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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5 18:02:1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海南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海南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批准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的有关精神,海南大学2009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200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政府系统干部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时间、地点(在海南省内参加考试的)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6日—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网址:http://ea.hainan.gov.cn。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5-18日,地址:海口市考试中心(海甸三西路15号海南大学南门斜对面)。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四、录取方式、学费

由我校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学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制、学习形式与学位授予

学制三年,不脱产学习。完成规定环节学习,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通过者,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与《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咨询电话:(0898)6627916

6、6625796

6、66191158

地址:海南大学法学院301法硕办

推荐第2篇: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综合试卷

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综合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及以次指导人们行为的属性是指( )。 A.法律的普遍性 B.法律的规范性 C.法律的可诉性 D.法律的程序性 2.下列有关法的原则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 B.法律原则是法律价值的基本承担者 C.法律原则不能调整社会关系 D.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而具体的事实状态 3.法律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法学上称为( )。

A.法律的拘束力 B.法律的溯及力 C.法律的继承性 D.法律的对事效力 4.把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根据是( )。 A.法律设定的行为模式不同 B.法律保护的权益不同 C.法律效力的大小不同 D.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起源的共同规律的是( )。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 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

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发展到各自独立 6.地方性法规是指( )。

A.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制宪机关是( )。

A.宪法起草机关 B.一般来说是制定宪法的临时性机关

C.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关 D.是具有广泛民意基础并通过任命产生的制宪机关 8.在总统制国家中( )。

A.国会能够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 B.国会有权通过弹劾或者通过特别司法程序免除总统职务 C.总统必须向国会负责 D.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 9.根据我国选举法,人民团体( )。

A.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B.只能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 C.只能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D.不能推荐代表候选人 10.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决定税收和公共开支的机关是(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特别行政区政府 C.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11.公民基本义务的性质表现在( )。

A.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伦理与道德性质,不具有法律效力 B.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具有伦理与道德性质, 具有法律效力

C.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文本中直接规定的义务,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D.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些具有伦理和道德性质,有些具有法律性质

12.下列选项中,不属“六禁”内容的是( ) A.金禁 B.嬉禁 C.狡禁 D.宫禁 13.上请制度最早确立于( )。 A.西汉 B.三国 C.南北朝 D.隋代

14.唐朝的“三司推事”中的三司没有( ) A.大理寺 B.御史台 C.中书省 D.刑部 15.中国传统法律将无利息的借贷称为( ) A.出举 B.傅别 C.负债 D.便取 16.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含义是指( )。

A.所有的平等社会关系,民法都调整 B.非法人团体参与的平等的社会关系,民法不调整 C.凡是公民、法人、非法人团体之间需由民法调整的平等社会关系民法均应调整 D.知识产权关系民法不调整 17.出生( )。

A.不能由本人意思决定,因此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B.可以由父母的意思决定,因此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不能产生任何民事后果,因此不是一种法律事实 D.既是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也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18.被宣告死亡的人生还,根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原物不存在的,应( )。 A.折价全部返还 B.折价返还一半 C.不折价返还 D.折价适当补偿

19.依照《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止事由须发生于( )。 A.诉讼时效期间内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1年内

C.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3个月内 D.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20.甲向乙定作红木沙发一套,乙在制作中不慎失火,将甲提供的红木原料烧毁.乙( )。 A.应赔偿甲的原料损失,但甲应支付保管期间的保管费 B.不应赔偿甲的原料损失 C.适当赔偿甲的原料损失 D.应赔偿甲的原料损失 21.修理、重作、更换的责任( )。

A.只适用于违约 B.违约、侵权都适用 C.只适用于侵权 D.只适用于买卖合同 22.甲乙为亲表兄妹,欲结婚,登记机关( )。

A.在甲乙保证不生育条件下,应准予结婚 B.即使在甲乙保证不生育的条件下,也不能准予结婚

C.查证如均已达到结婚年龄,可准予结婚

D.查证甲乙均为离异者并均有子女,保证不再生育,可准予结婚

23.甲以事先拟订的格式条款与乙签定合同,后双方对该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对该条款可以有两种不同解释,此种情形,依法应( )。 A.采用对甲不利的解释 B.采用对乙不利的解释 C.根据公平原则予以解释 D.确认该条款无效

24.我国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属于( )。 A.定罪情节 B.量刑情节 C.犯罪构成要件 D.既是定罪情节也是量刑情节 25.盗窃信用卡又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在刑法理论上将之概括为( )。 A.想象竞合犯 B.牵连犯 C.转化犯 D.吸收犯

26.根据我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2年考验期内又犯过失罪的,应当( )。

A.2年考验期届满后仍然减为无期徒刑 B.核准执行死刑

C.将死刑缓期2年执行与新犯的过失罪并罚 D.由法院裁定延长考验期2年

27.李某将肖某(女)绑架,意图带到外地卖掉。在去外地的途中,李某对肖某产生好感,爱护有加。二人到海南云南旅游一个多月后,各自回家。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 )。 A.绑架罪的既遂 B.绑架罪的中止 C.拐卖妇女罪的既遂 D.拐卖妇女罪的中止 28.香港某黑社会组织派人到我国内地发展成员,张某听过该黑社会组织人员的介绍后,便加入了该黑社会组织.对张某的行为依法( )。 A.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论处 B.以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论处 C.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论处 D.不以犯罪论处

29.我国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该条规定的“本法”是指( )。 A.刑法典 B.刑法典和单行刑法

C.刑法、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D.我国所有的全国性刑法规范

3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将其新犯之罪判决后,与正在执行的刑罚的并罚方法是( )。

A.先减后并 B.先并后减 C.并科执行

D.根据新判处刑罚和正在执行刑罚的性质,灵活适用不同的并罚方法 二.多项选择题

31.下列有关法学思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然法学主张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B.实证主义法学的概念是“实证法”的概念 C.社会学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强调法律的社会效果 D.经济分析法学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 32.法律的可诉性特征是指( )。

A.法律可以成为人们起诉的根据 B.法律可以成为人们辩护的根据 C.法律可以成为法官裁判的根据 D.法律可以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 33.下列属于我国法律非正式渊源的是( )。 A.政策 B.判例 C.习惯 C.行政规章 34.法治的含义包括相互联系的方面是( )。

A.每个人服从且只服从法律的统治 B.国家权威机构必须根据法律行使权力与管理公共事务

C.法律制度严密和完备 D.为人们服从的法律是良法 35.“自然公正”的最基本要求包括( )。 A.任何法官的任职必须经过职业的培训

B.任何人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 C.任何被告的上诉权利都不得被剥夺 D.任何诉词都要被听取 36.根据权利正当性来源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 )。 A.法律权利 B.道德权利 C.现实权利 D.习惯权利 37.法律解释可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下列属于无权解释的是( )。 A.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 B.国务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 C.自治区政府对自治条例的解释 D.权威学者对《选举法》立法目的的解释 38.以下表述中存在错误的是( )。

A.只有法律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C.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的来源 D.导致各国立法体制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

39.关于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

A.两者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B.法律以国家意志的属性保证执政党政策的实现 C.执政党的政策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现 D.执政党的政策比法律更具有确定性和规范性

40.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答案应该是ACD)。

A.我国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法律法规违反宪法的建议 B.我国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法律法规违反宪法的要求 C.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的备案审查制度

41.紧急状态下可以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克减,但是( )。

A.克减必须以恢复宪法秩序为限 B.不是公民所有的基本权利都要克减 C.应当选择对公民权利损害最小的克减方法

D.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克减并不表明宪法不再发挥保障人权的功能

4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合作和协商的形式有( )。 A.以民主协商会、座谈会和谈心会等会议形式对中共中央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 B.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C.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 D.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拥有立法倡议权 43.宪法序言规定的内容主要有( )。

A.制宪的宗旨和目的 B.制宪的经过 C.宪法的修改程序 D.国家的基本制度 44.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 A.由9名法官组成 B.法官任期12年但不得连任 C.法官可以兼任大学教授 D.法官任期12年可以连任 45.宪法惯例( )。

