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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噪音扰民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1-08 08:36:18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施工防尘防噪音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行为,树立良好的施工形象而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二、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利用已有围墙围挡,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全封闭道路地面已经硬化,材料堆及临时建筑垃圾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三、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四、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工地现场场地适时洒水降尘;清扫路面、楼面、脚手架、围网等作业,应事先洒水;楼层垃圾要装桶集中吊运或经管道密闭清运,严禁高空抛撒。

五、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2日内清运完毕,未及时清运完成的利用安全绿网覆盖。

六、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七、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1

八、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九、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十、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十一、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十二、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

十三、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十四、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十五、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十六、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十七、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十八、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晚上十点

2 前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十九、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场地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推荐第2篇:施工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工作。

2.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

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3.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 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4.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5.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结。

6.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7.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作监督员要切实履行

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8.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9.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10.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了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1.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12.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1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14.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5.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6.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17.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18.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上6:00不得加班施工。

19.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20.工地配备2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XX公司 XX项目部

推荐第3篇:噪音扰民投诉(推荐)

噪音扰民投诉

全曲靖人,再有噪音扰民,快打这些电话投诉!还我们耳根清净!

2016-02-24 掌上曲靖

记者从曲靖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解决噪声污染,还市民“耳根清净”,日前,麒麟区、曲靖经开区公布了各部门受理事项和电话。曲靖其余县(市)各部门受理事项和投诉电话则将由各县(市)择机公布。

以群众投诉最多的商铺大喇叭为例,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第79号公告公布的《曲靖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处5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部门若不履职尽责的,可以向行政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麒麟区、曲靖经开区各部门受理事项和电话如下:

环保部门

受理事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投诉电话:12369(曲靖市统一投诉热线)

公安部门

受理事项:家庭噪声(室内娱乐、电器使用、装修、动物饲养等噪声)

投诉电话:110(麒麟区),3195110(经开区)

交警部门

受理事项:车辆噪声

投诉电话:3518813(麒麟区)、3968122(经开区)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受理事项:除家庭噪声外的其它社会生活噪声(包括商业活动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场噪声,公共场所活动噪声,空调、油烟机、切割机等非工业企业使用机械设备产生噪声)

投诉电话:12319(麒麟区)、3107038(经开区)

文体部门

受理事项:KTV、慢摇吧等含演唱节目娱乐场所夜间2点后仍然营业的情况

投诉电话:12318(曲靖市统一投诉热线) (曲靖日报记者 窦红宇)

110指挥中心电话:3122582 2017-7-26传至

推荐第4篇:防噪音扰民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噪音排放标准..............................1

四、防止噪音污染的措施........................1

秦皇岛海三建设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

一、编制依据

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屋商务大厦工程,位于秦皇岛海港区河北大街路北,横断山路西,规划四路南侧。地上建筑面积:44917.05平方米,建筑高度84.8米、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地下面积:14816,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33.2平方米,结构体系:框筒,基础形式:管桩筏基。

三、噪音排放标准

土方施工:昼间<75dB,夜间<55dB

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dB

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

四、防止噪音污染的措施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噪声来源主要有人的不文明、规范行为,施工中的机械的使用,主要在砼输送泵、砼振捣、支拆模板和脚手架、木工房、电锯、电钻、电锤、起重哨声、车辆等,因此在项目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人为噪音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音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本工地处在河北大街北侧,横断山路西侧,东侧为大庆石油学院,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

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及学生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辖区环保处备案,签发夜间施工许可证,张贴公告后再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砼输送泵:搭设防护棚,必要时加设吸音板防止噪声扩散。

2、砼振捣:严格按施工工艺标准操作,做到快插慢拔,振捣棒严禁和钢筋、模板相碰,全部采用高频低噪振捣棒以降低噪声。

3、支拆模板和脚手架:模板和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特别对于钢模板,操作时严禁用大锤敲击,以有效减少噪声。

4、木工房:在结构施工时,木工房设置成全封闭式,房内贴吸音板,降低噪声。

5、电锯: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6、电锤: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

7、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来消除起重工的哨声带来的噪音污染。

8、车辆进入现场时速不得超过15km,不得鸣笛。

9、夜间施工:本工程周围有工厂及村庄,施工时间将严格按市文明施工要求控制在早六点至晚十点之间。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监测,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推荐第5篇:噪音扰民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推荐第6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Q 13-14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2017资料员(章):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道路项目—文化路 年09月01日

王 宁 宁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第1条、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第2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第3条、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第4条、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第5条、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第6条、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第7条、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第8条、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第9条、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第10条、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第11条、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12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13条、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第14条、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15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16条、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第17条、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第18条、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

第19条、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第20条、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推荐第7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2、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3、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4、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5、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6、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

7、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8、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9、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0、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1、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12、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13、垃圾清运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4、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16、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17、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

