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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04 08:32:24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饮用水源应急预案

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部。

生活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指挥长或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组织指挥;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归还和补偿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包括:1.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2.应急供水工作组。3.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4.警戒保卫工作组。5.宣传工作组。6.善后救助工作组。

二、应急状态和应急措施

(一)水源污染应急状态。

1.供水预警状态。当因污染导致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超标,但经过处理仍能保证生活饮用水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供水进入预警状态。

2.供水警戒状态。当发生突发性严重水污染事故,预测可能导致供水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警戒状态。

3.供水紧急状态。当饮用水源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导致供水厂水源污染,并且经处理后水质仍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需立即停止取水时,供水进入紧急状态。

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当发现水源污染,污染物已经进入供水管网系统时立即进入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

(二)应急措施。

1.供水预警状态应急措施。

(1)进入供水预警状态时,由建设局牵头,会同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制订跟踪监测方案,搞好监测调查,查明污染原因,随时掌握水质的变化动态。

(2)应急供水工作组指导自来水公司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3)属相关超标项目排污单位引起的污染事故,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对排污单位实行限制生产和排水,直至停产停排,并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各应急工作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2.供水警戒状态应急措施。

(1)当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预测将影响生活饮用水安全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判断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供水厂取水口的时间,并迅速将分析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2)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组应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随时掌握污染程度和污染带流动情况,迅速判断污染性质,及时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应急供水工作组应指导自来水公司供水给自来水用户储水,并确保自来水厂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在停止取水后,及时通知和督促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限制用水,削减工业用水。

(4)宣传工作组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及时做好应急储水工作,各单位、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确定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3.供水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供水工作组负责做好下列应急供水工作:关闭水厂取水泵,停止取水和制水;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等行业供水,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取用井水等自备水源单位的供水,由市疾控中心对其水质进行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对全市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和备用水源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水厂清水池储备水要根据街道给水管网分布情况,在城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区或分社区供水,尽量延长生活用水供水时间,同时,对城郊居民采用洒水车、消防车送水;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节水意识。 (2)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对污染事故及污染带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

(3)警戒保卫工作组负责维护污染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确定安全警戒范围,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在事故危及周围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及时疏散人员和抢救财产。

(4)供水监测和医疗救护工作组对各类供水的水质进行严密监测,确保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时组织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 4.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应急措施。

(1)立即停止取水和制水,并将管网水全部放空。

(2)组织开展对受伤、中毒群众的救治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持;对已接触污染物的人员进行体检,并采取相应的防毒措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止饮用管网水,缩小污染物的污染面。 (4)在恢复供水前,用清水对管网系统进行全面放空清洗,直至无污染残留物后恢复正常供水。

三、处理程序

(一)迅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向上级机关报告。供水监测与环境保护部门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在检查、监测中发现水源污染事故,以及

110、120、1

22、119等公众举报受理中心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并通知市建设、公安、安监、卫生、消防、供水等相关单位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控制

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需拍照、摄像记录的必须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四)污染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

(五)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六)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七)污染跟踪

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八)应急中止

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应急工作组要预备抢险器具、车辆及应急处理药品等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应急情况下需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供水保障。

污染水带通过我县后,城镇供水监测网通过水源监测确认,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解除紧急状态,市自来水公司立即恢复净水生产,加强水质监测,合格后恢复对外供水,并对城镇主要供水管道进行巡检,保障恢复供水安全;若发生管网水污染特别紧急状态时,在恢复供水时应对管网进行放空清洗,经监测无污染物残留后,方可恢复正常供水。

(三)技术保障。

由市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建立专家数据库,在发生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及时制订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

推荐第2篇:饮用水源应急预案

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片区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市直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片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片区范围内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水源保护区和水厂水源保护区发生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置。

三、等级划分

根据对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乡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四、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县水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公安局局长为副总指挥,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环境污染处置组。

职责: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划定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调查、监测情况,指挥各有关部门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污染区域警戒、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协调做好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组织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负责向省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协调落实上级指示;统一对外发布水源突发事件所造成环境污染情况的信息;建立健全我市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数据库,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做好事件的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组

由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由县水务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部门。

职责:在全县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四)环境污染处置组

由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由县水务局、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部门。

职责: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事故调查监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迅速开展现场监测工作,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化验分析,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波及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以有效控制。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五)相关单位职责

县水务局:在饮用水源发生突发事故时,启动《重庆市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相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负责全县各级水电站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在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市环保局的意见,督促供水企业视情况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等处置措施。 县安监局:负责将特大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县环保局: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加强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监测,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组织指挥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管制,疏导围观群众、分流交通车辆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县交通局:指导公路部门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危险路段负责设置公路防撞栏;维持水源保护区内养护公路正常通行。

其他责任部门: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和相关部门职责,确定参加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的部门,共同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处置突发饮用水源事故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水务局长报告。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总值班室报告,必要时在2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县(市)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各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指令现场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现场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如遇有装载毒性化学品的车辆在水源地内翻车并泄漏,则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停止对水源的取水,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现场控制

各应急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各自职责在指挥部的指令下参与现场突发事故的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

(四)现场调查及监测

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污染特点,判断污染种类;

4.进一步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5.对事发地周边水域进行水质监测。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处置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报告,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县水务局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督促供水企业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关闭相应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并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止供水或采取保护措施。

县公安局实施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处置事故车辆,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收储工作,防止污染进一步蔓延;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处置因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引发的火灾,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开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跟踪水质变化情况。

县卫生局迅速救治因污染事故造成伤害的人员。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环境污染处置组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建议设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并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向社会发布。

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指定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件消息,如果造成片区停水或减压供水,应对外通告。

(八)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善后处理

水源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的恢复等善后工作;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建设

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建立和培训一支常备不懈,掌握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故能力的应急力量。

各应急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要求完成应急处置任务。采取有线、无线和计算机网络的方式,确保全天候通讯畅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检测仪器及有关防护用具、药品等。

按照本预案,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以提高防范和处置的技能。

(二)日常防范

各水厂要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作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环保局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局要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县水务局协同相关部门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推荐第3篇: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

连水[2009]88号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饮用水源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城市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水源突发污染水处理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连云港城区供水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指挥小组 组 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运行管理部部长、技术部部长、水质检测中心主任、第三水厂厂长、海州水厂厂长、材料供应站站长、机电维修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运行管理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2、各部门职责: 运行管理部:综合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工作,统一对外信息,定期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技术部:主持制定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定期对技术方案进行修订; 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水质全面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水质污染,及 1 时上报污染情况,进行工艺试验,指导生产; 第三水厂、海州水厂:负责感官性状指标的日常检测,及时发现水源污染,及时上报污染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材料供应站:保障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机电维修中心:保证应急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办公室:负责对外相关媒体的沟通和对外信息发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预警分级

