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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范文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08 09:08:4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香港中文大学

2015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计划:全国拟招600人

教育资讯来源:都市快报时间:2015/1/28 责任编辑:yuxueshan 评论 繁体

1月27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杭州高级中学启动招生宣传,吸引不少家长关注。校长徐扬生院士给高一学生做了场智能机器人的讲座,之后说,今年在全国暂定招收600人左右,在浙江暂定招收40人左右,比去年增加一倍。保持原有提前批招生计划不变外,新增“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录取模式。 理工学院今年招生

去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首次在浙招生20人,都是经管学院本科生,文理兼收,今年增加理工学院招生计划。 所有招生专业为:国际商务、经济学、市场营销、金融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其中有一些前沿新专业,比如统计学的“大数据”专业,涉及金融、医学、气象、投资等各领域,是很新的交叉学科,开这门专业可以说是全国高校第一家。 理工学院今年首次招生,学校配备了阵容强大的师资力量,有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AriehWarshel、世界各国的院士专家等,他们都在斯坦福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教了二三十年课。 学校全英文授课,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去年要求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20分,最后招进的学生英语成绩最低134分。 新增“三位一体”招生模式 面试看重英文水平2015年学校在浙江的招生计划有两种模式:一是提前批按高考成绩录取;二是新增“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模式。

去年,学校在广东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模式:高考成绩占60%,笔试面试占30%,高中成绩占10%。效果不错,招到不少好学生。今年浙江的“三位一体”和广东招生类似,但具体的内容、比例等招生细则还在等教育部审核。

笔试、面试考什么?现场家长最关注。 徐校长说会用学生无法准备的方式,考出大家的真实水平。他介绍了一些去年的考试情况—— 笔试是写作,两篇作文分别要求中文、英文,每篇1小时。

面试有小组讨论,比如三人一组,讨论一个话题,老师会在旁边观察,了解学生。面试题无法准备,比如有道题目是:一个1000多年前的宋朝人突然醒过来,对眼前的世界非常迷惑。你如何向他介绍现在的世界。

“学校老师都是老外,上课全英文,学校很看重英文水平。高中生日常可以多听英文广播,和同学之间用英语交流,自己和自己说英语。”徐校长说。

30%的学生能拿到奖学金

学校去年一年学费9.5万人民币,今年暂时未定。此外,学校30%的学生可以拿到奖学金。奖学金有三种,一是入学奖学金,根据进校成绩排定,分多个等级,其中全额入学奖学金高达12万元一学年;二是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定;三是助学奖学金,主要帮助贫困学子。 去年在浙江招生20人,基本都是高出一本线六七十分。

香港中文大学偏重文科吗? 现场的提问环节,家长们很踊跃。 一位妈妈问:和全国学生比,浙江学生怎么样?有哪些需要加强的?

徐校长:浙江学子灵活度是全国最好的一批,综合素质也在中上,但用功程度一般。希望家长不要太宠孩子。举个例子,如果今年我的孩子高考,本地的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都可以上,我一定去香港中文大学,离开家多点历练,总是好的。 一位妈妈说:做梦都想孩子上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校区和深圳校区有什么互通之处? 徐校长:两校师资互相有交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设的所有专业,都经过了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会的审核和监管。学校的教学模式、学生的管理方法、学校管理系统、教师招聘、教师薪酬体系等都是一致的。

一位爸爸问:学校毕业后拿什么证书? 徐校长:学生毕业,会拿到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证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毕业证书。 一位妈妈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偏重文科的大学吗?

徐校长: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型大学,是综合类大学。之所以校名有“中文”二字,是建校初,学校以中国文化定位,意思是为讲中文的人开设的大学。学校全英语授课,日常学生交流都用英语。 一位爸爸问:大学教育的核心是什么? 徐校长:开眼界。不管学什么课程、什么专业,都只是见到一部分领域。在我们学校,和诺贝尔奖得主的教授交流讨论,一个月有三次。眼界自然慢慢会宽。

推荐第2篇: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学校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学术体系的大学。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期开设理科、工科、经济管理类和人文社科类专业。长远办学规模为国内外学生11,000人,其中本科生7,500 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3,500 人。学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大运公园南侧,龙翔大道以北,占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学校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理事会管理机制,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面向全球招聘一流师资,引进的师资大多为世界一流大学知名教授和学者,包括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院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特色是国际化的氛围、中英并重的教学环境、书院制传统、通识教育、新型交叉学科设置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

大学注重国际交流和学生国际视野的培养。目前已与70多所国际知名院校签订协议,共同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面向国家及珠三角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大学正在组建世界级专家队伍,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大数据、新能源、金融和物流等领域打造国际化科技创新平台。截至目前,来自全球的4500多名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已经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始学业。 使命和愿景

本大学的使命为,通过在宽广学科领域的优质教学和研究,以及对社会大众的服务,致力于对人类知识的创造、传承和应用,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促进珠三角地区、全中国以至世界的发展,贡献社会,造福人类。

本大学将努力成为区域、全国及国际公认的一流研究型大学,在中英双语及全球视野的教育教学、学术成果及社会贡献诸方面,均达到卓越水准。

校徽&校训

港中大以中国神话中之「凤」为校徽,盖自汉代以来,凤即被视为「南方之鸟」,且素为高贵、美丽、忠耿及庄严之象征。以紫与金为港中大校色,取意在紫色象征热诚与忠耿,金色象征坚毅与果敢。

港中大校训为「博文约礼」。知识深广谓之博文,遵守礼仪谓之约礼。「博文约礼」为孔子之主要教育规训,其言载于《论语》:「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港中大教育方针为德智并重,故采「博文约礼」为校训。

- 校徽

推荐第3篇:香港中文大学

大学宗旨

360教育集团说,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高瞻远瞩,充满活力的国际高等学府。其成立的宗旨,在于

(一)协力于知识的保存、传播、交流及增长;

(二)提供人文学科、科学学科及其它学科的正规课程,其水准当与地位最崇高的大学须有及应有的水准相同;

(三)促进中国的民智与文化的发展,藉以协力提高其经济与社会福利。

融会双语

香港中文大学独具远见,早已提倡以中英双语、双文化为教学基础,贯彻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致力培育糅合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这种汇合中西文化、融和双语的精神,在大学的带领下,得到海内外学府的广泛认同和采用。校内大部分教师曾在世界各地主要大学攻读或任教,多兼通中、英两种语文。

双元教学

香港中文大学采用「学科为本」及「学生为本」之双元教学法,学系负责「学科为本」教学,书院则负责「学生为本」教学,并提供学生宿舍。

多元课程-学科为本

中文大学是一所不断发展的大学,开设多项全日制与在职制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大学设有八个学院: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及法律学院,共分61个学系,提供54项及兼读本科学位课程一项。研究院课程由研究院62个学部开设,共有愈240个研究院课程。截至2008年12月31日,校内学生人数共21,975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1,490名,研究生10,485名。

为配合社会的急速发展,中文大学亦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学系和新课程,如双主修及双学位课程。中文大学的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EMBA)已连续六年获选为全太区第一位。

书院制度-学生为本

中文大学是香港唯一采用书院制度的高等学府。大学原有三所成员书院,分别为新亚书院(1949年创立)、崇基学院(1951年创立)和联合书院(1956年创立)。1976年12月,政府订立大学新条例,修改中文大学及各成员书院的组织章程和权责范围。1986年7月,政府复立法通过中文大学成立第四所成员书院逸夫书院。新书院于1988年开始录取学生。教师及全日制本科生均分别隶属四所成员书院。透过提供非形式教育,推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书院有助同学的全人发展。

2006年成立了晨兴书院和善衡书院,2007年又多添敬文书院、伍宜孙书院及和声书院。部分书院采用全宿共膳,进一步发挥书院制的独特优势,为同学提供更多选择。

研究称誉

香港中文大学鼓励所有学院从事高素质的研究工作,一方面鼓励多元化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另方面不断争取卓越科研成就,致力扩大人类的知识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国际声誉。大学先后成

立了13个主要研究所,方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就专门范围进行深入探讨。13个研究所分别为:中国文化研究所、人文学科研究所、亚太工商研究所、香港教育研究所、光科技研究所、信兴高等工程研究所、香港癌症研究所、人类传意科学研究所、中医中药研究所、理工研究所、数学科学研究所、香港亚太研究所、以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文大学并集中资源于19项重点研究领域,课题包括以计算机辅助诊断、治疗和医科训练,海洋生物技术,蛋白质学,电子商贸,华人社会教育发展,自动化与机械人科学,纳米结构物料,以及香港文化在中国、亚洲及世界的角色。中文大学在这些领域的研究实力已达世界水准,并有极佳的发展潜力。

中文大学的研究人员更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及康乃尔大学合作,解开了一个长期悬而未解的谜团-人脑如何将短期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关键在于一种名为脑源性神经营养因素的蛋白质。研究结果刊于国际权威杂志《科学》。本研究主要研究员为香港中文大学生理学博士毕业生彭文慧。

近年科技转移活动日趋活跃,由本校研究人员开发的多项科技,已成功转移到工商业的实际应用上。截至2006年6月,中文大学及其教员取得世界各地的专利权计有84项,范畴涵盖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制药技术、医疗技术及材料科学。

国际联系

中文大学并以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为己任,多年来不断开拓,发展及保持与海内外大学、学术机构及政府机构之关系。目前本校是英联邦大学协会、东南亚高等学府协会、国际大学协会、国际教育欧洲协会,以及美国国际教育学会的活跃成员,同时亦为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的会员机构。中文大学自1965年起至今,已与世界各地逾200所著名学府开展学生交换计划,包括美国的康乃尔大学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日本的早稻田大学及九州岛岛大学,韩国的高丽大学及延世大学,加拿大的卑诗省大学及多伦多大学。2007/08年度有逾800名外地交换学生,从世界各地到中文大学修读,而中文大学亦有600多名学生到日本、韩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及欧洲等地交流。

此外,中文大学又与内地及台湾、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墨西哥、新西兰、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荷兰和英国等地学府订有交流协议。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及日本政府曾派遣客座讲师莅校授课,每年又有近千名来自中国各省市的学者来访,而不少中文大学毕业生曾获颁奖学金前往该等或其它国家深造。中文大学又获多个国际基金会如雅礼协会、哈佛燕京学社、亚洲区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富布赖特计划、日本基金会、伟伦基金会、中英基金及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会等资助,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进修机会。成员书院、学院及学系亦各自建立了广泛的海外学术联系,与多个交流伙伴有密切的往来。

中文大学亦经常举办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及研讨会,2004年,第二度在中文大学举行的「全球大学校长论坛」,历史性地汇集40多位来自世界各地著名大学的校长到中文大学,深入讨论全球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推荐第4篇: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计划2014年招收本科生

2011年7月,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按合作办学形式,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2年10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今年3月,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订详细办学协议,并组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事会。8月1日,香港中文大学原副校长徐扬生正式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首任校长,任期四年。根据规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是一所从事高等教育与研究、面向世界的研究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将按大学本部的办学水平,严格保证深圳学院的办学质量。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拟于2014年开始正式招收本科生。根据规划,约三成招生名额将优先招收深圳户籍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占地约100万平方米,是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合办的高校。

根据办学规划,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分阶段招生,长远办学规模为学生1.1万人,其中本科生6000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5000人,预计于2014年开始正式招收本科生。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实行书院制度。

推荐第5篇:香港中文大学

2015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计划:全国拟招600人

教育资讯来源:都市快报时间:2015/1/28 责任编辑:yuxueshan 评论 繁体

1月27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杭州高级中学启动招生宣传,吸引不少家长关注。校长徐扬生院士给高一学生做了场智能机器人的讲座,之后说,今年在全国暂定招收600人左右,在浙江暂定招收40人左右,比去年增加一倍。保持原有提前批招生计划不变外,新增“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录取模式。 理工学院今年招生

去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首次在浙招生20人,都是经管学院本科生,文理兼收,今年增加理工学院招生计划。 所有招生专业为:国际商务、经济学、市场营销、金融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其中有一些前沿新专业,比如统计学的“大数据”专业,涉及金融、医学、气象、投资等各领域,是很新的交叉学科,开这门专业可以说是全国高校第一家。 理工学院今年首次招生,学校配备了阵容强大的师资力量,有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AriehWarshel、世界各国的院士专家等,他们都在斯坦福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教了二三十年课。 学校全英文授课,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去年要求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20分,最后招进的学生英语成绩最低134分。 新增“三位一体”招生模式 面试看重英文水平2015年学校在浙江的招生计划有两种模式:一是提前批按高考成绩录取;二是新增“三位一体”招生录取模式。

去年,学校在广东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模式:高考成绩占60%,笔试面试占30%,高中成绩占10%。效果不错,招到不少好学生。今年浙江的“三位一体”和广东招生类似,但具体的内容、比例等招生细则还在等教育部审核。

笔试、面试考什么?现场家长最关注。 徐校长说会用学生无法准备的方式,考出大家的真实水平。他介绍了一些去年的考试情况—— 笔试是写作,两篇作文分别要求中文、英文,每篇1小时。

面试有小组讨论,比如三人一组,讨论一个话题,老师会在旁边观察,了解学生。面试题无法准备,比如有道题目是:一个1000多年前的宋朝人突然醒过来,对眼前的世界非常迷惑。你如何向他介绍现在的世界。

“学校老师都是老外,上课全英文,学校很看重英文水平。高中生日常可以多听英文广播,和同学之间用英语交流,自己和自己说英语。”徐校长说。

30%的学生能拿到奖学金

学校去年一年学费9.5万人民币,今年暂时未定。此外,学校30%的学生可以拿到奖学金。奖学金有三种,一是入学奖学金,根据进校成绩排定,分多个等级,其中全额入学奖学金高达12万元一学年;二是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定;三是助学奖学金,主要帮助贫困学子。 去年在浙江招生20人,基本都是高出一本线六七十分。

香港中文大学偏重文科吗? 现场的提问环节,家长们很踊跃。 一位妈妈问:和全国学生比,浙江学生怎么样?有哪些需要加强的?

