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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责任制(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2 18:02:2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建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

1.党支部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支部成员抓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支部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支部成员讲党课制度,书记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校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二)党支部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支部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三)党支部副书记

1.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支部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支部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支部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支部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支部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部门)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中心党支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中心党支部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中心党办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 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推荐第2篇:党建责任制

阳光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1、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党支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学校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

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推荐第3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林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林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本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实行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场党委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林场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林场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队伍,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同时没,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台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要督促党员干部过

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后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责任考核: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场党委应及时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向党支部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常党委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县组织部作出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指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

(一)场党委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委书记应在党委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

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委员也应在党委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党委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改进的,党委提前改选该支部。

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4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为争创一流党校,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党建工作由局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局 1

支部的决议。

第五条局支部书记对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的工作汇报,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负责同志的意见。校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校委报告,取得校委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要坚持《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半年、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分析一次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第九条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第十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

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与各处室负责人密切配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二条负责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违反第二章《责任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况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三)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

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第十五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责任制的圆满执行。

推荐第5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责任,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二、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三、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五、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六、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挥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七、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推荐第6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局纪检组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推荐第7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淮安市价格认证中心党支部学习型组织创建内容

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支委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4、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小组)成员要联系普通党员群众,进行帮扶指导。

6、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支委具体责任、党员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落实党组织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硬件建设,建好学习园地,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扎实开展学习型组织等创建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推荐第8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支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分类提升大行动”创建先进党支部的目标任务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乡党委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好党建工作计划。

二、抓好村支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村学王家元”活动,大力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加执政为民理念,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三、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发展党员程度,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五、支部抓党建工作,主要抓农村经济建设,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以党建促经济。

六、支部抓党的建设,每委度进行一次自我考核,向党委汇报。

七、努力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实现先进党支部的创建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推荐第9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落实管党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度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单位负责人向区委作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严格按照《湖北省贯彻实施办法》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化,做好改选、设置及人员调整等工作。

3、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组每年度至少2次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4、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年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党建工作考评,相关考核结果报区直机关工委。

5、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党组成员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

6、围绕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研究制订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检查督促所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和党校在职培训。

7、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和实际,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科室或驻点村)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

8、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完善议事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9、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的学习传达任务,及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二、落实党员干部责任

1、加强党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政工人事干部,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2、建立完整详细的党员名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台账,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及时申报并落实好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

3、持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2、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统筹好工、青、妇组织,统筹建家,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读物。支持工、青、妇开展积极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工作经费能满足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正常需要。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4、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5、经常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安排一定的帮扶资金,帮助支持困难党员、老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

6、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创建活动,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以此推进创先争优长效化、常态化。

推荐第10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宏利佳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工会、团委、团支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奋战、全力以赴,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对重点工作实施有效突破。着力点放在学校常规管理上,以常规管理为基础,促进学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11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罗平县马街第一中学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工会、团委、团支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奋战、全力以赴,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对重点工作实施有效突破。着力点放在学校常规管理上,以常规管理为基础,促进学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12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华林社区根据街道党工委做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深化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充分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积极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分工

1.向领导小组提出贯彻落实龙华街道党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的意见与建议。

2.积极推广“4321群众工作法”,提高社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

3.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进展。

4.督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5.了解研究教育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7. 组织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8.党总支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9 .联系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督导组,请示、汇报与活动相关的事项。

10.承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责任考核

对积极完成上述工作的干部进行工作经费补助:社区主要领导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每人补助4000.00元。

责任人:

1、华林社区党总支书记:

2、华林社区主任:

3、华林社区副主任:

华林社区居委会

2014年6月15日

第13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鹤壁市商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建责任制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确定的工作 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鹤壁市商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机各支部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规定任用、稳定专职党务干部,保障党建活动经费。

二、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机关党 工委和领导班子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党支部一班人,领导各党员及时、认真地贯彻实施。

四、支书记对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季度有一次以上听取工作汇报,并根据机关党工委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对党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情况及时协助解决。

五、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 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党支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各党支部了解情况、听取意 见和建议,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本身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喜欢部建设中的作用。

八、党支部在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志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实内容,常抓不懈,每年实现支部各项目指标达标。

九、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 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十、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 定、奖励或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领导班子、支部委员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 述廉制度,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十二、党员领导干部因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单位本部门或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予负有 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三、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敷衍塞责的,给予负