根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程度,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及江苏省建设厅【2009】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确保城市安全供水的通知》精神,将水源水质污染事件分为四级:Ⅰ级水质污染(红),Ⅱ级水质污染(橙),Ⅲ级水质污染(黄),Ⅳ级水质污染(蓝)。污染事件级别的划分参照如下标准:

1、Ⅰ级水源污染(红色)

经确认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Ⅰ级水质污染。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项目超出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Ⅴ类水时。

2、Ⅱ级水源污染(橙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Ⅱ级水质污染。 1)有强烈的恶臭或异味; 2)色度≥50度; 3)高锰酸盐指数≥15.0mg/L;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对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Ⅳ类水时。

3、Ⅲ级水源污染(黄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Ⅲ级水质污染。 2 1)氨氮:1.5 -2.0mg/L; 2)高锰酸盐指数:10.0-15.0mg/L; 3)色度40-50度; 4)有明显的臭味;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6)表1中对应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的毒理性指标超出Ⅲ类水时。

4、Ⅳ级水源污染(蓝色)

经确认原水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为Ⅳ级水质污染。 1)氨氮:1.0 -1.5mg/L; 2)高锰酸盐指数:6.0-10.0mg/L; 3)色度:30-40度; 4)能察觉到有臭味。

五、预警与发布

水质检测中心已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建立了水源水质、水情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蔷薇河上游水质及水情数据的共享,能够使水质检测中心对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从而对原水污染及时预测并提前预警。 水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取水口巡视,利用在线仪表、生态鱼缸及相关检测手段,及时掌握原水溶解氧、PH以及感官性状指标的变化。水质检测中心严格按照《GB5749-2006》关于原水及出厂水检测项目及检测频次的要求,对原水及出厂水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水质检测及巡查人员在发现水质异常时,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最快捷的方式,逐级报告至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汇报。 预警发布由水源水质污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发布。发布信息包括:污染事件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以电话、传真、网络、会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发布。 污染事件发生后,如有必要,由运行管理部统一对外信息内容, 3 办公室对外发布。

六、应急响应

一)Ⅰ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立即停止运行;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启用应急预案》;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1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公司运行管理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运行管理部每日按时向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二)Ⅱ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请示启用应急备用水源;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运行管理部每日按时向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三)Ⅲ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 4 4)水厂及水检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每2小时检测一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运行管理部每日按时向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四)Ⅳ级水质污染的响应 1)本预案启动; 2)水厂启用应急处理措施;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原水污染情况; 4)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对污染因子实行重点跟踪检测,上、下午各检测两次,感官性状指标每小时检测一次,数据及时报运行管理部; 5)水质检测中心和水利、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 6)运行管理部每日按时向建设和卫生部门汇报水源及供水水质情况;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遭遇污染,各水厂应根据不同污染因子立即启用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污染因子难以确定或采取的应急措施未起到预期效果,则由技术部牵头,运行管理部、水厂、水质检测中心等部门参加,召开紧急现场会议,明确污染因子,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近几年的污染情况,制定以下几种水处理应急措施:

1、以耗氧量为主的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及投加浓度由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0.05为宜;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5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

2、以氨氮为主的污染

1)提高前加氯量,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0.05为宜;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4)以折点加氯法消毒,余氯标准由水检中心确定;

3、以色度为主的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加大前加氯量,提高预氧化能力,具体加量以沉淀池出水余氯不低于0.05为宜;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4、藻类污染

1)在取水口或汲水井投加高锰酸钾,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2)调整前加氯量,配合高锰酸钾提高预氧化能力,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在反应池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5)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5、原水中出现较强异味物质

1)调整前加氯量,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根据实验确定; 2)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6

6、挥发酚类有机物质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2)水质检测中心根据试验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液氯预氧化; 3)加大混凝剂的投加量(30kg/kt以上),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7、镉等重金属污染

1)根据不同的重金属污染在汲水井或沉淀池投加不同的应急药剂,如镉、汞、铅污染,投加硫化钠;铬污染,投加七水硫酸亚铁 2)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8、氟化物污染

1)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2)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3)根据氟化物含量,有必要可在滤池表面铺设氧化铝颗粒层,用以吸附,约15-20cm; 4)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9、油类污染

1)请水利部门安排船只和拦油栅,在河面上设置拦油栅拦截油污主污染带,使其无法靠近水源保护区; 2)各水厂在取水头部设置拦油栅围档油污; 3)在汲水井或其他投加点投加粉末活性炭,投加量由水质检测中心试验确定,在试验数据出来之前,投加量控制在20kg/kt左右; 4)在沉淀池反应区设置吸油枕,滤池设置吸油索; 5)加大混凝剂投加量,强化混凝,降低沉淀池出水浊度; 6)调整滤池反冲洗次数和反冲洗强度,保证滤后水水质。

八、应急药剂的储备

7 高锰酸钾,500公斤; 粉末活性炭,10吨。

九、应急解除

1、原水水质恢复至地表水Ⅲ类标准,应急工作随即解除;

2、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该次污染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十、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本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修订工作由运行管理部组织,技术部、水厂、水质检测中心和相关部门参加。 本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8 附:毒理学指标明细及限值 地表水水源水源地特定项目及对应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毒理学指标限值

