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司法考试答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8 09:03:4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四

一、(本题20分)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 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

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一、关于甲的行为定性

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给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甲两天后回到丙家,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一部分,不单独构成盗窃罪。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只有在案发后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能成立自首。本案中,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再归案的,即便如实供述也不能成立自首。

二、关于乙的行为定性

乙事先的提议甲并未接受,当时没有达成合意,二人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甲的抢劫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系单独犯罪,不能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教唆犯。乙不成立教唆犯,当然就不能对乙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在甲实施抢劫行为之时,乙已经离开现场,与甲之间没有共犯关系,乙没有帮助故意,也缺乏帮助行为,不成立帮助犯。

甲套问乙打开保险柜的方法,将丙的储蓄卡、身份证交乙保管时,均未告知乙实情,乙缺乏传授犯罪方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故意。乙去商场购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本题21分)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

2 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1)对杨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法院核准。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3)对樊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高级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是: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高级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四、(本题22分)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甲要求乙进行维修,乙认为在订立合同时已对漏水问题提前作了告知,甲当时并无异议,仍同意承租,故现在乙不应承担维修义务。于是,甲自购了一批瓦片,找到朋友开的丁装修公司免费维修。丁公司派工人更换了漏水的旧瓦片,同时按照甲的意思对别墅进行了较大装修。更换瓦片大约花了10天时间,装修则用了一个月,乙不知情。更换瓦片时,一名工人不慎摔伤,花去医药费数千元。

2005年6月,由于新换瓦片质量问题,别墅屋顶出现大面积漏水,造成甲一万余元财产损失。

2006年4月,甲遇车祸去世,丙回娘家居住。半年后丙返回别墅,发现戊已占用别墅。原来,2004年12月甲曾

3 向戊借款10万元,并亲笔写了借条,借条中承诺在不能还款时该别墅由戊使用。在戊向乙出示了甲的亲笔承诺后,乙同意戊使用该别墅,将房屋的备用钥匙交付于戊。 问题:

1.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理由是什么?如乙欲解除与甲的租赁合同,应如何行使权利?

2.别墅维修及费用负担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3.甲丁之间存有什么法律关系?其内容和适用规则如何?摔伤工人的医药费用、损失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4.别墅装修问题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5.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因2005年6月屋顶漏水所受损失?理由是什么?

6.丙可否行使对别墅的承租使用权?理由是什么?

7.丙应如何向戊主张自己的权利?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2.(1)甲有权要求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负担。

(2)甲的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的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的必要费用。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的承担。

(3)因维修影响了甲的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的范围。

3.(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适用赠与合同的规则,完成工作问题适用承揽合同规则。

(2)应由丁承担。因为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无权。造成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的原因,乙无过错,因此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6.丙有权对乙主张自己基于原租赁合同对该别墅的承租使用权。因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7.丙有权请求戊返还原物。因为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占人返还原物。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五、(本题20分)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

4 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本案情况,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因为双方的仲裁协议无效。但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何某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仲裁协议有效,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2.仲裁员的回避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3.(1)仲裁委员会直接指定首席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首席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才能指定仲裁员。

(2)仲裁员回避后,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员回避后,仍应当由何某选任仲裁员,只有在何某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或者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选定仲裁员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主任才能直接指定。

(3)仲裁庭继续进行仲裁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有二:一是即使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也只能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在此之后提出不影响仲裁庭的审理;二是仲裁员回避后的程序进行问题由仲裁庭决定。

4.(1)刘某应当向乙市中级法院或丙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2)何某应当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3)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甲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何某撤销仲裁申请的,受理执行的法院裁定恢复执行。

5.如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且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仲裁的或仲裁庭未在指定的期间内开始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6.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

6 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超出了《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不符合有关要求。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七、(本题25分)

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0,000元。潘晓每月收入4,000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3,000多元。潘晓消费观念前卫,每月刷卡透支3,000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60,000元。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30,000元。

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600万张,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5,000元至10万元不等。该银行2009年8月统计发现,信用卡持卡人累计透支接近300亿元,拖欠期限从一个月到

四、五年不等。不少人至少持有两张甚至多张信用卡,因延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上述现象大量存在,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对此,银行界拟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各银行共享;拟采取加大罚息比例、限制发放个人贷款、限制发放信用卡、停止信用卡功能等措施制裁信誉不良持卡人;拟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对持卡人进行限制。

另据反映,为数不少的信用卡持卡人则认为,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申领条件设定偏低,合同用语生涩,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就银行权益保护与限制、持卡人权利与法律责任、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平衡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或者其他任一方面阐述你的观点。

答题要求:

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

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推荐第2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2.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3.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4.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5.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6.C.2012年9月,丁为房屋所有人

7.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8.C.乙公司的质权优先于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9.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10.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

11.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

12.B.本案属合同之债

13.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14.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15.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16.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17.D.乙无权要求丙网站停止实施侵害甲对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18.B.诉请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

19.B.丙公司不知某公司假冒“冬雨之恋”啤酒而予以运输

20.D.甲在乙银行的存款账户因银行电脑故障多出1万元

21.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22.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23.C.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24.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25.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26.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

27.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28 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9.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30.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31.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32.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33.B.甲以其船舶为乙设定抵押担保,则一经签订抵押合同,乙即享有抵押权

34.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

35.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7.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38.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

39.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40.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41.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42.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43.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44.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45.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46.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47.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48.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49.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50.A.丙鉴定中心在鉴定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题。

51.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52.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

53.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者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54.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55.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56.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57.C.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D.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8.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59.A.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

B.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对原债权债务的承担

C.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D.根据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的受让人对原租赁合同的承受

60.A.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C.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61.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62.A.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63.C.丙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丙公司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

64.B.发明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D.发明了一种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

65.A.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66.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67.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68.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

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69.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70.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71.A.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B.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D.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72.A.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D.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73.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C.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74.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

75.B.如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在承兑之前即已破产,出票人仍须承担付款责任

C.汇票的出票人既可以是银行、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

D.如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该汇票无效

76.A.投保单虽是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但甲公司交纳了保险费,因此保险合同成立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责

D.张某的死亡与张某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77.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78.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

79.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80.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81.A.周某只应向甲省高院申请再审

B.检察院抗诉后,应当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C.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82.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83.A.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

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

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84.B.终结督促程序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

85.C.虽然该录音带系高某偷录,但仍可作为质证对象

D.如再审法院认定该录音带涉及商业秘密,应当依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

三、不定项选择题。

86.A.甲公司欠乙公司2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

87.A.丁公司有权向张某主张

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

88.A.保证期间为2012年5月起6个月

89.D.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90.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是过户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非金钱债务

B.《协议一》有仲裁条款

C.乙公司多次发函给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D.《协议一》的2000万元数额低于乙公司出资不实的3000万元

91.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D.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92.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93.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

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94.A.高崎向贾骏转让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C.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必经田、丁的同意

D.就李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高崎的合伙财产份额,田、丁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95.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96.B.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

C.依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证据书面审理

97.D.不予支持该异议

98.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

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

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99.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100.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推荐第3篇:司法考试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包括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选项A、D错误。本质的同源性、实践基础的相同性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因此,直接予以排除。

选项B错误。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题干没有表明这种“借鉴”反映彻底的人民性。

选项C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兼容并包、与时俱进、不断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反映了其具有“充分的开放性”的特征。

2.【答案】C

【考点】执法为民的内涵

【解析】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里的“执法”是指在广泛的内涵和外延意义上讲的,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执法为民理念不仅鲜明的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而且科学明确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本质和目的,其基本内涵包括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

选项A、B说法正确。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其生命力就在于人民性。

选项C说法错误。执法主体必须是专门设置的享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人民群众没有执法权,不是执法主体。

选项D说法正确。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满意为本,在执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3.【答案】A

【考点】公平正义的内涵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司法和守法的平等,而不是立法的平等。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立法,由专门设立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只有议员(或人大代表)才享有立法表决权,普通公民没有立法表决权。在我国,行使立法权的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有立法权。

选项B、C、D说法正确。《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内容为:(1)平等对待,就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一视同仁,以同样的标准对待。(2)反对特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3)禁止歧视,不允许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视待遇。

4.【答案】B

【考点】民主立法

【解析】选项A错误。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意味着立法平等。

选项B正确。坚持民主立法,就是既要体现立法内容的民主,又要体现立法过程的民主,坚持民主立法,必须注重把立法为民贯彻始终,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坚持“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选项C错误。本题体现的是立法,而不是执法。

选项D错误。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本题立法中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并没有体现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答案】C

【考点】“公平正义”

【解析】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A说法正确。人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所受周围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因此,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选项B说法正确。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才能为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

选项C说法错误。“公平正义”既要求实体公正,也要求程序公正,只是说在“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不是“非此即彼”的相互排斥。

选项D说法正确。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因此,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答案】B

【考点】“人民主权”

【解析】选项A错误。该项体现的是基本人权原则。

选项B正确。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人民主权意味着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人民能自主、平等地参与国家权力的运转和公共政策的形成,人民能够共享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人民能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人民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依照人民意思行使,接受人民的监督。

选项C错误。该项体现的是法治原则。

选项D错误。该项体现的是依法治国原则。

7.【答案】B

【考点】严格公正司法

【解析】司法公正,基本内涵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原则。要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提高司法权威和充分发扬司法民主。

选项A错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指公务人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它是坚持依法行政的要求。

选项B正确。“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将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结合起来,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选项C错误。“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从国情出发,没有借鉴国外法治经验。

选项D错误。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属于健全完善立法的要求,而本题说的是司法,不涉及立法的问题

8.【答案】D

【考点】行政机关的职能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审判机关才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对犯罪人员的处罚,公安机关无权减轻或免除对犯罪人员的处罚。

选项B错误。社会管理职能和政治统治职能是国家机关的两项基本职能,不能相互代替。

选项C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某市公安机关无权作出法律解释。

选项D正确。公安机关模仿诗歌的形式,促使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是采用创新手段,充分履行职责的表现。

9.【答案】B

【考点】法律规则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属于委任性规则。

选项D说法正确。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可直接适用,属于确定性规则。

10.【答案】C

【考点】立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立法原则是指导立法主体进行立法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立法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指导思想,包括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和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

选项A说法正确。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为治堵而限行,因特殊状况而免罚,充分的反映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选项B说法正确。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应坚持群众路线。“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效率并非立法活动的原则,立法活动应当谨慎,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意见与建议,注重公平正义。因此,相对于效率来说,更注重公平。

选项D说法正确。在立法中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视立法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立法质量。本题中,市政府既以坚持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为原则,又以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为例外的灵活性规定为补充,充分的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11.【答案】D

【考点】法律责任的竞合

【解析】选项A错误。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法律位阶的冲突指不同位阶的法之间产生冲突,通常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处理。本题没有提及不同位阶的法的冲突,故选项A不符合题意。

选项B错误。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和履行不能免责等。本题只描述了法律责任的竞合,并没有提及免责的情况,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

选项C错误。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本题只提及法律责任的竞合,没有提及法的价值问题,故选项C不符合题意。

选项D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法律责任的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本题属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对方人身权,也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出现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任选其一进行索赔。

12.【答案】B

【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各种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合同关系等。保护性法律关系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担保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法律关系。

选项B正确。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的,属于从法律关系,而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选项C错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其特点为:(1)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2)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与此不同,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诉讼之原、被告关系等。无论是诉讼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不是隶属性法律关系。

