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3:2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2 年上述高校继续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 3 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

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招生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欢迎具有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组织领导

我校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2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拟定为 250 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申请办法和条件

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申请, 我校 2012 年将采取“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接受申请。

1 .中学推荐:

我校将向部分重点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获得我校推荐名额的中学可在我校推荐名额以内向我校推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 1 ) 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2 )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学生自荐:

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自荐形式向我校申请。

( 1 )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

( 2 )高中 阶段获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 。

( 3 )高中 阶段获 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 。

( 4 )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各年级综合成绩名列年级 同科类前 20% 的 应届高中毕业生 。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学生,于 2011 年 12 月 3 日— 12 月 18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 ),按我校要求网上录入有关个人信息,打印并填写《综合性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作,并按我校要求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3.寄送材料:中学推荐的学生由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统一寄送我办。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申请材料须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达我办。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

( 2 )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3 )特长介绍及证明材料;

( 4 )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800-1000 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审核与考试

1.材料审核: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可获得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资格。

2.考试费用:初审合格考生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 - 2012 年1 月8 日 ,使用 首信易支付平台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具体办理办法及详情请登录 首信易支付平台查询。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考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于 2012 年 1 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考试通知。

4.考试科目:

我校对考试科目的要求 : 理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门科目的考试;文科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等五门科目的考试。

5.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2 月 11 日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上午举行语文、数学考试,下午举行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考试(文理科分列)。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6.成绩查询: 请于考后 3 周 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

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 A、B 两类。

( 1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

( 2 )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 B 类资格。

2.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A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A 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 10 分选择 专业。

(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 B 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 的出档分数线 下 20 分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 出档线 为准;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 出档线 为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 出档线 的 B 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 5 分选择 专业。

七、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 .我校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

将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并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对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 校纪委 监察处申诉,电话: 0592-2186219 。

八、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填报我校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与本一批同时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 且专业 服从调剂。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2 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页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 :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E-mail: nzsb@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 422 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推荐第2篇:厦门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5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5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3600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年度继续优化调整硕士研究生学科结构,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招生计划,递减学术型招生计划。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学科、导师、科研、就业和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各院系2015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我办在网上公布的《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2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zs.xmu.edu.cn )。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5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 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推荐第3篇:厦门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3 年上述高校继续举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还需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

一、组织领导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13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 人),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申请条件和方式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思想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申请。我校2013年将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接受申请。 1 .中学推荐:

我校将向部分重点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获得我校推荐名额的中学可在我校推荐名额以内向我校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学生自荐:

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自荐形式向我校申请。

( 1 )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

者)。

( 2 )高中阶段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4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各年级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同科类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的学生,于2012年12月15日—12月28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 ),按我校要求网上录入有关个人信息,打印并填写《综合性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中学推荐:中学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作,并按我校要求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3.寄送材料:中学推荐的学生由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的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统一寄送我办。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申请材料须于2012 年12 月31 日前寄达我办(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 2 )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3 )特长介绍及证明材料;

( 4 )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800-1000 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我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13 年1月12 日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可获得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资格。

六、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1)打印笔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2)笔试科目: 文科学生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理科学生为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2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可于3月20日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我校将根据报考我校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来校参加面试资格线,具体来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生面试前不必特别准备。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选拔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我校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各个项目具体测试标准之后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网址:

http://zsb.xmu.edu.cn)。

(1)田径类:100米、800米、跳远、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实心球+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两项)。

附:考生除上述项目外,也可自选测试项目(请提前向我校提出申请)。

4.考试成绩:我校自主选拔考试成绩由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三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笔试在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中所占权重为50%,面试所占权重为3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七、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

我校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

( 1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类资格。

( 2 )其余具备我校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

2.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的A

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10分选择专业。

(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B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出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出档线为准;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出档线为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我校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出档线的B类考生,我校将给予加5分选择专业。

八、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我校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

3.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并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对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九、附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填报我校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与本一批同时录取的省份,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页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十、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 :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 E-mail: nzsb@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推荐第4篇:厦门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12-15 09:41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香港大学(按国家院校代码为序)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 2013 年上述高校继续举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各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独立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资格。

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的成绩,划定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还需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

一、组织领导

厦门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 2013 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30 人),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申请条件和方式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思想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申请。厦门大学2013年将继续采取“中学推荐为主,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接受申请。

1 .中学推荐:

厦门大学将向部分重点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获得厦门大学推荐名额的中学可在厦门大学推荐名额以内向厦门大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学生自荐:

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自荐形式向厦门大学申请。

( 1 )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

( 2 )高中阶段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 4 )在某一学科具有特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高中阶段各年级综合成绩名列年级同科类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凡符合厦门大学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厦门大学自主选拔的学生,于2012年12月15日—12月28 日 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daodoc.com ),按厦门大学要求网上录入有关个人信息,打印并填写《综合性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2.中学推荐:中学根据厦门大学自主选拔报名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择优推荐、校内公示等工作,并按厦门大学要求组织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3.寄送材料:中学推荐的学生由中学按推荐顺序(附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的推荐排序表)将申请学生材料统一寄送我办。自荐的学生由学生自行邮寄。申请材料须于2012 年12 月31 日前寄达我办(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 1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综合性大学 2013 年自主选拔申请表》;

( 2 )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3 )特长介绍及证明材料;

( 4 )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 800-1000 字)。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厦门大学成立由相关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按照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对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的自主选拔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2013 年1月12 日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可获得参加自主选拔联考资格。

六、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

(1)打印笔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

(2)笔试科目: 文科学生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理科学生为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2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可于3月20日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厦门大学将根据报考厦门大学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来校参加面试资格线,具体来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生面试前不必特别准备。

3.体育测试:为充分发挥自主选拔录取对中学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提高中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厦门大学对所有来校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测以下六大类中的任何一个项目。各个项目具体测试标准之后将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站(网址:http://zsb.xmu.edu.cn)。

(1)田径类:100米、800米、跳远、铅球;

(2)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球、垒球;

(3)武术类:拳种可任选;

(4)游泳类:50米、100米(泳姿不限);

(5)体艺类:艺术体操、健美操、啦啦操;

(6)体能类:实心球+立定跳远(选择此类须同时测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两项)。

附:考生除上述项目外,也可自选测试项目(请提前向厦门大学提出申请)。

4.考试成绩: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考试成绩由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三部分组成,以 100 分为满分计算,笔试在自主选拔考试成绩中所占权重为50%,面试所占权重为3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

七、资格确定及录取要求

厦门大学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参考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自主选拔考核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自主选拔资格名单。

1.自主选拔资格类别

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分为A、B两类。

( 1 )符合教育部本年度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不含外国语学校中具有外语类专业保送资格者),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一等奖)的考生,可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A类资格。

( 2 )其余具备厦门大学自主选拔申请条件,通过初审且考试合格者为B类资格。

2.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 1 )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A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厦门大学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厦门大学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厦门大学出档线的A类考生,厦门大学将给予加10分选择专业。

( 2 )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B类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厦门大学在生源所在省份的出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于自主选拔考生与本科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出档线为准;对于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科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厦门大学《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厦门大学的初次模拟出档线为准),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厦门大学将给予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个人特长、专业志愿、厦门大学录取情况等安排学习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厦门大学出档线的B类考生,厦门大学将给予加5分选择专业。

八、监督机制

1.厦门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厦门大学将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学生所在中学、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选拔拟确定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

3.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厦门大学将取消其自主选拔资格,并连续三年取消推荐中学的推荐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对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者有异议,可向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九、附则

1.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本招生简章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填报厦门大学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单独录取的省份,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对未实行平行志愿,将自主选拔考生与本一批同时录取的省份,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

3.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4.获得厦门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厦门大学公布的《 厦门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厦门大学自主选拔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厦门大学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十、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联系方式

电话 :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 E-mail: nzsb@x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办学特色 特色

实行有弹性的学分制管理:允许学生自行安排学习进程,可以提前一年或推迟一至二年毕业;可以在学校计划内进行转专业和选择专业方向;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学习。

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每一位本科生配备导师,密切师生交流,通过个性化的具体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养成良好治学精神,更好地安排学习进程,尽早参与科学研究。

实行“三学期制”:从每学年两个学期中,抽出5周时间组成一个短学期,学生可以在短学期参加各种研究性学习,诸如聆听校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开设的讲座、科研专题报告,参与创新性实验课题的研究学习,奔赴社会进行社会调查、生产实习等;学生可以利用短学期参加双学位课程的学习;当然,学有困难的同学也可以利用短学期进行补缺补漏、重修课程。

学校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截至2009年度,在国家和省已评出的项目中有26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2门入选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80门入选省级精品课程;有6人获国家教学名师奖、24人获省教学名师奖;7个教学团队被列入国家教学团队、13个教学团队列为省级教学团队;有5个国家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12个省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15个专业首批获准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项目、20个获得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学校整体进入国家开展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学校行列,已实施130个国家级项目。 优势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化办学强校之路。发挥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学校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外或香港、台湾的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从2010年起,学校选定数学、化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经济学、会计学六个优势学科,选拔优秀学生组成国际化试点班,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主要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教学;配备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职称教师任教;为学生配备导师全程指导;实施个性化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高层次人才。[14] 编辑本段招生发展

