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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实绩考核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6 15:09:3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银川市公务员平时实绩考核登记表

银川市公务员平时实绩考核登记表

(月、季度)

注:

1、此表要按照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

2、完成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简要注明取得的效果及自己所起作用;

3、主考人要对被考核人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并对被考核人所填工作实绩真实性负监督责任。

推荐第2篇:实绩考核工作总结

2017年上半年实绩考核工作总结

去年6月以来,区工作实绩考核协调科正式成立,与远教办合署办公,今年6月,实绩考核工作全面移交区督考办,相继接收人才有关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分工到位

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实绩考核工作的良好格局。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副组长、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高规格配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三名区委常委担任。扩充了成员单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把区编委办、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列入到办公室成员。创新设置了综合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导组等,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实绩考核工作。制定印发了《区工作实绩考核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把责任具体明确到各级领导和包保人,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听取汇报2次,书记办公会听取汇报2次。

(二)全面对接任务,指标落实到位

坚持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区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周密组织,密切沟通,顺利完成了市级半年考核、三季度实地查访核验和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在每个考核节点,坚持严把时间,保证质量,协调做好市级考核信息系统证明材料的填报与上传工作。在每个重要阶段,积极组织召开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截至目前,组织全区不同范围的调度会11次。去年10月,利用4天时间,组织35个承接市指标的区直部门负责人,分别与政府分管副区长一起,对全区95项市指标进行了逐项梳理,区委常委和各镇党委副书记全程参会,现场调度。会后,对全区95项市指标进行了逐项梳理,由区直各责任单位上报市指标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落实各部门领导主体责任。在市级年度考核过程中,共收集整理指标任务证明材料22本,加分申请证明材料1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汇编1本,统一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三)规范组织实施,考核推进到位

坚持创新方法,规范程序,全力推进落实对镇(街)和区直部门实绩考核工作。一年来,筹备了全区工作实绩考核工作会议2次,组织全区范围专题业务培训2次,制定下发了全区工作实绩考核“两办法一方案”、《实绩考核材料汇编》、工作流程图、《考核实施方案汇编》等材料。去年10月,按照市级指标任务分解和区直部门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与区直各部门逐项指标对照,反复调整,征求修改意见,分类制定了镇街、区直经济建设部门、行政服务管理部门、党群部门、政法机关5套考核实施细则。今年3月,抽调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编委办、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组成6个考核组,采取部门评价、民主评议、公众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镇(街)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积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创建了实绩考核工作微信群,群成员覆盖全区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实时进行工作沟通,传达最新政策和通知,通报工作实况,通过微信群发布“微指令”,信息传达“按秒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荐第3篇: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织金县第一小学

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一)(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本着客观、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评价内容

1.范围:一至六年级各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学科。

2.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3.评价时间:一学年两个学期,即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

二、评价办法

1.平均分计算。以秋季学期学生人数为基数,用实际参考总分除以应考学生数即得班级平均分,正常流入流出按实有学生数计算,公式为:

班级(校)平均分=实际参考总分/班级(校)应考学生数

以班级(校)平均分对教师进行奖惩。

2.平均分的使用。学校统一检测,班级平均分高于或低于年级(县同层次)人均分1分,绩效考核时教学质量栏分别加或减2分;县局统一抽测班级平均分高于或低于县级层次人均分1分,绩效考核时教学质量栏分别加3分或减3分。

3.学科名次奖惩。学校统一检测,六个班以上评价分第一名、第二名学校分别奖500元、400元;县局统一抽测获全县同层次平均分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老师分别奖2000元、1800元、1600元,及格率获第一名(一等奖)、第二名(二等奖)、第三名(三等奖)的老师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年级组平均分前三名分别按县局评比结果双倍奖励。位居全县同层次倒数

一、

二、三名分别从基础工次中扣800元、400元、200元;绩效考核时获全县同层次一到六名的分别加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位居全县同层次倒数后六名的分别在教学质量栏扣出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

4.提高名次奖和下降名次惩:学校统一检测平均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奖100元,若连续上升若干个名次则累计计算,绩效考核时每提高一个名次加3分,每下降一个名次罚80元,连续下滑若干个名次仍累计计算(下滑一个名次不予惩罚)最后一名“原地踏步”绩效考核扣3分;县局统一检测平均分每提高一个名次奖100元,若连续上升若干个名次则累计计算,绩效考核时每提高一个名次加5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惩100元,若连续下降若干名次仍累计计算。绩效考核时每下降一个名次扣5分。最后一名“原地踏步”罚款100元,绩效考核扣6分。

以上奖励现金均从学校经费中支付,扣款从教师个人基础工资中扣出。

三、纪律要求。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计算绩效和兑现奖惩时由工会派部分工会委员和部分教师代表把统计表算出来后,交学校行政审查后兑现奖惩。

四、本办法由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奖惩制度暂停执行。

五、本办法由学校行政和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织金县第一小学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4篇: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全市争第

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09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09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年度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依据反馈的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推荐第5篇:浅谈完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浅谈完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加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激励干部积极开展工作,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高的重要途径。是科学考核干部、准确评价干部、正确使用干部行之重要举措。怎样全面正确地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等都不尽相同,都会从自身工作特点、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具体到我们保险企业如何对领导干部进行实绩考核,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干部实绩考核指标要力求全面,突出重点 考核指标是考核干部的主要依据,考核指标是否公正、合理、全面,是关系到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在我们保险行业中,始终倡导发展是第一要务和坚持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因此说业绩指标和效益指标毫无疑问是考核干部的主要指标。

干部的业绩考核。干部素质的高低,从业绩上体现出来。组织上把我们安排到领导岗位上,是要求我们在岗位上干出成绩、干出效益。“以业绩论英雄”的保险行业中,工作干的好与差,主要就是拿业绩来说话。正如双星企业文化中有句名言:“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因此说业绩好与坏,就是考核你实绩的高与低重要指标、主要指标。安排的工作完不成,下达的指标打折扣,不讲主观,讲客观;不讲方法,讲条件;不讲奉献,讲索取,在考核中必然失利,在竞争中也必然会被淘汰。

干部的效益考核。公司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有质量的发展,在规模中注重效益,在效益中兼顾规模,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协调式发展。效益是公司的生存之本,没有效益指标的考核,不能正确地考核干部实绩。效益考核与业绩考核是实绩考核中就像齐驾并驱的两辆马车,失去其一,必然会偏离正确轨道,步入歧途,重蹈我们无序经营的覆辙。因此我们在发展中要做到算账经营,学会算账,算好帐,哪些业务我们可以经营,哪些业务我们应该改造,哪些业务我们应该放弃,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心知肚明。发展是好事,但不计成本的发展并非我们所愿。我们只有加强对干部的效益考核,才能让领导干部重视效益,抓住效益,实现效益。

干部的品德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重德。德与才,如同干部素质的两根“支柱”,互为依托,缺一不可。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相比而言,才不够,可以学;德不行,很难补。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是很有必要,尤为重要的。 中国有句古语说得好:“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2011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要健全和改进考核机制,积极引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德的考核,全面客观准确考核评价领导科学发展的工作实绩,注重了解群众公认度,支持和鼓励干部踏实干事。为此,以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出发点来设计干部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道德品行考核评价体系,正向测评、讲求综合“评德”,反向调查、突出于民“问德”,双向选择、建档全程“记德”,在“全面客观准确”上深入思考、狠下功夫、大做文章,让德才兼备的人有机会、有平台、有地位。

二、干部实绩考核要走出三大误区

(一)要真实地考核干部绩效,必须预防三大误区。一是以年终考核为主的简单做法。目前,实绩考核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时工作实绩考核,出现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的现象,使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依据。由于年度考核时间紧、任务重,不可能有充裕时间来核实目标,由此导致虚假政绩临时应付的现象;考核者通过民主测评、谈话和查阅记录、资料等形式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难以完全避免主观感觉和自我价值取向,可能导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主观随意性;考察方法千篇1律、缺乏创新,对不同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未作合理区分和调整考察方法,往往使考察材料出现多年的“相似性”;实际考核中,往往偏重于听汇报、阅资料、面谈等静态考察,缺少实地的、跟踪的动态考察,缺乏对考察对象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努力程度的评价,评价结果往往公式化、概念化、僵硬化,也就难以考出考核对象的实绩。