选项D错误。债权关系是主法律关系,质押关系是从法律关系,质押关系依附于债权关系,而非债权关系依附于质押关系。另外,无论是债权关系还是质押关系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都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13.【答案】C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解析】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例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例如国际人权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选项A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指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本题中,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属于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故不能适用个案平衡原则。

选项B错误。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益须侵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题中,“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完全牺牲了犯罪分子生命,没有体现比例原则。

选项C正确。题干表明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重判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优先考虑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属于适用价值位阶原则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选项D错误。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没有自由裁量原则。

14.【答案】C

【考点】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判例

【解析】选项A错误。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具有参考价值,但其本身不是法律规范,法院的已生效同类判决书没有普遍约束力。

选项B错误。判例法,指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法官没有立法权,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判例法。

选项C正确。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导性,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

选项D错误。这里应当是“司法强制执行力”而非“行政强制执行力”,由法院执行而非行政机关执行。

15.【答案】D

【考点】人权的概念

【解析】人权在本源上具有历史性。人权存在和发展的内因是人的自然属性,外因是社会的经济、文化状况。“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的。因此,不同时代对人权的取舍、理解和使用都会有所差异。

选项A错误。该选项表达了天赋人权的思想,认为自由是人的本性。但该项并非体现人权的历史性特征,故不选。

选项B错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句话表明权利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在结构上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在数量上,总量相等;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但该选项并未体现人权的历史性特征,不符合题意。

选项C错误。该选项表达了天赋人权的思想,认为人权是“造物主”赋予的,与题意不符。

选项D正确。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反映了人权的历史性特征。

16.【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故杀”,不能成立“谋杀”。

选项D错误。刘某为逃匿而故意杀人,并无事先预谋,应认定为“故杀”。

【提示】六杀: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故杀:明清都继承了唐律对故杀的定义,并进一步阐释,将谋杀与故杀相区别。

谋杀:明代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将谋杀认定为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到了清代,我国传统社会谋杀的概念已经定型。即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而故杀是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有无事先预谋是区分谋杀和故杀的根本标准。

19.【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项B说法正确。汉代确立的“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选项C说法正确。清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法律制度,改革了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制度,这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选项D说法错误。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独立宣言》是一份于1776年7月4日由托玛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它13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美国从英国独立的文件。

20.【答案】D

【考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解析】宪法文本中的“法律”在不同条文中表现不同的含义。如以“以法律的形式”、“法律效力”的形式出现时,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即具有一般性、规范性、抽象性、强制性等。但是,当宪法和法律连在一起使用在宪法文本时,通常指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会制定的法律。当与行政法规等相连使用时“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因此,这里的法律应当从狭义上来理解,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1.【答案】C

【考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种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选项A错误。《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的直接产物,属于宪法性文件,而不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选项B错误。《临时约法》虽然设立临时大总统职位,但采行责任内阁制,由内阁行使行政实权,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

选项C正确。《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选项D错误。《临时约法》采取的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即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三权分立。1947的《中华民国宪法》采用了五权分立原则。

22.【答案】C

【考点】我国宪法的结构

【解析】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即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一般包括序言、宪法正文、宪法附则三部分。

选项A说法正确。宪法序言,指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通常,宪法序言是宪法精神与内容的高度概括。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选项B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选项C说法错误。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

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

23.【答案】D

【考点】宪法的效力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侨居国外的华侨仍具有我国国籍,身份上是我国公民,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因此,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

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

选项D说法错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

24.【答案】D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与全国人大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但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人大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人大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的工作。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应当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5.【答案】B

【考点】选举机构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第二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因此,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选项B说法错误。《选举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据此可知,应当是“指导”而非“领导”。

选项C说法正确。《选举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选项D说法正确。《选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26.【答案】A

【考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同)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知,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修改权。

选项B、C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中亦有同样的规定。

选项D说法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27.【答案】B

【考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均禁止的行为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选项A错误。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选项B正确。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

(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

选项C有争议,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选项D错误。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

(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28.【答案】C

【考点】《食品安全法》

【解析】选项A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对于销售环节并未实行许可制度。

选项C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选项D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律只要求持有许可证,并没有要求必须设立专柜销售。

29.【答案】A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30.【答案】D

【考点】扣缴义务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选项C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1.【答案】C

【考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2.【答案】C

【考点】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解析】一般地,国家责任是国家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引起的。但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从事的某些开发或试验性活动,如核能利用、航空航天、跨界河流开发等,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这些活动对于人类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利用价值,但在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潜在危险。第二,这些活动一般是本国在其领土或其控制下进行的,但其危害具有跨国性,一旦发生事故,常常波及其他国家乃至全球。第三,这些活动本身是国际法不禁止的。第四,受害国有权要求加害国给予合理的赔偿。

选项A错误。甲国的排污行为虽在其境内进行,但危害具有跨国性,受害国有权要求赔偿。

选项B错误。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选项C正确。甲国的排污行为危害到了乙国的利益,根据国际法,甲国应当承担国际责任,乙国有权要求甲国给予合理的赔偿,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

选项D错误。根据《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的规定,国家保证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并在营运人不足赔偿的情况下,对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33.【答案】A

【考点】域外犯罪管辖与引渡

【解析】选项A正确。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直接行使管辖权,将其拘捕。

选项B错误。张某侵吞了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属于危害中国国家利益的犯罪,中国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对其行使管辖权。

选项C错误。公海上的船舶管辖权包括船旗国管辖和普遍管辖。这里甲国商船的船旗国并非中国,且这里也没有提及该商船有海盗、非法广播、贩奴或贩毒行为,故中国的执法部门无权登临检查该商船,无权缉拿其乘客。

选项D错误。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地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因此,甲国没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34.【答案】C

【考点】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

【解析】《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如有一方拒不执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35.【答案】C

【考点】外国法的查明和适用

【解析】选项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选项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九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据此可知,不能查明甲国法的,直接适用中国法律,而非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6.【答案】B

【考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案中,“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

37.【答案】A

【考点】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B错误。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判决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据此可知,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的,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二年内提出。

38.【答案】D

【考点】冲突规范的分类

【解析】选项A错误。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它既可以明确指出适用内国法,也可以直接规定只适用外国法。本条规定了多个系属,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选项B错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性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必须重叠适用的两个准据法中,常常有一个是法院地法。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出于法院地的公共秩序不致被破坏的考虑。本条没有规定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故不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由于允许选择的方式和条件不同,这种规范又可再分为两种:(1)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轻重之分。(2)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可供选择的法律有主次轻重之分,只允许依次序或有条件的选择其一作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本条规定就有一个先后选择适用的次序,因此,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39.【答案】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六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40.【答案】C

【考点】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问题

【解析】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七十九条第

(二)规定,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本案中,正本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该提单属于提示提单,因此,其转让需要经过背书。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下同)第十一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41.【答案】D

【考点】反倾销措施

【解析】选项A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选项B错误。《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

选项C错误。保障措施中不存在价格承诺问题,只有反倾销与反补贴中存在价格承诺。

选项D正确。决定采取保障措施的,其范围应当为经调查确定存在倾销威胁的进口产品。

42.【答案】C

【考点】反倾销税

【解析】选项A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这里是可以向出口经营者(而非进口经营者)建议作出价格承诺,而非进口经营者。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新计算税额。

43.【答案】B

【考点】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

【解析】选项A错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简称《中国加入议定书》,下同)专门对贸易权作了规定,中国承诺逐步放开贸易经营权,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的3年内,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

选项B正确。在《中国加入议定书》生效时,如果进口成员的国内法含有市场经济标准,一旦中国根据进成员的国内法,确立中国在某一产业或部门方面是市场经济,上述倾销确定中的选择的规定应终止,无论中国能否证明市场经济这一点,上述选择方法的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

选项C错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规则,非专项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但如果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的主要接受者是国有企业,或者接受了补贴中不成比例的大量数额,该补贴视为专项补贴。

选项D错误。《中国加入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这一机制,专对中国产品实施,实施条件低于保障措施的要求。

44.【答案】C

【考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解析】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作为世界银行集团的一员,成立于1988年,该机构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其目的是通过自身业务活动来推动成员国之间的投资,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以补充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其他国际性开发机构的活动,并对投资的非商业性风险予以担保,以促进向发展中成员国的投资流动。

选项A错误。MIGA主要承保四项非商业风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政府违约险。不包括投资方违约险。

选项B错误。如投资者与东道国联合申请,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即具有东道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作为投保人。

选项C正确。无论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公约没有限制。

选项D错误。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要求东道国和投资者本国均为MIGA的成员国,但不要求投资者国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45.【答案】A

【考点】司法和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46.【答案】B

【考点】我国的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我国的审判制度包括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选项B说法错误。《人民调解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选项C说法正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

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的检察体制实行“检察一体化”,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47.【答案】B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解析】选项A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甲市中级法院与乙县法院是不同的法院,且陈法官也没有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工作发表意见,其叮嘱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选项B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下同)第十四条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本项中,钱法官就本院在审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发表意见,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选项C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三条第一款

(一)规定,在不影响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

选项D没有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二条规定,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

(一)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组织的,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

(二) 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

(三) 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的吃请、礼品和礼金。本项中,朱院长可以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

48.【答案】A

【考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容

【解析】选项A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公务、参加政务活动时,按照检察人员着装规定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标识徽章,严格守时,遵守活动纪律。“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属于公务活动,应当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

选项B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王检察官与受害人系密切近邻,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因此,应主动申请回避。

选项C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在职务外活动中,不披露或者使用未公开的检察工作信息,以及在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非公开的信息。

选项D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

49.【答案】C

【考点】法律援助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选项B说法正确。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等。

选项C说法错误。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要坚持“四统一”原则,不能委托慈善机构办理。

选项D说法正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也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50.【答案】B

【考点】公证法

【解析】选项A错误。《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甲申办的是遗嘱公证,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不能让其侄子代为申办。另外,其侄子本身是公证员,也不得代理甲在其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选项B正确。公证人员可以前往现场办理公证业务。

选项C错误。《公证法》第十二条第

(三)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经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答案】AD

【考点】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

【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权力机关,因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错误。行政法部门包括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

选项C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国内法组成,不包括国际公法。

选项D正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其中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52.【答案】BCD

【考点】法律意识的范畴

【解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意识本身在结构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明德慎罚”是在“以德配天”的基本政治观下提出的法律主张,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德教,用刑宽缓”。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53.【答案】BC

【考点】法律位阶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属于行政法规。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选项D错误。《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商标法》问题所作的说明,其母法为《商标法》。

54.【答案】AC

【考点】严格公正司法

【解析】选项A正确。司法成本指的是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消耗的社会资源,又可称之为司法资源或司法投入,指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在进行具体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要素的总和。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可促使纠纷得到迅速解决,节约了司法成本。

选项B错误。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本题涉及到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没有提及司法民主,故不选。

选项C正确。司法效率,是指司法资源的投入与办结案件及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解决司法资源如何配置的问题。司法效率追求的是以尽可能合理、节约的司法资源,谋取最大限度地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和对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提高司法效率,就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履行职责时,在坚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力求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结案,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行“小额速裁”,一审终审,加快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司法效率。

选项D错误。审判公开,意味着让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了解司法活动的内容和过程,了解司法活动中的诉讼文书、证据材料,从而使司法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为社会大众所知晓。本题涉及的是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的问题,没有提及推进审判公开,故不选。

55.【答案】AC

【考点】义务的分类

【解析】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在法学上被称为“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纳税、服兵役等。第二,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内容的义务,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例如,不得破坏财产,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选项A正确。赡养父母是子女须为一定作为的义务,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B错误。严禁刑讯逼供,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属于消极义务。

