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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30 07:48:3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镇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切实解决好“三无”特困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新孙河,根据区民政局下发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以满足我镇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等形式,不断提高各村为老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都能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都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采取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市场、各村和家庭之间搭建起功能互动的养老平台,形成政府、市场、各村和家庭联动的养老服务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使居家老人都能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养老服务,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让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

三、机构组织与责任分工

(一)成立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见附件)。

(二)镇居家养老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具体负责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政策指导和监督。

(三)依托孙河乡敬老院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推进;负责招聘和管理从业人员;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对服务实体进行指导和监督;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和信息;对申请补贴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进行汇总、上报、结算。

(四)各村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

各村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信息平台,协助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资助困难老人家庭状况的调查、核实;对村内老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不同需求对老人予以分类并实施服务;建立对村内高龄、独居老年人的探望制度;吸纳“4045”下岗失业人员和有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积极组织村内志愿者,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四、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

户籍且居住在本乡内的60岁以上老人均属服务范围。

五、服务内容、项目及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包含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籍、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等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

1、爱心敲门——就是邻里义工、居家养老护理员每日到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及时的生活服务。

2、诚心交流——就是居家养老护理员、邻里义工和社会义工志愿者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籍。

3、真心帮扶——就是居家养老护理员、义工志愿者、单位与老人结对,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主要服务项目

1、生活服务——帮老人买菜、做饭、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等,为老人捐赠生活用品和资金,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2、精神服务——定期陪老人聊天,给老人讲故事、读书读报,陪老人散步、游览等,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3、探亲服务——春节、元宵节、重阳节、中秋节、老人生日等节日,到老人家探望,陪老人过节,让老人享受儿女般的亲情。

4、健康服务——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人查体,老人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医疗和照顾。

5、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与此同时,扩大社会招募义工志愿者队伍,继续做好义工活动基地——敬老院老人的服务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还将统一组织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大型活动。

(三)服务要求

1、居家养老护理员和邻里义工:敲门问候每天至少1次,聊天至少每周2次,在老人需要时帮助其购物、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看病等。

2、社会义工志愿者(邻里义工以外的义工和志愿者):至少每月到老人家探望一次;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探亲服务;在老人需要时帮助其购物、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看病;根据需要和可能,陪老人散步、游览等。

3、结对单位:组织本单位义工志愿者至少每月到老人家探望一次;重大节日期间必须进行探亲服务,为老人捐助必要的生活用品或资金。

4、结对的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每半月一次电话或登门问讯老人的健康情况,每季度至少为老人查体一次,老人生病时随叫随到,为老人提供成本价格的医疗服务。

(四)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居家养老服务实行“N助一”的服务模式,即由2~3户邻里义工、多名居家养老护理员和社会义工志愿者、多家驻乡单位构成的三级义工服务圈,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亲情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四个一”的运行机制:

1、一个主体——在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以各村服务站为主体,组织、监督对所在村的老人开展服务活动。

2、一个服务圈——由居家养老护理员、邻里义工、社会义工志愿者、驻乡单位构成的三级义工服务圈。

3、一个村级卫生服务机构——为每位老人安排一个村级卫生服务机构与其结对,提供医疗服务。

4、一本服务卡——为每位接受服务的老人发放一本《居家养老服务卡》,记载老人的基本情况,记录居家养老护理员、义工志愿服务情况。

六、居家养老实施步骤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

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队伍与教育培训

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优先录用在本乡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低保人员和有志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被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招聘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建立促进城市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机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失业人员弹性灵活就业条件的人员可按《关于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弹性灵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与再就业工程相对接。

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制度。由区社区服务中心委托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技能及素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做好服务认证工作

义工志愿者和单位在每次为老人服务后,都要将服务的情况记录在《居家养老服务卡》上,作为服务活动的认证依据。各村服务站每月检查一次,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每次检查都要签字认可,保证服务活动的落实。

(四)广泛筹集和用好专项资金

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单位和慈善人士为老年人应急救助专项资金捐款,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最大限度的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并予以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全力支持。

(二)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老年人逐步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新理念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三)制定具体制度,保证规范运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职责等,形成较完善的、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

(四)广开渠道,保证投入,严格使用。认真落实政府资金补贴政策,严格资金拨付、使用程序,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

推荐第2篇: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

下: 一

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

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

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

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

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

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

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

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

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

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

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推荐第3篇: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聘请一批收入低,就业难的低保对象担任居家养老服务员,为高龄残疾空巢老人提供免费家政服务。每天一次问候电话回访,每周一次上门探望回访。同时,对空巢家庭老人以“协助锻炼”服务为主,推行“出行服务”,即陪同逛街、锻炼,心理咨询、参加社区活动等服务;对高龄、非自理老人以“保姆式”服务为主,推行“家务助理”项目,提供洗衣做饭、理发、康复等服务;对高龄能自理的老人以日托服务为主,采取日间护理、托老、老年康复等服务。

定期为老人提供看望、生活照料、谈心交流、维权调解等服务。

一键照明、一键语音、一键助听、SOS紧急呼救……通过一部手机,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24小时的全方位养老服务。长春市首家“网络养老院”负责人11日介绍,经过近9个月的试运行,网络养老新模式获得长春许多老人的认可,未来有望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

长春市首家“网络养老院”由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湖东社区成立。区别于传统的养老院养老模式,参加“网络养老”的老人,无需入住养老院,而是在家中享受各类养老服务,由相关机构通过一部老人随身携带的便携手机,来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求助、购物咨询、消费维权咨询、紧急救援等生活服务。

记者看到,这部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手机键盘与普通手机差不多大小,但其按键和屏幕显示的文字却特别大,手机背面还专门有一个SOS紧急呼救按钮。

64岁的崔淑琴是“网络养老院”的首批成员。据她介绍,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只要按动SOS键,求救信号就会接通24小时救助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半分钟内会与老人家人、公共服务部门以及社区服务站取得联系,为老人提供及时的救助。

据了解,2010年仅长春市超过60岁的老人就有约113万。而到2050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占全部人口比例将超过30%,中国社会面临的养老压力正逐年增加。

对此,“网络养老院”负责人郭丽表示,“网络养老”可以看作是新型居家养老模式的一种有益尝试,在首批老人试点成功后,社区就已经扩大了试用规模,未来还将与长春市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

