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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01:3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附件3:

2015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铁腕治理各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和隐患排查重点

(一)整治重点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1)非法生产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建设的,以及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类别进行生产的;

②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建设的; ③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2)非法经营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且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的; ③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④批发企业未执行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且无买卖合同的;

⑤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的。

⑥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的。 (3)非法储存领域

①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内的;

③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④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2、‚三超一改‛行为

(1)超许可范围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

(2)危险作业工(库)房现场作业人员超核定数量的; (3)成品、半成品、药物库房超核定药量储存,工房滞留药量超核定药量的;

(4)擅自改变工(库)房设计用途进行生产作业的; (5)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

(6)将高危险等级工序臵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生产的;

3、多股东分线承包行为

(1)企业多股东各自分别组织生产的; (2)将部分工(库)房、一条生产线或某个生产品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4、非法下单行为

(1)个人或单位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区以外进行组盆串引的; (2)合法企业给个人或无烟花爆竹生产资质的单位开具《烟花爆竹半成品收购单》或收购非法组盆的半成品的;

(3)引火线企业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引火线的;

(4)经营批发企业违规向无生产资质单位下单的。

5、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1)使用违禁化工原材料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

(2)危险工序作业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制作烟花爆竹的。 (3)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

(4)余废药未及时按规定清理销毁的;

(5)存在以前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至今未整改消除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监管执法的。

(二)排查重点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企业主要负责人值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和药物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故障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足、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的;

10、‚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各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非法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本区域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2月15日)

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要经常深入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村、组(社区)开展明查暗访。对查出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一律依法依规依程序严厉打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证照过期仍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的,坚决提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开展地毯式地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行为,一旦发现,一律责令整改,并依法严处。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 乡镇安监站要对本地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全监管局烟花科报送情况和相关信息。县安全监管局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和不定期的暗访,并将督查和暗访的情况及时报县安委办并通报全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安监站要在所在地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分工,细化责任,牵头组织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本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乡镇安监站在此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严厉打击。要做到‚四个一律‛: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集中行动,各级安监站要严格落实4月的 “春雷行动”,7月的“飓风行动”,9月的“霹雳行动”,12月的“清剿行动”。

(三)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与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及时反馈,报送信息。各乡镇安监站要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的情况。

1、及时报送做得好的经验做法和‚打非治违‛行动的相关信息稿件,市安全监管局将视情编入《长沙安监》杂志进行宣扬。

2、分别于3月31日和12月31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处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

3、将每次集中行动及时上报县安全监管局烟花科。

推荐第2篇: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永春县煤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永春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

根据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煤监局、省安监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11‟307号)、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1‟18号) 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安委[2011]2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炭行业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经过近阶来的工作,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成立了由30多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煤炭管理领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叶一帆县长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坚持“严查、严打、严管、严处、严关”的工作原则,重点打击,加强管理,全力 1

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分管煤炭的王超万副县长经常深入矿区,检查部署。我办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煤炭“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煤矿非法矿井整顿打击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县政府在召开县煤炭协调办、国土资源、公安、安监、煤行办、供电等部门及3个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具体部署;并在召开全县11家煤矿企业负责人、40对矿井负责人、主要股东代表参加的会议,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利用《永春煤炭简讯》平台,出版专刊,对煤矿非法开采行为整顿打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县有线电视台对“打非治违”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浓厚氛围和浩大声势。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煤炭管理领导小组制订印发了《永春县煤炭行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县煤行办制定了永春县煤炭行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技改督促推进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

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一是县县政府成立了3个产煤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县煤炭协调办、煤行办、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落实保障,县财政拨出45万元专项经费,并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借调了12台车、90名工作人员专门用于煤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三是排查摸底,通过日常巡查及线人举报等形式,收集非法开采方面的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汇总,建立初步档案,明确打击重点。四是有力打击,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头采取行动:国土部门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严厉查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公安部门开展矿区火工材料大检查,深入查纠非法违法使用火工材料行为;煤行办重点对建设项目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行为进行督查;供电部门结合矿区电改,开展矿区用电秩序专项整治;形成部门联动的整体合力。五是明确职责,将全县涉煤矿山分为三个片区,对三个煤矿整合技改工作挂钩指导组的力量进行充实,每组负责一个片区,三个小组统一采取行动,集中力量对除了参加整合技改矿井的主井、风井外的其他所有井口进行关闭打击,包括规范砌封井口,切断矿