18、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19、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四川昌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阆中城区饮用水取水工工程改扩建项目部

推荐第8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防噪音危害的技术措施

为防止建筑噪音影响职工及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为人们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技术措施。

1、晚间施工必须禁止使用噪音比较大的设备。

2、晚间施工不得超过23:00点,还要严格执行本地的一些特殊规定,与周围居民签好预防噪音经济补偿协议书。

3、晚间如需连续施工,必须征得周围居民同意,并签好协议书,然后报请本地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晚间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音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5、在噪音环境内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如:配戴防护耳塞等)。凡患有各种听觉系统疾病的,不得从事噪声作业。

6、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如:消声、吸声、隔声、防振)减轻噪音危害。

7、采用高品砼,防止现场搅拌噪音扰民,及水泥飞起的粉尘,木屑除尘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入输送管道送到普料仓。

8、使用的机械如:电锯、沙轮,砼振捣器等噪音较大的设备,尽量避开人们休息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防止噪音扰民。

9、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减轻噪音污染。

防止环境污染措施

1、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2、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3、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经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4、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5、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6、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7、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撤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8、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力度,对遗撤车辆从重处罚。

9、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应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0、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扔垃圾。

11、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12、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13、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4、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15、施工建筑物采用密目网封闭施工,防止靠近居民区出现其它安全隐患,及不可遇见性事故,确保安全可靠。

16、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17、环境保护措施:

(1).搅拌机冲洗的废水,必须经过沉淀,方可排入下水道。

(2).每次清扫施工现场时,为防止飞尘扬弃,应先洒水湿润减轻污染。

(3).施工现场始终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

18、成品保护措施:

(1).严格按标准施工,减少施工中污染损失。

(2).做好工序间防止污染措施,做到定人定时,分清责任。

(3).严禁野蛮操作,避免出现碰撞现象的发生,保护成品率。

19、场地清考核制度:

(1).每天工作完毕应有专人负责对其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

(2).物料堆放场地,沙、石、水泥等处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清理整洁。

(3).做好灭鼠防疫工作,仓库内定期投放灭鼠药。

(4).现场内垃圾分类处理。

社区服务(即施工不扰民)措施

1、施工现场场地全部使用细石子铺垫,减少灰尘的飞扬,雨天道路场地不沾鞋、不带泥、车辆进出轮胎不带泥,对市区道路不会造成污染。

2.整个工程自扫地杆起利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减少灰尘飞扬。

3.木工加工区轮子锯搭设作业棚、外围密目网封闭,使锯沫不到处飞扬。

4.在夜间施工晚23时至凌晨6时,不使用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不要影响居民的休息。

5.不在施工现场周围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对空气造成污染,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6.施工时和停工后不大声喧哗,不打架斗殴。 7.建筑物要用密织网做围网,实行封闭式施工。

8.施工现场的污水排放,一律做地下排污水管道,降低空气污染。

9.积极办理施工排放噪音许可证。

推荐第9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防噪音危害的技术措施

为防止建筑噪音影响职工及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为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技术措施。

一、晚间施工必须禁止使用噪音比较大的设备。

二、晚间施工不得超过23:00点,还要严格执行本地的一些特殊规定,与周围居民协商工作时间。

三、晚间如需连续施工,必须征得周围居民同意,并签好协议书,批准方可施工。

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晚间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高音音乐,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五、在噪音环境内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凡患有各种听觉系统疾病的,不得从事噪声作业。

六、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如:消声、吸声、隔声、防振)减轻噪音危害。

防止环境污染措施

一、环境保护措施:

1、搅拌机冲洗的废水,必须经过沉淀,方可排入下水道。

2、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减轻噪音污染。

3、每次清扫施工现场时,为防止飞尘扬弃,应先洒水湿润减轻污

染。

4、施工现场始终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成品保护措施:

1、严格按标准施工,减少施工中污染损失。

2、做好工序间防止污染措施,做到定人定时,分清责任。

3、严禁野蛮操作,避免出现碰撞现象的发生,保护成品率。

三、场清考核制度:

1、每天工作完毕应有专人负责对其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

2、物料堆放场地,沙、石、水泥等处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清理整洁。

3、做好灭鼠防疫工作,仓库内定期投放鼠药。

4、现场内垃圾分类处理。

施工不扰民措施

1、施工现场通道设备、加工场地要硬化,减少灰尘的飞扬,雨天道路地不沾鞋、不带泥、车辆进出轮胎不带泥,对市区道路不会造成污染。

2、整个工程自扫地杆起利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减少灰尘飞扬。

3、木工加工区搭设作业棚、外围密目网封闭,使锯沫不到处飞扬。

4、在夜间施工晚23时至凌晨6时,不使用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不影响居民的休息。

5、不在施工现场周围焚烧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对空气造成污染,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推荐第10篇: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中卫物流园国际电子商务示范区工程

