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留校察看处分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5 21:02:0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的申请

尊敬的学校领导、各位老师:

我是xx学院xx班学生xx(学号xxx)。由于去年1月在二外日语考试中,书桌里有与考试相关的纸张,学校给予留校查看一年的处分。我自己的粗心大意不但让自己受到损失,也给各位老师添了麻烦,给学院和班级的荣誉抹了黑,影响极坏。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痛定思痛,认真作自我反省。心里状态不好时,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开导使我逐渐振作,我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认识到它给我的教训,我受益很多,思想有了提高,也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懂得了要用努力学习证明自己。按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首先,我为自己考前没有认真检查书桌而感到后悔,自己实在太大意了。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考试相关的纸张虽然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是它确实就在我的书桌里这已成既定的事实。我如果能在考试发卷前仔细检查书桌,及时发现纸张,及时上交给监考老师,就不会发生后续事件。而不应该在巡考老师发现我书桌里的纸之后再去辩解之前对此毫不知情。这件事与纸是不是我的已经无关,我在这一年中真正明白了,这一个是态度的问题,小方面看考试态度的问题,大方面看亦是我在人生道路上做人做事的态度问题。做人应该严谨。我想,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唯有严肃认真才能弥补以前的过失。这一年以来,我一直对自己进行反思,对作弊事件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另外,考试中作弊的行为,违反了学校纪律,也破坏了学校的考风。影响的考场严肃的答题气氛,同时也打击了自己的信心。严肃考风考纪一直是院里校里一再强调的内容,而我却很粗心,给老师和同一考场的同学带来了很多的麻烦。阻碍了考试的顺利进行。在这一年里,我常常回想去年初的考试事件,我认识到了严肃考纪,净化考风,不单单是一纸文字,而是校园文化的一部分,而这文化的主体就是我们学生自己,重视考风考纪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的,只有个体要求严格了,学校整体才能更好发展,我平时就是不惹事的学生的类型,对于考风考纪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就总是“违纪这样的事不可能会是我”的心态,放松了警惕,以至于出现了违纪事件。现在想想这是一件多么不负责任的事。我这样的思想追到根源上其实就是懒散的,对自己不负责,对老师和学校也是不负责的。

此事虽然过了很久,但还恍如昨天发生一样。感觉与自己平时不注意生活细节有一定关系。 下来之后,老师找我谈过,进行了思想交流。我真诚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使我能逐渐树立信心。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反思自己的懒散思想,下决心,不能只是做一个“不惹事”的学生而是做一名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不肓从追随而是力争做榜样的学生!这一年中我按时上课认真按老师要求完成所给的任务,常跟老师交流思想和感觉,打起精神,努力学习。所有科目都顺利通过,没有挂科,需要重修的日语也以良好的成绩顺利通过考试。另外,我还积极参加院里的活动,在英语风采大赛和大四上学期的实习报告会上担任主持人,老师对我的肯定和鼓励也让我有了很大的信心!

因此,我衷心希望老师能根据平时的表现,恳请老师准予撤消处分。经过老师的教育和熏陶,感化着我向品学兼优的方向发展。

此致 敬礼

推荐第2篇:关于解除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XX大学

X教字[201X]16号

关于解除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各学院、处、室、馆、中心:

X学院200X级X管理专业高职1班学生X(男,08X8),在200X年1月7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期末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X教字[200X]X号)。

现处分期满,根据《学生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经教务处审核、研究,决定解除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教务处

201X年3月19日

主题词:解除

处分

决定

抄送:校长办公室、学生处、各相关学院

X大学教务处

201X年3月19日印发

推荐第3篇:关于给刘宁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文件

校学〔2013〕 12号

关于给予刘宁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刘 宁,女,美容全能班学员。

刘宁同学于2013年10月16日早上跟学生管理中心白朝勇老师电话请假,未能说明请假原因及理由。2013年10月17日刘宁到校期间,白朝勇老师找刘宁同学了解请假情况时,刘宁同学表现莽撞和冲动,并辱骂老师,后经学校相关老师教育和谈话后,态度有所改变,鉴于刘宁同学此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 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宁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此决定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留校察看处分决定

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2013年10月18印发拟稿:白朝勇核稿:钟智敏(共3份)

推荐第4篇:致受留校察看处分同学的一封信(百度上传文档)

致***同学的一封信

***同学:

自2011年*月*日晚的打架事件发生至今,已有数日,你是否已经调整好自己,对于如何渡过接下来的大学生活有了规划?关于对你的处分,学院要向你强调以下内容:

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查看期间每半年向所在系书面汇报一次本人思想、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一年内能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可以继续学业,由学生本人提出解除察看的书面申请,所在系根据学生的表现以及班主任的意见提出书面意见,上报学院审批,按期解除察看,但处分不能撤销。此外,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出现违纪行为应该受到学院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院不会姑息任何一个违反纪律的学生,也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个犯错但努力改过的学生。***同学,望你不辜负学院和老师对你的关心和希望,对自己负责,对亲人负责,吸取教训,用新的面貌渡过接下来的大学生活,努力使自己的人生再无遗憾!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推荐第5篇:关于给予许某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优秀]

关于给予许X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

全体师生:

9月14日中午,我校高三(3)班许XX违反学校规定跟校外几名青年一起喝酒。另一 部分校外青年用自行车将许XX放在地点的衣服压了过去,引起争斗。这部分青年趁势跑了,许XX等追赶,追到教学楼的北面看不见那些人的人影,恰好碰到刚从操场踢球过来的初三学生杨X,车X、叶XX3位同学,许XX问该3位同学:“他们跑到哪儿去了?”杨XX回答说:“没看见”。许XX朝杨的头部就是一铁棒,将杨的头部打破约三公分的一个缺口。杨XX的头部顿时流血不止。但许XX没管,继续追赶那部分人去了。

