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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3 15:05:1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昆明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

昆明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流程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刻制公章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刻制公章:

一、参照附件(1)中相关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属辖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特种行业印章办理窗口交由公安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审核通过之后填写《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印章刊刻申请表》。

二、根据《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印章刊刻申请表》中的公章刻制需要,将公章刻制费用存入到“印章刊刻专管账户”并领取银行存款回执单。

三、将银行存款回执单交回公安特种行业印章办理窗口由公安人员审核并加盖“XX公安分局已审核办理”,并由公安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印章信息。

四、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承接子系统”中,接收到公安机关录入的相关印章刻制信息后,根据相关信息制作相对应的公章,并将印章章样上传到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

五、印章刻制单位将制作好的印章根据相关信息,联系印章刊刻单位并将制作好的印章送到刊刻单位手中。

附件(1)

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第一次(即新办企业事业单位、个体、个人独资)刻制公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5、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第一次刻章需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备注:

1)新办个体户,自成立至今:a、超过一个月的,需单位负责人写情况说明书(即为何拖延至今情况说明书)并按手指模;b、成立在2006年12月8日以前,包括2006年12月8日的,需先到代码局打印一份办理过代码证的证明,再写情况说明书(即为何拖延至今情况说明书)并按手指模。

2)新办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超过一个月的,必须负责人亲自到公安局审批,不能代理

3)执照属于停车场的,需提供停车场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执照属于医疗机构的,需提供卫生局加盖的意见书及盖章; 5)有限公司属于分公司,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相关成立分公司的说明文件(需总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按手指模,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执照复印件和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一式二份加盖总公司公章,委托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并由总公司法人亲笔签名。

二、刻发票专用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税税务登记证(国税)原件及复印件;

三、刻合同专用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企业电话、企业地址;

四、刻报关专用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营者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或自理报关表;

五、刻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专用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人事立户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名称变更刻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并附所刻印章图形式;

4、委托书(法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通知书(变更法人或单位名称或地址的,需到工商局打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旧章(企业名下所登记刻制的全部印章)(注:若是只更换材料,执照上其他内容不变,则只需要上交需更换的旧章,不需要变更书。

七、遗失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审批入网卡须备材料:

1、登报申明作废;

2、申请书盖公司公章;

3、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如因其他原因法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的需要法人亲自手写委托书并亲笔签名加按手印)。

6、派出所报案证明(要写明遗失的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审批入网卡对应印章的名称);

八、遗失公章须备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一式两份,须法人或负责人亲笔签名加按手印。

4、法人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5、云南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公章审批入网卡(如有遗失请登报声明作废);

6、派出所报案证明(要写明遗失的印章名称及数量);

7、所遗失印章登报声明作废(凭报纸原件);

推荐第2篇:印章业治安管理档案

公章刻制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一、查验登记制度。

1、公章刻制工作人员在承接公章业务时,必须查验公 安机关出具的机构印章刻制审批表。

2、对委刻单位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居民身

份证号码和刻制公章的名称、数量、规格、式样等要逐项予 以登记,如实填写营业登记簿备查。

3、按规定的规格、式样等进行刻制。不得承接手续不 全,无公安机关审批的机构印章,不得先刻章,后审批。

二、情况报告制度。

1、在承接公章刻制过程中,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或

公安机关查辑的案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 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

2、如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公安机关查辑的案犯不 得隐瞒包庇,更不得与之勾结私刻、伪造公章。

三、如实填写印章刻制记录薄。

推荐第3篇: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告知书

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告知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营印章刻制业(既非公章刻制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法定代表人为治安责任人,承担本单位的治安责任。

三、营业场地和设施符合治安安全管理要求。

四、根据场所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五、组织本单位的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治安业务培训。

六、制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治安管理制度,整改治安隐患,组织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七、未经许可,不得承接公章刻制业务。

八、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治安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治安事件。印章刻制业工作人员发现涂改、伪造刻制公章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吸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公安地派出所备案。

十、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印章刻字业暂行管理管理规则》、《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派出所(分局)

年 月 日

上海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

(1998年6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促进印章刻制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在本市范围内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是本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相关部门职责)

本市工商、税务、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业协会职责)

市印章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印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许可证制度)

本市对印章刻制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不得经营印章刻制业务。

禁止在《许可证》核定的地点以外设立印章刻制摊点。

第七条 (一般印章刻制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一般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三)符合市印章行业协会规定的资质条件;

(四)有符合治安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单位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的特别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或者不得申请经营个体印章刻制业务:

(一)被吊销《许可证》的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自被吊销《许可证》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二)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三)国家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第九条 (从业人员要求)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境外人员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公章刻制业务的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一般印章刻制业务3年以上,最近连续3年经公安部门年度审核合格;

(二)从事公章刻制的人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三)有专门刻制公章的场所及设备。

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得经营公章刻制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审批程序)

需要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区、县公安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其中申请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由区、县公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应当在接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由区、县公安部门发给《许可证》;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区、县公安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禁止租借、转让、复制、涂改或者伪造《许可证》。

第十二条 (变更手续)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单位或者商号名称、经营地址、核定的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发证的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年审制度)

本市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接受发证公安部门的年度审核。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规定)

在本市生产、经营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单位,应当向市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

销售特种印章制作设备时,应当查验购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许可证》,并将销售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情况登记保存3年备查。

第十五条 (购买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购买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应当经市公安局批准,凭《许可证》到经营特种印章制作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购买。

第十六条 (一般印章的刻制)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承接科目章等印章刻制时,应当查验委托刻制印章单位的介绍信等有关证明;承接姓名章、艺术章等印章刻制时,应当查验委托刻制印章人的身份证。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者个体工商户应当将查验情况予以登记并保存3年备查。

第十七条 (公章的刻制)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

公安部门对刻制公章的审批,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禁止行为)

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公章刻制证明准许的内容刻制,禁止下列行为:

(一)到未经批准许可刻制公章的单位刻制公章;

(二)骗取公章刻制证明或者涂改、伪造公章刻制证明;

(三)擅自更改公章的规格、式样、文字、数量。

第十九条 (公章的更换)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更换公章的,应当到发证公安部门交回原公章,并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第二十条 (遗失、被盗公章的重新刻制)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公章遗失或者被盗的,应当到发证公安部门挂失,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公章遗失、被盗证明,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刻制公章手续。

第二十一条 (承接刻制公章的规定)

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验公章刻制证明,登记委托刻制公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姓名,按规定的公章文字、式样、数量、规格刻制;

(二)健全登记、制作、保管、取货、存档等管理制度;

(三)指定专人保管报废公章,并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四)对超过取货期限30日不领取的公章,造册登记后,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定期向公安部门报告公章制作情况。

执行公章审批、制作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经营公章刻制业务单位,应当按照市公安局组织制作的公章审批、制作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现经营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治安防范责任制度)

本市印章刻制业实行治安防范责任制度。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

经营印章刻制业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本户的治安责任人。

治安责任人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和印章制作材料及工具,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退,并按每聘用1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许可证》;

(四)违反第十四条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

(五)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没收特种印章制作设备,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六)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缴销其公章,处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九)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第

(五)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处警告、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吊销《许可证》后的限制)

违反本办法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5年内不得向公安部门重新申请经营印章刻制业务。

第二十六条 (抄告规定)

公安部门应当在作出吊销《许可证》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处罚决定抄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执法人员义务)

公安人员对印章刻制业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并出示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检查证》。被检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得妨碍、拒绝检查。公安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被检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有权拒绝检查。

第二十八条 (处罚程序)

公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物),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 (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公安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关词语的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公章,是指刻制冠有单位名称的印章。

本办法所称的特种印章制作设备,是指用于制作公章的激光刻字设备、光电刻字设备、原子印章制作设备以及印章刻制所专用的计算机软件等其他有关的辅助设施。

第三十二条 (应用解释部门)

市公安局可以对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十三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1981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上海市印铸刻字业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推荐第4篇: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相关资料用于制作CA数字证书。

2.甲方须根据合同第三条按时向乙方支付“信息系统”服务费和数字证书费用后,有权利根据权限正常使用系统。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维护系统正常运行。

4.甲方需自备上网计算机及线路,需打证的自行配备打印设备,如因上网计算机、线路或打印设备原因致使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5.如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须经当地公安主管部门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保障甲方用户正常、安全使用“信息系统”。

2.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电子政务保密和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甲方提供第三方合法的CA数字证书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VPN接入、操作培训(含教材)、远程维护、电话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并收取合理的服务费。

技术支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网络远程协助、QQ群、邮件、系统业务咨询等。

4.乙方在江苏省内设立服务网点,专人专职负责,提供7*24小时服务,第一时间响应系统维护需求,开展相关维护工作。其中,系统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在12小时内排除基本故障,恢复系统运行。

5.功能变更及系统升级:乙方保留所有因业务需要以及法律规范、相关政策改变等进行功能变更及系统升级的权利,乙方将采取网络通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6.如因供电、网络通信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后果,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用:

请在相应单位类型前勾选,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备注:CA数字证书共个。

续期费用于每年7月1前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说明

1.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为5年;如双方无异议,5年后本合同将自动延续。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除外)而造成双方的损失,应该由违反合同一方单独承担。

3.对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寄至: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88号锦湖大厦南楼13楼D座,范晓磊,025-84875776

甲方:(盖章)乙方: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曲广建联系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同和联系电话:支行

年月日 帐号:44068301040006299

服务电话:400-616-6565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印章系统)的管理,保障印章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现实斗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及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公章刻制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增值税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三资企业用章及报关专用章,必须制作上网印章。

第四条 在印章系统建设时,各市(州)应当根据全省印章系统建设制定的方案,配备所需硬件设备。

(一)印章系统硬件设备性能应达到印章系统运行的要求,并根据全省统一制定的配置方案对系统硬件设备进行定期升级;对因使用时间过长、已经老化的设备应当及时更换。

(二)印章系统内的硬件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替换或挪作他用。

(三)建立完整的印章系统硬件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设备购置的时间、用途、配置、维护等情况。

(四)印章系统硬件设备应当按照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点设备,应当放到公安机关固定的办公室内。市(州)公安局管理中心系统数据服务器及设备,应放置到固定机房。企业的生产系统硬件设备,应放置在专用的微机室。

(五) 放置印章系统硬件设备的机房,应当具有恒温、防潮、防尘、防静电、防雷电和电磁干扰、稳压电源装置,以及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六) 印章系统硬件设备应当每年进行专业清洁除尘。第五条 公安机关印章审批人员应熟知印章审批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了解网络印章的工作流程;应具备基本的电脑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核实申请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二)所录入的印章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录入信息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或注册号、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等。

(三)及时做好网上印章的挂失、报废、缴销等工作。第六条 印章刻制企业必须是具有刻制上网印章资格的企业。

(一)企业应严格依照国务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制作印章。不得将批准刻制的印章转让给异地和非法刻制单位制作。印章不得在未审批录入系统之前制作;不得擅自改变印章规格。

(二)上网印章制作必须按照省公安厅川公治发[2003]55号文件要求,使用硬质橡胶、光敏、铜质、有机玻璃四类材质。

(三)企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系统制作网络印章的操作流程,并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每枚实物印章的印纹,应与数据库中的印纹、厂家纸质留底印纹相一致。

(五)印章刻制企业制作印章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数据如实传到市州公安局印章管理中心。

(六)对超过3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七) 印章刻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治安隐患,加强内部管理;发现涂改、伪造备案资料和准刻证等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七条 各级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均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工作。

第八条 印章刻制企业应配备懂得系统日常维护的技术人员,当遇到不能自行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与系统承建企业联系。

第九条 各市(州)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对审批点和印章刻制企业的故障报告,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员排除故障,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省级印章系统承建企业报告。 第十条 省级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对市级印章系统承建企业的故障报告,应在2个工作日内派员排除故障。

