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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12 08:36:1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 刚察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 [2011] 9 号),顺利开 展和完成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100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益性原则,实施“两改革”、“五便民”、“一 强化”,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 非营利性分开,探索公立医院多种实现形式。通过改革公 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切 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 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促使公立医院切 实履行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2011 年6 月起,在县人民医院和县藏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 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改革步骤上,坚持先行试点,重点突破,积极稳妥, 大胆创新,因院施策的原则,总结适合全县推广的经验后 2 有序推进。 改革措施上,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 务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 医院切实履行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总体实现“三升、三 降、三满意”的目标,即:门诊、住院业务量提升,业务 收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收费标准降低,平均 就医费用降低,单病种费用降低和政府满意,医院满意, 群众满意。

三、主要内容

(一)推行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体制。组建县公立医院管 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组织、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编办、药监、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 员,履行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代表政府“管人、管事、管资产”,实施全行业属地化管理,确定 公立医院规划和发展方向,保证社会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3

2、建立医药分开机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逐步将医 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 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降低医院收入中药品所 占比例,通过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医 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实行零差率销售。

3、建立管理评价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严格 的管理办法,将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盈亏、社会和职工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 情况等公益性指标纳入医院及院长考核体系,落实医院年 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专家定期 对公立医院进行考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将考核 结果与政府补偿经费划拨和院长业绩认定结合起来。

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 信息、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按 月对比院内住院自费比例、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平均住院和门诊费用、单病种和单项检查费用、大型检查 阳性率等项目指标,并进行公示。坚持公开医院人事、财 务、管理等重大决策内容,提高民主科学管理程度。

5、建立便民惠民机制。全面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开展 无假日门诊、门诊预约和两级转诊。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 程,实施医疗费用及时报结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控 制单病种医药费用和抗菌类药物使用,扩大试点病种范围, 4 县人民医院选择不少于10 个病种、县藏医院选择不少于5个病种推行临床路径。

6、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 度。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 付方式,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 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扩大医疗保障 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 用,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落实医疗救助的管理和支付制 度,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对基 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诊疗费用实行补充医疗保险。

(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科学核定岗位总数 根据各公立医院发展和实际需求,依据服务职能、服 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数等情况,按照“因需设岗、按岗 聘用”的原则,重新核定医院需要设置的岗位总数。按照 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功能定位相适应, 与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量相匹配,与历年平均门诊 人次、床位数及床位周转次数、岗位设置需求相符合,与 服务对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卫生服务半径大、工作难 度大、卫生服务成本高等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服 务人口、地域差异等综合因素,合理设岗。同时,以医、药、护、技岗位为主体,合理确定专业人员人员构成比例, 5 保证正常开展工作需要。对缺编、空编人员制定计划,逐 年补充。

2、实行院长负责制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 以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制定公立医院院 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管理制度,新任院长必须按照任 职资格实行招聘或推选,实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 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对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公立医院院 长独立法人地位,院长拥有医院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权 限,相对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通过民主程序决定 医院内设业务机构,自主招聘员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层领导、决定非资产性的经费支出。院长按照公益 性的要求行使职权,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承担社会责任。新任院长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以公益 性为核心,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实行全员聘用制 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公立医 院现任院长、副院长,保持现有职级。对新任院长,由医 院管理委员会向同级党委提名推荐,经组织部门审批后, 由管理委员会聘任。院长、副院长聘期为五年,经考核合 格者可以连任。院长在任期内对医院人事、财务和行政管 理全面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由院长提名或通过竞聘上岗确 定,报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其他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 6 争上岗、以岗定责、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探索推行院长 年薪制和特殊人才年薪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公立医院 的职工逐步由“单位人”变为“行业人”,由身份管理改为 岗位管理,在医院内按岗位需求合理流动。严格核定公立 医院各岗位的专业人数及技术层次人数,做到执业资格与 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超员进人、用人。

4、建立灵活的聘用制度 一是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制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标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评先选优及解聘的依据。对聘 期内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服务质量不高、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和医德医风相关问题的,院 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提出解聘辞聘意见,并按程序予以解 聘或辞聘。 二是建立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在聘任时淡化资格、强化岗位,废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并可根据业务能力和 专业水平实行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高聘者是专业技术骨 干,低聘者是年度履职考核最低分的获得者。

5、推行岗位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按照“总量控制、收支结余、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 则,在岗人员基本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其余部分纳入 工作岗位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实行院科两级管 7 理,制定具体的岗位工资,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注重向 临床一线、高风险岗位、技术骨干和特殊人才倾斜。在成 本核算的基础上,将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职责、风 险大小、医德医风、工作效益、成本支出、药品控制、收 支结余等项目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 底”,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充分 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绩效奖金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绩效奖金分配要素:工作质量与工作数量。 绩效奖金来源:个人绩效工资; 医院赢利的部分收入 绩效奖金分配方式:采取院科二级分配模式。医院以科 室为单位,根据一级分配方案将每月奖金核算到科室。 绩效考核由科室对员工进行,院办、医务科对科室考核。 由院办、医务科、财务科制定和审核一级分配方案,并负责 对全院各科室绩效二级分配方案审核,监控执行情况,负责 对全院绩效奖金分配结果动态监控,掌握绩效考核应用状况 与效果。 绩效考核结果审核及发放程序:每月 10 日前,各科室 负责人将科室员工工作量上报院办,经院办审核后,签署意 见,再转财务科,于次月22 日前发放。 绩效奖金管理有关规定: 8 科室制定二级绩效考核方案时,主要以工作质量和工作 数量两方面评价。各科室应不断探索绩效考核方法与评估指 标,力求公平公正、全面准确。 (1)工作。 (3)含护士组的临床科室,建议科室将绩效奖金先分 成医生、护士两部分。医生和护士部分再各自根据绩效分配 方案进行分配。 绩效考核奖金来源中的医院赢利部分投入,是指当医院 在赢利的情况下,减去医院公用支出、人员培训支出、医院 内部建设资金及设备购置支出的前提下,剩余的结余部分, 当对科室进行分解时,按照对科室的考核、按一定比例进行 分解。

(三)实行财政补偿机制改革

1、补偿原则 (1)突出公益性质,加大政府投入。公立医院人员经 费全额预算,医院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 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中 央、省专项资金和项目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在历年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债务由财政、国资、卫生部门共同 清理,逐年解决。 9 (2)核定任务收支,强化绩效考核,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统筹考虑公立医院服务人口、地理位置以及服务工 作质量、数量等因素,强化医院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 合理确定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基数和支出基 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激 励和补偿,经考核后,对公立医院业务运行和医改任务落 实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分类给予补偿。

2、补偿方法 (1)核定任务 公立医院主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 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机构服务能力、服务人口、近三年门(急)诊量和出院人次变动情况核定;公共卫生服 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 量、质量要求核定。 (2)核定收入 收入构成:一是经常性收入,包括医疗服务收入和承 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经费补助收入。二是财政专项补助 收入,包括基本建设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承担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处置任务补助经费、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的其他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 三是其他收入,包括公立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收入、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10 收入核定:一是经常性收入核定。医疗服务收入按照 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收入,综合分析物价、社会平均收入 水平等相关因素,并考虑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各项 医改政策后对公立医院收入的影响合理核定,其中药品收 入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核定;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补助收入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 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 收入核定。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根据公立 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 置任务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助;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根 据有关人才培训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三是其他 收入核定。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水平并综合考虑影响收入的 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3)核定支出 支出构成:一是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 费等正常运转支出。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包括用于公 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 员培训和人才招聘支出等。三是其他支出,包括公立医院 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如赞助、捐赠支出、医疗赔偿支出 等。 支出核定:一是经常性支出核定。人员经费(含基本 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烤火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定员定额的方式及定编人数核 11 定,核定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其中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单位缴费及住房公积 金等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 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本定 额(剔除人力成本)、合理的药品损耗、设备维护、公用 支出等综合核定,其中药品支出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 用药数量等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核定。根据基本 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处置等专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进度、质量、效益等 因素确定。三是其他支出,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并综合 考虑医疗赔偿支出等影响支出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四)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探索多元化办医格局 (1)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权责。坚持政府举办公立 医院的非营利性质,面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优质、价廉、可得性和可及性强的基本医疗服务,向弱势群体提供医疗 服务费用减免,发挥对区域医疗服务市场技术进步、示范 和宏观调控作用,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同时,承担紧急 救治、救灾、援外等社会责任。 (2)确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 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依法照章纳税,接受卫生 部门监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3)探索多元化办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 12 革。政府在规划上给社会力量办医留足空间,在政策上予 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发 展高端专科医疗服务,满足高收入群体特需医疗服务需求, 形成多元化办医竞争格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 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 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2、建立人才培养长效制度 一是积极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高薪聘请专 业领军人才,充实县级公立医院专业队伍;以优厚的待遇, 吸引优秀专科医师和管理人才,充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整 体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在岗人员培训。设立卫生人才培养基金,选 拔优秀学科带头人跨省深造学习,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技 术力量;强化“三基”培训与实践,以培养留得住、用得 上的使用人才为重点,有效缓解公立医院技术水平不高的 问题;以省内外医学院校为依托,每年选送一批公立医院 在职专业和管理人员,实施人才培养储备工程。

3、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医院内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 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科学管 理与民主监督作用,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 13 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加强公立医院考评机制改革

1、加强医疗质量考评。建立医院内部监控机制,在医 生看病行医过程中容易导致医生乱开“大处方”、拿回扣 的医嘱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特别是进口抗菌素使用量、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住院病人自费比例、人均输液量等 五项限制指标以及控制医疗机构盲目增收的药品收入占总 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 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等八项评估指标进行动 态监测,由医院管理委员会按月排队,季度评比,半年奖 惩,以考评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2、加强费用控制考评。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 评价和巡查制度,落实各项费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惩处力度,对以营利为目的,导致过度检查、过度用 药、过度治疗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3、加强医德医风考评。落实和完善《青海省医务人员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医务人员警示 教育,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 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的落实和考评 管理。

(六)完善民族医医院改革 14 坚持县藏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中、藏、西医并重方 针,强化政府责任,推进医院保持和发展中、藏医药特色 优势,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中、藏医药扶持政策,逐步解决 “以西养藏”的问题,使藏医 医院回归特色、让利于民,满足各族群众对藏医药服务的 需求,促进我县藏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构建和完善公立民族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 完善藏医医院管理体制。把藏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政府负责县藏医院建设,按 照等级标准,科学确定医院发展规模。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工程,培育形成区域内藏医医疗、保健、科研 和教学中心。发展特色藏药制剂,鼓励和支持县藏医院依 法自制传统制剂,方便群众使用,提高藏药使用率。 构建和完善藏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藏医院的龙 头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和完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积极 组织实施中、藏医药“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家庭”工程。 建立藏医医院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和巡查、预警制度。 建立以促进县藏医院保持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考 核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将领导班子结构、人员配备、民 族医诊疗技术运用、特色科室设置等纳入绩效考核,与补 偿政策、骨干培养、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等挂勾。

2、建立有利于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民族医院 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 15 改革和完善县藏医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以预算管 理和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经济运营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 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质量、服务 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建立中、藏医药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完善特殊人才和 高层次民族医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在基本医疗保障建设中实行鼓励使用民族医药的政 策。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藏药制 剂纳入报销范围,降低报销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探 索按中、藏医病种付费的实现方式。具体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的调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确定。 完善中、藏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增设中、藏医诊疗服 务项目,适当提高诊疗技术服务价格,测算中、藏药饮片 药事服务费应考虑药品的库存、调剂、煎煮等各环节产生 的成本,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和劳动付出合理确定辨证论治 费,合理确定自制制剂价格。 合理核定县藏医院人员编制。为保证藏医药人员队伍 的稳定性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与优势, 在核定公立中、藏医医院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要按照民族医 院等级标准合理确定民族医医生的比例。 扩大医疗保障中、藏医药报销项目范围,将符合条件 的民族医诊疗项目、药品品种和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纳入报 16 销范围,中、藏医药项目的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住 院报销起付线降低10 个百分点,探索按民族医病种付费方 式。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1 年6 月—7 月)。通过考察、论证、制定《刚察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完 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动员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完善制度阶段(2011 年7 月—8 月)。制定完善实 施细则和相关制度,总结形成完善的制度和实施办法。

3、组织实施阶段(2011 年8 月—2011 年10 月)。在 完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试点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 院改革。

4、总结提高阶段(2011 年10 月—2011 年11 月)。总 结公立医院改革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结 合国家、省、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及其他地区 取得的先进经验,修订完善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 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各县和县直医疗 机构要在坚持中央、省、州确定的医改方向和原则基础上, 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县、本单位实际 17 的实施细则,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 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发改部门负责将公立医院的发 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 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卫生部 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依据 合法、科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分配资金, 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收支监管。人社部门会同 发改、编制和卫生部门确定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招聘方 案;会同卫生部门合理确定人员定岗、绩效工资审定,同 时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食 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 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 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 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 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 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 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 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 18 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 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推荐第2篇: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

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精神,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鼓励农民举办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

各地区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认真开展化解旧债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合理划分债务类别,要根据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农业、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监察审计工作,逐项认定,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要区分乡镇债务和村级债务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政策明确的项目入手,要特别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各县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分项化解。各县区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豁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工作。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2号)精神,严格控制新债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四、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

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综合全市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县区按期完成改革工作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科级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

市农委、林业局: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农工)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人事局、编办: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机构设臵,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办学机制,明确各级办学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妥善分流安臵富余人员,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事项的检查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对农民收费项目清理,查处针对农民乱收费等加重农村负担的行为。

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责任人、当事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有关业务事项。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我市选择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试点。其它县区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2009年底前在全市推开农村综合改革,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市人事局、编办在统筹考虑全市乡镇机构总体情况下,重点支持阜蒙县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牵头,教育局配合,与阜蒙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问题形成意见并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编办配合,制定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

(4)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配合,研究制订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在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5)市财政局牵头,支持阜蒙县推进 “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6)市农委负责对化解乡村债务、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进行调研并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7)市物价局牵头,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管理。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健全机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以“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年底前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

农村综合改革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许多深层次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掌握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和完善改革试点经验,为我市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推荐第3篇:怀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怀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送 审 稿)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和《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供发办„2015‟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

- 1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建设、运营、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与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和统筹协调。依托我县交通区位优势,在高河、石牌、黄墩和其它重点集镇谋划建设蔬菜、粮油、畜禽、水产、蓝莓、油茶和中药材等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把怀宁打造成皖西南地区重要农产品流通服务中心。

3.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县供销社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新网工程”经营网点为基础,通过业务代理和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全县系统整体综合服务功能。规范建设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切实发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优势,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指导下,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

- 3社产权多元化。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乡镇,由县供销社牵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建,确保到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基层社服务功能全覆盖。县供销社要按照省供销社、省工商局《关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供合联„2014‟11号)要求,先行在洪铺镇和江镇镇试点新建2个新型基层供销社,帮助其建设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总结经验后在全县推广。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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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建双线体系。

县供销社肩负着领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县供销社要深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县供销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县供销社按照“党组统一领导,两体各负其责”的总体思路,建立“县供销社+县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双线联动的运行机制。

2.明确职能定位。

县供销社。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社的联合组织,负责全县供销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和基层社建设、改造,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2018年前恢复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监督机构,根据“供销合作社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县供销社应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县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县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根据县供销社理事会授权,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通过市场化、企业化的经营管理活动,实现为农服务和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优化体制机制。

(1)深化县供销社机关改革。①内设机构。在现有内设机

- 7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福利待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委派监事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2.推进社有企业发展。(1)强化联合合作。加强各级联合社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互相持股、融合投资,构建联合社出资的投资平台,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2)加快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营结构,推动产品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3)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引导社有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参与城乡一体化和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

县供销社要积极引导社有企业加强与上级社社有企业、社会知名民企合资合作,实现联合合作发展。根据为农服务的需要,积极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实现提升发展。

(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县供销社要制定经营管理人员培养规划,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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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是:积极探索多元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力争把江苏省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

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各类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率达到100%,争取有20所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建成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95%、50%以上,师生比例不低于1∶15,其中研究型大学师生比例不低于1∶12。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学生和社会对高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拟实施十大改革措施:

1.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高校分类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建立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改革和联动发展机制。成立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

2.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

3.着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建立“江苏区域高校联盟”。支持苏北高等教育发展,探索独立学院到苏北、到市县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力争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设一批与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到2015年,全省高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比例保持在8∶54∶38左右。

4.大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研究性、实践性教学,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学分与本科院校学分互认制度。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拔尖人才、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模式。推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5.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继续做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部省共建工作。遴选一批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省属重点高校进行特色大学建设。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6.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将产学研合作成效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高校的考核内容。健全产学研合作受益共享机制,健全高校服务科学发展工作机制,健全高校科技工作管理考核机制。推进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7.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做优做强高校“青蓝工程”。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创新高端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鼓励并支持高校创设“学科特区”。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校长,大力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

8.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创办三至四所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水平大学。建立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引进国外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

换、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探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合作培养。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设立招收留学生的“茉莉花”政府奖学金,做强“学在江苏”品牌。

9.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试行分类入学考试,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把测试评价结果作为不同层次高校入学资格的必要因素。改革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试行专科学校注册入学。改革研究生招考制度,扩大有资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院校数量。

10.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培育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构建分类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开展对民办高校社会评价试点。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高校评价制度。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为确保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江苏省拟制定五项配套政策,并从四方面加强保障条件建设。

配套政策主要包括:1.对具备条件的高校,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2.根据实际,优化教育专项经费设置办法。3.增设优秀在校大学生公派留学资助项目。4.优先将“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列入当地科技计划,优先给予经费支持。5.制订《江苏省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保障条件主要包括:1.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3.建立高教综合改革专项经费。4.建立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推荐第5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改稿全

xxxx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xxxx人民政府 2012年7月30日

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2‟1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冀办字„2012‟5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市人民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按照“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得发展、政府财政补得起”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实施取消药品加成等政策措施,形成科学规范的人民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人民医院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人民医院公益性质,促进人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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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偿,x%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充。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财政等政策同步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下同)支付范围;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本市财政予以保障;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价格,由市卫生局、人民医院会同物价局共同拟定,报xxxx市物价局、卫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河北省物价、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批后实施。

3.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落实市政府对市人 民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市政府对医院履行出资责任,严禁医院举债建设。完善补偿机制,明确补助范围,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政府补偿机制。对人民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臵等发展建设支出,建立市政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库,市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逐年安排所需资金;对人民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人民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人民医院的政策性亏损,由市政府核定补助。

4.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人民医院使用的药品全部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网采购,执行省中标价格;医院采购的药品按照我省现

行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配送方式执行,严禁网外采购;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比例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建立医疗费用控制机制。