艺术类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录取并安排专业,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线的艺术特长生,若随我校本一批生源一并出档,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给予加10分进行排序和专业投档并给予录取。考生须服从我校的专业安排。[23] 编辑本段办学成果

学校获第

四、

五、六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4项,名列全国高校前茅;29门课程入选全国“精品课程”。学校推行通识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多次在中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并在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捧得“优胜杯”。2005年底,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评估。厦大毕业生是最受社会欢迎的群体之一,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自然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厦门大学共承担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700多项,在Science和Nature(含子刊)以及Cancer Cell、The Lancet等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篇,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人文社会学科研究实力雄厚,南洋研究、台湾研究、高教研究、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研究项目157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4项,立项数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教育部第四届和第五届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分别有19项和14项成果获奖。

2007年度该校教师共承担了研究与海西有关的项目共150多项,科研经费达到600多万元。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厦门大学是唯一获得两项自然科学奖的高校。2007年04月20日揭晓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内人文社科领域最高层次的奖项),厦门大学一等奖数以及一二等奖合计数排在北京大学之后,位居第二,

一、

二、三等奖合计总分则仅次于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一同位居第三,是中国社会科学的五强之一。2005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中,厦门大学以全国高校唯一的19项全优的成绩高居第一。

截至2012年3月,厦门大学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15所孔子学院。在对台交流方面,学校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

[2]已成为台湾研究的重镇和两岸学术交流的重要高校。学校与美国华盛顿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等签订了“全球十校联盟”联合协议。2009年,厦门大学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十所一流大学受邀加入欧盟“伊拉斯莫斯世界对外合作窗口”这一欧盟著名高校合作交流项目。按协议,厦大每年选派多名优秀学生赴欧盟学习并享受高额奖学金。

2010年,厦门大学与国外著名大学新签、续签了17个校际协议。[24]

以上我简单解释了夏大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两句话八个字的含义,夏大校训可以说概括地体现了儒学的真精神与真价值,与我们今天的讲题正好相合。夏大校训的八个字可以说是儒学千古不灭的“八字真言”,具有非常博大精深的学理内涵,我们今天不可能在这里详细说明,大家以后可以去细读《易经》、《大学》等儒家经典,一定会获得更深刻的生命体会。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夏大校训的两段话不是平列的关系,“自强不息”是我们生命源泉 自强不息,什么意思,就是一个人要有骨气,要自己好好地锻炼自己,使自己变得更强,且这种精神要永远不止。

止于至善,什么涵义,就是要直到做到最好的时候才停手。

那么,现在我简单地从儒家文化的角度来讲一讲这个校训。第一个是“自强不息”。“自强不息”大家都知道是《易经》“乾卦”的相词,它的原话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它的意思是讲:天的运行是刚健、有力的,那么作为我们人、作为我们君子应该效法天的这种自强不息的运行的规律来做人,就是说,我们人也要像天道、天的运行这样自强不息。这个“天行健”它表达了所谓“乾德”,就是乾卦的德性。乾卦的德性是什么啊?就是“生生之德”,就是万物充满生命力和活力的这种刚健的一种性质,我们知道天的运行、寒暑往来、日月的东升西落都是所谓天的运行。这个天的运行它永远如此,它生生不息,任何外在的阻力都不能阻挡天的运行,那么《易经》把这个所谓天行看为乾卦的德性,这样的话,“自强不息”作为我们人来说,我们就要效法天道的这种运行的精神。这个就很清楚了,大家读书、以后到社会上去做事当然也要效法天道的这种运行,我们讲“天人合一”,人效法天道的精神就是“天人合一”。那么这个就是简单地给大家讲一个“自强不息”,来自《易经》。

下面这个“止于至善”。“止于至善”是《大学》“三纲领”中的第三个纲领,《大学》里面的“三纲领”是《大学》开头的那几句话“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明德”是第一个纲领,“亲民”是第二个纲领,那么“止于至善”是第三个纲领,在传统的儒家研究中这个叫做《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我们就不用说了。这个“止于至善”表达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理念啊?我们用现代的话来说,“止于至善”它要表达的是一个人做人的最高的人格境界是止于至善。《大学》的第一个纲领“明明德”是说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包含了光明的德性,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充满了善的这种本质,这个就叫做“明德”,那么,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包含了光明的德性并不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也不意味着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把这个光明的德性显现出来、彰显出来,所以《大学》里的第一个纲领就要求我们要“明明德”,第一个“明”是动词,要把我们的生命中的光明的德性彰显出来、表现出来,使它能够明显。这个是“明明德”。第二个纲领是“在亲民”。古代的儒家对这个“亲”字有不同的解释,朱子说是“新”,王阳明先生说是“亲”,有这个语言上的考证,当然我认为王阳明先生说的比朱子好,我采纳的是王阳明先生的说法,是“亲”,是“在亲民”。“亲民”是什么意思啊?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要爱民,就是要为民众谋福利,为民众服务,那么这个叫“亲民”,要亲近、亲爱老百姓、亲爱社会、亲爱众人,这个是第二条纲领。那么,“明明德”、“亲民”就是儒家经常说的“内圣外王”的这种人格风范,儒家所追求的人格风范就是“内圣外王”。“内”就是在我们的生命中要达到圣人、圣贤的那种生命境界叫“内圣”,用现在的话来说“内圣”就是要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达到、体现出永恒的意义和价值,实现我们生命中最光辉的德性,这个是“内圣”。“外王”就是说我们要在社会上做博思广济的事功,我们不光是使我们生命的内部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体验到生命的价值就完了,你体验到了生命的价值,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还不够,这只是“内圣”,你还要“外王”,你还要在你的生命之外去作出一个伟大的功业,做伟大的事业,这个叫“外王”。这个事业当然每个人都不一样了,每个人的社会分工不一样,他的社会角色不一样,他所做的事情、事业不一样,在古代这个“外王”叫“博思广济”,虽然,比如说你们使学法律的,可能你以后当个好法官、当个好律师,搞政治的他可能当个好的行政官员,科学家当个好科学家,教书的当个好老师等等这些都是所谓“外王”。你在你的外王中你要去做到“博思广济”这样一个事功,这样是“外王”。那么《大学》的这个纲领,“明明德”是内圣,“亲民”是外王,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做到了这两个方面,达到了这两个标准的要求就是“止于至善”,什么叫做“至善”?“内圣外王”就是“至善”,既明明德又亲民就是“至善”,一个人的生命中,在个体的生命实现了这个生命最高的价值,同时又给社会、给人类作出了伟大的事功和贡献就达到了“至善”。所以,“止于至善”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的人格风范,或者说是生命形态。所以我想到陈嘉庚先生当初把这个“止于至善”作为厦大的校训应该和我理解的差不多,应该也是这样来理解的,他要求厦大的学生除了自己的品德、自己的内在里面要达到很高的生命境界以外,大家学了这个知识还要到社会上去做“亲民”的事功,达到这个“外王”,这样就做到“止于至善”了。当然这个“止于至善”不仅仅是对我们厦大同学的要求啦,也是对我们每个中国人、每个中国的知识分子的要求,我们每个中国人、每个知识分子都应该使自己的生命“内圣外王”合一,达到“至善”的这种境界。好的,这个就是简单地讲一讲这个校训,这个校训里面有很深的含义,大家可以以后去读《大学》、《易经》,得到更深的体会。

推荐第5篇:厦门大学EMBA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EMBA 2017年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开办EMBA学位教育的十所一类大学之一,财经学科誉满全国,拥有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等6个国家级经管类重点学科,该学科群的国家重点学科数位居全国综合性大学第一。

2011年和2013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顺利通过AMBA、EQUIS两大国际认证。在世界知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商业周刊/中文版》、《经理人》等历次排名中,厦门大学EMBA项目都名列前茅。

★借海聚势:厦门大学是唯一座落于沿海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和“985”工程重点大学,工商管理教育90余年一脉相承,已连续两届在教育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估中跻身全国前三。

★融通四海:高水平名师配置,国际化办学,三分之一的师资来自哈佛、耶鲁等海外顶尖商学院。与全球顶尖商学院建立多个合作平台,游历美国、德国、以色列等国一流学府,体验国际顶级品牌营销、创新创业、智能制造等前沿课程。

★纳海之量:校友网络分布全国最广,逾6500名校友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中国经济最发达城市。众多俱乐部及校友组织提供终身学习交流平台,开启全新生活方式。 ★以海为镜:连续10年(五届)被评为“学员满意度全国第一”,被誉为中国名校EMBA“五朵金花”之一。

一、培养目标

厦门大学EMBA致力于培养具有本土化经验和全球化视野,同时富有社会责任的商界精英。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参加全国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研究生学历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

详情可致电0592-21809

28、2180958咨询厦门大学EMBA招生办公室。

三、计划招生人数 2017年的计划招收人数以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布为准。 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b.xmu.edu.cn/ 4.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7年全国统考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科目: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英语二)。注:以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均以我校考试中心公布为准。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五、学制和学习方式

1.学制

非全日制学习:学制3年。 实行弹性学制,注册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2.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3年,每1-2月集中三至四天学习(如:周四至周日),修满至少16门课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凡遵守厦门大学EMBA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

2017年学费以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布的为准。详见:http://zsb.xmu.edu.cn/42/05/c5797a213509/page.htm

