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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审计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21 08:33:2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会整改措施

工会整改措施

工会 张珂

针对一号台的空岗事件,根据上级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结合工会的日常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制定计划要缜密。每次的工会活动都要计划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活动内容都要计划好,写出书面计划。要有预想,和应对的措施。

二、遵规守纪。各项工会活动都要有法可依,严格遵守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件精神要求和《工会法》。违反规定的事坚决不碰,要自觉的树立红线意识。

三、安全第一。工会活动经常需要很多室外活动。一定要以安全第一,人员、车辆的安全重中之重。首先要安排好人员,工会委员分工负责,车辆出行前要督促驾驶人员检查车辆。制定好相关的出行路线,提前一天收集好天气等相关信息。做到万无一失。

以上是我就工会制定的整改措施,不足之处,请领导和组织上批评指正。

推荐第2篇:审计整改措施1

关于X有限公司原X同志任期经济

责任的审计意见整改的回复

在此次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x类,分别是X\\X\\X方面,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建议,我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要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在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的同时,又在不断的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部门培训、财务把关的方式,落实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手段,杜绝会议费、招待费等不规范的行为。

二、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一)、加强招投标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员工的培训,了解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以及我公司对于招投标工作的具体规定,学习相关制度,使得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实现科学管理。

二是招投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公司监审人员应该列席每一次招投标会议,积极的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设立合同管理人员,从规范、完整、合理、准确、可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发现不足 ,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隐患。 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审批工作,通过现有的制度逐级审批,保证合同的真实、合理,防范合同纠纷等风险。

推荐第3篇: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篇一: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 篇二:工会审计整改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

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

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

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

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

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

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

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

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

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

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

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

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

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

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

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

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报告案例

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

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

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

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

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

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

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

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

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

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

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

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

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

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

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

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

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 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 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

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

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 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

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

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

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

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

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 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

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

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

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

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

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

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

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

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

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

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

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

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

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

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

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

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

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

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

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

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

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

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

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

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

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篇三: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点击率: 49 工审会字〔2012〕8号

关于印发《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

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已经全总十五届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工会审计监督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工

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

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回访。

第三条

经审会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整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可在下一次对该单位审计时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单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

查:

(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二)明确提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

(四)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措施不适当的;

(六)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要求有异议或误解的;

(七)非定期审计项目;

(八)经审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自收到被审计单位出具的

整改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报告的,应当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2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

第八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

单位送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说明审计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间安排

等事项。

第九条

审计整改督查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撰写《审计整改督查报告》《审计整改督查报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价;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十一条

对某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

请,经审会审查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应当纳入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经审会发现被

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当或整改不充分的,应当予以指导,提出二次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

未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经审会应当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仍拒不整改的,

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工会经审会可以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四:汝城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

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汝 城 县 总 工 会

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全面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落实我

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我县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

服务于工会工作大局,汝城县总工会经审会于近期在全县开展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

调研活动。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县总工会经审会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 职责为己任,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建设,不断拓宽审

查审计领域,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努力完善和规范各种审计制度和程序,为促进收好、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各项经济活动遵章守纪、规范运作,促进工运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在本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直属企事业单

位财务收支情况、对领导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和五万以上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都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12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 2009年度共审计项目14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并且全部得到落实。在对下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直管基层工

会及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5项,提出审计意见8条,2009年度共审计

项目7项,提出审计意见5条,并且全部已落实。

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上有偏差,重视不够,支持配合不力。认为工会经审主任属于虚设岗位,经

审工作不重要,可有可无,工会经审工作还没有真正得到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方的支持

配合也较差。县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虽然已按同级副职配备,但至今仍未按要求进入党组,且

兼职担任县总财务部长,其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县总经审办也未配备专职经审干部,经审委

主任还同时兼职其它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经审工作。

(二)工会经审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经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

规范化方面比较欠缺;

篇三:工会年度整改措施工作体会

乡镇工会2006年度整改方案 2006年11月14日县总工会对我乡工会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乡镇工会在完×××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中存在一些问题,某乡镇工会切实认识到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为切实贯彻自治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总工会的总体要求,现将某乡镇工会2006年度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会工作落实。从即日起,乡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到乡整体工作议程来抓,切实领导工会落实党的方针,实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教育活动,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我乡工会组织各族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会会议和区总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学习精神贯穿到工作中去,做到“一个统一”,即把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会工作会议上来,使工会组织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工会组织动员全乡各族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新突破。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新突破。实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新突破。着力解决工会维权机制,工会干部维权能力和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实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今年来,我乡工会把“创争”活动重点放在职工技能培训上,根据不同的职业岗位进行形势多样化培训,在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学习、创新、竞争、创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创争”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职工培训的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乡工会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准确把握维权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基本任务,以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为重点,努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配合劳动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面为重点,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率。突出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协助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关注和推动解决在同一企业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清除对农民工的各种政策、歧视。协助用人单位搞好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努力构筑和完善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努力使工会帮扶纳入社会化帮扶大格局中去。广泛宣传对下岗失业人员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体系。 加强工会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会领导业务水平,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竭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督促完成有关乡工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工会干部队伍维权能力建设,努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做好工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财政划拨和建会筹备金等形式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女职工提升工程,加大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的力度。近期,某乡镇工会将逐步完善工会各项领导小组,并让其真正发挥作用,规范健全各项档案材料,做好工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拟于12月中旬召开工会换届选举大会,做好会员登记及会员证的发放,建立健全职工之家的创建,做好职工之家、工会主席门牌匾的制作与挂立,做好职工活动室的设备投入,搞好职工各项活动,大力宣传《工人时报》的征订工作,保证2007年某乡镇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推荐第4篇:工会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工会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xxxx年,经审办在市总党组领导下,按照《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工会经审工作制度规定,按照省总制定的《市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强化工会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以深化规范化建设为动力,紧紧围绕市总全会工作大局,抓好各项审查审计的落实,推动经审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努力在促进工会经费收管用方面发挥应有作用。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省辖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现将xx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市总经审办按照“三服务”原则和

“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要求,着重开展了5个方面的审查审计工作。包括市总本级年度预决算审查、县(市)区工会财务收支审计、市总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市总中层正职离任审计以及市总基建工程审计等。

1、做好市总本级年度预决算的审查

按照经审制度规定,xxxx年2月15日召开了市总十二届经审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总经审会《关于xxxx市工会xxxx年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xxxx年经费审查工作意见》的报告并提交市总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审议。