防 粉 尘 防 噪 音 措 施

银川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日

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一、

1、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尘粉,在运输车辆卸车时,应稳起、稳走、稳卸(指进料车)。

2、运料车在倒运砂子、水泥、白灰、石子等带粉的建筑材料时应轻放、稳走、轻卸。

3、在现场交通道路上铺垫2-25mm碎石防止尘土飞扬。勤洒水湿润场地,并经常保证路面不起尘。

4、后盘上料人员上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将水泥余灰袋在空中扬动。

5、建筑结构清理时,(指大面积清扫)时,应洒适量水,过1—2分钟后清扫。

6、施工现场严禁未参与施工的机械运输,如震动棒、电锯和不必要的敲打声。

7、砼施工浇注时,尽量减小震动棒与钢筋和模板的直接接触。

8、现场内所有机动车辆及施工现场机械。严禁大油门或高速运行,车速控制在5km/h。

二、建立不挠民措施

1、把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时间保证下来,即把砼浇筑一般放在早晨8:00至晚上10:00钟范围内,即把建筑噪音放在白天,保证居民晚上足够的睡眠。把钢筋、模板等工序相应放在晚间作业,以保证白天砼按时浇注,不发生扰民情况。

2、项目部分公司组织人员向居民家庭深入了解、解释,以缓解居民的安定团结和互相凉解。

3、严格按有关部门颁布的文件,以居民利益着想,按有关防噪音要求执行安全生产。

4、项目全面统筹安排,尽可能把噪音产生的时间减少到较短的时间内,给居民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

第11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作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

一、管理目标与机构

(一)管理目标

1、不发生水体污染;

2、采用高科技将噪声控制60dB以下;

3、空气污染不高于二级;

(二)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机构如下: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防止扰民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成员:工长、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卫生员、材料员等、。

防止扰民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党支部书记

成员:由项目安全值班领导轮流值班

二、环境保护的定期检查

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日自检

每天由工长、安全员进行自检、凡违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和扰民措施的要及时指出及时整改,由施工工长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纪录自检情况。

2、项目每月定期检查四次

值班领导带领有关管理人员对所属的工地进行定期检查,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考评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填写评分纪录表,作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评的依据。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三、建筑施工现场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防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也可采用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夯实,路面铺垫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取防潮地坪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避免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制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7)现场道路及施工区铺设5-10cm混凝土处理,防止大风扬尘。 (8)防水材料采用冷油聚胺脂,现场不熬制沥青,减少空气污染。 (9)施工用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不设搅拌站,为防止商品混凝土进场不及时,用小型混凝土搅拌机,进料口采用喷嘴喷雾,防止水泥扬尘。

(10)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1)在城区内施工要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

(2)在城区外施工,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淋装置方可施工。

3、炉、茶炉、大灶、沥青锅的消烟除尘措施 (1)锅炉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2)茶炉要用消烟除尘型的或烧型煤。

(3)食堂大灶的烟囱要有消烟除尘设备,加二次燃烧或烧型煤。 (4)在规划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进行沥青防水作业的,要是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5)市区和郊区城镇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自行对茶炉、大灶、锅炉的烟尘黑度按林格曼烟气浓度图进行观测,并在组织检查时抽查。现场清洗搅拌机水经过沉淀池做现场清扫用水。

四、建筑施工现场防止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

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如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制水磨石作业污染的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现制水磨石作业生产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要在合理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3、生罐污水排放控制

作业时严格控制污水流向,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4、食堂污水排放控制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地隔油池。产生地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5、油漆涂料库的防渗控制

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地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防止其他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气体。

6、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五、防噪声污染措施

1、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2、降低混凝土振动器噪声,将高频振动器施工改为低频率振动器(混凝土振动器)以减少施工噪声。

3、降低钢模施工带来的噪声,坐落在居民生活区内的施工现场,小钢模改为竹夹板,以减少振动器冲击钢模产生的噪声。

4、电锯使用时,出料口应设三角形开口器减少木料夹锯片发出的噪声,或设在地下室。

5、对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中或生活中不准大声喧哗,特别时晚10时之后,早6时前不准发生人为的噪声。

6、材料不准从车上往下扔,采用人扛下车或吊车吊运,钢管堆放不发生大的声响。

7、搅拌机夜间不搅砂浆。

8、夜间施工争取少现浇混凝土及大型材料倒运,如遇抢工期需夜间施工,首先通知居民委员会,以求谅解。

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制度。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作好周围居民工作并报工地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低噪声小区内地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可在夜间22时后进行抽检,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噪声测量方法》(GB12424—90)。

六、防固体物污染措施

1、土方运输装载须低于槽帮15cm,采取有效措施封闭严密,杜绝遗撒污染道路。

2、土方开挖过程中运土车出入现场不得将土带上公路,必须在工地大门口铺设草袋,同时有专人冲洗车轮胎和整理车厢内土方栅布。有条件的现场和重点施工区可在出入口设坡水道,车过坡水道时自动洗车。

