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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6-13 08:37:28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执法腐败整改措施

篇一: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我们这里所说的行政执法领域是指所有具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近年来,尽管各级对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的治理力度日益加大,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一、行政执法领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行政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执法过程腐败。这是由于一些执法部门和人员为了单位或个人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因主观故意而产生的一种腐败现象。表现为:

1、执法不严。一些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有利害关系的人执法较松,办“人情案”,不能做到对同样的违法行为用同一尺度执法,特别是对一些政府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处理。 还有的不按照法定程序执法、随意性大。

2、执法不公。一是对多个违法行为的处罚该并罚的不并罚,或只处罚一种违法行为;二是定性不准,处罚不当。如对某些违法行为本应适用此类行政处罚而用彼类行政处罚,或不能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该从重的不从重,该从轻的不从轻,该免除的不免除;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罚款的幅度把握不准。这些都使得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公平。

3、以罚代法。当前一些执法单位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单位人员工资及经费得不到保障,这样,一些执法单位的执法目的就是为了收费和罚款,多数情况通过罚款代替执法,通过罚款一了百了。

4、大案小办。领导干部或执法人员为了各种利益,故意将大案件化小或是不移送,或把一般程序的案件当做简易程序案件来办;对涉案金额大的案件,以及复杂疑难的案件不做深入调查,以查无实据来敷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按法律程序及时移送,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5、行政不作为。一些执法者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以及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的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

(二)执法人员素质腐败。这是由于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低下而产生的腐败现象。表现为:

1、野蛮执法。一些执法人员仗着手中掌握着政府给予的执法权,在执法管理中,颐指气使,作风粗暴,不是多做教育、引导、解释工作,而是动辄踢篮子、掀摊子、拍桌子、赶车子,甚至侮辱谩骂,拳脚相加,群众称之为“猛虎下山”,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

2、以权谋私。一些执法人员,以手中的权力进行权力寻租,借机吃拿卡要,甚至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面对“糖衣炮弹”的袭击,不仅不加以警觉、予以反击,反而以受到“捧场”为荣,以权力作为交易资本,平时接受小恩小惠,参与吃喝玩乐等活动,案发时则进行权钱交易,在接受违法者(或其斡旋者)的贿赂之后,不惜以牺牲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秩序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对违法行为不依法进行处罚,甚至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

3、知情不报。一些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单位与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记录、不汇报、不按程序立案,致使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贻误查处时机。

4、通风报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查出的问题事先告诉问题人员,加大了纪委检查部门的工作难度。

(三)执法依据缺位腐败。这是由于执法依据缺位而产生的腐败现象。在一些行政管理交叉领域和地域的行政执法中表现比较突出,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使得行政执法难以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如在部分设有区的地级市,由于一些市区职能部门执法地域和管辖范围不清,就会导致重复执法现象。技术监督局和医药管理局的执法职能也有一些交叉现象,有可能会导致多头执法。

(四)执法主体不清腐败。这是由于执法主体不清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而产生的腐败现象。表现为随意委托、聘用不合格组织和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某些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和未得到授权的组织仍变相实施检查、处罚等执法行为。如公安部门聘用的治安队、保安队,城管交通部门聘用的协管员等,都可能因为这些人员自身素质能力问题而导致执法过程中产生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思想教育不到位。我国正值社会转型期,西方社会消极腐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渗透进来,一些执法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受到侵蚀,至使其理想淡化、信仰丧失、观念扭曲、行为失范。同时,一些执法部门在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上不到位,导致他们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自我控制能力降低,不能真正站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国家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来公正执法。

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虽然日益加强,但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仍不够严密,其伸缩性大,法律法规的覆盖面还不够细化、具体化,这样无形给执法人员的裁决提供了自由空间和产生腐败的土壤、腐败的温床。一些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就专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导致执法出现了随意性、人为性,由此而引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因此,法律法规的伸缩性成为一些执法部门成为部门利益的平台,执法人员的手中权力成为少数执法人员腐败的工具。 三是监督制约不严格。近几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党内外监督的条例和制度,但这些规定和制度仍然存在监督内容不全、监督对象不广、监督方法不行、监督措施不力的问题,尽管有些制度比较健全,受诸多因素制约,导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各执法单位虽内外都有纪检机构,但由于行政执法中腐败行为大多数不像大案要案那样“打眼”,如果“民不告”,则“官”无法“究”,使“体外监督”乏力。就内部而言,由于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护短遮丑思想作怪,除非“民愤”太大,否则,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尤其是有的权钱交易十分隐蔽,尽管损公肥私,却难以查实。

三、治理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思想教育防范机制。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一大传统,也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措施。执法人员执法意识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是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主观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对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教育、法纪教育、依法行政观念和知识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以权谋私的不良风气,从思想意识上树立起反腐倡廉的钢铁“长城”。通过加强执法教育,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通过执法教育,改进执法作风,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通过开展执法教育活动,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执法方式。

(二)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现在,一些行政机关仍然掌握着大量的行政审批权,很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是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告之于民、公之于众,实行“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预防执法腐败,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执法者一个清白,从而强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大错案追究力度。逐步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明确追究方式,追究程度。错案追究不到位的,特别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切实做到权力民主行使、风险共同承担,要既追下又追上,既追人又追事,既追究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又追究单位主管领导责任。要坚决杜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四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努力拓展监督面,广泛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力度。要主动争取和配合新闻媒体,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以促进严肃公正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和体会到行政执法是公正、公开、透明的。对重大案件的执法查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向社会公开,一般案件通过内部刊物、简报予以通报。公开案件的事实与处理结果,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转变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三)建立案件查办惩处机制。对执法人员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不能“抓大放小”。对待执法中的腐败,大的必须除恶务尽,小的也要各有说法,对小腐败的粗放,便是对犯罪的放纵。只要是有碍执法公正的,不管是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红包,以致索贿、受贿的,一经发现,都要打击。二是不能“内外有别”。对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不能投鼠忌器,怕影响单位形象。三是不能“只打雷,不下雨”。要敢于动真碰硬,早抓、快抓、主动抓,把一些违法违纪的问题,执法腐败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探索行查办执法人员违纪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动协调,职能部门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要根据新时期、新条件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特点、规律,深入基层执法一线重要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查办执法监督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方面的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要继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加大案件工作查办力度,保持对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执法部门内部的腐败分子、腐败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同时,要加大追缴违法违纪款、经济处罚力度,使腐败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付出极大代价,增加腐败成本。篇二:整 改 措 施 个 人 整 改 措 施

通过前一阵多次对照检查,我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能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抓住产生问题的根源,现在我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虚心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决心以下列整改措施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因此按照上级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为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活动目的,在认真学习理论、深刻分析党性的基础上,制定本人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思路

围绕抓好学习教育,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使自己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中自觉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臵,认真查摆和解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将实现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游客为本,服务至诚”与整改工作相结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理想信念坚守。剖析我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理想信念的坚守。我于1999年入党,而且已有近15年党龄,对共产主义理想是坚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觉得共产主义社会离我们太遥远,所以,坚守不够。自己虽属于70后,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定的。但是,看到改革开放中腐败猖獗、贫富悬殊、社会不公等又觉得问题多,对一些弱势单位、处室与一些强势单位、处室的差距心里又不是那么平衡,特别是从行政到事业单位后,看到同与我转业到省上其他机关战友,大家做的都是同样工作,但是待遇差距还是很大,加上生活压力和负担的增重,心里“委曲”。由此,战胜艰难险阻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柱就产生不牢固苗头。自己曾要求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当先锋、做表率、作贡献,但是,具体做起来又存在较大难度,所以,理想信念坚守不够。

(二)在一定程度放松了宗旨意识强化。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二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自己考入军校,服务军旅14年,吃过苦,受过累,把宝贵的青春奉献给了党和军队,转业到地方,我也没后悔,端正心态从头再来,自己的理想就是“实实在在干好工作,切切实实为民服务”,因而到稽查队后,积极学习法规,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能迅速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同时,自认为党的宗旨意识是比较强的。但是,这次活动让自己猛醒,没有与时俱进地强化宗旨意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得不够,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不够;考虑个人利益多了一些,考虑群众利益少了一些,有时总认为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缺少了“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情感。没有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没有认真去思考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没有认真去细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的问题。

(三)在一定程度放松了党性修养升华。存在问题根本原因之三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党性修养的升华。自认为自己近20年的工作经历曲折不少但经验也不少,且有较强的知识积淀,胜任工作还是可以的,党性和党的原则性都是较强的。但是,这次活动让自己猛醒,党性修养是一辈子的事情,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党是中国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一性质决定了每一名党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组织纪律、思想作风、文化知识、领导艺术和治理能力等多个方面修养。自己离这多个方面党性修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没有较好地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教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而达到党员党性应有程度的修养,因而也就缺乏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的自觉性。比如,从政治理论方面来说,由于经验主义作怪,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变成软任务,从而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就不够强、对工作负责就不够统一。

(四)在一定程度放松了政治纪律约束。根本原因之四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政治纪律的约束。自认为自己受党的培养教育多年,坚持党的政治纪律是比较好的甚至是无可挑剔的。但是,这次活动让自己猛醒,自己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上还是有一定差距。党的政治纪律内容较多,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即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方面,在“一切从实际出发”上做得不够。为什么自己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是没有很好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致使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所偏差。另方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做得不够好,特别是到中心任职后,提出了“萧规曹随”,创新驱动做得不够。在实事求是上也做得不够好,随着年龄增长和环境变化,主观主义多些,久而久之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解决得也不及时。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再方面,“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也做得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同时,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按党章规定办事也做得不够好,离党章严格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

(五)在一定程度放松了道德品行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五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道德品行的提升。从道德层面来说,我们党早就提出 “以德治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理念。自己也对自己提出过“以学为基、以干为本、以德为先、以才为重、以和为贵、以廉为要”要求,自认为自己的道德品行还是可以的。这次活动让自己猛醒,自己离“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党员思想道德品行要求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古人尚且有“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为官的基本操守,对以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要求应当更高,表现应当更好,尤其要兢兢业业工作、勤勤恳恳为民。那么,为什么自己还有一定的奢靡之风呢?正是艰苦奋斗的精神淡化了,由此,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也由此,考虑个人利益多了一些,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少了一些;学习政治理论劲头小了些,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时间少了些,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差了些。

三、整改的目标

1、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拥护者、实践者。

2、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争做为陕西发展服务的典范。

3、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争做学习的先进、守纪的表率,树立好党员形象。

4、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发扬务实、开拓、拼搏、创新的工作作风,以廉洁、规范、公正、高效的工作标准,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优秀业绩。

四、整改的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树立坚定地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旅游法》已正式实施,我省的旅游业正处在一个深刻变动而又机遇难得的时代环境中,如何维护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稳定发展、持续发展,需要我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这最终依赖共产党员思想上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必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

2、加强政治思想素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介深入了解国际国内大事和国家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紧密结合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随时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说无原则的话,不做超越原则的事。要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

3、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要求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旅游执法人员,我将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提高业务水平;兢兢业业,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丰富自己的阅历,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干工作不能只求过得去,要高标准,严要求,争第一,创一流。

4、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在工作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请教,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以弥补自己的缺陷,改变守旧的思想观念,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努力克服一些不足之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作风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以不排斥任何篇三: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到的意见、上级点明的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加强理论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做到学习致用、学以修身、学以为民,筑牢思想总开关。 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不懈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围绕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学习好、运用好、把握好业务,在稳、准、快上下功夫,各个工作环节都严格把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自学时间,每月读一本综合业务书,读深、钻透业务知识,避免出现因政策法规把握不准而致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不断增强自己依法履职素质能力。(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善于从政治上判断形势、分析问题,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划清是非界限。 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政治坚定、立场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保持足够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分析研判和谋划推进反腐败斗争和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守办案这道保持党的纯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防线。(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廉政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及时制止,积极与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种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较好地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各项工作协调推进。