二是考核目标不明确。“考什么”、“怎么考”、“考完了怎么用”不够明确、不够统一,缺乏全局性。考核保费实收,还是考核同比增长;是考核赔付率,还是考核费用率等等,考核口径不一致,标准不统一,被考核者蒙在鼓里,起不到考核效果。有的考核指标缺乏连续性,今年考核这种指标,明年考核那种指标,造成工作重点抓的不到位,始终处在被动状态,这种考核方式将会造成服务发展的动力不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突破发展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动力不足,衡量评价的尺度不明晰,存在“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思想,如此这样,既不利于发展,又失去了考核的公正性。

三是考核方法错位。具体表现有重定性考核,轻定量考核;重显绩考核,轻潜绩考核;重主观印象,轻群众公论。由于考核方法的错位,造成不少干部搞短期行为,面子工程,给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阻碍。

“重定性轻定量”现象,是在考核中过于看重对个人的综合评价,不重视德、能、勤、绩、廉的数字化分析,以至于很容易将人引入“凭印象”、“凭关系”、“凭短期效应”的误区。究其根源,

1、主观因素,即没有把握好考核工作中定性与定量的关系;

2、考核要素的量化设计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即考核没有形成周密、有力的指标体系,使定量难以把握,结合难以操作。所以处理好这层关系,需要组织者不断的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动态分析,统筹各个要素,将职能工作进行合理的分解量化,切实使“软标准”变成了“硬指标”,才能大大提高了考核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二)走出三大误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科学设臵考核目标体系。在考核目标的设臵上,既要全面反映公司的发展情况,又要涵盖公司全年工作的重点;既要重视反映业务发展增长的指标,又要重视反映发展质量和结构的指标,实现速度与效益的双赢;既要考虑考核对象的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到考核的易操作性,同时要应尽可能做到内涵明确、外延清楚、语义清晰、区别度高且通俗易懂,理解时不会产生歧义。

二是合理区分辨别干部实绩。考核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就要强化考核评价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看领导班子的主流、发展态势和潜力;正确对待存在的不足,正确分析干部取得实绩的主客观因素,防止那些因客观条件好而主观不努力的干部“坐享其成”;正确分析干部个人在整个工作完成中的作用和因素,引入企业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准确界定地方发展中体现的“领导含量”。

三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干部实绩的大小、优劣乃至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在民主测评上要多层面、多举措进行,不仅有党员干部、一般员工,而且还有营销人员和客户代表,由各方面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出评价。既要体现在民主测评上,也要通过谈话、拜访、沟通等多途径进行侧面了解,力争全面地看出干部实绩情况。

四是全面提高考核人员综合素质。加大对考核人员的培训,探索建立持证考核制度。按照干部考核所需业务,对参加考核的人员实行考核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符合条件核发资格证书,持证参加干部考核。同时鼓励自学,要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广泛学习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文化、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干部考核工作的需要;要苦练基本功,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人员。

五是坚持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实行流动考核,机动考核。考核并不固定于某一定期时间,而是着眼于干部的日常工作行为,干部在平时完成的每项工作任务,都体现着干部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果、业绩。日常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干部工作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有利于平时积累材料,以便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因此,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并作为年终总结和定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这样才能扭转年终考核“一锤定音式”的弊端和个别干部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干部实绩考核要从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考核目标要科学设定。如何正确考核干部实绩,是干部建设的灵魂,对此,我们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着眼于克服以前笼统、抽象分析干部的弊端,解决用什么样的“尺子”衡量干部的问题,用什么样的“图纸”规划干部的问题,树立健康向上的工作导向,积极探索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 考核的目标必须突出指标的涵盖性、客观性和导向性,切实做到重点突出,实在、适中、适度。

二是考核指标要动态调整。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工作任务,如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等全局性工作列入考核范围,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

三是过程考核要贯穿始终。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分解和平时督促检查,完善半年考核、季报月报制度,使考核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

四是社会评议要积极探索。在完善服务对象测评制度的基础上,在社会评价、中介机构评价及推行实绩公示、公开考核过程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五是分类管理要更加合理。要针对各部门的特点分类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应充分考虑其工作的性质、特点,综合平衡,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六是科学地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的运用是考核的最终归宿,是考核中的最重要环节。因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做到将考核结果与评优相结合。对在考核中名列前茅的干部要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

2、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将总体排位靠前的领导干部作为正职转任重要岗位、副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在今后干部调整中予以充分考虑。

3、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相结合。将考核意见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进行反馈,使干部了解自身各项能力在班子中的排名和干部群众对自身的总体评价情况,改变以往领导班子和干部对上级考核评价自身工作表现知之甚少的情况,增强干部评价工作透明度,激励各级干部爱岗敬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4、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训相结合。针对领导干部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真正做到因人施教,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教育,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对工作实绩不理想的领导干部帮助找到工作开展不顺利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对德才素质不理想的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系统的理论、能力的培养锻炼,帮助其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实绩考核,让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通过实绩考核,让能者上、庸者下,有位者有为,无为者无位,树立在一线识干部,主战场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让实干者有盼头,有能者有奔头,实现公司良好的用人机制。

推荐第6篇: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实绩材料

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实绩材料

X,女,大学学历,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年X月参加工作。自X年X月份担任X镇党委书记以来,X同志坚持以身作则,干字为先,善于担当作为,带领全镇党员干部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敢为先,全力以赴谋发展,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X年X月被X市委评为全市担当作为先进个人。

一、担当作为,聚焦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精准发力

自担任X镇党委书记以来,X同志始终坚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参加政策理论学习,引导镇党政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工作求真务实,敢于争先,全力以赴推进工作;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敢抓敢管,机关干部队伍实现风清气正;坚持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人尽其才,开展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促进人岗相适;坚持树立干事创业用人导向,加大对担当作为干部的选拔使用、关心关爱,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二、攻坚克难,聚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X同志在工作中聚焦“双招双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担当作为,精准发力,推动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硕果累累。积极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特别是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通过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新财税新增长点等措施下,推动全镇经济实现稳步增长。一是积极主动聚力招商引资。多次赴×招商,与×达成投资意向。同时,成功引进×公司,投资×千余万元建设新型外墙保温板节能材料。二是着力服务推进大项目建设。坚持服务项目建设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抓好精准服务,全力确保疫情期间×等多个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投资×亿元占地×余亩,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投资建设,第一批育肥猪预计×月底可出栏,创造就业岗位×余个,成为全县农业“新六产”的龙头。三是切实加大项目清理整合力度,积极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今年以来,以盘活历史遗留项目为契机,逐步实现清理整合×公司,引进×家人发企业,目前已实现产值×余万元,实现税收×余万元;清理整合原老福聚发制品厂,引进×项目,整合×引进×机械有限公司,清理×,引进×公司,拟投资×余万元生产水处理剂项目。全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家,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余人,带动全镇新增个体工商户×家,初步形成了“企业强镇”的战略架构。

聚焦脱贫攻坚,幸福指数稳步提升。×镇共有贫困户×户×人。依托光伏发电、温室大棚、农村超市、电商扶贫、养鸭大棚等扶贫项目,实现全镇贫困户户均受益分红×元。对全镇扶贫车间进行提档升级并进行产业调整。其中,×个扶贫车间注册小微企业,完成税收×余万元,带动就业×余人,其中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余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引进两个口罩生产企业落户扶贫车间,助推防疫物资生产。为确保贫困户吃水、住房方面得到保障,政府出资为×户贫困户免费安装、维修自来水,修缮贫困户住房×户。

聚焦社区建设,全面打造宜居生活。×同志紧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和万华产业园落地×镇的发展机遇,根据区位发展优势,准确定位服务万华产业园的发展方向,实施新型社区建设和镇驻地提升工作,建设宜居宜业×,逐步实现增强镇驻地经济承载能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一是围绕服务×打造×新型社区。×村位于×路西侧,北邻×省道×路,东邻规划占地×余亩的万华绿色生态智能家居产业园,该社区占地×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一期×栋楼房即将交付使用,二期工程正在加紧建设。社区内配套设施齐全,将建设高标准公立幼儿园×处,可解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建设×层综合商务酒店×处,归村集体所有,可进一步壮大村集体收入。同时,规划建设商铺×平方米,除留一小部分用于村内公益外,其余全部对外出售,盈利全部用于补贴本社区内安置户的安置房费用。社区建成后,在极大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将可为万华产业园区发展提供集商贸、物流、休闲娱乐等三产服务。二是围绕镇驻地提升打造吕庄新型社区。聘请×建筑大学设计院对镇驻地进行高标准规划,将吕庄纳入镇驻地提升范围。在新型社区建设过程中,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村民一致认可,创造了“当天签订补偿协议、一周完成整村搬迁”的吕庄速度,协议签订率和拆迁率均为×%,没有出现一例拆迁上访信件。

