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学宪法讲宪法
曹村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小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曹村小学 2016.11.28
推荐第2篇:学宪法讲宪法
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发展光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公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齐头并进,终有一天祖国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我希望,这一天能够尽快来临,中国能变得更加强大!
推荐第3篇:+学宪法 讲宪法
【国旗下讲话】学宪法,讲宪法,争做最美守法鹤娃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们五中队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最美守法鹤娃》。
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必须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才能得以快速发展。
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宪法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事实上它离我们很近。
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可是在平日的生活中,还存在一些违法的行为,例如:有人故意损坏公物、有人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有人偷窃别人物品、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有人污蔑他人、坑害他人这些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同学们,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主动让座;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
在学校,我们听老师的教诲,做一个德才兼备的好鹤娃,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还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我们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我们就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接下来我们献上一首诗: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 谦和恭让莫逞强,结交朋友要思量; 学校家庭是港湾,四海为家法律帮; 烟酒毒品莫沾染,五脏六腑免遭殃; 正确上网不上瘾,努力学习是正章; 遇到危险快报警,长治久安有保障; 多听师长良言劝,十字路口不彷徨; 学法用法记心上,百年树人做栋梁; 千里之堤防蚁溃,万家平安万年长,万年长。
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学宪法讲宪法
附件3 山西省教育厅“学宪法讲宪法”主题
微课大赛获奖名单
小学组
一等奖(1名)
姓
名
作
品
王丽萍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二等奖(3名)
姓
名
作
品
杨丽霞
《未成年人保护法》
王素贞
《宪法和我们》
柴慧玲
《微课视频》
三等奖(5名)
姓
名
作
品
李洋洋
《交通安全记心间,快乐生活每一天》
马晓旭
《受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平
静
《宪法与生活》
李
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刘红赛
《学习宪法》
优秀奖(10名)
姓
名
作
品
郝燕丽
《守住绿水青山》
李剑娜
《守宪法的基本知识》
学
校 运城市盐湖区西街小学
学
校
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王洼小学 晋中市榆次区羊毫街小学 运城市盐湖区南街小学
学
校
太原市万柏林区实验小学
大同市广灵县第二小学
长治市八一路小学
运城市临猗县角杯乡角杯小学
运城市新绛县开发区联校狄庄学校
学
校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小学
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小学
武
旋
《学宪法,讲宪法》
大同市城区四十三小学
陈
红
《宪法之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忻州市宁武县东寨完全小学
张
慧
《学习宪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忻州市河曲县黄河路小学
卫海珍
《法,与我们同行》
晋中市榆次区寿安里小学
贾
佩
《与法为伴 快乐成长》
临汾市第三小学
南志霞
王肖燕
孟
艳
一等奖(1名)
姓
名
政治组
二等奖(3名)
姓
名
武福丽
王
鑫
李华博
三等奖(5名)
姓
名
魏海龙
仝晓丽
智全利
张艳伟
秦凌霞
优秀奖(6名)
姓
名
金
瑞
知宪法 树立宪法意识》 法先行》
初中组
作
品
作
品
作
品
维护宪法权威》
作
品
《学宪法讲宪法》
运城市新绛县龙兴镇联校娄庄学校 运城市盐湖区西街小学 运城市盐湖区舜帝复旦示范小学
学
校 运城市新绛县希望学校
学
校 大同市第八中学
忻州市河曲县唐家会学校 运城市永济市韩阳初中
学
校 大同市广灵县作疃初中 大同市广灵县留疃九年制学校 忻州市河曲二中 晋中市榆次区第五中学 长治市第十九中学
学
校 忻州市河曲二中 《学宪法
《中国梦
《宪法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的构成和内容》
《学习宪法知识
《中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
王
翼
《走进宪法》
晋中市太谷县阳邑中学
王
静
《学宪法 讲宪法》
晋中市太谷县利民学校
李向阳
《学宪法知识 懂今日中国》
运城市临猗县北景初中
张建平
《学宪法,讲宪法 维护宪法权威》 运城市新绛县新纺学校
王梓烁
《宪法知识我先学》
运城市新绛县希望学校
高中组 一等奖(1名)
姓
名
作
品
学
校
赵翠荣
《宪法在我身边》
晋中市榆次区第三中学 二等奖(3名)
姓
名
作
品
学
校
李
波
《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山西省贸易学校
韩慧芳
《依法解释基本法,维护宪法权威》忻州市河曲中学
陈丽丽
《宪法连着你我他》
运城市海仓学校 三等奖(5名)
姓
名
作
品
学
校
杨
帆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太原聋人学校
刘
炜
《如何理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大同市大同八中
杨
剑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运城市新绛县第二中学
崔晓旭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运城市新绛县第二中学
赵
娇
《宪法的基本内容》
运城市新绛县职业教育中心 优秀奖(6名)
姓
名
作
品
学
校
王莉华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太原市聋人学校
余艳霞
《学习宪法:全国人大的职权》
大同市第八中学
武丽楠
《认识宪法》
阳泉市职业中专学校
牛
丽
《履行义务 承担责任》
长治市华北机电学校
吉
娟
《学宪法历史
扬法治精神》
临汾市第二中学
杨国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运城市新绛县第二中学
推荐第5篇:学宪法 讲宪法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推荐第6篇:学宪法,讲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础知识宣传
(一) 宪法是国家的要本大法,在我国,它以法律的形式的形式确认了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的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些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1、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何特点?