单位:mg/l 序号 项 目 序标准值 号 0.06 0.002 0.1 0.02 0.03 0.02 0.005 0.03 0.05 0.07 0.04 0.002 0.0006 0.02 0.9 0.05 0.1 0.01 0.01 0.7 48 丙烯腈 4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50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项 目 标准值 0.0005 0.1 0.003 0.008 0.01 0.0001 0.2 0.2 0.5 0.005 0.01 0.001 0.002 0.0002 0.003 0.002 0.05 0.08 0.05 0.05 1 三氯甲烷 2 四氯化碳 3 三溴甲烷 4 二氯甲烷 5 1,2-二氯乙烷 6 环氧氯丙烷 7 氯乙烯 8 1,1-二氯乙烯 9 1,2-二氯乙烯 10 三氯乙烯 11 四氯乙烯 12 氯丁二烯 13 六氯丁二烯 14 苯乙烯 15 甲醛 16 乙醛 17 丙烯醛 18 三氯乙醛 19 苯 20 甲苯 47 丙烯酰胺 51 水合肼 52 四乙基铅 53 吡啶 54 松节油 55 苦味酸 56 丁基黄原酸 57 活性氯 58 滴滴涕 59 林丹 60 环氧七氯 61 对硫磷 62 甲基对硫磷 63 马拉硫磷 64 乐果 65 敌敌畏 66 敌百虫 9 21 乙苯 22 二甲苯① 23 异丙苯 24 氯苯 25 1,2-二氯苯 26 1,4-二氯苯 0.3 0.5 0.25 0.3 1.0 0.3 67 内吸磷 68 百菌清 69 甲萘威 70 溴氰菊酯 71 阿特拉津 72 苯并(a)芘 0.03 0.01 0.05 0.02 0.003 2.8×10-6 1.0×10-6 2.0×10-6 0.001 0.003 0.07 1.0 0.002 0.5 0.005 0.02 0.7 0.05 0.1 0.0001 27 三氯苯② 0.02 73 甲基汞 28 四氯苯③ 29 六氯苯 30 硝基苯 31 二硝基苯④ 0.02 0.05 0.017 0.5 74 多氯联苯⑥ 75 微囊藻毒素-LR 76 黄磷 77 钼 78 钴 79 铍 80 硼 81 锑 82 镍 83 钡 84 钒 85 钛 86 铊 32 2,4-二硝基甲苯 0.0003 33 2,4,6-三硝基甲苯 0.5 34 硝基氯苯⑤ 0.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36 2,4-二氯苯酚 0.093 37 2,4,6-三氯苯酚 0.2 38 五氯酚 39 苯胺 40 联苯胺 41 砷 42 镉 43 铬(六价) 44 铅 45 汞 0.009 0.1 0.0002 0.1 0.01 0.1 0.1 0.001 87 硝酸盐(以N计,mg/L) 20 88 硒 89 氰化物 90 氟化物 91 挥发酚 92 硫化物 0.02 0.2 1.5 0.002 0.2 4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10

推荐第4篇:饮用水源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杭州市处置(重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在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本市相关部门应对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工作,形成和完善本市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体系。

二、适用范围

凡属杭州市范围内一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发生的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臵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

1 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爆发、上游污水处理厂运行事故、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政府办公厅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或市卫生局局长),市林水局局长,

事故发生地的分管区、县(市)长

成 员: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现场指挥组。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臵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臵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臵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市污染事故应急处臵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2、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事发地的分管区、县(市)长

2 副组长:事发地区(县、市)环保或卫生(疾控)局长,

林水局局长

成 员:事发地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林水)局、交通局等部门分管副局长

各区(县、市)还应建立相应的应急现场指挥组和应急处臵小组,建立本区域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臵网络。

(2)各区、县(市)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发生的水源污染事故负责并组织处理;做好污染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3、市应急现场指挥组及其职责 (1)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

现场指挥: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或市卫生(疾控)副局长

(视污染事件性质而定)

副 指 挥: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市林水局分管处室处长

成 员: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事发地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科)、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或事发地区(县、市)疾控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分管处室相关人员

应急现场指挥组组建各应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调查、处臵、监测等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职责

3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通知环境监测站或卫生(疾控)部门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臵的技术措施;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臵工作;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4、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小组组成 (1)、应急处臵小组组成 市应急处臵小组:

组长:市环保局或卫生局(疾控中心)相关处室副处长 成员: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指定人员

各区(县、市)应急小组:

组长 :环保局或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成员 :事发地区(县、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水利(林水)局、交通局等部门指定人员

(2)、应急监测小组组成

发生化学品水源污染事故后,由市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环境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组建应急监测小组(具体见附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案》)。

4 发生生物病原菌污染水源事故后,由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现场指挥组通知对应的监测部门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二)应急小组职责

应急处臵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展开现场监察、处臵工作。组长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臵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臵、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应急监测小组: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及分析化验工作;监测数据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四、相关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将特大事故在特定的时间内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调查处理。

3、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的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的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4、环保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5、林水部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起用备用的输水渠道,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

6、交通部门:负责有关船闸的开闭,航道的调整和水上运输秩序的维护。

7、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要求相关水厂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8、责任部门:是指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其职责: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臵和调查处理。

9、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是指根据职责应参与事故现场处臵和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具体由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救援需要确定。其职责:参与特大事故现场处臵和各项救援工作。

五、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的监测预警

各水厂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环保部门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水厂要加强要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作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督察;市政市容部门同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臵,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警。

六、处臵突发水源污染事故程序

1、迅速报告

6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同时予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或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和市饮用水源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市领导小组组长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省环境保护局、卫生厅或疾控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同时必要时在2小时内通知下游相关县(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及时减小受害范围。市环保局或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分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

2、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指令各应急小组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赶赴现场。应急现场指挥组同时通知环境或卫生监测部门,组织应急监测小组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3、现场控制

如果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前,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臵,应急小组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7 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以下几种污染特点,确定污染种类:1)化学性污染:工业为主的污染如造纸、电镀厂等集中排污,冶炼废渣浸泡后突发排放;农业污染为主的如突发农药沉船造成的河水污染,农田施农药后暴雨入河污染,化学性污染健康危害多为急性化学性中毒。2)生物性污染:生活污染为主的污染和医院污水排污污染,其健康危害多为急性肠道传染病;3)化学性与生物性混合污染:健康危害同时包括急性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等。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个案调查。全面掌握健康危害特点及有关因素,如有病例,尤其要对首发病例进行详细调查。

横断面和回顾性流行病学调查,寻求因果关系。 污染源调查。根据源水水系寻找、排查污染源,根据原料、生产工艺和排污成份寻找可疑污染物,并估算排污量。

环境监察。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环境监测。采集水(包括污染水体和出厂水、末梢水和有关的分散式供水)、底质、土,必要时采集蔬菜样品等进行可疑污染物成份的检测,并根据毒物量、水流速度、江河湖库段面、水深(截面积)计算可能污染的范围,在污染源下游和饮用水水源水 8 附近设点,同时在上游设对照点进行监测;生物材料监测,对病人和正常人的血、尿、发等进行有关可疑污染物监测;有关微生物和可疑致病菌的检测;必要的急性毒性试验。同时调查饮水、饮食情况,采集直接饮用的缸水、开水、食物等相关样品进行检测。

照相、摄像、录音,做好监督文书有关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臵方案

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调查分析结论应包括:该事故的污染源、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健康危害特点、发病人数、该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及教训等。向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臵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臵,以减少污染。

5、情况上报

应急小组组长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应急现场指挥组负责报告局领导及上级部门,并派员代表环保部门参加现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组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臵

