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达顺教育硬笔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生命因感动而精彩,心灵因感恩而美丽”。
为进一步促进孩子与家长心灵沟通,努力重新挖掘利用各种新旧方式,开展一封家书、感恩亲友的书法大赛活动,有效填补青少年对中国传统文化家书和书法的认识,更好地为青少年提供全方位的教育与服务,帮助孩子心灵更加健康更加全面地成长。
主题为《感恩》,现面向 达顺教育全体学员征稿:
一、活动目的:
(1) 传播书法文化,培养书写习惯,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2) 呼吁社会倾听孩子心声,为青少年思想教育提供参考。
(3) 激发广大青少年树立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二、征稿对象
达顺教育全体在读学员,每位同学还可以另带一名同学或小朋友参加。
三、投稿要求
(1)投稿内容:积极的、健康向上的感恩书信或古诗(感恩对象可以是父母、老师、前辈或朋友等等),力求写得充实和圆满,提倡自作。尤其欢迎反映发至内心自强精神内容的家书作品。
(2)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班级、所在学校。
(3)鼓励投稿,数量不限。
四、评选方式
一等奖:二名(奖品:奖状、100元奖学金券、课外书一本)
二等奖:三名(奖品:奖状、50元奖学金券、铅笔盒一只)
三等奖:四名(奖品:奖状、笔记本一本)
五、投稿日期
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4日
六、投稿方式
作品完成后,交由钱老师收齐。
2011年9月22日达顺教育
推荐第2篇:首届中国国际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中国国际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中外书法艺术的交流,挖掘具有代表性的实力派书法艺术家,特举办首届“中国国际书法大赛”征稿工作将于2014年3月10日起全面展开。现将此次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
一、征稿范围及要求:
1、参加对象:
世界各国职业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等。
2、参赛类别:
书法类别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
3、每位作者可投1-3幅作品。
4、稿件要求:
书法作品限标准尺寸四尺以上(含四尺),作品风格、流派及题材不限。作者需用铅笔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标题、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及其邮编。作品无需装裱。
5、挂号或者特快专递邮寄(来稿需注明第首届中国国际书法字样)。
二、参赛说明:
1、本次大赛评出特等奖1名,金奖15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获得特等奖、金奖者优先签约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作为经济单位为其推广、销售作品。特等奖、金奖获得者优先参加“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资格评定,并由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对获选者颁发“中国书法家”资格证书。部分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优先参加“中国具有投资价值的实力派艺术家”资格评选,并由中国国际书书法艺术家协会对获选者颁发资格证书。本次大赛将选出部分优秀作品免费编入《中国具有投资价值的书法家》作品库。
2、参赛者须认真填写参赛登记表。
三、收费标准:
本会会员、理事免费参赛,非本会会员、理事国内参赛者需缴纳100元人民币参赛审评费,海外参赛者需缴纳50美元参赛审评费。
四、相关事宜
1、非本会会员、理事参赛,经审核通过后可优先申请加入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会员或理事。
2、作品归属:获奖作品由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统一存档;未入选作品如需退稿请注明,我们将以特快专递邮寄,邮资自付。
3、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权利,凡选送作品者均视为已确认且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4、评审时间:2014年12月1日起2014年12月30止
五、征稿时间:
自2014年3月10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查询方式: 大赛信息可登陆“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官方网站
大赛网站:http://blog.sina.com.cn/sfzx001
七、联系方式:
收稿和汇款地址:福建省省福安市凯兴小区5号楼401室国际书法大赛组委会 邮编:355000
电话:0593—657331613950513696
联系人:王 智
QQ:385669328E-mail:
大赛指定账号:
中国银行账号:6222021407001448402
中国国际书法艺术家协会
2014年3月10日
推荐第3篇:第七届行草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思州石砚杯”贵州省第七届行草书法大赛征稿启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书法艺术,彰显“中国思州石砚文化艺术之乡”的魅力,促进岑巩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岑巩、活力岑巩、美丽岑巩建设,特举办本次书法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贵州省文联、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中共岑巩县委、岑巩县人民政府、黔东南州文联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4年10月,岑巩县思州文化产业园。
三、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均可,尤其欢迎书写歌颂赞美岑巩风土人情和反映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内容(可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新华网岑巩频道、贵州书艺网、贵州书道联盟网下载)。
(二)征稿范围:凡贵州省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规格要求:作品为6尺宣以内的条幅(含对联),不收横幅和装裱作品。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为3件以内,草书要另纸附释文。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未入展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每件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
(四)投稿时间及地址:截稿时间2014年8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展不收参评费,邮件请在封面左下角注明“思州石砚杯〃贵州省第七届行草书大赛作品”,邮编:557801。收稿地址:黔东南州岑巩县文联,联系人:杨胜松,舒高文。电话:1587022066
6、1363805886
3、0855-3574943。
四、作者待遇
(一)作品评选:由大赛评审组从征集的全部作品中评选出120件作品入展,并从中评选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其余的作品为优秀奖作品。获等级奖作者邀请参加颁奖仪式。
(二)奖项设置:
1、入展作者和特邀作者均发证书一份,大赛作品集一册。
2、一等奖作品每件奖金5000元,二等奖作品每件奖金2000元,三等奖作品每件奖金1000元,优秀奖作品每件价值500元思州砚一方。
3、非省书协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贵州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展览日期、地点:2014年10月在岑巩县思州文化产业园展出。
六、有关事项:本启事解释权归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中共岑巩县委、岑巩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8日
推荐第4篇:第七届行草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思州石砚杯”贵州省第七届行草书法大赛征稿启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国书法艺术,彰显“中国思州石砚文化艺术之乡”的魅力,促进岑巩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文化岑巩、活力岑巩、美丽岑巩建设,特举办本次书法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贵州省文联、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中共岑巩县委、岑巩县人民政府、黔东南州文联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4年10月,岑巩县思州文化产业园。