3、垃圾清运不得装车过满(低于槽帮15cm)必须采取《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424—90)防止垃圾遗撒措施。

4、现场土方贮存时(或郊区现场宽阔)要防止黄土露脸,被大风吹土扬尘,可在土堆上浇水湿润播种草籽,以使绿茵尽快覆盖土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条例》,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定此措施。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新疆项目部

2013年8月9日

第12篇:防粉尘防噪音施工不扰民措施计划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防粉尘防噪音施工不扰民措施

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本工程被公司定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项目。项目施工中的一切情况将直接受到社会各管理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对防粉尘、防噪音、施工不扰民的措施落实,得到有效的落实,加强项目部环境污染的控制,实现职业安康与环境目标,特制定项目部污染物控制措施计划如下:

一、建立项目部职业安康与环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职业安康与环境的管理、监督、检查与指导,具体组织如下:

组长: 江 涛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杨斌 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组员:陈聪、李鹏、何刚、王虎虎等项目管理人员

二、具体措施如下:

1、炊事炉灶的控制:炊事炉灶采用节能燃油灶,炉灶选用环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2、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安全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负责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至指定垃圾箱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采用密闭式容器堆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生活垃圾。所有建筑垃圾清扫集中,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清扫前先洒水湿润,采用有覆盖措

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施的车辆运输,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3、现场噪声的控制:

(1)加强机械噪声的控制,多保养、多上油,尽量把声间控制在最低限度。

(2)施工作业尽量合同安排在22:00时以前进行,除了砼浇捣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22:00时以后不得任何作业,落实专人负责控制。

(3)在支模、拆模、搬运过程中不得使用搭锺敲打。

(4)施工现场的大灯尽量避开居民区,下班后关闭灯光,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光污染。

4、施工现场周围永久式围挡及移动式围挡:安全员及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不得破坏围挡,擅自新增、改变出入口。永久式围挡高度为2.5米,移动式围挡高度为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使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依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以及用围挡挡土、挡水墙和机械设备的支撑体。围挡上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必须为围挡面积的100%。围挡顶设置洒水喷雾设备,作业期间不间断洒水降尘,对扬尘控制不利按相关奖罚制度处理。

5、土石方运输车辆出场时轮胎粘的泥土;车辆出场时车厢板上的灰尘;车辆运输时遗撒、滴漏的颗粒物:在出入口大门口内侧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车登记,建立冲洗台账,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运输车辆及时加

2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盖,完全密闭运输不得对道路造成遗撒、滴漏,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的清洁。车辆行驶进行限速,速度不得大于8km/h。

6、道路清扫产生的扬尘;生活垃圾产生的扬尘:安全员安排保洁人员4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7、水泥、级配砂砾及备用回填土在刮风时产生粉尘颗粒物,拆除绿化后的裸露地面在刮风时产生粉尘颗粒物:仓管员负责裸露水泥进行覆盖,级配砂砾及备用回填土表面及时洒水,周围路面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8、级配砂砾、水泥稳定土及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级配砂砾的场内装卸、运输作业,应采取洒水、喷雾等有效的降尘措施。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喷洒沥青透层油、粘层油时,必须采取遮挡措施,避免油污污染周围环境;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措施。

9、土方回填时产生扬尘:生产负责人及车队负责人负责机械作业及时洒水降尘,严禁抛洒,控制扬尘。风力大于四级时停止施工。

10、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箱,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

3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级责任制

一、经理

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负责组织本施工队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案控制的效率。

二、专职环保员

1、必须熟知所在工地每个不同阶段的扬尘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特性;

2、必须熟知所在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3、必须熟知组织、参与本工地的扬尘防治措施的事实。

4、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

三、班组长

结合各自的班组工作在施工中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做到运输车辆清洗、除泥、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临时堆放的采取围档、遮盖防尘措施。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

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

及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

在完成各自的扬尘防治工作同时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台帐。 对本班组作业场所产生的扬尘负有直接责任。

5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扬尘控制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扬尘的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周围永久式围挡及移动式围挡

措施:安全员及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不得破坏围挡,擅自新增、改变出入口。永久式围挡高度为2.5米,移动式围挡高度为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使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依靠围挡堆放物料、器具等,以及用围挡挡土、挡水墙和机械设备的支撑体。围挡上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必须为围挡面积的100%。围挡顶设置洒水喷雾设备,作业期间不间断洒水降尘,对扬尘控制不利按相关奖罚制度处理。

2、土石方运输车辆出场时轮胎粘的泥土;车辆出场时车厢板上的灰尘;车辆运输时遗撒、滴漏的颗粒物。

措施:在出入口大门口内侧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等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车登记,建立冲洗台账,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运输车辆及时加盖,完全密闭运输不得对道路造成遗撒、滴漏,保持出入口通道及周边的清洁。车辆行驶进行限速,速度不得大于8km/h。

