建和谐社会”文章一篇,同时,认真学习团中心关于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志愿服务展开工作,使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方面

在检察院,我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行政工作琐碎,为搞好工作,我不怕麻烦,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较短的时间内便熟悉了院办公室的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楚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

这一年里,我本着“履行志愿者义务,立足本职工作”这一目标,积极圆满地完成了一下工作:

1、办公室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协助治理办公室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并负责全院的考勤治理。

2、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接待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治理。本人在工作上服从办公室领导的安排,工作上认真尽职尽责、虚心好学、积极肯干,迅速融入检察集体和角色转变。

3、做好来访来电群众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专业、热情的解答。

4、法治宣传工作。在全县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协助院反渎局,利用法制一条街进行法治宣传,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认真、按时、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协助政工科进行公务员登记工作和全院党员的资料统计和信息采集,并协助院支部的党建工作。

7、其它工作。做好检察院安排的工作之余,还积极参加当地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做了一系列的工作,在思想政治方面和工作业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仍存在不足:

1、由于刚刚参加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思路还不够灵活,导致自己在某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够果断。

2、自身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不够,还有一些思想松懈的现象发生。

3、今后要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熟悉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摸索开展工作的方法,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主观能动性,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实现了从学校到社会,从学生到机关工作人员的转变,履行了志愿服务义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服务单位和我个人对这一年来的工作都比较满足。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如工作思路不够灵活,

个别工作不够完善,有待改进。

我的志愿服务期即将结束,这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是值得我终生铭记的。在这一年里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是深刻体会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将以这一年的西部志愿服务经历鞭策自己,继续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推荐第10篇: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发言稿

发 言 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志愿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单位的志愿者xxx,今天我很高兴能够作为xx县2013年第x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代表在这里发言。首先,我代表2013年第八批大学生志愿者真诚地感谢西部计划项目为我们大学毕业生提供了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感谢xx县项目办以及为xx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辛勤工作的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

季羡林说过:“吃饭穿衣为了活着,活着决不仅仅为了吃饭穿衣”。西部计划项目是一个平台,面向许多怀有梦想或者不甘平庸的毕业生,可以说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锻炼机会,为更好地融入社会做了铺垫,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作为一名新志愿者,我们即将奔赴服务地,踏上人生新的征程。也许我们会在生活、工作中需要面对着很大的困难与压力;也许许多个孤独寂寞的夜晚我们会潸然泪下,在梦想与现实中徘徊,在茫茫人生路中思考着自己的方向。借一句泰戈尔的话与大家共勉:“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阳

1光总在风雨后,我坚信我们每位新志愿者也能像老一批志愿者一样有信心、有勇气、有能力去面对走上工作岗位的各种艰难困苦。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既然选择了志愿者这个群体,就应该坚强地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也许刚到岗位我们会满怀憧憬也会心怀忐忑,期望可以一展身手,将自己所学派上用场;忐忑于眼前是陌生的环境与陌生的人,而且工作内容也是一知半解。态度决定一切,我们会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热情投身工作。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融入团体。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树立虚心请教,勤于学习的态度,不断的强化自身素质,锤炼自身品行。我们会自觉向身边的同事和志愿者朋友们学习,克服自身缺点,做到脚踏实地,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工作中我们也时常会遇到挫折,但我们始终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在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时间沙漏里的沙子,总是不停地度量着我们的生命,而生命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也在不断地增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保持积极的心态,珍惜时间,把握机遇,细心服务,勇于创新。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我们志愿者的风采。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不干涸;一个人,只有融入社会才能充分展示自我价值。岁月给我们留下的不仅是成长的印记,更宝贵的是一种精神食粮的凝练,我相信所有经历了志愿服务磨练的志愿者都会有不同美好的人生收获。相信在各位领导与朋友们的关怀下我们的路会越走越长,生活也会更加精彩,也相信我们一路踏歌而来也会满载收获而归,在施甸这片热土上洒下我们青春的汗水,留下我们成长的脚步。

最后祝愿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第11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的通知(中青联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新疆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试行)》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9年7月14日

附件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服务、就业服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培训

第一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可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进行咨询或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交报名表。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交所在院系辅导员或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项目办。

(三)资格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笔试面试。高校项目办须对报名学生开展面试,有条件的要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测验、心理健康水平测验、逻辑与语言能力测验、志愿精神考查、语言表达能力考查等,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面试成绩突出的学生。招募省项目办也可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五)体检。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西部计划体检标准。体检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招募省项目办及时联系相应高校进行调换补录。

(六)公示。体检之后,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名单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公示结果报全国项目办,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七)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订后,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同时,招募省项目办应协调高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候备人选库。

(八)公布名单。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服务省、服务地、高校项目办共同配合实施。

第四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校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内容的培训。

(二)集中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与招募省项目办确认,可解除招募协议并进行补招,相关招募省可从候备人选库中优先推荐,不足人员可由服务省就近递补,但相关事项须在集中培训期间完成。

(三)岗前培训。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后,服务县项目办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县情县貌、乡风民俗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参加开学前的岗前教学培训,以及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等,为开展教育教学服务工作做好准备。

(四)岗中培训。服务期间,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理念学习和服务工作体会交流,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在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培训期间,服务省项目办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

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到岗后,县级项目办要与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明确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服务期间,志愿者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调整后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第八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应遵守西部计划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在服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服务单位以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长,积极组织基层团组织活动和其它志愿服务工作。

(二)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的考勤规定。如因事请假,须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报告。离开服务县的,经服务县项目办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间应与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保持联系。

(三)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互帮互助,经常开展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参加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四)不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不给服务地增加额外负担。

第九条 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逐级反映,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意见或重大问题,也可直接向省级或全国项目办反映。各级项目办接到反映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需留档备查。

第十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一条 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并设立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发挥服务队党(团)支部书记、服务队队长的作用,引导志愿者加强自我管理。

第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所毕业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单位,编入服务单位支部或按规定成立的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团)费。

第十三条 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志愿者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1-2天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3-10天的,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10天以上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除外),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五)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取消志愿服务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在向服务县项目办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第十五条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2年;连续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前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3年。服务省项目办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志愿者延期人数及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六条 对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经服务省项目办批准,提前终止服务的志愿者,自批准当日起解除服务协议,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如违反西部计划有关规章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志愿者处分共分3种:警告、记过、解除协议。

(二)服务县项目办视志愿者违规情况建议省项目办给予相应处分。

(三)服务省项目办在对志愿者进行处分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分结果通知志愿者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志愿者对处分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全国项目办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擅自离岗,服务县项目办或服务单位2日内无法与该志愿者取得联系,服务县项目办应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除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达5日的,服务省项目办可依本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协议。

第十九条 凡因违约或受处分而解除协议的志愿者,经全国项目办核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一)取消服务资格。

