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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论文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09:06:4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二级建造师论文

听课证编号: LFSZ0700

3浅议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技巧

姓名:卫吉林

注册单位: 侯马市市政工程公司

身份证号: 142602197101100079

培训单位: 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

浅议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技巧

侯马市市政工程公司卫吉林

摘要: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与时俱进的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当一项工程,经过激烈的竞争终于获得中标资格后,接下来便是极为艰苦的合同谈判阶段,许多在招标、投标时不想说清或无法定量的内容和价格,都要在合同谈判时,准确陈述。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谈判,预算的核对谈判,是企业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关键一环。

关键词: 工程合同谈判技巧项目管理平等谈判正文: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与时俱进的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在以往的工程合同谈判实例中,一般来说谁的知识面宽,谁的谈判策略运用得当,谁就能在工程合同及预结算中,做到游刃有余,掌握主动权。笔者结合多年来合同签订前谈判工作的经验,总结了如下几点合同谈判技巧,望能抛砖引玉:

一要对方先开口。

让对方先表明所有要求,你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并隐藏住自己的观点,拿对方提出的重要问题做交涉,争取他让步。如果愿意也可以在较少的问题,做一些让步,以获得对方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轻易让对方获得,不要让步太快,因为他等得愈久,就愈加珍惜,也不要做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更多的益处。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如 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的 这也是一种让步,让对方从心理上有所缓解,或给对方留下余念。

二要好意思说“不” 。

在谈判桌上,双方各自代表本公司的利益。如果感觉有必要说“不” ,就应该勇敢地提出来,只要你说的有道理,会使对方相信你说 “不” 是认真的。必须始终保持全局有利的总体观念。记住自己的每个让步都是你利润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些让步想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样也会给对方造成一种到底线的印象,一切谈判在没有签字之前,都可以重新再来。

三要依法造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既然我们通过招投标中了标,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与业主的地位便是平等的,施工企业不必有低人一等的心态,要有大度的气势和平等谈判的态势。目前,施工企业相对于业主处于劣势地位。在合同谈判中怎样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地位是一个重要问题,笔者的体会是要“依法造势”。

所谓依法造势,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同谈判中制造合同双方平等谈判的声势。例如业主首先抛出一本合同,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施舍者的架势。在这种僵局中,我方采取依法造势的策略,首先强调在合同谈判时,甲乙双方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二强调本公司是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正规企业,是依法守法的重合同守信誉的单位;第三强调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平等、自愿、等价、公平的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双方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诚信协商,任何霸道行为都会造成合同谈判的破裂。况且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合同谈判双方都应以“先小人后君子”的姿态投入谈判,否则,造成合同无法签订,招标结果无法落实,违反“招投标法”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

担后果。通过依法造势对业主的无理要求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赢得了对方的理解,保证了合同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开始谈判,从而使合同谈判得以顺利进行。

四要抓大放小 。

施工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要实现收益最大化,首先必须把住合同关,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即使亏损,也要百分之百地履行合同,这样才能树立起重合同、守信用的品牌。因此在合同谈判中,要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和合同的全面执行,笔者认为要“抓大放小”。

所谓抓大放小,就是大的原则不能放弃,小的条款可以协商,达到“求大同、存小异”的结果。例如某一上千万元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中,业主不同意采用建设部GF-1999-0201标准合同文本,拿出了一个简易合同文本与我们进行合同谈判,我们仔细研究了该合同文本,认为其中有几个问题,一是标准合同文本中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场地噪声费、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要求我们承担,二是业主实行了固定合同价包干,不因其他因素追加合同款。为此我们进行了现场考察,因施工场地在郊外,不会产生环保与文物保护费等,因此我方认为第一条在谈判时可以松动,但固定价格包干的条款决不能答应。在此基础上,我们依据《合同法》和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条款,逐条与业主进行沟通,最后达成共识:业主因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材料和人工工资调价导致增加的工程款由业主承担,且按实结算;我方承担环保、文物保护费、临建费等小费用。从而实现了预定的抓大放小的目的。最终合同顺利签订,最后的结算价高于中标合同价的30%,我们求得了效益最大化,业主也因节省了部分费用。

五要有针对性。

在语言上,有一些技巧也要掌握。在谈判中所说的每一句话,一定要针对性强,不要寒暄。我们的目的是要双赢,是要建立我们的优势,是要控制整个全局,所以要有很强的针对性。 六要表达委婉。

在表达的时候,要用婉转的方式,特别是在拒绝对方的时候,一定要表达得比较婉转,为自己留下退路。

七要灵活应变,学会用无声语言。

在谈话的过程中要灵活应变,不要一根筋走到头,要灵活使用我们的语言,包括无声的语言。无声的语言往往会在谈判的关键时刻,起到出人意料的效果,所以我们要学会停下来,用无声、沉默的方法来面对我们的谈判对手。

总之,在合同、预算谈判中,好的口才,巧的策略,丰富的知识,优秀的谈话风格,是一定取得谈判胜利的关键和保证,多看书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加上久经沙场的谈判经验,就一定能为企业在今后赢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1年印发的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并于1999年12月24日颁布

推荐第2篇: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论文

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作者姓名: 韩永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目标(质量、投资、进度)的重点,但在施工中却往往为了追求工期成本的控制而忽视质量的控制。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而进行的监督、检查、试验和纠正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与控制国外研究现状

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质量治理观全面质量治理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科学治理方法,是检修质量治理和统计质量治理的深化和发展,是一种有效的广泛合用的治理科学。建筑工程项目全面质量治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以全员介入为基础,以使顾客满足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受益为目的,而达到长期成功的治理途径。

全面质量管理能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是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其特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管理途径,既不是某种狭隘的概念或简朴的方法,也不是某种模式或框架。

(2)全面质量管理知一个组织必需以质量为中心 来开展施工活动,其他管理职能不可能取代质量管理的中央地位。

(3)全面质量管理必需以全员介入为基础。不但要求组织中所有部分和所有层次的职员都要积极、当真地投入各种质量管理流动,而且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坚持强有力和持续的领导,组员信赖。

