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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12 08:37:53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按规矩办事

浅议按规矩办事

社会学所指规矩指规定,法规 ,条列,尺度,标定,度量衡,准则,政府规定。人在处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必须按着法律法规和道德水准办理。 古人说:规者,所以规圆器械,令得其类;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用规矩约束行为、规范管理,是现代社会及其组织的基本特征。社会越发展、越进步,就越需要规矩。规矩之于社会,就像阳光空气之于人,不可或缺。假如没有规矩,大到国家,小到单位、家庭,都会陷入混乱。

诚然,综观古今,在国,规矩可以理解为遵纪守法,持诚守信,其方圆可谓昌盛繁荣、稳定安泰。在家,规矩可理解为尊老爱幼,守孝尚德,其方圆可谓幸福安康,和谐美满。在文,尚体格而神韵致。在武,复套路而功力凝„„游戏必有规矩,乐其中也因其所乐。砖模成砖,成就了高楼大厦,标准作业,成就了工业文明,这正是规矩的魅力所在。

然而,古往今来,新旧交替,先进文明却是在同陈规旧套的斗争中传承和发展的,在此过程中,创新一直同守旧不懈斗争。无论是意识超越、体制改革甚或是技术革新,打破规矩,重树方圆,成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永恒话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却成了教条主义,形式主义的挡箭牌,他们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只顾一时江山稳,不顾发展。假使说,没有白话文代替文言文,今天的文字沟通或者教育普及又会是什么样子?假使说,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今天的经济制度会是什么样子?那些大胆而突破常规的有益尝试,正在愈演愈烈。而没有规矩,也成方圆的精神自古就有。

要知道,规矩之前是没有规矩的,规矩由人定,也必为人改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定阶段有效,而任何时期,对待任何事物,客观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说没有规矩,也成方圆。在一个社会里,没有一点规矩自是不行,可是相对于呆板的“规矩”而言,每个人都是各有特点,智商、能力、情感各不相同的活生生的人,有时候反“规矩”而行之,却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比如历史上著名的诸葛亮设计的空城计,再比如孙膑与庞涓的那场“围魏救赵”的斗智斗勇,无不是“不以规矩,也成方圆”的成功例子。

规矩由人制定,更要由人遵守。规矩的意义和价值,体现在被执行、被遵守中。大家都守规矩,社会才能和谐;人人都按规矩办事,单位才能秩序良好,风清气正。如果有规矩而不遵守,规矩就会变成聋子的耳朵、多余的摆设,这比没有规矩还要坏。车间是执行工作任务的单位,令行禁止是最基本的要求。广大员工尤其是领导机关能否守规矩,关系到整体的作风和战斗力。事实证明,凡是按规矩办事的单位,员工就心舒气顺,士气高昂,单位的生产效益最大,

安全事故最少。

怎样让规矩铁起来、硬起来?一靠办事公开,信息透明。违规之事最怕公开,违规之人最怕曝光。如果决策的过程、办事的程序能尽量公开,相关的信息能公之于众,那么,员工就会变成无处不在的监督者和规矩的维护者,哪个人、哪件事有没有违规一目了然,想绕过、跳过规矩难上加难。同时,各种“潜规则”也无处藏身,无法遁形。二靠严肃惩处。违规者得不到处罚,是对规矩的最大破坏和对守规矩者的间接打击。而严肃的惩处则告诫大家,规矩是铁的,谁都拧不过它。 当然,规矩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一些人不按规矩办事,是因为规矩本身不完善,有空子可钻。就像看到有洞的围墙,总会有人想直接钻过去。如果规矩无懈可击,无机可乘,很多人就会望而却步,打消念头。因此,每个单位都有必要经常审视一下自己的规章制度,看看有无需要完善之处。

总而言之,无论何时,我们当然必须依法办事,必须学会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这是不可动摇的大前提。但这并不排斥我们调动行政的、经济的、社会的、道德的等多种社会力量,共同规范社会秩序,遏制某些恶性因子危害社会,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们不时会面临全新的挑战与矛盾。挑战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警示、一种激励。事实上,我们不可能指望一两个部门、凭一两个法规或一两次活动即令行禁止,化解一切矛盾。实践证明,恰恰在与某些尝试钻制度漏洞者的一次次交手和博弈中,我们的制度一步步完善起来,我们自身也一天天成熟起来。