1)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

2)采取控制措施。市政市容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 9 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环保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林水及供水部门按照其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开关相关的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从上游紧急调用水源,稀释污染,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停水或采取保护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处理工艺处理污染的能力如水厂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3)加强监测。包括增加指标和频次,降低仪器检出限,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4)加强水源保护;

5)观察水生动植物和农作物死亡情况。

7、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小组向应急现场指挥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8、污染跟踪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 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 10 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9、调查取证

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10、行政处罚

环保、卫生等行政法规有:水污染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11、事件处理总结报告

行政性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文号、主送抄送单位、事件概况、事件经过、现场调查检测和结果、事件原因分析、事件性质与结论、事件处理经过和效果、问题和建议、落款、单位、时间、附件。

业务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前言、基本情况及事件经过、调查方法结果、分析、讨论、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价、结语。

12、上报与反馈

调查报告上报上级卫生行政和防疫部门、肇事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

13、结案归档对整个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补漏、分类、归档。

1、杭州市环保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杭州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杭州市林水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4、杭州市市政市容局处臵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6、常见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应急处臵原则

7、杭州市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8、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臵常用物资供应单位

9、浙江省环保局辐射处和省辐射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0、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等级划分

12 附件:

推荐第5篇:饮用水源报告

白水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

报告

市环保局:

根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渭环发【2014】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辖区内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现将检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为了确保这次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领导小组,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监察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开发股、监察大队、监测站的相关人员,监察大队具体负责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详细摸底,认真排查

我县境内共有2个饮用水源地:耀卓饮用水源地和洼地饮用水源地,其中,耀卓饮用水源地、洼底饮用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洼地饮用水源地为备用水源。2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良好,均达到了水环境保护要求.经排查,具体内容如下:

1、地方政策法律体系建设情况:有白水县县城供水应急预

案、包括防恐、干旱、事故、水污染、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专门机构建设管理情况:白水县饮用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编制12人。

3、近年来资金投入与相关建设情况:008年-2014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35万余元,用于保护区标志、标示、警示牌等基础保护设施建设。

4、水质监测和达标情况: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目前水源水质实际监测单位渭南市卫生监督所、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监测具体指标32项,水质检测均为合格。

5、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取缔和管理状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

一、二级保护区内没有非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一、二级保护区内现无居民居住,耀卓、大洼底水源地搬迁8户、涉及居民数量26人。

6、风险源排查和监管:无风险源名录,建立危险化学运输管理通行情况记录,大洼底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有渭清路穿越,设立禁止危险化学运输通行,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围没有重点行业。

7、应急能力建设:有应急水源,储备应急输水管道、水泵、闸阀等材料、有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扎实整改,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

虽然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但仍存在个别饮用水源地建设管理的漏洞,设立的护栏、警示牌不够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当即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涉及可能水污染的所有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消除了饮用水源污染隐患。

今后,我们将以人民群众的健康至上,继续加大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白水人民的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特此报告

白水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推荐第6篇: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校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公共卫生的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等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水。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症状。 (2)程序:

a.发现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性传染病疾患,应在事件发生5分钟内报校长室、卫生室、总务处。 联系电话: 校长室:88209717

卫生室:88205859

总务处:88207708 b.学校在30分钟内上报区教育局。

c.学校在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报书面报告。 (3)内容: a.疑似饮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中毒或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学生所在班级、学生住址、家庭联系电话,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c.目前状况、事件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d.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发现事件人)

3、学校应急处理。(1) 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冯世宇

副组长: 张文贞

云中堂

陈士禄 组员:梁瑞新

任建华

吴佳新 李志敏 安伟

王新生 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 (2) 在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到区中心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3) 安排好班主任及教师做好排摸工作,做到不遗漏一个疾患学生。 (4) 加强家校联系,征求家长对治疗的意见。

(5) 相关领导、教师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6) 学校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教育局,直到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疾患的水源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学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学校马上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正定县第四中学

推荐第7篇:某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推荐)

XX县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未知作者:f日期:10-05-22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政府对管辖范围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负总责的前提下,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xx县相关部门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二、工作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对水污染事件早发现,速报告,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

(一)剧毒、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露等突发性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化学性污染。

(二)致病性微生物和寄生虫等通过饮用水源使居民可能或已经出现腹泻、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生物性污染。

(三)工业生产企业因突发事故对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其它污染。

(四)人为破坏或过失使有毒物质进入集中式饮用水源造成的污染。

(五)因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和煤炭采掘造成的饮用水污染和困难。

四、事故等级

根据环境污染程度分为:

(一)重大污染: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污染:

1、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或者严重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终身饮水安全;

2、饮用水源周边流域、水库出现死鱼、死禽;

3、因人为故意、过失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故致使有毒物质或大量高浓度污水进入水源保护区。

(二)较大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ⅳ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等规定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未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残留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三)一般污染:饮用水源监测项目(28项)中有1项以上(含1项)浓度处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ⅲ类水体之间或者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范的水源水质要求,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不影响水质安全。

五、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1、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县政府、县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环保专业人员、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xx县xx县环保局报告。县环保局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和确认;根据现场调查结果,一般污染环境事件在48小时内报告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较大污染环境事件在12xx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重大污染环境事件在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3、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形式和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是指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续报是指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用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事件处理完毕后,采用书面报告形式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①初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野生动植物受害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初报基础上的核实数据、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

③处理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二)突发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xx县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规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xx省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着眼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二)坚持合法、合理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处理等工作。应急处理措施的行使,应当与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和危害程度相适应,不得超出合理限度。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根据环境污染事故的种类、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坚持“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减少污染范围。

(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注重环境安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储备,做好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组织、管理、决策、处置能力,确保污染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六)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原则。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组应对现有的资金、物资、人员、信息、技术等资源进行整合,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

(七)坚持依靠科学、及时高效原则。发挥环保专业技术人员作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技术,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协调高效。

(八)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原则。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手段;在保障公众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

(九)坚持严密排查重大污染事故隐患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污染源存在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件能力。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集中式饮用水源发生较大以上污染时,县政府成立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领导组。

一、应急领导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县长

副组长:分管环保、城建、水利、安全、xx县长、公安局长(视污染类型而定)。

成 员:环保局、城建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交通局局长、疾控中心主任、有关乡镇乡镇长和供水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组织建立相应的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现场指挥部以及下属机构。建立突发性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网络;做好污染事故信息上报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和技术准备;组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负责与上下级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发布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二、领导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办公室(xx县环保局)