推荐第7篇:教学实绩考核修订方案决议

**初中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教学实绩考核修订方案》的决议

**初中第四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同志作了关于《教学实绩考核修订方案》的报告。与会代表认为修订后的方案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创新高,一致同意通过该方案,并于通过之日起施行。

2008.5.10

推荐第8篇:镇中小学教职工实绩考核细则

镇中小学教职工年度实绩考核细则

一、基本分(8分) ㈠专任教师

1、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体局认可的教师资格)2分。

2、具有合格学历(指中学为专科,小学为中师或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2分。

3、具有高级(正高、副高)、中级(中

一、小高)、助级(中

二、小一)、员级(中

三、小二)职称且工作量达到规定者分别记

4、

3、

2、1分,否则减1分。 ㈡工人

1、在职在岗的国家正式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记2分。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记2分,初中及以下学历记1分。

3、具有初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分别记

1、

2、

3、4分。

二、测评分(10分) 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民主测评和考核组评议,分数各占50%。分数计算办法:(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50%)÷有效票数。弃权票视为基本称职票。

三、考勤分(10分)

本学年度出全勤记10分;请事假累计1天扣1分,病假累计15天以内的每天扣0.25分,15天以上的每天扣0.5分,无故旷工1天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2分,扣完为止。(事假不含产假、婚假、直系亲属病故丧假5天)

四、考核分(60分)

1、专任教师平时成绩考核。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考核细则,对全校专任教师平时成绩(备、教、批、辅、考、研等)进行考核,量化打分,一月一次,考核期限为一个教学年度周期即上学期9月至下学期6月,年度汇总计算。此项最高分值为30分。

2、专任教师教学效果考核。一至八年级专任教师以本学年度上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上学期占40%,下学期占60%)、九年级以本学年度中考成绩为依据分等定级,比例为:A级30%(26分),B级40%(24分)、C级25%(22分),D级5%(20分)。同年级同学科参考班(参考教师)在五个以上考试成绩名列全区(或本镇、本支部、本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另加

4、

2、1分。参考班(参考教师)在五个以下(含五个)学校依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奖励名次及加分值。)

3、三处人员(即未代课者)以民主测评或考核组评议为依据分等定级,A、B、C、D级分值分别为60、

55、50、45分其比例为:A级30%,B级40%、C级25%,D级5%。

五、奖励分(12分)

1、本学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受上级部门表彰累计3.5分,综合表彰国家级奖3分,省级奖2.5分,市级奖2分,区级奖1.5分,镇级奖1分,支部级奖0.5分 (表彰时间为前一年7月5日以后,获得各级各类单项表彰依据综合表彰分值1/2计分,同类表彰取最高计分,不同类表彰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2、本学年度优质课或优秀教案累计3.5分(说课、课件、课例、教学设计、案例、课堂实录等)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0.5、0.2分(现场据实计分,非现场参与报送参评获奖的折半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3、本学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累计2.5分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或发表,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0.5分、0.2分;由其他职能部门(团委、妇联、工会、老区教育委员会等)联合(联系)教育部门举行的论文评选获奖或发表的按对应项的1/2计分。在报纸类刊物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文章,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5分,市级奖0.3分,区级奖0.2分;有关双沟教育的新闻报道按对应项计分。在襄州教育信息网及以上级别教育信息网发表文章或信息每篇奖励0.1分。(以上情况中一个奖励多名作者的平均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4、本学年度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镇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累计1.5分,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9分,市级奖0.8分,区级奖0.7分,镇级奖0.5分,支部级奖0.3分;辅导的学生参加以上相应级别竞赛、活动并获奖按教师本人参加对应项的1/2计分(以教师获得的辅导证书为准),现场比赛据实计分如:比教学,大比武、教育部门组织的赛事等,非现场比赛折半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5、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奖1分。

六、轮岗交流奖励分(3分)

轮岗交流教师,依据双沟镇轮岗交流方案当年奖励据实计分(

3、

2、1分)。

七、以上各项考核完毕之后,根据总分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分等定级,A、B、C、D各级比例分别为30%、40%、25%、5%。

八、考核结果7月5日-7月9日公示,7月10日上报。备注:

1、病事假半年以上不参加考核。

2、奖励分说明:国家、省、市、区、镇级奖励部门分别指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体)局、镇中心学校及其下辖教研室、电教馆(站)、函授站、教科所、教育学会、各学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刊物指《襄州教研》、《襄阳教育》、《湖北教育 教育教学》、《湖北教育 时政新闻》、《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教工》、《人民教育》(以刊物为准);报纸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湖北日报》、《襄阳日报》(以报纸为准)。

3、各项证件和奖励均以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证书复印件)为准,累计计分,12分封顶。

4、若证书落款时间在上一个考核周期而在上一个考核周期又未使用的,则计入下一个考核周期使用。同一项目在不同的级别获奖则以最高级别为准。同一批次证书在本考核周期故意不使用,则下一个考核周期不再认可。

5、各校根据本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推荐第9篇:干部实绩考核机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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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为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县在干部考核的目标体系设置、方法措施完善、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干部考核机制,推动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增强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该县在考核班子、评价干部时,始终把发展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突出的考核指标,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量精简、力求考实”的原则,合理设置考核目标。今年,根据全县“三线富民、八业强县”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包括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其中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考核目标,占考核目标总分值的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加大重点目标考核力度,树立了干部考核的正确导向,营造了一种“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竞争氛围。

二、量化计分、位次管理,增强干部考核的科学性。针对以往实绩考核刚性不强、标准不细的现象,制定了一套可操作性强、准确性高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实用有效的量化、细化标准。将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赋分内容分为两大类,17项,总分150分,包括考核目标90分、综合评价60分。其中考核目标分为重点目标(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60分、常规目标(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14分、否决目标(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16分;综合评价分为民主测评15分、县直单位评价15分、县级领导评价10分、考核组评价20分。领导干部考核赋分内容分为4项,总分100分,包括民主测评20分、工作实绩40分、领导评价20分、考核组评价20分。考核评价结束后,根据既定的计分办法(考核目标按排位折分,综合评价按档次比例折分)和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计分排位和档次评定。考核结果实行位次管理法,领导干部的位次分为三种,分别是同级位次,将同一乡镇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本单位的位次情况;同职位次,将所有乡镇同一职务领导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同职中的位次情况;综合位次,将所有乡镇领导干部进行总体排序,看其在全县的位次情况。通过位次管理法,可以比较任何两名领导干部位次高低,由此也形成了乡镇科级干部考核数据库,增强了考核结果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三、扩大民主、注重公论,增强干部考核的准确性。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乡镇包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派驻乡镇的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书记、村主任。县直单位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少”,即必须与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座谈,必须与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必须与考核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层干部座谈面不少于80%,一般干部不少于20%。三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作用;组织乡镇对县直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满意程度进行评价,组织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对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一级对口部门、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建立了“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群众公认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四、完善配套、注重方法,增强干部考核的全面性。一是实行考核预告制度。在实地考核前将考核目的、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以及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增强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实行考核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考核谁负责,强化考核人员责任观念和纪律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考核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即通过媒体通报、领导谈话、集体讲评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使考核对象及时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优缺点、成绩及问题的评价,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四是改进民主测评方法。实行“集中讲解、分散填写、统一收回”的填表投票方式,确保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民主评议内容,作为个别谈话的重要补充形式,让参评人员充分表达个人意愿。五是年度与平时相结合。通过日常工作调研、随时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向及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监督、常考核,并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补充。

五、奖罚分明、促进工作,增强干部考核的实效性。在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重点抓好“四个衔接”。一是与干部使用相衔接。县委规定,凡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个年度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中遴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或视其具体情况,调整领导职务,对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责令辞职、降职或免去领导职务。二是与班子调整相衔接。对考核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县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三是与干部教育管理相衔接。实行年度考核集体谈话制度,在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县委主要领导根据考核情况逐班子进行集体谈话。特别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领导班子,都具体指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实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四是与奖惩相衔接。对考核为优秀的领导干部除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等形式进行奖励外,必要时还要给予重奖,今年,县委将拿出25万元对实绩突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重奖,规定考核为第一名的给予奖金5万元,其他考核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按排位依次递减5000元,在领导班子所获奖金中,党政正职各获20%,其他副职领导干部平均分配剩余的60%,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免发奖金。