三、作品征集
(一)作品要求: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均可,尤其欢迎书写歌颂赞美岑巩风土人情和反映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内容(可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新华网岑巩频道、贵州书艺网、贵州书道联盟网下载)。
(二)征稿范围:凡贵州省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规格要求:作品为6尺宣以内的条幅(含对联),不收横幅和装裱作品。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为3件以内,草书要另纸附释文。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未入展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每件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
(四)投稿时间及地址:截稿时间2014年8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展不收参评费,邮件请在封面左下角注明“思州石砚杯〃贵州省第七届行草书大赛作品”,邮编:557801。收稿地址:黔东南州岑巩县文联,联系人:杨胜松,舒高文。电话:1587022066
6、1363805886
3、0855-3574943。
四、作者待遇
(一)作品评选:由大赛评审组从征集的全部作品中评选出120件作品入展,并从中评选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8件,其余的作品为优秀奖作品。获等级奖作者邀请参加颁奖仪式。
(二)奖项设置:
1、入展作者和特邀作者均发证书一份,大赛作品集一册。
2、一等奖作品每件奖金5000元,二等奖作品每件奖金2000元,三等奖作品每件奖金1000元,优秀奖作品每件价值500元思州砚一方。
3、非省书协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贵州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展览日期、地点:2014年10月在岑巩县思州文化产业园展出。
六、有关事项:本启事解释权归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中共岑巩县委、岑巩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8日
推荐第5篇:“中国梦·丝路情” 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中国梦·丝路情” 全国青少年书法大
赛征稿启事
少年强则中国强。持续培养青少年书法人才,是我们书法界的共同责任。为了弘扬中华书画艺术,推动青少儿素质教育的提高,激励青少儿书法艺术兴趣,培养孩子们从小就有积极向上的竞争意识,检阅我国青少年书法艺术的教学成果,甘肃省文联、甘肃省书协、书法导报社拟定于XX年8月在中国书法之乡——甘肃省通渭县举办“中国梦·丝路情”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欢迎和邀请您组织学生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甘肃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书法导报社。
2、承办单位:中共通渭县委、通渭县人民政府、通渭少华文化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二、参赛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学生。
三、参赛分类及要求:
1、参赛作品全部为四尺中堂、单条或对联,不收横幅,内容自定,书体自选,所有作品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篆刻作品请粘贴在34cm×100cm的宣纸上(竖式)。
2、大赛共分为大学组、中学A组(含高中、中专、职业中学、私立中学等),中学B组(初中学生),小学A组(4-6年级学生)、小学B组(1-3年级学生、幼儿园学生)五个组。
3、每位参赛者要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年级、指导教师、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
四、作者待遇:
1、本次大赛共评选出入展作品300件,并从中按大学组、中学A组、中学B组、小学A组、小学B组五个组,每个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XX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只颁发获奖证书。评出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2、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名单在《书法导报》《甘肃书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网、甘肃省书协微信平台上予以公布。
3、编印《“中国梦·丝路情”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2本。
4、所有获奖、入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
5、限于人力,所有落选作品不退稿。
五、投稿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赛作品请用特快专递寄出(禁止以包裹等方式邮寄),时间从即日起至XX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编:743300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文联(党校办公楼215室)
魏旭东收
推荐第6篇: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第二届“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一、赛事简介:
第二届“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在第一届湖北省高校“首义杯”征文大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一个规格更高、规模更大、平台更广的全国高校文学赛事。本大赛以武汉首义精神为指导,秉承“卓越教育”的理念,旨在引导广大青年学子牢记历史使命、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成才报国。大赛由中国校园作家协会主办,武汉理工大学路过文学社承办,全国各文学联盟及各高校文学社团协办,面向全国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征稿。
二、活动目的:
继承祖国优秀文化传统,活跃和繁荣高校校园文学创作,推动新时期校园原创文学的大发展、大繁荣;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提高当代大学生文学素养和整体素质,形成浓郁的大学文化氛围。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校园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文学联合会
海南省高校文学联盟
全国各高校文学社团
承办单位:武汉理工大学路过文学社
全程支持:校导网
合作媒体:校导网腾讯网新浪网雅虎网大楚网
武汉理工大学经纬网路过文学网
四、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4月30日(中午12:00)
五、活动对象:
全国大学生文学爱好者(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六、大赛流程:
2012年12月12日之前开始向湖北省主要高校寄出电子征稿邀请函,邀请参赛;
2012年12月15日“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官网,投票系统制作完成,全国大学生均可通过登录校导网提交个人作品,参与评选最佳人气奖。全国高校文学社团申请认证之后,集中投稿,可以参与全国高校优秀文学社团奖评选;
2012年12月底完成联络全国高校文学社团开展征文活动的工作;2013年4月30日(中午十二点)截稿;
2013年5月底组织初审、复审及评奖工作;
2013年6月底征文大赛全部工作完成。
七、征稿要求:
1、主题:青春〃责任〃使命(题材不限)
2、体裁:诗歌、小说、其他类(散文、评论等文体)三个组别
3、篇幅:新诗以30-70行为宜,古体诗不限;散文要求3000字以内;评论5000字以内;小说等其他体裁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
4、投稿方式:以学校或个人为单位参赛均可。
网站投稿:“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官网提交稿件,所有参赛者注册时请务必详细注明作者学校名称以及个人详细联系方式。报名须知:
5、截稿日期:2013年4月30日