(二)自次月起停发其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三)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通报招募省及毕业学校项目办。

第二十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损害,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志愿者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安全健康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国项目办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由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服务县项目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保险公司为志愿者理赔。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日常安全健康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一)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防止交通、水、火、电、煤气、饮食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志愿者安全健康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志愿者安全健康信息。

(三)在组织志愿者外出集体活动时,需预先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制定详尽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求志愿者严格遵守。

(四)实行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零事故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 ,各县项目办将上一月《安全健康零事故月报告单》报省级项目办。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患重大疾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服务县项目办协助志愿者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治疗痊愈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省项目办核实批准后,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县级项目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防止事态扩大。

(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机构求救。

(三)及时向上一级项目办报告。如遇志愿者出现身亡或发生集体安全事故等重大情况,应在2小时内报全国项目办,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实、出具鉴定。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联系志愿者毕业学校、家属,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处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突发紧急事件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服务期间,如志愿者出现安全或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报的,全国项目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严厉处分。

四、就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将已有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认定、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把相关政策落实好、衔接好,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要注意整合团内资源,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要动员各方资源,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努力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为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五、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绩效管理,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志愿者的工作特性,以志愿者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服务业绩以及开展本职工作之外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为主要内容,专门制定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服务县项目办应在每年6月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种。其中,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考核结果在全国项目办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中予以记录。

第三十条 志愿者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优秀的,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外,可参评县、市、省优秀志愿者;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申请延长服务期 。

第三十一条 每年7月份,县级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离岗时间,并做好志愿服务鉴定工作;志愿者应与服务单位和县级项目办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第三十二条 全国项目办根据各地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指标考核调控制度,在次年的招募派遣中增加或削减其指标。

第三十三条 各级项目办日常工作原则上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完成。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各级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本地区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由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全国、省、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由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成立高校项目办。根据工作需要,由服务县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地(市)、县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各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 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促进西部计划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职责》。

全国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西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条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第三条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支持。

第四条 制定招募派遣计划。审批、审定服务县,分配各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

第五条 确定选拔原则,拟定招募协议和服务协议文本;指导派出省项目办开展入选毕业生体检工作;审定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确认通知书》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第六条 制定培训计划,编印相关培训教材,指导招募省、服务省项目办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 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第八条 制定并负责解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指导各级项目办开展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省级项目办制定的高校项目办、县级项目办考核办法。

第十条 制定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发放办法,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发放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

第十一条 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第十二条 开展全国性西部计划宣传表彰、工作交流和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 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编制西部计划经费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 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撰写并发布年度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八条 完成西部计划全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级项目办职责

(一)招募省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省(区、市)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

第二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安排和要求,制定本省(区、市)招募计划,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补录等工作。

第三条 认真组织入选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

第四条 与入选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书,发放《确认通知书》。指导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在毕业离校前,进行志愿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开展与之相关的实习、见习活动;做好志愿者的户籍、档案管理和党(团)关系的转接工作。

第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西部计划本省高校项目办、县(市)项目办考核办法,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六条 安排专人统一组织志愿者赴服务省报到,参加培训、派遣工作。加强与服务省项目办沟通协调,做好本省(区、市)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帮助志愿者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本省(区、市)派出的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

第七条 切实协调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出台地方鼓励政策。

第八条 积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第九条 积极组织并推荐优秀项目办和志愿者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条 切实为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第十一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二条 积极推进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实施,规范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管理。

第十三条 总结本省(区、市)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四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本省(区、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省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省(区、市)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

第二条 按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原则,指导服务县落实服务需求、申报服务岗位。

第三条 制定本省(区、市)派遣计划,确定各服务县及派遣名额,并与招募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补录等工作。指导服务县做好岗位对接及调整等工作。

第四条 制定本省(区、市)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和派遣工作。

第五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指导服务县项目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志愿者慰问工作。

第六条 按照《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协调、督导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等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全国项目办。

第七条 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延期申报等相关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上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第八条 积极组织并推荐优秀项目办和志愿者参加相关评选表彰活动。

第九条 收集、整理志愿者先进事迹,定期向全国项目办上报相关信息。

第十条 积极争取本省(区、市)组织、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支持,协调当地政府落实相关鼓励政策,为志愿者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切实为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创业提供帮助。

第十一条 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设立西部计划服务县的资格条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服务县项目办制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办法。根据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制定的服务县考核评估考核办法,对服务县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服务县末位淘汰制。

第十三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 积极推进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实施,规范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管理。 第十五条 总结本省(区、市)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六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七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本省(区、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地(市)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督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协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向省级项目办上报相关信息。

第三条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政策,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动员社会力量为志愿者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帮助。

第四条 协助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进行考核。 第五条 积极争取项目管理配套经费。

第六条 完成服务省项目办和本地(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县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审批。

第二条 在认真考察申报岗位的服务单位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服务单位及需求人数,向服务省项目办申报。

第三条 与服务单位、志愿者共同签定三方服务协议, 明确志愿者岗位职责,做好岗前县情县况、业务培训及上岗服务工作。确系需要,县级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征得志愿者本人和服务单位同意,并报省级项目办批准后,可对志愿者岗位在本县内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按照《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协同服务单位做好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实行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一把手责任制,遇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上报上级项目办。

第五条 根据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制定的服务县考核评估考核办法接受服务省年度考核。根据服务县具体情况,制定本县服务单位、志愿者考核办法,实行服务单位末位淘汰制,对服务单位、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评选表彰活动。搜集、整理、上报志愿者典型事迹和管理案例。

第七条 定期看望、慰问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建立项目办负责人与志愿者定期谈心制度,解决实际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发放制度,确保项目管理经费及奖励经费的专款专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支持。

第九条 争取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为志愿者落实就业单位,实行就业比例责任制,每年为不少于在本县服务志愿者人数20%的志愿者落实就业岗位,为志愿者扎根当地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条 志愿者离岗时,县级项目办须对志愿者进行服务鉴定,填写服务证证书,并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离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总结本地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

第十二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本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高校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制定本校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审批,认真做好招募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条 按照西部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等招募工作。建立志愿者候备人选库,做好调换补录工作,确保招募质量。

第三条 协助招募省项目办或所在地(市)团委认真做好本校入选毕业生的体检工作。

第四条 协助招募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第五条 在毕业生离校前,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内容的培训。

第六条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户籍、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 协助做好志愿者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积极争取出台校内优惠政策,为志愿者就业提供帮助,办理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九条 总结本校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

第十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一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学校所在省(区、市)项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单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本单位的需求和就业情况,向服务县项目办申请服务岗位和人数。

第二条 志愿者到岗后,与服务县项目办、志愿者共同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将志愿者纳入本单位正式职工序列进行管理。在服务县项目办的指导下,做好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落实志愿者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等后勤保障,为志愿者提供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并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 及时向县级项目办通报志愿者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情况。志愿者离岗时,须对志愿者进行服务鉴定,并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志愿者离岗手续,并上报县级项目办。