3、道路清扫产生的扬尘;生活垃圾产生的扬尘。

措施:安全员安排保洁人员4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水泥、级配砂砾及备用回填土在刮风时产生粉尘颗粒物,拆除绿化后的裸露地面在刮风时产生粉尘颗粒物。

6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措施:仓管员负责裸露水泥进行覆盖,级配砂砾及备用回填土表面及时洒水,周围路面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5、级配砂砾、水泥稳定土及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

措施: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级配砂砾的场内装卸、运输作业,应采取洒水、喷雾等有效的降尘措施。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喷洒沥青透层油、粘层油时,必须采取遮挡措施,避免油污污染周围环境;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措施。

6、土方回填时产生扬尘。

措施:生产负责人及车队负责人负责机械作业及时洒水降尘,严禁抛洒,控制扬尘。风力大于四级时停止施工。

7、土方开挖、石方免爆及装车产生的扬尘,沟槽开挖时产生的尘土。

措施:生产负责人及车队负责人负责挖掘机装车时降低挖掘机爪的高度;及时对周围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做好洒水车洒水台账。

8、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

措施:安全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负责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至指定垃圾箱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采用密闭式容器堆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生活垃圾。所有建筑垃圾清扫集中,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清扫前先洒水湿润,采用有覆盖措施的车辆运输,并派专人进行检查、

7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监督。

9、其他相关措施

(1)生产负责人负责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采取洒水等降尘处理,并做好清洗记录台账。

(2)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阻燃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维护高度应超出操作层1.5米,并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网间连接应当严密。安全网应达到每100平方厘米不小于2000目的标准且无破损,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更换,使用旧网的必须在使用前清洗干净。密目网拆除前,应先清理架体内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3)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箱,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

二、管理及奖罚制度

1、为了确保施工环境质量,由项目经理部成立防尘施工领导小组。防尘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任洪纪

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工作小组组长:郭长虎 工作小组副组长:姜典平监督小组组长:姚超军

辅助组长落实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的措施,将防尘降尘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组长并要求现场责任人采取整改措施,检查整改情况。

8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组 员:徐鹏、邵玉昭、刘鹏、张鹍园、胡京都。

各组员服从组长及副组长安排,必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加强管理。

2、其他人员责任

材料员保管员负责材料的防尘降尘; 施工员负责自己的工作断面的防沉降尘工作;

车队负责人呢及驾驶员负责自己的车辆或机械设配防尘降尘工作;

安全文明施工保洁人员负责现场卫生打扫;

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3、目标责任

一区负责人:姚超军 二区负责人:刘鹏

安全文明负责人:姜点平、徐鹏

4、奖罚制度

(1)车辆轮胎沾泥车厢板不干净出场,带泥上路,进出口负责人、司机罚款50元,车队负责人及施工断面负责人罚款100元。

(2)路面未及时清扫,保洁人员罚款50元,安全文明负责人及施工断面负责人罚款100元。

(3)水泥、级配砂砾及备用回填土未及时覆盖,保管员罚款50元,施工断面负责人罚款100元。

(4)裸露地面未及时覆盖,施工断面负责人罚款50元。 (5)回填、土方开挖、免爆及沟槽回填产生较多粉尘,机械手罚款50元,车队负责人及施工断面负责人罚款100元。

(6)以上奖罚措施,如各断面负责人不及时配合整改责令停工

9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中亚大道~河滩路)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五标段)

整改,罚款翻倍。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卫星路(西山路-景一路北侧)

综合管廊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部

第13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一、工程概况

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杭甬高速公路南侧,奉化江东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能力16万m3/d(其中安装工程规模为8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4万m3/d(其中安装工程规模为2万m3/d)再生回用水处理工程。 主要单体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槽、出口泵房、管网调度中心等17个单体21座构建筑物。

本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4万m3/d,服务范围将在既有的海曙区、江东部分区域、鄞州中心城区基础上,还兼顾了鄞州区姜山镇(包括鄞州工业园区)的相关区域。本工程合同造价:12385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540日历天,主体结构工程要求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要求2011年6月通水。

二、目标要求

1、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争创省文明标化工地。

2、得到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居民投诉率为零。

三、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工作。

2.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

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 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4.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5.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结。

6.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7.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作监督员要切实履行

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8.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9.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10.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了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1.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12.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1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14.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5.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16.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17.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18.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上6:00不得加班施工。19.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20.工地配备2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部

2010年4月25日

第14篇: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第1条、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第2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第3条、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第4条、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第5条、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第6条、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第7条、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第8条、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第9条、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第10条、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

水等措施。

第11条、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12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13条、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第14条、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15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16条、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第17条、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第18条、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

第19条、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第25条、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第15篇:施工防尘防噪音不扰民措施1

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工程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