根据省总经审工作的要求和《市总经审会对市总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办于3月中旬完成了对市总xx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3月19日召开了市总十二届经审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和预决算编制说明,审议通过了市总本级

xxxx年经费收支决算、xxxx年经费收支预算草案。9月1日召开了市总十三届经审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总本级xx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开展了县(市)区工会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全总经审会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市总xxxx年经审工作安排,先后完成了对xxxx市、xxxx市、xxxx区、xxxx区、xxxx区5个县(市)区总工会xxxx年-xx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情况表明,5个县(市)区工会保持了本级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强了本级工会的调控能力,经费管理意识有了一定加强,但在预算管理和财务基础工作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经审办按照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35条整改建议,并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整改。华考范文网

3、开展了市总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先后对2个直属事业单位xxxx年度财务收支、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财务基础工作等方面提出了11项改进建议。并协助有关单位纠正账务,促使整改到位。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了对1个直属事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开展了市总中层正职离任审计

为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市总党组决定,经审办会同市总有关部门,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对市总离任中层正职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对xxxx年离任的6名市总中层正职人员的部门经费管理、使用、结余情况以及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职工保险互助会、市曙光职业培训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做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明确了责任,促进了业务交接工作。

5、实施了市总基建工程项目审计

按照全总关于《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市总基建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经审办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

6、联合开展了市总机关资产清查工作

会同市总有关部门,对市总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按规定监督移交了部分固定资产,优化资产配置。

在各项审查审计中,我们始终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上级工会经审制度规定,严谨、有序的实施审计。年初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和部署。实施审计时,审前编制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签订审计承诺书;审计中,编制审计底稿,做到思路清晰、数据准确,起草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形成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审计结束后,督促被审单位按时整改,上报整改措施,保证审计意见落实到位。

二、做好市工会十三大经审报告的起草工作

市工会十三大于xxxx年5月份召开。我们按照市总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特别是市工会十三大经审报告的起草工作。通过认真调研,全面回顾六年来工会经审工作的主要成效,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研究确定了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探索加强经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工会十三大经审报告(征求意见稿),4月下旬召开市总十二届经审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市工会十三大经审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同时,按照市总要求,配合市总有关部门做好市总经审会部分委员的调整工作。

三、深入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为全面深化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

促进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落实。一是严格考核。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对县(市)区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的考核结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并针对如何改进薄弱环节做了安排和布置。二是提升质量。开展了优秀审计项目和优秀审计论文的评选活动,推广了一批有示范作用的审计成果,引导带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加强指导。对经审组织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进行量化,通过组织实施工会经审工作竞赛,编发《xxxx工会经审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截止目前,各县(市)区工会经审会通过计拨审计抽查单位103家,补缴本级工会经费万元;xxxx年新建会单位同步组建经审组织比率达100%。

四、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工会财务经审干部素质

为促进财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提高经审监督效能,我们重点组织实施了

两项培训。一是加强与市内审协会的工作联系,组织各县(市)区、市总直属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参加了《内部审计准则》与后续教育培训,更新了审计工作理念,对促进工会内审工作的转型和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二是举办了各县(市)区工会,财务、经审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市审计局有关专家授课,围绕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这一主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财务、经审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素质。这次专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关口前移”和“工作前置”的目的,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xxxx年,市工会经审工作按照《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和工会经审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审查审计任务,审计覆盖面不断拓展,审计实效性不断增强,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总结成功经验,着眼于新的实践,

不断把工会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新时期工运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推荐第5篇: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

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

(2011年9月28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2011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 2011年12月27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公布 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武汉市工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隶属关系在本市的各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工会经费拨缴关系在本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接受工会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代表广大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五条 工会审计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工会经审会是工会组织的审计机构,行使工会审计职权。建立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应当设立工会经审会。

1 第七条 工会审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上级工会经审会应当对下级工会经审会的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 各级工会经审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市、区总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且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工会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工会经审会委员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相同。工会经审会委员实行替补制。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的副主席以及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

工会经审会主任、副主任由工会经审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工会经审会主任候选人的提出或者经审会主任人事变动,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工会经审会的意见。

第九条 工会经审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是工会经审会的工作机构,承担工会经审会的审计职责和其他业务工作。下列工会经审会应当设立经审办:

(一)市、区总工会经审会;

(二)独立管理经费的市属产业、行业工会经审会;

(三)其他需要单独设立经审办的工会经审会。

第十条 工会经审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与工会审计相关的重大问题。定期会议每年度不得少于二次。

2 市、区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应当参加同级工会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工会经审办主任应当参加涉及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会议。

各级工会研究制定工会经费、财产管理制度和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经审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质和业务能力。工会经审会应当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 工会经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人员作为工会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计,但不得连续三年委托同一社会审计机构对同一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行业规范。工会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工会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得对审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审计监督范围内的经济管理工作。工会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支持经审会加强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工会审计专用经费,列入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章 审计职责

第十六条 工会经审会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进行审查,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状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3 第十七条 工会经审会对本级工会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 工会经审会对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工会经审会对下一级工会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必要时,对与下一级工会有投资、拨款补助关系的工会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工会经审会对下一级工会一般每三年审计一次。市总工会经审会对区级工会一般每二年审计一次。

第二十条 工会经审会按照有关规定对下一级工会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本级工会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审会对工会经费的计提、申报、拨缴、上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下简称计拨审计)。计提、申报、拨缴、上解的基准、比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计拨审计的对象包括:

(一)本级工会所对应的工会经费计拨单位;

(二)与本级工会存在经费上解关系的下一级工会所对应的工会经费计拨单位。

第二十二条 工会经审会对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专项资金包括工会拨付、政府财政(行政)补助、社会捐赠等用于困难职工帮扶、劳模困难补助、助学帮扶等方面的资金。

4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经审会对工会组织及其所属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时的财务及资产清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工会会员提出的属于工会审计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经工会经审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后,工会经审会应当进行审计调查,并向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五条 工会经审会应当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工会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政府财政(行政)向工会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当予以配合。工会经审会对于该审计项目的审计结论可以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审计权限

第二十七条 工会经审会审计监督的事项包括:

(一)各级工会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

(二)工会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工会经费计拨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提、申报、拨缴、上解事项。

