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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0 06:02:1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律如何被信仰

法律如何被信仰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一书是哈佛大学法学院伯尔曼教授于1971年在波士顿大学所作的一系列演讲整理而成。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相度。伯尔曼在书中写到,“生活的这两方面处于紧张之中,然而,若没有另一方,则任何一方都不能够完满。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法条;这确是美国和西方世界许多地方今天正在发生的事情。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以“西方世界正经历着一场整体性危机”(对法律信任的严重缺失与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为切入点,从历史和学理的维度分析了法律与宗教之间“内在的”、“深层的”的联系,并通过检讨九个世纪以来导致法律与宗教分裂与对立的西方人整体性的二元思维模式(非此即彼模式),提出了我们要超越法律,超越宗教,克服二元论,宗教携同法律,信仰伴随劳作,开启一个综合的新时代。

与西方不同的是,二元论从来不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历史上也不曾有过西方所说的法律与宗教的统一与分裂,我们的传统乃是和谐,讲求人、物、自然、宇宙交融于一的一元论。在中国古代,没有形成独立、统一的宗教力量,也没有形成独立的法律力量,法律仅是行政管理的工具,其从属于道德价值(封建礼教)。古代中国法律与道德在基本精神上具有一致性。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侵入和中国社会体制的变迁,中国古代的道德与法律的延续性被打断了,传统的道德解体,法律崩溃。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近三十年来,国家努力试图构建一套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与法律体系。“依法治国”被写入了执政党党纲和宪法文本之中,人们对法律是认识,提到了一个从未有的高度,但客观地讲,法律信仰的普遍缺失仍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里就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法律该如何被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伯尔曼语)民众对法律是信仰是法治实现的精神先导,没有这一精神先导便不可能实现。但遗憾的是,中国民众对法律体认完全与依法治国的初衷背道而驰,法律渐已丧失了被信仰的基础。为什么老百姓怕进法院、怕打官司?为什么一有诉讼就找关系网,没有关系心里就没底?为什么一面摇旗呐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面却是当官的犯法与庶民不同罪?为什么少数执法人员会有两副面孔,一面执法犯法,吃了原告吃被告,权钱交易,另一面却在大呼要严惩腐败,要维护法律尊严?神圣的法律何在?公平何在?这些所谓的“社会医生”成了扼杀公正的刽子手,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加剧,这种情形下,法律还真的有用吗?

苏力老师说,信仰就如同爱情一样,你无法强求获得,它必须基于人们的自觉趋从,身心的依赖。但这种“趋从”与“依赖”的基础又何在?18世纪末英国功利主义代表者边沁认为,避苦求乐乃真性,即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时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一种我去遵守,却不能带给我任何益处,反而还造成自身痛苦的法律凭什么我就得去信仰?纵观中国的法治环境,老百姓不是不想去信仰法律,而是不敢去信仰。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一直注重向老百姓进行普法教育。诚然,公民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尤其对正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公民的普法教育当然是必要的。然而,法律不只是约束一般公民,而且更是约束和限制国家政府的公权力。在中国这个一直是官本位主义色彩浓厚的国家中,强调公职人员与执政党及其成员的守法较之一般公民守法难道不更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吗?“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义之源头都遭到了玷污,还靠什么来构建我们的法治大厦,拿什么来拯救我们对法律的信仰?

最后,用朱苏力老师一句话作尾:我们必须记住,从根本上看,信仰从来都不是、也无需一种言词的表白,而是一个人的活动所展现的他/她的存在方式。对于一个人是如此;对于一个民族,未必不是如此。

推荐第2篇:法律信仰调查问卷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法学专业法律信仰调查问卷

各位同学,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更好的推进法治教育教学,本课题组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不记姓名,请认真,如实地填写,您所填写的内容对我们都是莫大的帮助与支持。衷心感谢您的参与和配合。

性别:民族:年级:专业:

1.你对学习法律有没有兴趣?

A、没兴趣B、无所谓C、有点兴趣D、很有兴趣

2.对法律机构(公、检、法)的看法?

A、很公平、公正B、还算公平、公正C、不公平D、不关心

3.你关注过我国立法及其他法律热点事件吗? ()

A、经常关注B、偶尔关注C、网络或新闻媒体上有就看一下D、不感兴趣

4.你知道什么是法律信仰么?

A、没听说过B、了解一点C、很了解

5.你认为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大学生,拥有法律信仰重要么?

A、重要B、不是很重要C、无所谓

6.你急需辆自行车,一天你恰好在街上见到一辆自行车在卖,价钱很便宜,你也很喜欢,但车子似乎来路不明,可能是偷的,你会怎么做?()

A、买B、不买C、报告有关部门

7.你的法律知识主要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B、报刊杂志上C、学校的课程上D、家庭的影响E、其他

8.你对政府的普法宣传工作的看法如何?

A、重视程度不够B、支持力不够C、很好D、一般

9.你认为普法宣传政策落实程度如何?

A、很满意B、一般C、很不满意D、不知道

10.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D、不重要,和自身没有关系

11.你参加过普法活动吗?

A、参加过B、没参加过

12.你对“五五普法”活动了解吗?

A、了解B、不了解C、好像听过

13.你觉得法律对您的生活有帮助么?

A、有B、没有

14.你认为阻碍提高个人的法律素养最大的问题是?

A、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少B、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C、生活中法律运用少D、对法律缺乏信心

15.您会定期关注法律方面的知识么?

A、一直都是B、偶尔一段时间C、从来不

推荐第3篇:法学家之死与法律信仰

法学家之死与法律信仰

李拥军

本文发表于2002年9月30日《人民法院报》法治时代版

公元前399年在地中海沿岸的雅典,一个伟大的法学家被处死了,他就是世界的哲人——苏格拉底。他被控犯有违反宗教、亵渎神灵和腐化青年等莫须有之罪,并被判处死刑——饮毒鸠而死。在狱中时,苏格拉底本有机会逃之夭夭,事实上,他的弟子也已经买通了能阻止他逃跑的人。但他拒绝了,因为他不愿违反法律。他认为,遵守法律是一种美德的要求,法律一旦制定,不管合理与否,作为公民都必须遵守。他的弟子,伟大的柏拉图对老师临刑的场面是这样记载的:“他(狱卒)把杯子递给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轻松自如、温文尔雅地接过杯子,毫无惧色地说:„您说我可以用这杯酒祭奠神灵吗?能还不能?‟狱卒回答说:„我就准备了这么多,苏格拉底,再也没有了。‟„我明白了,‟他说,„不过我可以而且必须祈求众神保佑我在去另一个世界的旅途中一路平安——但愿我的祈求能得到满足。‟说完,他把杯子举到唇边,高高兴兴地将毒鸠一饮而尽。”(见文聘元著:《西方哲学的故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54页)

半个多世纪后,即公元前338年,在黄河流域周王朝的诸侯国——秦国,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也被处死了,他就是使秦国统一法度,富国强兵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这样记载到:秦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有人告发商鞅谋反,遂惠王派人捉捕商鞅。商鞅逃到边境,打算到客店住宿,店主拒绝了并告诉他:“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有法令规定,留宿没有证件的客人,店主与客人同时受罚。)商鞅感叹到:“为法之敝一至此哉!”(真想不到制定法律的弊病竟到了这样的地步啊!)于是他又逃到魏国,魏国惧怕秦国,不敢收留他,便把他送回秦国。入秦后,他又逃到商邑,举兵伐秦,兵败后被杀。这就是历史上的著名的“作法自毙”的故事。从以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同是面对死神商鞅可没有苏格拉底那样从容,为了逃生,他不惜几次规避或违反法律。试想,如果苏格拉底是商鞅,他会要求店主收留他吗?我想他不会,他会觉得如果那样做,不但自己违法,还会造成别人违法,他怎么能允许自己或别人破坏他神圣的法律呢?如果商鞅是苏格拉底,他会作以待毙吗?我想也不会。他也许会想:法是我定的,我将不在,法何存焉?逃生才是正理。

由此说开去,两个法学家对待死亡的不同态度,反映了不同文化下的法制观的差异,即法律信仰主义与法律工具主义的差异。源于地中海文明的西方法律文化,一开始就和宗教结下了不解之缘。一提及宗教,我们通常是把它作为法治的大敌来认识的,因为近代法治主义的胜利是伴随民主、自由、科学反对中世纪的神权而取得的。如果经过细致地考察,你就会发现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其实宗教神学并不排斥法律。《圣经》中耶稣曾说过:“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而是要成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17—18节)自然法就是宗教和法律的结合形式,正如古罗马著名法律家西塞罗所描述的那样:“法是上帝贯彻始终的意志,上帝的理性依靠强制或者依靠约束支配一切事物。为此,上帝把刚才赞美的那个法赋予人类。”(西塞罗:《法律篇》) 事实上,即使是中世纪的欧洲,宗教法也是统治者实施统治的重要形式。宗教的存在强化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法治主义几千年来在西方社会经久不衰,其精神之源就在于此,苏格拉底慷慨赴死的超越性动机也莫不如此。内化成信仰的法律一直成为调整西方世俗社会最权威的力量,甚至国王也不能逃脱它的约束。于是,西方社会就有了这样的法律格言:“国王站在一切人之上,但须站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若不是法律许可,国王将一无所能。”;就有了诸如磨坊主告败皇帝、柯克法官责批国王等一幕幕生动的法律故事。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法律才成为限制权力、保护权利的重要力量,因为人们有这样的认同:只有国王按照法律行事才是符合正义的,不遵守法律便是践踏了正义,故而就失去了人民拥戴的基础。查理一世、路易十六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被人民推断头台的。

源于黄河文明的中华文化,一开始就与民主和法治无缘。古中国人对人的崇拜胜过对神的崇拜,这必然导致皇帝的专权,而专制社会下,秩序是其追求的首要价值,因此,在该种文化下,法律一直是以维护王权和秩序的工具而出现的。正如商鞅所说:“法有,君臣之所共操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商君书•修权》)“秉权而立,垂法而立。”(《商君书•壹言》)既然是一种工具,那么它就只是一种功利性的器物而已,不可能内化为人们心中的信仰。对待法律,商鞅之所以不如苏格拉底,究其实质,根源就在于此。既然只是统治者手中的一种工具,它必然只能对臣民有效,而对君王无效。事实上,历代统治者无不是一旦认为法律有助其统治时便高举法制,而一旦认为法律有碍自己意志的实现时,便会毫无顾忌地破坏法律。时至今日,中国的法制仍有很强的工具主义色彩,不屑说极左时代对法律“刀把子”“印把子”的称谓,就时下所宣扬的“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是社会长治久安的保障”等等诸如此类的说法来说,也是深受其影响使然。每年我们都能出台十几部甚至几十部法律法规,而实际上这些法律法规对百姓的约束要远比对政府的约束大的多。如果法律不能约束政府,法治是如何也建不成的。中国人传统中的“惧法”、“厌法”心理加之日趋严重的司法腐败,促成了当代中国新一轮的法律信仰危机。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因为我们必须知道:法治的真谛在于信仰,一种宗教徒般的虔诚而真挚的信仰。

作者:李拥军,吉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理学硕士研究生。

推荐第4篇:法律的信仰(优秀员工事迹)

法律的信仰

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限,以及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变化,许多现实问题的存在常使社会生产生活中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产生种种不平等的因素,使权利受阻碍,甚至遭非法侵害、剥夺。然而,作为一名法律人,只有信仰法律,才能依法抗争,才能有抗争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张一对于法律就有一种深深的信仰。

2010年,我公司与山东X公司签订了两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对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却以各种借口推脱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张一接受公司委托,将X公司起诉至山东某法院。

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以各种借口企图推卸责任——否认其工作人员在设备尺寸变更图纸上的签名,枉称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甚至要求解除合同……针对对方的无理辩解,张一谨慎在法律框架内选择应对方案,申请鉴定,补充证据……经过漫长等待,我方申请的笔迹鉴定结论验证了设备尺寸变更图纸上的意见确系对方负责设备机械运行部分的工程师亲笔签署。然而,产品技术鉴定结论却很含糊,虽然证明被检验设备符合图纸要求,但又未明确表明案件争议焦点即设备不能生产某一型号产品是谁的过错造成。一审法院依此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了对被告山东X公司有利的判决,我公司仅部分诉讼请求获得支持。依据一审判决我方需支付巨额诉讼费鉴定费并且因合同解除相关款项无法收回……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张一很不服,明明是对方违约,最后承担责任的为什么是我们?同时也很迷茫,要怎样才能扭转局势呢?

