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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三分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0 06:08:0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普通话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推荐第2篇:普通话考试例文:我喜欢的书刊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推荐第3篇:普通话手机稿我喜欢的书刊

普通话范文手机稿-我喜欢的书刊.txt41滴水能穿石,只因为它永远打击同一点。42火柴如果躲避燃烧的痛苦,它的一生都将黯淡无光。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己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己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 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推荐第4篇:普通话说话题目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是旅游杂志,因为我喜欢旅游,虽然我并没有太多的时间、金钱可以去旅游,但我可以通过旅游杂志满足我旅游的欲望。

旅游杂志介绍很多好玩的地方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描述很多优美的景色,还有很多赏心悦目的图片,还会介绍很多旅游景点,会给读者很多住宿建议、交通建议、购物建议等,有时也会有图文并茂的游记。游记和图片是我最喜欢的两个版块。我喜欢看他们在旅途中记录下来的带有个人情感的文字,喜欢自己拍的照片,旁边带有几个说明性的文字。看了他们的游记,好像我也去过那些地方旅游了。至于照片,我想大家都喜欢欣赏美的东西吧,当然我不例外。图片将很多美的东西、美的瞬间定格下来与更多的人分享,这本身就是一件美的事情。

有一次,我忘了是哪一本杂志,以海为主题出了一期特刊,介绍了世界各地的海,有的是有趣的奇怪的海,如淹不死人的死海,有的是旅游胜地,如风情万种的夏威夷。那么多的那么美的海让我忘乎所有,深深迷恋上了。忽然,我想到了海子的那两句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渴望有一天能够去看看海,我向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浪漫。

今年五一,我实现了我的愿望,和朋友一起去了那本杂志上介绍的景点之一——海南。杂志将海南描绘得非常漂亮,蓝天碧海,椰林白沙,天涯海角。我早就迷恋上海南了。我终于可以看到海了。

转到难忘的旅行

推荐第5篇:普通话手机稿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如何得到这种创造的自由?庄子认为,必须抛弃那些对自己身心内外的种种束缚,使自己能“自由思考”,“自由发挥”创造力,这样就必须要有一种“无我”(或者说“忘我”) 的精神。人之所以常常陷入自缚之困境而不能自拔,就在于对“小我”的执着,把自己的一切看得比什么都重,不择手段地争夺个人权力和金钱,为私利所缠身。这样在精神上还能得到自由吗?没有精神上的自由,哪还会有为人类作出真正贡献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推荐第6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曾经看过许多书籍杂志,有意义深远的名人名著,有幽默诙谐的卡通动漫,有人生百态的杂志周刊,印象最深刻且仍在看的一本书却是并不起眼的《紫色年华》。

《紫色年华》是一本综合各种短片文章、微型小说的一本杂志。它没有太过华丽的辞藻,但字里行间却时刻透露着宠辱不惊的喜,和淡雅的忧,它没有名家的文章和点评,但却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像我们一样的苍翠年华。

这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教会我成长,它通过一个个故事向我们诉说我们不平凡的青春,诉说青春路上我们遇到的喜悲,诉说我们倔强而又脆弱的爱情,诉说我们痛并快乐着的友情,诉说我们不能理解的亲情。青春路上我们的欢笑、泪水、困难,似乎它都与我们感同身受。

记得有一期里一个关于亲情的故事,一个男孩无法忍受他的同学对他的嘲讽,同时也无法理解他父亲对他那另类的爱,也一直因为他母亲的死怨恨他父亲。朋友的背叛、家庭的压力让他最终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了他生命中最绚烂的那一刻。我想: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青春期的我们尽管叛逆,张扬,肆无忌惮,却始终无法改变我们心中都会有的脆弱。所以此刻我们可以软弱却不可以堕落,可以摔倒但不可以就此放弃,困难只是未来的铺路石,而不应是成功的阻路石。

《紫色》会让你回顾你已走过得青春,会让你回忆起你平凡而不平庸的过往,会让你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会让你决定把颓废、堕落、眼泪都抛弃于从前,把美好留给以后。《紫色》有交友平台,任何人都可以把你的故事晒在这里,让更多和你有一样经历的人分享你青春的酸甜苦辣。