选项C正确。依法纳税,需要公民积极缴纳一定税款,属于积极义务。

选项D错误。紧急避险属于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56.【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59.【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解析】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1)宪法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权力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如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规定了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内部不同的监督形式。如《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

选项D错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对法律合宪性的审查。

60.【答案】BCD

【考点】宪法修订和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宪法修正案》(1999年)第十三条规定,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该条说的是法律制度,而非经济制度。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七条将宪法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选项C正确。现行宪法第六至十八条的对经济制度的规定,仅第

九、十

二、十八条没有被修改过。

选项D正确。《宪法修正案》(1993)第六条将宪法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61.【答案】AD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解析】选项A正确。《立法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选项B错误。《立法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可知,应当由常委会审议,而非委员长会议审议。

选项C错误。《立法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据此可知,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的草案仅仅是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

选项D正确。《立法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62.【答案】ACD

【考点】公民基本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公民基本权利,指一国宪法确认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人权,是指人生而就有且普遍享有的权利。它经过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的思想而得到广泛传播,并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当人权进入宪法和法律的保障范围后,人权就由一种应然权利转变为一种法定权利,可以说,人权是基本权利的来源,基本权利是人权宪法化的具体表现。

选项B错误。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公民。有些国家的宪法规定,法人和外国人也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但在我国,基本权利的主体只能是公民,不能是法人。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法人就无法享有。

选项C正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选项D正确。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规定,体现出广泛性、平等性、现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四大特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63.【答案】BD

【考点】村民自治制度

【解析】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该条规定并没有排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参加村民会议的资格,因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也可以参加村民会议。

选项B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选项C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选项D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4.【答案】AD

【考点】市场支配地位

【解析】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选项A正确。《反垄断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据此可知,《反垄断法》并不禁止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并无滥用其支配地位的行为的,是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

选项B、C错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除了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外,相关因素也很多,包括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选项D正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65.【答案】ABC

【考点】消费者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本题中,F公司在销售家具时标注的是“外国原产”,实际上是“国内生产”,且F公司不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明,属于所售产品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情况,顾客有权要求其退货。若F公司提供了真实信息和充分证据可以证明其所售家具为“外国原产”高档家具,则其不存在违法行为,顾客不能以“对公司失去信任”为由要求退货。

选项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66.【答案】AB

【考点】税收的设定权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和经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

67.【答案】ABCD

【考点】纳税人的权利

【解析】选项A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选项C、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68.【答案】AB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选项A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是要求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已经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

(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因此,可以裁员。

选项C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

(三)项规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选项D没有法律依据。丁属于可裁减的人员。

69.【答案】ABC

【考点】社会保险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

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此可知,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直接由遗属继承,其遗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0.【答案】ABCD

【考点】土地管理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经营性墓地”是商业用地,不能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选项B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因此,应当先缴费后用地。

选项C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71.【答案】BD

【考点】城乡规划法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72.【答案】ABD

【考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73.【答案】ABC

【考点】《环境保护法》

【解析】选项A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选项B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该企业是中央直接管辖的国有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限制治理决定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决定,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74.【答案】AC

【考点】多国河流和国际河流

【解析】选项A正确。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

选项B错误。对多国河流的航行、使用、管理等事项,一般都应由有关国家协议解决,各国不得有害地利用该河流,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

选项C正确。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船无害航行。

选项D错误。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

75.【答案】BC

【考点】国际航空法

【解析】根据领空主权原则,国家对其领空拥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国有关法律。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则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但不得危及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避免使用武器。

76.【答案】BC

【考点】国际争端解决方式

【解析】选项A错误。国际争端应当和平解决,第三国实施武装干涉违反了国际法原则。

选项B正确。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

选项C正确。对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获得管辖权。

选项D错误。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但该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

77.【答案】A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的协议管辖

【解析】选项A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选项B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选项C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78.【答案】BCD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选项B、C、D说法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79.【答案】BC

【考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简称《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选项B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

选项C正确。《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选项D错误。《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公告送达是被排除在外的。

80.【答案】BD

【考点】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解析】选项A错误。串味异味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选项B正确。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船舶相撞属于平安险第(2)项规定的责任范围,即属于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选项C错误。运输迟延属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这种损失的赔偿。

选项D正确。台风属于恶劣天气,因此,其造成的损失也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81.【答案】ABCD

【考点】《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解析】选项A正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选项B正确。依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的报告》的解释,何为“投资”可以由争端当事方自主决定,公约没有必要进行解释或界定。关于“法律争端”,董事会报告则认为,“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

选项C正确。依照公约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而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裁决的义务。

选项D正确。依《公约》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

82.【答案】CD

【考点】国际融资担保

【解析】见索即付保函又称为见索即付担保,或独立保函,是指一旦主债务人违约,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保证。

选项A错误。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保证人仅凭受益人提出的要求即应付款,而不问付款是否有合理依据。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见索即付保函具有独立性,即担保人所承担的义务独立于基础合同,担保人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履行、修改或无效等对抗受益人。只要违约事实出现,担保人就须履行保函义务。

选项D正确。这里的保函被担保人可直接依据保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函义务,而不需对债务人采取救济措施。

83.【答案】BC

【考点】司法的民主性

【解析】司法的民主性是指司法应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审判活动应体现民主性,并应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司法的民主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所在,它要求司法审判人员应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主持正义、维护公正、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并且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选项A错误。并非所有案件均应公开审理,特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不公开审理,如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选项B正确。本题中法院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而就地公开审判,体现了司法目的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选项C正确。根据法律规定,除特定案件外,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因此,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

选项D错误。本案不属于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

84.【答案】ABC

【考点】司法制度中的司法公正

【解析】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求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

选项A正确。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司法公正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其中,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选项B、C正确。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主要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其中发现案件事实真相是正确适用实体法的前提,这就要求首先必须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程序公正主要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选项D错误。司法应当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但必须坚持以公正为前提。“类推”和“自由心证”违背了法治精神,应当排除类推的适用。

85.【答案】BCD

【考点】法律职业道德

【解析】关于甲的说法:

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则3个层次。甲①说法正确。

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甲②说法正确。

关于乙的说法:

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权力寻租”。乙①说法正确。

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乙②说法正确。

关于丙的说法:

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不应高于一般社会成员。丙①说法错误。对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要高于一般社会成员。

直接影响律师职业形象的执业外行为受到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丙②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甲①甲②、乙①乙②和丙②说法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答案】B

【考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选项A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可知,这里不包括乡镇的人大代表。

选项B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选项C错误。《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要受到上级审计机关及国务院总理的领导。

选项D错误。《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因此,国家主席“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但进行一般礼仪性的国事活动,如对外出访,则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87.【答案】BD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与政府,既是地方国家机关,也是民族自治机关。

选项B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比如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是地方国家机关,但不是自治机关。

选项C说法正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选项D说法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国外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这里应当是自治区与自治州,不包括自治县。

88.【答案】ABC

【考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

【解析】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下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选项B正确。《监督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选项C正确。《监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选项D错误。《监督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一)

89.【答案】A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法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本案中,因法律禁止“酒驾”,故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表明其行为受到法律的指引,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没有体现法的评价、预测和强制作用。

90.【答案】ABC

【考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中国的司法解释一般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交警部门并非司法机关,无权作出司法解释。

选项B说法错误。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但只有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进行行政解释,本题中的“交警部门”无权作出行政解释。

选项C说法错误。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简称类推、类比。它是以关于两个事物某些属性相同的判断为前提,推出两个事物的其他属性相同的结论的推理。从题中可看出,“交警部门”在作出解释时没有采用类推解释。

选项D说法正确。演绎推理又称三段论推理,是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组成,大前提是一般原理(规律),即抽象得出一般性、统一性的成果;小前提是指个别对象,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从这个推理,然后得出结论。又称从规律到现象的推理。是从普通回到特殊再回到个别。演绎推理正确的条件:若大小前提正确,则结论正确;若大前提或小前提错误,则结论错误。本题中“交警部门”对“推车”和“酒后驾驶”的对比论证,属于演绎推理。

91.【答案】ABCD

【考点】立法程序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有权机关才可以根据职权或授权制定民法商法律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作出民商法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才拥有立法的提案权。

选项C说法错误。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选项D说法错误。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拟定规范性文件,且其拟定的文件也不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

92.【答案】BD

【考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据此可知,商业银行可以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但放贷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同类借款人。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可知,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故该贷款合同有效。

93.【答案】ACD

【考点】违法放贷中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第

(三)项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本案中,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禁止性规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据此可知,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贷款,该贷款合同有效,但不得提供优于同类贷款人的便利条件。因此,李大伟应当承担因提供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谢二宝明知此项贷款违法却未拒绝,且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因此,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94.【答案】AC

【考点】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据此可知,公款私存行为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非一般财务违纪行为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

(三)项规定,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本题中,保证人陈富提供的是名为个人储蓄实为公司资金的质押,属于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蓄的情形,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

(三)

95.【答案】ABD

【考点】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义务

【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选项B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邓某允许Y制药公司使用其掌握的K公司研发的配方的行为,属于擅自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Y制药公司明知该商业秘密来源违法而使用,应承担法律责任。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邓某为K公司技术主管,属于知晓商业秘密的人员,并且双方签有保密协议,因此邓某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Y公司不属于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对象,因此,不构成违反竟业禁止义务。

96.【答案】AB

【考点】法律关系竞合

【解析】选项A正确。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侵犯权利人经济性权利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责任人与被侵害人之间存在竞业禁止约定,在本质上属于违约行为。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里K公司既可以要求邓某承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邓某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K公司享有选择权,邓某没有选择权,其主张得不到法律支持。

选项C错误。劳动关系和商事关系均属于广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之间没有先后之分。

(四)

97.【答案】D

【考点】毗邻区法律制度

【解析】沿海国可以在领海以外毗邻领海划定一定宽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这个区域称为毗连区。

选项A错误。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之下,只是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毗邻区不是沿海国领土,沿海国对毗邻区仅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因此,外国船舶在丁国的领海进行无害通过的权利、义务与在毗邻区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

选项B错误。丁国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的必要管制事项包括:(1)防止在其领土或海域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2)惩处在其领土或海域内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据此可知,沿海国对其毗连区的管制范围仅包括领土或海域,不包括其领空。

选项C错误。沿海国对毗邻区不享有领土主权,因此,“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的说法错误。

选项D正确。沿海国可以在其毗邻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通过船舶应当遵守沿海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98.【答案】BD

【考点】物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因此,对于当事人有约定的,适用约定的法律,若没有约定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99.【答案】C

【考点】FOB术语

【解析】选项A错误。2000年与2010年的两个版本并存,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当事人若希望适用新术语必须注明适用新术语。

选项B错误。适用FOB术语时,货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

选项C正确。适用FOB术语时,由买方负责运输。

选项D错误。只要双方没有明确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适用,则《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自动适用于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

100.【答案】BCD

【考点】卖方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

【解析】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该义务规定了例外情况。

选项A错误。本题卖方应当保证货物不侵犯货物使用地乙国法律。

选项B、C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二条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它规格。

选项D正确。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免责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三条第(1)项规定,(1)买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就丧失援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权利。

推荐第4篇:司法考试刑法习题及答案

1.对下列的哪一选项,司法机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A.犯罪嫌疑人王某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于1998年5月畏罪自杀身亡