第十一条 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应建立健全系统维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故障报告的时间、故障情况、维护或处理的时间、结果、维护人等。

第十二条 市(州)印章系统承建企业应将一周内制作的印章数据上传到省公安厅印章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印章企业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复制、修改或泄露所使用的印章系统软件和泄露入网印章信息及资料。

(二)不得在系统设备上安装非本系统软件或进行游戏。

(三)不准私自登录印章数据服务器和擅自修改密码。

(四)建立正常运行的实时备份系统,确保印章系统数据安全。

(五)应安装专用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防止系统感染病毒和黑客入侵。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是印章系统的使用、管理、监督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核查承接公章审批备案和凭证登记。

(二)监督、核查公章制作企业建立健全残次销毁制度,制作公章的领取和交接制度,公章移交、销毁等各项安全制度。

(三)依法查处公章刻制企业违规违法刻制公章行为。

(四)根据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如实登录印章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

(五)监督、核查系统承建企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印章系统的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民警每季度、市(州)公安局治安部门每半年应对印章企业实地检查一次。省厅治安管理总队每月要对全省印章系统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印章系统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考核。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管理使用奖惩机制。对管理工作突出的专管民警,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推荐第6篇:治安管理

在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守法维权意识,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于2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主要广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以“心中一本治安法,城乡一片和谐情”为主题宣传日活动。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为适应我国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需要,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监督更有力的特点,突出表现为七大特点:

特点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将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饲养动物干扰他人他人正常生活;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等列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特点二,增加处罚种类,提高处罚幅度。《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罚款数额上限由最高200元增加到1000元。

特点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始终。一人有多个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原《治安管理条例》没有上限,新法规定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对于70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特点四,增加了被处罚人的权益救济渠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决定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取消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先复议后诉讼的规定,被处罚人是提请行政诉讼还是申请行政复议,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特点五,缩小治安拘留裁量幅度。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一般拘留为15日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把行政拘留处罚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结细分为三个档次,避免了行政拘留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问题。

特点六,增加公安机关现场处置能力,公安机关在现场处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可以采取取缔、强行驱散、强行带离现场、禁止进入特定场所等措施。

特点七,增设执法监督一章。《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不及时出警、徇私舞弊、虐待、侮辱当事人等十一种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为贯彻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构建和谐沈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沈阳市公安局全警参训,全面掌握,全力宣传。期间,沈阳市公安局通过开展培训活动,使全体民警正确理解和深入领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体内容、立法原意和精神实质,从而达到“四能”,即能背诵常用条款,能正确适用法律条文,能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

和整理卷宗,能熟练运用法言法语;通过开展宣传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的“三进”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要内容,增强守法的自觉意识,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活动做斗争,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热情。同时,沈阳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对治安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指导、检查,对于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拖延、有案不受、受案不查、违法办案等行为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我们从12月20日开始,分别到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听取法制、治安科和各基层派出所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汇报。同时还深入到白云、葭沚、洪家、下陈、章安等街道开展了座谈调研,广泛征求街道分管领导、人大工委、政法办、司法所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又召开了工商、环保、文化、卫生、司法、民政、安监、法制、电信等二十多个相关部门座谈会,各部门就如何加强配合以及在贯彻执行中涉及许多技术性操作问题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为我区今后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有关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区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取得的成绩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一年多来,区政府及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是认真的。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强化治安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人民警察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安定,为建设“两个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由分局统一购买治安管理处罚法单行本和释义,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自学;分局精心编制考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在参加**市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知识竞赛以及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考试中,开发区分局获得第一名;组织收看电视讲座,邀请上级法律专家专题辅导;举办派出所兼职法制员、治安民警培训班,以民警亲自办的案,亲手组的卷为教材,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整改纠正。同时还利用局网站主页开辟专栏,引导讨论,有力地推动了民警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民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根据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在报纸上刊登有奖竞猜题,在**电视3台开辟了《警民连线》法制栏目,及时报道违法典型案例,并派法律专家到广播电台开展法制讲座。同时,还利用“五五”普法教育这个载体,联合普法办、街道、法院等部门,在**电影院广场、中山广场、商业街、市民广场开展法律咨询8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强化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全力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了反“三车”、“黑车断油”、“三电”及禁赌、危险物品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了正常性的治安监管,区公安分局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在全市作了经验介绍。2006年3月以来,两分局共受理治安案件23033起,办结12809起,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全力开展维稳工作。作为主城区的公安机关,两分局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将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共接待、受理群众信访案件44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率达97.7%,停访息诉率达95.5%,十七大期间实现了“零进京”上访目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51起,妥善处置了群体性事件48起。同时还积极做好节假日、重大节日和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无发生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三是全力推进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到目前止,在全区主要路口、重点部位共安装视频监控点86处,

新建监控点385处,其中向街面延伸13个监控头。社区农村警务建设不断推进。全区已建社区警务室31个、农村警务室19个,区公安分局农村警务建设得到公安部和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10月27日晚,中央新闻联播节目中作了专题播放。接处警工作不断创新。区公安分局建立接处中心,全天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安排4组警力直接在街面实行动态接警,再根据职能分工或属地管理原则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或派出所处理;开发区公安分局也科学调整勤务机制,建立起以8辆摩托车和2辆电瓶车在“面”上控、“线”上防的巡防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一方面,要求民警做到“四个能够”。即能够熟知常用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够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够按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够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用语不规范。另一方面,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两分局还先后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办法》、《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案件主办民警制度》、《案件五级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如区公安分局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由法制部门对每起治安案件审查把关,实行每月一次执法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开发区公安分局为严格落实案件倒查制度,法制部门针对检查审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会同督察部门对有关案件主办人员和办理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戒勉谈话、督察记分等,对那些严重不作为、滥用职权造成后果的予以纪律处分。据了解,自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就治安案件裁决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区公安分局有5起(全部维持),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16.67%;开发区公安分局只有1起(最终以申请人撤诉而终结);提起行政诉讼的区公安分局有2起(法院判决维持原裁决),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50%,开发区公安分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民警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明显增强。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去年全市公安系统“三考”活动中,取得了第一的成绩,区公安分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为了正确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分局和广大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扩大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增加了处罚的种类,大幅调整了罚款处罚的幅度,明确了公安机关及民警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民警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但从调查情况看,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到什么惩罚知之甚少;一些部门单位的治安保卫人员、许多部门和镇、街道的同志以及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也都不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农村的宣传教育还存在不少盲区。

(二)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有待转变,“四种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调查情况看,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及时取证意识还不够强。一些民警在处警时不取证先调解,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邻里纠纷案件中过分依赖调解手段,待调解不成想取证时,有些证据却无法取得,导致案件不能及时了结。二是时限意识还不够强。少数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时,有超过法定期限的现象,对一些需要延长期限的案件,也没有按照规定报批。三是程序意识还不够强。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如在制作笔录时有时没有全部告知被询问人权利,告知送达不够规范等。四是人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在传唤、询问、检查治安处罚当事人时,有时存在侵害治安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象。

(三)民警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等没有做统一的具体规定,而地方立法机关又没有制定相

应的实施办法,导致公安机关在具体办案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同的办案民警对情节相同的案件在处理上会有很大的差别;也有同一办案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对存在同样性质、情节的违法行为出现多种处罚结果的情况;有些案件取证手段简单、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审查不细,影响了严格执法的整体效果;一些民警法制意识淡薄,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处罚显失公平,造成当事人不服。

(四)基层治安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还不能适应动态环境的需要。未能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突出,外来人口犯罪在整个犯罪比例中仍然占到70%左右。二是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我区有大量的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即使登记的出租房屋,对承租人的登记也不够全面、规范,有些只登记了姓名,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和地址;对房东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三是技防投入严重不足。在社区街道、居民区的重要路段、重点部位、部分网吧、废旧物品收购点、宾馆等无力安装监控设施。四是特种行业、网吧等公复场所的管理难以到位。网吧、宾馆、酒吧等一些娱乐场所是违法犯罪的多发地,但其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形不成打击的合力。

(五)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法的正确实施。从调查情况看,我区现有警力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特别是基层一线派出所,既要承担正常的警务工作,又要做好基础信息采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非警务工作,致使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一线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另外,我区两分局经费等保障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装备不齐,缺乏必要的警用强制、防护装备,不利于应付突发性事件;开发区公安分局及基层办案单位只能临时租用企业用房和民房,以解决办公用房问题。为了维护正常办公和改善办公条件,有些执法单位对查办一些能带来经济收入的案件积极性较高;有的应当罚款并处拘留的而仅作出罚款处理,影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确实施。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一部法律,也是一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要充分认识正确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性,要把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五五”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普及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公安机关以及执法民警要深刻领会本法的内涵,学好、用好本法,为我区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即增强证据意识,防止取证不及时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期限意识,杜绝超时办案;增强程序意识,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增强人权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在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前,要根据**的具体情况,统

一、规范确定“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等标准,努力减少执法的个体差异性;要严格对“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准确理解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理治安案件,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管理,全面清除治安安全隐患;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重点打击盗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网吧、学校周边环境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查处促稳定。同时,要以巩固和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警务室建设,使民警真正深入社区,

和村(居)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加大技防投入,在城区主要街道、居民区出入口、商店内外、单位办公场所安装高清晰监控装置。加强人防措施,不断探索完善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安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预防减小和遏制犯罪的法律屏障,是公安机关最常用、最适用、最有用、最管用的一部法律,它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办案手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促进公安机关的素质与现代法治要求接轨,就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坚持执法为民宗旨,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办案程序。既要防止怕违规不作为,又要防止简单化乱作为,不断提高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努力提高公安干警应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处置混乱局面控制驾驭能力,调处复杂纠纷的判断决断能力。

(五)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安民警执法的规范性和操作性。一是要扩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处罚的种类从73种增加到五大类238种,但仍有一些有一定危害性又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如使用假币、倒卖文物、侵占等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又无法处置。而在实践中,这些使用假币等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又经常发生。二是应尽快制定出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办法。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没有作具体规定,导致办案民警在具体执法中难以操作,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调研,尽早制定《浙江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办法》,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赌资较大”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要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为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重视、研究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以及“天网”工程建设等问题,并牵头建立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合作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全面正确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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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部分

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的构成要素:人-道路交通参与者 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道路 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管理的任务:

1.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2.指挥和疏导交通 3.纠正和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4.处理交通事故 5.维护道路治安 6.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7.设罝与维护交通安全设施 8.开展道路交通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交通指挥:人工指挥 交通信号灯指挥

强制保险制度:强制责任保险,即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所有应当投保的机动车的所有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救助基金制度:指有关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所收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所建立起来的,用以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者的一种补救性社会基金制度。以此来保证医疗机构抢救交通事故伤员所需要的费用。

道路交通主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

道路分类:

(一)行政分类: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专用公路

(二)技术分类: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交通标线:白色虚线 白色实线 黄色虚线 黄色实线 双白虚线 双黄实现 黄色虚实线 双白实线

白色实线含义: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画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黄线实线含义: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画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机动车登记种类:注册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抵押登记 注销登记

A1:大型客车(大型载客汽车) A2:牵引车(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A3:城市公交车(核载10人以上的) B1:中型客车(包括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交车) B2:大型货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 专项作业车)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审验:审验是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定期进行的能否继续保持驾驶资格的审查

校车驾驶人条件(选择):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限速: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速度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德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路,公路为70

不准超车:

1.前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出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3.被超车辆将超车时,不准超车

4.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准超车 5.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准超车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不超过4米 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不超过2.5米 摩托车载物不超过1.5米

载客汽车不得超过车顶0.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交通警卫按警卫对象分类:外宾警卫、内宾警卫、场馆警卫、线路警卫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1.口头告知 2.听取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 3.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4.履行法律手续(交由当事人签名) 5.送达 6.行政强制措施实施

简易程序使用条件:1.有法定依据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 4.被处罚人没有异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证据灭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安全违法处罚的幅度及适用行为