我喜欢《紫色》,因为这里有我青春的足迹。

推荐第7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艺术形式)

闲睱时,我喜爱读书,读书可以使我忘却现实中的烦恼,从而陶冶人的性情。我最喜欢的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就是一个个现实生活故事的缩影,读一部小说就象是经历了一个个真实的人生,它会影响着你的喜怒哀乐,让我们在故事中感悟生命。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直到七岁,充满爱心与耐心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推荐第8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闲暇的时候,我喜欢读些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海洋里,我的心情总是很平静.......上学那会读过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可是吃人的封建礼教,压的我喘不气来。《家》中觉新他们的卑微命运,更是让我愤愤不已,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所以比起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我更喜欢三毛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感动于三毛的那种自由、那种随己,那种生活的奔放。她不仅仅是一个女子,她有一种让人无法企及的美丽。她的为人,她的处事,是我仰慕却相距甚远的。她心灵的自由,没有任何事情能牵绊她的前行。她甚至带有一种特有的纯真。她和荷西的的那份真挚淳朴的爱情,更是让我羡慕至今,向往不已。

荷西:你是不是一定要嫁个有钱人。

三毛:如果我不爱他,他是百万富翁我也不嫁,如果我爱他,他是千万富翁我也嫁。 荷西:。。。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嫁有钱人。 三毛:也有例外的时候 荷西:如果跟我呢 三毛: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你吃得多吗? 三毛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嘻,这样的爱情观正是我追求的! 我向往的地方

我最向往的地方是水城——威尼斯。我向往她的水,她的美,她的秀和灵气。

威尼斯是意大利东北部城市,亚得里亚海威尼斯湾西北岸重要港口。由118个小岛组成,并以177条水道、401座桥梁连成一体,以州相通。威尼斯是一个美丽的水上城市,塔建筑在最不可能建筑城市的地方——水上。威尼斯的风情总离不开“水”,蜿蜒的水巷,流动的清波,她就好像一个漂浮在碧波上浪漫的梦,诗情画意久久挥之不去。威尼斯的房屋建筑风格各异,房屋的门窗、走廊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和花纹。夜间泛舟威尼斯,独有一番情趣。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来到威尼斯,来感受它的美,温馨和浪漫。威尼斯的美是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所以得机会,我一定要亲临其境,去真正感受她的美,它的古典浪漫气息。 我的学习生活

“活到老学到老”。虽然我的学校生活结束了,但我的学习生活并没有随着我的毕业而“毕业”。相反,我比以前更爱学习了。工作之余,我喜欢读书,练字,练琴、剪纸、画画......在书的海洋里,我总是能保持心情舒畅,思绪平静。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总是能信心十足、精力充沛。记得伏尔泰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 高尔基也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使我的生活变成轻松而舒适的诗”。学习是件如此美妙的事情。我会一直坚持“活到老学到老”这一理念,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终身学习者。 购物的感受

周末休息的时候,通常喜欢约上姐妹出来逛街、购物。穿梭于大街小巷,游逛在各大、小商店、饰品店里。瞪大眼睛,卯足精神去猎取自己喜欢的看上眼的,物美价廉的东西。虽然,淘的这个过程很累,但我却觉得这个过程很享受,心里一点也不觉得累,不仅不觉得累反而觉得美滋滋的。尤其是在淘到自己喜欢的物品、饰品、衣服、鞋帽的时候,心里那个美呀,那个满足劲啊,是用言语难以形容的出的啊。总之一句话“美极了、乐极了、简直ok棒极了”。

可是美归美,但也有失望伤心的时候。当看上眼的东西贵的要命的时候,我心里那的失落啊,哪个伤心啊......此时我能做到的就是,观望、感叹、生气、悲喊:“钱啊,钱啊,你在哪?”不过总的来说,购物的过程蛮享受的。

推荐第9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的书刊,是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杂志《读者》。

