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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合同范本(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7 06:01:2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产品代理合同

铁皮石斛发展沙龙会

1:铁皮石斛所有资质、检测报告、包括商标注册等相关的全套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 委托授权牌一面(灵岩石斛山西总代理垚玉晟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包装上需贴市场推广标签400电话用我们山西代理公司的

4:仿野生石斛的生长环境相关照片若干

5:提供技术指导人员一个(真假石斛的辨别,针对什么人群使用、有无禁忌人群、有无副作用

6:价格的落实

7:发货时跟包装分开,全部要整装,不要分装,

以上内容若无更改,最后双方合同一式两份,正式签约(合同另附)

山西垚玉晟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推荐第2篇:产品代理合同

代 理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童装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五、商品质量

1、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2、甲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六、法律遵守

1、甲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2、甲方若未遵守法律及规定,而造成乙方市场和顾客有所损失时,甲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及第三方的损失。

七、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乙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3篇:产品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为:

买方:杭州韩经科技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杭州市。

卖方:韩国COMMAX公司,系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

鉴于“卖方”愿意委任“买方”作为其产品代理商,从事COMMAX系列产品在中国区域的销售业务;“买方”愿意接受“卖方”的授权,从事上述事项的经营活动。

为此,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1.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COMMAX系列产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中国地区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1.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COMMAX商标和COMMAX系列产品名称。

2.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买方”以独家进口,并以“COMMAX商标”向授权区域内客户销售“COMMAX系列产品”的权利。

3.专营权

3.1交易:“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授权区域内买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取得合同产品。

3.2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买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合同产品。

3.3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买方处理。

3.4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买方区域内出售合同产品,

并不得将COMMAX品牌授权买方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将合同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销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

4.价格、条件

4.1价格: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和条件,应由卖方和买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4.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4.3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销售合同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5.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买方:

5.1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5.2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买方。

5.3卖方及其下属子公司负责为买方销售客户同客户服务。

6.买方的责任

6.1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合同产品,并尽一切努力达到销售目标。

6.2供给卖方有关销售合同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授权区域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7.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买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不限于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买方可基于此合同取得卖方关于COMMAX品牌的在中国的销售授权,并在产品客户服务方面存在紧密合作关系。

8.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8.1特许:买方得为商业目的使用COMMAX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授权区域内合同产品的经销商。

8.2注册:卖方应自费负责为COMMAX商标在中国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9.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从生效日起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9.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

9.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9.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10.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11.保证

11.1标准:卖方向买方保证,所有合同产品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11.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买方区域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买方,使之不受损失。

11.3质量:如买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买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买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买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12.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非暴力

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13.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14.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15.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16.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17.仲裁

所有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8.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19.保留权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20.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中、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21.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22.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买方:卖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推荐第4篇:产品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推荐第5篇: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 宁波海曙宏音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具有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乙方在其经营区域内具有为宏音公司推广产品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是\"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3,经销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内经销甲方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乙方每月最低销售量为 pcs),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域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4,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只在上述区域内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进行销售;乙方有权在上述区域内发展自己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乙方不准跨区域串货销售,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5,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双方确认订单或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若出现违法,违规或诈骗,欺骗等行为所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合同期内,甲方研制的新产品,新款式,乙方享有优先代理的权利.

8,产品运输及退换:首批发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后续进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通知甲方,并请送货的部门在收货单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收货单给甲方,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二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9,乙方不得损害甲方和甲方其它经销商的声誉,信誉,不得干预和妨碍甲方和其它经销商的业务,如出现损害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制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购进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产品.

10,结算方式:

乙方按照产品配货价hy100-i型 元/pcs进行结算,(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hy100-i型380元/台)

经销商购货应提前一周内以订制单方式传真甲方,甲方按照乙方订制单保质,保量安排生产,为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以免供货时间延误,乙方进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甲方在一周内发货.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若乙方未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面退出代理经销权,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再发展新的经销商.

第三章 乙方销售优惠政策

1,乙方作为经销商每月进货数量达到 pcs,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的折购.2,乙方每月销售额或进货数量达到甲方规定要求每月销售 pcs,甲方按照 元/pcs返利□或以货代款□.