徐校长:浙江学子灵活度是全国最好的一批,综合素质也在中上,但用功程度一般。希望家长不要太宠孩子。举个例子,如果今年我的孩子高考,本地的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都可以上,我一定去香港中文大学,离开家多点历练,总是好的。 一位妈妈说:做梦都想孩子上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校区和深圳校区有什么互通之处? 徐校长:两校师资互相有交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设的所有专业,都经过了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会的审核和监管。学校的教学模式、学生的管理方法、学校管理系统、教师招聘、教师薪酬体系等都是一致的。

一位爸爸问:学校毕业后拿什么证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今年在浙招生40人 新增“三位一体”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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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odoc.com 招生咨询电邮:admiions@cuhk.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755-84273500

学校官网:www.daodoc.com

推荐第6篇:香港中文大学mba

大部分内地学生选学校最看重的就是排名,香港前三位的大学(中大,港大,科大)排名都是世界一流(世界前50):香港中文大学,在美国新闻(US News)最新的世界大学排名上,列世界第46位。很多内地学生耳熟能详的许多“美国牛校”,如:纽约大学(52位),波士顿大学(54位),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分校(73位)等等,排名均不及香港中文大学。

360教育集团介绍:就商学院而言,中大,港大,科大这三所大学的商学院恰好就是亚洲排前三位的商学院,MBA课程也是最好的。

时间/费用

MBA攻读的时间和费用也是在职申请人非常关心的,香港的MBA多是采用英国的学制,在1年半以内就能完成学业,学费和生活费也相对便宜。

以中大为例:标准学制为16个月,分四个学期,理论上最快12个学期就能毕业。学费总计港币32万,约合人民币28万,生活费(含住宿费)约人民币5000块一个月,16个月就是人民币8万,学费生活费总计约为人民币36万。这是没有奖学金的费用支出,由于在中大的MBA大多数学生都有奖学金,所以总体费用一般不超过30万。

而相比美国MBA,需要读满两年才能毕业,学费一般为4万美金一年,生活费(含住宿费)保守估计1万美金一年,两年下来也需要约10万美金,约70万人民币。而且大多数美国的MBA学生都是没有奖学金的。

所以在时间和费用上面,香港的MBA占有很大优势。

找工作/地理位置

读MBA出来就是为了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要找个一个好工作不仅有赖于一个好学校的文凭,很多时候更有赖于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这个也是为什么纽约的学校那么抢手的原因。香港是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地理位置上的优势自不必多说。特别对于金融、物流等热门且今后在内地有巨大发展得行业来说,香港的学习和工作背景尤为重要。另外重要的一点,香港现在正处在世界经济复苏的最前沿,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就业机会涌现。以笔者所在的2009级的中大全日制MBA来讲,截至2009年圣诞假期之前,仅仅4个月的课程之后,已经有约10%的同学找到了工作。这种情况在目前经济复苏缓慢的美国是很难遇见的。特别是一些在小地方的学校,即使是名校,远离大城市也会少很多竞争优势。

还有值得一提的一点就是香港的企业对于由内地背景的申请人都是很重视的,因为大部分的香港公司渴望开拓或者扩张内地市场,再加之文化背景的相似,内地的人才被香港主流人群所接纳的程度相对于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要大得多。

师资/导师/同学/校友

中大的师资力量也是世界一流的。例如:在内地享有盛名的经济学家郎咸平先生就是中大商学院的教授,所有MBA的学生都可以选他的课。大家熟知的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先生也是中大的教授。还有200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光纤之父”,高锟先生,也是中大的教授,并出任过中大校长。

中大MBA实行导师制,每一位学生在MBA学习期间都会接受一位导师“一对一”的单独辅导。这些导师并非学校的教员,而是活跃在香港各界有着相当影响力的人物。他们之间有:各大金融机构的执行董事,大型企业的高管,香港立法会委员,行业协会主席等等。和这些有影响力的人物建立直接的师生关系,不仅对当前的学习和工作,甚至今后的人生都会有重大影响。

中大MBA的同学和校友大部分来自于内地、香港和台湾,这对于内地学生来说也是巨大的财富。比起西方国家的同学来说,同内地、香港、台湾的同学相互之间更容易建立有价值的“人脉”,这对于今后的发展意义重大。而美国的MBA,相同文化背景的同学相对很少,能够长期维持和利用的“人脉”相对就少很多。

课程/出国交换学习/双学位

中大的MBA课程设置是同国际接轨的,都是采用英文教学。在中大MBA,除了正式课程之外,还会安排很多实用性很强的讲座、课程和培训,如:求职技巧培训,企业、猎头见面会,商业考察,CEO讲座,野外生存训练等等。

出国交换学习和出国攻读双学位是香港MBA又一吸引人的地方。以中大为例,MBA学生可以申请在最后一个学期去世界各地38所著名大学的商学院进行交换学习,其中包括:芝加哥大学、纽约大学、密歇根大学、伦敦商学院等著名大学。双学位项目目前在全港的MBA里面是中大独有的,是指中大MBA学生在MBA的第二年会去中大的合作院校的商学院继续学习一年,获得中大和该校颁发的两个学位,中大的双学位合作院校是麻省理工学院,德克萨斯大学,巴黎HEC商学院这三所名校。交换学习和双学位项目既可以满足MBA学生到欧美学习的愿望,又能让学生的教育背景和经历多元化,对求职很有帮助。这样的项目在美国MBA之中开展的并不多。

硬件环境

中大为学生提供了极其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无线网络覆盖全校,免费的校车遍布各处,地铁直接通到校门口,宿舍内小卖部、厨房、洗衣房、健身房、琴房、电脑室一应俱全。图书馆多达六个,为全港最多。还有专门的学生艺术中心,经常有免费的音乐会、歌剧、话剧等表演。中大MBA学生还有自己的活动室和会议室,有大量最新的金融报刊、杂志供学生阅读。这样的硬件配置与任何一所大学相比都不会逊色。

其他因素

出国留学一大问题就是和家人、爱人分离。读MBA的同学不少都已经成家。和家人、爱人长期分离会带来很多的不便和问题,甚至影响学业。如果在香港读MBA,从时间、金钱和方便程度来看都比欧美更合适。这也是在香港读MBA的另一优势。

截止目前,留学360更新海外名校录取86789枚,其中哈佛大学43人、耶鲁大学56人、斯坦福大学43人、麻省理工学院25人、牛津大学38人、剑桥大学35人、多伦多大学290人、麦吉尔大学353人、悉尼大学1874人、墨尔本大学1286人、澳洲国立大学

110、香港大学120人、新加坡国立大学150人、南洋理工大学227人、新西兰奥克兰大学1241人。

推荐第7篇:香港中文大学经济排名

英国《金融时报》今日公布2013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MBA) 课程全球100强排名榜,香港中文大学(中大) 全日制MBA课程高踞全球第27位。

360教育集团说,本次排名佳绩反映中大MBA课程在帮助毕业生事业晋升*及获成功聘用*上的表现尤其亮眼,两项因素排名分列全球第十六和第四十一位,同时膺全港之首。中大MBA毕业生的就业率和事业发展佳绩归功于中大商学院[微博]世界一流的MBA课程和个人化的“1对1就业辅导计划”。

推荐第8篇:如何申请香港中文大学

如何申请香港中文大学呢,相信很多同学们计划选择留学香港都是对香港中文大学也是有所听说的,那么如果同学们要选择香港中文大学的话需要满足些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通过下文关注吧。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规模庞大,校园优美,享有盛名,是亚太地区文明遐迩的研究型综合大学,其名声不亚于香港大学,也是香港留学院校的一个不错选择。香港中文大学开设多项全日制与在职制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大学下设七个学院共61个学系。在校学生人数共17500余名,其中本科生9400余名,研究生8000余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在校教师比例的97.4%。

香港中文大学独具远见,早已提倡以中英双语、双文化为教学基础,贯彻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致力培育糅合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这种汇合中西文化、融和双语的精神,在大学的带领下,得到海内外学府的广泛认同和采用。校内大部分教师曾在世界各地主要大学攻读或任教,多兼通中、英两种语文。

自2005年成立以来,香港中文大学─东华三院社区书院致力提供各类副学士学位及先修课程,俾中五和中七毕业生为日后升学和就业作准备。书院以提供全人教育为宗旨,课程既着重专科知识之传授和通识教育,复强调语文训练和领导能力之培养,并致力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和工作实习的机会,引导他们发掘各方面的潜能。

香港中文大学录取条件:

高中毕业;

校内考试包括英文科合格; 高考成绩达到一定水平;

具同等学历

申请人之中文及英文程度必须达到一定水平。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需通过英文/中文考试方可获得录取。若申请人符合其他入学要求却未能符合语文要求,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于获录取后修读本院之语文精修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申请人可能需要接受面试。

如何申请香港中文大学呢,上文内容主要就是针对香港中文大学申请条件为各位同学们做的一个简单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各位同学们都能够顺利的申请香港中文大学。

推荐第9篇:香港中文大学推荐书目

87本+大学生发展必读书目 (2012-05-07 18:42:36) 香港中文大学推荐书单: 1 《一百分妈妈》 马以工

2 《一路走来一路读 》 林达 3 《二胡》 陈若曦

4 《人在欧洲》 龙应台

6 《三十五年的新闻追踪: 一个日本记者眼中的中国》 吉田实著; 王武云、朱新建译

7 《小王子》 圣·修伯理

9 《大汗之国:西方眼中的中国》(The Chan’s Great Continent) Jonathan D.Spence 10 《大学之理念》 金耀基

11 《大学道上:教育理想与实践的反思》 郭少棠 12 《文华集》 林太乙 14 《少年凯歌(龙血树)》 陈凯歌

15 《中国大历史》(China—A Macro History) 黄仁宇 16 《中国文化要义》 梁漱溟 17 《中国美术史百题》 谭天 18 《分成两半的子爵》(II Visconte Dimezzato) 卡尔维诺 19 《未来城》(A Scientist in The City) 詹姆斯·特菲尔 20 《失窃的未来:生命的隐形浩劫》(Our Stolen Future) Theo Colborn, Dianne Dumanoski, John Peterson Myers 21 《生命的奋进》 梁漱溟、牟宗

三、唐君毅、徐复观 22 《失明给我的挑战》 程文辉 23 《生活简单就是享受》(Simplify Your Life) Elaine St.James 24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 25 《生命中不可错过的智慧》(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罗勃·傅刚 (Robert Fulghum) 26 《世界著名科学家演说精粹》 朱长超

27 《打倒符碌──做个有料的大学生》 刘绍麟 28 《西潮》 蒋梦麟

29 《共悟人间:父女两地书》 刘再复、刘剑梅 30 《朱元璋传》 吴

31 《成功,你敢吗? 》 周融

32 《成长——发现最好的自己》 凌志军 33 《老虎·伍兹传奇》(A Biography of Tiger Woods) 史崔吉 34 《安琪拉的灰烬》(Angela’s Ashes) Frank McCourt 35 《地图集: 一个想像的城市的考古学》 董启章 36 《沈从文自传》 沈从文 37 《我是谢坤山》 谢坤山

38 《我对总理说实话》 李昌平39 《李光耀回忆录》 李光耀 40 《见证香港五十年》 周永新 41 《余纯顺孤身徒步走西藏》 余纯顺 42 《波动》 赵振开

43 《林语堂传》 林太乙 44 《幸福之路》(The Conquest of Happine) 罗素(B.Ruell) 45 《物理五千年》 朱恒足 46 《查理的巧克力工厂》(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罗·达尔 47 《阿城小说: 棋王、树王、孩子王》 阿城 48 《红楼梦》 曹雪芹 49 《胡雪严》(上、中、下)《红顶商人》《灯火楼台》(上、下) 高阳 50 《城市心灵》 郭少棠

51 《革命之子》 梁恒、夏竹丽 52 《美丽新世界》 赫胥黎

53 《娃娃看天下:玛法达的世界》(共六册) 三毛

54 《科学史上的悬案》 江苏科普创作协会基础科学委员会 55 《思想方法五讲新编》(修订版) 劳思光 56 《美德书: 伟大励志故事的宝藏》(The Book of Virtues: A Treasury of Great Moral Stories) William J.Bennett 57 《时间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Time) Stephen W.Hawking 58 《记忆像铁轨一样长》 余光中 59 《站在时代的转折点上》 沈清松

60 《站在美妙新世纪的门槛上:陈方正论文自选集1984-2000 》陈方正 61 《西南十楼》G.K.SUN 62 《犁耙集》 农妇

63 《健康忠告》 洪昭光

64 《从一到无穷大》 G.盖莫夫 65 《带一本书去巴黎》 林达 66 《陈之藩文集》 陈之藩 67 《梵高传》 欧文·斯通

68 《从活字版到万维网》 张信刚

79 《从牛顿定律到爱因斯坦相对论》 方励之、褚耀泉 70 《规范与对称之美——杨振宁传》 江才健 71 《围城》 钱钟书

72 《乡土中国》 费孝通 73 《傅雷家书》 傅雷

74 《为什么我不敢告诉你我是谁》 包约翰 75 《富饶的贫困》 王小强、白南风 76 《干校六记》 杨绛 77 《倾城之恋》 张爱玲 78 《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 79 《与法有缘》(The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余叔韶 80 《谁动了我的乳酪?》(Who Moved My Cheese·) Spencer Johnson 81 《蒋廷黻回忆录》 蒋廷黻 82 《激发心灵潜力》(Unlimited Power) 安东尼·罗宾 83 《禅学的黄金时代》 吴经熊 84 《鸿》(Wild Swans) 张戎 85 《戏曲故事》 张晓风

86 《艰难的日出: 中国现代教育的20世纪》 杨东平87 《魔戒前传:哈比人历险记》(The Hobbit) JRR Tolkien

下面是一些绝对值得一读的经典...不读真是枉为大学生啊 ...

一、修为类29本:同学们可看一些哲学、自然科学、社会历史方面的书。畅销书: 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丹尼尔·戈尔曼:《情商:它为什么比智商更重要》、《致加西亚的信》、《拿破仑·希尔成功学全书》、《如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中国古典名著: 《论语》、《道德经》、《易经》或是后人的经典解读 《孙子兵法》(特别是曹操做注的那一本,太博大精深了,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三十六计》、《三国演义》、《史记》(但要注意司马迁的个人价值取向)、《东周列国志》 现代名著:

费正清著《中国现代史》、《毛泽东选集》(《论持久战》、《实践论》、《矛盾论》)真的很经典!《邓小平文选》 西方名著:

罗素著《西方哲学史》、黑格尔的《辩证法》、霍金著《时间简史》等,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名人传记类:

《曾国藩书信全集》、《胡雪岩全传》中国著名商人传记 思维训练:

爱德华·德·波诺(Edward De Bono) 在国际上被公认为首屈一指的创造性思维大师.著作达60多种。代表作主要有:《思维的训练》、《六顶思考帽》 毕业找工作前必读的书: 《工作中无小事》、《你在为谁工作》、《不要只做我告诉你的事》、《我爱笨老板》

二、管理类经典21本

(一)彼得·德鲁克(也译作杜拉克)被称为管理大师中的大师,他的以下代表作,要读精读透。有兴趣的同学对他的书可见一本买一本,多读有益(优先选机械工业出版社):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高级管理者必读的经典之作 《管理的实践》将管理学开创成为一门学科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为学习管理学的学生提供的系统化教科书 《成果管理》、《21世纪管理的挑战》、《旁观者:管理大师德鲁克回忆录》

(二)其他大师的经典之作

1.世界级经典教材哈罗得·孔茨的《管理学》 2.松下幸之助的巨著:《松下幸之助管理全集》(很厚的) 3.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看不见的新大陆》 4.管理大师彼德斯的代表作:《追求卓越》 5.迈克尔·波特:《竞争战略》竞争战略之父 6.金昌为、莫博涅/著:《蓝海战略》商务印书馆,2005年5月 7.(美)柯林斯等:《基业长青》中信出版社,平凡的道理,但是却非常有现实价值!