法院的判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我们必须上诉!他一遍遍翻阅案卷材料,研读一审判决书,与公司技术人员交流,查找法律依据……力求找到突破口。在重新梳理好证据材料后,他带着对法律的信仰,对正义的信仰,以及维护公司权益的使命,向山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继续维权之路。在长达两年多诉讼后,经过一轮又一轮博弈,终于,在2015年7月2日迎来了二审判决书,撤销了一审事实认定不清情况下作出的错误判决,反败为胜,为公司挽回了损失!

法律信仰不仅仅是一种表白,而更是一种决心,是一种投入,是一种行为,是一种心理,是自动自觉地对法律的尊从、倚重和理解、运用;它不是指迷信法律条文本身,而是指一种超越条文的法律信念,是对公平和正义的永恒追求。张一正是基于对法律的信仰,才用心去研究法律!因为信仰法律,才持之以恒地按照法律的规则去追求,去探索,去抗争,在一次次追求、探索、抗争中,捍卫公司权益,实现自身价值。

推荐第5篇:法律信仰研究文献综述

法律信仰研究文献综述(简洁版)

关于法律信仰的问题,在西方更多的体现为是一种自然、必然的内在意识。众所周知,在西方法治思想健全的现代社会里,法律信仰的转型是伴随着人的主体性的凸显而发生的。本文旨趣不在于考察西方法治社会法律信仰的现状,而着眼于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语境下我国学界对法律信仰问题的研究。总体来说,我国学界对法律信仰问题的态度大致有三种:其一,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信仰是极其重要的思想建构和必然要求,是支持法律信仰的提法的;其二,认为法律信仰的提法本身是不科学的,而且不符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其三,文章的研究避开法律信仰的提法是否科学,直接去论述法律信仰的实质以及如何建构社会主义法律信仰,或者只是指出我国法律信仰问题的内在困境,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和第一类看法是内在的一致的。本文将对此做综合的评述,并认为法律信仰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法律信仰构建的一些思考。 1 问题的引入

根据笔者在中国知网的检索,自1995年至今,以法律信仰作为文章标题为检索条件,大概有500余篇公开发表论述有关法律信仰问题的文章。其中不乏法学界以及哲学界的一些著名的学者的精彩论述,还有一些青年学者的研究,另外还有近十余本国内知名高校的硕士、博士毕业论文的专著。除此之外,关于法律信仰的专著也颇多。

但是,围绕着法律信仰问题的研究,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这个大背景下,讨论社会主义法律信仰的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的情感,他的直觉和献身,以及他的信仰。”[1]。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完整的法律体系,然而,如果法律信仰问题不能得到相应的解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仍将任重道远,甚至是空有法律,但是不能深入人心,将导致阳奉阴违,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围绕着法律信仰的研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今,一直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文章第二部分将对此做一个综述。

2 法律信仰研究综述

1.1 支持法律信仰论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世纪末,法学界出现了一批论述法律信仰的文章,众所周知,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在1999年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个时期,出现的有关法律信仰的文章,都把法律信仰作为法律能否顺利实施基础。其中谢晖的文章《法律信仰与法律怀疑精神》对法律信仰与法律怀疑精神进行分析探讨,认为公民是否具有完整的法律信仰是法律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心理基础。[2]在此后他的文章《法律信仰:历史、对象及主观条件》中,考察了人类史上的法律信仰,在该文中,作者分析了作为信仰的法律所必须的品质,另外从主观条件上,认为只有主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运用权利、遵守义务,才能把内在的法律信念与外在的法律行为完善地结合起来,形成法律信仰。[3]我们从这类文章中,可以清晰的看出,当时的学者,对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期待以及对法律信仰问题的重视。另外,有的学者,根据对当时我国现状的分析,认为“一个业已临近的将严重影响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危机—公众对于法律信仰的失落,却已显见。”[4]主要的观点认为,一个社会若失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即便制定出千百部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内化为一种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从而难以完成建立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在该文中,作者从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传统的政治文化以及法律仪式的过程透明化等方面认真分析了在我国法律不被信仰的

内在原因。在笔者看来总体上来说是切中要害的,但是在原因分析中,对于法律仪式的论述,笔者认为不能作为根本原因的,因为司法过程中的公开化是进行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在1999年前的文献中,还有几篇重要的文献,从理解法治的精神意蕴层面来论述法律信仰的,认为“法治社会的有效建立, 最为基础、也最为关键的,乃是作为其基础以支撑整个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的意识与观念的确立,是作为其内在灵魂的“软件”系统的开发。”,进而认为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一种宗教般虔诚而真挚的对法的信仰。[5]这个观点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思想是契合的,伯尔曼认为:人们的法律情感赖此得以培养和外化。否则,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同样,任何一种宗教内部也都具有法律的要素,没有这些,它就会退化成为私人的狂信。[6]对于法律,公民心中如同宗教般的认可和尊重,才能在社会中得到真正的贯彻和实施。学者陈金钊在同年(1997年)发表的《论法律信仰—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也持这种观点,其他的文献在此不再赘述[7]。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写进宪法,有关法律信仰的文章、专著越来越多,相关的讨论也更加的细致。在不断深入的研究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和观点,有相当的一些学者,开始质疑法律信仰的提法以及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的困境。但是还是有很多学者坚持法律信仰的科学性以及重要性,并有相互的争论。笔者认为,学术的争论对学术发展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从事法学研究以及致力于法学事业的研究者和学习者来说,更显得尤为重要。

支持法律信仰论者,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更多的把重点放在了如何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信仰上,出现了大批的学术论文和专著。认为:立法方面的制度设计、执法方面的严格、司法方面的公正以及法制教育是构建法律信仰的四个重要途径[8];有的学者对法律信仰做了更为深入的界定,认为法律信仰乃是一种法律的文化认同,或者说,是文化认同的法律表现,从而,它是一种文化自觉,或者说,必将连带推导至文化自觉。认为正是法律爱国主义将是整个民族国家得以凝聚的共同基础[9];另外还有一些学者,客观评价了法律信仰培育过程的漫长性,认为需要主客体共同努力[10];还有的学者认为,民众(民众、法律职业者与法学家)对法的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产生了双重认同,尤其是对于在文本与现实之间起桥梁作用的法律人有了内心的信任,守法才可能真正内化为主体心中稳定的精神内蕴,才是法律信仰形成的合理路径[11];还有学者把权利作为法律到信仰的路径选择,认为权利是法律的精神与灵魂,法律舍此将不可能被信仰[12]。

我们从上述文献的综述中,不难看出,法律信仰支持论者对法律信仰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此后还有许多学者,指出了主张在法律之上虚构一个具有更高效力的法律,则有利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并主张揭示法律的理想形态与现实形态,有必要把法律作事实分析和价值分析;持此种相似观点的文章也颇多,有的直接指出法律能被信仰的法律是自然法,借住西方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法理念,来作为法律信仰的对象[14]。

从整体上来看,根据笔者在上面综述中指出的一样,法律信仰论者对法律信仰的研究是从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意蕴和要求这样的价值判断上开始,即是从法律信仰应当是怎样层面上展开研究和论述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有较多的学者开始从法律如何才能被信仰,即从路径上展开分析研究,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成果。当然,因为学者进入此领域研究的视角不同,对法律信仰论的研究并未都呈现出这种演进的特征。但是总体上,笔者认为从价值判断进入到事实确实是怎样,以及如何构建的发展的大趋势的。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导言部分第12页,说明该书的旨趣的时候指出:本书所能传授的,不可能把国家从其应该怎样的角度来教,而是在于说明对国家这一伦理世界应该怎样来认识。并指出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合理的。就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因此,对法律信仰的研究,有的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法和哲

学基础,提出了区别于或者不同于法律信仰论者的看法,在他们看来,法律信仰在中国,是不能的或者是不符合有着丰富传统文化国情的。

1.2法律信仰质疑论

根据上述整理和分析指出,有相当的一些学者,对法律信仰论的提法是持怀疑态度甚至是反对态度的。在该节,笔者将对此做一个综合评述。

此类观点的出现,根据笔者的整理,是对产生于西方法治理念背景下法律信仰是否就能一定适用于有中国特色国情的法治建设语境的怀疑开始的,认为:法律信仰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意蕴。我国学术界在提出这一概念时并未注意到法律信仰的语境差异,因而存在概念定义和使用上的诸多问题。构建法律信仰概念不仅要考虑中国的法律语境,而且还要切合中国人的信仰生活,遵循概念定义和逻辑规则[15]。这种观点,在笔者看来是必要的。从我国传统来看,我国是有着近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文化的国家,法律在我国有着和西方法治国家有着不同含义,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形象的指出中国在礼治之下的法律和西方宗教之下的法律的不同,甚至说: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16]。

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法治秩序的生成和法律信仰的确立是一个多元互动的过程。认为不能简单地奢望法律信仰的单独确立。其主要的观点就是法律信仰的问题不是单独的信仰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整个法律秩序的问题[17]。他提出了五组法律信仰的内在悖论,指出了法律信仰问题的复杂性和内在矛盾运动;此外,还有学者质疑法律信仰的提法,认为法律信仰的提法是有违法理的:信仰属于自为的领域,不能被要求和强制。除非我们仅将法律局限地理解为超验的自然法,否则,实在法由于其无法祛除的工具性、无法克服的缺憾性不可能成为被信仰的对象;同时,若要求人们信仰它,事实上就否定了人们对国家法律持有怀疑主义和批判精神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使国家法律丧失不断改革、完善和进步的可能与动力,最终导致危害法治的后果[18]。

笔者认为,这种对法律信仰的客体,即法律提出了质疑,众所周知,法律在我国法理学教科书中定义为,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根据作者的论述,信仰规范是不科学的,该学者似乎认为以社会信任的法律重构作为更合适的表达[19]。