第四章 区域代理经销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合同期满前,乙方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可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代理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没有任何进货记录或未完成每月最低销售量,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同时按照货款总值2倍以上赔偿甲方.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5,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特别是招商,优惠政策,相关费用,产品价格,技术参数,新产品等,乙方不得向合同履行必要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密.如乙方违约向外泄漏甲方机密,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全部返利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第六章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首次进货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宁波海曙宏音电子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日期:

地址 :宁波机场路桥弄工业区2号

电话: 0574-87166881 传真:0574-87166887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地址 :

电话: 传真:

代理合同编号:

第一章 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基本保证与要求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具有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乙方在其经营区域内具有为宏音公司推广产品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的区域代理政策,以利于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区域代理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

3,乙方须对宏音公司发展事业及产品销售充满信心,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积极的从业态度,重合同,守信用.

4,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定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购进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产品.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乙方实地考察,认真核实,愿意成为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的经销或代理商.

2,经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省 市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的区域独家代理商,乙方在代理区域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与代理商.

3,乙方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区域独家代理权,首次进货总量为 (台),月最低销售量为 (台).

4,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甲方不在该区域内发展代理商,乙方全权负责该区域的销售及服务,必须维护宏音牌汽车节油动力器市场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不准跨区域串货销售,一经发现扣除代理商的返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每月向甲方递交经营报表及销售情况一份,与宏音公司信息共享,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没有任何进货记录或未完成每月最低销售量,须提出书面报告情况,若乙方未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面退出代理,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再发展新的代理商.

6,乙方为个人,私营,合资,合伙的个人或团体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若在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一切后果自己承担,甲方不存在任何连带责任.

推荐第6篇: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 编 号: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拓展市场,促进商品在市场的流通,提高产品知名度,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各尽权利、义务,严格执行下列协商的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之\"xxx\"产品,在______的总经销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经销。

二、乙方须具一定的清洁用品销售经验和网络,有专业人员促销,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甲方根据乙方订货计划,保证为乙方按期按品种提供货源。产品质量和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在保质期内,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运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一切有效证件。

四、乙方须在本合同执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甲方产品铺进乙方代理区域内80%的清洁保洁公司及清洁保洁用品商店。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出规定区域经销甲方产品,损害甲方及其他经销商利益。否则按零售价两倍处以罚款。

五、乙方在本协议年度内,需完成销售6万元的营业额。如果完成6万元销售额,可获 6%现金奖励,每超额1万元增加1%的现金奖励,完成 10万元以上按10%的现金奖励。

六、乙方须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前三个月进货量不低于2万元,并向甲方每周提供库存、发货等资料,并提供甲方所需之市场的铺市情况和相应的市场调查报告。首批进货额不低于1万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起五天内,由甲方负责将货物办理托运,运输费由乙方承担。有关货物破损等事宜,必须在收货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过期甲方不予受理。

八、乙方享受甲方最优惠供货价格,产品价格按出厂价65%折为结算价。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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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甲乙双方属购销方式,乙方将货款电汇至甲方银行帐户内或将现金直接交到甲方财务部。款到发货。

十、在没有甲方公司盖章专函承诺下,乙方有责任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支取现金,代垫费用和调货,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以上各条之前提下,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再发展经销商。

十二、本协议执行之日起,违约方负责因违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遇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否则,向珠海市经济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满后如须续约,须经双方同意。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十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无进货,则本合同自动取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

产品制造商:上海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产品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甲方为“XXX”牌宾馆用清洁抑菌剂制造商及商标持有人,产品可适用于宾馆、酒店场所的卫生清洗,且具有环保无污染的特性。甲方为开拓产品市场,特委托乙方作为该产品销售代理人,按照本合同制约定代理销售;

2.乙方具有一定的清洗类产品的销售经验和销售网络,同意按照本合同之约定,代理销售甲方产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的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产品为:“XXX”牌宾馆用清洁抑菌剂。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代理销售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定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成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对用户的财务责任

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贷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七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保证不竞争

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5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一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九条 保密

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条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人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 代理人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向代理人不断提供信息 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五条 佣金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______美元按______ %收佣。

第十六条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己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第十八条 计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贷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有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贷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商畅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九条之规定支付佣金。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3个月通知,于下年的12月30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座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第二十六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批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七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八条赔偿 协议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第二十九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制造商总部________所在国之现行法律。

第三十条仲裁 固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根据________的法律________仲裁解决。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应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双方应提名一位公证人。如两名仲裁员在30天内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达成协议,仲裁应有权提名第三名仲裁员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三十一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三十四条 无效条款

如协议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协议其余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制造商: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推荐第8篇:产品代理购销合同

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

合同总金额(元)

合同附件数量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人民币)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阜阳市医疗机构XX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2.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3.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4.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7.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推荐第9篇:进口产品代理合同

销方: 珠海市亿轩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甲方)