5.明确费用控制目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幅不超过我市GDP增长幅度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6.推进收费方式改革。推行单病种限价、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执行《xxxx定点医院医保服务协议》、《xxxx定点医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参保人员住院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行腹股沟斜疝、单纯性阑尾炎等50种以上单病种限价制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要达到50个以上,符合入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x%,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x%,降低常见疾病医疗费用总额。单病种限价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7.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加强总额控制。试行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单病种限价和临床路径管理与支付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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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相对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医院人事管理、内设业务机构、员工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薪酬分配、非资产性经费支出由医院自主决定。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理事会与院长签订绩效管理合同。

13.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医院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市财政部门主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审计、监察、物价、食药监部门主管负责人和医院一名科主任组成。监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收支运行情况、资产管理和医药费用控制等行使监督职能。市卫生局要加强对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卫生局组织制定医院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和考核细则,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成立人民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组织,由市卫生局牵头,市人社、物价、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和熟悉医政管理的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对医院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向全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建立与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偿经费划拨、院长任免结合起来,达到既能有效监管、又能扩大自主权,既能监督费用上涨、

又能调动积极性的目的。

14.健全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成立人民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由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落实院、科两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医院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推进民主管理,推行院务公开,公布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医疗质量安全、医药费用和运行效率等信息。

(五)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5名医师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加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吸引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骨干到医院执业。通过职称晋升、授予荣誉等政策支持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设立特需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市政府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医院工作。

16.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综合业务管理,实现与卫生信息平台、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和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和远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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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

(二)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8月)。

市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市人民医院改革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召开试点启动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政策与管理的培训,协调相关媒体进行政策宣传。

(三)综合改革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8月至12月)。第一阶段(2012年8月至9月):重点完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取消药品加成,新的补偿机制同步建立,核定市人民医院应补偿的项目及数额。确定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及调整幅度,报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申请,依程序完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从9月1日0时开始,人民医院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阶段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完成医疗费用控制机制的建立。收费制度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同步推进。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重点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和人民医院监管机制和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成市人民医院岗位结构比例和编制核定,建立编制备案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聘用制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院科两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监督考核评价等制度。

第三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市人民医院结合医院搬迁

新址后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提高技术报务水平、开展便民惠民、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全力抓好落实。

(四)试点总结评估和完善阶段(2013年1月)。

对市人民医院试点的综合改革进行阶段总结,接受或邀请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考核与评估,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人民医院改革。市卫生局和市人民医院负责实施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将人民医院的发展列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审核、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市人社、编制部门要按规定对市人民医院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会同卫生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和财务、药品购销等工作的监督。市医疗保障经办部门要加强对市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市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价格的审核监督。市食药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人民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工作要求、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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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强政府投入与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发挥医疗保险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等改革同步实施,协调推进。

(三)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着眼于既能努力减轻全市人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又能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综合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投入的额度和方式,优化人民医院补偿结构。

(四)转变机制,提高绩效。创新政府投入机制,推动医药卫生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等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坚持供方投入和需方投入兼顾、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举,积极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投入形式。建立政府投入监管制度,逐步实施医疗卫生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安排相衔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和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主要采取“一减两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保险政策,适当增加政府投入)的方式,保障对人民医院改革的投入。对于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和调整服务收费予以补偿,其中财政投入部分占x%,调整服务价格而实现的收入补偿占x%(在省物价部门未批复之前x%由政府补偿)。对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

重点学科扶持发展、人才培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无主病人救治费用以及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实行专项补助。

(一)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市财政按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的x%核定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补偿方式为每季初提前预付,下季度多退少补。

(二)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补助。对于人民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臵,经过论证、立项后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一事一议”。

(三)扶持重点学科发展补助。用于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主要用于高级人才引进、科研课题论文奖励、管理和医学人才进修学习等方面。

(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补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及“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市财政预算安排人民医院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费用。

(五)政策性亏损。因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诊疗费、护理费等形成的亏损,由市政府核定补助。

(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经费,经市政府批准,予以专项补偿。

(七)公共卫生投入。对人民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从事紧急救治、传染病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人员经费及所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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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组成,对理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医院发展建设和收支运行情况等内容行使监督职能。

(三)建立市人民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组成,成员由院长提名报医院理事会批准。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在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审定医院运行和发展策略、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内部机构与岗位设臵方案、人事管理与绩效分配方案、小型基本建设投资与小型医疗设备购臵计划,制定医院医疗质量、财务运行等基本管理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推行院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推进民主管理。

三、组织实施

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理事会、监事会、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组建及理事会、监事会、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章程起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做好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9月1日,理事会、监事会、医院院务管理委员会正式运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xxxx人民医院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理事长:x

xxxx卫生局局长 理

事:x

xxxx发改局副局长

x

xxxx财政局副局长

王x文

xxxx人社局副局长

李x明

xxxx财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x

xxxx卫生局副局长 x

xxxx人民医院职工代表 x

服务对象代表

xxxx人民医院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监事会主席:x

xxxx财政局副局长 监

事:x

xxxx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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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编制核定

人民医院机构编制核定,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程序及管理权限,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医院编制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核定,在上级核定的卫生系统编制总量内,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下达,现暂按床位数与人员编制1:1.6-1.7的比例核定,待上级编制部门出台明确的公立医院编制核定标准后,严格按上级的文件规定执行。对承担有临床教学、带教实习、医药科研任务的医院,在核定的基础编制上,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核增相应的人员编制。

医院机构编制核定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每3-5年核定一次。

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对医院运行中具备市场条件的服务领域,将由“养机构和养人办事”转变为向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购买服务”,在保洁、保安和餐饮服务,以及水、电、气、暖等技能操作和维护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原有使用事业编制的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

三、岗位设置和聘用

医院的岗位设臵,按照《xxxx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人劳[2008]35号)和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规定,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科学合理地确定

岗位,编制岗位设臵方案,报市卫生局审核,再经市卫生局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要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人,形成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按岗位聘用,工作按岗位职责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兑现的管理机制。对引进优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设臵特设岗位。

四、新增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在编制总额内,医院需要补充人员时,需制定用人计划报市卫生局审核,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公开考试招聘,经考试、考核择优聘用。鼓励人民医院制定优惠条件吸引优秀中高级专业人才。

应聘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五、竞聘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合同管理

(一)实行全员聘用制度。1.院长聘用制。

院长由理事会选聘,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聘任。理事会与院长、副院长签署聘任合同。

2.中层管理人员聘用制。

医院中层管理人员由院长提名,通过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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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和程序,对聘用人员实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励和解聘的主要依据。院长、副院长在聘期内,若以权谋私、管理不善,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给国家、单位、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市卫生局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干部任免机构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的工作人员,若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医德不好、服务质量不高,院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予以处理,或提出解聘意见,按程序予以解聘。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职。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又不符合解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诫勉、转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附件4 xxxx人民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人民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短缺人才及高风险岗位倾斜。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合理收入不降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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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行超额奖励分配制度。

在医疗质量等综合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超额完成医院确定的主要服务数量指标的科室,按超过5%、10%、15%、15%以上分四个档次发放超额奖励。由科室根据个人完成任务情况再发放至个人。

五、实行优秀人才奖励制度

医院按业务收入的0.5%提取奖励基金,作为对医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创新、科研攻关、医院管理等方面贡献突出和取得重大突破的优秀人才奖励。

六、绩效工资的核算

为保证医疗、护理质量的提高,全院实行门诊、病区一条龙管理;同时实行临床、医技科室院科两级管理与考核,院部对科室核定指标、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由院部核算到科室,科室根据本科特点制定适合本科管理要求的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方案,力求达到质、量、效益相结合,打破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附件5 xxxx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

为强化人民医院的目标责任管理,维护人民医院的公益性,增进医院活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医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xxxx人民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绩效考核,要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基本目标,以量化考核、动态监管为手段,以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人民医院功能定位全面履行,医疗费用有效控制,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患者、职工和社会满意度增加为评价标准,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全面落实,建立起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管理规范、公正有效、奖惩兑现的人民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达到医疗服务能力、技术水平、就医条件、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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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及市人民医院要高度重视,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明确职能职责,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

(二)市人民医院要根据医院的总体考核目标,以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和职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相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度,在卫生局指导下制定每个科室、每个岗位绩效考核细则,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缴经费,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6 xxxx人民医院医疗收费制度改革方案

为建立健全医疗费用控制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根据《xxxx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人民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偿能力、个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医疗服务特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目标任务。

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建立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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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收费,需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应按程序审批。

附件7 xxxx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便民惠民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控制医药费用,使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真正享受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使人民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得到进一步体现。

二、具体措施

(一)医院实行24小时急诊,救护车24小时免费接住院病人。对急、危、重病人开设绿色通道。先抢救治疗,后办住院手续。

(二)健全医院VI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医院科室分布、楼层指示、安全通道、科室标识等各类指示牌和标识,便于患者识别。

(三)门诊设义务导医导诊。解答患者咨询,帮助行动不便的患者挂号、取药、交费和办理出院、住院手续。

(四)缩短就医等候时间。提高门诊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患者挂号、交费、取药的排队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

(五)门急诊提供便利服务。为候诊病人免费提供轮椅、平车、担架、开水、卫生纸及一次性水杯;为外地就诊病人免费邮寄化验单、报告单;收费处为交费病人免费提供笔、花镜。

(六)我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一律实行优先,需住院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病区设臵装有针、线、衣扣、纸、笔、信封等物品的服务箱,为住院病人提供方便。

(七)实行“惠民病房”。低保户和“五保户”凭民政部门证明,实行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10%检查费和50%床位费的“一免三减”优惠,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八)凡加入老年协会的会员到市人民医院看病,门诊按6%,住院按13%给予优惠报销(不含药费、材料费、血费、美容整形手术费)。医院根据协会的安排,每年给会员免费体检一次,项目包括:常规查体、测血压、B超、心电图、妇科、乳腺及亚健康提示。

(九)实行“无假日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出诊医师中应包括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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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医技人员的学历结构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金字塔式分布,临床科室本、专科层次人员居多,医技科室中专学历人员较多等现状,以促进专科学历人员攻读本科为重点,鼓励医技人员攻读专科,缩短临床、医技科室人员学历差距。在此基础上,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同时加大投入,鼓励、支持本科层次医务人员考研、读研,每年计划选送2-3名临床医师攻读研究生,以提高医院的科研工作能力,更好地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研究。

(二) 建立层次分明的人才建设体系。

1.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认真落实总住院医师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各项有利于青年医生成长的制度;成立专门的继续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小组,制订住院医师评分、轮转、考核、奖惩、专科培训和导师制等完善的培养体系。在住院医师培训阶段便牢固确立临床与科研并重的观念。要定期为青年医务人员开展包括疑难病例讨论会、临床思维和学科新进展讲座、国际核心期刊论文写作培训等各类业务学习,以培养其科研能力。

2.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聘请外院专家以及医院的人才技术优势,以继续教育形式,开展全员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国内外的新理论、新知识和医学动态,提高全员业务知识和诊疗技术水平。充分发挥院内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定期举办院内专家全院性讲课,并要求副主任以上医师听课率达80%以上,主治医师听课率90%以上,住院医师听课率达

100%。积极鼓励科室内的小讲课,各科室每月都要组织3-4次科内小讲课,坚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技术交流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定期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来院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

3.加强科室专业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1)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在开展现有科目的基础上,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开拓新的医疗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选送各岗位的中青年尖子到外地进修。学习内容以拟在本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为主。每位外出学习人员回院后要开展一项新技术、一个新项目或应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医院要对外出人员开展新技术情况进行评估。同时,鼓励各临床科室人员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活动。

(2)不拘一格使用人才。一是为现有技术骨干提供必要的科研和临床工作条件,为其发挥聪明才智、施展才华创造条件;二是突破传统框架,大胆培养和启用年青技术人员,有效解决人才断层、学科骨干趋于老龄化的问题。

4.从基础抓起,做好新进人才培养。

对新职工实行先轮训再定科制度。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医院首先要对其进行轮训。实行内科、外科分开轮训,每个专科轮训6个月不等;同时要求外科医生轮转相关的内科,如: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肿瘤科等。住院医师轮训完毕后,进行专业定科。

三、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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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效率;三是优化就医流程,减轻病人负担,提高服务满意度;四是实现“划价、收费、取药”一站式服务,减少病人排队等候时间;五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控制医疗费用,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三、工作任务

(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门诊管理系统(含门诊建档发卡、挂号、划价、收费)、住院处管理系统(病人入、出、转、帐务处理)、住院管理系统(床位管理、医嘱处理、记帐)、药品管理系统(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医技管理系统(登记、医嘱记帐)、手术、麻醉管理系统(登记、记帐、安排手术)、人事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后勤物资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经济核算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导医查询系统、患者满意度评价系统、医保及公费医疗管理系统、医保接口系统、新农合接口系统、银联接口系统等。

(二)临床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电子病历系统(EMR)、医学影像存储及报告管理系统(RIS/PACS)、检验信息系统(LIS)、体检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OA)、网上预约挂号、无线输液管理、病人公共关系管理、院长综合查询、业务门户及集成平台、远程虚拟应用、各类知识库等。

(三)其它综合信息化建设。

1.稳步推进电子病历,完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化诊疗新流程。

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它电子医疗记录。具体内容涵盖医疗文件书写、医嘱处理、检验检查申请及影像报告处理、合理用药监控、临床路径管理、手术麻醉电子病历、病历质量控制、移动工作站支持等九个方面。

分步推进门诊电子病历系统,确立“以医保卡为主,以银行卡、医院医疗卡、新农合卡为辅”的多卡融合的“一人一卡”就医身份识别模式。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主要包括门诊病历书写、电子处方、电子检验检查申请及影像结果浏览、合理用药监控、智能导诊、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流程、自助服务(含自助发卡、自助挂号、医保及现金自助交费、自助打印报告、自助打印电子病历)等。

在现有基础上,全面实施和完善医学影像、病理、超声、胃镜、心电、检验、监护、麻醉、医嘱、护理、合理用药监控等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患者信息全要素的记录和融合。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业务为主线,在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建立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电子病历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技术,完整采集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各个业务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实现医疗记录的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实现病人门诊、住院等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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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德州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德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鲁卫体改字〔2016〕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2016年上半年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确保全市公

— 1 — 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立医院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三)基本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基本路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

— 2 —

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创新行业管理方式,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打造具有内生动力和持续活力的医疗服务保障机制。

(五)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坚持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以及公立医院作为独立事业法人的自主运营权。要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协调解决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六)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享有运营管理权、人事管理权、收入分配权等自主权。由公立医院拟定《医院管理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章程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资产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投资计划、财务预决算、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院长的权利义务,章程修改程序等。具备

— 3 — 条件的公立医院成立理事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执行理事会决策事项,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成立监事会,由出资人代表、外部专业人士和医护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对理事会、院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公立医院理事长、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同一人担任。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应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理事会决策前,医院党组织应事先研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试行院长公开招聘,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公立医院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职责。健全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其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加大对违规支付、骗取和协助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监管和审计监督,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和监管。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 — 4 — 社会层面的多方监督作用。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负责)

(八)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研究制定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对公立医院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评价综合改革成效。(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分别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配合)

三、建立公立医院内部激励机制

(九)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公立医院编制、人员管理方式,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由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院根据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合理配置医师、护师、药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必要的后勤保障人员,按规定公开招聘,实行分类管理。可以采取考察方式直

— 5 — 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方案及公开招聘、直接招聘结果实行备案制。对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医护人员,由医院自主聘用。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进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所有医生以及其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配合)

(十)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放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公立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院长实行年薪制,其他人员收入由医院按照“定岗定薪、以绩取酬”原则自主确定。收入分配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一)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公立医院内部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体现公益性质,重点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 — 6 — 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实行总会计师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医院信息公开、财务公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降低门急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比重,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规范医生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破除逐利机制。规范建立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诊疗。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鼓励推行后勤服务外包。(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建立公开透明的要素配置机制

加强改革整体设计,在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同时,

— 7 — 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落实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起与之配套、相互衔接、公开透明的要素配置机制。

(十三)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2016年6月1日零时起,纳入改革范围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实际减少的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

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采取综合措施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到2017年,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中(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统筹兼顾、合理控费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近三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医保基金筹资情况等因素,兼顾医疗新技术的应用和患者就医需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年度增长指标,纳入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严格实施考核,实现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有效管控。到2017年,总体上个人卫 — 8 — 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

(十四)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在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13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基础上,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照总量管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护理、中医、手术、床位等,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降低的费用全部用于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进行,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进行。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支付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谈判合理确定,促进形成合理服务价格。(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强化医保补偿和控费作用。

推动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在采取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为主、按服务单元、按床日等医保复合式结算办法。2016年,力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30%以上的出院病例实行按

— 9 — 病种付费。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完善医保基金结算办法。按照“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结余资金与超支费用的分担办法,在保证医疗数量、质量和安全并加强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结余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留用,费用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理分担机制。对超出总额指标的医疗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对因参保人员就医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给予补偿,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

调整医疗保险支付结构。完善不同病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服务收费和医保报销政策。规范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服务设施和医用耗材结算办法,建立新增准入机制,确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对医保目录内价差大且用量大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限价支付;对营养治疗等辅助类药品适当调整支付比例,确保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

(十六)落实并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 — 10 — 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由政府根据服务成本、服务数量和质量,在综合绩效考评基础上,采取奖励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女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市、区两级财政在中央、省财政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际,落实好政府补偿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医院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对公立医院提出年度具体控费指标。每年11月底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公立医院控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情况给予奖惩。(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构建覆盖全民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构建起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七)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各级医疗机

— 11 — 构功能、服务人口与服务半径等因素,编制出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分类制定床位、人员等资源配置标准和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重点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建设市东部医疗中心,完成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市中医院病房楼、市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楼建设,加强市精神卫生中心及传染病院建设,市级公立医院床位增加到6000张以上,提升中心城区医疗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八)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不低于2张医院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康复护理等紧缺服务以及中高端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和有效补充。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水、电、气、热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价标准。依法落实银行授信、抵押担保、债务融资、税收优惠等各项扶持政策。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具体数量和地点的限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多种形式,支持民办医院健康发展。到2020年,社会力量独立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5%以上。

— 12 —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向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派出管理、技术团队,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提高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国有资产和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在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公立医院采取联合、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形式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中医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服务,举办一批层次合理、规模适当、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根据区域中医医疗资源情况,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负责)

(十九)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

— 13 — 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依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中心,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市卫生计生委)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原则上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扩大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规模。推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推动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强化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十一)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构建区域卫生信息网络系统。推进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搭建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体系。2016年底前,基本实现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 — 14 — 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2017年,实现全市范围内人口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实施医疗“互联网+”行动。发挥互联网优势,在公立医院优化就诊流程、开展远程医疗、监控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分级诊疗、防控精神疾病、提高辅助诊断水平等方面,构建快捷、便利的诊疗服务模式,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