一、建筑工程质量与控制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应用全面质量治理的现状1980年3月,国家经贸委正式颁发了“产业企业全面质量治理暂行办法”,在全国推广全面质量治理。从此,我国质制、质量监视监理轨制等一系列法规轨制。但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体系体例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全面质量治理的推行曾经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治理工作,但多数建筑企业仍处于全面质量治理的低级阶段。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应用全面质量治理还存在着显著的题目与不足:部门介入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意识不高,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市场不规范,信用缺失、无序竞争、低价中标、任意缩短建设周期等现象仍旧存在;重大工程质量技术风险未引起足够正视,在治理上仍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经由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的领导责任制、工程竣工验收存案轨

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与控制概述 2.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

(一)建筑工程项目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指建筑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总和。

(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是勘察选址、图纸设计,还是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影响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个方面。工程质量管理,重点做好这五个方面的工作,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人的因素是影响工程质量的第一因素

做为工程建设主体之一的决策者、管理者、指挥者和施工操作者是影响工程质量的第一要素。

2) 材料的因素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素

材料是指投入工程建设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水电暖通设备,它们是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材料不符合标准,工程质量就达不到要求,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

3)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之一的“方法”

这是指工程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

4) 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影响工程质量不可疏忽的因素

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技术,是质量控制应该考虑的必要条件。

5) 环境的因素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客观因素,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

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自然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劳动工具、作业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预见环境对工程质量影响的多种因素,实行积极主动的控制。 2.2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概念

(一)施工质量控制的定义

施工质量控制是为达到施工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其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因此工程质量控制也就是为了保证达到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手段和方法。

(二)工程质量控制原理:

工程质量控制按照其实施者的不同,分别包括业主、政府、承建商三个方面的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由投入物质量控制到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到产出物质量控制的全过程、全系统的控制过程。在全过程系统控制中应对影响施工项目实体质量的五大因素(即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实施全面控制。

质量控制职能主要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者间;事前控制是先导,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控制是弥补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是:

1、有关建筑安装作业的操作规程;

2、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3、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工程,均应事先进行试验,并提交权威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或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

4、有关试验、取样的技术标准;

5、有关材料验收、包装、标志的国家标准等。

(三)施工质量管理的系统组织

施工质量控制高度重视逻辑思维程序,工程技术只有通过科学的的组织管理才能发挥其效能。组织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质量控制系统组织的功能是通过任务结构和权力关系的设计,来协调施工项目施工中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其组织模式有:直线制、职能制和矩阵制等。

(四)工程质量控制的过程

从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可知,要达到工程质量控制,就应该按照建设过程的程序一次控制各阶段的工程质量。

在项目决策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要保证选址合理,使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符合业主的意图,兵与投资目标相协调;是建设的项目与所在地区环境相协调,为项目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和环境。

在设计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一是要选好设计单位,要通过设计招标,组织设计。案竞赛,从中选择能保证设计质量的设计单位。二是要保证各部分的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三是要保证个部分设计符合有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四是要保证各专业设计部分之间的协调。五是要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其深度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

在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意思要开展施工招标,认真审核投标单位的标书中关于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施工方案,择优选择承建商,将能否保证工程质量作为选择承建尚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监督承建尚按设计兔子进行施工,并最终形成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最终产品。

三、建筑工程项目常用的质量控制工具和方法

分析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工具与质量影响因素的控制:人的因素:人的影响因素主要有:①领导者的管理能力;②人的理论、技术水平;③人的生理缺陷;④人的心理行为;⑤人的错误行为;⑥人的违纪违章。控制要点有:①加强教育提高人的质量意识。树立五大观念:即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为用户服务的观念、用数据说话的观念以及社会效益、企业效益综合效益观念;②加强领导决策能力、技术人员水平;③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使精神和物质激励能有机结合;④对工人实行培训和优选,规范操作方法并进行技术交底。

材料因素: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影响材料质量的因素主要是材料的成份、物理 4

性能、化学性能等。材料控制的要点有:①优选采购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挑选那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的人担任该项工作;②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③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④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⑤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规范使用。⑥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

方法和工艺因素:施工过程中的方法包含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

机械设备因素: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

环境因素: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 3.1 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能够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系统等是否存在异常,以便及时采用对策加以纠正。

工程施工中我们采用以下几种质量管理的方法,以便发现工程质量的各种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决策,具体有:全面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方法、质量管理排列图、因果分析图和频数分布直方图等方法

1) 频数分布直方图法

频数分布直方图法又称质量分布图、矩形图

他是对从一个母体收集的一组数据用相等的组距分成若干组,画出以组距为宽度、以分组区内数据出现的频数为高度的一系列直方柱,按组界值(区间)的顺序把这些直方柱排列在直角坐标系里。这样得到的图形就是直方图。直方图就是通过频数分布研究数据的集中程度和波动范围的统计方法。通过它可以了解工序是否正常,能力是够满足,并可推断母体的不合格率。同时,又可以确切的算出数据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S,其优点是计算、绘图方便、易掌握,并且直观、确切地反映出质量分布规律。缺点是不能反映时间变化及数据之间和数据群间的变化,要求收集的数据较多,一般要在50-100以上,否则难以体现其规律。

直方图绘制方法:第

一、收集整理数据: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数据。一般要求数据在50个以上;第

二、计算数据与绘制直方图:经计算,极差、组距、组限,统计各组频数,可采用唱票形式进行,频数总和等于全部数据个数。绘制直方图。将直方图与质量标准比较,判断出实际生产能力是否有偏差,可以判断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是否有异常因素存以便采取措施,将异常因素消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质量处于控制状态。

2) PDCA循环方法:

全面质量管理中的质量体系是按程序运转的,运转的基本方式是PDCA循环方法, 5

他通过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等四个阶段把经营与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一阶段是计划阶段(即P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分析现状,找出存在的质量问题,究其主要原因和因素,并针对主要原因,拟定对策和措施,提出计划,预计效果。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即D阶段),这一阶段工作内容主要是按计划去实施、执行。