住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58号逢源轩113/114铺 邮编:510150

电话:020 81235227 传真:020 8173456

3购方: (下称乙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本协议:

一. 商品及订单。

本协议约定的商品品种、规格、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商品清单》或订单。订单的定义为书面、电话、电子邮件或乙方验收签字的甲方送货单等。订货电话: 020 81235227 ;传真: 020 81734563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58号逢源轩113/114铺 ;乙方订单进货应提前72小时,向甲方提出,如遇特殊情况,急需送货,甲方将视其实际情况予以配合。

乙方应按照甲方以下产品价格及要求进行销售:以下报价为起订量为 标准箱,(如乙方未能按照规定量数订货,产品价格将以以下含税批发价的5%上升,甲方将不承担运费,由乙方自理。)

经销渠道产品(起订量 瓶)

产品

含税批发价

最低终端价

建议零售价

备注

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二. 商品质量。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乙方对商品的外包装和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时提出;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非乙方的仓储、保管等人为过失导致的商品质量瑕疵,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给予妥善处理。但该质量问题经鉴定系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没有任何质量原因,甲方不接受退货。

三. 交货验收。

本协议签定或接到乙方订单后,甲方应当按协议或订单约定的时间,将乙方指定的商品送至约定的地点(如是外地客户则运费由客户自理),由乙方仓库管理人员 验货签收。乙方变更验收人员,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物流送货途中所发生的损失,应由物流公司所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将积极配合联系物流公司解决损失。

四. 付款方式及付款注意事项。

1.付款方式:款到发货。(以甲方公司银行账户确认收到货款为准)汇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广州市荔湾支行逢源路支行360XX409XX47044珠海市亿轩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乙方应知的付款注意事项:

(1)乙方以银行转账付款,应转至甲方指定银行的公司账号内。

(2)乙方以支票付款,应当在支票上注明甲方抬头;以其他单位的支票抵冲付款,应当背书或由该单位出具代为付款的确认书。

(3) 甲方不实行现金付款,如特殊情况乙方以个人现金付款,应当将货款银行转帐到甲方财务私人银行,或交付持有甲方授权委托书的财务工作人员,并由该甲方财务人员签收(甲方销售人员一律不接受乙方任何现金货款)。如果乙方不按照以上实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责任及相关优惠。

1.此协议为区域代理协议,协议期间 至 ,在这期间乙方为甲方所指定的一级代理商负责开拓的市场,帮助甲方的产品在当地市场销售。乙方应承诺月销量不低于 标准箱甲方的产品,如乙方在协议合作期间不能达到相应的销量, 则甲方可在当地开发另外的区域代理商。

2.相关优惠:

(1).乙方年销量达到 标准箱( 瓶)甲方的产品;甲方将以销量总额(不含税价格)的 3 %以酒的形式给予反馈。

(2).乙方年销量达到 标准箱( 瓶)甲方的产品;甲方将以销量总额(不含税价格)的 5%以酒的形式给予反馈。

(3).乙方年销量达到 标准箱( 瓶)甲方的产品;甲方将以销量总额(不含税价格)的 8%以酒的形式给予反馈。

(4).如乙方年销售达到超出 标准箱( 瓶)以上,甲方最高返利标准提升为乙方销售总额(不含税价格)的10%以酒的形式给予反馈,返利标准将不再提升。

(5).甲方特批及促销价产品的销售总额,将不给予返利。

3.乙方在协议期限内,即为 的区域代理商,代理\"亿轩酒窖葡萄酒的销售、公司承诺: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乙方将独立承担上述销售行为所造成的民事责任,并独自承担业务所需的相关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六.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如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如发现乙方有窜货行为,乙方将以被窜货方的区域代理之相同产品单价价格的100%作为罚金,最高限额不限,由窜货的实际数量为准,罚金由甲方直接管理。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

2.乙方的所有产品序列号为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或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甲方在接到乙方投诉有他人窜货时,必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配合处理,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5.乙方应按照以上甲方的产品价格体系和规定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如乙方有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行为,无法制止的,甲、乙双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协议,并追究其经济责任,乙方将给予甲方最低赔偿金为:乙方年销售总额的3倍金额。

七. 试用协议期限及终止。

1.试用协议履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包括乙方支票到期兑付不能),则按千分之一的日息偿付违约金,甲方并且有权利停止发货,违约金不足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不足弥补的实际损失。

2.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或解除协议,被违约方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金。

九.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在实际履行中协商补充完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同具法律效力。不详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