更恶劣的是,下午上课时,许XX和王XX到初三各班找人继续闹事,不听老师劝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引起老师、同学的愤慨。事情发生后,教导处和班主任多次找许XX谈话。帮助他提高认识,写出书面检查,但许XX以不会写检查为由,拒绝检查。

许XX目无校纪、校规、无组织、无纪律。根据以上事实,经9月27日校行政会讨论,对该生应从严处分。

处理决定如下:

1.给许XX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责令其在一周内交来书面检查,否则加重处理。

2.责令许XX负担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100元。

3.协同者王XX在全校点名批评。

特此通告。

X X四中(印章):

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6篇:关于给予樊尚轮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学历校区文件

校学〔2013〕 6 号

关于给予樊尚轮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樊尚轮,男,学历校区一年制美发学员。

2013年12月5日晚,该生在宿舍与汤健同学发生口角后并引发肢体冲突,其后又组织其他班级学生对汤健同学进行人身攻击,后经学校相关老师教育和谈话后,态度有所改变,并写下检讨书,愿意承担相关费用。鉴于樊尚轮同学此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学,根据《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樊尚轮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此决定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留校察看处分决定

昆明爱尚美造型艺术学校2013年12月6日印发抄送:学生管理中心樊尚轮宣传中心

拟稿:艾克核稿:白朝勇(共3份)

推荐第7篇:留校察看解除程序

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纪律处分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引导违纪学生改过自新、奋发图强,使其顺利毕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考核期内表现良好,经考核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条 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考核期为12个月。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解除处分的必备条件:

1、学生受处分后对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危害性有深刻认识,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

2、努力学习,遵守教学秩序,申请解除处分前一学年各科成绩在及格以上;

3、受处分后无违纪违规行为。第六条 以下情况所受处分不予解除:

1、受留校察看处分后再次受到处分的;

2、受留校察看处分后考核时间不足的;

3、学校认定违反校纪校规情节和影响恶劣的。

第三章 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符合解除处分的学生考核期满后提出申请,学生处将视情况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集中审核。

第八条 学生上交材料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如遇节假日顺延),学生处对学生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并于月底前公示处理结果。

第九条 解除学生处分的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解除申请表;

2、本班同学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90%以上同意)、班委代表签名;

3、辅导员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签名;

4、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

5、处分的解除由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公示、备案。

第十条 学生申请解除处分必须具备的材料:

1、学生留校察看处分解除申请表;

2、学生思想汇报(一学期至少两篇);

3、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十一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班学生,直至毕业前(6月)考核期不满12个月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1、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优秀的;

2、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出国留学的;

3、毕业前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三方协议的(不含人才代理);

4、毕业前考取公务员的;

5、考核期内参加校外各项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个人奖励,或者作为获奖集体成员之一的;

6、考核期内因见义勇为或积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等而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的;

7、学校认定可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于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如在校期间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则在原处分基础上加重处分。

第十三条 对于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原处分记录仍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撤销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废除。

第十五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所有。

推荐第8篇:撤消留校察看申请书

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物电学院物理10101班+++,学号,在2010——2011学年下学期《大学生英语1》第一次补考考试中。擅自将手机带入考场而没有关机,被学校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在我看来,此事虽然过了很久,但还恍如昨天发生一样,经过三年的反省,我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无知,是不成熟的表现。像我这样的行为完全是不可理喻的,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对于学校给予我三年的留校察看的处分,我无任何异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

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知道了哪些行为该做或不该做,哪些行为是让人理解或无法容忍的。当错犯了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醒之后,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我所要做的不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而是用我的努力和真诚向各位真心关切我的领导、老师证明我并非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充满激情并积极向上的青少年。所以这几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并努力的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服务同学快乐自己”成了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学院方面,大一在学院勤简劳卫部任干事,主要负责学院各个班级卫生的安排和检查,及其就早晨不能带早餐、穿拖鞋和背心进入教室的执勤管理,任干事时我任劳任怨,虚心向学长学姐学习,大二时因领导和学长学姐的青睐,担上了学院勤俭劳卫部部长一职,主要负责学院每周劳动活动的安排,及其学院举行活动时的各项后勤工作的安排和处理。担任部长一职时,我是更加的严格要求自己,各项事情起带头作用,劳动时,第一个冲在前面,用行动感人,用幽默的语言引导别人,因此每次学院卫生都是高效率的完成,致使学院卫生一年来都在学校名例前茅。

班级方面,大一时任劳动委员,主要负责班上所管卫生区域的人员安排和调配,一年以来班上的卫生工作没有受到学院领导的担心;大二时任班上的学习委员,主要负责工作是做老师的同学之间交流的桥梁,按时的催促班上同学完成老师交代的任务,及时的向班上同学传达学校或者学院里交代的关于学习上的任务和精神;每天及时的催促同学按时上课,对于迟到或者是缺矿的同学一一的电话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的上报任课老师、班委会和学院;收集有关的学习资料,帮助班上同学应付各项考试,在这一年来,班上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创造历年来物理专业新高,班级期末考试挂科率降到最低。

课余时间方面,我积极参加并带领周围的同学也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知识竞赛、迎新工作、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歌唱比赛及其各项公益活动。同时时常关注班上同学的各种动向,对于有不良习性的及时报告班委会和老师,例如:大二时因为班上同学生活上出现问题,造成有错误的思想,为了能及时的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将情况告知父母,我和老师一起连夜乘坐19个小时的火车感到了班上同学的家里,将学生的情况详细的告知了家长,同时安抚了家长的心。