此外还出现了一些论文,其中有对法律信仰直接展开批判,文章主要认为,中国法学界的“法律信仰”命题,是对美国学者伯尔曼有关法与信仰(宗教)之关系论述的误解,导致了法律界的一系列错误观念。因此,作者主张从理论上对这一命题进一步进行反思和批判。在文章中,作者认为从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都表明,法律不能被信仰;我国建立法治的途径不能依赖法律信仰,而应是加强法与社会的沟通,增加法的现实性、可行性、合理性与正当性。[20] 在该论文之后,引发了法律信仰论者以及法律信仰怀疑论乃至批判论者之间的讨论。有的学者支持了上述论文关于法律信仰的批判,也认为法律信仰这一命题是国内学者对伯尔曼本义的误解,认为我国建立法治的途径不能依赖法律信仰,中国法制化建设的关键是树立法律信念、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权威和法律至上的观念。[21]

也有的学者直接指出如果接受来自西方所谓法律信仰的命题,而不顾我国国情,将会导致权力崇拜、专制主义的兴起等严重危害后果。[22]

笔者分析认为,法律信仰论批判者的论述都聚焦在法律信仰这个命题的科学性上。认为法律信仰的命题,自然被信仰的是法律,但是据他们的研究论证,法律是不具备被信仰的品质的。诚然,根据上述有关学者的论述,信仰作为规范的法律是不符合法理的。然而,法律在法治的背景下,从来都不能被认为单纯的是一种规范体系,也不能单纯的被认为是一种统治工具。如果法治社会的建设就仅仅意味着法律体系的完备,那我们是否就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建设成为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了?但是我们又不能不考虑到在我国传统社会

中,法律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我国的法律从未上升到治国的理念,更谈不上和宗教结合在一起,成为国民内心的信念乃至信仰了。

针对法律信仰怀疑批判论者的论述,有学者也针锋相对的提出了反批判,认为,法律信仰是信仰者结合超验体验和理性确信、穿越精神虚拟和物质现实,强化主体意识和工具价值的一种超现实的精神活动。并提出构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的法律信仰途径,即建构实在法、伦理法和自然法三位一体的法律信仰的理想图景,来弥合法律文化的断裂和混乱,进而发挥法律信仰的精神激励、文化整合、凝聚和约束功能。文章以辛辣的口吻宣示:至此从根本上验证了为现实功利所累,站在此岸看彼岸的法律信仰不可能论者的不堪一击。[23] 3 总结

本文梳理和评论了学界对法律信仰问题的研究成果,并囿于文章篇幅不能展开详细的论述。众所周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法治建设上的体现。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就是民主与法制的统一,有了完备的、符合实际的法律体系,又能得到普遍的实施,在整个社会中,包括所有法律从业者,乃至政府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在内所有公民在内心深处对法律信任、信赖最后能化为内心的准则并信仰的时候,法治才能说真正的建立、完备起来。

不论是正面论述构建法律信仰的内在、外在(主观、客观)条件,还是从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民主、严格和公正,亦或是从基本的公民法律教育做起,对法律信仰的构建都是有建设性意义的路径;不论是批评法律信仰不可能者还是担忧法律如果被信仰将会导致专制主义危险的看法,都没有否认作为必须拥有精神家园的人应该具有信仰的事实。在社会中,不单是个人,乃至整个社会有了信仰,可以促进社会共同体增强凝聚力,减缓社会冲突,并为社会成员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持,更好地发挥社会共同信仰对人类实践活动的推动作用。那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语境下,如果不是去信仰法律,那么我们还能去信仰什么?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概念总是从抽象延伸到具体,然后再上升到抽象,最后成为自己的概念。还说哲学形成为一个圆圈:它有一个最初的、直接的东西,因为它总得有一个开端,即一个未得到证明的东西,而且也不是什么成果。黑格尔所赞赏的天真的意识,在笔者看来就是我们去理解和认识世界乃至法治现象的开始。我们应该去接受法治的理念,去接受公平正义,去接受人人平等,去接受权利的意识等等。把这些理念作为我们的天真的意识,然后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使其现实化,形成一个圆圈,成为自己的理念。诚然,现在我们国家处在一个转型的阶段,我们国家有着悠久的封建人治传统。扪心自问,我们的天真意识里,隐藏着多少是对权力的追求和金钱的迷恋,而又有多少是对权利和公平正义的希冀和信仰?

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反复的强调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笔者认为虽然从语境上来说,我们国家和西方法治国家确实有着巨大的差别和不同,但是在走向法治的道路上,我们依然不能忽视这样的事实,那就是法律必须深入民心,否则,法律只会被当做一种统治工具,而不是保护自己权利的根本保证。那么,在当下,如何才能让法律得到普遍的信任乃至信仰?笔者囿于篇幅,不在此详细讨论。

[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28谢晖.法律信仰与法律怀疑精神[J].法律科学,1995年第6期

谢晖.法律信仰:历史、对象及主观条件[J].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2期范进学.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J].法商研究,1997年第2期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2期[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北京:三联书店.1991.65舒扬.法律与信仰机制—西方法文化的一种考察[J].法律科学,1997年第5期以及定庆云.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及培育[J].中共中央党校(1997级)硕士学位论文等等李冠新.法治的信仰与法律教育[J].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年4月*.法律信仰与民族国家[J].读书,2003.01李延 罗海峰.论法律信仰的培育[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5.10,第5期王荔.法律信仰的精神内蕴及法律人的使命[J].河南社会科学,2007.3,第15卷第2期范进学.权利: 从法律到信仰的路径选择[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吴传毅.法律理论虚构:法律信仰的先决条件[J].法学杂志,2008年第2期马晓敏.法律信仰对象:自然法[J].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3月曹世华.法律信仰的语境与定义[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6,第19卷第2期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三联书店.1985.34.叶传星.法律信仰的内在悖论[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6,第12卷第3期刘焯.\"信仰法律\" 的提法有违法理[J].法学,2006年第6期刘焯.社会信任的法律重构[J].法学,2005年第7期范愉.法律信仰批判[J].现代法学,2008.1.第30卷 第1期张俊国.对法律信仰的批判[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范振远.对中国“法律信仰”命题的批判[J].法制与经济.2009.1许娟.法律何以能被信仰?—兼与法律信仰不可能论者商榷[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古声然.社会信仰论[J].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5

推荐第6篇: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

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

王琳 《 光明日报 》( 2014年10月31日 02 版)

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是近期海内外舆论目光聚焦的核心。“依法治国”最大的“升级”就是把之前常见的“法律体系”变成了“法治体系”。

法律体系是静态的文本,法治体系则是动态的法的实现过程。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让静态的法律从文本走进国民内心,并指导具体行为。如公报中所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法学界有两句名言。一句是伯尔曼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另一句是卢梭说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将法律信仰视为依法治国的基石,一点也不为过。

从1986年起就开始了全国性的普法教育活动,到今年已是“六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从“送法下乡”“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再到“送法进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可称明显。但客观而论,这种普法的成果离“全民守法”还有相当的距离。

过去,民间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有这样的调侃,“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三个司法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三个法治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尤其对于一些权益受到侵害的民众而言,“信法不如信访,信访不如信网”几乎成了超越法律之上的 1 “规则信仰”。当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阻碍于公平正义面前时,当法律武器难以帮助公众排除维权障碍时,从法外寻求救济乃至激进措施就很容易发生。

另一方面,法律信仰的培育,还得着眼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让所有人都能从“听得懂的良法”和“看得见的公正”中,去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立法要科学,执法要严格,司法要公正,权力运行要在法律划定的轨道之内。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科学立法”,才能“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并最终实现“全民守法”。在“民以吏为师”的传统仍然根深蒂固的当下,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为法所治、受法制约,并能做到依法而为,就是对全民最好的普法。这也是当下最重要的法律信仰培育。

推荐第7篇: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

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

2016年12月9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理论性、现实针对性和工作指导性都很强,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国范围内的“七五”普法大幕已经拉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何为法律信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多次强调法律信仰问题。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尊法”放在了第一位。这次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又强调法律信仰,足见对这一命题的高度重视。那么,何为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人们在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包括认同、信服、尊崇、敬畏等因素,体现的是对法律自觉自愿地忠诚和尊重。具体看,法律信仰应主要有四个维度:一是认同法治社会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目标,愿意在这个理想目标的引领下,为之努力奋斗;二是信服法治是现代社会最适宜的治理方式;三是尊崇宪法法律在一个社会中的至上权威和地位,头脑中有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四是敬畏法律规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服从法律判决。这四个方面在实际中是高度统

一、不可分割的。

为何培育法律信仰

在当下中国语境下,培育法律信仰主要是基于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破解“孝公难题”的迫切需要。2000多年前,秦孝公励精图治,任用商鞅进行变法。有一天,秦孝公问商鞅:这些制定出来的法律,如何让老百姓遵守呢?这一问被当代学者称为“孝公难题”或“孝公之问”。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建成,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问题已由法律制定领域转为法律实施领域。要解决“孝公难题”,让“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治本之策、当务之急就是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只有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才能形成社会法治精神,进而促进法治国家的实现。一个社会没有法律信仰,法治国家这个大厦就无从建起。

培养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我国受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影响,一些人权力意识根深蒂固,法律至上意识明显不足,遇事首先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今天,法治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家治理的主旋律,成为时代精神和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社会,很难称得上是现代社会;一个没有法律信仰的公民,很难称得上是合格公民。培育以法律信仰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有利于祛除暴戾之气,涤荡不正之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凝聚社会共识的主要途径。随着社会的深刻变革,我国现阶段呈现思想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矛盾凸显化的特点。规范、整合这个社会的最为理性的力量就是宪法法律,因为宪法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全体人民意志。不管经济收入多少、道德水准如何,也不管政治面貌、职业、性别、年龄,在宪法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必须一体遵守宪法法律。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是社会的最大凝聚力,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就是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中,寻求和扩大社会“最大公约数”的过程。

普法转型升级的科学选择。过去30年的普法使得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实践证明,实行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创举和优势所在,也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随着法治实践的深入发展,我们对普法规律的认识也在深化。让人们了解法律知识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内心信仰和尊崇法律。在“七五”普法全面展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的伟大命题。这一命题让法治直达人心,抓住了法治建设的本质。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实现从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信仰的转变。

如何培育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作为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生发出来的对法律的情感和意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漫长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过程。如何培育法律信仰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宪法意识。自2014年以来的连续三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都作出重要指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决定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开展宪法教育;也决定了宪法教育在国家的各种教育中居于基础性、主导性地位。必须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在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神圣的,决不能对宪法所规定的国体、政体等内容随意诋毁、攻击和违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既要宣传宪法知识,更要弘扬宪法所蕴涵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精神,使之变成人们的法律信仰。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发挥公职人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目前,领导干部重视法治的氛围已经形成,法治素养不断增强。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差距尚大。针对这种情况,“七五”普法规划作了专门安排部署,把领导干部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2016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提出了许多措施要求。目前,关键是抓好落实,促进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一种自觉、一种风尚、一种习惯,以此带动全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靠法治文化环境的熏陶和滋养,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因此,“七五”普法规划特别强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推动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培育法律信仰的过程。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对于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律信仰有赖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众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扩大公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提高立法质量的过程,也是一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律精神融入公众思想观念的过程。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认知。其次,法律信仰还有赖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司法机关应当用自己全部的执法司法活动宣传教育人民群众。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充分说理、解疑释惑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弘扬法治精神。

(作者系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

推荐第8篇:论法律信仰的培养[推荐]

张旭科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江苏徐州 221008)