8.(美)斯莱沃斯基等:《发现利润区》中信出版社,比《基业长青》更加实在、细致而真切地剖析了企业通过为客户提供价值而获取利润的成长之道。

9.菲利浦·科特勒:经典教材《营销管理》一印再印,风靡全球。任何一位营销人,不管他涉世未深,还是资历深厚,都受到该书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影响。 10.威谦·大内:《Z理论》Z理论创始人

11.《兰德决策》这是一本解释如何决策的好书。我们中间大道理懂的不少,但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时却经常范一些低级错误,这本书能教我们一些基本的方法。

12.爱德华·戴明《转危为安》(Out of the Crisis)一书是他最成熟的管理著作 13.迈克·哈默:《公司再造》/《再造企业》20世纪90年代最优秀的一个管理思想家

14.拉里·博西迪《执行》

15.斯图尔特·克雷纳《管理百年》译著海南出版社,笔调活泼,极富有吸引力

三、专业相关的畅销书6本

1.(美)斯蒂芬·P·罗宾斯《管人的真理》中信出版社 2002年11月 2.《影响力:你为什么会说“是”?》(美)西奥迪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1年

3.《现在发现你的优势》

4.墨顿·亨特《心理学的故事》译著海南出版社

5.《魅力赢天下》(蒂姆.桑德斯):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6.《鲍威尔领导秘诀》,作者:奥伦·哈拉里

五、专业书18本: 1.《人力资源管理》,加里·德斯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人力资源管理-获取竞争优势的工具 / (美)劳伦斯 S.克雷曼 / 孙非等译 /北京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1999 3.《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赵曙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哈佛商学院MBA教程,《人力资源管理》,红旗出版社 5.詹姆斯.W.沃克著,《人力资源管理译丛:人力资源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美)爱德华.拉齐尔,《人事管理经济学》,三联书店

7.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及实例 / 人力资源管理杂志社编 中山大学出版社 , 2001 8.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 廖洪元编著成都 :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1995 9.《雇员培训与开发》徐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0.《员工招募、面试甄选和岗前引导》王丽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组织变革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译著人民邮电出版社 12.约瑟夫等著,《战略薪酬: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第二版,社会科学出版社 13.《薪酬管理》董克用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4.《双面神绩效管理》第三册许玉林译电子工业出版社

15.以KPI为核心的绩效管理-饶征孙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6.胡谢骅: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NLP系列经典丛书 17.彭剑锋、饶征,《基于能力的人力资源系统开发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8.做中国人的人力管理,台湾国学大师南怀谨:《论语别裁》复旦大学出版社

六、经济类书3本: 1.曼昆《经济学原理》,为大一学生而写,引用大量案例和报刊文摘,与生活贴近。

2.科斯、阿尔钦、诺思财产权利与制度选择——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3.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

国内经济学家的书可选看,吴敬涟、林毅夫、张维迎、张培刚、张五常、郎咸平、厉以宁等,但不可太杂,切记!

七、介绍企业案例的书9本: 1.《道路与梦想》、《从优秀到卓越》是什么保证了深圳万科15年的持续增长和领跑?是什么保证了万科每年30%以上的利润增长?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

2.《联想为什么》是一本中国人写中国企业的哈佛式案例分析力作。主要是从企业战略、人才、观念、创新、激励等方面探讨联想之所以成功的原因。

3.《海尔,中国造》亏损147万元的小厂,16年后成为国际知名企业集团,年销售额达406亿元,保持80%的平均增长速度。被评为全球同行业企业增速之首。

4.《走出华为》有人说,在国内唯一值得称道的公司就是华为。为什么说华为是中国最优秀的企业,一个亲历华为的人想告诉您一个真实的华为。

5.《大变局》作者秦朔记载并解析了在前十年中国企业改革的风风雨雨,让我们了解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并得到深刻教训和很好的启发。6.《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英特尔的创始人之一格罗夫著。没有英特尔的微处理器,就算一万个比尔·盖茨也无力回天。同样的,没有格罗夫,也就没有今天的英特尔。

7.《杰克·韦尔奇自传》(美)韦尔奇中信出版社 2001年美国通用的前CEO传记

8.《差距:中国一流企业离世界一流企业有多远》姜汝祥著 其它可参阅的专业书:

1.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一版 / 亚瑟.舍曼, 乔治.勃兰德, 斯科特.斯耐尔合著 大连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8 2.人力资源管理: 第六版 / R.韦恩·蒙迪, 罗伯特·M.诺埃著; 葛新权等译北京 :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3.《人力资源管理》(美)劳埃德.拜厄斯、莱斯利.鲁著李业昆译人民邮电出版社

4.迈克尔.比尔等《管理人力资本》,华厦出版社 5.雷蒙德.A.诺伊等,《人力资源管理获得竞争优势》第三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6.人力资源管理 / 余凯成, 程文文, 陈维政编著大连 :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1999 7.《转型-与战略匹配的人力资源管理》霍尔比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8.张德,《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

9.《人力资源管理导论》郑晓明机械工业出版社 10.余凯成等,《人力资源管理》,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11.谢文辉等,《卓越人力制度典范》,石油工业出版社 12.张再生,《职业生涯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 13.辛向阳,《薪资革命》,企业管理出版社 14.马士斌,《生涯管理》,人民日报出版社

15.《组织设计与管理》许玉林复旦大学出版社 16.《绩效管理》许玉林复旦大学出版社 17.《薪酬管理》,刘昕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8.《薪酬的最佳方案》,成华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 19.《人力资源动态诊断手册》,佟天佑著,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参加工作之后可参阅的书:

1.人力资源管理实务问答与工作模本 / 李剑编著 /北京 : 中国致公出版社 , 2001 2.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必备手册 / 李剑编著 /北京 : 中国言实出版社 , 2000 3.人力资源管理及开发手册 / 人力资源经理杂志社编 /广州 : 中山大学出版社 , 2001 4.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The IEBM handbook of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 (英)迈克尔·普尔, 马尔科姆·沃纳主编;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编译辽宁教育出版社

推荐第10篇: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怎么样

360教育集团介绍:香港中文大学文学院(包含人类学,中国语言及文学、历史、文化及宗教研究、英文、艺术、日本研究学、语言学及现代语言、音乐、哲学、翻译)11个学系共开设13项主修课程,提供多个文学学士和研究院学位。文学院旨在加强学生对人文学科的了解,并为社会培育专才。

历史系

多样化的课程内容 (每年超过八十门的历史科目,涵盖古、今、中、外的重要历史空间和时间)。而且学生有最大的选课自由 (如饮食文化、古物古迹、商业史及比较神话等)

毕业生去向:

1、公务员(香港历史博物馆、香港文化博物馆、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香港政府档案处)

2、出版界(中文大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三联书店、商务印书馆等)

3、教育界(中国历史科、世界历史科、通识教育科)

4、继续深造。

报读资格: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大学的学位(任何主修科);或其他认可机构颁授的同等学历。

申请人必须取得符合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指定的英语能力规定资格/学历:

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大学颁发之学位;或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认可机构颁发之专业资格;或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补充程度)、香港高等程度会考或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中取得英语科及格成绩;或提交TOEFL、GMAT(Verbal)、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学英语考试(CET)、IELTS任何一项公开考试之成绩单。

1、历史哲学硕士课程

入学资格

除研究院规定的一般入学资格外,申请人必须曾经主修历史或有关科目。申请人必须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规定)的学历/资格,方考虑取录入学:在下列任何一项考试中取得英语科及格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补充程度)香港高等程度会考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或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之大学颁发之学位,或提交下列任何一项公开试之成绩单:TOEFL、GMAT (Verbal)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大学英语考试(CET),IELTS,或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认可机构颁发之专业资格。

2014至2015年度学费:全日制:港币每年42,100元,兼读制:港币每年45,560元

2、历史哲学博士课程

入学资格

除研究院规定的一般入学资格外,申请人必须曾经主修历史或有关科目。申请人必须符合本学部「语文程度」的学历/资格,方考虑取录入学:

(1)第一语言要求:申请人可选择中文或英文为第一语言;若申请人选择中文为第一语言,必须提供公开考试或学业成绩,证明已具所需程度;若选择英文为第一语言,来自非英语国家地区之申请人必须提供TOEFL成绩,来自英语国家地区之申请人必须提供SAT或GCE成绩,证明已具所需程度。

(2)第二语言要求:申请人可选择任何与其研究有关之亚洲或西方语文为第二语言;以及申请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有关语文程度之文件,例如TOEFL、其他公开试、或学业成绩等申请人必须符合研究院「英语能力规定」的学历/资格,方获考虑取录入学:在下列任何一项考试中取得英语科及格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补充程度)、香港高等程度会考、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或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之大学颁发之学位,或提交下列任何一项公开试之成绩单:TOEFL、GMAT (Verbal),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大学英语考试(CET),IELTS,或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语国家认可机构颁发之专业资格。

第11篇:香港中文大学 北大简介

Introducing CUHK Founded in 1963,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HK) is a forward-looking comprehensive research university with a global vision and a miion to combine tradition with modernity, and to bring together China and the West.CUHK teachers and students hail from all around the world.CUHK graduates are connected worldwide through an extensive alumni network.Teaching Excellence As a top university in Hong Kong and Asia, CUHK aims to nurture students with both specialized knowledge and wisdom for life.The education experience here is distinguished by a flexible credit unit system, a college system, bilingualism and multiculturalism.There are 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 to broaden students\' perspectives and develop in them the ability to face the challenges of contemporary society.Our eight Faculties offer a wide array of excellent undergraduate and postgraduate programmes.

Research Achievements CUHK undertakes a wide range of research programmes in many subject areas, and strives to provide scope for all academic staff to undertake consultancy and collaborative projects with industry.The University\'s insistence on the highest standards of research has won it an enviable research reputation.Hong Kong\'s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 provides preferential grant funding to the local tertiary institutions to conduct research into 18 selected Areas of Excellence (AoEs).Seven of these AoEs are being led by researchers from CUHK.The University houses five state key laboratories which are entrusted by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to produce research of international quality and carry out important national research tasks.The University also has an excellent record of published research, both in discipline-specific journals and in more high-profile publications such as Science, Nature, and The Lancet.

Unique College System Of all Hong Kong universities, CUHK is the only one that offers a college experience.To our constituent colleges, Chung Chi, New Asia, United and Shaw, have recently been added Morningside, S.H.Ho, C.W.Chu, Wu Yee Sun and Lee Woo Sing, bring up the total number of colleges to nine.College programmes and activities complement the formal curricula by delivering whole-person education and pastoral care.The college system also encourages intimate interaction among teachers, students and alumni.Campus Environment Our beautiful 137.3-hectare campus overlooking Tolo Harbour is the largest and greenest in Hong Kong.It houses a range of facilities eential for an

1 all-round campus experience, such as world-cla libraries, art museums, music halls, swimming pool, sports fields, tennis courts, squash courts, water sports centre and gymnasiums.

中大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成立於1963年,為研究型綜合大學,以「結合傳統與現代,融會中國與西方」為使命,蹈厲奮發,志在千里。中大師生來自世界各地。我們也有廣大的本地和海外校友組織,聯繫身在世界各地的中大畢業生。 優質教學

中大是香港乃至亞洲首屈一指的大學,本校的宗旨是培育既具專精知識又有處世智慧的人才,本校特色包括靈活學分制、書院制、中英兼重和多元文化;並特設通識教育,以拓寬學生視野,及培養綜合思考能力,使學生在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中,能內省外顧,成為出色的領袖人才,貢獻社會。中大的八個學院提供林林總總的本科和研究院課程。

研究稱譽

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項目包羅萬象,遍及各個學科。校方又予教員自由為業界提供顧問服務或與之協作之便。在嚴格的自我要求下,大學的研究一直保持上乘水準,享譽日隆。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選定了十八個卓越學科領域,集中資源資助本地大學進行研究,其中七個由中大學者負責。現時中文大學有五間由中國科學技術部批准成立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具備國際一流水平的研究能力,完成國家交付的科研重任。在發表研究成果方面,中大的成績粲然可觀。無論在專門領域的學報,還是一般人耳熟能詳的期刊,如《自然》、《科學》、《刺針》,都可見中大學人的文章。

獨有的書院制

書院制是中大特色,在本港大學中獨一無二。現有的成員書院計有崇基學院、新亞書院、聯合書院和逸夫書院,和新增的晨興書院、善衡書院、敬文書院、伍宜孫書院及和聲書院。它們與大學相輔相成,提供以學生為本的全人教育和關顧輔導,加強師生間的交流和互動,凝聚學生對書院和母校的歸屬感。

校園環境

中大校園面積一百三十七點三公頃,俯瞰吐露港,是全港最寬廣、最綠意盎然的校園。為滿足學習與生活所需,校內有齊備的設施 ,包括一流的圖書館,另有文物館、音樂廳、游泳池、運動場、網球場、壁球場、水上活動中心和健身室等。

2 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1917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促进了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以及鲁迅、胡适等一批杰出人才都曾在北京大学任职或任教。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共同组成长沙临时大学。不久,临时大学又迁到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北京大学于1946年10月在北平复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高校于1952年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大学的校友和教师有400多位两院院士,中国人文社科界有影响的人士相当多也出自北京大学。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建设的新时期,并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两所大学之一。

1998年5月4日,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之际,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发出了“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号召。在国家的支持下,北京大学适时启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从此,北京大学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0年4月3日,北京大学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北京大学。原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20世纪

三、四十年代,学校一度名为北平大学医学院,并于1946年7月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北京大学医学院脱离北京大学,独立为北京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1996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医科大学。两校合并进一步拓宽了北京大学的学科结构,为促进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及理科的结合,改革医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在“211工程”和“985工程”的支持下,北京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将北大建设成为

3 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北京大学已经成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科学研究的前沿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和国际交流的重要桥梁和窗口。

现任校党委书记朱善璐教授、校长王恩哥院士。

General Information

Peking University is a comprehensive and national key university.The campus, known as \"Yan Yuan\"(the garden of Yan), is situated at Haidian District in the western suburb of Beijing, with a total area of 2,743,532 square metres (or 274 hectares).It stands near to the Yuanmingyuan Garden and the Summer Palace.Peking University is proud of its outstanding faculty, including 53 member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AS), 7 members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Engineering (CAE), and 14 members of the Third World Academy of Sciences (TWAS).

The university has effectively combined research on important scientific subjects with the training of personnel with a high level of specialized knowledge and profeional skill as demanded by the country\'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It strives not only for improvements in teaching and research work, but also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action and mutual promotion among various disciplines.Thus Peking University has become a center for teaching and research and a university of a new type, embracing diverse branches of learning such as basic and applied sciences, social sciences and the humanities, and sciences of medicine,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Its aim is to rank among the world\'s best universities in the future.

