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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7-08 09:01:2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办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申办报告

举办人:XXX

培养目标:XXXXXX

办学规模:XXX

办学层次:XXX

整个培训机构属于中等层次

办学条件:

1、本校场地面积有XXm2。其中,XX m2是自购,XX m

2是租赁,均用于办学。

2、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齐全,教室明亮,环境优美。办学形式:业余(周

六、周日全天)寒、暑假。

经费筹措: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建校举办者XXX,投入金额XX多万(自筹),建校后,办学收 入除支付老师工资外,大部分用于扩大办学规模、硬件设施、优化办 学条件。

申办人:

个人简历:人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本人文化程度:XXX,教育

管理专业,毕业于XXX大学。XXX年XXX月参加工作。在XXX教书。工作期间曾先后担任XXX,XXX,XXX书记。多次被评为XXX。

学校资产的数额:XXX万。

性质:私有财产。

产权:个人私有。

固定资产一览表

董事会人员名单

董事会人员名单:XXX、XX

董事长:XXX

董事:XXX、XXX、XXX

组织结构的说明材料

教务主任:XXX

后勤:XXX

校长:XXX

专职教师:XXX

会计人员:XXX

教育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定名为:XXXXXXXXXXXX学校。

第三条:本校由XXX举办,是经XXX批准开办的从事教育,教学

活动的XXX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校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

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本校地址:XXX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六条:办学范围:

1、主招市区XXX。

2、教学内容:XXX。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XXX4—6岁。

2、XXX学生。

3、XXX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八条:我校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董事会由XXX等XXX人组成。

第十条: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学校的招生,教学业务等

事务。

第十一条:学校的董事会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

1、修改学校章程。

2、制定发展规划。

3、审核预算、决算。

4、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5、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

下列职权: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财务预算和学校规

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第十四条:学校办学资金由XX提供,启动资金XX万元,固定资产XX万。

第十五条:本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不跨年

度收费。

第十六条:本校经费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

本校积累只能用于增加办学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

于分配,不得用于校外投资。

第十七条:本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

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本校存续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校财产,但是不得转让或

者用于担保。

第十九条:出资人不要求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条:本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做相应处理:

1.本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

因需要注销,由举办者提出终止申请,并报请审批机关审

查同意,由本校组织财产等的清算。

2.被审批机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由审批机关组织进

行清算。

3.办学质量、低劣、学生不满学校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二十二条:学校终止后,本校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由审批机关收回

销毁,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本校章程。修改后的本校章程

不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本校的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的董事会。

推荐第2篇:民办学校的申办报告 2

民办学校的申请报告(文本)

xxx教育局,xxx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xxx拟申请筹办xxxx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开始兴起并蓬勃发展,国家对民办教育也采取了政策扶持,开辟多种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理(试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全球化对人才的需求,为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决定举办一所民办学校,让xxxxxxx居住的外来工随迁子弟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服务。

二、举办者概况

xxx,男,xx岁。xxxxxxx人。一贯热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在广州xxxxxxx等地都办有多所学校,有丰富的办学经验。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四、办学目标

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附设幼儿园)

五、办学规模

计划开设xx个标准教学班(中学x个班,小学xx个班)。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

层次:小学教育、初中教育。

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招生范围:周边居住的外来工随迁子弟。

招生对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

拟开学时间:20xx年x月x日。

八、办学条件

资金:xxx先生经过了多年创业,积累了资金,而且具有融资的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做保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条件。

人才:学校将向社会招聘有国家认定相关学历和教师资格的、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并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有擅长筹备学校的创业人员,有擅长精细管理的管理人员,并且有比较多的教师资源储备,也将在办学所在地招聘一些会粤语的教师。

教育理念:校长和管理干部都是科研型,专家型,复合型的人才,不但有校长的资历,而且有成功的管理经验;都有教育科研成果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工作具有开拓性、创造性。

九、内部管理体制

学校规模:xx个教学班(中学x个班,小学xx个班)。

领导班子:校长 1名,教务主任1名,德育安全主任1名。

管理体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学校占地面积xxxxxxx多平方米,xx建x栋x层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的标准教学楼和x栋x层建筑面积为xxxxx平方米的宿舍综合楼,由xxxxx投资,预计总投资人民币xxxx元。学费收取将按xx市物价备案的标准收取,学校将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吸取民办学校管理先进的经验,发挥社会办学的优势,借助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强劲东风,把学校办成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学校。请上级领导早日批复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民办学校申办条件