一.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分为违法停车和其他)

三.机动车驾驶人或管理人严重违法行为处罚的幅度(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适用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一3月驾驶证,并处200—5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驶证,并处500—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客货运车辆超载或客、货混载的处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500元罚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处500-2,000元罚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2,000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5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处500-2,000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2,000元罚款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 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 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 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 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处罚适用。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 200 元以上 2 000 元以下罚款。

5.驾驶拼装、报废的机动车的处罚适用。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200 一 2 , 000 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200 一 2 , 000 元罚款,可以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扣12分的情形: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扣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特殊车辆管理:

户口登记:是指户口登记机关用统一的簿册,以户为单位,对每个公民的身份、居住地、亲属关系及其变动情况依法实施记载。

流动人口分类:

(一)根据在流入地滞留时间,分为过往型和居留型

(二)根据流动的不同空间,分为省际、县际、乡际和国际流动人口。

(三)根据流动方向,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

(四)根据活动类型,分为劳务型、经营型、公务型、社会型和盲目型流动人口。

公安机关管理的监外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 3.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4.假释的罪犯 5.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重点人口管理的范围:(理解)1.危害国家安全嫌疑的 2.严重刑事犯罪嫌疑

3.因矛盾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4.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5年的。 5.吸食毒品的。

居住证签发机关: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身份证办理查证的情形: A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B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有关人员

C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现场人员 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户口登记内容,除出生日期、出生地、血型等少数项目外,均可变更。

推荐第9篇:治安管理方案

治安管理方案

一、治安管理网络

1、治安管理组组长: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治安管理网络创建,健全工地治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及劳务班组进行治安管理教育培训。享有发生治安事件后的最终处理及决定权。

2、治安管理组副组长: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组长做好上述工作。检查及监督治安管理组成员工作。

3、治安管理组成员:

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负责相应各班组及项目部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二、治安管理台账:

1、编制治安管理台账主要工作为:按照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搜集项目部及班组人员身份信息。对应人员身份信息,做好治安管理考核记录,最终作为对班组及项目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方面处罚奖励的依据。

三、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项目部及施工班组治安管理制度 1.2.3.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全体工地内员工及施工班组人员都必须遵守工程项目部规定的安全管理规范。

项目部及班组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治安管理教育培训项目部将对此项进行考核并纳入每位员工的考核记录

严禁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共同方便安全施工作业为原则.所有打架一律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工程项目部批准;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且追究所用用电费用。

全体工地内员工及施工班组人员都要保护工地财物,对偷窃工地财物者,处罚以偷窃物品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4.5.

6.7.全体人员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100-5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8.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5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9.本工地人员如和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已经发现一律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0.安全帽的使用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1.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道等,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12.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5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3.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1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15.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其安全由班组自行承担监管责任.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自行入住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6.奖励细则:

1) 举报或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视情奖励。 2) 举报或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10%,不足50元的以50元计发。

3) 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视情奖励。 (2)、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2、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3、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保安人员(共 2人)值班分配: 白班:( 8:00 —20:00

)巡逻 1 人 夜班:( 20:00 —8:00

)巡逻 1 人

4、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6)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2每班12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2小巡查全场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7) 与杨舍镇城西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5、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经理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项目部经理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6、施工班组的安防职责 (1)遵守工程项目部的本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2)放纵或唆使本班组人员偷盗,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工程款项,数额为损失财物的3倍;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如出现在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中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港新花苑(1-6#房)工程项目部

推荐第10篇: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题库第一部分: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单选题

1、治安管理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 B )权力,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种重要手段。

A、经济 B、行政 C、刑事 D、民事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A )。 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 C )的有关规定。 A、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行政复议法 C、行政处罚法 D、公安机关内部文件

4、以下( D )情形,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A、在台湾地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 D、全国人大代表违反治安管理的

5、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 A )为依据。 A、事实 B、性质 C、情节 D、社会危害程度

6、治安案件的管辖由( A )规定。 A、国务院公安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7、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申请移送的案件,应当在( C )内作出审查决定,并通知其办理移交手续或者由其继续办理。 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8、公安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应当在( C )内经本机关或者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A、三日 B、二日 C、二十四小时 D、十二小时

9、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D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A、行为人 B、监护人 C、其所在的单位 D、行为人或者监护人

10、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的前提条件是( A )。 A、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B、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仅限于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必须是公安机关愿意调解处理

11、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 B )。

A、按照达成的协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执行 B、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D、告知当事人如果双方有意愿继续接受调解,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12、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之后,决定机关应当在( D )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告省级公安机关。

A、12 B、24 C、36 D、48

13、外国人在行政拘留期间死亡的,有关( C )应当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同时报告公安部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A、县级公安机关 B、地(市)公安机关

C、省级公安机关 D、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14、下列属于应当收缴的选项是( D )。 A、赌博行为人在实施赌博行为的过程中偶然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借来的工具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偷来的工具 D、注射毒品的用具

15、( A )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 D、怀孕的妇女

16、( B )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 D、醉酒的人

17、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 B )日。 A、十五 B、二十 C、三十 D、六十

18、治安管理处罚法所确定的数过并罚原则是( C )。 A、并科原则 B、限制加重原则 C、并科原则为主、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D、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并科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19、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C )。 A、不予折抵 B、可以折抵

C、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D、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二日

20、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B ),分别处罚。 A、年龄大小

B、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 C、是否亲自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使用的手段

21、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 A )情形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A、情节特别轻微的 B、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C、主动投案的

D、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22、违反治安管理( A )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2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 D )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B、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C、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D、怀孕的

2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 A )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二年

二、多选题

1、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是(ABC)。A、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B、保障公共安全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在已越来越不适应依法治国和现实斗争的需要,具体表现在(ABCD)。

A、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过时

B、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偏少、幅度偏小 C、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过于简单 D、与其他法律不协调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包括(ABCD)。A、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B、具有违法性 C、尚不够刑事处罚 D、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4、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应当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特别注意以下(ABCD)问题。

A、严格遵循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原则,必须注意警容风纪和文明礼貌 B、严格遵循及时原则 C、必须更加重视调查取证

D、必须加强请示报告,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5、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A、以事实为根据原则 B、过罚相当原则 C、公开、公正原则 D、尊重和保障****原则

6、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应注意(ABC)问题。A、要自始自终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B、必须克服片面强调处罚,为处罚而处罚,“以罚代教”的错误倾向 C、必须克服片面强调说服教育,“以教代罚” 的错误倾向 D、教育后可以适当考虑减轻处罚

7、治安调解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D)。A、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

B、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范围仅限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有意愿接受调解处理的意思表示 D、必须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进行

8、实践中,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有以下(ABCD)情况的,不适宜选择调解。A、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果比较严重,情节比较恶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认错的 B、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利用民间纠纷打击报复的

C、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一贯蛮不讲理,无事生非,欺压群众的

D、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或者达成协议后,又重新挑起事端,制造新矛盾或者造成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9、以下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的选项有(ABC)。A、警告 B、罚款 C、行政拘留 D、吊销许可证

10、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BCD),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A、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 B、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C、赌具、赌资

D、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

11、要正确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年龄,必须掌握(ABC)。A、正确计算年龄 B、认真核实年龄

C、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为准

D、认定年龄应当以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束时为准

12、在实践中判断或证明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时的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采取的方法有(AB)。

A、调查该精神病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C、以办案人员的经验认定 D、以其亲属的证明材料认定

13、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ABC)条件。A、从主体上看,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

B、在客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在主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

D、在主观方面,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或者过失

14、一般来说,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D)条件。A、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B、在形式上,行为人必须是采用明示的方式进行教唆

C、在结果上,被教唆人必须接受教唆并实施了被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

15、公安机关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把握(AC)。A、应当按照其所教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定性并给予处罚 B、应当定性为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给予处罚 C、按照教唆人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D、比照被教唆人一律从重处罚

16、构成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中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ABCD)条件。A、必须是单位的人员

B、必须是亲自实施了具体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

C、对自己所实施的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情况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 D、在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人员

17、作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主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必须具备以下(ACD)特征。

A、单位必须合法存在,即具有合法性

B、单位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即具有延续性 C、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组织形式的组织,即具有组织性

D、单位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即具有独立性

18、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CD)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A、情节轻微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 C、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D、有立功表现的

19、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ABC)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A、有较严重后果的

B、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屡犯不改的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 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 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 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 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 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 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2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AC)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1、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ABD)。A、危害社会的程度不同 B、违反的法律规范不同 C、行为的表现形态不同 D、受到的处罚不同

22、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治安管理处罚涉及面较其他行政处罚广 B、治安管理处罚的主体较其他行政处罚单一

C、治安管理处罚在处罚程度上较其他行政处罚严厉 D、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性较其他行政处罚强

23、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在适用应当注意(ABC)。A、适用对象不能随意扩大 B、期限不能随意延长 C、程序不能随意改变

D、作出决定时不能与其他处罚种类合并适用

24、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拘留审查、刑事拘留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ABCD)。A、性质和依据不同

B、适用对象和目的、审批机关不同 C、羁押期限、羁押场所不同 D、法律后果、救济渠道不同

2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罚原则,应当包括以下(ABCD)情况。A、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B、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C、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辅助作用的行为人的处罚 D、对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作用相当的行为的处罚

26、能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有(ABC) A、父母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兄、姐

D、其他亲属或一般朋友

27、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失去的“可得利益”。对“可得利益”的赔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ABCD)条件。 A、必须是当事人已经预见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 B、必须是可以期待的利益 C、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

D、必须是直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丧失的利益

28、下列属于应当追缴的选项是(ABC)。A、盗窃怀孕的母羊,该母羊所生的小羊 B、盗窃三轮车从事交通运输所获取的利益 C、将盗窃的货币存入银行所产生的利息

D、淫秽物品

22、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并不是单纯为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而是通过办理治安案件,纠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达到教育本人,让其他群众自觉守法,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目的。(对)

23、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为了治安管理处罚,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处罚手段。(错)

2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对)

25、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对)

26、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治安案件,由有关的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错)

27、对治安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定。(错)

28、上级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依法查处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查处。(错)

29、军人在地方作案的治安案件,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身份后及时查处。(错) 30、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查处。(错)

31、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治安案件,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查处,公安机关配合。(对)

32、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地方作案的治安案件,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查处,军队保卫部门配合。(对)

33、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治安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查处。(错)

34、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查处。(对)

35、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一律由行为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错)

36、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不能再裁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对)

37、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错)

38、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罚。(错)

39、对于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愿接受调解处理,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错) 40、治安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和公安机关不具有确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对)

第11篇: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四、典当业治安管理

1、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程序。

根据《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云商市﹝2006﹞185号)有关规定:

(一)州、市商务部门正式受理设立典当行或分支机构的申请后,申请人应当将《公安机关设立典当行安全条件初审意见表》及有关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初审。县级公安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州、市级商务部门。州、市级商务部门收到同级公安出具的初审意见表后,做出审核意见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和省公安厅审查后将审核合格的典当机构向商务部推荐,同时报公安部治安局备案。

(二)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由公安机关对照申请人先前已递交的相关材料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分支机构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程序与新设典当行相同。

2、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3、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12篇:治安管理工作总结

****年,**治安管理部门在省公安厅的具体领导和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以维护稳定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大局,以“大练兵”为契机,以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治安警察队伍,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sO100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严治警,锐意改革,努力造就一流队伍