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应用。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二级及以上医院与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二十二)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德素养和医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医疗信息披露机制,增强患者及家属对医疗风险的普遍认知。健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和调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引导患者及家属依法依规合理解决医疗纠纷。严厉打击“医闹”行为,依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减轻参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经济赔偿负担。(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进一步理顺医改管理体

— 15 — 制,建立健全强力推进机制,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十四)加强联动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改革大局出发,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各级医改、卫生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财政、人社、编制、物价等主管部门要搞好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推动改革顺利开展。

(二十五)加强督导考核。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改革进展、成效的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医改政策培训,做好医改政策解读,增强各有关方面的政策执行力。要加强正面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改革信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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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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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阳山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阳山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草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省医改办《关于报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申报报料的通知》(粤医改办函[2014]9号)以及市医改办《关于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清医改函[2015]1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县人民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使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有根本改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全面提高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改革任务

(一)明确县人民医院功能定位。县人民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联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县人民医院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积极推进补偿机制改革。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扩面推行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取消县人民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包含非基本药物),实现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县人民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等综合途径和联动政策同步推进的方式予以补偿。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2.完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县政府制订对县人民医院的具体补偿办法,规范补助方式,明确补助范围,落实补助经费。在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过程中,必须保证县人民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保证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县政府对医院履行出资责任,全面落实对县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

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提高中医、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在充分调整研究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按照省的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结合我县人民医院前三年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费支出等情况,合理制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后,报清远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卫计、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确保群众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4.继续推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县人民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坚持以基金预算管理为基础,实行总额控制,实施平均定额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及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费用的结算流程,落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医疗费用,支持医疗机构发展。

5.探索建立县域总控药物目录,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县人民医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与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相衔接的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并逐级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应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的比例。县人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50%以上。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完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重点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严厉打击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中的商业贿赂。 6.推动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先开展平价医疗服务,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广泛推广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含中医药技术),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杜绝过度医疗,严禁大处方、大检查。

(三)深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加强编制和岗位管理。县人民医院要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实行岗位管理。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人民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空缺和任职条件聘用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医疗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薄弱学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人民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明确县人民政府是县人民医院的办医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人民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人民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探索由办医主体或理事会公开选拔聘用院长,实行院长任期聘用制,每届任期5年。建立院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按规定不予续聘或提前解聘。建立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监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加强对理事会和医院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做到责权明确、政事分开,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探索总会计师岗位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实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由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社会满意度为主要量化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院进行目标考核,逐步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

4.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要按照量化考核、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要向技术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倾斜,向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坚决取消开单提成、按医疗服务金额提成和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等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6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发放,4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将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部分的80%作为奖金按相关要求发放,促进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大力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县人民医院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人民医院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传染科、急诊科等基本科室及薄弱领域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县人民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优先扶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选择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进行临床重点专科综合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

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建立院前急救体系,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和完善“120急救中心”和急救指挥体系,建立相应的急救站,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订优惠政策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吸引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县人民医院就业,并为其长期在县人民医院工作创造条件。严格准入制度,新进入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县人民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5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学科带头人,加强临床、护理、影像、检验、药学、病理等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引导城三级医院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工作。

3.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县人民医院要围绕降低医疗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等,集中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广泛开展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开设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开辟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借助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同步推行同级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人民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公示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自助服务,提供导诊、咨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收费项目公示、费用查询、叫号、报告单打印及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等便民服务。

4.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县人民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医院管理团队整体管理水平。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可扩展的县人民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成立资源共享的医学影像远程诊断中心,促进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整合优秀医疗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加快综合利用和信息共享,减少病人就医费用和方便群众就医,实现“共享、便捷、优质”目标。

(六)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的纽带作用。

1.加强与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工作。借助省级医院帮扶契机,积极与三级医院达成轮换派驻医师帮扶制度,由省三级医院派驻选聘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帮助县人民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强化县人民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指导。按照“上下联动”的要求,县人民医院既要积极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也要带动和支持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发展,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县人民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探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一体化建设,推进县乡镇纵向合作机制建设,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3.建设省—县—镇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通过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与阳山县人民医院、江英镇卫生院、青莲镇卫生院(高峰分院)、阳城镇卫生院、大崀镇卫生院、黎埠镇卫生院、小江镇卫生院(石螺分院)、黄坌镇卫生院、岭背镇卫生院(犁头分院)、太平镇卫生院(白莲分院)、杨梅镇卫生院、秤架瑶族乡卫生院等12间医疗卫生机构组成阳山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并以医疗集团形式组建,实施省—县—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统一管理、培训和流动,进而推动省—县、县—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预防在基层,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逐步实现阳山县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七)完善监管机制。

1.严格医疗费用监管控制。要突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等措施,综合确定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日及药占比等管理控制目标,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和使用率,减少门诊输液量,遏制药品滥用。大力推广医保诊疗常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建立相关费用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要将费用控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评先创优等范畴,对费用控制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严禁通过不合理调整用药结构、分解处方、增加自费药品使用等方式加重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2.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和规范医疗技术准入,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县人民医院推广应用。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县人民医院功能定位或其他不适宜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等工作,实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

加强医疗行为管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完善药品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手术分级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医院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强化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县人民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八)积极构建医院文化体系。着力构建“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人性化服务医院文化体系,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精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打造良好的医院品牌,营造良好的医院视觉环境和人文环境。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由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对阳山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前的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医院改革前的人员、床位、经济运行、人事分配、人才培训等情况,为出台政策提供依据。

(二)制定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5月1日-5月31日)。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县人民医院的现状,制定综合改革方案。

(三)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2015年6月1日-8月31日)。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县制定的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财政投入情况,根据《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粤价发电〔2013〕45号),制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价格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后,报清远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卫计、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四)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2015年9月1日-10月1日)。县人民医院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卫计局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发改局负责将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审核、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人事、编制部门要按规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会同卫计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和财务、药品购销等工作的监督。医疗保障经办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价格的审核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方案”,提出对人民医院实施综合改革的具体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提供财力保障。在向政府汇报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时要就人民医院综合改革的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卫计局要提出配套的措施办法,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同时要充分激发内在动力,调动医院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医改的主战场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县编办要牵头核定人医编制数;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人医重大改革事项的研究,加大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县人社局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人员招聘、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的指导;县社保局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自身的职能,加强对人民医院开展综合改革的指导帮助,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推荐第8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16—2020年)》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背景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桂发„2015‟17号)及河池市委、市政府《河池市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河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做好环江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于2017年1月18日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自治县委审定,于2017年12月29 日印发并实施。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依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整体推进,攻坚克难,创新教育体制机制,全力打造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江教育升级版,与全区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管理科学、多元参与、开放有序、高效公平的教育体制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法治轨道。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合作的育人新格局;形成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新体系;实现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施贯穿全程的素质教育,发展更具特色的民族教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

四、实施方案有哪些亮点?

(一)建立县级统筹机制。以服务环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研究制定环江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发展。编制和完善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对义务教育的县级统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调整基础教育布局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完善教育治理体系。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教育重大决策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完善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立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借助保险等机制化解学校安全风险。

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督促学校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三)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以建立权力清单为基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理清政府管理教育和学校自主管理的责权边界,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和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精简整合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加强归口管理,减少学校负担。推进教育领域的经费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划与招生政策,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信息公开。

(四)建立优化资源配置机制。强化政府投入责任,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建立健全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将近年急需建设的重大教育项目,协调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建立学杂费正常调整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实施高中贷款贴息财政补偿机制。完善捐资、出资办学优惠政策。大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五)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按照自治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要求,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建立一支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为深化教育发展保驾护航。完善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机制,将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制订《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工作规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等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实行督学责任制,强化督学队伍管理。建立和

完善科学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体系。

(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推进自治区、市、县、学校分级负责、分级规划、分级开展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的全学段、全学科、全员覆盖。实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民族“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完善地方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具体措施:一是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规定,并将继续教育学分作为职称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依据,加强教师培训的管理。二是设立县级教师培训中心,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通过河池市基础教育名师培养工程、中小学校长论坛、初中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等项目培养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三是深入实施广西义务教育师资培训经费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年度以总工资2%的标准和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由县级统一集中管理使用,足额专款用于中小学校教师培训。

(七)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实行“区考县管校聘”的管理机制,“区考”即自治区级统一组织教师招聘考试;“县管”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实行人事、编制事项报备制;“校聘”即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编制总额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将辖区内学校编制进行集中管理,根据需要动态调剂。全县可按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的1%左右预留机动编制,用于校长和教师带编交流。预留编制由教

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编制使用年度计划,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八)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探索政府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学校持续使用的方式,全县基本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建设和网络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深入组织“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试点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建立县级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体系,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任务。建立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信息化教学新常态。建设高效优质的网络教学环境,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慕课、微课等多样化学习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化教育教学新模式。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教师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8日

推荐第9篇:阳山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阳山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草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省医改办《关于报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申报报料的通知》(粤医改办函[2014]9号)以及市医改办《关于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清医改函[2015]1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县人民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使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有根本改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全面提高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改革任务

(一)明确县人民医院功能定位。县人民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联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县人民医院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积极推进补偿机制改革。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扩面推行使用基本药物比例,取消县人民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包含非基本药物),实现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县人民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等综合途径和联动政策同步推进的方式予以补偿。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2.完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县政府制订对县人民医院的具体补偿办法,规范补助方式,明确补助范围,落实补助经费。在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过程中,必须保证县人民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保证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县政府对医院履行出资责任,全面落实对县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补助、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

3.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提高中医、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在充分调整研究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按照省的价格调整指导意见,结合我县人民医院前三年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费支出等情况,合理制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后,报清远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卫计、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确保群众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4.继续推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县人民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坚持以基金预算管理为基础,实行总额控制,实施平均定额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及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费用的结算流程,落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医疗费用,支持医疗机构发展。

5.探索建立县域总控药物目录,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县人民医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与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相衔接的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并逐级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应包括基本药物目录(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的比例。县人民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50%以上。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完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重点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严厉打击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中的商业贿赂。 6.推动平价医疗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平价医疗服务的工作部署,优先开展平价医疗服务,转变医疗服务模式,广泛推广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含中医药技术),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杜绝过度医疗,严禁大处方、大检查。

(三)深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加强编制和岗位管理。县人民医院要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实行岗位管理。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人民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空缺和任职条件聘用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推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医疗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薄弱学科、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人民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明确县人民政府是县人民医院的办医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人民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人民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探索由办医主体或理事会公开选拔聘用院长,实行院长任期聘用制,每届任期5年。建立院长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按规定不予续聘或提前解聘。建立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监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加强对理事会和医院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做到责权明确、政事分开,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探索总会计师岗位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实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由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社会满意度为主要量化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院进行目标考核,逐步扩大考核结果公开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人员平均收入水平等挂钩,形成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

4.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要按照量化考核、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要向技术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倾斜,向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坚决取消开单提成、按医疗服务金额提成和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等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6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发放,4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将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部分的80%作为奖金按相关要求发放,促进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大力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县人民医院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人民医院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传染科、急诊科等基本科室及薄弱领域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县人民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优先扶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选择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进行临床重点专科综合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

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建立院前急救体系,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和完善“120急救中心”和急救指挥体系,建立相应的急救站,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订优惠政策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吸引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到县人民医院就业,并为其长期在县人民医院工作创造条件。严格准入制度,新进入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县人民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5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学科带头人,加强临床、护理、影像、检验、药学、病理等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和引导城三级医院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工作。

3.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县人民医院要围绕降低医疗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等,集中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广泛开展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的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开设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开辟急诊急救绿色通道,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借助优质护理服务的开展,同步推行同级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人民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公示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自助服务,提供导诊、咨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收费项目公示、费用查询、叫号、报告单打印及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等便民服务。

4.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县人民医院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医院管理团队整体管理水平。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可扩展的县人民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远程医学信息支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成立资源共享的医学影像远程诊断中心,促进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整合优秀医疗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加快综合利用和信息共享,减少病人就医费用和方便群众就医,实现“共享、便捷、优质”目标。

(六)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的纽带作用。

1.加强与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工作。借助省级医院帮扶契机,积极与三级医院达成轮换派驻医师帮扶制度,由省三级医院派驻选聘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帮助县人民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强化县人民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指导。按照“上下联动”的要求,县人民医院既要积极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也要带动和支持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发展,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县人民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探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一体化建设,推进县乡镇纵向合作机制建设,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3.建设省—县—镇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通过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与阳山县人民医院、江英镇卫生院、青莲镇卫生院(高峰分院)、阳城镇卫生院、大崀镇卫生院、黎埠镇卫生院、小江镇卫生院(石螺分院)、黄坌镇卫生院、岭背镇卫生院(犁头分院)、太平镇卫生院(白莲分院)、杨梅镇卫生院、秤架瑶族乡卫生院等12间医疗卫生机构组成阳山县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并以医疗集团形式组建,实施省—县—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统一管理、培训和流动,进而推动省—县、县—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预防在基层,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逐步实现阳山县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七)完善监管机制。

1.严格医疗费用监管控制。要突出医疗费用的控制管理,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规范检查和治疗行为、实行检验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等措施,综合确定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平均住院日及药占比等管理控制目标,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和使用率,减少门诊输液量,遏制药品滥用。大力推广医保诊疗常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建立相关费用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要将费用控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评先创优等范畴,对费用控制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严禁通过不合理调整用药结构、分解处方、增加自费药品使用等方式加重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2.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和规范医疗技术准入,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县人民医院推广应用。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超越县人民医院功能定位或其他不适宜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等工作,实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

加强医疗行为管理,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等管理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完善药品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手术分级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医院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强化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县人民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八)积极构建医院文化体系。着力构建“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人性化服务医院文化体系,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精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打造良好的医院品牌,营造良好的医院视觉环境和人文环境。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由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对阳山县人民医院综合改革前的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医院改革前的人员、床位、经济运行、人事分配、人才培训等情况,为出台政策提供依据。

(二)制定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5月1日-5月31日)。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县人民医院的现状,制定综合改革方案。

(三)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2015年6月1日-8月31日)。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县制定的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财政投入情况,根据《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粤价发电〔2013〕45号),制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价格标准,经县政府同意后,报清远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卫计、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四)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2015年9月1日-10月1日)。县人民医院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卫计局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发改局负责将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审核、落实政府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人事、编制部门要按规定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会同卫计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和财务、药品购销等工作的监督。医疗保障经办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价格的审核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部门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方案”,提出对人民医院实施综合改革的具体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人民医院综合改革提供财力保障。在向政府汇报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时要就人民医院综合改革的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卫计局要提出配套的措施办法,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同时要充分激发内在动力,调动医院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医改的主战场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县编办要牵头核定人医编制数;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人医重大改革事项的研究,加大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县人社局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人员招聘、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的指导;县社保局要牵头制定“人民医院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自身的职能,加强对人民医院开展综合改革的指导帮助,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推荐第10篇:济宁学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综合稿)

目 录

综合改革方案(学校办公室) .......................................................................................................1 济宁学院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纪监审) .......................................9 济宁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组织部、人事处) .....................................20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情况的汇报(离退休工作处).....................................................................................................................................23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党委宣传部) ........................................................................................................................................................28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学生工作处、团委).....................................................................................................................................32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处) ................................................................................................................................................46 深化教学改革意见(教务处) .....................................................................................................51 深化教学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务处) .................................................................................61 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方案(科研处) .............70 综合改革方案(后勤处) .............................................................................................................84 综合改革意见(财务处) .............................................................................................................85 落实校园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全保卫处) .............................................................89 教学资源整合及实验室建设实施意见(资产管理处) .............................................................98 关于做好“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意见(国际交流合作处) ...................................105 关于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基建处) ...............................................................111 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实施方案(工会) ...................118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中文系) ...............................................................................123 贯彻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经济与管理系) .......................................141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化传播系) .......................................................................149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外国语系) ...........................................................................164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系) ...............................................................................173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美术系) ...............................................................................185 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物理与信息工程系) .......................................................................201 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化学与化工系) ...............................................................................213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生命科学与工程系) ...............................................................................224 落实“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计算机科学系) ...........................................240 实施《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方案(体育系) ...............253 关于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实施意见(社科部) ...........................................................257 三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大学外语教学部) ...............................................275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图书馆) ...............................................................................281 关于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信息管理中心) ...................................................288 关于实施《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方案(初等教育学院)294 实施《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方案(学前教育学院) ...300 关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教育学院) ...................................................................306 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三年行动计划(数学系)314 关于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音乐系) ...............................................................334 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实施方案(组织部) ........................................................................346

综合改革方案

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济宁学院工作规则‣,创新做好学校办公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335”发展战略规划和“3373”工程建设计划,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校办公室“枢纽”和“窗口”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快速发展。

二、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好的团队,带出好的队伍,形成好的风气,树立好的形象,创造好的业绩为抓手,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办公室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学校办公室作为参谋助手、运转枢纽和学校窗口,下一步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提高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办公室工作将实现“三个突破”,努力做到 “三个创新”,切实抓住“四个重点”。

实现“三个突破”是: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落实依法治 2

国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办公室应肩负起这一任务,率先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校章校规,履行岗位职责,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推动学校工作依法进行。

二是推行信息公开。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更加突出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涉及保密的事项外,原则上都应公开。办公室作为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必须把学校信息公开摆到突出位臵,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良好的执行力,是管理出效益的根本保证。精细化管理重视执行力的管理。通过定量与定性考核,奖优、治庸、罚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学校精细化管理,是指学校的管理者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精心的态度,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面落实细节管理,提高工作标准,减少或避免工作的失误与不足,实现学校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努力做到“三个创新”是: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当好参谋助手。办公室的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把工作的重心,转变到既要完成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又要兼顾为领导决策参谋服务上来。应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谋划全局。要创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武装头脑,特别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的中心意识,对战略性、全局性、宏观性的关键问题,主动参与,积极谋划,紧跟领导思维节奏,紧跟重大决策进程,重点协助领导抓好信息咨询和决策落实。二是超前筹划。 3

要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对任何问题都要超前思考,提前介入。对领导关注的问题,尽可能做到提前谋划,充分发挥好补台、提醒、参谋、助手的作用。三是主动服务。要当好参谋助手,提高服务层次,就必须做到主动服务。做好主动服务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吃透上情和下情;加强调研,充分占有一手资料。四是把握规律。处理好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善于补位;勤于积累,善于总结。 二是创新协调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如何协调关系,调动各部门求同存异,形成合力,办公室负有重要责任。只有提高协调能力,才能调动各部门共同促进拟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要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协调:领导班子内部的协调。要围绕决策的形成和落实,使每位领导都了解基本情况,为其有准备地发表意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为主要负责同志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使其充分了解决策的必要性、可能性、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要着重分析决策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深入分析产生分歧的内在原因,做好事前沟通,保证决策顺利进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部门,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千方百计从差异中寻找共同点,避开或删去枝节的矛盾点,争取从大处着眼,达成共识,尽可能创造宽容和谐的氛围,以确保决策能够很好地贯彻执行;上下级之间的协调。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联系中,要当好润滑剂。一方面把好下级对上级请示报告的会签关,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意见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对领导的指示、决定,要协调下级单位贯彻执行;办公室内部的协调。 4