第二十八条 工会经审会对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实施审计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经费收支预算、决算、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各项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账户的情况、银行对账单,有关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及审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5 工会经审会有权调阅工会经费计拨单位的职工人数、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等涉及工会经费计提、申报、拨缴、上解的相关资料。

工会及所属单位、工会经费计拨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二十九条 工会经审会有权审查工会及所属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务收支及资产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工会及所属单位应当提供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工会经审会有权审查工会经费计拨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存储管理的职工工资和薪酬核算系统,以及与工会经费的计提、申报、拨缴、上解有关的电子数据和资料。

第三十条 工会经审会对审计涉及的相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支持、协助,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工会经审会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进行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工会经审会对于在计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与工会经费的计提、申报、拨缴、上解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提请有关部门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并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三十二条 工会经审会对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和下一级工会的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资产损失等问题,应当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经审会报告。

工会经审会对于涉及本级工会委员会的重大经济问题,应当直接向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向上一级工会经审会报告。

6 工会经审会应当就计拨审计事项向工会经费计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通报审计结果。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三十三条 工会经审会应当按照同级工会和上级经审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经审会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选定审计方式,成立审计组。

审计组是工会经审会的派出机构,实行组长负责制或者主审负责制。审计组向派出的工会经审会负责。

审计方式包括送达审计、就地审计、委托审计、联合审计等。

第三十五条 审计组应当于实施审计三日之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下的审计项目,报本级工会经审会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十六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有关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七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编制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连同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工会经审会。

7 第三十八条 工会经审会应当自收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相关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定核实,并出具工会经审会的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

工会经审会应当将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审计决定应同时报送上级工会经审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对工会经审会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经审会的上一级经审会书面申请复审。收到复审申请的经审会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执行原审计决定。

第四十条 工会经审会发现下一级经审会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有重大错误的,应当责成下一级经审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决定。

第四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理。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后三十日内,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整改、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对其实施审计的工会经审会。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审会应当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执行审计决定。经审会认为必要时,可对重要审计事项开展后续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存在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提出后续审计报告。

第四十三条 市、区总工会经审会办理审计事项,需要地方国家审计机关、财政和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给予支持和协助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工会经审会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

8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经审会应当向同级工会提出处理建议。同级工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

(七)拒绝、阻碍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第四十六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会审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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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 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 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 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 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 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 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四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

第十五条 全国总工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以及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审会,应当设置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总工会经审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七条 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地(市)级以上工会经审会主任应当专职配备。经审会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会的意见。

第十八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联合会应当设置经审办,列入同级工会机关机构编制序列,配备专职干部。经审办主任、副主任应当列入同级工会机关部门正、副职级领导职位。

第十九条 经审办应当由具有审计、财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组成。省级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少于5名专业干部;地(市)级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管理总量较多的县级工会经审办应当配备专业干部。

第二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经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可以聘请具有审计、财会等专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人员作为特邀审计员参与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工会审计职责

第二十三条 经审会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下一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五)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

(六)对外投资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八)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情况;

(九)撤并时的财务清算情况;

(十)工会管理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的收支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

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第二十四条 经审会接受同级工会干部管理部门的书面委托,对同级工会涉及经费、资产及有关经济活动管理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五条 经审会应当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六条 经审会应当配合协助上级经审会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第四章工会审计权限

第二十七条 经审会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与其经济活动相关的计划、批文、合同等其他资料。

第二十八条 经审会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

第二十九条 经审会有权对审计涉及的相关事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 经审会有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经审会有权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三十二条 经审会有权对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三十三条 经审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资产损失等问题,有权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会报告。

第五章工会审计程序

第三十四条 经审会根据同级工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上级经审会的要求,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十五条 经审会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成立审计组,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第三十六条 经审会应当于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审会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三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 审计组通过审查财务资料、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开展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做好审计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九条 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四十条 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第四十一条 经审会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出具经审会的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并将经审会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经审会的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出具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的经审会。

第四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对经审会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上一级经审会书面申请复审。上一级经审会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执行原审计决定。

第四十四条 经审会发现下一级经审会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有重大错误的,应当责成下一级经审会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决定。

第四十五条 经审会应当建立审计整改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十六条 经审会应当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四十七条 经审会对办理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复审、审计回访等,按照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规定和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

第六章工作保障

第四十八条 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支持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十九条 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应当听取经审会的审计结果报告,按照审计报告或者审计决定的要求,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第五十条 经审会主任应当参加(或者列席)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和研究工会重大经济活动的会议;经审办主任应当参加(或者列席)涉及工会经费、资产和相关经济活动的会议。

第五十一条 各级工会应当为经审会及其经审办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工作条件,按规定比例安排经审专用经费,纳入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

第五十二条 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工会审计人员队伍建设,落实经审会主任任期培训制度和工会审计人员培训规划,做好工会审计人员的配备、使用、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各级工会应当支持经审会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审计技师评价体系,实施工会审计人员业绩评价和奖惩制度。

第五十四条 上级经审会应当加强对下级经审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对在工会审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相关责任

第五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经审会根据情节轻重,向同级工会提出批评、处罚或者处分等建议,同级工会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文件和会计资料的;

(三) 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财产的;

(四)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 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 阻挠工会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七)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八)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或者检举人员的。

第五十六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处罚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 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 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 各级工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八条 上级经审会应当指导和督促下级经审会执行本条例,对下级经审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7篇:工会审计资料清单

工会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

1、制定的本单位具体的工会相关制度、办法

2、工会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成立时间、组织结构、人员、基层分会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等

3、工会的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的报表、账册、凭证

4、工会的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5、工会的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经审委报告

6、工会的2011至2014年年度总结或报告(如有)

7、2014年4月的实物资产清单及2011年8月至2014年4月实物盘点资料

推荐第8篇: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凤庆县总工会

(2012年5月)

为全面掌握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自2012年4月以来,凤庆县总工会由常务副主席牵头,组织财务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审计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一)加强了学习,提高了认识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凤庆县总工会结合实际,对《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实施作出了具体安排,把学习《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作为总工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工会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对各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全县各级工会干部对工会审计工作的认识,全面把握了工会审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要求和具体方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了机构,完善了制度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县总工会首先对工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落实,调整充实了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未建立经费审查机构的工会组织进行了增补,新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坚持工会委员会、经审组织和女职工组织同时筹备、同时选举、同时报批的“三同时”原则,一次性建立健全工会及其内设组织机构。目前,全县所有工会组织全部建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小组,会员较少的基层工会设1名经审委员。为确保《条例》得到具体落实,县总工会制定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了工会经费审计审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规范了管理,推动了工作