实践证明,没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就不可能做到闻警而动、实现快速反应,也不可能做到忠实地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和义务。在队伍建设上,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抓好队伍必须用铁的手腕。为此,支队和各大队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公安部“三项教育”的要求,以“大练兵”、素质形象工程和创无违法违纪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支队和各大队班子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发挥表率作用,当好领头雁、带路人。首先是实行了理论学习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提高谋事和决策能力;其次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形成班子合力;再次是身体力行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事事想在先干在先,为普通民警做出表率。在“大练兵”活动中,支队长***亲自指挥队伍进行列队、跑步、敬礼等各项训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和民警一起进行100米跑、俯卧撑等体能训练内容。政委***尽管年龄已经超过考核所规定的年龄,但他仍坚持跑步、俯卧撑达30个以上,极大地激励鼓舞了全体民警。在领导班子的感召下,全体民警围绕支队和大队的中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大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政治业务学习为核心,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了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使治安支队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铁军,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们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动遥首先是坚持每星期一上午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要求一课一记录,并将此纳入了民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其次是狠抓“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支队及时制订下发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大练兵体能练兵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全市治安部门大练兵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练兵对象、练兵内容、考核内容和办法、练兵方法和步骤等。支队各大队、室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将练兵岗位、对象进一步细化,对不同岗位的民警分别制定针对性强的学习内容和考核标准,使练兵活动有的放矢。方案明确2004年大练兵的主要内容分为4大块:分别为内务管理、治安业务知识、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采取集中练兵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技能训练相结合,集中训练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保证民警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每月不少于4个工作日的集中训练时间,并明确每周礼拜一上午为政治大练兵,礼拜五下午为体能大练兵。支队、大队层层召开了队务会、民警大会,传达贯彻公安部大练兵活动的精神实质,结合本职工作,提出“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立足本职,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求每位民警迅速投入到“大练兵”活动中去,支队统一进行评比,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10月29日,支队组织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在***举行了大练兵治安业务知识竞赛和电视抢答赛。这次竞赛贴近实战,注重实效,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治安民警的业务工作水平和实战本领,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业精技强、作风过硬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治安管理部门和广大民警中营造出奋发向上、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支队还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全面推行民警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质量监管,全面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以互帮互监互勉为保障,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支队和各大队从队伍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首先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枪支、车辆、请销假等规章制度,约束民警的行为,从严管理队伍,层层签订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状。其次是继续狠抓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五条禁令”的内容及意义的同时,采取了各项措施抓贯彻执行。进一步摸排出重点对象,落实帮教人员,实行诫免谈话,采用互帮互监的方法,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五条禁令”,并组织家属召开座谈会议,加大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落实,全体民警没有发生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

二、突出宗旨,理顺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点,直接体现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而治安支队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排头兵。为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查处各类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刑拘**人,批捕**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治安拘留***人,抓获和处理赌博、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嫌疑人***余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查源堵缺,开展打击地下“六合彩”专项斗争。今年来,对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我们秉着“打庄家、理上线、查源头、堵缺口、防蔓延”的工作思路,在年初的治安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和查处的工作力度。3月6日晚,**县公安局现场查获**镇**村***在家作庄卖地下“六合彩”,扣押现金7000余元,3月8日将***刑事拘留。2004年3月9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镇抓获作庄卖码村民***。目前,**县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已基本禁绝。6月中旬,我市**县顺利地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验收,摘掉了省定重点县的牌子。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我市**市与***交界的**、**等地,存在少数**县人在此开设地下“六合彩”赌庄。对此,支队高度重视,会同涟源治安大队向市委、市政府和**党政进行了专门汇报,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为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坚决遏制其在我市**蔓延的趋势,支队与***大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活动,上半年共捣毁该市**镇**村、**镇**、**村、***镇**村等地的聚众赌博窝点4个,摧毁**镇**村、***村、**村等地下“六合彩”赌博窝点6个,共抓获涉赌人员34人,目前已行政拘留25人、刑事拘留1人。同时,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以乡镇的名义发布通告,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分层次组织有关人员举办学习班,广泛张贴标语、宣传横幅,宣传地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的危害性,号召全市人民自觉行动起来同地下“六合彩”等赌博违法行动做坚决的斗争。通过种种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了地下“六合彩”在**发展蔓延的势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重拳出击,开展打击各类赌博专项斗争。2004年3月31日,支队长***掌握的一内线上报重要情报,曾经多次流窜于我市**源*、**、**等地聚赌的一赌博团伙,于当日下午在***区***宾馆开庄设赌,参赌人员众多,赌资巨大。接报后,***支队长率全体民警以雷霆万钧之势,成功地摧毁了设在**区***宾馆4818房内的一特大地下赌场,当场抓获赌头、庄家及参赌人员55人,缴获赌资25万余元,整个行动干净彻底,无一漏网。并刑拘了为首的赌头***、***两兄弟,治安拘留8人,对所有的参赌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4月2日,为起到警示作用,教育场所和行业的业主充分认识到黄赌的危害性和给其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支队又组织***区范围内30余家宾馆和娱乐场所的业主在***宾馆召开现场会议,组织参观“3.31”赌博案件现场,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省厅总队的工作部署,为遏制我市电游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所上升的趋势,5月10日至5月18日,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全市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对全市所有的电子游戏厅进行地毯式的集中清理整顿。5月10日、11日,支队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手对该县**镇的****电游世界、**电子娱乐厅、***健康游艺城等3家群众反映强烈的电游厅进行查处,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员17人,扣押赌博机45台,没收赌资7000余元。5月12日下午,支队组织**分局治安大队、**分局治安大队、**、**、**、**等城区派出所的民警共124人,在***副局长和***支队长的亲自率领下,分6个战区,对**区和**范围内的38家电游厅进行突击检查,行动至5月13日凌晨5时结束,共抓获违法人员11人,收缴赌博机(含电路板)52台,整改电游厅16家。据统计,这次清理电子游戏厅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262人次,出动警车112台次,共清查电子游戏厅312家,抓获涉赌违法人员56人,收缴赌博机(含主板)132台,整改场所62处,有力地净化了我市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政治敏感,严历打击FLG邪教组织。支队和各大队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历打击FLG邪教组织。支队派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民警协助处理FLG问题,收缴“FLG”邪教宣传资料的VCD光盘160张,磁带70余盘。

四是净化环境,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支队在调查摸底、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呈现工作重点、采取集中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社会丑恶现象。据统计,全市治安系统共查处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嫖娼案件19起,抓获涉案人员46人,治安罚款38人,治安拘留8人。收缴淫秽光碟403本,非法出版物17800册,查获各类非法教辅材料试卷近十万余份,查处关闭地下印刷厂3家,整改违规印刷厂12家。3月份,支队组织各县市大队与新闻出版部门对全市出版物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书店200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22家,录像店73家,印刷厂114家,查封各类非法出版物16737册,淫秽书籍2700万册,净化了社会环境。

四、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切实净化经济环境

支队制订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治安部门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工作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亲商、扶商、安商”的工作方针,抽调专人专门负责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全力抓的领导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切实发挥好治安部门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消除优化经济环境的各种阻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支队专门出台了《全市治

安管理部门优化经济环境十项规定》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便民利民十项措施》,针对以前社会上反映的收费行为、抓赌抓嫖属地管理、窗口服务、警务公开以及维护生产、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全体治安民警严格遵照执行。支队结合公安部“大讨论”行动,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优化经济环境、治安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和大讨论,全体治安民警的思想作风出现了明显转变,上下形成共识,一致表示要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好务、护好航,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一是优化校园环境,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盛市的统一部署,我们把这个整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战役,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侦破了一批发生在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刑事案件,铲除了一批以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共办理涉校刑事案件70起、查处治安案件16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8人、刑拘26人、批捕16人、劳教1人、治安拘留16人。4月中旬,**市公安局一举摧毁了一个由***等社会青年及在校学生组成的有30余人参与,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抢劫作案的特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破获刑事案件60余起,刑拘14人、逮捕8人。5月下旬,**县公安局侦破一起诱拐、强迫在校初中女生卖淫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人;二是规范了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废旧收购业、出租屋、文娱场所和网吧的经营行为,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的点、店92家;三是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村民非法抢夺国家资源、强揽工程和私接水电等侵犯学校利益的违法活动;四是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清理取缔了一批非法摊担出售食品,影响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共取缔流动摊点摊担305处,非法经营场所36处;五是大力整治了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违章1123次,有力地维护了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六是营造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使整治专项行动精神深入人心。

二是着眼**经济,集中开展**公司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市委、政府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局以治安支队为主,组织各单位周密策划,雷厉风行地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和支队长***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至6月上旬,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起、治安案件27起、刑拘32人、逮捕26人、起诉35人、劳教2人、取保候审16人,治安拘留31人、罚款11人,批评教育各类轻微违法人员270人。通过集中整顿,规范了**及周边的废品收购店的经营行为,打击处理了一批盗窃、哄抢涟钢物资、销赃、窝赃的违法犯罪分子,切断了**盗窃、哄抢*材等行为的销赃渠道和源头,共取缔非法收购店10家,关闭收购店13家,收缴器材2.5吨。5月份,组织警力对**的三无人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进行地毯式大清查,审查传唤各类人员112人,清查暂住人口361人,流动人员3000人,出租房屋208户,5月底至6月中旬,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期以来影响经济环境及妨碍**工程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并于6月2日召开了公捕大会,当场宣布公开逮捕犯罪嫌疑人23名,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宗旨、方法和意义,曝光典型案例,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

三是净化经济环境,打击制假贩假。2004年6月6日凌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举报掌握的情况,联合**派出所捣毁了犯罪嫌疑人***等人在**镇**村境内设立的地下卷烟加工厂,现场查获卷烟机一套,烟丝10.28吨,各种假冒卷烟钢印15个,卷烟纸、滤嘴棒等原材料一批,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拘,鉴于此案案值巨大,支队与**大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并派员分赴**、**等地开展调查取证,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2004年4月27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了一起假冒伪劣药品案件,抓获了**籍的违法嫌疑人员***,收缴了全部的假冒伪劣药品,并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极大地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竭力加强行业管理

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稳中求稳。一是开展了全市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我市绝大部份矿山企业火工产品仓库不规范,不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的现状,2—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火工产品仓库和储存点186处,查出安全隐患177处,下达整改意见177条。支队针对***境内的*****厂扩建工地滥存滥放数吨火工产品于民房中的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报,消除了隐患。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有火工产品仓库的乡镇,支队都具体指导设计一个样板仓库,以点带面,从而使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市所有的600多家仓库今年以来没有发生火工产品被丢、盗(抢)事故(案件)。二是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从根本上减少、杜绝了各类涉枪、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我们在严格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和运输证的同时,对各县(市、区)物资部门和生产厂家及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通过查进、出账目、查实物储存、查管理制度、查仓储条件,查流向登记制度等方法,逐家强

化了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爆案件(事故)5起,缴获炸药136公斤、导火线40米、子弹36发,有力消除了不安全因素。4月15日,**治安大队在办理花门邮政局职工**涉爆案件中,**大队民警**、***等冒着生命危险,将随身捆绑雷管炸药的赵彬擒获,排除了一起重大爆炸案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清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366家,发现事故、隐患123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1份,发出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家,督促整改落实12家,收缴黑火药96公斤、烟花爆竹5223万响,同时,对群众举报**市**乡非法作坊泛滥成灾的情况迅速出击,一举将该乡10余处非法作坊全部取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场所行业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一是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了积极作用。支队今年进一步加强了旅店信息系统建设,截止12月下旬,已经在全市完成了***家旅店业信息系统安装(其中50个以上床位的**家,30个以上床位的**家),据统计共录入信息*****多条,网上抓逃**人,四月份在全省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竞赛活动中荣获第一名,受到省厅通报表彰。二是印章业信息系统建设有了新进展。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县两级编委和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同时加强对印章业管理中心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加强了县(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难点热点问题16起,极在地促进了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刻章摊点的清理整顿,上半年支队在市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4次,收缴印章坯子1000多个、刻章工具50多件。三是改变管理模式,强化了场所、行业管理。每季度对支队重点联系的宾(旅)馆和休闲场所进行1—2次督促检查,同时下县市对场所和行业进行1—2次抽查,上半年检查、抽查共26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上半年共培训从业人员300多人。为使我市场所、行业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支队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实行了一套行业、场所等级管理、评估公示、动态升降管理的新模式。对场所、行业开展动态升降模式管理,按A、B、C三级考评,通过层层评审,支队直管的8家单位有4家被评为A级单位、4家被评为B级单位,4月5日,支队成功地在娄星区召开了省市及各县市领导参加的全市行业场所等级管理评定公示大会,使行业、场所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得到了部省公安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新的一年,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取长补短,从严治警,加大投入,科技强警,使治安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第13篇:发电厂治安管理