加强办公室的内部协调和沟通,各科室要立足全局、信息共享,统筹兼顾,步调一致,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基础。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整个领导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公室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真抓实干,避免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要做大量实际、深入、具体的工作,力戒表面化、肤浅化和抽象化,要以突出实效为目的;督办与督查并举。在督查过程中,既要了解情况、了解工作进展,还要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责令当事人加强整改,最终要落到促进工作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督促检查工作带有系统性,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方面工作,要调动、组织一切力量,加强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最重要的是要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重点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抓好关系全局的大事。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办公室除了围绕中心,当好领导参谋外,还要抓好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时,要加强统筹协调,使总体与部分之间,不同部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一个重点突出、兼顾其他方方面面工作的统一整体。

二是盯好领导关注的要事。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学校部署的重要工作,从开始布臵,到中间催办、督办,再到办理结果汇总反馈等,要一盯到底、一抓到底, 5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协调好存在重要分歧的难事。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分歧和矛盾,或领导同志间的工作意见和分歧,要加以协调、衔接汇报,以更好地发挥机关整体优势和合力,推动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四是处理好突发的急事。要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紧急突发事件,必须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紧急动员包括办公室在内的一切有利资源,灵活高效地应对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五个到位,加强办公室思想建设

一是认识到位。正确认识办公室工作,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前提。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学校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办公室工作息息相关,办公室是机关运转的发动机,是机关的“心脏”和“枢纽”;办公室的工作要以服务为宗旨。办公室要为领导服务,为业务部门服务,为师生服务,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习惯于平淡、甘心于奉献,满足于当“铺路石”。

二是领导到位。领导班子要建立起科学、高效、顺畅的领导体制,引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力戒形式主义、违法违规办事,营造一个“树正气、讲协作、求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是责任到位。办公室工作无小事,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落实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 6

层层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运转。

四是工作到位。办公室必须重点抓好实事求是,坚持时时、事事、处处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依法行政;抓好提高效率这一生命线

五是统筹到位。办公室的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要做到掌握全局,把握大势;要分清轻重缓急,善于以重点带动一般,实现点上突破,面上开花,整体推进,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使工作陷入被动;要忌“长短腿”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发现和解决薄弱环节。

(二)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 办公室日常工作很具体,有些甚至很琐碎繁杂,能否优质高效地为上下左右服务,关键在于工作的规范化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才能使办公室工作和创新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把重复性、程序性的工作理出其内在规律,并形成制度,才能使每项日常工作都有章可循。要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包括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要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其中的原因和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以克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严密。

(三)抓好干部队伍,打牢办公室组织建设基础 做好工作关键在人。建设一支积极创新、开拓进取的办 7

公室干部队伍,对于做好办公室工作至关重要。

一是创建学习型办公室。通过专门学习培训,持续地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岗位责任制。科学界定各个岗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全局意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培养“多面手”。要做到既能办文办会办事、当战斗员,又能出谋划策做助手、当高参;提高政策水平。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基础理论,提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业务素质。

济宁学院关于

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

纪监审

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深化综合改革总体要求,保障“335”发展战略和 “3373”工程的顺利实施,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学校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有力保证。

经过努力,到2017年,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更加有效,“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三大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教职员工

廉洁从政从教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高校教育生态不断形成。

二、狠抓作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转变作风, 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优良党风带教风学风。

(一)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执纪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纠正“四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积极推进效能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 10

率,改进服务质量。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加强执纪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良教风学风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垄断资源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乱必治。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严格审查和处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 11

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加强网上信访举报工作,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网络反映的有关线索,快速查处,妥善回应。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和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泄漏案情的,严肃追究责任。提高案件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的能力,保证查办案件质量。实施“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给被举报人说明情况和问题的机会,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于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列入党委行政督查督办和专项整改范围。建立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推进建章立制。

四、突出监管重点,提高治理水平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12

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用人等不正之风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开展干部档案排查清理工作,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对发现的问题逐个核实、逐项纠正。

(二)健全完善招生制度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计划调整程序。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惩各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强化教育经费监管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经制度,健全经济责任制。推进高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实现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重要岗位有效分离,建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实施高校财务管理状况年度评价制度,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无现金结算模式,推行公务卡,强化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完善经费外拨制度,结合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安排绩效支出, 13

推进科研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加强科研信用管理,建立约谈警示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严厉惩处套取、截留、贪污、挪用资金等行为。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资产管理关系,严防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加强投资管理,认真履行学校作为直接出资人的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进行考评。禁止院(系)、教师违规利用学校资源兴办企业。建立国有资产考评指标体系,发布年度资产发展报告,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专项审计。对因管理不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改革。健全学校采购管理体制,实行采管分离。完善学校采购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采购内控机制,对采购预算、采购程序和采购结果等实施动态监管,科学构建评标专家库。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回扣、手续费,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六)加强基建项目监管

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内部基建管理制度,推进基建信息化系统建设。厉行勤俭办学,加强基 14

建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推行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加强对学校建设项目参建方的管理。推动基本建设办事制度、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审批结果、投资安排、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查找基建各个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清单,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

(七)加强评审评比评估监管

强化评审、评比、评估过程的监督,建立相应结果公示复议制度。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或学术资源、评价权力,要求、默许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学校、教师等承担的任何费用。严禁教师在参与论文课题评审、职务(职称)评聘等各类评审评比评估过程中,接受利益相关人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发生人情请托、寻租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综合发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纪律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 15

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加强学习情况考核。进一步树立大宣教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学校人才智力优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理论创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驻地曲阜作为儒家文化发源地、首善之区独特的文化资源,推动校园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升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品质和实效,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教育氛围,打造学校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济宁学院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科学有效配臵学校内部权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学校内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明确学校纪委和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切实完善监督方式,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涉及学生权利义务变更的制度性文件,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听证程序。深化党务校务公开,认真落实“高 16

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手段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审计结果应用制度和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六、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与综合保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全校齐抓共管。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报告”的具体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院(系)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并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学校党委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增强二级单位的纪检 17

监察力量。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分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向党委汇报传达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助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督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和教育提醒。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增强工作合力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抓好组织实施,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分年度确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主责单位和责任人员,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主责单位和参与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教学、科研、财务、招 18

生、资产、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业务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与反腐败工作,发挥学校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监督考核

学校党委每年对学校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自查自纠和检查考核,把监督考核成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监督考核情况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完善校内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监督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济宁学院

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组织部、人事处

根据•济宁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济院政字„2014‟101号),计划在2014-2017三个学年内分三年实施。为实现这一目标,经学校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济宁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31353”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落实。

各系部均成立人才队伍工作小组,结合本系部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配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二、人选范围

“31353”人才工程的“高级专家”、“学科带头人”等较高层次人才本校无合适人选的,可采取特聘的方式外聘校外人员;“教学、科研骨干”及“校级优秀专业人才”、“优秀博士研究生”须为校内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拔程序

“31353”人才工程人员选拔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或学校邀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推荐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同时提交表中所列各类成果材料原件,经单位审核、推荐后报送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组织成立“31353”工作专家组(7人以上),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等检索真伪、审查条件、确认级别,并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形成综合评价和推荐意见,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名单。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一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31353”工作组。

(三)学校评选

“31353”工作组组织成立“31353”人才工程评选委员会,参考“31353”工作专家组的综合评价和推荐意见,投票评选“31353”人才,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学校批准后入选为济宁学院“31353”人才。学校与其签订•协议书‣予以聘用,并按济院政字„2014‟101号文件进行管理、考核及兑现待遇。

四、待遇兑现

“31353”人才的聘期、管理期均为五年。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科研经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津贴分为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基础津贴占40%,业绩津贴占60%;基础津贴拟在聘期内的每学年初发放,业绩津贴在期满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聘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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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53”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

期中考核。在相应聘期的第三年进行。受聘人填报•济宁学院“31353”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期中考核表‣并提交表中所列各类成果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成立考核工作组,根据协议对受聘人履行职责和承担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进展不力的提出诫勉或解聘。

期满考核。在相应聘期结束的次月进行。受聘人填报•济宁学院“31353”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期满考核表‣并提交表中所列各类成果的相关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负责成立考核工作组,根据协议对受聘人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期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完成•协议书‣中规定的任务为合格,全额发放业绩津贴;未完成规定的任务为不合格,由考核工作组依据权重发放业绩津贴。受聘人员聘期内业绩如达到高一级层次人才的任期目标任务,其业绩津贴上浮50%.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31353”人才评选时间

“31353”人才原则上每年选拔一次。第一次选拔拟在2015年上半年进行。

七、本实施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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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汇报

离退休工作处

在•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伊始,离退休工作处就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进行学习。会议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16日下午分别在海关路生活区和济宁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召开。会上,肖静处长全文宣读•意见‣。在对•意见‣有了全面的了解以后,老同志们纷纷表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改革,我们学校的发展同样要以改革作为学校发展第一推动力,只有改革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只有改革才能解决好学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校党委作出的改革意见是在对当前学校情况的正确分析和周密思考的基础上,对未来愿景作出的详尽规划,从学校发展定位、结构调整到人事改革、资源优化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意见‣是学校党委出台的一个意义重大的、影响深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

离退休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在充分学习•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本部门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如下安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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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老干部工作中也随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首先,老干部队伍人数飞速增长,从2006年的不足200人增加到现在的近400人。其次,老干部居住情况发生变化,原来的离退休老同志居住相对集中,近几年的新退休的老同志近半数不在我校生活区居住,越来越多的老干部跟随子女到外地甚至国外定居。第三,近几年新退休的老干部大都是建国后出生,生活环境和成长经历使他们的思想观念与以前的老同志差别较大。另外,曲阜师范学校和兖州师范学校合并到我校后,初等教育学校的老干部工作情况我们还没有完全掌握。基于以上新变化,如果再一成不变地完全按照以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去处理,就会出现效率低下、效果不佳等问题。要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扭转我们对老干部工作固有的看法,转变工作思路,改变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抵制各种经验主义思潮,在工作中少提“以前怎么办”,要多想想“今后如何办”。要使改革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用与时俱进的思想看问题,紧跟学校改革发展潮流。

二、分析老同志情况,为综合改革提供现实基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对老干部队伍作出认真详尽的统计和深入细致的分析就不能作出正确的改革方案。为更好落实学校综合改革意见,我处对全校离退休老干部又一次进行了详尽细致的摸底工作,系统分析了老同志们的年龄结构、职称职务结构、居住分布情况,通过与老同志们的谈话和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老同志们的思想动态,通过日常观 24

察了解老同志们的生活习惯和作息特点。目前,已完成充对当前老同志们各方面情况的分析汇总工作,为下一步落实改革方案提供现实基础。

三、摸清家底,提高资产利用率,探索资产管理新方式 学校2006年升级为本科院校,原来的老干部处经历了与组织人事处合署后,2014年独立为离退休工作处。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工作没有有效跟进。为更好落实•意见‣中“深化资源整合与优化配臵改革”的要求,按照学校“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工作思路,对我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报废了一批老旧的活动设施。在充分听取老同志意见基础上,购臵了一批新的活动设施,激发离退休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热情,更好的满足了老同志们日益增涨的文化需要,极大得丰富了老同志们的晚年生活。目前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均发挥了最大的作用,下一步将按照•意见‣要求,尝试“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和成本分担机制”,探讨合理有效利用现有活动设施的新途径。

四、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切工作的行为准则,能否依照章程规定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判断每位工作人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根据•意见‣中“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的建议,我处将进一步健全岗位职责制,使各个岗位的工作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以健全制度的方式促进自我规范、自我约束。

同时,对于刚刚整修完毕的老干部活动室,已经安排了 25

负责人,并公布了管理办法,但还没有形成文件。下一步将结合每个活动室实际,参考兄弟院校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办法,拟指定•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规定‣•阅览室管理制度‣、•棋牌室管理制度‣•乒乓球室管理制度‣•台球室管理制度‣等,使得老年文体活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通过对活动室的规范管理更好地满足老干部们的需要,为老同志们提供一个环境整洁、设施齐备、管理规范、和谐有序的活动场所。

五、探索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按照•意见‣“建立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要求,分析我处日常工作中常规性工作,逐步实施对工作的量化管理,切实让“绩效工资”发挥激励作用,探讨对年终岗位津贴进行二次分配的可行性,在注重公平的同时更注重效率,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

六、配合学校发挥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监督作用 我校离退休队伍人才济济,他们学历高,知识渊博,在学校工作辛苦了一辈子,对学校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退休后,仍然时时挂念学校,事事关心学校。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护好老同志们对学校的感情,激发老同志们发挥余辉的热情,鼓励和支持离退休老同志在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使老干部们为学校综合改革和转型发展提供支持。

七、积极推进党支部创新工作

今年我校有离退休党员超过二百人。这些老党员资历 26

长,经验丰富,对党的感情很深,自觉、自律性更高,都能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正是在这些老党员的支持帮助下,离退休党支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坚针对老同志特点,组织离休干部以党支部或行政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学习活动,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另外,为着眼建立使离退休干部党员终身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继续维护好离退休工作处网站,不断丰富内容,发挥好网站的教育阵地作用。

离退休工作处全体工作人员一定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意见‣要求,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把握学校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好改革举措,为学校综合改革、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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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 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工作,要牢牢把握主题、聚焦主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加强全校理论学习的领导,统筹全校的理论学习,成立济宁学院理论学习委员会。

创新学习形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教职工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听报告、看录像、实地考察、以学促研、谈感想、写心得等系列环节,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任务,花力气、下功夫,系统地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大方针政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营造“三种风气”:即热爱学习、勤于学习的风气;积极探索、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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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风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风气。通过健全考勤机制、建立学习档案等手段,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做到有措施、有标准、有考勤、有成果,端正党员干部中学风不正、学风不端、学风不实的风气。

二、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完善阵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落实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对场地、人员、内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校报校刊、广播站、社团等的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强化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

三、强化领导,健全和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单位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宣传队伍。构建高校大宣传工作格局,要统筹谋划,完善机制,强化协作,多方联动,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资源,使每一个部门都成为大宣传格局的一个环节,从而形成上下互通、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格局。统筹宣传载体建设,发挥整体效能。合理统筹、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发挥校园网、电视、校报等传统校园媒体,QQ群、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设施的作用,努力在强化统筹、优势互补、形成宣传合力上下功夫,在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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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文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开展工作。通过广泛组织开展 “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大力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高校学生领悟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洗礼,在深入了解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中提升民族自信,振奋民族精神。

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和帮助学生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端正政治立场,砥砺品德,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开展“与信仰对话”、“青春与价值对话”、“青年与祖国同行”“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 选树传颂“校园好故事”、“校园好声音”。 通过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经典诵读、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经典图书推荐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于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学生在活动中感悟、体验和接受优秀传统文化,让大学生理解感悟、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把 “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和“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融入到宣传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当中去,努力推进文化建设取得实效,精心培育优秀校园文化成果。推动文化创新,建设具有学校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大学文化,把我校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区和辐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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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大学精神的强大精神力量,积极挖掘和培育我校的大学精神。处理好大学精神建设中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适应与超越的关系,正确把握大学精神建设的方向,加强对价值观的引导,促成价值体系的形成,结合时代特征,不断赋予其新的色彩,努力建设科学与人文并举、爱国与爱校相通、传统与现代结合、求实与求新互应的大学精神。

加强舆论宣传,打造学校形象品牌。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学校成就统一起来,凝聚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的正能量。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舆论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努力把大学文化融入到新闻报道中,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创新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搭建文化建设平台,宣传学校办学成就,扩大影响力,提升美誉度。提倡每个系或社团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合力推进,彰显大宣传在思想引领、立德树人、文化强校中的作用,努力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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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学生工作处、团委

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构建服务型学生工作体系,全面实现学生工作转型,特制订2014-2017学年度学生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及细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和•济宁学院工作规则‣,按照学校“335”发展战略,大力实施 “3373”工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搭建多元化育人平台,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浓厚氛围,不断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创新学生工作体系。

二、思路目标

(一)基本思路: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实现两大突破(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突破、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质量的突破),抓好三项重点(抓安全、抓队伍、抓特色),强化四项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物质保障、环境保障),搭建五个平台(学习生活服务平台、扶贫帮困服务平台、心 32

理健康服务平台、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平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服务平台)。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符合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规范科学的学生工作机制,基本构建起符合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学生工作平台,实现培养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儒家文化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育人目标。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遵循《济宁学院章程》,创新服务理念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构建“教育、管理、服务、引导”四位一体的学生工作模式。

(1)制定•济宁学院学生工作规则‣,每两年召开一次全校学生工作大会。(学生处,李凡路,2014-2017学年)

(2)完善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适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团委,李凡路,2015年)

2.强化民主管理和法制维权的理念。按照•济宁学院章程‣,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中的民主观念;建立“济宁学院大学生维权服务中心”,强化学生服务管理的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团委,马新蕾,2015.7前完成)

(二)完善规章制度与工作规程,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重点制定出台•济宁学院学生工作评价考核办法‣•济宁学院辅导员培训规划(2014-2017)‣•济宁学院辅导员工作条 33

例‣等,使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制度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学生处,李凡路,2015.7前完成)

2.规范服务工作规程

(1)充分发挥大学生服务中心作用,重新划分综合服务职能,实现资源共享。三年内把服务中心打造成“爱心超市”、“辅导员沙龙”、“创业就业服务”、“学习与学业指导”、“生活服务”、“心理咨询”、“儒风读书吧”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处,孔全新,2015.9前完成)

(2)印发•济宁学院学生成长手册‣,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心理健康档案和职业生涯规划档案;(学生处,孔全新,2015.7前完成);加强对新生入学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发挥网络思想政治和网络综合服务作用,更新“学工在线”,打造网上“大学生之家”,简化学生办事程序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学生处,周颖、刘丽苹,2014-2017学年完成)

(三)加强学生服务平台建设,突出服务职能 1.加强学习活动服务平台建设

(1)以“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为依托,以班级、宿舍为平台,构建“全校性活动、班级文化建设、宿舍文化建设”三个层面的校园文化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参与面力争达95%以上,不断增强校园文化的吸引力与生命力,全力打造“富有孔孟文化 34

特色,安全文明温馨宜居”的公寓文化。(团委、公寓联合开展,蒿鹏、胡敏,2014-2017学年完成)

(2)以“社团文化艺术节”为依托,以文化广场为平台,开展“综合性文化活动、学科专业性文化活动、特色文化活动”三种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体系。重点以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和专业技能为目标,以扶持科技类、学术类、素质拓展类和创新创业类社团为重点,实现三类社团占全校社团数的80%以上。(团委,马新蕾,2014-2017学年完成)