七、联系方式

欢迎致电/到访厦门大学EMBA中心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0928 / 2180958 / 2187907;400-883-0928(洪老师、田老师、林老师、谢老师)

邮箱:embazs@xmu.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保欣丽英楼(嘉庚一号楼)208室

推荐第6篇:厦门大学新传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9新传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0余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0余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0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导师、科研、学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9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

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不享受奖、助学金,可以申请住宿,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经本人申请,可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 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 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同时兼得。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9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GMAT、TOEFL、IELTS、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9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19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准确招生计划请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考生除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管理硕士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8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8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daodoc.com)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被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预计将在2018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19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必须取得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失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初试时间: 2018年12 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9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1.1

直博生,前三年1.3

直博生,后两年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0.60.12

直博生,前三年1.51.8

直博生,后两年03.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1200-24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 元 /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五、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六、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七月

推荐第7篇:厦门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官网:www.daodoc.com

厦门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含台港澳侨)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

官网:www.daodoc.com

科,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招收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艺术类学生。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设计系 2018年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其中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编制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系(140人)

(1)音乐表演专业(需参加我校校考):80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键盘方向:钢琴12人,手风琴2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

管弦乐方向: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3人,长笛2人,单簧管2人,双簧管2人,大管2人,小号2人,圆号2人,长号2人,竖琴2人,打击乐2人。 声乐方向:13人。

民乐方向:二胡2人,笛子2人,琵琶4人,扬琴2人,古筝4人,埙(含陶笛)2人。

(2)音乐学专业(不用校考):50人。其中:

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4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官网:www.daodoc.com

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1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3)舞蹈表演专业(不用校考):1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2.美术系(65人)

(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不用校考):5人(只面向福建省招生)。 (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不用校考):6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3.设计系(75人)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

官网:www.daodoc.com

方向、动画方向))(不用校考):75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注: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方向)不编制分省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的专业(类)安排分省分专业(类)计划。

②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分文、理科的省份,分省计划均为艺术文计划(福建省除外)。

③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我校将结合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④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一)专业省统考

2018年我校招收的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舞蹈表演专业、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全部

官网:www.daodoc.com

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二)专业校考

1.校考对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4个方向)各项目的考生。其中,键盘、管弦乐、民乐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乐的考生报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乐考生,若参加校考,其校考成绩均为无效。

2.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和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请于2018年2月22日-3月3日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缴纳报考费,系统将自动生成《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只可报考其中的一个项目(乐器),不得兼报。

3.上传及寄送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表演视频文件上传至我校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并将上传至网报系统的表演视频文件拷入U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1)上传资料

考生须于2018年3月5日18:00前将视频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视频材料为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表演视频文件,文件大小限制为1G,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向网报系统上传一个文件。若考生有多个文件需要上传,事先应自行整合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之后再上传。压缩包内的文件名不得体现考生个人信息,仅限以考生所报考的考试方向与序号来命名文件。考生只允许上传一次材料,上传完成后将关闭上传渠道。逾期上传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

官网:www.daodoc.com

受理。 (2)寄送材料

考生须于2018年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初试材料寄达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邮编:361005,收件人:艺术类校考负责人,联系电话:0592-2184166。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逾期寄达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试;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①《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U盘一份,内容为考生按附件1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自行摄录的视频文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编辑加工,视频中所摄录的内容及表演服装、场地背景等不得出现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个人信息),U盘需贴上标签并注明网上报名号和考生姓名,U盘内存储内容标题(文件名)为考生考试方向,例如钢琴.mpg(其中mpg为视频格式。标题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等信息)。

4.初试:我校将组织评委对考生提交的视频内容进行专业评判,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将于2017年3月13日晚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我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以考生参加复试的成绩作为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 考生上传及寄送的视频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参加初试的资格。如有弄虚作

官网:www.daodoc.com

假等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复试现场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 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有关材料。

6.复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下午-18日(具体复试日程安排见确认时的现场公告,我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考试时间)。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7.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厦门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专业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大纲见附件2。

8.报考费:170元/人(闽价费[2015]267号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考费一旦缴交,无论是否寄送报考材料和参加考试,恕不退还;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9.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各项目(乐器)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招生项目专业校考合格线,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之比原则上不超过4 :1。专业校考成绩和上线考生合格证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看、下载,我校不再另行寄发。

官网:www.daodoc.com

四、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五、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美术系和设计系招生专业的考生,如我校2018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计划,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其中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方可填报。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时安排美术系和设计系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可以兼报。

2.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键盘、管弦乐、声乐、民乐四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二线的65%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4.考生可以根据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的计划安排和自身获得我校音乐表演校考合格情况,考虑是否

官网:www.daodoc.com

兼报。

六、录取规则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专业(艺术管理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含多媒体方向、动画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2.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注:我校的艺术教育本科专业是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的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

官网:www.daodoc.com

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考生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关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考生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校考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注: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②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在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合格出档考生中,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③艺术类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④对福建等省份实施“一档多投”而造成录取后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布招生计划的项目(乐器),我校无法再录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

⑤部分音乐表演项目(乐器)如无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减少)本年度该项目(乐器)的招生,收回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在高考录取时统筹使用。 ⑥按设计学类招收的2018级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校和艺术学院有关专业(方向)分流的规定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⑦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七、台港澳侨学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要求和录取规则

1.我校2018年艺术类面向台港澳侨招生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

2.拟报考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须按上述内地考生的报考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项目(乐器)专业校考合

官网:www.daodoc.com

格线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 3.拟报考厦门大学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的台港澳侨学生,须于2018年2月22日至3月7日通过厦门大学台港澳侨本科生报名系统(网址后续公布)进行报名,我校将于2018年3月份在厦门大学另行组织专业校考并根据校考实际情况划定合格线。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方可报考我校绘画专业和设计学类。 4.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台港澳侨学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举办的港澳台侨联考。 5.录取规则:在联招办投档我校且获得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资格的台港澳侨艺术类出档考生中,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360 元人民币。

九、监督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

十、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

一、附则

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官网:www.daodoc.com

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和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

3.在音乐表演专业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A、B线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线A线的65%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采用本一线的55%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在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并及时公示校考合格名单。具体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考生可留意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厦门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 ” 和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47 个学术型专业 和教育 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1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共 30 名左右(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于 10 月上旬左右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2012 年教育博士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1、为推行我校博士招生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等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方式报考。

四、报名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201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0 日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报考费每人 250 元(本收费标准若有调整,

最终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 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件。

4、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上。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6、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请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3 日 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 1 )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

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B、C、D、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 — 25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26 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 2012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 2012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2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2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录取为自筹类别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请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注:被录取为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和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相关奖学金。)

(一)学校为 2012 级自筹类 别 博士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如下:

1、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三年 9.6 万元(不纳入动态管理);

2、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

3、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人 · 年。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0%、20%、70%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

一、二等奖学金根据考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十、学费

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设施良好,环境优美。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属于在职、委培、定向类 别的 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可以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十

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9篇: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创建时间: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下午4:47 | 分类:未分类 | 字数:5464 | 发送到我的Qzone | 另存为...| 打印

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1年08月30日 10:58

来源: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在 2012 年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 三助 ”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 2012 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同时, 2012 年我校大部分 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见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在职专业学位考生须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如果被录取,考生的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16 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25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统考生和推免生)。详见我校后期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学术型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 985 工程 ”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我校 2012 年招生的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2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8 月 25 日 —— 9 月 15 日 ,报名网址: 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5、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 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或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从获得毕业证书至硕士入学之日)方能报考。如果被录取,考生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详情请见相关在职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 : 00-22:00 。确切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 每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特别提示:

( 1 ) 对于 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额外履行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的程序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 2 )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 3 )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1 年 1 月 7 日 至 1 月 8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9 日进行)。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2 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经学校决定, 2012 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学校为 2012 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设立:

1、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三年);

2、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 / 人 · 年;

3、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 / 人 · 年;

4、三等奖学金 0.8 万元 / 人 · 年。

特等 /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5%、35% 和 50% 。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

(二)助学金:

学校为 2012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学费

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全程 3.3 万元 。

各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待物价部门核准后将于近期公布。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10篇: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博仁教育考研辅导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博仁教育整理厦门大学招生简章,以供同学参考。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在 2012 年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 “ 三助 ” 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经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 2012 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将给予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同时, 2012 年我校大部分 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考生(具体招生专业请见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在职专业学位考生须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如果被录取,考生的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216 个学术型硕士专业, 25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 3500 名左右(含统考生和推免生)。详见我校后期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考生上线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学术型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 985 工程 ” 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 “ 基地班 ” )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 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我校 2012 年招生的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电话:(010)58808856;QQ:807869347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03 北师大博仁教育考研辅导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2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8 月 25 日 —— 9 月 15 日 ,报名网址: 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5、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须 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或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从获得毕业证书至硕士入学之日)方能报考。如果被录取,考生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详情请见相关在职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网址为: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 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 http://yz.chsi.cn );网报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每天 9 : 00-22:00 。确切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 每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特别提示:

( 1 ) 对于 报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除正常的报名和确认手续外,还需额外履行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下载区( http://zsb.xmu.edu.cn/download.aspx )下载《告专业学位在职考生书》,经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确认再 e-mail 至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秘书邮箱的程序后,报名方算完整有效。

