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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8:50:03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201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继续通过报刊、网络、举办现场咨询、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二、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

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2011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2012年我镇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一季度制定工作站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在2012年考核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增删,要求工作站及所属联络点均挂牌办公,要求设立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完善基层工作站考核细则。各工作站法援案件必须先行网上申报、审批,结案后一周内报送案例信息,一个月内报送案件卷宗检查。

三、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

2012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我们将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建议局领导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全年组织4次以上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

四、扩大非诉法援案件的受援范围,让更多符合法援条件的群众避免诉累。

法援案件并非必须通过诉讼才能解决,非诉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减少当事人对抗,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我们将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诉讼案件受理并规范非诉讼案件的审查与审批。

五、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

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

六、多渠道争取法援经费,严把经费发放审查关,进一步保障法援工作的开展。

在确保地方财政预算经费落实的前提下,继续努力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证法援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援办案经费的

正常开支,并严把案件补助审查关,不合格案件不发补助款,有瑕疵案件,如无证据材料,无辩护词(代理词),没有按照规定会见被告人等问题存在的案件,扣发补助款。

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及时、认真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乌苏市司法局哈图布呼司法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1年川主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1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川主寺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律师义务咨询日、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代写法律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八、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川主寺司法所

2011年3月1日

推荐第3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推动解决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落实各项培训制度,制定法律援助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教材、师资、经费等基础建设,提升培训效果,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的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坚决杜绝收取当事人任何财物和偷工减料不负责任行为,从源头控制法律援助质量。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促进问题迅速解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工作计划《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促进法援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标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重点强化法律援助机构质量监督责任,细化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管程序,实行精细化管理,狠抓落实;二是全面实施《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由市司法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督促各区、县级市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促进各区、县级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均衡,做到专款专用,充分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实际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积极推进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台帐统计机制,实现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确保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成为服务快捷、贴近群众的法律服务平台。完善区县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强化对区县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检查,促进全市各区县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发展;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11月9日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级党政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要广泛应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适时举办法律援助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树立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推荐第4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化卫(2011)第50号

关于呈报卫生局《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

计划》的报告

县司法局:

现将化隆县卫生局《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随文呈上,请审示。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抄送:本局各局长、存档。

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县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广大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县卫生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乡广大群众达到60以上。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化隆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以“惠民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提高医疗服务单位窗口和惠民帮扶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和谐”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惠民帮扶到位。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

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参合农民提供正当的医疗费外、对妇女、儿童以及伤残者也应实行应援尽援。

2、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3、积极开展好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

1、卫生单位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五、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农村特困学生提供援助,共享法律资源。

推荐第5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08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根据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2008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州、县电视台和《xx日报》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州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50%。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阿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以“惠民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州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州、县入驻已建惠民帮扶中心。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和农民工夜校,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

1、全州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五、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委等工作点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留守儿童发放惠民服务金卡,共享法律资源。

推荐第6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篇1:法援工作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范文之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工作计划《法援工作计划》。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篇2: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篇3:2011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为此,我镇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做好今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及工作队伍。二是建立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要积极深入到各企业、部门、场所等进行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促进问题早解决,为农民工提供方便,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4:2012年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为了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结合科学发展观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五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总要求,以服务区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基础,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总体要求:法律援助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综合效益突出,法律援助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显著提高;法律援助的整体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目标

1、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建设。一要在五年内招收两名具有法律资格的工作人员到中心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律师队伍。二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要继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并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在时间、内容、要求、效果上落实到位。三要抓好业务学习,法律援助的工作质量是要靠精通的业务来保证的,业务能力的提高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前提,一定要加强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四要抓好思想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五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增强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

2、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为社会稳定做出法律援助应有的贡献。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政府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法律援助工作应起到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理念。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1、着眼民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民生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心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做好民生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望。中心要对农村、城镇的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员、农民工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给予100%的援助。增加了对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或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事项,以及家民因购买或使用假冒、违劣生产资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索赔事项,应给予100%的援助。我们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援助制度做到普及,让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都能得到应有的援助。经济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一定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1)不断完善和扩大受援人的范围 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审查制度及操作规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做到应援尽援。 (2)法律援助业务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排查法律援助的潜在人员,在全区法律援助信息库的基础上,每年进行法律援助潜在人中的信息排查,宣传到每个社区,每栋楼,宣传达到全覆盖。 (3)法律援助领域得到拓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职能全面履行。 (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 在社区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将离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司法院校的老教师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使每个社区都有法律援助志愿者,对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进行法律援助的业务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3、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规范法律援助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行监督,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对受援人进行抽查回访,努力达到受援人满意度100%。

四、2012年,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年工作的计划如下:

1、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完成44件法律援助案件 对农村、城镇的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残疾人员、农民工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人,以及持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因交通、医疗、产品质量或者其他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赔偿事项,以及家民因购买或使用假冒、违劣生产资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索赔事项,给予100%的援助。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审查制度及操作规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做到应援尽援。

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在社区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将离退休的老法官、老检察官、司法院校的老教师吸收到志愿者队伍,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进行法律援助的业务办理,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五、法规条文 我部门主要依据的是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篇5: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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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7年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在2016年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以“便民、高效、规范”主题,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比上年增加20%,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区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经济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建设,要加大在农村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区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接待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