这本杂志最大的特点,是她的封面。封面是刊物的眼睛,《读者》的封面让人看了就觉得她十分可靠,值得信任,是一个真诚的老朋友。有人说,不管在哪一个报刊亭,离得远远的,就会在花花绿绿的刊物中一眼认出她。正如古诗词所说:“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她的封面,设计特色独有韵味。清新,自然,大方,美观、使人看后过目不忘,印象深刻。

这本杂志之所以让我喜欢,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其中的内容。情感类的文章,不论是亲情,友情或爱情,都会让你产生共鸣,亦或是被感动的潸然泪下。名人传记会让低谷期的自己产生很大的动力,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奋斗。那些幽默笑话,搞笑漫画,会博得你的一笑,忘记所有的不开心。而那些哲理短文,在你读过之后,就会感觉到,灵魂像是被彻底的洗礼了。变得纯净,透亮。

在中学的学习生活中,《读者》就像是一位老友,我们互相诉说着彼此的心事与烦恼。共同分享人生百态,酸甜苦辣。

我是《读者》的忠实读者。是因为她的温馨,她的宽容, 她的博大,她的人情味。她不是政治教科书,但她却用自己的人文精神“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慢慢渗透到人们的心灵深处,改变着人们的世界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刊《读者》。

推荐第10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大脑不禁短路一下,好一个既可以说是陌生也可以说是熟悉的话题啊!

就我而言,我很多时候都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喜欢的书籍究竟是哪一类呢?”但是都没有认真想过,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 想象中,小学的时候我喜欢看漫画,还有就是安徒生的童话,还记得,放学的时候我一边念着书中所写的精彩画面一边奔跑着,那样的天真无邪,那样的纯真,童年的时候就是安徒生的童话陪我成长。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慢慢的我步入了初中的大门,作为初中生的我不再是小时候那样的幼稚,同时,安徒生的童话也慢慢脱离了我的生活,我不会再拿着他的丑小鸭一次又一次的朗读,更不会对他的童话与我不离不弃。我只会拿着武侠小说无时无刻的再看着,就连上课的时候也不放过,我现在依然记得一件事,那就是上课的时候我在看武侠小说,结果不小心被老师抓到了,更为不幸的是抓了我的这个老师居然是上我们课当中最严厉的,这下可好了,下课后我就被被叫到办公室好好的教训了一顿,然后灰溜溜的回来,心不在焉的上了那天最后的几节课!这是初中的初期,武侠小说陪我的日子并不长,也许是被老师训后的结果,还是自己改变的原因,这就不多说了。

初二的时候,我居然喜欢上了《红楼梦》,虽然是喜欢,但不想以前喜欢其他书那样着迷,只是不上课、不忙的时候读一读、一看。这样一直到了初三毕业我都还没有把它读完,但对于上面的内容也有了一些了解,就比如说林黛玉的弱不禁风,还有贾宝玉的怜香惜玉、、、、、、

进入高中后,因为学习的繁忙,我并没有接触太多的课外书,但是也有看了不少(声明:电子书也是一种书),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喜欢看电子书,每当没有课的时候我就看看,有时候有课我都在看,但因为伤眼的原因,一段时间过后我就改变了,高

二、高三的时候,每当我的压力较大或者是心情不好时我都看看读者,看看里面的一些笑话或者是比较有哲理的一些文章,就这样它陪我度过了两年的时光,同时我也从中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这都来自于我对读者的喜爱。

高中的时光既漫长而短暂,终于,我进入了大学的学习,原本我以为大学就像老师说的那样,一天课很少,我们可以做我们喜欢的事情,对于我而言,想做得事情就是看我喜欢的书籍,以至于丰富自己的文化和内涵,但是,我错了,原来大学不是高中老师说的那样,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看我喜欢的书籍,那就是《鲁迅全集》,人们都说鲁迅的文章难于理解其中真正的含义, 而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有人说:“似懂非懂是一种朦胧美。”但不仅仅出于这个原因,我喜欢读他的书也是因为我仰慕鲁迅这样绝无仅有的大作家,喜欢他的每一篇文章都能打动我的心灵,喜欢他每一笔、每一字都暗藏着利剑和尖刀。