第五条 实行志愿者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一把手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在有关方面的指导下,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争取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为在本单位服务的志愿者落实就业岗位,为本单位志愿者扎根当地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七条 接受县级项目办的年度考核。 第八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九条 完成西部计划服务县领导小组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12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服务、就业服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培训

第一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可向本校西部计划项目办进行咨询或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交报名表。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交所在院系辅导员或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项目办。

(三)资格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笔试面试。高校项目办须对报名学生开展面试,有条件的要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能力测验、心理健康水平测验、逻辑与语言能力测验、志愿精神考查、语言表达能力考查等,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面试成绩突出的学生。招募省项目办也可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五)体检。学校位于省会城市的志愿者,由招募省项目办组织统一体检;学校位于非省会城市的志愿者,可按省级项目办要求,由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西部计划体检标准。体检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招募省项目办及时联系相应高校进行调换补录。

(六)公示。体检之后,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名单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公示结果报全国项目办,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七)签订招募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签订后,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同时,招募省项目办应协调高校项目办建立志愿者侯备人选库。

(八)公布名单。全国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由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各服务省、服务地、高校项目办共同配合实施。

第四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培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校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内容的培训。

(二)集中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期间,出现志愿者因故退出的情况,经服务省与招募省项目办确认,可解除招募协议并进行补招,相关招募省可从侯备人选库中优先推荐,不足人员可由服务省就近递补,但相关事项须在集中培训期间完成。

(三)岗前培训。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后,服务县项目办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县情县貌、乡风民俗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参加开学前的岗前教学培训,以及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等,为开展教育教学服务工作做好准备。

(四)岗中培训。服务期间,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实际,适时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理念学习和服务工作体会交流,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在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培训期间,服务省项目办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

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志愿者到岗后,县级项目办要与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明确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服务期间,志愿者岗位安排不合理的,经本人申请,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在本县范围内予以调整。因健康、方言、生活习惯等原因,志愿者确不适宜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整服务地,调整后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第八条 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应遵守西部计划和服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的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在服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认真完成服务单位以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长,积极组织基层团组织活动和其它志愿服务工作。

(二)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的考勤规定。如因事请假,须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报告。离开服务县的,经服务县项目办批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期间应与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保持联系。

(三)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互帮互助,经常开展交流联谊活动。积极参加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四)不向服务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规定待遇之外的特殊要求,不给服务地增加额外负担。

第九条 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可酌情依次向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逐级反映,受理单位应在接到反映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特殊意见或重大问题,也可直接向省级或全国项目办反映。各级项目办接到反映和处理的有关情况需留档备查。

第十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一条 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并设立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发挥服务队党(团)支部书记、服务队队长的作用,引导志愿者加强自我管理。

第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所毕业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单位,编入服务单位支部或按规定成立的志愿者临时党(团)支部,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团)费。

第十三条 志愿者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假)权。志愿者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并由相应机构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1-2天的,由服务单位审批。

(二)请假3-10天的,经服务单位同意后,报服务县项目办审批。

(三)请假10天以上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后,报服务省项目办审批。

(四)事假每次原则上不超过15天,1年内累计不超过20天(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除外),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

(五)各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返乡探亲和返岗时间。未经批准,超过规定返岗时间2天的视为违约,原则上取消志愿服务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在向服务县项目办履行请假手续后,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或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第十五条 服务期为1年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2年;连续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的志愿者,可于服务期满前当年的3月份提出延期申请,经服

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批准后,可将服务期延长为3年。服务省项目办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志愿者延期人数及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六条 对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经服务省项目办批准,提前终止服务的志愿者,自批准当日起解除服务协议,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第十七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如违反西部计划有关规章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志愿者处分共分3种:警告、记过、解除协议。

(二)服务县项目办视志愿者违规情况建议省项目办给予相应处分。

(三)服务省项目办在对志愿者进行处分时,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核实,并将处分结果通知志愿者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志愿者对处分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全国项目办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擅自离岗,服务县项目办或服务单位2日内无法与该志愿者取得联系,服务县项目办应上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除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达5日的,服务省项目办可依本办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协议。

第十九条 凡因违约或受处分而解除协议的志愿者,经全国项目办核准后,进行如下处理:

(一)取消服务资格。

(二)自次月起停发其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三)取消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四)通报招募省及毕业学校项目办。

第二十条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损害,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志愿者本人承担。志愿者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安全健康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全国项目办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由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服务县项目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保险公司为志愿者理赔。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日常安全健康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一)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安全健康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防止交通、水、火、电、煤气、饮食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志愿者安全健康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志愿者安全健康信息。

(三)在组织志愿者外出集体活动时,需预先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制定详尽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要求志愿者严格遵守。

(四)实行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零事故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各县项目办将上一月《安全健康零事故月报告单》报省级项目办。

第二十三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患重大疾病,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可暂停服务工作,根据医生建议积极进行治疗,治疗期间继续发放生活补贴。服务县项目办协助志愿者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治疗痊愈的,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可返回服务岗位继续开展服务。

(三)在服务期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经省项目办核实批准后,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 服务期间,志愿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县级项目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防止事态扩大。

(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安、消防、医疗等机构求救。

(三)及时向上一级项目办报告。如遇志愿者出现身亡或发生集体安全事故等重大情况,应在2小时内报全国项目办,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实、出具鉴定。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通报招募省项目办,联系志愿者毕业学校、家属,并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在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按照《处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突发紧急事件预案》的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五条 服务期间,如志愿者出现安全或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服务单位、服务县项目办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发生事故(含志愿者安全、健康事故、离岗未返、单方毁约等)隐瞒不报、拖延误报的,全国项目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以严厉处分。

四、就业服务

第二十六条 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将已有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认定、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把相关政策落实好、衔接好,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要注意整合团内资源,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 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要动员各方资源,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努力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为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五、绩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绩效管理,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志愿者的工作特性,以志愿者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服务业绩以及开展本职工作之外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为主要内容,专门制定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服务县项目办应在每年6月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种。其中,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考核结果在全国项目办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中予以记录。

第三十条 志愿者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考核优秀的,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外,可参评县、市、省优秀志愿者;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申请延长服务期。

第三十一条 每年7月份,县级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离岗时间,并做好志愿服务鉴定工作;志愿者应与服务单位和县级项目办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第三十二条 全国项目办根据各地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建立指标考核调控制度,在次年的招募派遣中增加或削减其指标。

第三十三条 各级项目办日常工作原则上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完成。

六、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各级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本地区志愿者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由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全国、省、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

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由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成立高校项目办。根据工作需要,由服务县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地(市)、县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各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促进西部计划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职责》。

全国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西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条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第三条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支持。