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为宗旨,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事件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摸清底数,与民政、残联、劳动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等工作站点的建设和指导,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1、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l2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五)在全县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农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法律援助受埋审查程序。对于持有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人民法院就申请事项涉及的案件己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也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七)认真承办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一)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三)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规范代写法律文书;对于可以办理的案件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县援助中心。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利用好系统内信息平台,注重网络媒体宣传,彰显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县广播电视、城步通讯报等本地媒体,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创新宣传形式,拓??阵地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一媒体宣传向媒体宣传与行政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形式向深入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宣传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考核、奖励机制。县法援中心对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将宣传工作由虚作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水平。

2、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行网上审批办案。

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

10、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11、抓好典型推广。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打造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12、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3、整合宣传资源。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

14、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4、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XX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5、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是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为此,我镇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做好今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落实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及工作队伍。二是建立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推进城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程,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扩大协作范围与事项,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完善调解前置原则,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法律援助中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作用,要积极深入到各企业、部门、场所等进行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促进问题早解决,为农民工提供方便,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农民工直通车活动,完善农民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建设,做到应援尽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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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和**省司法行政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 施《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 增

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省办案总数要达到3.6万件,力争实现递增20%的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专项经费的使用效能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3个县(市、区)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要继续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实现一定数量的经费增长,建立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2.争取与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办案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向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全省办案补贴发放率力争达到90%以上。3.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主体、监督主体,建立定期审计、上报制度。尤其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规范使用。

二、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省综治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1.要按照“实有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5万元以上、年度办案数量100件以上,办公面积60平米以上,无违纪投诉”的标准,继续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39个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达标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落实检查考核措施,重点考核财政经费投入、人员编制队伍、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法律援助台账利用情况,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3.推动各地参照省、青岛市等地的做法,创造条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1.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制定《**省法律援助程序规定》,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3.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市按照《**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对本辖区本年度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四、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1.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省办案总数要达到3.6万件,力争实现递增20%的目标,将每万人案件数由3.19提高到3.86,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济宁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

助便民服务窗口,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3.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保障和法院、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站(点),暂时没条件的,要与上述部门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联系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4.开

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向全省248万低保人口全部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5.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农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6.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于持有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人民法院就申请事项涉及的案 件已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 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也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7.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联合**卫视、**电台、大众日报等省级媒体,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五、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1.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2.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部队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与省律协协调出台《取得法律职 业资格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实习的相关规定》,鼓励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实习。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 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3.推广**等地“点援制”做法,走律师专业化发展模式,培养法律援助高精端人才,为受援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人性化的法律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1.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利用好系统内信息平台,注重网络媒体宣传,彰显宣传的社会效果。2.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一媒体宣传向媒体宣传与行政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形式向深入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现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4.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宣传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考核、奖励机制。对各市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将宣传工作由虚作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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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昌图县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以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

按照省厅要求,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量基本控制在1000件左右;特别要加大诉讼案件办案力度,基本控制在200件左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案件质量检查评估;合理管理和有效使用经费,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大福彩项目案件办理力度;大力开展机构“保规争模”活动,扩大站、点规范化建设覆盖面。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群众息纷解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昌图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尽快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于4月末前,在县政府官方网站设立法律援助专页,实现法律援助网上申请。

2、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

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3、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办案单位及办案的质量评查工作,落实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4、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诉讼案件总数应控制在200件左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办理非诉讼案件控制在辖区总人口1‰左右。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1、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和谐稳定。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做法,拟在条件较好、群众来访方便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固定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站”;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加强其法援诉案受理、初审和呈报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使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广大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4、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

年内分别于3月、5月、8月对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心工作人员)、法援工作站“专管员”、工作点联络员进行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

5、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办理法援案件必须始终坚持“四统一原则”,县中心要做好申请表、指派通知、各种公函的填写及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化工作站的要求,必须建立台帐,办结案件应及时整理、成卷,并同步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上交县中心归档。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1、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加强对“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业务开展,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职能于一

体的服务平台。

加强“148”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平息纠纷。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职业操守、执业纪律等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行为,避免投诉。

3、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定期集中宣传与常规分散宣传、集会普及宣传与专业培训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和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让社会更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享受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打造和谐昌图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第11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Ji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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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相关文章:2011学年度上学期德育工作计划2011年下半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011年度第一学期安全工作计划2011年第一学期法制工作计划2011年度第一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计划2011学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书2011年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查看更多>>安全工作计划

第12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计划

201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计划

2011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胜利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律师义务咨询日、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胜利时讯、板报、广播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志愿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件卷宗尽早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的代理,代写法律文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继续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法律援助经费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七、每月30前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八、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来加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十、加强法律援助的信息化建设,对所办理的案件要及时的录入电脑,这样方便对这一时期,这一年度的案件进行统计。借此推进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

十一、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东至县司法局胜利司法所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13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十一)寒假前,学校还要开展“安全教育周”,制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板,提醒同学们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返乡返校途中,注意行车安全。