十.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品清单》、订单均为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一式二份,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业务代表: XX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业务代表: XX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能源产品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确保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_____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__万元人民币任务。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如无任何购货,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条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_____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__万元人民币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______天之内支付货款______%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_____%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 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____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1)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1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一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日期(以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______天。

2)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______%,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为用户特殊定做的大功率(非常规)型号产品。

2)用户购机安装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购机安装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 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 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 具体措施见《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 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 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 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 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 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 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7 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 乙方的权利

3.1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 享有按《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3 享有按《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 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 严格遵守甲方《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 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5 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 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4.7 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 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采购款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 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馈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服务。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服务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北京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12篇:新标准产品代理合同

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就下述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 方对乙方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经销资格权益的对价。

3、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经销期限

1 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直接经营,不能网上销售产品。

2、乙方取得经销权益,首次进货款与市场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合同方可宣告成立。

3

4、本合同生效期内乙方所在经销区域未达到甲方规定效益,甲方可单方解除代理合同。

5、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 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至。

6、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可以自行发展下级经销商,其发展下级代理授权内容不得超越其按照本协议享有的经销权限。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的区域外进行销售,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授权。

第三条:甲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IS系统;

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享使用。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生产、在其他厂家产品上粘贴带有“瑞璞”字样的牡丹产品。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

2、同意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无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技术资料,有效的入市资格手续:授权书(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条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资料、证件。

- 1 -

4、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6(包括传真)提出的要货申请实行款到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7、对乙方发展的下级代理应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销售活动应进行监督,保证其销售行为,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于乙方及下级代理商的原因发生经济纠纷与法律诉讼的,乙方或下级代理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对因此对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经销商正式确立后,甲方可在其区域协助乙方发展经销商、直营专卖店,其进货量算乙方销量,差额返还乙方。

2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3、乙方基于扩大销售产品的最终目的,有权在其取得独家经销权的区域内进行招商,但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盲目招商。为帮助乙方快速资金回笼,乙方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甲方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

4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优先供应新款产品。

5、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乙方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合同书由甲方统一制定,传真给乙方,乙方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加盖公章表示同意传真合同内容,甲方以快递方式3天内将打印合同加盖公司公章快递给乙方,乙方签字盖章后7天内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甲方存档备案。

6品混淆、足以误认为牡丹籽油商品的商品。

7

8、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开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之经销工作随时进行询问,乙方具有即时告知之义务。

9、乙方在经营经销期间有义务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甲方无偿给予统一设计图片、展牌,授权使用甲方统一标示。

10、乙方市场保证金,是保证本合同执行及乙方市场合法经营,如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经济与声誉的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部分或全部。

11会滞销,可以向甲方提出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

2、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3、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七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如乙方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或转让代理权,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新郑市与郑州市在行政区域上是隶属关系,郑州市签订代理合同后,乙方的供货权自动归属郑州市代理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食品产品代理合同

黑龙江爱邦商贸有限公司产品区域销售合同

甲方:黑龙江爱邦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产品代理合同。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代理权限。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仟佰拾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不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销售乙方代理产品,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订单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对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5、因生产商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

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6、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8、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四、结算方式及奖励

1、结算方式:甲方以实际发货的数量及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计算货款金额。乙方根据此金额在天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3、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货款在15天内结清。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黑龙江爱邦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王欣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编:

地址: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编: 地址:3

第14篇:产品代理合同(最新版)

合同编号:

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同意作为甲方之代理商,代理甲方产品之相关业务。具体约定如下:

一、代理产品名称及对外销售价格

※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时,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销售工具,不得采用其它相关工具予以替代,并须本着维护产品质量、维护甲方形象等有利于代理行为的精神进行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此类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鉴于乙方每天出货时对甲方品牌的宣传效果,甲方按乙方实际出货的天数每月向乙方支付市场开发补贴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试合作期内的市场开发补贴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因乙方不出货则会降低对甲方品牌的宣传效果,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未出货的天数扣减相应金额的市场开发补贴费用。

※ 市场开发补贴费用实际为品牌宣传补贴。

第十二条 乙方因经营甲方产品需办理相关证照,但甲方应尽力给予配合,并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代理业务情况。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监督检查业务,积极主动的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等。

第十四条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关顾客档案。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委托他人代理;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超越代理授权范围和代理区域范围进行代理,甲方有权对其予以处罚,乙方因此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及相关规定,甲方给予罚款处罚的,甲方有权自乙方当月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七条 甲方将不时举办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配合并积极参与。