(1)民办学校申请人条件

①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②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是上市教育经营机构,或拥有国内外著名教育品牌,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品牌。

(2)民办学校设置条件和标准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全日制民办学校:须有自有产权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本金为首期建校资金的1/3,其标准按《浙江省民办中小学设置的暂行规定》执行。 △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本金(含财产)50万元以上,其中20万元为办学风险保证金;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专职管理人员3人以上,校长须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男70岁以下,女65岁以下;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学设施、设备,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必须取得《外国专家证》;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聘请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和出纳。

名称字号前冠名“宁波”的民办培训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办学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条件同上。(具体规定查看《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规定》。

(3)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a、申办报告(若有筹设的,应提交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

b、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

c、提交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公民个人举办,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d、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书,包括资产来源、资金数额;

e、办学场地证明。办学场所属自有的,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租赁的,除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租期三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办学场地应有消防安全证明材料(或提供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根据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情况,可以另行要求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

f、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等)组成人员名单(提供样表)。第一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由举办者推选产生,其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个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

g、学校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成立学校的可行性、学校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资金来源和数额、学校法定代表人、学校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在纪要上签名;

h、学校章程(提供样本);

i、校长人选的有关资料,包括最后学历、职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简历(提供样表);

j、学校专职管理人员名单(提供样表);

k、学校主要师资名单(提供样表)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l、学校财会人员(会计、出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m、教学计划、教材;

n、其它需要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如联合出资举办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载明出资者单位或个人姓名、出资数额、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如办有食堂的,需提交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食堂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途径及方式

当面申请:宁波市教育服务中心,宁波市和义路129号三楼,电话:87191191。

推荐第4篇:民办学校申办资料

附件2: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社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推荐第5篇:民办学校申办材料目录(材料)

民办学校申办材料目录

1、申办报告(内容: ① 举办者 ② 培养目标 ③ 办学规模 ④ 办学层次 ⑤ 办学形式 ⑥ 办学条件 ⑦ 内部管理体制 ⑧ 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 ⑨发展规划)

2、学校章程(按章程样本制订)

3、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校务委员会)名单

4、举办者登记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6、校长(负责人)登记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7、财务人员登记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8、教师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

9、学校资产证明文件(中介机构验资评估报告)

10、课程计划和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制订)

11、租赁场地协议书

推荐第6篇:天门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天门市

民办学校申报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办 学 地 址:

申 请 日 期:年月日

受 理 日 期:年月日

天门市教育局制

填 表 须 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

1、

2、

3、

4、

7、

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证件应当规范、整洁,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材料一律用A4纸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申办报告、学校章程和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应另外用A4纸打印。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拟办学校资金、资产情况

拟任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基本情况

拟聘任教职员工基本情况

注:应提交全体教职员工花名册(《天门市民办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表》),表样附后。

推荐第7篇:宁乡县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

宁乡县民办学校(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

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设立申办

(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经当地中心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县教育局申请,经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验收,由县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内向县教育局申请,由长沙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长沙市教育局申请,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未经长沙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长沙”等字样。

(三)、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

(8)章程修改程序。

7、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法定代表人现实表现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园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0、学校校舍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分步提交下列材料。

1、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本办法三

1、

2、

3、4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学历教育学校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幼儿园、培训学校的筹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筹设期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2、第二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和本办法三

5、

6、

7、

8、

9、10材料。

(五)、申办设置专业技术性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和安全影响大的教育专业和培训项目的学校,还应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二、评议审批

(六)、受理。举办者向县教育局提交申请办学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为受理。

(七)、初审。县教育局对举办者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办学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八)、评议。县教育局设立评估委员会,到办学现场审阅申办材料,考察办学现场,形成集体评议意见后,填写《民办学校设置评议意见书》。

(九)、审批。县教育局根据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意见,作出是否批准设立民办学校的书面决定。

(十一)、颁证。县教育局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依法 登记

(十一)、登记。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到县民政局进行登记。

推荐第8篇:230民办学校(幼儿园)申办程序

民办学校(幼儿园)申办程序

一、申请筹设

1、提交材料:

(1) 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

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及管理作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4) 属捐赠人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

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受理时限。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学校

1、提交材料。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

(1) 筹设批准书;

(2) 筹设情况报告;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织成员名单;

(4)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校长、教师、财会人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2、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并应提交一1和二1的(3)、(4)、(5)项规定的材料。

3、受理期限。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局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印发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注: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管理权限

民办幼儿园申请筹设及正式申办均由属地中心校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

推荐第9篇:青岛民办学校申办流程及资料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举办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审批流程: 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

