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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汇报资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56:23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政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思,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即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格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党总支书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措施落实。

5、充分发动工会等组织,积极支持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

6、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月、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或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思。

7、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3、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4、车间生产设备、库房安全设施要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急时整改和排除,不定期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5、负责监督对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各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生产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公司的安全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他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6、互相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继续教育,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营销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所购的物质、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公司经理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

5、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实施、督促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工序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安全生产工作

(四)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生产厂房、职工宿舍、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空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鼾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安全生产工作

(六)专职主管安全的安全员“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除做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外,也要管行政、技术方面的操作和指导工作。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绝不违章指挥,增强自已的安全意思,为群众树立榜样。

4、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这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5、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四、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管理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生产责任和总经理的责任。

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的各岗位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

推荐第2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和更好落实医院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医院安全持续发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医院党总支部书记魏安宁同志对全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总支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和日常安全工作及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督促各支部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厂领导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院长作为全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组织实施医疗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医闻规划的实施,监督各级科主任安全生产工作;

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各科室、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道路运输行业中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配齐配全执法人员保障相关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医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科室、部门解决安全隐患,部署专项整治和防汛抗旱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科室、各部门主任、各护士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协助院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防汛抗旱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其他分管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重庆学府医院

二○一六年六月十日

推荐第3篇:党政同责实施办法

第一大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高管局、宁杭支队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规定,我大队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保证高速公路设施完好安全,切实保障广大过往驾乘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队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大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各中队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好主管中队直接监管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大队长安全生产职责。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每季度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下属各中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副大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及时研究分管中队行业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督促分管中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督促分管中队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月组织一次分管中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分管中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处置。

(三)中队长职责。各中队长要认真履行中队监管职责,对本中队、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巡查中队是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力度。负责辖区内广告牌、路域设施、一线执法的安全监管。

2.质检中队要负责辖区施工区域、桥梁结构设施、辖区各收费站、服务区等部位的监督、管理。

3.内勤中队要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盗窃案件、扰乱办公秩序和暴恐事件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职尽责。大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约谈警示、谈心对话、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真履行。

(二)增强监管能力。大队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单位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目标管理。大队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严格考核,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得好的中队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职尽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推荐第4篇:党政同责实施方案

青委发〔2015〕24号

关于印发《青湖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规定,我镇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湖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湖镇委员会

青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青湖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好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

三、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

镇党委书记全面领导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

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

(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4)适时主持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副书记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 镇人大主席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镇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适时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镇长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

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险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五)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政府各行业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和意见。

(六)镇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

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镇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

(八)村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村村委书记、村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工作例会、安全检查、约谈警示、谈心对话、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认真履行。

(二)增强监管能力。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强单位安全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三)强化目标管理。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严格考核,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尽职尽责的,或因完全由第三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推荐第5篇:党政同责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时间:2015年11月19日 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总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全体成员 会议标题:关于企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会议内容:

公司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首先由公司总经理向大会简要介绍本次会议议程,并现场播放“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警示片和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工作不容忽视。

我企业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经济形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省安全生产要求的部署及检查时间,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住企业安全这个关键,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并督促本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实行地毯式、拉网式专项排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加强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化考核的推动作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加强巡视机构、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系统巡查等方式方法,确保实现巡视“全覆盖”目标。

会议在严肃而又认真的气氛中进行,公司法人、董事长、党组书记等领导分别作了岗位职责报告和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所有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职责,分工明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及项目负责人等为成员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新乡市xxxx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推荐第6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凤阳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临淮第二中学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2015年11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正松

副组长:张世银 李金豹 朱磊

成 员:付华翠 黄维新 汤国银 张正斌 朱兆安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付华翠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

1 (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4.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2 6.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7.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公约,并做好公约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孩子校外安全。

8.组织班级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9.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0.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1.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3分钟到教室候课,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8.遇突发情况,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增强意识: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校园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二)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

4 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3、充分发挥学校校长室的牵头作用。由校长室牵头制订各具体岗位的安全责任状,并与各分管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部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每学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一次。