6、评奖方式:初审由全国文学社团社长组成评审委员会协助审稿工作,产生全国一百强名单,组委会将另外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对稿件进行终审。
(1)奖项及奖品设置:
特等奖三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一期+500元现金+1年QQ会员+推荐进入中国校园作家协会
一等奖六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一期+200元现金 二等奖十二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一期+精美礼品 三等奖若干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一期+精美礼品
最佳人气奖一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一期+1年QQ会员 高校优秀文学社团奖五名:荣誉证书+《路过》杂志特刊若干期+精美礼品+推荐加入中国校园作家协会
注:同一作者每个组别最多一篇文章进入决赛。本次大赛表现特别优异者将推荐并加入中国校园作家协会,优秀组织单位将以团体的名义加入中国校园作家协会。
(2)获奖作品将于2013年5月30日之前在以下媒体公布:“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官网:http:///special/syb/
(3)评奖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八、稿件版权:
要求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本次大赛承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对收藏作品拥有所有权,如若作品以其他方式获得稿费,作品的原作者也将获得相应报酬。作者对其作品的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首义杯”全国大学生征文大赛组织委员会
中国校园作家协会
武汉理工大学路过文学社
二
〇一二年六月
推荐第7篇:第二届中国千字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纪念千字文诞生一千五百周年
安徽马鞍山——千字文的故乡
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姑孰才子周兴嗣集王(羲之)字1000个,在马鞍山采石矶一夜编撰蒙学第一教材、中华文化之经典《千字文》。在《千字文》的流传过程中,历代名家多有染翰,如智永、怀素、宋徽宗、赵孟頫、文徵明等。他们的作品流传广泛,书体和风格各异,可谓千字千姿,既留下了墨宝,也传播了《千字文》。今天,马鞍山人将以古为新,古为今用,以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形式谱写新的诗篇。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与书法报社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基础上,将于今年11月举办第二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作为本届艺术节活动内容之一——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
办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承
办 :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区人民政府,马鞍山市文联
执行承办 :马鞍山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马鞍山文化产业促进会 《书法报·老年书画》编辑部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大展组委会
组委会由主、承办方相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主任由马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盛厚林和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舟恒划担任。
三、大展评委会
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组成。
四、征稿对象
年满55岁以上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为《千字文》或《千字文》节选;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统一为竖式,4尺对开或4尺整纸。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以内,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老年千字文大赛作品”字样,请勿重复投稿;
(5)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6)征稿时间: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2年 8月20 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赛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于2012年9 月在《书法报·老年书画》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评审地点:马鞍山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8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6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3000元);
入展作品300件。
八、展览及颁奖
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举行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作品展及颁奖仪式。
九、编辑出版
编辑出版《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作品集》,收入获奖、入展作品,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发行。
十、作者待遇
(1)获奖作品永久收藏于中国千字文碑帖馆,并选刻部分作品进入千字文碑林,供参观游赏;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1册;
(3)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老年书画》上刊发;
(4)特邀获奖、入展作者赴马鞍山现场参加千字文艺术节,在开幕式上参与书写《千字文》长卷活动,并在艺术节期间参加徽韵文化博览会、千字文文化之旅,在闭幕式上观看精彩的黄梅戏演出等活动;
(5)获奖证书、作品集除在展览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后2个月内寄达作者。
十
一、收稿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1500号佳达工业园行政楼1号 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收稿人:关玉卫
邮编:243000
电话:0555—2218898(传真)
0555—2200298
纪念千字文诞生一千五百周年
安徽马鞍山——千字文的故乡
全国中青年千字文书法手卷作品展征稿启事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姑孰才子周兴嗣集王(羲之)字1000个,在马鞍山采石矶一夜编撰蒙学第一教材、中华文化之经典《千字文》。在《千字文》的流传过程中,历代名家多有染翰,如智永、怀素、宋徽宗、赵孟頫、文徵明等。他们的作品流传广泛,书体和风格各异,可谓千字千姿,既留下了墨宝,也传播了《千字文》。今天,马鞍山人将以古为新,古为今用,以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形式谱写新的诗篇。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与书法报社将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基础上,于2012年11月隆重举办“第二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将中国手卷书法艺术提高到一个新的艺术高度,本届艺术节有一项重大活动——全国中青千字文书法手卷作品展。为此特向全国书法艺术家及广大书法爱好者征集书法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
办: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承
办: 中共马鞍山市当涂县委
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政府
执行承办: 马鞍山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马鞍山文化产业促进会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大展组委会
组委会由主、承办方相关领导组成,组委会主任由马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盛厚林和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舟恒划担任。