个人学习方面,改变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学习靠自己,努力才是硬道理,不偷奸躲懒,不耍小聪明。虽然过后还有些科目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是都是实事求是靠自己努力通过。同时还按学校的要求拿到了普通话二级乙等、省计算机二级、电工证、英语四级364分证明等证书。

这一段时间过后,我认为自己已经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而具体表现在: 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不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院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怎样做一名学生。

学习上,本人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

生活中,积极帮助帮助别的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虽然这过程中也有过过失。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顺利的走向工作岗位,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也同时接收各位老师领导们指导、批评、验证。

因此,真诚希望各位领导能撤销我的纪律处分,学生在此将不胜感激。最后,祝各位领导和老师工作顺利,合家欢乐。真切对您们说一声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2014.3.28

推荐第9篇:撤消留校察看申请书

撤消留校察看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xxx,性别:男,学号是04120219,是生命科学学院应用生物教育专业本科2010级A班的学生。在2010——2011学年下学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中。擅自将与考试有关的的资料带入考场,被学校给予留校查看一年之处分。经过一年的反省,我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无知,是不成熟的表现。像我这样的行为完全是不可理喻的,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对于学校给予我一年的留校察看的处分,我无任何异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

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知道了哪些行为该做或不该做,哪些行为是让人理解或无法容忍的。当错犯了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

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刻反醒之后,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我所要做的不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而是用我的努力和真诚向各位真心关切我的领导、老师证明我并非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充满激情并积极向上的青少年。所以这一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并努力的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服务同学快乐自己”成了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从那以后,为了防止以后糊涂而再犯违规违纪的傻事,是有必要对我的大学生活做一个好好的规划,大一下学期开始学习行政管理双学位。在搞好学习的同时多参加一些课外活动,既能丰富自己的学习生活,还能服务别人锻炼自己。因此,自从大一开始我就加入我院学生会,在职期间任劳任怨,听从学院老师以及学姐学长安排,做事认真负责,争取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到最好。到了大二,我发现自己做事的能力还不够,很多东西还不会,我认为还有必要继续锻炼自己。于是我参加了我校书画协会负责人的竞选,受学长学姐的爱戴,成功的成了书画协会的主要负责人。而同时由于自己的犯错对班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觉得必须要为班级做点什么,为此就在那一段时间我当上了我们班的宣传委员。从大二开始一直到现在,一干就是两年。而书画协会,到了大三就退了,在书画协会的一年里,学到很多东西。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白了管理者与被管理着的角色定位问题。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怎样定义自己的角色,服从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安排和管理。

这一段时间过后,我认为自己已经变得更加成熟稳重了。而具体表现在: 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不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院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怎样做一名学生。

学习上,本人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

生活中,积极帮助帮助别的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虽然这过程中也有过过失。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接收各位老师领导们指导、批评、监督我。

前面说了那么多,也许让别人感觉视乎不真实,甚至还让人觉得有点夸大其词。但不管怎样我只能从内心里向各位领导和老师表明,我真的不是一名坏学生,我有积极向上的梦想,我也有成为一名好学生,甚至成为一个成功并对社会有价值的人的愿望。

因此,希望各位深深关切我的领导撤销我的纪律处分,本人在此将不胜感激。最后,祝各位领导和老师工作顺利,合家欢乐。真切对您们说一声谢谢!

此致

申请人:

时间:

推荐第10篇:撤消留校察看申请书

撤消留校察看申请书

尊敬的系领导:

我是XXX,是外语系0002班的学生。去年因在公众场合接吻被学校给予留校查看一年之处分。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懵懵懂懂,思想认识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我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重要性,做人应该内诚于心,外诚于人。

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追悔莫及,但我也深深明白到,人没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这一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思想上,我重起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解、交流!

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如一的保持着严格的约束,不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院系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学习上,本人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在艰辛的努力下,本人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成绩。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本人还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大力拓展课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积极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系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第11篇:学生留校察看保证书

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申请处分名称留

因留

书本人保证留校察看期间,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学校老师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若今后再发生迟到、旷课等其他违纪现象,自愿接受学校作开除学籍处理。

学生签字:

年月日家

家长签字:

年月日班

签字(章):

年月日学

学生处签字(章):

年月日备

第12篇:申请解除留校察看

大学生撤销留校察看申请书

2012-03-10 来源:www.daodoc.com 浏览:1071 分享到: QQ空间 百度空间 人人网 QQ收藏 百度搜藏 QQ空间 更多 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我是中山电子大学会计学100班的学生何海峰,因2011年两会期间由于自己的无知幼稚和不理智犯了不该犯的错误,违反了法规法纪校纪校规,因此,学校给予我留校察看的处分。自受处分以后,我深刻反思,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我的行为给学校的同学和自己带来了损失,影响极坏。在这一年里,痛定思痛,我认真作自我反省、努力学习,同学的帮助和老师的耐心教育使我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受益颇多,思想有了提高,学习也有巨大进步。按学校规定,特此向学校申请取消处分。

在我看来,此事虽然过了很久,但还恍如昨天发生一样。感觉与自己平时不注意生活细节有一定关系。平时思想懒散,没有及时纠正,终成大错,现在我深深地后悔我那时的错误表现,也很后悔没有听老师不停的警告。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改正不良习惯和纠正错误才是最根本的。后来,老师找我谈过,进行了思想交流。我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建议,同学们也热心帮助我。在微博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违反了学校纪律,严重影响了学校学院以及班级的整体形象。我为自己做的错事感到内疚,至今后悔莫及,唯有改正错误才能弥补以往的过失。向尊敬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说对不起,为自己的错误向你们致以内心的歉意。人无完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是自己犯的错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以免再犯相同的错。从那以来,一直对自己进行反思,对这个事情认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思想上,我重起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解、交流!在纪律上,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如一的保持着严格的约束,不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一丝不苟的执行校院系的纪律指示及规定,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本人不避困难,不辞劳苦,自始至终的为着掌握良好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而孜孜以求,在艰辛的努力下,本人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成绩。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本人还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大力拓展课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从而使自己的专业素质全面得到提升。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积极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也同时请系里的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

总之,感谢领导和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给了我一次反正的机会,使我有机会能够继续自己的学业,留下察看期间我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没有犯下任何错误。从此以后,我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也恳请全校师生对我进行监督。希望在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后,请求学校有关领导和老师对我从宽处理,撤销我的留校察看处分。领导和老师的教导我将牢记在心,永不再犯。

此致

敬礼!