具体措施:自觉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人的职责,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建全客观公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平时检查同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同群众评议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规范性、公正性。自己坚持做到每年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少于5个乡镇、8个县直单位。(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和典型腐败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具体措施:注重教育引导,培养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每年针对不同的参学人员“因材施教”开展不同课题的廉政培训。(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对易发生“疫情”的敏感节点,如换届选举、人事变动、节假日等,提前通过县纪检监察简报、网站、新闻、手机报等四种宣传平台提前介入严明纪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来信、网络等举报途径。(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三是开展警示活动。把主动接受警示教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近期将集中组织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沈培平、杨红卫等腐败案例来警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从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保障和服务好群众利益

5.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利益诉求,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具体措施: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发挥好我县“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监督平台作用,确保全县20个乡镇、161个村(社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有效运行,实现诉求平台全覆盖、保畅通,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以积极态度和正确方法排查矛盾、分析矛盾和化解矛盾,切实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6.改进调研工作。积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着力解决到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问题。

推荐第2篇:规范执法

二、给定资料

1.“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10年3月26日公安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

孟建柱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他还提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

2.近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发生:

“躲猫猫”死

云南玉溪北城镇24岁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最后因“重度颅脑损伤”于2009年2月12日凌晨不治身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受重伤。

洗澡死

2009年3月2日下午4时左右,57岁的海南儋州男子罗静波遭同监仓数名嫌犯殴打致颈椎断裂,次日死亡。办案人员称事发当日,同监仓的嫌犯叫罗静波脱衣服洗澡,因当天天气比较冷,57岁的罗静波怕冷,不肯脱衣洗澡,结果遭到同监仓其他嫌犯的殴打。

做噩梦死

2009年3月27日,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于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睡姿不对死

2009年4月11日,福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陈某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内猝死。警方称陈某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纸币开手铐,鞋带自缢死

2009年12月16日,昆明市公安局就盗窃嫌疑人邢鲲在小南门派出所死亡事件情况作出通报:犯罪嫌疑人邢鲲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死者身上伤痕为群众制服过程中所造成。

睡觉猝死

2010年2月17日,因涉嫌盗窃被关押在浙江武义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何舍彪死亡。死者家属表示,曾发现死者尸体的鼻孔和嘴里有大量淤血流出。武义县警方3月3日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死者可能是睡觉时由于心脏骤停死亡。

摔跤死

1 2010年3月14日上午8时50分,安徽宣城市绩溪县城区居民舒卫被绩溪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带去询问,当天10时20分即被民警用担架抬至县医院,经20多个小时的抢救,舒卫还是不治身亡。民警表示,舒卫在接受公安局询问时,在一楼巡防大队的过道上摔倒过。

3.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2009年3月11日审议“两高”报告时谈及“躲猫猫”事件,承认此事反映出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室监督不力,并表示已在本系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

2009年2月份,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非正常死亡,警方最初称他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受伤而死,引起舆论轩然大波,质疑声音四起。在网民和社会舆论强烈关注下,云南检察机关很快公布了调查结果:李荞明是被牢头狱霸殴打成重伤后不治身亡。

王田海介绍说,针对此事反映出的看守所管理混乱问题,检方已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整改建议;对伤害李荞明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数罪并究;检方还决定对晋宁县看守所涉嫌渎职犯罪的人员立案侦查,两名涉案民警被刑事拘留。案件事实查清后,检察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情况。

王田海说:“‘躲猫猫’事件不仅暴露出晋宁县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不力的薄弱环节,有履行职责不够、情况掌握不明等问题。”他认为,检察机关对此事负有一定的责任。案发后晋宁县检察院决定免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的职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还要作出处理。

王田海表示,“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促使检察机关今后要更加深入研究“如何强化法律监督,避免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对策。他表示,检察机关一定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隐患切实加以整改。

4.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王亚辉身上有多处伤痕,而当地警方却解释为“喝开水后突然死亡”。此说法一经公布就引起一片哗然,许多网友称此案成为第二个“躲猫猫”事件。2010年2月28日,经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初步调查,决定对涉嫌刑讯逼供的4名民警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公安局长张冠军责令引咎辞职,对分管副局长予以免职。

如果说王亚辉不是因为酷刑逼供而死是不会有人相信的。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这原本就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没想到,王亚辉还要在看守所遭受警方的酷刑折磨。警察作为执法者,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比一般民众高得多,鲁山警方对王亚辉酷刑逼供是一种赤裸裸的执法犯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从躲猫猫到“做恶梦”,再到“喝开水”,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的死法真可谓是千奇百怪,酷刑逼供现象的屡禁不绝也折射出了我国的法治危机。

5.“建立完善的检察院巡查制度,有效监管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避免‘躲猫猫’事件再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周光权2009年在两会上说。

“云南‘躲猫猫’事件暴露了监管体制的薄弱环节,即检察机关很难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目前检察机关的工作大多停留在表面,只是看看报告而已,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周光权说。

周光权代表认为,看守所由公安机关来管,使很多案件本身由公安机关侦查,然后又放在自己管理的看守所里,因而有时候出问题就是难免的。

周光权建议,如果做到执法与司法分离,看守所由第三方看管,可从根本上杜绝“躲猫猫”事件的发生。

他说,在现有体制下,检察机关的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配套措施要跟上,譬如由检 2 察机关参与日常对看守所的巡视,检察机关可独立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等。

6.据新华社报道,公安政法机关2009年在全国看守所清理发现有 “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了公诉。但2010年再次发生的几起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问题仍不可忽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韩玉胜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牢头狱霸产生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一些涉案人员把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的习气带进了看守所。很多涉案人员在进看守所之前就为非作歹,这些人集中在一起,恃强凌弱、称王称霸、唯我独大的心态仍非常严重。“一旦他们进入看守所,就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这些人很多都是‘几进宫’,他们对看守所的做法、规定、制度非常熟悉,会背着看守人员干一些事。”

此外,人们稍加留意即会发现,无论何种奇怪的“死法”,非正常死亡的涉案人员均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身上多处青紫伤痕或大量淤血。从逻辑上推断,可能加害于他们的只有两类人——一类是“牢头狱霸”,而另一类则是执法人员。

韩玉胜认为,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对于执法人员来说绝对是重大事故。“他们要隐瞒事故,说到底是为保住官位”,因此有了诸如“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可笑的解释。

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从已查明公布的几起事件调查结果来看,当前个别地方的极少数执法人员,的确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受损”。文章还指出: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则称,更多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公众所知,一种可能是这类案件本身的数量有所增多;另一种可能,则是此类案件原先也在发生,但公众不得而知。他认为,“现在公安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媒体的监督也比原来有进步”。莫于川认为,公安机关在政法系统里处在首当其冲的位置,希望公安部借这个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有关的机制和制度,最终执行的效果要巩固好。“最重要的还是对待问题的态度。”韩玉胜说。

7.“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研究员刘白驹委员告诉记者,他认为,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应当在总结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

目前,看守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于1990年颁布的《看守所条例》。刘白驹说,这个条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许多内容落后于司法实践的要求,有的规定、概念(如“人犯”)也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应当予以更新。

刘白驹指出,更根本的问题是,看守所的活动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进行的,超出了行政管理范围,仅由行政法规加以规范,既是不够的,也是不妥的。《看守所条例》实施近二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从行政法规“升格”为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

“如果制定《看守所法》,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的检察便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根据,有利于独立公正地进行监督”,刘白驹表示。

对于制定《看守所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刘白驹建议:

首先,改变看守所的管辖。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辖弊大于利,建议改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这样,司法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合法进行,更有利于刑罚的依法执行和对在押人员的管理。

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是罪犯,《看守所法》应根据他们的特殊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制定措施加以切实保护。对于在实践中经常遇到阻力的“律师会见权”,《看守所法》应有具体的保障条款。

第三,进一步细化看守所羁押执行程序。《看守所法》应吸收《看守所条例》以及《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合理内容,并根据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权保护的要求,加以 3 修订完善。

第四,明确看守所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特别是应当规定,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死亡,而其家属对死亡原因有疑问的,应由人民检察院主持死亡原因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第五,加强对看守所活动的法律监督。《看守所法》应改变被动的监督模式,建立人民检察院主动监督机制,对监督的职责、程序、效力、法律责任和看守所相应的义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另外,还应妥善协调侦查机关与看守所之间的关系,保证侦查活动依法顺利进行。

8.2009年3月19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出台了“六条警规”从严治理队伍,如果警察出现违规,将被免职或开除。云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孟苏铁指出,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问题多发生在基层,但根子还在上面,关键是领导重视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

为了预防和杜绝涉警案件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要求公安民警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枪支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严格监所管理、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履行职责。

孟苏铁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要抓紧抓好县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基层科所队长的集中轮训。各地、各部门、各种警都要结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案例研讨,剖析原因,不断提高队伍的教育管理水平。二要抓紧抓好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要认真对照省公安厅制定的“六条警规”,结合部门、警种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掩饰地揭露矛盾,抓紧、抓实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使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三要抓紧抓好警规警纪执行大督查活动,建立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制约机制。

孟苏铁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提高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着眼于基层,从小事做起,通过点点滴滴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六条警规:

一、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包庇袒护

二、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

三、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

四、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

五、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

六、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据了解,为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省公安厅出台的“六条警规”自2009年3月19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违反第一条的,对包庇袒护的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包庇袒护的领导一律免职。违反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

违反上述警规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作答要求

(一)按要求谈谈对以下两个划线句子的理解。(20分) 1.法治的进步,离不开制度的革新。(根据给定资料6作答)(10分) 2.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根据给定资料7作答)(10分) 要求:准确、全面、简洁。每道小题字数分别不超过150字。

(二)指出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化解思路。(30分) 要求:

1.指出材料反映的问题。(10分) 2.提出化解的思路。(20分) 3.分析透彻、层次清晰、表述简洁。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三)围绕“给定资料”主旨,联系实际,以“规范执法”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观点明确、论述深刻、内容充实。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字数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一)答案提示

1.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发生,无论有着怎样的具体原因,但都显示出当前执法监督机制和监所管理体制上存在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责任追究,将有助于遏制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推进法治进步。要彻底终结这一现象、推进法治进步,果断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才是治本之策。

2.“躲猫猫”事件的发生不仅暴露出执法部门存在有法不依、玩忽职守和监督部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暴露出相关法律制度存在严重缺陷。这些缺陷的存在致使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护等。因此说“躲猫猫”事件并不是偶然发生的。

(二)答案提示

近年来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躲猫猫”“喝开水死”等一系列事件折射出极少数执法人员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放纵牢头狱霸等罪恶行为,暴露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以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这一系列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亟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执法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深化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举办法制讲座、专题授课等形式,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2.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有效保障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促进执法公平、公正。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拓宽和畅通执法监督渠道。

5 3.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落实执法过错追究。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反映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案件和线索,要迅速启动问责机制,进行核查,坚决纠正执法过错。

(三) 参考范文

加强规范执法 树立执法公信力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现代资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涉警事件被媒体曝光。近年来频繁见诸报端的“躲猫猫”“洗澡死”“喝开水死”等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折射出我国执法机关仍存在着对在押人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放纵牢头狱霸等不公平、不文明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环节和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媒体面前被无限放大,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遭到严重质疑。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公信力迫在眉睫。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要培养民警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规范执法的内在力量,要把道德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范畴,结合队伍管理和执法实际,从点滴抓起,逐步形成对法律忠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平和、理性、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转变错误执法观念。要让执法人员认识到,在打击违法犯罪时,必须始终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立足点和落脚点,不仅要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被打击对象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公、执法扰民、执法犯法、设置法外障碍等现象。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老百姓最担忧、难办、期盼的事放在心里,抓在手上,做在实处,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质量。

三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是减少随意、无序执法,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一个重要执法保障。要按照职责分工,合理划分执法人员执法权限,逐步建立起逐级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尤其是要针对不同的执法部门和岗位,按照不同的职责权限,明确执法工作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执法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过失。

