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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38:5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阳县清理规范工作汇报

合阳县清理规范意见

一、基本情况

1.总体情况。截止2012年底,合阳县共有事业单位598个,其中全额525个;差额48个;自收自支17个;企业化管理8个。共使用事业单位编制8487名,其中全额6963名,差额1148名,自收自支210名,企业化管理166名。

2.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情况。中小学及幼儿园306个,使用全额事业编制4558名,乡镇卫生院16个,使用全额事业编制522名。两者机构合计322个,占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53.85%;编制合计5080名,占全县事业编制的59.86%。

3.其他事业单位情况。共276个,占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46.15%;共使用事业编制3407名,占全县事业编制总数的40.14%。

二、清理规范方案

拟撤销4个,合并22个(减少机构个数12个),转企9个,更名8个,调整编制4个,调整隶属关系1个。清理规范后,机构减少25个,占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3.58%,占除卫生院学校以外事业单位总数9.06%。

清理规范共收回事业编制363名,占全县事业编制总数的4.28%,占除卫生院学校外事业单位编制的10.80%。收回

的事业编制中全额11名,差额190名,自收自支108名,企业化管理5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撤销

1.合阳县产业办公室,正科级,全额,编制8名。2.合阳县南关市场房地产管理所,股级,全额,编制3名。 3.合阳县建筑材料管理站,股级,自收自支,编制11名。 4.合阳县畜牧良种繁育场,股级,差额,编制4名。

(二)合并

1.将合阳县解放南路招商区筹建处(正科、全额、编制18名)并入环境卫生管理局(正科、全额、编制32名),合并后环境卫生局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0名。

2.将合阳县鱼种场(股级、差额、编制11名)、合阳县水产职业学校(合阳县渔业科学研究所)(股级、自收自支、编制10名)并入水产工作站(渔政监督管理站)(股级、差额、编制15名),合并后水产工作站(渔政监督管理站)为股级差额事业单位,编制31名(收回5名)。

3.将合阳县水政监察大队(股级、全额、编制3名)并入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科、全额、编制5名),合并后合阳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8名。

4.合阳县殡葬事务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副科、全

额、编制6名)和合阳县殡仪馆(副科、全额、编制5名)合并为合阳县殡葬和公墓管理所,正科级,全额,编制11名。

5.将合阳县医学会(股级、全额、编制1名)、合阳县卫生工作者协会(股级、全额、编制2名)并入合阳县卫生学校(股级、全额、编制12名),合并后卫校加挂合阳县医学会、合阳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牌子,股组级,全额,事业编制15名。

6.将合阳县土地价格评估所(股级、全额、编制3名)并入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股级、全额、编制3名),合并后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股组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名。

7.将合阳县土地交易所(股级、全额、编制3名)并入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科、全额、编制15名),合并后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为全额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8名。

8.将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副科、自收自支、编制5名)并入合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科、自收自支、编制29名)合并后道路运输管理所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4名。

9.将合阳县人口变动调查队(股级、全额、编制3名)并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副科、全额、编制4名),合并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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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合阳县农税局更名为合阳县煤炭财税监管中心。7.将合阳县国家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合阳县民生资金管理办公室。

8.将渭南市会计事务所合阳办事处(合阳县财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更名为合阳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办公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合阳县三个招商分局,2011年经市编制批准成立,共核定编制36名,调剂解决,因一直未调剂到位,拟从此次清理规范收回的编制中调剂12名。

2.合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1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核定编制8名,调剂解决,因一直未调剂到位,拟从此次清理规范收回的编制中调剂8名。

3.合阳县福山寺文物管理所、合阳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2013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调剂编制10名。

四、清理规范后情况

清理规范后共有事业单位575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515个,差额事业单位4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5个。共使用事业编制8154名,待分配事业编制333名。

推荐第2篇: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 作 方 案

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郎办发[2011]15号)精神,结合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开创开发区建设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综合服务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多种形式进行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注意与行业体制改

1 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管委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范围

管委会下设的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

四、管委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主要任务

(一)管委会事业单位编制现状

2010年6月,省政府正式批准筹建省级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2011年2月,县编委会正式设立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别。管委会下设2个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在编在岗人员2人;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无在编在岗人员。2011年经县编办、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录用,管委会下设事业单位新招录部分工作人员,其中综合服务中心7人,综合执法大队1人。目前,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分别空编11人、9人。

(二)管委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主要任务

管委会属于新组建机构,各下设事业单位正处于建体制、理关系阶段,依照职能承担了开发区大量管理、服务以及执法等工作。随着经都产业基地建设进度的加快,签约项目将纷纷开工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任务繁重,现有工作力量难以保证有序运转。同时,开发区第一批次房屋征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受利益驱使,规划区内部分村庄违建行为呈高发态势,综

2 合执法大队查违控违压力巨大。为加快推进开发区建设,2个单位需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经管委会研究,认为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应予保留,并将对照上级要求进行规范。

(三)管委会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要求

1、机构名称: 2个事业单位规范名称为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

2、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建制。

3、职责任务:

(1)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涉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接本区招商引资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工程建设与生产运转有关的“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工作。

(2)综合执法大队。对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巡查、管理,并依法给予查处。

4、经费形式:根据管委会“三定”方案,两个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5、人员编制及结构: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

6、领导职数: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7、内设机构:综合服务中心共设2个科,即项目推进科和招

3 商服务科;综合执法大队无内设机构。

五、清理规范的方法步骤

管委会各下设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整项工作于2011年9月份开始,到2012年元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拟定方案阶段(2011年9月—9月20日)。对下设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在调查研究、摸清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方案,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县编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30日—2012年1月15日)。按照县编办的批复,认真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妥善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5日—1月31日)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对此次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将结果报县编办,接受县编办及有关部门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检查验收。

六、清理规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管委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俊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吕爱福同志担任,成员为刘国凡、程广宣、裴辉、黄艳等同志。

(二)把握重点环节,稳妥组织实施。各下设事业单位要严格结合单位职责界定和履行情况,认真对本单位工作职能进行清理规范。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推进。

(三)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文件规定,如实填报有关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同时认真接受县编制部门的审核指导。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推荐第3篇: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讲话

在全县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的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机构编制工

作,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针对性、适应性、前瞻性、严肃性,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增强针对性。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要着眼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调整优化城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反应、维护稳定等工作机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二)增强适应性。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科学配置和效益优化作为基本要求,既注重管编制、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注重管职能、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形势发展情况和现实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行政区划、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于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尽量整合资源、相应调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增强前瞻性。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为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增强严肃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从现在起,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全县不得提出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要求,确需增加机构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现有机构总数内,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要认真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规定,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进人在后,严禁出现新的超编问题。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去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和国办印发了11个配套文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实施不同的配套改革措施。2015年以来,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服务体系。

近年来,经过几次机构改革,我县在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差距。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着本应由行政机关负责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一些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管理,既参与市场竞争,又享受着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公益职能弱化,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存在机构设置分散、职责任务调整不够及时、人员编制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清理规范、优化配置逐步解决,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搞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稳妥推进。在实际操作中,要把握以下几项重点:

(一)坚持四项工作原则。一是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原则。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要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稳妥推进改企转制;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地界定职责任务。二是优化结构、精简高效原则。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等事业单位,要予以撤销;对机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或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职责相近、名称相近、任务交叉或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予以整合;对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要予以剥离。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原则。各镇党委、政府负

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县直各部门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今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撤并整合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和剥离行政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6月至2013年12月,主要任务是分行业、分步骤对其他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四是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清理规范期间,机构和编制总量只能减少、不得增加,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