总而言之,随着我年龄的成长,我喜欢的书刊也在不断的改变,因为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心理,也许很多人的经历和我一样,或许我的经历没有什么与众不同,喜欢的书刊没有什么别类,但这些就是我喜爱的书刊、、、、、、

第11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

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

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

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第12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因为读书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我喜欢的书刊也很多。 我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唐诗三百首》,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一开始,妈妈一首一首地读给我听,解释给我听,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一首诗听过两次就可以把它背下来。小时候还不能很深刻地理解唐诗,仅仅是直观地觉得唐诗很美,读起来朗朗上口,比歌曲还好听。

上学之后,我们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习唐诗。由于前期的积累,小学课本里的唐诗我都能轻松应对,很快就完成了背诵任务。上了初中,老师讲解唐诗就更深一层了。老师不仅仅要求我们背诵唐诗,而且还要求我们深刻地理解唐诗。老师除了帮助我们疏通诗歌的字面意思,还深入分析诗人的思想情感,让我们真正走进诗人的内心,懂得唐诗用词之精妙。念高中的时候,老师对唐诗的讲解则更深一层了,涉及到了一些诗歌理论和鉴赏技法。就在那个时候,我好像重新读了一次《唐诗三百首》,获得了自己前所未有的认识。

我的书桌上、枕头边都会放着一本《唐诗三百首》,有儿童注音版、也有笺注本,也有现代整理本,有横排简体版的,也有竖排繁体版的。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翻一翻《唐诗三百首》,感受文字的美,感受词语的秒,感受情感的真。在忙碌的时候,我也会拿起《唐诗三百首》看一看,如此便可扫除我的疲劳,清除我的烦恼。

《唐诗三百首》,是伴随我成长的一本书。现在,及时我出去旅行,唐诗也会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今年暑假我来到武汉的黄鹤楼,在那里我想起了唐代诗人崔颢写的《黄鹤楼》,仿佛看到了千百年前的仙人黄鹤、历历晴川、绿树芳草和落日暮江。

读书,特别是读《唐诗三百首》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第13篇:普通话说话话题:27我喜欢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很喜欢看书,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是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他们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和国家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第14篇:普通话考试27我喜欢的书刊(整理)

简介----少平---晓霞---少平归宿---润叶少安----农村世故—

27我喜欢的书刊

我说话的题目是《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书刊不少,如《红楼梦》、《简爱》、《飘》、《荆棘鸟》,刊物有《收获》、《中国报告文学》等等。我最喜欢的是《平凡的世界》,它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写的小说,共有三册。它以中国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为背景,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里面有很多的矛盾纠葛: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那个年代艰难曲折的道路。这部书曾获中国第三届茅盾文学奖。

我看到这部书时,正十七八岁,和孙少平在县城上高中的年龄差不多。书中的情节和人物的命运一下子揪住了我的心。同是农村出身的我,深深的为少平的故事所感染,我感同身受、激动不已。少平出生穷困,却有强烈的自尊,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环境里,不卑不亢,忍辱奋进。看到少平面对生活的磨难不断勇往直前时,我真是又心痛又欣慰!正是他的精神给了我极大的鼓舞与力量,物质的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 田晓霞的出现就象一缕阳光照亮了少平的人生。晓霞是一个多么好的姑娘啊,活泼开朗,知识丰富、勇于追求,没有偏见。当他们的友谊升华到爱情时,我看到晓霞和少平在古塔山约定未来时,我几乎要落泪。他们是相互鼓励,相互扶持的知己啊。可惜生活是残酷的,奇迹没有发生,也许是他们的爱情太过美好,连上天都嫉妒了。晓霞牺牲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深情仍在梦却碎了。 少平最终选择回煤矿照顾那一对孤儿寡母时,我的心是不忿的,我一度不能理解。但是后来随着年岁渐长,我慢慢的似乎明白了,少平归于平凡的结局,也许是他的责任,也许能得到心灵的平静,也许是平凡生活的必然结果吧