B.在王某与李某都狂热地追求一女模特中,王某成功,王某遂在各种场合羞辱李某。 李某感觉无地自容曾喝药自杀,被救后,李某没有就王某的侮辱行为向法院起诉 C.夏某曾于1992年2月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一个公司,直到1999年10月20日才有人向司法机关检举

D.邱某于1990年6月15日强奸一名10岁幼女,1994年5月5日被人告发后一直在逃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的规定,下列案件中的哪一种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

A.涉税案件 B.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C.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案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

3.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A.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判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C.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D.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4.下列哪一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庭审方式的规定?( )

A.刑事案件由合议庭依法判决,只有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法院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B.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对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开庭审判。至于证据是否确实,在法庭上由双方质证,进行核实,不需要在开庭前全面调查

C.凡是公诉案件,检察机关都必须派人出庭支持公诉

D.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院出示证据,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互相质证、辩论

5.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类案件,不能一概适用简易程序?( ) (刑诉第174条,包括ABC) A.对于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的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C.被害人起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D.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6.雷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雷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 )

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7.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或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 ) A.由审判员3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B.由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C.由审判员3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D.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8.下列哪一案件,依法不应当撤消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A.甲于1980年3月4日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4月28日发现的; B.乙于1999年5月盗窃一辆1996年产永久牌山地自行车(价值300元); C.丙暴力干涉其女儿的婚姻,致使其女儿自杀; D.丁涉嫌故意杀人,但因交通肇事而死亡。

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

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系该犯罪嫌疑人实施; B.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C.上述A、B两项条件至少应具备其中的一项; D.上述A、B两项条件应同时具备

10.某法院在开庭审理叶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叶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可以终止审理;B.可以中止审理;C.应当退回补充侦查;D.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11.陈某经常受到其丈夫的虐待,但由于她卧病在床,不能亲自提起刑事自诉。下列哪一人员可以代为告诉?( )

A.陈某的邻居李某 B.陈某的表弟(律师)

C.陈某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无业) D.陈某的祖父(60岁)

12.某县法院在审理赵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某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

A.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C.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13.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对公诉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下述各种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

A.根据公诉人的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中止计算,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审理期限继续计算

B.根据公诉人的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C.由于当事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案件,延期审理的时间计入审限 D.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计算

14.“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

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15.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陈某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二、多项选择题(共25小题)

1.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 )

A.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及其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应当直接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认为或者被害人提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C.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D.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2.下列选项属于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为( )。

A.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B.被害人有权申请回避

C.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

D.被害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3.孙玉系某县刘家镇人,1997年7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孙玉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哪些行为将导致没收其保证金甚至被逮捕?( )

A.离开本镇到本县另一镇赶场贩卖产品,两日内才返回 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随意会见他的亲朋好友 C.将扎人的刀子扔到枯井里

D.请证人吃饭,要证人作证时多多关照 4.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 )。

A.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C.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 5.下面选项所列案件哪些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某挪用公款案 B.新港邮电局投递员马某私拆邮件案 C.海天公司经理吴某偷税骗税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某私放罪犯案

6.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于7日内执行。但有下列何种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

A.被告人王某,在执行前揭发了一正在通缉的犯罪集团头目的隐藏之处 B.被告人刘某,执行前声明自己已怀孕5个月,经查其在羁押期间已人工流产 C.书记员张某发现判决中有重大疏忽,可能有错误的 D.被告人田某,声称自己有一名刚满1岁的孩子,正在哺乳 7.下列说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为( )。

A.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B.只要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认罪服法,即使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但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C.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没有被告人供述,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8.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包括:( )。 A.起诉书中涉及的各种证据类中的主要证据 B.多个同种类证据中确定为“主要证据”的

C.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 D.证明被告人主要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

9.张某系一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其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关的下列作法哪些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A.公安机关对张某拘留后,经多方证调查断定符合逮捕的条件,遂在拘留后的第30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B.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第8天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C.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书后,并未将张某立即释放,认为其属于重大嫌疑分子,应当继续拘留。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但人民检察还是未接受其意见,公安机关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D.上级人民检察院按到下级公安机关提请复核申请后立即复核,作出了变更下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将这一决定通知了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10.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综合刑诉第204和205条) A.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B.适用缓刑错误 C.违反回避制度

D.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11.刘某因诈骗罪被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宣告后,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又要求撤回上诉。对于刘某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允许刘某撤诉;

B.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刘某撤诉; C.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12.检察院起诉书中称:孙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领孩子去划船为名,当船行至水中,故意将刚满周岁的女婴抛入水中,使其溺水而死。据此,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

A.孙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孙某的行为出于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13.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馆内的犯罪,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 ) A.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法院 B.该公民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 C.该公民入境地法院 D.该公民原经常所在地法院

14.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侦查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撤消案件 B.中止诉讼

C.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D.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15.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哪些选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人民法院将简易程序转为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形?( )

A.对被告人是否犯罪存在疑问 B.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C.对被告人依法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起诉一并审理的 16.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有哪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诉第191条:【重审情形】„„

1、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A.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B.违反回避制度的 C.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明显有误的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7.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于某、陈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于某、陈某未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因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对被告人李某宣布终止审理;

B.如果根据现有的证据能够确认被告人李某无罪,应当对李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于某、陈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18.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进行哪些诉讼活动?( ) A.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可以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收集证据;

D.经证人同意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19.下列关于执行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判决、裁定在宣判后执行;

B.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罚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的,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C.死刑只能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 D.对未成年犯可以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20.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共有三类,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下列情况检察院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哪些不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况?( )

A.聋、哑、盲人犯罪 B.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C.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 D.犯罪嫌疑人自首后有重大立功表现 21.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中,证明要求指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述各项所列的诉讼行为,需要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程度的有:(

A.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 B.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决定时 C.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 D.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时

22.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何某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何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允许 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允许

D.人民法院准许后,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 23.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交叉管辖的现象。比如,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到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对于这种现象,依照有关规定应如何处理?( ) A.由人民检察院对全案进行侦查

B.由公安机关将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C.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侦查

D.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中的某一部门管辖,则案件由该部门为主侦查,另一部门予以配合

24.被告人刘某,1986年12月11日生。2001年10月因故意伤害罪被A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A县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本案的过程中,为了正确、及时地揭露被告人的犯罪,让有关的证人、鉴定人旁听本案的全过程。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之后,县法院当庭宣告了判决,并于3天后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此案中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是违反程序的?( )

A.公开审理此案 B.让有关的证人、鉴定人旁听本案的全过程 C.当庭公开宣告判决 D.3天后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

25.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罪被逮捕。该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后,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

A.不起诉决定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B.应当立即释放丙 C.不得因该案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

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三、不定项选择题(共10小题)

(一)

刘某故意杀害马某,因各种原因未遂。某县公安局将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某委托陈某为其辩护人,马某委托杨某为其诉讼代理人。

1.在审查起诉中,县人民检察院可以:( )。 A.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自行侦查 C.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县检察院可以要求其复验、复查 D.对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有疑问时,可以进行补充鉴定

2.如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应当:( )。 A.将案件退回县公安局 B.将案件直接起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C.将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D.将此情况通知县公安局 3.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有权对审判长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有:( )。 A.刘某 B.马某 C.陈某 D.杨某

4.如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补充侦查而建议延期审理的:( )。 A.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B.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C.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应当决定按检察 院撤诉处理

D.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计入法院审理期限

5.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刘某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 )。

A.裁定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审理 C.裁定终止审理 D.裁定撤销案件

(二)

小虎故意杀人一案(未遂),经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6.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小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7.在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期间,小虎委托他的同年好友张某作为他的辩护人。张某是一所大学哲学系教授,接受委托后,他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同小虎会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检察院应当拒绝张某的申请 B.人民检察院可以拒绝张某的申请 C.人民检察院不能拒绝张某的申请

D.人民检察院可以同意张某的申请,但在张某会见时应派员在场

8.如果方某系犯罪嫌疑人小虎的保证人。小虎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当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没收方某为李某缴纳的保证金

C.因小虎同时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故应将方某也列为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方某应对小虎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小虎的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于是决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

(刑诉第143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的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144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第145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A.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小虎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D.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案的被害人

10.法院在审理小虎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小虎可能还有其他犯罪事实,可能影响定罪。此时,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高院《解释》1998第159条)

A.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变更起诉 B.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变更起诉

C.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D.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他犯罪事实进行侦查,并可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一并作出判决

四、案例分析(共2题)

(一)王中东借给孙辰5000元,孙辰答应于2000年6月底还清。但是直到2000年8月孙辰都没有还清欠款,于是王中东就登门索要。孙辰矢口否认曾经借过王中东钱,并当场辱骂王中东。王中东一时恼怒,随手拿起椅子将孙辰打倒,致孙辰头部钝器伤,创口达10余厘米,经治疗共花费2万余元,并且造成后遗症。2000年12月孙辰委托其儿子孙小海(15岁)向某区公安局报案,该公安局以属于民间纠纷为理由拒绝立案。孙小海又向某区检察院要求予以解决。该检察院向该公安局提出应当予以立案的通知。该公安局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该检察院遂根据孙小海提供的材料予以立案并进行了相应的侦查活动,而后移送到起诉部门予以起诉,但是审查起诉的人员认为,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王中东平时没有前科,就作出不起诉决定。于是孙辰又委托孙小海为诉讼代理人向某区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王中东的刑事责任,并支付其医药费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该法院予以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中东提起反诉要求孙辰偿还5000元欠款,于是法院接受了王中东的反诉请求。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提出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是遭到孙辰的拒绝。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王中东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责令被告人王中东给付自诉人孙辰医药费等费用2.5万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对于王中东提起的反诉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

问: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有哪些有悖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之处?

(二) 1999年9月20日下午,某中学学生邓某与同班同学向某、包某一块放学回家。在路上,邓某发现有一男生与同班一女生相伴前行。邓某曾经向该女生写过求爱信遭到拒绝。看到此情景后醋意大发,遂向吕某、包某二人说明要揍该男生的想法。于是三人从路边拾起石头、砖块拦着男女二人。邓某指着那名男生骂道“他妈的,竟敢挂我们班的女生,老子整死你。”该男生回了一句:“凭什么骂人?”这下更激怒了邓某。他一边叫着:“老子不仅骂你,还要打你呢!”一边用砖快向该男生砸去,顿时,该男生头上血流如注。后经鉴定,该男生额顶大面积血肿,冠状缝裂开,左颧骨骨折,属重伤。该案经某区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11月6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安排检察人员于11月12日开始审查此案。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邓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邓某知道自己家里困难,根本请不起律师,因而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某系未成年人,故指定一名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期间,该律师提出要复印起诉意见书,被告知只能查阅而不能复印。案件被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后,该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发现虽然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但认为主要事实不清,于是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重新起诉后,法院才决定于12月20日开庭审理,并在12月18日通知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以得到开庭通知太晚为由拒绝辩护。人民法院无奈,只好让邓某自己为自己辩护。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年龄到底是17周岁还是16周岁,并不清楚,而且被告人还承认自己曾对一名幼女进行过奸淫。因而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年龄是16周岁还是17周岁不影响定罪,因而不是证明的对象,所以拒绝继续查找被告人的年龄。同时,人民检察院还认为,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证据不足,因而拒绝对被告人变更起诉。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邓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并按数罪并罚原则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判决作出后,邓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一审对邓的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3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的量刑是不当的。而两罪准确量刑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问:本案例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6)本案中,辩护律师以接到开庭通知太迟为由拒绝辩护是违法的。 7)本案中,人民法院让邓某自己辩护为自己辩护是违反规定的。 8)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的年龄是17岁还是16岁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而认为其不属于证明对象是错误的。