(3)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为依托,以大学生艺术团为平台,形成“大众文化活动、精英文化活动、学术文化活动”三种风格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团汇报演出”“周末文化广场”等大众文化活动;打造“圣地名师讲坛”、“知名校友论坛”等精英文化活动;制定•济宁学院关于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的实施方案‣,每年举办1-2期“儒风名家论坛”、“博士论坛”,开展传统文化游学活动。 (团委,马新蕾、蒿鹏,2014-2017学年完成)

(4)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依托,以校内外社会实践基地为平台,开展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认证和职业生涯规划实施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建立“济宁学院素质教育拓展网”,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服务。强化实践育人,创新“三下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品牌,建立长效机制。(团委,马新蕾,2014-2017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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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扶贫帮困服务平台建设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建立更为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实现“调查-认定-资助-家访-反馈”五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模式。建立•济宁学院特困生家访工作实施意见‣、•济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待日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困难情况和心理状况,使资助工作精细化、人性化。 (学生处,卫建勋,2015.7)

(2)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相关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建立“校县结对”帮扶机制;选拔家庭经济困难并办理过助学贷款的优秀学生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奔赴各县(市、区)助学贷款工作第一线,协助原籍县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适时开展“爱心银行”资助活动,解决学生的临时性困难;创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学生处,卫建勋、孙婷婷,2014-2017学年完成)

(3)完善勤工助学工作。科学设臵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及薪酬,勤工助学报酬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加大学校勤工助学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强勤工助学资金的“造血”功能,三年内争取建设5-10个勤工助学基地。每年邀请10名校内外专家、老师为勤工助学的学生参加上岗培训,同时开展求职技能教育、安全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学生处,卫建勋、孙婷婷,2014-2017学年完成)

(4)积极争取社会捐助。一是加强与社会慈善基金、企事业单位、校友和社会友好人士的交流合作,争取设立多 36

种形式的奖助学金,三年内争取设立3-5个奖助学金项目;二是建立“爱心慈善屋”和“爱心超市”,吸纳社会力量的实物资助。(李凡路、卫建勋、孙婷婷,2014-2017学年)

(5)坚持“扶贫”与“励志”相结合。开展“心连心”关爱活动,实施“经济关爱、精神关爱、能力关爱、就业关爱、健康关爱”五位一体的爱心关爱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制定出台•济宁学院大学生服务队暂行条例‣,培养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每年按照资助金额安排学生校内岗位服务;组织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和推报活动,举办励志人生系列活动。(学生处、团委,卫建勋、蒿鹏,2014-2017学年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建设

(1)建章立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制定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心理健康跟踪调查制度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每年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畅通学校与系之间的学生心理状况信息;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跟踪调查,实施危机干预机制;实现课堂与课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每年举办1-2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讲座,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学生处,刘小玲,2014-2017学年)

(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咨询教师联系系部制度。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专业老师要重心下移,深入教室,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答疑。加强对学工干部和学生心理委员的培训指导,实现“专业咨询教师-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三级心 37

理辅导队伍,每年组织开展1-2期学工干部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班。鼓励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考取咨询师证书,每年安排3-5名辅导员进行培训。(学生处,刘小玲、孔全新,2014-2017学年)

(3)加大经费投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工作。适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争取承担教育部、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项目3-6项。(学生处,刘小玲、各系辅导员,2014-2017学年)

4.推进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1)实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计划的新突破。三年重点立项100个,培植10个国家级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TP),做好专利申报工作,力争申报以实用新型专利为主的项目30个。(团委,马新蕾,2014-2017学年)

(2)实施创新学分制,设立创新创业基金。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创新研究活动、技能训练和社会实践,记入学生学分。每年设立学生发展基金100万元,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团委,马新蕾、王振平,2014-2017学年)

(3)强化与地方创业促进会合作,举办创业专家讲座。每年邀请10名校友、创业成功人士为学生讲述创业经历;邀请10名当地创业促进会的相关人士讲授具体的操作技能。组织专家学者答疑,开办经典案例分析讲座,让学生掌握实 38

战经验和知识;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模拟竞赛,通过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检验,颁发大学生创业素质证书。与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合作,每年开办2期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培训班。(团委,王振平,2014-2017学年)

(4)加强就业指导,建立就业评比制度,推进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并建立校友就业创业成才档案。做好对社会公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聘用社会高校评估专业组织,加强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质量评价以及毕业生对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及自我评价等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高•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的教学质量,加强授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成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教研室。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模式培养单位。建立固定的用人单位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和岗位需求,增强校企之间的互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5-10个。(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处、团委,2014-2017学年)

5.加强学生“三自”平台建设

(1)切实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一期暑期学生干部骨干培训班和一期班长、团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学生干部户外素质拓展活动,通过培训和素质拓展,提高学 39

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团委,蒿鹏、王振平,2014-2017学年)

(2)制定•济宁学院大学生“三自”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社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学生组织建设,逐步推行“学长制”、“辅导员助理”等工作模式,建立校系两级学生自律会,实现大学生“三自”。(团委蒿鹏、王振平;学生处李效民、胡敏,2014-2017学年)

(四)创新学生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能

1.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生评奖、评优、资助等方面的评审、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济宁学院学生工作手册‣,发挥“济宁学院大学生维权服务中心”作用,保障学生对关系其自身利害的事项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评审、管理透明度。(学生处、团委,卫建勋、马新蕾、孔全新,2015.10)

2.建立健全有效的师生沟通机制

(1)制定并落实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待学生来访制度,对学生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妥善解决,并向学生反馈有关信息。(学生处、团委,李凡路,2014-2017学年)

(2)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制度,通过参加学生班会和班级活动或到学生班级、宿舍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学生处,李凡路、李效民,2014-2017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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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和学生座谈会制度。每学期深入到各系做至少一次的综合调研或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学期组织召开 2-3 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听取学生对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学生问题的反馈与限期解决机制。完善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和物业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维护学生基本利益服务机制。(学生处、团委,李凡路、马新蕾、李效民,2014-2017学年)

(五)强化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育人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化的安全育人机制 (1)制定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认真分析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特点、性质、规律等,对突发事件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处理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学生处、保卫处,李效民、李和平,2014.12)

(2)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层层负责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和全体教师的安全育人职责。(学生处、保卫处,李凡路、赵建胜,2015.10)

2.深化安全教育,建立制度化安全教育格局

(1)加强思想教育,重点抓好新生入学和毕业生安全教育。将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大学人学的第一堂课,纳入到新生入学教育体系中。邀请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为学生作刑事 41

案件、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知识及预防宗教渗透等方面的安全讲座。针对毕业生的特点,组织主题教育,围绕抵制传销、就业实习安全等内容开展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确保学生安全毕业,文明离校。(学生处,周颖、刘丽苹,2014-2017学年)

(2)开设大学生安全教育必修课。组建安全教育教研团队,为大学生开设安全教育课,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聘请法律、公安、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人员结合具体事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消防安全、逃生自救等方面的教育。(学生处,李凡路、周颖、刘丽苹,2014-2017学年)

3.强化安全管理,构建精细化安全管理模式

(1)建立校园安全信息反馈机制。开展学生假期返校思想状况调查活动,建立学生思想动态“季调研”制度,及时、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为学生搭建安全公共信息反馈平台,广泛征求学生有关校园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并完善信息反馈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设立公寓巡查员、自习室巡查员、安全信息管理员等岗位,及时掌握学生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处、保卫处,李凡路、赵建胜、李效民、各系,2014-2017学年)

(2)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学生处、安保处、后勤处、水电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要经常深人学生宿舍,及时发现并消除学生公寓内的安全隐患。建立学生公寓安全联席会制度和 42

“周检查”“月联检”制度。(学生处、各系,李效民、各系辅导员,2014-2017学年)

(3)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疏导。定期开展特殊群体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学生间矛盾、学习障碍、人格障碍、心理及行为异常等安全隐患,并有针对性做好疏导工作。(学生处、保卫处,赵建胜、刘小玲、各系辅导员、心理委员会,2014-2017学年)

(4)强化学生政治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园内宗教和非政府组织渗透活动的监控,建立快捷、有效的多维防控体系和反馈机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开展学生宗教信仰调查活动,准确掌握信教学生的自然状况及其信教的背景。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小组,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学生处、保卫处,李凡路、赵建胜2014-2017学年)

(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

1.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突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把辅导员培养与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与专任教师享有同样的政策待遇,畅通辅导员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渠道。制定出台•济宁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规范辅导员的脱产进修学习,选拔优秀辅导员挂职锻炼。三年内选聘专职辅导员15人,举办3期学工干部培训班,每两年举办一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学生处,李凡路、孔全新,2014-2017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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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学工干部学生工作理论研究。鼓励支持学工干部围绕学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编印•济宁学院学生工作论文集‣,制定•济宁学院学生工作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分层次对学工干部理论研究成果给予奖励。每年推荐2-3名辅导员参加全省辅导员工作论坛。(学生处、团委,李凡路、卫建勋、李效民、马新蕾,2014-2017学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队伍保障

济宁学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其下设的学生工作组为“济宁学院学生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各系均成立工作小组,结合本系实际,制订具体行动工作计划,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动态稳定的专职服务型学生工作队伍。注重学工队伍学科配备比例,精心组织选聘,严格准入条件。建立严格的考核、培训办法和退出机制,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统筹规划,合理流动,保持学生工作队伍的动态平衡。

(二)加大投入,强化物质保障

积极争取国拨专项经费和地方财政拨款,同时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更多的社会捐赠,通过校友、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适度提高学生活动经费;把学生活动场所和学生工作场所的基本设施建设列入学校 44

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大学生活动中心,实现多功能共享。改善大学生服务中心事务服务功能和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功能,为学生提供精细化、人本化的服务。

(三)完善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完善学生工作预警机制、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反馈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的审计和效益考核,确保专款专用,力求有限资金取得最大的效益。建立健全校级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系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辅导员管理制度、班主任管理制度等。

(四)整合资源,强化环境保障

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服务型学生工作立体育人的环境。加强与校友的信息沟通与互动。积极发挥家庭教育的辅助作用,建立学校和学生家庭联系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到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为服务型学生工作运行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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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展规划处

•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和推进我校综合改革和内涵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既是学校党委、行政赋予我处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提高我处工作人员执行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结合我处实际,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主动性、自觉性

将对•意见‣的学习纳入本处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势加以学习,力求学深学透,全面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全面、深入领会学校党委、行政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决策的意图,提高深化综合改革对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改革意识、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意识,从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主动性、自觉性,以•意见‣为指导,科学谋划和全面推进本处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335”发展战略,大力实施“3373”工程,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和改革任务,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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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学习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抓手,以提高改革意识、担当意识、法冶意识为先导,以完善工作质量标准、提高执行力为重点,遵从学校工作规则,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完成本处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大学章程建设

通过召开专题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专家、师生员工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济宁学院章程‡草案‣,提交院长办公会、教代会审议,经党委会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核准。章程核准生效后,做好章程发布和宣传工作,制定完善与章程相适应的专项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流程,强化章程的实施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做好规划工作

对学校“十二五”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成绩、经验,分析不足及原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反馈。起草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完成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子规划。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完成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各项规划落实、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监控制度,强化法律风险 47

防范措施。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教师、职工、临时雇佣人员依法办学、遵章行政、依规办事的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联合办学

坚持开放办学,全面开展学校与政府、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学校与国内外高校间联合办学工作, 不断提高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能力。以“合作发展、合作育人、合作办学、合作就业”为原则,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教育,在不断深化已有校企合作项目基础上,新建一批校企共同举办专业项目,全面推进校企共建实验实训室、实践教学基地、就业基地等工作,加大共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力度,努力实现产学研合作教育本、专科专业全覆盖。积极开展校校(研究院所)间联合办学实践,加大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力度,在合作举办专业、学科建设上取得突破。积极开展校校(研究院所)间联合办学实践,加大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力度;积极拓展产学研合作渠道,搭建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区位、文化优势,务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在合作举办专业、教师学生交流、留学生工作上有新突破。

(五)扎实做好统计工作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行科学化管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 48

工作,对我校做到科学、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制度建设,细化相关单位职责,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提高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效率,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

坚持学习制度,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济宁学院工作规则‣,学校领导重要讲话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努力把握国家、省、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自觉性、紧迫性、坚定性。

(二)提高执行力

努力领会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三)落实首问负责制

认真贯彻执行•济宁学院工作规则‣,制定发展规划处实施细则,增强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好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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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贯彻落实学校 •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学校实施意见‣,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服务作为党组织的根本价值取向和重要职责,按照“六有”目标,强化报务职能,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成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调研工作

认真学习、解读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发展文件精神,密切跟踪高等教育发展,和省、市地方政府政策导向,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高校的发展动态信息和学校工作动态信息,围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人事制度、现代化大学制度、资源优化配臵、合作办学、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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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桐庐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桐庐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激发殡葬事业发展活力,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殡改〔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针,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以推动殡葬综合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要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围绕建设惠民、绿色、节地、文明殡葬,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着力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1-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机制创新、合力推动。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的需求,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关系、创新办法、完善体制、规范服务,全面推动我县殡葬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2.坚持群众受益、公平公正。把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提升殡葬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殡葬综合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推行殡葬综合改革,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殡葬综合改革的全过程,把节地生态殡葬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通过探索和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改革人民群众丧葬习俗,推动殡葬方式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变,使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成为主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共处。

4.坚持示范带头、有序推进。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自己的家属、朋友和周边群众共同参与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要以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为方向,逐步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

-2- 的新气象。鼓励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培育健康发展的新样本、新机制。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形成具有特点的发展模式。

二、预期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形成部门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建设,着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加大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行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寄存室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示范点,逐年提升节地生态安葬率,力争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50%;坚持文明殡葬理念,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着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优化现有惠民殡葬政策。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在新时代实现农村全面升级进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村中坟墓迁移、拆除工作,彻底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城乡一体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建设力度,因地制宜推行骨灰存放室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现有的殡葬惠民政策进行提标扩面;进一步加强生态墓地建设、运行等监督管理。

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努力为杭州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一条可复

-3- 制、可推广的桐庐经验。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全力解决殡葬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的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强化殡葬公共服务,推动殡葬供给侧改革 1.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为目标,深化殡葬供给侧改革,探索和规范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依法完善直接接触遗体类殡仪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殡葬综合改革和服务。建立以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市场化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多种资本主体参与,竞争充分、服务优质、良性循环的殡葬服务新格局。

2.按照杭州市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桐庐县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做到超前意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建设。桐庐县排门山公墓二期扩建工程和桐庐县城乡骨灰存放室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到2020年全面建成,正式投入使用。

(三)加强殡葬监管执法,治理农村散埋乱葬 1.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殡葬

-4- 管理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行政村要加强基层殡葬管理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殡葬事务,完善“网格化”管理格局,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2.加强对殡葬管理机构、殡葬行业、治丧安葬行为的监管。建立由县政府牵头,民政、国土、农林、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商店、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不规范生产(制作)、销售墓碑墓料的生产(制作)企业。

3.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加强乱建坟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加大“三沿五区”“青山白化”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县“青山白化”的现象。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行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多使用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生态殡葬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新建生态殡葬项目用地,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新建或改建提升节地生态集中安葬点,较大的乡镇(街道)或较分散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建设骨灰存放室。

2.强化政策引导,出台海葬、林间散撒、深埋、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不占地或少占地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节地安葬的奖补政策,全面推行我县节地生态殡葬新模式。

-5-

(五)坚持党员干部带头,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生态安葬,严禁滥葬乱埋、严禁建造超规格、超标准墓穴;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林区、墓区焚烧香烛纸钱;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抵制陈规陋习。通过言教身传,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的群众共同参与殡葬综合改革,推进移风易俗,进而形成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的新气象。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宣传,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的殡葬新风尚,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乡村振兴建设之中。

(六)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加强殡葬信息化管理,做好与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强化数据运用,切实发挥“互联网+”的创新力和引导力,提升殡葬行业的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机制、制定方案(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

成立生态殡葬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部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殡葬综合改革文件,细化改革内容,明确任务目标,完善考核标准和措施。

-6-

(二)宣传发动、全面启动(2018年7 月至2018年8月)

召开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部署会。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举措和方案。以树葬、花坛葬、壁葬、骨灰存放室等为切入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以“三沿五区”坟墓整治为契机,全面开展毁林占地、散埋乱葬、村中坟墓、违建墓地等治理工作;以移风易俗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

(三)组织实施、强力推进(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

着力解决殡葬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通过互比互学、互评互查、简报通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送方式,及时推广有效做法,有序推进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县财政部门在优化现有的农村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标扩面制定相应的节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四)查漏补缺、巩固提升(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交流学习,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通报。通过座谈会、实地指导、互查互评等方式,总结成功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殡葬综合改革成果。

(五)总结评估、上报成果(2019年7月至2019年8

-7- 月)

梳理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形成殡葬综合改革的桐庐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及其他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解决殡葬综合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协同联动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见附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措施,切实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由相关单位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预算,支持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完成殡葬综合改革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督导评估

-8- 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评估、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各乡镇(街道)相应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牵头责任单位:县考评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向公众展示改革成果和行业形象,树立殡葬为民的良好形象,使殡葬综合改革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殡领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附件: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9- 附件

桐庐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

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研究解决殡葬综合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县殡葬综合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2.县纪委、监委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督导工作,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进行约谈、问责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县委组织部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引领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其在殡葬综合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4.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做好殡葬综合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活动内容,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新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意义和成果,及时报道殡葬综合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文明殡葬与文明祭祀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

-10- 5.县农办

加强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村散埋乱葬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6.县民政局

负责制定全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工作,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管,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整合资源、深化改革,推动殡葬综合改革和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县发改局(物价局)

将殡葬事业发展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殡葬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审批。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开展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和查处力度。

8.县住建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做好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加强对建设期间的建设规范、施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按照相关要求,会同民政部门科学制定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9.县民宗局

-11- 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殡葬管理政策,积极宣传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人士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禁将寺院内的用于存放僧尼骨灰的存放室以任何形式对外租售。

10.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维护殡葬综合改革执法秩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破坏殡仪设施,阻碍执行公务、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给与处罚;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和无名尸及时作出死亡鉴定,并通知殡仪馆火化。督促殡葬服务单位落实防火责任,指导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确保防火安全。

11.县财政局

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将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惠民殡葬政策经费、生态殡葬奖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相关保障经费落实工作。

12.县人社局

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的发放政策,依法做好离退休、退职、在职人员(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死亡后凭火化证明和骨灰安葬墓穴证领取丧葬费用的工作。

-12- 13.县国土局

依法加强殡葬设施用地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不含林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建坟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等违法行为。

14.县农林局

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保障纳入规划的基本殡葬设施用地需求,规范公墓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毁林建墓、乱埋乱葬的行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在林区公墓(陵园)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做好山林防火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在各墓区重要路口安排专人收缴火种、火源、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15.县卫计局