施工现场周边利用已有围墙围挡,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使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全封闭道路地面已经硬化,材料堆及临时建筑垃圾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2、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

行驶。

3、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工地现场场地适时洒水降尘;清

扫路面、楼面、脚手架、围网等作业,应事先洒水;楼层垃圾要装桶集中吊运或经管道密闭清运,严禁高空抛撒。

4、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2日内清运完毕,未及时

清运完成的利用安全绿网覆盖。

5、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

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6、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

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7、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小型强噪声固定设备应搭设设备房;

风镐等移动式强噪声源周围应尽可能设置棚罩。

8、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9、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

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0、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11、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

染道

12、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

清。

13、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

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4、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15、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

的午休。

16、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晚上十点前施工须按规

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17、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场地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

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第16篇:关于扰民整改措施

关于扰民整改措施

为缓解施工噪音,我项目部做好如下措施:

一、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作业时间为6:00~22:00 星期

六、日作业时间为8:00~22:00。

二、控制作业噪音:尽量减少人为机械噪音,教育作业人员控制机械操作噪音;不在现场大声喧哗。

三、控制光污染措施:焊接作业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晚上确实需要作业,则采取遮光措施,确保强光不照射居民。

第17篇:粉尘和噪音扰民防范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

3.1.1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

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 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4 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 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4.2.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4.2.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2.4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4.2.5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4.2.6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2.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

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4.3大气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3.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4.3.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4.3.4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4.3.4.1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4.3.4.2 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3.5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4.3.5.1车辆限速行驶。 4.3.5.2 路面洒水。

4.3.5.3 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3.5.4 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4.3.7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4.3.8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4.3.9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由责任单位统

一处理。

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4.4.1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4.4.2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已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4.4.4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来源:考试 4.4.5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4.5废水控制

4.5.1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4.5.2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4.5.3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来源:考试 4.5.3.1 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4.5.3.2 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4.5.3.3 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4.5.4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4.6环境监控和检查

4.6.1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4.6.2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4.6.3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 废油 ● 废涂料 ● 废溶剂 ● 焊接废料 ● 油料 ● 润滑剂 ● 辐射性添加剂

●易燃气体(如乙炔) ● 气雾剂罐

● 油漆 www.Examda.CoM ● 溶剂(清洁剂 脱脂剂 稀释剂) ● 泥浆材料 ● 粘合剂

● 氨水 ● 次氯酸钠 ● 酸类物质 ● 腐蚀剂 ● 水处理化学品 ● 水处理聚合体

4.6.5现场环境的监控和检查由项目部进行,发现问题时应由责任单位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粉尘和噪音扰民防范措施

一、粉尘控制的技术措施

1.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并经常洒水和浇水,以减少粉尘污染。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要洒水湿润或在仓库内进行。 2.建筑物外脚手架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

3.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运出。现场主出入口处设有洗车台位,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严格执行本市有关运输车辆管理的规定。

二、控制的技术措施

合理安排夜间施工项目,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撞击其它物件,减少人为的噪声扰民现象。

1.现场布局;搅拌台、机械加工间,采用空心焦碴砌块砌墙,墙上不

留窗户,

2.砼浇筑选用低噪声振捣棒。

3.合理安排6点到22点有效时间内施工项目,减少夜间扰民。4.运输材料尽量安排白天,减少夜间运输机械噪音。

5.对参施人员实行教育,夜间不要大声喧哗,施工时轻拿轻放,严禁敲打物体。

6.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采取一定的封档措施,减少扰民。

7.如遇特殊情况,提前贴出安民告示,以得相邻单位及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8.建立定期噪音监测制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9.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我司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再施工。 3.1 生产和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报环境监督员办公室审查备案。4 {5 a9 F, A, H- [ 3.2 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管理总的要求:

3.2.1 设计单位应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达到降低污染源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如采用无毒、低毒、低污染替代材料,或改进工艺过程以减少物料消耗等。

3.2.2 加强机械设备和贮存设备的管理,消除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H$ [ T% f- O& p$ ~3 P: u

3.2.3 推广应用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如酸、碱液中和处理后排放、冲管设置消音器、食堂设置隔油池等。) }, L) i; }4 i4 L\' Z 3.2.4 尽可能回收利用并统一处理废物料。 3.3 对废水管理的专项要求; 3.3.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废水可按下述分类:- [+ S! x: * 3.3.1.1 施工废液:现场各类施工、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水、矿物油类及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

3.3.1.2 生活污水:生活区含油食堂废水、职工宿舍生活污水。.C) z\" 3.3.2 对废水控制的要求: 3.3.2.1 生活、施工污水排放口不得建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渔业水体和其它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或保护区。) h: B* s6 v$ i* 7[+5^ 3.3.2.2 生活、施工污水一般应统一排放到经许可的下水管道,如无指定的管网,则应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排放。