推荐第4篇:居家养老

红旗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充分发挥计生服务技术和计生协会网络优势,把生育关怀行动向急需关注的老龄人群延伸,进一步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保障制度,为老年计生家庭提供包括疾病预防保健、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使老人们生活在温暖、舒心的环境里,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基本需求。

一、推行政策宣传服务。积极向老人们宣传省、市计生奖扶政策标准以及办事处推出的计生家庭优惠政策,并按时发放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金等,让他们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实施健康检查服务。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并结合该区全民健身活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进行免费检查身体(测量血压、血糖、心电图等),对行动不便、偏瘫在床或家中无人照顾的老人,入户为其检查身体;对当时就能检查出的结果,当时告知老人,方便老人及时就医;对需要综合评价的诊断,待综合诊断出来后及早告知老人;对所有体检的老人进行健康评价,建立了健康档案,开出健康养生食疗处方,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三、开展志愿者零距离服务。各社区成立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号召志愿者上门为老人服务,为计生老人提供家政服务,例如:打扫卫生,帮助购买生活用品,*******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

四、开展文体娱乐服务。各社区利用老年活动室、室外活动场地、人口学校等精心举办老年人趣味活动、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等,使广大计生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让他们在生活上得到精心照料,在精神上得到关爱和慰藉,促进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推荐第5篇:居家养老

推广农村居家养老 全力破解养老难题

2009年年初,富阳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广工作,在全市23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市、街道(镇)和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009年12月,社区养老的成功经验延伸到农村,逐步深化和拓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富春街道杨清庙村、春江街道山建村、新登镇塔山村和湘溪村、常安镇横槎村、湖源乡新三村6个行政村实施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服务对象主要是户籍在试点村内且常年居住的老年人。

目前富阳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94724人,占总人口的14.75%,每年还以全市老年人总数3%的速度净增长。目前空巢独居的老年人有1.4万余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5.3%。从2007年起,富阳市除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外,还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全力破解养老难题。去年12月,总投资1.26亿元含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开工建设,将主要解决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问题以及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孤残儿童康复寄养中心主要解决社会弃婴、孤儿的集中供养问题以及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寄养业务。

推荐第6篇: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站自评

当社会进入老龄化以后,居家老人成了弱势群体。为顺应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势需要,更好地为村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我们村在镇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协助下,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初步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已初步成效。以下是我村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以来的四点主要做法:

①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服务对象。

为了更好了解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情况,我村根据老年人状况和需求进行了摸底排查。根据居家老人居住状况、养老意愿、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展开调查并确定了无偿、低偿、及有偿的服务对象。

②建立健全各项目制度和服务体系

首先成立了专门的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下设成员5人的领导机构。由村全额出资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站内设有休息室、阅览室、棋牌室、兵乓球室等一系列服务项目。站长由德高望重的原村主任担任,下设常务副站长及成员共计10余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为有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个人照顾、家居清洁等一系列力所能及的帮助。 ③创新服务,充实活动内涵

首先,居家养老服务站成员按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需求,合理调整创新服务计划和服务内容,有效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将政

府的爱老护老政策落实到实处,深入每个老人的心头。每逢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国传统佳节来临之日,我站组织工作人员到老人身边送去慰问物品,并了解老人目前的生活情况,倾听老人对我站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关注老年人精神世界。站内阅览室、兵乓室、棋牌室全天为老年人开放,丰富业余生活;多次组织老年健身队伍参加广场舞等一系列活动,锻炼老年人的身体。

④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全社会都需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人人都应有尊老、敬老、助老”意愿,为推进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我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力量,依托党员群众,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逐步为老人构筑颐养天年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了针对老年人生活需求和帮助的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业余时间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为他们做一些在家庭中才能享受到的事情,诸如陪老人寻医问药、陪同聊天谈心、外出散步或娱乐等等,同时这些工作又是居家养老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中无法做到的,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由于他们的服务是自发的、真诚的,没有功利性,普遍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我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行至今,在队伍建设和各项服务开展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传统美德的核心,为老人提供了多层次的社会服务,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诠释了服务站关爱老人、服务老人的

精神实质。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我村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工作与领导的要求和老年人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因为养老服务社会化是一个全新亟待探索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良好氛围,把这项民心工程做的更加深入人心。

2014礼嘉桥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年5月9日

推荐第7篇:某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XXX区X城XXX社区

关于开办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工作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向,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将我社区建成“服务优、作风好、效率高”的新型服务型精品社区。

二、目标任务

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创建居家养老新模式,同时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开发再就业岗位。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宣传

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理念的宣传活动,将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消息广泛告知辖区居民,公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辖区居民若有此项需求,即可到社区进行登记,申请居家养老的服务。所谓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是指老年人在社区日间照料室生活,通过社区的组织和协调享受类似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而且费用支出比较低廉,老人既享受了养老服务又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使得辖区的老人能够享受到居家养老的个性化服务。

2、人员培训

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邀请专业人员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

3、过程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对服务实行全程化管理。服

务对象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详细情况登记,建立申请人员档案,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提供服务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与服务对象通过沟通,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服务结束后,请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及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考评价结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专项工作小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由社区书记担任专项负责人,服务人员及工作安排由社区统一组织、管理。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辖区有部分体弱多病的空巢老人,平日里子女工作繁忙无暇照顾,类似这样的老人们就可以向社区特设的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提出申请,照料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双方签订《XXX社区老人日间照料协议》。

3、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社区除对服务人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外,还提供志愿者服务,并为每位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创老年人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模式。

服务内容包括日间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多种项目,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

推荐第8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

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二)制定建设:服务中心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

(三)安全管理: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与被服务老年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意外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四)服务行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无偿公益性服务;就送餐、家政服务、茶水服务等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醒目的位置进行长期张贴公示。

(五)信息台账:建立被服务老年人服务台账和工作人员出勤表,做好服务记录和工作记录。

五、资金筹措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费多方筹措,吸纳政府补贴、单位和爱心人士捐赠,建立财务独立核算科目,做到专款专用,账据相符,定期公示。