〖内容提要〗 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 法律信仰 信仰 培养 法治 法治精神

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那么要建成法治社会和合理、公正的法治秩序也只能是一种空想。本文试就法律信仰的培养,推进法的精神形成的问题作以下几点探讨。

一、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分析

1. 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

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的形式)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观念等等,这一切无疑为后来的资产阶级的法治国理论奠定了基础。即使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培育和传播了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这一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因而这一信仰理念,又使广大宗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的统治中解脱出来,而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即在信仰法律的观念的支配下积极投身于政治经济活动,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战略的实施和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总之,纵观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公众的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其法治化的形成,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就能很好地促成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达到一国法治化状态的确立。现在,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己的不断摸索,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他法治国家中吸取经验。而上述的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对法律的崇高追求之情以及信仰之理念正是我们所可以借鉴的,这对于我国法治国家的构筑是不无裨益的。

2.培养法律信仰是法治的内在需要。

“法治应当优于人治”①.,这已成为定论,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一个国家法治应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其中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忠诚的信仰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因而,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的一种内在需要。

首先,我们讲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公众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即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那么法治就会论为人治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 “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②其次,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保证,或者说是法治的“软件”系统设立的基础,其深刻反映了法治的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反过来说,法治的这种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又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反映和表达,而构成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无疑是那生活干社会之中的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的、共同的精神、情感和认识,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讲,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利于整个社会法治的精神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最后,从法治本身的内涵来讲,法治所要表达的意义是:法治是社会公众普遍具有的共同的一种精神和信仰、意识和观念,是一种典型的

社会心态;法治的精神在于合法颁布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然而,这些“公式”所要成立的条件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只能成为“空中楼阁”。诚如伯尔曼所讲,“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不仅要求我们在理智上承认——社会所倡导的社会美德,而且要求我们以我们的全部生命献身于它们,所以正是由于宗教激情、信仰的飞跃,我们才能使法律的理想和原则具有普遍性。”①

二.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所面临的障碍分析

首先,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封建帝制的皇权至上,宗法、特权观念、专制观念、权力至上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产物,即长久的封建人治传统的中国所构造的法律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在中国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以皇权至上为特征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中,法律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只是“一直确认并全力维护专制王权的绝对至上性。”②这种权力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深深地影响着现代人,人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总会出现权力高于法律、法律低一等的认识,从而对法律失去信心和认同感,便不会自觉地寻找法律的保护,也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了,法律就如一纸空文。伯尔曼也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③毋庸讳言,若真的如此的话,那不仅将对法律的培养造成障碍,同时也将给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造成极大的障碍,使中国法治面临被抛弃的危机。

其次,立法的膨胀,法律出台时间的缩短,使得法律价值很难转化为主体价值所追求的目标。据统计,自1979年到199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订248部法律和有关法律方面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700多件行政法规;此外,国务院各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也制定了数以千万计的行政法规、规章。④近些年来,立法的速度仍在不断地加快,法律、法规的出台一部接着一部,特别近两年,立法速度更是惊人,几乎每天都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出台。这股汹涌的立法大潮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在市场经济下建设法治社会的“硬件”系统的逐渐完善,然而,另一方面却也给法律难以被信仰种下了隐患。这种法律、法规数量猛增的社会实践,使得社会公众对它们根本无法全面知晓,据有关调查的推算,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只达到近几年法律制定总数的5%;再加上这些法律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还要适时地对它们进行修改,使得社会公众更加无法知晓,更别说了解和掌握,就是一个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立法工作者也无法对它们作全面理解和掌握,那其实告诉了我们许多法律等于是虚设。也就是说,这种立法的膨胀状态,使作为客体的法律无法满足作为主体的社会公众的生活需要,从而造成主客体间的隔阂,其最终结果是导致社会公众由于对法律的陌生感而使法律信仰无从产生。

再次,司法体制存在着弊端,法律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和组织的法律期望值。在我国司法体制中,公安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等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法院的独立审判权难以行使,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吃卡拿要、以言代法、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腐败现象依然大量地存在。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缺乏其公正性,打官司褪变演化成了打关系,打官司成了完全是金钱、关系和人情的较量。一个同样的案子在不同地方、不同法院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还有,有的当事人即使打赢了官司,其诉讼也难以得到实现,诉讼价值也难以得到实现,审判结果成了“法律白条”、“一纸空文”。这带给社会公众将是对法律后果的失望和缺乏信心,这样就会使他们萌发出“有法无法一个样”的心理模式。万一这一心理模式成为定势,那法律信仰的培养,法治精神的培育只能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构思。

最后,法治理论中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冷却了社会公众心中炽热的法律情感。法律工具主义论者认为法律只是统治者手中用于对社会进行有效而强力的控制的工具。然而,大家都知道,工具是一种没任何思维和良知的东西而已,它是一种静的没有活力的物品。如果说法律是一种工具的话,法律将失去其内在的价值和活力,失去其灵魂和良知,成为伦理价值缺失的残疾之物。当人们服从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国家强制力制裁的话,那法律就无法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一个法律制度之实效的首要保障必须是它能为社会所接受,而强制性的制裁只能作为次要的和辅助性的保障。”①

三、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的对策分析

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然而,大量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现行的法律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社会公众所信仰的对象,从而决定了培养社会公众崇尚法律的情感的艰难程度。可是中国要走向法治化,要建立成法治社会,就不得不对社会公众法律情感的培养,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也不得不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为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重视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法律信仰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社会公众的权利是一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没有权利内容的法律就激发不了公众对它的渴望。应该说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信仰是一种互相推动的关系,权利意识的增强必然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同及法律所含的价值的褒扬,从而萌发了信仰的雏形;同样,采取对法律信仰的认同和鼓励也会引发起社会公众对权利意识的重视。我们说权利意识的培养主要在于主体——社会公众的自我意识的苏醒。然而,在现代社会实践中,立法者一直崇拜和迷信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忽视了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公众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社会公众在国家的强制和威慑下,无可奈何地被动服从法律,逐渐麻木了其自主判断的思维,也逐渐泯没了其参与的热情,这样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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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试析女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

肖扬院长在《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法官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法官职业化建设可以逐步形成一个拥有共同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的整体。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官群体同一性首先要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信仰。女法官是法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决定了女法官在今后法官队伍中的构成比例与作用。探讨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形成与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应有特征法律信仰是一个牵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的概念,是整个法理学中的最高问题。法律信仰理论并非是现代才兴起,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法的精神本质是深藏在实体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了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后来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以各种形式来弘扬法律的地位,高扬法律信仰的权威和价值。可以说法律信仰理念的确定,促成了西方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战略的实施和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法律职业信仰是法律职业者共同的精神追求,其核心是对法治的精神追求,表现形态有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等。如果法治运行的主体本身缺乏法治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法律至上的信念,法治就会成为泡影。法官法律职业信仰,促使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强化“唯法是从”的观念及行为方式,法官不能恣意妄为,应时时受法律约束,审判过程中的轻微违法,都是对法律信仰的背叛。

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的形成是推行法官职业化的起点。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官的职业意识的基本要求是法官必须有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直接影响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法律的最终实现。法官丧失了法律职业信仰,枉法裁判必然发生。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是法官的职业之基、立身之本,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首要条件。

过去因男性占人类社会存在的优势,女性的社会活动受到性别观念的限制,女性的活动被规定在家庭中,职业就是洒扫庭除,没有获得与男子平等发展的机会。人类进入工业化时代以后,女性依附男性的地位已改变。法官这一被视为男性传统的职业,也给女性更多的展示机会。在我国,女法官是审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到2003年全国法院系统有女法官及其他女工作人员67000余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的有47000多人,担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有1069人,担任各级法院中层领导职务的有8500余人。广大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忠于职守,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了公正、文明、民主的良好形象,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涌现了“法官妈妈”尚秀云、“铁法官”顾双彦、“学者院长”吕忠梅等一大批楷模,为法官职业增添了绚丽的色彩,法官职业造就了女法官,法官职业化进程离不开女法官的奋斗与辛劳,时代需要女法官有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决定了女性在今后法官队伍中的构成比例与作用,笔者认为,女法官的法律信仰应有以下特征:

(一)以女法官法律职业尊荣感为基础。女法官只有信仰自已的职业,才能热爱审判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内力,笃信法律,顺从法律的指引,形成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法官职业以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正义为目标,依据正当和合法的程序打击刑事犯罪,解决、平息各种民事纷争。通常面对尖锐而复杂的社会矛盾,涉及当事人的生命和财产等重大权利问题。法官作为法律职业人,负担的是党和人民的嘱托。热爱审判事业是对法官身份的要求。社会学家认为女性较男性而言更具荣誉感。法官荣誉感让法官有强烈的职业自尊意识,女法官只有不轻视自已所从事的神圣职业,不把审判工作作为权宜之计,而视为实现自我价值,证明自我能力的途径,才会提高社会对女法官的信心、信仰与尊重。女法官的社会地位才能得到确认与提升,才能促成女法官职业群体自豪感,进而形成女法官职业群体的法律职业信仰。

(二)以女法官自我能力的认同为支撑。法律离开了法官,只是死气呆板的教条。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通过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运用来体现,法官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必须具备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精湛的法律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司法经验。法官职业的脑力密集性特点,决定了女法官亦能在法官职业纵横驰骋。女法官因有细致的观察能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面对激烈的对抗更易找到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女性的亲和力使女法官更易疏导化解矛盾。且女法官因其母性本能,更富教育感化能力,在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更易取得成绩。女法官只有认同自我,才能坚定法律职业信仰。

(三)以女法官高尚的职业情操为依托。法官法律职业信仰要求法官树立坚贞的法律信念,并对这种信念毕生追求。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有自己的特点。法律可以使公众对自已的诉讼行为有一个确定的预期,法官遵从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可以使人们得到预期的效果,让人们相信通过法律的手段能够得到一个符合社会公正标准的处理结果而愿意寻求法律保护。法官审理案件,必然要涉及一定利害关系,这要求法官不仅要具备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念,更要有正义凛然,刚正不阿的风格和宠辱不惊、贫贱不移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具体案件适用法律时意识到裁决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其后果,才能做到义正辞严、行为果断、令人尊敬。社会学家认为,男女两性因生理上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行为模式,男性比女性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方面相对大一些,因而男性往往活动面大,交际广。女性活动面相对较窄,交游圈小,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稳重、耐心、坚韧、刻苦的性格。女性交游圈小的特点,使女法官的社会关系相对简单,更符合法官职业中立超然性特征。女性特有的稳重、耐心、坚韧、刻苦的性格特点更适合法官的“慎权、慎欲、慎独、慎微”职业道德要求。

二、影响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因素法官法律职业信仰是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而形成的。法官法律信仰的形成过程实质就是法律精神内化的过程。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形成要经过法律价值认同、法律职业信念的产生及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这三个环节。首先法官的价值追求与法律的价值取向要达成一致,法官的法律价值追求与法官的法律信念相比要外在些,法官没有取得价值追求与法律的价值取向的同一性,法律职业信念便不能形成。其次法官法律职业信念只有经过培养由“可信”上升到“确信”的程度,让法官的心态、情感、精神向往各方面,从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到为人处世都烙上了法律信仰的印记,呈现法律信仰的位格和风貌,才能产生法官法律职业信仰。女法官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的形成不是个体的主观努力所能达到的,受历史文化,社会环境,整体素质等条件的制约。