History Founded in 1898, Peking University was originally known as the Imperial University of Peking.It was the first national university covering comprehensive disciplines in China, and has been a leading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since its establishment.It also served as the highest administration for education at the beginning of its founding. In 1912, the university adopted its present name.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ut Peking University at the top of its agenda for promoting higher education, with the aim to build a world-cla university in the 21st Century.After merging with 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 in 2000, Peking University once again was strengthened in its disciplinary structure.Peking University has continually played the eential role of pioneers in the course of China\'s modernization.The university\'s traditional emphasis on patriotism, progre, democracy, and science, together with its educational standards of diligence, precision, factualism, and innovation, have been paed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4

第12篇:香港中文大学书院设置

香港中文大学(英文: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缩写:CUHK),简称中大或香港中大,是一所坐落于香港新界沙田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与香港大学为香港唯有的两所综合型大学。

360教育集团介绍:其正式成立于1963年10月17日,为香港第二所大学及唯一采用书院联邦制的高校。大学最初是由现有的三所历史最悠久的书院合并而成,当中的源流最早可追索至1949年。这些书院的前身亦是当时一些早已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大学。此后,学校迅速发展及越趋多元化,多所学院及书院相继成立。

香港中文大学现共有9所成员书院及8所学术学院。校方提供的大部分科目均以英语教授,但某些部门同时也提供粤语及标准汉语指引。其曾经有3名教授和1名校长获得诺贝尔奖,校友衔盖菲尔兹奖与沃尔夫数学奖得主及港大校长,为唯一拥有以上国际奖项及图灵奖得主专任任教的香港高校。

香港中文大学的创立,突破了大英帝国在英国殖民地只设置一所大学、近500年的殖民铁律,也掀起了香港1970年代的“中文运动”,成功终结英文垄断官方语言地位的局面。

香港中文大学书院设置

成员书院

香港中文大学为香港唯一的书院联邦制大学,分别为新亚书院(1949年成立)、崇基学院(1951年成立)、联合书院(1956年成立)、逸夫书院(1986年成立)、和声书院(2007年成立、2011年起正式招生)、晨兴书院及善衡书院(2006年成立、2010年起正式招生) ,以及新成立的敬文书院和伍宜孙书院(其中敬文书院之楼尚未完全落成,学生预计于2014年入住)。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之初,新亚书院、崇基学院和联合书院均保有相当的权力,如能够各自安排不同的学系及学科内容。但到1976年,香港政府修改大学条例,将不同书院的权力收归大学中央。现时的成员书院只专责非形式教育,如提供通识课程及学生宿舍等。 中大推行全民书院制,除了研究院师生职员外(研究院独立于中大书院制),所有教职员和学生都有所属书院。

为了容纳因本科课程在2012年恢复四年制而增加的3,000多名本科生,大学陆续宣布成立新书院。2006年,香港中文大学校董会通过接受合共2.7亿元的捐款,以成立晨兴及善衡两间新书院,以应付恢复四年制的需要。新书院预计分别录取300人和600人。 2007年,中大校董会通过接受由叶克勇、伍宜孙慈善基金会及不记名捐款人分别捐出的1亿元、1.7亿元及1.5亿元的捐款,以成立另外三间新书院——敬文书院、伍宜孙书院及和声书院,三间书院计划分别录取300人至最多1200人。

深圳学院

2010年2月6日,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研议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校方属意在龙岗区建校。

第13篇: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特色

香港中文大学(英文: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缩写:CUHK),简称中大或香港中大,是一所坐落于香港新界沙田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与香港大学为香港唯有的两所综合型大学。

360教育集团介绍:其正式成立于1963年10月17日,为香港第二所大学及唯一采用书院联邦制的高校。大学最初是由现有的三所历史最悠久的书院合并而成,当中的源流最早可追索至1949年。这些书院的前身亦是当时一些早已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大学。此后,学校迅速发展及越趋多元化,多所学院及书院相继成立。

香港中大现共有9所成员书院及8所学术学院。校方提供的大部分科目均以英语教授,但某些部门同时也提供粤语及标准汉语指引。其曾经有3名教授和1名校长获得诺贝尔奖,校友衔盖菲尔兹奖与沃尔夫数学奖得主及港大校长,为唯一拥有以上国际奖项及图灵奖得主专任任教的香港高校。

香港中文大学的创立,突破了大英帝国在英国殖民地只设置一所大学、近500年的殖民铁律,也掀起了香港1970年代的“中文运动”,成功终结英文垄断官方语言地位的局面。

香港中文大学的教育特色

中英兼重文化多元

香港中文大学致力糅合中西文化,中英兼重及多元文化在中大有悠久的传统。香港中文大学的毕业生具有良好的中西文化修养,精通两文三语。在学习、海外交流、课外活动等的大学生活中,均可体现这精神。

通识教育

有学识的人必须是专门知识和人生智慧兼具的。香港中文大学及其成员书院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常邀请当今的才识之士主持讲座,与专业学术课程相辅相成。

充满热忱的教师

香港中文大学的教师不单具卓越学术成就,亦认同中大的教育理念,相信教师不单传授知识,更是学生的榜样。香港中文大学是香港唯一有诺贝尔奖得奖人任教的大学。此外,还有菲尔兹奖得奖人、杜林奖得奖人,以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在学校任教,而拥有海外学历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约百分之九十三。

灵活学分制

除了医学及护理学,其他课程均采用灵活学分制,学生在三年内修满九十九个学分便达毕业要求。学分制有助培育既专且博的人才,也让学生有更高程度的学习自主。

第14篇:香港中文大学推荐数目

香港中文大学推荐书单:

1 《一百分妈妈》 马以工

2 《一路走来一路读 》 林达

3 《二胡》 陈若曦

4 《人在欧洲》 龙应台

6 《三十五年的新闻追踪: 一个日本记者眼中的中国》 吉田实著; 王武云、朱新建译 7 《小王子》 圣·修伯理

9 《大汗之国:西方眼中的中国》(The Chan’s Great Continent) Jonathan D.Spence 10 《大学之理念》 金耀基

11 《大学道上:教育理想与实践的反思》 郭少棠

12 《文华集》 林太乙

14 《少年凯歌(龙血树)》 陈凯歌

15 《中国大历史》(China—A Macro History) 黄仁宇

16 《中国文化要义》 梁漱溟

17 《中国美术史百题》 谭天

18 《分成两半的子爵》(II Visconte Dimezzato) 卡尔维诺

19 《未来城》(A Scientist in The City) 詹姆斯·特菲尔

20 《失窃的未来:生命的隐形浩劫》(Our Stolen Future) Theo Colborn, Dianne Dumanoski, John Peterson Myers

21 《生命的奋进》 梁漱溟、牟宗

三、唐君毅、徐复观

22 《失明给我的挑战》 程文辉

23 《生活简单就是享受》(Simplify Your Life) Elaine St.James

24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

25 《生命中不可错过的智慧》(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罗勃·傅刚 (Robert Fulghum)

26 《世界著名科学家演说精粹》 朱长超

27 《打倒符碌──做个有料的大学生》 刘绍麟

28 《西潮》 蒋梦麟

29 《共悟人间:父女两地书》 刘再复、刘剑梅

30 《朱元璋传》 吴

31 《成功,你敢吗? 》 周融

32 《成长——发现最好的自己》 凌志军

33 《老虎·伍兹传奇》(A Biography of Tiger Woods) 史崔吉

34 《安琪拉的灰烬》(Angela’s Ashes) Frank McCourt

35 《地图集: 一个想像的城市的考古学》 董启章

36 《沈从文自传》 沈从文

37 《我是谢坤山》 谢坤山

38 《我对总理说实话》 李昌平

39 《李光耀回忆录》 李光耀

40 《见证香港五十年》 周永新

41 《余纯顺孤身徒步走西藏》 余纯顺

42 《波动》 赵振开

43 《林语堂传》 林太乙

44 《幸福之路》(The Conquest of Happine) 罗素(B.Ruell)

45 《物理五千年》 朱恒足

46 《查理的巧克力工厂》(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罗·达尔

47 《阿城小说: 棋王、树王、孩子王》 阿城

48宗教人生《红楼梦》 曹雪芹

49 《胡雪严》(上、中、下)《红顶商人》《灯火楼台》(上、下) 高阳

50 《城市心灵》 郭少棠

51 《革命之子》 梁恒、夏竹丽

52 《美丽新世界》 赫胥黎

53 《娃娃看天下:玛法达的世界》(共六册) 三毛

54 《科学史上的悬案》 江苏科普创作协会基础科学委员会

55 《思想方法五讲新编》(修订版) 劳思光

56 《美德书: 伟大励志故事的宝藏》(The Book of Virtues: A Treasury of Great Moral Stories) William J.Bennett

57 《时间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Time) Stephen W.Hawking

58 《记忆像铁轨一样长》 余光中

59 《站在时代的转折点上》 沈清松

60 《站在美妙新世纪的门槛上:陈方正论文自选集1984-2000 》陈方正

61 《西南十楼》G.K.SUN

62 《犁耙集》 农妇

63 《健康忠告》 洪昭光

64 《从一到无穷大》 G.盖莫夫

65 《带一本书去巴黎》 林达

66 《陈之藩文集》 陈之藩

67 《梵高传》 欧文·斯通

68 《从活字版到万维网》 张信刚

79 《从牛顿定律到爱因斯坦相对论》 方励之、褚耀泉

70 《规范与对称之美——杨振宁传》 江才健

71 《围城》 钱钟书

72 《乡土中国》 费孝通

73 《傅雷家书》 傅雷

74 《为什么我不敢告诉你我是谁》 包约翰

75 《富饶的贫困》 王小强、白南风

76 《干校六记》 杨绛

77 《倾城之恋》 张爱玲

78 《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

79 《与法有缘》(The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余叔韶

80 《谁动了我的乳酪?》(Who Moved My Cheese·) Spencer Johnson 81 《蒋廷黻回忆录》 蒋廷黻

82 《激发心灵潜力》(Unlimited Power) 安东尼·罗宾

83 《禅学的黄金时代》 吴经熊

84 《鸿》(Wild Swans) 张戎

85 《戏曲故事》 张晓风

86 《艰难的日出: 中国现代教育的20世纪》 杨东平

87 《魔戒123及其前传》

诉你我是谁》 包约翰

75 《富饶的贫困》 王小强、白南风

76 《干校六记》 杨绛

77 《倾城之恋》 张爱玲

78 《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

79 《与法有缘》(The Seventh Child and The Law) 余叔韶

80 《谁动了我的乳酪?》(Who Moved My Cheese·) Spencer Johnson 81 《蒋廷黻回忆录》 蒋廷黻

82 《激发心灵潜力》(Unlimited Power) 安东尼·罗宾

83 《禅学的黄金时代》 吴经熊

84 《鸿》(Wild Swans) 张戎

85 《戏曲故事》 张晓风

86 《艰难的日出: 中国现代教育的20世纪》 杨东平

87 《魔戒123及其前传》

第15篇:香港中文大学特色专业

中文

中文系是香港中文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系,全名为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顾名思义,课程的特点是语言与文学并重,为同学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训练。语文是沟通的工具,掌握语文的结构和源流,有助于沟通。再者,语文也是历史的产物,了解语言,可以深化我们对文化的认识。文学承载着古今作者对世界的观照,故此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和探讨,不单为我们提供了审美的训练,更是了解人生世相的途径。

翻译学

是香港中文大学的优势专业,在传统专业的基础上,该系还联合其他学科开办了若干双学位课程,旨在培养多元化人才,如法学-翻译学双学位专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学-翻译学双学位专业采用新颖的“4+1”模式教学,即学生第一年学习翻译课程,第二年才开始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期限为4年,毕业后学生将获得法学和文学(翻译)双学士学位。而且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读完第一年的课程后,还可以选择读取翻译学学位。

新闻与传播

学院是香港最早成立的交流教育与研究的专业学院,现有5个本科专业:新闻、广播、广告和公共关系、创新与新媒体及通讯学。360教育集团专家表示该学院自1965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为香港培养优秀的专业传播者和研究人员,推动文化发展的路线,设立了大量广泛与灵活的基础课程,把重点放在了基础理论与专业培训相结合上。

专业会计学

课程是香港中文大学为满足21世纪市场需要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远见的国际化商业领航者而设立的强势专业,学生不仅要学习商业和会计专业知识,而且还要辅修领导、分析、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学

本系课程“文武并重”,除了培训学生的理论及学术发展,亦以小组讨论、工作及社会观察的方式拓展学生的眼界,让学生走出课室、面对社会。

法律

中大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延续了香港中文大学“双语”、“双文化”教学的特色,以培养适应全球化大环境和中国内地经济快速增长背景为目的的法律专业人才。中大的法律学院和其他两所大学的法学院不同之处是,将着重提供通才教育,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他们毕业后能在不同的领域服务,且现在香港的金融法比较薄弱,而国际贸易法的资源也特别少,故中文大学将着重培养这两方面的人才。

法律与社会科学学士(社会学)双学位

课程是香港中文大学2008年新增的双学位模式课程,学生将受到法律与社会学两方面专业课程的学习,毕业后将获得法学士与社会科学学士两个学位。

第16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

2014年4月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占地约100万平方米,校园第一期工程已经展开,图书馆、宿舍等大楼预计于2016至2017年陆续落成。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开设3个本科课程,设理工、经管、人文与社科三个学院。

招生规定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本科生招生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证书。研究生的招生将实施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教育,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管理机关: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新闻回顾:香港中文大学获准在深圳办学

人民网香港3月26日电 香港中文大学今天表示,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在深圳办学,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合作办学的形式,经过5年的规划和筹备,目前正式获得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下一步将全球招聘教师,规划学科发展和招生工作。

香港中大称,深圳分校的理事会由香港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8人组成,理事长由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担任。学校将开设理工、经管、人文与社科三个学院,将分阶段招生,长远办学规模为11000个学生,今年秋季将开设3个本科课程。

甄别区分

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媒体在报道时,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称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不得不说,这是媒体的一厢情愿,分校是分校,合作办学是合作办学。按照现在的办学模式,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采取的还是合作办学模式。

引进境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到内地来办学,应该采取直接引进举办分校的模式,而不是只采取合作办学模式。直接举办分校,可采取举办校的招生、培养方式在我国内地招生、培养,不但可以促进内地高校的竞争,也可在内地真正建立起按现代学校制度治理的大学。在招生方面,境外高校的内地分校,可完全自主招生;在培养方面,境外高校的内地分校,可用母体校的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式,同时授予母体校的文凭。简单地说,就是自主招生、自主办学、自授学位。而不是把招生纳入我国集中录取体系,课程体系要求报批,而且必须授予国家承认的文凭。

但目前我国引进国外和香港地区高校到内地办学,都采取合作办学模式,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据称是为了起到“1+1>2”的效果,但从实践看,合作办学模式的共同走向是,把合作办学学校纳入整个教育体制之内,这些学校,从办学质量上看,相比内地高校值得肯定,但是从推进我国内地高等教育改革方面看却价值有限。合作方式并没有推动内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只是为内地增加一所办学质量相对不错的高校而已。换言之,我国是以增加高教资源来考量引进知名大学办学,而非从推动教育改革角度来发挥引起高校的教改作用。

总体而言,新增的合作办学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内,地位是低于985高校,甚至低于211院校的,加之学费标准比较高,不少合作办学学校,在集中录取制度中,录取分数就在一本线上下,还有的合作办学高校,由于被纳入二本招生,录取分数就更低。

虽然合作办学的高校,基本上都实行理事会治理,在校内制度建设中,接近实行现代学校制度,推行教授治校,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和合作办学学校的关系上,还未摆脱传统学校的管理体系,学校并没有获得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这样一来,合作办学的改革,就与内地公办学校在校内进行的改革差不多,对其他高校的影响和辐射也就更加有限。

对于新建的合作办学学校,我国应大胆地让其自主办学、自授学位。我国近年来出国留学人数快速增加,如果能把海外著名高校引进到我国独立办学,学校面向全世界招生,招来的学生就在我国内地的校园里学习全球课程,内地的校园和母体校的校园管理完全一样,这不就可让内地学生不出国就享有世界一流的教学吗?而且,如果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分校,内地自主办学,这对内地高等教育会带来真正的压力,更重要的是,会大大加快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步伐。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地址: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园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运中心西南侧、龙翔大道北侧,由龙岗北通道两侧地块组成。

校园总用地面积约10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为5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校园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按在校生7000人规划建设,建筑面积301374平方米,投资估算150687万元人民币。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 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巿人民政府和深圳大学共同建立。学校是培育具有国际视野、才德兼备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并为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探索新路。学校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前期以理工商为主,兼顾新型综合性交叉学科,实行书院制度,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教师从全球招聘、同时,透过深化粤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优势互补,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长远综合发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秉承中大的优良学术传统,力争成为扎根深圳、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

教育部于2014年4月28日正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学校筹建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运中心西南侧、龙翔大道北侧,由龙岗北通道两侧地块组成。

香港中文大学介绍

港中大(深圳)计划从2014年起招生,最终招生规模将达到1.1万人。以内地优质生源为主,同时招收国际生和少量港澳台生源,毕业时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师资方面,将面向全球招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0亩,拟建设校舍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除本科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也将在2014年启动。前期将首先开设理科、工科和经济管理类专业,以后陆续开设人文、社科、法律等相关专业。