井电源,捣毁工房、煤台等矿井地面生产生活设施,有序遣散工人,彻底铲除非法违法矿井的生产开采条件。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 480辆(次)、执法人员3600多人次,纠正违法生产销售行为30多起,捣毁非法违法井口 20个,拆除违法违规生产矿井煤场9座1830m,拆除危险闲置工房4210m;查处非法使用火工材料案件1起,没收非法炸药24公斤、雷管29发,实施治安拘留1人,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煤矿企业对“打非治违”工22作重视不够,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二是一些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下阶段工作打算

1.建立举报制度,在矿山巡查大队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边基建边生产矿井。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将矿区范围划分为3个片区,由矿山巡查大队的3个中队分别负责,逐一对每一个非法矿井落实监控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

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

3.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4.加强明查暗访,由县政府牵头,监察、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暗访组,不定时对各片区进行暗访,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责任追究。

推荐第3篇: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2015年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我镇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及《市安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行动的通知》(兴安委【2015】3号),我镇进行“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开展专项行动主要举措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责任

国家、省、市关于专项行动文件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贯彻相关精神,并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了我镇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制定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全面宣传、敲响警钟

明确工作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要求各村、各企业积极参与配合,层层分解任务。深入宣传发动,报道专项行动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发动群众,强化举报查处,全面敲响警钟。

3、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肃问责 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 四不两直 的检查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和相关企业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序推进。

各村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企业按照各自企业的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并及时公布。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行为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对专项行动工作重视力度不够。没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还不够细化。

2、有些村专项行动仅停留在文件、会议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自查自纠阶段查出隐患较少。

3、协作配合程度不够好,持续作战能力不够强。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中的联合执法还比较少。

针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专项行动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抓好专项行动工作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具体措施。强化专项行动红线意识、不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做好专项行动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专项行行动期间,我镇要成立相应督查组,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力等情况及时纠正,进一步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抓好专项行动安全宣传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先导和根本保障,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政策法规宣传,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白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源,明白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安全诚信承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不断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运用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事故教训传达到相关企业,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达到 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 的效果。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

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开展 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专项行的动工作情况,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明爆物品、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强化监管检查,落实责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大排查,加大隐患查治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依法限期整改,确保做到 三个结合 、强化 三项措施 、发挥 三个作用 。

(四)注重行动效果,凝炼工作举措

结合工作实际凝炼的工作举措,是提升认识与能力的过程,是培养与提升工作的有效途径,能更好地联系工作实际,更好地推动安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专项行动期间,要按照 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典型案例、周汇报、月总结、阶段总结、专项行行总结等相关工作资料,并不断总结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工作举措,提炼成符合全县的良好工作举措,不断为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荐第4篇:德保县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德保县打非治违、建设平安德保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百安委发„2013‟6号)和市工信委《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百工信字„2013‟42号)精神,结合工信系统行业管理工作,我局深刻领会,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煤碳、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开展煤碳、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安监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运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煤碳、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结合去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我县煤碳、民爆器材行业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职责,部门监管职责,并督促各矿山企业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我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布置和安排专项行动 1

工作人员、经费、车辆等,做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工作。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组织县国土、矿产资源管理执法大队、安监、工商、水利、交通、公安、电业、农机、司法、广电、经贸、环保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实监管措施。

三、宣传带动,营造工作氛围

为切实把专项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强力营造工作氛围,以前所未有的气势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县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教育,组织企业领导、职工学习各类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知识,有效地提高了企业领导、职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掌握,切实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意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个别重点企业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有待改善;三是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急需提高,尤其是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的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继续抓好全县打击民爆、煤碳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巡查检查力度,确保打击的实效。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检查,一经发现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给予打击。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检查与开展重点抽查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力度。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有效打击全县范围内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打非治违信息上报工作。