四要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是改进执法工作的关键。要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要认真总结执法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执法过错举报制度、执法回告公示制度,切实按照规定公开执法依据、制度和程序,做到公开裁决、公开调解。

五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警务公开力度,真正赋予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法制、纪检、督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从严查处;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化网上办案系统,实行网上受案、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规范执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不容许肆意践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执法部门的努力,同样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监督和参与。

推荐第3篇:建筑用地执法整改措施

为积极做好我县中心城区违法用地大清理和违法建筑大整治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中心城区清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情况视察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1、反馈意见:县城区部分村民在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手续,就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与督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反馈意见: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现象较为严重。有的乡、村农户将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通过私下交易转卖给了他人建私房,甚至有的还将拆迁安置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建私房,从中非法获利。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察,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群众当好信息员,严厉打击土地私下非法交易等行为。

3、反馈意见:一些项目法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圈”而不用,造成土地长期闲置。

整改措施:研究制订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通过采取征收闲置费等方式来制约一些企业“圈”而不用的行为。

4、反馈意见:为获取拆迁补偿款而违法建房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速度加快,由于受以往一些重点工程拆迁较高补偿的影响,一些人为了获取政府或开发商拆迁补偿费,在即将开发或可能开发利用的地段突击建房。这些房屋质量低劣,根本无法居住,目的只有一个,等待拆迁,获取较高补偿。

整改措施:逐步完善拆迁补偿办法,不断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严格区分合法建筑与非法建筑,对合法建筑按标准予以补偿,对非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5、反馈意见:“城中村”乱搭乱建现象比较普遍。随着市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中村”农民要求建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人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晒场、行人通道“见缝插针”乱搭乱建,甚至利用耕地非法建房,房屋加层现象也较多。这些房屋布局零乱,建筑密集,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较差。

整改措施:加快《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和乡村建设。在强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建筑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依法按程序报批,规范操作。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建筑的监管力度,努力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制定下发《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宣传清理整治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违法建筑,集中力量,强力整治。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上述问题,按照要求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和城市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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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规范执法工作__分析存在问题__明确整改措施(材料)

规范执法工作

分析存在问题

明确整改措施

今年5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由于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步调一致,行动及时,措施有力,专项整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正轨,整体进度发展比较平衡,尤其是在大接访第三阶段活动中,领导重视,目标明确,真抓实干,方法得当,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将专项整改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交管局于9月2日在邕召开了全区公安交警系统规范执法工作会议,客观地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认真地分析了当前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明确地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文起洁,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韦宁贤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一、通报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文起洁副厅长通报,自8月18日起,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进入第三阶段,即厅长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十余天厅长共接访1000多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000多件。期间,文副厅长参加了4天半的接待工作,一共接待71位来访人。这71位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全区14个市),时间跨度长(最早的是1950年)。通过接访,文副厅长感触良多,他说:“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高密度、连续数日直接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交谈,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感同身受群众的疾苦。接访中,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思想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实践证明,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各级领导和民警通过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实现同群众‘零距离’的感情沟通,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接访边整改,这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

韦宁贤局长通报了大接访第三阶段工作情况。8月18日至8月24日,厅长接访受理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案件共90起,办结60起,办结率达66.7%,停访息诉89起,息诉率达98.9%。这次厅长集中接访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疑难问题,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客观分析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事故处理过程中缺乏证据意识。如现场勘查不细致,应该勘查、收集的痕迹物证不注意发现、收集,对目击者和旁证的寻找工作不及时开展,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书证、痕迹、物证没有及时进行,在提取痕迹物证时缺乏提取时间和地点、提取人、收集人、在场人、送检人等文字记录,致使当事人对所检验和鉴定的有关痕迹、物证产生怀疑,不能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认定工作提供有的证据。二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意识差。重实体,轻程序,违反程序办案。如超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违法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对需要告知和通报的没有按规定进行告知和通报,对需要追究当事人行政、刑事责任的没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三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制作不认真、不规范。如现场照相中,方位照相、概览照相少或者没有,中心照相没有反映重点的痕迹物证,细目照相没有放比例尺,有的现场照片没有说明或说明错误,甚至现场照片保管不善以致丢失;现场图绘制不规范,图形符号使用不准确,现场没有定位以致无法恢复现场;现场勘查笔录书写过于简单,表述不清,不能和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印证;案卷文书出现笔误,甚至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出现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以及引用法律名称、法律条文书写错误等,致使群众对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产生质疑。四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费用和赔偿保障难。这是此次信访中反映最突出的一个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第三者强制险定额保险,当事人无赔偿能力,造成救助、赔偿费用无法落实;医疗机构救援体系尚不健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不到位,一些事故受伤人员因抢救费用没有落实而得不到及时救治,重伤人员因救助费用无法落实而导致死亡的人数增多。特别是一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由于破案率低,事故受伤人员救治赔偿无法解决等。

(二)车辆及驾驶人管理问题方面。一是把关不严。如个别车管所不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不认真核查进口车、国产车相关参数以及比对盗抢车信息,导致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报废等车辆得以入户上牌。二是人为设置障碍。一些地方车管所指定驾驶人体检医院,对其他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受理或者设置各种障碍。三是办事推诿。有的在档案转入、转出过程中,互相扯皮;有的车管民警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由于内部原因,导致群众办事多次往返。以上问题,貌似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实质上是执法为民观念、法律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具体体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侵蚀了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机体,危害了交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明确整改措施

(一)坚持“六个狠抓”,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一是狠抓执法为民教育。要教育广大交通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方式,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二是狠抓疑难问题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信访疑难问题进行攻坚,会后要在交警系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逃大会战,落实足额追逃办案经费,建立破案追逃的激励和奖励制度,力争破获一批交通肇事逃逸积案。三是狠抓业务培训。要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信访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和全员轮训,组织民警重点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警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四是狠抓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规范、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规范以及队伍教育管理规范等制度,从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监督办法、考核评价,包括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所有工作制度必须于10月上旬出台。五是狠抓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区交警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十七项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本局车管部门制定的十八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凡是对群众有利的事,方便群众的事,都要主动去做;凡是群众不满意的事,程序过于复杂、需要多次往返才能办结的事,都要坚决整改。六是狠抓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所有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都要公开办事流程、办事规定、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要加大执法过错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执法过错以及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耍的责任人,对买卖驾驶证、“私了”交通违法、与“九八老”串通勾结谋取私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推进车管业务规范化建设和车管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整顿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各支队长、大队长要亲自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负总责。支队、大队分管领导,车管所长、车管中队长负责抓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落实,以防教育整顿走过场。二是重点抓好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车管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当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痛下决心,全面整改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三是重点抓好问题突出单位的整改。南宁、梧州、玉林、贺州、来宾市等5个车管所和宾阳、上林、容县、北流、岑溪、苍梧、合山、钟山、富川等9个交警大队车管中队是公安部交管局通报存在问题最突出的单位,各所属支队要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重点整改以上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力度,有监督,有检查,有考核,防止流于形式。四是重点抓好车管队伍培训。各地要组织支队、大队、中队的车管民警,从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强化民警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意识,提高民警个人综合素质。轮训结束后组织考试,不合格的应调离车管岗位。五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的指导。我区的机动车管理工作,大量业务在基层。为把公安部、公安厅的车管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总队要实行各级领导分片负责制,采取定点联系、定期检查、及时指导以及通报情况、明查暗访、重点帮扶等多种方法,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推动全区车管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坚持“五个不动摇”,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一是坚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动摇。坚持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落实“三盯”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负责的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切实改变农村公路失管失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等现状,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化进程。二是坚持抓好40个重点县市区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不动摇。自治区抓的10个重点县(市、区),目前有7个实现了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下一步要下大决心,认真分析导致交通死亡事故上升的原因,研究出对策,防范于未然。各支队抓的30个重点,近期要逐一进行一次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确保40个事故大发户实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目标。三是坚持抓好摩托车整治工作不动摇。整治摩托车违法,是今年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重要环节,要坚持长抓不懈,抓紧抓好。本月10日、20日,要在全区开展两次集中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10月25日,全区车管部门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上门服务活动,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解决摩托车存在各种不法问题。四是坚持抓好客运车辆安全整治工作不动摇。采取强化源头管理与严格路面管控相结合,把牢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出站安全检查关,防止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认真落实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四个一”工作制度,建立民警与辖区客运车辆驾驶人包括个体客运驾驶人挂钩联系制度,及时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的严重违法行为,防止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五是坚持抓好“五进”工作不动摇。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的通知》和《关于集中开展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纸、标语、横额、宣传车、墙报、板报等开展宣传的同时,播放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制作的专题教育片。9月底前,各地要组织所有驾驶人观看一次两部专题教育片。

(四)坚持“三个严格”,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教育。要建立健全队伍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的头脑,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使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10月中旬将举行全区公安交警系统大练兵汇报演练活动,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严格管理。认真落实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管理制度,在全区交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强化民警组织纪律观念。三是严格制度。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交通民警”活动,严格执行干部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对目前群众反映涉及民警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包庇纵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两会一节”是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无旁贷的光荣使命。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全体交通民警,从现在起要积极行动起来,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部署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措施,强化路面行车秩序,为“两会一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两会一节”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四、几点体会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在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民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工作规范,是提高民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

(二)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兑现接访承诺,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增进警民感情,对大接访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求诉,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依法妥善解决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群众信访问题,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

(三)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包干负责,民警对自身执法过错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是搞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

推荐第5篇:狠抓规范执法

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决落实“四个一律”

-----宁城县公安局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工作汇报材

各位领导、同志们:

宁城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南部,地处辽宁、河北、内蒙三省(区)交界处,面积4305平方公里,人口61万,社情复杂,公安保卫任务繁重。宁城县公安局现有民警440人,仅占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点五,远远低于全市、全区平均数。面对每年近千起的刑事案件和两千余起的治安案件,我们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办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四个一律”,积极探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新路子,不断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进步。截至目前,宁城县公安局改造了包括局机关办案中心、交警大队办中心在内的15个办案区,新建了刑警大队、双庙派出所2个办案中心。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端正态度、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面对公安工作日益繁重、要求日益提高和警力不足的矛盾,宁城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明确认识到要前进,要发展,就必须加强公安机关队伍规范化管理,挖掘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潜力。通过规范执法,向质量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公安部提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要求以后。县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这是上级领导关心基层民警,保护基层民警,促进规范执法的又一重要举措,是适应当前执法环境,减少执法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必要措施,要求全体民警必须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的重要意义,并在工作中坚决执行。

二、加强领导 成立组织,确保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工作顺利进行,宁城县公安局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国龙为组长 分管法制工作的郝守城副局长为组长,各办案大队大队长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及办案区使用“四个一律”工作的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内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目标是梳理j及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服务和执法办案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民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病”、“多发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并请示县财政划拨了八十万元专项经费,专门用与执法办案中心的改造和新建。 san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开展正规化建设中,我们注重加强与乡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沟通汇报,考虑到凤山所地处区位比较特殊、地域较大、人口分散、流窜作案频发等实际,在制定正规化建设方案时找准方向,突出针对性,提出“向管理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向规范要警力”的要求,把警力沉到一线,把工作做到村居,着重提高民警服务本领,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为凤山的发展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的创业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我支队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由薛鸿兴支队长、薛胜政委任小组组长,分管法制大队的李扬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二、密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查摆工作。4月上旬以来在“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我支队一方面针对窗口服务工作方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抽看接待窗口监控视频多种形式的查摆活动。首先走访了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中心、桂林中国国旅行社、桂林市台商协会等10余家服务对象单位,深入基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俯下身认真听取各单位对出入境窗口服务工作的改进意见。其次在接待大厅内部,结合现阶段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制作了征求意见表,由每一位前来办证的申请人进行填写,每周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存在的问题。第三,在本支队出入境接待大厅及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窗口开展监控视频的抽查,抽查的重点主要围绕前台窗口接待服务、接待场所规范性、警容风纪等方面展开。