组成机构

作为亚洲知名的综合研究性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此番入驻深圳,被教育界寄予探索境内外合作办学新模式、促进两地学术交流的厚望。根据香港中文大学官方网站消息,拟建的港中大(深圳)将采用双语(中英)教学,并着重通识及书院教育。港中大(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港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八人组成,理事长由港中大校长出任,理事长拥有最终决策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事会为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长由港中大校长担任。理事会共有十六名成员,由港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八人组成。港中大(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以卓越的管治方式管理学校。

理事会

理事长:沈祖尧教授

副理事长:李清泉教授

成员

程伯中教授

邓学勤先生

李霞教授

廖柏伟教授

刘应力教授

陆观豪先生

梁定邦博士

阮双琛教授

宋海先生

华云生教授

吴启迪教授

徐扬生教授

杨纲凯教授

钟南山教授 秘书:莫咏仪女士

发展历程

2009年10月,港中大成立专责小组探讨在深圳设立校园的可行性,并在2010年2月6日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表达双方意向,在教育领域先行先试,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后定名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在2011年3月12日,港中大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同年7月4日,港中大与深圳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拟按合作办学形式,筹建港中大(深圳)。

在2012年4月,港中大内部设立多个筹划工作小组,就学术、校园发展、人力资源及财务的事宜积极探讨并给予意见。此外,自筹备工作开展以来,港中大曾多次举办咨询简报会,让教职员、学生、校友及关心中大发展的各界人士了解港中大(深圳)的发展,并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2012年10月11日,国家教育部于深圳龙岗区港中大(深圳)选址举行的仪式上宣布正式批准筹建中大(深圳),是港中大(深圳)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13年3月,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订详细办学协议,并组成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事会。

2013年8月1日,香港中文大学原副校长徐扬生正式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首任校长,任期四年。

2014年4月,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办学情况

招生:高考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前两年招生人数较少

专业:全球金融、计量营销、风险管理、全球可持续发展、创新媒体、城市学、设计与制造、能源科学与工程、基因组与生物医学等(拟定)

生源:内地学生为主,自主招生三成为深圳生源

教师:全球选聘,薪酬基本向香港中大本部教师看齐

教学:采用中英文教学,重通识及书院教育

管理:理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尊重学术自由

学费:与校本部相近,设置多项奖学金

学位:学生毕业时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

经费:学费、捐款、政府补贴及科研资助为主

教学特色

学历学位:港中大(深圳)将采用港中大学术质量控制和学位颁授标准,由港中大教务会负责审批和监督港中大(深圳)的学位课程。符合港中大学位要求的港中大(深圳)学生将获颁授港中大的学位证书,而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另颁发毕业证书。

中、英双语教学及国际化:港中大(深圳)采用中、英双语教学,着重语言及表达能力,培养学生成为面向世界、具有国际视野的领袖人才。港中大(深圳)师生均来自世界各地。港中大(深圳)将广邀认同中大理念的世界知名学者于大学任教,带领大学发展。

书院制:秉承中大的传统,港中大(深圳)建设以书院为生活中心的综合社区,为学生提供优质生活和学习环境。书院提供课外活动和体验式学习机会,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技巧、文化品味以及社会责任感,平衡德、智、体、群、美多方面的发展,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关顾与辅导。

通识教育:通识教育是港中大本科课程重要的一环,亦是全人教育不可或缺的部分。港中大(深圳)的通识课程兼融中国人文理想和西方博雅教育,包括所有本科生必须修读的基础课程,让学生透过经典反思人类恒久关注的问题。

授权资格

2014年4月28日,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新华网4月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日前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据《广州日报》报道,校方介绍,2014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面向全国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招收300名本科新生,学费与香港中大相仿,大约是每学年9.5万元人民币。

《深圳晚报》报道,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徐扬生表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致的招生比例为: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的学生占70%左右,广东省通过综合评估录取的学生占15%,境外港澳台占15%。因为2014年第一年招生,广东省的招生比例可能不止15%。

每年学费9.5万元

前述新华网报道,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据前述广日报道,“4+1”项目为学生提供了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完成4年本科学习之后,赴香港中文大学或其他海外院校完成1年硕士课程,5年时间就可以完成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的机会。

就如何保证教育质量与香港中大一致问题,校方负责人回应,“香港中大(深圳)采用香港中大的管理方法和学术评估体系,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开设所有专业均经中大教务会审核和监管以及资格认证;教授及院长的遴选由中大有关资深教授参与或主持;教学模式和学生管理方法(包括书院制)与中大一致”。

校方介绍,为了要保证与香港中大质量一致,要聘全球一流教授,保证教学质量至关重要,所以学费与香港中大相仿,大约是每学年9.5万元人民币,正在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最后批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徐扬生表示,因为学校采用双语教学,对学生英语的能力要求较高,所以会要求报考的学生高考英语达到120分以上。

与香港中文大学比一比

另据《深圳晚报》4月11日报道,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长徐扬生称,对符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要求的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学位证书由香港中文大学签发,与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证书完全相同。

不过,有不少家长担心,在学术氛围和师资条件方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无法与香港中文大学本部相比。不少家长也担心大学的氛围并未建立起来。

曾参加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宣讲会的家长林冰表示,自己的孩子目前在深圳中学读高三,马上就要面临选学校的问题。作为家长,他最担心的就是师资问题,“这关乎教学质量”。林冰说,如果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老师都是港中大本部的老师“飞过来”,意义不大。“飞来飞去的,教学的稳定和质量无法保障”。林冰担心,这样的教学环境难保会成为类似于夜大的培训班。

而在学费方面,港中大(深圳)的学费每年约9.5万元人民币,而港中大本部的学费约10万港币,折算之后相差不大。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近年来港校由于其先进教育体制及理念在内地生源上占尽优势,在此趋势下,香港高校纷纷到内地合作开设分校区或合办课程。浸会大学早就与北师大在珠海合办联合国际学院,在常熟成立研究院,在内地扎根愈来愈深。浸大校长陈新滋认为,港校北上办学,贵在提供“香港模式”,这对刺激内地高校文化、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及两地教育的交流融合都有益处。

香港的科技大学、城市大学、理工大学、中文大学等都在深圳有了产学研大楼。此外,香港大学深圳分校区也已获批准,正在加紧建设中。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百度地图:http://j.map.baidu.com/iIb8s

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

广州4月28日电:记者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设置的首批本科专业为:市场营销、国际商务和经济学,2014年开始招生。一期阶段(2014~2017年)在校生规模为3300人,二期阶段(2018~2021年)为6200人,三期阶段(2022~2025年)为11000人。

教育部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收学生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并参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对于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学校可依照以上条例、规定和协议,按照香港中文大学同类项目在香港地区招生标准自主招生录取,并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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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香港中文大学副学士学位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规模庞大,校园优美,享有盛名,是亚太地区文明遐迩的研究型综合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开设多项全日制与在职制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大学下设七个学院共61个学系。在校学生人数共17500余名,其中本科生9400余名,研究生8000余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在校教师比例的97.4%。

360教育集团专家表示,香港中文大学提倡以中英双语、双文化为教学基础,贯彻中英语文并重的原则,致力培育揉合中西学术文化和知识的学生,已成为亚洲第一流的综合性大学。

自成立以来,香港中文大学─东华三院社区书院致力提供各类副学士学位及先修课程,俾中五和中七毕业生为日后升学和就业作准备。书院以提供全人教育为宗旨,课程既着重专科知识之传授和通识教育,复强调语文训练和领导能力之培养,并致力为学生提供海外交流和工作实习的机会,引导他们发掘各方面的潜能。

课程优势

1、学生在修读香港中文大学二年制的高级文凭课程后,可以获得香港中文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如再修读一至两年的学士课程,便可获学士学位;

2、学院与国外近40家大学达成了接受毕业生的协议,获高级文凭后,学生也可选择升入澳洲、美国、英国等名校的衔接课程,攻读学士学位;

3、香港是中西文化的交汇处和国际大都市,学生可以轻易掌握各项有关资讯;高级文凭课程设计确保符合学生的需要并紧贴时代脉搏,涉及多个领域;

4、缩短过渡期,从应试教育逐步过渡到自主学习,为以后的海外学习打好基础;

5、中英文授课,有助学生提高语言能力;同香港学生一起上课,内地学生占10%的比例;

6、学生在抵达香港后30天内换领香港身份证,可享受与香港居民同等的公共及医疗服务。

7、所有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都予以认可。

第18篇:香港中文大学热门专业

近日,由英国泰晤士报推出的全球顶尖年轻大学排名中,榜单的冠军就是香港中文大学,那么该所学院的特色专业应选择文科类,比如中文专业、传播学等。随着去香港留学的人数越来越多,很多理科生也可以选择香港中文大学的文科,那么哪些专业最受内地学生的喜欢呢?

中文系

中文系是香港中文大学历史最悠久的学系,全名为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顾名思义,课程的特点是语言与文学并重,为同学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训练。语文是沟通的工具,掌握语文的结构和源流,有助于沟通。再者,语文也是历史的产物,了解语言,可以深化我们对文化的认识。文学承载着古今作者对世界的观照,故此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和探讨,不单为我们提供了审美的训练,更是了解人生世相的途径。

翻译学

翻译学是香港中文大学的优势专业,在传统专业的基础上,该系还联合其他学科开办了若干双学位课程,旨在培养多元化人才,如法学-翻译学双学位专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学-翻译学双学位专业采用新颖的“4+1”模式教学,即学生第一年学习翻译课程,第二年才开始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期限为4年,毕业后学生将获得法学和文学(翻译)双学士学位。而且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读完第一年的课程后,还可以选择读取翻译学学位。

新闻与传播学

学院是香港最早成立的交流教育与研究的专业学院,现有5个本科专业:新闻、广播、广告和公共关系、创新与新媒体及通讯学。学院自1965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为香港培养优秀的专业传播者和研究人员,推动文化发展的路线,设立了大量广泛与灵活的基础课程,把重点放在了基础理论与专业培训相结合上。

专业会计学

专业会计学课程是香港中文大学为满足21世纪市场需要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远见的国际化商业领航者而设立的强势专业,学生不仅要学习商业和会计专业知识,而且还要辅修领导、分析、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学

本系课程“文武并重”,除了培训学生的理论及学术发展,亦以小组讨论、工作及社会观察的方式拓展学生的眼界,让学生走出课室、面对社会。

法律

中大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延续了香港中文大学“双语”、“双文化”教学的特色,以培养适应全球化大环境和中国内地经济快速增长背景为目的的法律专业人才。指出,中大的法律学院和其他两所大学的法学院不同之处是,将着重提供通才教育,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他们毕业后能在不同的领域服务,且现在香港的金融法比较薄弱,而国际贸易法的资源也特别少,故中文大学将着重培养这两方面的人才。

法律与社会科学学士(社会学)双学位

该课程是申请香港中文大学新增的双学位模式课程,学生将受到法律与社会学两方面专业课程的学习,毕业后将获得法学士与社会科学学士两个学位。

360教育集团专家提醒各位同学:不要盲目跟风,还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这样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否则出国留学也许是个不好的选择。

第19篇:香港中文大学历任校长

360教育集团介绍香港大学的历任校长:

第一任李卓敏教授(1963-1978)

第二任马临教授 (1978-1987)

第三任高锟教授 (1987-1996)(“世界光纤之父”,被授予200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第四任李国章教授(1996-2002)

第五任金耀基教授(2002-2004)

第六任刘遵义教授(2004-2010)

第七任沈祖尧教授(2010-至今)

第20篇:中华民族香港中文大学条例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

本条例旨在废除和取代《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废除《崇基学院法团条例》#、《香港联合书院托管董事局法团条例》+及《新亚书院法团条例》@,并订定关于崇基学院、联合书院及新亚书院的新条文,为逸夫书院订定条文,以及就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1976年12月24日]

(本为1976年第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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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乃“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之译名。 #“《崇基学院法团条例》”乃“Chung Chi College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香港联合书院托管董事局法团条例》”乃“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United College of Hong Kong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新亚书院法团条例》”乃“New Asia College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第1109章 弁言

鉴于─

(a)香港中文大学于1963年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1965年版)设立并成立为法团,为一所联邦制大学;

(b)香港中文大学的原有书院为崇基学院、新亚书院及联合书院;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代替)

(c)现认为宜将上述书院根据其各别的章程及有关条例所获赋予的某些权力及职能转归香港中文大学,而该等书院的主要任务应为根据香港中文大学的指示,提供学生为本教学;

(d)现亦认为宜对香港中文大学的章程作出某些更改;

(da)香港中文大学的大学校董会已藉特别决议议决逸夫书院为香港中文大学的成员书院; (由

1986年第59号第4条增补)

(e)现宣布香港中文大学(其主要授课语言为中文)须继续─

(i)协力于知识的保存、传播、交流及增长;

(ii)提供人文学科、科学学科及其他学科的正规课程,其水准当与地位最崇高的大学须有及应有的水准相同;

(iii)促进香港的民智与文化的发展,藉以协力提高其经济与社会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乃“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之译名。

第1109章

第1条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香港中文大学条例》。

第1109章

第2条定义

(1)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已废除条例”(repealed Ordinance) 指由第21条废除的《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1965年版);

“大学校董会”(Council)、“教务会”(Senate)、“评议会”(Convocation)、“学院”(Faculties)、“专业学院”(Schools of Studies) 及“学务委员会”(Boards of Studies) 分别指香港中文大学的校董会、教务会、评议会、学院、专业学院及学务委员会;

“主管人员”(officers) 指第5条所规定的香港中文大学主管人员;

“成员”(members) 指规程订明为香港中文大学成员的人士;

“成员书院”(constituent College) 指第3条所规定的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书院,而“各成员书院”(constituent Colleges) 须据此解释;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代替)

“香港中文大学”(University) 指根据第4条而延续的香港中文大学(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原有书院”(original College) 指下列任何书院─

(a)崇基学院;

(b)联合书院;

(c)新亚书院;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增补)“书院院长”(Head) 指成员书院的院长;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书院校董会”(Board of Trustees) 指成员书院的校董会;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院校范围”(precincts) 就香港中文大学而言,指丈量约份第42约地段第725号的范围;

“院务委员”(Fellow) 指成员书院的院务委员;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院务委员会”(Aembly of Fellows) 指成员书院的院务委员会;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教师”(teacher) 指职级属副讲师及以上的香港中文大学全职教学人员;

“规程”(Statutes) 指附表1所载并根据第13(1)条不时予以修订或取代的香港中文大学规程;

“毕业生”(graduates)、“学生”(students) 分别指香港中文大学的毕业生及学生;

“认可课程”(approved course of study) 指经教务会认可的课程;

“监督”(Chancellor)、“副监督”(Pro-Chancellor)、“校长”(Vice-Chancellor)、“副校长”(Pro-Vice-Chancellors) 及“司库”(Treasurer) 分别指香港中文大学的监督、副监督、校长、副校长及司库。

(2)特别决议指在大学校董会某次会议上通过,并在该会议后不少于1个月亦不多于6个月期间内举行的另一次会议上获得确认的决议,而该决议在上述的每次会议中均由占下述比例的人数批准通过─

(a)不少于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人数的四分之三;及

(b)不少于大学校董会全体校董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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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乃“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之译名。

第1109章

第3条香港中文大学设有成员书院

(1)香港中文大学各成员书院为各原有书院、逸夫书院及其他藉条例和按照大学校董会的特别决议而不时获宣布为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书院的机构。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2)任何成员书院的章程条文,如与本条例相抵触或不一致,即属无效。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3)不得基于性别、种族或宗教的理由而使任何人不能成为香港中文大学成员。