第十八条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收集的顾客信息(含顾客资料、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评价和意见等)须及时反馈给甲方。

第十九条 代理过程中遇有顾客对甲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先行积极处理,并立即通知甲方,将甲方损失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第二十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按时与甲方营业及财务部门结算,并保持帐货清楚。不得出现赊账情况。如因乙方出现帐货不清或赊账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应妥善管理、使用,不得转借其它单位和个人,若出现业务单证丢失等情形,乙方须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告知甲方,若因保管不善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保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的利益。顾客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投诉,甲方将进行核实。确系乙方责任的,甲方将根据所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货款的交付、代理费的支付及其期限

第二十三条 对当天代收入的货款,乙方最迟应于第二日中午前如数交付给其所属的甲方营业所出纳。如乙方拖欠、截留、挪用货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将视情节的轻重而决定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金额的%支付代理费(试合作期内的代理费按照乙方实际销售额的%支付),按照乙方实际销售金额的%支付代理费。每月度结束之日由乙方与甲方财务部门对帐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按相关规定,甲方将为乙方代为扣缴相关税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通过如下帐户将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将代理费存入(汇入)上述账号内,则视为甲方已履行支付义务。乙方须保证上述账号的长期有效(致保证金返还后),若合同终止,甲方亦通过上述账号返还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代理费提取比例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2、甲方的产品、市场不符合乙方要求,无法打开市场。

3、乙方对甲方调整代理区域及代理费比例不同意,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4、乙方经常违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顾客投诉。

5、财务帐目混乱、钱货不清,多次提出不能改正。

6、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代理业务计划,且无正当理由。

7、乙方部分或全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完成甲方代理工作。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

更合同达成一致。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立即终止,过错方应承担无过错方的损失:

1、本合同期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

2、甲方长期拖欠乙方代理费,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

3、乙方有欺诈、恶意隐瞒等不良行为。

4、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

5、乙方有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影响甲方形象。

6、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除双方货款结清外,乙方应退回相关的销售工具、资料、文件、手册等。

第三十条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七、争议处理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乙方须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第15篇:产品代理购销合同

被代理人(甲方):黑龙江华夏焦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 理 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 牌

产品,乙方作为(□金牌 □普通 □代销)签订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

2.商标:

3.区域:

二、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 。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在甲方处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 甲方须保证乙方产品的供应。超过保质期未销售的产品 件以上甲方以成本费用回收。

4.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5.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并维护好甲方品牌的良好声誉。

6. 乙方年销售量:金牌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普通代理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代销商不可低于 吨,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吨。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二)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金牌代理商可共享甲方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金牌代理商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甲方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2.努力完成甲方制订的销售任务。乙方向甲方承诺:协议期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万元,并且每月任务不低于_______万元,如连续2个月完不成最低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3.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4.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5.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6.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7.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8.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9.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10.在合作中所获知的甲方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11.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 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 天内报甲方备案。

五、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六、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1)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2)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3)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销售定额:

(1)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2)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可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金牌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普通代理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代销商最低经营额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1)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2)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金牌代理商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七、代理商资格授权:

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甲方则以甲方提供《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一)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 万元、市级城市 万元、县级城市 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 %。

(二)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三)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 代理商”的身份从事销售产品的相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四)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 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五)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乙方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及补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及双方利益基础上尽快给予解决;

2.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有权通报相关的其它分销商;

3.乙方违反此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甲方可采取的措施包括:警告、加价供货、某一时间内断货(在此期间由甲方直接向其二级分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方式;

4.乙方经营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销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终止代理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 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 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八、订货、发货及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产品名称、种类、数量、品质等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九、产品品质及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十、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日 期: 日 期:

第16篇:电子产品代理合同

篇1:电子产品代理协议 电子产品代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为四川文理学院终端市场的销售代理商,授权其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的产品并履行销往四川文理学院的产品市场销售及其他相关事宜。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在对甲方相应产品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电脑及数码产品在四川文理学院的销售,包括:建立营销网络。

乙方负责四川文理学院的市场信息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 乙方在协议期间: (1)应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价格,并尽最大努力在四川文理学院促进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

(2)有效地监督分代理人的工作,协调分代理人之间的冲突,统一学校内的商品销售。 (3)保护甲方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商号、商标等,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有权力在自己区域内积极开拓大客户业务,甲方应给予各方面配合。 (5)乙方应不断熟悉甲方产品的各种功能,掌握使用技巧。