第四条 制定招募派遣计划。审批、审定服务县,分配各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

第五条 确定选拔原则,拟定招募协议和服务协议文本;指导派出省项目办开展入选毕业生体检工作;审定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确认通知书》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第六条 制定培训计划,编印相关培训教材,指导招募省、服务省项目办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 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第八条 制定并负责解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指导各级项目办开展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省级项目办制定的高校项目办、县级项目办考核办法。

第十条 制定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发放办法,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发放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

第十一条 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第十二条 开展全国性西部计划宣传表彰、工作交流和文化建设。

第十三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 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编制西部计划经费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 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撰写并发布年度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八条 完成西部计划全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级项目办职责

(一)招募省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省(区、市)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

第二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安排和要求,制定本省(区、市)招募计划,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补录等工作。

第三条 认真组织入选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

第四条 与入选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书,发放《确认通知书》。指导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在毕业离校前,进行志愿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并积极开展与之相关的实习、见习活动;做好志愿者的户籍、档案管理和党(团)关系的转接工作。

第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西部计划本省高校项目办、县(市)项目办考核办法,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六条 安排专人统一组织志愿者赴服务省报到,参加培训、派遣工作。加强与服务省项目办沟通协调,做好本省(区、市)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等工作,帮助志愿者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本省(区、市)派出的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

第七条 切实协调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出台地方鼓励政策。

第八条 积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

第九条 积极组织并推荐优秀项目办和志愿者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条 切实为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第十一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二条 积极推进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实施,规范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管理。

第十三条 总结本省(区、市)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四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本省(区、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服务省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省(区、市)年度工作方案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

第二条 按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原则,指导服务县落实服务需求、申报服务岗位。

第三条 制定本省(区、市)派遣计划,确定各服务县及派遣名额,并与招募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补录等工作。指导服务县做好岗位对接及调整等工作。

第四条 制定本省(区、市)培训计划,组织集中培训和派遣工作。

第五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指导服务县项目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协助做好志愿者生活、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志愿者慰问工作。

第六条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协调、督导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等管理制度,协调、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全国项目办。

第七条 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延期申报等相关工作,并于每年3月底上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第八条 积极组织并推荐优秀项目办和志愿者参加相关评选表彰活动。

第九条 收集、整理志愿者先进事迹,定期向全国项目办上报相关信息。

第十条 积极争取本省(区、市)组织、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支持,协调当地政府落实相关鼓励政策,为志愿者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切实为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创业提供帮助。

第十一条 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设立西部计划服务县的资格条件,报全国项目办批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服务县项目办制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考核办法。根据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制定的服务县考核评估考核办法,对服务县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服务县末位淘汰制。

第十三条 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第十四条 积极推进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实施,规范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管理。

第十五条 总结本省(区、市)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全国项目办。

第十六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七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本省(区、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地(市)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督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协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向省级项目办上报相关信息。

第三条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政策,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动员社会力量为志愿者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帮助。

第四条 协助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进行考核。

第五条 积极争取项目管理配套经费。

第六条 完成服务省项目办和本地(市)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县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审批。

第二条 在认真考察申报岗位的服务单位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确定服务单位及需求人数,向服务省项目办申报。

第三条 与服务单位、志愿者共同签定三方服务协议,明确志愿者岗位职责,做好岗前县情县况、业务培训及上岗服务工作。确系需要,县级项目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征得志愿者本人和服务单位同意,并报省级项目办批准后,可对志愿者岗位在本县内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协同服务单位做好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实行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一把手责任制,遇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同时上报上级项目办。

第五条 根据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制定的服务县考核评估考核办法接受服务省年度考核。根据服务县具体情况,制定本县服务单位、志愿者考核办法,实行服务单位末位淘汰制,对服务单位、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 推荐优秀志愿者参加评选表彰活动。搜集、整理、上报志愿者典型事迹和管理案例。

第七条 定期看望、慰问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建立项目办负责人与志愿者定期谈心制度,解决实际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发放制度,确保项目管理经费及奖励经费的专款专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支持。

第九条 争取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为志愿者落实就业单位,实行就业比例责任制,每年为不少于在本县服务志愿者人数20%的志愿者落实就业岗位,为志愿者扎根当地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十条 志愿者离岗时,县级项目办须对志愿者进行服务鉴定,填写服务证证书,并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离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第十一条 总结本地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

第十二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服务省项目办、服务地(市)项目办和本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高校项目办职责

第一条 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制定本校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审批,认真做好招募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条 按照西部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等招募工作。建立志愿者侯备人选库,做好调换补录工作,确保招募质量。

第三条 协助招募省项目办或所在地(市)团委认真做好本校入选毕业生的体检工作。

第四条 协助招募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第五条 在毕业生离校前,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等基本内容的培训。

第六条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户籍、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 协助做好志愿者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积极争取出台校内优惠政策,为志愿者就业提供帮助,办理发放就业报到证。

第九条 总结本校实施工作,撰写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并报本省(区、市)项目办。

第十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十一条 完成全国项目办和学校所在省(区、市)项目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服务单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本单位的需求和就业情况,向服务县项目办申请服务岗位和人数。

第二条 志愿者到岗后,与服务县项目办、志愿者共同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将志愿者纳入本单位正式职工序列进行管理。在服务县项目办的指导下,做好对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落实志愿者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等后勤保障,为志愿者提供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并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 及时向县级项目办通报志愿者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情况。志愿者离岗时,须对志愿者进行服务鉴定,并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志愿者离岗手续,并上报县级项目办。

第五条 实行志愿者日常管理、安全健康管理一把手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在有关方面的指导下,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争取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积极为在本单位服务的志愿者落实就业岗位,为本单位志愿者扎根当地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七条 接受县级项目办的年度考核。

第八条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权益。

第九条 完成西部计划服务县领导小组及服务县项目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13篇: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工作总结

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工作总结

自从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以来,我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在团委领导及单位同事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履行志愿者职责,积极参加团区委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转眼间,一年的服务期即将到期,回首这一年,我以“服务西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工作宗旨,立足本职工作,尽自己所能做好工作。在团委,我被分到了维权部,我主要的日常工作就是协助我们部长做好部室相关工作及配合单位需要调动。我们部室的工作最主要就是三大块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一开始来的时候,真的是第一次接触处理公文这些工作,什么都不懂,但是在我们部长及同事的悉心指导下,这些工作都慢慢的熟悉起来,现在一个人在办公室也能轻松应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中,有过因为做不好的低落,也有过因为做得好的表扬,慢慢在不断历练中成长,学会自己摸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总而言之,我在志愿服务期间做到了:

一、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修养,加强业务学习;

二、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认识,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做好维权部工作的好帮手,积极开展好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在这一年中,志愿服务工作丰富多彩,我在工作之余参加了很多活动,不断的挑战自己、完善自己、充实自己,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自己的综合能力素质有一定的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弘扬志愿者精神,为社会做出自己尽义务,努力为社会做贡献。