推荐第9篇:某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XX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社区操作”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到2015年,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100%。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核心、政府支持为主导、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我区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护理与社区义务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五)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 12凡新成立并挂牌运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政府一次性补贴1万元;运营正常、服务对象满意,每年每个服务站给予补贴2000元。

七、实施程序

(一)申请

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并提交《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所有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提交,提交资料时需带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二)评估

1、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评估标准;

2、各街道民政办根据评估标准,组织熟悉医务、护理知识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服务的老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进行评估;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民政办会同社区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三)审批

1、社区委员会初审。在收到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社区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初审,确定补助标准、服务项目。经核实由居(村)委会上报镇(街)社会事务办。

2、街道民政办复审。街道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对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各街道民政办公章后上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准。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申请人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章;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变更及终止

服务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补助标准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对已不符合服务补助条件的应及时终止服务与补助。

八、监督管理

(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其他商品或挪它他用,确保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需会同区财政局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街道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是否专款专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各街民政办要会同财政所监督管理社区委员会开展好居家养老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规范、补助金使用运作规范、服务人员服务管理规范。

(四)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政府服务补助或挪作它用的,并按有关法规查办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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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黄镇铺社区居委会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6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在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1 黄镇铺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黄镇铺社区和凤凰村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2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六、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 40 — 50 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七、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八、资金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第11篇: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2005‟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

1 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2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深圳户籍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摈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鼓励资助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对于自请保姆、入住福利机构而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和标准的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范围。

各区也可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等制定低偿或有偿服务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审批程序、拨付方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供的分散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需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复审。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复审意见,报区民政部门。

3、区民政局核准。区民政局收到街道办事处的复审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对同意补助的,发给书面核准通知书;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自请保姆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每季度本人或亲友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进行申报认定(需携带保姆相关用工证明);入住福利机构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老人,由所在福利机构每季度向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交确认名单。

(三)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区民政局发给服务记录本和补助资金额度银行卡,根据服务本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由区民政局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区民政局应及时将本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各区所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通过市财政局每季度一次拨付给各区民政局。

具体社区居家养老补助发放形式,各区可依据本区实际情况自定。

(四)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 经街道办事处核查无误汇总,报区民政局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市、区民政局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资金渠道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具体资金渠道如下: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

(二)各区财政可对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进行配套资助。同时,承担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管理、监督、评估等工作经费。

(三)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四)动员和吸纳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居家养老事业,鼓励单位、个人对养老服务业的慈善捐助,促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发展。

八、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民政局要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做好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各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各区必须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既要应补尽补,又要防止虚报、瞒报,以确保补助对象的不错、不漏。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要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一种新探索,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06年10月18日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自本实施方案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

第12篇: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兴化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48号)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兴化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日

第13篇:松岗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松岗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试 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07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第14篇:某街道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精)

XX街道关于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发展社区服务,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2号)精神,街道在区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决定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XX街道居家养老工程。

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

动经济社会与老龄事业协调发展。XX街道辖区先共有居民39000 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18000人,占到总人口的46%,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是孤寡或是空巢人员。街道领导相当重视此类群体,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街道主导、社区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力争半年左右时间,街道社区基本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社会各方力量兴办,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做好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加大公共投入,发挥主导作用,并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老年服务实体,丰富老年服务产品。

2、坚持福利服务、收费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原则。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全体老年人。对经济困难确需政府保障的居家老年人,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性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居家老年人(例如儿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主要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区别情况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无偿的公益性服务。

3、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立足社区,紧密结合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4.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各老年服务实体按照市场规律,公平竞争,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档次;大力加强服务队伍培训,努力实现服务的专业化。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计划。街道应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地研究制定街道居家养老计划,并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待时机成熟可有针对性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对特殊困难老人

居家养老的补贴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它税费优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老年服务实体。民办老年服务机构在适用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上与国办老年服务机构同等对待,支持民办老年服务机构做好为老服务工作。

(四)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制。街道居家养老工作采取由街道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社区配合的原则,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街道和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

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各社区负责具体实施与监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

(五)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在社区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

施。动员辖区企业与医疗卫生服务站大力协作,推进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民医疗、粮油百货店、理发等多种服务。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六)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同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在充分尊重志愿者意愿的基础上,对志愿者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各地还应结合实际,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七)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实现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社区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社区建设的考核指标之一,制定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二) 各有关部门与社区要积极配合社会事务中心,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社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重视搭建信息沟通和中介服务平台,为老年服务供求双方牵线搭桥。 (四)要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社区活动中心(站、室)等可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种公共资源,积极拓展服务功

能,扩大服务对象,延伸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要严格管理公益性老年服务设施,提倡“一室多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

(五)要继续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和积极的消费理念,引导成年子女自觉履行好赡养和照顾老年人的义务。在辖区内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与宣传阶段

全街道在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街道主要领导的领导下高度重视

此次居家养老工作,坚持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理念的宣传活动,将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消息广泛告知辖区居民,公布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辖区居民若有此项需求,即可以到社区进行登记,申请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

(二)摸排孤寡空巢阶段

由民政部门指导各社区对辖区孤寡、空巢与80岁以上老人进行摸排工作,掌握辖区孤寡、空巢及80岁以上老人数量与具体情况。由社区上报街道,并做好相关台账。

(三)审核阶段

根据摸排后情况审核每位老人的情况,将符合首批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四)启动仪式

举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仪式暨首批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签订仪式。仪式内容包括:相关领导讲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服务中心与首批服务对象代表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五)人员培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邀请专业人员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服务培训,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

(六)过程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服务实行全程化管理。服务对象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详细情况登记,建立申请人员档案,确定各项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与服务对象

签订服务协议,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派专人按照要求进行上门服务。提供服务过程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对象保持联系,定期回访,根据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居家养老的各项服务。服务结束后,请服务对象对服务人员及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考评价结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第15篇:“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社区“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居民,方便群众,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环境和养老模式,我中心结合实际,特拟定此方案。

一、“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的概念和优势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是指:充分利用邻里之间的人力资源,组织下岗职工、待业在家人员、年龄稍轻的老年人、党员、少先队员等人群利用休息时间从生活上和精神上无偿照顾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的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未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充分发挥居家养老的作用和优势。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充分发挥了社区组织的作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两个方向,要构建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必须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二是集中社会分散力量投入到居家养老工作中来。把社会上爱心人士的力量组织起来,对老年人提供帮助,让这些帮助更有力度、更能持久地坚持下去;三是通过“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加强邻里之间的联系,转变邻里关系淡漠的状况,增加邻里关系凝聚力。