第1109章

第4条香港中文大学法团地位的延续

(1)香港中文大学各成员书院及成员是一个或将继续是一个名为香港中文大学(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的法人团体,与根据《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条例》*(1963年第28号)设立者为同一所大学。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2)香港中文大学是永久延续的,可以该名义起诉与被起诉,并须备有以及可使用法团印章,亦可接受他人馈赠的不动或可动产业或购买不动或可动产业,并可持有或批出该等产业或将其批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3)不得由香港中文大学或代香港中文大学向香港中文大学任何成员派发股息或红利、或向他们馈赠或分配金钱;但如属奖赏、酬赏或特别补助金,则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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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963年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乃“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 1963”之译名。

第1109章

第5条主管人员

附注:

与《2002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2002年第23号)所作的修订相关的过渡性条文见于该条例第65条。

(1)香港中文大学的主管人员指监督、副监督、校长、副校长、司库、每一成员书院的院长、每一学院的院长、研究院院长、秘书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财务长及其他藉特别决议指定为主管人员的人士。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由2002年第23号第56条修订)

(2)监督是香港中文大学的首长,可以香港中文大学的名义颁授学位。

(3)监督由行政长官出任。 (由2000年第53号第3条修订)

(4)监督可委任一人为香港中文大学的副监督;而副监督得行使规程所订明的权力和执行规程所订明的职责,并可以香港中文大学的名义颁授学位。 (由2002年第23号第56条修订)

(5)校长是香港中文大学的首席教务及行政主管人员,亦为大学校董及教务会主席,可以香港中文大学的名义颁授学位。

(6)大学校董会于谘询校长后,须从香港中文大学的常任教职员中委出一名或多于一名副校长,行使大学校董会所指示的权力以及执行大学校董会所指示的职责。

(7)在校长不在时,一名副校长须执行校长的一切职能及职责。 (由2002年第23号第56条修订)

(8)司库的委任方式及任期由规程订明,其职责为由大学校董会所决定者。

第1109章

第6条大学校董会、教务会及评议会的设立

香港中文大学设有大学校董会、教务会及评议会,其各别的章程、权力及职责为本条例及规程所订明者。

第1109章

第7条大学校董会的权力及职责

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大学校董会─

(a)是香港中文大学的管治及行政机构;

(b)须管理和控制香港中文大学的事务、方针及职能;

(c)须控制和管理香港中文大学的财产及财政事务,包括各成员书院的财产,但大学校董会就任何成员书院的任何不动产行使上述控制及管理权时,如没有有关成员书院的书院校董会事先同意,则不得更改任何该等财产的用途;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d)须为香港中文大学作出其认为适当的委任或聘任;

(e)有权批准香港中文大学就认可课程所收取的费用;

(f)须就香港中文大学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作出规定。

第1109章

第8条教务会的权力及职责

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教务会须控制和规管以下事宜,但须受大学校董会的审核─

(a)授课、教育及研究;

(b)为学生举行考试;

(c)颁授荣誉学位以外的学位;

(d)颁授香港中文大学的文凭、证书及其他学术资格。

第1109章

第9条评议会的组成人员及职能

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评议会须由毕业生及规程所订明的其他人士组成,而且可就影响或涉及香港中文大学权益的任何事宜,向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陈述意见。

第1109章

第10条委员会

(1)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可设立其认为适合的委员会。

(2)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可由并非大学校董或并非教务会成员的人士(视属何情况而定)组成。

(3)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可将其任何权力及职责转授予任何委员会或任何主管人员,并可就该项转授施加条件。

(4)根据本条设立的任何委员会,可就举行会议订立其认为适合的常规,包括有关容许委员会主席投决定票的条文。

第1109章

第11条教职员的聘任

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大学校董会须按其认为适合的条款及条件聘任香港中文大学的教职员。

第1109章

第12条学院等

(1)大学校董会可设立其认为适合的学院、专业学院及其他机构。

(2)大学校董会可根据教务会的建议,成立大学校董会不时决定成立的促进研修及学习的机构。

(3)教务会可设立其不时决定设立的学务委员会。

第1109章

第13条规程

(1)大学校董会可藉特别决议订立规程,就以下事宜订明或订定条文,但规程须经监督批准─

(a)香港中文大学的行政;

(b)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成员的事宜;

(c)香港中文大学主管人员及教师的聘任、选举、辞职、退休及免职;

(d)考试;

(e)学位的颁授及其他学术资格的颁授;

(f)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的组成人员、权力及职责;

(g)学院及专业学院,关于其成员的事宜及其职能;

(h)学务委员会,关于其成员的事宜及其职能;

(i)评议会;

(j)关于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校董会、教务会、监督、副监督、校长、副校长、其他主管人员、教师及其他成员行使任何职能的事宜;

(k)财务程序;

(l)作为参加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考试的一项条件,或为获颁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或获颁授文凭、证书或其他学术资格,或为修读香港中文大学延伸课程,或为任何类似的目的而须向香港中文

大学缴付的费用;

(m)学生的取录、福利及纪律;及

(n)概括而言,为本条例的施行。(2)附表1所载的规程均属有效,犹如该等规程是根据第(1)款订立和批准的一样。

第1109章

第14条校令及规例

在符合本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可不时分别订立校令及规例,就香港中文大学的事务作出指示和规管。

第1109章

第15条学位及其他资格颁授

香港中文大学可─

(a)颁授规程所指明的学位;

(b)颁授文凭、证书及规程所指明的其他学术资格;

(c)向并非香港中文大学成员的人士提供香港中文大学决定提供的讲座及指导;

(d)按照规程颁授荣誉硕士学位或荣誉博士学位;及

(e)在符合规程的规定下,撤回香港中文大学颁授予任何人的学位或文凭、证书或其他学术资格。

第1109章

第16条荣誉学位委员会

香港中文大学设有荣誉学位委员会,该委员会根据规程的规定组成,就颁授荣誉学位的事宜向大学校董会提供意见。

第1109章

第17条文件的签立及认证

任何看来是经盖上香港中文大学印章而签立,并由监督、副监督、校长、一名副校长或司库签署,以及由秘书长加签的文书,一经交出,即须收取为证据而无须再加证明,而且除非相反证明成立,否则该文书须当作为如此签立的文书。

第1109章

第18条地税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53号第3条

就政府批予香港中文大学的所有土地而须向政府缴付的地税,以每年总额$10为限。

(由2000年第53号第3条修订)

第1109章

第19条(已失时效而略去)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1109章

第20条废除

(1)《崇基学院法团条例》*(第1081章,1964年版)、《香港联合书院托管董事局法团条例》#(第1092章,1964年版)及《新亚书院法团条例》+(第1118章,1967年版),现予废除。

(2)附表3对各原有书院的书院校董会的章程及权力均具效力。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修订)

(3)附表4对逸夫书院的书院校董会的章程及权力均具效力。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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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崇基学院法团条例》”乃“Chung Chi College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香港联合书院托管董事局法团条例》”乃“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United College of Hong Kong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新亚书院法团条例》”乃“New Asia College Incorporation Ordinance”之译名。

第1109章

第21条《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及规程的废除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1965年版)及《香港中文大学规程》+(第1109章,附属法例,1968年版),现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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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香港中文大学条例》”乃“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rdinance”之译名。

+“《香港中文大学规程》”乃“Statutes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之译名。

第1109章

第22条保留条文及过渡性条文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53号第3条

(1)根据已废除条例委出的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须继续作为香港中文大学的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直至新的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根据规程组成为止。

(2)根据已废除条例作出的其他委任或聘任,不受废除一事所影响,而除非另予更改,否则该等委任或聘任仍按照相同的条款及条件继续有效,犹如本条例未曾制定一样。

(3)所有在紧接本条例生效日期前归属香港中文大学的财产(不论是动产或不动产)、权利及特权,须按照其在该日期归属香港中文大学所按照的条款及条件(如有的话)继续归属香港中文大学,而香港中文大学在紧接本条例生效日期前所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须由香港中文大学继续承担。

(4)本条例的条文不影响亦不得当作影响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或任何政治体或法人团体或任何其他人的权利,但本条例所述及者和经由、透过他们或在他们之下作申索者除外。 (由1986年第59号第4条增补。由2000年第53号第3条修订)

第1109章

附表1香港中文大学规程

[第2及13(2)条]

规程1

释义

在本规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院长”(Dean) 指学院院长或研究院院长(视属何情况而定); (1995年第101号法律公告)

“书院”(College) 指第3条所规定的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书院,而“各书院”(Colleges) 须据此解释; (1986年第59号第4条)

“研究院”(Graduate School) 指香港中文大学的研究院; (1995年第101号法律公告)

“条例”(Ordinance) 指《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

“单位”(unit) 指大学校董会根据条例第12条设立或成立的机构; (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

“学系”(Department) 指大学校董会根据教务会建议而在学院设立的学系,而“各学系”(Departments) 须据此解释。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规程2

大会

1.整所香港中文大学举行大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由监督决定。

2.大会由监督主持;如监督不在,则由以下其中一人主持大会─

(a)副监督;

(b)大学校董会主席;

(c)校长;

(d)在校长不在时执行校长的职能及职责的副校长。

(2002年第23号第57条)3.每学年须最少举行大会一次。

规程3

香港中文大学成员

香港中文大学成员指─

(a)监督;

(b)副监督;

(c)校长;

(d)副校长;

(e)司库;

(f)大学校董;

(g)各书院的院长;

(h)教务会成员;

(i)荣休讲座教授、荣誉讲座教授及研究讲座教授;

(j)教师;

(k)秘书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及财务长; (2002年第23号第58条)

(ka)大学辅导长;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l)在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其他职位或接受香港中文大学所作的其他委任或聘任的其他人士,而上述人士、职位、委任或聘任均为大学校董会所不时决定者;(m)毕业生及其他按照规程18有权名列评议会名册的人士;

(n)学生。

规程4

监督

1.监督如出席香港中文大学的大会,则须主持该大会。

2.监督有权─

(a)要求校长及大学校董会主席就任何关于香港中文大学福利的事宜提供资料,而校长及校董会主席有责任提供该等资料;及(b)在接获上述资料后,向大学校董会建议采取监督认为适当的行动。

规程5

副监督

1.经监督授权后,副监督可代其行使规程赋予监督的任何权力,或执行规程委予监督的任何职责。

2.副监督可藉致予监督的书面通知而辞职。

规程6

校长

1.校长由大学校董会在接获有关委员会的意见后聘任;该委员会由大学校董会设立,并由大学校董会主席、大学校董会在其成员当中指定的3名大学校董及教务会在其成员当中指定的3名教务会成员组成。

2.校长的任期及聘任条款由大学校董会决定。

3.校长─

(a)有权及有责任就任何影响香港中文大学的政策、财政及行政的事宜,向大学校董会提供意见;

(b)就维持香港中文大学的效率及良好秩序以及确保规程、校令及规例的妥善执行,向大学校董会全面负责;

(c)如已令任何学生暂时停学或将任何学生开除,则须于教务会举行下次会议时向教务会报告;

(d)有权委任一人在副校长、学院院长、系主任、秘书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或财务长的职位暂时悬空期间,或在担任任何上述职位的人暂时不在或暂无能力期间,履行该人的职能和职责;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23号第59条)

(e)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委任校外考试委员。

规程7

副校长

副校长的任期为2年,并可再获委任,每次任期不得超逾2年。

规程8

司库

司库由大学校董会委任,任期为3年,并可再获委任,而每次再获委任的任期为3年。

规程9

各书院的院长

1.除首任书院院长外,每一书院的院长均由大学校董会根据下述委员会的推荐而委任或再度委

任,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将委任或再度委任院长的书院的校董一名,由有关书院校董会选出;及

(c)由该书院的院务委员会根据规程16第6(b)段为此目的而选出的该书院院务委员6名。2.每一书院的首任院长由大学校董会根据校长的推荐而委任,任期由大学校董会决定,校长在作出该项推荐时须谘询有关书院的书院校董会主席。

3.除首任书院院长外,书院院长的任期为4年,并有资格再获委任,但以2次为限,每次任期为3年。

4.书院院长负责有关书院及编配予该书院的学生的福利事宜,并须就该书院的运作及事务与校长紧密合作。

5.书院院长为有关书院的院务委员会主席。

6.书院院长须为学者,但在其获委任为院长时无须为香港中文大学的教务人员。

规程10

秘书长及其他主管人员

1.秘书长─

(a)由大学校董会根据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推荐而聘任;

(b)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团印章的保管人;

(c)与教务长为香港中文大学纪录的共同保管人;

(d)为大学校董会秘书;

(e)须履行条例及规程所指明的职责以及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其他职责。

2.教务长─

(a)由大学校董会根据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推荐而聘任;

(b)须备存登记册,按规程3所指明的香港中文大学成员各别的资格登记香港中文大学的全体成

员;(c)与大学校董会秘书为香港中文大学纪录的共同保管人;

(d)为教务会秘书;

(e)须履行条例及规程所指明的职责以及大学校董会及教务会所决定的其他职责;(f)可由代理代其行使其作为各学院院务会秘书的职能。

3.图书馆馆长─

(a)由大学校董会根据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推荐而聘任;

(b)负责管理香港中文大学的图书馆服务;

(c)须履行大学校董会于谘询教务会后所决定的职责。

4.财务长─ (2002年第23号第60条)

(a)由大学校董会根据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推荐而聘任;

(b)负责备存香港中文大学的所有帐目及大学校董会所决定备存的清单;

(c)须履行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其他与香港中文大学财政及其他事宜有关的职责;(d)为财务委员会秘书。

5.大学辅导长─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a)由大学校董会根据校长的推荐而聘任;

(b)任期由大学校董会决定;

(c)须就大学校董会所决定而与学生事务有关的职责向校长负责;

(d)可获指定为主管人员。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

规程11

大学校董会

1.大学校董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主席,由监督根据大学校董会的提名而从(k)、(l)、(m)及(n)分节所指的人士当中委出;(b)校长;

(c)副校长;

(d)司库;

(da)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终身校董; (1981年第31号法律公告)

(e)每一书院的书院校董会从其校董当中所选出的校董2名;

(f)每一书院的院长;

(g)每一学院的院长及研究院院长;

(h)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所选出的院务委员1名;

(i)教务会从其教务成员当中所选出的成员3名;

(j)(由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废除)

(k)监督所指定的人士6名; (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

(l)由立法会议员(官守议员除外)互选产生的人士3名; (1987年第67号第2条;2000年第53号第3条)

(m)大学校董会所选出的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超过6名; (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

(n)在大学校董会指定的日期后,由评议会按大学校董会决定的方式选出的评议会成员,人数由大学校董会不时决定,但不得超逾3名。2.(1)在香港中文大学任职的人士,没有资格根据第1(k)、(l)、(m)或(n)段获指定或被选举为大学校董。

(2)(由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废除)3.大学校董会主席的任期为3年,并可再获委任,每次任期为3年。

3A.大学校董会主席可以香港中文大学的名义颁授学位。 (2002年第23号第61条)

4.(1)获指定或经选举产生的大学校董,任期由获指定或当选的日期起计为3年,并有资格再获指定或再被选举:

但根据第1段(e)、(h)、(i)、(l)或(n)分节选出的大学校董,如停止出任选出他的团体的成员,即须停止出任大学校董。 (1993年第438号法律公告)

(1A) 经选举产生的大学校董如根据第(1)节的但书停止出任大学校董,则选出该名校董的团体须妥为选出一名继任人出任大学校董,任期不得超逾3年。该名继任人有资格再被选举,而第(2)节对其再被选举一事适用。 (1993年第438号法律公告)