推荐第2篇: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模式作文教学管见

写作教学经过长期的众说纷纭,新编初中语文课本和《作文·汉语》中的作文训练部分从文体组合训练(每篇文章重点训练文体的一个侧面的写作技巧)的角度安排练点;说明文、记叙文、议论文、应用文的写作训练点交叉安排,各成体系,分头并进。一改过去“教学无书,训练无序”的状态。可见,模式作文教学有着广泛的适用性和鲜明的可行性,具有无限的生命力。此举是正本清源的措施。然而,编者的良苦用心、序列设计的理论依据还不被人们所理解;更有甚者,仍被误为低能儿的雕虫小计,扣上八股文的罪名。为此,我写了四个问题:

1、“模式”是固有的;

2、“方圆”出于“规矩”;

3、模式作文教学非同八股文训练;

4、教学作文要模式化。为模式作文教学张本。

一、“模式”是固有的

“模”,意为“规范”、“法式”,“式”可训为“格式”、“样式”;“模式”就是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什么东西差不多都有通行的格式。”(夏沔尊、叶圣陶《文心》)。如“人”这种高级动物的模式是会思维、有语言、能制造工具、会劳动,舍此,就不是“人”。像数学中的计算公式、物理学中的定律、化学中的分子式一样,写作也是一种“东西”,也有它自己的规格和格式。

对此古人早有发现,早有精深的阐述。六经之一的《周易》里,就有“言有序”的话,孔圣人也认为“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刘勰在文论巨著《文心雕龙》的《总术》一章中说:“才之能通,必须晓术。”这个“术”,就是写作的法则。唐代杰出的现实主义大诗人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谈的是作文模式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宋代的吕本中、元代的郝经、明代的王士祯、清代的沈德潜等众多的诗人、作家、文论家也各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规矩”的存在。

“文章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事物本身是有其自身的内在联系,即规律性的。因此作品的结构不单是一个形式的问题,也是内容的问题。因为一篇作品既是描写了一个事件,那事件本身就具备了一个进行的规律,一个存在的模式。作者抓住了这个规律,写出这个规律,便是作品的基本结构。”(孙犁《谈结论》拿一件事情来说吧,它总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发生也就是开端了,中间无非是发展、变化,进入高潮,然后事件结束,也就是结局。这实际上就是一切记叙类文章(包括小说、剧本、散文等)情节展开的客观依据,客观基矗有的文章在开端之前,可能还有一个必要的交待说明,以追溯以往,补叙前因,这即是“引子”、“序幕”了。而在结局之后,为了收束事物,展示未来,有时还可能增写一个“尾声”。这样就形成了“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几个部分,这是一个完整的情节结构的形式。当然不少文章在实际叙述上,对这种“顺序”有所调动,使其变化,如“高潮”提前,先叙结局,拦腰谈起等等;但无论怎样调动、变化,它也不能离开客观生活的基矗再拿论证一个问题来说吧,任何问题总有它内部的矛盾和外部的联系、有它的成因、现状和发展。这些都是可以分析的。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中说:“提出一个什么问题,接着加以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明问题的性质,给以解决的办法。”这段话大致上反映了一切论说类文章析事达理的逻辑顺序。很显然,这种结构常式,也是以反映事物(问题)的内部规律、内在联系为依据的。因此,“模式”是客观存在、固有的,而不是任何人主观臆造的。它正如其他的规律,如万有引力定律,揭示了引力的大小与物体的质量、距离之间的必然联系一样,这种必然性是自然界确定不移、反复出现的客观过程,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的。

那么模式的实质是什么呢?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作为反映客观事物的文章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各有着自己的特征和个性。但一类文章总是具有某种共同的本质、有其共性。文章的“模式”是某一类文章的共性所决定的,概括了某一类文章 1