构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除机构撤销、整合外,不再审批新增事业单位。

(二)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要严把方案制定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单位研究提出集中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要立足现实,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符合政策要求,又要与发展形势相适应,做到符合政策、切实可行、促进发展。二要严把审核审批关。县编委办要严格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切实为事业单位分类和配套改革打好基础。三要科学界定职责。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审批意见,科学界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逐步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可交由社会、市场承担的职能,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维护稳定的关系。要加强统筹协调,注意把握工作节奏,改革进度、工作力度要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尤其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要审慎稳妥推进,决不能出现不稳定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的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因单位撤并整合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落实好有关配套政策,稳妥进行安置。二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的关系。要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与履行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工作业务不间断、服务质量不降低。三要处理好清理规范与单位分类的关系。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时,暂不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待全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下发后,再按要求分类。在界定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时,不得再赋予其行政职能,不能再出现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现象。

三、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构编制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清理规范工作。各镇(办)、各部门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重要文件的审核制发和相关会议的安排协调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的纪律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宣传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牵头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审批等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经贸、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得泄露未公开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整方案;不得突击花钱、借机分钱分物及公款旅游;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相关数据;不得擅自变通已经审批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严肃查处。

同志们,机构编制和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关系全局、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为全面推进我县各项建设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4篇: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

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部门:

经区编委领导同意,现将《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1 齐市铁锋区机构编制核查

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央编办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编办关于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区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一、核查暨清理规范的目的

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主要目的是要摸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盘活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通过核查工作,实现“八清”,即“审批文件备案清、机构设臵状况清、编制结构类别清、领导职数管理清、财政供养人员清、超编人员数目清、人员岗位身份清、数据信息维护清”,通过“八清”促进机构编制配臵合理化,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核查暨清理规范的范围

本次核查暨清理规范的范围是,全区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的核查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一并进行。

三、核查暨清理规范的内容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依托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对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一)机构设臵

2 主要核查机构设臵审批(文件)的合规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1、机构设臵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机构上传文件、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机构设臵情况。

(二)编制核定

主要核查编制核定(文件)的合规性、规范性的准确性。

1、编制核定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编制上传文件、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编制核定情况。

(三)编制使用

主要核查编制使用程序规范性、合法性、审批制度化建设及执行情况。

1、平台内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2、落编减员流程是否规范;

3、审批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4、平台外工作人员使用情况。

(四)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

主要核查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的合规性及规范性。

1、领导职数核定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2、平台内领导职数和使用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平台外有关领导职数的核定使用情况。

(五)机构编制统计

3 主要核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等违纪行为。

(六)实名制管理 主要核查以下三项内容:

1、超编制、超结构、超职数进人;

2、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落编;

3、人员姓名、职数、身份等平台信息的违规修改。

(七)调查职责任务

主要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来源和内容,认定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类型。

1、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来源,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理清事业单位现行职责任务的法律法规授权依据、法律法规委托依据及相关文件依据。

2、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与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关系,分清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中哪些是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的转移,哪些是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延伸,哪些是主管部门行政职能的配套保障性职责。

3、调查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类型,详细分析事业单位职责任务,逐条界定职责类型。

行政管理职能:主要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职能: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部门委托,专门承担行

4 政执法工作任务。

公益性事业职能: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工作。

经营性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中介业务工作。 本次核查工作暨清理规范的重点是:

1、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及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2、机构编制审批、综合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核查;

3、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的核查。

四、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方式和步骤

(一)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方式

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采取单位核验与编办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部门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核验,核验后,区编办组成的机构编制核查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现场核查。

(二)核查暨清理规范的步骤

1、核查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2月6日) (1)拟定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

按照省市关于核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

12月9日,召开全区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讲清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目的、意

5 义、方法,部署工作任务。

2、核查实施阶段(2011年12月9日-2012年3月31日) 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按单位核验(区编办审核后公示)→现场核查→审核汇总→信息修正→评估检查五个规程进行。

(1)单位核验(2011年12月9日—12月25日) 各单位负责对其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实有人员信息等进行核验,并按照《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公开制度》(黑编[2009]9号)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公开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公开结果无疑议后,形成核验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自查报告、机构设立、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的文件复印件、工作人员信息核验表(必须经工作人员本人签字)。

自查报告经各单位负责人(法人)签字确认后,并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审核同意后,由各主管部门向区编办提出现场核查申请。

(2)现场核查(2011年12月12日—12月31日) 区编办核查组依托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对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查验,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要对该单位核验报告及相关机构编制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对需要修正的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核汇总(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31日) 区编办负责对我区的机构编制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总体报告。总体报告除写明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完成情

6 况,以及对相关机构编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评价和判定外,对需要修正的机构编制信息以及需要补充录入的信息等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4)修正补录(2012年2月1日-2月29日)

区编办提出本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信息进行修正、补录的正式申请,经市、省编办批准并经省编办授权后进行修改、补录或由省编办作统一修改、补录。

(5)评估检查(2012年3月)

省市编办将按照省编办制定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评估检查办法进行评估检查。

五、核查暨清理规范的组织领导

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区编办总体负责。各系统及区直各部门要配备一名专职核查员,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公示现场的拍照和核实。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现场核查工作要求

1、现场核查明示要求

核查组在进驻前通知被核查单位,将核查组成员、举报电话以及被核查单位机构编制信息等情况进行公开,核查组对被核查单位的明示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2、现场核查业务要求

核查组现场听取被核查单位情况介绍、公示情况介绍、与相

7 关人员谈话以及查看并收集日常管理相关文件、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动文件、工资福利、年度统计报告等支持性文件资料。总的原则是“审批到件,实有到人”,涉及到职能配臵、机构设立、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及调整审批的,要有文件做依据,并有单位法人、部门主要领导和编办负责人签字;涉及实有人员(包括超编人员、编外人员等)的要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公示没有异议。

(二)编办审核工作要求

1、负责现场核查审核工作

区编办依托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负责现场核查的审核工作,对所涉及的机构编制信息逐一细致审核,必要时抽检审核被核查单位的相关证明原件。

2、检查“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区编办视工作进展情况,对现场核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对发现未执行“现场核查”或提供虚假核查信息的,给予严肃处理。

3、审核工作业务要求

区编办负责本区机构编制现场核查阶段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对照相关文件依据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形成专题核查工作报告(需修改、补录和规范平台信息的应单独形成报告,经省编办审批同意授权后进行修改、补录);分析被核查单位中存在的问题,与单位协商确定整改方案。

(三)其它要求

8 各单位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按照落编时间先后顺序,在编制总量内且已上传至平台的人员为在编人员;其余的超编人员由本单位确定后,报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后公示。

七、有关工作的问责

各部门应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关要求,区编办将对未认真开展核验工作、提交不真实机构编制信息的单位,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进行认真处理,必要时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格式1-1机构编制情况公示

2、表1-1在编人员公示名单

3、表1-2超编人员公示名单

4、表1-3聘用、借调等非占编人员公示名单

5、格式1-2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6、格式1-3-1机构编制核查申请

7、格式1-3-2机构编制核查申请

8、表1-4机构编制审批文件明细

9、表1-5党政群机关基本情况表

10、表1-6党政群机关高配干部统计表

11、表1-7党政群机关退养及二线人员统计表

12、表1-8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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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表1-9党政群机关聘用人员统计表

14、表1-10党政群机关借调人员统计表

15、表1-11党政群机关临时用工人员统计表

16、表1-1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17、表1-13事业单位高配干部统计表

18、表1-14事业单位退养及二线人员统计表

19、表1-15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统计表 20、表1-1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统计表

21、表1-17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统计表

22、表1-18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统计表

23、格式1-4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成员公示名单及联系方式

24、表2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调查表

25、表3机构编制核查公开情况现场核查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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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XXXXX〔2011〕 号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XX县开展事业单位 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已经县编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2、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表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1年11月2日