内容预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区域内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3管理职能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任主任的治安保卫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总经理是公司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建立以部主任(主管)任组长的治保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治安保卫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标准,提出社会综合治理管理目标,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性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2治安保卫职责

4.2.1总经理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国家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综合治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安保卫组织;督促、检查、落实公司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的治安灾害性事故隐患。

4.2.2部主任(主管)是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的计划、意见和要求;负责制订完善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治安动态,调解、疏导本部门的内部纠纷,教育、帮助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落实好防盗抢、防爆炸、防火灾、防破坏、防诈骗和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4.2.3班组长是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司内部的治安秩序,及时掌握和反映班组的治安动态,完成上级布置的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4.2.4公司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提高“六防”意识,管好自己的工器具、材料、钱物,确保自己工作场所人、材、物的安全。

4.2.5 总经理工作部的职责

4.2.5.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4.2.5.2负责组织制定、落实公司各项治安保卫管理标准,调解和疏导公司内部的治安纠纷;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侵害公司利益的犯罪行为,报告发生在公司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4.2.5.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运用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法落实“六防”措施。

4.2.5.4参与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综治”和“创安”活动的标准,落实“综治”、“创安”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4.2.5.5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公司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公司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份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4.2.5.6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检修人员和培训人员的审核登记,办理证件。

4.2.5.7协助做好公司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4.2.5.8负责公司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

4.2.5.9协助做好公司计算机的安全管理。

4.3结合公司实际,应建立下述治安保卫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物资进出公司制度,要害部位管理制度,门卫、消防、巡逻值班和外来车辆、人员办理出入证管理制度,警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现金、票证和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见规范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B、规范性附录C、规范性附录D、规范性附录E。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保管,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招待所治安管理,见公司有关管理标准。

4.4根据公司实际,确定以下部位为治安安全要害部位:主厂房、升压站、制氢站、煤控室、油库区。

4.5治安保卫工作的考核

4.5.1贯彻执行本标准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贡献突出者给予记功晋级。

4.5.1.1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落实,在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4.5.1.2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治安灾害性事故隐患,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奋力排险,使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免受危害或减少损失的。

4.5.1.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信息或线索,抓获犯罪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查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有功的。

4.5.1.4认真调解、疏导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教育成绩显著的。

4.5.1.5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内部治安秩序中见义勇为,弘扬正气,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受到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上级部门表彰和人民群众赞誉的。

4.5.2违反本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足以刑事、治安处罚的,对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扣发1一3月的月奖,并给予行政处分。

4.5.2.1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管理标准,玩忽职守,致使发生案件或事故,但没有造成较大后果的。

4.5.2.2发生刑事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弄虚作假的。

4.5.2.3治安保卫管理标准执行松弛,内部治安秩序混乱且管理不力,致使案件、治安灾害性事故频发,职工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

4.5.2.4为犯罪分子窝赃或销赃,隐匿包庇犯罪分子,知情不报或作伪证情节尚轻微的。

4.5.2.5违反保密法规,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图纸、资料等保管不严,发生丢失、被盗或口头泄密,造成一定后果的。

4.5.2.6拒绝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情节轻微的。

4.5.3违反本标准有下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尚不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对行为人可扣发1个月的月奖,也可并处行政处分。

4.5.3.1偷窃、骗取少量公私财物,借工作之便监守自盗或偷盗经济价值不大、数量较少的财物的。

4.5.3.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4.5.3.3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但情节轻微的。

4.5.3.4故意殴打他人或参与打架斗殴的。

4.5.3.5寻衅滋事,无理取闹,以致影响单位内部正常生产工作、学习和休息的。

4.5.3.6传播、观看淫秽录像、书画,情节轻微的。

4.5.3.7调戏、侮辱妇女等流氓行为情节轻微的。

4.5.3.8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5.3.9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4.5.3.10隐慝、毁坏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的。

4.5.3.11现场值班人员发现可疑的人或事,不制止、不报告,造成安全威胁的。

4.5.3.12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情节轻微的。

4.5.3.13犯有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4.5.4违反本标准,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可扣发半个月的月奖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4.5.4.1违反财物安全管理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经管的财物不按规定落实防盗措施,造成现金、票证、物资、器材被盗的。

4.5.4.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致使国家财物损失,但损失较小的。

4.5.4.3违反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情节轻微的。

4.5.4.4未经批准,没有特殊原因,擅自拆除、移动、跨越安全隔离围栏的。

4.5.4.5违反用电,明火作业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危及安全的。

4.5.4.6违反警械管理规定,发生丢失、被盗或私藏等行为的。

4.5.4.7在厂区内引爆燃煤中捡出的雷管或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4.5.4.8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路牌、路标等公共设施的。

4.5.4.9攀折厂区内花木、树木,破坏草坪、绿化的。

4.5.4.10违反内部治安管理标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未经登记批准的。

4.5.4.11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其它违章行为。

4.5.5违反本标准,有下列妨碍厂区内管理秩序行为的,对责任人扣发月奖50元。

4.5.5.1骑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不下车推行的。

4.5.5.2机动车、非机动车、人员强闯门岗逃避检查的。

4.5.5.3在厂区内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的。

4.5.5.4职工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或携带宠物进入厂区的。

4.5.5.5出入厂区不服从门卫、巡逻人员管理的。

4.5.5.6有其他违章行为,应予扣奖的。

4.5.6违反本标准情节严重,损失较大,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条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

4.5.7治安保卫工作的考核程序

4.5.7.1对各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考核,由总经理工作部提出,报公司考核会议讨论决定。

4.5.7.2对公司职工的奖惩,由部门提出,总经理工作部审核,报公司考核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5.7.3对来公司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包括实习培训人员),违反本标准的,按4.5款执行

第14篇:治安管理措施

治安管理措施

1、对科室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

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

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

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谨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

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

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应放在规定的位置,防止盗窃案件发生。

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

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

11、加强对工作单元出入人员的管理,及时清理无关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

12、工作单元离人时应及时锁好门窗、衣柜等,做好防盗工作。对工作单元内出现的商贩、三无人员、医托、散发宣传品者及时清理、打击。

13、加强检查,严谨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带入医院。

14、严谨影响医疗秩序、医院环境的物品等进入诊疗区域。

第15篇:治安管理方案

治 安 管 理 方 案

一、治安管理网络

1、治安管理组组长: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治安管理网络创建,健全工地治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及劳务班组进行治安管理教育培训。享有发生治安事件后的最终处理及决定权。

2、治安管理组副组长: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组长做好上述工作。检查及监督治安管理组成员工作。

3、治安管理组成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负责相应各班组及项目部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二、治安管理台账:

1、编制治安管理台账主要工作为:按照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搜集项目部及班组人员身份信息。对应人员身份信息,做好治安管理考核记录,最终作为对班组及项目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方面处罚奖励的依据。

三、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项目部及施工班组治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工地内员工及施工班组人员都必须遵守工程项目部规定的安全管理规范。

2.项目部及班组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部组织的治安管理教育培训项目部将对此项进行考核并纳入每位员工的考核记录

3.严禁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员工之间,班组之间要共同方便安全施工作业为原则.所有打架一律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

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5.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电工负责安装,任

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工程项目部批准;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且追究所用用电费用。

6.全体工地内员工及施工班组人员都要保护工地财物,对偷窃工地财物者,处

罚以偷窃物品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7.全体人员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

罚100-5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8.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

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5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9.本工地人员如和工地外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已经发现一律呈报公安部

门处理。

10.安全帽的使用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

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1.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

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道等,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2.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

5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3.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

门处理。

1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

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15.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

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其安全由

班组自行承担监管责任.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自行入住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16.奖励细则:

1) 举报或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视情奖励。

2) 举报或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10%,不足50元的以50

元计发。

3) 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

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视情奖励。

(2)、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为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1:对施工人员管理

(1)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工程项目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班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2)每次新进入或离开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工程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或取消出入证。

2、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工程项目部经理签字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

(2)施工人员个人携带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3、保安人员的组织形式、值班行为准则与具体任务

保安人员(共 2人)值班分配:

白班:( 8:00 —20:00)巡逻 1人

夜班:( 20:00 —8:00)巡逻 1人

4、其他安防管理事项

(1)来访者,必须在大门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 填写《来访登记表》及核对身份证件之后才能准许进入;对来访者的进场或离场应检查是否有携带物品进出情况。

(2)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应安排专人跟随其进场办理事情完毕后离场。

(3)人员随行物品,在进入时有登记的,检查记录证实后放行,在进入时未登记 的,检查《物品放行条》证实后放行。

(4)大门出口车辆出入登记和核实制度。

(5)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6)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2每班12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2 小巡查全场一遍,并记录主要设备等的安全情况。

(7) 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5、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1)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经理 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项目部经理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 行,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6、施工班组的安防职责

(1)遵守工程项目部的本管理制度及工地治安管理条例要求;有责任配合完成安全防范的管理要求。

(2)放纵或唆使本班组人员偷盗,一经查实,严重警告并扣发工程款项,数 额为损失财物的3倍;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如出现在各施工单位施工区域中失窃事件,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江苏德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16篇:旅馆治安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节

职责分工

第一条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对区内旅馆业审批发证、监督检查等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适时开展清理整顿活动,组织对派出所、旅馆业户的业务考核。

指导、督促派出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开展日常检查,组织对旅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二条

派出所负责辖区旅馆业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对新办旅馆进行初审,协助治安管理大队和旅馆业户搞好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掌握辖区旅馆业户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管理档案。监督旅馆业户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设立治安保卫组织,完善安全措施。搞好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加强对旅馆信息采集、传输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辖区旅馆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不按规定验证登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三条

定期组织治安检查。派出所对辖区旅馆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治安管理大队每季度抽查不少于一次。派出所检查时应建立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旅客入住登记、信息传输、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等情况,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四条

派出所每季度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等级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旅馆业考评1次,并通报考评情况,纳入派出所旅馆业考核内容。

第五条

严格审批发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新办旅馆,须先经辖区派出所初审后方可上报治安管理大队审批,治安管理大队对上报的审批材料要认真审查,并实地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六条

治安管理大队对旅馆业例行检查时发现的违法及安全隐患问题,立即通报辖区派出所进行查处整改,派出所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结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治安管理大队。

第七条

治安管理大队对旅馆实行年度综合安全检查考评,每年对所有旅馆的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日常治安管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评,提出考评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八条

治安管理大队定期组织对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各旅馆业户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和前台登记人员的教育培训。派出所每季度对旅馆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

严密控制旅馆业户的治安动态,治安管理大队和派出所依据分工,依法查处旅馆内存在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各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旅馆。

第十条

派出所要在旅馆中有计划、有目标地物色、布建和使用治安耳目。

第十一条

派出所与旅馆业户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书》和《保证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责任书》。

第三节 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派出所分别建立旅馆审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一户一档,及时掌握辖区旅馆业

户底数和基本情况,并针对增减情况,及时进行列管和撤管,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派出所旅馆审批档案包括特种行业许可申请表、辖区单位基本情况表、旅馆平面图、开业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治安安全保证书、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保证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责任书、治保人员登记表、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备案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安全检查纪律等内容。

第十四条 派出所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名单、签到表、培训方案等内容。

第四节

旅馆治安管理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旅馆,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方可开业,严禁无证经营。

第十六条

旅馆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意见,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无私自变动等问题。