的共同本质。至于同一类文章各篇文章的个性,“模式”这个一般就没有包括进去。“因为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了一切个别事物,但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列宁语)这好比人,作为一般只能存在于张

三、李四具体的人中,不能想象在具体的人之外,还有什么一般的人;也不能想象在一般的人之外,存在着个别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许多特点,一般的人,只能概括许许多多的个别人的共同本质,而不能包括每一个人的所有特点。在我们的写作教学过程中,有人常拿“文无定法”来否定作文“模式”的存在。不错,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一样,各篇文章的表现形式也应是独一无

二、不相重复的。这是因为,客观事物千姿百态、林林总总,要使每个特异的事物都能找到自己特异的表现形式,文章也得多姿多彩、千变万化。“文无定法”是由文章的个性决定的。拿“文无定法”来否定文章“模式”的人,其错误是把文章的“共性”与“个性”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只看到个性,用“个性”来否定“共性”。

二、“方圆”出于“规矩”

作文模式教学之所以经得住实践的考验,主要在于它本身具有合理性。即不管作者主观上是否意识到,它总是要反映文章习作本身的一定规律性——“方圆”(写有所就)出于“规矩”(写作模式的训练)。

刘知己在《史通、模拟》一文中说:“夫迷者相效,自古而然。”这就是说按照模式习作是我国传统的写作训练手段。“若不仰前贤,何以贻厥后来1不借鉴,怎能有新的发展。叶圣陶在《中国国文学习法》中也说过:“记事记清楚了,说理说明白了,没有语法的毛病了,这就是象样。”“象样”,就是符合“规矩”。写作教学的核心是训练学生具有写作的基本功,以“象样”为标志。所有基本功都遵循一定的规格、规范。要获得基本功,那就得循“规”蹈

“矩”,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象前人发现“规矩”一样经过无数次重复实践,方能欲“方”可“方”,想“圆”即“圆”,符合规矩。

规律的东西都有普遍性,分格的模式训练全球亦然。我们不妨以美国写作教程《提高写作能力》中例出的实例来说明,它把说明文的结构模式规定为:“

1、中心句;

2、作为证据的细节、例子以及类比、对比等等;

3、结论性句子。”并指出“按照这种形式练习写段落是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它促使你思维清楚,组织得好,写得精确。”(摘自《语文学习》八三年第二期)

其实,按照一定的模式习作,不只是奠基础的学生需要,古今中外任何博大精深,创新立异的艺术大师也都曾致力于具有一定模式的基本功训练。

孟子曰:“大匠与人以规矩,不能与人以巧。”先哲的话是对“模式”训练的反对者们以追“新”求“巧”为由说三道四的最好的批评。超越前人,破“格”而出,那不是写作教学所能奏效的。

这叫我想起了孟子的寓言《揠苗助长》,我们的教师喜爱祖国的花朵,如同宋人爱苗;不顾客观规律,只凭主观愿望,在写作教学中,反对“模式”训练,急于追“新”求“巧”,更有似宋人揠苗,欲速不达。

当然,基本功较好了,大体已得其“规矩”了,就可以在“巧”字上下功夫,力求能出“新”出“格”。为“规矩”所囿,很难写出优秀之作。

清代入薛雪说过:“范德机云,吾平生作诗,稿成读之,觉不似古人即焚去。余则不然,作诗稿成读之,觉似古人即焚去。”(《一瓢诗话》)看来这是两种大相径庭的态度,其实不然。范德机追求的是符合规范,薛雪高人一筹,追求的是入格后的创新。内涵不同,阶段各异。“不似——似——不似”,这如同认识过程中的“实践——认识——实践”,哲学发展过程中的“古代朴素的辩证法——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肯定的东西被否定了,而否定旧事

物之后新生的事物,又不是永恒不变的,同样要被它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所否定,为更新的事物所代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写作中,入格是为了及格和合格,合格后方可以破格。“不似——似——不似”,由模仿到变化,在变化中学会创造。因此说:不是有人所说的那样“模式作文训练是一味的照搬”,而是勤学苦练,加以消化,广泛师承,取法众善,逐步掌握,推陈出新。“方圆”出于“规矩”是由否定之否定的原理所规定的。