而孙少安和润叶的感情,也深深地让我惋惜。那些理想主义的唯美的爱情,在生活中注定要承受挫(4声)折吧。读到后面,我理解了孙少安对家庭的深重的责任感,和他在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我也觉得少安最理想的伴侣还是他的刻苦耐劳善良真诚的妻子。这就是每个平凡的人的真实的生活吧。

里面还有很多农村世故人情的描述,十分逼真,向咱们展示了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以及心理。我沉浸在平凡的世界里。它似乎告诉我了不少人生哲理,仿佛自已又重新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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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普通话 考试自由发挥 之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之《读者》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读者》在海外华文期刊市场中也占有很大份额,行销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拥有众多读者,可以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读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2003年起在美国、加拿大同步印制。

《读者》杂志的成功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读者的认可和赞誉。1998年至2001年连续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第

一、第二届百种全国重点社科期刊奖,2000年获首届国家期刊奖(中国期刊业最高奖),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为“双高” (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期刊。2002年底,再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

《读者》杂志多年以来,始终以弘扬人类优秀文化为己任,坚持“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启迪思想、开阔眼界”的办刊宗旨,遵循“选择《读者》,就是选择了优秀的文化”这一办刊理念,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在刊物内容及形式方面与时俱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力求精品,并以其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及多样性,赢得了各个年龄段和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与拥护。《读者》曾连续三次蝉联国家期刊奖、连续7年高居中国期刊榜榜首的《读者》月发行量达到1003万份,实现了中国期刊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个突破。 《读者》的开创者们可能想不到二十多年后的情景,“《读者》现在是中国最受欢迎的杂志,但同时又能保证自己的高质量、高品位,受到贾平凹、余秋雨、刘心武、梁晓声等众多文化人士的称赞。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谈美食之宣威火腿

宣威火腿,云南省著名特产之一,因产于宣威县而得名。宣威火腿历史 悠久,驰名中外,是宣威市的传统特产品,属中国三大名腿之一。它的主要特点是:形似琵琶,只大骨小,皮薄肉厚肥瘦适中;切开断面,香气浓郁,色泽鲜艳,瘦肉呈鲜红色或玫瑰色,肥肉呈乳白色,骨头略显桃红,似血气尚在滋润。其品质优良,足以代表云南火腿,故常称“云腿”。 宣威火腿经久不衰,主要是取决于其色香味美,营养丰富,风味独特。

谈到宣威火腿的形成,其实很简单,组要是经过几次用盐去腌制,再加上一些祖辈流传下来的保存方法即成,但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宣威独特的地域地理气候环境。

谈到它的特点,宣威火腿具有鲜、酥、脆、嫩、香甜等特点,长期以来一直以营养丰富,肉质滋嫩,油而不腻,香味浓郁,咸香回甜著称于世,被消费者视为名馈赠亲朋好友的珍贵礼品,在竞争日渐剧烈的食品市场中扎根开花,经久不衰。这并非偶然,而是由其自身的香味、营养价值及风味特色所决定的。香气经鉴定,有43个芳香化合物,包括烃类7个,醛类15个、酮类2个、醇及酚类7个、脂类6个、呋喃类4个、其它2个;据北京营养研究所及云南省科学院测试中心营养朊分析报告和测试分析结果表明,宣威火腿内含19种氮基酸(其中8种人体不能合成的必需氨基酸全部含有),11种维生素,9种微量元素。 谈到吃法,就有很多方法了,比如:

(1)蒸米饭,米饭快熟的时候。把宣威火腿切片,铺在米饭上。再盖上盖子蒸一会儿。米饭全熟的时候,火腿也熟了。火腿有米饭的米香,米饭也有火腿的肉香。

(2)蒸肉蛋。宣威火腿切碎,加入鸡蛋、盐、胡椒粉等调料。上锅蒸30分钟左右。出锅后,撒上香油、香菜末即可。

(3)香炸火腿球。宣威火腿切成小块儿,过上加盐的面糊,米饭,蛋清,下锅炸。

⑷ 凉宣威火腿:陈年宣威火腿150克。

淡糖水1千克(100克白糖用5千克水烧开即可),香芹、胡萝卜花各5克。

操 作:

1、宣威火腿去除表皮污渍,入锅内加淡糖水小火煮1-2小时;