( 2 ) 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 3 )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电话:(010)58808856;QQ:807869347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03 北师大博仁教育考研辅导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1 年 1 月 7 日 至 1 月 8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9 日进行)。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2 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经学校决定, 2012 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享受与学术型硕士完全相同的奖学金待遇。学校为 2012 级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设立:

1、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三年);

2、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 / 人 · 年;

3、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 / 人 · 年;

4、三等奖学金 0.8 万元 / 人 · 年。

特等 /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所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5%、35% 和 50% 。

(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

(二)助学金:

电话:(010)58808856;QQ:807869347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03 北师大博仁教育考研辅导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学校为 2012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十、学费

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全程 3.3 万元 。

各在职专业学位的学费待物价部门核准后将于近期公布。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 O 一 一 年八月

电话:(010)58808856;QQ:807869347 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03

第11篇: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院校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2009-9-19 23:51:41 浏览量:883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在 2010 年将继续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

我校将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提高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 金额和受益面及继续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励和资助, 同时 根据研究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对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全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93 个硕士专业及 MBA、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 20 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3000 多名(含推免生、统考生和单考生)。我校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2 — 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一)接受推免生的条件

1、对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含哲学、经济、法学、教育、文学、史学、管理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 211 工程”、“ 985 工程”高校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所在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部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的硕士推免生毕业院校的要求:除符合申请文科类各专业的毕业院校之外,所有具有推免资格院校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5 %的具备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已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 2010 年招生的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条件同上。

接受外校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0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网址: http://zsb.xmu.edu.cn )。

注: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的时间为: 9 月 1 日 —— 9 月 20 日 ,报名网址: http://zsb.xmu.edu.cn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开学报到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须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提供 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3 )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岁;

6、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联考、公共管理硕士( MPA )、法律硕士( JM )联考的报考条件请阅相关的招生简章。( http //:zsb.xmu.edu.cn )。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www.daodoc.com ,或教育网: www.daodoc.com );网报时间一般为 2009 年 10 月 10 日 - 10 月 3 1 日,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 9 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注意:报考我校 MBA 的考生必须选择厦大报名点。

2、现场确认: 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 2009 年 11 月 10 日 — 11 月 1 4 日 ,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2010 年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0 年 1 月中下旬,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 120% 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经济学院 2010 年实行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将硕士研究生区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分类培养,复试具体信息详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economic.xmu.edu.cn )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0 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学校为 2010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

1、特等奖学金 5.1 万元(全程学费 3.3 万元,三年生活费 1.8 万元);

2、一等奖学金 1.7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6 万元 / 年);

3、二等奖学金 1.5 万元(学费 1.1 万元 / 年,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4、三等奖学金 0.4 万元(生活费 0.4 万元 / 年)。

学校为从应届本科生中录取的 2010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双证)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设立 专项奖学金: 0.4 万元 / 年(每年分 10 个月发放,共发放 3 年;在学籍延长期内不再发放)。

(二)助学金:学校为 2010 级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十、学费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 1.1 万元 / 年,全程 3.3 万元 (除 MBA 外各专业,含 2 年及 2.5 年学制)。 MBA (全脱产、半脱产)全程 7 万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住宿条件和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 / 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招生考试咨询

1、硕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ia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 - 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

2009年9月

第12篇:厦门大学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 阅读:5214 次 时间:2011-8-24 来源: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

厦门大学2012年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厦门大学是国家教育部1986年批准的全国首批正式招收培养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学校之一,在2003年首次进行的全国学位授予单位“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评比”中,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排名全国第三位, 其工商管理学科于2007年被认定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近几年美国《商业周刊》发布的“中国优秀商学院MBA项目”调查报告中,厦门大学MBA项目稳居第五。近年来,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与美国、德国、新西兰等多个国家互派MBA交流学生,并派出20多位老师前往哈佛商学院学习,使得厦门大学MBA教育在国际化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

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旨在为工商企业、金融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掌握宽广的现代管理技能,善于科学分析、判断、决策、组织和领导,能竞争开拓,重职业操守的高层次、综合型经营管理人才。 25年来,厦门大学累计招收MBA学生5537名,其中有3192名学生已经获得MBA学位。MBA校友中有将近1/3从事财务和投资管理类工作,百余名成为大型企业的财务总监,被誉为中国CFO的黄埔军校。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009年7月毕业);

2、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007年7月毕业);

3、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计划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450名(其中含50名全日制学习的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名全脱产创业经理MBA学生;具体招收总人数以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布为准)

详情见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xmu.edu.cn/pugao.aspx 四.考试科目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即“2012年全国MBA联考” 笔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含数学、写作与逻辑)二门科目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所有考生必须经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报名后再到厦门大学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 地点:厦门大学

考试时间: 2012 年 1 月

地点:厦门大学

注:以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均以我校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详情见我校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六.复试

2012年复试政策将有较大调整,具体内容将另行通知。

详细请见厦门大学MBA中心网站:mba/index.asp 七.录取

(1)报名参加全日制学习的考生将按二门联考成绩排名,参考英语成绩、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户口在福建省内的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福建省以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考生可选择填报“全日制学习”或“半日制学习(在职)”志愿。

八.学制

MBA学位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习学制最短为2年(视学位论文写作进展而定),住校学习(可根据自己意愿到网站申请);半日制(在职)学习3~5年(晚上、周末或业余时间到校学习或福州教学点、深圳教学点学习)。凡完成所设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及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注: 业余班(每2-3个工作日的晚上及周末一天)

九.学费

福建地区:MBA (全脱产、半脱产)全程 9万元。 福建以外地区:全程10万元

十.联系方式

厦门本部 咨询电话:0592-2187016, 400-881-1986

福州教学点地址:福州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6楼 电话:0591-87110176 深圳教学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振兴西路上步工业区405栋509A

电话:0755-83674571/83264511 苏州教学点地址:苏州市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四期902室

联系电话:宋老师 1386207110

9、0512-67671630;

网址:http://sm2.xmu.edu.cn

厦门大学MBA招生常见问题

作者: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 阅读:59406 次 时间:2007-3-15 来源: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

1、厦门大学MBA每年招生几次?

答:由于厦门大学从2010年起,不再招收在职攻读MBA学位研究生(即春季班),因此现在厦门大学MBA招生一年只有一次,即工商管理硕士(MBA),在每年的秋季入学,也称为秋季班。

2、秋季班能简要介绍下么? 答:可以的,

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秋季班)

① 招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作满3年或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满5年或以上、硕士毕业后工作满2年或以上(工龄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入学时间)人员。

② 考试科目:参加MBA每年1月份的全国联考,共两门:英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逻辑与写作),其中英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笔试总分为300分。

③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

④ 考试时间:一般为次年的1月份(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相同)。

⑤ 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

3、4月份,请考生关注厦门大学MBA教育中心的网上通知。

⑥ 入学时间:一般为次年的9月份(秋季)。

⑦ 学制与证书: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取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

3、秋季MBA毕业后得到的是什么证书? 答:秋季MBA毕业后既有学位又有学历,即双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4、秋季班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年数是如何计算的? 答:秋季班报考条件中对不同学历者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年数,是指从获得毕业证书(一般指每年的7月份)到被录取入学(一般指每年的9月份)的时间。特别说明:如果是专升本的考生,获得本科毕业证后工作经历不满三年,仍然要以专科学力资格报考。

5、厦门大学MBA的培养费是多少?

答:目前厦门大学全日制班、在职班培养费均为7万元(不含教材费)。全日制班培养费分两次缴清,在职班培养费按学年缴清。

6、港澳台学生如何报考厦门大学的MBA? 港澳台学生报考厦门大学MBA,详情请参见:http://zsb.xmu.edu.cn/m_01_01m.asp?tablename=m_01_01&id=195

7、外国学生如何报考厦门大学的MBA? 外国学生报考厦门大学MBA,详情请参见:http://zsb.xmu.edu.cn/m_01_01m.asp?tablename=m_01_01&id=216

8、大专毕业可以报考厦大秋季MBA吗?

答:可以。从2010年起,大专毕业(国民序列教育)后满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即可报考MBA,不再需要提供同等学历的六门主干课程成绩,也不再需要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或证书。

9、本人专科毕业后,又通过高自考刚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但没有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能否报考MBA?

答: 可以,对大专学历报考者要求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即可,不再需要提供同等学历的六门主干课程成绩,也不再需要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或证书.

10、对现役军人报考有何限制条件?

答:现役军人与其他人员报考要求是一样的,要经过单位人事部门(一般应为政治部)同意,无其它特殊要求。

11、成人教育的本科毕业证(无学位)可否报名?

答:只要获得了教育部批准的国民系列教育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学历,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就可以报考(党校系列的毕业证不被认可)。

12、有硕士学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答: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且有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者可以报考。如果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报名时须提供本科毕业证。

13、对半工半读通过自学考试得到本科学历的人,工作实践经验能否缩短为二年或一年? 答:不可以。必须在取得本科学历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方可报考。

14、有若干年实践经验的中专生是否有机会接受MBA教育?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按教育部规定必须是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才有资格报考。MBA招生不接收应届毕业生。

15、请问获得双学士学位可否按照硕士学位报考MBA?