结论是:

有法则体成,无法则论荒。——方东树

规矩,巧之所出,舍规矩而言巧,非大匠教人之道,亦非学者从人之道也。——钱穆

三、模式作文教学非同八股文训练

有人把模式作文教学与写作八股文相提并论,那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模式作文教学与八股文训练并非同始终。作文的程序训练,远在八股文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并存在。时间可以追溯到西晋时陆机的《文斌》,而后是唐代的以诗赋取士所采用的“贴经”与“应举诗”,再后是北宋改诗赋取士为以“经义”取士。“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衍,转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虽有“破题、颌比、颈比、腹比、后比,结尾”的程式,但“创立制艺,原与论题相仿,不过以经言命题,令天下之题出于正,且为法较严耳。然当时,对仗不必整、证喻不必废、侵下文不必忌。”(见《制艺丛话》卷一三)可见当时提出应考作文的程式,只是改革国家考试的一种措施。八股文的产生据顾炎武的《日知录》中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承化之后。”随着科举制度的覆灭,它也就与世长辞了。因此可以说,八股文是模式作文教学的支流、逆流,是短命的怪胎儿。而作文模式教学一直延续到现在,并遍及世界各国。因此八股文不但不能与模式作文教学相提并论,与经义之文也是两码事。

其次,交通规则、学生守则和法律条文等,是大家必须遵守的。它们是根据人们的需要或者阶级的意志制定出来的。人们既然可以制定,也就可以修改、补充、废除,当然不是客观规律。但不是说这些规则、条例与客观规律无关。一个正确的法则、条例总是要根据客观规律来制定的;但他们必定与客观规律的性质不同,属于人的意志范畴,是第二性的东西。作文的模式教学则不然,它是作文教学训练的规律性的反映。我们不但可以认识文章的“模式”和作文教学中的“模式训练”;而且可以利用它提高我们的写作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正确组织材料,开发智力,发展联想,理清思路,迅速获得写作的基本功。可是,一旦你所用的写作模式带有主观色彩、不能反映文章本身的一定规律时,就改变了那个写作模式的性质,那个写作模式与规则、法律条文等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也就没有生命力了。八股文的模式就是这样的模式,八股文的死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考其初始,八股文的提出在总结文章的结构形式上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起、承、传、合”,今天也不能完全抛开。但是,规定的那样死,限制的那样严,只能写八股文,每股只能写一定的文字,特别是其内容只能为“四书五经”作注,代“至圣先师”立言,一切都不能越“雷池”半步,不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是人为的强加。把主观的东西强加于客观,葬送了一代文人,又怎能不昙花一现、寿终正寝呢?现在的作文模式教学是写作教学规律的科学总结和应用,它怎会重蹈明清八股文的覆辙呢?

四、教学作文要模式化

列宁说:“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代,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起着作用,使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而起作用的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模式化”是写作教学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客观规律,同时无数事实也证明只有“模式化”才能立竿见影,较快地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是教学作文的必由之路。我们就应该在指导学生作文中,尊重这个

规律,运用它来为彻底改变写作教学的现状服务。

具体的做法应是:

1、编写与之相适应的语文教材。古今中外的文学家、语言学家写了许多文章,揭示了语文的内在规律。这些成果是培养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有力武器,是学习语文由盲目到自觉的转换条件,是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的钥匙。叶圣陶先生告诫我们:语文教材不同其它学科,“无非是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因此,编写新教材应用足够的有关语文的科学理论作为统领教材的纲,改变以上所用教材仅作以附录的状况。彻底改变把优秀的文章汇集起来,加点注释和思考题就是课本的作法,选文仅作为例文。为了便于“听、说、读、写一齐抓”,新教材应以写作训练的序列为序,“兼收各类各体之文”,然后挖凿文章内在的知识因素,再理出语法、修辞、逻辑等知识系列,使写作训练成为主要依靠在写作的有关理论指导下的科学的序列训练。