第14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年终总结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个人总结

2010年7月,从大学生活结束的时候,带着一份激动及莫名兴奋的心情踏上了一段新的旅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一个平凡而崇高的生活。

如今已2012年,马上就步入这个行业的2年生活,回首第一年的志愿者生活。自踏上长顺县,来到广顺镇卫生院,感受到不一样的生活,感受到生活却因平凡而变得伟大,一次次的乡村历练,与乡亲们的零距离接触,亲自为他们检查身体的健康状况,宣传公共卫生知识,认识传染病的临床表现及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在工作期间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的请教卫生院里面的老医生及单位的同事。那样在临床工作上有很大的进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有能力胜任,能够在以后的工作能避免很多的曲折。

随后进入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由于单位的变动我被分派到了广顺镇政府工作,穿梭在政府办公室及广顺镇工商分局中。在办公室中主要负责政府接待方面的工作,由于长顺县大力开发招商引资,推动县的经济发展,对外来企业来到长顺县投资,落户在广顺镇的外商企业服务,接引他们到工商局咨询设立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同时向他们介绍长顺的人文景观、地理环境、物产资源、民族风俗。使他们有信心能够在长顺投资,有希望在长顺安心的立业。在企业申请登记的时候,遇到不懂的虚心请教工商分局的领导,能在熟悉的医疗知识之外,学到更多的东西,这是在学校所学不到的,在丰富自己

的知识以外,更加的成熟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及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

在工作期间,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牢记八荣八耻。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艰苦奋斗、朴素的生活,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政治思想上高标准,坚持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敬业专业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以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在学习的同时,及时关注国家及国际上的事情,了解社会发展的脚步,更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知识。理解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能够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能够真正的作到知行合一的一个人,并以“服务西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自己工作宗旨。

这一年来,本着“履行志愿者义务,立足于本职工作”,积极完成了一些工作。但仍然存在着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如?:由于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存在着经验不足,工作思路该不够灵活,导致在某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不够果断。对当地的民族风俗了解得不够深,在介绍的时候,不够的明朗的确定,造成人们的理解不是很清晰。今后一定要努力发现和创造知识。

2年来,用青春洒下了一片理想,用真情呵护了一生追求,用激情燃烧了一段岁月。在向前的道路上,我们追求的理想都会有荆棘,只要你有勇气继续,那么荆棘不在是荆棘,而是你实现理想的动力、奠基石。在平凡的路上我们有着不平凡的经历,这不平凡的经历也是

一群群的人铸就而成的力量。只是我们现在用了这些力量而进行了一次的生活。我们感谢他们,同样的感谢自己。也许等到我老去,躺在大自然下,我会静静的回味:那年我们一起生活的“西部志愿者”。

大学生西部志愿:

2012年07月02日

第15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事迹材料

奉献青春 历练人生

——申报全省优秀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杨明科事迹材料

杨明科, 甘肃平凉静宁人,毕业于河西学院教育系应用心理学专业, XX年7月参加西部计划,先后服务于泾川县教育、泾川县团委。服务期满后,参加甘肃省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任职平凉市泾川县党原乡丁寨村党总支书记助理,现任泾川县党原乡人民政府文书。

大学毕业后,他积极响应团中央“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的时代号召,志愿来到泾川县,在泾川县项目办的统一安排下,在泾川县教育局、社区学习中心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自愿无偿的在团县委西部计划项目办服务4个月时间。在他心中,奉献,是一种精神;服务,是一种理念。由于在志愿者服务期间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泾川县团委、西部计划泾川县项目办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西部计划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荣誉称号。

时刻准备 奉献青春

机遇总是降临给有准备的人。求学路上的艰辛和坎坷,使他倍加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并时刻不忘以“修德、博学、明理、笃行”的校训去锻炼和发展。大学期间,他一直担任学生会干部和学院教授的科研秘书和科研助理,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大学毕业后,他依然放弃到一些中等专科院校任职的机会,选择回到西部、回到家乡,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

泾川县西部计划项目办在他的自荐材料中发现,他在组织协调、社会交际、科研写作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特意安排他到泾川县教育局工作,协助由香港活知识立群社、西北师范大学、泾川县教育局三家单位联合实施的“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以“知识扶贫,建新农村”为宗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实现在发展知识社区,拉近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建设内涵发展为目标。他的工作是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泾川交流,组织策划各类学习培训,由于在大学期间他曾经组织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到河西学院游学交流、策划举办过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围谈会等大型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组织策划经验,使各项工作开展得心应手,加之在平凡的服务岗位上,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勇挑重担,乐于奉献,不怕苦,不怕累,使各项活动取得圆满的成果。

扎根基层 历练人生

凭借一时激情做出到西部来、到基层去得决定不难,但是在基层要呆得住、做得好就很难。为了努力做好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工作,他和同事一起先从宣传入手,加班加点工作,编辑发行了内部刊物《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通讯》。期间,负责《通讯》的约稿、部分栏目稿件的撰写、审稿、策划、排版印刷等工作;主动的维护“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工程的网站。包括网站的更新,资料的上传,新闻稿件的撰写,照片的编辑与处理,及时更新网站最新动态,维护社区学习中心“城乡互动网络中心”,使得世界各地的同仁们在第一时间了解泾川县在推进“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工程方面所做的工作。在服务期间,他共撰写新闻稿件48篇,完成专题片拍摄2部,其中,泾川县电视台采纳报道新闻9篇。

为了稳步推动城乡互动交流活动开展,他一直奔波在由香港活知识立群社组织港澳学者、专家在泾川开展知识交流,送文化、送科技、送理念的各类交流活动中,每次都能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的服务态度,完美的策划组织,赢得了港澳朋友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在“迎奥运、促健康”嘉年华会、教师专业发展日、学生研究性学习、暑假培训、“农村英语教师访港”交流、泾川县中小学教师ict培训、校长论坛等大型活动中都能积极参与,协调组织参加人员,准备学习交流材料,确保交流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在一件件平凡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来践行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奉献西部的宗旨。期间,共参与组织大型论坛和研讨会九次,内容涉及学校管理、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信息技术、家校合作、健康教育;先后三次组织泾川县师生赴香港、澳门交流学习;组织了 27名农村英语老师赴清华大学培训;组织“港秦陇”师生夏令营活动;利用文艺晚会、嘉年华会、教育沙龙等形式,共参与培训教师3000多人(次),参加活动的学生5000多人(次),迎接社会各界人士8000多人。