2.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一岗双责”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015年12月1日

推荐第7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飞鲸漆业(2015)第18号

关于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

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两委统一领导、分管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与整改进程,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各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制及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我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2、公司党支部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业务工作,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带(值)班领导按照现职工分别对带(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负责,也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要求

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所有干部职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和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执行五落实规定,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所有一岗双责人员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将成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推荐第8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集团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本公司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本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督促、协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召集相关职能科室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执行办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协助安全主管(项目上由工程部负责)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5、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工程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落实。

4、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深入一线、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9、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10、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前期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配合工程部参与协调与当地安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前的各部验收程序。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指导、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食堂、车库、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协助工程部,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必须确保集团及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四无一杜绝”总目标:无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无重大人身和资产损害事故,杜绝恶性人为责任事故、有效控制意外突发事件。实现创建安全企业的目标。因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2015年1月1日经签字生效。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责任人:

2015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方案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方案

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认清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实行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发挥党委统揽全局、政府强化监管的作用,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命关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要位臵,纳入教育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党建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同落实。

二、基本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校园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一)领导小组责任

1.在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系统安全工作,组织、督促各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2.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制定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3.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及不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抽查,监督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号。指导做好安全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作为经营场所的行为。

6.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7.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分析研究、部署、督查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对学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9.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熟知应急指挥流程、积极参与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及时转为“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处室制定相应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3)每学期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签发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落实安全工作重大措施。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系。

(5)加大学校安全工作资金投入,为学校安全监管工作争取和安排足够工作经费。

(6)每年与学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7)实行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分管负责人及科室的安全工作责任。

(8)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9)定期向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

(2)组织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4)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搞好事故调查。

3.分管其它业务的领导:按照“管业务必管业务内安全”原则,对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加强对分管领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落实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 (3)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 (4)适时组织分管领域的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积极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4.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

5.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危险源监控。 8.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动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妥善处臵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四、组织机构、领导分工 孟丽平: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朱晓敏党支部副书记

主管:党务.安全。法制,家长学校,工会,信访, 张艳峰:副校长

主管: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教学工作。 初玉杰:

主管:继续教育,考勤,教科研。

推荐第10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沙河小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关于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沙河小学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方案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2015年9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于辉

副组长: 柳风顺 赵进燕

组 员:李新培 赵欣 苏翠玲 崔金华 张磊 尚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进燕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教师职责:班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在岗在位,为人师表,关心关爱学生,善于观察发现学生的异常行为和不良表现,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二)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学年度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2.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第11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状

北溪村乡人民政府

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 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XX镇人民政府与政府各分管领导签订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杜绝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

2、严防安全生产未遂事件的发生。

3、事故隐患上报率100%,责任范围内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4、杜绝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责任事故

5、杜绝特种设备、农机、农电、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对分管部门和行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直至消除隐患。

3、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打击和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督促分管部门和行业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做好记录,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措施。

7、严格事故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XX镇人民政府和镇安监办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三、相关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县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和村委会的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事故控制在下达指标内。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部门和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在分管部门和行业内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抓好分管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村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会,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一般事故隐患迅速治理,对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或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控,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全年到分管部门和行业、(联系)责任村(组)检查、督促、指挥安全工作4次以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强力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分管范围内发生重伤或其它不良影响的事故,应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施救,协助事故调查,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7、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因分管工作调整的,按党委、政府相关通知自动履职,不在另行签订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XX镇人民政府

镇长(签字) : 分管领导(签字) :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第12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盘山县民政局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安全发展思想,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县当前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为在全县民政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从年初开始,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机构

为加强全县民政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县民政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亚金 局长

副组长:孙广岐 副局长

成 员:赵旭辉 办公室主任

杨忠升 社救股股长

丁敏 社救股副股长

四、工作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分线扎实推进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本线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筹调度,部署安排。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对全县福利中心、镇敬老院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此次排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特别是要做好以下重点部位排查,预防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重点排查服务对象密集的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做好防火、触电、漏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食物中毒、触电等事故防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上述民政事业单位安全无事故。