二、“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模式实施流程

多渠道实现“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运行机制,要形成社区关照、居委会关心、社会关爱的养老、敬老、爱老社区养老新格局。

1、社区关照:通过入户走访、摸清底数,了解居民楼栋里的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年人、未与子女同住老人的情况,建立档案,掌握基本情况,要求包楼栋人员定期对这些老人进行走访,了解老人的困难和需求,及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同时与区老体协、民政局等部门联系,组织老年人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棋牌娱乐活动、读书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居委会关心:居委会要经常关心这些老年人的情况,对老年人遇到困难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到社区。

3、社会关爱:

(一)邻里互助队:成立由下岗职工、待业在家人员、年龄稍轻的老年人组成的邻里助老队伍,专门负责帮助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的生活起居,为他们买菜、做饭、打扫个人及家庭卫生。

(二)党员敬老队:成立由青壮年党员组成的敬老队伍,专门负责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的出行、看病、户外活动、散步等活动。

(三)红领巾爱老队:成立由少先队员组成的爱老队伍,专门负责在节假日或周末的时候从学校图书室或中心远教室借阅图书或光碟为本楼栋或附近楼栋空巢老人、60岁以上老人、不与子女同住老人阅读和放映。

三、建立“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激励和长效机制

1、社区对邻里互助队、党员敬老队、红领巾爱老队三

2 支队伍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凡事要优先考虑,年终时拨出专项资金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待到目前帮助他人的老年人需要帮助时,社区服务中心要优先联系志愿者或是其他有时间、有精力、有能力的老年人对其照顾。

3、对无偿照顾其他人的老年人,重阳节时由中心拨出部分资金进行看望和慰问,以激励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到互助式居家养老的队伍中来。

4、参加三支队伍的志愿者要求24小时开机,中心拨付出专项资金对这些志愿者进行一定金额的电话费补助。

四、“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筹备阶段(2011年12月11日前完成)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筹备工作主要包括实施方案的拟写、辖区范围内老年人情况分类和建立档案、建立邻里互助队、党员敬老队、红领巾爱老队三支队伍,将名单造册建档。

五、“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阶段(2011年11月12日-16日)

“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阶段工作包括:加大宣传力度,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在广场召开“邻里互助”式居家养老工作启动仪式。仪式上对成立的三支志愿者队伍进行授牌,此项工作正式开展。

第16篇:居家养老服务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

规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损害老年人权益将被追责。

子女赡养义务写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条例》的说明。他用一组数据表明北京亟须一部规范居家养老的法规。北京比全国提前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300万,而这些老人中,有90%选择在家养老,6%的在社区养老。这两种方式合称为居家养老。

《条例》明确指出,居家养老就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还要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所以,《条例》基本原文照搬了上位法中有关家庭赡养责任的内容,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项养老服务中用餐居首

柳纪纲介绍,《条例》并非按以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所写,而是以老人最亟须的服务如何解决为导向制定,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原创”。

《条例》第三条,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为八大类,包含了老人用餐、医疗卫生服务、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等。八大类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本着就近便利、价格合理的原则向老年人提供。在具体实施上,政府部门会出台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

“可以看到,我们把就餐写到第一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居家养老,对用餐便利的需求最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

拟对《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当导致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条例》草案经人大审议后,将于1月29日投票表决。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也计划在今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解读1 老年人就餐怎么实施?

《条例》草案此前的审议稿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但上会的审议稿没有这条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称,这项在老年食堂开放中给予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列那么全面。北京目前有3500家老年餐桌,立法调研中也得知有不少大型餐饮企业对老年人配餐有参与想法。根据本条例,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措施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方式可以多样。

在老年人用餐方面,政府会给企业一个引导,但不会限制价格,将主动权交给市场。此外,还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给予补贴等。这方面民政局、老龄办还将出台下一步配套措施。

解读2 社区养老设施怎么配建?

在养老设施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对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区县政府有责任配置,对于滥用社区配置的养老设施,应收回并用于养老服务。

《条例》中相关罚则写明,擅自改变政府配置的养老设施拒不整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

刘维林介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在此前颁布的相关法规里已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条例只给出指向性规定。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

解读3 医疗卫生服务怎么便利?

目前,社区卫生机构配备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原因有三:一是出于用药安全考虑,一些药品只能在大医院用;二是社区医疗机构与

二、三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的具体品种、规格不同;三是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储存大量药物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对社区用药的保障作出规范,规定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改革、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储备。

但有些问题还难以依靠本条法规一步到位解决,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使医疗资源逐步向社区深入。

刘维林坦言,入户诊疗从法律上来说依然有障碍,但这种诊疗方式恰是居家养老需要的,所以不会一直搁置,总会找到办法解决。

解读4 养老服务人才如何保证?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推进职业教育。

刘维林称,全市达到专业化标准的养老人才缺口很大,这块服务在市场基本是空白。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市正准备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体系。被培养的主体之一就是近10万人的家政服务员队伍,希望通过培训可以让这些家政服务员,尤其是服务对象是老人的服务员,都可以具备养老护理的资质。

解读5 惠及范围是否全覆盖?