(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延伸宣传深度,动员和引导各级、各部门、企业和全体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

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推荐第5篇:打非治违

农机局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济源市农机局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农机局纪检书记李中平为组长,监理所班子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农机监理所具体承担农机“打非治违”工作,五月份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济源农机信息网网、济源电子政务等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手机短信、发放教育光盘、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机监理人员进村入社,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咨询培训活动,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帮助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技术状况,力争做到宣传到户、服务到机车,尽可能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政策带动,掀起办证入户高潮。五月份农机监理所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免费管理、农机燃油补贴和移动检测进村入社等便民惠民政策,在全市掀起了农机办证入户高潮,农机监理人员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坚守工作岗位,为农民办理农机牌证手续。截至目前,共检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300余台;连续举办四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培训、考试农机驾驶员380余人次,为“三夏”机收会战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是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农机监理人员上山下乡,开展对拖拉机安全隐患较突出的乡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重点集镇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其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拖拉机载人现象。与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农机配件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严格制度,信息畅通。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执行事故专报

制度,遇有农机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开服务电话,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五是注重源头治理,着力排除隐患。积极进行上门挂牌、预约年检活动,规范牌证管理。对于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收割机,农机监理人员到经销场地办理牌照,切实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济源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2年6月13日

推荐第6篇:打非治违

炎汝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

打 非 治 违 专 项 实 施 方 案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

关于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防患重大安全事故,根据湘质安安[2012]第27号文件和湖南省炎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我项目部部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部桥梁及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我部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成立“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重点内容

(一) 开展“打非”工作,我部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规范施工现场施工秩序。

(二) 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 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将该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度”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前) 重点内容有:

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电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8日至5月5日)

根据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采取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查与执法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无证人员、车辆以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重点情况,将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5日至25日)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及隧道掌子面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炎汝高速公路第三十二合同段

2012年3月

推荐第7篇:打非治违

丹徒区粮食局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12-4-26来源:gxzgs点击: 110 次

4月19日,丹徒区粮食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区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丹徒区粮食局党委副书记韦建平主持会议。

区粮食局按照会议精神,对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定了重点领域和重点板块,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严抓粮食熏蒸作业管理。粮食熏蒸是一种危险作业,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对防化、保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定期对参与熏蒸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二、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对于出租房屋,每一楼层要设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严禁在疏散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居住出租房每层至少配备一具2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三、粮食收出入库的现场安全管理。各库点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在重要的地段安排安全员进行监管、疏导。并积极完善收购安全方案,优化收购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防火、防虫、防灾管理。加强库区卫生管理和火源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清理工作,对已报废的设施设备要按规定及时处理,消除

安全隐患。

推荐第8篇:打非治违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要求;是突出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行之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密的机制、有力的措施,深入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电力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孟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孟安字〔2012〕1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

三、重点范围

在电力行业勘探(勘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管理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为重点,集中打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和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现象。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生产的;

2.未取得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业务的,以及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3.不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性质较为恶劣的;

4.不执行有关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迟报、瞒报、谎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不满足安全要求,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备案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隐瞒不报和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专业内容。

1.发电。未按规定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或虽已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但存在问题没有按期整改的;水电站大坝未按要求注册(含备案)、定检和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水电站大坝发电厂贮灰场除险加固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发电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安全检测的。

2.电力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的;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违反规定擅自压缩建设工期的;重大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或论证的;特种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五、总体安排

坚持电力企业自查自纠与电力监管机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7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8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电站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等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技术改造等方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合理执法、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月)。

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工作,督查各电站在防范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夏季大负荷可能引发电力事故的风险预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存在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

各电站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备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电站、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电站、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督查,推动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电站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组织督查组对重点电站、重要电力设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十八大”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电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推荐第9篇:打非治违

偏政办发[2012] 号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偏关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工作安排,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5月初到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服从服务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大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结合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春雷行动的工作实际,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