第三阶段是检查(即C阶段),这是对执行结果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的阶段,将执行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目标对比,检查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

第四阶段是处理阶段(即A阶段),对检查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处理,正确的加以肯定,总结成文,编制标准;提出不能解决的问题,移到下一循环做进一步的研究。

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反复的按照PDCA管理循环不停地、周而复始的运转;这个管理循换每运转一次,质量就提高一次,管理循环不停地运转,质量水平也就不断地提高。 3) 排列图法

排列图法又称巴雷特图法,也叫主次因素分析法,他是分析影响工程质量主要因素的一种有效方法。排列图是由一个横坐标两个纵坐标,若干个矩形和一条曲线组成。如图1,左边纵坐标表示频数,即影响调查对象质量的因素重复发生或出现次数;横坐标表示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按出现的次数从多到少、从左到右排列;右边的纵坐标表示频率,即各因素的频数占总频数的百分比;矩形表示影响质量因素的项目或特性,其高度表示该因素频数的高低;曲线表示个因素依次的累积频率,也称为巴雷特曲线。 此种方法有如下作用:

第一、能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

二、评价改善管理前后的实施效果

第三、可使质量管理工作数据化、系统化、科学化。

4) 5) 因果分析图法

因果分析图又叫特性要因图、鱼刺图或树枝图。就是把对质量(结果或特性)有影响的重要因素加以分类,并在同一张图上用箭线表示出来的方法。通过整理、归纳、分析、查找原因,将因果关系搞清楚,然后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使质量控制工作系统化、条理化。运用因果分析图可以帮助我们制定政策、措施,解决工程质量上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包括纵向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纵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横向方面的管理主要是指建设工程各方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主体的监督管理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切实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管理,,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的、招投标文工作的管理。

第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切实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三、建设工程按质论价制度

建设工程实行按质量论价,实行优质优价,对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的工程,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这对保证工程质量作用很大。

第四、企业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认真贯彻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是保证建设项日质量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凡是认真执行建设程序的项日,工程质量就有基本保证,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工程,往往是由于没有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因此,切实履行规定的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任何部门(地区)和项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逾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只有如此,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才能保证。

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与合同管理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这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我国也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四项基本制度

五、切实加强建筑工程管理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

2、建设设计单位不得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等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筑设计单位可以在设计文件里提出选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但这种选用要求,只能是对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规格、型号、性能等质量、技术指标方面的要求。

3、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以及工程竣工时不得留有质量缺陷。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进而形成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社会监督,督促从事建筑活动的勘 7

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5、对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市场主体的从业资格必须严格按《建筑法》的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许可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建筑许可制度,政府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离不开完善的工程咨询业。

6、我国正逐步形成市场经济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合同法》是保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利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所以,我们要加强《合同法》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7、完善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制,使其对工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为工程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8、通过实行严格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们建筑业的发展。

9、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宏观方面就是保证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政府的作用应该完善立法,公平执法,建立和完善一个有效的、公平的、能够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建筑市场环境,为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10、政府应该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具体工作,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控制。

11、切实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是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

推荐第3篇: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论文二

《高效项目管理团队建设研究》

作者姓名: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一、团队建设的目的

团队建设是指有意识地在组织中努力开发有效的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组员工组成,通过自我管理的形式,负责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或其中一部分工作。

二、团队建设的重要性

合作弥补能力不足:无论何种性质的企业,都存在一个投入和产出的问题。每个人的能力都有一定限度,善于与人合作的人,能够弥补自己能力的不足,达到自己原本达不到的目的。自己力量有限,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存在的问题,但是只要有心与人合作,善假于物,那就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而且能互惠互利,让合作的双方都能从中受益。“每年的秋季,大雁由北向南以V字形状长途迁行,雁在飞行时,V字形的形状基本不变,但头雁却是经常替换的。头雁对雁群的飞行起着很大的作用。因为头雁在前面开路,它的身体和展开的羽翼在冲破阻力时,能使它左右两边形成真空。其它的雁在左右两边的真空区域飞行,就等于乘坐一辆已经开动的列车,自己无需再费太大的力气克服阻力。这样,成群的雁以V字形飞行,就比一只雁单独飞行要省力,也就能飞的更远”。人们只要相互合作,也会产生类似的效果。只要你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做好准备,只要你能包容他人,你就有可能在与他人的协作中实现仅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实现的理想。

合作能增强企业的生存力:不管你是多么优秀的组织者,通过个人的魅力,你可以暂时把一个团体的看法统一起来,使他们以统一的看法行事。但是一旦你离开这个团体,就有可能出现团体分崩离析的局面。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因为这种基于个人魅力的领导才能的缺

乏,才使得“英雄”人物的出现成为可能。同样一批人仅仅是因

为领导者不在了,就变的面目全非,这肯定不是一个健康的局面。

因此只有能跟同伴合作,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取长补

短、发挥特长,使一个企业在竞争中增强生存力,才能飞的更高、

更远,而且更快。

三、团队建设的特点

无论一个什么样的团队里,一般都包括三个层次:项目团队的核心层、中心层、外延层。核心层是指面对面在一起直接从事项目工作的群体,是核心人员;中心层,是指与第一层有着紧密联系的、直接为核心层的工作提供服务的项目团队成员;外延层,对第一层和第二层成员有影响,也可能指那些被项目工作影响但对项目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人群。了解一个团队的层次可以明确每一层次的人才需求,及时做出调整。按照组建团队的目的不同,对项目团队进行不同的分类,一般比较常见的,也是理论研究中比较认同的是三种常见的类型:问题解决型团队、自我管理团队、多功能团队。根据不同类型有不同特点,经总结归纳项目团队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共同的目标

这是团队的基本特点。对一个项目来说,为使项目团队工作有成效,就必须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共同目标,并且对要实现的目标,每一个团队成员都要有共同的思考。

(2)合理的角色定位

即在一个团队里面要有明确合理的分工与协作,每个成员都要明确自己的角色、责任、权利与义务,目标明确之后,进一步明晰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