1 XX县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根据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XXX〔2011〕10号)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通过清理规范,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理规范的范围 全县所有事业单位。

三、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分别予以撤销或整合。

应予撤销的机构主要包括: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

2 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

应予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等。

(二)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和规范。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逐步消化。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要相应调整或核减编制。

(三)在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对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性办事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再进行一次清理。

(四)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不得突击提拔干部和盲目扩大编制。

四、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县直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由各单位商县编委办合作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及表格资料报县编委办。县编委办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我县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及汇总表报市编委办。

(二)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6篇: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1‟27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市编发89号)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学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分步骤突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省市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邵东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编办负责具体工作。我办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了《关于开展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和《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工作方案》,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规范的相关工作。1

二、明确清理范围,突出清理重点。这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县委、县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我县共有990 个事业单位,主要集中清理各类事业的机构、编制、职责。全面摸清了全县所有事业单位的所属关系,准确掌握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规范设置领导职数,对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职责有所调整的,要求各单位专门提供了书面报告在我办备案,以便为后一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供依据。

三、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数据,扎实做好清理工作。针对本次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采取初审核数字、复审核内容、汇总双核定的工作流程,对各单位报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清理核对。我县原有事业单位990个,这次清理规范后机构有785个。根据省市下达我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批复,我们对乡镇站所进行整合,乡镇原有事业站所414个,整合后224个,根据机构清理规范要求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学校,县六中、县九中、县十一中分别予以撤销。人员分流到其他学校,撤销4个市场服务部,整合了3个乡镇卫生院;清理核销编制72名,对良种繁殖场、养殖场、鱼苗场3个转企

改制单位编制予以核销,清理职责990家,在不给分类改革造成新的障碍的前提下,对全县每个事业单位进行梳理,提出撤销、合并、转企改制和保留清理规范意见。对部分单位职能没有明确的,如有相应的政策依据,我们予以重新明确,对职责有所交叉的、重复的,我们也予以重新明确,进一步规范。

通过清理规范,已全面掌握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摸清了底数,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打掉了长期存在的一些“空壳”,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

推荐第7篇: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汇报材料

科学组织 扎实推进

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XXX市XXXXX区委编办

2012年6月15日

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编办„2012‟32号),我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编办的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大力协助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科学

3月2日,区编办接到市编办确定我区为XX市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单位的通知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做到“三个到位”,即请示沟通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区编委为编办配置了2台电脑。按照领导要求,区编办统一思想,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的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上报区编委会和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区长、编委主任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监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3月9日召开了由区长、编委主任做动员,

常务副区长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大会,下发了《XXXX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指派一名同志为本部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联络员,主动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二、积极创新,全面自查

区编办在省市9个统计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单位名称与公章对照表”、“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表”、“编外用人信息统计表”和“在编人员公示表”四张表格,并对各类表格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达到了核对各单位公章名称是否与机构编制部门批文和“三定”规定相一致,公章与部门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有字迹模糊、规格大小不规范等现象的目的,维护了公章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同时,便于核查财政经费核拨情况,便于对未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的已退休人员进行销编。为方便自查,编办为各单位提供机构编制信息xx份。各单位都能按时间、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自查、核对、公示,并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上报各类统计表、更新证明材料和自查报告。区编办在接到各单位上报的XX份自查报告和各类表格XXXX张后,与实名制数据库中的信息逐单位逐个人的进行了严格的核对,共核对了XXXXX人次的人员信息,为实地核查做好预热,便于实地直接纠错、核对确认,提出整改意见。

三、多措并举,实地核查

由区编办牵头,从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专业精、业务强的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实地核查小组,集中利用三周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方法,赴各单位逐人逐项进行核查。 进行查纪律与监察结合,看有没有长期无故不上班的,有没有上班时间违纪违规的;查领导职数配备与组织部结合。看是否按照“三定”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是否按组织程序配备领导干部;查用人与人社局结合。看是否按实名制台帐审核工资、发放医保,是否有编外用人,是否按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和办理退休手续;查经费与财政局结合。看经费预算、核拨与实名制台帐是否相一致,是否人员调出和长期不上班仍按标准核拨经费的“四查四看”。通过对全区XXX家单位每单位XX项信息,XXXX人的信息逐一核查,基本做到了“十清”。截止目前,已导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信息2086条,归纳文档资料(自查报告、销编报告、审批文件、任职文件、填报表格、规范文件、信息更新证明材料)7类27000多份。完善了区直机关台帐、乡镇机关台帐、街道机关台帐、政法机关台帐、

区属事业单位台帐、乡镇事业单位台帐、街道事业单位台帐等7大类机构编制管理台帐。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作为各部门单位的“户口簿”,记载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变更、成立、撤消、合并时间,隶属关系,职权范围,编制扩大与缩小等变化情况。是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行职能,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依据。通过单位自查与集中核查,帮助各单位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文件档案库,理清本部门机构编制现状,促进单位开展业务有依有据,合理合法,为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在机构规格、编制数、供给渠道不变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的通知》(XX编办„2012‟3号),目前各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已进入审批阶段,确保了事业单位审批文件清的要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求所有人员变更信息都附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实现实名制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各单位收集所有在编人员电子版照片,完善实名制数据库;为保证实名制信息的及时性,每月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沟通衔接一次,做到及时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申请制度,严格增(减)编制办理流程。并实行“一周一核、一月一清、一季一汇总”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五、存在问题

(一)审批文件不规范。一类是部分学校只成立单位而未对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明确核定。另一类是成立了单位,定了规格,确定了编制,但没有核定领导职数和职责。第三类是一些早期成立的单位,

无审批文件或找不到审批文件。

(二)实名制数据库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原因是对人员信息变更没有进行及时修正。

(三)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我区行政机关人员年龄分布来看,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一半以上,30岁以下的只有6%,“老龄化”趋势日益突出。其原因是退出领导岗位的56人仍占用编制。

六、建议

一是在机构编制核查中,乡镇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呼声较高,建议在合理划分权责分工、科学界定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乡镇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二是建议在下一步全面展开的机构编制核查中,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不留死角。

推荐第8篇:清理纠正工作汇报

***区关于清理纠正机关工作人员

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汇报

市纪委:

上半年,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的检查和治理活动。在开展自查和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向市纪委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登记表》,近期,我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清理纠正工作。

一、克服困难,突出重点,认真安排部署清理纠正工作

此次清理纠正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接到市纪委通知后,***区从区纪委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当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开展清理纠正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一是在全区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了通知,要求凡投资入股煤矿的区机关干部一律立即撤出投资,并向区纪检委和人事局报告并登记。二是登记清理工作以全区处级领导干部和公、检、法,煤炭局、安监局、经贸局、招商办等重点部门为主,上述单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有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情况统计表》。三是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制,此项工作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区纪委、监督局牵头组织落实,实行层层负责制,各部门由主管领导亲自把关,明确责任。

二、强化社会监督,设立专项举报

在清理纠正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一是面向全区干部在区机关电子显示屏上公开;二是面向群众在各个街道、社区公开;三是面向辖区各小矿矿主公开,受理来自各个方面的举报。截止目前,未收到举报信或举报电话。

三、以这次清理纠正工作为契机,加强全区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探索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开展的清理纠正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经过登记报表、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走访核实和群众举报未发现有干部参与投资入股煤矿情况,但此项工作在全区干部思想中敲醒了警钟,严禁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属、亲友从事小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为亲友疏通关系干预正常监督管理行为等规定,进一步入脑入心,也进一步强化了***区干部管理工作,今后,***区把干部经商办企业做为考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了目标管理工作中,彻底杜绝领导干部参与小煤矿生产经营现象发生。同时,我们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了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区委常委定期例会制度。区委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及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重大事项。