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

(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 (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

查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

可证》。

审批时限: 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

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时间。

审批地点: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8591631482734159

82734185(传真)

网址:/mbjy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1.单位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应结合单位的性质、经营范围或专业特点开办专业。

公民个人申请办学,须为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年龄70岁以下,有一定专长和资历,应结合本人资历(学历、专业)或专长(特长)开设专业。

2.设置小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小学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具体配备标准参照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执行。专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总体设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应当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小学)规定的条件。

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不含

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仪器设备和活动设施的资金不少于7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3.设置初中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初中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具体配备标准参照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执行。专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总体设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应当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初中)规定的条件。

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实验仪器设备和活动设施的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4.设置普通高中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普通高中教育,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具体配备标准参照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执行。专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总体设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应当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普通高中)规定的条件。

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5.设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 专职教职工配备参照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执行;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专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总体设计、占地面积、建筑标准等应当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具备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学校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其中用于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资金不少于150万元,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6.设置高等非学历教育学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等教育管理经验的专职校(院)长。

(二)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体配备标准参照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定执行。教师人数、结构与专业设置及在校生规模相适应;其中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2/3。

(三)具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市内三区的学校不低于2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四)学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不含征地建设等费用),学校的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7.设置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配备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且熟悉所开设专业业务的专职校长。

(二)配备合格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所开设的每个专业配备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学校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三)具有稳定、独立的校舍和办公场所,校舍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校舍的租期不低于3年。

具备与专业相适应的教学仪器与设备。

(四)在市南区、市北区设立学校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20万元;在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设立学校注册资金应不低于90万元;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设立学校注册资金应不低于60万元。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金的1/3。

(五)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生源,年招生不低于200人次。

8.含有多种办学层次教育学校的,应达到最高办学层次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

9.设置学历教育学校,其校(院)长(含副校(院)长)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设置非学历教育学校,其校(院)长(含副校(院)长)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2周岁。

10.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不得在居民楼内办学。

推荐第10篇: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推荐)

关于申办民办学校六环节

第一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步:筹备办学、在审批机关进行名称核准 设置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第一条

(一)申请举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其中办学周转资金不少于1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5万元,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三)有健全的内部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体制。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成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有完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章程、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建立行政、教学、财务、学生管理机构,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配备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从事学校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育规律,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职称),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校长,还应配备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行政、财务、学生管理人员。

(五)配备有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并与培训学校的规模、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师总数不低于5人。其中,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任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七)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舍及教学设施。

1、校舍:校舍包括教室、图书室、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学校行政用房及其它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培训学校招收全日制学生,应有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宿舍、食堂、卫生设施以及学生锻炼身体的场所和体育器材,宿舍、食堂的条件要确保安全、卫生,便于管理。

2、教学设施:根据培训学校的规模、层次、形式的不同,配备与学员人数相适应的教学设施。

3、图书:培训学校自购图书不少于1000册,其中专业书籍占60%以上;期刊不少于5种。

第二条设置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 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二) 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学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 应具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作。

(四)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五)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 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七)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八)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九)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与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十)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第三条自行筹建校舍有困难的培训学校,允许租借现有合适的校园或其他单位的适用场地、用房从事教学活动,但须有具法律效力的契约,且租期不少于3年。

第四条培训学校不得租借以下房产做为校舍:

1、临时性简易建筑;

2、危房、厂房、民舍;

3、从事正常教学活动的中小学及其他学校的教学用校舍;

4、其它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第五条培训学校可以利用其他单位的实验、实习设施和图书资料,补充学校教学不足,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步:向审批机关提交办学材料

1、提交材料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举办个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等);

(三)学校章程: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1)民办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形式等;

(3)内部管理体制(含: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产 生、组成、权限、任期等);

(4)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5)经费筹措方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6)章程修改程序;

(7)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的性质、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

(8)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四)资产来源、资金数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

(五)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六)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校舍要有房屋产权证明)。

(七)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

2、到阳曲县教育局成职科填写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以及其它材料。

3、在审批机关进行学校名称核准。

4、审批机关进行实地核查。

5、审批机关批准成立,领取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正本 办学许可证副本

第四步:审批机关进行实地核查

第五步:审批机关批复,领取办学许可证

第六步:到其它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其它证件办理步骤:

1、公安局 在教育局领取刻章介绍信到公安局办理刻章。

2、民政局 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3、技监局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物价局 办理收费许可证