县总工会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宣传,建立健全经费审计审查机制,加大了工会经费征缴力度,规范了工会经费管理。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相关制度,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总工会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对全县应拨缴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应计提拨缴工会经费情况进行审查,同时,每年组织各单位工会经审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并对2至3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从县总工会到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所计提、拨缴的工会

经费均符合法律法规,经费使用上没有违纪行为,工会经审组织履行职责到位,符合《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全县工会经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差距

(一)工会审计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过程中,尽管组织了学习,加强了宣传,但学习深度还不够,宣传面还不够广泛,社会对工会审计工作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工会经费数额有限,对工会经费管理重视不够,工会经审组织履行审计职能、开展审计工作还存在一定难度。全县工会系统对工会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工会审计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我县工会干部队伍状况看,除县总工会外,基层单位基本上没有专职工会干部,工会经审干部更是身兼多职,开展工作精力不足,少数经审干部属于外行管内行,多数经审干部业务不够精炼,全县工会及其经审干部队伍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工

(三)会审计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

在《中国工会审计条例》颁布实施前,工会经审组织在开展工作中,基本上以审查代替审计,难以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2011年,《中国工会审计条例》颁布实施,为工会经审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科学可行、规范系统的操作程序,由于县级以下工会干部基本属于兼职人员,业务基础不是很扎实,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全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致使工会审计存在文书不规范、台帐不健全等情况,审计工作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对策及建议

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和职工活动的物质基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职工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审查监督的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做好经审工作是履行工会职能、促进工运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针对存在主要差距,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推进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议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加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及工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工会干部对工会审

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使广大工会干部真正认识到工会经审组织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是避免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力措施。基层经审干部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放下思想包袱,克服畏难情绪,对经费开支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起到把关作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提高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经审组织和经审队伍建设,是有效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的基本保证,发挥经审委员作用,对于做好经审工作至关重要。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健全经审组织,形成哪里有工会组织,哪里就有经审机构的良好氛围。在配备经审委员的过程中,应注意把好人员筛选关、审核评价关和民主选举关,由工会组织组成考核小组,筛选出事业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过硬特别是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方面有专长的人员,经过审核评价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选举,使经审组织逐步向专业型、知识型发展。工会经审干部要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委员底数,定期召集经审委员开展

活动,发挥经审委员专长,做到经审组织有人管理,经审委员有人组织,经审工作有人开展,使经审组织实现高效运行。

(三)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工会审计工作质量和水 要按照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程序设计审计台帐,并形成一定的固定格式,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各项审计工作,年末有总作总结。要提高台帐登记质量,登记的每一个项目,都要通过登记人、经审主任、工会主席三方共同签字,直观地反映经审工作情况,监督每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审计操作规程运作,把好工会经费收、管、用三道关口,从审查原始凭证、核对会计账簿、报表入手,收集审计证据,填制各类工作底稿,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经费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努力提高工会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运事业科学发展。

推荐第9篇:交通工会09审计

关于对湖北省交通工会2007年1月

至2008年12月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意见

湖北省交通工会:

根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全总经审会工审会字[2003]2号),省总经审办于2009年5月19日对你单位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㈠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收入合计:2,864,602.82元。 其中:

1、拨交经费收入:2,589,002.88元;

2、上级补助收入:238,206.62元;

3、其他收入:37,393.32元。

㈡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支出合计:2,847,844.62元。 其中:

1、职工活动费:351,261.90元;

2、工会业务费:562,662.73元;

3、工会行政费:127,896.37元;

4、补助下级支出:40,000.00元;

5、其他支出:212,621.89元;

6、上解经费支出:1,553,401.73元。

㈢收支相抵后经费结余为16,758.2元,加上2006年12月31日累计经费结余181,988.28元,2008年12月31日省交通工会累计经费结余为198,746.48元。

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省交通工会的资产为1,621,577.65元,其中银行存款535,027.45元,暂付款11,036.20元,应收上解经费890,268.70元,固定资产185,245.30元;暂存款911,593.47元;净资产703,286.78元,其中固定基金185,245.30元,专用基金325,992.40元,经费结余198,746.48元。

两年来,省交通工会能够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坚持依法收缴工会经费,本级拨交经费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保证了全省交通系统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的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审批手续完备,经审计,未发现违纪行为。

二、审计意见及建议

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全总、省总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意见和建议:

1、加强财务审核,进一步完备开支手续,凡会议、活动报销时应附相应支出明细。

2、经查,2007年11月职工之家购买体育器材价值16,000.00元,未增列固定资产。建议今后按照全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附:省交通工会2007年1月~2008年12月收支明细表

湖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09年7月20日

报:省总领导

送:湖北省交通厅党组、省总财务部

关于对湖北省信息产业工会2007年1月

至2008年12月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计意见

湖北省信息产业工会:

根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全总经审会工审会字[2003]2号),省总经审办于2009年3月18日对你单位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请于收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告省总经审会。 附:省信息产业工会2007年1月~2008年12月收支明细表

湖北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09年3月 日

报:省总领导

送: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党组、省总财务部

推荐第10篇:工会年度整改措施工作体会

乡镇工会2006年度整改方案

2006年11月14日县总工会对我乡工会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乡镇工会在完×××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中存在一些问题,某乡镇工会切实认识到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为切实贯彻自治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总工会的总体要求,现将某乡镇工会2006年度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会工作落实。

从即日起,乡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到乡整体工作议程来抓,切实领导工会落实党的方针,实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教育活动,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我乡工会组织各族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会会议和区总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学习精神贯穿到工作中去,做到“一个统一”,即把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会工作会议上来,使工会组织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工会组织动员全乡各族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新突破。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新突破。实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新突破。着力解决工会维权机制,工会干部维权能力和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实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今年来,我乡工会把“创争”活动重点放在职工技能培训上,根据不同的职业岗位进行形势多样化培训,在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学习、创新、竞争、创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创争”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职工培训的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乡工会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准确把握维权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基本任务,以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为重点,努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配合劳动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面为重点,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率。突出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协助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关注和推动解决在同一企业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清除对农民工的各种政策、歧视。协助用人单位搞好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努力构筑和完善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努力使工会帮扶纳入社会化帮扶大格局中去。广泛宣传对下岗失业人员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体系。