有代表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政府职责,一些服务的提供还需由政府财政补贴。但惠及范围是北京市户籍老人,还是对在京居家养老的老人,并不明确。代表担心,大量的政府补贴如用不到刀刃上,会造成浪费。

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现在这个法规是起引领推动作用的,刚性不够。但对创新性的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方面纳入,给予了引导性规定。

法规大部分内容覆盖了在京老人,包括户籍老人也包括长期在京居住生活的老人。法规实施后,市政府、民政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针对不同情况,出台不同内容。

政策会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地方财政主要补贴的是户籍人员;但一些外地来的常住人口,他们本人、子女也为北京做出了很大贡献,所以一些政策也会惠及他们。 ■ 探访

小区无老年餐桌 老人自己拎菜上楼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老人社区就餐和医疗还存不方便

近日,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一些小区走访发现,大多数小区还未设置老年餐桌,一些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的照料也存有缺憾。

8旬老人自己买菜做饭

1月24日下午,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园北里小区,84岁的李淑芬刚从超市出来,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拎着一袋菜。超市的师傅从楼中出来跟她打招呼:“李奶奶,我帮你把米放在家门口了。”

跟李淑芬上到4层,门口放着师傅送上来的米和面粉。她说,女儿住在回龙观,自己和外孙女住。“闺女每周给我送一次菜,有菜,也有肉。我要还缺什么就到下面社区超市买,重的东西,米啊、面啊,师傅们就给我扛上来。”

李淑芬的外孙女在外企工作,平时回家晚,午饭要老人自己做,有时晚饭也是她做给外孙女吃。“老年餐桌这几年老听说,但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小区是回迁房,农民多,他们都有儿女在身边,不需要这个。但我们需要的也没办法。”老人说。

餐饮企业积极性不高

记者在西四环沿线的几个社区走访发现,都没建老年餐桌。对此,四季青镇相关负责人刘斌表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基层能尽快落实,让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得到照料。

他介绍,2009年,北京市提出推广“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那时起,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建设,我们就一直在做。但几年来也没全面建起来,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小区需要老年餐桌的老人确实不多,我们也拿出补贴给没办老年餐桌的小区老人送餐,但餐饮企业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某餐饮企业曾从海淀区拿到一年10万元的补贴资金,为老人送餐。该企业能辐射10个左右的社区,每年服务人数近4000人次。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每天配餐都没有定额,每一顿饭怎么安排,也是众口难调。”

上门看诊就是量量血压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都有社区医务室。但行动不便的老人如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社区医生能否入户诊疗,却没统一规范。

常青园北里的刘美娟老人说:“我们跟大夫都熟,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就是在家看的。”但也有老人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该小区社区医生解释:“由于北京卫生部门有规定,入户诊疗不能破皮,凡是破皮的都要到医疗单位。所以我们一般到老人家中,也就是量量血压等简单检查。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搀扶到医务室,但遇到突发情况,还是应拨打急救电话。”

刘斌称,现在社区医生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都配备齐了,“但要实现比较现代的家庭医生的照料水平,一方面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基本上行动方便的还是会选择到大医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制度设计上的衔接,针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出台可执行的办法。”

刘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还希望民政部门多与基层沟通,了解他们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 焦点

杜德印:草案名称调整不求“大而全”

“需要修改一条修改一条,需要修改一款修改一款,需要修改一句修改一句,需要修改一词修改一词,需要修改一字修改一字。”昨日下午,在朝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

自启动立法调研直到昨日提请审议,《条例》的名称和养老模式的选择等,都有重大调整。杜德印表示,这些重大调整反映了对提高立法公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探索过程。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起施行。同年,北京启动《北京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但昨日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已改。

杜德印表示,草案名称的调整,不再制定“大而全”的北京市实施办法,而是针对北京96%的老人面临的较突出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体现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原则。

立法之初确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区为主”,但调研发现,“社区为主”难以承载起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目前专业养老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老人真正需要的是“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而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家政员数量偏少。

据此,《条例》将养老模式调整为“政府主导,以专业公司的专业服务、专业运营为主,社区为基础”;同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即专业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互助服务。

且《条例》还埋下“伏笔”,明确政府有培育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的责任,“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观察

人大首次牵头起草法规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进行四审。从立法设想到提交人大审议,一年时间的锻造打磨,一部专门针对居家养老的法规即将出炉。据了解,这也是首部由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这是去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此外,法规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能更充分发挥民主,引起社会更高关注。这不仅是人大立法工作的进步,对法规本身是宣传,为法规实施打下基础。

从立法程序上,以往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均由市政府主导起草,一般来说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多。但这一次,《条例》是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自己提交法律案进行审议。

刘维林说,由于这部法规涉及全市30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在保证质量上还要加快速度。过去一年,这项法规经过多次调研,他自己参与的就有50多次,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意见,在政协立法协商。从最初的近30条,修改到22条,最精简的时候法规草案只有15条。四审的法规草案为20条。

经过人代会审议,法规还将吸纳代表的建议、意见,1月29日,将由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表决。 新京报记者 郭超

■ 互动

删养老配套设施指标代表担心执行难到位

昨日朝阳团分组审议,来自朝阳区法院的市人大代表李有光提出,此前征集意见时,对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曾制定了800平方米这一指标,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制定类似不能马上实现、“一刀切”的数据指标。《条例》删除了这一数据指标。“有利有弊”,李有光说,“指标少了,评判标准缺失,如何保证执行到位?”

来自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陈巴黎也提出,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例,虽然规划中对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有明确要求,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社区执行不到位,“对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哪些部门负责验收,《条例》应明确”。

两人发言结束后,同在审议现场的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先后发言。“关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历史上已几次反复,配建的难度较大”,程连元说。杜德印强调,“只要政府下了决心,养老设施配建肯定能做好”。

“我的爱人是名医生,”市人大代表宋光成说,经常有得了急病的邻居打来电话求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所以就会上门,给病人诊断、开药、输液。但这里面有问题,离开医院后,她有没有资格在社区执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杜德印再次“答疑”,表示离开医院的医生在社区内只能遵循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可以按照目前的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 建议

人大代表、北京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刘学锋:北京市去年11月13日至23日,单是在家烧死的老人就有9位,“这在和平年代是很惊人的数字,政府应该管一管”,因此应该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安全报警装置,一旦遇到火情就能直接报警,而不单单是像上述条例中提到的只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养老应该鼓励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应由政府建立养老引导资金,为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并设置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一刀切,如何补贴应该以征信系统做支撑,比如年满70岁,按照家庭收入不同,给予老人补贴。

市人大代表温瀚英和刘颖:要给予老人居家养老良好的配套,目前一些老旧小区的老楼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建议应该出台配套标准,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政协委员、北京安贞医院医生、大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任王以新: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需要所在家庭与医疗团队自愿签订协议,团队要为老人提供规范的服务。还可以运用智能医疗设备实现慢性病的长期管理,像“一键式”智能呼叫器、跌倒报警系统、血压、血糖自动测量上传系统,这些新技术可以便于医生及时发现问题。