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的开具和太平间的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做好烈性传染病死亡遗体的卫生处理并指导做好火化工作;根据要求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殡仪车辆、设备和服务场所的卫生防疫;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在医疗机构内遗体的管理和接运工作,防止尸体流入社会乱埋乱葬。

16.县环保局

依法监督殡葬设施、公墓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情况;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指导、支持火化设备

-13- 的环保改造。

17.县市监局

加强殡葬行业市场管理。加强对殡葬行业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联合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的行为;依法打击、取缔擅自经营、生产(制作)超规格、超标准的墓料墓碑企业、丧葬用品商店以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杜绝不规范的殡葬用品流入市场。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室内经营摊点的管理,从严查处无证销售香烛、纸钱等用品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约谈、提醒、警示等方式,引导他们不销售影响安全的物品。

18.县城管局

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依法查处城区违法占道进行丧事活动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在城区鸣放电子礼炮、燃放烟花爆竹、抛撒纸钱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做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四边三化”工作;从严查处占道经营香烛、纸钱等用品的行为。

19.县法制办

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指导制定关于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受理殡葬执法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殡葬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14- 20.县交运局

严格整治城区占用车道治丧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做好扫墓高峰期间的交通出行方案和交通管控工作。加强车辆管理检查力度,对利用或提供交通工具、帮助他人运载遗体的,会同公安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2个月或没收非机动车。

21.县信访局

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22.县旅委

加强风景旅游区的环境管理,及时制止风景旅游区内的乱葬乱埋行为;负责旅游项目中坟墓迁移的相关管理工作。

23.县司法局

加强殡葬综合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确保殡葬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2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的殡葬综合改革、殡葬管理工作负总责。在县生态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改革、殡葬宣传工作。

-15-

第12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刚察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 [2011] 9号),顺利开展和完成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1]10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益性原则,实施“两改革”、“五便民”、“一强化”,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探索公立医院多种实现形式。通过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社会满意度、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费用,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2011年6月起,在县人民医院和县藏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改革步骤上,坚持先行试点,重点突破,积极稳妥,大胆创新,因院施策的原则,总结适合全县推广的经验后

1 有序推进。

改革措施上,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基本医疗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总体实现“三升、三降、三满意”的目标,即:门诊、住院业务量提升,业务收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收费标准降低,平均就医费用降低,单病种费用降低和政府满意,医院满意,群众满意。

三、主要内容

(一)推行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体制。组建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组织、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编办、药监、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履行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代表政府“管人、管事、管资产”,实施全行业属地化管理,确定公立医院规划和发展方向,保证社会公益性目标的实现。

2、建立医药分开机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逐步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降低医院收入中药品所占比例,通过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实行零差率销售。

3、建立管理评价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将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盈亏、社会和职工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公益性指标纳入医院及院长考核体系,落实医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专家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考评,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偿经费划拨和院长业绩认定结合起来。

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巩固和完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信息、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收费项目公示制度。按月对比院内住院自费比例、药品收入占医药总收入比例、平均住院和门诊费用、单病种和单项检查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等项目指标,并进行公示。坚持公开医院人事、财务、管理等重大决策内容,提高民主科学管理程度。

5、建立便民惠民机制。全面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开展无假日门诊、门诊预约和两级转诊。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实施医疗费用及时报结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单病种医药费用和抗菌类药物使用,扩大试点病种范围, 3 县人民医院选择不少于10个病种、县藏医院选择不少于5个病种推行临床路径。

6、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落实医疗救助的管理和支付制度,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诊疗费用实行补充医疗保险。

(二)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科学核定岗位总数

根据各公立医院发展和实际需求,依据服务职能、服务范围、现有工作人员数等情况,按照“因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重新核定医院需要设置的岗位总数。按照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量相匹配,与历年平均门诊人次、床位数及床位周转次数、岗位设置需求相符合,与服务对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卫生服务半径大、工作难度大、卫生服务成本高等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服务人口、地域差异等综合因素,合理设岗。同时,以医、药、护、技岗位为主体,合理确定专业人员人员构成比例, 4 保证正常开展工作需要。对缺编、空编人员制定计划,逐年补充。

2、实行院长负责制

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制度,以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管理制度,新任院长必须按照任职资格实行招聘或推选,实行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对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公立医院院长独立法人地位,院长拥有医院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对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通过民主程序决定医院内设业务机构,自主招聘员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层领导、决定非资产性的经费支出。院长按照公益性的要求行使职权,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社会责任。新任院长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以公益性为核心,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实行全员聘用制

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公立医院现任院长、副院长,保持现有职级。对新任院长,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向同级党委提名推荐,经组织部门审批后,由管理委员会聘任。院长、副院长聘期为五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院长在任期内对医院人事、财务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中层管理人员由院长提名或通过竞聘上岗确定,报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其他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

5 争上岗、以岗定责、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探索推行院长年薪制和特殊人才年薪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公立医院的职工逐步由“单位人”变为“行业人”,由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在医院内按岗位需求合理流动。严格核定公立医院各岗位的专业人数及技术层次人数,做到执业资格与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超员进人、用人。

4、建立灵活的聘用制度

一是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制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标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升、评先选优及解聘的依据。对聘期内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服务质量不高、出现重大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和医德医风相关问题的,院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提出解聘辞聘意见,并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辞聘。

二是建立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在聘任时淡化资格、强化岗位,废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并可根据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实行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高聘者是专业技术骨干,低聘者是年度履职考核最低分的获得者。

5、推行岗位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按照“总量控制、收支结余、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在岗人员基本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其余部分纳入工作岗位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实行院科两级管

6 理,制定具体的岗位工资,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注重向临床一线、高风险岗位、技术骨干和特殊人才倾斜。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将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岗位职责、风险大小、医德医风、工作效益、成本支出、药品控制、收支结余等项目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绩效奖金分配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绩效奖金分配要素:工作质量与工作数量。 绩效奖金来源:个人绩效工资; 医院赢利的部分收入

绩效奖金分配方式:采取院科二级分配模式。医院以科室为单位,根据一级分配方案将每月奖金核算到科室。

绩效考核由科室对员工进行,院办、医务科对科室考核。由院办、医务科、财务科制定和审核一级分配方案,并负责对全院各科室绩效二级分配方案审核,监控执行情况,负责对全院绩效奖金分配结果动态监控,掌握绩效考核应用状况与效果。

绩效考核结果审核及发放程序:每月10日前,各科室负责人将科室员工工作量上报院办,经院办审核后,签署意见,再转财务科,于次月22日前发放。

绩效奖金管理有关规定:

7 科室制定二级绩效考核方案时,主要以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两方面评价。各科室应不断探索绩效考核方法与评估指标,力求公平公正、全面准确。

(1)工作质量部分所占权重为30-40%。 (2)工作数量所占权重比例为60-70%。

(3)含护士组的临床科室,建议科室将绩效奖金先分成医生、护士两部分。医生和护士部分再各自根据绩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绩效考核奖金来源中的医院赢利部分投入,是指当医院在赢利的情况下,减去医院公用支出、人员培训支出、医院内部建设资金及设备购置支出的前提下,剩余的结余部分,当对科室进行分解时,按照对科室的考核、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解。

(三)实行财政补偿机制改革

1、补偿原则

(1)突出公益性质,加大政府投入。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全额预算,医院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更新和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中央、省专项资金和项目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在历年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债务由财政、国资、卫生部门共同清理,逐年解决。

8 (2)核定任务收支,强化绩效考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考虑公立医院服务人口、地理位置以及服务工作质量、数量等因素,强化医院的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合理确定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基数和支出基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激励和补偿,经考核后,对公立医院业务运行和医改任务落实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分类给予补偿。

2、补偿方法 (1)核定任务

公立医院主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机构服务能力、服务人口、近三年门(急)诊量和出院人次变动情况核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2)核定收入

收入构成:一是经常性收入,包括医疗服务收入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经费补助收入。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收入,包括基本建设经费和设备购置经费、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补助经费、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的其他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等。三是其他收入,包括公立医院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经营收入、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9 收入核定:一是经常性收入核定。医疗服务收入按照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收入,综合分析物价、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等相关因素,并考虑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各项医改政策后对公立医院收入的影响合理核定,其中药品收入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根据服务人口、单位综合服务成本及核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收入核定。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根据公立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助;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经费根据有关人才培训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三是其他收入核定。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水平并综合考虑影响收入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3)核定支出

支出构成:一是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正常运转支出。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包括用于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支出等。三是其他支出,包括公立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如赞助、捐赠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支出核定:一是经常性支出核定。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烤火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定员定额的方式及定编人数核

10 定,核定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其中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单位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业务经费根据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本定额(剔除人力成本)、合理的药品损耗、设备维护、公用支出等综合核定,其中药品支出根据药品采购价格和合理用药数量等核定。二是财政专项补助支出核定。根据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人才招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专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进度、质量、效益等因素确定。三是其他支出,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水平并综合考虑医疗赔偿支出等影响支出的特殊因素合理核定。

(四)推行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探索多元化办医格局

(1)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权责。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面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优质、价廉、可得性和可及性强的基本医疗服务,向弱势群体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减免,发挥对区域医疗服务市场技术进步、示范和宏观调控作用,在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同时,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援外等社会责任。

(2)确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定位。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依法照章纳税,接受卫生部门监管,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3)探索多元化办医。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

11 革。政府在规划上给社会力量办医留足空间,在政策上予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为主的医疗机构,发展高端专科医疗服务,满足高收入群体特需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多元化办医竞争格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2、建立人才培养长效制度

一是积极引进人才。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高薪聘请专业领军人才,充实县级公立医院专业队伍;以优厚的待遇,吸引优秀专科医师和管理人才,充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在岗人员培训。设立卫生人才培养基金,选拔优秀学科带头人跨省深造学习,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技术力量;强化“三基”培训与实践,以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使用人才为重点,有效缓解公立医院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以省内外医学院校为依托,每年选送一批公立医院在职专业和管理人员,实施人才培养储备工程。

3、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医院内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科学管理与民主监督作用,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 12 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加强公立医院考评机制改革

1、加强医疗质量考评。建立医院内部监控机制,在医生看病行医过程中容易导致医生乱开“大处方”、拿回扣的医嘱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特别是进口抗菌素使用量、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住院病人自费比例、人均输液量等五项限制指标以及控制医疗机构盲目增收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门诊输液人次占门诊总人次比例、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平均单病种费用、平均住院自费比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率等八项评估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由医院管理委员会按月排队,季度评比,半年奖惩,以考评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监督。

2、加强费用控制考评。建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落实各项费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对以营利为目的,导致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3、加强医德医风考评。落实和完善《青海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医务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的落实和考评管理。

(六)完善民族医医院改革

13 坚持县藏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中、藏、西医并重方针,强化政府责任,推进医院保持和发展中、藏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藏医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中、藏医药扶持政策,逐步解决 “以西养藏”的问题,使藏医医院回归特色、让利于民,满足各族群众对藏医药服务的需求,促进我县藏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构建和完善公立民族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 完善藏医医院管理体制。把藏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政府负责县藏医院建设,按照等级标准,科学确定医院发展规模。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工程,培育形成区域内藏医医疗、保健、科研和教学中心。发展特色藏药制剂,鼓励和支持县藏医院依法自制传统制剂,方便群众使用,提高藏药使用率。

构建和完善藏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藏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和完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实施中、藏医药“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家庭”工程。

建立藏医医院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和巡查、预警制度。建立以促进县藏医院保持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考核内容的绩效考核制度,将领导班子结构、人员配备、民族医诊疗技术运用、特色科室设置等纳入绩效考核,与补偿政策、骨干培养、职称晋升、收入分配等挂勾。

2、建立有利于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民族医院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

14 改革和完善县藏医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以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经济运营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中、藏医药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完善特殊人才和高层次民族医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在基本医疗保障建设中实行鼓励使用民族医药的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诊疗项目、医疗机构中、藏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降低报销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探索按中、藏医病种付费的实现方式。具体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的调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完善中、藏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增设中、藏医诊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诊疗技术服务价格,测算中、藏药饮片药事服务费应考虑药品的库存、调剂、煎煮等各环节产生的成本,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和劳动付出合理确定辨证论治费,合理确定自制制剂价格。

合理核定县藏医院人员编制。为保证藏医药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与优势,在核定公立中、藏医医院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要按照民族医院等级标准合理确定民族医医生的比例。

扩大医疗保障中、藏医药报销项目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诊疗项目、药品品种和医疗机构自制制剂纳入报

15 销范围,中、藏医药项目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10个百分点,探索按民族医病种付费方式。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6月—7月)。通过考察、论证、制定《刚察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完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动员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7月—8月)。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总结形成完善的制度和实施办法。

3、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1年10月)。在完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试点医院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

4、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总结公立医院改革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家、省、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及其他地区取得的先进经验,修订完善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各县和县直医疗机构要在坚持中央、省、州确定的医改方向和原则基础上,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县、本单位实际 16 的实施细则,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积极稳妥,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发改部门负责将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财政部门依据合法、科学、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分配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公立医院的收支监管。人社部门会同发改、编制和卫生部门确定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和招聘方案;会同卫生部门合理确定人员定岗、绩效工资审定,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

(三)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试点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对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医疗机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 17 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13篇:乡镇卫生院综合医疗改革实施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更好地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预防保健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保障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坚持立足镇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 1

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

全镇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

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政府举

办的乡镇卫生院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

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

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

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乡镇

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

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

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

用人机制

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的基础上,确定岗位设置、核定人员比例。乡镇卫生院负责

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

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卫生技术人员

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人社

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

合同管理。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绩效管理的

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我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

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

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医疗服务的平均人次数、

收入现状和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综合考虑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

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由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我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

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

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

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药

品供应保障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相

关政策和规定。我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

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市级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我

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基

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

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基本药

物,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

执行基本药物价格,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的名

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督举

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镇长

为组长,医院院长为副组长的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领导小组,在全镇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协调、制订

方案、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

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健康水

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各有关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

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

署上,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乡村医药卫生一

体化综合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

推进。要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操作程序。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五)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我镇医疗改革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利用黑板报、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医改宣传。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人才队伍。着眼未来,从现在抓起,我们要依托上级部门开展学历教育,实习进修,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组织并邀请县级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不断提升我镇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

二O一一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通知抄送:县政府,县卫生局。两河口镇党政办公室2011年9月10日 印发

第14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武鸣县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精神,指导试点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解决县域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互补和中西医协调发展,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并鼓励多元化办医,形成县域医疗市场有序竞争,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完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在管理体制、服务体系、价格体系、监管机制、内部管理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实施综合改革。

3.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采取多种形式加以推广。

二、工作目标

统筹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显著转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全面改善,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经过努力,尽快形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具体目标如下:

——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

——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均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二级甲等医院,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全面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均次医药费用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全面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激励导向的人事分配制度,医务人员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服务有较大改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三好一满意”等专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患者和群众对县级公立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实行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确定公立医院规划和发展方向,监督公立医院资产和运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社会公益性目标。卫生局对医院运营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管。

2.探索执行院长公开招聘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医管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同意后,由医管委聘任。探索公开招聘医院院长,通过公推公选,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副院长、中层管理干部院长提名制度,院长提名后报医管委研究同意后上报县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科学设立各项考核指标,通过指标的设臵体现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定期对院长任期内公益性指标、社会责任指标、医疗质量指标、学科发展指标、病人满意

度、员工满意度以及对社会承诺的服务等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对达不到目标的,由医管委按规定程序申报进行罢免。院长在聘期内由于以权谋私、管理不善,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给国家、单位、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医管委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者提出解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同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放权给院长,设立院长奖励基金,鼓励进取改革。

3.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卫生局依法实行全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公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实行医院年度报告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盈亏、卫生资源有效使用、社会和职工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公益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社会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患者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作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等管理办法。根据医院规模、功能,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和考核细则。成立公立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组织,由县卫生局牵头,人社、物价、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和熟悉医政管理的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向全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建立与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偿经费的划拨、医院人事任免结合起来,达到既能效监管、又能扩大自主权,既能监督费用上涨、以能调动积极性的目的。

4.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

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药品费用增长率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

(二)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落实并完善政府投入政策。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臵、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人员培养培训、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医疗救助、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支付制度。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补助。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对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

公立医院药品收入、财政补助及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管理,卫生部门根据目标责任制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考核,财政部门根据卫生部门考核意见及时拨付。公立医院上缴药品收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对专户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政府卫生投入承担主体责任,鼓励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办法。

2.实行收费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

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精神,选择5个以上病种推进试点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病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临床路径(县级医院版)管理的标准进行测算。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均次费用。落实大病救助。

3.在县级公立医院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增补一定数量的药品,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简称:县级目录)。考虑各地疾病谱及用药习惯不尽相同,在使用县级目录初期,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县级目录的90%,县级目录药物费用占比不低于药物总费用的60%。县级目录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实行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发展现代物流,降低配送成本。

4.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物价、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完善各类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

(三)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核定的县级公立医

院床位规模,参照国家印发的有关医院人员编制配备标准,结合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人口、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机制。

卫生系统人员聘用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臵及任职条件,提出意见,经卫生局审核后报人社局审查,办理工资、社保、档案等手续。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人,人员资格与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超编进人、用人,不得随意串岗,实现全县卫生人员按岗位聘用,工作按岗位职责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兑现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制度。公立医院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由医院自主择优聘用,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额控制,要合理利用。

3.建立解聘制度。各单位制定适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特点的考核标准、内容、方案和程序,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励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副院长以下的所有管理、卫技、工勤人员在聘期内由于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医德医风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的,院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或提出解聘意见按程序聘。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暂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诫勉、转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将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医疗风险、责任大小、成本控制、

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有效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临床一线的关键岗位,以及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坚决取消开单提成、按医疗服务金额提成和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等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工资总额的60%作为岗位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40%作为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将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部分的30%纳入绩效工资范畴,确保医务人员待遇稳中有增。

5.改革职称评定办法。探索分级职称管理,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将病种诊疗能力、分级手术能力和完成工作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侧重评价和考核临床技能。对长期在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在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

6.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实行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强化医院风险经营意识。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加强医院财务监管,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按照规定提取折旧、公积金、公益金经营风险补偿金等,探索推行县级医院会计委派管理制度。

(四)推进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1.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科学设臵县级公立医院。在自治区卫生资源配臵标准的基础上,摸清行政区划内现有医疗资源总量和配臵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布局,针对县域主要健康问题,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和地理交通等因素,

研究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发展规划,并将卫生规划纳入该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中医医院及县级院前急救机构。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原则上到“十二五”期末,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达到县域内每千人口1.4张床。在坚持公立医院主导的前提下,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发展空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发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规模、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指导与管理。

2.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对县级医院医疗资源及功能进行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县域内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村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等工作。