另一方面,支队对出入境执法办案方面,找准切入点,从受立案、侦查办案、涉案财物管理及执法办案场所的安全使用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支队自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14日,共受理行政案件39起,均为“三非”案件,全部办结。办案过程中未发生执法安全的案事件。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涉案财物,做到依法扣押、依法保管、依法处理。

三、落实专人负责汇总查摆问题。通过前期的开展的开门走访、征求意见表的投放以及窗口接待场所的视频抽查等查摆工作,我支队“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分别指定受理大队负责人和调查大队负责人,负责收集在现阶段窗口服务和执法办案方面查摆出的问题。经统计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下几点:

1、窗口接待场所规范性方面,有群众反映在办证高峰时段,市区办证大厅人员嘈杂、等候时间较长。

2、政务公开方面,发现阳朔、临桂、灵川、永福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所公示的政务公开栏中部分办证时限未及时更新。

3、警容风纪方面,经抽看视频监控,发现本支队和阳朔、临桂县前台接待民警有着装不统一的现象。

4、执法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5、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加强。

四、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整改。针对我支队查摆出的问题,我支队“出入境执法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成员,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1、对于群众集中反映的我支队在办证高峰时段,人员拥挤嘈杂的情况。我支队已在大厅办证高峰时段,上午10点30分—11点30分,下午16点——17点,增派工作人员支援前台受理工作,进一步维护好大厅的办证秩序。同时,已经争取到了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着手在秀峰区选址,预计将在下半年增设新的出入境办证点,届时将能有效缓解现有办公场所的压力。

2、关于政务公开方面,发现阳朔、临桂、灵川、永福县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所公示的政务公开栏中部分办证时限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已经责令上述4个县,立即将涉及护照、往来港澳地区证件和往来台湾地区证件的申办时限,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修改为10个工作日;赴港澳台签注申请,修改为5个工作日。

3、警容风纪方面,强调本支队和所辖12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前台接待民警,一律统一着装上岗,如在发现此类情况的发生,将通报批评。

4、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管理机制。结合支队工作实际,针对执法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制定,细化、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标准。统一法律文书制作和证据采集要求。

5、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涉案财物和执法场所安全使用的管理和检查监督。

二、狠抓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在转变执法观念的同时,我们针对执法中存在的办案粗糙、程序违法、处罚随意性较大等问题,狠抓了执法制度建设。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办理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从办案程序、规范用语、工作时限到具体要求逐一规范细化。1999年我局出台了《关于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暂行规定》,2000年制定了《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暂行规定》,2001年制定了《办理刑事、治安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执法责任暂行规定》,此后几年又陆续出台了《关于查处治安案件的有关规定》、《关于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并进一步规范了报捕、起诉文书管理和立案决定书的开具管理,把每一个执法活动和执法环节都纳入了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中。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审核制度,制定了普通案件四级审核把关制度、重特大疑难案件和劳教案件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取保候审和提前释放由局长和分管局长双人签批制度,有效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三是面向社会公开发放征求意见函,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建章立制入手予以规范。2001年我们制定了《加强法医工作的有关规定》,推行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大队集体研究决定制;2004年我们制定了《权利和义务告知卡》制度,《权利和义务告知卡》除告知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外,还增加了讯问查证的起止时间,此举既保护了嫌疑人的知情权,也有效防止了办案民警超时传唤、超时留置等行为;为解决在查处赌博案件时一些部门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罚款偏高的问题,2005年我们研究制定了《查处赌博案件内部量罚参考标准》,有效解决了量罚失当的问题;为加大打击力度,2008年我们在加强劳教和提高行政拘留执行率方面相继制定出台了具体措施。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严密了内部执法管理措施,促进了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把好执法环节各道关

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执法问题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实效不够。为此我们在认真坚持原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针对顽症下猛药,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制定了党委成员包保责任制。把执法监督的责任承包给党委成员,办案单位出现职务犯罪、违法办案等问题的,承包领导及时发现苗头,事前向局党委汇报的,不承担连带责任;相反承包领导监督不到位,未能发现苗头或隐瞒不报的,将视情在党委会或民警大会上作检查,情节严重的将按《赤峰市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追究连带制》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连带责任;对执法督察检查结果一律实名通报,不搞遮遮掩掩,对于执法问题突出的民警一律责令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作检查,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整改不放过、影响末消除不放过、民警未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真查、真管、查追究。二是出台了刑事案件办理环节动态流程跟踪监督制度。即办理刑事案件自采取强制措施开始,由法制部门将审核案件时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填表交下一环节,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作其它处理时由承办人员将问题整改和案件最终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后交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从而使局领导随时掌握每起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会,以案讲法,以事讲法,以法讲法,有效解决了刑事案件各办理环节相互脱节、刑拘后补充取证不及时等问题。三是实行信函回访调查制。为实现局长同案件当事人的零距离,我局统一制作了回访案件当事人信函,征求当事人对执法单位和民警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量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案件当事人“零费用”信函直接回寄给局长,以便于局主要领导从具体的案件中发现问题,采取决策性的整改措施。四是推出公安民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制,将涉及公安机关的法规政策、执法流程、办案规定、收费标准及局长、政委、政工监督室的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开,制匾张贴在各办案单位的醒目位置,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确保了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狠抓执法考评,切实促进执法规范化进程

在执法工作中,我们深知科学的考评机制对于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不断探索、完善并落实具有本局特色的考评机制。一是落实执法考评责任制。局党委与各办案单位签定执法质量目标责任状,把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岗位,落实到每名民警,并纳入目标量化考核范围,将执法质量作为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执法工作实行责任捆绑连带,规定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办案民警为具体责任人,把执法质量与责任人的非领导职务待遇、经济利益、评优晋级等挂钩,部门在执法中出现败诉、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二是落实领导包片考评制。将全局办案单位分片承包给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每月对各办案单位至少检查一次,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每半年换片考评一次。每次执法考评不但要检查案卷,而且要走访党政领导、暗访当地群众、倒查被处罚的当事人,通过各个渠道较为客观真实地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每季度考评结束后,局党委都要专门听取考评汇报,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防微杜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落实案卷考评奖惩制。对全局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始终坚持做到“一案一测”和月考评、季通报。2007年,我们推出了无问题案卷评选活动,规定经法制室审评、领导审核的无问题案卷,每起案件给予承办人一定资金奖励,评定不合格退卷的扣办案单位经费,依次递增;不按规定报送案卷同样扣办案单位经费。对于案卷评选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及时奖惩,受奖的有了动力,受罚的有了压力,这种两头堵的措施,既调动了民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又提高了案卷质量。2008年我们在此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执法办案考评奖惩办法》,除了对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考评外,还将部分刑事案件、劳动教养案卷、执法台帐、执法档案的建立填写、法律文书管理以及刑罚执行情况也纳入了考评范围,丰富了考评方式、加大了奖惩力度、明确了执法责任,有效提高了办案单位和民警重视执法质量的自觉性。

五、狠抓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在公安工作中,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直接影响决定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我局也曾因民警素质不高而出现过一些执法问题。为此我们始终坚持“以警为本,重在教育”的原则,从强化素质入手,把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来抓,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法制教育的经常性。借助近年开展的执法质量年、“双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考”等活动,不断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注重民警法律业务培训的针对性。近些年,我们每年都要举办不同内容的法律业务培训,在培训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大帮哄”,而是量体裁衣,分锅吃饭,因警种需要培训,因岗位需要培训,因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培训。2008年,我局率先开展了“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投入专项培训资金,组织基层民警分批到赤峰警校进行封闭培训,培训坚持立足岗位、面向实战,分类指导的原则,选取基层民警在执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可能遇到的难题和复杂情况及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达到了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办案水平的目的。三是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在培训内容上坚决反对泛泛而谈,而是与执法实际紧密结合,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如2007年,我们根据民警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的实际需要,针对历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办案环节中应注意的问题,统一印制了《刑事治安办案须知》供民警学习和工作使用,深受各办案单位的欢迎。在培训效果上,我们杜绝一学了之,坚持逢训必考,不过关者重新再来,使民警真正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注重培训的灵活性。为创新培训形式,我们打破过去培训“一人讲,大家听”的模式,在公安网上开设了“法制讲堂”,利用便捷的网络资源搞网上执法培训,此举既形式新颖,又节省成本,极大地增强了学习效果;在背法条活动中,我们推出了逢会必考、随机抽考、以赛代考等创新举措,并与民警评优评奖挂钩,有效提高了民警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水平;局里除统一组织培训外,还规定了每周五下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时间,并鼓励民警自学,对于报考公安或法律专业函授的民警,毕业后报销一定数额的学费,充分调动了民警自觉学习、主动提高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通过锲而不舍地加强法制建设,不但提高了全局执法水平,而且有力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进步。从2005年至2007年,我局共办理刑事案件3008起、行政案件5951起,刑事拘留1511人,提请逮捕750人,移送起诉1107人,取保候审781人,监视居住13人,治安处罚6767人,劳动教养210人。百名民警立刑事案件数、破刑事案件数、查处治安案件数、提请逮捕人数、劳教人数、治安拘留人数等主要业务指标一直处于全市前列。并且使刑讯逼供、乱用强制措施、随意延长拘留期限、保而不侦、保而不结、冤假错案、放纵犯罪、降格处理等违法办案问题得到有效杜绝,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形象得到了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法制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极少数民警业务素质不强,特别是近两年新调入的民警,虽经过岗前培训,但还存在着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部门和民警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造成重复劳动,执法成本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狠抓执法制度和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和考评力度,不断促进全局执法工作再上台阶。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6篇: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大家知道,03年、04年是我市GSP认证的攻坚年,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我的这些同事们下基层,进企业,不分上下班,不论节假日,冒严寒,斗酷暑,帮促企业完善硬件投入,规范软件管理,培训干部、职工,加快认证进度。其间,不拿企业一分报酬,不吃企业一顿便饭,一干就是数月,把GSP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包干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为之倾注了一腔热忱。当一个个单位被宣布顺利通过认证的那一刻起,一颗颗感恩的心彭湃着,跳跃着,将胜利的喜悦化作真情的欢呼、热烈的拥抱,顺着一串串蕴含着感激之情的热泪流淌着。浓郁的情感执法,使我们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和管理相对人结下了深厚友情。

是啊!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什么是规范化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

推荐第7篇:规范消防执法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云公消„2010‟166号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转发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有关规章,统

一、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推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局组织对《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我省消防执法档案建设管理标准适用问题 2009年5月1日消防法(修订)施行后,部消防局《消防

— 1 —

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不再适应新的消防监督执法业务要求,为此,总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2009版)上专门明确了我省的消防执法档案建设管理标准。目前,部消防局根据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又下发了新的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在档案分类、日常管理、档案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对此,各级要充分理解业务标准的发展变化,要组织全体监督员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按照部消防局要求,各支、大队2010年10月1日后办结的消防监督执法活动,要按照《规定》立卷归档、规范管理,《规定》未及事宜,仍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和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执行。对2010年10月1日前已经立卷的消防执法案卷,按照当时的《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或者《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消防监督管理基础工作类档案的建设管理要求,仍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执法指南》执行。

二、关于规范复印(制)类档案材料的问题

根据《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消防执法档案中存放的文书资料,应当为原件(原本、正本或者副本),存放原件确有困难时,可以存放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制)件,并注明出处(原件现存放处)、复印(制)人、复印(制)时间。该原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存放在其他档案中的,在复印(制)件上加盖标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核对印章,由复印(制)的执法人员签名,注明复制过程;该原件由其他部门(单位)保管的,— 2 — 应当经该部门(单位)核对无异(加盖核对章或者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后加盖保管部门(单位)印章;该原件由个人保管的,应当经保管人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或者捺指印,附其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复印件。特别要注意,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档案材料,应当由执法人员二人以上复印(制),并注明复印(制)过程及原件存放处,由制作人签名。