二是建立区几大班子定期巡检制度。区几大班子处级领导混合编队,组成检查组,每月定期深入各矿井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区煤炭局具体抓好落实。

三是区人大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每季度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人大代表和聘请部分煤矿技术人员,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一次专项视察活动,就视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认真解决。每年听取区政府两次以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是区政府建立定期专项检查、督查推进会战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讨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措施。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同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五是区政协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区政协每季度组织由部分政协常委和煤炭战线部分政协委员深入矿井开展

一次专项调研活动。重点围绕各矿井地面管理和井下作业面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向区政府反馈综合评价意见。

六是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深入各矿井,对煤炭局安检人员执法执纪、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听取矿主、矿工们的意见及建议,全面了解安检员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管理、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是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对各矿井在维护一线矿工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八是区煤炭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会战”活动,对后接收的七煤集团矿井、高瓦斯矿井等重点矿井派驻专管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抽查、夜查频率,严管严罚,绝不放过任何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推荐第9篇:清理积案工作汇报

无极县人民法院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汇报

自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县清理积案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清理积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4月30日,无极县法院已执结各类积案351件,其中执结列入本次清理的有财产案件25件,标的总额246.23万元,执结率100%。执结列入本次清理的重点案件53件,占重点积案的94.64%。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进京入省涉执信访案件。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执行措施,强力推动积案清理工作

强有力的领导是活动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县委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政法的副书记袁建国为组长的集中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县委先后召开了四次清理积案专题会议,稳步、快速推进我县的清理积案活动。法院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院党组先后十余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一)摸清底数,建立执行台帐。县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对执行积案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摸底,对有财产案件、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案件以及重复信访案件建立了执行台帐,逐一摸排了每件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收入情况、重要社会关系和未能执结的原因等。把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申请人为特困群众、重复信访和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作为这次集中执行的重点,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

(二)做好人员、车辆、经费三个保障。法院抽调了三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业务骨干充实了执行队伍,为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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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了五辆车辆,办案经费由法院统一予以解决,保障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构建执行协作网络。法院五次邀请乡、村干部来院召开座谈会,院领导班子多次带领有关庭室负责人下到乡镇农村广泛征求意见,向乡村干部介绍法院的执行工作,争取乡村干部的支持,构建执行协调网络。法院通过乡镇和村组织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将一些婚姻、家庭和财产权属的案件下放到村,让村协助执行。目前,23件拖了多年的积案在乡村干部的协助下得到了解决。对被执行人是村委会的特殊主体的案件,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县政法委及时召开调度会和协调会,法院院长和主管副职亲自来到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所有涉及村委会的案件全部得到了解决。

(四)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始终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法院每月至少开展三到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在行动中,果断采取拘留、罚款、扣押、搜查、冻结等强制措施,并邀请县电视台对执行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自开展清理积案活动以来,法院共集中执行27次,采取强制措施50多次,拘留41人次,扣押、冻结了大批财产。在执行中,法院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拓宽执行思路,探索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增强法律威慑力。实行了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发布悬赏公告等方法,对一些疑难重点案件采取阳光办案、集体研究的方法,对执行进度不大的案件实行交叉执行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强大合力。县委政法委多次召开公检法打击拒执罪联席会,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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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拒执罪案件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截至目前,法院移交拒执罪案件三件,已经追究刑事责任一件,立案侦查一件,正在审理中一件。以上措施的实施,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一些案件在强大的威慑下结案。

(六)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县委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款8万元,法院自筹资金8万元,建立了特困当事人执行救助基金,对执行积案特困当事人和信访案件特困当事人给予适当救助。目前,法院已经使用执行救济基金12万元,对智秀君、于勤改、金占省、杨宝雪、刘恩杰等5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救助。

二、下力度解决涉执信访案件,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新途径

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执信访工作。平时注重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要求干警牢固树立救济受害人的理念、程序正义的理念、正确的司法公正观的理念、保护弱者的理念、“息纷止争”等五个理念,加大诉讼调解的力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争取把案件办得服人心、稳人心、得人心,从源头上遏制上访事件的发生。

一是研究制定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关于处理突出涉诉信访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规定》等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干警的责任制考核内容,将信访案件的处理和办结情况与干警的工作实绩挂钩。

二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来院反映问题的,最先接待的庭室和人员作为首问负责人,负责解答或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应说明原因,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是坚持院长接访制。每周二为院长接访日,对一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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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反映急迫、紧急疑难的问题,由院长亲自约访,预约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予以督办查处。

四是坚持信访案件督办、通报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理进展督办会,首先由信访办对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然后逐件听取责任人的案件办理情况汇报,督查办理进度。

五是坚持领导批示限期办结制和主管领导督办调度制。每月由信访办列出重点信访案件,逐一确定案件承办人、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限期解决。对交办后未能办结的,重新列入交办。责任人未能及时办结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由主管领导直接督办或调换承办人和责任部门,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巩固扩大清积工作成果。

为彻底解决“清积案、再积案、再清理”的恶性循环问题,优化清理积案的外部环境,我县十分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是建立了清理积案联席会议制度。县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清理执行积案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就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做出了规定。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县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和机制。

二是建立了多部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有关部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制约机制,采取公开曝光、降低资质、禁止扩大投资等措施,配合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和震慑威力,为法院的清理积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是建立了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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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的协调下,公检法三家就打击拒执罪多次召开联席会,县政法委还发文对案件的移送、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案件的侦查审理等做出了规定,为今后涉嫌拒执罪案件的顺利移交打下了基础,初步建立了打击拒执罪的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了执行救济基金制度。县委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并制定了《关于对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建立起了对特困群体进行救助的长效机制。

五是提高案件质量。法院在制定《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案件审批、结案规定》、《执行案卷必备材料》等执行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这次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实施办法》、《关于处理突发涉诉信访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规定》、《执行案件曝光规定》和《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案件质量。

各位领导,虽然我县的清理积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多,有的被执行人外出打工躲债,有的被执行人家境贫寒确无执行能力,有的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抗拒执行,法院的清理积案任务还相当艰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穷尽一切执行方法,加快“清积”进度,圆满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推荐第10篇:网箱清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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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责 当好参谋

合力谋好网箱清理“一盘棋”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立足职能,当好参谋,合力谋好网箱清理“一盘棋”》,下面,我汇报一下我局的三点做法。

一、调研摸底,制定方案

坚持通过调研发现问题、了解实情、寻求办法,针对网箱的数量及

规格、网箱补偿标准、清理程序、清理时限等工作,组织专门班子沉到养殖村、养殖户进行反复调研摸底,及时提出建议方案。

一方面,在确定网箱补偿标准上。我们通过与养殖户进行交流攀谈,深入了解各种不同规格网箱的成本及养殖户的合理诉求,经了解,每个网箱平均成本为300元左右,综合考虑购置、加工、投放等成本以及群众的预期利润等因素,建议每个6米×6米规格的网箱补偿标准为500元,其他较大规格的网箱参照这一标准进行补偿,从而提高了养殖户上交网箱的积极性,有效减少了收缴网箱的工作量。