5、地税局 办理税务登记证

6、财政局 办理票据购领证

二OO六年七月

第11篇:申办报告

申办报告

举办者:王丽

培养目标:本校招生对象为一年级至九年级学生,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学生在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提高,使我校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主要阵地。

办学规模:学校建筑面积37.1m2,分为2个教室。学校将扎根酒泉稳步发展,面向甘肃逐步壮大。

办学层次:面向社会利用双休日和课余时间开办课业辅导,小学奥数,初中数理化等专业培训。

办学形式:以分层教学、分类辅导,一对一或者小班8人以下的方式教学。

内部管理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一)学校办学资金10万元,有举办人一人出资,包括用做学校的流动资金6万元和已经用做装修、购置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4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学费收入,学校资金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三)其它合法收入

申办人:个人简介:姓名:王丽性别:女出生日期:19861006

本人文化程度:毕业院校:西北师范大学执行学院学历:本科所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毕业时间:2010年6月工作简介:2011年1月--------2012年11月在北京四中网校酒泉分校从事教学工作,主要对象有初中和高中,针对作业中的疑难问题解答以及学习习惯和方法的培养,期间担任综合部主管。

申办人:王丽2013/9/24

第12篇:申办报告

关于登记“泗县虹坤学校”的

申请书

泗县民政局:

我校创办1999年2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指针,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积极开展文武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于2010年取得《办学许可证》。为了规范办学行为,遵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文武教育教学工作,现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一、名称解释

“泗县虹坤学校”的前身为“泗县虹坤文武学校”,成立于1999年春。学校名称中“虹坤”二字为泗县原是“虹乡县”,故取个“虹”字;“坤”字是取举办者“汤坤”姓名的最后一个字。泗县虹坤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指针,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积极开展文武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于2010年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我校于泗县城二环路东北角,占地约三十余亩,建筑面积九千多平方米。我校有独立的校舍,布局较为合理,现有9个教学班,124名学生,12 名教职工。

二、业务服务范围

我校为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武术教育为一体的文武特色教

1 育机构。学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对适龄学生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中华传统武术及竞技武术的教育训练。

三、申请理由

通过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校举办人将取得合法资格,学校的一切工作将依法推进。我省2014年对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会进一步理顺,学校的发展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师资队伍将得到更好的完善,教学设备的购置以后也将顺利进行,教学教研活动也将更好的开展。我校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我县的文武特色教育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泗县虹坤学校 2014年11月2日

第13篇: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6.25

民办学校的申办和审批程序

一、小学、中学申请办学程序: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办理票据供应证。

二、办事时限: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教委有关文件

四、审批分工

初级中学、小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高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六、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审批机关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筹设期不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七、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举办者的银行保证金验资证明书);学校的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用的协议书;(办公场地和办学场地的安全、卫生标准,应当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聘用合同。受聘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或由审批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

(六)、经初步审查具备办学条件的,填写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办学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七)、其他材料:

1、学校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财务和财产管理及人事管理制度等);

2、联合办学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食堂卫生许可证、教职工健康证(幼儿园要求)。

八、审批机关实地考察、检查办学条件。

九、审批机关核实材料,进行审批。

审批机关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长沙县长郡未来实验学校(筹)

2010-6-9

第14篇:申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资料一览表

申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资料一览表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由民政局核准,复印件,原件备审);

2.锡山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备案表(原件);3.办学申请报告(关于举办xxx的申请报告)(原件); ——附件:卫生、体育、艺术、保安等教育内容涉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意见

4.办学可行性报告(关于举办xxx的可行性报告)(原件);5.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审);

——社会组织:法人单位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单位验资报告

——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相关:(1)担保:担保协议、担保人(法人单位)资格证书、担保人(法人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2)联合:经办学注册地所在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

6.拟开设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鱼教学大纲(原件);7.办学出资证明(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原件); 8.组织机构设置及相关人员(校长、教师、会计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审); ——组织机构设置表(框架图)

——校长: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决策机构聘任书、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民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会计: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证书、聘任合同(协议) ——教师:聘任合同(协议)、花名册、(项目包括: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号、职称、从教年限、拟任职务、专兼职)

9.决策机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董事(理事))长: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明;

10.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参照示范文本) 11.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证明文件材料

——办学场所:自有产权证复印件(或3年期以上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或受理凭证)

第15篇:民办学校申办提交材料与办理程序

岳池县民办学校申办提交材料与办理程序

一、筹设民办教育机构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其内容包括教育机构名称和法定地址;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复印件。

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章程内容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学校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章程修改程序等。

6、校园校舍平面图。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报材料

1、同意筹设批复复印件

2、筹设情况报告;