三、关于加强新增类执法档案建设问题

在原规定基础上,部局《规定》新增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消防国家赔偿卷、重大火灾隐患卷等案卷的建设标准,各地要结合新消防法及配套规章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规定》关于以上几类案卷类别划分、材料归档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各大队及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防火处,要结合本级列管单位情况,对照《规定》第八条要求,逐项认真收集、核实文书材料,在2010年10月1日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日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报总队防火监督部法规处。联系人:李经政,电话:0871—4569562。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一○年七月九日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公安消防

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消[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有关规章,统

一、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推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部局组织对《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

抄送:部法制局、部档案馆。

承办人:韩子忠 校对: 王 瑛— 4 —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执法档案,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安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历史记录的管理。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第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主管公安机关、地方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档案归档内容

第四条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档案、

— 5 —

火灾事故调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行政强制档案、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和消防刑事执法档案。

第五条 消防行政许可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4.消防设计文件;

5.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材料;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7.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凭证;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记录表;

11.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12.文书送达回执; 13.其他有关材料;

— 6 — 1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4.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9.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凭证;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检测、综合评定等资料;

12.不合格项目的整改证明资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13.集体会审意见; 14.文书送达回执;

— 7 —

15.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移交记录;16.其他有关材料; 17.备考表。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及审批表;

3.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书复印件;

5.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未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受理凭证;

— 8 — 10.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11.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有关记录和资料,现场照片;

12.集体讨论意见;13.文书送达回执; 14.其他有关材料; 15.备考表。

消防行政许可档案中图纸较多时,可将图纸另立分册装订,并注明总册数,集中存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图纸。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卷。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5.卷内文件目录;

1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及审批表;

1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1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 9 —

2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等);

2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2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的有关材料; 23.其他有关材料; 24.备考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的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及审批表;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等);

— 10 —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的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检测等资料;

9.其他有关材料;10.备考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3.责令改正通知书; 4.复查记录;

5.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

6.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的申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同意或者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及审批表;

7.文书送达回执;8.其他有关材料; 9.备考表。

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卷可以以被抽查单位为单位,以抽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四)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 11 —

2.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材料;3.群众来信材料、来访反映情况记录; 4.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登记; 5.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6.责令改正通知书; 7.复查记录;

8.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依法处理情况的文书;9.文书送达回执; 10.其他有关材料; 11.备考表。

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核查卷可以以每起核查案件为单位,以举报、投诉受理登记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审批表;3.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检查材料; 4.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5.其他有关材料; 6.备考表。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卷可以以每起大型群— 12 — 众性活动为单位,以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六)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及审批表;3.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 4.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材料; 5.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及其他材料; 6.向质检、工商部门的通报材料; 7.文书送达回执; 8.其他有关材料; 9.备考表。

第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4.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

5.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基本情况,建筑、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文件,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主要建筑的消防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专职消防队及其装备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

— 13 —

作人员证书复印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情况);

6.单位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7.其他有关材料; 8.备考表。

第八条 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审批表;3.立案前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4.重大火灾隐患现场照片;

5.立案前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

6.给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的报告,政府批复意见;7.单位撤销重大火灾隐患的申请; 8.复查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9.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的照片; 10.复查后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意见; 11.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及审批表; 12.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强制情况记录; 13.政府督办的有关材料; 14.文书送达回执; 15.其他有关材料; 16.备考表。

— 14 — 第九条 火灾事故调查档案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火灾事故调查卷和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卷。

(一)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3.现场调查材料; 4.其他有关材料; 5.备考表。

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可以以每起火灾为单位,以报警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二)火灾事故调查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审批表;3.火灾报警记录; 4.询问笔录,证人证言; 5.传唤证及审批表; 6.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7.火灾现场图、现场照片或录像;8.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物证照片; 9.鉴定、检验意见,专家意见; 10.现场实验报告、照片或录像;

11.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

— 15 —

12.文书送达回执;13.其他有关材料; 14.备考表。

(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及审批表;3.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材料及收取凭证; 4.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理通知书; 5.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调卷通知书; 6.原火灾事故调查材料复印件;

7.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照片等;

8.文书送达回执;9.其他有关材料; 10.备考表。

a) 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分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消防行政处罚卷。

(一)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当场处罚决定书; 3.现场调查材料; 4.罚没收据;

— 16 — 5.其他有关材料; 6.备考表。

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可以以每起处罚案件为单位,以处罚时间为序,按季度或年度立卷,集中归档。

(二)消防行政处罚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及审批表;3.受案登记表;

4.询问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记录,现场笔录,物证照片等;

5.传唤证及审批表;

6.与此案有关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等;

7.扣押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及审批、处理材料;

8.被处罚单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9.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0.听证申请,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及审批表,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

11.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意见;

12.责令停产停业报请政府审批文件、政府批复;13.执行情况材料,包括罚没收据、行政拘留通知书、执

— 17 —

行回执、没收违法所得清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后的现场记录和照片等;

14.文书送达回执;15.其他有关材料; 16.备考表。

b) 消防行政强制档案分临时查封卷和行政强制执行卷。

(一)临时查封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临时查封决定书及审批表;

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火灾隐患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

4.临时查封告知笔录;5.临时查封集体讨论意见; 6.临时查封现场笔录; 7.临时查封现场照片或录像; 8.解除临时查封申请;

9.解除临时查封前消防监督检查记录;10.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及审批表; 11.文书送达回执; 12.其他有关材料; 13.备考表。

(二)行政强制执行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 18 — 1.卷内文件目录;

2.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及审批表;

3.责令改正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复印件;4.行政强制执行告知笔录; 5.行政强制执行集体讨论意见; 6.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7.行政强制执行现场照片或录像; 8.文书送达回执; 9.其他有关材料; 10.备考表。

c) 消防执法救济档案分消防行政复议卷、消防行政诉讼卷和消防国家赔偿卷。

(一)消防行政复议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行政复议决定书;

3.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4.答复意见;

5.被复议的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6.其他有关材料; 7.备考表。

(二)消防行政诉讼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 19 —

2.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3.起诉书; 4.答辩状;

5.被诉的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6.其他有关材料; 7.备考表。

(三)消防国家赔偿卷归档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决定书;3.赔偿申请书或申请笔录;

4.有关消防执法行为的调查、认定材料;5.有关消防执法行为原案卷材料复印件; 6.文书送达回执; 7.其他有关材料; 8.备考表。

d) 消防刑事档案的案卷归档内容和装订顺序,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e)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下列职责:

— 20 —

(一)组织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人员、经费、场所、设施;

(二)积极采用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

(三)组织检查、鉴定、销毁档案。

根据需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可以明确由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 f) 消防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所承办的消防执法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二)归档案卷齐全完整,符合规定;

(三)按照规定时限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执法档案;

(四)严格保管案卷材料,严防遗失;

(五)严禁弄虚作假,私自留存或销毁案卷材料;

(六)调离本岗位时,移交所承办或保存的案卷材料。g)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消防执法人员对案卷材料立卷、归档;

(二)接收移交的案卷,履行签字手续,编制移交清册;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列和存放;

(四)做好档案的收进、借阅、移出、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情况登记工作;

— 21 —

(五)不得擅自复制、翻拍、抄录、涂改、伪造、抽取、销毁档案,严防丢失、损毁;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h) 消防执法人员应当在消防执法活动完结后30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并将案卷移交档案室或档案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档案管理人员在接收案卷时应当逐册清点,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消防执法人员离任时,应当将执法档案归档情况纳入离任工作交接的内容。档案管理人员离任时,应当按规定移交档案台帐和全部档案,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i) 消防执法人员按照实际发生的消防执法活动收集、整理、建立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卷内归档内容应当根据执法活动的实际发生情况归档。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应当与原件核对无误后,以其复印件存档。同一件文书、证据材料涉及两个以上案卷的,应当按照刑事案卷优于行政处罚卷、行政处罚卷优于其他具体行为卷、具体行为卷优于其他案卷的原则存放原件,其他案卷存放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j)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归档内容中有声像材料的,应当按有关案— 22 — 卷装订顺序要求在卷内相应位置列明,并随案卷一并归档、移交。

有条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公安声像档案管理的要求,根据不同载体,使用专门装具分别整理、编号,妥善保存和管理,并在执法档案中注明声像档案编号。

k)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的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以案(人、单位、事等)立卷,按类别集中存放。

各类案卷应当做到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制作规范,字迹清楚,并采用具有长期保留性能的笔、墨水书写或打印。

卷内材料,除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空白页、作废页外,应在正面右上角和反面左上角用铅笔逐页编写阿拉伯数字页号,页号从“1”编起,为流水号,不得重复和漏号。

案卷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对残缺破损、小于或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裱贴和折叠,不得有压字和掉页情况;装订时应当采取右齐、下齐、三孔双线、左侧装订的方法。案卷材料较多时应当分册装订,每册不宜超过200页。 l)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建立台帐,按照案卷类别分别建立登记目录。

各类法律文书应当建立台帐,按照文书名称分别建立登记目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电子台帐。

m)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设立能够保障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安全的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 23 —

制度,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没有条件设立档案室的,可以设立档案专柜。

n)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除按照本规定建立纸质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外,还应当按照消防执法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并进行物理归档,将保存载体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档案室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推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编制消防监督业务管理软件时,应当设立电子文件的归档功能,实现文档生成与归档一体化,逐步实现档案计算机数据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安全保密功能。

o) 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其归档范围、内容、保管期限应当符合本规定。

公安消防执法电子档案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不被非正常签发、修改和删除,保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p)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执法档案借阅、查阅制度,为消防工作服务。

查阅、摘抄、复制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q)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2年至15年,具体档案保管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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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行政许可档案 长期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卷 16年

(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16年

其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卷 长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卷 长期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 16年

(四)重大火灾隐患档案 5年

(五)火灾事故调查档案 长期

其中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卷 5年

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卷 50年

(六)消防行政处罚档案 长期

其中消防简易行政处罚卷 16年

(七)消防行政强制档案 长期

(八)消防行政救济档案 长期

(九)消防刑事档案 永久 r)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年组织对保管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属于公安机关归档范围的公安消防执法档案应当按照本机关综合档案部门的要求定期移交归档。对不属于归档范围的其他公安消防执法档案,且经鉴定确实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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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的案卷编号及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等,应当执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在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统一规范。 t)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30日印发的《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公消[2006]119号)同时停止执行,此前的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维持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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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消防执法

档案管理

规定

通知

(共印4份)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0年7月9日印发 承办人:李经政 校对:李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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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如何规范执法

规范执法创佳绩 恪尽职守护平安

通过近期开展的“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围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通过学习整顿,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规范执法行为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因为案件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二、公正执法是对我们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警察的基本要求,通过专项整顿使我认识到,公正执法就是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任何偏离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肩负着执法的重任,我们必须让让党和人民放心。要公正执法,就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和法律,忠于人民警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要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任何用它来捞取个人好处的行为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要公正执法,就必须清廉,我们必须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循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只有勇于接受监督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公正执法的水平。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也是我们警察的整体素质的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我认为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在办案工作中我们往往有特权思想是以威严为主而忽略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应当既要查处腐败分子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具体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通过这次“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进一步解决自己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增强个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我们是执行法律的机关,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是神圣的,我们决不能玷污这一神圣的权力,一定要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推荐第9篇:规范执法势在必行

规范执法势在必行

——曾广勇同志在执法培训会上的交流提纲

一、规范执法必要而且重要

(一)、必要性

近年来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政府相继组织开展了系列规范执法活动:

1、2005年公安部开展了全国公安机关纠风活动;

2、2005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

3、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4、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全国政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

5、2006年中央政法委开展了“三项排查”和“三个专项治理活动”;

6、2006年公安部启动了“三考”工作;

7、2008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8、2008年4月省政府启动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为什么要开展这些活动?