(6)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销售范围进行代理销售,不得跨区销售。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甲方应当担保所售产品的品质,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和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在产品广告策划、产品销售价格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须尽快向乙方给予回复。 在乙方提出的要订制某个特定功能的产品时,甲方应尽全力去满足。

在甲方相关的某些产品未推出市场时,应积极的帮乙方寻找相应的替代品。 第四条 定货及售后服务

(1)定货:乙方定购货物时,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单价、交期及其它要求,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甲方,由甲方签字确认交期后生效。单次订货额高于3000元时,由甲方承担联络费和交通费用。

(2)售后服务:对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外观不损伤情况下 包换,保修,(仅收配件费)。

第五条销售提成奖励方式

(1)销售提成:乙方享有销售利润30%的提成

(2)奖励方式:月销售量达到 元,可获得 元的奖励。 第六条 生效及期限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自至2007年6月。(以最后签订日期为准。) 第七条 终止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赔偿权利。 第八条 协议完全性和修改

本协议所附的产品销售条件及其他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代理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均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除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外,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调解无效,最终可在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司法程序解决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篇2:代理商合同电子产品版 代理商合同

甲方: 杭州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智友餐饮系统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杭州市魅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市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代理考核制度:

(1) 代理考核:乙方获得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5个月:从 年月日-- 年月日, 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 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5万将自动延续总代理。

(2) 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1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可根据所发展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售后服务条款

(1) 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3)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 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 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 4小时d时): 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 :2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6) 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

(7)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7、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如餐饮连锁),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2)在涉及到工程投标时,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所有意向工程的投标书。取得较大工程后,甲方派人到现场d安装、培训、调试。大型工程甲方直接派人协助乙方投标。具体以双方对实际工程综合评估后达成的共识为准,并且依据该评估结论决定具体实施办法。

(3) 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0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4) 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d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8、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9、法律效力篇3:关于关于电子产品区域代理协议

电子产品区域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_______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你好哦啊,

第17篇: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第五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 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馈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服务。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服务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北京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相关合同范本:代理服务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媒体代理合同网络广告代理合同招生代理合同代理加工合同代理报关合同个人代理合同查看更多>>代理合同

第18篇:电子产品代理营销合同

代 理 协 议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经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品牌区域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所属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5、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贰佰万(人民币) / 季。如连续不能达成相应销售任务,将重新评估代理商等级。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3、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 1

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乙方如连续三个季度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最低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定货、交货及验收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注:以后所有甲方订单都按此合同执行)。

1、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甲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2、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乙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甲方,按甲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3、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地址「 」若乙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甲方。

2)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要求:按照甲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5、验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说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五、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免

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9、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 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4、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5、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月日起至年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19篇:经销合同产品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经销商合同

甲方(厂家):

乙方 (商家) :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

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授权乙方的销售区域及饮料种类:

1、甲方授权乙方的销售区域为,渠道为。

2、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的饮料种类有。

第三条 产品、规格、包装及价格(详见附件1):

第四条 产品质量及储存条件:

1、质量标准:甲方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参考技术部质

量标准)。

2、储存条件:乙方必须将饮料储存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照

射、温度在零上5摄氏度到零上25摄氏度之间的仓库。

3、保质期天数:在甲方规定的条件下储存,保质期以每瓶饮料标定的保质

期天数为准。

第五条 产品的供应及运输:

1、要货通知:乙方的要货通知应以订货单形式提出,并经有效签字或盖章

。乙方超过合同的要货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

2、要货数量:在汽车送货情况下,乙方应整车要货,数量以甲方所能提供

的运输车辆的载货量为准;在铁路发货情况下,乙方应以集

装箱为单位要货。以便甲方按排运输,节省费用。

3、甲方在实际收到乙方货款后发货。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实际执行标准见产品包装标识)。

4、货物的运输由甲方办理,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到乙方仓库的装卸

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货物在乙方仓库验收,乙方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

私自处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第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的最低销量、奖励:乙方在完成或超额完成附件二

规定的年度销售计划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年终奖励,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

考核支付奖励金额(具体奖励考核方案由甲方另行确定)。若乙方未能

按季度、年度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承

诺。(详见附件2):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合格证,并留复印件给乙方存档。

2、甲方保证饮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确认后,包退包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3、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责任引起的退货。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饮料的供应价格及建议乙方销售价格并保证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改变包装形式。

6、乙方连续两个月完不成合同销量,甲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

7、甲方发现乙方或其下属批发商有超越合同区域的销售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自提资格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如已严重影响其它区域及市场的销售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向乙方提供证明材料。