第十七条

经营旅馆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明确负责人和成员,每天至少有2名安全保卫人员昼夜24小时在岗在位,不间断地对客房周围进行巡查,中小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可兼职,较大或有条件的旅馆须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第十八条

旅馆负责人、前台登记服务人员、安全保卫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派出所指导旅馆业户必须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值班交接制度、旅馆信息采集传输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旅客财物寄存制度等。

第二十条

旅馆在前台醒目处及所有客房内须放置旅客须知,保证旅客在入住前,便可了解安全知识,安全须知内容应包括: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等。

第二十一条

旅馆必须具备安全防盗设施。新开办旅馆必须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闭路电视监控设施,对大堂、出入口等重要部位进行全天候监控。

第二十二条

旅馆须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建立寄存、领取、交接登记薄。

第二十三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逐人登记。登记时,境内旅客查验居民身份证,境外旅客查验护照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按规定项目如实登记。登记簿由治安管理大队统一格式,登记簿用完后送治安管理大队留存备查,旅馆再领用新的登记簿。

第二十四条

旅馆从业人员对发现的可疑人员及违法犯罪活动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五条

旅馆应依法经营,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节

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采集、传输

第二十六条

旅馆业户必须安装信息系统软件,独立上网传输旅客信息,要求信息准确、齐全、及时,逐人逐项录入微机,不得漏人、漏项,实行实时传输。旅馆当日无客入住,统一登记、传输为“无客”。信息采集、传输率达到100%。对发现网上追逃但因没有采集信息上传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追究派出所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

派出所应加强对旅馆信息采集、传输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迟报、漏报或信息采集不规范的旅馆,应当及时通知整改。旅馆业户和派出所在发现系统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治安管理大队,由治安管理大队通知系统软件开发商进行维护。

第二十八条

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日内必须每天对各旅馆业户信息传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派出所研究解决。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治安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范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旅馆业治安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现实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开发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制定本考核办法。

每个派出所设定基本分100分,在此基础上相应加减分,由各派出所内勤每季度25日以前对本单位分值进行一次统计,上报治安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核实情况后,按照分值所占对应比率计算到派出所综合考评中。

加分情况

1、通过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一名CCIC上网逃犯,每名加50分;抓获一名本地布控人员,每名加30分。

2、自行查获未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案件,每起加10分。

3、通过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破获刑事案件,根据案件的重要程度,每起加5-10分。

4、在旅馆中抓获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人员,处罚款、行政拘留处罚的,每名加10分。(破获案件和处理人员不实行双重加分,取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5、取缔无证照旅馆,并将业主进行罚款或拘留处罚的,每起加20分。

减分情况

1、因未办理住宿登记,导致CCIC上网逃犯未能抓获的,每发现一名扣50分;导致本地布控人员未能抓获的,每发现一名扣30分。

2、旅馆业未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信息录入和传输,被分局及分局以上公安机关发现的,每人次扣5分。

3、治安管理大队每月从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抽查一次旅馆业数据传输情况,发现未上传信息的,每户扣5分。(因分局旅馆业系统服务器故障原因发生的问题除外)。

4、社区民警对辖区内旅馆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要详细记录旅客入住登记、信息传输、安全保卫、制度落实等情况,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每少检查一次扣5分。

5、派出所每季度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等级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旅馆业考评1次,并通报考评情况,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每次扣5分。

6、辖区内存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旅馆而不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起扣50分。

7、旅馆业档案齐全、规范,每有一家未建立档案或者档案不齐全的扣5分。

8、派出所每季度对旅馆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业务培训,未进行培训的,每次扣5分。

9、派出所对辖区旅馆业进行的案件查处,三日内将处理结果上报治安管理大队,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

第17篇:治安管理(推荐)

中大远景宾馆治安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酒店的主要负责人为治安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酒店治安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有《保安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客房安全管理制度》、《餐厅安全管理制度》、《厨房安全管理制度》、《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变配电安全管理制度》、《楼层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锅炉房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液化气安全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内部保卫组织的领导教育员工提高警惕遵纪守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验证登记制度。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器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验证主要是查验旅客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司法机关的释放证明文书、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明、有身份证号码的其他证件驾驶证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证件等查验登记主要包括查验身份证件真伪登记旅客姓名、证件号码、户籍住址以及入住时间等项目。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验证检验清。“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

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旅行团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接待员在办理入住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三 使用酒店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度。

1.及时录入、修改、传送酒店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及时录入、修改、传送酒店法人、负责人、安保部和客房部、前厅部等部门负责人、客房、总台、安保部门的从业人员花名册 3.及时录入、传送行李寄存、现金及贵重物品寄存、拾物登记等情况 4.及时录入、传送可疑情况报查信息、骚扰登记情况5.及时录入、传送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以及系统设置的其他信息 6.及时浏览接收各种通知、通缉、通报、协查并录入、传送接收回执7.因故不能及时录入旅客住宿信息的应在1小时内补录、传送。交接班时要检查计算机登记的信息对未传送的录入信息按规定传送。其他相关信息变更要及时录入、及时传送 8.建立系统管理使用日志将每天入退宿人员信息录入数量与传输情况如实登记如遇计算机无法录入和传输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与系统维修单位联系同时告知当地派出所。

四访客登记制度。对前来访客的非住宿人员门卫或前台服务人员应审查登记其身份证项目、记录会客来去时间由酒店工作人员安排会见提示来访客者遵守访客时间一般安排在会客室或指定的地点不宜进入客房会客。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五值班巡查制度。酒店应根据规模大小设立专兼职内保人员负责

门卫、内部安全保卫和停车场所等重要部位安全管理。酒店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簿。按规定应安装监控系统的酒店监控室要明确专人值班并建立监控室值班记录簿。工作中不擅离职守巡逻检查时应精神饱满携带对讲机保持信息畅通按规定路线和间隔时间执行巡逻打更任务。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巡逻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应按工作预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保安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内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案情疏散通道消防设备和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巡查中应及时关闭应该关闭的门窗。日常巡检中注意观察安全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

六贵重物品寄存制度。酒店应专门设置免费的旅客财物保管箱、保险柜或保管室并专人负责对寄存物品检查、登记必须实行“三对号一签收”制度即房号、床号、牌号一致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寄存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旅客需使用保险箱时必须是住店旅客方可办理。

-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使用记录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使用箱号的钥匙交给旅客,由来仓库亲自将需保管的贵重物品放入箱内后上锁保管人锁上另一道锁。旅客领取被保管物品时必须验证没亲自领取。旅客丢失保险箱钥匙应立即报告酒店总经理按规定请旅客填写打开保险箱委托书在旅客当面请工程维修人员撬开

损失请旅客赔偿。严禁私自配制保险箱钥匙空的保险箱钥匙应集中存放妥善保管并做好保险箱使用情况记录。严禁存放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七 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1、对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报请公安人员处理

2、旅客遗留的其他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八可疑情况报告和通缉协查核对制度。酒店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酒店的可疑人员、可疑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并注意公安机关的通缉、通报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计算机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九安全防范宣传制度。酒店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旅客宣传住宿酒店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应当提醒旅客将贵重物品交酒店报告旅客或访客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酒店旅客严禁在酒店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18篇:治安管理责任书

治 安 管 理 责 任 书

甲方:苏州鸿明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工地正常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公安局《关于施工队伍实现治安承包管理的规定》和省建筑业创建文明工地考核标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施工队伍的治安管理责任制要求,甲方现将工程, 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经双方协商,签定本目标合同如下:

一、治安管理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用工规定,对所用人员都要凭身份证登记并办理暂住证;认真管好自己的施工队伍,不以任何理由起哄闹事,打架斗殴;遵守建设单位及用工单位的防火规定,落实防火措施,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施工材料与工具带出工地,需经用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认可。

二、乙方在签订治安责任书同时,应向甲方交纳治安责任保证金元,由甲方根据治安情况对乙方考核,扣罚或返回。

三、凡乙方有下列行为者,甲方视情节轻重责任给与处罚:

1、对打架斗殴,起哄闹事,扰乱施工生产者罚款100-500元,并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凡偷盗工地物质者,除追回赃物外,按被盗物价值的1-1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聚众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4、工地宿舍不得留宿外来无关人员,违者罚款50-100元。

5、严禁使用不安全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和私自动用明火,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者除没收外还将罚款100-200元,如造成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造成的治安案件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将罚款的3倍作为企业声誉费对乙方扣罚。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务分包工程结束,本责任书自行终止。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第19篇:治安管理工作总结

治安管理工作总结

****年,**治安管理部门在省公安厅的具体领导和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以维护稳定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大局,以“大练兵”为契机,以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治安警察队伍,为我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从严治警,锐意改革,努力造就一流队伍,实践证明,没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就不可能做到闻警而动、实现快速反应,也不可能做到忠实地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和义务。在队伍建设上,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抓好队伍必须用铁的手腕。为此,支队和各大队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公安部“三项教育”的要求,以“大练兵”、素质形象工程和创无违法违纪年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支队和各大队班子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臵,发挥表率作用,当好领头雁、带路人。首先是实行了理论学习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提高谋事和决策能力;其次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形成班子合力;再次是身体力行做好表率,班子成员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事事想在先干在先,为普通民警做出表率。在“大练兵”活动中,支队长***亲自指挥队伍进行列队、跑步、敬礼等各项训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和民警一起进行100米跑、俯卧撑等体能训练内容。政委***尽管年龄已经超过考核所规定的年龄,但他仍坚持跑步、俯卧撑达30个以上,极大地激励鼓舞了全体民警。在领导班子的感召下,全体民警围绕支队和大队的中心工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大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政治业务学习为核心,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了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使治安支队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铁军,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们始终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动摇。首先是坚持每星期一上午组织全体民警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要求一课一记录,并将此纳入了民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其次是狠抓“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支队及时制订下发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和《大练兵体能练兵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全市治安部门大练兵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练兵对象、练兵内容、考核内容和办法、练兵方法和步骤等。支队各大队、室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将练兵岗位、对象进一步细化,对不同岗位的民警分别制定针对性强的学习内容和考核标准,使练兵活动有的放矢。方案明确2004年大练兵的主要内容分为4大块:分别为内务管理、治安业务知识、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采取集中练兵与分散相结合,理论与技能训练相结合,集中训练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保证民警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每月不少于4个工作日的集中训练时间,并明确每周礼拜一上午为政治大练兵,礼拜五下午为体能大练兵。支队、大队层层召开了队务会、民警大会,传达贯彻公安部大练兵活动的精神实质,结合本职工作,提出“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立足本职,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求每位民警迅速投入到“大练兵”活动中去,支队统一进行评比,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10月29日,支队组织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在***举行了大练兵治安业务知识竞赛和电视抢答赛。这次竞赛贴近实战,注重实效,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治安民警的业务工作水平和实战本领,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业精技强、作风过硬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治安管理部门和广大民警中营造出奋发向上、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支队还进一步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全面推行民警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质量监管,全面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以互帮互监互勉为保障,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支队和各大队从队伍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首先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枪支、车辆、请销假等规章制度,约束民警的行为,从严管理队伍,层层签订无违法违纪目标责任状。其次是继续狠抓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五条禁令”的内容及意义的同时,采取了各项措施抓贯彻执行。进一步摸排出重点对象,落实帮教人员,实行诫免谈话,采用互帮互监的方法,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执行“五条禁令”,并组织家属召开座谈会议,加大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方法得当、措施落实,全体民警没有发生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