2、取出切长6厘米、宽3厘米、厚0.1厘米的片,用香芹、胡萝卜花点缀装入盘中即可。

还有一些家常做法,如:

1、直接炒,肉切薄一点,切记,一点不要加盐。最好加一些菜如花菜、莴笋什么,在加点干辣椒。

2、用水煮,后在用炒的方法,加一些料。

3、炖汤

4、蒸了直接吃

我喜欢的明星之邓亚萍

邓亚萍 河南郑州人 出生于1973年6月2日,身高:1.50米,投身于乒乓球运动生涯中,冠军头衔132个,曾经获得过18个世界冠军(仅次于王楠6个,王楠24个),连续2届4次奥运会冠军,经常获乒乓球单双打冠军。

她出生的时候,父亲邓大松40岁,母亲蔡荷珍36岁。父亲性格很内向,不爱说话,属于意志品质特别顽强、特别有韧劲儿的那种人,一辈子勤勤恳恳工作。母亲性格外向,很要强。我的性格融合了他们两人的特点。

父亲一生酷爱乒乓球,他年轻时是河南省队的主力,拿过中南五省男子单打冠军,退役后在河南省队执教,曾任男队主教练。

从邓亚萍两岁多开始,父亲常常把我放在他的自行车上,带着我到工人俱乐部看他们打球。而邓亚萍从小打球特别认真,就是脾气不好,不能输球,一输就急,拉住对手不放,非要和人家再打一场不可。因为这个急脾气,她小时候没少挨父亲说。每次输了球,父亲并不怨她,但会不停地给她讲,告诉她输在哪儿了。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父亲推着车,一路上不停地唠叨。有时候进了家门,坐在饭桌前,还在说。

邓亚萍是乒乓球历史上最伟大的女子选手,她5岁起就随父亲学打球,1988年进入国家队,先后获得14次世界冠军头衔;在乒坛世界排名连续8年保持第一,是排名世界第一时间最长的女运动员,成为唯一蝉联奥运会乒乓球金牌的运动员,并获得4枚奥运会金牌,其中包括单打和与乔红组合的双打。

身高仅1.50米的邓亚萍手脚粗短,似乎不是打乒乓球的材料,5岁时就开始学打乒乓球,因为个子太矮被河南省队排除在外,只好进入郑州市队。 但她凭着苦练,以罕见的速度,无所畏惧的胆色和顽强拼搏的精神,10岁时,在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中获得团体和单打两项冠军,后加盟河南省队,1988年被选入国家队。 13岁就夺得全国冠军,15岁时获亚洲冠军,16岁时在世界锦标赛上成为女子团体和女子双打的双料冠军。1992年,19岁的邓亚萍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又勇夺女子单打冠军,并与乔红合作获女子双打冠军。1993年在瑞典举行的第四十二届世乒赛上与队员合作又夺得团体、双打两块金牌,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乒坛皇后。

邓亚萍的出色成就,改变了世界乒乒坛只在高个子中选拔运动员的传统观念。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也为邓亚萍的球风和球艺所倾倒,亲自为她颁奖,并邀请她到洛桑国家奥委会总部做客„„

1997年后,她先后到清华大学、诺丁汉大学和英国剑桥大学进修学习,并获得英语专业学士学位、中国当代研究专业的硕士学位、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年邓亚萍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以及运动和环境委员会两个委员会担任职务;2003年,邓亚萍成为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一名工作人员。

而不管她拿了多少冠军,有多出色,父亲一直用高标准要求她。当她打球很出色的时候,有人说她只会打球,于是她从不认识字母开始,每天刻苦记单词,在短短的时间里,她又创下了奇迹,从不认识字母开始到能和外国人用英语流畅交流,而正式她的不放弃成就了她的一生。她的精神也正是我们当代很多年轻人所缺少的,需要学习的。

如今,邓亚萍已经和相恋多年的男友,前国家队男乒骁将,广东队的林志刚登记结婚,并把新家安在了北京崇文区的龙潭湖附近。从少年相恋到风风雨雨,再到牵手白头,如今的邓亚萍,可谓爱情事业双丰收。