9)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没有起诉的犯罪事实直接作出判决是错误的。

10)二审法院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的做法是错误的

推荐第5篇: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四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2013-09-20 09:37:44.0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 中 小】【我要纠错】

试 卷 四

一、参考答案(要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我国社会运行的制度、体制、机制、方式以及意识和观念等多方面的重要变化,更汇聚着全党、全国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智慧与努力。

3.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要求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故此,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形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4.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保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继续完善立法程序和方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二、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5.(1)构成。理由:①丁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完全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②无论丙对10万元是否具有返还请求权,10万元都不属于丁的财物,因此该财物属于“他人财物”。③虽然民法不保护非法的委托关系,但刑法的目的不是确认财产的所有权,而是打击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如果不处罚侵占代为保管的非法财物的行为,将可能使大批侵占赃款、赃物的行为无罪化,这并不合适。

(2)不构成。理由:①10万元为贿赂款,丙没有返还请求权,该财物已经不属于丙,因此,丁没有侵占“他人的财物”。②该财产在丁的实际控制下,不能认为其已经属于国家财产,故该财产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此,不能认为丁虽未侵占丙的财物但侵占了国家财产。③如认定为侵占罪,会得出民法上丙没有返还请求权,但刑法上认为其有返还请求权的结论,刑法和民法对相同问题会得出不同结论,法秩序的统一性会受到破坏。

三、参考答案:

1.不正确。①技术侦查措施只能在立案后采取。②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履行严格的批准手续。③检察机关不能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交有关机关执行。

2.①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②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检察机关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侦查措施。③适用程序上,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有关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3.正确。符合逮捕条件,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办案机关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以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三类案件,本案李某虽然不符合三类案件,但他没有固定住处,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规定。

4.①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②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说明;③庭审对非法证据的调查,可以在当事人及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后进行,也可以在法庭调查结束前一并进行;④调查程序主要是由公诉人出示、宣读、播放有关证据材料,提请法庭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⑤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四、参考答案:

1.李某(次承租人)可以请求代张某(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王某(出租人)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王某的合同解除权。

2.由张某(出租人)承担。因为张某(出租人)有提供热水(热水器)的义务,张某违反该义务,致李某损失,应由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3.可以(是)。张某承担。因为张某(出租人)作为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张某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4.由李某承担。因为李某(承租人)经张某(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未就费用负担作特别约定,故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费用。

5.否(李某或张某均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李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李某不需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李某亦无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故李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与黄某之间并无合同,张某不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黄某的损失,张某并无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故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6.郝某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郝某是B公司的工作人员,执行B公司的工作任务,故不需承担侵权责任。因热水器是缺陷产品,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被侵权人(黄某)既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故B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

7.李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B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李某对衣物受损并无过错。缺陷产品的侵权责任,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故B公司应对张某衣物受损承担侵权责任。

五、参考答案:

1.有效,设立中的公司可以实施法律行为。

2.不可以。确定甲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应以设备交付并移转所有权至公司时为准,故应以2012年6月初之130万元,作为确定甲承担相应的补足出资责任的标准,对此可以参照《公司法解释

(三)》第9条、第16条。

3.满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依据为《公司法解释

(三)》第15条。

4.可以。首先,因继承无效,马玮不能因继承取得厂房所有权,而其将厂房投资设立兴平公司,因马玮是兴平公司的董事长,其主观恶意视为所代表公司的恶意,因此也不能使兴平公司取得厂房所有权;其次,兴平公司将该厂房再投资于大昌公司时,马玮又是大昌公司的设立负责人与成立后的公司董事长,同样不能使大昌公司取得所有权。因此所有权仍应归属于马祎,可以向大昌公司请求返还。

5.不能。乙与丙、丁间根本就不存在股权转让行为,丙、丁的签字系由甲伪造,且乙在主观上不可能是善意,故不存在善意取得的构成。

6.可以。乙自己原持有的股权,为合法有效,故可以有效地转让给吴耕。至于乙所受让的丙、丁的股权,虽然无效,但乙已登记于公司登记之中,且吴耕为善意,并已登入公司

登记中,因此参照《公司法解释

(三)》第

26、28条的原理,吴耕可以主张股权的善意取得。

六、参考答案:

1.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张某具有原告资格,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不存在不受理的情形,故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2.不成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不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故不应当要求该信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

3.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授权财政厅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主动公布。

4.对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5.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略)

推荐第6篇:司法考试民诉测试题及答案(二)

秦勇收集qinyong

2010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自测题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

(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8题,每题1分,共8分。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C.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准许延长举证期限,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再次延长举证期限

D.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运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应证据时,如果当事人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且陈述前后一致,则法院可以支持其主张

B.鉴定结论可以是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也可以是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

C.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视听资料不得独立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

C.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效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D.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鉴定结论

4.对下列哪个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A.蔡某与陈某侵权纠纷一案,蔡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2万元,双方经调解达成由陈某在1个月内赔偿蔡某1万8千元的调解协议

B.吴某与报社名誉权纠纷一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报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双方经调解达成由报社在15日内登报赔礼道歉,不再赔偿精神损失的调解协议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的调解协议

D.甲某诉乙某损害赔偿2万元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达成乙某赔偿甲某1万8千元的调解协议,乙某当庭向甲某支付了1万8千元

5.关于财产保全的下列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

A.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

B.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而采取,也可以依职权采取

C.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

A.对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原则上应书面起诉

B.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适用电话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原则上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

D.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则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适当简化认定事实与裁判理由内容

7.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1

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B.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C.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D.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8.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维持收养关系,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生效

B.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一审判决不生效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应依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5题,每题2分,共14分。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一审地域管辖法院

B.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与交换证据的时间进行协商

C.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管辖法院

D.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电脑买卖合同,三九考资合同签订后,因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提供电脑,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本案中包含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因为甲公司的主张是建立于双方之间存在电脑买卖合同的基础之上

B.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双方之间买卖的电脑

C.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是本案的诉讼请求

D.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双方之间的电脑买卖合同

11.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两者都是主动参加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

B.两者都享有申请回避的诉讼权利

C.两者在诉讼中都享有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的诉讼权利

D.两者都享有对本案判决的上诉权

12.下列关于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而诉讼代理人则不属于当事人

B.两者行使上诉权都需要经过特别授权

C.两者进行诉讼的结果是由被代表或者被代理的当事人承担的

D.两者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B.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的,对方的举证责任即可产生

C.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D.一审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确因某种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14.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表述哪些项是正确的?

A.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中国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的上诉期均为30天,且可以申请延长

2B.外国当事人在我国法院进行涉外民事诉讼,可以委托外国律师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活动

C.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审限的限制

D.由于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专属于中国法院,即使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也只能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

15.甲建筑公司与乙钢厂因购销钢材合同发生争议,甲建筑公司依据双方的仲裁协议向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甲建筑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乙钢厂申请撤销该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B.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C.中止执行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答案

(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8题,每题1分,共8分。

1.【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所以,A项正确。

《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所以,B项正确。

《证据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经准许延长举证期限后,如果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仍然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C项的说法错误。

《证据规定》第3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所以,D项正确。

2.【答案】B

【解析】《证据规定》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由此可知,A项说法错误。

鉴定结论可以由法院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以,B项说法正确。

《证据规定》第69条第2.3项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试听资料;”所以,只要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论是否对该当事人有利,都不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C项错误。视听资料只有在存有疑点的情况下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是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

3.【答案】C

【解析】《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由上可知,AB两项均缺少“一般”二字,过于绝对,错误。D项的说法刚好相反,错误。只有

3C项正确。

4.【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由此可知,ACD三项错误;只有D项符合不制作调解书的规定,D项当选。

考生可能容易将该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97条可以先予执行的规定弄混淆,从而误选C项,应当注意区分。

5.【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所以,A项正确。

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来讲,B项的说法正确,但是财产保全并非只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要求较为严格,只有依申请方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由此可知,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所以,D项正确。

6.【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此可以看出,简易程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A项正确。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简易程序规定》第30条第1款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但是《简易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所以,B项说法错误。

《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所以,C项正确。

《简易程序规定》第32条第3项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所以,D项正确。

7.【答案】B

【解析】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民诉意见》第177条第1项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处理:(1)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因此提出上诉,由此可见,甲对与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无异议,所以,B项说法正确。

8.【答案】A

【解析】《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D项错误;对于撤诉申请,二审法院应当予以准许,C项错误。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4所以,A项正确,B错误。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5题,每题2分,共14分。

9.【答案】AB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A项正确。

《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38条第1款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B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因此C项错误。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因此D项正确。

10.【答案】AD

【解析】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请求。甲公司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属于给付之诉,选项A的表述错误。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法律关系。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双方之间的电脑买卖关系,故D项错误。

诉讼标的物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任何一个案件都具有一个特定的诉讼标的,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存在诉讼标的物。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双方之间买卖的电脑,故B项正确。

诉讼请求是指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具体要求。诉讼标的是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此种法律关系提出的具体要求,两者是不同的。本案的诉讼请求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按时提供电脑,选项C表述正确。

11.【答案】A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也存在由人民法院通知的情形,因此A错误。

《民诉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根据上述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案件的当事人都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享有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的诉讼权利,所以选项B、C正确。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在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时才有权提出上诉,选项D的表述不正确。

12.【答案】BD

【解析】诉讼代表人属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属于诉讼参加人,不是当事人,故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

5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行使上诉权要经过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代表人里面不存在特别授权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

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的结果由被代表或者被代理的当事人承担,C项的说法正确。 诉讼代表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选项D的表述错误。

13.【答案】ABCD

【解析】《证据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故A项错误。

第8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方才负有举证责任。因此B项错误。

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据此D项错误。

第41条第1项规定:“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不是某种原因,D项表述错误。

14.【答案】ABC

【解析】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A项的表述正确。

《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此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因此C项正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虽然专属于中国法院管辖,三九 考资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D项说法错误。

15.【答案】ACD

【解析】《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因此A、D项正确。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因此C项正确、B项错误。

6

推荐第7篇: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下列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说法,错误的是()。

A.并非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可以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D.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2、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强化职工的主体责任

B.应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C.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D.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的关系正确是() A只有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B法治社会要求全体公民只遵守国家法律。 C只要法律体系完善,法治社会就会实现。

D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不在全民守法的范围内。

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车间标准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强化职工的主体责任

B.应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C.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D.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6、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B.分公司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D.子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8、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 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C.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9、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A.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 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C.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关于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说法错误的是()。A.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需要承担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

B.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C.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D.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必须遵守执业准则

11、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B.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C.危险物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按照是否发行股份可以将公司分为()。A.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D.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A.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B.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C.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D.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是()的重要精神。

A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C《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D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17、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的关系正确是() A只有全民守法,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 B法治社会要求全体公民只遵守国家法律。 C只要法律体系完善,法治社会就会实现。

D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不在全民守法的范围内。

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目标 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 D.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9、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强化职工的主体责任

B.应当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C.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D.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0、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情形?()

A.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B.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C.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D.以上均正确

21、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22、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B.主要负责人 C.安全部门负责人 D.所有出资人

23、一个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A.3 B.2 C.1 D.不受法律限制

24、出庭作证是证人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是() A A.违法行为 B.犯罪行为

C.不属于违法行为 D.无法定后果

2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A.行业标准 B.地方标准 C.企业标准 D.车间标准

2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刑事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A.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B.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7、下列那种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A.尚未被设立质权

B.公司章程约定可以转让

C.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D.以上均正确

28、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2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但未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A.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B.责令限期改正