3.3.2.3 水压试验、酸洗、冲管等产生含酸、碱废液排放时,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进行中和处理,达到要求后排放。

3.3.2.4 从事焊接检验作业的单位,应把冲、洗片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含酸、碱废液,如显(定)影液等,进行中和处理,PH值达到规定要求后排放,或者收集后统一处置。

3.3.2.5 设置医务部门的施工单位,应对医务活动产生的医疗废液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无毒化处理,使其符合排放要求。

3.4 对废气管理的专项要求: 3.4.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废气可按下述分类:, E\" l6 Z4 W9! 3.4.1.1 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3.4.1.2 生活区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3.4.1.3 其他有害气体。\" a8 J! d3 s$ J5 S7 l1 B 3.4.2 对废气控制的要求

3.4.2.1 责任单位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应采取下述措施进行控制: a)安排交通车辆进行年检,使尾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对超标车辆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技术或安排报废。

b)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工作。

c)对机动车辆使用的燃油进行必要的控制,购买无铅汽油或与机械性能相匹配的燃油。\' @9 L1 t: ]\" j3 Z$ b$ { d)应加强对机械设备检查,保证燃油动力装置性能良好,燃油燃烧充分。

3.4.2.2 应尽量配置低污染灭火器材。\" n1 E0 e( k% C! T 3.4.2.3 不得在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4.2.4 对生活后勤产生的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等配置适宜的环保设施,以减少大气污染。3 [3 f! u4 R0 Y9 [4 u6 h, q [ 3.5 对固体废弃物管理的专项要求\' m- [! Q9 i! t

3.5.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危险固体废弃物和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可按下述分类:

3.4.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废气可按下述分类:, E\" l6 Z4 W9! 3.4.1.1 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 3.4.1.2 生活区锅炉烟气、食堂油烟。

3.4.1.3 其他有害气体。\" a8 J! d3 s$ J5 S7 l1 B 3.4.2 对废气控制的要求

3.4.2.1 责任单位对机动车辆尾气污染应采取下述措施进行控制: a)安排交通车辆进行年检,使尾气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对超标车辆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技术或安排报废。

b)现场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操作规程使用机械设备,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工作。

c)对机动车辆使用的燃油进行必要的控制,购买无铅汽油或与机械性能相匹配的燃油。\' @9 L1 t: ]\" j3 Z$ b$ { d)应加强对机械设备检查,保证燃油动力装置性能良好,燃油燃烧充分。

3.4.2.2 应尽量配置低污染灭火器材。\" n1 E0 e( k% C! T 3.4.2.3 不得在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4.2.4 对生活后勤产生的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等配置适宜的环保设施,以减少大气污染。3 [3 f! u4 R0 Y9 [4 u6 h, q [ 3.5 对固体废弃物管理的专项要求\' m- [! Q9 i! t

3.5.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危险固体废弃物和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可按下述分类:

3.5.1.1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石棉制品、废放射源、报废电池、废蓄电池、胶片、计算机消耗性配件(如硒鼓、墨盒等)、废灯管、废涂料及油漆桶、医疗废弃物等。

3.5.1.2 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可分为: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材废余料、焊条头、废纸及纸制品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废回丝(棉纱);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如果壳、烟蒂等)等。

3.5.2 总承包及其承包商应加强对本单位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并从收集、存放、分类、处置和转运各环节进行控制。 3.5.3 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的要求, c$ F8 F3 g\' L2 F) J4 Y% W 3.5.3.1 应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判别,按其特性设置必要的分类收集设施。

3.5.3.2 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的要求如下:

a)在办公室、生活区、现场仓库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废旧电池收集箱

b)废旧灯管及计算机消耗性配件(硒鼓、墨盒等)由采购部门统一收集,并负责临时存放;

c)废胶片、废油漆桶等其他危险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并存放; d)现场各单位产生的医用固体废弃物集中袋装或封存存放;; X8 g9

e)放射源使用单位产生的废弃放射源应指定辐射专职人员负责收集

3.5.3.3对非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放的要求:

a)在办公室、生活区、施工区设置标识明显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箱;

b)施工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如废钢材、废电缆、废木材、焊条头由产生部门存放在指定临时堆放点或由统一部门收集;

c)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可就近指定堆放点,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灭蚊蝇等);

d)分类设施应定点存放,并有鲜明的标识,存放过程中防止变质或二次污染。5 T/ y4 }9 @8 N: g+ M& c7 t 3.5.3.4 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的要求

a)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责任单位委托或出售给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b)对社会上没有回收处置单位,但供应商可承诺回收的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在采购时与供应商达成书面协议,由供应商负责处置;.*p;P\' c)社会或供应商都不能处置的非医用危险固体废弃物,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置或设置固定的贮存场所。自行处置或贮存固体废弃物时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d)医用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材料毁形、无毒化处理后,送到当地医院或卫生部门指定单位统一处理。+ a/ b0 m8 C) g( H