答:获得双学士学位也要按本科学历报考。

16、若我只有毕业证而没有学士学位证,是否可以报名?是否有资格获得MBA学位?

答:报名时有本科毕业证没有学士学位证是可以报名,经过严格的考试录取后,完成要求的各培养环节,就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7、我是外地考生,想报考厦大MBA,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外地考生同样先在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查询方式查询报名结果。

18、如果档案和本人所任职单位不一致,报名表由谁盖章?

答:档案在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与本人任职单位不同的,如果是委托培养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如果是自筹经费的须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

19、可否委托他人持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报名吗?

答:不行。报考的考生要在报名现场进行数码摄像,将照片存入计算机,因此不能代报名。

20、网上报名填写报考类别时,“自筹”和“委培”的区别何在? 答:考生在填写报考类别时应注意,MBA报考学生一律选择“自筹”

21、报考材料中需要的大学成绩单的要求?

答:报考材料中需要的大学成绩单,要求必须是毕业院校制作的完整的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原毕业院校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成绩单是一份法律文件,考生要对成绩单负责。

2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有大纲和参考书吗?

答: MBA入学考试笔试科目为两门,分别是:英语、综合能力(含数学、写作与逻辑),参加全国联考。政治理论由各校自己命题。全国有一套统一的MBA的大纲和辅导教材,是由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23、考日语行吗?

答:不行。厦大MBA不接收各小语种考生,只接收英语考生。

24、外地考生报考厦门大学MBA可否在本地参加全国联考笔试? 答:报考MBA考生必须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报名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到厦门大学参加考试。

25、报名时是否需要选择报考何种学习方式?学习方式选定后是否可以更改?

答:不需要。学习方式在通知面试时进行选择。学习方式在选定后一般不作更改,尤其是在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的方式之间。所以请考生认真考虑、慎重选择。

26、如果我已被录取为MBA,是否可以保留学籍一年?

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学籍,只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

27、请问MBA毕业后可以报考博士吗?

答:MBA毕业后获得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可以报考博士。

28、IMBA与MBA的毕业证与学位证是否有区别, 是否注明是IMBA或MBA? 答:没有区别。

29、MBA在校期间有奖学金吗?是如何评定的? 答:MBA全日制学生没有在校期间评定奖学金。

30、国际工商管理方向的MBA(IMBA)可以在职学习吗? 答:IMBA只能全日制在校学习。

31、录取为全日制学习的MBA是否转户口和档案?

答:对于自筹经费并采取全日制方式学习的MBA,可以将户口、档案转入厦大,(自愿进行)。

32、学校能否为全日制学习的MBA解决住宿问题? 答:学校为全日制学习的MBA提供住宿床位。

33、厦门大学MBA是否在其他城市设有教学点?有远程教育吗?

答:厦门大学MBA在福州设有教学点。无远程教育。

34、厦门大学MBA的研究方向有哪些?

答:目前开设的研究方向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公司理财、证券与投资、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MIS与电子商务生产运作、供应链与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35、厦门大学MBA复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复试包括政治面试、英语口试、综合素质面试及小组案例讨论。

36、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多大权重?

答:录取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加权后总成绩排序录取。

37、厦门大学MBA是否接受调剂?

答:厦门大学MBA不接受调剂。

38、如果第一志愿没有被厦门大学录取,是否可以调剂到其他学校。

答:可以。而且我们会在招生工作尽量考虑到这部分考生的需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考生联系调剂学校,并及时转出相关考生的档案材料。

39、厦门大学是否开设MBA考前辅导班?

答: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招生院校不得开设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社会办学的MBA考前辅导机构参加考前辅导。

40、何处索取往年入学考试试卷?

答:往年入学考试试卷由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提供。电话:0592-2184116。

41、厦门大学MBA有无出国交换机会?

答:厦门大学MBA已与德国、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大学建立了MBA交换生计划,双方互免国外学习学费。一般来说,我们选拔英语能力强的IMBA学生赴国外学校交换。

第13篇:厦门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简章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www.daodoc.com,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 第 2 页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www.daodoc.com)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 第 3 页

被学员誉为“最信得过、最值得上”的辅导班

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时间: 2016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26 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 4 页

权威师资

优质教学

www.daodoc.com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注:2018年招生信息一般在2017年9月左右发布,所以对于备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们来说,现阶段的复习可以参考2017年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以上就是博仁考研老师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厦门大学心理学考研招生简章,大家一定要收藏好哦!同学们,2018年心理学考研大幕已经拉开,你还在等什么呢?

第 5 页

第14篇: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留学中国的最佳选择!

1、大学概况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目前是中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厦门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18个学院,包括43个系和一批科研机构,覆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管理科学、艺术教育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是一所门类相当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占地8千多亩,共有三个校区,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光秀丽。

厦门大学坚持开放式办学,全方位开展国际和区域学术交流和合作,已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菲律宾、韩国、泰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8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与众多的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建校以来,全世界先后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前来厦门大学学习。目前学校每年接纳留学生1000多名,他们分别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积极为留学生营造适宜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他们与国内学生沟通、交流。

“建成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厦门大学的奋斗目标。厦门大学以极大热情欢迎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前来学习。

2、学院概况

海外教育学院是厦门大学专门从事对外办学的高等教育机构,也是中国最早开展对外教育的机构之一。学院创建于1956年,曾使用海外函授学院等名称,1991年经教育部批准定名为海外教育学院。学院现设有华文系、远程教育部、海外学生部、海外汉语言文化教育研究所等机构,是全国面向东南亚的四个教学基地之一,也是国务院侨办支持周边国家重点单位之一。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对外汉语教师队伍,专职教师36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13人,在职博士生6人,副高以上职称13人,并持有国家对外汉语教学资格证书。学院除承担全校各个专业的外国留学生管理任务外,还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汉语学习与培训,组织每年两次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经过近50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形成面向世界、面向东南亚,来华面授学习汉语和中文远程教学并举的教学特色。学院开展汉语言专业(经贸方向、文化方向)本科教学,招收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中外语言文化比较方向)、传播学专业(中华文化与传播方向)硕士生,并与人文学院中文系联合招收文艺学专业(文艺传播学方向)博士生。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学习区、生活区紧紧相联,用于留学生教学、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学院始终把为留学生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协作,为留学生顺利来华求学进行不懈努力,并积极为他们营造温馨的学习环境,提供各种周到的服务。

3、长期汉语进修

学习年限:一学期至两年,每周20课时

主要课程:读写、口语、听力、阅读

教学形式: 根据学生汉语水平进行分班,每班20人左右,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

选修课程:汉语语音、汉字、汉语语法、汉语词汇、汉语水平考试(HSK)辅导、中文计算机应用、经贸汉语口语、闽南话、中国概况、中国经济概况、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民俗、中外文化对比、翻译、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读、各种中国文化专题讲座、中国武术、中国书法绘画、中国音乐、围棋等。

文体活动:参观厦门大学、厦门市的历史文化景点;学院每学期组织各种联欢晚会、汉语比赛、田径比赛、足球比赛等

语言实践:组织参观厦门周边城市及中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风景点等(费用自理)。 授予证书: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结业证书。 转学历生:长期汉语进修生申请转为汉语言专业专科或本科学历生,必须经校招生办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原先所修习、考试合格的课程经过认证并补足收费差额后可转换为学分。

报名时间:

春季学期:每年十月至次年一月中旬。

秋季学期:每年三月至七月底。 注册时间:

春季学期:每年二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秋季学期:每年九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提交材料:

1、厦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

3、最后学历证明/证书

报名费:50美元(开学注册时与第一学期学费一起缴纳) 学

费:按学期缴费,每学期1,000美元。 教材费:自理。每学期约20美元。

膳食费:海外学生生活区设留学生餐厅,也可就近在中国学生食堂就餐。每月餐费约60美元。

保险费:每学期6—16美元,每学年10—20美元(不同年龄段保险费不同,注册时集中办理)。

其他费用:在校期间保险外的医疗费和教学计划外的各项费用均自理。

4、短期汉语进修

学习时间:一周至两个月不等。

开班时间:

每年5月8日至7月8日(两个月);每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四周)。

团体组织短期学习开班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安排。 课程安排:

上午:汉语课。以汉语口语为主,兼顾听、读、写等基础汉语知识。

下午:中国历史、文化、经济等讲座,民族音乐欣赏、书法、绘画、中国功夫等课程。

文化活动及旅游:游览鼓浪屿等厦门岛、集美、泉州景点(根据学习时间的长短进行安排,不另收费)。在厦期间可安排赴武夷山旅游(自费)。

报名时间:

开班一个月前报名。已获得中国居留许可权的在厦外籍人士可直接参加。 报名费: 30美元(开学注册时与学费一起缴纳) 学费:

一周

150美元。

两周

250美元

四周

400美元(四周以上,每增加一周,增收75美元。)

八周

700美元

英语授课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教 材 费:根据教学安排由学生自费购买。

其他费用:食宿自理,可安排在海外学生服务中心住宿就餐。

免费项目:厦门景点参观。

备注:本院常年接收团体办班,学习时间及活动安排面洽。同等汉语水平10人以上开班。10人以上团体报名可予学费优惠。

5、“汉语言”专业专科、本科

学习年限:专科两年,本科四年。

分:专科74学分,本科157学分。

专业方向:本科设经贸方向和文化方向两个专业方向 主要课程:

汉语主干课:汉语、口语、听力、阅读(各有初、中、高三级)

经贸方向主要专业课程:经济学原理、国际贸易实务、中国经济概况、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市场营销、管理学、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国际经济法、翻译等。

文化方向主要专业课程: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读、中国现当代文学简史、中国古代文学简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中国古代简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文化概论、中外文化比较、中华民族与民俗、翻译、文化专题讲座等。

授予文凭和学位:

学位:文学士(本科)

文凭:厦门大学汉语言专业毕业证书(专科、本科经贸方向/文化方向) 申请资格: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外籍人士;

2、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提交材料:

1、厦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证明)

3、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4、护照复印件

5、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如果已经取得过证书)

插班条件:

1、已取得汉语水平考试三级(初等C级)证书,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我院认可后,插入本科二年级学习;

2、已取得汉语水平考试六级(中等C级)证书,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我院认可后,插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报名费:50美元(开学注册时与第一学期学费一起缴纳)。

费:

一、二年级每学期1,000美元,

三、四年级每学期1,125美元。

6、硕士课程

学习期限:两年半至三年,可采用全日制或在职兼读方式。

专业方向: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中外语言文化与比较方向 传播学专业:中华文化与传播方向

主要课程:

对外汉语教学方向:本方向主要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研究,探讨对外汉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规律。培养具有扎实的现代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理论基础,全面掌握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理论和方法,能独立开展对外汉语教学及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应用语言学通论、现代汉语本体研究与教学、汉语与其他语种对比与偏误分析、语言测试、课程设置与教材编写等。

中外语言文化与比较方向: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外文化交流以及语言文化对比,培养具备良好语言文化比较理论基础和素养,熟练掌握中外文化比较的方法与技能,具有从事中外文化交流以及语言文化对比教学和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对比语言学、中外文化比较、跨文化交际、应用语言学通论、中外文化交流史等

中华文化与传播方向: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华文化及传播史和传播理论,培养从事中华文化及传播领域教学、研究工作及编辑、创作、文秘、广告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中国文化史、中国古代史、中国传播史、中外文化交流、传播学理论研究、跨文化传播等。

报名时间:每年六月三十日前

申请资格:

1、海外各阶层人士,包括港澳台侨及外籍人士;

2、具有本科(或专科毕业两年以上)学历;注:港澳台侨报考者须参加每年4月份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外籍人士免试入学,不具备汉语能力者,须先补习一年汉语。

提交材料:

1、厦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

3、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

4、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5、两位教授(正、副)推荐信

6、学术论文1~2篇

7、2寸脱帽彩色照片5张。

报名费:

50美元(开学注册时与第一学年学费一起缴纳)

学费:

按学年交费,每学年2500美元。

7.博士课程

传播学专业(文艺传播学方向):本方向将文艺与媒体的关系作为研究重点,关注口传、写作与印刷等活动对文艺传播所起的作用,尤其关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文艺形态的影响。本专业旨在为媒体、教学、流通等领域培养从事文艺传播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涉及传播史、文艺传播理论等内容。可采用全日制或在职兼读方式,学制三至四年,与人文学院中文系联合培养。

报名截止日期:每年6月30日

入学审核材料:护照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或博士在学证明、教授推荐信、研究计划 报名材料:入学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10张2寸照片(与护照一致),其中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复印件随报名材料及入学审核材料一起提交,原件在入学时随身带来

费用:报名费:50美元;学费:每学年3,000美元。 8.中文远程教学(通过函授或互联网进行教学)

1、招生对象:有一定汉语基础,并有志于进一步提高中国语言文学文化素养的海外人士。

2、专业设置: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本科)、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本科)、汉语言专业(专科、本科)

3、报名办法

a.填写报名表:学员可向我院索取报名表。亦可直接在网上报名,或下载报名表后邮寄。

b.邮寄相关材料:

(1)免冠相片(40㎜×30㎜)10张;

(2)报名表上所填写的身份证件及毕业证复印件;

(3)报考“汉语言专业”(专科、本科)及申请免修课程者,须提供HSK证书及相关学习证明书、成绩单复印件。 c.录取和注册:

收到申请者报名材料后,我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符合入学资格者,我院即发给“录取通知书”。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规定要求办理注册手续和汇寄费用。我院收到费用后即寄发学生证、教学计划和教材。 d.缴费办法:学历课程按阶段一次性收费,非学历课按学分收费,并请通过银行汇款。

汇款方式: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厦大支行

厦门大学

帐 号:84006241450809601

4您也可以缴纳港币,帐号为84006241450809601

3e.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086-592-2187412

联 系 人:卞小冰

传 真:0086-592-2093346

电子邮件:oec@xmu.edu.cn

网 址:Http://oec.xmu.edu.cn/

9、外国人来华学习汉语入学申请步骤

第一步

申请表获取:您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向我们索取入学申请表;我们建议您从学院网站下载《厦门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第二步

申请表传递:获取申请表后,请在申请表中详细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及申请信息。为了使您的申请表填写信息清晰且容易辨认,我们建议您在计算机上填写。您可以打印后签名并传真给我们,或扫描后利用电子邮件传递给我们,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申请”字样。为了便于联络,请填写好您的联系方式,例如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电子邮件等。

第三步

申请人资格审查:在收到您的申请表后,我们会提醒您已经收到入学申请后。同时我们将审核您的入学申请资格。并尽快告诉您审核结果,信息如有不全,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

第四步

发录取通知书:资格审核完毕后,我们会尽快发出《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一般情况下,从您得到审核结果到接到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约需要30天时间。

第五步

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者本人请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X签证,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上)或访问签证(F 签证,学习期限在180天以内)。

第六步

报到注册:申请者请在《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按时到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海外学生部报到注册,为了不使您的签证过期,请务必在抵达厦门后立即到学院报到,否则会给您自己带来麻烦。

其他问题

a.关于体检:体检内容请参考学院网站提供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原件请在报到时随身携带。

b.居留许可:您若持X签证来华、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上,我们将在您到校的一个月时间内协助您办理居留证。凡已持有中国居留证的外籍人士来厦门大学学习汉语,可直接来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c.插班:如果您是在错过入学时间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我们建议您插班,插班条件是您已经具有一定的汉语能力。

10、学生报到注册手续

您不必担心因为不懂汉语而无法完成报到注册手续,海外教育学院海外学生部的工作人员会帮助您完成注册手续。每个学期会有约200名完全没有汉语基础的留学生来厦门大学进修汉语。

凡被录取为我校学习的海外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按时到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报到。报到时间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8张护照规格近期照片、学费。

来华前,需要接机和预订房间者,请在抵达中国前一个周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填写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提供的《服务卡》,预订房间请注明房间类型;接机请注明航班号、抵达厦门的准确时间和人数,接机费用为60元人民币,由乘坐人员均摊。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厦门大学,建议您从厦门大学白城校门进入。如果您不知道海外教育学院的准确方位,请询问校门传达室值班人员,他们会帮助您找到途径。

海外学生服务中心各种设施一应俱全,宿舍已经备有足够的床上用品。您来我校留学不需要携带太多的生活用品。

11、学生生活咨询

校内住宿

大多数留学生第一学期都会选择校内住宿。生活在校园内有很多便利之处,不用三分钟您就可以从宿舍到教学楼里上课、自习;您可以和来自各个国家的留学生在闲暇时间进行交流;两幢留学生楼均面对大海、空气清新、环境安静宜人。

留学生楼卫生整洁,并提供现代化的住宿设施,每个房间都安装电话、空调、有线电视、校园网、橱柜、独立卫生间、床上用品。您可以在房间内接入校园网、到信息海洋冲浪,也可以在房间内舒服地淋浴,或者到数百米外的海滨游泳。海外学生服务中心还为您提供就餐、咖啡休闲以及常用物品的购置等贴心服务。

如果家长陪同您一起到校或来访,海外学生服务中心特设有贵宾室供接待家长用。

住宿费用表(以下费用须据实缴纳,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单人间: 约200美元/月

双人间: 约 120美元/月/人

三人间: 约 100美元/月/人

四人间: 约 100美元/月/人 校外住宿

不少留学生在对厦门环境比较熟悉后考虑校外住宿。为了您的安全,我们需要您的家长同意函,以确保您与家庭、与学院管理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络。

校外住宿便于您与普通厦门市民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中国文化与风俗,也有利于提高您的汉语水平。

在厦门,校外住宿是很便宜的。每月大约花1200元人民币就可以租到相当舒适宽畅的房间,它可以为您读书学习提供更安静的场所。当然您也可以考虑和您的同学一起办理校外住宿,既安全又不孤单。

学院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办理相关校外住宿手续。您同样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其中包括您家长的同意函等。

缴费办法

厦门大学留学生学费和报名费是在收到厦门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才缴交的。报名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费是在抵达厦门大学后办理入住手续后开始缴纳的。教材费是在抵达厦门大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缴纳的。

您可以从所在国通过银行转帐缴纳学费与报名费,也可以在抵达厦门大学后到校方指定的中国当地银行交缴。厦门大学接纳美元或人民币两种货币形式。我们建议您在抵达厦门大学后在中国当地银行缴纳。