三、大展评委会
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主任由一位中国书协副主席担任。
四、征稿对象
全国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年龄54岁以下均可参赛。
五、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为千字文或千字文节选或李白描写马鞍山的诗词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尺寸,考虑到评审后展出的需要,作品高度不超过50cm,长度不小于300cm,不超过600cm。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以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注明“全国中青年千字文书法手卷作品展”),请勿重复投稿。
(5)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6)征稿时间:自本公告见报见网之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于2012年9月在《书法报》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评审地点:马鞍山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各奖由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获奖个人作品集单行本1000册,另付作者500元作品收藏费;
二等奖5名,各奖由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获奖个人作品集单行本600册,另付作者500元作品收藏费;
三等奖10名,各奖由专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获奖个人作品集单行本300册,另付作者500元作品收藏费;
入展作品200件,付作者500元作品收藏费。
八、展览及颁奖
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举行全国中青年千字文书法手卷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九、作者待遇
(1)获奖及入展作品由千字文碑帖陈列馆馆藏,并选刻100件获奖和入展作品进入千字文碑林,供参观游赏;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获奖作品在《书法报》上刊发;入展作品全部在书法艺术网、千字文书法网刊发;
(4)特邀作品展评委及获奖作者参加千字文书法艺术节;
(5)获奖证书、获奖作者作品集、作品收藏费除在展览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后2个月内寄达作者。
十、收稿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1500号佳达工业园行政楼1号
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关玉卫
邮编:243000
电话:0555—2218898(传真)
0555—2200298 纪念千字文诞生一千五百周年
安徽马鞍山——千字文的故乡
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千字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姑孰才子周兴嗣集王(羲之)字1000个,在马鞍山采石矶一夜编撰蒙学第一教材、中华文化之经典《千字文》。在《千字文》的流传过程中,历代名家多有染翰,如智永、怀素、宋徽宗、赵孟頫、文徵明等。他们的作品流传广泛,书体和风格各异,可谓千字千姿,既留下了墨宝,也传播了《千字文》。为弘扬国学文化,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与书法报社将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基础上,于2012年11月隆重举办“第二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根据艺术节总体安排,进一步提高全国青少年书法创作水平,弘扬国学文化,经中国(马鞍山)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研究决定,在艺术节期间举办“笫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千字文书法大赛”,并将此项活动列为常规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展现蒙学巨著《千字文》的诞生地、千字文的故乡——马鞍山的城市魅力,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承办单位: 中共马鞍山市雨山区委、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马鞍山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马鞍山文化产业促进会
《书法报·少儿书画》编辑部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委会
主
任:
盛厚林 马鞍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舟恒划 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
秘书长:
王平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明华 《书法报·少儿书画》执行主编
副秘书长:曹 峰 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冯金城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 飞 书法报社
三、评委会
将由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担任评委。
四、参赛对象
全国所有在校中小学生
五、参赛组别
高中组
初中组
小学甲组(4—6年级) 小学乙组(1—3年级)
六、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400名;优秀辅导教师奖8名;优秀组织单位奖10名
七、奖品设置
1.一等奖奖笔记本电脑一台;二等奖奖学习机一台;三等奖奖精美竹简一套;优秀奖奖文房四宝一件;优秀辅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均奖笔记本电脑一台;
2.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者将赴美丽的诗城、千字文的故乡——马鞍山参加艺术节闭幕式观看精彩的文艺汇演; 3.获奖者可获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4.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少儿书画》上选登;
5.获奖作品永久收藏于中国千字文碑帖馆,并选刻部分作品进入千字文碑林。
八、截稿日期 :2012年8月30日
九、来稿须知
A、统一毛笔书写、四尺以内、以竖幅为主,所有来稿不需装裱。
B、书写内容《千字文》或《千字文》节选,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辅导老师。
C、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稿。 D、组委会将编辑出版大赛作品集。
十、收稿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1500号佳达工业园行政楼1号 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收稿人:关玉卫 邮编:243000 电话:0555—2218898(传真)
0555—2200298
推荐第8篇: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定于在中国碉楼之乡——广东省开平市举办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书法院
承办单位:开平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英吉利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每页作品尺寸一律为42(高)*28(宽)
cm或35(高)*25(宽)cm,12至18页,书体不限,请勿装裱。为便于评审,作者用宣纸将12至18页作品及册页封面题签按顺序粘贴连接(为保证装裱质量,请用浆糊粘贴,不要用双面胶等不溶水的粘贴材料粘贴),每页间隔为2cm,投稿时对缝折叠,尽量保持页面平整。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3、费用: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齐,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2年 5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定于2012年9月在广东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所在地开平市谭逢敬艺术院举行,展出作品400件以上(其中包括3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二届册页书法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均为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作品请通过邮局挂号或快递寄出)。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收件 人:刘宝珠,邮编:511400(请在信封上注明“册页展”字样) 联系电话:020-34800229,13928867618 汇款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东兴大道安吉路东2号开平市文化艺术