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借试运转(生产、运行)之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1.煤矿。 私挖滥采的; 2.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3)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 (4)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

(5)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6) 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3.道路和水上交通。

(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3)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4)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6)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7)公路违法停车的;

(8)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4.建筑施工。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消防。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和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或不能正常操作的。

6.危险化学品。

(1)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2)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7.烟花爆竹。

(1)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

(2)违法经营礼花弹或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 (3)违规跨省(区、市、县)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8.民用爆炸物品。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9.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

(1)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工艺进行生产作业的;

(2)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

(3)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

(4)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 (5)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四、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县

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制订下达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任清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顾建华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郑建军 县经信局、商务局局长

金 锐 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蛇 县监察局局长 李建平县人社局局长 高和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安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存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建军

煤炭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文龙

县工商局局长 李贵荣 县质监局局长

温俊建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力尚宏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负责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受理群

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顾建华 (兼) 副 主 任:尤仝生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5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县安委办和市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

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县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在联合执法和行业督查中,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依法从快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督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县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9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跟踪抽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取缔、关闭情况及违规违章行为整治情况,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其他负责人通力配合,认真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对查处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违规违章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牵头单位,实行“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挂牌督办,把打击和治理责任做到“三落实”(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肃各项工作纪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建立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为了切实保障城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治安处罚,综合协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负责乡镇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取得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县工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县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研究确定重点村庄和重点人员,实施包村、包户、包人,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报当地派出所。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突出重点,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挖狠打,依法从重处理,真正体现政府坚决打非的决心。

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落到实处。要分阶段向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主题词: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通知 抄 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王源县长、任清泉副县长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印发

推荐第10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上府通„2012‟ 号

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相关职能部门 :

现将《上坝土家族乡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上坝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道真自治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道安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2)未经批准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 (3)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4)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作业场所无警示标志。 (6)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7)生产、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8)向个人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0)未经批准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内的。

(12)危险化学品零售户经营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化学品。

(13)危险化学品商店内违规存放大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最高储存量不得超过1吨)

(14)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面内设置生活设施。 (15)危险化学品禁忌物料混放、混存。 (16)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 (2)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

(3)“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 “一证多摊”“流动摊”进行经营或零售网点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6)零售经营点超量储存 (7)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8)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9)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将零售点设置在集贸市场或非法设立烟花爆竹超市。 (11)未执行零售网点购货记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乡人武部部长张本友任组长,各村、乡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办,王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2012年4月中下旬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下旬-5月底) 各村和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本辖、本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

通过采取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及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做好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的,通

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11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

上府通„2012‟ 号

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

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相关职能部门 : 现将《上坝土家族乡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上坝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我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道真自治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道安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行

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2)未经批准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

(3)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4)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作业场所无警示标志。

(6)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上岗作业。

(7)生产、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8)向个人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10)未经批准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内的。

(12)危险化学品零售户经营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化

学品。

(13)危险化学品商店内违规存放大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最高储存量不得超过1吨)

(14)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面内设置生活设施。

(15)危险化学品禁忌物料混放、混存。

(16)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

(2)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

(3)“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 “一证多摊”“流动摊”进行经营或零售网点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6)零售经营点超量储存

(7)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8)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9)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0)将零售点设置在集贸市场或非法设立烟花爆竹超市。

(11)未执行零售网点购货记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乡人武部部长张本友任组长,各村、乡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办,王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具体组织开展工作。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2012年4月中下旬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下旬-5月底)

各村和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本辖、本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打

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

通过采取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全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进行总结,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及乡直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做好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查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的,通

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

(三)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要坚持标本兼治,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12篇:乡镇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纪要

为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好落实第三阶段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全年工作目标实现,7月31日下午,由xx镇分管安全副镇长xxx主持,镇辖范围煤矿、非煤矿山、砖瓦厂、粉砂厂、硫精砂厂、加油站等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店负责人及国土所、安监组参加,在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镇安全生产暨 “打非治违”第三阶段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会上,xx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7月28日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结合xx镇实际就贯彻落实“7.28”会议精神作出相应工作安排,现纪要如下:

xx强调: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各部门务必认清形势,转变思想,提高警惕,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务必将本次会议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记在心上,行动上抓好落实。