如果您选择从所在国通过银行转帐进行,我们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 厦门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大学支行

收款单位:厦门大学

银行帐号:840062414508096014

汇款完成后,请您保留汇款底单,在抵达厦门大学后报到注册时出示,我们在确认收到您的汇款后,给您开具发票。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外教育学院 学费”及学生姓名。 如果您选择在抵达厦门大学后交款,可以在厦门大学附近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内缴纳,我们的银行帐号如下:

A:中国银行

收款单位:厦门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 厦门 中国银行厦门大学支行

银行帐号:840062414508093001 B: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单位:厦门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 厦门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大学支行

银行帐号:4100021709024904620

请您保留银行收据,以便在注册时出示,我们在确认后,给您开具发票。您可以在本简章所附的厦门大学校园图上找到以上银行的位置。

12.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 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海外学生部 (361005) 联系电话:

0086-592-2186211 /2182451 联系传真:

0086-592-2093346 网站地址:

http://oec.xmu.edu.cn 电子邮件:

admiion@xmu.edu.cn

注意: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校国内外各类招生,海外教育学院以外的专业,请与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361005 联系电话:0086-592-2188888,2184792 联系传真:0086-592-2180256 电子邮件:nzsb@xmu.edu.cn

网站地址:http://zsb.xmu.edu.cn/

第15篇: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 ” 和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位于厦门市南端,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校园环境堪称国内一流。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人才 和提高 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47 个学术型专业 和教育 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1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共 30 名左右(我校 2012 年招生专业目录预计于 10 月上旬左右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2012 年教育博士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特别提示: 1、为推行我校博士招生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 2012 年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等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方式报考。

四、报名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2011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20 日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报考费每人 250 元(本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 关的副 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前提交)。

4、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上。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6、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公开招考考生请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 至 3 月 23 日 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 1 )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B、C、D、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随后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2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 — 25 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26 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 2012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于 2012 年 4 月底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2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2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2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我校从 2008 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录取为自筹类别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皆可申请我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而设立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注:被录取为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和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的相关奖学金。)

(一)学校为 2012 级自筹类 别 博士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等级和标准如下:

1、特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三年 9.6 万元(不纳入动态管理);

2、一等奖学金 3.2 万元 / 人 · 年;

3、二等奖学金 2.5 万元 / 人 · 年。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占评奖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0%、20%、70%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评定发放,每人最多可参评三年。

(二)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 1000 万元(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

(三)奖学金等级的确定:第一年原则上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确定。第二年起,

一、二等奖学金根据考生入学后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十、学费

全程 3.9 万元(含 3 年和 4 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设施良好,环境优美。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属于在职、委培、定向类 别的 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可以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nzsb@xmu.edu.cn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十

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 O 一 一 年九月

第16篇:北航自主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今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类B类C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C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及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

二、招生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拔尖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B类:试点学院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根据教育部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试点学院)文件精神,我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试点开展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在“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培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国家重大专项的航空发动机高端人才。

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且对飞行器动力领域有浓厚兴趣、满怀航空报国之志的优秀学生。

C类:社会科学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及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文理兼招)

具有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并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

5、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6、高中阶段获得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含)以上者;

7、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2年12月15日开始,到2012年12月28日截止。

(1)、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选择北航,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完整填写、成功提交并打印《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

(2)、登录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北航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

2、装订邮寄材料:2012年12月31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寄至北航招生办公室(请勿迟送):

(1)《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北航自主选拔中学推荐表》,填写班主任评语和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的考生均需提交《个人申请报告》,报告需本人手工撰写,主要内容可包括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取得成绩、今后设想等;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和创新特长,初审通过者获得笔试资格。学生可于2012年1月11日以后凭“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北航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于2013年1月2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学生也可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航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学生需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交纳报名与笔试费,并就近选择笔试地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通知单。详情请查询“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

2、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

笔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见笔试通知单)

笔试科目:

理科试卷: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试卷: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面试: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2-3周后登录北航招生网查询面试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自主选拔考试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入选:综合学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并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学科特长、中学表现,由专家评审组评定自主招生候选名单和相应的录取要求(适当向西部省区倾斜),报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数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5、签定《诚信协议》: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6、公示: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并在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相关专业(含平行志愿的省份),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2、入选学生在获知高考分数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需登录北航招生信息网并填写《自主选拔录取报考确认单》。

3、入选A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B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C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4、入选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82338793157128611851880129097218801290974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3

电子信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第17篇: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天学网整理)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发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2014年1月2日,报名网址为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笔试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1日。请考生及时关注,做好后续报考安排。

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的优秀人才,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九所高校(简称“卓越大学联盟”)决定2014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与范围

1、申请条件

自主选拔A类(满足条件1或2即可):

条件1: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条件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自主选拔B类(特殊才能):

科技创新、人文学科等方面具有显著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自主选拔C类: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

一、

二、三等奖者。

2、招生范围

全国范围内拟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2014年暂不在西藏设理科自主选拔计划)理科生均可报考;北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的文科生均可报考。

3、招生计划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5%。

二、测试科目与专业选择

1、测试科目:

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学科基础测试安排两类科目供考生选择。

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

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

2、科目选择:

自主选拔A类(条件1)和自主选拔B类考生:可选择基础测试一或基础测二;自主选拔A类(条件2)和自主选拔C类考生:无须参加学科基础测试。

3、测试科目选择:

自主选拔A类(条件1)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及专业兴趣、B类考生可根据特长查阅和选择与我校自主选拔招生专业相对应的测试科目(附件),在报名系统内填报相应报考科目,附件中未列专业不属于此次自主选拔招生范围。

三、自主选拔报考流程

1、报名方式

中学校荐或者考生自荐方式报名,中学校荐码由我校向中学发放,校荐码的文理科分配由中学自定。

2、网上报名

报考自主选拔所有类型的考生均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2日09:00— 2014年1月2日09:00。登陆“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网上注册、报名,获得校荐码的考生请在“校荐”中填写中学提供的编码。所有资料填写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上方生成条形码为表示报名成功)。

凡报名参加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测试的学生,可选报联盟内不超过2个院校志愿。若考生同时选报两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3、递交纸质材料

相关材料须于2014年1月5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审核(请注意:报名申请表重复提交将生成不同条形码,请确保网上提交版本与寄(送)到学校的纸质版本相同)。

自主选拔A类(条件1)考生的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盖章的《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

(2)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的《个人自荐信》

(3)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4)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加盖中学公章)

自主选拔B类考生的申请材料除准备包括以上自主选拔A类(条件1)的4项申请材料外,还须同时邮寄以下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选拔特殊才能类面试申请表》

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作品、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复印件

自主选拔A类(条件2)、C类考生的申请材料除准备包括以上自主选拔A类(条件

1)的4项申请材料外,还须同时邮寄以下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学科竞赛类申请表》

学科竞赛成绩证明

4、测试资格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考生可于2014年1月12日后通过“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自主选拔初审结果,自主选拔A类(条件

2)、B类、C类的面试名单及安排同时将公布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

(http:///admiion/)。

5、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缴费期限内在报名网站交付报名考试费,预计缴费时间:2014年1月13日— 1月20日。“卓越大学联盟”2014年自主选拔测试收费标准:人民币200元/人。缴费前考生还可根据需要更改测试地点。

6、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站付费成功,考生可于系统考场编排后,登入报名系统使用A4纸自行打印学科基础测试准考证。预计打印时间:2014年2月15日— 2月21日,具体打印时间以系统内通知为准。

7、学科基础测试安排

测试地点:为方便考生,测试将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具体以报名系统可选择的为准)。

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上午

测试内容:

学科基础测试一:总分200,时间3小时

学科基础测试二:总分200,时间3小时

四、成绩计算与入围名单确定

自主选拔A类(条件1)考生: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评分成绩(15%)和学科基础测试成绩(85, %),确定面试名单。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自主选拔A类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3月30日,地点为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天河五山校区(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通知)。

自主选拔A类(条件2)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5%)、面试成绩(85%),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A类入围名单。

自主选拔B类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B类入围名单。

自主选拔C类考生:专业面试。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评分(15%)、面试成绩(85%),综合择优确定自主选拔C类入围名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3月1日下午,地点为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天河五山校区。

自主选拔入围名单将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收到考生签署的协议书后,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市、区)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最终全部自主选拔合格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1、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必须当年报考我校才能享受自主选拔政策,志愿表上设置有“自主选拔”类专栏的省份,在此栏填报;无“自主选拔”类专栏的省份须在全国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顺序填报。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考试院规定为准。

2、自主选拔专业计划不受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限制,但自主选拔和其他类型招生的各专业录取总数原则上不超出我校各专业的未分省计划数,如出现超出情况时,将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排序确定专业。

3、获得自主选拔A类(含条件1和2)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招生投档线(若该省进行模拟投档,则以该省考试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拟投档线为准)者,可降低20分(江苏考生为降低10分)内录取,其中A类(条件2)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综合考生学科特长、考生专业志愿、专家面试建议,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4、获得自主选拔A类(含条件1和2)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招生在当地投档线以上,原则上根据本人高考志愿、学科基础测试科目及相应专业分数线加10分(江苏考生为加5分)在科目对应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其中报考所有创新班、理科报考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信息工程(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文科报考工商管理类、金融学的加分为5分,江苏考生加3分)。