(一)历史和社会文化的影响。由于历史的积淀,造成社会文化因素中存在错误规范,女性在追求事业成功的同时必须肩担家庭的重任。一个事业成功但婚姻家庭关系不幸的女性,世俗不会认为她是成功人士,只会为她叹息。成功给男性带来满意,却给女性带来焦虑,导致男女两性追求成就的表现领域不同,男性取得成就的着眼点在于工作本身,而女性的成功动机融和了亲和力,多侧重于人际取向,以取得和谐的人际关系为重。这种“回避成就性动机”决定了大多数女性对事业的态度,这些女性并不以自身事业的成就为认同,而更希望自己是事业有成男子的妻子。而将工作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不会对事业有太多的投入。性别角色的习俗及女性个人价值的社会认同局限束缚着女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的形成。

(二)管理机制及社会舆论的影响。女性在认知方式上表现为场域依赖型,在知觉与认知时,对周围环境有极大的依赖性,更易受环境的影响。女性场域依赖型的认知特点,使女法官更易受外界压力的影响,引起法律职业信仰的偏差。随着法治监督工作的加强,社会舆论爱以民意的方式对法官的审判进行评判。因女性特有的心理特征,有的女法官心理软弱,怕引起舆论的批评;有的女法官有从众的心理,爱服从舆论声响;有的女法官好出风头,以期获得舆论的喝彩。舆论的评判阻挠着女法官的法律职业信仰。

(三)群体素质及女性心理特征的影响。因法官队伍形成的历史原因,较多女法官没有接受系统正规的法律教育,大多数女法官是从辅助岗位进入法官角色;还有的女法官一直在辅助岗位工作,很少涉足审判领域;有的女法官虽有正规法律教育背景,因惰于再学习等原因,素质并不甚强。女法官在法官生涯的黄金时期,要经历孕产期,哺乳期,因家事所累,女法官得到锻炼与学习的机会也相对较少。法律知识博大精深,须要女法官投入毕生的精力,不断学习,不断实践。没有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法理的融会贯通,导致“先天不足”。女性的弱点是脆弱,胆小,独立性差,缺乏自信,缺少果敢,易于盲从,且女性多富于同情心,爱以情感的判断替代理智的判断。且大多女性在创造性地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不如男性。这是影响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根本因素。

三、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培养“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它将形同虚设”。法官是法律的良心,守望法律是法官永恒的天职。如果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一座大厦,法官的法律信仰则是大厦的承重墙。法律职业信仰属于意识范畴,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要增加支撑力,既需要广大女法官从我做起,增强法律职业情感、法律职业能力,加强法律职业品质修养,又需要法院管理体制投入更多的关注与扶持。

(一)女法官法律职业情感的培养。女法官要克服传统社会观念和性别角色对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影响,必须客观全面地认识到自我能力和价值所在,伴随自我肯定而产生自我认可。自尊、自爱、自信应是女法官必备的心理特征。客观冷静地对待周围环境对自已的评价,对自已取得的成功给予及时肯定和强化,从每一次自我肯定中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在自我认同自我肯定的过程中感受法官职业给自己带来的喜悦,进而提升法律职业信仰。

要促成女法官群体法律职业法律信仰的形成,社会管理机制应分担女法官的职业风险。在利益和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情况下,女法官忠实执行法律时常会引发强大的社会压力,而这种压力的解除不应由女法官个人来承担,而应由社会管理机制来保障。只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充分保障女法官的权益,才会得到女法官内在动力的自觉投入。女法官的权益保障除法官基本权益保障外,还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身份保障。女法官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能剥夺审判权力。二是荣誉保障。女法官协会应设专项基金,奖励在法院工作的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法官,并开展多项活动,表彰优秀。这既可增加女法官的职业自豪感,又可提高女法官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建立高级女法官终身制度。让法官职业为这类女法官提供丰厚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回报,使德才出众的女法官能为法律事业奋斗终身。要提高女法官的职业信仰,并不能仅依靠简单的行政化的培训。法官法律职业信仰要求“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马克思语)。法官要严守中立、被动、合法、终极的职业要求,必须依赖于法官独立地位。法官独立地位的产生,首先应实行法院垂直化管理模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的影响,减少行政权对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干扰。其次应实现审理权与裁判权一体化的审判工作原则,建立法官职务序列与其他职务序列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让女法官对案件裁决结果承担更多的责任;再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程序,让女法官对案件质量倾入更多的心血。另外要减少媒体监督对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不利影响,防止媒体监督对司法独立的侵蚀。这些制度的建立是培养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的重要环节,能让女法官对法律职业产生归属感与依赖感,能激发女法官对法律职业信仰的确认与尊重。

(二)女法官职业能力的培养。“法官必须知法”。只有精通法律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只有熟悉法律才能信仰法律。女法官一旦被任命即独立从事审判工作,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评估和法律的理解,作出独立判断,并确信自己的裁决。法学研究的对象是用一种并不精确的方式来处理一些实际上无法精确处理的社会问题。法官的工作,不是孟德斯鸠所比喻的售货机,一头塞进纠纷事实和法律条文,一头就产生判决。女法官要在抽象概括的法律规范与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定纷止争。要保持坚定的法律信仰,通晓法律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关注社会实际,注重吸收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注重自己社会经历和人生阅历的丰富。法律关系日益复杂,疑难案件日渐增多,简单照搬条文不能成为优秀的法官,机械适用法律可能出现合法但不合理的现象。女法官适用法律时必须贯彻法的价值精神,使法律的实施结果符合法的精神。这要求女法官既要熟悉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又要深喑法律条文的融通。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女法官法律职业信仰以法律职业技能为支撑,女法官法律技能应包含敏锐的观察能力,深刻的理解能力,准确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综合运用能力,紧急应对能力,疏导调解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方面。女法官要提高辩证思维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必须掌握法律方法,首先应用法言法语进行思维和审判。其次应用法律的思维来看待案件中的人与事,不能仅仅从感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防止情绪化。再次应当用追求法律真实的求实精神来思考问题,强调任何事物都必须有证据,应以证据证明事物的客观存在。另外,应确定单一思维方式,判断事实只能作是或否的判断,而不能作非此即彼的判断。要提高女法官法律职业能力一是要严格准入要求。女法官的准入条件,必须与法官法相适应,应规范法官选任程序,确保准入的女法官一开始就有良好的条件。二是完善女法官职业培训机制。给女法官更多的再教育培训机会,培训要以知识型培训向技能型培训转化。并设立女性类的专项教育培训。

(三)女法官职业品质的培养。法官的裁判偏离了法律职业信仰的准则,植入个人情感,或为某种私利扭曲,枉法裁判必然发生。社会对法官的尊敬并非仅来自法官的审判权,法官的审判权只有与法官为民众谋福祉为社会担道义的高尚职业精神相结合,才能与社会产生亲和力,才能在社会中得到充分的支持,才能在司法独立的意义上获得令人羡慕的“自治特权”。司法公正是社会对法官的期望和要求,依法裁判、公正裁判,维护社会正义,永远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对法官的评价并不是对审判工作的全面认识和了解,而是源于对个案的观察和感受,法官的执法形象、审判程序及法官的言行都是公众审势的焦点。为确保裁判公正,法官必须大象稀声,耐住寂寞与孤独。女法官要加强独立性与坚定性的培养,克服性格脆弱易于盲从的缺点,在承受压力与怨恨时,保持不偏不倚的中立态度。“法官的作用是裁决而不是取悦,是作出判决而不是进行宣传,是忠实于法治原则而不是屈从于来自任何方面的外部压力。”面对种种干扰,女法官必须保持强烈的法律意识和以民为本的职业良心,对公平公正执著追求。清正发自内心,现于细微,文明办案,恪守司法礼义。以坚定的法律职业信仰,让法律职业信仰的精髓溶入女法官的一言一行,使女法官职业散发独特的魅力。 宁洲平李玮

推荐第10篇:大学生如何树立与培养法律信仰

大学生如何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而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作为国家未来的当代大学生们应当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这是对于推进我国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只有真正为民众所认同和敬畏,其调整社会制度的职能才能够真正得以实现。这就产生了法律信仰的问题。所谓法律信仰,可以理解为是对法律能够解决利益和观念冲突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和持之以恒的坚持态度。当前,我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困境就是国民对法律的信任问题。由于我国法官、政府腐败问题还大量存在,很多人既不相信法律又不尊重法律。我们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从我们这一带改变中国的人治状态,唯有信仰法律,才能让法制取代人治,防止滥用实现社会平等。所以我们树立和培养法律意识是有必要的。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主动学法、懂法、用法是首要的。无论是从课堂还是课外书籍,亦或者是通过对法律事件的关注,大学生都可以从中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并为我所用。大学生也可以积极参加与法律相关的活动,如知识竞赛、法院旁听、模拟法庭、辩论赛等,通过切身经历增强法律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观念,也是对我们大学生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是有效的。

除了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学校和老师的指导也是有必要的。无论是法律基础课程的任课教师还是其他专业老师,都要严格要求自身的言行,从自身做起,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传递一种积极正确的法律态度。大学时期是一个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最关键时期,一些微不足道的言行都可能在其认知上造成巨大大的影响。要引导学生懂法,就应先培养大学教师知法守法懂法。

第11篇:人大法学院—人大法律人的信仰[推荐]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人大法学院—人大法律人的信仰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位家长、各位来宾!

大家好!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在这里举行法学院2016届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共同见证这一难忘的时刻。今天,你们完成了人生中一段重要的学业旅程,踏上新的征程。我谨代表学校向你们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哺育你们的父母、悉心教导你们的老师,以及关心和帮助过你们成长的每一位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学们,从接到录取通知书那天起,你们的人生就开始与人大结缘,成为人大人,人大法律人。数年之后,我相信你们身上已经深深地打上了人大的烙印!人民大学和人民大学法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十年寒窗,各位同学来在人大接受人文熏陶和法学教育。我相信,在人民大学的学习和成长经历将是你们人生中一段最为难忘的幸福时光。作为老师,我们高兴地看到,同学们能够在校园里茁壮成长,从一脸稚气的学生成长为充满理性、智慧和理想的法律人。

同样,人民大学也因为你们在校期间的奋发向上和优异表现而变得丰富多彩,让这所大学的精神和境界得以提升!无论是在课堂内还是课堂外,校内还是校外,国内还是在国外,你们都向外界很好地展示了人大学子的风采、人大法律人的风貌。看到你们的成长和收获,作为老师,为你们高兴,为你们骄傲!