第13篇:学生违纪留校察看协议书

第一单元

一.隋朝统一南北

1._______年, ___________废除周皇帝,建立隋朝,定都______.

2._______年,隋朝灭掉南方的_____________ ,南北统一,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

3.__________统治时期,隋朝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二.大运河的开凿

1.加强对____________ 的控制和_________________。

2.年,下令开凿大运河。

3.大运河的开凿,对南北______________的交流和国家统一的巩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科举制的创立

1._______时,开科举制的先河;________又创设进士制,科举制正式形成。

2.科举制打破了______________的限制,给 _____________提供了做______________的机会。

3.选拔官吏的权力从______________ 集中到了______________。

四.如何正确评价大运河的开通?

一.玄武门之变

1.年,建立唐朝,定都。

2.唐太宗的名字是__________ ,他在位期间的年号为__________ ,他发动_____________ ,做了皇帝。

二,轻徭薄赋

1.唐太宗多次减免______________ ,保证____________ 。他大力提倡________________ ,力戒_______________ 。这些措施促进了 ,

三,知人善任,重视纳谏

1.唐太宗重用富于谋略的________ 和善断大事的________ 为相 ,人称“房谋杜断”。重用敢于直言的_______ 和______ _______能征善战的大将 。

四,加强中央集权

1.措施:唐太宗贞观年间,为了防止宰相专权,集思广益,减少政策失误,采取的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唐太宗为了解决“民少吏多”的弊端,采取的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唐太宗在位期间,政治较为清明,经济得到发展,锅里逐渐强盛,史称___________________。

3.有人说唐太宗弑兄夺位,不是一位好皇帝,请你结合所学知识,正确评价一下唐太宗。

女皇武则天

1.________是我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改国号为_____________。

2.武则天重用__________ ,重视发展________ ,史称他的统治有______________ 。

开元盛世

1.唐玄宗选拔德才兼备的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等为相,大力发展_________ ,整顿__________ ,严格执法,唐玄宗的年号为__________ ,开元年间,社会稳定,经济空前繁荣,唐朝进入全盛时期,史称___________ 。

2.唐朝农业生产工具出现______ 和__________ 。

3.唐都长安建筑宏伟商业繁荣,人口达______ ,是全国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 中心,也是当时著名的_________ ,唐朝全盛时期人丁兴旺仓禀丰实,社会秩序良好。

4.唐朝全盛局面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天可汗

1.唐朝的疆域东到 ,西达 ,东北至 ,南及 ,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

2.唐太宗派兵攻打东突厥,俘虏其首领 ,不但没杀他,还授予 , ,

3.唐太宗开明的民族政策受到北方各民族的拥护,被尊为 “”。

4.唐蕃是 族的祖先,7世纪前期吐蕃杰出首领 统一各部,建立了强大的政权,以 为都城。

5.入藏与松赞干布成亲。8世纪初,唐中宗派 入藏与吐蕃首领 成亲。尺带朱丹上书唐朝皇帝说:“ ”。

6.

第14篇:关于汇总符合撤销处分和解除留校察看期条件的学生信息的通知

关于汇总符合撤销处分和解除留校察看期条件的

学生信息的通知

违纪讨论会时间(初定):

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

本次违纪讨论会计划分三部分,请各系分部分做好汇总与整理。 第一部分:近期学生违纪处理(学生处整理)

第二部分:学生撤销处分处理(分两类汇总——毕业生和非毕业生,各系汇总)

各系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推荐学生撤销处分。

第三部分:学生解除留校察看期处理(各系汇总)

各系必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要求推荐学生解除留校察看期。

撤销处分程序:

1.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满后,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申请撤销处分审批表》(一式三份,学生处网站——表格下载)向所在系提出撤销处分申请,并提交相应数量的思想小结(每两个月一份);

2.学生所在系在接到撤销处分申请后召开讨论会议,听取辅导员汇报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内的思想、现实表现和考核报告,审查相关材料(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研究撤销处分建议。所在系须为符合条件的同学撰写撤销处分情况报告,分类完善《学生申请撤销处分情况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书面申请、审批表、思想小结)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在收到各系上交的撤销处分材料后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批准;

4.学院做出撤销违纪学生处分决定,出具撤销处分决定书。撤销处分决定书在三日内由学生处送达学生本人,并发布公告;

5.对于不符和要求的申请者,学生处阐明原因,做出书面回复。学生可在3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但最多只允许申请两次。 解除留校察看期程序:

1.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满后,写出书面申请向所在系提出解除留校察看期申请;

2.学生所在系在接到解除留校察看期申请后召开讨论会议,听取辅导员汇报受处分学生在察看期内的思想、现实表现,研究解除建议。所在系将推荐解除留校察看期学生的信息完善到《2011-2012级学生申请解除留校察看期情况汇总表》里,连同相关材料(书面申请)报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在收到各系上交的材料后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批准;

4.学院做出解除留校察看期决定,出具解除留校察看期决定书。解除留校察看期决定书在三日内由学生处送达学生本人,并发布公告。 材料上交:

1.以上程序中提到的各种材料。

2.请各系将《XXXXX系申请撤销处分、解除留校察看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ljlv@bjtuhbxy.cn,纸质版加盖系公章和系主任签字后,分别放到相应部分材料的最上面送至学生处综合办公室。

3.上交时间为5月15日8:00-11:30,请各系按时上交。

PS:学生的违纪情况请严格按照上传的《违纪情况汇总》书写。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生处

2014年4月25日

第15篇:学生留校察看期遵章守纪保证书

学生留校察看期遵章守纪保证书

本人在留校查看期间(自处分半年内),将切实增强自律意识、遵守校纪班规、听从老师教导、认真学习,积极进取、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本人特作出一下郑重保证: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班主任及其他老师的教导。

2、保证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公德意识、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保证不吸烟酗酒,不沉溺网络,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形式的肢体冲突。

4、不欺负低年级学生,不威胁小同学借钱、要钱。

5、不顶撞老师,不辱骂老师,不威胁老师。

6、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出走,不欺负低年级小同学。

7、及时完成作业及家庭作业,累计5次不交作业、5次不完成家庭作业。

8、自主学习期间安静自习,违纪累计不超过5次。

如留校察看期间本人言行有违上述任意项保证内容的,我自愿接受学校的一切处理或自动退学。

附:此保证书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北郊九年制学校

第16篇:处分规定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

处分规定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维护燕京理工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共和国高 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燕京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三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 参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对违法、违规、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分为:

(一) 警告;

(二) 严重警告;

(三) 记过;

(四) 留校察看;

(五) 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轻微,尚不足以给与纪律处分的,由学 生所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 第五条 受处分者,同时受到下列处理:

(一) 取消本学期内各种评优资格:

(二) 取消本学期及下学期内评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资格;

(三) 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得参与各种评优;

(四)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第六条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轻微,可以从轻或减轻 处分:

(一) 初犯或者情节及后果轻微的;

(二)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

(三)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认错态度好;

(四) 其他依照校规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形节。第七条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 有严重后果的;

(二) 对检举人、证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三) 胁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纪的;

(四) 屡犯不改的;

(五) 经教育后仍无正确认识,态度不端正,坚决不改的;

(六) 在校方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

(七) 拒不承认错误的;

(八) 在校期间已受到处分的;

(九) 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校园内事件的;

(十) 在群体性事件中为首者;

(十一)其他依照校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节。第八条 本条例中的给予某一级别“以上处分”包含该级别处分。

第三章处分的具体规定

第九条

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 予开除处分;

(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者,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 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开除处分;

(四) 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 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条

学生不得从是非法的社会、政治、宗教活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参 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 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二) 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 言论,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三) 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从事非法活动;

(四) 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沙龙、俱 乐部等;

(五) 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并开展 活动,出版刊物,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反社团管 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 组织进行非法宗教、迷信活动;

(七) 泄露国家秘密,造成后果。

第十一条

偷窃、诈骗和无偿占有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包括未遂),除追 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给予下列处分:

(一) 涉案金额不满500元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 分,并酌情予以经济赔偿;作案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 涉案金额达到公安部门立案标准(500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 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三) 经学校保卫处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五) 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产,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 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等,可以比照 作案者处理;

(七) 重犯或屡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损坏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一) 由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酌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酌情予以经济 赔偿;

(二)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

(三) 故意破坏消防安全措施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第十三条

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基于以下处理:

(一)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语侮辱或其它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动手打人,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其情节,基于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四)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五)在调查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因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向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泄漏国家或学校秘密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燕京理工学院勤工助学活动章程及助学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违反燕京理工学院军训规则的相关规定,及违反燕京理工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两次无故不按时注册者,给予严重警告的处分;三次给予记过处分;逾期两周无故不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第十八条 迟到、早退、旷课者(含无故缺席实验、早操、考试以及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等),给予一下处分:

(一)一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含10学时)以上、15学时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累计旷课15学时(含15学时)以上、20学时以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累计旷课20学时(含20学时)以上、25学时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累计旷课25学时(含25学时)以上、40学时以下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一学期累计旷课40学时(含40学时)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旷课达到10学时应上报,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上报旷课学时按旷课时数给予处理。

早操、考试以及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等缺席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算。

第十九条 对在考试、考查中有违纪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有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有严重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超过二十四小时(含)者,是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含)者,按退学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赌博和吸毒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交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赌具和赌资,并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有吸毒、制毒、贩毒、运毒、藏毒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二条 参与色情活动或传播淫秽物品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收看淫秽书刊、网页、录像、光盘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卖淫、嫖娼行为当事人及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第二十三条 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大学生行为准则,给予下列处分:

(一) 对各种造假、冒用行为,给予下列处分:

1、伪造、变造、冒领、冒用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2、转借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视后果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为达到个人目的私刻、伪造公章,涂改伪造成绩单,伪造教师签名,伪造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文件等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二) 故意损坏馆藏图书,以旧换新,偷用他人证件借书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 侮辱、谩骂、骚扰、恐吓及以其他方式严重骚扰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以及造谣、威胁、栽赃、诬陷他人,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 恶意拨打特种紧急电话、学校应急值班电话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 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电报、包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或者对抗、袭击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威胁或伤害的,视其情节,给予 记过及以上处分;

(七) 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异性公寓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未经许可,留宿非本校人员,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失窃等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留宿异性着、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夜不归宿,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九) 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损害校园文明建设,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以下处分:

(一) 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高空抛物、砸甩玻璃瓶,及其他致他人危险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致他人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 在校园内喧哗、吵闹或从事其他严重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以及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侵害他人、组织合法权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 违反学校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的电器或其他用具、物品者,挪动消防器材、应急灯、私接电路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视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