二、突出宗旨,理顺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点,直接体现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而治安支队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排头兵。为此,工作中我们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牢固树立治安民警的宗旨意识,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强化管理,切实提高接处警 质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开展“三抓三看”活动,强化民警的宗旨教育。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个别民警宗旨信念滑坡,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针对这种情况,支队开展了“三抓三看”活动,即:抓宗旨教育,看民警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抓业务培训,看民警按处警的质量;抓纪律作风,看民警的精神风貌。通过这项活动,使民警在处警中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把每个当事人都作为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而不是把出警车当作出租车进行简单移交。二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快”是核心,是保证。我们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理顺各项工作环节,强化快速反应能力。同时,提出了“向一秒钟要效率”的口号,使我们在抓获现行犯罪率上得到明显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接处警质量。为了规范全体民警行为,支队先后出台了《民警奖惩制度》、《民警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接处警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使民警逐步实现军事化、正规化。四是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处臵各类群体性事件。支队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排头兵,认真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抓情报信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事件处臵。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起、安全生产事故**余起。成功处臵了***公司2000余名退休职工因医保问题集体到市政府静坐,***厂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请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导致8人死亡、4人失踪,**城区摩托车、中巴车因营运问题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月18日,**公安分局**派出所一犯罪嫌疑人在逃跑过程中意外死亡,其家属到分局和派出所无理吵闹,支队全体民警闻警而动,通过三天三夜的细致工作,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妥善处臵了该事件。5月20日,**煤矿50余名下岗职工为社保问题到**矿务局上访闹事,强行占据办公场所达15天之久。支队全体干警在***支队长的率领下,对非法闹事上访的人员进行了强行驱散,并组织力量进行认真的调查取证,依法对为首的***、***分别给予治安拘留,有效地处臵了该事件,确保了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我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五是确保万无一失,做好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按照上级的指示和部署,全市治安部门共接受各类安全保卫任务***次,每次坚持“超前部署,精心组织,万无一失”的原则,圆满成功地完成了中央、省领导来**视察工作和大型群体性文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扎实地做好了两节两会的安全保卫工作,1—12月,以支队为主开展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场次,圆满地完成了非洲艺术团来**演出、**步行街开业庆典、**广场文化艺术节、*******庆典活动的安保工作。据统计,支队全年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上共出动警力****人次,车辆***台次,有力地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六是提前介入,做好春运安全保卫工作。全市治安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春运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充分认清春运安全的重要性。支队从元月3日起就提前介入春运工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全市治安部门紧锣密鼓地开展春运安全工作。元月10日至30日,市局副局长***、治安支队长***、政委***等领导深入全市各地,对春运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全面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各县市局分局治安大队对春运安全工作也高度重视,层层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门机构,进行了认真部署。春节前后,支队先后5次派员下县市,深入车站、码头、厂矿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路段进行治安检查,共检查各类场所、行业和危爆单位300余家,其中民爆物品重点单位26个、民爆器材仓库6个、生产厂家2家、烟花鞭炮生产厂家5家、仓库6个,整改不安全隐患15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为了确保春节前后火车站的治安秩序,支队全体民警于初一至初十五在火车站进行全天候驻守,打击非法票贩,维护火车站及广场秩序,共抓获票贩子3名。**分局治安大队在我市临时增设的体育馆售票点进行昼夜守护,有力地确保了现场秩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针对辖区内增设临客列车售票点,旅客人数剧增、各项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共调集45名警力承担安保工作,并绘制了现场值勤图,制订了具体安保方案和措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2月初即组织3个小组到各乡镇进行宣传发动和安全检查。同时,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全市治安部门协助各车站、码头充分运用电视监控、检测仪等科技手段加大对“三品”的检查力度,对可疑人员的开包检查率达95%以上。为了确保春节黄金旅游周的安全有序,全市治安部门对各风景旅游区进行了地毯式的安全检查。**治安大队以公安、工商、旅游、消防、卫生、交通等8家单位的名义联合发放通知,在春节前对**风景区、**湖渡假村、*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旅游区进行安全大检查。***市治安大队对危险系数较高的缆车、过山车、蹦极等,联合技术监督部门做出技术鉴定,检查合格的挂上合格牌、不合格的坚决停业整改。据统计,春运期间,全市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300台次,共排查各类不安全隐患302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4份,处臵各类冲击、闹事苗头20余起,查处违法、违章人员320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治安处罚110人。其中支队查处违法违章人员近200人,收缴烟花鞭炮600余万响,其中三品近200余件,为维护春运期间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确保春运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强化打击,重拳出击,狠狠打击违法犯罪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查处各类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刑拘**人,批捕**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治安拘留***人,抓获和处理赌博、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嫌疑人***余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查源堵缺,开展打击地下“六合彩”专项斗争。今年来,对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我们秉着“打庄家、理上线、查源头、堵缺口、防蔓延”的工作思路,在年初的治安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和查处的工作力度。3月6日晚,**县公安局现场查获**镇**村***在家作庄卖地下“六合彩”,扣押现金7000余元,3月8日将***刑事拘留。2004年3月9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镇抓获作庄卖码村民***。目前,**县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已基本禁绝。6月中旬,我市**县顺利地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验收,摘掉了省定重点县的牌子。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我市**市与***交界的**、**等地,存在少数**县人在此开设地下“六合彩”赌庄。对此,支队高度重视,会同涟源治安大队向市委、市政府和**党政进行了专门汇报,引起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为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坚决遏制其在我市**蔓延的趋势,支队与***大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打击活动,上半年共捣毁该市**镇**村、**镇**、**村、***镇**村等地的聚众赌博窝点4个,摧毁**镇**村、***村、**村等地下“六合彩”赌博窝点6个,共抓获涉赌人员34人,目前已行政拘留25人、刑事拘留1人。同时,我们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以乡镇的名义发布通告,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分层次组织有关人员举办学习班,广泛张贴标语、宣传横幅,宣传地下“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的危害性,号召全市人民自觉行动起来同地下“六合彩”等赌博违法行动做坚决的斗争。通过种种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了地下“六合彩”在**发展蔓延的势头,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二是重拳出击,开展打击各类赌博专项斗争。2004年3月31日,支队长***掌握的一内线上报重要情报,曾经多次流窜于我市**源*、**、**等地聚赌的一赌博团伙,于当日下午在***区***宾馆开庄设赌,参赌人员众多,赌资巨大。接报后,***支队长率全体民警以雷霆万钧之势,成功地摧毁了设在**区***宾馆4818房内的一特大地下赌场,当场抓获赌头、庄家及参赌人员55人,缴获赌资25万余元,整个行动干净彻底,无一漏网。并刑拘了为首的赌头***、***两兄弟,治安拘留8人,对所有的参赌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4月2日,为起到警示作用,教育场所和行业的业主充分认识到黄赌的危害性和给其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支队又组织***区范围内30余家宾馆和娱乐场所的业主在***宾馆召开现场会议,组织参观“3.31”赌博案件现场,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省厅总队的工作部署,为遏制我市电游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所上升的趋势,5月10日至5月18日,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全市治安大队、基层派出所对全市所有的电子游戏厅进行地毯式的集中清理整顿。5月10日、11日,支队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手对该县**镇的****电游世界、**电子娱乐厅、***健康游艺城等3家群众反映强烈的电游厅进行查处,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员17人,扣押赌博机45台,没收赌资7000余元。5月12日下午,支队组织**分局治安大队、**分局治安大队、**、**、**、**等城区派出所的民警共124人,在***副局长和***支队长的亲自率领下,分6个战区,对**区和**范围内的38家电游厅进行突击检查,行动至5月13日凌晨5时结束,共抓获违法人员11人,收缴赌博机(含电路板)52台,整改电游厅16家。据统计,这次清理电子游戏厅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262人次,出动警车112台次,共清查电子游戏厅312家,抓获涉赌违法人员56人,收缴赌博机(含主板)132台,整改场所62处,有力地净化了我市社会治安环境。三是政治敏感,严历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支队和各大队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历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支队派出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民警协助处理法轮功问题,收缴“法轮功”邪教宣传资料的VCD光盘160张,磁带70余盘。四是净化环境,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支队在调查摸底、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呈现工作重点、采取集中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社会丑恶现象。据统计,全市治安系统共查处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嫖娼案件19起,抓获涉案人员46人,治安罚款38人,治安拘留8人。收缴淫秽光碟403本,非法出版物17800册,查获各类非法教辅材料试卷近十万余份,查处关闭地下印刷厂3家,整改违规印刷厂12家。3月份,支队组织各县市大队与新闻出版部门对全市出版物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书店200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22家,录像店73家,印刷厂114家,查封各类非法出版物16737册,淫秽书籍2700万册,净化了社会环境。

四、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切实净化经济环境支队制订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治安部门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工作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亲商、扶商、安商”的工作方针,抽调专人专门负责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各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全力抓的领导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切实发挥好治安部门在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消除优化经济环境的各种阻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支队专门出台了《全市治安管理部门优化经济环境十项规定》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便民利民十项措施》,针对以前社会上反映的收费行为、抓赌抓嫖属地管理、窗口服务、警务公开以及维护生产、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和全体治安民警严格遵照执行。支队结合公安部“大讨论”行动,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优化经济环境、治安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和大讨论,全体治安民警的思想作风出现了明显转变,上下形成共识,一致表示要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好务、护好航,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一是优化校园环境,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们把这个整治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战役,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侦破了一批发生在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刑事案件,铲除了一批以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的犯罪分子。共办理涉校刑事案件70起、查处治安案件16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8人、刑拘26人、批捕16人、劳教1人、治安拘留16人。4月中旬,**市公安局一举摧毁了一个由***等社会青年及在校学生组成的有30余人参与,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抢劫作案的特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破获刑事案件60余起,刑拘14人、逮捕8人。5月下旬,**县公安局侦破一起诱拐、强迫在校初中女生卖淫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人;二是规范了学校内部及周边的废旧收购业、出租屋、文娱场所和网吧的经营行为,取缔了一批非法经营的点、店92家;三是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村民非法抢夺国家资源、强揽工程和私接水电等侵犯学校利益的违法活动;四是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清理取缔了一批非法摊担出售食品,影响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共取缔流动摊点摊担305处,非法经营场所36处;五是大力整治了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查处各类交通违章1123次,有力地维护了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六是营造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使整治专项行动精神深入人心。二是着眼**经济,集中开展**公司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市委、政府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局以治安支队为主,组织各单位周密策划,雷厉风行地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和支队长***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至6月上旬,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起、治安案件27起、刑拘32人、逮捕26人、起诉35人、劳教2人、取保候审16人,治安拘留31人、罚款11人,批评教育各类轻微违法人员270人。通过集中整顿,规范了**及周边的废品收购店的经营行为,打击处理了一批盗窃、哄抢涟钢物资、销赃、窝赃的违法犯罪分子,切断了**盗窃、哄抢*材等行为的销赃渠道和源头,共取缔非法收购店10家,关闭收购店13家,收缴器材2.5吨。5月份,组织警力对**的三无人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进行地毯式大清查,审查传唤各类人员112人,清查暂住人口361人,流动人员3000人,出租房屋208户,5月底至6月中旬,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期以来影响经济环境及妨碍**工程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并于6月2日召开了公捕大会,当场宣布公开逮捕犯罪嫌疑人23名,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宗旨、方法和意义,曝光典型案例,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使之不敢越雷池一步。三是净化经济环境,打击制假贩假。2004年6月6日凌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举报掌握的情况,联合**派出所捣毁了犯罪嫌疑人***等人在**镇**村境内设立的地下卷烟加工厂,现场查获卷烟机一套,烟丝10.28吨,各种假冒卷烟钢印15个,卷烟纸、滤嘴棒等原材料一批,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拘,鉴于此案案值巨大,支队与**大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并派员分赴**、**等地开展调查取证,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2004年4月27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了一起假冒伪劣药品案件,抓获了**籍的违法嫌疑人员***,收缴了全部的假冒伪劣药品,并移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极大地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竭力加强行业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稳中求稳。一是开展了全市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我市绝大部份矿山企业火工产品仓库不规范,不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GB15745—1995)的现状,2—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火工产品仓库和储存点186处,查出安全隐患177处,下达整改意见177条。支队针对***境内的*****厂扩建工地滥存滥放数吨火工产品于民房中的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报,消除了隐患。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有火工产品仓库的乡镇,支队都具体指导设计一个样板仓库,以点带面,从而使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市所有的600多家仓库今年以来没有发生火工产品被丢、盗(抢)事故(案件)。二是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从根本上减少、杜绝了各类涉枪、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我们在严格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和运输证的同时,对各县(市、区)物资部门和生产厂家及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查,通过查进、出账目、查实物储存、查管理制度、查仓储条件,查流向登记制度等方法,逐家强化了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涉爆案件(事故)5起,缴获炸药136公斤、导火线40米、子弹36发,有力消除了不安全因素。4月15日,**治安大队在办理花门邮政局职工**涉爆案件中,**大队民警**、***等冒着生命危险,将随身捆绑雷管炸药的赵彬擒获,排除了一起重大爆炸案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共清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366家,发现事故、隐患123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11份,发出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家,督促整改落实12家,收缴黑火药96公斤、烟花爆竹5223万响,同时,对群众举报**市**乡非法作坊泛滥成灾的情况迅速出击,一举将该乡10余处非法作坊全部取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场所行业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一是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发挥了积极作用。支队今年进一步加强了旅店信息系统建设,截止12月下旬,已经在全市完成了***家旅店业信息系统安装(其中50个以上床位的**家,30个以上床位的**家),据统计共录入信息*****多条,网上抓逃**人,四月份在全省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竞赛活动中荣获第一名,受到省厅通报表彰。二是印章业信息系统建设有了新进展。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县两级编委和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同时加强对印章业管理中心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加强了县(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难点热点问题16起,极在地促进了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刻章摊点的清理整顿,上半年支队在市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4次,收缴印章坯子1000多个、刻章工具50多件。三是改变管理模式,强化了场所、行业管理。每季度对支队重点联系的宾(旅)馆和休闲场所进行1—2次督促检查,同时下县市对场所和行业进行1—2次抽查,上半年检查、抽查共26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对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上半年共培训从业人员300多人。为使我市场所、行业走上正规化、科学化的轨道,支队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实行了一套行业、场所等级管理、评估公示、动态升降管理的新模式。对场所、行业开展动态升降模式管理,按A、B、C三级考评,通过层层评审,支队直管的8家单位有4家被评为A级单位、4家被评为B级单位,4月5日,支队成功地在娄星区召开了省市及各县市领导参加的全市行业场所等级管理评定公示大会,使行业、场所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得到了部省公安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新的一年,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取长补短,从严治警,加大投入,科技强警,使治安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第20篇: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范围