另外,他经常深入基层,关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多次参加教育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及香港活知识立群社在农村中小学开展的调研工作,积极深入教育第一线,了解农村教育教学现状及教研教改工作,并帮助学校在完善家校合作、构建学习型学校组织等工作上都表现积极。协调组织各项目学校及社区学习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香港中文大学完成学生和教师校园生活问卷调查,包括问卷的印刷、调查、问卷数据的输入、整理。并同北京《新课程报》编辑部联系,为泾川县每月增加4版专刊,他又担负起泾川县教师教研教改、教师心得、学习型学校建设等版面的稿件收集与整理的工作。

情暖灾区 心系教育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杨明科一直以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身份积极的参与泾川县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凡是有大型活动举办的场所,都能看见他忙碌服务的身影。尤其是在5.12四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在泾川县团委的组织下,积极帮助灾区人民筹集救灾物资,协助策划了抗震救灾晚会,并组织学生上街开展宣传募捐活动,共为灾区筹集救灾资金9.4万多元和物资1.6万多。同时为了响应平凉市创建国家4a级旅游城市,组织学生上街做“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的环保公益活动,并在泾川县西王母主题公园暨市民广场开展环境整治、景区游客满意度调查等系列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美化泾川再立新功。

一个从贫困山区走出的孩子,倍加珍惜他人受教育的机会。在一次调研过程中,他得知李娜同学今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陇东学院英语专业,但家庭的不幸使李娜姐弟俩沦为孤儿,弟弟很早便辍学外出打工供姐姐上学,她在亲戚的接济下勉强维持生活和学习,但面对高额的学费她一筹莫展。杨明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团县委反映,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通过衔接在平凉日报社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并在全县发出了《倡议书》,得到社会各级的大力捐助,帮助孤儿李娜顺利的进入了学校,圆了她的大学梦。

为了进一步提高当地农村青年的职业技能,为广大农村初、高中毕业贫困学生提供上学和就业的机会,经团县委积极衔接争取,团省委青农部将泾川县列入全省农村贫困家庭两后生委培就业工作重点县,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将农村贫困学生的委培就业工作做好做实,杨明科又义务的加入到宣传活动中来,每天下班后,和同事在广场搭起宣传咨询台,通过视频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动员“两后生”和学生家长送孩子到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学习,这样既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负担,又能使学生学到一技之长。

服务期结束后,很多志愿者忙碌于考试、联系工作,而他怀着对泾川县这片热土的喜爱和对憨厚朴实的泾川人民的感激,又申请来到泾川县团委,开始了自愿服务工作。他协助团县委筹备了泾川县第十三次团代会,帮助西部计划泾川县项目办迎接新一批志愿者,在他的努力下,成立了“社区课堂”,他组织志愿者们利用闲暇时间义务帮助一些学习困难的孩子开展功课辅导。通过朴实的行动,将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在泾川县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让西部志愿者这面光辉的大旗在泾川大地上永远迎风招展。

执著追求 无悔青春

2012年6月,在泾川县团委的推荐下,杨明科以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身份参加了甘肃省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考试,通过层层筛选,他成为所推荐的21名志愿者中的幸运儿。令人意外的是,他再次放弃了去条件较好环境工作的机会,申请回到服务地——泾川县。组织上将他分配到党原乡丁寨村担任党总支部记助理,他再次投身到祖国的新农村建设之中,肩负起带领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生活质量,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动村域经济好快发展的光荣使命。

党原乡是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也是泾川县小城镇建设重点乡镇之一。丁寨村不光是泾川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养猪专业村,更是有着“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全省‘五个好’村党支部”等荣誉的村,村党总支书记王德良光荣的出席了党的xx大,并作为全省唯一的农民党代表列席了xx届三中全会,参加了2012北京奥运会(兰州)火炬传递。杨明科在感谢组织信任的同时也感到责任的重大,好学的他在村上不耻下问,虚心向村两委班子请教畜牧防疫、果园管理、新村建设和规划的技术,努力协助搞好村上各项工作。尤其今年,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村养殖产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养殖规模缩小,出栏率降低,养殖户的经济收入减少,影响了部分群众的养殖信心,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他同养猪合作社工作人员一起,积极联系客商,拓宽生猪销售网络,提高了生猪出栏率,培养了群众养殖信心。并结合学习实践活动调研成果,他和村两位班子进一步理清了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丁寨村今后沿着村镇建设一体推进,果畜产业一体推进,“两个文明”一体推进发展思路。

不管是下村入户,还是在办公室,激情饱满的杨明科延续着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良作风,继续发扬志愿者不怕苦、不怕累的服务精神,高效、快捷的完成各类事项,经过较短时间的学习和适应,他的综合能力得到了党原乡党委和政府的一致认可,并委以乡政府文书重任。

他始终认为:虽然工作环境变了,身份变了,但是服务基层的信念从未改变过,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继续保持和发扬志愿者的优良作风,一如既往的坚持,一如既往的努力,一如既往的奉献,力争以更优异的来回报社会,为光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称号增光添彩。

第16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事迹材料

>奉献青春 历练人生

包括信息的真假与建议,如何反馈问题: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与我联系,问题我会第一时间解答,给你最满意的回复

——申报全省优秀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杨明科事迹材料

发展中国经济,发展中国互联网事业,提高中国人民生活水平,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

杨明科, 甘肃平凉静宁人,毕业于河西学院教育系应用心理学专业, XX年7月参加西部计划,先后服务于泾川县教育、泾川县团委。服务期满后,参加甘肃省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任职平凉市泾川县党原乡丁寨村党总支书记助理,现任泾川县党原乡人民政府文书。

大学毕业后,他积极响应团中央“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的时代号召,志愿来到泾川县,在泾川县项目办的统一安排下,在泾川县教育局、社区学习中心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自愿无偿的在团县委西部计划项目办服务4个月时间。在他心中,奉献,是一种精神;服务,是一种理念。由于在志愿者服务期间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泾川县团委、西部计划泾川县项目办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西部计划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荣誉称号。时刻准备 奉献青春

机遇总是降临给有准备的人。求学路上的艰辛和坎坷,使他倍加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并时刻不忘以“修德、博学、明理、笃行”的校训去锻炼和发展。大学期间,他一直担任学生会干部和学院教授的科研秘书和科研助理,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大学毕业后,他依然放弃到一些中等专科院校任职的机会,选择回到西部、回到家乡,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

泾川县西部计划项目办在他的自荐材料中发现,他在组织协调、社会交际、科研写作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特意安排他到泾川县教育局工作,协助由香港活知识立群社、西北师范大学、泾川县教育局三家单位联合实施的“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以“知识扶贫,建新农村”为宗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实现在发展知识社区,拉近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建设内涵发展为目标。他的工作是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泾川交流,组织策划各类学习培训,由于在大学期间他曾经组织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到河西学院游学交流、策划举办过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围谈会等大型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组织策划经验,使各项工作开展得心应手,加之在平凡的服务岗位上,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勇挑重担,乐于奉献,不怕苦,不怕累,使各项活动取得圆满的成果。