A.是在长期政治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行为规范 B.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C.不具有司法上的适用性 D.可能因时代的发展而被废弃 46.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应该是AC)。

A.有权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D.规定、决定并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47.秦律规定“子盗父母”、“父母擅刑”不属于( ) A.公罪 B.私罪 C.公室告 D.非公室告

48.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不是在( ) A.秦代 B.晋代 C.北齐 D.北宋 49.中国历史上规定以身高为标准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是( )。 A.西周 B.隋代 C.秦代 D.汉代

50.“十恶”规定于( ) A.晋律 B.隋律 C.唐律 D.北齐律 51.表见代理包括( )。

A.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足以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 B.根本无代理权的人冒充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C.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活动,足以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D.根本无代理权的人冒充代理人,而被代理人知道后并未表示反对,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52.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权利包括( )。 A.生命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名称权

5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答案应该是ABCD)。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4.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抵押权 B.质权 C.典权 D.留置权 55.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 A.先占 B.添附 C.买卖 D.继承 56.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包括( )。

A.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 B.债权人已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C.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债的内容发生争议 D.债务人请求债权人延长履行期限

5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 A.自物权 B.他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58.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 ) A.专有性 B.无形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59.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正当理由包括( )。

A.正当防卫 B.不可抗力 C.被害人有过失 D.被害人同意

60.合同签订后,应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D.法定代表人变更 6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 )。 A.暴力性犯罪 B.走私犯罪 C.毒品犯罪 D.恐怖组织犯罪

62.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受贿罪又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下列哪些犯罪的,不进行数罪并罚?( )。 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挪用公款罪

C.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63.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非罪事由包括( )。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意外事件 D.不可抗力

6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 A.绑架他人又将人质杀害的 B.驾驶机动车辆向人群冲撞致多人死亡的

C.为骗取保险金将被保险人杀害的 D.驾驶摩托车抢夺他人财物导致被害人死亡的. 65.挪用公款罪中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 )。 A.将公款归本人使用 B.将公款归本人以外的其他自然人使用 C.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66.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数罪并罚的有( )。 A.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B.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实施杀人、爆炸犯罪的 D.刑讯逼供将被害人殴打致死的

67.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相同商标”是指( )。

A.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 B.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似

C.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 D.必须是伪造的商标 68.我国刑法规定的减刑制度包括( )。

A.减轻处罚 B.死刑执行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C.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应当减刑 D.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可以减刑 69.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刑法理论和刑法规定的有( )。 A.刑罚的目的是消灭犯罪 B.贪污罪的主体与受贿罪的主体相同 C.对于累犯应当加重处罚 D.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相同 70.劫持航空器罪中的航空器包括( )。

A.军事航空器 B.政府航空器 C.民用航空器 D.外国航空器 三.案例分析题

71.甲向乙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⑴本案存在几项法律关系?⑵丙是否有权拒绝乙的请求? ⑶丙是否应对借款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

72.甲以开发“水变汽油”项目为由,向乙借款50万元人民币,利息高出银行同期贷款的10倍。乙考虑到风险太大,便请某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律师在未调查的情况下出具了见证书。后乙发现甲根本未搞什么开发项目,知是受骗。甲因诈骗嫌疑被捕,所骗50万元挥霍一空,无力返还。乙遂以律师见证不当为由将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1)此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律师事务所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 73.蔡某系某城市的下岗职工,因生活困难,遂产生了盗窃井盖卖钱度日的念头。某日晚,蔡某借一平板车,将该市某主干道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上的21个井盖盗走,价值6000余元,销赃后实得款720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请分析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74.某党报记者刘某在该报发表了甲公司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报道。甲公司经理韩某看到后非常气愤,便让副经理刁某找到刘某,要求刘某刊登澄清文章,消除不良影响。刘某不同意,并称自己还有反映该公司产品质量差的更详细的资料,准备继续发表。刁某经与刘某讨价还价,同意付给刘某人民币40万元,刘某就不再继续发表该公司产品质量差的文章。第二天,刁某约刘某到一宾馆将人民币40万元交给刘某。因韩某事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刚出宾馆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请分析刘某的行为性质。 四.论述题

75.简论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 76.简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特点。 77.简论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推荐第3篇:200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民法学试题

200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民法学试题

(满分100分)

一、概述下列概念之间的区别(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典权与抵押权

3、定金与预付款

4、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

二、简答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满分2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1、什么叫请求排除妨害?所有人请求排除妨害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2、简述环境污染致损的民事责任。

三、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试论肖像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试析该条法律规定。

四、判断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只有其父母已死或没有监护能力时,才从其他人员中确定监护人。

2、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既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四类。

4、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但该行为如果使被代理人纯获利益,则仍为有效。

5、小偷甲将其偷得的自行车以正常的价格卖给乙,乙不知该车为赃物。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得为保证人。

8、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总额为100万元的货物买合同,买方乙依合同约定交付了30万元定金。后卖方甲不能履行合同。依《担保法》的规定,甲应返还给乙50万元。

9、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广为送发的一份商品价目表,该表详列了乙公司生产的彩电的商标、名称、规格、价格,甲公司便回函乙公司要求购买100台。此时,甲公司的回函属于要约,买卖合同尚未成立。

10、租赁期间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该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11、公民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

12、申请专利的,应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五、案例分析选择题(本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8分;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写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上)

熊大年与齐某于1960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熊文、次子熊武、女儿熊丽。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熊大年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某去世,熊大年无心工作,便于工作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熊文生活。1997年,熊大年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一份遣嘱,表示其死后,全部存款24万元(卖房款8万元,先前夫妻存款16万元)中的18万元由长子熊文继承,6万元由次子熊武继承。1998年,熊大年因突发脑溢血造成半身不遂,长子熊文照料不周,次子熊武见状便将父亲拆接到自已家中照料。由于熊武夫妇悉心照料,熊大年觉得先前所立的遗嘱不妥,便重新书写一份遗嘱,表示死后存款24万元由次子继承16万元,长子和女儿各继承4万元。1999年6月,长子熊文因车祸死亡。

2000年8月,熊大年病故。针对24万元存款,熊大年的次子熊武、女儿熊丽、长子之妻胡某及其子熊兵均提出继承要求。

1、熊大年死后,其法定继承人为( )。

A、熊文、熊武、熊丽

B、熊武、熊丽、熊兵

C、熊武、熊丽、胡某、熊兵 D、熊武、熊丽

2、熊大年死后,其遗嘱继承人为( )。

A、熊文、熊武、熊丽

B、熊武、熊丽

C、熊武

D、熊武、熊丽、熊兵

3、熊大年的遗产,应适用( )。

A、遗嘱继承

B、法定继承

C、遗嘱继承及法定继承 D、代位继承

4、熊大年的两份遗嘱( )。

A、第一份有效,第二份无效 B、第一份无效,第二份有效

C、第一份部分无效,第二份无效 D、第一份部分无效,第二份部分无效

5、对熊大年的遗产( )。

A、胡某、熊兵均有继承权 B、胡某无继承权,熊兵有继承权

C、胡某、熊兵均无继承权 D、胡某有继承权,熊兵无继承权

6、24万元存款中,熊武应分得遗产( )。

A、16万元 B、12万元 C、10万元 D、6万元

参考答案

一、概述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20分)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正是因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进而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律确认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有了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够自己亲自从事民事活动。公民已达成年、精神状态正常、能定完全辩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5分)

2、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从而占有出典人的不动产,并进行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权是支付典价而设立的物权,典权人对典物有使用、收益但无须付租金的权利,属用益物权的范畴。而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的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无须占有抵押物,也无权对抵押物进行使用、收益,其性质为担保物权。(5分)

3、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它是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丧失定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而预付款,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合同履行前所支付的款项,应当返还,不存在丧失和双倍返还问题。(5分)

4、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不同的份额,在自己所有的份额内分别以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份额,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5分)

二、简答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满会20分)

1、请求排除妨害,是指所有人在其所有物遭受损害和其所有权的行使遭受妨害时,可依法请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害,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排除妨害。(4分)