推荐第10篇:干部实绩考核机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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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该县在干部考核的目标体系设置、方法措施完善、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一套“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干部考核机制,推动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突出重点、力求精简,增强考核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该县在考核班子、评价干部时,始终把发展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把工作实绩作为突出的考核指标,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尽量精简、力求考实”的原则,合理设置考核目标。今年,根据全县“三线富民、八业强县”的总体目标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目标,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包括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信访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邪教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其中财政收入、三线农业、项目建设为重点考核目标,占考核目标总分值的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设置考核目标、加大重点目标考核力度,树立了干部考核的正确导向,营造了一种“重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竞争氛围。

三、扩大民主、注重公论,增强干部考核的准确性。一是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乡镇包括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派驻乡镇的工商、税务、法庭、派出所等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书记、村主任。县直单位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老干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做到“三个必须、两个不少”,即必须与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进行座谈,必须与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座谈,必须与考核单位所属的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中层干部座谈面不少于80%,一般干部不少于20%。三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变单一评价为多点评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作用;组织乡镇对县直部门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办事效率满意程度进行评价,组织县直部门对乡镇的对口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上一级对口部门、主管部门的评价意见,建立了“上评下、下评上、横向评、纵向评”的全方位、立体式、多视角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的群众公认程度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四、完善配套、注重方法,增强干部考核的全面性。一是实行考核预告制度。在实地考核前将考核目的、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以及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增强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实行考核责任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考核谁负责,强化考核人员责任观念和纪律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考核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即通过媒体通报、领导谈话、集体讲评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使考核对象及时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优缺点、成绩及问题的评价,便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四是改进民主测评方法。实行“集中讲解、分散填写、统一收回”的填表投票方式,确保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增加民主评议内容,作为个别谈话的重要补充形式,让参评人员充分表达个人意愿。五是年度与平时相结合。通过日常工作调研、随时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向及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监督、常考核,并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评定的重要补充。

五、奖罚分明、促进工作,增强干部考核的实效性。在干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重点抓好“四个衔接”。一是与干部使用相衔接。县委规定,凡提拔使用的干部必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其中有一个年度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中遴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提出诫勉,限期改进,或视其具体情况,调整领导职务,对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责令辞职、降职或免去领导职务。二是与班子调整相衔接。对考核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的领导班子由县委有关领导进行集体谈话,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三是与干部教育管理相衔接。实行年度考核集体谈话制度,在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县委主要领导根据考核情况逐班子进行集体谈话。特别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领导班子,都具体指明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实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四是与奖惩相衔接。对考核为优秀的领导干部除采取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晋升工资等形式进行奖励外,必要时还要给予重奖,今年,县委将拿出25万元对实绩突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予以重奖,规定考核为第一名的给予奖金5万元,其他考核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按排位依次递减5000元,在领导班子所获奖金中,党政正职各获20%,其他副职领导干部平均分配剩余的60%,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免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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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

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07-24来源:【字体:大 中 小】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深办[2007]46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2日

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03]6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各区和有环境保护任务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四条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考核工作的重大事项,由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环境保

护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考核办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主任。考核办抽调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专家等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的具体业务。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建立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完善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和环境安全保障机制的情况;

(二)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环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上级环境保护考核指标、节能减排任务和年度治污保洁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环境保护处罚及整改情况,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

(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资源保障情况和成效;

(六)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的改善情况,固体废物管理和环境基础设施运营情况。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的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和任务,按照上述相关内容进行。

第六条设定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指标,应遵照宏观原则,并结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具体考核指标进行。

第七条考核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于每年初确定,并下达各被考核单位。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按年度进行,原则上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

第九条考核采取自查、审核材料、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专家评审、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核对象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上阶段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查,于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分别上报半年和年度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自查报告。

第十一条考核办对照要求审核自查报告,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考核办不定期对各区、市直部门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及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检查、督办。

第十三条考核办组织环境保护专家参加考核工作,对环境保护绩效等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四条民意调查由考核办或其委托的专业调查机构通过座谈会、电话征求意见,发放问卷、入户调查或政府网络评议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的对象一般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境保护监督员和辖区居民等。

第十五条考核办负责提供下列有关考核资料,作为考核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结果的依据。

(一)环境保护处罚情况和整改结果,群众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等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的结果;

(三)考核对象年度考核任务和自查报告;

(四)专家评审意见;

(五)民意调查结果;

(六)考核组初步考核意见;

(七)其他与考核有关的资料。

第十六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考核资料,进行实绩分析、综合评价。重点分析考核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举措、主观努力程度、客观因素和工作成效,进行不同考核对象之间的横向比较和不同年度的纵向比较,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定。

第五章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提出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名额为考核对象数量的15%左右,即每年4个左右,其中区里2个,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排序确定。

本年度环境保护实绩与上年度相比进步特别明显,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评为进步奖,每年2个左右。

第十九条被考核单位党政正职对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其考核结果原则上与对领导班子的考核一致。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能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的;

(二)治污保洁工程考核不合格的;

(三)发生环境违法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

(四)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两年以上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的(时间计算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五)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受到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六)环境保护工作受到问责的;

(七)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的;

(八)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一)履行职责不力,未能完成年度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

(二)因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引起群众到国家、省、市集体上访的,或者发生群体性事件的;

(三)民意调查对象群众满意率低于80%,且位列全市最后一位的。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市委组织部建立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工作档案,考核结果等归入档案。

第二十四条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获得进步奖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做出公开道歉,不得在当年综合评优创先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两年内不予提拔或重用;实行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考核制度,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调整工作或转任非领导职务。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由考核办就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被考核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考核办,由考核办组织整改验收。

第二十七条被考核单位可根据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和责任分工,对本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适当奖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区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对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进行环境保护实绩考核。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2篇: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的考核

一、公务员考核的定义

是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考查、核实。或者说是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公务员考核的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三、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四、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务员考核程序(一般为年度考核):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

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六、存在的问题:

1、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1、2.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1、3.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1、4.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1、5.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1、6.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七、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 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 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 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 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八、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6.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第13篇:公务员考核

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事 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四条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五条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二十七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九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1994年3月8日,人事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四条 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担任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五)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考核机构

第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承担。

第十七条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各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员、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国务院1993年8月14日颁布,199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臵;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臵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四章 录 用

第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四)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录用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七条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九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对担任国务院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励。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六)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七)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九)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纪 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 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三十四条 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五条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章 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九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四十条 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四)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四十二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四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四十四条 任免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第九章 职务任免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

第四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二)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三)转换职位任职的;

(四)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五)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一)转换职位任职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退休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第五十条 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章 培 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三条 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第五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章 交 流

第五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国家行政机关每年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第五十六条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七条 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考核合格的,应当到行政学院或者其他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然后正式任职。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五十八条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国家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 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

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负责组织。

第六十条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第十二章 回 避

第六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六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

第六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第六十七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十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章 辞职辞退

第七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第七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擅自离职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七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七十五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十六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第七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十五章 退 休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第十六章 申诉控告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八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十五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八十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调入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辞退国家公务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施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14篇: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个人实绩材料

个人实绩

XXX乡组织、纪检、武装干事XXX

本人于XX年X月到XX乡政府工作,至今已将近一年时间。作为组织干事、纪检干事、武装干事,在乡政府的工作当中,我努力发挥好“干事”干事的作用,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以谦虚的态度学习,勤恳的姿态工作,本分的作风为人,在组织的培养下,乡领导的关心下,同事的帮助下,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总结近一年来的工作实绩,主要如下:

一、自觉学习与参加学习培训相结合,有效提高了理论水平。在工作以来,参加过公务员初任培训、全省专武干部轮训、全县中青班学习等与业务知识相关的学习培训,通过积极努力的学习,都能够很好的掌握培训内容,从而促使自己较快的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除了参加学习培训外,一方面通过各种媒介学习和关注党的政策、国家的时事,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另一方面通过观察平时身边领导干部和同事处理事情的态度和立场,感悟和学习如何将正确的政治立场贯穿到现实工作当中,更深层次的促进了自身政治素质的提升和信念的坚定。

二、勤恳踏实与创新工作方法相结合,切实做好了本职工作。平时的工作当中,以确保工作质量为首要目标,因此本人始终以耐心和细心将每件领导交给的任务做好,做到对工作负责、对上级负责,充当好助手和干事的角色。在组织干事的工作中,能够协助组织把好党员发展关,做好党员管理,做好写材料和组织建设的助手,自我接手组织干事以来,协助发展党员5个,转正党员7个,协助撰写了多篇组织工作相关的汇报材料。在纪检干事的工作中,积极协助领导下村调查,同时保守工作秘密。在武装干事的工作中,充分认识民兵工作对国防建设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武装部长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武装部长完成县武装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和任务,特别是在征兵的过程中,能以负责的态度引导青年选