发展中国经济,发展中国互联网事业,提高中国人民生活水平,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

扎根基层 历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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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在汉英词典中的解释为a model eay

凭借一时激情做出到西部来、到基层去得决定不难,但是在基层要呆得住、做得好就很难。为了努力做好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工作,他和同事一起先从宣传入手,加班加点工作,编辑发行了内部刊物《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通讯》。期间,负责《通讯》的约稿、部分栏目稿件的撰写、审稿、策划、排版印刷等工作;主动的维护“新农村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工程的网站。包括网站的更新,资料的上传,新闻稿件的撰写,照片的编辑与处理,及时更新网站最新动态,维护社区学习中心“城乡互动网络中心”,使得世界各地的同仁们在第一时间了解泾川县在推进“学习型学校社区”建设工程方面所做的工作。在服务期间,他共撰写新闻稿件48篇,完成专题片拍摄2部,其中,泾川县电视台采纳报道新闻9篇。 [1][2][3]

第17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年终总结

1月,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云南省红河州项目办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在个旧市老厂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从事办公室文秘的服务工作。转眼间,一年的时间已过去。服务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以及服务单位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了从象牙塔到政府机关的转变和适应。经过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我在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各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现

将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最短时间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在志愿服务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确保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以服务老厂人民为核心,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业务学习方面,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保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期间,我积极参与委里组织的学习,认真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遵守单位的纪律要求。同时,认真学习团州委、团市委关于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二、积极配合、踏实肯干,以高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的掌握了城建系统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并在熟悉的基础上已能够基本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协助领导开展各项工作。1月份我参加了老厂政府组织的为期两天的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先进科技文化知识和生活观念的宣讲活动,这是我第一次了解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为我了解中国国情开启了一扇窗口,密切了高等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有机的将高教体系建立针对性和切合实际的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策略和途径结合在一起,让我真实的领会到知识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4月我参与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在历时三个月的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作为换届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和乡镇机关干部一起,深入农村一线,亲历了农村“两委”换届的每个环节,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提高。在这期间,我收获很多,感触也很深。这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新的开始,也让我的思想有了前瞻性的进步,让我很快了解基层工作并快速进入到基层工作工作人员的角色中去。

2、服从调配,搞好中心工作。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为了搞好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工作,2月我从城建办寄调到计生服务办参与了台账更新工作,这主要是为下一步开展好人口普查工作而提前做出的准备,为此,我以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在乡村、在基层奋战了两个月,顺利并全面完成了计生人口入户登记核查工作,本次工作的重点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核查,为了保证做到不遣漏,做好计生台帐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我们在村小组长的带领下挨家挨户进行查询、登记,两个月时间顺利完成老厂镇片区的入户登记。也在今年的9月以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组成员的身份正式参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这也是我转岗后在大屯镇参与的第一件大事,人口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普查时点为11月1日,但实际上为顺利完成此项重大的任务,我们提前一个多月便开展了工作,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准备物资、广泛宣传到绘制普查区设计图,按照普查区的建筑物编码和户编码入户摸底,经过克服种种困难,我们才顺利得出第一手人口入户登记资料,但这仅仅是室外工作,还有繁重的室内工作紧随其后。得到第一手入户摸底的姓名底册后,我们几乎忘我的投入到审表、填草表再审草表填正式表,直到填写没问题后才汇总出最终的数据,此项工作才算完成。在此项工作中,我成长了,也深刻懂得了团结合作的意义与与人和睦相处的艺术,让我的人生真正踏上了走向成熟的台阶。

3、办公室文件撰写、收发工作。收集、撰拟初稿,打印和校对城建工作简报及开展各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相关文件送发给市领导,各乡镇、各村委会办公室和镇级相关各单位。部分简报等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相关各处室,最后将文件分门别类、备份存档。

4、协助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宣传教育工作,期间我参与了“6·26国际禁毒教育宣传”、“4·30交通安全法制宣传”、“6·5环境保护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不仅让群众受益,更重要的是自己也增长了知识,取得了进步。

三、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以谦虚、认真的态度迎接美好的明天。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锻炼了自身沟通能力和应对困难、自我调试的能力。在志愿服务期间,不断积累、总结工作经验,使自身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也履行了志愿服务的义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是公文写作与要求还有差距。在格式、用语、主题词等方面还不能熟练运用,文学水平不高,再加上公文理论知识的欠缺,使写作的文章缺乏深度。

二是由于刚刚参加工作

第18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工作计划

西部计划志愿者个人工作计划

——XXX

曾经梦想能够在西部蓝天上飞翔,曾经憧憬可以在西部大地上驰骋,在那里工作,在那里学习,在那里做一名光荣的志愿者,不求能够做惊天动地的事情,但求能够以自己以双手,去奉献自己的青春和爱心,以自己的双肩,去扛起青年的责任和使感,但求无愧于心…… 2009年7月,我有幸成为一名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时间飞逝,一年服务期服就剩下五个月了。在仅剩的五个月里,我将勤于学习,扎实工作,现就我在这半年里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及其他方面的情况计划如下:

一、不断学习党政思想,提高政治觉悟。在日常工作中,我要经常通过报纸、网站、党刊等途径,关注时事,关心国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贯彻树立“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的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大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水平。

二、不断强化工作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在工作中,我要坚持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并争取突破创新。向领导同事请教工作、生活、学习上的各种问题,不懂就问,不会就钻,通过广泛阅读公文材料,上网查询等途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水平。努力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流程、文件处理、公文写作、打印机、一体机、计算机办公软件等的使用熟练程度。以便能够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服务工作。

三、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水平。“不满足是向上的车轮”,虚心向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好的思想、好的观点、好的经验,逐步的吸收为自己所用,并应用于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

不断地学习和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念,为自己的工作服务,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多与志愿者进行交流,善于发现他人优点,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各种理论学习,通过换位、全方位、多层次思考,在学习中不断的提高自身水平。

四、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在日常生活中,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比吃喝穿戴,不参加高档娱乐活动,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做好待人友善,乐于帮助他人。做为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认真努力工作和学习,积极投身社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用自己的力量去回报社会。

总之,在服务期剩下的几个月,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农村工作本领,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从而不辜负上级领导对我的期望和支持。

总的来说,就是“多请教、少请假,肯吃苦、善相处,多学习、守纪律,多钻研、勤工作”。

第19篇: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年终总结

1月,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云南省红河州项目办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在个旧市老厂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从事办公室文秘的服务工作。转眼间,一年的时间已过去。服务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以及服务单位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了从象牙塔到政府机关的转变和适应。经过一年的志愿服务经历,我在工作能力、思想素质等各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现将一年的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最短时间熟悉、适应工作环境。