加强工会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会领导业务水平,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竭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督促完成有关乡工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工会干部队伍维权能力建设,努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做好工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财政划拨和建会筹备金等形式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女职工提升工程,加大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的力度。

近期,某乡镇工会将逐步完善工会各项领导小组,并让其真正发挥作用,规范健全各项档案材料,做好工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拟于12月中旬召开工会换届选举大会,做好会员登记及会员证的发放,建立健全职工之家的创建,做好职工之家、工会主席门牌匾的制作与挂立,做好职工活动室的设备投入,搞好职工各项活动,大力宣传《工人时报》的征订工作,保证2007年某乡镇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第11篇:社会保险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今年3月份以来,我区社保接受国家和省纪检部门的审计。期间,我区和市直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和查询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认真细致提供基础数据,同时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对模糊数据及时分析、解释,对问题数据及时处理、整改,各项工作逐项落实、井井有条,各阶段审计充分沟通、有条不紊。

一、我区社保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审计科目和要求,将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分析和解释,综合分类如下:

1、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8%。发生原因:

(1)、档案托管人员1720—2500基数范围内缴费比例比单位缴费比例低6个百分点;

(2)、托管人员转入单位参保,2011年比例为12%,如威海市迪科净油机设备厂编号为010028881002607113的参保人员;

(3)、审计数据查询不准,如个人编号为010030000000011103的参保人员,是档案托管人员,单位缴费比例本来就是12%,数据正确,但审计查询出的数据却显示该参保人是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工伤户头里的人员;

(4)、2011年部分月份是在托管户头里按照12%缴纳的,

剩余月份转入公司按照18%缴纳,如威海鲁东驾驶员培训中心个人编号为010028881002023589的参保人员;

(5)、大龄人员的缴费比例和托管人员比例相同,单位缴费比例也是12%,如户头:威海神道口村(大龄养老)。

2、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8%少缴金额问题。由于托管人员缴费比例单位部分就是12%,因此没有少缴保费。

3、选择性参保问题。

(1)、按照缴费人员类别设臵参保险种。具体情况:村办企业只缴纳养老和生育保险,大龄专户只缴纳养老保险,档案托管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企业缴纳五险,工伤专户只缴纳工伤保险。

(2)、企业职工在我区重复登记办理增加手续,选择性参保。如西港水产有限公司,2011年4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2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

(3)、办理五险,但选择性缴纳保险。威特尔机械仪表制造厂医疗缴纳至2011年7月,但其他四险缴纳至2009年12月。

4、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汇总问题。

(1)、按照最低社平工资计算个人应缴额比个人实缴多

5550691.06,是因为补缴临时工养老保险和田村镇办工人养老保险基数按照100补缴的。

(2)、按照最低社平工资计算单位应缴额比单位实缴多12451498.04,也是因为比较临时工和田村镇办工人养老保险按照当时基数补缴的。

5、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明细问题。

(1)、前154行都是单位人员重复缴费账户有退款情况,如威海海悦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单位个人编号为010038881003900805的职工;

(2)、155行—165行都是基数更改后补差额的情况,如威海双丰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编号为010008881000074926的参保职工;

(3)、166行以后的基数都大于1500,没有问题。

6、重新核实_个人账户分配错误_43列_威海全市2011(3710AA)问题:表中列出的是全市的数据,该问题属系统问题。

7、机关事业养老欠缴滞纳金问题的解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收滞纳金。

8、重新核实_减免保费_17_18列_威海市企业养老个人基数大于单位基数(3710AA)问题:单位缴费单据中有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

9、企业欠缴滞纳金:未收滞纳金。

10、重新核实_未计入个人账户利息_43_45列_威海全市明细(3710AA)问题:系统自动计息。

二、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区对以下四类情况需要进行整改:

1、企业职工在我区重复登记办理增加手续,选择性参保。如西港水产有限公司,2011年4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2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

整改措施:强制企业人员在我区全部参加五险。

2、办理五险,但选择性缴纳保险。威特尔机械仪表制造厂医疗缴纳至2011年7月,但其他四险缴纳至2009年12月。

整改措施:不允许单独缴纳某一险种,必须五险一票征缴。

3、基数更改后补差额的情况。如威海双丰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编号为010008881000074926的参保职工。

整改措施:不允许补缴基数差额部分的保险,可以在第二年通过提高缴费基数的方式进行补缴。

4、企业未收滞纳金问题。

整改措施:尽快开展收取滞纳金工作,达到通过制度进行催缴的效果。

第12篇: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点击率: 49

工审会字〔2012〕8号

关于印发《工会审计整改督查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已经全总十五届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2年11月8日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工会审计监督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回访。

第三条 经审会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整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可在下一次对该单位审计时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单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二)明确提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

(四)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措施不适当的;

(六)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要求有异议或误解的;

(七)非定期审计项目;

(八)经审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自收到被审计单位出具的整改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报告的,应当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12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

第八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说明审计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间安排等事项。

第九条 审计整改督查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撰写《审计整改督查报告》。《审计整改督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价;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对某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审会审查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应当纳入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经审会发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当或整改不充分的,应当予以指导,提出二次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未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经审会应当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仍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工会经审会可以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关于集团公司材料管理审计意见整改措施

关于集团公司材料及备件管理

审计意见整改措施

根据集团公司近期对本部门材料备件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出的问题并提出的审计要求,从即日起本部门进行以下整改,请有关同志认真执行:

1、每月材料备件采购计划交材料物资部签字备案;

2、严格控制采购计划数量及价格,尽量消耗库存材料,材料计划

前认真核对库存材料,避免材料积压;

3、物料采购时与供应商约定退货协议或合同,退出多余货物;

4、采购计划表中申请人与采购人不应为同一人;

5、同一材料与配件采购价格不同应说明原因;

6、采购备件档案按月整理归档,每月一本,7月30日前完成;

7、备件材料年度招标一次,定点购买,8月30日前完成;