第17篇: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2015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三篇

2015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1)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原则,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积极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2015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2)

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空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区,立足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 为副组长, 为成员的温馨家园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信息档案

发动社区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对社区内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建立档案。

三、完善服务体系

(一)规范名称。初步确定为杉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落实服务场所。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办公场所等服务场所,就近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三)配置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四)建立工作队伍。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服务队伍包括: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五)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规范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四、规范基本服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二)规范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三)明确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等不同的服务方式。

五、扎实开展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015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3)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居民养老服务工作,探讨居家养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更加贴近广大老人的需要,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为社区老年人提供5项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

2、扩大志愿者队伍,与社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提供无偿志愿服务。

二、建设标准

1、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2、壮大工作队伍。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服务队伍包括: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3、制定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服务内容

1、联系民政局为孤寡老人、重病老人、残疾人安装呼叫器。

2、安全保障服务。通过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探视等形式,加强对\"空巢\"老人等的帮扶联系。在社区老年人生病期间经常看望、关注,敲敲门、打打电话。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救助和帮助。

3、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和打扫卫生、做饭菜、洗衣物、家电维修、管道疏通等一般家政服务。

4、医疗保健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测血压、量体温等)、陪同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5、文化娱乐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和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组织健身团队,组织引导老年人参加学习培训、书法绘画、知识讲座、图书阅览等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6、精神慰藉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交流、聊天谈心、心理咨询,有苦闷矛盾时进行劝解等服务。

7、法律维权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

8、其它方面的服务。主要是根据老年人不同年龄及不同生活状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其它各类服务。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站 长:段俊刚

副站长:张太虎 杨 芳

成 员: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社区专职管理员:蒋 宁

社区助老服务员:杜淑芳 王慧芳 张忠明

2、组织对辖区老年人状况摸底并进行详细分类建档

①掌握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病残老人、高龄老人,以及无偿(指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有偿(主要指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对象)、志愿(主要指志愿者帮扶对象)服务的老年人情况,并建立花名册。

②建立老年人服务需求档案。

3、制定相关制度及服务流程,提供菜单式服务

基本制度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职责、社区专职助老服务员职责、服务站工作人员制度、服务员岗位职责、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流程等

4、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

有专门的场所,包括服务站办公室(配备桌椅、电话、电脑、档案柜(箱)等办公设备)、室内外老年活动场所(配置电视、书报、文体器材等)等。

5、对辖区为老服务资源进行详细摸底,组建各类服务队伍

重点有两类:一支是专业助老服务队伍。社区利用辖区资源,以有偿或低偿服务为主,为重点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另一支是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主要是由社区党团员、社区工作人员、老年人邻居、热心人士等组成,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通过帮扶、邻里守望等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全看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无偿服务。

6、签订服务协议。

在对辖区为老服务资源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寻找信誉好、服务有保障的家政、医疗、餐饮、超市等服务商,如:卫生服务站、物业、液化气站、家电维修中心、餐饮店、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成为居家养老服务加盟商,实行挂牌服务,做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提供单位或提供者。

7、印制服务手册。

发放助老服务卡、爱心助老卡、爱心优惠卡、社区便民服务卡等,发放到老年人手上,加大宣传,真正实现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目的。

8、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联系,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9、做好服务活动登记,填写好《服务登记表》。

第18篇:居家养老[全文]

一、什么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答:是在社区建立的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开展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对老人的生活给予所需要的照料。计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五、松洲街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与社会上的保姆有什么区别?

答:松洲街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人员,逐步通过家政服务、护理及心理辅导等专业培训。只要老人接受了松洲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会为老人建立个人养老档案,老人的身体状况、特点和服务需要等都会被登记下来,以便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除了服务前的评估,服务的整个过程都有专业人员对服务质量的进行监督。

二、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及服务类别

答:居家养老服务面向户籍和住所均在我区辖区内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

(3)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4)80岁以上(含80岁)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6)100岁以上(含100岁)的老人。

六、松洲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有哪些?

答: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护理”为特点,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定时上门探访、卫生清洁、家务料理、保健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临时困难。

七、长者申请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答:(1)符合条件的居民须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个人申请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派出评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身体状况、居家环境和经济状况等),并划分服务类别,报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审批后方能开展服务。

(3)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站、上门服务人员和申请服务的对象三方共同签订服务协议书,确定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

三、居家养老的服务标准

符合第一项服务类别,政府提供服务金额300元;

符合第二项至第四项服务类别,政府提供服务金额200元; 符合第五项至第六项服务类别,政府提供服务金额100元。 同时符合六项服务类别的两项以上的,只享受标准较高的一项服务。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343-345号博爱园老人院二楼(松南牌坊旁)

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社会养老模式,是面向社会有需要的老人,让一部分经济上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人既需要照料又不愿意离开家庭的要求,又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咨询电话: 020—81733163

第19篇:居家养老规章制度

篇1:居家养老中心管理制度

邓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管理制度

一、根据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邓高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与咨询。

二、对社区内有需求老年人调查摸底,并适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三、招募护老助理员与关爱长者志愿者,组织对其培训并指导督查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同时建立护老助理员与志愿者档案。

四、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入户服务。

五、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七、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评估,总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进行考核及奖励。

八、整合社区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有偿、无偿相结合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邓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学习例会制度

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加服务意识。

二、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借鉴先进中心站点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管理水平。

三、每周一组织召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例会,汇报上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本周任务。

四、各站点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表扬先进,鼓励后进,总结经验找不足,同时部署下一个年度居家养老工作任务。

五、所有站点每年联合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互相学习,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良性发展。

邓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档案管理制度

一、做好社区有需求老年人的调查摸底工作,进行登记造册,每季度核实一次,并做好记录,便于动态管理。

二、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义工、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档案:包括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人员等。

三、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电话记录工作。

四、定期回访服务对象,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五、做好托老服务各项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收集工作。篇2:居家养老服务站各类规章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1、负责所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3、提供诚信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格。

4、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5、负责对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立服务等级等。

6、负责对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7、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8、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职责

1、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面工作,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接待老年人的投诉。