8、乙方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饮料,如因此造成市场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甲方的销售人员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市场,支持乙方销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各种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销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并留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2、履约保证金缴纳义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履约保证金及预付货款万元。合同到期后,若乙方能信守本合同的所有规定,甲方按实际金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没收该履约保证金。

3、乙方应办齐一切当地销售的合法手续,否则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5、乙方要确保完成合同规定的销售量。

6、乙方销售饮料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

7、乙方必须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乙方重点供货客户名单,销量及存货情况等内容的销售报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饮料销售业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9、及时、有效支付货款义务:乙方应在甲方发货前通过转帐、电汇或其它方式及时、有效地将货款支付给甲方,货款以甲方经销价计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或乙方未履行合同内的其它责任或义务,即构成违约,在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按乙方欠款总值向乙方收取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并有权停止按已确认的定货通知发货。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未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或义务, 即构成违约, 乙方有权拒绝购买甲方饮料。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终止合同。

6、乙方具有合法资格并有足够专用资金()万在“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如未到位视为违约。

7、乙方配备专职业务()人,从事甲方的产品销售,在月日前到位,如未到位,视为违约。

8、乙方具有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和履行“经销合同”所必需的专用仓储不低于()平方,具备箱货车()辆、面包车()辆、其他车辆(1 )辆做配送,并保证及时向分销商、零售商等乙方客户供货。上述要求必须在月日前到位,如未到位视为违约。

9、乙方应在()天内,将主打品项(),市/城区达到(60%)铺市率,乡镇达到()铺市率,特渠达到()铺市率;如未在规定时间达到铺市率的,甲方有权另开渠道经销商或品项划分经销商。

10、乙方绝不销售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产品相同或近似的假冒、仿冒产

品,否则视为违约。

1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良好的售后服务,如因售后服务没到位所造成

的市场问题,损害甲方品牌形象、公司信誉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条 保密: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拥有的权利向任何其它单位透露,如发现乙方不能遵守此条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向乙方提供证明材料。

2、乙方应对其在经销过程中得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在60天内无法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仲裁地德惠市。仲裁或法院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自双方公司盖章及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以书面协议作出,附于本合同后作为补充协议。

4、乙方理解并同意,只有甲方法定代表人及其书面授权的代表有权签订约束甲方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人员提供借款、借车、借物等支持。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发生损失、事故等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6、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市场活动政策必须是书面的,并经甲方经理级别领导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7、对于超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销产品范围的任何产品,甲方有权另设经销商。基于双方合作良好及对甲方产品的市场开发达成共识且乙方同意追加本合同销售任务,乙方可享有优先经销权。

8、其他约定事项: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需公司盖章方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地址: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业务部电话:

销管部电话:

财务部电话:

乙方:(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20篇:公司品牌产品代理合同

广西万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品牌产品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供方):东莞市丽元堂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及质量

1.甲方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经营规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不含业务管理总部在其他地区的连锁店.如屈臣氏等,)商业连锁店独家总代理商,负责当地区域的销售工作.2.代理条件:

◆重合同﹑守信用,有项目投资实力和资信保证.

3.乙方向甲方首批订购产品进货额为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如需开发票另外加收6%),市场保证金万元.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向甲方汇款万元人民币.

4.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续签合同.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乙方的月度销售回款任务量及其考核标准

1.为了共同发展,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销售目标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合同生效当月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乙方向甲方每月进货任务额为

万元,年度任务总额万元.

2.甲方按乙方进货金额,按进货金额 1%的比例有偿(另有约定除外)提供专用促销物品,超额部分乙方按供应价格向甲方购买.

3.合同生效当月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乙方连续2个月每月向甲方进货金

额达不到任务额的60%,甲方有权调整﹑暂停或终止本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订货流程及交货方式

1. 乙方要货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乙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传真至甲方总部.

2. 甲方在收到要货申请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传真回传给乙方(或以电话方式通知确认)同时安排货物准备工作.

3. 乙方先将货款全额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通知甲方查收,甲方查收后通知乙方货款到帐.

4. 为保证送达货物的准确和安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有效的收货人及签字样本.甲方在发出确认回执后 个工作日内按乙方的要货申请将货物发往乙方所在地.

5.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无法按时供货或乙方无法按时缴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6. 交货方式:国内一律采用物流或快递运输,甲方代办发运,乙方自提,乙方付运费(特殊约定除外).货到乙方指定城市后,在当地的仓储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对运输方式有特殊要求.应在订单中注明,并承担相应的运费.7. 乙方应于收化时验收货物,如有损毁(失),应与货运公司交涉解决,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产品验收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 三 日内若无异议,由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回执,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处理.