8、采购报表按集团公司推荐执行。

工程设备部

2014.6.17

第14篇:崇川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措施报告

关于崇川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整改措施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送达我区《崇川区人民政府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收悉。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五项管理措施,逐条落实整改,达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和金融安全的目的。一是增强对债务的风险意识,重视政府债务管理。把握“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从全局、长远、战略的高度,通盘研究发展的要求与可能,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研究制定出台《崇川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监管等环节拟订具体规定,促进全区政府性债务监管制度的建立,以利于债务规模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成立专门机构,实行政府债务集中统一管理。在财政部门成立专门的债务管理机构(拟与预算科合署办公),集中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根据地方财力编制政府举债、偿债滚动计划,每年编报债务预算,建立规范完整的债务台账,及时准确地跟踪和监控债务变化,加强对政府债务及其投向项目管理,不断规范政府债务“借、用、还”各个环节。

三是严格举借程序,健全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今后举借新债的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 1

区政府审定,债务数额较大的举债项目要报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并积极筹措资金进入准备金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偿债风险。四是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控制制度,定期报告情况。研究科学的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以负债率、债务率、逾期率、偿债率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夯实债务管理基础,超前警示到期应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要求债务部门制定还债计划和预案,做到早着手、早准备,从容应对;科学分析债务结构和地方财政财力,准确把握债务风险评价指标,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举债进度。五是妥善处理和化解存量债务,有效控制增量债务。一方面,努力化解存量债务,通过广泛培植财源、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置换、依法处置闲置资产、追收借出款项及加大收回债权力度等增收节支方面的措施筹集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偿债专项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减轻债务包袱和压力。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增量债务,坚持谨慎举债原则,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举借新债谋求发展,同时,切实加强债务资金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崇川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0日2

第15篇: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省总工会经审会:

2019年7月11日,省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7年至2018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报告,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单位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现将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在今后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与《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杜绝超预算支出或是在未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况下无预算支出的现象,全程监管预算执行过程,真正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决算”,充分发挥预算的作用。

二、针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工会财承认错误的同时并积极整改如下:

1、单位根据《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工会2013年制定的工会管理制度重新编制了《xxx医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新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我工会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等信息,要求经办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索要合规、有效的发票。在开具发票时,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发票开具的名称、代码、用途、计量单位、数量等相关信息; 对于不合规、信息不全、内容含糊的发票或是依据不充分、附件不完整的白条支出,工会财务一律不予核销。

2,我单位已按照制度要求补充、完善了2018年气排球、登山、文艺汇演、三八节活动文体活动中人员签到表、活动秩序册、活动留念及经费决算等资料;活动中慰问品发放已补签签收单;新细则中已详细规定关于因活动而误餐、而后组织就餐的,经办人须提供餐费发票、点餐单、考勤表,在申请审批齐全、人均不超60元每餐的标准情况下,方允许核销。

3, 对于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的问题,我工会也和相关科室积极协商整改,在2019年后,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慰问由工会改为行政账务承担,对已经由工会经费支出但不属工会列支的费用及超标准列支的费用也已退回至工会账户。

4、针对跨期记账及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2017年度应收未收到拨缴经费收入、计入了2018年度拨缴经费收入的问题,2017年单位行政账务已按季度上缴工会经费至省总工会,总工会以一定比例折返我工会账户,但比例不定,我工会财务于2017年年末实难确定应收第四季度拨缴经费收入的具体数字,故而无法确认当年的收入具体数,造成工会财务报表中,2017年与2018年工会收入数不具准确性;此外,2018年行政账务应付会费收入未及时转至工会账户,工会账务未进行将应收会费收入计入2018年工会收入,实属我工会财务疏忽所致,为此我工会制定了专门的财务考核办法,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专业业务知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工会预算,坚决杜绝虚列收入和支出。不挤占、挪用工会经费列支不属于工会列支其他费用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完善会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并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规范经费申请审批程序及手续,强化会计审核,出纳支付款项程序,杜绝支付依据不充分发生的费用。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按制度设置使用工会会计科目,准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促使内部监督成为督促我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主要手段。

xxx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8月31日

第16篇:开展工会审计,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

开展工会审计,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

内容摘要:该文通过对基层工会开展的审计工作,结合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加强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论证。针对当前基层工会面临的组织结构简单,财务管理制度缺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建账不规范,会计核算违规操作;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混乱,造成“财”与“产”、事权与财权的脱节等问题,提出了今后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建议:建立适合基层工会的会计制度;加强工会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指出只有促进基层工会的健康发展,从基层实际出发,紧跟企业发展步伐,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中心,帮助企业实现科学化管理,克服自身的弱点,才能使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关键词:审计 工会 财务管理

正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国有企业工会也随着改革的步伐在大踏步改革,通过对工会开展的审计,暴露了目前工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想结合工会审计谈谈如何加强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的一些想法。

一、审计发现基层工会面临的问题 1.组织结构简单,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长期以来,企业工会的职能是“大而全”,不管是否切合实际,

1 是否有能力都要全面铺开,导致职责交叉,战线过长,内容过多,虽然有《工会法》作保障,许多基层企业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减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一批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基层工会干部由于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和思考工会工作,工会成为了党群工作部里一块应付差事的“牌子”,在某种意义上讲工会工作被削弱了。工会内部组织机构的精简,在会计机构设置上,不少基层企业工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十分有限,许多基层工会的会计人员是企业财务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兼任,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工作习惯于上级布置,缺乏创新与活力,工作方法滞后。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也不全面。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建账不规范。

由于基层工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不规范,目前,工会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会计主管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象普遍,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养工作几乎没有开展。有些会计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专业知识较低,致使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导致建账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工会经费开支无工会主席“一支笔”痕迹,审批人员签字不全,原始凭证不合规、不合法,出现“白条抵库”、“帐外帐”等会计核算违规操作现象。

3.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混乱,财与产、事权与财权脱节。 由于工会组织的特殊性,工会财务不实行成本核算,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财务管理弹性相当大,容易造成“财”与“产”、事权与财权的脱节。工会资产没有设置资产实物帐,没有具体的实物管理

2 部门对工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在使用上个人随意性很大,有些资产在使用期就破损、报废,有些资产购买后去向不明。特别是固定资产,工会财务只核算一级总帐科目,没有固定资产卡片,也没有登记实物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也呈粗线条化。极容易造成帐实不符,弱化了资产管理,造成会计核算游离于资产管理之外,造成固定资产“财”、“产”脱节、事权与财权脱节。