以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为县域内医疗卫生和急救中心。加强重点专科和急诊科建设,提高疑难、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承担县域内的业务指导和人员进修培训。完善农村医疗和急救服务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

以县级中医医院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民族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探索县乡村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提升中医民族医药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履行相关公共卫生项目的培训指导、监督与考核职能,建立健全县级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承担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技术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完成国家“两纲”目标任务。

3.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在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由县级医院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管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培训基地,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探索建立向乡镇卫生院选派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

4.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臵,全面完成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按区域卫生规划资源配臵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强,持续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就医条件和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人才培养。健全医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制订和实施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

院在职或退休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积极培养县域学科带头人,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人才比例。

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通过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优先聘用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生。

6.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和当地需求,有计划的进行帮扶,同时可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等方式,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公立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每个县不低于1所,每所医院不低于5名人员,派驻人员相关信息要进行公示。从城市三级医院选派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的县级公立医院担任副院长或科主任。

7.提高县域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中医民族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不断完善县、乡、村中医民族医三级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中医民族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积极利用中医民族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探索中医壮瑶医药在财政补偿、服务价格、按病种收费、临床路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发挥中医壮瑶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五)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服

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肃处理违规检查、违规用药等问题。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重点管理好手术安全、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成立医疗诊断中心。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结果与诊断符合率要达到70%。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县级目录的90%,县级目录药物费用占比不低于药物总费用的60%。以上指标纳入院长绩效考核。

3.加强医院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在全面提升医疗技术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诊、临床药学、预防保健、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薄弱科室建设,优先选择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临床专业科室进行重点建设,在设备投入、人才引进、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倾斜照顾。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

4.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

众等候时间。

提升威胁农村居民大病的服务保障和费用统筹能力。率先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两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5.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试点范围,扩大病种,细化内容,提高入组率。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要服务于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各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卫生部下发的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医院可参照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1年版)扩大实施范围。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要达到5个以上,其中至少包括骨关节植入治疗的1个病种。

6.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稳定和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要≥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7.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处方、医嘱点评和不合理用药预警监测工作,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与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结合,对于抗菌药物管理和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8.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对接,医院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及时审核,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

9.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满足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电子处方、预约诊疗、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财务管理、药房管理、医疗保障结算、医学远程教育和会诊等功能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平台,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

(六)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和氛围

1.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2.弘扬崇高职业操守,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重视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进度安排(未定)

(一)先行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4月-9月)。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成立领导机构,召开试点启动会议并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1月)。武鸣县作为自治区重点联系的先行试点, 月下旬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先行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月底总结试点经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试点县(市)政策与管理培训,并组织实施各项改革工作,定期开展试点工作督导检查。各先行试点县研究出台县级实施方案,推进综合改革。

(三)组织实施第二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根据武鸣县经验,全面推进7个先行试点县的试点工作。2012年2月对先行试点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作准备。

(四)进一步推进改革阶段(2012年3月起)。针对先行试点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试点工作推进至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的所有辖县,其他市至少选择一个县作为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先行改革试点工作由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建立由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及各

试点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试点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应努力细化、实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各级发展改革、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二)强化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试点县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定期考核,适时通报,总结推广经验。落实责任,明确步骤,确保试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医改办,负责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跟踪试点改革推进情况。

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县医院规范化标准制定和规划的审定,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投入。

财政部门,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按政府卫生投入要求,负责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资产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自治区医改工作整体部署,负责指导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县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步伐,促进我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各市、县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县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加强行业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的管理办法,督导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骨干人才到三级医院培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试点工作、便民门诊服务。

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全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审定和监管。

第15篇:甘谷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甘谷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农业部等部委《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实验任务的批复》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健全组织、理顺机制、强化职能、拓展服务”的总体思路,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核心,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三农”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着力将供销组织打造成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坚持社企分开、社事分开的原则,实行“两条线”运行模式,一条“社”线,即县供销联社、乡镇基层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一条“企业”线,即供销集团公司、分公司、

- 1 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好,把依靠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做好,补齐市场“短板”,全面提高三农服务能力,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

四是拓宽服务领域。建设以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消费品供应四大网络为重点,以物流园区为平台,物联网为载体,供销组织系统、社有企业为依托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甘谷县供销合作联社章程,明确全县供销系统由县供销联社、乡镇基层供销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社有企业四类主体组成,在全县15个乡镇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405个村成立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县供销合作联社机关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乡镇基层社机关为事业单位,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为合作经济组织。县乡两级供销社机关经费由财政资金保障。乡镇基层社机关人员由县上统一从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中划拔,组织关系隶属于县供销合作联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采取民办公助、自负盈亏的办法,依托村两委阵地、种养基地、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资源,进行组建。

2.合理确定职能。按照社企分开、社事分开的原则,坚持

- 3 导、服务,接受村级两委的监督管理。乡镇基层供销社要充分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承办好县供销社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服务协调好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为农服务职能

1.着力强化农业生产服务。以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为载体,在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协调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科技信息、提供优质种苗、安全农资等多种服务,为农户提供放心、可靠、便捷的专业化服务。要顺应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趋势,着眼解决农村农动力外出务工,农业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创新服务方式,发展农业服务队、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供销社组织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培育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型农民。健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依托家庭农场、产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供销系统协调职能,大力推广大农业实用技术。继续开展“百千万”农技推广活动,下派农技特派员,发挥农技推广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参与“商标富农”工程,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本土农产品品牌。

3.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通过政府注资、企业参股、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及广大群众社员入股的方式,组建公益性和微利型相结合的农民资金互助协会,开展资金互助服务,向社

- 5 县供销社挂县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牌子。支持供销社参与实施“千县万村计划”试点工作,依托物流园区,吸纳县内外有影响的金融、物流、电商等企业,引进集群物联网技术,发展B2C+O2O新型商业模式,成立甘谷县物联网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形成以物流园区为中心、乡(镇)超市、村便民店为配送网点的营销服务网络。到2015年,发展物联网和智慧农资、智慧生活体验馆30个,体验商户50户,到2016年,实现各乡镇和中心村物联网服务全覆盖。

1.构建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大力培育综合性农资经营服务企业,鼓励农资公司拓展经营范围,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有机肥等经营服务,促进其从单一经销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进一步健全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加强乡镇基层社农资经营网点建设,扩大县级配送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和乡村放心示范店的覆盖面,提高安全放心农资市场占有率。

2.构建农产品现代经营网络。大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在特色农产品产地和重要集散地,培育和新建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健全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蔬菜直营店30个,购置配送车5-10辆,提高农产品购销能力。大力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多渠道抓好产销对接,重点推进农超、农企、

- 7 对出资人投入的资产资金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县供销社主任兼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实行经理负责制。县供销合作联社对供销集团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权利,实行市场化聘任管理者。县供销合作联社设立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对社有资产行使监管职能,县供销集团公司定期向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报告经营收益情况,接受其监督和业绩考核,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2、创新公司运营模式。以甘谷供销集团公司为龙头,盘活社有资产,通过联合合作、共同开发等形式,兴办为农综合服务的各类子公司、延伸到乡、村的便民经营点,提供市场化服务。县供销集团公司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经营点负有资产监督职能,不直接参与子公司和经营点的具体营销业务,激发市场经营活力。对不控股的公司和经营点,要依法履行出资人的权利,保证为农服务宗旨不变。采取招商引资、股份合作、股权出让、有进有退的办法,鼓励和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注资持股或控股经营,实现社有企业资产结构多元化经营格局。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4年12月开始,2016年10月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4月)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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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综合改革

综合改革 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人口的发展必须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新时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惠州市作为全国16个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实施综合改革两年来,惠州市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积极推进而不冒进、真抓实干而不蛮干、开拓创新而不标新”的指示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做到既稳定低生育水平,又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创新机制。加强管理 “三个代表”贯穿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着继往开来、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真理光芒。在改革中,惠州市坚持用“三个代表”正确认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改进的工作。

1、建立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育龄人群婚育行为的经常性出发,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 在农村,建立健全“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落实重心下移,强化镇、村两级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能。加强“村官”培训。建立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小组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在城镇,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机制,强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计生工作职责,健全楼栋长、房东、工厂宿舍舍长和农贸市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管理网络。彻底改变了过去计划生育工作“急在县里、忙在镇里、梗在村里”的现象。

2、健全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我们在综合改革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整合、提升,建立和完善了十项经常性工作制度:①“两员一干”(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干部)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②镇、村计划生育工作月例会制度;③已婚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制度;④定期“三查一服务”(查环、查孕、查病,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制度;⑤育龄妇女信息变更、反馈、分析制度;⑥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慰问、优惠制度;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⑨县(市、区)、镇(办事处)季度考评及隔级考核制度;⑩镇(办事处)、村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3、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依法管理计划生育。2002年上半年全市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建立以村(居)为主的有效的基层管理。 在农村,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组织管理机构、奖励与限制措施和执法程序等内容写进村民自治章程,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把村民实行计划生育作为贯彻落实村民自治章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村民充分享有正当行使村民组织法赋予的权利。 在城镇,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之中,强化街道和社区妁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建立单位负责、社区管理、居民自治、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依靠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 以及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了村(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依靠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管理、共同负责才能做好。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计划生育部门协调,各有关 1

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和省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惠州市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公安、卫生、教育、工商等兼职成员单位的计划生育分工职责,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垂直负责制,共同抓好计划生育。

5、健全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健全一支队伍。市、县、镇三级均成立相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定人定编。同时,发展企业主、房东和流动人口中的积极分子等做义务宣传员和计生信息员,建立一支不走的宣传队。 完善两种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制度:①流动人口计生档案、证明管理制度;②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制度;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通报制度;④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三查一服务”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流出地配合管理制度;①流出人员婚育、节育情况申报、审核制度;②流出人员计生管理跟踪服务制度。同时,认真把好“三关”——发证关、落实节育措施关、信息反馈关。 落实三项责任制。一是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责任制;二是工厂、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三是属地管理责任制。 实行“四同”。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初步建立起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6、改革考核方式,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2002年,在国家、省计生委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实施了“三线考核”,即:一是对党委、政府的考核(简称“党政线”),注重“三率”: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以及“三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二是对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的考核(简称“部门线”),按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职责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三是对计划生育部门的考核(简称“计生线”),主要包括统计质量、落实“三为主”、基层基础建设、优质服务等计生业务工作。“三线考核”切实从综合改革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对象和职责,减少了考核层次,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直接调查与间接评估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权”。切实把基层的注意力的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

7、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在信息化建设上,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市所有镇(办事处)均配备了规范化管理必备的微机,完善了育龄妇女信息化系统网络版单机运作,并依托政府专用平台实现初步的在线联网,呈现出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的雏形。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丰富决策信息,使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发展,2004年力争实现市、县、镇三级在线联网,从而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服务全程化。 创新服务,注重实效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在综合改革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本的思想,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做得更好、更深入、更细致、更加科学规范。

1、改革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大胆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倡导温馨化、个性化、咨询式、启发

式的宣传服务。依托社区,强化载体,贴近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切实把计划生育知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知识有机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由单纯的说教式向平等、对话、咨询等多种形式转变,有时代性、针对性地开展面对面的计划生育宣传服务,不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2、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为目的,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意识和新婚育观的宣传,以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生命科学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教育,实现了从过去宣传法规政策向宣传科技知识扩展,群众的全局观念、人均意识、生存发展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妊娠、流产、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

3、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加大投入,着力建立完善市、县、镇、村四级计生技术服务阵地,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作用,努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培训和避孕药具的发放,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已婚育龄夫妇服务。目前,我市共有计生医技人员502人,均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市、县(市、区)服务中心(站)建立优生实验室,配备了开展普查普治,优生筛查和检验的相关设备,镇服务所具备了“三查一服务”的必要条件,50%的村(居)委会配备了B超仪,为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4、拓宽技术服务领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在综合改革中,我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改变过去单纯计划生育为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相结合,建立以人为本和逐.步过渡到“知情选择”的新机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坚持以健康人、亚健康人为服务对象,积极开展以计生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如定期开展“三查一服务”活动,大力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加大性病、艾滋病预防力度,把安全套自动销售机的安装从市区延伸到各县城和流动人口聚集地等等。 目前,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30%以上的村(居)委会已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了避孕节育措施的有效率、及时率,维护了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个代表”思想的精髓在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践证明,两年的综合改革,创新了机制,转变了作风,成效明显。(作者单位:惠州市计生局)(摘自《广东人口信息》)

综合改革

2001年,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将我市确定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市。对于我市来说,这既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等各职能部门积极

探索,从明确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入手,以综合改革促进工作理念与工作格局的转变,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我市综合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实施过程 2001年初,国家、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到我市调研时指出: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把以大突击为主的工作方式向经常性工作和优质服务转变。我们认为,这一要求非常切合实际,为我市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我们专门就综合改革怎么改?如何贯彻国家提出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在全市上下展开了大讨论、大调研,并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有关文件,在集思广益、摸清群众需求、体察民情社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综合改革的思路:在总结30年人口计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入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视抓好综合改革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在“实”字上下功夫,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综合改革的全过程。 思路明确以后,我市综合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2001年初至2002年初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在开展一系列调研的基础上,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的意见》,由市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三线”考核等九个实施方案。县、镇两级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文件。二是2002年初至2003年底的试点推进阶段。主要是选定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镇为试点,上下联动,探索经验,并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现场会,树样板、推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把点上的经验转化到面上,促进全市综合改革工作的平衡发展。三是今年初以来的全面铺开阶段。主要是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并将之上升到理论和机制的高度,制度性地安排综合改革措施。

二、我市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们重点在五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改革突击性工作模式,建立经常性工作新机制

1、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促进经常性工作的开展。经常性工作是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市综合改革的重点。我们通过对原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提升,建立了以镇村党员、干部包干工作责任制度和已婚育龄妇女全程跟踪服务制度等为主的经常性工作“十项制度”。实行县(区)四套班子领导包镇包村责任制,镇三套班子领导包村包户,镇干部全员包户,村(居)委会干部包组包户,职能部门包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包监督的责任制。在此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好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镇、村干部的包干内容,从过去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高潮四术落实率的“旧四率”发展到群众对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知情选择率、参与率、满意率的“新四率”,具体要求做到“十包”:包了解计生对象的婚育状况,包宣传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包动员对象参加优生检测,包孕情监控,包计生对象查环查孕和落实节育措施,包术后回访,包动员对象接受妇科普查普治,包辖区内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包协助计生对象办理计生优惠证件并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小孩九年义务教育书杂费等各项优惠,包协助计生对象开展“三结合”发展生产、劳动致富等。

2、以宣教方式的创新深化经常性工作的内容。一是更新宣传教育服务理念。用平等对话、咨询服务等的宣传教育,代替单纯的说教式教育,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宣传教育服务。二是加大精品制作力度。在市区和县城,建立主题突出、时代感强的生育文化主题公园和文化长廊;在中心镇,建设高档次、高品位的婚育新风“风景街”;在厂矿、企业,设立人性化的婚育新风“自助餐”等。三是提高宣传教育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各传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在电台设立“关注悄悄话”等热线节目,在《惠州广播电视报》设立“性福课堂”,建立“人口计生网站”,利用移动电话网络开展手机短信服务。四是全面推广七种模式。在镇村两级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培训、干部与育龄群众民主对话、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论坛、计划生育知识竞赛、计划生育演讲、计划生育文艺汇演以及制作和播放计划生育VCD专题片。通过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和内容,为经常性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群众认识基础。

3、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经常性工作上水平。几年来全市在计生信息化建设方面共投入经费约1300万元,信息网络初具规模,所有镇(办事处)均配备了信息化管理必备的微机,完善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网络版单机运作,并依托政府专用平台实现初步的在线联网。同时,切实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改变了以前那种在纸堆里找育龄妇女信息、人工统计数据的工作模式,使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上了一个新水平。 (二)改革单一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优质服务新机制 一方面是增强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我市市、县服务中心(站)建立了优生实验室,配备开展优生筛查和检验的相关设备,镇计生服务所中有71%达到省甲级以上标准,50%的村(居)委配备了B超机。并在用人上

严格把好“进人关”,积极引进素质高、懂业务、善于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医技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同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过去单纯计划生育服务为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服务相结合,全面启动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把服务范围从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扩展到流动人口;实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充分尊重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90%的村(居)委已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另一方面是转变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方式。改过去“坐堂服务”为上门服务;生殖保健服务由原来“政府给什么、群众只能接受什么”,向“群众需要什么、政府就尽量提供什么”转变;生殖健康快车每月都轮流进村、进厂为育龄妇女开展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为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进行体检;并坚持派车接送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坚持术后随访,把慰问、宣传、服务融为一体。 (三)改革“处罚多生”的管理模式,建立“奖励少生”的利益导向新机制 在城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通过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把集体经济股份分红与计划生育挂钩,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兑现集体分红,宅基地优先分配,查环查孕误工给予补助等;对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取消全家7—14年集体股份分红。各县(区)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优先优惠措施的若干规定》,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政策,为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各部门、各单位为计划生育家庭开辟“计生绿色通道”、“服务专柜”,提供各种优先优惠服务。同时,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持计划生育户发展“三高”农业、开办实业。此外,镇级普遍设立“温暖基金”,专门用于慰问计生困难户和对特困户进行补助,让计生对象真切感受到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 (四)改革干部管理模式,建立队伍建设新机制 一是建立灵活用人机制,配齐、配强计生队伍。全市镇、村两级按3000:1和1000:1的要求配齐计生工作人员,各村(居) 委会配备两名以上专职计生干部,村民小组设有宣传员,每30至50名育龄妇女设一个小组长,并落实报酬,村计生干部每月工资补贴在300—1500元不等。村(居)计生专干采取群众选举和公开竞聘方式产生。按照“选能人,用强人,谁能抓好就用谁,谁抓好了就提拔重用谁”的原则,选拔、任用计生干部。二是深入开展“万人评计生”活动,推动计生队伍作风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对各镇(办事处)计生办、服务所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公开评议。在活动中,各级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采取向参评对象发放评议表、公开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信箱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万人评计生”活动,切实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息,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效果的第一标准,大力加强全市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 (五)改革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模式,建立管理服务新机制 一是营造依法维权氛围。制订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制度以及责任考核制度,坚决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流动人口行政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通维权服务热线,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设立《群众来信》栏目,公开接受流动人口投诉和民众监督。同时,健全党政、人大、政协、群众、舆论等全方位监督机制。使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从单纯强调管理向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转变。二是建立管理服务并举架构。建立、推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五种责任制,即:楼栋长责任制,房东责任制,企业宿舍舍长责任制,计生、治安联动责任制,集贸市场协会会员责任制。各级计生兼职成员单位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在暂住登记、就业、生殖保健、科技培训、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计生协会主动配合工商所、物业管理处“一帮一”和“一挂一”地为流动人口提供计生宣传服务。同时,各级政府加大了流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和服务方面的投入。设立计生专项基金,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提供经费保障。通过推行以上五种责任制和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管住流动人口的“窝”,赢得流动人口的心,实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

三、我市综合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巩固。目前,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比改革前下降了1.