2、实行分“模式”训练。正如篮球训练,可以先练传球、带球、投球,后练进攻防守的战略战术一样,写作教学也可以先进行分“模式”训练。即根据某种文体的内部结构,先设计安排单项的训练,分散难点、设立坡度;后进行综合训练,理出该文体习作的程式。以模式为纬,以序列程序为经,“经”“纬”交织,科学设计、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具体做法是:写作课上,讲清模式,读范文指导作文,习作文效法范文,评作文对照范文。

古人告诫我们“不进规矩,不成方圆”写作教学的根本出路是模式化,为模式化写作教学张本。

推荐第3篇: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有法则体成,无法则论荒。——方东树规矩,巧之所出,舍规矩而言巧,非大匠教人之道,亦非学者从人之道也。——钱穆

三、模式作文教学非同八股文训练有人把模式作文教学与写作八股文相提并论,那是极其错误的。首先,模式作文教学与八股文训练并非同始终。作文的程序训练,远在八股文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并存在。时间可以追溯到西晋时陆机的《文斌》,而后是唐代的以诗赋取士所采用的“贴经”与“应举诗”,再后是北宋改诗赋取士为以“经义”取士。“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衍,转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虽有“破题、颌比、颈比、腹比、后比,结尾”的程式,但“创立制艺,原与论题相仿,不过以经言命题,令天下之题出于正,且为法较严耳。然当时,对仗不必整、证喻不必废、侵下文不必忌。”(见《制艺丛话》卷一三)可见当时提出应考作文的程式,只是改革国家考试的一种措施。八股文的产生据顾炎武的《日知录》中说“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承化之后。”随着科举制度的覆灭,它也就与世长辞了。因此可以说,八股文是模式作文教学的支流、逆流,是短命的怪胎儿。而作文模式教学一直延续到现在,并遍及世界各国。因此八股文不但不能与模式作文教学相提并论,与经义之文也是两码事。其次,交通规则、学生守则和法律条文等,是大家必须遵守的。它们是根据人们的需要或者阶级的意志制定出来的。人们既然可以制定,也就可以修改、补充、废除,当然不是客观规律。但不是说这些规则、条例与客观规律无关。一个正确的法则、条例总是要根据客观规律来制定的;但他们必定与客观规律的性质不同,属于人的意志范畴,是第二性的东西。作文的模式教学则不然,它是作文教学训练的规律性的反映。我们不但可以认识文章的“模式”和作文教学中的“模式训练”;而且可以利用它提高我们的写作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正确组织材料,开发智力,发展联想,理清思路,迅速获得写作的基本功。可是,一旦你所用的写作模式带有主观色彩、不能反映文章本身的一定规律时,就改变了那个写作模式的性质,那个写作模式与规则、法律条文等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也就没有生命力了。八股文的模式就是这样的模式,八股文的死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考其初始,八股文的提出在总结文章的结构形式上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起、承、传、合”,今天也不能完全抛开。但是,规定的那样死,限制的那样严,只能写八股文,每股只能写一定的文字,特别是其内容只能为“四书五经”作注,代“至圣先师”立言,一切都不能越“雷池”半步,不是客观规律的反映,而是人为的强加。把主观的东西强加于客观,葬送了一代文人,又怎能不昙花一现、寿终正寝呢?现在的作文模式教学是写作教学规律的科学总结和应用,它怎会重蹈明清八股文的覆辙呢?

四、教学作文要模式化列宁说:“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代,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起着作用,使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而起作用的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模式化”是写作教学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客观规律,同时无数事实也证明只有“模式化”才能立竿见影,较快地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是教学作文的必由之路。我们就应该在指导学生作文中,尊重这个规律,运用它来为彻底改变写作教学的现状服务。具体的做法应是:

1、编写与之相适应的语文教材。古今中外的文学家、语言学家写了许多文章,揭示了语文的内在规律。这些成果是培养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有力武器,是学习语文由盲目到自觉的转换条件,是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的钥匙。叶圣陶先生告诫我们:语文教材不同其它学科,“无非是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因此,编写新教材应用足够的有关语文的科学理论作为统领教材的纲,改变以上所用教材仅作以附录的状况。彻底改变把优秀的文章汇集起来,加点注释和思考题就是课本的作法,选文仅作为例文。为了便于“听、说、读、写一齐抓”,新教材应以写作训练的序列为序,“兼收各类各体之文”,然后挖凿文章内在的知识因素,再理出语法、修辞、逻辑等知识系列,使写作训练成为主要依靠在写作的有关理论指导下的科学的序列训练。