(3)高度的凝聚力

凝聚力是指成员在项目内的团结与相互吸引力向心力,也是维持团队正常运作的所有成员之间的相互吸引力。团队成员之间的吸引力越强,队员的凝聚性越强。

(4)团队成员相互信任

信任也是团队成功的一个必要因素,一个团队的能力大小受到团队内部成员相互信任程度的影响。在一个具有凝聚力的高效团队里,成员之间会相互关心,承认彼此之间存在的差异,信任他人所作的工作,这也是避免冲突的一个主要前提。

(5)有效沟通

有效的沟通,能营造团队的开放、坦诚的氛围,使得团队在一个友好的环境中,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创造一个和谐的团体,也因此促进团队的高度凝聚力。

由于团队成员从事的岗位不同,价值的体现形式就不同,所以需要一种合理的、公平的、公正的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保证团队的良性发展并保持团队的凝聚力。而且在团队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性质、个人性格等等方面存在差异,必然会发生很多原则或非原则性的冲突,所以建立高效优秀的团队,还应该有成熟的冲突管理,以及为保持和提高团队的实力,还应有相应及时的团队成员开发与培训。在项目团队组建之后,一个完整的、高效的项目团队,要有自己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

绩效考核机制主要指对成员绩效进行考察,绩效管理是指团队成员在团队工作过程中的付出和最终产出的总和。一个团队成员在完成委派的任务后都非常期待着评价。评价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负面的。一般都可以表扬、提醒、批评和处罚。表扬和批评最好公开公正,否则达不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对工作中出现的过失、或因事先没有约定造成的问题,应该考虑先提醒。绩效考核的存在必然会产生团队内部的竞争。在团队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打破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赏勤罚懒、赏优罚劣”,打破看似平等实为压制的利益格局,团队成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才会得到充分发挥,团队才能长期保持活力。

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激励,是激发团队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勉励团队成员向着所期望的目标与方向而努力的调节手段。大多数人都把自己的努力工作过程看作是获取某种报酬的手段,预期都跟自己的努力成正比,如果项目工程结束时,团队成员努力能得到相应合理而公平的报酬,则满意程度自然会增加,这就有利于强化和巩固这种努力,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项目团队的激励管理可采用物质奖励、精神激励、榜样激励、综合激励、成就激励、挫折激励、激励强化等多种方式。具体到一个实施项目中,项目团队管理者需根据不同类型人员、不同地点时间以及员工不同的奖励需求选择不同的奖励方式,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激励的目的。

冲突就是个人、团队、组织限制或阻止另一部分个人、团队、组织达到预期目标的行为。工程项目团队内部成员之间相互了解越深入,彼此合作越默契,团队建设也就越出色,效率也会因此提高,但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了解需要一定的磨合时间,在这一时期必然会存在很多方面的冲突,需要及时对这些冲突做出有效处理。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冲突是很经常也很正常的,但如果仅仅是试图避免冲突或者是压制冲突,只能是进一步恶化冲突,导致效率的严重下降。冲突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如果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冲突,可以有助于改善团队的建设和项目的状况,给团队一个学习与提高的机会;如果解决不当,有可能会给项目埋下隐患或者使得整个团队处于一种混乱状态,最终导致解散、失败。因此项目团队管理者要引导 冲突解决结果向着团队成员积极协作有利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向着消极的方向发展,造成不可挽救的恶果。解决冲突的方式主要有:建立完善的解决冲突的方针与管理程序;冲突双方直接沟通协调,解决矛盾;利用会议解决冲突;在所有的解决方式中都离不开沟通,解决冲突过程中,沟通的方式有很多,如:口头沟通、书面沟通、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面对面或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沟通等,这需要根据项目以及冲突的不同性质选择不同的沟通方式,以达到效率最高。

四、团队建设的六条建议

第一:人才是团队最宝贵的资源。热忱投入、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人,是团队最宝贵的资源和资本。

第二:尊重人,为优秀的人才创造一个和谐,富有激情的工作环境,是上至老总下至部门主管一切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第三:我们尊重每一个员工的个性,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尊重员工的选择权力,所有的员工在人格上人人平等,在发展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倡导简单真诚的人际关系.

第四:打造培养自己的管理团队,是公司人才理念的具体体现,持续培养专业的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队伍,让每一个员工都成长为全面发展,能独挡一面的综合性人才,是企业一项重要使命.

第五:我们倡导健康丰盛的人生,工作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工作本身应该能够给我们带来快乐和成就感,在工作之外我们鼓励所有的员工追求身心健康,追求家庭的和谐,追求个人生活的极大丰富. 第六:学习是一种生活方式.希望每一位员工,以空杯的心态,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迅速提升自己各方面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我们鼓励各种形式的沟通,提倡信息共享,反对思想黑箱操作,反对任何形式的官僚主义。

综上所述,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要达到或实现目标没有任何捷径,只能靠大家一步一个脚印,日积月累。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我们的项目团队成为一个高效能的团队。

推荐第4篇: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论文一

《建设工程投标策略、方法与技巧及

其应用研究》

作者姓名: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一、投标的概念

投标(bidding)——承包者按照招标要求提出报价,争取获得承包任务的工作。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

二、投标的流程

投标的流程: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定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书分为生产经营性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生产经营性投标书有工程投标书、承包投标书、产品销售投标书、劳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包括科研课题投标书、技术引进或技术转让投标书。

三、投标的策略及注意事项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四、投标报价的策略及技巧

投标报价竞争的胜负,能否中标,不仅取决于竞争者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而且还决定于竞争策略是否正确和投标报价的技巧运用是否得当。通常情况下,其他条件相同,报价最低 的往往获胜。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有的报价并不高,但仍然得不到招标单位的信任,其原因在于投标单位提不出有利于招标单位的合理建议,不会运用投标报价的技巧和策略,因而 ,未能中标。因此,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研究在投标报价中的指导思想、报价策略、作标技巧。