5、获得自主选拔B类、C类入围资格的考生,其高考原始成绩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以上,专业安排原则上综合考生学科特长、考生专业志愿、专家面试建议,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6、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参照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或获奖情况酌情调整专业。

7、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与此简章有区别,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1、申请者、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资格及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通报;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自主选拔报名资格条件及校荐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信访电话:020-87110126

七、联系方式

有关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呼叫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3:00-17:00。

电话:010-82520217

Email:excellent@aaa-center.cn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7:00。

校荐码咨询专线电话:020-87110737

自主选拔咨询专线:020-222361

51、61

52、61

53、61

54、61

55、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网站: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216室

邮编:510640

八、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第18篇: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4-1-8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为我校发展优势学科、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对电子信息、建筑规划、经济管理和环境材料四个学科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计划自主选拔录取7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三、招生学科专业

1、招生学科类别:电子信息类、建筑规划类、经济管理类和环境材料类。

2、招生专业:专业类

电子信息类理工电子信息工程(实验

班)

理工

理工

理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软件工程(实验班)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

工程)(学费6万/学年)

理工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

程)(学费6万/学年)

环境材料类

理工

建筑规划类

理工

理工

文史

经济管理类

理工理工理工理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班)建筑学(五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工业设计工业设计经济学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科类专业名称

(学费6万/学年)

理工

文史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注:各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获得推荐资格和自荐的高中毕业生,应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B.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者;

C.在上述四个招生学科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D.自荐考生须有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熟悉考生情况专家的推荐信(附专家简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中学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

A.中学推荐。“北京工业大学优质生源基地校”中学可按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直接向我校推荐。经中学选拔公示后,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资格, 按要求并按时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B.学生自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且在某一学科专业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殊才能,须有两名熟悉考生情况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中学推荐和自荐的学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学生均可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学科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面试结束后,经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布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名单。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共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审查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学科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

六、选拔程序与相关要求

1、2014年1月初,我校向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2、2014年1月25日前,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完成被推荐学生的遴选和公示。

3、2014年2月7日前,获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和自荐学生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erv/recruit/)阅读报名通知,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zzzs.bjut.edu.cn/),并按照通知要求下载打印相关各表。报名资格以收到的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1)获学校推荐资格学生:所在中学将核实过的获推荐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被推荐学生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能说明被推荐学生情况的其他材料含被推荐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被推荐学生获奖情况复印件等)以及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遴选程序及公示信息反馈情况的说明,由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自荐学生:将报名申请表、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和年级排名、获奖情况复印件以及两名熟悉考生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含专家简历)等其他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获学校推荐资格学生和自荐学生均需邮寄纸介版的本人签字的《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正文内容1500—3000字)。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

4、2014年2月20日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获推荐学生和自荐学生的资格初审(其中会考成绩待全部结果公布后,届时由各中学加盖公章于2月底前及时报送),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

5、2014年3月1日,我校组织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普通面试(面试A),申请附加面试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附加面试(面试B)。

7、2014年3月上旬,我校根据学生初审、会考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被推荐学生所在中学内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2014年3月下旬前,我校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以上各时间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

七、组织机构

作为本科招生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八、报考及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的A志愿填报我校。其中获得“面试A”资格的考生,在高考报名中专业志愿限从上述13个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获得“面试A+B”资格的考生,在高考报名中专业志愿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学科领域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面试B所在的学科领域外的其它专业将不能享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且需第一专业志愿报考。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文、理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时,我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审查录取;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的考生,我校按照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按照“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十、附则

1、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3、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推荐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

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19篇:云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特长突出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面向云南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80名。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3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者;

3.高中阶段获得所在中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符合如下条件者:(1)一级一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30%的学生;(2)一级二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20%的学生;(3)一级三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报名采取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ynu.edu.cn)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2月8日止。

2.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a.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云南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

表》(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中学加盖照片骑缝章),须由所在中学校长实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b.由所在中学出具的高中三年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c.自荐书一份(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两名中学教师推荐信各一份(含推荐人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单独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随同其它材料邮寄我校)。

d.个人特长及能力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到时将查验获奖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13年2月8日前(以投递邮戳为准)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本人直接送达也可(2月9日-15日春节休假;16日8:30-18:00,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最后一天接收材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邮寄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091。(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自主选拔考核及录取工作。

2.材料审查:对报考学生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获得测试资格学生名单将于2013年2月18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时间:2013年2月21日报到,22日上午笔试、24日面试。考生往返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

4.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文科、理科进行。笔试方式为文科学生考文科综合、理科学生考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所含科目均为语文和数学。笔试合格考生再参加面试。

5.比例划定:学校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考生参加

面试。依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6.测试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7.结果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中学同步公示两周。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

五、录取原则

1.凡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须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按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2.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13年云南省一本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了我校的,结合考生特长及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属于云南特有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填报自主招生批次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

1咨询电话:0871-65033819,65032173传真:0871-65031112

网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

第20篇: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09日

为方便考生及时查看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的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选拔程序、录取办法、联系方式等,高考网特搜集了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以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以下为具体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确定的22所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之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学生兴趣、特长为取向,面向全国应届高中毕业生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及学科兴趣特长突出、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做好北师大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含保送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自主招生方案

2012年北师大自主招生有三项:攀登计划、星光计划和师表计划。申请者限报一类。

原则上,北师大2012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攀登计划

择优选拔学科兴趣浓厚,有较强意愿在哲学和天文学(见附件)学科领域不懈攀登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申请条件

对哲学(文理兼收)、天文学(理工科)专业具有浓厚相关学科兴趣,且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茅者可自荐或按规定校荐申请,限报一个专业。

2.学校考核与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多项能力测试(笔试)和专业测试(面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单科(项)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计划发放哲学和天文学专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各60名。

3.录取要求

北师大攀登计划合格考生,按如下要求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1)符合教育部选拔保送生条件(省级优秀学生除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报考北师大者,按保送生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者,即予录取。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师大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30分或35分或4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为准。

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达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二)星光计划

为我校国家基础理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班和人文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班,以及各统招专业择优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高,在相关领域有良好发展预期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或按规定校荐申请。高中阶段:

1)综合素质高、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茅者。

2)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在文学、语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

上述各获奖项目或成果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两名完成人。

2.学校考核与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者报考我校志愿顺序、申请条件对其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须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初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理工类)或历史(文史类);初试合格者,还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复试,包括多项能力测试(笔试)和专家面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我校志愿顺序、单科(项)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不确定考生专业。

3.录取要求

北师大星光计划合格考生,按如下要求录取:

1)符合教育部选拔保送生条件(省级优秀学生除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报考北师大者,按保送生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师大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者,按实考分加10分录取专业;达到调档线下2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即予录取。

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达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并服从专业调剂者,即予录取。

符合上述条件考生均在其所在省份北师大统招专业范围内安排专业(点击查看)。

(三)师表计划

落实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政策,为基础教育领域培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申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接受国家《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书》(点击查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申请。高中阶段:

1)省级优秀学生获得者。

2)综合素质高,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始终名列所在年级前茅者。

3)具有特长,包括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或在文学、语言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绩者。上述各获奖项目或成果的申请者须为独立或前两名完成人。

2.学校考核与合格资格确定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须参加北师大组织的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多项能力测试(笔试)和专家面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单科(项)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以及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等,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3.录取要求

北师大师表计划合格考生,按确定的录取要求及专业录取。如入学后提出转专业,只在免费教育师范生专业范围内申请专业二次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教育部选拔保送生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报考北师大者,按保送生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者,即予录取。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师大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份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下20分(750分制)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语文、数学、外语中任一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综合高考成绩达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控制线。

二、报考方式

1.星光计划

1)初试阶段

报考我校星光计划考生须通过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联考)平台完成报名、查询初审资格、缴费、打印初试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等环节。

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2011年12月3日12:00至18日24:00,通过联考平台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2年自主选拔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获奖证书或证明等复印件。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申请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缴费、打印初试准考证、查询初试成绩:均通过联考平台完成,具体时间以联考平台通知为准。(缴费时间: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8日)。

初试:2012年2月11日,考试地点为各省主要城市(西藏除外,详见联考平台);

2)复试部分

报考我校星光计划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网上报名系统(admiion.bnu.edu.cn/admiion)完成初试结果查询、复试缴费、打印复试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环节。

查询初试结果、复试缴纳、打印复试准考证:大致在2012年2月底;

复试:大致在2012年3月初,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核结果查询:大致在2012年3月底,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注:复试环节具体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届时我校通知为准。

2.攀登计划和师表计划

2012年我校攀登计划和师表计划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admiion.bnu.edu.cn/admiion)完成报名、查询初审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2011年12月3日至2012年2月5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打印)、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获奖证书或证明等复印件。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5。申请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2012年2月17日至24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并缴费;

2012年2月27日至3月1日,通过北师大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2年3月3日至4日,参加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不分文理)、多项能力测试和面试,考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2012年3月中下旬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注:具体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届时通知为准。

三、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组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名单按教育部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公示。

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方案、测试方案、合格资格名单等;

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58807962,010-58801802传真:010-58800562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自主招生简章.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