择和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2011年协助征兵13人。在驻村工作中,能做好乡党委政府传达政策和工作的信息员,及时将布置的工作告知所驻的外山村,在村里需要的时候能下村协助工作,同时积累群众工作经验。除了勤恳踏做好本职工作外,本人能积极思考和总结平时工作方法的不足,从同事身上学习更好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本分做人与热心协助同事相结合,和谐融入了工作团体。在做人方面,本人性格随和,容易与人和谐相处,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到本分踏实,同时又能热心帮助同事,具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第15篇:健全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2014年05月14日 10:19 来源:如皋市委组织部

干部实绩考评处于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绩考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当前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还存在明显缺陷,特别是在达到考准、考实、考真的要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考核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座谈中,大家普遍反映目前的考核指标体系中,经济指标权重过大,存在重“经济”轻“民生”,重“发展”轻“生态”倾向,导致部分干部急功近利,只关心招商引资和经济增长速度,忽视社会协调发展。问卷调查中,关于“当前全市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存在问题”,62%的对象认为“考核内容中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比重偏小”,46%的对象认为“内容过于庞杂,部分指标刚性不够强,约束乏力、形同虚设,质态指标偏少”,35%的对象认为“指标权重的设定对重点镇、特色镇、特色产业考虑不够”。

二是考核评价手段还不够灵活。座谈中,大部分干部指出,对干部平时考核了解不够,仅在年终时有一次集中考核。但年终考核时间紧,考核任务重,考核手段偏重于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过于倚重数据报表,对一些“看不见的政绩”、“打基础的政绩”、“数据报表中未显示的政绩”等缺乏有效的考核手段,导致出现重“显绩”轻“潜绩”,重“眼前”轻“长远”、重“一时”轻“一贯”等问题。座谈会上,有的同志认为现在的考核,民主份量还不足,有效了解民意的途径和手段还不够丰富。45%的对象认为“考察谈话范围不够广,群众参与度不高”。还有同志认为,现阶段的考核重共性、轻个性,重传统、轻现代,重现象、轻本质。问卷调查中,57%的对象认为“未能对不同角色、不同单位情况分类考核”,62%的对象认为“要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评方法,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28%的对象认为“忽视了投入、效率、损失等负面数据,未能系统分析干部实绩”,33%的对象认为“方法单一,有的结论片面,准确性、真实性不高”。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还不够理想。座谈中,很多同志直言实绩考核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不紧密,有时只起到“存档备案”的作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与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相脱节“两张皮”。有的同志指出考核奖惩不够分明,一些不称职的干部未受到应有的惩处。问卷调查中,85%的对象认为“要对实绩突出的干部,实行终身褒奖”,76%的对象认为“工作实绩较差,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进行组织调整”,75%的对象认为“要严格实行待岗制度,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62%的对象认为“诫勉谈话后,一年内仍无改进的要调整岗位”,52%的对象认为“要公开实绩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既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提高干部考核质量、选准用好干部的必然选择。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坚持“三个突出”,完善体现新要求的实绩指标体系

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体现“显绩”和“潜绩”、“眼前和长远”、“速度和质量”、“成本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精力聚集到谋划、推动科学发展上来。

1.指标设置既考虑全面,更突出重点。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精心研究制定考评指标,引导各级干部做好真心诚意为百姓、默默无闻打基础、扎扎实实利长远的工作。

一是体现全面发展。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全面落实“五位一体”布局上来,将指标分为经济建设、党的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生态文明五大类,实行百分制考核。设定开发开放、转型升级、财税金融、城镇化建设、农业现代化等经济发展类指标;作风及效能建设、村民自治、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比重等党建类指标;民生投入、基本社会保障、群众收入水平等民生保障类指标;土地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工作等社会管理类指标;城乡环境、资源保护、绿色经济等生态文明类指标,形成综合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体现可持续发展。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更加注重考核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服务业应税销售、高效设施农业占比、万元GDP能耗、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农业增加值增长及高效农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强化对城乡绿化覆盖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质及水质保护、康居乡村建设等指标的考核,促进领导干部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是体现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养老体系建设等民生指标列入考核范畴。当前情况下,尤其要突出重视对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的考核,高度重视用地上征下租、农民集居区用地不规范、镇村债务居高不下等问题。在环境建设上,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相关指标列入考核,引导领导干部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在社会管理上,更加重视对信访渠道畅通建设、重大伤亡事故防控的考核,尝试设置公众“幸福指数”、“安全感”指标,全面检验领导干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2.指标设置既体现统一,更突出差异。在准确把握“上情”、吃透“下情”的基础上,制定和下达实绩目标。尽可能量化考核指标,既激励“高点定位”,也考虑可实现性,从源头上防止“渗水政绩”。在设置共性化指标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考核工作的差异性。

一是在考核对象上体现差异性。根据工作职能、领导职务、服务对象的不同,实施分类考核。将市级部门分为市委党群部门、市政府组成部门、垂直条管部门、金融部门等四类;结合镇区人口、面积、经济实力、发展基础等因素,将镇(区、街道)分为主功能区、中心镇、特色镇三类;根据工作岗位,将领导干部分为市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副职,镇(区、街道)领导班子正职、副职等层次。比如,我市近期拟出台《镇(区、街道)和市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就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好评。

二是在考核内容上体现差异性。进行差异化指标设置,杜绝“上下一般粗,一个指标考到底”现象。对主功能区突出产业发展,增加工业性招商、项目推进情况的考核比重;对中心镇,加大城镇建设的发展考核力度;对特色镇则放大特色产业考核的比例,引导他们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机关党群部门重点考核服务发展的程度和成效,政府综合部门则重点考核维护发展环境、提升工作质量、服务群众水平的综合表现等。对镇(区、街道)党委书记侧重考核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对镇长(区、街道主任)侧重考核落实推进、过程控制、攻坚克难的能力。对机关部门一把手侧重考核提速增效、创新服务、勇于探索的能力;对分管负责人侧重考核服从大局、创新举措、独当一面的能力。

三是在计算方法上体现差异性。不断优化考核计算方法,力求客观准确地反映干部工作实绩。加大完成难度大的重点工作权重,适当减少较易完成工作指标的分值。考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工作,更加注重考核人均值和增长率。考核主要领导,增加超额完成任务得分的权重;考核分管领导,在横向比较计算得分的同时,根据各自工作业绩、条线内互评情况综合计算得分。量化考核计算公式如下: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工作目标考核×40%+人均值和增长率考核×30%+民主测评×20%+民意调查×10%;领导班子正职考核=领导班子考核×40%+超额完成任务考核×30%+民主测评×20%+民意调查×10%;领导班子副职考核=领导班子考核×40%+条线业务考核×30%+民主测评×20%+民意调查×10%。

3.指标设置既相对静止,更突出动态。在设置指标时,既考虑考核当前一段时间内的干部实绩,更用历史的眼光和“一分为二”方法来考准考实领导干部的政绩。

一是关注加快发展。紧扣经济发展设置指标,在引导干部加快跨越发展的同时,力求有效区别“实绩”和“虚绩”。对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工业应税销售、城镇化率等指标的考核,充分考虑发展基数、参数和权数,了解与前任班子的关联与衔接,考核在此基础上的进退和加快发展的增幅,尤其是现任领导重大项目引进情况、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和实体企业发展情况。

二是关注高效发展。制定关乎发展质态的指标,不仅考核发展速度,更着重考核发展质量,检验干部是否有科学发展的战略眼光。增加考核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和税收结构的指标,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考核投资产出率,将地区生产总值除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面评价投资的使用效率;考核贷款产出率,生产总值除以贷款总额,准确反映银行贷款带来的经济增长量;考核土地产出率,引导持续增加单位土地的产出。

三是关注连续发展。在考核体系中增加反应领导干部连续发展、延续发展的能力指标,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提供依据。考核产业结构比,准确评估各产业之间发展的协调性;重点考核资产增值、负债情况和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掌握资产、资源、资金的价值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体系是否健全、队伍建设情况、干群关系融洽程度等指标,了解抓组织、抓队伍、抓发展的综合能力。

(二)坚持“三个注重”,完善体现新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

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简便易行的原则,重点实现“三个转变”,即:在考评方式上,变封闭性考评为开放式考评;在考评主体上,变上级评为主为上下结合式考评;在考评组织上,变粗放式考评为专业化考评,提高实绩考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