(二)重点排查局机关的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私家车机关干部开车的安全管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斗气车。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检查督查。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部门、单位的排查整治方案,及时进行分工并展开工作,其他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注重协调沟通。要深入宣传发动,调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既要全面发动,

3 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部门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第13篇:党政同责的科学内涵

党政同责的“科学内涵”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纷纷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了党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力地提升了安全生产的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快速好转。

然而在对“党政同责”的理解上,有些人还存在着一定的模糊认识,片面地认为,“党政同责”就是在发生生产事故后,党政负责人一起处理。在以往一些事故的追责处理过程中,主要担责的是政府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分管安全生产的一些副职领导,而党委负责人几乎没有因此受过牵连。现在不同了,一但出事,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得受到处理。

其实这种认识很不全面,“党政同责”的深层意义,不仅仅在于发生事故之后如何去追责、去处理,而是党委和政府共同肩负着安全生产的责任,对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制度落实、事故预防、社会投入、应急救援、责任追究等,从政府工作的层面,全部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由此来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用制度激励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自觉性,主动承担起历史所赋予的确神圣使命,敢于有所作为,而不是为了防止自己被追责,才不得不去被动应付;“党政同责”的责,更多的是彰显出党和国家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决心和信心,使党委工作向着安全生产更迈进了一步,党政拧成一股绳,无往而不胜。

只有认识到这些,我们不但能“党政同责”,更能党政同心、万众一心,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彻底铲除各种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顽疾,让我们远离事故,拥抱安全,把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第14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

京安监发〔2014〕55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现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深刻领会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的实质,切实加强对激励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细化措施,严格落实

要进一步完善细化企业落实激励政策的内容和方法,多措并举,加强统筹,明确职责,真正让激励政策落实到标准化创建的具体工作中。

三、积极引导,强化宣传

要加大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培训,层层动员,使激励政策深入到每个企业,通过激励机制和市场调节激发企业达标创建积极性,以多种手段促进标准化工作。

本激励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政策》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O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若干激励

政策

为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2013〕10号)等文件精神,调动企业达标创建积极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以下激励政策:

一、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企业信用管理相挂钩

将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实时公布企业安全生产达标信息,实现信息查询、公示服务、许可协同和监管联动,建立全市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工伤保险费率相挂钩

用人单位满足全体职工参保、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件下,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工伤保险费率下浮20%;二级标准化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下浮15%;三级标准化企业、小微企业岗位达标,工伤保险费率下浮10%,已达到工伤保险费率下限的,不再下浮,浮动期限三年。浮动期间,对未能保持达标级别的企业,恢复其达标前工伤保险费率。提高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维持至下一次标准化达标评比周期,达标后按照提高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为基准下浮。

已下浮工伤保险费率的达标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将恢复至原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缴费费率,死亡1人工伤保险费率提高20%,死亡2人工伤保险费率提高50%,提高后的费率不超过浮动费率中的最高档次,死亡3人及以上和列入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企业警示名单的企业,提高至浮动费率中的最高档次,提高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维持至下一次标准化达标评比周期,达标后按照提高后的工伤保险费率为基准下浮。

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

一、

二、三级达标企业和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及列入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企业警示名单的企业名单,会同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执行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三、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银行信贷相挂钩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企业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系统内部信贷管理规程中研究增加根据不同达标等级赋予相应信用评级分值的内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达标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包括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企业流动性贷款、企业生产发展贷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信贷服务;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要严格控制贷款和信贷管理,包括不得新增授信额度,并对原有的贷款限期逐步压缩和收回。

四、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评先创优相挂钩

在我市评选推荐各类先进单位(集体)时,凡涉及企业的,优先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发挥国有企业集团排头兵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达标。国有企业集团要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履职考核,对所属企业未按期达标的,“一票否决”其年度考核先进、评优等资格,将所属企业达标级别纳入集团企业负责人的重点任务考核中。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达标示范企业优先推荐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五、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技术改造资金以及项目审批相挂钩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工业行业产业优化升级技术改造,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期达标作为核准其新、改、扩建项目的优先条件。将技术工艺先进、能有效防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重点支持方向。对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支持范围等要求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予以支持。