2、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交流,及时掌握服务中的情况。

3、适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做好技能培训。按照老人的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适时上门听取意见。根据老人及家属意见,合理调整居家养老服务人员。

4、组建和管理服务队伍,监督、指导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5、落实居家养老回访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实服务内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严格依照执行。

2、服从中心领导,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事项。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

3、严格执行服务中心指定的工作流程,受理群众诉求,落实服务人员,跟踪服务质量。

4、尊重所有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严禁用简单粗暴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年人。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为老服务知识、技能,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工作期间佩戴工号牌,规范作业,注意安全,严禁酗酒上班,杜绝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老年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老年人发生争执。上门服务时,不得接受老年人的任何馈赠。

8、工作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报告。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队伍管理制度

1、接受服务站的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3、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和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4、开展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5、接到服务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交服务站备案。

6、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热情礼貌的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禁偷盗现象发生。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

1、日常生活照料: 为老人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代购物品、代交各类日常生活费用等。

2、料理个人卫生: 为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等。

3、康复护理服务: 为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半护理或全护理。(由社区卫生站提供)

4、卫生保健服务: 量血压、康复理疗、健康咨询等。(由社区卫生站提供)

5、精神慰藉服务: 上门与老人谈心聊天、读书读报、心理疏导等情感交流、心理沟通服务。

6、家政服务: 更换水龙头、修理水管、家电维修、疏通下水、擦玻璃等。

日间照料室负责人职责

1、团结带领工作人员全面落实“尊重老人、对老人负责,让老人称心、家属放心” 的服务宗旨。

2、主持日间照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每天日巡工作记录,接待来访家属,做好需要入所老人的面试及上门探访工作。

3、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虚心听取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合理安排老年人的饮食菜谱,隔日制定好菜单。督促工作人员每日购买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努力搞好伙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老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定期向老年人亲属通报老年人在日间照料室期间的活动和情况。

7、关心员工,勤俭治室,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报告。

8、定期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工作,使日间照料室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日间照料室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本室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 3.要尊重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不吃老人赠送的物品食品。 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室内的物品或食品。

5.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日间照料室安全制度

1、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室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4、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

5、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

7、每天下班前向工作站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日间照料室老人守则

1、遵守日间照料室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日间照料室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室风室貌,不服从管理,发生问题者责任由本人承担。

3、积极参加日间照料室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4、老人之间团结和睦,相帮互助,互敬互爱,讲文明,讲礼貌,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5、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衣服整洁,勤洗澡,勤理发,不随地乱丢果皮、脏物,吐痰入盂。节约水、电,爱护公物。

6、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物品、钱财。

7、老人因事外出要请假。

8、争当 “六好”老人。即:遵守纪律好、团结互助好、爱护公物好、清洁卫生好、健康锻炼好、集体活动好。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1、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同志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用各种方式搞变相赌博;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携带宠物入室,以保证室内整齐清洁;

4、爱护各种器材、设施等公物,活动室内的公物一律不准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的酌情赔偿;

5、树立文明娱乐之风,不准借故在活动场所吵嘴、打架,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6、不携带幼童入室,特殊情况携带幼童者,大人要尽管教之责,注意公物和卫生;

7、在开室活动期间,首先保证老年人的活动,其他人员可在保证老年人活动的前提下,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娱乐;

8、为保证活动人员身心健康,凡患传染病者,望自觉回避活动。 棋牌室制度

1.棋牌室是对本社区老年人开放的活动场所,凡年满50周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都可进室活动。

2.入室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注意公共卫生,严禁抽烟,如发现有损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3.棋牌室所开展的所有活动一律禁止赌博,凡发现有赌博行为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多次制止不听者,移交公安机关。

健身康复室规章制度

1、请维护室内秩序,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

2、请维护室内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活动环节,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各种杂物等。

3、请注意保管个人财物,本室不提供衣柜,不负责个人财物安全。

4、请爱护室内公共财产,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大型健身器材位置;不得随意拔动音响和电视器材;不得在器材上刻记、涂画等。

5、请遵照说明书要求使用健身器材,未熟悉使用器材前,请中心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聊天室规章制度

1、聊天室提供温馨陪聊、信息咨询、心灵疏导等服务。

2、用语文明、行为得体、尊重他人。

3、禁止在聊天室谈论违反有关国际、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话题,禁止一切不健康、不文明的语言和文字(非法的、骚扰性的、重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语言和文字)。

4、禁止在聊天室里吵闹。

餐厅规章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持餐厅卫生清洁,对餐厅表面污物要及时处理,每周保证一次卫生大扫除,无杂物堆放。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4、经常调剂饭菜花色品种,力争做到饭菜可口、及时、卫生,做到让老人就餐满意、舒心。

5、除餐厅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厨房工作间。

6、围绕大多数老人习惯,制定和公布食谱,食谱要注意营养丰富,口味适宜,荤、素、粗、细搭配合理。

7、特殊情况,助养老人自备食品需要加工,须跟餐厅人员协商解决,食品出现问题由助养老人本人承担。

8、凡在餐厅就餐人员不得私自把饭菜带出餐厅。篇3:居家养老职责制度

新 集 村

仪 征

居 家 养 老 职 责 制 度

龄 办

学习例会制度

1、工作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加服务意识。

2、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和做法,提高管理水平。

3、周一组织召开服务站工作人员例会,汇报上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本周任务。

4、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交流会,互相学习,促进村居家养老服务,上档次上水平。

5、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找不足,部署下一个年度居家养老工作任务。

财务管理制度

1、在村书记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完整,装订整齐,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帐及时。

4、及时、正确地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准确、及时与完整。

5、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付凭证,拒绝登帐,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6、管好会计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村有需求老年人的调查摸底工作,进行登记造册,每季度核实一次,并做好记录,便于动态管理

2、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义工、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档案:包括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人员等。

3、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电话记录工作。

4、每季度组织服务站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作一次回访并做好记录。

5、做好托老服务各项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收集工作。

6、做好各项工作的统计汇总与报表工作。

新集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职责

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信息基础与工作平台。主要职责任务是:

1、制定并落实本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对村内养老服务资源、服务对象进行摸底、建档,同时上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

3、对提出需求服务的老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介绍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为其提供服务。