1.注重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统一。进一步突出群众的考核主体地位,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实绩公示、民意调查、一线查证等制度,提高考核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一是进行实绩公示。组织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考核要求,定期对照个人分工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工作实绩申报表,上报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班子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并通过单位公示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所有正科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二是扩大测评范围。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实绩有着直观的、感性的、具体的感知,应努力加大民意调查力度,采取无记名问卷、网络调查、电话采访、委托第三方机构专业调查等手段,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政绩的认可度,既正面了解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形象口碑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探索反向了解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不思进取混实绩、弄虚作假骗实绩、劳民伤财捞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一线巡视考评。选派形象好、素质高、作风硬的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干部实绩考核巡视员,组织他们对领导干部的重大实绩、有争议实绩等进行深入评议。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深入项目建设工地、企业、社区、村组一线查证项目成果的含金量和长远效益。

2.注重定量分析与定性评定相统一。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各有利弊,要将两者进行有效结合,体现“既看数字,又不唯数字”的理念,增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一是多方听取意见。完善网络民主测评系统,组织市领导班子成员测评、镇(区、街道)与市级机关部门互评、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分类测评,让被测评干部的上级、同级、下级和服务对象共同参与。多方听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相关联的同志的评价,尤其是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

二是科学分析数据。在各镇(区、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实绩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发改委、农工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的工作实绩进行核实评估。对领导干部完成量化指标的可信程度和真实性进行分析,尤其是对财政收入构成、万元GDP能耗、项目投入产出比、注册外资的开工率等进行数据分析,探索对领导干部任中、任满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情况的审计,核算资产负债率,辨析虚实,挤掉水分。

三是立体综合评定。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采用连续看、回头看、本质看,放在更大的空间看等方式全面综合分析干部实绩,分析近五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指标的完成渠道,辨析那些为达目的损害群众利益、留下发展隐患的行为,形成综合性的定性结论。

3.注重日常研判与年度考核相统一。年终一次性集中考核得到的结论有时难免片面、不完整。要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核”。

一是开展日常研判。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研判制度,采取双向约谈、资料分析、实地考证等方式,对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工作状态进行把脉问诊、科学研判。召开干部群众恳谈会,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准不准,全不全,真不真。深入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基地、新农村建设等现场全程跟踪督查,了解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的表现。

二是突出任期分析。每年重点分析若干市级机关部门和镇(区、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对新转岗位、任期过半、任期即将结束的领导干部的考核。对新转岗位的干部,到原任地进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看前后口碑是否一致,是否留下“烂摊子”;对任期过半的干部,看其规划执行的情况,驾驭全局、开拓创新的举措;对任期即将结束的干部,分析任职以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是实行政绩联审。年终考核时,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统计、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实绩联审会,由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党风廉政等研判组对干部实绩进行“三堂会审”,对城镇建设、招引项目、化解债务等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透过数据看本质,引导领导干部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意识,多创造打基础、放长远、利后人的政绩。

(三)坚持“三个结合”,完善体现新要求的结果运用体系

只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全面和综合的运用,才能把考核结果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压力和动力,也才能培养和建设出党和人民欢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将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坚持将实绩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来源的基础依据,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磁极效应。

一是健全实绩档案。建立和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将历年的考核实绩分类记录在案,实行数据库管理。建立实绩座标系,如:对领导干部个人,以时间为纵座标,以实绩要素为横座标,对领导班子集体,以同一考评系统中的单位为纵座标,以实绩要素为横座标,分别形成实绩指标曲线图。从曲线图看领导干部实绩在时空中的变化,为评判、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最形象的依据。

二是树立实绩导向。根据实绩考评情况,对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实绩较差的干部,加大调整和降免力度。班子换届时,将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放到关键岗位,配强科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不唯年龄、资历用人,优化班子结构;年终调整时,对当年重点工作推进和作风建设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可尝试实行代理岗位制度。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辩证对待干部实绩考评结果,全面掌握干部情况,公正使用干部。处理好“德才绩”的关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实绩突出、“德”方面有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处理好一时实绩与一贯实绩的关系,对追求轰动效应,靠“泡沫政绩”骗取荣誉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处理好主观努力与客观原因的关系,对做工作拈轻避重、挑肥拣瘦、占用他人成果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

2.将考评结果与奖励惩处相结合。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情况,确定实绩考评等次,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是区分评定等次。把考绩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对应起来,市级机关按“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分别控制在20%、15%、12%、10%;连续两年在同类部门中列末位的,取消班子成员评优资格。镇(区、园)实绩考核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比例为20%;三等奖以下的为15%;当年处于末位的取消班子成员评优资格,且其他人员评优比例降为10%。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选派出国考察学习,优先安排到上级党校学习,优先推荐为“十佳公仆”、“劳动模范”、“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先进人物人选。任职期间连续三年目标责任制考核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镇党委书记,或任职期间连续三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的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优先作为副处级干部人选向上级推荐。

三是选树宣传典型。突出正面引导、正面激励,对实绩、潜绩、优绩明显的干部,挖掘工作亮点,提炼精神实质,推出先进典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的形式开展学习,争学典型、争当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引导干部抓落实、促发展、出实绩。

3.将考评结果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将实绩考核结果深入应用到干部队伍建设中,塑造干部科学谋事、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班子的整体合力。

一是反馈考核结果。完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发放“成绩单”,包括考核组形成的评价报告、年度考核等次、民意测评结果等,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增强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激励其爱岗敬业,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与考评对象进行谈话,对绩效突出的,进行鼓励谈话,肯定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对绩效一般和较差的,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制定措施,责令其限期改进,推动经济社区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推行点单培训。根据总结查找出的领导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设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菜单式”定制课程,分批次、分层次、分重点地组织系统培训和实践锻炼,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引导干部提升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16篇:冈上中学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冈上中学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冈上中学教学实绩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本着客观、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一、对各文化学科的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2.考核依据:

基础年级考核一学年两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高三年级考核第一学期的市联考成绩和第二学期的高考成绩。

3、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科均分率考核。

普通班的考核:以各班级实际参加考核的学生数为基数,用实际平均分除以年级(科类)平均分即得班级均分率。

实验班的考核:高三年级的语数英学科跟同科类普通班各取一定人数组成的虚拟班级进行比较;选修学科看语数英三总分前5名,加二学科有2个A+、3个A,且考核学生中无双c,学科均分率为100%。语数英三总分前5名多一个A+加1%,少1个A+或少1个A减1%;考核学生中单科全B以上加2%,双c有1人减1%。高二年级跟同科类普通班各取一定人数组成的虚拟班级进行比较。

(2)学生满意度考核。

在每学期期末各进行一次学生满意度测评。学生满意度达90%以上的,学科均分率加1%;学生满意度为70%-79%,学科均分率减1%;学生满意度为60%-69%,学科均分率减3%;学生满意度为50%-59%,学科均分率减5%;学生满意度低于50%的,学科均分率减

8%。

(3)学科有效段考核(高

二、高三语数英学科和高一所有学科)。

以各学科成绩在年级(科类)考核段人数中所占的人数作为有效人数。然后跟年级(科类)平均有效人数相比较。多1人,学科有效段得分加1%;少1人,学科有效段得分减1%。

对于实验班:在各年级名列前列的取一定人数,把各学科所占的人数作为基础考核人数。多1人,人数有效率加1%;少1人,人数有效率减1%。

(4)班级有效人数考核。

高一年级以班级九门总成绩、高二年级以班级语数英三门总成绩、高三年级以各班级语数英三门总成绩且加二学科达1B 1c 人数,跟年级(科类)平均有效人数相比较。多1人,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加2%;少1人,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减2%。

(5)教师综合成绩:

a、高

二、高三语数英及高一所有

学科:学科均分率占30%,学科有效段得分占30%,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占40%。

b、高

二、高三选修学科:学科均分率占60%,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占40%。

4、高二小高考实绩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二、对各班级的考核

1.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2.考核依据:

基础年级主要依据一学年两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高三依据第一学期市联考和第二学期的高考。

3、考核内容及办法

(1)班级均分率考核。以各班级考核学生人数为基数,用实际平均分除以年级(科类)平均分即得班级均分率。

(2)班级有效人数考核:高一年级以班级九门总成绩、高二年级以班级语数英三门总成绩、高三年级以各班级语数英三门总成绩且加二学科达1B 1c 人数,跟年级(科类)平均有效人数相比较。多1人,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加2%;