一、安全是企业生存之本,事故使企业“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日回到解放前”,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高认识,打消侥幸心理,杜绝麻痹大意,更不能视监管为儿戏,要明白安全生产“宽是害,严是爱”,切实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集中精力抓好本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安全。

二、监管部门负生产安全监管责任,要彻底转变监管工作不到位、不深入、不扎实、力度小、不知不会也不学的“糊涂”监管,彻彻底底落实责任。要大力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及相关业务知识,扎实工作,寓监管于服务,绝不能做安全生产监管仁慈的“农夫”而反受责任事故“蛇”之害。宁受一人骂,勿听事故家属众人哭,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企业平安,为了家庭幸福,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抓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各企业务必抓好落实“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仍有欠缺的单位,一定要补好课。镇政府将组织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开展、走过场乃至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将依法作相应的处理。

二、各行业和领域要将隐患排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细心安排、严密组织,对生产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展开全面细致的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非法采煤采矿安全,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炸封一处;查实一人,处理一人。

四、煤矿安全,在未获得上级相关部门的复建批复文件之前,严禁擅自复工,地面工程也要注重安全,规范建设。

五、砖瓦厂安全,全镇17家砖瓦厂必须成立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成员的分工和职责;按时年审证照;完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力度,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

六、烟花爆竹安全,全镇9个销售点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禁销售非法产品、转批发,严禁超范围经营,储存量不能超过15件,储存地点必须安设消防器材,。

七、非煤矿山安全,当前正值多雨季节,各企业务必加强隐患排查,加强边坡管理,严防垮塌伤人,硫精砂厂要作好顶板管理,严防顶板事故。

第13篇:城建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材料

城建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材料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1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2]15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12]190号)精神,切实搞好我县建筑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从2012年3月中旬起,我局组织执法大队、质安监站等职能部门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了“打非治违”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一)成立了集中行动组织机构。为切实保证集中行动的开展效果,我局成立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亲任组长,副局长XXX、工会主席XXX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质安监站站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两个集中行动督查小组,执法大队牵头对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进行查处;质安监站对建筑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违法违章、野蛮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各自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二)对集中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与发动。

第14篇:区运管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区运管所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为打击全区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经营秩序,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XX区运管所在全区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活动

1、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营运证件的非法营运“黑车”,特别是出租“黑车”。二是未经批准擅自开通客运班线的客车。三是不按批准的客运线路运营、串线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四是不按批准的始发站点发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及在在城区内兜圈拉客的客运车辆。五是途中倒客、甩客的违法经营行为。六是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力量,采取加大对违章营运频繁的区域做到重点布控、重点打击,同时发动群众投拆、举报和协助调查取证等措施,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坚决杜绝人情车。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58人次,查处违章181件,罚款62.4万元。客运车辆违章记分34辆次,记104分;货运车辆违章记分6辆,记30分;营运驾驶员违章记分32辆次,记152分。配合物价部门执法查获违章车辆73辆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7部,已罚款金额47.3万元。

2、排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通过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对出现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把检查和整改结合起来,对各类隐患分类归档,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对相关事故的责任人要予以严肃的处理,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该解聘的要坚决解聘。督促客运企业在客运车辆上安装和有效使用gps定位系统,增强安全管理科技手段,提高安全动态监管能力。我所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5次,派出督查人员64人次,执法车辆18辆次,检查辖区企业45家,共发现一般隐患40个,发出整改通知20张,都已督促整改到位。

二、认真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黑”店。对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维修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二)坚决杜绝和依法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和承修报废机动车、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现机动车维修市场规范化经营,对未取得维修行业从业资格证人员上岗的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持证上岗。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所多次组织了大规模的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安全检查,对生产条件差、制度不全、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的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5份,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有效促进企业完善内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辖区维修企业基本做到统一悬挂标志牌、制度上墙、收费公开、维修项目齐全,维修合同等单证管理较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立了良好的维修市场秩序。