主任:局长

副主任:分管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监察大队、监测站、污控股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制定应急响应方案,负责组织环保系统内部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的接报工作,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传达和执行应急领导组的指令,xx县环保系统的应急工作,xx市环保局、xx市政府、省环保厅和有关部门的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编写事件处置情况报告。

(二)应急现场指挥部(设在现场)

指 挥:xx县长

副指挥:环保局长、乡镇长

成员:水利、城建、卫生、疾控中心、公安、交通负责人、乡镇分管副职和供水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处置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组展开行动;通知应急监测组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物类型及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

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临时居民饮用水的调度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及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

1、应急处置组:

当集中式饮用水源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时,应急处置组进入工作状态,区分污染情形确定牵头处置单位。①当发生适用范围第

1、3种污染事故时,xx县环保局牵头、水利、卫生、疾控中心、乡镇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参与部门。

②当发生适用范围第

2、5种污染事故时,xx县农业局牵头,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部门。

③当发生适用范围第4种污染事故时,由安监局牵头,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并视情况确定增加参与部门。

主要职责:

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井),开启备用水井;开展现场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协调沟通工作,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

2、应急监测组:

①当发生化学污染事故时,xx县环境监测站负责,起动、《突发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预案》。 ②当发生生物性污染事故时,xx县卫生疾控部门负责,起动相应的监测预案。

主要职责:

建立应急监测处置专家库,做好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xx县应急监测网络,及时赶赴现场执行应急监测,迅速确定污染物种类、毒性、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及处置方法,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方法、安全评价和事件处置技术研究,组织应急监测技术培训,做好监测技术储备工作;制定应急监测工作程序和主要风险源应急监测预案。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xx省、市安监部门,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卫生(疾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的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组织对可能造成传播疾病病人进行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相关病原体的检测、检查。

(四)环保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负责将污染现状上报上级部门;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

(五)水利部门: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相关水闸,起用备用的输水渠道,保证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

(六)建设部门(自来水公司):负责关闭受污染水源、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要求相关水厂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如加入药水中和、净化污染,加大投氯量和净水剂用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的有机污染物等。

(七)交通局:做好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事故现场交通通畅,保障各应急部门及物资快速抵达现场。

(八)农牧局: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管辖和管理责任的部门,具体由领导组(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确定。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现场的处置和调查处理。

(九)乡镇政府:根据指挥部确定负责辖区内受污染区域的警戒、人员抢救、备用水源的调度、污染源的处理以及群众的思想工作。

(十)宣传部门及时准确报道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情况,宣传饮水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三章 处理程序

一、迅速报告

接到有关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报告或信息,接报人必须尽可能详细、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笔录,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组。对严重水源污染事故,由领导组在2xx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赶赴现场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总体行动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处置、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监测预案,并保证车辆和必要的物资到位。

三、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四、污染调查

应急处置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并与安监、消防等单位协调,共同开展现场勘验工作。

五、情况报告

各应急组要将现场调查情况、应急监测数据和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应急现场指挥部按6小时初报、24小时续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现场增援等。

六、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要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进行隔离。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或采取稀释、净化、药剂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启用备用水源,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消除污染源,如污染企业停产、减产、限产,停止污染物排放,打捞、吸附污染物等。应急监测组要增加指标和频次,提高精度,掌握污染动态;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应急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出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的建议。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后发布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保密局,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xx县政府应急领导组负责新闻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八、污染跟踪

各应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消失,警报解除。

九、应急中止

饮用水源地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监察、应急监测结果做出应急中止报告,报应急领导组批准后,应急中止。

第四章 责任追究

一、调查取证

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二、行政处罚

对工作中因迟报、误报、瞒报、推诿、对事件不重视等情况贻误污染处置和救援时机,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危害的,以及违反规定,未经允许擅自发布、泄露污染事件信息,在当地群众及新闻媒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 结案归档

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上级部门,对整个事件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

第六章 应急处置建设要求

一、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要求

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常备应急队伍;环境监测站设立应急监测组,服从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装备建设

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配备必备的交通、通讯、调查取证、人员防护工具。

第七章 日常防范

环保部门要与安监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对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开展全面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放射源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及重点污染源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第八章 附 则

xx县环保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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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镇饮用水源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饮用水源突发性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预防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的一切水源污染事故。具体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水体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农药、氨氮、磷等)污染,由此可能或已经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害及生命的水污染事件。

3.其他突发事故。如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三、组织机构

成立平桥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镇辖区内饮用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协调工作。

组 长:卫中华

副组长:陈小华 传明 王小平

成 员:陈雪锋 李映 郎雪芹 袁禄 任本阳 王应芳 李强

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专家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工作;根据污染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决定污染事故报告情况;决定成立应急处置专家组,以及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其他应急措施。

办公室下设于建管办由王勇、赵小强两位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主要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处理的各种信息;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并督促、检查、协调各项应急工作。

现场处置组由陈小华牵头组建,派出所、供水站、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事故所在村支部、村委等单位派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应急监测组主要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负责现场监测布点、采样、分析、化验、污染事件跟踪,出具监测报告,测定敏感区环境质量状况等工作,并将监测数据及时报应急指挥部。

专家组由邀请来的县环保、卫生、畜牧、水利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根据监测等情况,确定事件性质,提出处置建议。

四、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接到突发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环境保护办公室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故事态,由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向县政府两办、县环保部门报告水源污染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持。

接到事故报告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污染事故具体情况,并向镇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和组建现场处置组建议。 镇政府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并视情宣布启动本预案。

2.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组到达现场后,配合派出所等单位控制现场,同时划定紧急隔离区线、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对现场出现中毒病人的及时开展救护。

应急监测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布点监测,在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出具监测数据。

3.现场调查

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部门迅速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响程度等。

4.现场报告

现场处置组按“一时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邀请专家组,是否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5.污染处置

专家组和现场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向现场处置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救援方案。

6.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现场处置组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初步调查,提出污染警戒区域的建议,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现场处置组适时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国家保密局、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7.污染事件跟踪

应急监测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污染事件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突发事件消失为止。

8.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现场处置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9.依法追究

详细记录污染事件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人,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0.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总结,按照“一事一卷”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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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小学

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绍兴市**小学

20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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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监督组: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城固县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卫生监督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性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崔健儒、

(二)应急处理分队

1、第一小分队:

2、第二小分队:

(三)信息和后勤保障组:

二、应急处理

(一)接到报告

1、接到水污染突发事件报告时,认真填写《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记录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范围,人员发病情况等。

2、向相关领导报告 接报人在接到疑似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后立即核实后向局领导汇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