(四) 故意撕毁学校通告、布告等文件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 未经允许擅自在校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直销、促销等经营、宣传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或擅自在校内张贴、散发各种经营性广告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 因各种行为引发校园内骚动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视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章 处分程序

第二十五条 处分违纪学生的权限、程序与管理。

(一) 学校相关单位及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及时调查清楚,然后将有关材料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及学工处,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处理建议,学工处提出 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核批准;

(二)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要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直系亲属)的陈述和申辩,学校不得因学生申辩而加重对学生的处分;

(三) 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有学生所在学院提供违纪事实材料和处理建议,学工处提出处理意见,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四) 对事实清楚的违纪案件,有关学院应在收到材料或接到通知后,一般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五) 学生受到处分的,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存入档案。有关材料包括,违纪学生的陈述或申辩,调查取证材料或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材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及处理意见。

第17篇:处分决定

关于给予学生李玉花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

2014年12月24日,14级高职会计一班李玉花同学于晚自习后在6号宿舍楼222宿舍与其舍友张小惠发生口角,李玉花便动手殴打张小惠,致使张小惠眼角受伤,手上有多处划伤。经调查,事情起因由张小惠将手机留在宿舍,与其他舍友晚自习回来后发现手机被摔过,便疑心李玉花动过手机,在询问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李玉花走到张小惠床前动手打人,并且无视舍友的规劝,恶意推搡拉架的舍友。

李玉花此次殴打舍友的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张小惠造成人身伤害和心理伤害。事后经班主任及系领导与当事人及家长多次谈话教育,李玉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深刻检讨,同时向张小惠同学公开致歉。

为严肃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暂行处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一款,经系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玉花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李玉花在接受处分后能认清事情的严重性,认真反省,时刻铭记校规校纪,遵守校园规章制度,与同学舍友和睦相处,勤奋学习。争取取得好成绩,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经济管理系

2015年3月12日

第18篇:处分决定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许茂、李孝红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0‟1号

许 茂,女,现年15岁,初2011级1班学生 李孝红,女,现年15岁,初2011级1班学生

许茂、李孝红同学自升入初中以来,经常不服从老师、班干部的管理,公然违反校纪校规。学习不努力,不做作业,不完成学习任务。经常在课堂上传纸条、做小动作、故意讲话起哄、顶撞老师。不注重学生形象,违反校纪校规,佩戴首饰、不参加集体活动,出入校不服从门卫管理制度。长期无故迟到、旷课、早退。许茂同学本学期以来累计无故旷课28节,李晓红同学本学期以来累计无故旷课35节。

上述同学无视老师的批评教育,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许茂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孝红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张涵、覃波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1‟1号

杨 炀,男,现年15岁,初2011级2班学生 张 涵,男,现年15岁,初2011级3班学生

李 梦,男,现年15岁,初2011级3班学生 李 直,男,现年14岁,初2011级3班学生 韦继星,男,现年15岁,初2011级3班学生 石渝帆,男,现年15岁,初2011级4班学生 石国烜,男,现年15岁,初2011级4班学生 王胜永,男,现年15岁,初2011级4班学生 覃 波,男,现年15岁,初2011级5班学生

李 诚,男,现年15岁,初2011级5班学生

张晋渔,男,现年15岁,初2011级5班学生 许 盛,男,现年15岁,初2011级5班学生

2010年12月23日上午,韦继星与张涵因为在教室充电产生矛盾,12月23日晚上,张涵叫上李直、李梦、石渝帆、石国烜、王胜永到205寝室殴打韦继星。刚进寝室,张涵就开始打韦继星,然后鼓动李直打韦继星,接着自己又开始打韦继星,韦继星反抗将张涵打在床上,这时张涵的帮凶就一拥而上对韦星拳打脚踢。

2010年12月24日下午第一节课下课,为了再次教训韦继星,张涵叫上李诚、张晋渔、覃波、李梦在校厕所与韦继星碰面,为了帮助韦继星,周俊豪、陈源源等人也跟随进了厕所。这时,覃波就主动要求跟韦继星单挑,在打斗的过程中,覃波的嘴角被打出了血,然后一群人相拥而上将韦继星压在地上打。 2010年12月24日下午放学,在石龙镇菜市场的厕所,覃波、许盛、张晋渔、李诚和杨炀又将陈源源殴打。

张涵、覃波、李梦、李诚、张晋渔的蛮横行为已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涵记过处分,给予覃波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梦、李诚、张晋渔警告处分。

在这次事件中,杨炀、李直、石渝帆、石国烜、王胜永、许盛、本应参与化解矛盾,但却甘当帮凶,助纣为虐,使事态扩大,韦继星虽为受害者,但没有采取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学校汇报,为了教育全校同学,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炀、李直、石渝帆、石国烜、王胜永、许盛、韦星通报批评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杨鹏、陈垚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1‟2号

杨 鹏,男,现年16岁,初2012级6班学生 陈 垚,男,现年15岁,初2012级6班学生 覃 胜,男,现年15岁,初2012级6班学生 宋 文,男,现年14岁,初2012级6班学生 耿 川,男,现年15岁,初2012级6班学生 张体磊,男,现年14岁,初2012级6班学生 文绍超,男,现年15岁,初2012级6班学生

2011年6月10日,我校2012级6班学生杨鹏、陈垚、覃胜、宋文、耿川、张体磊、文绍超在学校安排调换教室的过程中,以教室黑板、地面、课桌条件较差为由不愿搬走,并煽动本班其他学生不服从班主任的管理,经总务主任、德育主任、副校长调解后,仍坚持不服从学校安排。

上述同学的行为已违反了我校的校规校纪,虽然事后经教育,同意搬走,但在班级和学校中产生了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鹏、陈垚、覃胜、宋文、耿川、张体磊、文绍超通报批评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陈闽、杨青青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1‟3号