所有人在请求排除妨害时,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妨害人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均不得影响所有人提出请求。(2分)

(2)所有人不仅可以对已发生的妨害请求排除,而且对尚未发生但又确有可能发生的妨害,也有权请求排除。(2分)

(3)妨害排除请求权,除所有人外,对被妨害的财产享有合法占有权的人亦有权行使,妨害排除的费用一般由侵害人承担。(2分)

2、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的责任,为环境污染致损的民事责任。(2分)环境污染致人损失的,适用无过错责任。(1分)

要件:

(1)被告污染环境。(1分)

(2)被告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1分)

(3)原告受有损害。(1分)

(4)被告违法污染环境与原告所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1分)

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1分)

(2)受害人过错。(1分)

(3)第三人行为。(1分)

三、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满分30分)

1、(1)肖像是通过造型艺术手段反映公民的人身真实形象及特征的再现(1分)。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2分)。肖像权是一项具体的标识性格权,具有专属性。(1分)

(2)肖像权的内容:

①公民拥有制作自己肖像的专有权。(1分)

②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1分)

③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恶意非法毁损、玷污、丑化自己的肖像。(1分)

④公民可以通过肖像合同合法地使用自己的肖像。(1分)

(3)侵害肖像权的主要行为:

①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地使用他人肖像。(1分)

②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1分)

③非营利性的、善意的,但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1分)

(4)肖像权的法律限制。肖像的法律限制是指对肖像的合理使用,主要是基于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即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公民的肖像(2分);该种法律限制还包括因某一公民的特定职业和身份而在特定场合中使用该公民的肖像(2分)

2、(1)该条法律是关于责任竞合的规定(1分)。责任竞合是指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责任产生,这些责任彼此之间是相互冲突的(2分)。在民法中,责任竞合主要表现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1分)。法律允许受害方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1分)

(2)责任竞合的特点:

第一,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而引起(1分);

第二,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1分);

第三,数个责任彼此之间互相冲突(1分)。

(3)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归责原则不同(1分); 举证责任不同(1分); 责任构成要件不同(1分); 免责条件不同(1分); 责任形式不同(1分); 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1分); 对第三人的责任不同(1分)。

四、判断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五、案例分析并选择(本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8分)

1、B

2、C

3、C

4、C

5、B

6、B

推荐第4篇:在职攻读研究生

如今,普通硕士、专业硕士、双学士以及同等学历等竞争对手的同时并存,使硕士生就业面临着“举目皆硕士”的尴尬。面对复杂的社会需求,在职读研为在工作和考研之间徘徊犹豫的同学提供了第三条可行的道路。

东方人普遍认为,学历越高,就业的选择余地越宽,其实并非如此,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就曾出现过“博士失业”现象。如何解决“高学历和高收入不对称”这一矛盾?在职读研应运而生。在职读研给那些打算先从基础做起的同学吃了定心丸,随着工作经验的增长,不用重新回到学校也同样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层次和学历背景。

正确认识在职读研

“专业硕士的含金量比全日制考的有所差别,社会认可度也不一样”;“在职研究生考试容易通过,肯定能拿学位”;“在职研究生上不上课无所谓”……面对这些误解,我们该如何正确认识“在职读研”?下面,资深辅导专家曹先仲老师就要帮助大家走出这个误区。

错误认识一:在职研究生“含金量”不如全日制研究生

许多同学除了考虑学费等经济原因以外,更多是觉得在职读研的“文凭硬度”没有考出来的全日制的高。事实上,全日制硕士报考近几年遇冷,更多人理性对待学历问题。随着近几年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个别专业原本三年制的“大硕士”改为两年制“小硕士”。“小硕”不得不在两年内完成紧张的研究生专业课学习以及各种读书报告、中期考核,同时还要准备毕业论文及答辩、抽出精力找工作。且法学、经济学等个别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在这期间通过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等专业认证。这让很多研究生无奈的慨叹,这两年光考试了!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副主任于涛、辽宁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唐晓华分析说,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公务员考试趋热、考研成本增高等这些均有可能是导致近年我国考研人数减少的原因。

而在职读研,不仅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全日制的保持同步,而且在核心课程考查方面甚至还更为严格。专业硕士比如工程硕士等,还需要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质量把关程度很严格,在行业内的口碑度也不错。从毕业难度上来看,专业硕士不逊色于全日制的硕士。此外,在职硕士的形式很多,有的在职硕士也提供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在本质上没有差异。况且,在职读研的教育更侧重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让教学与考试真正为实践服务。

错误认识二:毕业后就可以直接报考、在职研究生花费更多

有人说,如果没考上,就选择在职读研,花多一点钱,和统考的一样。这种想法非常错误,首先,许多专业的在职研究生对报考人的职业经历有要求,并不是说一毕业就可以报读,而是需要两到三年的工作经验。其次,在职研究生虽然学费比较贵,但属于宽进严出型,比如曾有人概括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的特点:“学费不菲,学习好混,出门考试较难。”许多人半途退出,学费不退。据报道某一个班级,最后拿到硕士学位的比例是6:33。而且,如果真想学到东西,在职硕士的课程安排也非常紧凑,很多人因为不能保证周末的上课时间而感觉到一无所学,是比较无奈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单纯想获得个文凭,在职研究生也必须具备两大条件:工作经验和通过统一考试,“买文凭”是不成立的。

其实,许多人也正是在考量自身经济状况之后选择了在职读研。在研究生全面收费的情况下,在职读研的优越性越发突显。如果完全脱产,在没有争取到奖学金的情况下经济状况会非常被动。小关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成绩不理想,于是应聘进一家国企做助理工程师。目前她的工作压力不大,于是想再度考研。目前小关与父母同住,月收入1500元,月支出500元。目前研究生一年学费约8000元,加上其他开支,两年合计约需2万元(不含生活费)。在无储蓄,月结余不丰厚的情况下,小关自筹学费压力较大,在职学习成为首选。如果工作三年后,也有大约一两万的储蓄,刚好可以缴纳在职读研的部分学费,且一直在工作,生活费也不用担心。

错误认识三:学位、学历、学力混淆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候的简单表述,比如:要求硕士学历。其中其实包含了很多信息,也就是说,参加过培训获得结业证书,或者在职申请学位的这类人才,都被排除在招聘对象之外——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在职研究生。

在适用前景上,这成为在职硕士的限制:首先,不能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人才招聘。其次,现在用人单位一般都要求两证齐全,只有学位证也许不能获得认可。

在职研究生分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申硕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种(详细分为六种方式:单独考试、1月份法律硕士联考、1月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进修班)。按照所获得的证书分以下几种:

1.结业证或研修证,为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的证明,一般只需通过相应课程学习即可获得,获得证书后学历和学位不会有任何改变;

2.在职申请学位,参加每年的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考试,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可以参加,考试的内容有英语和综合,其中英语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相当于五级半到六级的难度,考试通过颁发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只有两证齐全才称的上具有相关学历。在职研究生教育,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3.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获得与脱产相同的研究生毕业的学历和学位。

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都齐全的形式有:单独考试、1月法律硕士、1月工商管理硕士。只有学位证书而没有毕业证书的形式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进修班。

建议:如果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就适合在职读;如果想以此为敲门砖或资本另谋高就,研修班和在职申请学位可能要打折扣。所以在职读研更适合已经有工作且工作较为稳定的人。一方面原单位承认在职读研的学位或者学历,甚至会主动负担学费和生活费用来资助员工读研。另一方面如果想用在职读研的学位或者学历找其他工作,有原工作做基础,时间和经济上都比较宽裕,也能有比较长期的打算。至于选择哪种具体的在职读研形式,还得看工作的具体要求,如果继续留在原单位,双证的要求不大,如果要准备跳槽,最好是两证齐全。