因为:执法办案问题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影响政府行政效能(执行力不够)、影响执法部门形象、影响群众利益、影响办案质量的重要因素。

问题主要表现在:

1、整体:南方林区森林公安建设起步晚,规范化、系统化训练少,纪律作风松弛现象突出、致使有劲不愿出、有禁不能止,进而导致我行我素、随意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

2、个体:文化功底不高,法律修养不够,致使有法不能依、有令不能行,进而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

3、个案:问题形形色色、“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行政案件:①、受理:不积极、不登记、不首问;②、立案:不及时、不如实、定性不准;③、调查:不深入、不完整、证据不齐全;④、告知:不告知、告知内容不科学;⑤、裁决:不汇报、不讨论、重行轻罚;⑥、送达:托人送达、送非所送;⑦、执行:不执行、执行不力、高价低处。

刑事案件:①、以罚代刑;②、不注重移诉(以保代审)。

(二)、重要性

“势”在必行:

1、法制之“势”。依法治国形成共识,依法治林成为重要举措,依法办案不能落后、不应落后。

宏观:

①、1999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②、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同年11月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

③、2004年省政府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 微观:

①、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②、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同年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③、199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④、1999年省政府公布了《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2001年公布了《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2006年公布了《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5年公布了《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7年公布了《关于损害群众利益若干行为的处分规定》。

2、林业之“势”。

①、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明确赋予了林业三个地位,即“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并指出 “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②、党的十七大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

3、“以人为本”之“势”。

①、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明确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②、党的十七大和新党章又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守法推定”的重要观点;

林业之“势”呼唤规范执法,法制之“势”逼迫规范执法,以人为本之“势”更是强烈的要求规范执法。

二、规范执法的核心在于提高执法质量。

执法质量是规范执法的生命线。

(一)、《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2004年3月5日)对执法质量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有:

1、执法基础台帐:3项要求。有台帐,有记载,记载清晰、完整。

2、刑事执法:13项要求。立案、盘问、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证据收集、笔录、取证方式、移交刑案。

3、行政执法:13项要求。立案、盘问、扣押处理财物、告知、笔录、处罚(无依据、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未审批)、罚缴分离、主体资格。

4、执法监督:11项要求。

5、问卷调查:3项要求。

6、六种情形一票否决,“不达标”。①、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②、滥用警械致人死亡;③、重大执法过错造成多人重伤、死亡;④、案件或重大执法过错被曝光;⑤拒评或弄虚作假;⑥、监所管理不当致集体脱逃。

(二)、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我个人认为应重点注意四个方面:

1、要注重执法程序。受理、立案、调查、告知、裁决、送达、执行均应严格落实程序规定,要明白程序违法就必然导致处罚违法,导致败诉、赔偿。

2、要注重证据收集。不能单凭笔录定案,办理刑事案件推行“零口供”,办理涉林行政案件至少不能孤证结案。证据收集要突出物证、人证和鉴定、勘验结论。搜集的证据一定要能够证实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3、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上、下幅度。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禁止不分情节轻重一律实行顶额罚款的作法”。简易程序处罚,指对个人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处罚,这个数量标准是指案件可能处罚的实际标准,不是对任何一个案件的个人自由裁量标准。一般程序处罚一定要报裁;个人1000元以上罚款一定要实行听证权利告知。

4、要严格执行罚没款管理规定。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应

罚不罚、消极执法及违反收支两条线的均明确了处理措施。要禁止无票罚款,禁止白条罚款。

三、规范执法应注意的事项。

(一)、规避执法风险

1、要坚决反对不作为,不履行办案职责,防止构成“玩忽职守罪”;

2、要坚决反对滥作为,我行我素,防止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3、要坚决反对以罚代刑,防止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执法素质。

1、学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从事生态保护工作的信心,坚定搞好规范执法的决心;

2、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掌握办案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湖北省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三)、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之间的关系。

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要解决合法、合理、合情的问题。处罚要公平、公正。要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不因个人好恶加重或减轻处罚,要杜绝“态度罚”,一切让事实说话,要注意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慎重处理好执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

1、警察是一个风险职业,办案中要防止违法行为人行凶,要防止安全事故。要闻警而动,也要高度警醒,有备而无患。

2、“树欲静而风不止”,办案终结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还有可能上访、诉讼、因此要注意“三防”既:防信访、防讼累、防后遗症。

(五)、加强执行力建设。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很多,文件不少,贵在执行。要倡导没有任何借口,要用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正确。

推荐第10篇:文明规范执法

2011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标准表述:文明规范执法

作者:中公教育申论研发团队

【背景链接】

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出现不合规定的执法方式,比如,游街示众,这不仅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也破坏了执法人员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工作中的不文明执法方式,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功能基本权利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也不是多数制裁少数,真正的民主是在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前提下,依旧考虑到少数人的生存状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

不文明的执法方式,使得部分人员会诉诸于报复社会的发泄手段,成为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为考生总结以下措施: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安机关应该慎用手中的公权力,保障公民的尊严与人格,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第一,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二,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三,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坚决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范行政裁量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严格履行职责。

第11篇:规范执法标兵

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男,1974年9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砀山公路分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1994年7月分配到砀山公路局从事路政管理工作,十多年来,同志一直坚守在路政执法第一线,默默无闻、甘于奉献。他用秉公执法,勤政廉洁的热情谱写着人生华美的乐章;用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行动为党旗增添新的光彩;用求真务实、临危不惧的作风诠释着新时期路政执法标兵的内涵。同志连续多年被省市县公路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一、刻苦学习,增强素质

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涉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不但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更好地开展路政工作。同志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正确认识自己,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进行剖析,不断激发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同时,该同志自费参加了中共省党校本科法律专业函授学习,丰富了法律知识。认真学习了《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越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达到资料管理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对于从未接触网络的他,从零开始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因工作较忙,没有办法参加正规的培训学习,只好克服种种困难,买来资料,下班以后到办公室里自己摸索,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放下架子,第二天虚心向人请教,现在他熟练掌握了计算机知识,为干好路政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作为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在外人眼里,手握违章超限车辆检查、处理等大权,是一个肥差。但在工作中,同志视形象为生命,始终坚持着立正身子做人,弯下身子做事的要求。6月,在全县集中治超检查过程中,他的两名亲戚的运沙车辆因超限被查扣。当他们满怀信心地找到时,没想到被他一口拒绝了。气得这两位亲戚见人就说:我们是你老家的亲人啊!太不讲情面了。同志上任以来,像这样找他想沾点光,想法放人情车、罚点人情款的亲戚朋友、同学每月都有,但他们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公生明,廉生威。常和路政员说:我们做任何事情,不管情况有复杂,只要有公心,就能挺得住,站得稳。在治理超限运输车辆中,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将治超动态宣传出去,使得一些想趁机闹事之徒无隙可寻,治超工作顺利进行。

在路政大队,许多同志都有这样的感觉:与同志交往,需要严谨和忠诚,但一定会感到自信、可靠;与这样的领导共事,需要全身心地投入,但又会感到充实和愉悦。因为,从他身上,会得到一种力量,一种不断完善自我、永远向上的力量。

三、忠于职守,干好工作

多年来,同志在路政执法岗位上,无论是平凡的日常上路巡查,还是困难重重的治超工作中,处理每一件路政案,处理制止每一桩超限车辆,都认真负责,严格依法办案,及时处理,从

不积压案件。

对车主的询问,他认真听起,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做到自己份内工作的事及时办理,属于份外的事及时向领导、科室负责人如实报告处理。在治超期间,他能够做到路政人员十不准,不接受吃请、坚持原则。他带领全体中队人员的共同努力,严格管理,杜绝了大型超限车辆的通行,坚持做到一般中小型车辆,检测过磅,依法予以卸载,对于屡卸屡超的车辆坚决重罚。同志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党性原则、高于一切作为自己的最高情操,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工作上,扎扎实实,敢于创新;生活中,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他把自己执着的努力,炽热的激情,辛勤的汗水都奉献给了崇高的路政事业,深得全局同志和社会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四、任劳任怨,多做贡献。

同志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过度疲劳,生活没有规律,到10月胆囊炎复发了。疼痛难忍,但他边吃药边坚持工作,直到月底吃药无法控制才进了县人民医院,第二天做了胆囊切除手术。手术后第五天他要求出院了,医生根据病情开给他30天休假证明,并嘱咐他按时吃药注意休息。但他第二天早上8点和路政人员一同到检测站又开始投入了紧张的工作。路政员见到他,都不敢相信,前几天看望他还睡在病床上,下床都困难,今天来到检测站投入工作,劝他回家休息,他满面笑容回答大家:没事好了,工作任务繁重,多一个人多份力量,听到这些话每个路政人员都深受感动。

同志多年如一日,主动放弃公休假、节假日,始终坚持与同志们同吃同住同工作。无论是在骄阳似火、酷暑难耐的夏天,还是在瓢泼的大雨中,他始终坚持带队上路巡查。在治理骑路逢集和沿途交易的行动中,和路执法大队全体同志一道不怕劳累,散发宣传单,张贴通告,让广大老百姓切实了解到骑路逢集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并且依靠政府力量将多年形成的骑路逢集的不良习惯得以彻底改变,并做好治理的后续管理工作。

兢兢业业地工作,认认真真地学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用学到的知识来指导工作,这就是同志一贯的工作和学习作风。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同志还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无愧于自己的神圣职责,无愧于闪闪发光的国徽,无愧于员的光荣称号。

公路局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的延伸阅读——事迹材料写作注意事项

(1)事实必须真实、可靠。先进典型材料的先进事迹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只有绝对真实才能使先进典型真正具有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因此,凡是材料中反映的先进思想、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不允许有半点虚假、拔高或拼凑及张冠李戴的情况,不能把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写入材料。如果确实一时难以搞清楚,宁可暂时不写,也不能勉强凑数。

(2)观点和提法要分寸恰当。在叙述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时,要注意摆正先进典型和其他群众、集体的关系。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事迹,都不是单枪匹马干成的,是与周围群众和其他集体、单位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因此,讲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一定要注意切不可讲那些脱离群众、脱离整体观念的过头话。否则,就不能起到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

(3)文字要朴实、简明。整理先进典型材料,主要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事实说话。这就要求在语言文字的表达上,一定要善于选择那些实在、贴切的词语。不要过多选用做修饰成分或言过其实的形容词。不要讲空话、套话,硬拉架子做文章。话要说得简洁明了,凡是能用较少的话把事情说清楚的,就不要把话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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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

狠抓四个措施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安排,我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狠抓四个措施到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我们的做法是:

一、狠抓领导分工到位,做到责任分解明确

为了使本次专项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明显实效,我院成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

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向明学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美平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改活

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按照高标准和严要求搞好督查,把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院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进行。

二、狠抓宣传学习到位,提高干警参与意识

5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的指示精神,并研究部署了如何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方案。5月27日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会。会上,向明学检察长传达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了动员讲话。指出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出发,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对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

一、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树立和落实正确执法观的客观需要;三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是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的重要途径。要求本院各业务部门和全体干警务必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克服因多年搞教育活动所产生的厌倦情绪,以饱满的精神积极投入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来,提高广大干警的参与意识。会后,我院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方案并作好总结。

三、狠抓查摆问题到位,突出重点问题环节

我院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

阶段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一是根据高检院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我院反贪、渎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和控申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还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去年11月以来所办案件认真开展自查,做到务必找准问题;二是于6月10日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单位的各界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我院是否规范执法及执法公正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个;三是6月初我院成立了案件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贤生负责抓,明确龙再银同志为执法质量考评专干,两位同志还参加了州院组织的学习培训。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去年11月份以来的全院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根据我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