3、教育机构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复印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名册及其资格证明复印件;

6、《岳池县民办教育办学申报表》。

三、民办教育办学申办程序

1、举办者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县教育局组织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组织评审并形成决议,发给批复文件,符合条件者,准予筹设,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筹设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

4、筹设期满,举办者提出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5、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评估,达到设置标准者,批准正式设立,并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设置标准者,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申请筹设民办教育机构者,县教育局于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正式申请设立民办教育机构者,县教育局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四、民办学校变更提交材料与办理程序

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地址、名称、层次、类别、发生改变和终止,均须事先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变更。

(一)由举办者提交明示变更事项和理由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1、变更举办者须提交材料:书面申请;有关资产转让、举办权转移等的合同或协议、新举办者身份证、学历证;拟新任园(校)长资

格证、学历证;资信证明。

2、变更办学地址须提交材料:书面申请;新校址资产法律文书(租用合同、房产证明等);新办学地址校园及建筑布局平面图及详细地址;填写《岳池县民办教育申报表》。

3、其他变更事项须提交材料:书面申请及必备材料,终止办学的,还须上缴办学许可证。

(二)县教育局受理申请后,根据举办者提出的变更事项,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变更办学地址者,还须组织实地考察。

(三)县教育局对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进行变更登记或注销。注: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张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有关证件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审查时须提供原件。

第16篇:民办学校验资报告

***学校: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单位截至2005年7月7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及贵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单位为*****,贵单位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89.50元,由****于2005年7月7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5年7月7日止,贵单位已收到****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肆万伍仟捌佰捌拾玖元伍角整(大写),其中:以**出资45,889.50元。 本验资报告供单位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报告仅供贵单位*****教育局民办学校年检使用。

验 资 报 告 ********:

我们审验了贵单位200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3年度收入支出总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实施审验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验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验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单位20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3年度收支结余情况。

经审验,截止2003年12月31日,贵单位资产总额*****元,负债总额******元,净资产总额*****元。篇2: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中宣育朝审字(2014)第1796号

北京市朝阳区学而思培训学校董事会:

按照北京民办教育机构法人注册年检及年度评估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北京市朝阳区学而思培训学校(以下简称:贵学校)的下述办学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是贵学校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下述办学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主要实施了检查记录和文件、询问以及分析程序。

现将审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贵学校为2011年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13年10月19日由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书号为教民111010572001741号;于2013年10月17日换发了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证书号为京朝民民证字第0530482号。

2、贵学校开办资金50万元,由举办者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入,2010年10月13日经北京九州昊天会计师事务所京昊审字(2010)第0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全部为非国有资金。 法定代表人:刘亚超

举办者: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办资金:50万元

业务范围:文化教育培训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园小区212号楼二层

3、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

(1)组织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人员构成:2013年度教学班1477班次,学生36949人,教职工548人,其中:专职教师25人,兼职教师317人,管理人员206人。 (3)财务人员3人,其中由王春芝担任财务主管,配备专职会计许砚(会计师);专职出纳吴圆圆(无职称,有会计证)。

二、财务情况

(一)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票据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贵学校已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并能够依照执行。贵学校账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年末按照要求调整为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报出。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211,245.38元,负债合计51,969,760.21元,净资产合计8,241,485.17元(其中:非限定性净资产—开办资金500,000.0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历年结余5,742,467.96元、限定性净资产1,999,017.21元)。 净资产总额8,241,485.17比开办资金多7,741,485.17元,2013年净资产总额比2012年增加4,079,473.94元(其中:当年结余增加净资产4,298,353.13元,调整2012年企业所得税减少净资产218,879.19元)。

1、货币资金51,412,024.40元,其中现金20,307.89元、银行存款51,171,716.51元,其他货币资金220,000.00元。银行账户共八个,其中: 基本账户:

兴业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银行账号:321290100100047768 一般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银行账号:110060576018150101045 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银行账号:10258000000361125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安贞支行,银行账号:137151516010022363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银行账号:137061516010028522 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银行账号:110907779210901 定期存款账户:

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银行账号:10258000000394923

2、对外投资: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对外投资年末余额为1,000,000.00元,为本年度发生的南方现金a基金投资款。

3、往来情况

(1-1)债权账龄分析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合 计

应收款项 1,653, 831.59 2,082,996.06 3,736,827.65 应收利息

203,320.50 203,320.50 预付账款

1,497,229.13 1,497,229.13 (1-2)大额债权情况(前五名)