C.直接予以行政罚款 D.直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0、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

A.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可以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可以不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D.可以不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31、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32、下列有关全民守法内涵表述错误的是()。A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B全民守法是实现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C全民守法是全体人民基于内心信仰而积极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状态 D全民守法仅仅体现为行为上遵守法律

33、出庭作证是证人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是() A A.违法行为 B.犯罪行为

C.不属于违法行为 D.无法定后果

34、下面的说法中没有损害全民守法建设的是()。A“潜规则”, B“官本位”、“权力崇拜” C“忍一时风平浪静”

D“市民公约、乡规民约也应当是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

35、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的规定缴纳出资。A.登记部门 B.法律 C.公司章程 D.证监会

36、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A.公司责任有限 B.股东责任有限 C.董事责任有限 D.职工责任有限

3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

A.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B.可以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可以不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D.可以不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3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制度。A.审批 B.登记 C.淘汰 D.监管

3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刑事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A.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B.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C.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D.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0、我国各类公司具有的共同特征是()。 A.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B.资本具有股份性 C.设立程序的一致性 D.集团性

41、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情形?()

A.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B.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C.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D.以上均正确

4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是()的重要精神。

A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C《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D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43、公务人员应当带头学法、守法,()明确指出“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A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C《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D《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44、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45、关于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说法错误的是()。A.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B.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C.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无须听取工会的意见 D.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6、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必须设立的公司组织机构是()。A.党委会 B.职代会 C.股东会 D.股东大会

47、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执政党带头守法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B执政党在全民守法建设中仅仅是监督者而不是参与者。 C是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地位的体现 D执政党带头守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48、“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建设新16字方针的重要内容的首次提出是在()。A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C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 D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49、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A.公司责任有限 B.股东责任有限 C.董事责任有限 D.职工责任有限 50、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的规定缴纳出资。 A.登记部门 B.法律 C.公司章程 D.证监会

51、下面说法中不在全民守法范围中的是()。A“杀人偿命”等同态复仇的传统观念 B国家法律

C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 D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必须遵守宪法

52、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3、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A.公司责任有限 B.股东责任有限 C.董事责任有限 D.职工责任有限

54、下列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赔偿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C.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D.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不能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55、下列有关全民守法内涵表述错误的是()。A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B全民守法是实现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

C全民守法是全体人民基于内心信仰而积极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状态 D全民守法仅仅体现为行为上遵守法律

56、下列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在全民守法建设中的作用认识正确的是()。A吸收中华民主传统文化精华中的法治基因,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形成。 B封建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不符,应当摒弃。 C专制集权是古代社会的基本特点,不能学习。

D古代社会十分落后,文化思维与现代是难以合拍。

57、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

A.认购的股本总额 B.实收股本总额

C.认购的股本总额和实收股本总额中较大的一个 D.认购的股本总额和实收股本总额中较小的一个

58、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59、“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是()的重要精神。

A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C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第二次全体会议 D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60、“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是()的重要精神。

A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B《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C《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D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

推荐第8篇:司法考试《民法》练习题及答案三

民法 第三章 模拟习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成为何种法人?

A.中国法人

B.该外国法人

C.中国法人和外国法人

D.中国法人或外国法人

正确答案:A

2、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清算法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清算法人具有与原法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C.清算法人仅具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行为能力

D.清算法人仅具有资产清理的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C

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产生的。

A.法律规定

B.主管机关指派

C.法人章程的规定

D.法律规定或法人章程规定

正确答案:D

4、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已、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度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的对外效力如何?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正确答案:A

5、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法人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正确答案:D

6、某科技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联营建筑合同,由科技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建筑公司负责合同中商品房建筑的其他全部事项。在商品房建筑期间及销售期,科技公司不承担风险,由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2000万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的正确表述是哪项?

A.该联营合同有效

B.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联营出资

C.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费用违反了联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

D.该联营合同无效,因为科技公司不得经营房地产业务

正确答案:C

7、李某与合伙企业“大木采石场”各出资50万元组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建筑材料,聘请营销专家陈某担任经理。这里谁负“有限责任”?

A.“大木采石场”对合伙企业债务

B.大木有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C.李某和“大木采石场”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D.陈某对大木有限公司债务

正确答案:C

8、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A.所有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用益物权

正确答案:C

9、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

正确答案:D

10、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H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J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由H公司和J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正确答案:C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正确答案:A,B,D

2、有限责任公司从其性质上说,属于哪类法人?()

A.企业法人

B.财团法人

C.事业法人

D.营利法人

正确答案:A,D

3、下列属于社团法人的组织是:

A.农村信用合作社

B.中国法学会

C.宋庆龄基金会

D.联想集团公司

正确答案:A,B,D

4、基金会法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人种类,我国对此有《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法人予以专门的规制。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法人理论,基金会法人在分类上可以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A.事业单位法人

B.社会团体法人

C.财团法人

D.社团法人

正确答案:B,C

5、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正确答案:B,D

6、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正确答案:A,C

7、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组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所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因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而发生纠纷。现问,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张某仍是公司董事长

B.从撤销决定做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公司董事长

C.本案担保因张某被撤董事长职务而无效

D.应责令张某取消担保

正确答案:A,D

8、在下列机构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某机关人事处

B.某乡政府

C.某市教育局

D.某大学法学院

正确答案:A,D

9、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B.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也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公司作出的撤销法定代表人的决定自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正确答案:B,C,D

1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

正确答案:B,C

11、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定代一月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正确答案:B,D

12、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部门

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C.依法独立,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D

13、下列组织中,哪些不能成为法人?

A.某公司的一个分公司

B.某工厂的一个车间

C.某科室

D.政法大学法律系

正确答案:A,B,C,D

14、企业法人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从事经营?

A.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B.资金许可范围

C.权利能力范围

D.行为能力范围

正确答案:A,C,D

1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有下列哪几种形式?

A.法人型

B.合伙型

C.合同型

D.横向型

正确答案:A,B,C

文章来源司法考试网校:http://edu.21cn.com/kcnet770/

推荐第9篇:司法考试行政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2017司法考试行政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题一:

1.4年前,邓丁与乡政府签订一份海湾养殖承包合同,约定将月亮湾承包给邓丁经营5年。新的《海域使用管理法》生效后,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邓丁等人依法办理确权手续,并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邓丁以自己与乡政府签有承包合同为由拒不办理。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乡政府处理此事。乡政府得知后转交乡治安联防队处理,乡治安联防队带民工二十余人将邓丁的海湾养殖设施全部拆除。邓丁欲起诉,应以下列哪个组织为被告?( )

A.市政府,因为市政府发出通知

B.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因为它要求乡政府处理

C.乡政府,因为它是委托机关

D.乡治安联防队,因为它经乡政府授权,属于被授权的组织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应由委托机关承担责任市政府发出通知但并没有具体实施行政权力,因此不能以市政府作为被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虽然通知乡政府处理此事,但其并未委托,而只是通知而已乡治安联防队不是一个行政主体,不能单独行使行政职权,必须以乡政府的名义,受乡政府委托行使行政职权

2.某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建议,为了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弊端,发文成立由公安、税务、工商、环保、城管、卫生等部门出人组成的综合执法队,该队集上述部门的职能于一身。综合执法队到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张某销售假化肥,于是决定处2000元罚款,没收库存化肥。张某不服,欲起诉。该案谁具有行政主体和被告资格?( )

A.以市政府为行政主体,因为该队是受市政府委托

B.以综合执法队为行政主体,因为上级政府有授权

C.以工商局为行政主体,因为该行为履行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

D.该综合执法队有没有行政主体资格,主要取决于具体从事的行为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行政机构获得行政主体地位,必须经过权力机关批准,或法律、法规授权如果新组建的机构是行政主体,就以其为被告;反之,则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行诉若干解释》第2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市政府的行为应视为委托行为

3.下列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下级机构编制工作之间的关系为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

B.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经协商一致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如实向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交机构编制年度统计资料

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而非批准故B的说法不正确

4.下列有关公务员录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原则上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但表现特别突出者不受此限制

B.录用公务员须遵循统一程序,不得以录用特别职位的公务员而简化程序

C.招录机关提出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应予以公示

D.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拟任职位的公务员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合《公务员法》第

23、

24、30、31条之规定,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5.某县公安局为了加强对所辖农村社会治安的管理,决定由无公安派出所的甲乡人民政府处理各种治安案件,甲乡人民政府应当以谁的名义实施治安处罚?( )

A.某县人民政府

B.某县公安局

C.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D.甲乡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乡人民政府是受某县公安局的委托进行治安管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只能以委托机关,即县公安局的名义实施 多项选择题一:

6.下列哪些属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 )

A.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

B.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某部公布的规范性文什

C.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为行政法规的

D.国务院发布的决定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包括三类: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法规;二是《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三是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在《立法法》施行以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属于行政法规

7.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不适当的,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予以撤销?( )

A.某省人大常委会

B.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C.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D.某省政府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对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有撤销权的主体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大常委会

8.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制定规章?( )

A.广州市政府

B.教育部

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D.国家信访局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

1、73条的规定,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国家信访局属于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不具有部门规章的制定权,因此D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9.下列有关规章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社会团体认为规章同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

B.涉及货币政策确定的规章,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规章制定机关对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D.规章应自通过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关备案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故A的说法错误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机关备案故D的说法错误

10.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称为\"暂行办法\"

B.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审定

C.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行政法规送审稿须一律退回起草部门

D.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称为\"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A的说法错误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C的说法错误

不定项选择题一:

11.下列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的原则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B.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单独设立办事机构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议事协调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独立设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无权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故选项AB的说法错误

12.某县卫生局局长田某在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违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田某的处分,可由某县人民政府决定

B.田某自立案调查起,不得再履行职务

C.对田某的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时生效

D.对田某作出处分的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故选项B说法错误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遇有特殊情形可以延长办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故D的说法错误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工商局干部李某违纪后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应当免予处分

B.财政局田某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且情况属实,应当减轻处分

C.公安机关小钱被判处刑罚,应给予开除处分

D.税务机关小孙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可以免予处分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从轻处分故A的说法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应当从轻处分故B的说法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故C的说法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故D的说法正确

14.下列不属于由国务院规定或决定的公务员管理事项的是:( )

A.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B.增设职位类别

C.公务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D.所招录公务员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综合《公务员法》第

14、

19、

23、29条规定,答案应为CD

15.下列有关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受到的记过处分,该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B.曲某被公安局开除,其本人档案即应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C.因俞某违纪案情复杂,对其处分可自批准立案之起18日内作出决定

D.对田某的处分决定应包括处分机关的名称和印章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AD的说法正确,而BC的说法不符合第4J

4、47条的规定

单项选择题二:

1.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和适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B.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C.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由部门规章制定机关协商解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ABC的说法与《立法法》第80、86条规定不符,是错误的

2.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A.行政法规的修改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

B.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C.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由国务院办公厅审定

D.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C

3.下列有关规章制定的立项与起草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的下级政府认为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有权向其报请立项

B.规章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年度规章制订工作计划必须包含的内容

C.起草规章听取意见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D.起草单位对起草的规章举行听证会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的规定,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CD的说法,不符合该条例第

11、14和15条的规定

4.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行政法规的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审定

B.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

C.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不得改变和调整

D.起草行政法规时,对涉及的有关管理体制问题,起草部门应经深入研究相应的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