4、招募义工、志愿者并建立档案;组织对其培训并指导其工作情况;为服务对象选派义工或志愿者。

5、摸底、审核、报批享受政府补助的生活困难服务对象;对养老服务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

6、整合村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有偿、无偿、义工、志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7、完成村党组织、村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篇4: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2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项制度

1、条件:凡年龄满六十周岁、生活能自理、健康状况良

好、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或老年痴呆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入托。

2、申请:本人填写入所申请登记表,家属(监护人)同 意并签字。

3、体检:申请入室的老人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当年度的健康状况证明书。

4、认定:日间照料所根据家访、老人健康状况等有关体

检综合评估进行入室认定。

5、签约:老人及亲属(监护人)与日间照料所签订《老

人入托协议书》。

6、交费:入托老人或亲属(监护人)根据协议书的约定

按时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交费。

居家养老服务站队伍管理制度

一、接受服务站统一管理、指导,及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认真参加服务站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严格执行服务站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提高价格或有意延长服务时间。

四、开展承诺服务,坚持12小时服务制定,做到随叫随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五、接到服务站指令后,要认真填写《派工单》,完成服务后,要请住户签署意见及工作时间、付费数额,并将《派工单》送服务站备案。

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规范作业,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热情礼貌地为客户服务,不管在任何情况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严格偷盗现象。

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一、做好居家养老宣传工作,公开服务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每位需求者。

二、提供诚信服务,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价格。

三、对老年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队伍的档案。

四、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估工作,确立服务等级等。

五、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组建评估、管理、考核、协议书的签订等工作。

六、定期对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和服务队伍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七、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和情况反馈,接受老年人的投诉,协调处理投诉案件。

八、服务内容多样化,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断调查和增设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站站长职责

一、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面工作,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接待老年人的投诉。

二、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交流,及时掌握服务中的情况。

三、适时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做好技能培训。按照老人的不同需求,安排工作人员,适时上门听取意见。根据老人家及家属意见,合理调整居家养老服务人员。

四、组建和管理服务队伍,对投诉较多的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终止协议。

五、落实居家养老回访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实服务内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一律着工装、佩胸卡,凭《派工单》上门服务,接到服务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5分钟到达。

2、开门后主动出示《派工单》亮出胸卡并向老人问好。征得老人允许后先脱鞋穿鞋套进门。

3、家政人员出示服务菜单和价格表供老人选择本次服务内容,并向老人介绍本次服务时间。

4、维修员在查明故障原因后,应先向老人介绍各类配件价格和维修费,征得老人同意后方可操作。

5、服务时间内,服务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不给老人家庭留下安全隐患(关闭煤气阀、水龙头等等),并向老人传授日常安全知识。

6、服务结束后,要主动征求老人的意见,现场真实填写《派工单》的相关内容,并邀请老人在《派工单》上签名确认。

7、整理好自己的工具包,与老人道别;很高兴为您服务,再见!帮老人关好门。

8、完工后及时到服务站出据《派工单》备案。

9、服务人员禁止接受老人任何形式的馈赠。

篇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社区助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定期参加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对辖区内有需求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并实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三、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审批并指派服务人员入户服务。

四、做好《受助对象需求登记》、《派工登记》、《服务质量跟踪回访记录》和《服务代金券》的发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七、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服务员的工作质量及时跟踪回访,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八、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提出改进方案。

九、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咨询。

马鞍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券管理使用

暂行办法(摘要)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1]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居家养老服务券”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

1、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即同时具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条件、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未进任何养老机构养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

2、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无赡养扶养能力是指经济或体力等客观能力。

3、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重点优抚对象是指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补定恤的在乡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和残疾军人。

4、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子女或子女户籍在马鞍山市以外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中“低收入”界定为目前我市廉租房政策中所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本办法中所称的“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者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方可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二、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和使用

(一)申请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券”。

(二)审批

1、初审。社区助老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进行核实,经民主评议后,社区应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示。经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复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意见,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核准。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收到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复审材料后组织评估和核准。

(三)发放

1、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季度首月下发居家养老服务券。各街道需在每季度第3个月25日前,将下季度新增补贴或核减人员备案表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即将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给各街道,并及时更新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相关数据。(遇有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向后顺延)

2、“居家养老服务券”由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至社区助老服务站,社区助老服务站下发给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社区助老服务站在每月5日前必须及时更新服务券管理系统。

(四)使用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通过市社区便民服务网络中心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向签约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据实填写服务记录本,并经服务对象认可,以作为兑换结算时的凭证之一。

2、居家养老服务券可以折抵享受补贴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所应交纳的费用。

3、居家养老服务券在使用时,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4、居家养老服务券按季发放,本季度内使用有效,过期作废。

5、居家养老服务券不得用于购物或兑换现金,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的,服务对象即取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服务机构即解除签约加盟资格。

第20篇:居家养老方案

南华苑小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一项得民心、恤民情的新举措。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造了条件。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人文关怀”,坚持“老有所需,老有所为”原则,建立新型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关爱、沟通、服务”的工作思路,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南华苑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荣崔月风

成员:刘艳李保民郝改勤杨韶彬王新民 王苗英王张娜刘国华康俊珍赵丹张雪娇

三、服务对象: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包括残疾人)。

四、服务主题:情暖老人心做美“夕阳红”

五、服务队伍: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主要由小区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

六、服务载体: 以“串门、听言、知情、解难、暖心”的十二字服务方针为指导,以“就近参加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进发挥作用”的“三就近”服务为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真正为老人解决“急、难、愁”等问题,使管理服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七、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生活料理服务:煮饭、喂食、送餐、沐浴、理发、购物。

2、提供家政服务:洗衣服、清洁卫生钟点工、家庭保姆、消毒防疫、物业出租、搬家、家居装修、水电安装、家电维修。

3、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医生巡诊、陪看病、保健咨询、常见病防治、常规身体检查、康复指导及康复锻炼、康复护理和物理治疗。

4、提供陪伴老人服务:心理咨询、陪聊天、陪娱乐、陪读报、舒缓老人的心理压力。

七、实施步骤: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1、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人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2、服务内容评估。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3、组建服务队伍。服务员队伍由小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组成。

南华苑小区

2011.7.1

南华苑小区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南华苑小区 2011.7.1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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