从今天开始,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将从“人大学生”转变为“人大校友”。无论你们选择了什么样的工作,丰富的法学知识、专业的法律技能和良好的法律思维都应当伴随你们终身。作为人大法律人,要成为全社会知法懂法、崇法尚法的模范。知法懂法并信仰法律,把法治作为一种信仰,一种矢志不渝追求的目标。要秉承法律至上的信念,心存正义并公正廉洁,既有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且具有正确的法律思维,希望你们能够恪守职业操守和伦理,将法治精神贯穿到职业生活中。在法治社会中不屈不挠地为实现法律的目的而献身。

作为一名人大人,要始终秉承人民大学“实事求是”的校训精神和优良的传统,培养和历练自己厚重的品格,真正成为“国民表率、社会栋梁”,“永远奋进在时代前列”。要谨记母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寄语,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实现母校的期许。人大人应当具有的家国情怀既是一种人生使命,一种责任担当,也是一种精神支柱。是人文情怀,是担当情怀。仰望星空,脚踏实地,逆势不怨、顺势不骄、劣势不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变革时期,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和转型时期。我们在高兴地看到国家法治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需要深刻地认识到,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社会转型时期的大量法治事件正在考验着我们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我们法律人的法律智慧。由“人治”向“法治”转型,是中国历史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的根本保障。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勇于承担起追求法治、完善法律的重任。秉持以“人民福祉”为根本标准的原则,将有助于化解社会对法律的误解,培养人们对法律价值的高度认可,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基本功能,最终树立法律在社会治理系统中的崇高地位。

同学们,从明天开始,你们将成为人大的校友。人生是一个漫长的事业,也是漫长的征程。人生之路上,我们会有成功的喜悦,也可能有失败的痛苦。但无论你们身在何处,也无论贫富贵贱,你们都将是人大的宝贵财富,人大也将永远是你们的精神家园!

最后,祝愿同学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鹏程万里,前程似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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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申论: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申论范文:让法律成为全民的信仰

: http://kc.offcn.com/general/178/17773/

加快法治进程,已是当下国家治理的一个紧迫的课题。很自然,人们总是将目光向着打造法治政府聚焦,它是核心,是引领。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当及时提速,它是主体,是根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

无疑,公民意识的觉醒标示着社会文明的历史性进步,权利时代的到来撬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然而,检视我们身边的日常生活,打开每天手边的报章网络,我们仍然不时为诸多负面的暴力新闻所心惊,而忧虑。哪来这么多的暴戾之气、平庸之恶? 知法,守法。其实,更重要的还在反省自身:我们是否真的信法? 法律信仰的表达,是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的认同和自觉自愿的依归;法律信仰的实质,是它对公平正义理念的维护和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法律信仰的标识,是它深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法律信仰的践行,意味着公民应当知法、守法,并更积极主动地投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如何才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 首先,这信仰源自民主立法的参与。

人民大众是立法的主体,他们的立法参与是立法正义价值的崇高体现和有效保障。现代社会是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不同的社会群体,自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不同的意志主张。如何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拓展立法的民主参与,建立通畅的表达渠道和有效的参与机制,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将那些不同的诉求、取向和主张,协调、凝聚、提升为法律规范和国家意志?我们必须清醒,扩大民众的立法参与,既是一个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也是一个将法律精神潜移默化融入民众思想观念的过程。

在民主立法的巨大进步中,不可否认,我国立法中依然有待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消除“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

其次,这信仰源自法治环境的熏陶。

法律信仰不是被灌输出来的,被教导出来的。人们更多地是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生发深刻的感知、与政府官员的互动中获有现实的引领。

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

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律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

权大,还是法大?我们绝不能再掉入另一个陷阱:拳大,还是法大? 再次,这信仰源自司法公正的彰显。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失守,社会难免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这也就是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毋庸讳言,民众对当下的司法状况多有不满。一些法官缺乏最起码的法律敬畏,丧失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批条子,打招呼,跑关系,权大于法,钱重于法,情过于法,甚至甘心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导致同案不同判,出现一起又一起的冤假错案。本来,走进法庭的那些弱势无助的受害者,都是把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尊严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线希望,在他们的意识中都把法官想象为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拯救者形象。司法腐败,不仅严重地动摇威胁着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也极大地扭曲消解着人们的公平观念、法治意识。

司法改革已经敲响鼓槌,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法官专业素养,落实审判独立原则,就是要努力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建设人人有责。

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集体主义的遮蔽中再现个体,每一个个体的生存发展都是不可忽略的。我们已经拥有了人格的独立和发展的自由。但是,这独立有其社会的支持,这自由有其法律的边界,我们不能生活在原子化、丛林化之中。今天的社会,已经从意识形态的高扬中解放利益,每一个百姓的利益诉求都是不可置换的。但是,利益的潮水并不能漫过法律的堤坝,财富的追求也不能湮灭道德的光照,我们不能沉湎于社会欲望的极端化、暴戾化之中。今天的社会,已经从阶级斗争的极致中回归法治,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依法抗争,合法维权,本来就是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践行。但是,如何在多重社会矛盾多样利益冲突中,将这种维权抗争纳入法治社会公共秩序的建构之中,更好地释放这种维权抗争对于治道变革、社会进步的良性效应,还是需要求解的问题。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文明是人民建设的,法治也是由人民推进的。这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社会价值的核心,也是我们每一个普通民众权利和力量的源泉。

第13篇: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 毛概作业论文

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

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法律信仰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法律信仰逐步定形。在西方社会,崇尚自由和法治,社会公众对法律有着崇高的情感。小到为件小事起诉,大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立法,无处不体现了法律深深的印在人民的心里。

而在中国,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封建帝制的皇权至上,宗法、特权观念、专制观念、权力至上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产物,即长久的封建人治传统的中国所构造的法律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在中国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以皇权至上为特征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中,法律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只是“一直确认并全力维护专制王权的绝对至上性。”这种权力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深深地影响着现代人,人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总会出现权力高于法律、法律低一等的认识,从而对法律失去信心和认同感,便不会自觉地寻找法律的保护,也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了,法律就如一纸空文。伯尔曼也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毋庸讳言,若真的如此的话,那不仅将对法律的培养造成障碍,同时也将给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造成极大的障碍,使中国法治面临被抛弃的危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提出并深刻阐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应当优于人治”,这已成为定论,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建立法治社会,在公众中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律信仰。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一、自觉学习法律,培养守法精神

现代法律意识只有经过大学生自觉主动的学习,才可能对法产生信任,才可能对法产生信仰,才可能根植于内心。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即使法律知识很丰富,如果没有形成守法的精神,很难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此外,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觉遵守法律,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我们要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在实践中唤醒大学生的自我意识,注重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从而达到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的目的。

三、积极参加法律实践,提高法律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加强实践活动可以将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能力。所以,实践环节是内化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是法律信仰树立的重要一环。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法律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在行动中树立信仰,让信仰指导行动。

周霞

M01214117

人力资源管理

第14篇:信仰

《信仰》纪录片观后感

南河小学 施星羽

当信仰被高高举起,人的头颅昂扬向上,我们的躯体挺拔健壮,我们敢于为了人民去付出鲜血与生命,人民把我们高高举起。

当信仰蒙上灰烬,人便如行尸走肉,无视人民的苦痛,把百姓的生死放在一边,人民便狠狠地把他抛弃。

谁乐意当没有信仰之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获得人民的信任,正是因为她信仰“为人民服务”的真理,且前仆后继,舍生忘死地去捍卫真理。被小米加步枪打败的张学良总结得好:前仆后继。没有对信仰绝对的忠诚,何谈前仆后继?《信仰》中讲得真切,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在世界各国的政党发展史上,中国人对信仰付出的代价之惨烈绝无仅有。中国人在追随信仰的道路上,创造的奇迹绝无仅有。

最近收看了央视综合频道的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故事,深刻阐述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故事,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这部影片兼具政论片、文献片、纪实片之长,将展现历史、刻画人物、阐述理论融为一体,以人带史、以事论理,主题鲜明突出,故事真实感人,表现手法新颖,是一部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很强的经典电视片,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点教育片,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优秀电视片。

在观看《信仰》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追求理想,还是追求名利,结果是不径相同的。追求理想是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过程,也是升华人生的过程。追逐名利是消极腐败的过程,既使追到了也无法真正得到内心的满足,追不到则会失望痛苦。没有信仰,,就不会有矢志不渝的追求,就经不起失败的考验,就不能真正被他人所需要,从而无法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那么,我自己又如何坚定信仰呢?我想我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认清“大我”与“小我”的关系。国家和民族是大我,个人是小我。作为党员,我们身处不同的工作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党、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只有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国家才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而只有国家安定和平,我们个人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幸福。所以,为大我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小我;而只顾小我,则会毁了大我、也毁了小我。

二、持续学习,不断巩固理想信念。作为人而言,惰性和自私自利的天性是根深蒂固的。如何克服?那只有不断地学习。古人讲“学而时习之”,在克服人性的学习上,必须反反复复地学习实践,印象才能深刻。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多看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对我自己的触动比较大,这种学习比较有效果。

三、在工作生活中,践行信仰并检验自己理想信念是否牢固。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不局限于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上,更体现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工作马虎、做事潦草、服务态度冷漠、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些都是因为我们没有坚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敌人拿着刺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来考验我们信仰的坚定与否,可是权利与金钱的诱惑,似乎比刺刀更具杀伤力。如何克服一己私欲,是我们要作的长期的思想斗争。当工作繁忙的时候,我自问能不能不抱怨,而是有条不紊地一样一样干好?当工作琐碎的时候,我自问能不能先不叫苦,而是理清头绪一桩一桩着手干?我想这就是坚定信仰的道路上所必然经历的,没有一次次的历练,你如何能知晓自己到底是玻璃还是钻石? 马〃普顿尔说过:人活着就要用生命去解释自己的信仰。共产党人一旦认定了自己的信仰,就要坚定地去践行。我想,只要我们付出了,人民和历史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吧。

感谢《信仰》的播出,愿她如一剂良药,把当今中国的微恙早日治愈。

第15篇:信仰

信仰观后感——史立东

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全篇共分为三集。第一集:只要主义真;第二集:壮志换新天;第三集:时代先锋行。影片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故事,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该片着重“有情、有义、有力量”的表达,用人的故事讲党的道理,是我们党克服重重困难走向胜利的缩影,是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历史的宝贵教科书。

90多年来,正是一代又一代信念如铁、百折不挠的优秀儿女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勇立时代潮头,植根中国大地,与人民心连心,为旗帜添风采,我们党和她所领导的民族伟业才能于艰苦卓绝中砥砺奋进,于风云变幻中风光无限。

这三集里,分别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面貌以及党员的理想信念。系统地观看下来,我发现不论是“只要主义真”的建党之初的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壮志换新天”的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抑或“时代先锋行”的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化建设时期,不同时期党员的使命和职责不同,但是党员的信念始终不变,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通过观看《信仰》,我认为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把理想信念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重要的是行动和实干,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人活着要有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奋斗的激情。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要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实际,认真查找不足之处,从现在做起,团结同事,坚持正义,少说空话废话,多干实事正事,努力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创先争优,努力学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为精品水电、和谐水电建设发展添砖加瓦。

信仰观后感——任焕丽

《信仰》影片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题,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故事,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一部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很强的经典电视片。

该片着重“有情、有义、有力量”的表达,用人的故事讲党的道理,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点教育片,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优秀电视片。看了《信仰》,使我更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更加坚定科学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中增添工作新干劲、树立新形象,在工作中干出新的成就。同时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工作实际,看到了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让我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增强了工作的的信心和干劲。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勤奋学习,加强学习是坚定信仰和信念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紧跟时代的节拍,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体现价值,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自觉性。通过学习,做到“博学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通过学习,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从而督促自己,不断进步。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它是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的必要条件,也是理解、掌握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必须的思维方式。与革命先辈和时代先锋相比,我差得太远了,只有通过学习来弥补。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多看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对我自己的触动比较大,这种学习比较有效果。