项目名称 北京奥亚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嘉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亿度慧达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部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分公司

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金额

会计科目

占本科目% 15.35 13.52 11.33 3.27 8.72 10.46 62.65 账龄 1-2年 1-2年 1年以内 1年以内 1-2年 1年以内 573,819.00 其他应收款 505,068.75 其他应收款 423,435.70 其他应收款 122,101.83 其他应收款 325,812.51 其他应收款 390,885.80 其他应收款 2,341,123.59 (2-1)债务账龄分析

账龄 1年以内

应付账款 478,949.58 其他应付款 1,475,329.64 预收账款 43,915,658.06 账龄 1-2年

合 计

应付账款

26,288.98 505,238.56 其他应付款 16.50 1,475,346.14 预收账款 43,915,658.06 (2-2)大额债务情况(前五名)

项目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北京大学

北京爱康国宾中关门诊部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学而思培训学校 北京志合捷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 计

金额

648,026.00 200,000.00 139,780.00 110,000.00 105,300.00 1,203,106.00 会计科目 占本科目% 账龄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 43.92 13.56 9.47 7.46 20.84 95.25 1年以内 1年以内 1年以内 1年以内 1年以内

(三)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收入总额101,357,107.24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99,763,714.30元(为培训费收入),占收入总额的98.43%;投资收益610,764.61元(为海富通货币b基金红利收入),占收入总额的0.60%;其他收入982,628.33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81,969.33元、卖废品收入659.00元),占收入总额的0.97%。

(四)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成本费用总额97,058,754.11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83,039,713.00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的85.56%;管理费用12,588,105.68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的12.97%;其他费用1,430,935.43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的1.47%。成本费用中公用部分合计52,923,749.16元,占成本费用总额54.53%、个人部分合计44,135,004.95元,占成本费用总额45.47%。)

(五)贵学校已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备案并公示。备案时限: 至2016年3月31日,备案编号385。

备案收费项目明细表如下:

收费项目 剑桥少儿英语二级上 新概念二册中/下 一年级数学提高班 小学数学尖子班

初中语文阅读写作尖子班

初中化学提高班 高中英语尖子班

培训课时 30课时 45课时 30课时 45课时 30课时 30课时 45课时

收费标准 1670元 2495元 1670元 2495元 1670元 1670元 2495元

(六)提取发展基金及使用情况

根据章程规定,贵学校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贵学校本年度按照年度净收益的25%应提取发展基金1,074,588.28元,实际提取1,074,588.28元。贵学校本年度未使用发展基金。

(七)学校接受捐赠财产情况

贵学校本年度无接受和使用捐赠收入的情况。

(八)接受和使用政府补助收入的情况。

1、政府补助收入的使用情况

贵学校本年度无接受和使用政府补助收入的情况。

2、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贵学校本年度未取得专项资金。

(九)国有资产、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情况。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价

固定资产类别 电子设备 电器设备

合 计

期初数 485,940.00 370,580.00 856,520.00 本期增加 281,056.00 166,895.00 447,951.00 本期减少

31,720.00 31,720.00 期末数 715,476.00 557,275.00 1,272,751.00 (2)累计折旧篇3:申请民办学校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办学地点:租赁期一般不少于3年,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同时还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工程鉴定,并出具“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原件最好准备2-3份)

2、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会决策机构,成员必须由5人以上(含5人)奇数组成,制定学校章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及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理事成员签字按手印(章程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

3、学校领导要求:校长应具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校长及副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长应当是专职的,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校长、副校长年龄不超过68周岁。

二、名称的核准

1、事项内容:确定学校的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2、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3、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4、注意事项:应采用的名称样式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培训学校”,切忌出现“中心”“艺术”等字眼

三、验资

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办学注册资金不少于15元),,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

四、学校的筹设

1、举办者到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材料

2、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由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递交材料)提交申办学校相关材料。教委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校的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3、需提交材料:

⑴办学许可申请书

⑵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

⑶民办学校法定责任人情况登记表

⑷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鉴定表

⑸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⑹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登记表

⑺民办学校理事会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⑻民办学校管理费用人员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财务人员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⑼民办学校专任教师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⑽民办学校申请设立时所有校舍、设备、器材、设施清单

⑾其他:章程原件、“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原件、验资报告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样办学许可证”,还有4份红头文件即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有些地方可能只发一份,到就得自己复印了)

五、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

2、所需提交的材料: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样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章程原件、验资报告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包含:登记申请书、登记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登记表、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及内设机构情况表、执业人员登记表、办公住所证明、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银行账号印章备案表