工作和学历兼顾是在职读研的突出优势

工作和学历都可以兼顾是在职读研最突出的优势。

打开各大招聘网站,大部分公司对于经理级别的员工要求都有三到五年的工作经验,且必须在与工作性质相类似的相关行业。在职读研没有中断工作,因而很好的保持了工作经验的连贯性。在职场上有“5年之痒”和“7年之痒”的说法。也就是说在某家公司的某个岗位上,呆满5年是一个比较好的跳槽年景,可以由一线的操作人员转向管理层,或者由纯技术转向销售、市场、监督等收入较高、工作较稳定的部门,职位也会有所提升;在公职企业和国有企业,5到7年也是新人的冷板凳时期,如果到了“大限”再没有职位的提升,今后继续发展也会有比较大的阻碍。单纯凭工作业绩似乎不足以赢得众望,学历层次就成了焦点,大部分企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都对中高层有比较高的学历要求,国家机关也鼓励员工提升学历。对于在职读研的各种形式,具体单位有具体的要求,某些单位甚至集体为中高层员工报名参加某种某项的培训课程。

在职读研可以促使自己在行业内往高精尖发展提升。据相关报道,不少应届毕业生向招聘企业提出,不要实习费,只求有个在企业学习的机会。一位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的求职者在结束与重庆六丰机械厂招聘主管的交流后叹道:“真想自己能和农民工一样,有机会去参加一些免费培训,学习些技能。”但问题在于,应届生不了解具体的行业,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和志向所在。工作之后,了解了行业动态,对自己有了比较清楚的定位,再选择专业和相关导师,就更有目的性。许多高科技企业看重有研究具体问题的经验,工作经验和学术经历相结合,恰能达到相关要求。有的同学觉得一直从事某一岗位技术层次得不到提升,但限于经济、时间、家庭等原因,暂时无法更改境况,在职读研,之后用教育背景的提升作为助理也是不错的选择。

直接考研与在职读研各有所长

当然,有人仍然坚持考研比在职读有更强大的优越性,其实两者各有千秋,可以做个小对比来明晰一下各自长处。

直接考研可以重新获得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这是在职读研所不具备的。与本科生相比,硕士研究生在公务员考试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其学历价值。目前,很多单位,特别是中直机关、省直机关,一般要求报考人员具备硕士学历。顺利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省公务员考试,是现在很多应届硕士研究生心中的最佳选择。个别单位甚至还有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考试以及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等级考试的特殊要求。所以,相比较而言,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公务员报考方面具有一定的学历优势。一定程度上拉开了与本科生的竞争梯度。

许多企业管理培训生、储备干部的职位是为在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在职人员有申请限制。企业对于应届生的要求更多地体现在综合素质上,和应届生竞争,有工作经验的人更加沉稳干练且富有合作精神,也能体现出自己的优势。管理培训生的目标是未来的经理人,一般用1到3年的时间轮岗培养,之后再定岗。需要注意的是,许多企业把管理培训生的录取对象要求提高到硕士,研究生2到3年再加上轮岗培训的1到3年,其实也相当于3到5年的工作经验。

直接考研除了上述的优势之外,也为重新改变行业和职位的方向提供的机会。有的人物理系出身,当了一年中学老师,考了微电子的研究生,进了一家芯片开发的外企;有的人计算机系出身,在银行当了一年网络维护,考了金融学的研究生,再回银行从事信贷的主营业务……行业和行业,虽属同一系统,性质差别可能非常大;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属性也许完全不同,对现在的工作和专业觉得不适应,直接读研为自己提供了一次转变的机会。

有的人希望稳定,把学历的提升看作是维持、提升现有工作的砝码;有的人选择变化,把学历的突破看作带来变动的契机,到另外的行业、部门、公司、城市甚至国家。想法不同,要求不同,选择的方向自然也不同。所以,选择直接考研还是在职读研,还得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

推荐第5篇:攻读在职博士申请书

申 请 书

本人xx,性别,XX年X月出生,XXX职工,职务职称,学历。自XX年到XX工作至今,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与XX(工作任务,职责)。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明显感觉自身所学知识在学科前沿领域里仍然捉襟见肘,急需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为了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也为了更好地做好单位的工作,我参加了XX年XXXX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统招入学考试,并已经被录取“XXXX”专业研究方向。我想继续学习深造,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特此申请,希望领导予以批准与支持。谢谢!

申请人: XXX年 X月 X 日

推荐第6篇:江西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推荐)

江西师范大学(温州点)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是一所融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于一体,师范与非师范并举,对江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被省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经过73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履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五大学科门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八个一级学科,师范与非师范并举,在省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院。学院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法学学科是我院的支柱学科之一。法学本科专业于2004年被评为江西省品牌专业,是江西省重点学科,现有3个法学硕士点,其中,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在2006-2007年中国研究生教育竞争力评估报告中,是江西省唯一一个进入优秀等级的法学二级学科。江西师范大学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雄厚的师资、良好的声誉、优越的地理位置等突出优势,是江西省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研究生招生计划为75名。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无学位证书亦可)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报名费实行网上交费,共160元(每门考试科目80元)。考生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

考生网报时请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网报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

(3)网报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现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安排:

2013年7月11日(8:30—14:30)在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温州市蒲中路155号,新城同人花园旁边)。2013年7月12日—15日,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

3.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其电子照片。

(三)其他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科目、时间与大纲

考试科目:

1、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2、英语(满分100分,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27日。

考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时需交验材料有:《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证件皆需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试与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2年我校录取分数线为:联考总分不低于153分,英语单科不低于19分。

复试时间:待国家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教育部要求,预计在2014年1月左右。

复试地点:温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复试内容:专业考核(面试,100分)

七、培养方式及学费

我校在职法律硕士(J.M)培养方式为在职攻读,学习年限三年。一般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法律硕士学费为每年12000元。上课地点:温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八、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考前辅导

为了帮助2013年报考单证法律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复习迎考,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温州点将在2013年7月-8月举行考前辅导。

十、联系方式

1、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JM)温州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大学学院路校区.自考楼一楼104室(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联系电话:0577-8837283218958934328黄老师13306770313肖老师

网址:http://E-mail:mfwz2013@126.com

2、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电话: 0791-88120510,联系人:曾老师

网址:http://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邮编330022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报名表

推荐第7篇:在职联考法律硕士法理学复习资料

2013年在职联考法律硕士法理学复习资料

简答:

1法律渊源的概

2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联系和区别;

3.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和制定的程序;

4.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征;

5.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

6.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区别。

7.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8.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9.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

10.法律制裁的种类;

11.法治与法制的联系和区别;

12.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13.法律意识的分类及作用;

14.法与道德的的概念及二者的冲突;

15.简述法制的基本原则

16.简述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色)

17 简述法的作用(或规范作用)及局限性(的表现)

1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9立法权和立法体制(新增)

20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区别

分析题

注重:第六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内容

1.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及其必要性

2.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完善

3.法律推理定义、特征、方式

4.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6.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论述题

1.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特色和完善;

2.从立法、司法、执法角度论述和谐社会与法治的关系;

3.执法的原则;

4.司法的原则;

5.民主和法治的关系及其对推动依法治国的意义;

6.从立法、司法、执法角度论述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

7.论述法律原则;

8.论述程序正当性原则;

9.法治国家的标志和条件;

10.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的中国特色

推荐第8篇:申请攻读在职博士申请书

申请攻读博士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2013年8月来###学校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积极参与科研,虽然取得些许进步,但随着现在学科建设的发展,我明显感觉硕士研究生所学知识在学科前沿领域还有一定的理论知识空缺,急需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同时考虑到将来能更好为学校建设服务以及个人将来的发展,现申请参加2016年###专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请领导予以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6年 1 月 14 日

推荐第9篇:技术单位在职攻读研究生申请书

攻读工程硕士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是的一名职工。自年月参加工作年以来,我一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同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期间,我参与了多个项目的工作,虽然工作的表现得到了一定的肯定,但是我明显感觉自己现有的知识还不够专,不够精,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这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在专业方面的知识还不足,我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完善自己。