2、实行分“模式”训练。正如篮球训练,可以先练传球、带球、投球,后练进攻防守的战略战术一样,写作教学也可以先进行分“模式”训练。即根据某种文体的内部结构,先设计安排单项的训练,分散难点、设立坡度;后进行综合训练,理出该文体习作的程式。以模式为纬,以序列程序为经,“经”“纬”交织,科学设计、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具体做法是:写作课上,讲清模式,读范文指导作文,习作文效法范文,评作文对照范文。古人告诫我们“不进规矩,不成方圆”写作教学的根本出路是模式化,为模式化写作教学张本。

推荐第4篇: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不讲规矩不成方圆

写作教学经过长期的众说纷纭,新编初中语文课本和《作文·汉语》中的作文训练部分从文体组合训练( 每篇文章重点训练文体的一个侧面的写作技巧)的角度安排练点;说明文、记叙文、议论文、应用文的写作训 练点交叉安排,各成体系,分头并进。一改过去“教学无书,训练无序”的状态。可见,模式作文教学有着广 泛的适用性和鲜明的可行性,具有无限的生命力。此举是正本清源的措施。然而,编者的良苦用心、序列设计 的理论依据还不被人们所理解;更有甚者,仍被误为低能儿的雕虫小计,扣上八股文的罪名。为此,我写了四 个问题:

1、“模式”是固有的;

2、“方圆”出于“规矩”;

3、模式作文教学非同八股文训练;

4、教学作文 要模式化。为模式作文教学张本。

一、“模式”是固有的

“模”,意为“规范”、“法式”,“式”可训为“格式”、“样式”;“模式”就是使人可以照着做的 标准样式。“什么东西差不多都有通行的格式。”(夏沔尊、叶圣陶《文心》)。如“人”这种高级动物的模 式是会思维、有语言、能制造工具、会劳动,舍此,就不是“人”。像数学中的计算公式、物理学中的定律、化学中的分子式一样,写作也是一种“东西”,也有它自己的规格和格式。

对此古人早有发现,早有精深的阐述。六经之一的《周易》里,就有“言有序”的话,孔圣人也认为“言 之无文,行而不远”。刘勰在文论巨著《文心雕龙》的《总术》一章中说:“才之能通,必须晓术。”这个“ 术”,就是写作的法则。唐代杰出的现实主义大诗人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 ,诗三百之义也。”谈的是作文模式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宋代的吕本中、元代的郝经、明代的王士祯、清代的 沈德潜等众多的诗人、作家、文论家也各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规矩”的存在。

“文章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事物本身是有其自身的内在联系,即规律性的。因此作品的结构不单是一个 形式的问题,也是内容的问题。因为一篇作品既是描写了一个事件,那事件本身就具备了一个进行的规律,一 个存在的模式。作者抓住了这个规律,写出这个规律,便是作品的基本结构。”(孙犁《谈结论》拿一件事情 来说吧,它总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发生也就是开端了,中间无非是发展、变化,进入高潮,然后事件结束 ,也就是结局。这实际上就是一切记叙类文章(包括小说、剧本、散文等)情节展开的客观依据,客观基础。 有的文章在开端之前,可能还有一个必要的交待说明,以追溯以往,补叙前因,这即是“引子”、“序幕”了 。而在结局之后,为了收束事物,展示未来,有时还可能增写一个“尾声”。这样就形成了“序幕——开端— —发展——高潮——结局——尾声”几个部分,这是一个完整的情节结构的形式。当然不少文章在实际叙述上 ,对这种“顺序”有所调动,使其变化,如“高潮”提前,先叙结局,拦腰谈起等等;但无论怎样调动、变化 ,它也不能离开客观生活的基础。再拿论证一个问题来说吧,任何问题总有它内部的矛盾和外部的联系、有它 的成因、现状和发展。这些都是可以分析的。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中说:“提出一个什么问题,接着 加以分析,然后综合起来,指明问题的性质,给以解决的办法。”这段话大致上反映了一切论说类文章析事达 理的逻辑顺序。很显然,这种结构常式,也是以反映事物(问题)的内部规律、内在联系为依据的。因此,“ 模式”是客观存在、固有的,而不是任何人主观臆造的。它正如其他的规律,如万有引力定律,揭示了引力的 大小与物体的质量、距离之间的必然联系一样,这种必然性是自然界确定不移、反复出现的客观过程,是不依 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的。