⑷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

3、到报社登报:民间组织成立(复印发票给民政局)

4、由民政局出证明:刻章

注意:给民政局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学校公章,所以

3、4点要视当地民政局的时间和顺序要求办理

民政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六、物价局

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

2、所需的材料:

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各复印1份验原件

⑵申请报告

⑶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

⑷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表、章程核准表 ⑸公章

物价局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表”或“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许可”,记得拿一份给教育局备案。

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当地行政大厅质监局窗口)

所需的材料: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各复印1份验原件

2、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在窗口领取表格及填写

八、办理税务登记

所需的材料:

1、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章程、验资报告各复印1份验原件

2、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

3、税务登记注册表格。(一般情况在税务机关进行填写)

4、公章

九、办理基本户

建议:办理以上业务时,最好都带上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当地有关部门意见为准!篇4: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表) 建 德 市

民办学校申办报告(表)

申 办 者:__________

申办学校名称:_________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建德市教育局制

填 表 须 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

1、

2、3)。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

5、筹设批准书;

6、筹设情况报告;

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

1、

2、

3、

4、

7、

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申办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举办者留底,一份交审批机关报批。

关于×××学校的申办报告

建德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 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表1:建德市拟批民办学校概况表

注:表后粘贴①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复印件;②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③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举办者二人以上者,复填表二;申办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篇5:民办学校注册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及民非法人登记程序

一.名称的核准

事项内容:确定学校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

办理时限:一周左右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く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 注意事项:应采用的名称样式为“xx市xx区民办***幼儿园”

二.验资

事项内容: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办理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者自定)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注意事项:幼儿园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元。经过注册验资的办学资金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学校的筹设(此阶段可视情况跳过)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社发局

办理时限: 30日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需提交材料:

1、申请筹设学校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提供身份证、学历、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法人组织代码、法人资信证明);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校舍的产权的有效证明及校舍场地租赁协议);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核名通知书

四.办学条件评估

事项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申办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办理部门:具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

办理时限:不定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五.正式申请设校

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办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社发局

办理时限: 3个月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 已批准筹设的学校申请正式设立的: a.筹设批准书; b.筹设情况报告; c.学校章程;

d.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e.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自有校舍提供产权证明,租借校舍提供租赁协议); f.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校长上岗培训证书,董事会的聘任决议); g.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设园登记表及评估报告。 h.核名通知书 未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 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 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e.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f.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有效的校舍产权证明,校舍租赁协议); g.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h.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登记表及评估报告。 i.核名通知书

注意事项:申办民办学校可分二个步骤:筹设、正式设立;筹设

需提交的材料相对简单、审批时间短、但筹设期间学校不得招生、筹建期最长为3年、经批准进行筹建后举办者认为可正式提交设校申请的,可申请正式设校;举办者认为已符合正式设校条件的,也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六.民非法人登记

事项内容:经社发局批准设立,并已领取办学评估证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民非法人登记

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发局

办理时限:60日

办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需提交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章程;

6、验资报告;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表》;(至民政局领取)

8、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注意事项:材料准备齐全后,先递交业务主管单位(社发局)审核,社发局审核同意后转民政局核准。

第17篇:民办学校可行性报告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银川市劳动局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

根据《银川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范瑞英拟申请设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二、培养目标

三、办学规模

四、举办者概况

1、拟办学校名称

2、拟办学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4、拟聘任校长,身份证号码

5、举办者:。。。。。人或。。。。。机构

6、主管部门:银川市劳动局及社会劳动保障局

五、办学形式

六、拟办职业工种及培训层次,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填写,层次按照国家职业资格

五、

四、三二一填写

七、招生对象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软硬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的组织架构、职权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账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第18篇:民办学校办校报告

关于筹建民办学校的申请

晴隆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一份力量,为优化贵州特别是晴隆等周边贫穷、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的教育资源,拓宽教学渠道,我们通过调查并反复论证,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筹建民办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名称:晴隆县弘文实验学校,地址: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距晴兴高速公路300米处。

二、办学性质:学校是由举办者自筹资金举办,从事非盈利性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三、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本,创新机制,提高质量,优化地区教育资源。办学特色: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

四、办学规模、层次、形式:

1、办学规模及层次:一至九年级24个教学班,学生约1200人。

2、办学形式: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全封闭寄宿制教育。

3、占地面积:学校建设初期占地40余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一栋5层,30个教室,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五、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举办者情况:丁方军,男,汉族,1982年10月24日出生,大专文化,住址:晴隆县大厂镇中心街。