在志愿服务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确保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以服务老厂人民为核心,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业务学习方面,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业务,保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期间,我积极参与委里组织的学习,认真做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遵守单位的纪律要求。同时,认真学习团州委、团市委关于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二、积极配合、踏实肯干,以高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系统的掌握了城建系统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并在熟悉的基础上已能够基本完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协助领导开展各项工作。1月份我参加了老厂政府组织的为期两天的三下乡活动,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先进科技文化知识和生活观念的宣讲活动,这是我第一次了解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为我了解中国国情开启了一扇窗口,密切了高等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有机的将高教体系建立针对性和切合实际的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策略和途径结合在一起,让我真实的领会到知识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4月我参与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在历时三个月的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作为换届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和乡镇机关干部一起,深入农村一线,亲历了农村“两委”换届的每个环节,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提高。在这期间,我收获很多,感触也很深。这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新的开始,也让我的思想有了前瞻性的进步,让我很快了解基层工作并快速进入到基层工作工作人员的角色中去。

2、服从调配,搞好中心工作。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为了搞好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工作,2月我从城建办寄调到计生服务办参与了台账更新工作,这主要是为下一步开展好人口普查工作而提前做出的准备,为此,我以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份,在乡村、在基层奋战了两个月,顺利并全面完成了计生人口入户登记核查工作,本次工作的重点是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核查,为了保证做到不遣漏,做好计生台帐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我们在村小组长的带领下挨家挨户进行查询、登记,两个月时间顺利完成老厂镇片区的入户登记。也在今年的9月以人口普查办公室普查组成员的身份正式参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这也是我转岗后在大屯镇参与的第一件大事,人口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普查时点为11月1日,但实际上为顺利完成此项重大的任务,我们提前一个多月便开展了工作,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准备物资、广泛宣传到绘制普查区设计图,按照普查区的建筑物编码和户编码入户摸底,经过克服种种困难,我们才顺利得出第一手人口入户登记资料,但这仅仅是室外工作,还有繁重的室内工作紧随其后。得到第一手入户摸底的姓名底册后,我们几乎忘我的投入到审表、填草表再审草表填正式表,直到填写没问题后才汇总出最终的数据,此项工作才算完成。在此项工作中,我成长了,也深刻懂得了团结合作的意义与与人和睦相处的艺术,让我的人生真正踏上了走向成熟的台阶。

3、办公室文件撰写、收发工作。收集、撰拟初稿,打印和校对城建工作简报及开展各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相关文件送发给市领导,各乡镇、各村委会办公室和镇级相关各单位。部分简报等材料报送至市城建局相关各处室,最后将文件分门别类、备份存档。

4、协助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宣传教育工作,期间我参与了“6·26国际禁毒教育宣传”、“4·30交通安全法制宣传”、“6·5环境保护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不仅让群众受益,更重要的是自己也增长了知识,取得了进步。

三、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以谦虚、认真的态度迎接美好的明天。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锻炼了自身沟通能力和应对困难、自我调试的能力。在志愿服务期间,不断积累、总结工作经验,使自身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也履行了志愿服务的义务,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是公文写作与要求还有差距。在格式、用语、主题词等方面还不能熟练运用,文学水平不高,再加上公文理论知识的欠缺,使写作的文章缺乏深度。

二是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工作思路还不够灵活,导致自己在某些事情的处理上不够果断、不够细心,经常出一些小错误。工作中缺乏思考和创新。

三是自身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不够,有时还有一些思想松懈的现象发生

一年的志愿服务期马上就要结束,但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非常地感谢支持、关心、照顾我的领导和同事,是他们让我学到了很多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一切我将铭记于心。今后的一年我将更加努力完善自己,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做事要细心的工作态度,继续弘扬志愿服务的精神,为社会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贡献。

第20篇:志愿者服务工作汇报

潞城市人民医院 2010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汇报

我院从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以来,得到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截至2010年底,我院共开展了5次上街义诊咨询、免费检查。3次光临敬老院、12次下病房慰问孤寡老人和患者,23次下乡义诊,健康教育则是每日在门诊部进行。这一系列活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跟时代步伐,深入学习政治思想理论。

我院始终把提高志愿者思想政治素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志愿者的精神文明建设,认真组织志愿者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志愿者团结、奉献、求实、拓新,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我们适时组织志愿者,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团基本知识,使广大志愿者思想政治认识水平得以普遍提高。同时,我们注意以重大纪念日和重大历史事件为契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活动。在 “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等纪念日等活动中组织志愿者下乡义诊。

二、知识服务社会,爱心奉献人民 本着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我院组织了很多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夏季我们组建了志愿服务“三下乡” ,紧密围绕“传承‘五四\'报国志,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活动主题,分别于 2010年5月与10月赴中华大街为当地群众进行大型义诊、医疗咨询。

几位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志愿者帮助市民解决了许多医学疑难问题。并走进居民家中送医上门。他们在为当地百姓义务诊治的过程中,全体成员精神饱满、热情高涨,耐心细致地为每一位患者查体,讲解病情,开医嘱,常常口干舌燥,也忘记了烈日酷暑的煎熬。每次义诊时有很多的外地群众也闻讯赶来,有的群众从早晨

四、五点钟就来到义诊地点排队等候。义诊结束时,热情的群众依依不舍,有的还捧上西瓜感谢我院的辛勤劳动。

结束了义诊后的志愿者们也顾不上休息,冒雨穿过崎岖、泥泞山路赶到行动不便的 孤寡患者及老人家中进行服务。仔细询问他们家族中的每一位患者的病情并给他们进行详细的检查,为治疗疾病寻找彻底的治疗方案。 今年9月我院志愿者在冯乐义带领下参加了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传播了文明交通理念,普及了文明交通常识,大力推进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向纵深发展,提高了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力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使“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真正成为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为营造我市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贡献了力量!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课余生活

文体活动是研究生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适时组织各种健康向上、富有新意的文体活动,是我院志愿者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们利用各种节日的契机,采取不拘一格的形式,多次组织志愿者联谊活动。如新年联谊会、中秋节联欢会等。每一次联欢会形式各异,内容丰富,大家载歌载舞,气氛热烈。再次把平时忙于工作的志愿者凝聚起来,比赛现场座无虚席,活动既有条不紊,又隆重欢快。这些活动,不仅为志愿者们提供了展现才华的舞台,也使大家有了交流的空间。

五、切实做好志愿者生活服务,改善学习和工作环境

做好志愿者的生活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是我院长抓不懈的工作,也是最能赢得职工们信任、支持的源泉所在。院领导多次下达科室了解志愿者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有关部门反映,在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一些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

自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志愿者们尽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平等”的志愿服务精神,受到了社会的赞扬、服务单位的认可和服务对象的好评。各服务单位希望以后会有更多的志愿者上门服务,为我市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全市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潞城市人民医院 2010年12月29日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工作汇报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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