二、认清“大我”与“小我”的关系。国家和民族是“大我”,个人是“小我”。共产党员可以为了“大我”而忽略“小我”,甚至可以牺牲“小我”来保全“大我”。我们身处不同的工作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党、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只有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国家才能兴旺发达、长治久安,而只有国家安定和平,我们个人才能安居乐业、才能幸福。所以,为大我的同时,其实也是在为小我;而只顾小我,则会毁了大我、也毁了小我。

三、爱岗敬业。工作中苦干、实干,干出样子、干出水平。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做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模范。

四、在工作生活中,践行信仰并检验自己理想信念的牢固程度。信仰是否坚定,不是嘴上说说的,需要通过具体的事情才能检验出来。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不局限于惊天动地的大事上,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看得出来。工作马虎不认真,这就是信仰不坚定;工作偷懒,这也是信仰不坚定。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敌人拿着刺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来考验我们信仰的坚定与否,可是惰性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权利的诱惑,似乎比刺刀更具杀伤力,如何克服自己的欲望,是我们要作的长期斗争。然而我必须承认,多数时候我还是会抱怨、会叫苦、会挑三拣

四、会懒惰,但是不怕,我想这就是坚定信念的道路上所必然经历的,没有一次次的历练,你如何能知晓自己到底是玻璃还是钻石?把理想信念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重要的是行动和实干,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人活着要有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奋斗的激情。

没有一个人是只看过了一遍《信仰》这部纪录片之后,就一下子树立起了共产主义信仰,这种事情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反复的实践,因为作为人而言,惰性和自私自利的天性是根深蒂固的。如何克服?那只有不断地学习。古人讲“学而时习之”,在克服人性的学习上,没有一个人是学一次就能记住一辈子的,必须反反复复地学习实践,印象才能深刻,偶尔的一次两次不起作用。需要我们用一生去落实。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坚定信仰和信念,最根本的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于我来说,能否严格要求自己,严于解剖自己,能否自觉地改造自己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确立并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是自己能否不断进步的关键。

信仰的力量 ——纪录片《信仰》观后感

信仰的力量 ——纪录片《信仰》观后感

近日,观看了大型理论文献纪录片《信仰》,该片以党的90多年光辉历程为主线,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感人故事,深刻诠释了中国人是如何选择信仰,如何坚守信仰,如何取得信仰的胜利,使我深刻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

要学会选择信仰。信仰决定命运,共产党人选择了以共产主义为信仰,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中国了革命的胜利和今天社会主义建设的瞩目成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要牢记党的宗旨,淡泊名利,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要学会坚守信仰。通过观看电视片《信仰》,无数的革命先烈用鲜血书写了中国革命史,这段历史激励着我们每一名年轻党员。坚定信仰就是胜利,作为中国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坚定信仰不动摇,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科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理想信念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

第16篇:《信仰》

铭记历史 铸造辉煌

华灯初上,照耀着人们多彩的生活;一穷二白,是解放初期的真实写照。今天的繁华与解放初期的困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什么?因为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铭记历史,开创新篇!

民不聊生!列强用坚船利炮敲开了我们的国门,肆意践踏我们的人民。面对列强,站在亡国边缘的人们开始寻找救亡图强的道路,义和团、戊戌变法,为了这个古老国家继续独立生存下去,他们开始了抛头颅,洒热血的拼搏,彷徨的国人面对不同的主义不知该如何选择。在混沌中,一群先进的青年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这个为俄国底层人民谋福祉的伟大主义在来到满目疮痍的中国之后,掀起了一股红色的旋风!土地革命使老百姓成为了土地真正的主人;抗日战争赶走了日本法西斯;解放战争打倒了反动派;改革开放创造了新辉煌!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我们不断创造者人类史上的一个个奇迹。

通过观看《信仰》这部红色教育片,使我们重温了那段血泪与振奋夹杂的历史,同时也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共产党人从点滴做起,以燎原之势发展壮大,从最初的几个人,发展到当今的几千万共产党员,足足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强大的生命力。在中国这块沃土上,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正在以新的高度、新的速度不断发展壮大着我们的国家,创造着新的历史。

既往开来,我们要铭记过去的屈辱史和血泪史。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惨痛的历史带给我们的教训。站在今天,每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以过去作为前车之鉴,不断总结,不断提醒自己。通过学习《信仰》这部红色教育片,我想每一位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应该以一个合格党员的最高标准要求自己,为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信仰是什么?信仰是我们的精神动力,是我们每一次行动的动力源泉,也是我们不断追求的完美目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共产主义是我们所有党员的最高信仰,在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前提下,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发展。立足现在,发展未来,以切合实际的先进理论指导我们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第17篇:信仰

信仰的力量

——纪录片《信仰》观后感

大型纪录片《信仰》诠释了中国人是如何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如何坚守信仰,如何取得信仰的胜利。历史选择毛泽东和蒋介石代表各自的阶级和政党,用手中的枪杆和心中的信仰,用对历史的感触,和对未来的预测,在饱经风霜的中国大地上,在进行一次猛烈的碰撞,中国的命运也就取决于这两种信仰的博弈。这种信仰成了中国人寻找一条民族独立和现代化的道路的力量之源。 这部纪录片让我重新认识了我们伟大的党,以及那始终引导我们坚定不移的信仰。1920年,《共产党宣言》创造了共产党信仰的起点。1992年,邓小平曾经回忆说:我的入门老师是《共产党宣言》、《共产党ABC》,正是以《共产党宣言》为起点,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不停的追寻,坚守自己的信仰,发挥了他永恒的魅力。 九十年前,南湖澎船里的仁人志士悄然酝酿着时代的蓝图。开天辟地慨而慷。《共产党员宣言》确立了中国人民自己的信仰,在这种力量的支持下,民族先锋队开始了救亡图存的伟大探索,革命面貌焕然一新。《共产党宣言》引导彭湃从一个富家子弟走向革命之路,从他烧田契开始,已经开始绽放出信仰之光。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正是对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揭开了中国现代历史的新篇章。

有了信仰,还要坚守,正是有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坚守自己的信仰,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聆听着片中的入党誓词,再次心潮澎湃,历经各种时期,党的誓词也在不断修改,但毛泽东主席添加的“永不叛党”一句从未更改。绝大多数共产党人在用生命捍卫自己的信仰。方志敏曾写过:死,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他在《可爱的中国》一书中说道:中国一定有个可爱的光明的前途。正是由于像他这样对信仰的坚守,他心中的光明前途现在已经出现。当然,不是所有的共产党人都能坚守自己的信仰,像陈公博、张国焘等人,他们终将被历史所唾弃。

中国共产党创造历史奇迹靠的是什么?就是信仰。湘江战役陈树湘断肠而死,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陈毅的“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表达了对信仰的忠诚,张思德的为人民服务,刘胡兰的“怕死不是共产党员”,无不是对信仰的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奋斗的共产党得到了人民的拥护。

从苏维埃到民族解放,从新中国到五星红旗,无数革命先烈前赴后继去实践自己的信仰,共同的信仰让人们凝聚起来,为信仰而奋斗,就是为未来而奋斗。 我深信,在信仰的照亮下,在旗帜的指引下,我们将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信仰

6月24日至25日晚,为庆祝建党91周年,展示各个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品质、理想信念和传奇故事,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分“只要主义真”、“壮志换新天”、“时代先锋行”3集,每集时长50分钟,以党的90多年历程为背景,采用“大背景、小细节”的表现手法,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故事,深刻阐述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90多年来,正是一代又一代信念如铁、百折不挠的优秀儿女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勇立时代潮头,植根中国大地,与人民心连心,为旗帜添风采,我们党和她所领导的民族伟业才能于艰苦卓绝中砥砺奋进,于风云变幻中风光无限。

在观看《信仰》中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追求理想,还是追求名利,结果会大不相同。追求理想的是奋发向上的过程,也是升华人生的过程。如果追逐个人名利,那么追到了也不会满足,追不到则会失望痛苦。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开始时工作很不错并且很有成绩的干部,后来却堕落成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根子就是在信仰上出了问题。没有信仰,就经不起失败的考验,就不会有矢志不渝的追求,人活得就欠高尚。那么,自己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我认为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科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把理想信念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重要的是行动和实干,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人活着要有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奋斗的激情。德才兼备,注意为人师表,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知识渊博、懂得教育规律的教育工作者。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学生全面负责,对全体学生负责,爱生育人。教师不仅是学生学习上的指导者,也是学生思想品格的引路人。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努力完成教学任务。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保质保量地充分发挥课堂40分钟的作用,扎扎实实地完成每课时、每单元的教学要求。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积极进行各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开拓前进,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服从分配,团结同事,互教互学,坚持正义,少说空话废话,多干实事正事。适应新时代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文化修养。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处处以一名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创先争优,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

第18篇:信仰

党的纯洁性学习之《信仰的力量》

《信仰》讴歌了几代共产党人肩负使命,将中国从积贫积弱带向富强民主的伟大历程,这部纪录片让我重新认识了我们伟大的党,以及那始终引导我们坚定不移的坚定的旗帜。

穿越那血与火的烟云,我们见证了一个民族的抗争;走过那苦与汗的大道,我们目睹了一个民族的崛起;跨过那光与爱的江河,我们迎来了一个民族的复兴。

九十年前,**澎船里的仁人志士悄然酝酿着时代的蓝图。开天辟地慨而慷。《共产党员宣言》确立了中国人民自己的信仰,在这种力量的支持下,民族先锋队开始了救亡图存的伟大探索,革命面貌焕然一新。

六十二年前,在自己信仰力量的支持下,中国人民站起来的呼声终结了曾经被奴役的历史,翻身解放,当家作主。东方巨狮再次挺起她那巍峨的身躯,发出她那震撼世界的咆哮。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留下我们壮丽无悔的步伐。

三十三年前,时代有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活力、新的生命。在自己信仰的支持下,中国人经过艰苦创业和改革开放,在世界的东方,中国进行了一场卓有成效的社会变革,解放了思想的中国人焕发出蓬勃的创造力,书写了一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一页,那春天的故事也写下我们对时代无尽的探索,写下我们对祖国无尽的祝福,写下我们对明天的美好向往。

从鸦片战火到抗战的胜利,我们历经近一百年的抗争。从辛亥之火到如今的日新月异,我们走过一百年的奋斗,从共产党诞生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们需要近一百年的探索,再从伟人的呐喊到现代化宏伟蓝图的实现,我们同样将用近百年的岁月实现民族的复兴,这更需要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信仰。

时移境迁,沧海桑田。从积贫积弱到繁荣昌盛,从山河破碎到强大统一,从受人欺凌到备受尊重,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愧于历史的不朽功业。今朝给予我们光荣梦想,更给予我们责任使命,我们从历史的坐标中,寻找着属于今天的方向,在新时期让信仰照亮我们的前行之路,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政党生命的动力,在无影无形间集聚着强大的力量。历史虽然远去,但人爱自己的历史应该像鸟爱自己的翅膀,是不可轻易折断的。继往开来,我们继续迎着曙光将春晖洒向长江黄河,洒向昆仑雪域,洒向复兴之路。

这部纪录片让我重新认识了我们伟大的党,以及那始终引导我们坚定不移的信仰。1920年,《共产党宣言》创造了共产党信仰的起点。1992年,邓小平曾经回忆说:我的入门老师是《共产党宣言》、《共产党ABC》,正是以《共产党宣言》为起点,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不停的追寻,坚守自己的信仰,发挥了他永恒的魅力。

有了信仰,还要坚守,正是有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坚守自己的信仰,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聆听着片中的入党誓词, 再次心潮澎湃,历经各种时期,党的誓词也在不断修改,但毛泽东主席添加的“永不叛党”一句从未更改。绝大多数共产党人在用生命捍卫自己的信仰。方志敏曾写过:死,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他在《可爱的中国》一书中说道:中国一定有个可爱的光明的前途。正是由于像他这样对信仰的坚守,他心中的光明前途现在已经出现。当然,不是所有的共产党人都能坚守自己的信仰,像陈公博、张国焘等人,他们终将被历史所唾弃。

在观看《信仰》中我体会到,作为一个社会人,是追求理想还是追求名利,结果会大不相同。追求理想的是奋发向上的过程,也是升华人生的过程。如果追逐个人名利,那么追到了也不会满足,追不到则会失望痛苦。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开始时工作很不错并且很有成绩的干部,后来却堕落成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根子就是在信仰上出了问题。没有信仰,就不能保持我们党的纯洁性,就经不起失败的考验,就不会有矢志不渝的追求,人活得就欠高尚。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坚定自己的信仰,如何保持自己入党动机的纯洁性呢?