陈 闽,女,现年14岁,初2012级1班学生 杨青青,女,现年15岁,初2012级5班学生

2011年11月8日中午,我校2012级1班陈闽、2012级5班杨青青伪造班主任签名私自出校,在校外期间与2012 级6班白茂言发生语言冲突。中午午休时,陈闽和杨青青二人冲进教室辱骂白茂言同学,后又与该周值周行政争吵,态度恶劣。本学期以来,陈闽和杨青青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午休时间经常随意进出,不尊重老师,不团结同学,纪律意识淡薄。

上述同学无视老师的批评教育,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陈闽、杨青青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张涵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2‟1号

张 涵,男,现年14岁,初2013级1班学生

张涵同学自进入初二以来,学习态度极不端正,大部分学科几乎不做作业。上课时间不是讲话就是睡觉,经常影响老师上课的正常秩序和同学的学习。不仅如此,该学生无视校规校纪,从2011年9月至今多次在厕所抽烟,期间还曾有打架、极端不尊敬老师和不服从老师、学生干部管理等蛮横行为。

上述同学无视老师的批评教育,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张涵同学警告处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催余、陈鑫、张涵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2‟2号

催 余,男,现年14岁,初2013级1班学生

(注:因没有规范书写纪律处分考核表,9月、10月、11月均未书写,2013年1月被学校点名批评,未见该生的进步,将该生纪律处分的时间延迟为12月1日)

陈 鑫,男,现年14岁,初2013级1班学生 张 涵,男,现年14岁,初2013级1班学生

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张涵同学故意把我校翔鹤楼二楼教师办公室外墙上的装饰画打坏;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中午,催余同学故意把我校翔鹤楼二楼教师会议室外墙上的装饰画打坏;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陈鑫同学故意把我校

二、4班外墙上的装饰画打坏。上述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催余、陈鑫同学警告处分,张涵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文东、杨峰、杨攀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3‟1号

文 东,男,现年16岁,初2013级1班学生 刘权嘉,男,现年16岁,初2013级2班学生 熊 培,男,现年16岁,初2013级4班学生 陈 渔,男,现年15岁,初2015级1班学生 王 胜,男,现年13岁,初2015级1班学生 杨 峰,男,现年14岁,初2015级2班学生 石晓峰,男,现年14岁,初2015级2班学生 杨 攀,男,现年14岁,初2015级4班学生

2012年12月16日中午,2015级3班的石雨桐给2015级2班的石晓峰写了一张纸条,内容为绝交(意为从今往后不想再与其来往),石晓峰心怀不满就说要绝交就单挑,后二人在雏鹰楼楼底的女厕所前发生了推攘,2015级1班的王胜趁机挑逗石雨桐,之后这两人又发生了推攘,石晓峰趁火打劫,也加入进来。期间旁边有多人围观,后3人被旁边的其他同学拉开。这时2015级4班的杨攀为看热闹也凑进来,见3人已离开,就问在旁的2015级2班的杨峰这是怎么回事,杨峰就说不管你的事,之后杨峰与杨攀为这句话发生了严重的抓扯,期间,杨攀3次将杨峰殴打,杨峰先后拿钢管(被其他同学拖走)、凳子进行还击,杨峰在将凳子扔向杨攀时,不巧打在了2015级1班的陈渔身上,陈渔马上就拿起身边的凳子向杨峰的头打去,顿时杨峰的头鲜血直流。后杨峰就去找2013级1班的文东为其报仇,文东召集了2013级的多位学生准备去殴打杨攀,其中包括2013级1班的催余、肖锐、张兴旺、曹杰,2013级2班的刘权嘉,2013级4班的熊培。并与熊培一起于12月27日中午翻出学校男生寝室的围墙,在校外预制厂处拿了一根钢筋和一根钢条进校准备教训杨攀,进校后刘全嘉协助两人携带和藏匿校外偷的钢条和钢筋,后被老师及时发现制止。不仅如此本期我校开展的管制刀具的收缴过程中,在文东的座位处搜出了长40cm的管刀一把,危害性极强。

上述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文东、杨攀记过处分,陈渔、杨峰严重警告处分,王胜、石晓峰、刘权嘉、熊培警告处分。给予催余、肖锐、张兴旺、曹杰全校点名批评的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三年一月十四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关于对彭欢、杨峰、毛廷灰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石中处字„2014‟1号

彭 欢,男,现年14岁,初2016级3班学生 姚 耀,男,现年14岁,初2016级3班学生 杨 峰,男,现年15岁,初2015级2班学生 毛廷灰,男,现年15岁,初2015级2班学生

2014年6月18日上午,彭欢、姚耀等同学在上厕所时,撞到了

二、1班黄平身上,黄平望着彭欢。姚耀站出来挑衅:“你要打彭欢吗?”黄平推了姚耀一下,说:“你一个初一的,很不得了吗?”彭欢就用脚踢了黄平一下,要求黄平道歉。黄平不道歉,彭欢就给了黄平几拳。这是,陆洪敏老师来了,对几个学生进行了制止和教育。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黄平洗了盅子放在剩饭盆边,就到超市去了。姚耀倒饭时洒了几颗饭在黄平盅子里。黄平回来,看到盅子里有剩饭,就问:“哪个给我倒的,那个给我洗了!”没有谁承认。黄平就警告彭欢等人:“不要后悔我去给老师说,不要认为人多就怕你们!”后来,黄平走到翔鹤楼楼下,彭欢说:“又不是我倒的,凭啥子教训我!”一.4班曹俊豪煽风点火:“黄平,你很不得了哇!”黄平就飞起一脚,将曹俊豪的饭盅子踢飞了,又不小心踩了他一脚。于是,黄平、彭欢、姚耀等人发生激烈的争执。