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工作相结合。鼓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或实现产业升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污染企业加强综合整治,对整治无效的依法依规推动关停和退出。

六、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相挂钩

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作为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期达标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换发的优先条件。

七、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与执法检查相挂钩

各有关执法部门对未按期达标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其按期达标。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达标企业的监管,企业未达标并经整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政府将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八、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资金保障

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财政预算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标准化达标工作经费,用于评审标准制定、宣传培训、三级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小微企业岗位达标评审等工作。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所需要的工作经费,区县政府要予以保证。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三级五覆盖”撑起生命保护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

一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责任,把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扎实推进“三级五覆盖”工作。

“三级”是指省、地、县三级。“五覆盖”是指“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三级五覆盖”抓住关键,切合实际,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响应,纷纷出台文件,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三级五覆盖”,这一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从领导制度上锁定和巩固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真正解决了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为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提出,2015年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三级五覆盖”拓展为“五级五覆盖”,将“五覆盖”延伸到乡镇(街道)、行政村。

党政同责:抓住安全生产的牛鼻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截至目前,全国省一级都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有关文件,将各级党委纳入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这一举措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极大地推动了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

党委要强化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要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考核权重,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和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格局中,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抓安全、促发展的能力;要在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上科学决策、靠前指挥、督促落实;要切实加大对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抓住了这五条,地方党委就能牢牢把握住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政府也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安委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政府和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留责任盲区;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要有效调配行政资源,强化安全监管基层执法力量,从严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四要深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包括安全投入、科技装备、支持政策、重大危险源治理等关键问题;五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双责:管啥都要管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岗双责”指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岗位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年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相关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国绝大多数的市、县也都达到了要求。

32个省级单位不仅制定了相关文件,不少还建立了具体的考核制度。湖南省在出台《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同时,还专门出台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省延伸到市、县、乡。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该省绝大部分县(市、区)都出台了落实“一岗双责”的细则,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行政首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坐实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政府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务必当仁不让,务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国家安监总局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14年以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将“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作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90%以上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了安委会主任,真正坐实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随着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2015年,乡(镇)、村一级也将陆续纳入此列。

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政府全面工作,亲自挂帅安委会主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统筹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实现安全发展;有利于统筹各成员单位与安全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政府监管,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也是政绩

责任能不能落实,关键在考核。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指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建立了每季度向中央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并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定期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化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是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的重要抓手,是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不仅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级党委、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才能鼓励先进、督促落后,推动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一年来,全国32个省级单位、99.4%的市级、98.4%的县级都建立并实行了安监部门定期向组织干部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

“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千斤重担众人挑习近平总书记说:“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不只是安监部门的工作,也是所有部门、单位的分内工作。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就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只有人人关心安全生产、践行安全生产,才能真正促使整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新《安全生产法》也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全国32个省级单位、100%的市级、99.2%的县级单位出台了落实“三个必须”的文件。

企业也要落实“五覆盖”:把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

岁末年初,杨栋梁提出,2015年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将“三级五覆盖”拓展为“五级五覆盖”的同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或董事长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企业落实“五覆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行政系统“五覆盖”的最终目的。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前线。将“五覆盖”的范围从原有省、市、县三级,延伸到乡镇和行政村,也为企业“五覆盖”无死角提供了保障。

企业“五覆盖”应当把握本质,不拘一格。企业内部结构多样多变,推行“五覆盖”应该因地制宜,把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本质,企业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生产经营决策必须考虑安全生产,企业员工考核、人事任免必须考虑安全生产。

2014年安全生产十件大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取得实效

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组织全系统以最坚决的态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总局党组各成员分别带队组成宣讲团,到全国各地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干部职工谈心对话,集中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树立红线意识、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在全国掀起宣贯热潮。