我认为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教育科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把理想信念融入到平凡的工作中,重要的是行动和实干,要充分发挥预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人活着要有目标,有了目标,才会有奋斗的激情。目标也就是信仰,是我们人生的指明灯,只有明确自己信仰,端正自己的态度,把党的纯洁性时刻牢记于心,才能配做一名党员,才能做好一名党员。

我会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一大目标当作是我预备期间的信仰,秉着这一信仰,在自己的生活中、岗位上保持自己对党的纯洁性。我深信,在信仰的照亮下,在旗帜的指引下,我们将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2年7月1日

第19篇:信仰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4金融一班 141030215

丁忠慧

《信仰》观后感

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故事,深刻阐述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在观看了《信仰》这部纪录片之后,通过聆听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故事,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提高了自己理论水平与思想觉悟,更加坚定了我们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并且告诉我们信仰是一面精神的旗帜,即使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那些曾经令人心潮澎湃的故事,依然动人心魄曾经光芒闪耀的信仰真谛,将永远成为我们矢志不移坚守的精神家园,让我们沿着信仰的足迹,追寻它永恒的魅力。我认为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中国共产党的信仰,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当一双双握紧了的拳头面对党旗宣誓时,“镰刀铁锤”就是他们的信仰; 当红军战士高喊着“为了苏维埃”冲向敌人的枪林弹雨时,“苏维埃”就是他们的信仰;

当八路军战士从狼牙山纵身跳下数十丈的悬崖时,民族解放就是他们的信仰; 当解放军战士高呼着“为了新中国,前进”和敌人的碉堡同归于尽时,“新中国”就是他们的信仰;

当参加开国大典的一张张面孔凝望着缓缓升起的国旗热泪盈眶时,“五星红旗”就是他们的信仰。

中国共产党人信仰的未来,正是由这些不同阶段的目标连接起来的。共同的信仰,让人们凝聚起来,勇往直前以赴之,断头流血以从之,殚精竭力以成之。为信仰而奋斗,就是为未来而奋斗,不顾一切地向这些目标挺进

所以信仰是一名党员党性坚强的坚实后盾。每一名党员在面对落后观点或负面言论时,正是有了这支后盾,才能够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不随波逐流、推波助澜;在遇到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才能够坚持原则,敢于进行斗争;在开展组织生活时,才能够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待他人的缺点错误能够及时指出。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才能够自觉带头履行义务,始终发挥表率作用。

纪录片在第一集“只要主义真”中,我们看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奋斗的共产党,得到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的支持。人民群众用小米哺育了苏区、边区、解放区,用肩膀支撑起了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用无数子弟的鲜血,染红了党旗、军旗和新中国的国旗。在那时,建立新中国,让人民当家作主,正是共产党人的信仰,在革命时期所展示的宏大目标。

第二集“壮志换新天”中,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活力和成就,让信仰的旗帜更具魅力。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站在了共产主义的信仰之旗下面,这里不仅承载着他们的报国情怀,更承载着他们对人生意义的追寻。

而到了第三集“时代先锋行”时,在信仰的支持下,中国人经过艰苦创业和改革开放,在世界的东方,中国进行了一场卓有成效的社会变革,解放了思想的中国人焕发出蓬勃的创造力,书写了一个时代最为传奇的一页。

人有了信仰,便有了精神力量。我们的党从初期以马列主义为信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通过共产党人的努力,建立了我们的国家。也是这种信仰支撑着我们的革命、建设、改革,走过这90多年,直至今天。

通过影片再现的这些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事迹,我们感触良多。在物质生活极为丰富的今天,我们享受着先辈们用生命和汗水创造的美好生活,但同样经受着各种诱惑和考验。

“中国共产党人实践信仰的奋斗脚步,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大的历史时期。将近一个世纪过去了,曾经令人心潮澎湃的信仰故事,是不是已经变得平淡?曾经光芒闪耀的信仰真谛,将怎样成为我们矢志不移坚守的精神家园?”是这部纪录片开篇向我们提出的问题。

有了信仰,还要坚守,我们要牢记正是有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坚守自己的信仰,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

系统的看下来,我发现不论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建国之初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抑或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员的信念没有改变,那就是为人民服务。如今,我们生活在和平、富裕的社会里,共产党员们仍然在平凡的生活中做着平凡的事,但是有益于党的发展的事,有益于社会进步的事,有益于人民的事。共产党员的信仰没有变,有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我们党的事业就会永远持续下去。

但就像片尾所说的那样:为了信仰,前面还有更长的道路要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不可因为和平年代的安逸而懈怠,要始终坚定信仰,增强信仰意识,用信仰的力量鞭策自己、鼓励自己,用信仰的力量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要把不断坚定信仰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终身课题,不断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在信党、爱党、跟党走上下功夫,做好本职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纪录片放完,电视中的画面仍然在我脑海中不断浮现,此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片中每一幅珍贵的照片和充满激情的话语,都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强的震撼,先辈们豪迈的英雄气概、务实的模范作风和高昂的工作态度,他们为祖国、为党和人民奉献终身的使命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口上,鞭策和激励着我。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它能带领过去被奴役几千年的贫苦中国农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而在经过艰苦卓绝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后,还能带领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做出了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顺应世界潮流,带领中国走向富强,实现了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它有能力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共产主义。那么共产党人是怎么做到的,它靠的是什么呢?答案就是信仰。

当时的时代背景很混乱,中国人民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各种主义的口号充斥的那个社会,共产主义在当时各种主义中脱颖而出,成为拯救中国的唯一力量。无数的共产主义者坚信共产主义信仰,为了苏维埃政权流血拼命,坚定了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头可断,血可流,共产主义的信念不可变。一批又一批的共产主义者前赴后继的为共产主义信仰而奋斗。那时候的共产党人,为了实现大我,而放弃小我,他们用生命捍卫自己的信仰,他们呐喊着“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绝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共产主义牺牲,为苏维埃流下最后一滴血!”共产党人是不可战胜的,因为他们坚信自己的信仰。红军为什么打不散,散了还会回来,因为红军信仰他的主义,甚至每一个兵,都信仰他们的主义。共同的信仰让大家凝聚起来,为信仰而奋斗就是为未来而奋斗。

正是这些勇敢顽强的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舍生忘死的去实践自己的信仰,最终才得以完成了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政党生命的动力,在无影无形间积聚了强大的力量,虽然革命先烈们已经远离我们而去了,但他们的信仰,他们的精神将继续 激励影响着我们,我们新时代的青年将继承他们的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做为一个共产党人,也将在未来的生活中,秉承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将其发扬下去,为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奋斗终身。我深信,在信仰的指引下,我们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第20篇:信仰

《信仰》观后感

信仰,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 信仰,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文化指引;

信仰,是一个政党矢志不移地为人民服务的指路灯。

在学习了党课的相关知识后,吉林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了本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观看了大型党建纪录片——《信仰》。作为一名高校入党积极分子,在观看的过程中我深深的被纪录片中的人物吸引住了,被他们身上折射出来的信仰所折服,我也默默立誓:守住内心的信仰,远离浮华,守住本性,努力完善自我,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信仰》以党的90多年光辉历程为背景,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感人故事,深刻阐释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一部兼取政论片、文献片、纪实片之长,融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经典电视片,让我们高校入党积极分子这一群体深刻的了解了我们伟大的共产党的艰苦奋斗史,明白作为一名党员的信仰是什么,如何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坚守对党的忠诚。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大的历史时期。90过去了,曾经令人心潮澎湃的信仰故事,在许多人眼中虽然已经变得平淡,但曾经光芒闪耀的信仰真谛,依然是我们共产党员矢志不移坚守的精神家园。

本纪录片以每个时代背景下优秀共产党员的故事来阐述了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员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最平凡、也是做伟大的事例讲述那些关于信仰的故事,和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耗尽一生去追随的信条。

从19世纪中叶起,在与外国列强签订了1000多个不平等条约和章程之后,中国,已逐渐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处于随时亡国的危险之中。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迫在眉睫,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千辛万苦的探索和不屈不挠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不甘屈服的中国人一次次奋起抗争,却始终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年轻的彭湃,陷入了深深的困惑。这一年11月爆发的俄国十月革命,让共产主义这个在欧洲游荡的幽灵,进入了中国先进分子的视野。年轻的彭湃在日本留学时接触到了《共产党宣言》,立即被马克思主义思想深深的吸引,“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年轻的彭湃以此作为终身的信仰。学成归国后他抛弃了以一纸文凭换高官厚禄的常人之道,放弃了地主家庭的优越条件,把价值相当于当今400万的田亩契约用一把火烧毁向当地农民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

彭湃一最直接的方式向世人宣扬马克思主义的优越条件,抛弃了荣华富贵、高官厚禄,只为追随对共产主义的信仰,所有信仰真谛的革命者一生都在为之奋斗。

每个时期都有一大批优秀的共产党员发挥着先锋队员的作用,始终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沿,引领时代发展,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替身而出的共产党员。从战争年代到如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一直都不缺少先锋模范代表。追随共产主义,不畏惧砍头的夏明翰;挺起胸膛,用血肉之躯挡住敌人猛烈炮火的王继光;一心为人民服务,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为了祖国事业舍小家,一心投入科学研究的邓稼先;从城市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身的村干部——沈浩„„这样的事例太多了,犹如宇宙的繁星,在历史的长河中闪闪发光。

从1921年到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有名可查的烈士就达370万人。在世界政党史上,很难找到,甚至根本找不到,有哪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为了践行和坚守自己的信仰,付出了如此巨大而惨烈的牺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还有什么比生死抉择更大的考验?为什么先烈们能够视死如归,义无反顾?因为他们是顶天立地的人,信仰就是引领他们前进的天,人民就是支撑他们奋斗的地。在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顶天立地的人更有力量呢?信仰,是无比的神圣,有无穷的力量,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员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奋斗终身。

片中手握拳头在党旗下宣誓的场景让我难忘,我心里默念: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永不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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