三、深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消除安全宣传普及工作的盲点盲区,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环境,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抓好对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教育月活动,严格执行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教育、驾驶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开好事故通报分析会等内容。全面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及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三年行动”,切实承担起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作为领导日常工作议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职能股室一线抓。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三个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等级评定“三年行动”等工作。

2、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各项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

4、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进一步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开展以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禁止违章作业、禁止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提高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理念,加大运输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驾驶员安全教育,从各类运输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第15篇:景德镇市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景德镇市煤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景德镇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2012年以来,我办将“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与常态化,经过近期来的工作,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办历来重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我办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且由市行办主任任组长,加强对煤炭“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煤矿非法矿井整顿打击工作的整体推进。要求坚持“严查、严打、严管、严处、严关”的工作原则,重点打击,加强管理,全力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经常深入矿区,检查部署。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市煤炭行业办多次组织县(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具体部署;并在召开全市16家煤矿企业负责人、主要股东代表参加的会议,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利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 等各种各类会议,对煤矿非法开采行为整顿打击工作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浓厚氛围和浩大声势。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市煤炭行业办制订印发了《景德镇市地方煤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技改督促推进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

四、部门联动,严厉打击。2012年上半年共计开展2次大型煤矿领域“打非治违”活动,一是“两会”期间对全市所有煤矿开展了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为及时掌握执法证据及事实,对煤矿主要井口及煤场进行了拍照,乐平市礼林镇等个别乡镇还派驻矿监督员,对煤矿“两会”期间实行24小时监督。二是结合雨季水害防治工作,联合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东北分局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检查,对部分违规煤矿企业进行了严重警告并且给予经济处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煤矿企业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边建设边生产问题;二是一些矿井安全投 2 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下阶段工作打算

1.建立举报制度,要求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边基建边生产矿井。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

3.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景德镇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

第16篇:尧都区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尧都区煤矿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总 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关文件的精神,尧都区煤炭局根据市煤炭局要求,在全区煤矿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收到市煤炭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方式等。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行动中,各煤矿企业利用板报、标语、电子墙报、会议等各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浓厚氛围和浩大声势。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尧都区煤炭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煤炭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了各相关股室、队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 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技改督促推进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

四、全面检查,严厉打击。(1)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因违规违章行为被处理处罚过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排查,并逐一建立了档案;(2)局机关股室、队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全面检查。此阶段,还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设备专项检查;(3)开展“回头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11月中旬到年底,结合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打击。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检查、纠察人员860余人次,检查、督查煤矿、涉煤企业300余次,监管煤矿执法覆盖率达到100%,全区煤矿未发生一起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清理整顿储煤场,共清理取缔非法储煤场200余个,查扣非法煤炭产品3285吨;加强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深入开展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杜绝了非法违法生产煤炭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a约谈解决了金裕达煤业生产系统采面支护与规程不符的问题;b和盛煤业基建项目与生产系统火工品混用,管理混乱,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规范了火工品管理;c挂牌督办了金辛 2 达煤业掘进头循环风作业的重大隐患,督导企业科学合理调配风量,构筑了风桥,完善了通风系统;d督促解决了恒晋煤业东区水仓不符合要求的问题;e进一步健全了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了图纸资料、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夯实了煤矿基础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1.建立举报制度,要求各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绝不姑息。

3.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2013年1月11日

第17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3篇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烟花爆竹 \"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结合所辖区内实际经营户的情况,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本次活动作一个总结,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仅供参考。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一: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 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 \"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 \"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二: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汇报三: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第18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中烟机电项目部关于开展“打非治违”

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编制单位:中烟机电项目部

编 制 人: 刘爱华

签 发 人:王海林

编制日期: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业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机电项目部积极组织在中烟技术中心全现场大力开展“三违”行为的检查整改工作。我项目部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项目部组织检查共11次,检查设备30台次,查处隐患17处,目前已督促整改17处,整改率为100%。现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实施情况