参考答案:B

5.下列有关规章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地方政府规章均应由政府全体会议决定

B.规章送审稿是否与有关规章衔接是法制机构审查送审稿的内容之一

C.部门联合规章使用国务院法制办确定的统一命令序号公布

D.规章的解释效力低于规章本身

参考答案:B 多项选择题二:

6.某县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抽调人员成立治安巡逻大队。队员赵某在巡逻中发现甲乙丙丁正在聚众赌博,争吵之中,赵某将甲戴上手铐带回县治安巡逻大队。事后,县公安局以赵某擅自使用械具、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为由,对赵某行政拘留15天。此案赵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赵某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的行为

B.赵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C.赵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D.赵某的行为属于合法但不当的行为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并且不可委托其他组织或行政机关行使

7.下列有关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环境保护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违法违纪,并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应当从轻处分

B.财政局公务员孙某在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应当从重处分

C.林业局对该局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田某予以开除处分

D.公务员姜某本应受警告处分,因有减轻处分的情形而免予处分

参考答案:BCD 解题思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的规定,选项A的情形,应减轻处分,而非从轻处分其他三个选项符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2、

17、15条

8.下列有关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人事争议仲裁只对聘任制公务员适用

B.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应有法律专家

C.公务员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能提出诉讼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100条的规定,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AB说法正确,CD说法错误

9.公务员在离职后有哪些从业限制?( )

A.公务员李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B.公务员陈某,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C.公务员张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D.公务员赵某,非系领导成员,在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离职后的从业限制公务员在职期间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对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种权力的惯性和影响力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渗透性,即便在公务员本人离开机关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因此,必须对公务员离职后一段时间的从业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务员法》第102条的规定,BC项的表述正确,所以应选

10.公务员李某定期考核为不称职,如果对此考核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A.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C.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D.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45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益的人事处理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要求机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理后重新予以处理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本题中,公务员李某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属于申诉的范围对于具体的程序,ABC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所以应鸦D项中对直接申诉的时间表述错误,所以不应选。

不定项选择题三:

11.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应报下列哪一(些)机关备案?( )

A.国务院

B.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规章的备案《立法法》第89条第4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12.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规章的有:( )

A.审计署

B.科学技术部

C.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

D.国务院法制办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有权制定部门规章的主体的范围根据《立法法》第71条第1款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不属于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因此D项不符合题干要求

13.下列关于抽象行政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

A.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以不特定的人和事为调整对象

B.抽象行政行为向后发生效力,不具有溯及力

C.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能够反复适用

D.抽象行政行为和行政立法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是相同的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是个学理概念,动态意义上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静态意义上是指以此所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如各种行政法规、规章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对其生效后所发生的事项具有约束力

14.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

A.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

B.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大桥的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

C.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D.某劳动局对辖区内某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3)调整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4)能够反复适用;(5)表现为规范,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来实现目的和作用;(6)接近干立法程序

15.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解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的解释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的解释皆应由国务院公布

C.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D.国务院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故AB的说法错误;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法规解释要求故C的说法错误,D的说法正确。

推荐第10篇:司法考试试卷四及答案详解

试 卷 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二、(本题22分)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二、

参考答案:

甲、乙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虽然客观上获得了26万元,构成贪污罪,但该26万元不是化工厂的财产,没有给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乙也不可能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乙的贪污行为只能认定为贪污未遂。甲乙犯贪污罪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揭发了乙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乙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的行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乙以妻子丁的名义在原料公司享有10%的股份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对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受贿罪以及上述贪污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丙将五金厂的26万元挪用出来汇给乙的个人账户,不是为了个人使用,也不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是,丙明知甲、乙二人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帮助甲、乙实施了贪污行为,所以,丙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从犯)。

丁将26万元取出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也不是其他犯罪所得。丁也不成立贪污罪的共犯,因为丁取出26万元时该26万元不是贪污犯罪所得。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既不是帮助分赃,也不是行贿,因而不成立犯罪。丁对自己名义的干股知情,并领取贿赂款,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从犯)。

戊作为回报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让丁分得红利58万元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

三、(本题22分)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三、

参考答案:

1.(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2.《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审程序被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没有明确二审程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从理论上讲,二审是终审程序,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只有法院的判决、裁定才可以申诉,不包括决定。因此,如果中级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不允许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故刑诉法287条规定的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一审也包括二审,使得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得以保障。

3.不合法。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丁区法院有下列违法行为:(1)审理强制医疗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2)本案被告人系成年人,所犯抢劫罪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3)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段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庭;(4)段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法定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4.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160条关于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精神,丁区法院应当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判决宣告被告人段某不负刑事责任,并在判决中就附带的民事赔偿一并处理,同时做出对被告人段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四、(本题22分)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笔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五、(本题18分)

案情:2012年4月,陈明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陈明拟新增资本100万元,并为此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陈明的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的个人账户,但陈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手续。2012年11月5日,陈明最终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股东仅为陈明与李贝,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

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2013年3月,在陈明同意的情况下,李贝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善意不知情的潘龙,并在公司登记中办理了相应的股东变更。

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陈明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实际缴付;第二,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问题:

1.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前,张巡是否可向公司以及陈明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案情交代,即陈明是以自己名义与张巡签订协议,款项也是转入陈明个人帐户,且张巡并未登记为公司股东,故在张巡与公司之间:第一,张巡并未因此成为公司股东;第二,张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因此张巡不能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鉴于投资协议仅存在于张巡与陈明个人之间,张巡只能向陈明主张违约责任,请求返还所给付的投资以及相应的损害赔偿。

2.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后,张巡是否可向管理人主张权利,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根据问题1的结论,张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故而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张巡也不得将其对陈明的债权,视为对公司的债权,向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 3.李贝能否以自己并非真正股东为由,主张对潘龙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为什么?

3.依《公司法解释

(三)》第24条第3款,李贝虽为名义股东,但在对公司的关系上为真正的股东,其对股权的处分应为有权处分;退一步说,即使就李贝的股东身份在学理上存在争议,但在《公司法解释

(三)》第25条第1款股权善意取得的规定下,李贝的处分行为也已成为有权处分行为,因此为保护善意相对人起见,李贝也不得主张该处分行为为无效。

4.刘宝可主张哪些法律救济?为什么?

4.鉴于刘宝仅与李贝之间存在法律关系,即委托持股关系,因此刘宝也就只能根据该合同关系,向李贝主张违约责任,对公司不享有任何权利主张。 5.陈明能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50万元出资的缴付?为什么? 5.股东的出资义务,不适用诉讼时效(《公司法解释

(三)》第19条第1款),因此管理人在向陈明主张50万元出资义务的履行时,其不得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来予以抗辩(《破产法》第35条、《破产法解释

(二)》第20条第1款)。

6.就葛梅梅所领取的奖金,管理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6.根据《破产法》第36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管理人负有追回义务;再根据《破产法解释

(二)》第24条第1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获取的绩效奖金属于非正常收入范围,故而管理人应向葛梅梅请求返还所获取的收入,且可以通过起诉方式来予以追回。

六、(本题20分)

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住地和该瓷盘所在地)起诉赵军,要求分割父亲赵祖斌的遗产。经甲县法院调解,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调解协议:赵祖斌留下的青花瓷盘归赵军所有,赵军分别向赵文、赵武支付人民币20万元。该款项分2期支付:2013年6月各支付5万元、2013年9月各支付15万元。

但至2013年10月,赵军未向赵文、赵武支付上述款项。赵文、赵武于2013年10月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赵军可供执行的款项有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折价为8万元,另外赵军手中还有一把名家制作的紫砂壶,市场价值大约5万元。赵军声称其父亲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被卖了,所得款项50万元做生意亏掉了。法院全力调查也未发现赵军还有其他的款项和财产。法院将赵军的上述款项冻结,扣押了赵军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

2013年11月,赵文、赵武与赵军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3年12月30日之前,赵军将其在银行的存款10万元支付给赵文,将可供执行财产折价8万元与价值5万元的紫砂壶交付给赵武。赵军欠赵文、赵武的剩余债务予以免除。

此时,出现了以下情况:①赵军的朋友李有福向甲县法院报告,声称赵军手中的那把紫砂壶是自己借给赵军的,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②赵祖斌的朋友张益友向甲县法院声称,赵祖斌留下的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是他让赵祖斌保存的,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2013年11月1日)才知道赵祖斌已经去世以及赵文、赵武与赵军进行诉讼的事。③赵军的同事钱进军向甲县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同时,钱进军还向法院出示了公证机构制作的债权文书执行证书,该债权文书所记载的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债权是5万元,债权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

问题:

1.在不考虑李有福、张益友、钱进军提出的问题的情况下,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1.如果赵文、赵武与赵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1),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中止;2)如果在执行和解履行期内赵军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程序终结,调解书视为执行完毕;3)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赵军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赵文、赵武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将以调解书作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失效。如果赵军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执行时应当对该部分予以扣除 2.根据案情,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考生可以就李有福采取的方式可能出现的后果作出假设)

李有福如果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的方式是: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李有福的执行标的异议,李有福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2)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3)李有福作为原告,赵文、赵武作为被告,如果赵军反对李有福的主张,赵军也作为共同被告。

3.根据案情,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张益友如果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张益友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张益友作为原告,赵文、赵武、赵军作为被告;2)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即甲县法院提出诉讼;3)应当在2013年11月1日之后的6个月内提出。

4.根据案情,钱进军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钱进军如果要对其对赵军所享有的那5万元债权主张权利,在赵文、赵武与赵军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执行阶段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因为其条件符合申请参与分配的条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分配的条件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本案中赵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有的债务。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本案中赵军为自然人。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本案中有三个申请人对赵军享有债权。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本案中钱进军有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作为执行根据。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本案中钱进军对赵军享有的就是金钱债权。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本案情形与此相符。

七、(本题26分)

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王某、张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问题:

1.材料一中,王某、张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

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答题要求:

1.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略)

第11篇: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

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2、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在金科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友田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友田公司从李某的首月工资中扣减了500元,李某提出异议。对此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友田公司作出扣减工资的决定,应就其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B.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

C.李某既可向甲区也可向乙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对于友田公司给李某造成的损害,友田公司和金科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4、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6、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

B.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C.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

D.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

7、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8、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9、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10、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

B.张某的财产权

C.李某的劳动权

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

11、2015年1月,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有利于保证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B.有助于消除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问题

C.有助于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原则

D.有利于就地化解纠纷,减轻最高法院本部办案压力

12、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

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

13、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列哪些情况可导致此次暂停审批?