所以我向单位提出申请,准许我参加专业的在职工程硕士入学考试,在研究生的学习过程中积累更多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以更好地状态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为单位做出自己的贡献。攻读期间只需在第一学年参加少量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且考试大多安排在年末的周末进行,第二三学年不安排课程,抽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就能顺利结业,基本上对工作不会有耽误。时代的步伐很快,新的思维模式和技术方法不断产生、发展,我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

在此提出申请,在考试前的这半年时间内我将在空闲时间,认真准备,力争通过在职工程硕士的入学考试。我喜欢我的专业,我想在这个领域做得更加优秀,我相信凭着我的努力一定能为单位和社会做出一点贡献。

望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我们大力的支持!谢谢

此 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申请攻读在职博士申请书

申请攻读在职博士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2011年6月来**单位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在保证做好本职工作之外,积极参与科研,虽然取得些许进步,但我明显感觉自己现有的知识还不够专,不够精,比如对于怎么将实验室研究成果运用到工业化生产中,或是为企业解决实际存在问题等等,这些方面自己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急需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同时考虑到将来能更好为学院建设服务以及个人将来的发展,现申请全脱产攻读**年**大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请领导予以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第11篇: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报到的说明

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报到的说明

一、请同学于5月11日到校后在宿舍休息,5月12日按照课表正式上课.注:男生安排在沁园东11栋(具体寝室请与本栋栋长联系)

女生安排在沁园东9 栋(具体寝室请与本栋栋长联系)

学生宿舍仅提供简单家具,被褥等生活用品请自备.

除学费外,请另外准备170元住宿费,其中包括50元住宿押金。

二、请准备一寸,二寸照片各五张用于办理住房卡及学生证.

三、三年学费为33000元,可分2-3年交清.

交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账号:户 名:华中科技大学

账 号:116194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市喻家山分理处 843286

特别提示:

1.在填写缴款用途一栏中请注明----法学院06或07级在职法律硕士***(*表示自己的姓名)学费

2.请同学们在交付后一定要将银行出具的现金收讫单或转帐凭证复印后交至法学院法硕中心(东四楼116室).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08-04-21

第12篇:级在职法律硕士开题工作安排表

2012级在职法律硕士开题工作安排表

开题时间定于2013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请各组老师准时参加。

◆第一组地点:社科楼C栋法学院113室

唐 敏 陈 娜 邵旭升 周 华 何永平荆君望 符 裕 林 林 孙 亮 杨 静 赵道远 李 佳 符 筠 向元聪 谭龙圆 许积师 蒙 良 王 帆 郑 薇

◆第二组地点:社科楼C栋法学院717室

傅海燕 黄海鹰 莫菲菲 符敏秀 吴青良 崔 巍 许美娟 周丽萍 周小丽 郑圆圆 崔丽娜 贺静芳 林露晴 王二美 廖忠刚 王禹偲

◆第三组地点:社科楼C栋法学院719室

刘永跃 杨 勇 李庆玉 叶知秋 钟海坚 羊华学 姜 伟 刘 琼 郑 凡 温安娜 王震国 张 浩 黄杨玉 何乾东 陆晶晶 王 硕 梁晶晶 王利红

第四组地点:社科楼C栋法学院621室

丁志芳 林志飞 谈旺玉 王晓艳 肖 俊 周海飞 陈方玲 陈方玲 林丽雀 刘时云 张秀红 周慧娟 何乾东 彭豫梅 唐莉君 肖 凯 李一凡 刘 伟 王 琴

◆第五组地点:社科楼C栋法学院619室

王绥齐 陈明涵 胡 猛 陈 伟 李利君 吴琼佩 王丹丹 王 婧 邢诒成 詹少明 钟小云 梁 伟 夏余杨 董春梅 袁 晶 林 琳 陈 颖 孙安权

备注:请各位同学准备开题报告五份,并带上三份培养手册,相关内容自己先填好(第一页填好贴照片、第三页填成绩、第十页自我鉴定、第十一页导师的意见及签名)。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第13篇:苏州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苏州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招 生 简 章

苏州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苏州大学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9个硕士点,1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工程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MPA、MBA、MPH、农业推广、临床医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在校研究生突破12000人,在全国地方性高校中名列前茅。

苏州大学是全国较早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高校之一。苏州大学MPA教育所依托的学科门类齐全,教学设施一流,教学管理科学,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了大量的公共管理和政策分析人才,已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PA教学评估,并得到专家组的好评。

2010年我校继续开展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100人。

三、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

登录网址为http://zzlk.nuaa.edu.cn

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15日—18日,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二楼。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着除白色以外其他颜色服装。

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

4、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均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结束后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将此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单位无人事权的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政府管理部门人员须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盖章)进行审查盖章(照片上也要加盖),盖章结束后务必于9月1日前将盖好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寄到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部招生科(邮编:215006)。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全国联考。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

五、录取工作

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

六、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3、培养费:10000元/年。

七、参考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八、联系方式

1、苏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0512-65882132

2、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12-65112816(兼FAX)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报,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报成功后要打印资格审查样表,不网报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2、不接收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苏州大学报名点,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苏州大学进行现场拍照和资格确认。

3、请考生仔细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0版)。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6月

第14篇:医院员工在职攻读博士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xxxxx医院 法人代表:孙礼侠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xxxxx医院职工攻读学历和学位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现将职工攻读在职博士学历和学位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乙方报考在职博士,须符合国家和单位的报考条件。

二、乙方报考前,须履行申请程序,科室审核,科教处、医务处或护理部签署意见,同意报考。乙方被高校录取后,由甲方人力资源部提交院办公会研究后,同意在职攻读。

三、外出读书期间甲方在排班上予以照顾,在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四、读书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在岗职工相同,以科室考勤为准。绩效奖金由所在科室进行二次分配。

五、甲方医院预先代乙方垫付学费。按其取得学位证书者,凭发票报销学费。

六、乙方因工作或科研需要回本院从事课题研究和临床实践的,需经指导导师、所在科室同意,甲方科教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行。

七、乙方毕业后回医院的服务期限为8年整。第二次享受报销待遇者,增加服务期4年。

八、乙方服务期限内提出调动或辞职者,应退还甲方医院在其读书期间支出的所有费用和奖励费,并一次性向甲方医院缴纳培养费5万元整。

九、乙方知晓xxxxxxx医院文件——院办[20xx]xx号“xxxxx职工攻读学历和学位管理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第15篇:安徽大学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

协 议 书甲 方: 安徽大学人事处 乙方(进修教师): 丙方(所在单位):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进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 年 月至 年 月期间为甲方与丙方共同选派的进修教师。乙方若不能如期毕业,延长学习期间的费用全部自理。

二、乙方在 (高校或研究机构)进修(或攻读) ,期间,甲方承担乙方的培养费 元(大写 ),丙方承担乙方培养期必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三、乙方原则上脱产学习一年,一年后需承担丙方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如乙方不服从丙方管理的,丙方有权建议甲方停止支付培养费,中止培养。乙方培养期内工作量减免标准,按照《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校政秘[2005]241号)执行。

四、乙方每学年须向甲方交一份学习、工作总结表(由乙方所在学习单位和丙方签署意见后交师资科),不交者甲方不支付下学年培养费。

五、乙方进修结束后,须向甲方提供进修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和有关证书复印件(如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由甲方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乙方进修结束后,应当回校完成相应的服务期限。乙方未满服务期限要求调离或辞职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须向甲方退还为其支付的培养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服务期限与乙方应当完成的服务期限之比例计算):

1、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毕业后回校工作不满五年的;

2、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毕业回校工作不满五年的;

3、脱产半年以上其他形式参加各类非学历进修的教师,进修结束后回校工作不满三年的;

4、由学校出资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各类非学历进修的教师,进修结束后回校工作不满两年的。

本人已阅《安徽大学关于教职工合同服务期限的暂行规定》(校政[2003]35号)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七、乙方违约所退还的培养费由乙方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归还到甲方的师资培训经费中。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约,乙方违约不按规定退还培训费的,丙方应对其负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学校研究决定。

九、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安徽大学人事处(盖章) 进修教师(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6篇:关于报送—学年教职工在职攻读