二、“三级五覆盖”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建成 推动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国32个省级单位的党委政府都就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所有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90%以上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了安委会主任,“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每季度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摆位问题。

三、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针对新时期的发展特征,对安全生产的摆位问题、责任体系、工作机制、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生产法治保障。11月,总局向全国2000多万家企业负责人发出公开信,宣贯新安法,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成效显著。

大力实施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1”就是握紧一个“方向盘”,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4”就是坚持“四轮驱动”,即:一是把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到底。二是打好50个重点县煤矿安全攻坚战。三是警示教育要生动有效,常抓不懈。四是建立安监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工作机制。

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组织全国5万名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和救护队员,对全国所有煤矿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加强巡视督导,做到“一矿一组、一矿一策”。

截至2014年底,全国煤矿已经连续21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14年8月以来,全国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六打六治”即: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11月以来,国家安监总局依法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两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油管道下达停输指令,对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106煤矿下达停止生产指令,对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下达停止建设指令。

六、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针对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总局坚持深度分析和规律性研究,注重抓预防、抓治本,继“煤矿双七条”等规定之后,又先后制定了非煤矿山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双五条”、隧道施工安全九条、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等强制性措施,从管理上堵塞漏洞,把不安全生产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

七、有序推进改革创新

制定了《安全生产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2014—2020年)》,围绕6个方面、25项任务,在8省份开展改革试点。2014年,国家安监总局共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7大项、19子项,占总行政审批事项的50%以上。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安全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对各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类点评工作机制。首次全文公开督办的重大事故及非法违法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建立万名专家库,建立以专家为主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机制。

八、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国围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粉尘、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航、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成立了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九、打响安全生产重点县攻坚战

国家安监总局对近5年来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排查分类,在全国2853个县中筛选出182个安全生产重点县(煤矿50个、非煤矿山50个、危险化学品60个、烟花爆竹22个),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与省市联手,连续两年进行跟踪,特殊监管、直接指导,每周一分析、一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治。2014年,总局领导多次与安全生产重点县县委书记、县长谈心对话。

十、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巩固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从严治内,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四个零”:对被检查单位、监察对象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的礼品“零接受”;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卡“零持有”;在公务活动中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防“五个了之”:查出隐患一罚了之、停产整顿一停了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一挂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改进检查方式,在全国普遍推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

第15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和学前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一、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心学校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中小学的副校长和安全主任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安人员及各学年组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统筹、指导、协调小学及学前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及学前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安全主任负责抓好全面安全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学校与年组、分管工作负分管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乡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 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

3.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

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4.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责成相关领导和有关学校做好善后工作。

5.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学校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具体分管中学、小学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可代校长组织召开所分管的中学、小学与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办法与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

2.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学校安全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3.指导保安和教师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分管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4.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救能力。

5.定期组织检查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分管学校(幼儿园)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7.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副校长的领导下,协调、指导,并具体负责全乡中小学日常安全工作,根据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各校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阶段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依法治教、校园治安保卫、校园消防、平安校园 创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对送子车、住宿点、小饭桌等经营业户,要严加监管,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3.负责教育局、中心学校有关安全文件阅办、安全工作宣传报道、档案资料等的安全工作。

4.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要 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信息等材料。

5.负责督促、检查和考核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坚持每天对中学、每月对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规定时限立即整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字。

6.指导全乡学校安全工作,部署按期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

7.负责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管理安保人员,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正常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监控设施和视频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8.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值宿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9.协调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要协助校长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10.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四)教务主任工作职责

1.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安全,落实安全教育课程。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做好班主任培训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体育运动、体育课、运动会等的安 全工作。

4.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开展各项体育、文艺活动的安 全工作,履行体卫艺科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5.负责全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中小学及幼儿 园安全教育课程教学与科研,不断提高安全教育课程质量。负责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负责学校实验室、实验器材、图书室及各类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