2.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若有异议,应在3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结算方式:货款支付方式:现款现货

1. 乙方可应采用银行即期汇票﹑转帐支票﹑电汇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未经甲方法人代表书面通知,乙方不行以现金向甲方业务人员代收货款,否则,如造成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2. 货款结算前,双方应确定当期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结算货款的金额,帐面余额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清欠款,否则甲方有权延期发货且不承担延期责任.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 甲方负责品牌产品的整体营销策划及负责全国市场的品牌形象广告,并协助乙方所代理区域或市场的相关推广活动的策划﹑管理与执行,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所代理区域或市场的终端建设﹑维护,不定期派驻业务代表提供培训及业务指导(如乙方需要甲方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 甲方保证依约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如遇交通路障﹑雨雪风灾﹑地震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准时交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赔偿.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核价,防止因暴利或其他原因提高或降低产品销价造成市场紊乱,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乙方所在地的甲方业务人员没有权力对此合同进行变更或承诺合同以外的内容,如有必要须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盖章方为有效: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的承诺(包括文件)应随后吸甲方的书面证明方能有效,否则,甲方不为此承担责任.

6. 甲方保证向乙方有偿提供物料支持,如:电视广告﹑DVD﹑报版电子版﹑灯片﹑电子文件﹑单页﹑X展架﹑超市台架﹑专用形象货架等.

乙方:

1. 乙方保证各销售渠道的正常供货及合理库存,不得断货,乙方必须保证UNES品牌系列的地面市场统一价格。

2. 乙方负责所代理区域市场的终端建设﹑维护及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所代理区域或市场的相关推广活动的策划﹑管理与执行。

3. 遵照国家相关法律,协调当地的行政关系。

4. 负责产品在当地的售后技术服务,处理产品今后售后的一切消费者问题。

5.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当地市场本合同产品和同类产品的信息﹑零售额及消费者

对甲方产品的态度﹑建议等信息,有责任全力配合甲方的各项宣传,促销活动。6. 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直供零售终端的价格稳定,价格上下浮动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 乙方提货后,由乙方承担保护商品质量及安全的责任,乙方在保管和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由于管理﹑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如鼠咬﹑

受潮﹑被盗﹑出售己过期甲方产品等),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 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前,单方面实施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奖励政策

1. 实行年终返利政策,兑现时间为年度后第一个月25号返还。

2. 超额完成合同任务销售总额150%以上返2%,超额完成合同销售总额200%以上返5%,未完成合同任务销售总额的不返利。

第九条﹑市场规范条例

1. 一旦发现有代理商售卖假货,或私自乱价行为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连锁机构总部为区域划分,向不属于本区,本市场的分销商﹑终端销售产品的均属窜货行为,跨区域的连锁终端销售的产品不属窜货行为。

3. 若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销售终端(不含业务管理总部在其他地区的连锁店,如屈臣氏等)发现来自异地的产品,即视为窜货.一旦发现窜货

现象,乙方首先立即提供确实的证据,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属实后,立即停止向窜货方供货,同时责令窜货方一周之内收回窜货,经甲乙双方确认己改正者,方

可重新发货,没有收回窜货或停止窜货行为和二次再发生窜货者,立即取消窜货方代理资格.

4. 窜货方在接到收货通知一周后,如未收回窜货,如窜货方在甲方仍有保证金或货款,甲方将用窜货方的保证金或货款以市场统一零售价收回该窜货产品,收回货物交回甲方处理,所需一切费用从窜货方的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5. 窜货方乱价方经允许再次进货时,需补齐保证金后方可发货。6. 代理期间有过乱价行为的代理商,取消代理商返利资格。

第十条﹑退﹑换货管理条例

1. 若因甲方生产质量问题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无条件退调换货,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库存过剩或滞销的货品,不得退换。

3. 若因调整代理资格,甲方可予乙方退货。

4. 任何方式退﹑换货,必须由乙方提出退﹑换货申请,经甲方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退回,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退回货品,所涉及的费

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下发给乙方的所有公司文件,将成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乙方在接到文件后五

日内不提出书面复底,甲方视为乙方认同。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乙方区域首批进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起生效。

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人为非人为因素造成即成损失的(包括有形与无形的损失),甲方双方应共同致力于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因某方(甲方或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则承担扩大部分的全部责任。

5.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签约双方明确合同内容。

6.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本合同内容如有任何增减或删改,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日

产品代理合同范本
《产品代理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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