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教职工在职攻读

硕士、博士学位计划表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管理,根据莆田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修订)(莆院人[2008]3号)有关规定,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30前,将2008-2009学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计划应具体落实到个人。未列入攻读计划者,一般不予以审批。

附:2008-2009学年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计划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2008年4月8日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人[2008]3号

关于印发《莆田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莆田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师资管理攻读学位通知 校内发送:校领导

莆田学院办公室2008年1月28日印发

莆田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加强我校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莆田学院关于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暂行管理办法》(莆学[2003]66号)及《关于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莆院人[2005]10号)进行修订。具体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章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第一条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条教师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院系(部)、学校培养计划,原则上只能报考本人从事教学的学科、专业。党政机关和教辅等部门的管理干部应报考与现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若经批准今后调往院系(部)担任专任教师的干部也可报考相应专业。鼓励教职工报考攻读学校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原则上只允许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若经批准到国(境)外留学的人员可允许脱产学习。

第四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教职工,应争取三至五年内考取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一经批准当年有效;如未考取,则应重新申请。

第二章审批程序

第六条为适应学校学科发展建设需要,统筹安排师资培养经费,各单位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须有计划地安排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各单位应于每年4月将下一学年教职工在职

攻读学位计划报人事处师资科,计划应具体落实到个人。未列入攻读计划者,一般不予以审批。

第七条教职工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由本人填写《莆田学院教职工报考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第三章经费和待遇

第八条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期间,工资、福利不变,岗位津贴视在岗情况发放。取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学校支付培养费70%,按就读学校的校内普通住宿标准凭正式发票报销正常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居住非普通宿舍或在就读学校校外自行租房的教职工,按普通住宿标准给予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并给予研究资助费每3万-4万元。

第九条经批准到港澳台和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在取得博士学位并经有关部门认证后,按入学当年国内攻读相应学位的最高标准及有关规定报销学费和住宿费,报销往返路费一趟,按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标准给予研究资助费。学习期间,若有担保人担保,其工资、福利照常发放;若无人担保,其工资、福利暂由学校人事和财务部门另存保管,待其回校任教后返还本人。

第十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未能取得学位者一切费用自理。若因故学习时间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必须事先向人事处提交延期报告。

第十一条未经学校同意而自行报考的,学校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予教职工借支攻读学位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在读管理

第十三条教职工被正式录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须与人事处签订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协议书,并办理有关手续。无特殊原因

未能在入学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未经学校批准,学校从其入学之日起停发工资和福利等,其离岗学习时间视为旷工。

第十四条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原则上不允许将个人档案转出学校。若执意要求将档案转出的,学校仅保留其人事关系,学习期间不予发放工资和福利(毕业回校后也不予补发),并按闽人发

[2006]125号文件规定,不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第十五条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必须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任务,否则按闽人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不计算未承担教学任务当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并视情况扣发基本工资和校内福利。

第十六条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要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外出学习期间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并与所在单位保持联系;若因工作需要,必须按要求回校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教职工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应随带(寄)学籍档案到人事处报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培养学校直接寄给人事处验收后,归本人保管。学校在教职工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学籍材料完整到校后,才给予报销相关费用等待遇。

第五章服务年限和违约金

第十八条为确保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充分发挥有限师资培养经费的效用,教师经培养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必须至少为学校服务五年;经培养取得硕士学位后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为学校服务年数累加为十年(含取得硕士学位后回校工作年数),违约的按博士标准交纳违约金。

第十九条在服务期间,教职工要求调离或辞职的,必须得到学校批准并按如下标准向学校交纳违约金:

在职学习期间总费用(A)包括:培养费(不含个人承担部分)、

住宿费、旅差费、研究资助费和奖励金。

服务年限违约金:未达到服务年限,违约金博士每年10000元人民币,硕士每年6000元人民币。

攻读硕士学位违约金总额(M)= A+6000×(5-t)

攻读博士学位违约金总额(M)= A+10000×(5-t)

攻读硕士、博士两个学位违约金总额(M)=A +10000×(10-t) t为取得学位后为学校服务的年数。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约并拒绝支付违约金的,学校有权冻结其人事关系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参加党校系统硕士、博士学位学习的管理办法按上级组织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单列。

第二十三条2008年1月1日后入学的按本办法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有关会议另行研究。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

第17篇:10月在职法律硕士综合考试真题

2009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真题

2010-05-08 14:20:17 来源: 天津在职研究生网 在线咨询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发呢)

1.传统西方法学将自然法与实在法区分开来,自然法是指( )。 A 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 B 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 C 法学家们的学说

D 不是调整人类社会,而是调整自然界的法则 2.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是指( )。 A 英国历史上的普通法 B 除根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 C 罗马帝国的万民法 D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3.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分类标准是( ) A 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 B 法律的地位、效力的不同

C 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 D 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

4.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法律实际上被人们所遵守、执行或适用,这在法学上称为( )。 A 法律效果 B 法律效益 C 法律实效 D 法律效力

5.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道德所许可的行为,必然为法律所许可

B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语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 C 道德所禁止的行为,必然也为法律所禁止

D 与法律不同,道德实施主要靠人们自觉遵守、舆论强制及内心信念的约束 6.下列关于权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权利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中才能发挥作用 B 权利意味着权力主体行为自由和行为控制的统一 C 权力的正当性的来源必然是国家的法律

D 无论是道德权力、习惯权力还是法律权力,都首先是应有权力 7.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春秋时的( )。 A 邓析 B 子产 C 赵鞅 D 范宣子

8.汉文帝、汉景帝的刑制改革没有废除的肉刑是( ) A 黥 B 斩右趾 C 笞 D 宫

9.唐代第一部正式的基本法典是( ) A 《武德律》 B 《贞观律》 C 《永徽律疏》 D 《唐律疏议》

10.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典是( ) A 《钦定大清会典》 B 《大清律集解附例》 C 《大清律例》 D 《西宁番子治罪条例》

11.实行典型三权分立,并在三权之间保持平衡,即其中任何一种权力都不得高于另外两种权力的国家是( ) A 美国 B 日本 C 德国 D 法国

12.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于( ) A 1949年 B 1954年 C 1978年 D 1982年

13.根据我国宪法,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 A 国家主席 B 中央人民政府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最高人民法院 14.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 A 街道办事处 B 派出所 C 区公所 D 居委会

15.在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主持选举者为( ) A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 D 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6.疫学的因果关系理论可以运用到( ) A 一切犯罪的认定中 B 自杀案件的认定中 C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认定中 D 公害犯罪的认定中

17.特殊防卫的成立须存在防卫( ) A 正在实施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

B 正在实施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

C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D 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18.根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的刑期最高为(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6个月

19.对于继续犯,应当( ) A 实行数罪并罚 B 按重罪论处

C 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 D 按结果之罪处罚

20.下列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是(A 间谍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B 分裂国家罪、资敌罪 C 颠覆国家政权罪、武装*罪 D 背叛国家罪、叛逃罪

21.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侵犯的客体是( ) A 金融机构的财产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B 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C 国有金融资产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D 社会公众资金的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2.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 ) A 国家工作人员 B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 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D 公司、企业的负责人员

) 2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亲自接受赠与,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接受赠与,否则行为无效

B 张某今年19岁,其从事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有效

C 在一场事故中,李某的父母不幸全部死去,而李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早已去世,此时应当由李某已经成年的姐姐作为其监护人

D 甲与乙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乙抚养,此时,甲即丧失了对孩子的监护权 24.关于个人合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能够以劳务出资

B 在个人合伙成立之后,如果要增加新合伙人,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原合伙人的同意

C 对于非以现金出资的合伙人而言,无需对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某合伙人即使在退伙时已分担了个人合伙的债务,他仍然需要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负连带责任。

25.下列有关合同要约和承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悬赏广告不是针对特定对象发出,不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

B 某公司公布招股说明书的行为构成要约,股民申购股票的行为构成承诺 C 某房地产广告称:“皇家园林、王侯享受、恭迎入住!”,该公告构成要约 D 某公司向某印刷厂发送如下传真:“我司急需宣传资料10000张,样本见附后,价格盼与以往相同。如无异议,请速回复。”该传真构成有效的要约 26.关于合同债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债权转让行为必须通知债务人,才对债务人生效