7.负责抓好全乡中考、学科结业、基础年级考试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履行教务处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培训职成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学校岗位设置等的安全稳定管理工作,把住有精神病史和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员禁入教职工队伍关。

2.负责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学习、测评等工作的安全,负责校领导、教职员工及新入编教师的政策法规培训工作。

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全乡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安全工作,组织民办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民办学校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5.做好成人教育培训的安全工作,协助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安全事故处理。

6.履行培训职成主任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六)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的安全工作和后勤保障。

2.负责校舍规划、建设、维护、危房改造的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校舍、建筑物、建筑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4.负责全乡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饮用奶和饼干的安全;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

5.负责学校防汛、防雷、防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工作。

6.履行总务处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七)政教主任工作职责

1.结合学习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政教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做好受理、处理来信来访安全工作。

3.负责师德建设工作,防范因教师违规违纪造成纠纷和引发学生伤害事件。

4.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全乡中小学抓好校园网络等的安全工作。

5.指导、监督各学校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6.利用升旗、间操等时间,通过板报、广播、网络等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8.负责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及日常维护室内外卫生时的师生安全工作。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履行政教处负责的其他工作的安全工作职责。

(八)幼教主任工作职责

1.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乡公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对学前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检查、监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幼儿园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3.指导、监督幼儿园抓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监督幼儿园做好每日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幼儿送正规医院诊治。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食品采购、进货验收、卫生消毒、食品留样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合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幼儿园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7.做好园舍、儿童玩具、监控、消防、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并设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8.定期召开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其他人员工作职责

(一)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本校(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2.校(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园)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组织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并形自查报告,上交中心学校。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选先和晋升职务挂钩,调动全体教师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及时制止和处理教师侵犯学生(幼儿)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6.加强与所属村屯,及派出所、司法、交通、卫生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7.遇到突发事故,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并向中心学校汇报。

8.学校(幼儿园)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1.熟悉执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执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执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执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安全主任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执勤问题记录的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全主任,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3.制定实验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五)学年组长工作职责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年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规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负担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体育老师工作职责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九)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防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十一)校医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政教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政教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文印室人员工作职责

1.印刷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印刷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印刷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门卫工作职责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险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校车管理员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目标考核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目标责任。

2.制定完善职责范围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全演练活动及安全检查活动。

4.创新性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尽量避免或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考核表彰

每年年底,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直至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

姚集中心小学

2015-3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姚集镇中心小学

2015-3

第16篇: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3天内两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这也是十八大以后,中央对党政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一、安全责任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习近平指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他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这也是习近平同志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再次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他还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强调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就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体现新一届领导集体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问题出发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干部的担当和决心。曾经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出现过党政不同责、党政分管分抓分责现象,不仅事情管不好、做不好,而且造成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甚至不合法现象。特别在安全问题上,有时责任主要由相应的行政干部承担,而相应的党务干部责任则相对较轻。十八大以后,实行党政同管、同抓、同责,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率明显提高、事故率逐步下降。

二、警钟长鸣防范未然

安全问题,必须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要时时防范“万一”,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万一”,把安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政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他说:“当领导干部就是要有担当意识,我为什么经常讲底线思维?就是要有充分准备,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有的事万一发生了会怎么样,然后对万一要有所防范。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半夜惊醒的情况。”习近平还强调指出:“要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各生产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要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安全检查体制机制。习近平指出:“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还要摸索检查工作的规律,多长时间搞一次全国性的、全方位的大检查,什么时候在不同行业搞一次这样的大检查,不要等出了一大堆事再搞,要防范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他还强调:“我们就是要安全„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现在看到的情况,一个是隐患很多、视若无睹,最后酿成恶果;一个是隐患查不出来,没有人去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最后还是要出事”。

要建立严格严肃的安全事故追究体制机制,对安全事故“零容忍”。习近平强调:“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