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

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

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14、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两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本合同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B.在CIF条件下应由法国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C.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

D.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15、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16、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

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

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

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

D.法院发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

17、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

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

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18、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

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其他地区利益

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

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19、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20、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21、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22、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23、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24、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25、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

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

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6、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

27、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28、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排他性地适用菲律宾法。后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张某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沙特法

B.因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直接适用中国的强制性规定

C.在沙特法、中国法与菲律宾法中选择适用对张某最有利的法律

D.适用菲律宾法

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具有法律约束力

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30、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

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

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

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

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

31、《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

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

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

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

32、王某和李某斗殴,李某与其子李二将王某打伤。李某在王某提起刑事自诉后聘请省会城市某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A.赵律师同时担任李某和李二的辩护人,该所钱律师担任本案王某代理人

B.该所与李某商定辩护事务按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

C.该所要求李某另外预交办案费

D.该所指派实习律师代赵律师出庭辩护

33、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4、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35、律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

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

36、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37、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

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

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38、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

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

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

3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40、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41、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42、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A.价值位阶原则

B.自由裁量原则

C.比例原则

D.功利主义原则

43、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44、某县政府以较低补偿标准进行征地拆迁。张某因不同意该补偿标准,拒不拆迁自己的房屋。为此,县政府责令张某的儿子所在中学不为其办理新学期注册手续,并通知财政局解除张某的女婿李某(财政局工勤人员)与该局的劳动合同。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关于当事人被侵犯的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某的住宅不受侵犯权

B.张某的财产权

C.李某的劳动权

D.张某儿子的受教育权

45、2011年,李某购买了刘某一套房屋,准备入住前从他处得知该房内两年前曾发生一起凶杀案。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法官认为,根据我国民俗习惯,多数人对发生凶杀案的房屋比较忌讳,被告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欺诈,遂判决撤销合同。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违背法律的民俗习惯可以作为裁判依据

B.只有在民事案件中才可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C.在司法判决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加以适用

D.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为相关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46、甲在A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甲取款数日后,发现该卡内的全部存款被人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走。后查明:甲在A银行取款前一天,某盗卡团伙已在该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摄像和读卡装置(一周后被发现);甲对该卡和密码一直妥善保管,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关于甲的存款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B.有权要求A银行赔偿

C.有权要求A银行和B银行赔偿

D.只能要求复制盗刷银行卡的罪犯赔偿

47、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

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

48、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

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

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

4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据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B.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C.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D.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50、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讼

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员为施密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

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

5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52、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

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53、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

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

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54、青田轮承运一批啤酒花从中国运往欧洲某港,货物投保了一切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因生产过程中水份过大,啤酒花到目地港时已变质。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没有尽到途中管货的义务,应承担货物途中变质的赔偿责任

B.因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保险人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

C.本提单可通过交付进行转让

D.承运人对啤酒花的变质可以免责

55、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56、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57、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

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

58、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59、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

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 60、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

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

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

61、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

B.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

C.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

D.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6

2、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经司法鉴定,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徐某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包含对事实的法律认定

B.法院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但未体现评价作用

C.该案中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D.“徐某被何某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刺成重伤”是该案法官推理中的大前提 6

3、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6

4、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6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自治权由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

B.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变通

C.自治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通

D.自治县制定的单行条例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6

6、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67、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

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

68、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

C.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第12篇: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单项选择题及答案

2008-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6.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司法部答案】B

3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

【考点】回避的决定主体

【司法部答案】C

3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考点】合议庭评议不同意见的处理

【司法部答案】D

39.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 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考点】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40.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考点】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

【司法部答案】C

41.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

【考点】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司法部答案】A

42.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再审

B.决定再审

C.裁定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申请

【考点】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的处理

【司法部答案】D

43.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考点】仲裁的范围和仲裁协议的效力

【司法部答案】D

44.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考点】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司法部答案】D

45.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着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乙交付10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

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考点】执行和解

【司法部答案】C

46.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

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

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

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

【考点】人身损害被告的确定

【司法部答案】D 符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第2款的规定,正确。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7.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继续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再审

B.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并裁定是否再审

C.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的抗诉是否成立,如不成立,再继续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D.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考点】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效果

【司法部答案】D

48.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考点】自认的法律效果

【司法部答案】C

49.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考点】执行标的异议中被告的确定

【司法部答案】D

50.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考点】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

【司法部答案】D (2009年)

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答案:A

37.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答案:D

38.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39.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答案:C

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A

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

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

4 次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

答案:A

42.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

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

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

答案:D

43.甲起诉要求与妻子乙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予准许。书记员两次到甲住所送达判决书,甲均拒绝签收。书记员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将判决书交给甲的妻子乙转交

B.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C.请甲住所地居委会主任到场见证并将判决书留在甲住所

D.将判决书交给甲住所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C

44.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民事起诉状的法定内容?(

A.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B.案由

C.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D.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所

答案:B

45.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

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

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

答案:C

46.齐某起诉宋某要求返还借款八万元,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出庭传票,因被告宋某不在家,宋某的妻子代其签收了传票。开庭时,被告宋某未到庭。经查,宋某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关于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对本案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B.法院应当对被告宋某重新适用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C.法院应当通知宋某的妻子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A

47.甲起诉与乙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甲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乙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D

48.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分

5 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B.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C.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

D.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答案:B

49.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答案:B

50.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2008年)

3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答案:A

34.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

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

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

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 D

35.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

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是本案

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

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答案:C

36.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 D

37.张某因孙某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审理中,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

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

答案: C

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 B

39.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

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40.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 D

41.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答案: D.

42.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D

43.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答案: C

44.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

B.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标准,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当事人

C.清算组织、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适格的当事人,原因在于根据权利主体意思或法律规定对他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

D.检察院就生效民事判决提起抗诉,抗诉的检察院是适格的当事人

答案: D

45.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是未成年人,因此,王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C.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乙律师是目击案件情况发生的人,对方当事人丙可以向法院申请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法院准许,则乙不得再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D.李某在法庭上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该书面证言能够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 C

46.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答案: D

47.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

8 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答案:B

48.A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该批酱油的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要求赔偿损失。甲和乙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和乙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另一名当事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B.甲因病不能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的当事人的同意

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

D.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

答案:B

49.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50.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答案:B

第13篇: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司法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及答案第三套

一、单项选择题

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 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应当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

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罗某可以怎么办? 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罗某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人民调解法》第32条

4.下列有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

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周某在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王老汉因与女儿赡养费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2008年7月判决其女儿每月向其付赡养费800元,判决生效。2010年1月,王老汉因患糖尿病,日常开支大增,再次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提高赡养费的金额,法院应当受理

D.卿某在居住的小区内将邻居程某打伤,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卿某赔偿自己的实际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程某认为自己在小区内丢了脸,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卿某对自己所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对程某的起诉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C

第14篇: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习题答案(4)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习题答案(4)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习题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习题答案

1[多选题]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合同,但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

B.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报酬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答案】ACD 2[单选题]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有关本案中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 A.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盛大饭店与谭某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盛大饭店与谭某新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答案】C 3[单选题]1995年10月,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盛大饭店作厨师。盛大饭店于11月和谭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谭某工资1500元。谭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盛大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谭某,延长试用期期间,谭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750元。谭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谭某不能搞特殊。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饭店多年的做法,谭某不能搞特殊

B.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谭某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盛大饭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谭某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答案】C 4[单选题]某单位1994年10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中专未毕业,但托人提前领取了某中专的毕业证;王某是大专毕业。她俩同时被录用。该单位与她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试用期半年。两人在试用期工作都很认真。1995年2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同月,王某经常出现呕吐、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妊娠反应。王某持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到单位请假。单位认为王某在招聘时没有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欺骗单位,也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为什么? A.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隐瞒了怀孕事实,欺骗了招工单位

B.该单位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既已怀孕,且妊娠反应严重,显然无法胜任目前工作

C.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在招聘时完全符合应聘条件,无欺骗单位行为

D.该单位无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因为王某被录用后工作很认真,表现很好 【答案】C 5[单选题]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 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 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

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 【答案】B 6[单选题]某私营企业下列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 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答案】D 7[单选题]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A 8[单选题]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单位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适应该工作。企业经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因张某不能胜任该项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 B.因张已被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而应变更

D.此劳动合同无效,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 【答案】D 9[单选题]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组织冒险作业,有权。 A.拒绝执行 B.提出批评 C.检举 D.控告 【答案】A 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 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

第15篇: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1、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 B、5 日 C、7日 D、10日

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

3、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

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 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

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4、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下列哪一机关进行裁决?(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 A.法治原则 B.人权原则 C.人民主权原则 D.“分权制衡”原则

6、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下列哪个部门裁决?(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

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A、地方性法规 B、地方政府规章 C、行政法规 D、自治条例

8、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

9、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由下列哪个机关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 A常务委员会 B大会主席团 C地方政府 D司法部门

10、按照《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的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国务院部门(各部、委、央行、审计署),还包括下列哪一机关?( ) A国务院直属机构 B司级以上单位 C法制办公室 D局级以上单位

11、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

12、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13、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

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

14、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A、必要性 B、适当性 C、最小侵害性 D、以上三项都是

15、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6、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

17、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18、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19、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A、每年 B、每两年 C、每半年 D、每三年 20、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 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

21、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22、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

23、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

24、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

25、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26、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科学立法 C.依宪执政 D.司法公正

27、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A、必要性 B、适当性 C、最小侵害性 D、以上三项都是

28、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A、国家利益 B、人民利益 C、集体利益 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

29、立法法的立法依据是下列哪一项?(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

C党代会的决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 30、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 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

3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A、2014年2月26日 B、2014年4月25日 C、2014年7月1日 D、2014年10月1日

32、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十二个月

33、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应由下列哪一级机关规定? ( )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B上级人民代表大会

C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4、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

35、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A、国家利益 B、人民利益 C、集体利益 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

36、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A、信赖利益保护 B、公平C、比例 D、效率

37、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

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 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

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

38、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

39、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 40、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41、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多长时间?( ) A 十五日 B三十日 C 四十五日 D六十日

42、《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至少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发布。典型案例发有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43、《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照法律、法规,参照()。” A、规章

B、规范性文件 C、相关国家政策 D、条例

44、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45、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

46、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 B、5 日 C、7日 D、10日

47、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十二个月

48、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哪一事项作出规定? ( ) A所有地方性事务

B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C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事务 D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性事务

49、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 B、专家论证 C、公民听证 D、以上三项都是

51、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

52、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国家主席

5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A、法律顾问 B、专家论证 C、公民听证 D、以上三项都是

54、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

55、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举行()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

A、3日 B、5 日 C、7日 D、10日

5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多长时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六十日内

57、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由哪个部门组织起草?( )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58、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9、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科学立法 C.依宪执政 D.司法公正

60、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 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 6

1、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

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 6

2、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 6

3、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4、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

6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6

6、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第16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真的很难的,不是那么容易的,下载本文必过

看电视剧看的教科书 但是对健康 凯撒的话即可撒打开了好好读书电话撒活动开始和度收到货了是婚纱好的好很受伤好大时代刘德华收到后合适的好很多很好好的动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向结对村“农家书屋”捐书活动,把此次捐书活动作为给结对村实施智力帮扶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单位捐书情况,将在《今日千岛湖》或党政网上刊登致谢。

图谱》等书。

4.生活类:主要包括医药卫生,以及生活常识类图书。例如《常见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手册》、《常见病家庭中医防治》等。

5.少儿类:主要包括各类型图书中少儿读物类图书。例如《儿童快乐剪贴游戏》、《儿童色彩画入门》、《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适应孩子成长、益智类的书,农村孩子很需要。

6.综合类:主要包括丛书、百科全书、词典、年鉴等图书,或无法确定类别的其他内容的图书,都可列入综合类。例如《百科知识》、《统计年鉴》等书。

三、捐书的方式、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县委办„20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17篇:司法考试

2014年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于2014年6月开始

2014年司法考试考试时间预计9月13日、14日举行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从2009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得知,2013年司法考试内容、科目如下: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第18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1年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考试科目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

一、

二、三所列科目。前述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第19篇:司法考试

试科目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

一、

二、三所列科目。[1]前述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第20篇:司法考试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俗说就是“司考证”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1]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于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依法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合格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与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区别,因此,对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通过司法考试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存在客观分类。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放宽分数范围内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及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实践中,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和政策具体掌。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程序如下:

1、审验身份证、学历证,并提交省司法厅复核。

2、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3、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4、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5、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按司法部、省司法厅书面通知要求,收取证书工本费。

8、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书;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司法考试答案
《司法考试答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