中心册页展组委会办公室,收款人:张玲玲,邮编:529300,联系电话:0750-2297118,13702225225
十、册页展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思哲 赵会强 劳 保 张玲玲 联系电话:0750-2297118,13556908506 E-mail:yjlh2011@sina.com 十
一、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8月30日
推荐第9篇: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 京 华影会书画院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 份 证 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下载),连同身 份 证 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
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4年12月30日
推荐第10篇: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楹 联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1、投稿
书法作品请投寄对联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每条不超过230公分、宽每条不超过40公分,一律竖式。作品请勿做旧、粘贴、托裱、装裱。如果做旧、粘贴、托裱、装裱稿件不予评审。1
2、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及投稿重复作品一律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初步定于于2013年1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定于2013年5月举行,展出作品400件以上(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六、出版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一万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均为税后)。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马兆余 收
电话:010-6303846013121865266
邮编:1000
52十、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
电话:010-59759814 E-mail: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第七届楹联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请点击下载登记表后打印并填写)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7月
第11篇: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与上海、广西联合举办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本届国展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上海展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上海友联书画院
广西展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广西跨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联合主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本次展览分区征稿。草书、楷书、隶书作品请投寄至上海展区;行书、篆书、篆刻、刻字作品请投寄至广西展区。
1、投稿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投稿作者可参加两个展区不同书体的评审,入展后只保留一种(件)参展。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能投稿)。不收册页、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投稿一律用挂号,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承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费用:每一件作品或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照片、刻字原作、书法原作)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十届国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1年9月份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1年8月份进行初评,9月份终评。全部作品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十届国展定于2011年11月同时在上海市及广西南宁市举行,展出作品800件以上(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展出后,优秀作品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六、出版
十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8月15日(刻字作品截稿日期为2011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上海展区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郑振华黄仲达
电话:13501805941
13331878793
021- 62494921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邮编:200040 收款人: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2、广西展区收稿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 “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黄伟刘园园
电话:4006050003
0771—5519268
参评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跨世纪书画艺术馆“全国十届国展”办公室
邮编: 530022
收款人:刘园园
十、全国十届书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杨家伟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一、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3月28日
第12篇: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全面展示当代妇女书法艺术成就,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协商,中国书协确定举办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书协、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文联、文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海南省书协、晋唐投资集团•晋唐(北京)书画院 协办:中国书协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协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要求
1、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免收册页和长卷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2、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竖式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