第16篇:普通话__考试自由发挥__之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之《读者》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3月,是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读者》在海外华文期刊市场中也占有很大份额,行销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拥有众多读者,可以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读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2003年起在美国、加拿大同步印制。

《读者》杂志的成功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读者的认可和赞誉。1998年至2001年连续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第

一、第二届百种全国重点社科期刊奖,2000年获首届国家期刊奖(中国期刊业最高奖),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为“双高” (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期刊。2002年底,再获第二届国家期刊奖。

《读者》杂志多年以来,始终以弘扬人类优秀文化为己任,坚持“博采中外、荟萃精华、启迪思想、开阔眼界”的办刊宗旨,遵循“选择《读者》,就是选择了优秀的文化”这一办刊理念,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在刊物内容及形式方面与时俱进,追求高品位、高质量,力求精品,并以其形式和内容的丰富性及多样性,赢得了各个年龄段和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与拥护。《读者》曾连续三次蝉联国家期刊奖、连续7年高居中国期刊榜榜首的《读者》月发行量达到1003万份,实现了中国期刊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个突破。 《读者》的开创者们可能想不到二十多年后的情景,“《读者》现在是中国最受欢迎的杂志,但同时又能保证自己的高质量、高品位,受到贾平凹、余秋雨、刘心武、梁晓声等众多文化人士的称赞。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第17篇:上海普通话考试说话: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上海普通话考试说话范文:我喜欢的书刊——《读者》

上海教师考试网(http://sh.zgjsks.com/)

上海中公教育(http://sh.offcn.com/)联合制作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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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我喜爱的书刊普通话

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白岩松的《幸福了吗?》这本书。是他从“三十而立”到“四十不惑”期间的心灵成长纪录。开篇作者便借用六世*喇嘛仓央嘉措的一首诗,勾勒出了全书的轮廓——如何寻找幸福和信仰。诗的内容是这样写的: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这佛光闪闪的高原,三步两步便是天堂,却仍有那么多人因心事过重而走不动。我非常喜欢这首诗。这本书是对当下光怪陆离的社会的质问,也是对人们久经炎凉而日益麻木的心灵的一种呼唤。白岩松用他惯有的犀利文笔和审视的目光,回顾了自己十年来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名利场的起伏,发表了自己对近年社会大事件的看法,记叙了差旅各国报道采访的台前幕后故事,也和读者一起分享了书籍、音乐、电影等等他自己的心灵营养品。《幸福了吗》其实是“不惑”而“惑”的白岩松又一次对人生的思考。

真的,当我们渐渐老去,我们的幸福感到底在哪里?幸福只是一个时刻吗?幸福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想幸福应该是整个人生过程,不要忽略了每一次本来可以幸福的时刻和感觉。我们没有幸福感,难道错真的在房子、车子和票子?我想不是的,人们在拥有了很多之后,总想要更多的东西,并没有意识到应该对本身拥有的这些东要感恩,所以没有幸福感。不要说我清高,我也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也有很多困难,但如果我们足够阳光,心里就没有黑暗,没有黑暗,幸福就来敲门了。

第19篇: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了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一起看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一: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三: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第20篇: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00字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00字一: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00字二: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叫《拥抱幸福的小熊》。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很感人。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环绕在我的心头。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的霍雨欣,执着的妈妈,坚强的小念深深打动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很坚强。主人公小念本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但是由于家庭的变故,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经常受到伙伴们的嘲笑。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幻想中的茶色小熊。在一场车祸中,小念失去了唯一的朋友--茶色小熊

。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认识了善良的林医生,认识了朋友霍雨欣。林医生的微笑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小念变得坚强起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这个家庭上,小念的妈妈得了癌症,于是,小念开始支撑这个家。她白天读书,晚上打工,还要照顾生病的妈妈,经常忙到很晚才睡下。不久,小念的妈妈去世了。

我喜欢它,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描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默默中,告诉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才会变得更坚强。总而言之,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生活不总会一帆风顺,在通往梦想的道路上总会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坎坷都会随风飘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00字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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