(1)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后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接到通知的监督员立即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日期间:

(1)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监督员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设备:

1、携带应急处理箱。

2、携带采样瓶(理化指标)、余氯比色剂、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

卫生监督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有效控制现场并进行卫生学调查。

调查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首先了解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请有关人员简单介绍主要临床表现,有无危重病人,饮水情况等,根据情况安排进行调查。

(2)积极协助救治病人,提供救治建议。 (3)详细了解发病及与发病有关情况,填写《水污染事件个案调查表》。调查表要填写完全,记录详细,被调查人签字。

2、现场卫生学调查:

先进行水质快速检验,测定水中余氯含量,三氮含量,根据结果进行初步判定,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管网布设、供水设施近期的使用情况,查找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物名称、性质和含量等。如初步判定为化学性污染,应了解水源周围工业布局,进一步确定污染物,了解其数量、途径及发生时间;如初步判定为生物性污染,应重点了解水源周围医院、厕所、污水排放情况及饮用水管道走向情况等。以上情况均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调查笔录的形式进行记录。

(三)水污染事件采样:

采集水样时在水源的进水口、出水口、管网末梢平均布点,采集对照水样,以确定污染的范围。 注意事项:

(1)采样量不受常规数量的限制;

(2)怀疑细菌性污染时必须无菌采样(由县疾控中心提供采样容器)。

(3)采样记录要详细,并经被采样人签字确认封存送检; (4)样品应及时送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时,认真填写委托书、送检单。

(5)采样过程中,一组采样容器采集同一件样品标注一个号码。

(四)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调查可以交叉进行,不同调查部分获得的信息要及时交流,便及时发现调查中的遗漏,随时进行补充。

三、行政控制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包括:

1、责令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时间由污染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解决临时供水,停止公共供水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封闭供水设施,责令清洗消毒;

3、责令控制排除污染源;

4、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5、劝阻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质;

6、污染原因解除,连续两次监测结果已确认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恢复供水;

7、水质恢复正常后,公告公民及时解除控制。

四、分析与报告

(一)初步调查报告

对于值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主班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10时之前,写出初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对于上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调查人员于当日写出初步调查报告,送主管所长审阅,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交综合办公室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构成水污染事件,按规定进行报告,同时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初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

6、控制情况;

7、初步印象。

(二)确认

1、确认水污染事件需由主管所长召集包括主管所长、参与调查的监督人员,进行讨论确认,由调查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2、上述人员无法确认的,由主管所长召集本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确认,必要时可请3名专家进行讨论确认。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三)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人员在水污染事件经确认后的2天内写出调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基本内容: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及实验室检验结果;

6、调查结论;

7、处理意见

调查终结报告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四)结果上报

卫生监督所将《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和调查终结报告一并报局办公室,同时负责网上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五)资料归档

水污染事件涉及到卫生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不涉及到处罚的,也应该按照下列内容进行归档:

1、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

2、水污染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3、样品采样记录;

4、检测报告;

5、初步调查报告;

6、讨论意见记录

7、调查终结报告;

8、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9、其他相关文书。

五、组织分工及物资储备

1、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2、卫生监督所要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

六、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

县卫生监督所

第11篇: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城固县卫生局关于印发

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监督组: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城固县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卫生监督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性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强副局长

副 组 长:向峻峰所长

成员:

崔健儒、梁彩云副所长

刘渡江科长

(二)应急处理分队

1、第一小分队:刘渡江、胡小群、郭斌、窦黎霞

2、第二小分队:左春林、陈军、孙雅彬、冷武军

(三)信息和后勤保障组:孙雅彬、冷武军、窦黎霞

二、应急处理

(一)接到报告

1、接到水污染突发事件报告时,认真填写《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记录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范围,人员发病情况等。

2、向相关领导报告

接报人在接到疑似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后立即核实后向局领导汇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

(1)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后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接到通知的监督员立即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日期间:

(1)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监督员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设备:

1、携带应急处理箱。

2、携带采样瓶(理化指标)、余氯比色剂、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

卫生监督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有效控制现场并进行卫生学调查。

调查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首先了解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请有关人员简单介绍主要临床表现,有无危重病人,饮水情况等,根据情况安排进行调查。

(2)积极协助救治病人,提供救治建议。

(3)详细了解发病及与发病有关情况,填写《水污染事件个案调查表》。调查表要填写完全,记录详细,被调查人签字。

2、现场卫生学调查:

先进行水质快速检验,测定水中余氯含量,三氮含量,根据结果进行初步判定,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管网布设、供水设施近期的使用情况,查找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物名称、性质和含量等。如初步判定为化学性污染,应了解水源周围工业布局,进一步确定污染物,了解其数量、途径及发生时间;如初步判定为生物性污染,应重点了解水源周围医院、厕所、污水排放情况及饮用水管道走向情况等。以上情况均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调查笔录的形式进行记录。

(三)水污染事件采样:

采集水样时在水源的进水口、出水口、管网末梢平均布点,采集对照水样,以确定污染的范围。

注意事项:

(1)采样量不受常规数量的限制;

(2)怀疑细菌性污染时必须无菌采样(由县疾控中心提供采样容器)。

(3)采样记录要详细,并经被采样人签字确认封存送检;

(4)样品应及时送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时,认真填写委托书、送检单。

(5)采样过程中,一组采样容器采集同一件样品标注一个号码。

(四)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调查可以交叉进行,不同调查部分获得的信息要及时交流,便及时发现调查中的遗漏,随时进行补充。

三、行政控制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包括:

1、责令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时间由污染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解决临时供水,停止公共供水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封闭供水设施,责令清洗消毒;

3、责令控制排除污染源;

4、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5、劝阻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质;

6、污染原因解除,连续两次监测结果已确认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恢复供水;

7、水质恢复正常后,公告公民及时解除控制。

四、分析与报告

(一)初步调查报告

对于值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主班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10时之前,写出初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对于上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调查人员于当日写出初步调查报告,送主管所长审阅,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交综合办公室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构成水污染事件,按规定进行报告,同时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初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

6、控制情况;

7、初步印象。

(二)确认

1、确认水污染事件需由主管所长召集包括主管所长、参与调查的监督人员,进行讨论确认,由调查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2、上述人员无法确认的,由主管所长召集本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确认,必要时可请3名专家进行讨论确认。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三)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人员在水污染事件经确认后的2天内写出调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基本内容: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及实验室检验结果;

6、调查结论;

7、处理意见

调查终结报告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四)结果上报

卫生监督所将《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和调查终结报告一并报局办公室,同时负责网上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五)资料归档