那么模式的实质是什么呢?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作为反映客观事物的文 章在内容和形式上也各有着自己的特征和个性。但一类文章总是具有某种共同的本质、有其共性。文章的“模 式”是某一类文章的共性所决定的,概括了某一类文章的共同本质。至于同一类文章各篇文章的个性,“模式 ”这个一般就没有包括进去。“因为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了一切个别事物,但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 在一般之中。”(列宁语)这好比人,作为一般只能存在于张

三、李四具体的人中,不能想象在具体的人之外 ,还有什么一般的人;也不能想象在一般的人之外,存在着个别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许多特点,一般的人 ,只能概括许许多多的个别人的共同本质,而不能包括每一个人的所有特点。

在我们的写作教学过程中,有人常拿“文无定法”来否定作文“模式”的存在。不错,像世界上没有两片 完全相同的树叶、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一样,各篇文章的表现形式也应是独一无

二、不相重复的。这是因 为,客观事物千姿百态、林林总总,要使每个特异的事物都能找到自己特异的表现形式,文章也得多姿多彩、千变万化。“文无定法”是由文章的个性决定的。拿“文无定法”来否定文章“模式”的人,其错误是把文章 的“共性”与“个性”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只看到个性,用“个性”来否定“共性”。

二、“方圆”出于“规矩”

作文模式教学之所以经得住实践的考验,主要在于它本身具有合理性。即不管作者主观上是否意识到,它 总是要反映文章习作本身的一定规律性——“方圆”(写有所就)出于“规矩”(写作模式的训练)。

刘知己在《史通、模拟》一文中说:“夫迷者相效,自古而然。”这就是说按照模式习作是我国传统的写 作训练手段。“若不仰前贤,何以贻厥后来!”不借鉴,怎能有新的发展。叶圣陶在《中国国文学习法》中也 说过:“记事记清楚了,说理说明白了,没有语法的毛病了,这就是象样。”“象样”,就是符合“规矩”。 写作教学的核心是训练学生具有写作的基本功,以“象样”为标志。所有基本功都遵循一定的规格、规范。要 获得基本功,那就得循“规”蹈“矩”,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象前人发现“规矩”一样经过无数次 重复实践,方能欲“方”可“方”,想“圆”即“圆”,符合规矩。

规律的东西都有普遍性,分格的模式训练全球亦然。我们不妨以美国写作教程《提高写作能力》中例出的 实例来说明,它把说明文的结构模式规定为:“

1、中心句;

2、作为证据的细节、例子以及类比、对比等等;

3、结论性句子。”并指出“按照这种形式练习写段落是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它促使你思维清楚,组织得好, 写得精确。”(摘自《语文学习》八三年第二期)

其实,按照一定的模式习作,不只是奠基础的学生需要,古今中外任何博大精深,创新立异的艺术大师也 都曾致力于具有一定模式的基本功训练。

孟子曰:“大匠与人以规矩,不能与人以巧。”先哲的话是对“模式”训练的反对者们以追“新”求“巧 ”为由说三道四的最好的批评。超越前人,破“格”而出,那不是写作教学所能奏效的。

这叫我想起了孟子的寓言《揠苗助长》,我们的教师喜爱祖国的花朵,如同宋人爱苗;不顾客观规律,只 凭主观愿望,在写作教学中,反对“模式”训练,急于追“新”求“巧”,更有似宋人揠苗,欲速不达。