14、0.85个千分点;政策内生育率比改革前提高2.81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了4.53个百分点。2003年,全市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居)939个,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先进村(居)283个。三年多来,全市有1800多对已婚育龄夫妇自愿放弃生育二孩。2001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控制指标,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工作理念发生重大变化。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依靠管理为主到注重优质服务转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胆叫响计生品牌。 ———工作方式方法逐步改变。主要体现在“十改十转变”:改突击性工作向经常性工作转变;改“急风暴雨”向“和风细雨”转变;改统计业务以手工操作向信息化管理转变;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流出地管理为主向流入地管理为主转变;改单纯说教式宣传教育向人性化宣传教育转变;改查环查孕

向“三查一服务”转变;改落实节育措施“对号入座”向“知情选择”转变;改单一的服务向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转变;改单线考核向“三线”考核转变;改“旧四率”向“新四率”转变。 ———群众应知应会率、参与率、满意率有较大提高,分别达到90%、95

第17篇:高唐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0

高唐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30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疗合理收入不减少、政府和医保可承受的改革总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力争到试点工作完成时,县级医院医疗条件明显改善,医疗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次均门(急)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改革管理体制

(一)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连接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责任落实单位:县卫生局)

(二)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发改、编办、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物价、药监、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国有资产管理等决策事项。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作为执行机构负责医院管理、考核、监督等具体工作。逐步取消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院长作为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的经营管理。

- 2一是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对公立医院承担的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重大活动、重大传染病防治、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二是建立公立医院发展基金。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在职人员保险等,同时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结核病、急救医疗、妇幼保健等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和倾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卫生局配合)

(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服务价格调整要综合考虑医院正常运转、群众就医负担、医保基金安全、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等各方面因素,精准测算、合理确定。在2014年9月30日前,由县物价局会同县卫生局、人社局制定方案,调整价格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医院药品价差总量的80%,并经市级价格、卫生计生、人社部门综合平衡审定后实施。(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配合)

(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管理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的要求,

- 4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在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因地制宜选择与我县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综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省统一部署,推动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逐步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机制;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制度,形成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临床路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要提高结算效率,根据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疗费用。对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实行周转金预拨制度,尽最大可能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配合)

(二)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大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力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总医疗费用、次均(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等指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局配

- 6县卫生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配合)

(三)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并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聘任制的县级公立医院,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内,可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提高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原则上比例不低于

%。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配合)

六、加强医院管理

(一)实行院长负责制

落实院长用人自主权、分配权。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按规定拟定医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医院人事、财务、分配、职称聘任等管理制度,保证医院日常运行。实行院长任期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兑现奖惩,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加强院长职业化建设,分批次开展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人社局、财政局

- 8用。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管理,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安装“反统方”软件,坚决禁止为商业目的统方。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强化问责制,严肃查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负责)

七、提升服务能力

(一)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加快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薄弱科室以及县外转诊率较高的病种所在临床科室的建设,财政给予必要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负责,县财政局配合)

(二)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

完善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可及性、针对性、实效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素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财政局、编办配合)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

逐步实现县级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

- 10亏损等投入对中医医院的倾斜政策。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发展。将中医诊疗技术项目、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在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病种,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合理确定支付标准,相应提高报销比例,并在医保支付中优先保障。县中医院中药饮片销售额应占药品销售总额的15%以上,门诊采用非药物中医技术诊疗人次应达到门诊总人次的1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人社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分级诊疗格局

(一)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巩固和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从基层实际出发,完善配套政策,向基层倾斜,为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量招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和医护比、床护比等尽快达到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要求,促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基层服务能力的大幅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按照《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鲁财综〔2013〕163号)要求,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列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 12务方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危重、急症大病和疑难病症患者转诊到县或市级公立医院,合理分流病人,真正实现“首诊在基层”。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四)发挥价格和医保杠杆作用

实行普通门诊按规定就医,住院逐步实行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对未执行首诊就医管理规定的参保人员适当提高个人支付比例,对在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患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扩大医保惠民病房试点范围,在基层开展医保惠民病房试点,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减少不必要的住院,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基本实现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县,力争2015年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局配合)

九、强化服务监管

(一)严格行业管理

优化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

- 14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改革作为关系医改全局、关系民生改善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营造良好环境。要做好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打击“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医务人员从业环境,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建立工作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考核问责力度。县级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和督促落实工作,共同推动改革深入开展。县里将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对县直部门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第18篇: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化我省“315”(完善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突出中医药特色,使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报销比例上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和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县级医院改革之路。

(二)主要目标。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三)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改革补偿机制。

1.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的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性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

2.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严禁医院贷款、集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合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3.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逐步化解医院建设债务,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适当提高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标准。

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4.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全面推进试点医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5.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能够有效保障药品及耗材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采购供应办法。坚决治理药品及耗材方面的商业贿赂。县级医院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医院级别所应配备的床位医护人员比例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鼓励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活动,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3.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推进管办分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会”),作为县级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决定县级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审定县级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医管会主任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县级医院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承担医管会日常工作,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制定考核方案报医管会同意后对县级医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县级医院的资产和财务监管,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2.落实政事分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县级医院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医管会聘任。县级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合理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实行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重大决策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快推进院长职业化建设。

3.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完善绩效管理。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体系与考核制度。要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医管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针对县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订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政府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院前急救体系,设立中西医联合参与的重症医学科。设置血液透析室,同时积极开展腹膜透析业务。有条件的边远地区县级医院可建立中心血库或储血点。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鼓励资源集约化,成立检查检验中心,推行检查检验结果医疗机构互认,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编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近期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做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各县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所辖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3.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能够互联互通,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等。建设医疗健康信息网。全面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作的落实。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个医院每年安排3名医师参加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地方财政支持,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落实护士人事代理和同工同酬制度,开展优质护理和“宾馆式”管理、服务和护理。继续做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天津对口支援我省10家县级医院项目,建立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加强对三级医院派驻情况的考核。每年在全省选拔23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省内外三级医院进修培训,重点培训骨干医师临床思维、医患关系有效沟通和临床技术操作能力,帮助受训人员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适宜技术等。县级医院每半年必须派15名(全年30名)以上医务和管理人员到省内外进修,其岗位空缺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替补。

5.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实行预约挂号,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健全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禁止大额度收取住院押金。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五)完善监管机制。

1.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治理过度诊疗,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积极推行医疗质量安全分析评议会议制度、厅局长“行政查房”制度、医院院长值周制度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及医务人员“四个排队”等22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处方权监护制度和点评制度,有效防范过度医疗。对于排队结果以院务公开形式向职工和社会公示,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实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医疗卫生行业有奖举报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强化医务人员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患者维权站,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委托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3.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与惩戒并重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的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六)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针对县域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1.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医管理科建设。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病床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试点医院应建立和完善中医师每周2次到西医科室查房的制度。建设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在临床科室中设立中医综合治疗室,并开展中医综合治疗服务。鼓励各医院在总费用不增长的情况下,探索实施中西医结合的多措施治疗疾病的综合临床路径。试点医院要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学习培训中医适宜技术,确保一年内使每人至少掌握15项适宜技术和6项食疗保健技术。加强中医管理科建设,制定和完善能够引导西医科室积极运用中西两法综合治病的奖惩政策和具体措施,严格管理考核。

2.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做好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积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合理补充基层中医药人员。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3.加强中医护理服务建设,体现中医特色优势。对护理人员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积极倡导“护理整体观”、“因人施护”、“因病施护”、“辨证施护”,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对病人心理、饮食、用药、康复等实施整体护理。同时,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开展中药熏蒸、中药热敷、穴位注射、推拿按摩等特色项目。

三、进展安排

(一)2013年1月起,试点县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二)2013年2月底,完成定岗定编,落实人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完成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三)2013年上半年,总结评估综合改革成效,形成基本改革路子。

(四)2014年底,力争使试点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五)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现代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激励,医院发展有活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各试点县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级编办、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并加强工作督导。省医改办、省卫生厅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在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县级政府要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市州级政府要加大对试点县的投入力度,给予相应补助。

(三)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各地要建立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整理所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动态经验和做法,加强区域间工作信息交流,为各级领导掌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程、整体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做好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甘肃省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名单

附件

甘肃省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名单

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

金昌市:永昌县。

白银市: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县。

武威市:天祝县。

酒泉市:瓜州县。

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定西市:临洮县、陇西县。

第19篇:藁城市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藁城市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我市已被省政府列为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为切实做好我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省、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医疗健康工程为统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着力加大农村医改投入,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着力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中心,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五个突破”,全面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农村卫生室达到“三个一”(一个标准化卫生室、一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一套基本药物保障制度),乡镇卫生院实现“三个有”(有一个标准化卫生院、有一支适应农村医疗工作的好队伍、有一套基本检测设备),县级医院实现“三个双”(经营双轨制、医疗服务双价格、医疗队伍双配备),基本药物供应实现“三个零”(配送零缝隙、价格零差率、使用零盲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三个建”(为所有群众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阵地),具体目标是:

——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完成全市239个行政村的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每个行政村的卫生室配齐5万元的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为村卫生室配备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从业人员。

——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成3所中心卫生院建设改造任务,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为全市7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中心卫生院配齐价值60—150万元的医疗设备;完成以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任务。

——探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现“经营双轨制、服务双价格、队伍双配套”的目标。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和完善覆盖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配送制度。

——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以上;建立健康体检机制,为农村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确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最高限额达10万元的再补偿。

三、主要任务

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重点开展六项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

1、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按照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标准的要求,完成全市239个行政村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根据全市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建好并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建,对不达标的进行改、扩建,对没有条件改、扩建或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依托村民服务中心或选址进行建设。村卫生室由村集体举办,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结合我市村少人口多的实际,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原则,安排建设面积与规模,1000人口以下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00-3000人口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000-6000人口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6000人口以上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筹措解决。同时,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配齐5万元的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建设。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人/千人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现有具备资质的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培训合格后再录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通过培训取得资格并考核合格后可以录用。从今年起,对新招录的村医,要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上岗前先安排到市、乡医疗机构进行1个月以上的临床进修学习(中医带徒除外)。(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为有条件的村招录1名大学生村医,逐年扩大配备大学生村医范围。为鼓励大中专学生到村卫生室工作,今后凡市、乡新招录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有村卫生室工作经历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为基础,所有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所需药品计划清单定期上报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采购。村卫生室不得私自采购药品。(市卫生局负责)

(二)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1、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任务,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强乡镇卫生院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公益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在核定编制的限额内,按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人员聘用工作,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工资;从2011年开始,分期分批招聘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石家庄市和我市两级财政给予定额工资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

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11年底前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安排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组织所有35岁以下护理人员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开展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实行定向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3、提高乡镇卫生院设备水平。分别为7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中心卫生院配齐X光机、心电图机、B超、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呼吸抢救、紧急救护等60-150万元的设备,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急救水平。(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4、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冀政办〔2011〕4号)要求,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6月底前,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三)探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

积极推进市级医院实现“三个双”的目标:

1、建立医院经营双轨制。坚持维护市级医院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症病人抢救保障机制。在保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本着“自愿选择、按需提供、知情同意”的原则,适度开展特需门诊、特需病房、产科陪伴分娩(引产)服务、家庭医护保健、特需护理、特需保健、特需检查、特需会诊、上级医院专家手术等特需医疗服务。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数不超过总床位数的10%。(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2、实行医疗服务双价格。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按比例负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成本加适当盈余、兼顾市场供求情况的定价原则,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3、配备医疗服务双队伍。按照定岗不定人的原则,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岗位和特需医疗服务岗位。根据岗位需求,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和特需医疗服务两支队伍,医院现有医护人员注重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外聘国家、省、市级专家承担特需医疗服务,医院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保证完成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参与特需服务,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两支队伍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保证患者享受规范化、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用上安全、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品实行网上集中招标、统一定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同剂型同规格单一货源采购。(市卫生局负责)

2、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级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首选药优先使用,全面落实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五)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阵地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录用、考核和退出机制,完善技术装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好主阵地的作用。每个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专(兼)职人员不低于核定人员编制的30%。每个村卫生室设置不少于1名人员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市编办、市卫生局负责)

2、搞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继续抓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特别是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3、建立定期体检制度。要建立健全健康体检工作机制,为每个农村居民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其中45岁以上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市卫生局负责)

(六)推进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做好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2、推进大病统筹工作。开展参合农民大病统筹补偿工作,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对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市卫生局负责)

3、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水平,拓宽救助渠道和方式,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救助。(市民政局负责)

四、主要工作进度

我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从2011年3月开始,至2011年底前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3月——4月)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部署、启动综合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10月)

1、村卫生室建设

(1)4月至5月:成立专门机构,做好摸底调查;统一建设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选址,确定建设实施方案。

(2)5月至10月: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9月底前项目竣工,10月底前配备医疗设备。

2、乡镇卫生院建设

(1)6月底前,完成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任务。

(2)7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

(3)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完成3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4)9月中旬前,完成35岁以下护理人员全部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报名工作。

(5)10月份完成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并到高等医学院校参加学习。

(6)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安排日程执行。

3、市级公立医院改革

6月份,积极稳妥的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4、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冀政办〔2011〕4号)时间要求,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扩展。

(2)自6月1日起,所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

5、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6月份,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设立公共卫生科,村卫生室确定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人员。9月份,落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

(2)10月份前,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电子管理系统安装,为45岁以上居民进行体检,为农村居民建立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

6、参合农民大病统筹工作

(1)4月份,安排部署全市大病统筹工作。

(2)5月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实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1月20日前)

市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综合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总结报告报市医改办;市医改办、市卫生局联合组织人员对各有关部门农村医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写出综合报告报石家庄市医改办。

(四)迎接省、市考核评估阶段(2011年12月)

全面做好迎接省、市考核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区是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发改、编办、财政、卫生、人事、教育、物价、社保、食药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定全市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目标包保责任制,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区、各部门、有关企业,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确保包保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率销售、人员竞聘上岗、分流安置及村卫生室建设等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体制机制顺利转型,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的经常性收支缺口主要由我市财政补助,省、市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

新建(含改扩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011年我市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村卫生室建设及乡村医疗设备购置资金补贴,其余建设资金除省、市级补助外,以乡镇区、村为主投资,可采取市直各部门及有关企业扶持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招聘“大学生村医”等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各1/3的比例负担。医疗设备购置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

市财政局要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市政府将根据农村医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并按季进行通报。新(改、扩)建后的村卫生室及医疗设备为村集体资产,各村委会要加强资产管理,严禁资产流失。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加强对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将农村医改主要任务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列入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考核,兑现奖惩,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医改办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工作的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定期进行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农村医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第20篇: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xx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稿)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xx[2014]67号)和《xx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xx改字[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二、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

1 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为县医院和县中医院。2014年12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

四、改革内容

(一)、改革管理体制

1、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工作委员会(简称医管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举办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制订、章程拟订与修改、资产投入、基本建设投资、医疗设备购置、重大业务、财务预决算、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定、医院运行机制监管等,并履行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职责,为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医管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医管会决策执行和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工作,实现政事分开。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县级医院院长由医管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医管会聘任。县级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合理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实现管办分开。

2、合理配置资源。针对县域群众主要健康问题,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地理交通等因素,制订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加强县级医

2 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利用我县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廉的特点和优势,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鼓励和引导应用中医药服务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含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及时扩增。

(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1、完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20%由财政予以补偿;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财政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承担。医院要加强管理和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价格调整方案由县提出,经市物价部门平衡和审核,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医保部门将调整的服务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因价格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在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时,要充分考虑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造成的收入减少,合理确定基金预付额度。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

3 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5年前限期降低价格。拉开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差距,调动医务人员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的积极性。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围绕“保运转、保发展、促转型”,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对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由县政府根据轻重缓急和承受能力纳入财政预算;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财政承担;对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的床位数落实投入;对政策性亏损,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按服务成本给予保障。落实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的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进行补助。

(三)完善药品及高值耗材供应保障制度

1、改革药品采购办法。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集中招标采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省级网上集中采购。遏制药品及医用耗材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要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保障药品供应。药品配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中标企业要按照合同保证药品、耗材及时配送。严格落实采购付款制度,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付款的,采购机构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负责监督货款支付情况,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建立医疗单位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实

4 施全过程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3、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对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进行商业贿赂的,一律记录在案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1、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与药品及耗材供应商通过谈判进一步降低药品及高值耗材价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

2、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率、药占比、次均费用、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细则,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中医药服务项目及中医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

(五)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确定的床位规模和配

5 置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县级公立医院床位编制和人员编制之比为1:1.1。探索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编制结构化管理,人员编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其中医护比例为1:2。

2、改革人事制度。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全员聘用管理方式,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岗位聘用。对新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可开辟“绿色”通道,直接考核招聘。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未聘人员,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薪酬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医疗卫生行业、基层有关工资倾斜政策和特殊岗位津贴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4、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按照《河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县级公立医院制定以医务人员

6 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的考核办法,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六)加强医院管理

1、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聘)用制度,强化任期目标管理和考核,建立院长激励、约束和问责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加强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院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医疗费用和医保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使用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减轻群众自负费用负担。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在70%以上。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强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行风建设,畅通医疗投诉渠道,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七)提升保障水平

1、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以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倍

7 增计划为切入点,加快县中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投入使用。县政府将切实履行举办责任,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按照核定的床位规模达到标准化水平。

2、强化人才保障。推进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通过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帮扶支援等途径,利用6年时间,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基层骨干医生培训、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的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

3、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规划要求,结合全省数字化医院建设相关规定,加快推进我县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建立以电子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计费、成本核算、绩效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创建远程医疗和协同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实行医保“一卡通”、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县级医院与农村医疗机构的的双向转诊;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医院诊疗行为,提高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能力。

(八)建立有序就医格局

推进县域医疗联合,促进分级诊疗。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完善对口帮扶、签约服务、多点执业、医保调节、资源共享、双向转诊等机制,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加快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实

8 现群众方便、省钱、放心、舒心就医。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便利,在县域医疗联合框架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下转患者的病情需要和医嘱备案采购非基本药物。力争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初步实现有序就医。

(九)强化服务监管

1、严格行业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方向,量化目标管理内容,推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责任书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费用控制、财务运行等监管,建立监管数据月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讲评制度、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2、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3、促进医患和谐。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医疗纠纷调处,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县政府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常务副县长担任

9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强化领导,协调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研解决,确保全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省政府规定时间按时启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

县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改革的落实。发改部门要发挥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服务职责。卫生部门要承担具体组织、推动、实施的责任,确保各项医改措施落到实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物价部门要负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的测算调整和报批。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政府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人社部门要指导制定完善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

深入细致地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和思想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增强改革自觉性和参与积极性,成为改革的主力军。广泛宣传和解读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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