所谓投标报价策略,是指投标单位在合法竞争条件下,依据自身的实力和条件,确定的投标目标、竞争对策和报价技巧。即决定投标报价行为的决策思维和行动,包含投标报价目标、对策、技巧三要素。对投标单位来说,在掌握了竞争对手的信息动态和有关资料之后,一般是在对投标报价策略因互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报价;决定参加投标报价 后确定什么样的投标目标;在竞争中采取什么对策,以战胜竞争对手,达到中标的目的。这种研究分析,就是制定投标报价策略的具体过程。 第一节

目标选择的策略

投标报价目标是投标单位以特定的投标经营方式;利用自身的经营条件和优势,通过竞争的手段所力求达到的利益目标。这种利益目标是投标单位经营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投标 报价策略的核心要素和选择竞争对策、报价技巧的依据。研究投标报价策略要从分析投标报价目标开始,研究有关竞争对策,恰当使用报价技巧,形成一套完整的投标报价策略,实 现中标的目的。

一、投标报价的选择目标

由于投标单位的经营能力和条件不同,出于不同目的需要,对同一招标项目,可以有不同投标报价目标的选择。

(一)生存型。投标报价是以克服企业生存危机为目标,争取中标可以不考虑种种利益原则。

(二)补偿型。投标报价是以补偿企业任务不足,以追求边际效益为目标。对工程设备投标表现较大热情,以亏损为代价的低报价,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受生产能力的限制,只宜在较 小的招标项目考虑。

(三)开发型。投标报价是以开拓市场,积累经验,向后续投标项目发展为目标。投标带有开发性,以资金、技术投入手段,进行技术经验储备,树立新的市场形象,以便争得后续投标 的效益。其特点是不着眼一次投标效益,用低报价吸引投标单位。

(四)竞争型。投标报价是以竞争为手段,以低盈利为目标,报价是在精确计算报价成本基础上,充分估价各个竞争对手的报价目标,以有竞争力的报价达到中标的目的。对工程设备投 标报价表现出积极的参与意识。

(五)盈利型。投标投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盈利为目标,投标单位对效益无吸引力的项目热情不高,对盈利大的项目充满自信,也不太注重对竞争对手的动机分析和对策研 究。

不同投标报价目标的选择是依据一定的条件进行分析决定的。竞争性投标报价目标是投标单位追求的普遍形式。

二、决定选择投标报价目标的因素

确定什么样的投标报价目标不是随心所欲,任意选择的。首先要研究招标项目在技术、经济、商务等诸多方面的要求,其次是剖析自身的技术、经济、管理诸多方面的优势和不足,然 后将自身条件同投标项目要求逐一进行对照,确定自身在投标报价中的竞争位置,制定有利的投标报价目标。这种分析和对照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技术装备能力和工人技术操作水平。投标项目的技术条件,给投标单位提出了相应技术装备能力和工人技术操作水平的要求。如果不能适应,就需要更新或新置技术设备,对工人 进行技术培训,或是转包和在外组织采购,因此投标单位有无能力或由此引起的报价成本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投标目标的选择。反之,具有较高技术装备和操作能力的投标单位去承 担技术水平较低的工程项目,效益选择同样有较大局限性。

(二)设计能力。工程设计往往是投标项目组成部分,在综合性的招标项目中,设计工作要求和工作量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投标单位的设计能力能否适应招标项目的要求,直接决定着投 标的方式和投标目标的选择,一个适应招标工程的设计能力,可以充分发挥投标单位的优势,立于竞争的主动地位。

(三)对招标项目的熟悉程序。所谓熟悉程度是投标单位对此工程项目过去是否承建过,积累有什么经验,预测风险的能力有多大等等。项目熟悉就可以增强信心,减轻风险损失,尽可 能扩大投标的竞争能力。项目不熟悉,就要充分考虑不可予见的风险因素,提供保障措施和设计应变能力。这就意味着间接投入的增多,在投标目标选择上就有一定的困难。

(四)投标项目可带来的随后机会,所谓随后机会,就是投标单位在争取中标后,可能给今后连续性投标带的中标机遇,或是在今后对类似项目在投标时采取中标占有有利位置。如果随 后机会较多,对投标单位树立形象和扩大市场有利,那么对这一招标项目在经济利益上做某些让步达到中标目的也是有利的。如果随后机会不多,那么对投标的经济效益要着重考虑 。

(五)投标项目可能带来的出口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争取在国际投标中有位置是投标单位追求的重要目标,对能够给国际投标取胜带来较大机会的投标项目,无疑是投标单位应首先考 虑的问题。它决定着对这一投标项目现实效益的低水平选择。

(六)投标项目可能带来的生产质量提高。投标项目一方面需要相适应的生产装备和劳动技能,另一方面也可能给投标单位带来技术的进步,管理水平的加强和工作质量的提高,这种质 量提高的程度,无疑是投标单位感兴趣的,直接影响其投标盈利目标的决策。

(七)投标项目可能带来的成本降低机会,投标单位在争取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一般来说,各项管理提高的综合成果会直接反映在成本降低的机会和程度上,投标项目的完成能为以 后承包经营带来成本降低较多较大的机遇,也会影响到投标单位投标盈利目标的决策。

(八)投标项目的竞争程度。所谓竞争程度是指参与投标的单位的数量和各竞争投标者投标

的动机和 目标。它是从外部制约着投标单位效益目标选择的分寸。投标的竞争性决定了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以内部条件为基础,以市场竞争为导向,制定正确的投标目标。

除此之外,对于不同投标单位来说,诸如承包工程交货条件、付款方式、历史经验、风险性等都是影响到投标目标选择的因素,从而对选择投标目标的决策起重要作用。

三、决定投标目标因素的量化分析

决定投标目标的因素一般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对不同投标单位来说,各个不同投标项目的决定因素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也是不同的。必须加以全面平衡,综合考虑。在这里,一个很 重 要的技术问题是把不可比较的诸现象因素,经过分析转化为可以比较的量化因素,用计算投标机会总分值的方法,具体确定投标目标的选择。其程序是:

(一)根据投标单位情况,具体确定参与量化分析的基本因素。量化分析因素的选择,要根据投标项目的不同情况决定,能反映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各个侧面,并抓住主要环节。

(二)对选定的量化分析因素,衡量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相对重要程度,分别确定加权数,权数累计为100。

(三)用打分法衡量投标项目对量化分析因素的满足程度,确定其相对分值。将各量化因素划分为高(10分)、中(5分)、低(0分)三档打分,便于比较。例如,投标单位现有技术装备能力 和工人操作水平对完成投标项目有较大可能,则可将该因素的相对分值判为“高”,定为10 分。

(四)把各项因素的权数与判定满足程度的等级相对分值相乘,求出每项因素的得分;将各项因素得分相加,得出此工程设备项目投标机会的总分值。例如:某工程设备项目的投标机会 评价。

(五)将该工程设备项目投标机会总分值825分同投标单位事先确定的可接受最低报价分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和怎样报价(即依据什么样的目标报价)。一般来说:

1投标机会总分值低于预定最低报价分值时,可以选择放弃投标报价机会;投标机会总分高于预定最低报价分数时,可以决定参与投标报价。

2在投标机会总分高出预定最低报价分数的区间里,是选择投标报价的理想目标。通常区间愈大,选择的机会愈多,范围愈大;区间愈小,选择的机会愈少,范围愈小。

推荐第5篇: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 考试安排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1]。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执业资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考试概述

报考条件

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北京为例:

1)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此条除了山西省、及新疆自治区外其他省份各地共有,山西省、新疆自治区明文规定本专业的应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考试,不需要任何工作经验)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免试1个科目:(——此条各地共有)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报考所需资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报名增项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名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3]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安装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专业类别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 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合格标准

全国各个地区的合格分数不一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主也可以关注资格考试网的二级建造师动态。浙江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8分;建筑工程专业科目:70分; 市政:62分,矿业工程:55分,其他:57分。

考试题型: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 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开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前,应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公布,及时关注各地人事网公布的消息,第一时间掌握考试信息。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1]报考方式

一般采用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的报考流程,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各确认点或登录中国资格考试网。注册权限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职业定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考试用书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9张)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1]》最新版本为《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年3出版发行的第三版,由“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完成,适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和相关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教学参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6个专业。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二级建造师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规选编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科目调整

2007年《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调整后设置了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对于2006年报名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2007年需要继续参加考试的人员,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未通过的,应当按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未通过的均按新大纲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一律按新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其他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相应专业类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 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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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二级建造师——早学习早通过!随着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陆续公布,建造师培训市场受关注度持续升温。近期,前来有折戟于2012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更多的是欲报名2013年二级建造师的新考生!

国生教育建造师考试专家总结,大量研究数据表明,在建造师实际考试中,超过80%的一次性通过考试的考生提前数月开始学习。根据国生教育建造师考试学员通过情况的统计分析,完成两轮以上课程学习的学生的通过率远高于突击备考的考生。可喜的是,国生教育2012年二级建造师协议保过班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90%的高通过率。

实际证明,听一遍课程的效果远胜于自己看四遍书。对于工作事务繁忙的行业在职人员,尤其是众多奔波于工程项目,虽有丰富实践经验与出众应用能力、理论学习相对薄弱的建筑人,本着节约时间、精力,效率第一的想法。“早学习,早通过,争取一次通过考试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国生教育建造师考试专家表示,二建造师考试有一定难度,历年来全国平均通过率在20%左右。建议考生及早进入备考复习状态,做好科学有序的规划,在相应的时间段完成学习目标;善于积极运用学习资源,充分熟悉教材,掌握老师授课的重点要点。考生根据国生教育二级建造师考试专家的安排指导,将相对繁杂、分散的知识点有机串联,充分理解消化,学习更有效率,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并不难。对于备考时间充裕的二级建造师学员,三门科目一起准备,尽可

能三科一次全部考出。因为实务科目的案例中包含了很多管理和法规各科的知识点,系统化的学习条理更明晰,有助于知识点的梳理与巩固,也能节省时间精力。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综合考试与专业考试,国生教育建造师考试专家介绍: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以上两类科目为所有专业考生统考科目。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类科目。该类科目在2007年前后分别对专业方向做出如下表中的专业调整。

二级建造师目前分为6类专业方向: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国生教育专家提醒您,其中又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类专业方向为历年来报考人数较高,社会需求较热门的专业科目。

在选择报考二级建造师专业科目时:

首先,需根据考生本人对于考取二级建造师专业方向的需求而定。换句话说,所报考专业是否是本人工作需要。

其次,若没有已确定的工作方向,则需观察好专业发展前景,可通过对近期报考人数,社会企业需求,以及听取行业内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最后,对于无法判断专业发展或对于某两个专业模棱两可时,最好参照考生本人的学历专业方向及以往工作经验为专业选择提供参考。

二级建造师专业相对容易抉择,根据以上三点的基本原则报考专业,选择的专业才不会出错。同时,国生教育专家提醒,考取二级建造师证书,切忌以“挂靠”单位为报考专业的选择方向。考生应当选取一个行业发展迅速,未来发展方向广阔的专业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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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知识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类别

专业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报考资料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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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6月2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命题依据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0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9:00至3月6日17:00。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8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6日至3月8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至4月2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 打印准考证

2013年5月24日9:00至6月1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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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7日(周六)全天、10月28日(周日)半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27日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0月27日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上午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淮安市区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考试)。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考评结合)。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即考3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

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报考人员须取得并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等有关材料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才能报考,二级增报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考评结合”的人员报名管理与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的报名管理一致。

(四)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二级增项)”及报“考评结合”人员、更改考试级别(或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网上支付,最后现场资格审核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9:00~3月26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3月12日9:00~3月2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

2.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其中不含更改考试级别、改报专业和报二级增项及考评结合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9:00~3月26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3月12日9:00~3月27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新考生报名表上无考生档案号);

步骤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且打印的报名表左上角显示有考生档案号即为老考生)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