(十二)学期末,中心成员写一篇有关法律援助的心得,以便总结上学期的经验与教训,或为下一步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文章形式展现),从而更好的知道下学期工作的开展。

作为一名法律人,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已经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法治是我们每个人的理想,是我们终生奋斗的目标。我们再次想到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这里是我们的法律之家,在这里我们能找到我们的理想、我们的激情,在这里我们能将我们学过的法律应用于实践,用法律填充我们的灵魂!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做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我们的努力会逐渐被放大,让我们到过的地方普照法律之光。

第14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团10#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

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要求和办事处法律援助联络站工作安排,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我社区本年度法律援助联络站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依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广大居民。

2、认真开展好全社区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使法律援助推动为构建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加大重点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1、以社区为阵地,认真做好对居民的接待和咨询,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突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对居民涉及买卖经营权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积极给予讲解、分析。

2、对外出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四、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团10#社区 2009年1月

团10#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

工作计划

2010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居民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板报、报刊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区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区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集中社区法律方面的退休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五、进一步加大对居民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简化对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热线作用,切实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我社区经济建设服务,

1、继续充分发挥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2、充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的功能作用。

3、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适应社区广大居民的需求,为我社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团10#社区 2010年1月

团10#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站

工作计划

为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全面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具体作了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社区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 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方便群众法律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

二、宗旨准则:

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服务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行为准则是:志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服务内容:

1、对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以社区内基本无劳动收入的 特困家庭为服务重点,主要为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2、广泛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法律援助联络站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志愿者协助配合司法所和社委会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

法律帮教工作。

3、做好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资源配置情况由各社委会聘请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4、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电话。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受援对象公布专线电话和志愿者联系电话,随时接听解答特困家庭的法律咨询。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方法,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团10#社区 2011年1月

第15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

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

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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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计划

201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计划

2011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黄桑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律师义务咨询日、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代写法

律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继续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法律援助经费独立建帐,专款专用。

七、每月30日前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 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八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黄桑坪乡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1年2月8日

第17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法律援助工作在改善民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组织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坚持以人为本,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原则。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健全法律援网络体系,不断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深入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法律援助工作站解决在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树立典型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

三、加大援助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便民措施,方便困难群众,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继续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办案数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增长。

四、按照上级司法部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第18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1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1年,我县法援工作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保证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困难群众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答疑解惑、为政府分忧解难,为构建和谐岳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继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继续完善县乡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全县2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方便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信访、劳动保障和法院等部门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联系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二)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注重诉前调解,达到资源优化整合,困难群众利益维护便捷化、最大化的要求,使法援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共同促进、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落实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建立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

(四)认真研究农民工、困难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县办案总数与去年相比,力争实现递增20%的目标,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

(五)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

求,创造有利条件,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二、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以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一)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县乡(镇)二级培训机制,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 鼓励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刚进入法律服务市场的年轻律师在一定时期内积极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

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针对以往宣传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地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一)今年农历正月十六,我们抓住春节后农民工外出务工高峰期,联合县总工会、县广电中心,组织县法援中心、司法局律管科、法宣科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县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律师在县交通要道、县长途汽车站为困难职工、农民工现场提供法律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发放维权知识小册等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二)进一步发挥各乡镇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作用,让他们既当联络员,又做宣传员。

(三)结合普法宣传,组织知名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现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第19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2年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为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社会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建立完善社区援助志愿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方便群众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

二、宗旨原则

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行为准则:志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三、服务内容

1、对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以社区内基本无劳动收入的特困家庭为服务重点,主要为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

2、广泛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志愿者配合司法所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帮教工作

3、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资源配置情况,由社区聘请法律援助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4、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电话。社区向受援对象公布志愿者联系电话,随时接听解答特困家庭的法律咨询

在实际工作中,我社区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方法,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12年2月10日

第20篇:大兴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05年大兴区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05年大兴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执政能力为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使更多的人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扩大大兴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一.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减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在上述部门调查取证的费用.降低法律援助办案成本。同时建立”绿色通道”,在办理农民工权益维护、下岗失业职工权益维护、劳动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群体性法援案件时,要求上述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加快法律援助律师或工作者的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率.以体现政府各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二.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1.推行法律援助首问制、一次性告之制度等,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快捷。

2.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日常工作衔接机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通过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并申请法律援助.

3.探索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4.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接待日,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并听取他们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改进,完善工作.三.广泛利用舆论阵地,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在《法律援助条例》施行2周年之际, 集中一段时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一个时期内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动态持续报道.

策划组织系列法律援助专题讨论,邀请与法律援助工作关系密切的各相关部门、律师界、法学界官员、专家学者和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人员,以及关心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就法律援助工作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广泛深入展开讨论.交流法律援助理论和实践经验.四.定期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是反映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的重要窗口,法援中心应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限,综合各种服务手段进行分析,通过接待、办案、电话和法律援助网的工作情况分析近期反映的主要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分析、有价值、有对策或建议。

五.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热心人士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参与法律援助,发挥他们在为特定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局面和“援贫助困,举善于民”的良好社会风尚。

2005年2月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法律援助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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