B 债权转让行为必须在信贷征信机构办理登记,才可以对抗第三人

C 债权转让时,如果该债权上有担保,那么必须经担保人同意,担保权才相应转让

D 甲乙互负债权债务,当甲将对乙债权转让给丙后,乙不得向丙主张抵消 27.关于赠与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B 一旦赠与合同生效,赠与人即无权撤销赠与

C 如果甲事先答应赠与乙一座房屋,后台却又反悔,甲的行为可能构成缔约过失 D 赠与不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视为买卖 28.关于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特定物买卖中,合同一经成立,特定物的物有权就发生转移

B 买受人若无合理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接受货物,则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C 种类物买卖中,合同一经成立,种类物所产生的孽息即归买受人享有 D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则标的物上的专利权也相应转移 29.关于地役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地役权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 地役权自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C 设立地役权,应当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D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但不得单独抵押 30.关于婚姻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超过8年,则该房屋归夫妻共有

B 稿费收入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除非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 D 甲的妻子乙已怀孕,此时乙发现甲油婚外情,遂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不应当判决离婚。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0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对应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货少选均不得分)

31.下列有关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会造成法律渊源的多样性

B 权威性学说或法理也可以成为我国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法律渊源 C 我国缔结、承认的国际条约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D 国家政策当然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32.下列法规在立法过程中须报上一级有关机关批准后才能实施或者生效的是(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B 自治法规

C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 D 经济开发区的法规

33.法官适用法律时需要采用实质推理方法的情形是( ) A 法律规定本身含义的模糊 B 出现法律的空隙或法律漏洞 C 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 D 案件事实难以查清

34.下列选项中正确体现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是( ) A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B 权利与义务在功能上是互补的

C 在任何社会,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 D 任何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35.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本质的观点,正确的是( ) A 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B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人的自由意志有关 C 法律责任也是社会对某些成员的一种强制 D 法律责任的惟一目的是使违法人再社会化

36.关于法律才的历史发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封建制法律确认人身依附关系,公开保护等级特权 B 资本主义法律首先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C 法律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法系的形成 D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之一是国情和公理的统一 3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党的领导以及( ) A 依法治国 B 执政为民 C 舆论监督 D 服务大局

38.“法治”一词具有丰富的内涵,具体包括( ) A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 B 法治是依法办事的原则

C 法治是法律与制度的结合和统一 D 法治代表着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 39.关于立法体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一国的立法体制是由国体决定的

B 立法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权机关共同行使的称复合立法体制 C 我国实行“一元、多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D 立法体制的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40.西周将故意犯罪不称为( ) A 非 B 不端 C 非终 D 唯终

41.属于古代法律“八议”规定的有( ) A 议旧 B 议故 C 议勤 D 议德

42.宋代把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不称为( ) A 反供 B 覆供 C 翻异 D 否供

43.清代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不是( ) A 大理寺 B 刑部 C 法部 D 审刑院

44.目前仍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是( ) A 比利时 B 瑞士 C 日本 D 英国

45.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政协

D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46.目前,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民主党派包括( ) A 全国工商联 B 中国民主促进会 C 中国致公党 D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4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情况包括( ) A 年老 B 疾病 C 受灾

D 丧失劳动能力

4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达标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总理提名,可决定的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包括( ) A 国务院副总理 B 国务委员 C 各部部长 D 审计长 49.根据我国《立法法》第63条,下列机关总,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包括( ) A 省人民代表大会

B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50.目前我国设立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 ) A 航空法院 B 海事法院 C 军事法院 D 森林法院

51.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的内容体现在( ) A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都适用本法

B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C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D对队在领域外侵犯我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犯罪,仍适用本法 52.刑法中的危害行为的特征有( ) A 对社会具有危害性 B 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C 对社会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 D 表现人的犯罪心理态度的行为 53.对于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是( ) A 从轻处罚 B 减轻处罚 C 免除处罚

D 按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 54.吸收犯的形式主要有( )

A 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 B 既遂犯吸收预备犯 C 既遂犯吸收未遂犯 D 未遂犯吸收预备犯

55.假释与减刑的主要区别是( ) A 适用法律不同 B 适用范围不同 C 适用方法不同 D 法律后果不同

56.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区别界限是( ) A 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B 犯罪人的主观罪过不同 C 客观行为表现不同 D 法定刑轻重不同

57.对逃税罪的初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 A 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 B 缴纳了滞纳金

C 已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D 五年内未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58.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区别是( ) A 犯罪的主体不同 B 犯罪对象不同 C 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D 犯罪目的不同

59.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A 犯罪的主体不同 B 犯罪人的主观罪过不同 C 客观行为不同 D 侵犯的客体不同

60.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由( ) A 民事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B 民事仲裁活动中负有仲裁职责的人员 C 行政诉讼活动中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 D 行政执法活动中负有职责的有关人员 61.关于人格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人格权专属于权利人,不可转让

B 法人不享有名誉权,只有自然人才享有名誉权

C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D 在我国,隐私权通过《民法通则》有关名誉权的规定进行保护

62.甲在自家的房屋里面挖地道,挖到邻居乙的房屋墙角,结果导致乙的房屋墙壁出现裂缝,房屋如遇恶劣天气有倒塌危险,乙坐卧不宁。此时,乙有权要求甲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 A 停止侵害 B 消除危险 C 赔偿财产损失 D 赔偿精神损失

63.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如果超过20年,即使权利人刚刚知道权利被侵害,那么人民法院也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

B 甲公司向在美国注册的乙公司出口货物,后来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

C 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D 张某被刘某打成重伤,其向刘某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64.关于委托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没有委托合同,就没有代理关系,委托合同是代理唯一的基础关系

B 当事人只能通过委托合同委托他人代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而不能从事事实行为

C 委托合同可以约定由受托人的名义处理受托事务

D 对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如果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只有在受托人是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委托人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65.关于合同法上的抗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某公司邀请一歌手演唱,约定先付1000元歌手才登台演出。这1000元还未付出时,该歌手突生重病,且预计难以在约定的日期登台演出。此时,该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B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C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D 当事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就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6.关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于某将名贵钢笔一支借给好友王某使用。某日,方某从王某处盗走钢笔并赠送给了潘某。此时,于某对钢笔的所有权并未消灭。 B 李某将其手表借给吴某使用,后李某又与王某订立合同,约定将该手表转让给王某,此时,李某只需将请求吴某返还手表的权利转让给王某,手表所有权即转移

C 孙某委托谭某为其保管一台彩电。后来孙某找谭某借钱并约定以该彩电出质,则在质权合同生效时,谭某对该彩电的质权也立即生效

D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的,属于占有规定

67.甲、乙、丙三兄弟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给父母养老,三兄弟没人各出资30万元,房屋登记在三兄弟名下。10年后,父母均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甲和乙均同意将房屋转让,即使丙表示反对,甲和乙也有权转让 B 甲提出将该房屋分割,尽管乙和丙均表示反对,甲仍有权对房屋进行分割 C 甲和乙要求将该房屋精装修,但丙对精装修表示反对。甲和乙仍然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此时丙有权拒绝承担装修费用

D 丙将在该房产商的份额出质给某银行,后来银行行使质权,决定将该份额拍卖,此时,甲和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68.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耕地的承包期为20年

B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起生效

C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可以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他人 69.关于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在被继承人先订立了公证遗嘱,后又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应当以在后的自书遗属为准

B 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 王某去世,未留下遗嘱。大儿子生活较为富裕,小儿子因意外事故残疾无生活自理能力,分配遗产时,小儿子应当予以照顾

D 如果继承人接受继承,则意味着他自愿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承担的所有债务 70.关于商标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假如甲企业和乙企业在同一日、同一产品上向主管机关分别申请“黑妹”和“黑姐”商标,那么主管机关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B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续展使用