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所经营的业务容易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管理的行业。

当前,我国特种行业的范围是: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等。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有: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

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监督管理的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印刷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修理业、二手车交易业、旧货业、开锁业等。

二、旅馆业治安管理

1、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社会需求和城市规划;

(二)旅馆的房屋建筑符合安全要求,客房门窗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三)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利用地下人防工事开设旅馆的,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出口及通道电梯等部位安装监控设备。

2、开办旅馆应当按下列程序和要求申报: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办旅馆的,应当持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公所(办事处)的证明文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由有关部门签署鉴定意见,提交市、县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通知书,提供标明旅馆座落地点和客房房号、床号的平面图,经公安派出所审查,报经县、市(区)公安(分)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若需停业、歇业、转业、合并、扩充、迁移或者改变名称时,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原审批公安机关备案。

租赁或者转让旅馆给他人经营的,双方应当共同向原审批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

1、申请经营公章刻制的企业必须履行何种手续?

经营刻制公章的企业,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使用印章管理制作信息系统。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查批准,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摊经营刻字业务,个体刻字人员须在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经营刻字业务。

2、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如何办理刻章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犯罪活动的通告》第三条“需要刻制公章的单位,须凭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需要跨省、市、县刻制公章的,须凭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办理。

3、违章违法经营刻字业务的,给予何种处罚?

违章违法经营刻字业务行为的处罚: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刻字业治安管理打击伪造印章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规定,对违章违法经营刻字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典当业治安管理

1、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程序。

根据《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云商市﹝2006﹞185号)有关规定:

(一)州、市商务部门正式受理设立典当行或分支机构的申请后,申请人应当将《公安机关设立典当行安全条件初审意见表》及有关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初审。县级公安机关初审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州、市级商务部门。州、市级商务部门收到同级公安出具的初审意见表后,做出审核意见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和省公安厅审查后将审核合格的典当机构向商务部推荐,同时报公安部治安局备案。

(二)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由公安机关对照申请人先前已递交的相关材料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措施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州、市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分支机构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程序与新设典当行相同。

2、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3、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五、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

1、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到公安机关备案规定: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具备经营条件,设置报警监控设备和有条件的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除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2、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国防及其他生产领域,并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3、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城乡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用于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后的金属制品。

4、对经营者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没有登记的处理。

经营者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没有按要求如实登记的按照《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办理。

5、对经营者收购法律法规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处理规定。

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下列金属物品:(1)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2)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3)铁路、油田、供电、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4)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对收购上述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收购点,按照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视情节轻重,处于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处理。

6、哪些地方不能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在铁路、矿区、油田、港口、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六、印刷业治安管理

1、印刷业应建立哪些制度?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监控设备和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以及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或出版行政部门报告制度。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

(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印刷企业没有验证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的,或者再委托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二)不是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擅自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

(三)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治安管理

1、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监控系统和安装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日常回收报废机动车应如实登记下列项目:

(一)报废机动车车主名称或姓名、送车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二)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登记报废车车牌号码、车型、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身颜色;

(三)收车人姓名。

2、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严禁从事哪些活动?

(1)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倒卖; (2)回收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 (3)利用报废机动车拼装整车。

八、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监控系统和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

1、根据《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修机动车应如实登记下列项目:

(一)按照机动车行驶证项目登记送修车辆的号牌、车型、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厂牌型号、车身颜色;

(二)车主名称或姓名、送修人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驾驶证号码;

(三)修理项目(事故车辆应详细登记修理部位);

(四)送修时间、收车人姓名。

2、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修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发现下列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一)证明、证件有变造、伪造痕迹的;

(二)送修车辆与机动车行驶证或回收车辆与报废证明不符的;

(三)车辆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有改动痕迹或车辆有其他明显改动、破坏痕迹的;

(四)送修人要求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

(五)公安机关查控的机动车辆;

(六)交通肇事逃逸嫌疑车辆及其他可疑情况。

3、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禁从事下列活动:

(一)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改装、拼装、倒卖;

(二)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审批证明而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

(三)更改发动机号码或车架号码;

(四)回收报废机动车;

(五)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

(六)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

九、旧货业治安管理 旧货业的范围:

根据《关于促进我国旧货行业发展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3]142号)的有关规定,将旧机械设备、旧仪器仪表、旧移动电话、旧计算机、旧自行车、旧图书及各种收藏品纳入旧货经营范围。 符合旧货行业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经营条件,安装监控系统和治安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在十五天内向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旧货经营者要严格履行物品登记制度。对出售或寄卖的重要物品,要如实登记其名称、规格和来源。大力推动旧货业信息系统建设,旧货经营者在经营中发现公安机关查找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要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十、开锁业治安管理

开锁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后主动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向公安机关备案时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属外地的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暂住证);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从业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十一、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部分

1、什么是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娱乐业经营场所(地)应当符合房屋建设安全条件;消防安全条件;安装监控安检设备;安装使用治安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3、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4、到公安机关备案规定。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5、公安机关对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等有何规定?

歌舞娱乐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治安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特种行业行使治安管理职权。本规定是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刻字业、典当业、寄卖业、印刷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及开锁业。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四条 对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并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第五条 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是全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代表市局依法对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各分、县(市)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查究。

(二)按分管权限依法对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审批、审核、登记。对本级审批、审核的档案材料须长期保管。

(三)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全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定期对各分、县(市)局治安管理大队的主管领导和专管民警开展特种行业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

(五)按期完成上级治安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各分、县(市)局治安管理大队是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辖区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查究。

(二)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辖区内特种行业突出的治安问题,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解决措施,组织落实市局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按分管权限依法对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审批、审核、登记。对本级审批、审核、登记的档案材料须长期保管。由派出所保管的审批、审核原始档案应上交到分、县(市)局治安部门保管。

(四)定期对各派出所的主管领导和专管民警开展业务培训。

(五)对业务性较强的特种行业管理,适时组织对特种行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依法查处辖区特种行业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案件。对突出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要通过召开现场会、业主大会等形式通报案情,达到教育和震慑的作用。

(七)按期完成上级治安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单位进行治安管理,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单位进行审核。对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保安部门负责人变更情况及停业、废业等重要情况及时记录在案,档案材料须长期保管。

(二)对特种行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应记载日常检查、针对该单位110接处警及处理举报线索等情况。日常检查记录保管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后,由分、县(市)局治安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予以销毁。

(三)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当场予以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管理要求。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存在违规、违法经营问题的特种行业单位,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

(五)适时组织对特种行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保安部门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协助行业单位严密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按期完成上级治安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审批、审核和登记制度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对废旧金属收购业、寄卖业、印刷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机动车修理业、非机构印章刻制业和开锁业实行照后登记制度。

第九条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由分、县(市)局审批。具体程序是:申办单位申请后,由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派出所签署意见,报所属分、县(市)局审批后,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发证情况报市局治安警察支队备案。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由市局审批。具体程序是:属地分、县(市)局受理签署意见后,报市局审批。

公章刻制企业由省厅审批,具体条件及程序按省厅有关规定办理。

上述审核、审批、上报发证情况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已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属地派出所在15日内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第十条 废旧金属收购业、寄卖业、印刷业、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非机构印章刻制业和开锁业在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属地派出所要在15日内进行登记,并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第十一条 对未依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应在其营业后15日内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以书面致函等形式通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致函文件要存档备查。

第四章 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应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档案制度。

(一)派出所应对辖区内特种行业单位逐家建立日常监督管理档案。分、县(市)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派出所的建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日常监督管理档案的具体内容及格式参照《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基础档案样本》(沈公发[2003]81号)建立。

(二)行业单位废业、歇业、变更经营地址、负责人的,派出所责任民警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管理档案进行调整,并在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分、县(市)局治安部门。分、县(市)局治安部门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此情况书面报市局治安部门。

第十三条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对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单位,派出所应逐家明确治安管理责任民警。责任民警应针对特种行业经营特点,定期进行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得少于1次。对存在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的单位,要增加检查频率,以整改达标为标准。检查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写明检查中发现的各种情况,最后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记录流于形式,只做“正常”等简单记录应付工作的,视为未检查。

第十四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问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进行处理,并根据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一联交受检单位,另一联存入管理档案。整改期间要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 情况报告与案件倒查制度

第十五条 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应建立和加强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一)按时准确上报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和基础业务数据统计报表。

(二)及时准确上报涉及特种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表及总结材料。

(三)在特种行业单位发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投毒、组织卖淫、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盗窃、涉外等重大案件及重大火灾事故要立即逐级报告上级治安部门,严禁迟报、瞒报、谎报。

(四)对上级治安部门转递的线索要认真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上报查处情况。

第十六条 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应建立案件倒查制度。市局治安支队和各分、县(市)局治安部门要通过与刑侦部门联网等方式,广辟信息渠道,主动向刑侦、经侦、交警等部门收集涉及特种行业管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倒查发生在特种行业单位留宿网上逃犯、收购赃物、私刻公章、非法印刷宣传品、改装修理肇事盗抢机动车等案件,准确掌握行业单位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 奖励办法及违规责任

第十七条 对在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公安机关要给予通报表扬,并视情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 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上级治安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责任查究,并对责任单位和民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视情进行离岗业务培训。必要时,建议相关分、县(市)局对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采取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措施。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和民警,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沈阳市公安局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规定》(沈公发[2003]81号)文件同时废止。

西安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西安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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