少1人,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减2%。

(3)班级综合成绩:班级均分率占40%,班级有效人数得分占60%。

第17篇:工会××年目标实绩考核竞赛总结

工会××年目标实绩考核竞赛总结

工会××年目标实绩考核竞赛总结2007-02-01 11:12:

42××矿工会年

××工作目标实绩考核竞赛工作总结

××

×近一年来,按照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思路和平工发()号文件工作部署和要求,我矿工会紧紧围绕全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工会十四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为员工群众办好事实事;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动员全矿员工为全面建设

小康矿区,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根据矿区工会开展工作目标实绩考核竞赛的整体安排,月末,我矿工会按照红工发()号文《关于落实矿区工会工作目标实绩考核竞赛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矿个车间工会进行了检查,并根据矿区工会目标竞赛细则,全面认真进行了自检,现将开展竞赛情况向矿区工会汇报如下:

×

一、经创工程与群监工作

×、把握服务效益的根本点,坚持以劳动竞赛为载体,深入开展双增双节活动,为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动力支持。我矿每年开展的各类竞赛多达多种,其中

一、二井开展的采煤夺高标竞赛,为全矿提前个月完成全年生产任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井开展的综采抢安装竞赛,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老工作面撤出快速,新工作面安装高效,保证了二井“一综两炮”高产高效格局;选煤厂抓住战机,精心组织抢运落地煤、万吨,一季度完成销量、万吨,创出历

史新高;水电队在计量队实行量化考核、以分计奖竞赛,水电的查抄率显著提高。各单位劳动竞赛的广泛开展,为全矿的生产经营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月份,全矿在增产节约、降耗降储、修旧利废、回收复用等方面创造价值万元。

×、把握服务效益的基本点,深入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今年全员培训人次个工种,各单位技术练兵个工种人次。全矿组织了电钳工、矿灯工、铁道工等个工种的技术比武,参加人员人次,调动了员工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性。涌现了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第五届全国救护系统个人全能第三名获得者魏云清等一大批技术明星,为企业的发展蓄积了后备力量;组织开展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活动,提高了全员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全矿共有项技术新成果得到了应用,为矿创效益达多万元。二井成功推广应用了锚喷、锚网、锚索支护工艺和新水平无缝焊接技术,实施了井下自然水的合理利用;综采队永久

性机尾的拆卸挡墙、工作面无支护安装撤出等项目,直接创收创效达多万元;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员工展现主人翁风采,释放聪明才智提供舞台。今年,全矿共征集合理化建议条,被采纳条,为矿创效达余万元。其中二井支护机压力改造建议,选煤厂车间防尘降尘等建议,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改善了工人的工作环境。

×、把握服务效益的关键点,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首先,落实“一法三卡”制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首先在安全生产教育上,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了安全演讲、事故案例展、安全漫画展、安全警句征集、班前安全一日一题等活动,强化了员工安全意识,规章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坚持安全小分队夜间查岗制度,每月次,共查出隐患条,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另外,全年组织职工代表视察次。配合全矿生产活动,矿工会还积极参加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检查、三百一决等活

动,为全矿实现安全生产天做出了贡献。二是打造强势安全文化,提升群众安全管理水平,矿员工家属文艺小分队的快板“我对亲人有三劝”,安全长廊上一句“亲人盼您平安回家”,班前会议室墙上挂着的员工“全家福”照片;百米井下员工家属的深情嘱托,无不体现了工会组织对一线员工的关爱之情。目前,矿各级工会组织倡导的“安全是一切工作的最优环境”的安全理念已渗透到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并转化为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大对劳模的管理和宣传力度,关注劳模成长和培树。认真落实劳模待遇,今年组织劳模进行了健康疗养、身体检查,并在春节、“五一”节对劳模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为劳模著书立说,在我矿各类宣传册上,劳模的事迹总是占据重要位置。在今年编制的我矿建矿年大事记中,建矿以来所有劳模的先进事迹将被全部收录其中,并给予物质奖励,从而在全矿形成学习先进、崇

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

二、生活保障工作

×、关注弱势群体。矿工会成立了下岗职工及闲置劳力就业指导协调服务中心。一方面积极为员工提供再就业服务,一方面协助有关方面做好下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今年,累计安排下岗员工人重新再就业;充分利用国家保障政策,对那些符合条件,生活处于温饱线以下的特困户积极申办最低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

×、积极开展扶贫解困送温暖工作。推行了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全矿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户结为帮扶对子,为帮扶对子送去款物累计合资金余元。认真用好救济款,对老弱病残家庭进行定期救济,今年到目前为止已为户特困家庭发放救济金万余元;建立互助储金会,对临时突发性困难家庭进行救助。目前我矿有个单位建立了互助储金会,参加人员人,金额达、万余元;设立了助学基金,投入资金元,为

名困难学生资助了路费。

×、坚持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制度。矿工会坚持在每年的职代会上签定集体合同,并进一步完善了集体合同前期协商制,中期检查制,终结报告制。

×、劳动争议调处。成立了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矿属各单位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今年共接待员工来访人次,均对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合理解决和满意答复;管好在职病亡遗属档案。目前,我矿在职员工病亡遗属共户人,均建档案。

×

三、民主管理工作

×、完善职代会制度,创新民主管理体制。一是严格职代会制度,形成四级民主管理网络。下发了《红庙矿民主管理二十三条》,建起了矿、井、队、班组四级民主管理网络,层层严格了按期召开职代会的规定。矿职代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井(队)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班组民管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坚持审议行政工作报告、财

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报告、企业改革改制方案、经营管理办法、重要规章制度等事项,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方案、办法等都采取表决的方式,充分尊重职工代表的权利和意愿。矿职代会设立了个专门委员会,参与职代会闭会期间企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我们还实行职工代表直接参与高层管理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参加了今年的经济分析会、矸石招标会、筹建职工住宅讨论会等,既提高了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又增强了员工的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意识。

×、加大了职工代表培训力度。采取两种方式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一是集中培训。今年我矿工会副主席程义德参加了北京工会干部培训班,回来后,矿工会组织了一次由代表团组长和部分骨干职工代表多人参加的职工代表培训班,重点学习了有关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会业务知识;二是分散培训。矿工会以《工会简报》形式,将有

关职代会知识下发到各车间工会,由车间工会组织班前学习,使职工代表培训率达到了以上。

×、积极推行企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红庙矿推行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通知》、《关于认真执行红庙矿企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立了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建立了企务公开日常管理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实施、纪委监督检查、业务部门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企务公开工作格局。工作中,矿工会牢牢抓住“实效性、及时性、真实性”三个关键,坚持把企务公开同企业生产经营、员工切身利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公开栏、文件、会议、电视、招标会等形式,定期通报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对员工群众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推行了干部末位淘汰制、任用预期制、公示制,今年,先后对名科、

队级干部任用实行了公示,药品采购、物资采购实行阳光操作、比价采购、价格、供货商、采购员全部公开,接受员工监督。同时,从抓员工分配这个难点入手,积极推行“五公开、五上墙”制度,全矿井(厂)队建立了公开栏,有关员工出勤、奖金分配、困难补助发放、评先选优、罚款使用等事项均按月公开。

×、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工作。矿工会制定了《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每年在矿职代会上对矿副处级以上干部评议一次,并协同政工部、纪委、办公室每年对全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全矿干部大会上公开。

×

四、组织工作

×、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得到了加强。矿工会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坚持按期进行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生产组织结构变化情况,对车间工会的设置及时调整,并配齐专兼职工会干部,对不健全的工会小组及

时改选和补选了工会小组长,使全矿从上到下完善了工会组织。同时,认真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不断壮大工会队伍,到目前全矿员工入会率达到了。矿工会加强了工会干部的岗位培训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分期分批参加岗位培训,矿工会和基层专职工会干部,获得了《工会干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此外,矿工会积极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工会十四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今年,举办了一期学习班,组织工会干部人次对《工会法》、《劳动法》、工会十四大、工会章程、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不断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成功的建设了“职工之家”。今年,集团公司“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现场会成功在我矿召开,使我矿小家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全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的佼佼者。在“职工之家”建设中,我矿各级工会重点抓员工班前环境

的改善,各队班前安装了吊扇,配备了饮水机、茶具和针线包,建立了图书角,墙壁粉刷一新,使班前小家充满了人性化关怀。各车间工会还扩容了井级活动室多平方米,开设阅读厅、电视厅、文体活动厅,使员工在等通勤车时有了理想的去处。目前,全矿各车间工会建家工作井然有序、稳步推进。矿工会今年被内蒙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