(2)再度指定或再度选出某人出任大学校董的团体,可再度指定或再度选出(视属何情况而定)该人出任大学校董,任期为3年或少于3年。 (1988年第20号法律公告)5.如任何获指定或经选举产生的大学校董在任内去世或辞职,则指定或选出该名校董的团体须妥为指定或选出(视属何情况而定)一名继任人出任大学校董,任期不得超逾3年。该名继任人有资格再获指定或再被选举,而第4(2)段对其再获指定或再被选举一事适用。 (1988年第20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257号法律公告)

6.按第1(b)、(c)、(d)、(f)及(g)段的规定出任大学校董的人士,在担任其藉以成为大学校董的职位的期间继续出任大学校董。

7.大学校董会得从其校董当中选出副主席1名,任期为2年,任满后可再被选举。

8.在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以及在不减损大学校董会权力的一般性的原则下,现特别订明─

(1)大学校董会具有权力─

(a)订立规程,但任何一则规程不得在教务会有机会就该则规程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报告之前订立;

(b)在获得授权或可能获得授权为某个目的订立校令的情况下,为该目的订立校令,但任何校令不得在教务会有机会就其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报告之前订立;

(c)将属于香港中文大学的任何款项投资;

(d)代香港中文大学借入款项;

(e)代香港中文大学出售、购买、交换或租赁任何土地财产或非土地财产,或接受任何土地财产或非土地财产的租赁;

(f)代香港中文大学订立、更改、履行和取消合约;

(g)规定每一书院的书院校董会按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格式及时间,每年交出其经审计的帐目;

(h)接受来自公共来源而用于资本开支及经常开支的资助;

(i)每年并依照大学校董会不时决定的较长时间收取与批准由校长经谘询教务会后提交的开支预算;

(j)接受馈赠,并批准各书院接受馈赠(但可附加大学校董会认为适合的条件);

(k)为香港中文大学雇用的人士及其妻子、遗孀和受养人提供福利,包括付予金钱、退休金或其他款项,并为该等人士的利益而供款予雇员福利基金及其他基金;

(l)就学生的纪律及福利事宜作出规定;

(m)建议颁授荣誉学位;

(n)在教务会作出报告后,设立额外的学院或学系或取消、合并或分拆任何学院或学系;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na)根据教务会的建议决定每一学院及其属下学系的组织或结构,并对该组织或结构作出大学校董会认为适合的更改;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o)订明香港中文大学的各项收费;(2)大学校董会的职责为─

(a)委任银行、核数师及大学校董会认为宜于委任的其他代理人;

(b)委出行政与计划委员会;

(c)就香港中文大学的一切收入及支出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的资产及债务,安排备存妥善的帐簿,使该等帐簿真实而公正地反映香港中文大学的财务往来情况及财务状况;

(d)安排于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每个财政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审计香港中文大学的帐目;

(e)提供香港中文大学需用的建筑物、图书馆、实验室、处所、家具、仪器及其他设备;

(f)于谘询教务会后,鼓励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从事研究工作,并为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从事研究工作提供条件;

(g)检讨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课程、文凭课程、证书课程及为香港中文大学其他资格颁授而设

的课程的授课及教学事宜;

(h)于谘询教务会后,设立所有教学职位;

(i)管理或安排管理为香港中文大学雇用的人士的利益而设的一项或多于一项公积金;

(j)设立叙聘谘询委员会,并根据教务会的推荐委任校外专家为该等委员会的成员;

(k)根据妥为组成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推荐并按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条款及条件,聘任讲座教授、教授、高级讲师、秘书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及财务长; (2002年第23号第61条)

(l)按大学校董会所决定的条款及条件,为香港中文大学作出大学校董会认为需要的其他委任或聘任;

(m)根据教务会的推荐,为每一学系委任一名系主任以及为每个不隶属某一学系的学科委任一名学科主任;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n)根据教务会的推荐,委任校外考试委员;

(o)为印刷和出版香港中文大学发行的作品提供条件;及

(p)审议教务会的报告,如大学校董会认为适宜就该报告采取行动,则采取有关行动。9.大学校董会每学年须最少举行会议3次,并须于大学校董会主席、校长或任何5名大学校董提出书面要求时,举行额外会议。

9A.大学校董会可藉传阅文件的方式处理其任何事务。除非校长或有5名大学校董,以书面要求大学校董会主席将正如此处理的事务的某个别项目提交大学校董会下次会议,否则由过半数大学校董以书面通过的书面决议的有效性及效力,均犹如该决议是在大学校董会会议上通过的一样。 (1998年第256号法律公告)

10.秘书长须就大学校董会会议的举行,向每名有权接收该会议通知的人士发出7天书面通知,并将该会议的议程一并送交;如主席或任何2名与会的校董反对,则不得处理任何不在议程内的事务。

11.大学校董会可为妥善处理其事务而订立常规,并可在大学校董会任何会议上藉过半数票而

修订或撤销该等常规,但秘书长须已就有关修订或撤销的建议,向大学校董发出不少于7天的书面通知。

12.大学校董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12人。

规程12

财务程序

1.财政年度由大学校董会订定。

2.大学校董会设有一个名为财务委员会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司库,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校长或其代表;

(c)每一书院的院长;及

(d)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其他人士3名,其中包括并非大学校董的人士。

凡属大学校董会管辖范围内而又在财务方面有重大关连的事宜,均须提交财务委员会处理。3.财务委员会须于财政年度开始前,向大学校董会呈交香港中文大学的收支预算草案,而该等预算经作出大学校董会认为适合的修订后,须于财政年度开始前由大学校董会予以批准。

4.上述预算须列明有关年度香港中文大学的收支及预算的盈余或赤字。预算开支须在款、项及(如适用的话)分项之下列明。款与款或项与项之间的任何调拨,须经财务委员会认许。分项之间的任何调拨,则须经校长及司库认许,但如分项之间的调拨仅涉及某一书院,则须经该书院的院长认许,但该等调拨须符合财务委员会所发出的规则及指示。

5.财务委员会须于大学校董会决定的时间就款与款或项与项之间的任何调拨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报告。大学校董会可于有关财政年度内调整该等预算。

6.资产负债表、收支表及补充附表须于财政年度终结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送交核数师。

7.经审计的帐目须连同核数师就该等帐目所作的评注呈交大学校董会。

8.本则规程并不剥夺大学校董会随时将盈余或预期盈余投资的权力。

规程13

行政与计划委员会

1.大学校董会设有一个名为行政与计划委员会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副校长;

(c)每一书院的院长;

(d)每一学院的院长及研究院院长;

(e)秘书长;

(f)教务长;

(g)财务长;及 (2002年第23号第62条)

(h)大学辅导长。 (1999年第103号法律公告)

委员会秘书由秘书长或其代理出任。 (1999年第103号法律公告)

2.在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行政与计划委员会的职责为─

(a)协助校长执行其职责;

(b)提出香港中文大学发展计划;

(c)协助校长审核与统筹香港中文大学经常及资本开支的年度预算及补充预算,然后转交大学校董会的财务委员会;

(d)在助教级及更高职级或职级与此等职级同等的教务人员及行政人员的聘任作出之前,对该等聘任进行审核或建议作出该等聘任;(e)处理大学校董会提交该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事宜。

3.行政与计划委员会须经校长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规程14

教务会

1.教务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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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校长,为该会主席;

(b)副校长;

(c)每一书院的院长;

(d)每一学院的院长及研究院院长;

(e)讲座教授,如某学系并无聘任讲座教授,则为该学系的教授;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f)并无根据(e)分节成为教务会成员的各学系的系主任及学科主任;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fa)香港中文大学校外进修学院院长; (2000年第257号法律公告)

(g)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所选出的院务委员2名; (1987年第25号法律公告)(h)教务长;

(i)图书馆馆长;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j)大学辅导长;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k)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

(l)香港中文大学每一学院的学生1名,由在有关学院全时间修读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认可课程的学生互选产生; (1996年第175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m)代表香港中文大学每一书院的学生会的1名学生,由全时间修读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认可课程并属该学生会的成员的学生互选产生。 (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2.教务会成员(院务委员及根据第1(l)或(m)段选出的学生成员除外)只在担任其藉以成为教务会成员的职位的期间继续出任教务会成员。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3.(a)根据第1(g)段选出的院务委员,任期由当选日期起计为2年,并有资格再被选举,但他们如不再被编配予选出他们的院务委员会所属的书院,即须停止出任教务会成员。如任何经选举产生的成员去世或辞去其于教务会内的职务,或停止出任有关书院的院务委员(他是由该书院的成员选出的),则须妥为选出一名继任人出任教务会成员,任期以其前任人剩余的任期为限。

(b)第1(l)或(m)段所指的学生成员,须按教务会决定的方式选出。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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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c)根据第1(l)或(m)段选出的学生成员,任期为1年,并有资格再被选举,但任何学生不得连任教务会成员超过2届。如任何学生成员辞职或停止出任教务会成员,而其剩余的任期尚有6个月或以上,则须按照(b)分节选出一名继任人在该段剩余的任期内出任教务会成员;但如该名学生成员剩余的任期少于6个月,则无须选出继任人在该段剩余的任期内出任教务会成员。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d)任何学生成员,如不再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注册学生,或被令暂时停止全时间修读香港中文大学的课程,则须停止出任教务会成员。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4.在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教务会具有以下权力及职责─

(a)推动香港中文大学成员从事研究工作;

(b)规管各认可课程取录学生及该等学生修读该等课程的事宜,并在妥为顾及学生与各书院的意愿后,将学生编配予各书院;

(c)指导和规管认可课程的授课及教学事宜,并举行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文凭、证书及其他资格颁授的考试;

(d)根据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的意见而考虑为推行学生为本教学所需的措施,并考虑为推行学科为本教学所需的措施;

(e)在有关学院作出报告后,订立规例以实施与认可课程及考试有关的规程及校令;

(f)在有关学系的系务会作出报告后,委出校内考试委员;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g)在有关学系的系务会作出报告后,推荐校外考试委员以由大学校董会委任;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h)建议颁授学位(荣誉学位除外),并颁授文凭、证书及其他资格;

(i)在符合捐赠人所订立并经大学校董会接纳的条件下,订定竞逐香港中文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及奖项的时间、方式及条件,并颁发该等奖学金、助学金及奖项;

(j)就所有教学职位的设立、取消或搁置向大学校董会作出建议,并在谘询有关书院的院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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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如已设立的话)后,就编配教师予该书院的事宜向大学校董会作出建议; (1987年第25号法律公告)

(ja)编配教师予─

(i)学院、学系及专业学院;及

(ii)单位(如教务会认为就该等单位而言是适合的); (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k)向大学校董会推荐校外专家出任叙聘谘询委员会成员; (1984年第100号法律公告)

(l)就所有规程及校令以及拟对该等规程及校令作出的修改,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m)就任何学术事宜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n)讨论任何与香港中文大学有关的事宜,并将其意见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o)就大学校董会提交教务会处理的事宜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p)审议香港中文大学的开支预算,并就该等预算向大学校董会报告;

(q)制订、修改或调整有关各学院组织的方案,并将有关科目分别编配予该等学院;并就是否宜于在某时间设立其他学院或是否宜于将某学院取消、合并或分拆,向大学校董会报告;(r)(由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废除)

(s)监管图书馆及实验室;

(t)以学业理由要求任何本科生或学生停止在香港中文大学进修;

(u)决定─

(i)学年的长度,为期不得超逾连续12个月;及

(ii)作为学年部分的各个学期;(v)行使大学校董会授权或规定的其他权力,以及执行大学校董会授权或规定的其他职责。5.教务会每学年须最少举行会议3次,并须按主席的指示或于任何10名教务会成员提出书面要求时,随时举行额外会议。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

5A.(a)教务会的学生成员及教务会所设立的委员会及其他团体的学生成员,均无权参与会议中审议保留事项的部分,亦无权取用或阅读与该等事项有关的文据或任何其他文件。 (1996年第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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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法律公告)

(b)保留事项即以下各项─

(i)影响香港中文大学教职员中个别教师及成员的聘任、晋升及其他事务的事宜;

(ii)影响个别学生的取录及学业评核的事宜;

(iii)开支预算及其他与香港中文大学财政有关的事宜。

对于某项事宜是否属上述各保留事项之一,如有疑问,可由教务会主席或教务会所设立的委员会的主席或教务会所设立的其他团体的主席(视属何情况而定)作出决定,而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6.教务长须就教务会会议的举行向每名有权接收该会议通知的人士发出7天书面通知,并将该会议的议程一并送交;如主席或任何4名与会的成员反对,则不得处理任何不在议程内的事务。 (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

7.教务会可为妥善处理其事务而订立常规,并可在教务会任何会议上藉过半数票而修订或撤销该等常规,但教务长须已就有关修订或撤销的建议,向教务会成员发出不少于7天的书面通知。

8.教务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4人。(1988年第251号法律公告)

规程15

学院及研究院

1.校长为每一学院的成员。(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2.每名由教务会编配予一个或多于一个学院的教师,于在任期间亦为该学院或该等学院的成员。(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

3.每一学院的成员须按教务会决定的形式和方式,从学院院务会内职级为高级讲师或以上的成员当中选出一名学院院长;而如此选出的学院院长的任期为3年。

4.在不抵触第3段的规定下─

(a)任何学院的院长均有资格再被选举,连任两届或三届院长,但如他没有寻求连任或不再获选,则没有资格出任另一届的院长,直至他停止出任院长满2年后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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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任何人如已连任某学院的院长共3届,则没有资格出任另一届的院长,直至他停止出任院长满2年后为止。 (1987年第67号法律公告;1993年第267号法律公告)

如任何人停止出任院长2年或多于2年后再获选出任某学院的院长,则(a)及(b)分节亦对该人适用。 (1993年第267号法律公告)5.每一学院每年须最少举行会议一次,并有权讨论任何与该学院有关的事宜以及就该等事宜向教务会表达其意见。

6.每一学院须设立一个学院院务会,学院院务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

(b)-(c) (由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废除)

(d)院长,为该会的主席;

(e)学院内每一学系的系主任;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f)学院内其他讲座教授、教授及学科主任;

(g)每一院务委员会的代表1名,该人须为学院的成员;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h)学院内高级讲师所选出的高级讲师2名;

(i)学院内讲师及副讲师所选出的讲师或副讲师4名。

7.学院院务会须统筹学院内各学系的活动,并具有审议和处理各学系就以下事项所提建议的职能─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a)学位课程的内容;及

(b)修课范围的细节。

8.研究院院长须由大学校董会根据校长的推荐而委任,任期由大学校董会决定。

9.研究院院务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研究院院长,为该会的主席;

(b)各学院院长;

(c)研究院各学部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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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图书馆馆长;

(e)研究院宿舍主任。

10.在符合条例及规程的规定下,研究院院务会具有以下的权力及职责─

(a)就研究院所有课程向教务会提供意见;

(b)统筹研究院内各学部的活动;

(c)审议和处理各学部就课程的内容及修课范围的细节所提出的建议。

规程16

院务委员

1.大学校董会须根据一个委员会的推荐为每一书院初步委任6名院务委员,而该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讲座教授、教授或高级讲师3名,由有关书院的现任教职员中属该等职系的教职员指定;及

(c)讲师或副讲师3名,由有关书院的现任教职员中属该等职系的教职员指定。获如此委任的6名院务委员中,最少3人须为有关书院的现任教职员。

2.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由根据第1段委任的有关书院的院务委员连同该书院的院长组成。