另一方面,在确定时间节点上。根据最初的实施方案,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为10月底。但根据调研和往年的情况看,每年的6月下旬到10月份是鱼类生长最快的时期,期间,每条成鱼将增加2—3斤,为了确保鱼的生长,养殖户将会分箱,网箱数量将会成几倍增加,不仅会增大清理的难度,还会导致清理成本加倍。同时,如果按照原定时间节点,清理工作将纵贯整个汛期,大量网箱是水库防洪的一大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准确把握清理工作持续向好的有利形势,适时提出了“5月1日前完成鱼苗销售,6月20日全面完成清理任务”的建议,领导小组及时予以采纳,并迅速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进行部署落实。时间节点的提前成为整个网箱清理“攻坚战”的重要转折点,规避了因分箱而造成的边清边分、越清越多的尴尬境地。据测算,时间节点的提前可减少600万斤成品鱼销售任务,同时也为***水库安全度汛消除了隐患。

二、真帮实联,耕好“责任田”

我局包联**镇**村和**镇**庄村,共涉及养殖户22家,网箱2806个。对照任务,我局确立了举全局之力、聚全局之智,率先启动工作、率先完成任务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局长和精干力量共25人组成的专职工作队伍,实行副局长包村、成员联户。由于养殖户人数少,利益一致,极易“抱团”,特别是时间节点的提前,大部分养殖户对10月底前的预期利益仍抱有希望,等、拖、靠的思想普遍存在。基于此,将工作组成员与局里工作脱钩,坚持每天靠在一线,专下来,深进去,与养殖户面对面交流,明确新的时间节点要求是条硬杠杠、没有“活扣”,使养殖户认识到了早清早主动、早清早受益,等拖靠的思想也逐渐消除。特别是在“五一”这个关键节点,局党组全体成员与工作组成员放弃节假日休息,连续3天与养殖户摽在一起干,由此进一步拉近了与养殖户的距离,建立了感情、增进了互信,加快了养殖户鱼苗销售和网箱清理的速度。针对包联村养殖户缺劳力,又正值春播,售鱼、清网受到影响的实际,我们在组织义务帮工队的同时,又专门挤出2艘28千瓦机船,帮助养殖户拉网、卖鱼。真心实意地帮扶换来养殖户的积极行动,两个村都提前完成了网箱清理任务,共销售鱼苗15万斤,销售成鱼36万斤。

三、同心聚力,共谋“一盘棋”

一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准确信息,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网箱清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调度面上情况,每天加班到晚上十

一、二点,三个多月时间里都没休过一天班。建立起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共通过手机上报信息1500多条次,上报《***水库网箱清理情况》90份;发挥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及时在网络媒体发布销售信息,并与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接,积极联系外地中介商,共销售各类鱼753.6万斤;按照安全清理的要求,网箱清理办公室组建了18人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制定安全预案,备足救援器材,确保一旦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化解。为及时回收网箱,网箱清理办公室组织3辆网箱运输车,深入沿库各村收购点,将近3万个网箱全部运送到网箱回收处,总行程约1.5万公里。同时,为防止网箱再次流入水库出现个别养鱼户冒领补偿款的现象,我们吸取外地网箱清理教训,组织20余名民工对回收的箱体及时进行了分割、破碎。

另一方面协力攻坚破难。由于前几次网箱清理的“搁浅”,大部分养殖户对形势产生误判,认为又是“一阵风”,“呼隆”过后又是风平浪静。对此,我们并没满足种好“责任田”,而是主动担当,携手包联单位制定了“靠住一个户、带动一个村,突破一个村、带动一大片”办法。靠住一个户、带动一个村:我们安排网箱清理办公室的***,动员***村的亲戚***带头先行清理,在3月19日将第一批40个网箱清理上缴到水库管理处,成为第一个启动网箱清理的养鱼户,在他的带动下,***村的清理工作终于“撬边”了。突破一个村、带动一大片:**镇前***村有网箱760余个,养殖历史

第11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篇1: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情 况 汇 报

“阳光村务工程”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去年的6月份以来,我镇从宣传发动到“三资”的清理、登记、核实、审议、公示、确认、上报、输入微机等各个阶段,均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进行了安排落实。今年元月份以来,我镇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强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我镇的具体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搞好宣传发动。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镇除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培训业务人员外,还在镇有线电视台全天候插播相关文件精神和宣传标语口号,并由镇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村三幅悬挂在村部及各村的主要路口,切实让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的内容耳闻目睹、家喻户晓。

二、深入调查,做到集思广益。

“三资”清理工作开始时,为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对“三资”清理工作的顾虑,制定出我镇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这项工作之前,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利用两天时间,由镇委书记亲自带队,一是把各村的总支书记请到镇政府来召开座谈会,二是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消除了疑虑,坚定了信心,摸清了思路。调研结束后,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了《杨楼镇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杨楼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楼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在方案中,明确了“阳光村务工作”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实事求是,摸清村组家底

在“三资”清理的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调查摸底,尤其是债权债务和集体资源这两项调查,对债权债务要求有原始凭证,做到“一帐一档”,对土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要求丈量到田头,责任到人,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目前我镇已基本清理完毕,目前正进行公示和确认,确保基本数据不出问题,稳妥推进委托代理工作。镇“三资”清理办公室对各村(居)不定期开展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重难点村”尤其是村务公开不及时和“三资”管理混乱的村,镇里及时进行了重点调度,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扎实有效。

四、规范管理模式,发挥监管功能。

按照“有牌子、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14个村实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清理,摸清了集体“三资”的家底。清理中严格按“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程序操作,对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采取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和登记,不留死角。实现了资产总量清、资产价值清、资源分布清、管理运行清,使用处置清。依托三资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通过联网监控,为村级三资台帐规范化管理增加了动态调整和预警监测机制,管理系统平台真正发挥了信息查询,信息发布,业务提醒,全程监控的功能,实现了“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代理和动态化管理。

五、规范流程化管理,打造便民新渠道。

在认真梳理村级重大事项和一般事务的基础上,按照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 村务运行新机制。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对村级重大事务决议内容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及时公开。对村里重大事项的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统一制作了重点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并上墙公示。

六、建立监督机制,推进阳光村务。

强化监管手段,由纪委牵头,由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监管,参与、监督重大“三资”处置;受理群众关于“三资”问题的信访举报,镇纪委负责查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 “三资”处置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不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制度,出现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有重点地深入到各村开展检查,收集群众对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七、加强村务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强化财务审计制度。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村加强跟踪审计,确保财务管理不出问题。在做好村班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财务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向群众公开审计结果。建立考核奖惩办法。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实行群众参与评议,由镇阳光办制定具体的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考核评议的内容、时间、形式、规范程序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评比。积极推行村务“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有效做法,实现了村务权力制衡化、决策民主化、执行效能化和监督规范化。篇2: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10]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10]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

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篇3: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临溪镇临溪村三资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根据临溪政府的统一部署,我村立足本地实际,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了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做法·

1成立“三资”清理工作组、领导组、核实组

2时间安排:六月制定方案,开展培训,宣传发动。七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三资”由村统一组织清理,对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组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组织人员,要求他们帮助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三资”所有权,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台账健全,手续完备,产权明晰,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要以村帐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通核实帐物相结合,以物对账,以帐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采取实地勘测丈量。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核实上报,经过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镇集体“三资清理机构审核。”

二、主要成就

通过此次“三资”清理工作,促进了我村“阳光村务工程”深入开展,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认可,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赞许。一是清除了“淤泥”,摸清了“家底”。在这次清理过程中,我村根据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详细登记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清查登记,摸清各组“家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肃了纪律,规范了管理。通过此次清理,进一步健全了群我村农村财务管理机制。三是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发展。通过清理和规范村集体“三资”,促进了村干群和谐,保证了农村基层稳定。达到了村级‘账单’清楚,村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清理我们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组三资清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源头防腐,堵塞漏洞,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下一步我村将按照镇领导的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整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临溪镇临溪村党支委 2010年9月10日

第12篇:整顿清理工作汇报

长期不上班和不能正常出勤员工整顿清理工作

汇报材料

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XX公司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积极推进,现把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本阶段主要任务