(1)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2)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3)权利和自由的真实性;(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3、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实行计划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础知识宣传
(二)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健儿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秘密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人身权的组成部分,公民的人身和行动受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
逮捕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它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否则即为违法。
拘禁是对公民拘留、管制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禁必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逮捕拘留条例》和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即为非法拘禁。
搜查:公民身体只有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才可进行。搜查也必须食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是公民居信、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住宅不侵犯有以下含义:
1、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侵入
2、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
3、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
4、公民的住宅不是随意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础知识宣传
(三)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推荐第7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宪法与个人、与社会、与国家》。
法律对我来说,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但我知道我们不能做坏事,做了坏事就会被警察叔叔抓。今天,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是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着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学校,老师常在我们耳边说: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的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课间时,我们上下楼梯让一让,弯弯我们的腰捡起一颗小垃圾;去到城市里,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们为老、弱、病、残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说到这里,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事情:当中国天眼决定落地克度大窝凼的时候,政府的拆迁工作困难重重,听老人说,当时要拆迁,当地居民不同意国家的赔偿,给拆迁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他们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为了能按进度开展工作,政府部门不得不采用武警部队来制服这些不懂得法律的公民,最后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想对这些公民说,你们的这一系列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要求,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再说,国家的发展,我们帮不上忙,也不能拖后腿啊!
如今天眼落成,天幕街、时空塔等建筑物的建成,使我们的家乡旧貌换新颜,我们生活在这“看得最远的地方”,我们应该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不至于让拆迁事件重蹈覆辙。
十九大开幕的时候,老师组织我们看了开幕式,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由此可见,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越过越幸福,但我们在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坚决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所谓“国盛则民富,民富则国强。中国天眼,民之所盼,国之所望。与山川相连,与日月同辉,我们要与国同心,助国兴帮。”当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必须不惜一切,否则就是违法,那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让我们认真学宪法,讲宪法,做一个社会主义新时期合格的小公民。
推荐第8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每个周一我们学校都要举行升旗仪式,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其他旗呢?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 还有人问:同学们为什么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 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确切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如同栋梁,好似巨擘,托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它用最精炼,最朴实,最准确的言语,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在学校法治宣传日活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从中了解到许多种类的法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说“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呼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而在我们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海南省万宁市 17 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不久前我市某中学初三学生持刀刺死了同班同学,现已被刑事拘留。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 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 14 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 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只要我们认真深入学习法律,心有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不会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的行为都很自律,很规范,我们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将时刻伴随着我们!