3.书院的院务委员会主席由书院院长出任。

4.在符合第6段的规定下,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可从编配予有关书院的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人员当中,选出额外的院务委员加入院务委员会。

5.院务委员的任期为5年,并有资格再度出任院务委员。

6.每一书院的院务委员会须─

(a)选出1名院务委员出任大学校董;

(b)于有需要时选出6名不同学术资历的院务委员,出任根据规程9第1段组成的委员会成员;(c)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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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安排编配予有关书院的学生的导修课、教牧辅导及学生为本教学;

(ii)监管有关书院内为某些学生而设的宿舍;及

(iii)维持有关书院的纪律。7.院务委员会可为妥善处理其事务而订立常规。

规程17

学系

1.每一学系由校长及所有编配予该学系的教师组成。

2.每一学系的系主任须由大学校董会根据教务会的推荐而委任,任期由大学校董会决定。

3.(1)每一学系须设立一个系务会,系务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

(aa)有关学系所属学院的院长; (1995年第101号法律公告)

(b)有关学系的系主任,为系务会的主席;及

(c)所有编配予有关学系的教师。(2)对教导修读某学系范围内的课程的学生有重大贡献但并非编配予该学系的教师,经该学系系务会提名及教务会批准后,即成为该系务会成员。 (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

(3)学系系务会可酌情提名其认为适合的学生出任学生成员,任期由系务会行使其绝对酌情决定权而决定,但该等学生成员无权参与会议中审议保留事项的部分,亦无权取用或阅读与该等事项有关的文据或任何其他文件。就本则规程而言,保留事项乃与规程14第5A(b)段所提述的保留事项相同。对于某项事宜是否属于以上所提述的各保留事项之一,如有疑问,可由系务会主席作出决定,而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1996年第478号法律公告)4.学系系务会的职责是就学系范围内的课程、校内和校外考试委员的委任及教务会要求系务会提供意见的其他事宜,向教务会提供意见。

5.学系须执行大学校董会不时根据教务会的建议所决定的其他职能及职责。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规程18

28

评议会

1.香港中文大学设有评议会,评议会由所有名列评议会名册的人士组成。

2.香港中文大学的所有毕业生均有权名列评议会名册:

但获颁授荣誉学位的人士不得仅凭此而成为评议会成员,惟他们可获评议会选举出任评议会成员。3.任何在香港中文大学成立那学年取得由专上学院统一文凭委员会发出的文凭的人士,均有权名列评议会名册。

3A.任何人如在香港中文大学成立日期前已获取录为某原有书院的注册学生,并已在该原有书院修读一项为期不少于4年的课程,以及在圆满地符合就该项课程所订明的一切规定后,取得由该原有书院或由专上学院统一文凭委员会发出的文凭,则可向香港中文大学教务长登记,以将其姓名载入评议会名册。 (1993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3B.任何人如在获取录为某学院或专业学院的注册研究生后,修读一项为期不少于1学年的认可课程,并在圆满地符合就该项课程所订明的一切规定后,获教务会颁授研究院文凭,则可向香港中文大学教务长登记,以将其姓名载入评议会名册。 (1993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4.评议会须从其成员当中选出一名主席,并可选出一名副主席,他们各别的任期由评议会决定。成员如非通常在香港居住,则没有资格被选举出任主席或副主席。退任的主席或副主席有资格再被选举。

5.如主席或副主席的职位出现临时空缺,评议会须选出其一名成员填补该空缺,而如此选出的人,任期以其前任人余下的任期为限。

6.(由1994年第243号法律公告废除)

7.(1)除第(2)节另有规定外,评议会须由大学校董会指定的某个日期起,选出其成员出任大学校董,人数由大学校董会不时决定,但不得超逾3名。

(2)任何评议会成员如凭借规程3而出任或成为香港中文大学成员,除非该评议会成员只凭借该则规程(m)分节而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成员,而并非同时凭借该则规程的任何其他分节而出任香港中

29

文大学成员,则没有资格根据第(1)节被选举出任或继续出任大学校董,但即使有上述规定,根据第(1)节选出的评议会成员,尽管同时凭借规程3(f)及(m)分节而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成员,只要该评议会成员仍然只凭借规程11第1(n)段而出任大学校董,而并非同时凭借该则规程其他各段的任何条文而出任大学校董,则该评议会成员得继续出任大学校董并有资格再被选举。 (1996年第327号法律公告;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8.在大学校董会决定的某个日期后,评议会每一公历年须最少举行会议一次,而举行会议的通知须于会议日期4个星期前发出。任何成员欲于会议上提出审议任何事务,须递交一份书面陈述,该书面陈述须于会议日期前最少2个星期送抵评议会秘书,并以动议形式列明拟提交审议的议题或各项议题。 (1994年第548号法律公告)

9.评议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大学校董会于评议会作出报告后所订明者。

10.评议会的章程、职能、特权及其他与评议会有关的事宜,须经大学校董会批准。

规程19

教务人员

香港中文大学的教务人员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

(b)副校长;

(c)每一书院的院长;

(d)教师;

(e)图书馆馆长;及

(f)大学校董会根据教务会的推荐而订明的其他人士。

规程20

教务人员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聘任

1.大学设有叙聘谘询委员会,叙聘谘询委员会就教务人员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聘任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推荐。就教务人员的聘任而作出的推荐,须经教务会传达。

30

2.为每次聘任讲座教授、教授及高级讲师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大学校董1名,而该校董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c)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2名,而该等教务会成员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d)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院长;

(e)作出有关聘任的学系的系主任或单位的主管,但如叙聘谘询委员会所处理的职位高于该系主任或主管本身的职位,则他不得出任该叙聘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及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

(f)校外专家2名。3.为每次聘任讲师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大学校董1名,而该校董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c)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2名,而该等教务会成员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d)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院长;

(e)作出有关聘任的学系的系主任或单位的主管;及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

(f)如大学校董会认为有需要或合宜,校外专家1名。 (1993年第267号法律公告)4.为每次聘任副讲师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大学校董1名,而该校董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c)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1名,而该教务会成员并非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成员;

(d)受聘者将被编入的书院的院长;

(e)作出有关聘任的学系的系主任或单位的主管。 (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25号法律公告)5.为聘任图书馆馆长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31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大学校董1名;

(c)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2名;及

(d)校外专家2名。

6.为聘任秘书长及教务长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大学校董会主席,或在其不在时一名由大学校董会委任的人士;

(c)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另一名大学校董;及

(d)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2名。

7.为聘任财务长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由下列人士组成─ (2002年第23号第63条)

(a)校长或其委任的代理,为该委员会的主席;

(b)司库;

(c)大学校董会所委任的大学校董1名;及

(d)教务会所委任的教务会成员2名。

8.根据第4及6段组成的叙聘谘询委员会,可为作出推荐的事宜谘询校外专家。

9.为施行本则规程,校外专家由大学校董会委任,但不得为香港中文大学教职员。

10.就聘任某人担任某职位一事而设立的叙聘谘询委员会,如其成员当中包括一名或多于一名校外专家,则除非该名专家或(如有2名)该等专家以书面证明将获推荐的人具有规定的学术或专业地位,否则该人不得被推荐受聘担任该职位。

11.就聘任某人担任某职位所作的推荐,如有关叙聘谘询委员会中有2名校外专家,而该等专家对该项推荐不能达成协议,则此事须提交行政与计划委员会处理,而该委员会可就有关争议作出决定。

规程21

32

荣誉及荣休讲座教授

1.大学校董会可聘任荣誉讲座教授,亦可将荣休讲座教授的名衔颁授予任何已退任的讲座教授,但作出上述聘任或颁授须获得教务会的推荐。

2.荣誉或荣休讲座教授不得当然成为教务会、任何学院或任何学系的成员。(1994年第452号法律公告)

规程22

某些主管人员及教务人员的退休

校长、副校长及所有其他受薪的主管人员及教师─

(a)须在不迟于年满60岁的日期后首个7月31日离任,但如大学校董会有最少三分之二与会校董表决通过,要求该人在应离任日期后的一段由大学校董会不时决定的期间继续留任,则属例外;或

(b)可于年满55岁后至年满60岁前的任何时间退休,但于年满55岁后至年满60岁前的任何时间须按大学校董会的指示退休。

规程23

辞职

任何人欲辞去任何职务或退出任何团体,须藉书面通知行事。

规程24

免职、罢免成员身分或免任

1.大学校董会可基于第2段所界定的好的因由,将司库免职以及罢免任何大学校董(主席及根据规程11第1(k)及(l)段获委任的人士除外)的大学校董身分。

2.在第1段中,“好的因由”(Good cause) 指─

(a)被裁定犯了任何刑事罪行,而该罪行是大学校董会所断定为属不道德、丑闻或可耻性质的;

(b)在身体或心智方面实际上无行为能力,而该无行为能力的情况是大学校董会所断定为妨碍有关主管人员或大学校董妥善执行其职责的;或(c)大学校董会所断定为属不道德、丑闻或可耻性质

33

的任何行为。

3.大学校董会可基于第5段所界定的好的因由,将校长、副校长、每一书院的院长、任何讲座教授、教授或高级讲师、秘书长、教务长、图书馆馆长、财务长及其他由大学校董会所聘出任教务或行政职位的人士免任。(2002年第23号第64条)

4.大学校董会作出上述免任前,可委出一个由大学校董会主席、2名大学校董及3名教务会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审查有关的投诉并就此向大学校董会作出报告;如有关人士或任何3名大学校董提出要求,则大学校董会必须在作出上述免任前委出该委员会。

5.在第3段中,“好的因由”(Good cause) 指─

(a)被裁定犯了任何刑事罪行,而大学校董会于考虑(如有需要)第4段提述的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后,认为该罪行是属不道德、丑闻或可耻性质的;

(b)在身体或心智方面实际上无行为能力,而大学校董会于考虑(如有需要)第4段提述的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后,认为该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令有关人士不适合执行其职责;

(c)属不道德、丑闻或可耻性质的行为,而大学校董会于考虑(如有需要)第4段提述的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后,认为该行为令有关人士不适合继续任职;

(d)大学校董会于考虑(如有需要)第4段提述的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后,认为属构成没有执行或无能力执行其职责的行为,或属构成没有遵从或无能力遵从其任职条件的行为。6.除基于第5段所界定的好的因由以及依据第4段所指明的程序行事外,第3段所提述的人士不得被免任,但如其聘任条款另有规定则不在此限。

规程25

学生及特别生

1.学生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准修读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的认可课程─

(a)经香港中文大学取录入学;

(b)经注册为香港中文大学的录取生;及

34

(c)已符合规例所订明的该课程取录学生的其他条件。

2.学生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准修读设有香港中文大学证书、文凭或高级学位的认可深造课程或从事设有香港中文大学证书、文凭或高级学位的认可研究─

(a)经香港中文大学取录入学;

(b)经注册为香港中文大学的研究生;及

(c)已符合规例所订明的该课程取录学生的其他条件。

3.学生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准修读不设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或文凭的认可课程或从事不设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或文凭的认可研究─

(a)经注册为香港中文大学的特别生;及

(b)已符合规例所订明的该课程取录学生的其他条件。

4.每名学生均须接受香港中文大学的纪律管制。

5.香港中文大学可要求任何学生缴付大学校董会所不时厘定的费用,亦可收取该等费用。

6.教务会须不时订定申请人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所须符合的规定。

7.香港中文大学可设有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其章程须经大学校董会批准。

8.每一书院可设有学生会,其章程须经大学校董会根据有关书院的院务委员会的建议予以批准。

规程26

学位及其他资格颁授

1.(1)香港中文大学可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颁授第2(1)段订明名称的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1981年第31号法律公告;198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

(a)已修读一项认可课程;

(b)已通过适当的考试或各项适当的考试;及

(c)已在所有其他方面符合就颁授学位而订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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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中文大学可向任何对于促进任何学科的发展有卓越贡献的人士颁授第2(2)段订明名称的学位,或向在其他方面值得香港中文大学向其颁授该等学位的人士颁授学位。 (1981年第31号法律公告;198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2.香港中文大学可颁授的学位名称如下─

(1)(a)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学士(B.B.A.)

工程学士(B.Eng.)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内外全科医学士(M.B., Ch.B.)

文学士(B.A.)

中医学学士(B.Chi.Med.) (1999年第2号法律公告)

社会科学学士(B.S.Sc.)

建筑学士(B.Arch.)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教育学士(B.Ed.)

理学士(B.Sc.)

医学科学学士(B.Med.Sc.) (1990年第55号法律公告)

药剂学士(B.Pharm.)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护理学士(B.Nurs.)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b)硕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工程硕士(M.Eng.)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文学硕士(M.A.)

中医学硕士(M.Chi.Med.) (2000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社会工作硕士(M.S.W.)

社会科学硕士(M.S.Sc.)

36

音乐硕士(M.Mus.)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建筑硕士(M.Arch.)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城市规划硕士(M.C.P.)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哲学硕士(M.Phil.)

神学硕士(M.Div.)

家庭医学硕士(M.F.M.) (2003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教育硕士(M.Ed.)

产科护理硕士(M.Mid.) (1999年第103号法律公告)

专业会计学硕士(M.P.Acc.) (2002年第97号法律公告)

理学硕士(M.Sc.)

预防医学硕士(M.P.H.) (1995年第573号法律公告)

会计学硕士(M.Acc.) (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

临床药剂学硕士(M.Clin.Pharm.) (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

职业医学硕士(M.O.M.) (2003年第213号法律公告)

艺术硕士(M.F.A.)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护理硕士(M.Nurs.) (1995年第323号法律公告)(c)博士学位

工商管理博士(D.B.A.)

文学博士(D.Lit.)

社会科学博士(D.S.Sc.) (198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

音乐博士(D.Mus.)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哲学博士(Ph.D.)

教育博士(Ed.D.) (1997年第481号法律公告)

理学博士(D.Sc.)

37

医学博士(M.D.)(2)荣誉学位

荣誉文学博士(D.Lit.honoris causa)

荣誉社会科学博士(D.S.Sc.honoris causa) (1989年第121号法律公告)

荣誉法学博士(LL.D.honoris causa)

荣誉理学博士(D.Sc.honoris causa)3.学生除非是以香港中文大学录取生的身分修读认可课程,否则不得获颁授学士学位。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4.教务会可接受学生在教务会为此目的而认许的另一所大学或高等学府以注册学生身分修读的某段时间,作为该学生为取得学士学位的资格而需修读的时间的一部分: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但该名学生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获颁授学士学位─(a)以香港中文大学录取生的身分修读一项认可课程,为期最少2学年; (1991年第114号法律公告;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b)以香港中文大学录取生的身分修读的时间及在另一所大学或高等学府以注册学生身分修读的时间合计不少于3学年;及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c)于紧接符合在颁授学士学位方面的所有规定之前在香港中文大学修读其最后一学期的课程。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5.教务会可接受教务会为此目的而认许的另一所大学或高等学府所发出的学科修业合格证书,藉以豁免证书持有人参加香港中文大学就该学科举行的任何学士学位考试。 (1994年第453号法律公告)

6.除第10及11段另有规定外,任何学院的任何人除非于符合有关学院在颁授学士学位方面的规定后,或于按第9段的条款获取录为研究生后,修读一项认可课程或从事一项认可研究,为期最少12个月,否则不得获颁授硕士学位。

7.除第10及11段另有规定外,任何人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获颁授任何学院的哲学博士学位─

(a)于符合有关学院在颁授学士学位方面的规定后,或于按第9段的条款获取录为研究生后,以

38

香港中文大学范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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