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工作的安排意见》,自XX年XX月XX日,整顿清理工作进入分类处理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登报公告通知的人员,返回公司报到的进行批评教育、安排上班;二是对符合处理条件的人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本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总经理XXX、党委书记XXX同志的亲自过问下,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的现场督导下,整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使整顿清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截止XX年XX月XX日,对于前期摸底排查出的135人,已经通知到135人(其中公告通知46人);已经通知到的135人,已经回公司报到113人(其中上班65人;办理调动2人;办理托管26人;经审定处医疗期,同意休假20人),解除劳动合同22人,完成整顿清理任务。

三、下阶段工作目标

下周,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移送有关资料。

XX年XX月XX日

第13篇: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汇报总结

从严把关 科学管理 努力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的同时,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个一”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较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膨胀。截止目前,从全县各种编制总数和在职人数看,保持了编制和在职人员的平衡与节余,确保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项方案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六点。

一、求真务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第一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组织、人事、编办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还要求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培训。第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确保了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编内进人”等规定得以落实。在务求实效上一是耐心细致,有针对性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二是齐抓共管,编办是办事机构,必然责无旁贷,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密切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性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了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严格按原则办事。

二、理顺关系,建立完善的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

一、办事第

一、服务第

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党政机构改革后,布尔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出自-]

三、严格审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党委、政府决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不予处理。为使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了“双证”管理,又相继出台了《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实行了空编增人审批制度、编委会审议审批等制度。

四、做到“三个从严”,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口”关2002年以来,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妥善分流富足人员,使机关人员编制出现负增长。我们做到了“三个从严”: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内容,不得超越“三定”规定行使职能、设置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配领导职数。对上级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严格遵守,不予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坚决撤销,不作变通处理;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坚决精简,不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不进行超配。二是从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们注重日常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帐、卡、册等台帐,并对变化内容做了及时变更,保证台帐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初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第一手资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坚持先出后进,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类别,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办理调动、派遣手续,编委办公室盖章签发“五联单”,由进人单位、人事、组织、财政、计委五部门盖章审批监督,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科员以下职位的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统一由区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凭编制部门发放的《用编进人通知单》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

第14篇: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配备人员,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推行这项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有效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自省上确定我县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省编办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设管理平台,为实名制推行提供支撑

1.建立管理系统。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格审核的原则,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正式在册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口径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建立起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初步实现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即时汇总、快速查询、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项功能,搭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该平台由编制部门实施维护更新,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共同使用,确保了人员编制信息的统一和真实准确。下一步,还将推进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在与省市编制部门联网的前提下,与县内部门、1

乡镇互联互通,实现机构编制业务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办理,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2.全面公示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

完成,为机构编制信息公示公开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审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县上开通机构编制信息网,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业务流程、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设置机构编制信息电子显示屏和查询台,开通查询电话,向社会提供机构编制业务个性查询服务;聘请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适时监督。“阳光编制”的推行,实现了编制管理的透明化,推动了编制实名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化解矛盾问题,为实名制推行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主线,以落实为主要措施,着力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人员整体不超编、乡镇编制有节余、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等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职数未核定、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使用临时人员等问题。针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转移、不激化,尊重历史,妥善予以处理,为实名制推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1.核定领导职数。针对部分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未核定领导职数的问题,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编制动态调整。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我县事业编制核定上还存在部分单位长期空编,部分单位编制紧张,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我们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及时对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解决了目前面临的财政预算内事业编制不够用的问题,提高了编制核定的科学性。

3.消化超编人员。虽然全县来看,人员整体不超编,但局部来看,也还存在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分不同情况,对能及时解决的,采取调整岗位、竞争上编、人员分流等措施办法,积极妥善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明确时限和要求逐步加以解决。全县共消化超编人员22名,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6名,解决混编混岗人员13名,组织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4名,退回原单位借调人员8名,进一步维护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4.规范临时用工。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339名临时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58名不必要使用的临时人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清退,研究建立了临时用工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今后凡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要经编制

部门审批取得使用指标方可聘用,人社部门要监督使用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规范临时用工行为。

5.争取省上支持。对近年来国家、省上政策性招考和安置的686名“三支一扶”毕业生、“进村进社”毕业生、西部志愿者、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以及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身份不明确等遗留问题,专题向省上汇报,争取省、市编制部门政策支持,努力消化解决,进一步为实名制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实名制推行提供保障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推行,我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配套管住的制度、管好的制度、管活的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

1.建设管住的制度。研究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审计办法等制度,对机构编制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机构编制的源头基础地位。

2.建设管好的制度。从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入手,建立了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配合的领导干部配备、人事调配、工资统发、经费核拨、医疗保险、临时人员管理措施办法,形成了“四先四后”管

理新机制,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凭编制部门下发的入编通知,财政部门才将其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工资调整时,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社部门才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三是先批编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呈报申请用编请示,编制部门批准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四是先审查编制结构后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事业单位招考和人员调整时,也要先报编制部门审查编制结构和人员身份,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手续。

3.建设管活的制度。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我们还制定了编制动态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办法、中小学编制管理办法、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等。

四、总结试点做法,为实名制推行提供经验

1.注重工作小结。我县实名制试点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解决问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细分为若干小段。在每一小段工作中做到有专门安排,有督促检查,有工作小结,每一大段工作结束后,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补课,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

2.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制定中,征求各方面意见28

条,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消化变为方案具体措施内容;在动员部署阶段,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通过填报调查表、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梳理出7各方面的矛盾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注重学习借鉴。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编办的组织协调下,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为更好地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4.注重舆论宣传。根据各阶段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办好《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同时,县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每个阶段报送工作信息1-2条,确保情况掌握准确,工作指导及时到位。

5.注重资料收集。及时收集整理实名制试点工作中的各类档案资料,同时,加强电子档案工作,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报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等,按照复制一份拷贝一份的原则予以妥善保管。

6.注重经验总结。对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力争提炼出富有高台特色的实名制管理经验和模式,为在全省推行机构实名制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第15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1‟45号)、《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事改组„2011‟1号)的要求和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县委、政府和县编委及时研究部署,县编办深入各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政府审议,上报了《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区编办批复《方案》后,我县迅速行动,按照“精简、优化、效能”,“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和“衔接配套、协调推进”三项原则,调整理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激发了事业单位活力,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清理规范工作于9月底全面完成,23个事业单位已全部撤销,收回印章并交由县政府办集中销毁,主管部门进行了摘牌工作,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收回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在网上进行了注销登记,向社会进行了公告。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整合,增挂牌子、更名、新设置的事业单位到海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加挂牌子,更换牌子、印章等相关工作全部就绪,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国有资产全部划转到位。

二、主要成效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进一步精简。通过“撤、并、转”,全县事业单位由518个减少到494个,减少24个,调整了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了全县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管理体制进一步顺畅。

(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大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按照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分开的原则,大力推进系统内事业单位的整合。在农牧部门,整合了海原县种子管理站、海原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部门内部实现了综合执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整合了海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机构,成立了统一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重新对老城管委会和县住建局的职能进行了划分,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园林、环卫管理体制。撤并职能弱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24个,收回编制13名,先后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4名、海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加事业编制1名、海原县人民医院增加编制14名、海原县中医院增加编制8名。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倾斜,优先保证了关系民生和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

(三)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摸清了机构编制底数。通过清理规范,实现了“八清”。即“审批文件清、机构状况清、领导职数清、在编人员清、超编人数清、岗位身份清、数据信息清”,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基础。二是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均已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事业单位的九定方案重新进行了审核,明确了职责、严格了编制管理、明确了领导职数。