下午,二.2班杨峰来问姚耀怎么回事,姚耀就把整个事件给杨峰说了。杨峰从教室抽屉里拿出一把长约40厘米的砍刀去恐吓黄平(这把刀是原二.2班流失学生李孟航带到街上来的,同班同学毛廷灰帮他保管在自己的书包里,放在了男生宿舍寝室内),说:“你打彭欢,我绝对帮他!”黄平吓到了,就没再说什么了。杨峰把刀带回了教室。

第二天,彭欢等人还继续找黄平纠缠不清,双方继续发生打架纠纷。后来,黄平向瞿校长报告了此事。德育处,班主任迅速介入调查。杨峰得知事情败露,唯恐查到他带刀一事。中午放学时就找到二.3班刘小满帮忙把刀带出校外。刘小满找到本班走读同学周阳,周阳中午回家时将其砍刀带回了街上自己家的卧室里藏起来。

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本应通过合理合法的正确方式解决,相互宽容,相互谅解。但彭欢、姚耀等人采取了打架斗殴的方式,找黄平纠缠不清;毛廷灰、杨峰同学,明知学校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入校,但依然我行我素,无视学校纪律,杨峰甚至亮出砍刀威胁黄平,具有严重的社会不良习气。此事在同学中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峰记过处分,毛廷灰、彭欢、姚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黄平、曹俊豪、刘小满、周阳给予全校点名批评的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初级中学校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第19篇:处分决定

关于张润康,董家铭同学的处分决定

张润康,董家铭同学,无视住宿生的管理纪律,无视班规校纪,运动会期间,两位同学因琐事动手打架,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学校纪律,学校决定对张润康,董家铭同学,给予校内警告处分,以儆效尤。本学期内如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立即勒令停宿。特此通告!

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2016年10月7日

第20篇:处分决定

第一章

第一条:处分等级:

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报送工读。凡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毕业时将缓发毕业证或降低毕业等级。

凡受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将缓发或停发毕业证。凡毕业年级,在毕业前一年中无论受何种处分,均缓发或不发毕业证。 第二条:凡被处分学生要填写处分登记表,政教处备案。

第二章 请求解除处分

第三条:凡受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解除处分。报送工读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满后,可申请解除。

第四条:申请解除处分者,要填写请求解除处分登记表,本人写思想表现汇报,交班主任填写鉴定,经政教处考察视其表现,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凡违反下列各条款将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条:迟到、早退,一月累计三天以上者。 第五条:无故旷课累计一天以上不足三天者。

第六条:课堂、自习打闹、说笑、下地窜走,从而影响教师上课和学生自习者。

第七条:经常不完成作业者,考试作弊。

第八条:课间、午休、晚放学在走廊、教室跑跳、打闹、打口哨、唱歌、大声喧哗、围观取闹者,随地吐痰、便溺者。

第九条:无故不参加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体育活动,一月累计两次以上者。

第十条:在校学习期间(包括课间),未经教师许可,随便离校者。 第十一条:随意刻画、涂抹损坏桌椅、墙壁,用扫帚等学校备品打闹,损坏公物者,除受警告处分外还将酌情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体育课、间操,不按规定穿运动服、运动鞋一月内累计三次以上者。

第十三条:上课、自习吃零食,课间买小食品的、将果皮废纸、脏物随便乱扔经教育又无悔改者。

第十四条:穿高跟鞋(鞋跟不准超过2.5厘米)烫发,男生留长发(前不留大鬓角,后头发长不高于衣领3厘米为合格)女生梳披肩发,佩带各种首饰化装者。

第四章

凡违反下列各条款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五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违犯活动纪律要求,在参加重要的政治仪式中,如升旗仪式、大型集会、各种大型活动表现不严肃者(若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可受记过处分)。

第十六条:凡违反第三章各项条款受到警告处分后,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均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在社会和校内打架,骂人,语言粗俗污秽者。

第五章

凡违反下列各条款将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八条:连续旷课十五天以上者。

第十九条:故意干扰课堂,课间和自习秩序者。 第二十条:在校抽烟,喝酒者。

第二十一条:在校期间谈恋爱,造成影响者。(对影响恶劣者,将给予留校察看甚至报送工读处分)

第二十二条:因打架斗殴影响较坏造成严重后果者。(特别严重者将加重处分)

第二十三条: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除本人受处分外,还将处以加倍罚款。

第六章

凡违反下列各条款将给予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四条:勾结校外人员进校捣乱,打架、干扰学校教学秩序者。(特别严重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五条:故意顶撞谩骂、侮辱教师者,煽动学生闹事者。(严重者将报送工读)

第二十六条: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者。 第二十七条:禁止携带任何刀具(削铅笔专用刀具除外),一经发现除没收刀具外,将给予相应处分,造成后果的报送工读,造成伤害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二十八条: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包括传呼、小灵通、手机等,不适

合初中生的现代化通讯工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外给予记过处分。不带不看不健康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到学校。

第二十九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外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十条:上网、迪吧等不符合学生身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

凡违反下列各项条款将给予报送工读处分

第三十一条: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审查者。 第三十二条:累计旷课一个月以上者。

第三十三条:屡教不改,两次以上违反第

六、七章者。

第三十四条:勾结校外人员打架,造成较坏影响,特别是打群架,打架造成一定后果者。

第三十五条:凡在社会上有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制刑以及在留校察看期间继续违纪、违法者。

第三十六条:以各种借口结盟、结伙并造成后果有较坏影响者。 以上七章三十六条对被害人造成伤害的,根据《治安处罚条例》报送公安机关。

留校察看处分范文
《留校察看处分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