C 企业既有权转让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也有权可他人使用其所有的注册商标 D 只要某个商标没有注册,他人就可以申请注册,除非该商标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1.吴某、丁某系河南老乡,曾因共同盗窃于2001年4月各自获有期徒刑2年,2003年春刑满释放后二人又一次来到某城市收购废品。其间与安徽人万某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于是吴、丁商量想找机会教训万某。2005年3月刚从老家过春节回来的吴某在某小区门口看见丁某与万某因争相收购一居民的废报纸产生政治,遂上前拳击万某,被丁某拦下告诉吴,现在打架影响生意,晚上一起报复他。吃晚饭时,丁找来同乡张某和刘某,遂与吴一起商量当晚十一点暴打万某一锤出气,丁并强调说:“可不能把人打死。”后丁某区火车站接人,因火车晚点,半夜12点回来后听说万某已经被吴某等人打死,遂畏罪潜逃,三年后投案自首。 问题:

(1)分析丁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2)丁某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72.20岁的男青年喜某与一同做生意的30岁的有夫之妇马某非法姘居。某日晚二人将各自的现款共1万5千元(其中喜某的5千元和马某的1万元)放一塑料袋内藏奸。第二天下午喜某借口去医院看正在住院的母亲提前收摊儿走了。实际上喜某未去医院,而是回到姘居住处拿走了二人的1万5千元,且制造了住处被人入室行窃的假象。后喜与马一起报了案。三天后案件高破,喜退还马某的1万元。 问题:

(1)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2)如构成犯罪,应如何处罚?

73.个体运输专业户甲某与乙公司于2008年4月签订火车购买合同,合同约定:(1)甲以30万元向乙购买1辆货车;(2)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10万元,余款20万元在2009年2月底前付清;(3)为担保声誉车款,甲委托另一个体户丙向乙提供保证担保。甲支付10万元首付款后,自乙公司提走货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而丙虽向乙口头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但一直未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

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甲的运输业务经营一直不见起色。眼见付款期限将至,为避免乙追债,遂于2009年2月25日,将自己名下仅有的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赠与好友丁,并为丁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至该月底,甲名下除该货车外,已无其他财产,无法履行对乙的付款义务;且该货车于2008年12月曾发生严重事故,致使该车现值仅12万元。 问题:

(1)本案当事人间存在哪些法律关系? (2)本案中乙该如何主张其权利?

74.甲、乙于2008年1月各出资2万元,购得古董一件,并约定由甲保管。3月,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此古董,甲即作价5万元出卖给丙。事后,甲告诉了乙出卖古董之事,乙要求分得款项,甲便给了乙2.5万元。丙买得该古董后,5月又以6万元出卖给丁,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丙即将古董交付给丁,丁每月支付1万元,6个月付全款,但在全款付清前,古董所有权仍归丙。丁取得丙交付的古董后,不仅未按约定支付各期价款,而且还将该古董以6.5万元的价格,倒手转卖给不知情的戊,并当场将古董交付给戊。 问题:

(1)甲转让该古董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与丁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古董所有权应何时转移? (3)戊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4)丙向丁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5.试述法律与秩序的相互关系。 76.试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实质

77.试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的权利及其限制。

第18篇:湖南师范大学举行级在职法律硕士开学典礼

湖南师范大学隆重举行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开学典礼 2012年4月10日,以“缘起师大、心怀天下、追求公平、振兴中华”为主题的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开学典礼在205教室隆重举行。出席典礼的嘉宾有湖南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李双元教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教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教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吕赵龙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博士,湖南师大研究生处处长陈建初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学位办主任杨震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红桂,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科带头人刘健教授。 2011级全体在职法律硕士新生参加了典礼。开学典礼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陈红桂主持。

典礼仪式上,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博士代表学校向全体新生致欢迎辞。周俊武博士对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表示热烈欢迎并同时指出三点: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的机会;希望同学们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希望同学们把学习研究变成一种习惯。陈建初教授代表研究生处致辞,告诫同学们要“惜名”、“惜时”、“惜缘”。肖北庚教授代表法学院致辞,介绍了法学院优越的地理文化环境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希望同学们在愉快学习的同时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刘建教授作为法律硕士学科的带头人向新生致辞,要求同学们具备法律人应有的情操、知识和技巧,希望同学们能立足现实,追求理想,更好的将理论知识与实践融合,为中国法制建设做贡献。

法学院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新生代表进行了发言,感谢湖南师范大学和在座的各位教授领导给予其继续深造的机会,希望自己能把握学习机会在师大的人文环境中静下心来学习,服从安排,尊重老师和管理人员,并提出课程安排紧凑化等建议。 法律硕士老生李龙发言,与新生们分享了自己在师大、在学院的近一年的学习生活经历,勉励新生们珍惜时光,努力奋斗,对法治信念以及中国制度改革心存无限希冀与信心。

在悠扬的湖南师范大学校歌声中,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1级在职法律硕士开学典礼圆满结束。

第19篇:南开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毕业典礼上的发言稿

2010届南开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毕业典礼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2010届在职法律硕士东莞班的AAA,今天很荣幸地作为本届毕业生的代表,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在这隆重而热烈的庆典上发言。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本届毕业生感谢母校,感谢学院,感谢敬爱的老师们。因为没有你们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帮助,也就没有我们的今天。

时光飞逝,三年前开学典礼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今天,我们就已经成为毕业典礼上的主角,当我们穿起这身蓝色的学位袍,心中更多的是感慨、感激和对学业、事业、人生更深的领悟。回顾过去,我在基层刑警队工作,负担着命案等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比较辛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难题和法制建设发展的要求,使我发现自己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缺失和不足。于是我开始系统学习法律,并选择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我想,无论在座的我们有着怎样不同的经历和职业,无论我们曾经怀着怎样的梦想和信念,也无论我们为自己的人生设计过怎样的精彩和舞台,毕竟我们都选择了来到南开大学继续我们的学业,而幸运地是南开也选择了我们。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在三年的学习生涯中,每一次上学我都要从广东潮州到东莞,往返需要近千公里的路程,然而我们的班主任杨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体验到了母亲般的温暖和家的感觉;班里同学们那种努力学习、积极探讨问题的氛围,还有那兄弟姐妹般的情谊,让我们又仿佛回到置身校园的少年时,燃烧了求知的热情和活力,忘记了疲倦,忘记了辛劳。南开,不但是我们求学的地方,三年的学习使我们的知识、能力得以不断地提高;南开,更是学而忘返的去处,成为了我们心灵向往的乐园。

在职研究生由于是在职的教育,我们都是带着实际问题到学校中学习,如何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如何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这都是我们必须面临的问题。感谢法学院的老师们,为了我们的学习,放弃节假日的休息,不远千里地起来给我们上课;您们渊博的知识、生动的演讲、实践的方法、诲人不倦的精神、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完美的人格魅力,不但授予我们丰富的知识,还与我们心与心的沟通和交流,使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地得到升华和提高。三年的学习是美好的,又是短暂的。今天的毕业,是对过去学习的一个总结,也是一个充满奋斗和挑战的新起点。在未来的人生中,我们2010届

毕业生将牢记学校与老师们的教诲,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优良传统,不断加强学习,逐步完善自己,坦诚做人,真诚做事;在自己的岗位上敬岗爱业、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南开,无愧于自己的贡献!

值此毕业之际,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再次向为我们习得一切而无私慷慨付出的学校领导和师长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和最衷心的祝福,祝愿您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事业更上一层楼!同时也衷心祝愿2010届全体毕业生,祝愿大家在人生新的起点志存高远,勇往直前!

祝南开大学的明天更美好!

谢谢大家!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第20篇: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

上海交通大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

政治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一、《毛泽东选集》重要篇目 1.《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 2.《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

二、《邓小平文选》重要篇目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

3.《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

三、《江泽民文选》重要篇目

1.《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1994年5月5日)

2.《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

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

四、胡锦涛重要讲话篇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2007年10月15日)

2.《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1日)

3.《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奋勇前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2012年7月23日)

五、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的主题及主要精神

六、2012年1月1日以来国内外重大时事问题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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