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3月13日~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19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三楼会议室。

(四)新考生(含二级增项及考评结合)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即新考生,不含二级增报考生和考评结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5)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二级增项考生)”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2年度“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正反两面复印);

(6)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5.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证书原件;如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的,根据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意见进行相应核补。

6.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7.凡使用假学历、假文凭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所在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由本人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83671403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资格初审期间(2012年 3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19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三楼301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2年10月18日起登陆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default.aspx;

3.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部令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生答题时需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具体地址:淮安市大治路22号,创业指导中心一楼,联系电话:83341207

推荐第10篇: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报名

欢迎使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为方便您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减少往返次数,提高报名信息准确程度,我们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及网上交费系统。缴费确认后(此款缴入国库),不办理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请您准确填报信息,谨慎缴费。

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一、您目前进入的是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考试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系统(只支持工商银行缴费系统)。

本系统只支持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使用,不为天津市以外其他省市的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二、考试时间: 2012 年 6 月 16 日至 17 日。

三、报名时间: 2012 年 3 月 9 日0:00开始至 3 月 13 日24:00结束。

四、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首次报名的考生,请按照下表所列

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礼堂内(河西区白云山路与绥江道交口,可乘96路、606路、906路绥江道站下即可)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持《考试申报表》到交表处,进行条码扫描确认后交表,资格审核结束。

3、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考生必须在 4 月 16 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五、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2 年 6 月 13 日0:00开始至 6 月 15 日24:00结束。

七、使用本系统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将照片(一寸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或黑白)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150点精度,大小在20K以内),并保

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领书单。

3、持有易宝支付支持的银行卡和工商银行发行的灵通卡、信用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的任意一种,没有卡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和教材费(注:考评中心负责网上预定教材时注明)的金额。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申报表》。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本系统提供的说明,也可拨打电话23112312(考评中心)进行咨询。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证明交费已经成功,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老考生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的,需在报名期间按新考生(姓名后加两个半角**)重新报名、重新审核报名条件,原报考级别、专业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无效。

6、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九、网上报名流程

十、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十一、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十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费用和教材价目表

十三、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的登录方法

十四、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

第11篇:备战二级建造师

备战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时间归纳)

本 书 编 制 人 清 华 大 学 高级工程师

哈 哈 O(∩_∩)O 李梦斌

2013/3/6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部分

1、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其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注册的也为三年,变更注册的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消灭。

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诉讼期间为1年。

(四)、权力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30%。

6、不需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类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7、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续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8、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

9、招标人可以再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得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10、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1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5、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6、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7、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有关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造成的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及时补报

1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 20、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

1、施工单位资质

2、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备案

2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届满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续手续,在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届满时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在审查延期3年

22、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交回原机关予以注销、遗失的应当立即向原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23、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注册

24、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及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5、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验收,从实际经验收之日起计算;有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验收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可由双方约定

26、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7、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8、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9、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0、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注:属于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

31、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营业.

32、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极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3、所谓未成年: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规定主要包括:

1、不得安排未成年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35、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期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期满不诉讼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另还有一些规定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36、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7、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38、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39、建设单位应向档案验收组织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写验收申请表,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不按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

4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4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

44、一般保证人与债权人为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5、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

46、民事诉讼法合议庭组成3人以上单数 ,除简易一人均采用合议制度

47、

第12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201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土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基坑开挖一般采用\"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开挖原则。当基坑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体大多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2.深基坑的界定:

1)开挖深度超过或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浅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

浅基坑的支护:对于横断面不大的基坑,其临时支护通常可采用间断式、断续式或连续式水平支撑等。

深基坑开挖

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在深基坑土方开挖之前,要详细确定挖土方案和施工组织,要对支护结构、地下水位及周围环境进行必要的监测和保护。当施工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放坡无法保证施工安全,一般采用支护结构进行临时支挡,以保证基坑的土壁稳定。支护结构的选型有排桩或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土钉墙、逆作拱墙或采用上述形式的组合等。

土方回填

1.土料及含水量应符合数相关要求;

2.土方填筑:填方应分层进行并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

3.影响填土压实质量的主要因素:压实功、土的含水量以及每层铺土的厚度

考题

浅基坑土方开挖中,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最大堆置高度不应超过( )m。

A.1.2B.1.5C.1.8D.2.0

第13篇:二级建造师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及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厅)为本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地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广西建设网(网址:)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二)、

(三)、

(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我厅。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附表1-6)要求办理。 第八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九条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

申请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我厅注销注册;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二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申请重新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附表6-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表7-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连同材料报我厅办理。 第十四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向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更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连同材料报我厅更换。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三、受理和初审 第十六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法〔2004〕111号)规定,进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不得由同一人办理,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注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或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注册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是否真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等,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十九条 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对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四、审核与审批

第二十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我厅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由我厅负责办理,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结。

我厅负责执业企业名称和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审查合格的,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市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我厅审查办理,10日内办结。

我厅负责注销注册办理,销毁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并在广西建设网()上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销情况。

我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在广西建设网( gxcic.net)上公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办或更换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延续注册的,我厅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审批日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有效期相同。

第二十三条 我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我厅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我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四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采用建设部统一格式。

注册编号一经注册不得改变。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的,注册编号不随注册市改变而改变,编号仍沿用初始注册时编号。 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与执业印章的注册编号相同。

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能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申请地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报送我厅,我厅负责证书销毁。

第二十六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费、注册证书费和印章制作费由我厅报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后按规定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我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4篇:二级建造师证明

一、报名流程

首次报考-网上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1)-等待照片审核-1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结果(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看审核状态)-网上缴费-缴费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详见附件2)。 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可至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附件1:上传照片要求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宽度为158像素,高度为210像素);必须是彩色,底色为白色、红色、蓝色;不留白边,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照片。

5、处理照片可使用在线照片编辑工具(点击打开)。地址:

http:///default.aspx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7、网上上传的照片今后用于证书制作,今年的照片审核要求比较严格,请不要忽视照片的上传

第15篇:二级建造师培训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取一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划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必须采取法定形式的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成立,此“批准”即为法定形式。