×

五、宣教文体工作

×、抓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实效。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推进小康矿区建设的重要保证。矿工会围绕全矿工作大局,广泛发动员工群众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工会十四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员工的头。各级工会充分利用工会各种宣传阵地,形式多样地对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以及职业道德、企业精神和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共同理想和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围绕深化改革,协同政工部大力宣传我矿建矿周年来的辉煌成就和企业跨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颂扬红庙人艰苦奋斗、爱国奉献、爱矿敬业、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发了员工爱矿爱岗、奋发图强、再创辉煌的雄心壮志。今年,围绕各种宣传教育,全矿各级工会共出黑板报期,举办各种展览次,演讲比赛次,组织向广播、电视、报刊投稿篇,出各种简报期,通过持久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员工的主任翁责任感,全矿保持了员工思想稳定,生产队伍稳定。

×、员工队伍建设。围绕企业发展主题,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主题活动,鼓励员工读书自学、岗位成才。与矿行政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进行联合办学,举办了机电一体化中专班,使名一线员工圆了求学梦;矿工会在矿党政全力支持下建立了图书馆,二井和选煤厂建立了井、队文化室和图书角,投资万余元购买了多册各类

书籍;开展了“首席班长”评比活动和“优秀员工”评比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召开读书自学座谈会,表彰读书成才的先进典型等,使全矿员工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员工自觉学习蔚然成风。王智生等名同志凭着“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学习精神,靠多年自学终获律师资格。目前,全矿有多名员工通过自学或函授完成了大中专教育,占员工总数的、。

×、员工文体活动及文化阵地管理。为不断满足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正确引导员工的业余生活,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矿工会开展了丰富多彩、高雅健康的员工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加强了文体中心、俱乐部、老年活动中心、门球场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今年矿投资多万元,新建了文化广场。组建了有多人参加的门球队和有余人的评剧团,成立了职工书法、美术及篮球、排球、象棋、围棋等协会、参加各种业余文化组织的业余骨

干有多人。在全年开展的文体活动中,按照上下结合,基层为主、小型多样、坚持经常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全民健身纲要》。先后举办了篮排球赛、乒乓球赛、采掘职工拔河赛等体育比赛及职工春节文艺表演、国庆晚会、青春飞扬消夏晚会、书摄美安全漫画展、红庙魂卡拉大赛等文化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老年评剧团、老年交谊舞、太极拳、太极扇、门球队长年坚持活动。基层工会全年开展文体活动余次。此外,矿工会积极组队参加矿区工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排球男子组取得了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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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女工家属工作

×、积极落实《妇女发展纲要方案》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落实《方案》计划,复印矿区工会女工部编印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及相关文件学习宣传手册》,下发到基层各单位组织员工学习。选煤厂女工《纲要》复印下发至各车间班前组织女工进行集中学习。

×、强化女工组织制度建设及女工干部培训,提高女工整体素质。矿女工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女工干部,健全了女工组织。九月份,女工部组织全矿女工委员和三个居委会主任,举办了期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文件。月份在全矿女工较集中的一井、二井、选煤厂开展了矿灯工比武活动。共有位女工参加了比武。

×、加大女职工维权力度,严格执行《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加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严格休假制度。四月份组织全矿女职工进行了妇女病普查。开展了“关爱女性健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功立业知识竞赛活动,全矿有名女工参加活动。开展了女工维权周活动,张贴女工维权标语条,在电视屏幕上播放女工维权口号条,“三八”妇女节开展了“步调一致奔小康”游戏活动。

×、调整了家属安全协管会,健全

组织机构,开展了经常性的支煤保安工作。年初组织家属委与一线员工签订“安全标语幸福之家互保合同书”份,走访一线职工家属户,调解家庭纠纷起,每季都组织家属到各单位开展送温暖活动和支煤保安活动,全年累计为一线工人送水、送包脚布次,名女工家属参加了活动。二井设立了饮水站,安排女员工长年为一线工人送茶水,选煤厂女工在暑假生产旺季,组织机关女工为一线员工送茶水、绿豆水次。春节期间,女工部组织家属秧歌队到各单位为一线工人演出场次,受到了热烈欢迎。月份组织了名职工家属到一井采煤工作面体验生活,强化了她们协助丈夫做好安全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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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秘信息工作

×、例会制度。按季召开工会主席例会次,临时召开了工会主席会次,年度工会工作会议每年召开次,会议材料均按时上报。

×、信息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

汇报制度,对基层工会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矿区工会汇报。——月共汇报重大事项项,各类统计报表余份,上级工会部署的重要工作均按时进行了汇报。

×、文秘工作制度。制发、传阅公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公文处理规范化。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次,单项活动年终总结均按时上报,及时归纳总结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作法,分别向市级以上报刊投稿次,其中《赤峰日报》录用篇经验性稿件。自办了《工会简报》期。

×、调研和理论研讨。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多次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并就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扶贫解困、劳动保护发放等工作多次向矿党政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党政决策提供了依据。此外,参加了内蒙古工会和矿区工会的论文征集活动,共向矿区工会推荐了篇论文。其中获一等奖篇,二等奖篇,三等奖篇。向内蒙古工会推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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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务工作

×、经费、会费收缴情况。矿行政拨给工会经费无欠缴现象。会费收缴正常。

×、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定了经费、会费使用管理办法;帐务处理正确,档案齐全,报表符合上级要求;严格审批手续,建立了物品发放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齐全;经审会按季审查账目,全年共审帐目一次,年终在工会工作会上认真汇报财务工作,坚持每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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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后旗构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新机制

后旗构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新机制

科左后旗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旗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着力构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新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目标体系。即在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全部流程中把科学、合理的制定考核目标体系摆在了突出的位置,制定出台《科左后旗苏木乡镇场、旗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体系框

架》

第19篇: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宗旨观念,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倡导真抓实干、争创业绩的良好风气,做到科学地考核干部,准确地评价干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注重考察干部实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创新体系、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强化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监督和评估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新途径,为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价干部,公道正派地对待干部提供依据,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建设“四型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干部素质的高低,最终要在政绩中体现出来。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既要看当前工作的成绩,又要看在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中的成果;既要看工作成绩的大小,又要看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在重要时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成效;既要看抓物质文明的成效,又要看抓精神文明的成效。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实绩评功过,以发展论英雄。形成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氛围。对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不适应跨越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和交流。

二、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方法

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效举措。

(一)在实绩考核的对象上,改变以往“一个数值大家用,一个数字大家分”传统做法,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实绩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对工作进行细分,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以便定性实绩考核内容。

(二)在实绩考核内容的设置上,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条块工作特点及承担职能任务的不同,把干部实绩考核的基本项目、主要指标进行细分定性。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经济建设方面,重点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入库税收、招商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清财化债情况等内容。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是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农民减负、信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三是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重点是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突击性任务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市直部门和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四个方面常规内容,此外还有,根据各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在实绩考核的方式方法上,采用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结,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年终考核实行个人述职及自我评价、民主测评、现场调查、个别座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全面准确地收集领导干部实绩,最后由考察组综合情况提出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组织部门将在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填写实绩档案卡,并依照档案卡中所填的年度工作目标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监督。同时,市委将在每年年终组织考察组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标准,严肃程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政绩排序,纵看位置,横看变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衡量干部的实绩,以考核定位次,以作为求地位。

二是健全实绩考核考察制度,保证实绩考实、全面。(1)建立实绩信息交换制度。由组织部门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收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情况。(2)实行联合考察制。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联合考察,以便把握各方面的情况。(3)试行实绩公示制。对受考核对象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其它显示工作实绩的数据,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措施,科~用实绩考核结果

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之所在,落实奖惩措施能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也是凭实绩用干部的具体体现。对连续3年实绩考核的优秀者,在给与适当经济奖励的同时,予以提拔重用;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指标,搞数字游戏、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的,给予降职使用;对于工作飘浮、为政不廉的干部予以诫免;对于群众不满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干部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满后,工作仍无起色、群众仍有意见的,视情况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由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相互监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证干部实绩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对领导干部实绩评价失真的,对徇私舞弊,隐瞒事实~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20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

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11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11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确需年底单独检查考核的项目报区委批准),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

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

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减)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镇除外)、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实绩突出干部”除外)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年度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依据反馈的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须在《方案》下发后的一周内送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

1、XX年度实绩考核单位

2、(1)XX年度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2)XX年度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3、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增项、减项指标内容与计分细则

4、XX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计分办法

公务员实绩考核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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