三、主要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

2011年8月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启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搭建工作平台。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后,县编办立即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审核方案》并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协调清理规范工作。同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强化协作,共同配合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清理工作机构,配齐力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效。

(二)明确工作重心,强化工作责任。在清理环节,对“撤、并、转”的适用情况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等七种情况的事业单位纳入撤销范围,将分工过细、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

一、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等六种情况的事业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将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事业单位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在规范环节,将机构名称、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七个项目作为规范重点,并对各项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还制定了《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日程安排表》,明确了每个阶段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分工,规定了完成时限,狠抓了工作落实,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周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使各级领导充分认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改革及清理规范的政策文件汇编》,印发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准备。县上分期分批组织了清理规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熟悉掌握了中央、区、市事业单位改革、清理规范工作的政策。机构编制部门搜集整理了有关文件,对照实名制管理人员数据库,为集中审核提供了基础信息和政策依据;研究确定了审核标准和要求,对审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了需要把握原则和处理意见;制定了上报核查信息和清理规范方案的时间表。三是严格审核。根据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增减人员的政策文件,严格核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核查表,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四是狠抓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的通知》(海编办发„2012‟16号),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精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手续2个,收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以其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随即终止。办理新成立和更名的事业单位登记手续2个,确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增挂牌子事业单位1个,更名事业单位2个,整合事业单位2个,撤销事业单位23个。五是确保稳妥。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尽量减少矛盾和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六是严肃纪律。对违规设立的机构坚决予以纠正,对违规进入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

我县清理规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一些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技术人才偏少,公益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下一步我们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抓法制化管理。要大力宣传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认真做好“撤、并、减、立”的事业单位跟踪检查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狠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的学习,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准确把握认定标准,认真做好调整后事业单位的模拟分类工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第16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2010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26号令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将于2010年6月1日起实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1998年9月1日起实行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农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原“三包”规定一些内容已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原“三包”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在原规定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机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农民的需求和农机产品的技术进步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更好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包括总则、生产者的义务、销售者的义务、修理者的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责任免除、争议处理和附则共分八章四十六条。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还特别比强调 ,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规定,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对质量问题、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用语进行了清晰的释义。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规定,生产者应当建立农机产品出厂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农机产品,不得销售。依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应当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认证证书并施加生产许可证标志或认证标志。同时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强调,生产者应当在销售区域范围内建立农机产品的维修网点,与修理者签订代理修理合同,依法约定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有关事项。生产者应当保证农机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零部件。

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规定,销售者销售农机产品时,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并按照农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告知产品适用范围、配置等方面内容,对购买者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销售者的义务应当验明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标志、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对于进口农机产品,还应当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为确保用户购买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及时保质维修,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规定,修理者应当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订立代理修理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维修零部件用于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修理者应当承担三包期内的属于本规定范围内免费修理业务,按照合同接受生产者、销售者的监督检查。修理者应当严格执行零部件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零部件,认真做好维修记录,记录修理前的故障和修理后的产品质量状况。

对农机产品三包内容及期限,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规定, 农机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机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易损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明确要求,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整机三包有效期及其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不少于规定的时间。内燃机单机作为商品出售给农机用户的,计为整机,其包含的主要零部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主要部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者处进行免费修理,维修产生的工时费、材料费及合理的运输费等由三包责任人承担;符合本规定换货、退货条件,农机用户要求换货、退货的,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机发票更换、退货;因质量问题给农机用户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依法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对赠送的农机产品,新《农业机械三包规定》明确规定,不得免除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

第17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事项

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枝办文

[2011]17号)精神,为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办工作人员联系的单位

(一)联系单位

严忠强联系以下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徐艳联系以下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档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供销社;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市水产局;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梁治丽联系以下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科协;残联;市委党校;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

(二)主要职责

1、督促所联系部门或单位落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

2、指导、协调和督促所联系部门或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要求,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及规范意见。

3、负责所联系部门或单位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关统计表格及规范意见的审核修订。

4、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联系部门或单位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中存在的分歧和有争议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负责安排所联系部门或单位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关统计表格及规范意见送审时间,督促所联系部门或单位按照报送,并提出审核意见及相关情况说明。

6、完成市编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全面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一)本部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所要使用和参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市委、市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本部门事业单位设立的机构编制、职责事项及异动相关文件。

(三)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四)其他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中共枝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第18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汇报

中共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11〕2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1〕30号)和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达市编办发〔2011〕19号)精神,县委编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时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研制方案,分步骤突重点,积极稳妥地展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一、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一)明确清理范围

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一是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1个;二是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43个;三是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个;四是乡镇事业单位427个;五是教育卫生系统176个。全县事业单位共计861个。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777名,现有人员4362人;乡镇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85名,现有人员2883人;教育系统核定编制8720名,现有人员8096人;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2033名,现有人员1206人。

(二)突出清理重点

主要集中清理机构、编制、职责,全面摸清了全县各类

事业单位的名称和隶属关系,准确掌握各类事业单位编制类别、核定编制和实配人数,核实领导职数、经费渠道形式,对各类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职责的批准权限,分门别类地提供职责依据和主要内容,职责有变化的单位均提供了书面报告在我办备存,以便为后一步的分类工作提供依据。

(三)严格审核材料

依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核表和汇总表,具体审核原则是:严格按照市委编办19号文件规定,对机构未履职,实有人员为零的纳入了撤销范围;对单位人员回落,空编在2年以上且机构职能萎缩或弱化的事业单位,先审核机构下一步发展方向属哪一类,再酌情核减部分编制。我办以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部门建议意见为审核的主要内容,截止目前,对全县各类事业单位861个,全部初审结束。

二、严把关口,认真做好规范工作

(一)撤销达县戒毒所等3个机构 1.达县戒毒所

撤销理由:达县戒毒所成立于2002年3月(达编〔2002〕13号),为达县公安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6名,现实有人员0人。达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的批复〙(达市编发〔2009〕112号)明确规定,达县戒毒所不再承担强制戒毒监管职责。根据机构清理规范要求,对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达县戒毒所予以撤

销。

2.达县就业训练中心

撤销理由:达县就业训练中心为达县就业管理局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员0人,未开展业务,其主要职能主要由达县就业局在履行,所以将达县就业培训中心予以撤销。

3.达县粮食职工学校

撤销理由:达县粮食职工学校为达县粮食局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达编〔2005〕46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均已参加了社保),未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所以将达县粮食职工学校予以撤销。

(二)核销核减事业编制203名 1.核销3个事业单位共39名事业编制

达县戒毒所事编26名、达县就业培训中心事编8名、达县粮食职工学校事编5名。

2.核减5个事业单位共164名事业编制

达县交通运输局养路一段、养路二段,中共达县县委招待所和乡镇供水总站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达县法研所成立于1997年(达编〔1997〕9号),为达县人民法院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近年因上述5单位人员回落,导致在岗职工过少,空编数较大。拟核减事业编制分别为:

养路一段核定事编209名,实有人员172人,空编37名,拟核减该段事编35名;

养路二段核定事编数150名,实有人员98人,空编

52名,拟核减该段事编50名;

中共达县县委招待所核定事编97名,实有人员79人,空编18名,拟核减该所事编17名;

达县乡镇供水总站核定事编数65名,实有人员1人,空编64名,拟核减该站事编54名;

达县法研所核定事编制数25名,实有人员17人,空编8名,拟核减该所事编8名;

上述五单位共核减的164个事编作为县级事业单位的机动编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我县事业单位摸底清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有的主管部门不够重视、编制核减面临障碍、重新核定编制缺乏科学依据等问题。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下一步,我办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定信心,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统筹协调,边清理边规范,边规范边实施,边实施边总结,重点从三方面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在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员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8号)的文件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理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沟通协调。对提交的861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表进行认真分析、归类,将各单位意见梳理成文,