青春的舞台,有了宪法精神的照耀而倍加闪亮;梦想的征途,有了宪法精神的指引而分外通畅。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弘扬宪法精神,勇做普法排头兵;照亮青春梦想,争当时代弄潮儿,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推荐第9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七年级(2)班的杨崇毓,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2014年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座法治里程碑,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正如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漫漫人治史,使古人常把“盛世”的想象寄托在“明君贤臣”身上,最终逃不过“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治乱循环。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现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法制重在“宪法之至”。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有人形象地把宪法比喻为“国家资格证书”“政府开张营业的许可证”。究其深意,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在于“限权”即把公权力关进国家最高法律权威铸就的制度之笼,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如: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宪法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爱民”,列宁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它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人民民主的最高法律形式。如:宪法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那么,宪法与我们有关系吗?接下来,我给大家举两个实例——
2004年6月27日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李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李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县公安机关以李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据报道:2005年6月26日中午,某县一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林某害怕被抓获,看到路边有一辆女式红太阳摩托车没有上锁,就拿出身上的一把钥匙试着去开电门,结果摩托车真能启动,于是就开着车加速逃离,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偷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通过上面的两个实例,我们看出宪法并不是身外之物,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伟大的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重要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它形成了国家队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所以,作为合格的公民和未来法治中国的栋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兴,则法治兴;宪法昌,则国运昌。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推荐第10篇:演讲稿《学宪法讲宪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下午家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可是,大家肯定会想,虽然法很重要,但离我们小学生还很远、很远,我们不需要去管他,那就错了!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只有我们学了法,才能正确分辨。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对不对呢?只有我们学了法,才会知道这些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那么被欺负的同学是否会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呢?也只有通过学法,才能用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前一阵就有一起案例,一位经常在班里受欺负的孩子用刀将老欺负她的学生给捅死了,被警察机关带走。这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虽然你可能有理、可能是受害者,但当你触犯法律后,也一样要受法律的制裁! 同学们,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第11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 讲宪法》。
不瞒大家说,宪法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宪法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宪法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宪法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宪法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就拿我们身边最普通的交通法规来说,人们违法的事情特别多,他们常常目无法律,显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骑着小单车,为了贪求速度,竟骑上了人行横道,且偶尔还与机动车玩抢道竞技;还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了,可他们却视而不见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辆车惊险地从他后边来了个40度大挪移时,他才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此时已是捏了一头冷汗了;还有些司机,明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可他们仍旧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地做了,我就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司机洒后驾车,失去意识,摸不着方向了,完全由GPS导航带路,结果开进了河里,幸好路人发现将他及时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多么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首先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只有遵循法律,学法守法,才能在追梦的路上走得更远,才能撑起祖国的大厦,使它更加繁荣富强!
谢谢大家!
第12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六年级的X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争做文明小学生》。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法律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小学生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们是青少年,明天我们就是国家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第13篇:学宪法讲宪法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讲稿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根据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学法计划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汇报《宪法》的有关情况。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必须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同时,《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上述两项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告诉我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崇高地位。那么宪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法,有什么作用,为什么如此重要,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探讨七个问题。
一、宪法的地位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是普通法的“母法”,任何法律都不能够与宪法违背,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共有4条。
1、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最高权利,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专门限制少数敌对分子的部分人权,以人权的阶级性谋求人权的普遍性。
3、权力制约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实行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之间的制约。表现为全国人大和人民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
4、法治原则 宪法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立法权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三、宪法的总体结构 现行宪法共四章138条。 序言单列,不作为章节
第一章为“总纲”共32条
第二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共24条 第三章为“国家机构”共79条
第四章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3条
四、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
1.我国国家性质为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为生产资料公有制 3.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4.我国的根本任务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5.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 6.我国国家标志为国旗、国徽和国歌
7.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力量为工人阶级,基础为工农联盟,组成部分为知识分子)