不要式合同不要求采取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形式。合同实践中,以不要式合同居多。 区别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意义在于,某些要式合同如果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形式,可能不产生合同效力。

6、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由提供方预先拟定,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修改变更的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下列关于《合同法》中格式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09真)

A、格式合同由提供方事先拟定,可以重复使用

B、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对方的责任、加重自己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答案:B

7、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二、合同的订立

(一)掌握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注意区分招标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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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

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当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或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视为新要约)时,要约失效。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例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09真)

A、寄送的价目表

B、投标书

C、拍卖公告

D、招股说明书

答案:B

例2:甲企业于2月1日向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件。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09真)

A、发生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第16篇:二级建造师报名

山西住建厅公布2014二建报名时间为3月4日-3月17日

重要通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4二建报名时间为3月4日-3月17日,网上照片审核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9日,网上交费时间为3月6日至3月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0日至5月25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考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从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级别为3科)。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网上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1科)。

二级建造师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级别为3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1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报名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均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按照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 3月4日至3月17日

网上照片审核: 3月6日至3月19日

网上交费:3月6日至3月21日

准考证打印: 5月20日至5月25日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内容、注意事项待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收取。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1日至5月30日(双休日不办公)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以下地点领取:

报名费发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考务费发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六、注意事项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七、工作要求

1.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91号)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试报名工作。

2.本次考试首次采用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有关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3.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宣传考试政策,及时答复各类咨询问题,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它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初审部门负责,联系电话见附件。

附件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

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第17篇:二级建造师通知书

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2011-12-01 16:39:53)

转载▼

标签:

二级建造师

教育

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一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和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职

[2005]22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2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5日、6月26日举行,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6月25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5:00-17:00

6月26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09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二级建造师课件学习下载(需注册)。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可参照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

[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07年度与2008年度为一个周期,2008年度与2009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9:00至3月28日16:00.首次上传信息和照片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6:00.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16日至3月30日期间进行。

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00.(二)新考生报名办法

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增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按新考生报名办法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名代码的单位(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需填写主管单位代码(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不用填写主管单位代码。考区为必填项。省直单位考生填考区和报名点时要填“省直”,不要填“郑州”。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打印填写《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带资格审查资料统一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事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免试科目和增加专业的考生,还须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省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最后,统一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由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6室 68080730)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省政府综合楼1314房间)资格审查,并于4月1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其它中央驻豫单位到所在省辖市统一报名。

无工作单位人员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档案存放的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档案存放在省辖市的按省辖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按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程序办理。

报名汇总时,将非免试类、免试类(免一科、免两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第二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3、网上缴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

(三)老考生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和增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不用再进行资格审查,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四)打印准考证

2012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0: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流程”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汇总(2008-2011)

第18篇:成都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1、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3、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年检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5、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免试1个科目: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6、报考所需资料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符合上述首次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7、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

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成都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心028-85599227

第19篇:二级建造师策划书

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 二级建造师模拟考试

一、活动背景

二级建造师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得必备证书。考二级建造师不仅仅可以获得证书,还可以让你获得很多工程管理方面得知识。

注册建造师分为注册二级建造师和注册一级建造师。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级注册建造师就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也就是说我们毕业后想到建筑单位工作,以后有机会能当上项目经理,那么建造师证件考出来是当项

目经理必须的前提!

学生时代是学习能力最强的时期,而且有足够充裕的学习时间,最重要的是我们日后考出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利用有效的时间把终身受益的建造师考出来是必须的。

对于理想远大的同学来说,想要毕业后自己成立一个建筑类的公司,建造师更是不可或缺的必备证书,因为建造师是建筑类企业保资质、升资质、工程投标必须要用的证书,是建筑类企业运营和生存的命脉。总之只要国家注册建造师一证在手,你的人生你的未来将会更加辉煌!

二、活动目的

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大学生是不允许参加建造师职业资格证的考试的,只有毕业后在建筑公司工作一段一定年限后才允许参加建造师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所以为了使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的大学生在校期间提前知晓建造师职业资格证的考察程序、范围、内容,我们学生会特地开展此项活动的策划。

三、活动名称

建筑工程系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模拟考试

四、活动目标

创办具有建筑工程系的特色的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学生们对建造师职业资格证考试的认识。让其对建造师有种更进一步的了解。鼓励更多的学生参加建造师资格证的测试。

五、活动开展

(一)、活动准备阶段:试卷的制作、张贴海报、联系各班相关负责人在班级宣传报名

(二)、收集各班报名名单,统计人数,进行试卷的复印,考场的安排,监考人员的安排。

(三)、结束考试后,进行试卷的批阅,将试卷分班,各班考试结果送交至各班负责人手中。

六、活动总结

统计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所有学生的成绩,分析结果,向老师征求意见为学生提出更好的建议,如何更好地通过毕业之后所正式参加的国家建造师职业资格证考试。

第20篇:二级建造师全部

建造师

编辑

【内容简介】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本编委会组织全国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在第二版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第三版)(以下简称《考试用书》)。在编撰过程中,编写人员始终遵循《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版)“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坚持“与建造师制度实行的现状相结合,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结合,与当前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相结合,与用人企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的修订原则,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从工程项目实践出发,重点测试考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读者对象】

本书适合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和相关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学习,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参考。

【目 录】

1Z201000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1Z202000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

1Z203000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1Z20400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1Z205000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Z206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1Z207000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考试

一、考试情况介绍:

一级建造师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开考一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正式执业。一级建造师考试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5月报名,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一寸近照。

一级建造师考试材料为《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

注意事项

注册建造师报考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用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12个专业,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但是现在二级建造师大多数省份实行的是全国统考试卷,但是各个省的合格分数线由各省确定。

注册编辑 规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专业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特点,对项目经理的专业要求有很大不同。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就是为了适应各类工程项目对建造师专业技术的不同要求,也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

建造师分为两个级别,一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14个。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

装修工程等12个。

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流程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姓名-日期”

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

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上报文件。

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

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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