同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处理清理规范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三是加强调研。对在清理规范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部门、难点部门开展调研,为下一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2011年12月8日

第19篇: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 助推行政审批提速 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市立足于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清理规范中介机构工作,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红利,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上“快车道”。

一、主要做法

一是出台一个办法。在吸收借鉴浙江、安徽等省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导向、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速增效”的原则,针对中介机构行业竞争无序,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收费较乱,行业自律不强、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制定了《**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服务办法》,引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二是打破垄断经营。去年3月,我市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通过问卷征询、实地 。

效审批,我市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中介服务区,面向全国诚招资质等级高、业务范围广、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收费合理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垄断性、半垄断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心设置服务窗口;因管理场地限制等其他原因无法以服务窗口方式入驻的中介机构,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原则,采用网络挂牌方式纳入管理,方便企业投资项目业主自主选择开展服务。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清理、引导、规范,搭建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化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了中介机构开展优质高效的服务,实现了三大变化,为**市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政务服务软环境。 一是变一家独大为竞争有序经营。通过破除垄断,行政相对人可自行选择中介服务,同时,各中介组织主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承接业务后不守承诺的无序现象得到改进。 二是时限变软承诺为硬承诺。推行中介机构服务时限承诺制度。根据服务事项的难易程度,分简易、一般、复杂,分别作出服务时限承诺,并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服务结果。不需进行检测、鉴定、评估、论证、测绘、设计和审查等技术性服务的,承诺时限分别为3个、5个、10个工作日以内;需进行检测、鉴定、评估、论证、测绘、设计和审查等技术性服务的,承诺时限分别为5个、10个、20个工作日以内。以上承诺时限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公示、听证、整改等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由委托人与中介机构双方自行约定。承诺时限和特殊要求应当在服务合同中载明。

三是变闭门运作为阳光操作。中介机构必须亮证、亮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布网络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中介机构须向委托人一次性告知服务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所需材料,双方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注明收费方式、时限承诺、收费金额、付款时间和质量保证金等条款。全过程公开办理,有效限制了受理、办理、时限、收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组建行业协会。通过组建**市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业协会章程、执业规则、职业道德规范、服务标准、自律公约和惩戒制度来实现中介机构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以建立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星级评定制度为主要内容,构建全新的中介机构信用体系;以建立行业部门中介监督制度和中介机构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构建全新的监督体系;以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和中介责任追究制度为主要内容,构建全新的中介机构自律体系。通过以上改革,探索建立起中介机构“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引导中介机构守法有序开展竞争性服务,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软环境。 三是依托全省“一张网”建立中介机构网上服务管理平台。

第20篇: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太原市民营区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监察局、太原市民政局并纪发[2014]6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密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按活动的要求,以政社分开、自律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社团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纪违章的社团;进一步规范其行为,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人员、机构、职能、经费与党政机关“四分离”,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激发活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社团公信力、透明度。

二、清理规范范围

在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各类社团(包括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等),未经登记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社团。拥有全额事业编制或参公管理的社团不在此范围。

三、清理规范内容

此次对社团的清理规范,重点解决五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 解决社团过多过滥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社团进行全面审查。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活动的社团,或者被撤销登记的社团继续以其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对名不副实、可设可不设、不发挥职能作用、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对不符合或者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250号)的,要下达通知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对为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而虚设的各类社团,要彻底整顿和治理;对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要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解决领导干部在社团中兼职过多过滥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精神,对社团领导兼职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的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确因特殊情况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每个社团仅限一名),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按照所在社团的章程履行规定程序后,再到相应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所有离退休人员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组织人事部门要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兼职行为,对已审批备案的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集中进行交叉审核、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定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应责令其限期辞去所兼任的社团领导职务;年满70周岁或任期超过两届的,不得在社团中担任领导职务。

本方案中社团领导职务,是指社团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会长(主任委员)、副会长(副主任委员),代表机构(办事处|代表处、联络处)主任,不包括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

(三) 解决社团与党政机关职能混乱的问题 社团要重新审定各自章程和职能,对与行政机关职能相互交叉、重叠、混乱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设置,严禁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切实从职能上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开展活动等问题。

民营区管委会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推动行业协会承担相应的公共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团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并负责审定社团职能,对不应当交给社团的行政管理职能、前置审批事项等行政单位职责内的工作,责成有关部门收回。

(四) 解决社团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严肃查处社团七种违规行为:一是违反规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等行为;二是违规使用会费或会费票据,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的;三是未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等方面服务的;四是不按规定年检、超期不换届、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五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财务人员、无工作经费、无独立办公场所、与党政机关一起办公,形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六是社团与党政机关资产不分、产权不明的;七是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 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行为

开发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以下“七不准”规定:不准干预社团合法合规的自主活动;不准向非事业单位编制或参公的社团拨付财政经费;不准违规向社团提供经费支持或违规提供办公场所、人员、物资、公务用车等支持;不准在社团领取报酬、福利;不准参加社团安排的旅游、度假性质的培训和考察;不准占用、私分社团各类固定资产;不准采用转移职能,利用其监管特权虚设各类社团,乱收费、拉赞助,变相设立“小金库”,以权谋私。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规范工作从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2014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 自查自纠(2014年7月10日前)。社团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本《方案》内容进行自查,并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提交清理规范自查报告书(一式三份,见附件)、财务报告、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本着查清问题、重在整改的原则,对自查出的问题,可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或不予追究,对自查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社团和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 清理规范(2014年7月31日前)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本区内所属社团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清查。从依法办会、开展活动、财务状况、领导兼职、日常管理以及发挥作用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保留、调整、整改、合并、注销或撤销的意见和建议,报清理规范召集人办公室。

社会事务管理局在7月31日前将社团清理审查阶段报告、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书、审查意见,连同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情况(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社团清理小组办公室。

(三) 查办案件(贯彻始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纪律;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对信访举报件要统一梳理、重点排查;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查自纠不力、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发现问题不纠正、不处理的,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 建章立制(2014年8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治理实际,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建立健全禁止性规定和有关制度,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五、责任分工

开发区纪工委负责牵头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负责清理规范召集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开发区组织部负责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中任职和兼职行为,同时制定适应我市工作实际的相关规定,解决领导干部在社团中的任职过多过滥问题。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清理规范社团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强化管理,同时做好联络协调、信息汇总、相关变更登记和违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行政处罚,落实“四分离“政策,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开发区财政局负责纠正违规拨付财政经费、资产不分、产权不明等问题,督促、指导社团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实现财务独立。对有财政拨款和资助的社团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规范社团服务性收费行为。

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取缔非法社团,对社团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开发区税务部门负责检查社团应纳税而未纳税的行为。

开发区办公室负责做好社团与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场所的界定和清理。

开发区管委会社团清理小组负责对所属社团的清理规范工作,对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社团开展活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保留、整改、合并、注销或撤销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社团是顺应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对“四风”的有关文件,特别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

(二)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团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民营区社团清理小组:张荣耀(组长)。成员:薛运中(纪工委书记)、康小平(副调研员)、张文龙(副调研员)、王巍(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王巍(兼)。联络员:罗斌。社团清理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地址:太原工业新区热源厂四楼409室,办公电话:0351-7723610

:742005768@qq.com。

开发区各级、各部门党委是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标准、认真整治。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亲力亲为,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各社团及其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单位要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三) 强化监督检查。开发区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将派出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有关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查。开发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功能,排查案件线索,查办典型案件。对督查中发现的敷衍赛责、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甚至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举报电话:开发区监察室 4368877 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7723610

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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