七、办学条件:

1、位置条件:学校位于晴隆县大厂镇大湾村晴兴高速公路300米处,距箐口至地久公路500米,交通便利。

2、环境条件:水源条件好,周围数公里内无污染源,气候条件适宜、空气清新,极利于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学校周围无网吧、歌舞厅、是学生学习的理想环境。

八、资金来源:举办者自筹资金2000.00万元。

九、经费筹措及使用管理:

1、经费筹措采取多年生活积蓄与养殖经营利润积累等方式筹措。

2、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学校建设及教学业务等需要投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并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账管理。

鉴于此,为了响应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优化地区教育资源,解决偏僻山区教育的需求问题,特呈请筹建弘文实验学校(民办)。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并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签字(盖章):丁方军 二零一五年 月

第19篇:申办报告(定稿)

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申请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为实施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提高我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关于民办学校相关规定。本着能够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也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充分准备,现特申请开办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举办者:易江龙

(二) 拟办学校名称: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 (三)

办学校址:

(四)

经费来源:由股东易江龙、江应蛟、易廷英等发起筹措 (五)

办学经费数额:自筹经费80万元整

(六)

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办学经费由董事会统一监督管理使用,学校负责人具体实施,主要用于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买、教职工工资以及福利、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聘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七)

办学内容:针对小、初、高学生的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等全科性文化课辅导。

(八)

办学规模:500人次 ∕ 年 (九)

办学层次:小学及初中高中学生 (十)

办学类别:民办非学历

(十一)

办学形式:周末及寒暑假短期面授

(十二) 办学条件:我校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位于铜梁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内。设立12间带投影仪的教室、5间学生小自习室、2间学生休息室、3间教师办公室、健康饮水专区等。学校学习环境优雅,毗邻铜梁区全民健身中心。我校课程设置丰富,学习氛围浓厚,硬件设施完善。学校配备教学中所需的各种教学设备:液晶电视、电子白板、电脑等,进一步方便提高教学。就此特针对初中、小学开设一对一辅导,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等全科性辅导班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十三) 培养目标:我校本着以孩子为主,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通过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提升学生学习成绩,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十四) 内部管理机制:我校坚持不懈地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董事负责制。学校有理事会,校务会两大领导班子:理事会为决策机构,校务会为管理以及监督保障机构。两大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决策、管理、监督拧成一股绳,做到三力合一。

办学申请人:易江龙 2015年11月12日

第20篇:幼儿园申办报告

XX市XX街道XXXX幼儿园申办报告

XX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办公室: 根据XX市转发的《XX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办园申请:

一、幼儿园名称:XX市XX街道XXXX幼儿园。地址:东后坡新区三巷三号。

二、举办者:王XX,女,XXXX年3月出生。

三、培养目标: 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

四、办学规模: 40名幼儿

五、办学层次:初级

六、办学条件:校园占地总面积 375平方米,建筑面积265平方米,其中正房10 间165平方米,教室4 间,宿舍 2间,伙房1间,厕所1 间,办公室2 间,多功能厅2间。

现有办学设备、设施:大型滑梯1 套,儿童隧道1套,中型玩具20个,蒙特梭利教具一套,课桌、椅40 套,儿童床30 张,玩具柜 3个,电子琴 4架,电视机2 台,DVD机2 台,音响2套,电脑1 台,电风扇10 台,空调2台,教学挂图40张,图书200 本。

七、内部管理体制: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奖惩制。

幼儿园根据国家教委《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从事保育教育管理。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法规精神,进一步建设好幼儿园的保教工作网络,做到教养并重,保教结合,使幼儿园保教工件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地开展。

建立各种必要的保教工作制度,科学安排好幼儿一日活动时间。认真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用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手段提高保教质量:

根据《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幼儿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幼儿卫生健康。

加强保卫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电、防毒措施,保证幼儿安全无事故。

建立财务、档案、教师聘任、收(退)费等管理制度,促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

七、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启动资金 20万元,全部为自筹,财务实行法人代表“一支笔”负责制。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公示。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不得报销。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学校资金。

幼儿园以“团结、进取、真挚、创新”为园风,以“精心、爱心、热心、耐心”为教风,以“健康、自信、诚实、活泼”为学风。以“倾注真挚爱心、培育纯洁童心”为办园精神,以“教养并重、保教结合”为教育要求,以“贯彻幼教规程、训练行为能力、鼓励个性发展、培育德才基础”为教育思路,努力把我园办成具有现代化特色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办园,特向上级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办园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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