二、对今后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思考 1.建立适合基层工会的会计制度

基层工会要针对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来确保工会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基层工会制度时要考虑工会工作的特点,充分考虑工会组织体系的设置,基层工会的会计制度仍然要与会计法和现行的企业会计制相一致。由于基层工会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上的简便易行。因为工会财务工作量较少,业务比较简单,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对于大多数未受训练的工会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来说,复杂的结构己超出他们的能力,过量的信息,也使得他们没有能力去运用,所以在会计报表上只要能编制简化型的财务报告就可。

2.加强对工会的内部审计监督

目前,对基层工会的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弱化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发挥应有的审计监督职能。要结合基层工会的工作特点,定期对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工会资产是否按规定登记入账,领、用、存手续是

3 否完备。工会收支是否合规,有无“白条子”、出借账户等现象,扶贫帮困款是否专款专用,保证基层工会会计资料真实、正确、及时、合理合法,防止违规违纪现象,保护国家财产和企业工会利益。

3.完善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要健全固定资产财务审核制度,做到购置有审批,入帐有验收,领用有登记,确保帐实相符。其次要建立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分类帐和固定资产卡片。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查、帐务核算、报废处置以及资产盘查制度,定期与实物管理部门进行帐实对帐,编制资产盘点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责任落实到实物使用者,最大限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4.不断提高工会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求工会干部必须强化自身素质,加速知识更新,目前,专兼职工会干部还远远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面对企业工会职能拓展,任务加重,难度加大的客观现实。工会财务人员要想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改变过去形成的封闭、保守的思维方式,努力熟悉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主动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二要勇于开拓创新。仅凭过去的老经验是难以应对基层工会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财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去解决问题,完成任

4 务。三要加强专业文化知识的学习,增强文化素养,提高综合素质,熟悉和运用财务制度,准确把握运用会计制度,练好基层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功。

总之,要解决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问题,光靠审计监督是很难达到的。只有促进基层工会的健康发展,从基层实际出发,加强基层工会基础工作,细化业务操作,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中心,才能使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跟上企业发展。

第17篇: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湘潭大学校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工会审计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依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五条 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依法审计、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六条 工会审计业务上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组织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 校工会应该保证经审委开展审计活动的审计经费。

第二章 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经审委应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九条 经审委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经审委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委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校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委委员。

第十一条 经审委主任应由具有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员担任,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经审委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委的意见。

第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工会审计职责

第十四条 经审委对同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五)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

(六)对外投资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八)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情况;

(九)撤并时的财务清算情况;

(十)工会管理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的收支情况;

(十一)工会各类票据的购领、印制、核发、使用、保管、核销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第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配合协助上级经审委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经审委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经审委负责并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章 工会审计权限 第十八条 经审委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与其经济活动相关的计划、批文、合同等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经审委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

第二十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涉及的相关事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经审委有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经审委有权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二十三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经审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资产损失等问题,有权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

第五章 工会审计程序

第二十五条 经审委根据同级工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上级经审委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审委确定审计项目后,成立审计组,根据情况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经审委应当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审委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通过审查财务资料、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开展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做好审计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条 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第三十二条 经审委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出具经审委的审计报告,并将经审委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经审委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出具审计报告的经审委。

第三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对经审委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上一级经审会书面申请复审。上一级经审委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执行原审计决定。

第三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

第三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七条 经审委对办理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复审、审计回访等,按照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规定和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

第三十八条 经审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审计程序。

第六章 工会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经审委应当向同级工会提出处理建议。同级工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

(七)拒绝、阻碍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第四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会审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校工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照学校《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从2011年起,每年适时组织6个镇(街、区)工会开展经费收缴、财务处理评比和交叉审计。通过交叉审计,我们发现各镇(街、区)工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费用集中在年底突击支付、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交叉审计不仅激发了基层经审委员的工作热情,也提高了经审工作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近年来,市总经审办根据全国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了对国家财政和上级工会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对扬中职工保险互助会代办处职工互助互济保险和劳模补充保险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查发现的会计资料缺失、坐收现金等情况出具专题审计报告,并通过后续审计,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一)弥补了经审力量的不足

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作人员一般维持在1-2名,仅凭工会自身的经审力量很难完成工作任务,借助外部力量对工会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如,审计和税务部门人员的积极参与,既可以弥补工会内部审计自身力量和业务知识的双重不足,又能增强审计结果的可信度,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审查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管、用

表现在:(1)审计发现未独立建账核算的有17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0.2%,要求及时整改;(2)审计发现未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的有31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8.7%,要求纠正;(3)发现欠拨本级工会60%部分工会经费的45家单位,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27.1%,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67%;(4)发现欠解上级工会40%部分工会经费的75家单位,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79.21%。 (三)提高了工会经审干部业务素质

在近几年的工会经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逐步建立了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干部为主力,以特邀审计员和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的经审工作新格局。同时,我们还在每年的经审活动结束后,联合审计、地税举办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班,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了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方式在工作中显示出多样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还积极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工会财务手册、工会财务账簿及《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标准》等财务审计资料直接送到企业财务和经审人员手上,受到了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从而扩大了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第19篇: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

市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维护工会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促进我市工会资产在规范、有序地流动中实现保量增值。根据《会计法》《工会法》和全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 工会资产审计是指对工会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审计,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借出款、应收款、库存材料、投资,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资产审查监督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工会资产审计(审查)任务,一般由各级工会经审办承担,审计情况应向同级工会经审会和全委会报告。

第六条 上级工会经审会有权对下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实施审计(审查)监督。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当参与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 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工程,工会经审会应当提前介入,参与工程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的审计(或委托审计)。

第九条 工会经审会要参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招投标和比选的监督工作,促进工会资产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运作。

第十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工会组织。

第二章: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内容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库存现金是指工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的现金。

1、检查工会内控制度设置情况,是否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照《会计法》规定,“不相融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开票人、收款人分开,钱、账、物、支票、印鉴分管,是否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2、检查现金收付、记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现金业务,日常现金开支是否有相应的授权和审批。

3、检查库存现金收支管理中,有无“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非法支出现金的行为。

4、库存现金盘点,检查实有金额与账面结存金额是否相符,如果出现差异,是否查明原因并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处理。

(二)银行存款的审计。

银行存款是工会组织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检查出纳、会计岗位是否分离,分工是否合理、合规。

2、检查银行存款账户开设是否合规,各种账户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有无私设账外“小金库”的行为。