(一)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

接到业主关于《中烟技术中心(一期)项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我项目部高度重视,一是将文件在各班组进行了转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按方案要求组织检查整改。项目部已于6月30日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个班组进行了自查自纠的检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了工作重点

此次检查主要是围绕“打非治违”所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的组织整改。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的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员工了解和掌握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的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四)落实管理,对新入场人员安全培训、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现场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消防器材的配备、防火措施的落实、车辆的证件与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员工宿舍的管理、班组对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用电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自查。此阶段检查,共查出管理方面和现场方面问题和隐患共30项,已要求班组全部进行了整改。

(五)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违章违规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部将“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环节方面:部分管理人员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足,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观念、风险意识还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编制、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一些照搬现象,不能全方位的指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

(二)施工现场方面:安全设施标准化落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人员违章现象还未完全杜绝。主要表现在:个别现场安全设施设置未全部按标准化要求落实到位,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不戴安全帽及不系帽带、流动吸烟等违章现象时有出现。安全巡查、旁站监督、作业前安全验证检查等日常工作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组织项目部、专业分包及班组认真学习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切实的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摆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去,继续夯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积极交流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项目部、专业分包及班组各级管理人员的分级把关作用,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项目部将开展施工现场的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和项目间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检查,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深入施工一线检查督促,对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力度达不到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和班组给予停工整改,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将责令其退出现场,消除作业风险和存在的隐患,促使各个分包及班组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四)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足额应用在与其相关的安全工作中,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挪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的其他方面。加强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通道的设置到位,高处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的及时有效。

(五)加强与分包及班组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分包及班组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对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安全隐患和习惯性的违章及时分析总结,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并认真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中烟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第19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国电德令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电德令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迅速行动,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并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通知,并成立以公司总经理王俊孝为首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小组。

(二)精心制定方案。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并营造氛围,公司利用公开栏发布宣传红线意识,将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畏难情绪,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的结合到了这次宣传中。

(三)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根据集团公司“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公司生产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违章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公司有效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杜绝了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的发生,并加强实施了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问题的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法。

(四)多管齐下,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公司坚持把检查重点放在安全隐患治理、危险因素排查、整改落实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绝不放过。

二、问题和不足

因为个别员工休假此次行动未能全面普及。

三、下步打算

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并大力气整治长期存在的管理和设备方面的隐患,实现重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覆盖到每个员工头上。

国电德令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第20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乡2014年”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确保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全面实现。3月份以来,我乡按照管委会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现将本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准备

3月10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2014年3月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3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打非治违工作;同时,按照我乡安

全生产”五个一”制度,3月份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周调度会2次,在会议上还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我乡3月打非治违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具体工作

1、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出动宣传车4辆次,深入各行业领域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知晓率。

2、煤矿:3月包保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及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积极陪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监站深入煤矿督促检查,各煤矿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打非治违法工作,无任何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发生。

3、非煤矿山:乡安监站组织人员到**金石料厂进行4次督查,未查出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道路交通: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行动日常巡查15次,阻止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乱停乱放违规行为,

现场教育7人次,无”三非”驾驶行为和酒驾、醉驾行为,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消防安全:乡安监站组织人员10个行政村、辖区内11所学校、农家乐等重要场所进行1次检查,查出安全隐患4条,均已确保整改完毕,无任何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6、危险化学品:乡安监站对金坡加油站进行1次打非专项检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7、烟花爆竹:乡安监站对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1次打非专项检查,无任何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打击非法采煤采矿:本月共开展打非治违工作23次,巡查出非法采煤窝点1处,均已现场组织炸封完毕。

9、控制建房工作:本月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章建房行动1次,()无非法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10、其他相关安全工作

其它各安全领域严格按照常规抓

好专项排查,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隐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监管队伍力量不足,缺乏专业人才,进一步阻碍了检查的质量化;二是由于无执法资格,联合执法次数较少,导致打非治违工作推进缓慢。

三、下步打算

1、争取人员调度,加强队伍建设,同时加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督查、检查。

2、极力配合运管、交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好联合执法。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汇报
《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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