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和在座谈会、部门自查、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院党组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和整改统计表以及时间推进表。并对近期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需要长期提高的干警素质问题,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四、狠抓整章建制到位,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我院以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按照州检察院提出的“规范检察活动、发展检察事业、服务第一要务”工作主题的要求,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进一步抓好工作目标管理机制、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解决好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与健全促进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检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新制定了

《检察人员职业行为考评机制(试行)》、《执法质量考核奖惩机制》、《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考勤、请假制度》和《检风检纪监督机制》等制度。

二是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制度。重点从三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各部门以以往成功的做法和正在探索的做法修订完善后形成制度,装订成册以备检查。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12全文查看

第13篇:反贪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院党组制定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我局在组织干警学习两级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二00三年以来所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我局从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六月受理各类案件线索56件,初查55件60人。其中立案侦查41件46人。在查办案件中,虽然做到了不徇私情,严格执法,不在案件中搞权钱交易,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或执法不作为,没有滥用检察权等行为,但也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当,证据发生变化而导致撤销案件问题。如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立案侦查的刘某涉嫌贪污案,侦查当天将刘某刑事拘留,,二00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主要证人孙某的证言发生变化,导致证据不足,不认为是犯罪。故撤销此案。同样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立案侦查的王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王某刑事拘留,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取保候审,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因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起诉,我院公诉部门建议撤销此案。又如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立案侦查的陈某、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陈某、高某取保候审。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高某的行为不属于村基层人员协助乡政府从事公务,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二人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撤销此案。

对上述三件撤销的案件,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原因主要是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不高而撤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一丝不苟地去做,严格质量标准。二是明确办案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从案件线索初查到立案侦查至案件终结起诉、判刑,全过程都由主办人负责,严格执法,不允许出现人为的错案。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加强内部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总之,通过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促进我们认真严格执法,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在工作中提高执法水平。

第14篇:人民法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按照市、县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向整改活动的具体部署,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遵循“在规范中提高、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增效”的专项整改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在深入广泛的思想发动之后,深入排查个人及各庭、处、室、队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排查出的问题

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五整改、五规范”及“七查”的要求,认真查找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排查出各类问题共十项。

(一)、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业务学习不够钻研。基本上没有养成主动进行政治学习的习惯,对于院里组织的政治学习,也没有很好地听和认真地记笔记,往往应付了事。日常工作中,很少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往往是边办案边学习,遇到新问题、新情况不能沉着应对。

(二)、理想信念树立的不牢固,大局意识淡泊。对共产主义信念产生模糊认识,认为这是理想化的东西,是要经过不懈努力所追求的目标,但不是我们所能实现的。在办案过程中,只是就案办案,很少从全局角度来考虑问题,只重视法律效果,而缺乏对社会效果的考虑。

(三)、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上进心不强,工作凭经验,按部就班,忽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待工作缺乏责任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留于表面,坐、等、要、靠的思想在个别法官身上仍然存在。

(四)、服务意识淡薄,自身自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仍然存在生、冷、硬、横的情况,缺乏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导致当事人觉得法官高高在上,拉大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在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多数法官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但仍然存在个别法官接受当事人吃情现象;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思想造成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五)、司法形象不佳,不能很好地遵守司法礼仪。个别法官在开庭时着装不规范,手机不关,甚至随意出入;不能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随意打断和禁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言;个别法官庭审时用语不规范,言辞不恰当,缺乏法律的严肃性。

(六)、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一是立案不规范,一些案件当立不立、不当立乱立以及乱争管辖权的问题;二是个别法官业务不精通,审判案件定性判决不准确,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三是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案件不能依法按审限审判,超审限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办案不重视效果,一些案件案结事未了,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和对法院的不满情绪。

(七)、执行工作中存在违规、违法办案现象;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作风不正。执法办案不遵循法律程序,承办人权力过大,可随意进行查封、扣押,扣押后疏于监管和处理。执行员办案简单,态度粗暴,不讲执行艺术,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长期拖着不办,致使案件超执限,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

(八)、缺乏与监督机关及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吸收民意听取民声欠缺,致使法院工作被动。没有很好地从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中查找问题,没有很好地把我们的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和其他部门缺乏沟通与联系,往往把不是我们职权范围的事一推了之,从而造成矛盾的产生。

(九)、信访工作方面,在解决和控制涉诉上访案件的能力和方法上还很欠缺,仍然存在对待涉诉上访当事人推拖和工作不细致,没有耐心等情况,造成了群众的不信任和不理解。

(十)、组织纪律性不强,作风散漫。个别干警不能很好地遵守院里出台的规章制度,存在参加院里组织的活动不积极,晚来早走等现象。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没有将政治学习与实际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够,公正与效率意识淡泊。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全面不彻底,没有树立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没有很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工作安排的不紧凑,时间利用的不充分,缺乏紧迫感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满足于按部就班。

(四)、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知识不断更新,由于学习的不够,业务能力就不能满足现行审判工作的需要。

(五)、法官的位置摆放的不好,一是法律与法官的关系,二是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没有意识到法官也应当服从法律,法官应该服务于当事人。

三、整改措施

第15篇:反贪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反贪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按照××市人民检察院和××市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院党组制定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我局在组织干警学习两级专项

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二00三年以来所查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我局从二00三年至二00五年六月受理各类案件线索56件,初查55件60人。其中立案侦查41件46人。在查办案件中,虽然做到了不徇私情,严格执法,不在案件中搞权钱交易,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或执法不作为,没有滥用检察权等行为,但也存在着适用法律不当,证据发生变化而导致撤销案件问题。如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立案侦查的刘某涉嫌贪污案,侦查当天将刘某刑事拘留,,二00二年七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此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主要证人孙某的证言发生变化,导致证据不足,不认为是犯罪。故撤销此案。同样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立案侦查的王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王某刑事拘留,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取保候审,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肇东市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因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起诉,我院公诉部门建议撤销此案。又如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立案侦查的陈某、高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的当天将陈某、高某取保候审。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高某的行为不属于村基层人员协助乡政府从事公务,不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二人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撤销此案。

对上述三件撤销的案件,我们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原因主要是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不高而撤案。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刑法、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一丝不苟地去做,严格质量标准。二是明确办案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从案件线索初查到立案侦查至案件终结起诉、判刑,全过程都由主办人负责,严格执法,不允许出现人为的错案。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加强内部各环节的相互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总之,通过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促进我们认真严格执法,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在工作中提高执法水平.

《反贪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措施》

第16篇:侦查监督科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措施

根据我院整改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科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我们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现象,没有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以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现象,没有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现象,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

1、我们通过审查批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不应批准逮捕的,下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认为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也就没有及时进行监督,可是公安机关有时不及时释放,造成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来我科询问情况,我们才发现这种问题,这说明我们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从现在起,我们建立了与公安的联席制度,凡是我们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案件,我们都指定专人进行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把回执及时送达我科,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对于立案监督工作,我们的案源很匮乏,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我们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有些群众不知道到我们科来举报,以后我们一定要抽出工作的空闲时间,加大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到四大乡镇,街道繁华的场所,并且占领新闻传媒,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用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普及法律知识,并且定期地进行法律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了解我们的职能,在深挖犯罪,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领域发挥我们最大的作用。

3、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是当务之急。由于法律的废改立,使得我们对新的司法解释掌握的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院里大力加强学习的风气下,我们也迎头赶上,在工作之余,组织全科干警学习新的司法解释,同时,也重视思想政治学习。我们在周五都组织干警做学习笔记,总结学习心得体会,使同志们的学习热情高涨,工作也更有热情。我们相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东风的带动下,我们侦查监督科的全体的精神面貌会焕然一新,一定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

第17篇:规范办学行为整改措施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整改材料

(2016-2017学年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学校的违规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及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等有关精神,特作以下整改: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琦

副组长:马永兆 孙 辉 王文利

组 员:孙玲娟 邓小正 徐 婷 李引玲 刘丹婷

(二)加强教学研究,减轻学生负担

为了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我们除采取口头劝阻、书面通知以及制度管理,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学生在课内基本完成了本堂课作业,家庭作业大部分是开放性作业,如:预习、阅读等。学校以“诵读美文,传承文明”为宗旨,摘录了中华古代文化的瑰宝——《三字经》儒家的经典片段作为校本课程,让孩子们在享受其语言之美的同时,接受中国蒙学和诗词文化的熏陶,为孩子们人生发展奠定人文根基。 (三)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开展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将各班级的课程表公布上墙,通过巡课、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强力推进课程的正常开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三是坚决杜绝坐讲、无人班等现象。四是严格控制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了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并通过家长会告知家长,杜绝了乱订教辅用书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积极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各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我校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我校结合课程改革,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按考试成绩给班级、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单独通知学生和家长,不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仅凭考试成绩给教师、学生下结论的做法,注重过程评价,提倡弹性评价。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为了严格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我校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四、努力方向

学校将以此次学校办学规范化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专业教师的培训提高管理工作,做好课程设置、课程实施中的近一步完善提高工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再谱新的篇章。

正阳二学区北舍小学 2016年9月13日

第18篇: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 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

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

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

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

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

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http://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

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

第19篇: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口服务等各方面表现作了综合评价, 在此忠心感谢代表们一直以来对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感谢代表们对我所近几年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的充分肯定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这大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民警的执法热情,也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对我们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意见,我所专门召开所务会,剖析自身不足,制订工作对策,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http://

二是建立警务区工作实绩通报制。为加强对警务室队员的工作监督,提高管理效能,所内每月将警务室的工作实绩通报至相关村、厂,征求村、厂对其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每月召开的警务室队员例会上进行通报,并针对意见制定相应工作对策。

三是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警务区队员考核制度,所内将侦防队员分为四个分队,警务区占其中两个,为激发队员工作热情,所内在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办理暂住证等诸方面都落实了明确的指标,出台了一系列奖惩机制,激励警务区之间、各分队之间开展健康有序的竞争,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总结推广警务区管理经验。为推进警务区建设,所内在虚心学习其他地区警务室

公安行政执法评议整改措施 9月22日上午,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我所近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会上,各位代表在听取了赵永仁所长代表我所所作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后,就我所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窗……畜产品安全整治措施 根据全省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豫牧质《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省今年夏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明电【20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范食品……县委推进创优争先活动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县委创优争先活动的精神,按照有关的要求,龙安乡根据实际,于8月4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创优争先活动的会议,确保全乡创先争优活动有计划地扎实深入。按照“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和“学习优,作……2012年领导作风建设整顿工作措施 在这次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本人通过学习总书记在中纪委的讲话精神,围绕“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认真剖析,在同志们的帮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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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卫片执法规范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

目 录

1.总则 ..........................................1

1.1 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标准 .......................................12.工作目标和任务 ................................22.1 工作目标 ...................................22.2 工作任务 ...................................23.检查内容和依据 ................................33.1 检查内容 ...................................33.2 检查依据 ...................................34.职责分工 ......................................4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5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55.工作流程 ......................................75.1 遥感监测 ...................................75.2 工作部署 ...................................85.3 工作准备 ...................................85.4 制发卫片 ...................................95.5 内外业核查 .................................9 I

5.6 区分地块 ...................................9 5.7 地块判别 ..................................10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12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13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14 5.11 查处整改 .................................145.12 督导 .....................................155.13 验收 .....................................155.14 报送工作成果 .............................165.15 通报 .....................................175.16 奖惩 .....................................175.17 启动问责 .................................185.18 组卷归档 .................................18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186.1 概念界定 ..................................186.2 统计指标 ..................................20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21附录 ............................................21附录一 名词解释 ...............................21附录二 附表 ...................................22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22 II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

1.总则 1.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促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卫片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1.3 标准 1.3.1 技术标准

1.3.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3.1.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1.3.1.3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1.3.2 计量单位

1.3.2.1长度单位采用米(m);地块面积单位采用亩,保留一位小数;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单位为万平方米(万㎡),保留两位小数。

1.3.2.2 时间精确到“月”。

1.3.2.3 罚没款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1.3.3 行政界线

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

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新确定的界线。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1 工作目标