3、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妇女及海外华人妇女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请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参展费用:每件作品需寄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不予评审。
5、本次展览限于人力,一律不退稿。
6、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作品评审
由中国书协组成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12月举行,评审结束后,主办方对原作核对无误后即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开幕式将于2013年1月在海南省隆重举行,展出作品300件(含30件优秀作品)。展览之前将出版《第五届全国妇女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向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向优秀作品作者每人颁发奖金5000元,向入展作品作者每人支付收藏费8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选本次展览,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奖金、收藏费、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11月中旬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收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7号
邮编:100005
收件收款人:马伟秋
王春姝
电话:010-65596599 010-65598199
九、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郑培亮、李宁、杨家伟,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 com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有代笔、代刻等问题者,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7月
第13篇:第四届性灵杯全国书法展览征稿启事
第四届“性灵派”全国书法展览征稿启事 书法贵在通变。书法应时而变。南京随园书社继续推进“性灵派”书法创作与研究,在湖北书法艺术节期间,在武汉举办全国第四届“性灵派”书法作品展览。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联
承办单位:南京随园书社
二、展览宗旨:
1.强调“书宗性灵”主张,倡导“我手写我心”的书法创作;
2.突破书法创作模式化、重复化、做作化的趋向,为自觉进行性灵表现的作品提供展示的平台;
3.引导书法创作避开市场化的负面影响,让书法回归本质意义的创作轨道;
4.积极把握时代追求和书法艺术发展规律,推进书法创变。
三、征稿对象:
凡是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不论性别、职业、身份、成就大小,若在创作主张上认同“书宗性灵”说,即可参与创作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者投稿的作品,必须是经过本人精心创作的、非临摹抄袭的,并认定未经发表、出版、展览和收藏的作品;
2、书写文辞以诗文为主,内容高雅,力避粗俗。提倡书家自撰诗文创作,提倡作品用印为书家自刻印;
3、不分书体,不拘形式,不限工具材料,充分体现作者对书法艺术的体认、感受和创作的自由。可以大胆借鉴现代艺术创作元素进行书法创作,但作品必须是“写”、“字”的创作。作品规格最大不超过八尺整宣幅式。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谢绝无功力、无情性、无蕴涵的作品。作者对自己的创作的作品和引用的文字负责;
4、除册页外,作品不得自行托裱。作品背面右上端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同时用A4 纸打印作品创作手记(即创作时间、创作意图、创作境况等,限200字以内);
5、不限投稿件数。每件作品需交参评费40元,需退稿者另加寄退稿费15元。参评费、退稿费一律通过邮局汇寄,否则作品不予登录,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6、热忱欢迎全国书法理论界专家学者撰写与“性灵派”书法观念、发展趋势和创作研究等主题有关的理论文章(字数10000字以内,未经发表的)。优秀论文作者将邀请参加本次活动的研讨会。
五、评选、展览及其他:
1、突出展览的民间性、艺术性、学术性,逐步建立健康的、理性的、符合现代展览规程的展览中介服务运行机制。
2、坚持作者自由投稿和艺术创作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一视同仁。竭诚为每位投稿者建立个人艺术档案和艺术品市场登记认证的数据库,保护作者的创作权。
3、评委由主办方聘请。邀请有关专业媒体人员参与评选监审,确保评审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过程和结果在书法专业媒体上公
布。
4、设立“随园书谱奖”。本届展览评选出特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0元。最佳创作奖20名,每名奖金2000元。优秀论文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入选作品500件。2012年12月在武汉展出。入
展入选作品不退稿。入展作品和入选者名单编入作品集。对入展和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本。
5、展览期间,组织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召开“性灵派”书法创作专题学术研讨会,同时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和学术研讨会。
六、本次展览活动支持:
艺术学术总指导:言恭达
艺术学术支持:
刘永泽伦杰贤 铸 公王继安李庶民毛国典张天弓
倪文东 吕书庆黄 君 陈新亚 衡正安 刘宗超杨疾超
邱世鸿李 啸胡秋萍葛昌永 陈海良方 波龙开胜
传媒监审:蔡树农 李金豹 孙稼阜 王国强 齐玉新 朱 同
冠名单位:湖北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后援单位:湖北省书法家协南京华格电汽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政府
展览策划:田耕之\'
特聘法律顾问:郑维民
截稿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七、投稿及汇款地址:南京市锁金四村一幢1008室 南京随园书社
联系人:孙令娴邮编:210042电子邮箱:suiyuanshushe@yahoo.com.cn
电话:025-85420238(兼传)南京随园书社
2012年9月15日
第14篇:近期书法征稿启事汇总
2018年近期书法征稿启事汇总!
三月:首届“戴河生态园”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3月30日截稿)
醉美遵义书画全国及地方征稿启示(3月30日截稿)【征稿】上海市第七届篆隶书法作品展征稿开始啦(3月30日截稿)首届“华山杯”全国榜书书法大展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 新时代、新文化、新河南 2018《大美河南》全国书画大奖赛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
“四堂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首届“潘安杯”书画大赛(3月31日截稿)
赵州派·征稿首届赵州桥杯全国楷书作品展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宁夏第十届书法篆刻临摹展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
鉴古出新——南京市第二届临书作品展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
“六品堂”杯第二届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3月31日截稿)四月:第三届全国书法、硬笔书法网络大赛 征稿(4月1日前报名)江西省第十一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4月6日截稿)
“汶川记忆·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4月10日截稿) 新时代 新希望 新征程 “新星杯” 第八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展评活动 征稿启事(4月10日截稿)当代书法审美趋尚论坛征稿启事(4月15日截稿)“奢香杯”文艺作品创作大赛书法作品征稿启事(4月15日截稿)
全国金融系统第一届(建设银行杯)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4月15日截稿)第三届广州市中青年书法艺术双年展暨第四届羊城青年书法篆刻大赛征稿启事(4月15日截稿) 守护美丽云南“国寿财险杯”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4月20日截稿)云南省首届大学生书法篆刻作品大赛征稿启示(4月20日截稿)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笔墨书写新时代,丹青描绘中国梦”———“德美杯”金昌市农民书画作品展征稿启示(4月25日截稿)“双沟皇家酒道”首届书画公益大赛征稿启事(4月26日截稿)