8.国家结构形式为单一制(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9.三级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乡(民族乡、镇)
10.确定民族区域自治制 11.确定特别行政区制度(“一国两制”)
12.爱国统一战线(主体为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重要组成部分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组织形式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
1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和村委会
五、宪法的主要特点
1、制宪机关和制宪主体的区别体现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制宪机关是全国人大,但制宪主体为全体人民,人民是制宪权的主体,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意志制定宪法,全国人大依据民意行使制宪权。
2、人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展现了“人”具有双重身份的特殊性。人在宪政国家中的地位和身份是双重的。作为整体出现的人,即人民,宪法将其确认为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而作为个体出现的人,即“公民”,宪法赋予其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的身份。
3、土地征收和征用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将原来《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样修改极大地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4、“公民合法私人财产不受侵犯”,扩大了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保护范围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将原来《宪法》第十三条中“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扩大了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充分体现了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尊重。
5、人权入宪标志我国法治进入新常态
人权入宪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成果之一。在第二章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显著标志,具有深远影响和现实意义。
六、宪法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通俗的说,就是人民通过宪法把国家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后者又把国家权力交给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来行使。同时,宪法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公权力进行约束。
七、宪法的修改历史
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法律和其他议案只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颁布过四部宪法。
第一部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共4章106条 ;
第二部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二部宪法,共30条;
第三部是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 第四部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共4章138条。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之所以把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是因为1982年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至今,1982年宪法共经历了四次修订,最近的一次是在2004年。
第14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各位领导、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下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春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正是在这些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等。亲情过剩。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我演讲完了。
第15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演讲稿
学 宪 法 讲 宪 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校:蒙城县王集中心小学
学生:王展颜
辅导老师:方娟
演讲稿
学 宪 法 讲 宪 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
学校:蒙城县王集中心小学 学生:王展颜 辅导老师:方娟
第16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第17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武功乡中心小学五二班的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的更美好。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第18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心存宪法,社会和谐
各位评委老师好,我是*号参赛选手,我演讲题目是《心存宪法,社会和谐》。 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宪法存在的意义,便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相对的,这种利益也需要我们承担相对的义务。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而在法律制度日益健全的今天,社会上依旧许多存在着法律意识不足的人,更有甚者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就有义务维护宪法,维护我们的根本利益,作为学生,宪法规定了我们的受教育权,让我了解国家的民主法律,给了我们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只有这样我才有这样的机会站在这里。从前,许多冤假错案的发生,源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院内经受了又一次批斗之后,刘少奇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抗议道:“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在那个黑暗的年代,就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了许多冤假错案,导致无辜的人民被批斗、打倒,这些人才的损失,对于国家的建设是不可估量的。
许多人认为,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虽然对宪法很多人都不陌生,可很多人对它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泛泛的层面,不知道宪法和公民的个人生活以及自己的权益。宪法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遵行和维护的,不管是青少年,还是中年或老年。在中国的土地上,都应该遵守中国的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学习宪法不仅是国家、政府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在生活中,许多人因为不了解宪法,不了解法律,而导致家破人亡,走进犯罪的深渊。7月28日,宜宾县公安局专案组破获一起团伙撬车盗窃案,主要实施撬车盗窃的人叫易明,案发时年仅13周岁。在短短的21天里,这个由刘僵、易明等8人组成的团伙,疯狂撬车130余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这不得不引人深思:一个年仅13岁的少年,仅仅因为法律意识的缺失,导致的却是数万元的财产损失。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犯罪的发生。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我相信,未来的宪法,将会更加合理,而我们未来的社会,会因为宪法而变得更加美好!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评委老师。
第19篇: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马屯中心小学六年级 李俊彦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马屯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我叫李俊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不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完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到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规,法律保护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单位:马屯中心小学
指导教师:刘立杰 13323187722
第20篇:学宪法 讲宪法 演讲稿
“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稿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长大了,成人了,我们有《婚姻法》的保护,有《宪法》等各种法律的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我们惶惑时,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条文来规范。
曾记得六岁时为了上学同妈妈的一场“官司”。那时,我家还比较穷,家里要支持姐姐上学已经很吃力了,妈妈想让我晚两年读书。开学时,看到同龄的儿时伙伴都背着新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我很伤心,哭着去找舅舅。舅舅来了,他搬出《义务教育法》说服了妈妈,我好高兴啊,我第一次知道了法律的威力。自此学习法律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义务教育法》让我顺利入学,掌握法律知识,我还给爸爸帮了大忙呢。前年,我爸爸在一个工地打工,工程结束,黑心的老板还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家里等着钱用,爸爸很着急,很郁闷。爸爸一冲动就想联合工友去武力讨要。听到消息,我忙劝住爸爸。我对爸爸说“讨要工资可以用《劳动法》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来《劳动法》和爸爸一起学习,我们找到了讨要工资的合理办法。最后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爸爸他们讨回了工资。叔叔们都夸我懂法律,办法好。听到夸奖,我好高兴,好高兴啊,心里像喝了蜜一
样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