2.1.1 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建设用地扩张及耕地占用情况。

2.1.2 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2.1.3 推动建立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2.1.4 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地、用地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2 工作任务

2.2.1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2.2.2 调查统计监测时段内监测区域的违法用地及其发现和制止情况。

2.2.3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

2.2.4 分析违法用地动态,提出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的建议。

3.检查内容和依据 3.1 检查内容

3.1.1 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3.1.2 检查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情况。

3.1.2.1 是否存在未批先用和非法批地情况。 3.1.2.2 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 3.1.2.3 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

3.1.3 检查土地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3.1.3.1 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1.3.2 是否依法处理到位。 3.2 检查依据

3.2.1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3.2.2 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2.3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章。

3.2.4 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

4.职责分工

4.1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工 4.1.1 国土资源部

4.1.1.1 部署开展全国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1.2 负责解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有关政策界限。

4.1.1.3 将地方上报的军用土地图斑汇总移交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4.1.1.4 组织督导验收。

4.1.1.5 通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4.1.1.6建立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1.1.7 采取奖惩措施。

4.1.2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4.1.2.1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组织开展本区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1.2.2 立案查处本区域内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 4.1.2.3 按时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

项统计数据及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1.3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本规范的规定,具体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 国土资源部内部分工

4.2.1 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定购、处理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负责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对卫片监测范围、监测时段、卫片数据光盘提供时间、监测图斑的准确性和分辨率负责。

4.2.2 执法监察局具体承担部署指导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4.2.3 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司局配合执法监察局开展督导、验收、奖惩等有关工作。

4.2.4信息中心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和开发工作,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统一建库管理,实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4.3 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分工 4.3.1 地籍业务部门

4.3.1.1 根据需要,将卫片图斑转绘到适当比例尺的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量算并附具图斑涉及地块包含的

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农用地中耕地及基本农田的面积。

4.3.1.2 会同执法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权属及地类情况相关栏目、《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4.3.2 规划业务部门

4.3.2.1 根据需要,为卫片图斑出具适当比例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4.3.2.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核,提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规划情况相关栏目。

4.3.3 土地审批业务部门

4.3.3.1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图斑提供相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3.3.2 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是否办理供地手续及何时办理供地手续进行审核,对已经办理供地手续的,提供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4.3.3.3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审批情况相关栏目。

4.3.4 执法业务部门

4.3.4.1 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相关工作汇报、报告等材料。

4.3.4.2 配合地籍业务部门,核查卫片图斑。 4.3.4.3 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整体性审核,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违法情况相关栏目。

4.3.4.4 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相关栏目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4.3.4.5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汇总上报相关报表。

4.3.4.6 整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材料、图件并归档。

5.工作流程 5.1 遥感监测

5.1.1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与地籍管理司根据工作需要、技术条件,研究确定监测范围、监测时段、监测图斑分辨率并报部审定后,由地籍管理司负责组织实施。

5.1.2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组织制作卫片数据光盘,并交由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统一组织发放。

5.2 工作部署

5.2.1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起草部署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文件,确定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部名义下发,并抄送各省级人民政府。

5.2.2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组织发放卫片数据光盘。 5.2.3 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部署下达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5.3 工作准备 5.3.1 装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用于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制作卫片的绘图仪及相关耗材、外业核查的交通工具及测绘仪器等必要的工作装备。

5.3.2 经费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

5.3.3 资料准备

市(地)级、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准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和统计台帐、用地审批和供地文件、动态巡查台帐、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土地权属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记录手簿。

5.3.4 组织准备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法、地籍、规划、耕保、利用等相关业务部门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各相关业务部门确定专人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5.4 制发卫片

省级或者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发放的卫片数据光盘后,应用判读卫片的计算机及相关软件,套合本级行政区划界线和相应注记,利用绘图仪,印制卫片并分发。

5.5 内外业核查

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通过内业判别和实地核查,区分卫片监测图斑所涉及的宗地或块地(以下统称地块)范围并判定地块属于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或军用土地,并做好相关记录。

5.6 区分地块

5.6.1市(地)、县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图斑所涉及的每个地块的范围,并按附录三格式要求制作地块坐标文件。

5.6.2 将图斑涉及的地块区分为新增建设用地、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三类。

5.6.3 为地块编号

5.6.3.1实地伪变化、军用土地以卫片监测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

5.6.3.2 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为一个地块的,以原图斑号为地块的编号。一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不同用地单位的界线范围,对卫片监测图斑进行分割,并编号;图斑分割时,在分割前的图斑号后按顺序增加支号作为分割后地块的编号。如分割前图斑号为5,分割成两个宗地,则分别为5-1;5-2。相邻多个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将这些相邻的图斑进行合并,以相邻图斑号中最小的图斑编号为合并后的地块编号。

5.7 地块判别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内外业核查成果,对图斑所涉及的地块逐一进行判别。

5.7.1 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别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审批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监测时段前为形成用地条件进行了土地平整,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具体项目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

的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监测时段内实际动工建设或者进行土地平整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监测时段前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而土地实际状况为建设用地,且未依法立案查处的,判定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基本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栏目。

5.7.2 实地伪变化的判别

实地伪变化是指农用地、未利用地未转变为建设用地,或者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转变为农用地。

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但监测时段前已形成违法用地事实且已依法立案查处,在监测时段内改建、翻建的;其他因各种原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未改变土地利用地类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在批次用地中,已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征地审批手续,政府为形成供地条件(例如三通一平等)而进行场地平整的土地判定为实地伪变化。

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基本情况和实地伪变化相关栏目。

5.7.3 军用土地的判别

军事单位使用的土地,判定为军用土地。填写《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并以机要件逐级上报。

5.8 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审查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登记等文件凭证,对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逐宗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相关栏目。

5.8.1 合法用地判定

5.8.1.1 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建设用地。 5.8.1.2 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 5.8.1.3 已依法取得先行用地批准文件的用地。 5.8.1.4城市规划区内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省(区、市)政府已批准征地实施方案,且实际已使用,因供地主体不明确,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城市公共道路、绿地、河道、水面、市政广场等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

5.8.1.5 已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用地。 5.8.1.6 法律法规规定的紧急用地。 5.8.2 时间点判定

5.8.2.1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结束前已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合法用地统计。

5.8.2.2 用地时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但在监测时段

结束后才依法取得用地手续的,按违法用地统计。

5.9 违法用地类别判定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判定的违法用地按照统计要求分为非法批地和未批先用。非法批地又分为非法批准使用和以违法方式供地;未批先用又分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

5.9.1 未经合法农用地转用、征收(用),而擅自批准使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判定为非法批准使用。

5.9.2 合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征收(用)手续后,违反国家规定的方式供地,判定为以违法方式供地。

5.9.3 用地者未申报用地报批手续,或用地者申报后,由于用地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等原因,受理申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而申请用地者擅自占用土地,判定为未报即用。

5.9.4在卫片监测期间用地申请材料已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在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转用、征收(用)前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边报边用。

5.9.5 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已经有权机关批准,但未办理供地手续即开始使用土地的,判定为未供即用。城市规划区内的纯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按本规范第5.8.1.4条的规定办理。

5.10 统计汇总核查情况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的相关信息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传现场照片和地块坐标文件。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并逐级上报。

5.11 查处整改

5.11.1市(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核查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查处整改建议。

5.11.2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5.11.3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填写《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5.11.4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录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由系统自动生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

总表》,逐级汇总上报。

5.11.5 发生在新增建设用地上擅自改变用途和监测时段前土地实际状况与土地利用现状图都为建设用地上的违法行为,不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统计,作为个案依法立案查处。

5.12 督导 5.12.1 督导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督导。

5.12.2 督导任务

5.12.2.1 了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12.2.2 审核图斑核查及合法性判定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12.2.3 选取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5.12.2.4 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强整改的意见; 5.12.2.5 提交督导工作报告和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材料。

5.13 验收 5.13.1 验收主体

部署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验收。

5.13.2 验收标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5.13.2.1 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 5.13.2.2 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

5.13.2.3 误判、错判、漏判的图斑总计超过图斑总数5%的。

5.13.2.4 依照管辖权限需要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低于95%的。

5.13.2.5 组织整改不力的。 5.14 报送工作成果

5.14.1 根据验收意见对核查汇总、查处整改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实修正,按行政管辖逐级报送。

5.14.2 纸质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卫片监测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总体情况、违法用地及查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并附具《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5.14.3电子报送由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详见附录三。

5.14.4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库,并与土地批后监管分析系统相衔接。

5.15 通报 5.15.1 通报内容

5.15.1.1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5.15.1.2 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和查处整改情况。 5.15.1.3 排序结果。 5.15.2 排序

5.15.2.1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综合排序。 5.15.2.2 按违法用地总量和比例变动趋势排序。 5.16 奖惩 5.16.1 奖励

5.16.1.1 通报表扬。

5.16.1.2 作为土地考核奖励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1.3 推荐表彰为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5.16.2 惩戒

5.16.2.1 通报批评。

5.16.2.2 作为土地执法考核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

5.16.2.3 提请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地方政府主要领导

人员,责令整改。

5.17 启动问责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有关规定情形,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给予处分的,按照15号令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案件材料。

5.18 组卷归档

5.18.1 组卷原则为一个地块一个卷宗。

5.18.2归档要件:合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违法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针对立案查处的地块)、违法用地处理材料;实地伪变化用地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实地全景照片。

5.18.3 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统计汇总表及其他文件材料。

6.概念界定和统计指标 6.1 概念界定 6.1.1 图斑编号

图斑编号是对监测区域内图斑编定的序号。卫片监测最

初的图斑号以行政区划代码为基础,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编定。

6.1.2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用地

国家和省级发改部门立项并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项目用地。

6.1.3 坐标文件

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大地坐标系表示的地块范围界线拐点坐标值文本文件。文本具体格式标准见附录三。

6.1.4 履行职责到位率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占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应当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措施的比例。行政行为、行政措施包括立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向有权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1.5 非立案处理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该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行为,通过其他方式已经或正在处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需要再通过立案方式处理。如政府组织整改、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其他有权机关已经或正在查处的等情形。

6.1.6 整改落实情况

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立案查处,或通过政府组织整改等其他方式,对事和人的处理得到落实的情况,包括已拆除的面积、已没收的面积、已缴纳的罚没款金额,已给予处分的人数、已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

6.2 统计指标 6.2.1 宗数的计算

一个图斑涉及多个地块的,按多宗地计算。 多个图斑实为一个地块的,按一宗地计算。 6.2.2 用地时间

实际开始平整场地、圈建围墙等占地、圈地的具体时间。 6.2.3 用地面积

6.2.3.1 实地伪变化,按监测面积统计。

6.2.3.2 合法的新增建设用地,按监测面积统计。 6.2.3.3 违法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时按监测面积统计,在填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时按实测面积统计。

6.2.4 没收面积

没收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 6.2.5 拆除面积

清除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的总面积。

6.2.6 复耕面积

拆除并清理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可耕作条件,包括已实际复耕、或已整理并具备耕作条件可直接耕种但尚未实际复耕的土地面积。

7.施行时间和解释权

7.1 本规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7.2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录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卫片

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制作的叠加监测信息及有关要素后形成的专题影像图片,简称卫片。

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应用遥感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地监测同一区域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包括变化前后地类、范围、位置及面积等。

3.监测图斑分辨率

从遥感影像上可辨别的最小地块面积,即遥感监测最小上图面积。

4.监测区

根据具体监测任务确定的覆盖监测对象的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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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测图斑

通过对比监测时段前后的遥感影像,发现并勾绘出的土地变化范围。

附录二 附表

(一) 登记卡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登记卡》

(二) 登记表

1.《军用土地图斑登记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三) 统计汇总表

1.《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2.《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4.《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情况统计汇总表》

5.《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录三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使用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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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整改措施
《规范执法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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