3、抽查、复核银行存款总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

4、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各项收支是否合法、合规,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会计分录和记账是否正确。

5、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的发生额和余额是否一致。

6、检查未达账项是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来确定期末余额,核对银行存款调节表账面余额与总分类账是否相符,如出现差异,是否查明原因并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处理。

(三)借出款的审计。

借出款是指工会组织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1、检查对外借出款是否坚持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各项借出款理由是否充分、合规、真实。

2、检查借出款管理是否有效。审核借出款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协议,相关合同、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是否确定还款期限。

3、审查长期挂账的借出款是否及时进行清理并说明未收回的原因。

4、审查借出款呆坏账的确认和处置是否符合工会有关制度规定的确认条件,呆坏账核销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处置。

(四)应收款的审计

应收款是工会组织应收未收上级或下级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

1、审查应收上级或应收下级经费的真实性。审核各种应收款项的有关文件、工会经费收缴分配表等相关财务资料,确认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应收款呆坏账的确认和处置是否符合工会有关制度规定的确认条件,核销呆坏账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处置。

(五)对外投资的审计

对外投资是指工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1、查阅工会对外投资项目是否坚持了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分析投资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审查合同、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投资损益分配是否科学、合规、合理,按照工会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实施。

2、审查对外投资项目的入账价值,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3、验证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收益的合理性。重点审查投入与产出是否匹配,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实际。

4、审查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收益是否按照相应的合同、协议规定取得收入并及时入账,有无损失。

5、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出现损失时,是否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确认无法收回或不能实现的收益是否按工会规定程序批准认定后处置。

(六)库存物品的审计

库存物品是指工会组织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1、审核库存物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和核算是否正确。

2、物品盘点,核实库存物品的品种、数量、计价情况。

3、核对实际盘存数量、价值与总账、明细账数量、价值是否相符,确认库存物品的真实性。

4、如有盘盈、盘亏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经审批授权后处理(对盘盈的物品按重置价入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

(一)在建工程的审计

在建工程是指工会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的固定资产,范围是工会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单项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五万元以下维修工程由经审办审查)。

1、审查在建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坚持了招投标制度,并取得相关批文,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严谨,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合法。

2、审查有无将其他费用挤入在建工程、虚增在建工程成本。同时审查有无将在建工程费用挤入工会业务费或行政费支出、虚增行政费支出的行为。

3、审查在建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是否开展了审计,是否按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办理工程决算。

(二)固定资产的审计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1、审查是否建立健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明确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2、审查是否建立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包括:预算、采购、验收、领用、盘点、报废、核销和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等内容。

3、审查是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实物台账和卡片,购入的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审查是否依法取得工会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和工会资产登记证,账内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是否相符。

5、审查是否坚持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认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

6、审查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是否真实,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7、审查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残值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收入,有无将残值收入转移“小金库”的行为。

第三章 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程序

第十三条 工会经审办根据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于实施前三天通知被审单位准备有关审计所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二)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实物台账、卡片

(三)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四)年度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盘点表

(五)借出款、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相关合同或协议书

(六)基本建设工程各项批文、招投标书、预算决算资料、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

(七)工会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营考核指标

(八)其他与工会资产管理使用和核算有关的财务资料

第十四条 审计组根据国家法规和工会有关制度,审查会计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工会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并向有关人员询问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审计组根据审计情况,收集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提出审计报告,主要内容:

1、对工会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测评。

2、对工会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效益情况进行测评。

3、对工会资产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送被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第十七条 审计组对被审单位反馈意见作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第十八条 经审会或经审办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做出综合评价,出具正式审计意见书,发送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送达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党委和行政单位。

第十九条 被审单位收到正式审计意见书后,在15天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工会经审会或经审办,同时应当将审计意见书和整改结果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

第二十条 根据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对于整改不认真,审计意见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z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0篇:中山街道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整改措施的方案

中山街道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整改措施的方案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审计局对我街道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试行意见》的精神,街道办事处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落实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的内容

1、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内控制度。

(1)完善对外投资、担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进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完善财政划拨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结转的手续。

2、严格执行内控、财经制度。

(1)规出纳人员配置,加强现金、支票、印鉴的日常管理;

(2)及时提供专项工作(活动)资金的结算报告;

(3)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及审批手续。

3、严格实行会计核算。

(1)规会计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2)明确开发成本,及时结转完工项目;

(3)注重单位内部独立核算账户收入与支出的配比。

4、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1)及时组织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禁止虚开发票,列支费用;

(4)合理设置账户;

(5)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

(6)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二)整改意见

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制,强化整改责任追究制。具体意见如下:

1、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一是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方面的制度;二是制定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的具体规定;三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决策及审批程序。

2、加强对内控、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一是会计人员应发挥监督职能,并对会计业务处理的合法性负责;二是加强宣传和管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重视整改情况落实。

3、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会计核算的业务指导,完善对会计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到考核之中;二是及时确定开发属性和结转成本;三是日常账务处理中,注意收入和支出的配比。

4、加强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

一是及时组织往来账款的清理和账户处理;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划拨及结转情况的管理;三是提高账务处理能力,杜绝虚开劳务费发票行为;四是后勤账户纳入办事处行政账户统一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账户适当归并;五是理顺直属公司投资关系,解决注册资本金未到位题;六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交流,加强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的培养。

(三)整改要求

1、组织实施

成立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组员有办公室、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有监察室、财政所、经管站、审计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2、整改时间安排

本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2009年7月24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即2009年10月24日前)。具体分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25日至8月11日)

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政策法规宣传和落实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存在题能及时地组织整改实施。

街道审计室、财政所、经营管理站等经济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与被整改单位或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指导、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和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率和审计整改质量。

(2)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8月12日至9月20日)

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单位或部门要按照《审计报告》或区审计局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各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对落实整改情况、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负责,对审计提出的题,须逐条整改,并将书面落实整改情况于2009年9月20日前报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办公室。

(3)整改情况的检查阶段(200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结束后,街道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执行审计结果或执行不到位的,查明原因。对具体整改办法及审计意见、建议采纳走过场的单位或部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及时了解情况,给于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整改情况落实的反馈阶段(2009年10月1日至15日)

街道审计室,根据街道各单位、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总体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报区审计局。

(5)整改情况的督查回阶段(2009年10月16日至30日)

区审计局赴中山街道审计组,在此阶段对我街道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回。

工会审计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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