水污染事件涉及到卫生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不涉及到处罚的,也应该按照下列内容进行归档:

1、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

2、水污染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3、样品采样记录;

4、检测报告;

5、初步调查报告;

6、讨论意见记录

7、调查终结报告;

8、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9、其他相关文书。

五、组织分工及物资储备

1、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2、卫生监督所要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

六、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7212205

县卫生监督所7214881

第12篇: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茶溪中学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将茶溪中学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康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 组 长: 肖清华 蔡园新 成 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处理分队

1、第一小分队:康斌 吴料华 康松香

2、第二小分队:肖清华 蔡园新 阳诗慧

(三)信息和后勤保障组:罗慧芳 曹孜

二、应急处理

(一)接到报告

1、接到水污染突发事件报告时,认真填写《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记录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范围,人员发病情况等。

2、向相关领导报告

接报人在接到疑似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后立即核实后向局领导汇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 (1)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后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接到通知的监督员立即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日期间:

(1)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监督员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设备:

1、携带应急处理箱。

2、携带采样瓶(理化指标)、余氯比色剂、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

卫生监督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有效控制现场并进行卫生学调查。

调查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首先了解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请有关人员简单介绍主要临床表现,有无危重病人,饮水情况等,根据情况安排进行调查。

(2)积极协助救治病人,提供救治建议。

(3)详细了解发病及与发病有关情况,填写《水污染事件个案调查表》。调查表要填写完全,记录详细,被调查人签字。

2、现场卫生学调查:

先进行水质快速检验,测定水中余氯含量,三氮含量,根据结果进行初步判定,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管网布设、供水设施近期的使用情况,查找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物名称、性质和含量等。如初步判定为化学性污染,应了解水源周围工业布局,进一步确定污染物,了解其数量、途径及发生时间;如初步判定为生物性污染,应重点了解水源周围医院、厕所、污水排放情况及饮用水管道走向情况等。以上情况均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调查笔录的形式进行记录。

(三)水污染事件采样:

采集水样时在水源的进水口、出水口、管网末梢平均布点,采集对照水样,以确定污染的范围。 注意事项:

(1)采样量不受常规数量的限制;

(2)怀疑细菌性污染时必须无菌采样(由县疾控中心提供采样容器)。

(3)采样记录要详细,并经被采样人签字确认封存送检; (4)样品应及时送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时,认真填写委托书、送检单。

(5)采样过程中,一组采样容器采集同一件样品标注一个号码。

(四)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调查可以交叉进行,不同调查部分获得的信息要及时交流,便及时发现调查中的遗漏,随时进行补充。

三、行政控制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包括:

1、责令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时间由污染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解决临时供水,停止公共供水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封闭供水设施,责令清洗消毒;

3、责令控制排除污染源;

4、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5、劝阻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质;

6、污染原因解除,连续两次监测结果已确认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恢复供水;

7、水质恢复正常后,公告公民及时解除控制。

四、分析与报告

(一)初步调查报告

对于值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主班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10时之前,写出初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对于上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调查人员于当日写出初步调查报告,送主管所长审阅,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交综合办公室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构成水污染事件,按规定进行报告,同时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初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

6、控制情况;

7、初步印象。

(二)确认

1、确认水污染事件需由主管所长召集包括主管所长、参与调查的监督人员,进行讨论确认,由调查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2、上述人员无法确认的,由主管所长召集本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确认,必要时可请3名专家进行讨论确认。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三)调查终结报告 调查人员在水污染事件经确认后的2天内写出调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基本内容: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及实验室检验结果;

6、调查结论;

7、处理意见

调查终结报告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四)结果上报

卫生监督所将《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和调查终结报告一并报局办公室,同时负责网上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五)资料归档

水污染事件涉及到卫生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不涉及到处罚的,也应该按照下列内容进行归档:

1、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

2、水污染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3、样品采样记录;

4、检测报告;

5、初步调查报告;

6、讨论意见记录

7、调查终结报告;

8、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9、其他相关文书。

五、组织分工及物资储备

1、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2、卫生监督所要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

第13篇: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岑松镇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标志范围内严禁闲人入内。

第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三条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限制和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四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格避免污染物进入,定时消毒,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设立供水专管员,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系统档案。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环境管理状况(水源地管理及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状况、面积;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起始时间等)、水源地水文地质状况(包括机井状况、建井时间、抽水量及供水情况、静水位、水质、供水人口),地理坐标测量、污染源分布状况(水源地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状况以及排放情况;养殖数量、种类、饲养畜禽量;水源地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的排污情况、排污量;水源地及周边生活人口及排污情况等)。

第六条 供水管理人员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

第七条 供水管理人员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区域,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九条 出现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排污单位停止生产和消除污染,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4篇:保护饮用水源倡议书

保护饮用水源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饮用水安全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保护好饮用水水源,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县气候异常,遭遇长时间持续干旱,县城供水水源地水库来水量极小,水库到达死水位,城区出现供水困难。

面对城区严峻的生活饮用缺水形势,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先后实施姚河水库、芳畈水库引水进城的饮水工程,有效缓解了饮水困难。为保护城区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营造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节能减排、保护水源地的倡导者。牢固树立“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意识,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学习、掌握节能环保知识,遵守节能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树立“简约就是时尚”的消费理念。

二、做节能减排、保护水源地的志愿者。要在自己行动的同时,争当保护水源地的宣传员,向家人、邻里和朋友宣传保护水源地的重要意义,影响带动更多的人自觉爱护、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水源地;争当保护水源地的监督员,对发生在身边的随便排污、污染水源地的现象和行为,要坚决制止,做到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协力保护水源地的安全。

三、做节能减排、保护水源地的实践者。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水源地,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坚决制止破坏和污染水资源行为发生。在工作和生活中千方百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排放,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珍爱生命之水,保护生命之源”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关注环境变化,用热情传播环保观念,用行动肩负环保重任,节约水资源,美化环境,让大悟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景更美!共建和谐家园,共享碧水蓝天!