2018“智慧杯”全国书法网络大赛征稿启事(4月30日截止)“章丘香草园杯”全国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4月30日截稿)第二届“新上海人风采”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4月30日截稿)“镇电杯”全国篆刻大赛征稿(4 月30 日截稿)
甘肃省第二届简牍书法展暨简牍书法创作研讨会征稿启事(4月30日截稿)五月:首届全国“河间府杯”书画大展征稿启事(5月10日截稿)
【两万元奖金】第三届海峡两岸中青年篆刻大赛开始征稿(5月12日截稿)
全国第二届大学生 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5月15日截止)青海省第二届女性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5月15日截稿)
全国第二届高等书法教育论坛征稿启事(5月15日截稿) 第三届“笔墨先锋”杯全国硬笔书法大赛征稿启事(5月25日截稿)
为时代放歌——南京市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5月31日截稿)六月:第三届全国“三笔字”书法作品评选征稿启事(6月10日截稿)
2018首届“米芾杯”国际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6月15日截止)江苏省第十一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6月15日截稿)
首届民间“西狭颂”全国书画大赛(6月20截稿)
甘肃省第五届“张芝奖”书法大展征稿启事(6月30日截稿) 2018首届“青田印石杯”全国篆刻大赛 征稿启事(6月30日截稿)
第二届“章草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及首届获奖入展作品及名单(6月30截稿)七月:第十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征稿启事(7月31日截稿)
第三届“浙东书风”全国书法展暨三老碑小品展征稿启事(7月31日截稿)
“金城流韵——21世纪新丝绸之路”全国中国画作品展(7月31日截稿) “映山红”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7月31日截稿)九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球华人书画大赛现火热征稿中!(9月30日截稿)以上征稿信息均由小编搜集整理,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第15篇: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委员会
文学院2010年度文学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为提高文学院学子的创作水平,展现新一代文学院学子的精神风貌,真正以鲜活的文字表达自己独特的思维视角和情感体验,深度挖掘大学生基于社会文化主旋律中的生活美感。经研究,决定举办文学院第二届文学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文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闽江文学社
二、征稿范围:此次活动面向文学院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全体同学,欢迎各位文学艺术爱好者积极参加。
三、投稿时间:2010-4-18——2010-11-30
四、投稿要求
(1)为了让各参赛作者能够充分的展现自己的创作才华和意识,本次大赛对作品题材、文体不限,作品内容应健康积极向上、彰显时代精神。
(2)投稿方式: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版,稿件中须注明姓名、年级、作品文体、联系方式。电子版发至各个
年级文学社邮箱:09wxs@sina.com;qianlang08@sina.com;wenxueshe07@yeah.net;由各个年级文学社代收汇总按文体分类好发至闽江文学社邮箱:minjiang2006@126.com,邮件标题处请注明:文学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纸质版统一使用A4纸,一式2份,请在稿件首页用空白A4打印纸注明作者姓名、年级、作品文体、联系方式。
五、奖项设置
征文由教研组老师组委进行评比,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文章结集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刊版。
第16篇: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盛华百姓年”迎新春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盛华百姓年”迎新春摄影大奖赛由唐山盛华集团主办。诚迎唐山摄影爱好者和前来购物的消费者在“盛华世家商业广场”寻找摄影焦点,围绕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四大节日,寻找最佳新闻图片、美景图片、商品图片,体现广场的繁华、低价、一站式购物、不夜城和新鲜优质年货等内容。
四大节日期间,盛华世家商业广场将围绕农贸水产、糖酒副食、果品批发、绿色农特、花卉展销、古玩文玩、黄金珠宝、传统年货等经营品类进行促销,组织年货大集和元宵灯展,开展民俗文化展演活动,为百姓提供新鲜、低价的节日用品,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丰富、独特的摄影素材,为市民提供一个祥和、喜庆、富有老唐山年味的传统春节。
一、时间
征稿时间: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2月15日18时止评奖时间:2月22日至2月23日
二、参赛要求:
1、摄影爱好者、摄影团体成员、各界人士及集团员工均可参加。
2、每名参赛选手上交作品数量不超过5张。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意和艺术性,彩色黑白均可,并注明主题。
3、参赛作品只提交电子档,文件类型为JPG格式,长宽在2048×1152像素以上,分辨率为300DPI;并填写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作品说明。电子档上传盛华专用邮箱,邮箱号为: thjt2013@sina.com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不得抄袭、拷贝、仿冒。
三、评奖说明:
1、参赛者的照片能够真实反映“盛华世家商业广场”的经营风貌、交易亮点、人文精神、环境写真,并充满美感,积极向上。
2、图片能够在省、市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上刊发,需要参赛者提供相关媒体刊发的证明,就可获得盛华新闻专项奖。
3、本次摄影作品如果获得国内外各种影展的大型奖项后,可以携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资料,由盛华集团做追加奖励。本项不受本次大赛时间限制。
四、评奖方法
1、将参赛作品刊发在任意媒体上,即可获得大赛入围奖。
2、盛华集团组织“专业评委”评选。
五、奖项设置
大赛总奖金10万元,由盛华集团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第17篇:“国英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征稿启事
“国英杯”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征稿启事
(总奖金39.8万元,不收参赛费)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和繁荣井冈老区书法、美术事业,彰扬实力企业在社会文化建设中的担当意识,中国书法家井冈山创作培训基地和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携手举办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井冈山创作培训基地
承办单位: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由承办方领导及聘请相关业界人士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主办方聘请全国知名书画家组成,名单适时公布。
三、作品投稿与评审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投稿要求: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横竖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允许册页、长卷、篆刻等作品参赛,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含6-10方印,附3方边款(获奖作品需交一方原印)。作品内容为历代诗词、警句、格言等,欢迎书写自作诗词。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美术:美术作品尺寸要求为不小于四尺整张,不大于八尺整张,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来稿作品拥有处置权、展览权、出版权。
6.大奖赛奖项设置:
本次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原则上设书法类获奖20件,入展作品160件,美术类获奖20件,入展作品100件。总奖金39.8万元,相关奖项奖金如下:
书法类:
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10000元;
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50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奖金3000元;
入展160名,每人奖金500元。
美术类:
一等奖2名,每人奖金12000元;
二等奖6名,每人奖金8000元;
三等奖12名,每人奖金各5000元;
入展100名,每人奖金各1000元。
7.作品评审:
(1)邀请在全国或省内有知名度的书画名家担任评委。
(2)评审阶段分别为初评、复评和评奖。共评出获奖入展作品300件。
(3)及时公开评审结果,上网公示获奖作者名单。
四、出版和展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国英杯” 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作品集》。
初定于2014年3月在吉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举办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大奖赛作品展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和本届大奖赛作品集。
2.获得等级奖的作者可自愿到现场领奖,主办方将提供来往车费和食宿费,未到现场领奖的作者,主办方在展览结束后一月内发放全部奖金。
六、征稿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八、收稿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江西国英腾岳微电子有限公司(庐陵文化生态园对面) 收稿人:郭艳华 13979603158 陈文婷 18607963536
邮 编:343000
第18篇: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第一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第一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一、征稿对象
金融系统的从业人员及其离退休职工(含中国金融工会非会员单位)。
二、作品种类
各种书体的毛笔书法(不含硬笔书法)及篆刻、刻字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表现今年主题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提倡自作诗词和在艺术上的探索与创新,提倡作品的多样性;
2、近期不同书体的作品不超过2件,作品高度在8尺以内,但不小于4尺对开,以竖式为宜,册页总量不超过展览作品总数的3%;
3、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40cm×40cm或相当于0.16㎡。请寄送照片参评,一律为7寸彩色照片并附寄1幅4尺以内的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以供初评参考,入选后由主办方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4、所有作品请勿装裱。草书、篆书、篆刻和刻字须另附释文。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将“作者登记表”附在作品右下角。
四、作品评选
评选委员会将由有关专家组成。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票的方式产生获奖、入展和入选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共评出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20件;优秀奖50件;入展作品若干件;入选作品若干件。(以上数量为规定的上限,评审中可根据作品质量情况确定具体名额)。
六、作品归属及其他
1、落选作品一律退回作者;获奖、入展作品和入选作者名单入编《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第一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第一届全国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3、非金融书协会员书法作品获奖、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的资格。
七、作品报送
1、请各总行(会、司)工会根据收稿情况填写报送作品清单后,将收到的作品全部报送金融工会宣教部,进行统一评选;
2、非中国金融工会会员单位职工按照征稿通知的要求自行投稿;
3、以个人方式投稿的作者可以按照征稿通知的要求自行投稿,但杜绝既通过所在单位投稿又自行投稿,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
4、作者登记表和报送作品清单可通过登录“中国金融工运”网站(http://www.zgjrgy.net)的公告栏自行下载;
5、请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和清单,请勿手写,以免辨认不清,没按要求填写并粘附“作者登记表”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6、自行投稿者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书法篆刻展”字样;
7、收件截稿时间:2011年8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邮 编:100140 收件单位:中国金融工会宣教部
收 件 人:韩启超 电话:010-66278648 李秋泓 电话:010-66278684 中国金融书法家协会 2011年4月6日
第19篇:“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颜真卿《祭侄文稿》在中国书法界独树一帜,文稿承载着伟大的爱国主义情怀,元代鲜于枢评此帖为 “天下第二行书”。颜氏一门忠烈,文稿中所记述的故事就发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部的鹿泉市土门镇(原址尚存),《文稿》中几次提到土门。土门关位于太行山中段,是华北平原通往山陕的重要关隘,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韩信“背水一”就发生在这里。目前河北省鹿泉市政府正在筹备建设“祭侄稿园”。
为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推进传统经典《祭侄文稿》的发掘与研究,推动河北书法文化事业的发展,利用鹿泉市在传统文化资源上的独有优势,促进“祭侄稿园”建设,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 “祭侄
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鹿泉市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投稿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投稿作品每件收取评审费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投稿每件5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译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鼓励作者书写与本届展览主题相关的作品,提倡对“祭侄文稿”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优秀的作品。
3.评审工作于2014年9月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10月底在河北省博物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含优秀作品20件)。本展开幕式前出版《“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8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投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17室邮编:050000
电话:0311-675011251323040671213832340276 联系人:张晗、徐志彬
E-mail:jizhiwengaodazhan@163.com
邮局汇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17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赵海兵、王睿
电话:0311-675015331323040672113933077090
九、“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电话: 010-59759814E-mail:zgsxzlb@163.com
十、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咨询电话
电话:0311——87829149
十一、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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