2 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四、党支部(党小组)在年度工作中,所管辖的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 责任人不得参与先进个人的评比。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14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为争创一流党校,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由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校委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校委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和领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机关党委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

第五条常务副校、院长对全校党的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并根据党校工作的特点和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aodoc.com,请保留此标记。)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机关党委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机关党委参与校委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机关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校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校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校委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校委报告,取得校委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校委的领导下,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抓好机关党委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各支部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对党员队伍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校委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完成市委有关部门、校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机关党委成员要坚持《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机关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半年、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分析一次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校委报告工作。

第十条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第十一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市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与各处室负责人密切配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负责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校委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机关党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违反第二章《责任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况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三)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第十八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责任制的圆满执行。

第15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委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委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委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部门)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16篇:基层党建责任制

基层党建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系统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党组书记

1.带头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臵、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部门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党办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 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第17篇: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以目标责任制形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任务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中心工作内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三、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分公司各基层党支部(总支),各县分部党小组。

四、责任主体:各党支部(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

五、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一) 领导班子建设:

1、按照党委要求,及时进行换届改选,成员出缺时能及时补选配齐;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通过集体讨论决定;

3、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措施得力。

(二) 思想建设:

1、组织党员干部能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会议、文 1 件精神。

3、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竞争形势、道德建设、廉洁自律、企业制度、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

4、开展评优树模,庆祝党的生日活动。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三) 组织建设:

1、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2、组织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开展“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支部党建资料齐全,记录完整。

5、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6、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 作风建设:

1、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五条八不准”规定执行好。

3、单位(部门)无违法违纪案件,出现违法违纪案件能及时查处。

4、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五) 配合中心:

1、围绕生产经营抓党建,围绕中心抓工作。

2、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发挥好。

3、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六) 制度建设:

1、基层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资料完备。

2、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

3、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七) 工、团工作:

1、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和共青团依照各自的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

2、为工、团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类活动。

六、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与管理: 由党建工作办公室按年度做好目标责任制的安排部署工作,并纳入全年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之中。

七、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

由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年度考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汇报、查记录、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半年为一考核期,总评结果作为“七〃一”评选表彰先进支部的重要依据

第18篇: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土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旗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文件精神,确保我局2011年度党建工作落在实处,特制定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

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每年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建工作有落。

二、思想建设

1、全年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2、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参考局季度学习计划,制定单位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月有安排,集中学习有考勤,学习记录齐全,参学率为95%以上;人均年学时为12天(96小时)以上。

3、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措施具体,效果明显,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每天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读书和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党员个人全年不少于两篇心得体会文章。

4、积极参加旗统一组织的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

三、组织建设

1、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2、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单位领导讲党课或学习辅导不少于一次,做好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记录。

3、有专人负责,及时完善党员信息、完成党内统计,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4、制定党员发展培养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坚持民主推荐、考察、公示、预审和票决等制度,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落实,按期办理党员转正手续。

5、做好党内关怀、帮扶工作,有办法、有详实资料。

四、作风建设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推进党风廉政府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活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制度建设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党内事务公开,健全“三会一课”制度。

六、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辰62周年纪念活动;

2、创新思路抓党建。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把握重点,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出新招,出成果。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研究,撰写论文。

第19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中共黑龙江省依兰农场委员会

党建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农场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四)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一)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四)组织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考核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进资格。

党委书记:

党支部书记:

二0一二年月日

第20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强化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场实际,为更好的做好我场的党建工作,特制定如下责任制,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党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建设和谐农场,提高农场核心竞争力、富民强场为目标,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总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过得硬,能打胜仗”的党员干部,为构建和谐农场、和谐柏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

1、制定干部教育方案。组织学习好农场党委的1号文件和党建1号文件精神,学习好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干部教育率达到100%。

2、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严格按要求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每位党员从中受到教育。

3、各单位要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进一步做好党员五户带动工作,开展好大队党支部书记“领头雁”活动工作,力求实效。

5、开展好企业“双比双争”活动和农业大队“双建双带”工作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农场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进行党建调研不少于3次,形成1-2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

7开展好党员进社区活动和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形成记录。

8、争创四个“五个好”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大队换届工作。

三、责任主体:

各单位的支部书记是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四、范围:

全场所有党支部

五、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

2、不定期检查。农场工作专班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年底对基层单位进行党建考核的主要依据。

3、实行目标管理。农场党委书记与基层单位各单位的支部书记签定党建目标责任状,年底严格考核。

4、奖励:对在贯彻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予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党建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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