大悟县环保志愿者协会

第15篇:水库水源保护应急预案

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护象珠、唐先两镇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永康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永康市城镇供水管理实施办法》、《永康市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永康城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公众参与、群策群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康市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

2 分类和分级

2.1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类

根据发生的原因,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两类,一是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供水中断,二是由事故灾难引起的供水中断。

2.2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级

1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将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 2.2.1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Ⅰ级):

(1)遭遇特大干旱年或者连枯年份,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严重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86.69米、相应库容303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且水厂工艺无法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严重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2.2.2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较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Ⅱ级): (1)遭遇大干旱年,水源地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89.65米、相应库容401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中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中度毒性污染;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严重缺水的;

2.2.3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属于一般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Ⅲ级):

(1)遭遇干旱年,三渡溪水库来水量不足,即水位线在高程193.41米、相应库容566万方;

(2)三渡溪水库及峡源坑、后渠坑等水体受到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轻度污染,而水厂工艺能够去除污染物,导致水厂供水中断时间超过10小时的;

(3)恐怖活动等原因导致水源水质发生轻度毒性污染;

2 (4)三渡溪水库大坝及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供水紧张的;

3 机构与职责

3.1 机构组成

3.1.1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成立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处置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由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主任及其他领导人员组成。成员有:应化林、徐兴淼。

指挥部主要职责: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处置专项预案;统一领导和协调饮用水源应急工作;根据污染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锁受污染区域;决定污染事故进展情况的信息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饮用水源应急处置的其他重要事项;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指定应急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

3.1.2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办公楼一楼,由管理处办公室人员组成。成员有:胡颖芳、周美景、楼晓丽、朱泓宇。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调和督促各项应急工作,收集、协调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应急管理的对策和建议;负责指挥部的信息报送等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组织、指导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突发性事件处置环节要求,可成立7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应急行动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成员有:徐兴淼、胡颖芳、朱泓宇、汪绍尉。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 3 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市水务局等应急机构、专家和应急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治安救助组。成员有:周杰龙、汪绍尉、田野。主要职责是迅速联系象珠派出所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3)工程抢险组。成员有:徐兴淼、周杰龙、田野、吕新登。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人员开展供水设施的修复工作。

(4)医疗救护组。成员有:周美景、楼晓丽、朱泓宇。主要职责是联系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成员有:周杰龙、沈发勇、田野、徐晓趣、胡建新、周成高、周彩香。主要职责是根据饮用水源应急处置负责机构要求,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生活必需品。

(6)调查评估组。成员有:胡颖芳、楼晓丽、朱泓宇、胡挺。主要职责是根据具体饮用水源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7)善后处理组。成员有:胡颖芳、周美景、楼晓丽、胡挺。主要职责是安置受灾人员生产生活、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

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调整各个小组的成员,并迅速启动若干相关应急行动组。

4 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

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旱情和上游来水量进行预测,收集和上报可能发生的对我 4 库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的相关信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

4.2 预警范围

(1)发生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正常供水。

(2)出现饮用水源监测项目水体标准经水厂净水处理后仍达不到饮用水水质要求。

(3)出现饮用水源或周边流域内出现大面积不明原因水生生物死亡。

(4)出现因人为故意、过失或者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使剧毒物品、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水体的情况。

(5)出现大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情况的。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按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分为重大(Ⅰ级响应)、较大(Ⅱ级响应)、一般(Ⅲ级响应)三级。具体响应等级由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者永康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5.2基本响应程序 5.2.1先期处理机制

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以本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预案机制,并由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5.2.2一般、较大、重(特)大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

(1)三渡溪水库管理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由三渡溪水库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 5 室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包括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可能污染物等)。

(2)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组。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应急行动组应快速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包括警戒、封锁、交通管制、查处造成污染的有关人员)。

5.3扩大应急

因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目前所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不足以控制事件严峻的发展,超出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支持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由上级负责协调。 5.4响应终止

5.4.1响应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响应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4.2响应终止的程序

(1)应急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应急指挥部批准;

(2)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应急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供水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6 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6 应急工作结束后,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2调查和总结

(1)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根据实践经验,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6.3社会救助

善后处置组应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资金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组织好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

6.4补偿

在饮用水源应急期间,对紧急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根据补偿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补偿。

6.5奖励和责任追究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在对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及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教育

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要有计划地向灌区民众广泛开展饮用水源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应急心理准备。要向社会公布

7 饮用水源应急值班电话,让公众掌握发生相关突发性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

7.2培训

三渡溪水库管理处应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应急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和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 7.3演练

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应急工作演习方案、计划,三渡溪水库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进行应急队伍与各应急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相关单位干部群众参与,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8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2)事故灾害:是指一切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汞、镉、六价铬、砷、氰化物、农药、亚硝酸盐、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还包括藻类污染、放射性污染。

(3)饮用水源:是指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水库、涵渠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

(4)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供水中断较长时间的紧急事件。

(5)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预防控制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或者在饮用水源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 8 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9.4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三渡溪水库管理处负责解释。 9.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6篇:幼儿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幼儿园

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第17篇:饮用水资源污染中毒应急预案

饮 用 水 资 源 污 染 中 毒 应 急 预 案

2012年4月23日

饮用水资源污染中毒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长:

员:

防洪应急工作办公室:

防洪应急工作联系电话:

应急组织机构由通讯联络组、安全救护急救组、后期保障组3个小组组成

二、应急职责

1、组长全面指挥事故的抢救,组织人员,调度车辆、资金,对每步工作具体指导。

2、副组长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成员具体完成各项任务。通讯联络组(负责人:)

职责:负责项目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内联系救援小组成员,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公司及有关单位。 安全救护急救组(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后,安全救护组要及时有效的利用现场配备的急救物品进行救护,检查中毒人员的症状,采取必要的措施,给与受害人治疗,降低受害人的痛苦,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后期保障组(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后,组长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做好相关服务,配合救护组工作确保受害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接受治疗。

饮用水资源污染中毒应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第18篇:幼儿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县东七彩阳光幼儿园 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 长:林峰波 副组长:陈会琴

成 员:林华芬 黄玲玲 李伟 各年级组长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幼儿园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幼儿园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幼儿园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幼儿园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园长并保留水样。

2、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事故初步确认后,园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园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幼儿园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幼儿园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幼儿园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园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林华芬联系干净水源到幼儿园,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幼儿园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县东七彩阳光幼儿园 2015年6月25日

第19篇: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赵集小学

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长:

卢心海

副组长: 李清俊

吴勇

刘天中 组

员:

各班班主任

1、报告制度

学校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刘天中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人即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监督部门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全校师生员工作好学校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会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医务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2017年9月

第20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生活应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饮用水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持续,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单位负责人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级人名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主管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停水:报告的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生活饮用水,防止污染扩大。

3.保护现场:对应水设施(蓄水池,高水位箱,低位水箱等)应用水采取控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去保护好现场。

4.配合调查:本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调查,采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污染事件调查结束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供水设施(蓄水池,高位水箱,低位水箱等)饮用水清洗消毒后方可恢复供水。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
《饮用水源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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