3.5.3.5 对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的要求

a)可回收的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如废钢材、废木材等,应尽量加以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可出售给需求单位或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b)不可回收的非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收集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委托或转移至环卫部门指定场所或地点。 3.5.3.6 对固体废弃物转运的要求

转移(运输)危险固体废弃物应遵守危险货物转移(运输)的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应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止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的防护措施。

3.6 对噪声管理的基本要求9 l& m) b\" a( T n, n2 s+ j 3.6.1 施工过程及其生活后勤活动中的主要噪声源:锅炉冲管、振动噪声(如混凝土浇筑)和车辆噪声等。& M! X$ q0 }- ~\' u 3.6.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各自生产、生活中噪声源的情况,采取降噪和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3.6.3 锅炉冲管时施工单位应采取降噪措施,并向附近居民区、社区发布公告,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以达成谅解。

3.6.4 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有较大噪声的施工作业,如不可避免应进行公示。- @1 `) h\" S\' y2 d! |% P 3.6.5 现场噪声较强的区域,应给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噪声的危害。% Q( _: Q( C9 }% Z& O! x: {9 n 3.7 对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指标的监测的基本要求\" I9 A) F& S.G2*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对废水、废气和噪声排放进行监

测,对监测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必要的后续改进措施,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备案。

3.8 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应配合地方主管理部门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专项检查。

3.9 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检查承包商执行本单位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联合专项检查。 4 记录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危险物品监督检查记录

第18篇:夜间装卸货噪音扰民

夜间装卸货噪音扰民

昨日下午,在石湾金澜社区居委会,汇博华庭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把一面绣有“处事果断造福居民”的锦旗,送到禅城区城管局石湾镇分局城管六中队中队长赵洪亮的手中,感谢石湾城管部门为小区居民解决了夜间噪音的困扰。 据金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以来,位于魁奇路汇博华庭临街商铺的金丰物流公司和兴盛源物流公司,经常在夜间占道装卸货物,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小区居民纷纷向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投诉。社区居委会把情况反映到区城管局石湾镇分局。

接到居委会的反映后,区城管局石湾镇分局高度重视,并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在汇博华庭临街商铺的金丰物流公司和兴盛源物流公司确实存在夜间占道卸货、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石湾镇分局城管执法人员多次与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一起到两家物流公司,责令经营者合理安排装卸货时间,消除对小区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但上述两家物流公司面对执法人员态度恶劣,拒不整改。区城管局石湾镇分局联合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于今年1月、3月分别对两家公司予以立案查处,并处以1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经过2个月跟进处理,上述两家物流公司于上月停止营业,并另选新址经营。至此,汇博华庭小区居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已经处理完毕,而城管部门也将继续予以跟进。

昨日下午,石湾镇分局城管六中队中队长赵洪亮接过了锦旗。他表示,自己和同伴们只是做了本职工作,今后市民如果遇到扰民问题,城管执法人员也会一如既往地进行跟进处理。

第19篇:电梯噪音扰民案例1

电梯噪音扰民案例

【案情】:2011年赵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商品房一套,经装修后于2012年12月入住。入住后,赵女士发现与客厅紧邻的电梯在运行时发出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虽经整改后,仍未得到改善。经环境监测部门测定客厅夜间噪声为48.6分贝,卧室为57.1分贝,超出国家规定标准。赵女士在与开发商和物业协商无果后以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分岐】:本案的争议点是应适用什么标准判定是否构成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谁是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主体。

一种意见认为监测报告所依据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不适用于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而设置的电梯噪声,报告不具可采性。目前国家及地方均无居民楼内为居民提供服务的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标准,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虽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明确规定,该排放标准仅适用于“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不适用于其他的机械设备或者人为活动所产生的噪声。环境保护部2011年在给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8号)》中也明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不适用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但在无特别排放标准的情况下,应当选择适用上位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关于1类地区排放限值的规定,即“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所采取的测定手段和测定方法,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否可以适用于居民楼电梯噪声完全无关,其监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噪声值的合法证据。噪声超标构成环境噪声污染,给原告的生活造成侵害,损害了其健康权。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20篇:噪音超标整改措施

噪音超标整改措施

1.篦冷机冷却风机共计11台,原来进风口没有安装消音器噪音较大,现已全部安装消音器,噪音较小。

2.原回转窑高温点使用压缩空气降温,气压较高约0.6Mpa,噪音较大,现改为轴流风机进行降温,噪音较小。3.一次风机与送煤风机都是罗茨风机,整改前使用恒速运行,使用放气阀控制风量,噪音较大,现改为使用变频器控制转速来控制风量,不再使用放气阀,噪音较小。 4.原篦冷机房没有进行封闭,噪音较大,现在将篦冷机房安装铝合金门窗进行密封,噪音较小。

施工噪音扰民整改措施
《施工噪音扰民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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