三、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常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不仅要体现在安全问题上,而且体现在人民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上。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重点督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要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各级党政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共同担当意识,共同建立体制机制,确保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党政同责,就是党政部门及干部共同担当、共同负责。一岗”就是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或部门相应的“其他事项”责任。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本人分管的具体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和责任心抓好所处或分管部门的党务或行政工作。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党政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两方面工作齐头并进。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平时的工作职责上。各级党政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针对不同情况、不同事项,建立不同内容的“共管”、“双责”和“同责”责任制,保证日常工作共管化、双责化、同责化。还要体现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的日常考核制度上,要任用那些有“同责”“双责”意识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同责”“双责”制度的干部,反之,就应及时请下。

安全管理需要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大业的各个方面、各个时期都需要实行这样的体制机制,各级党政干部必须迅速适应新要求,达到新标准,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

第17篇: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公司“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起党总支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协同、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格局。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根据XX集团有关要求,公司实行“党政同责”制度。党总支委和各施工项目部对本行政施工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同志均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同等领导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其他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项目领导班子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片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片区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管安全生产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问题。

3、公司党总支和各施工项目部领导每月至少亲自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有隐患的单位立即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隐患进行复查,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并做好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激励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党委、施工项目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18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方案

南平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地方各级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领导成员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

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各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领导和督促党委工作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宣传教育范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把握安全生产宣传导向,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舆论氛围。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参考。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体系中,加大考核权重。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理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调动人员积极性。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措施。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相应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市、县两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专项业务费保障,确保对公共安全及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的投入,制定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治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场所,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保障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和装备。

(八)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九)依法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和办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在职责范围内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和安全诚信建设,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五)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完善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工作计划、事故统计、职业危害等相关信息。

(六)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牵头组织或者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组织协调本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规定参加或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负责督促职责范围内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主办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十条 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各级政府应当完善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季度例会),研究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安委会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向同级政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议事机制,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

第十五条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党校和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第十六条 加强各级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应当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党政工青、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统筹协作、跟踪督查、激励约束、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各级安监、公安、监察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检察机关应当对涉法涉诉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沟通会商机制。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八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每年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5日前,应当向上级或本级政府及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第十九条 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对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实绩考核的权重,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并抄送同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文明、综治等部门。

第二十条 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和时间,以及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工作难度和表现等情况,合理确定相应责任。

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直至党委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于5人以上死亡事故(或第3起3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于3人以上死亡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对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或超过控制目标进度的地区或行业领域,由上一级政府或委托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进行预警通报,必要时对有关部门或下一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系指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系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以及主持工作、代行正职职能的副职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尚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体的,由各级政府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实际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有关部门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对应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三定”职责和实际作出界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政综〔2009〕69号)同时废止。

第19篇: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 “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 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管理经营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安办负责人应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委安全生产工作;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 经营管理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装备等资金投入;

(五)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六)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每季度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第九条 各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二)协助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分管版块安全生产重大行动和重要活动,并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重点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版块的工作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工程建设的“五同步”;

(六)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每月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一次;

(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安办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向各级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协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一)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二)每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相关问题;

(四)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分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带头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三)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四)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督促安全生产设施的有效实施; (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督查活动;

(七)加强对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的监督;落实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八)督促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组织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标准化建设;

(九)建立完善动态监控的预警控制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组织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演练。赋予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下达停产撤离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十一)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协助、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督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对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评价;

(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

(六)编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协助、配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三)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在检查业务工作时要把安全生产列入检查内容,并负责落实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严格奖惩措施;在考核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时,应当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应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述职。

第十八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的督查部门应当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十九条 党委、经营管理层及其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工作岗位调整、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等方式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或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措施,或未监督落实整改,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者对其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或督办事项拒不整改落实或者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的;

(三)对已经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以及阻碍或干涉事故调查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对事故处理措施和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不力的;

(四)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或未按照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五)未依法履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出现重大职业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党委、经营管理层责任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应当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的,由公司党委、经营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应当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书。

公司纪检部门应当监督各级人员履职情况,严肃查处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中存在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第二十条 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应按照应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一)在考核年度内,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在严格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党委、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加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活动、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发放奖励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发生特别重大或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进行责任追究,既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上一级部门领导责任;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年以上连续上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给予预警,并建议对相关人员采取调离或撤换相应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追究:

(一)未产生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轻微的;

(二)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改正措施,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20篇: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临沭县曹庄镇华桥完小

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全员参与、重点突出、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学校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结合教育部《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指南》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力创建“平安校园”,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确保师生平安、学校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对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通过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三、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学校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领导及各科室围绕分管的业务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全体人员,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维护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同科室负责人、教职工要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学校领导、班主任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班主任奖惩、任免的重要条件。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要组织师生员工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制度纲要》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当年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1)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上学、收费、意外伤害赔偿等相关问题非正常上访或举报的;

2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2)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等危害师生安全健康的;

(3)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 (4)因排查、修缮不到位,发生学校校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5)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7、落实安全报告制度。按上级要求认真收集并及时报送安全信息,每周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逐级汇兑并上报。

四、一岗双责的具体任务分解,目标达成 学校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班级安全委员会。

(一)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长:刘 振 副组长:谢天宝

员:甄玉浩、叶堂杰、管善福、李 浩、李永香、

焦洪飞、叶堂春、王开艳、杨 瑾

(二)、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安全工作规则,按照校内安全全面负责、校园周边安全主动积极推进的基本工作原则,细化并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对各部门(科室)以及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3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年度、学期)、专项活动方案,及时做好阶段、学期、年度工作小结及各类信息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3.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编制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疾控、大型活动、防灾避险等安全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加强“三防”基础建设,加强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知识水平和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伤害)事件(故),维护校园稳定。

6.经常向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周边环境管理的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各方支持,积极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净化治理工作,打造高品质的“平安校园”。

7.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上报安全事件(故)及各项工作信息。

(三)、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和部门分工。

校长对学校安全及维护稳定工作负全责,日常具体工作由安管办主抓。各部门主要分工:

4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政教处:组织全校师生安全防范培训,引导师生具有安全管理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负责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心理疏导,督查全校常规管理,引领师生对安全工作长效管理。

安全办: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的建档,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字工作,考核记载,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家校联系网络。

教导处:各班级、各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实验课、信息技术课、音乐、美术、劳技及体育课的安全。

教科室:负责教职工、学生群体性活动的安保措施的制定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制定。

总务处:负责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技防设施的配置管护、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建筑物及建筑施工安全,学校校产校具的安全管护,消防灭火器具的配置及管护。负责住宿生宿舍、食堂里的水、电、火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宿舍聘用人员的管理,外来送菜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负责学校聘用人员的管理。

学校班级安全委员会: 主

任:各班班主任 副主任:各班任课老师 成

员:各班班长及班委

班级安全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任课老师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工作:

1.防止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2.防止同学间斗殴引发的伤害事件。

5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3.防止疏于管理造成的火灾事故。

4.防止校园周边不良治安秩序对学生安全的威胁。5.防止传染病流行暴发。 6.防止学生夏季野浴伤亡事件。

7.防止学生自发或学校组织的群体性活动引发的安全事件。8.防止值班人员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事故。 9.防止教师打骂体罚学生造成的伤害事故。 10.防止学校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引发的伤害事故。 11.防止交友不慎引发的伤害事故。

12.防止体育课、实验课等组织不力造成的伤害事件。13.防止心理问题引发的伤害事件。 14.防止雨季汛情、校园雷电伤害事件。 15防止学校和学生财物被盗、被抢劫事件。 16.防止学生被拐骗事件。

17.防止有害化学品伤害、有害气体中毒事件。18.防止不法分子围堵校门、闯入校园滋事事件。 19.防止学生校内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20.防止破坏分子、恐怖分子入校侵袭、制造事端。

五、实施步骤

1.每学期开学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安全工作。

6 组织领导与安保队伍建设

2.隐患排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广泛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障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分工要明确,责任要具体,制度要健全,措施要落实,保障要有力。

3.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向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对因负责人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每学期结束时总结工作: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成绩突出的领导和教师。

二0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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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汇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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