当然,基本功较好了,大体已得其“规矩”了,就可以在“巧”字上下功夫,力求能出“新”出“格”。 为“规矩”所囿,很难写出优秀之作。

清代入薛雪说过:“范德机云,吾平生作诗,稿成读之,觉不似古人即焚去。余则不然,作诗稿成读之, 觉似古人即焚去。”(《一瓢诗话》)看来这是两种大相径庭的态度,其实不然。范德机追求的是符合规范, 薛雪高人一筹,追求的是入格后的创新。内涵不同,阶段各异。“不似——似——不似”,这如同认识过程中 的“实践——认识——实践”,哲学发展过程中的“古代朴素的辩证法——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肯定 的东西被否定了,而否定旧事物之后新生的事物,又不是永恒不变的,同样要被它内部所包含的否定因素所否 定,为更新的事物所代替。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 写作中,入格是为了及格和合格,合格后方可以破格。“不似——似——不似”,由模仿到变化,在变化中学 会创造。因此说:不是有人所说的那样“模式作文训练是一味的照搬”,而是勤学苦练,加以消化,广泛师承 ,取法众善,逐步掌握,推陈出新。“方圆”出于“规矩”是由否定之否定的原理所规定的。

结论是:

有法则体成,无法则论荒。——方东树

规矩,巧之所出,舍规矩而言巧,非大匠教人之道,亦非学者从人之道也。——钱穆

三、模式作文教学非同八股文训练

有人把模式作文教学与写作八股文相提并论,那是极其错误的。

首先,模式作文教学与八股文训练并非同始终。作文的程序训练,远在八股文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并存在 。时间可以追溯到西晋时陆机的《文斌》,而后是唐代的以诗赋取士所采用的“贴经”与“应举诗”,再后是 北宋改诗赋取士为以“经义”取士。“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衍,转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虽有 “破题、颌比、颈比、腹比、后比,结尾”的程式,但“创立制艺,原与论题相仿,不过以经言命题,令天下 之题出于正,且为法较严耳。然当时,对仗不必整、证喻不必废、侵下文不必忌。”(见《制艺丛话》卷一三 )可见当时提出应考作文的程式,只是改革国家考试的一种措施。八股文的产生据顾炎武的《日知录》中说“ 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承化之后。”随着科举制度的覆灭,它也就与世长辞了。因此可以说,八股 文是模式作文教学的支流、逆流,是短命的怪胎儿。而作文模式教学一直延续到现在,并遍及世界各国。因此 八股文不但不能与模式作文教学相提并论,与经义之文也是两码事。

其次,交通规则、学生守则和法律条文等,是大家必须遵守的。它们是根据人们的需要或者阶级的意志制 定出来的。人们既然可以制定,也就可以修改、补充、废除,当然不是客观规律。但不是说这些规则、条例与 客观规律无关。一个正确的法则、条例总是要根据客观规律来制定的;但他们必定与客观规律的性质不同,属 于人的意志范畴,是第二性的东西。作文的模式教学则不然,它是作文教学训练的规律性的反映。我们不但可 以认识文章的“模式”和作文教学中的“模式训练”;而且可以利用它提高我们的写作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正 确组织材料,开发智力,发展联想,理清思路,迅速获得写作的基本功。可是,一旦你所用的写作模式带有主 观色彩、不能反映文章本身的一定规律时,就改变了那个写作模式的性质,那个写作模式与规则、法律条文等 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也就没有生命力了。八股文的模式就是这样的模式,八股文的死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考其初始,八股文的提出在总结文章的结构形式上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起、承、传、合”,今天也不能完全抛开。但是,规定的那样死,限制的那样严,只能写八股文,每股只能写一定的文 字,特别是其内容只能为“四书五经”作注,代“至圣先师”立言,一切都不能越“雷池”半步,不是客观规 律的反映,而是人为的强加。把主观的东西强加于客观,葬送了一代文人,又怎能不昙花一现、寿终正寝呢? 现在的作文模式教学是写作教学规律的科学总结和应用,它怎会重蹈明清八股文的覆辙呢?

四、教学作文要模式化

列宁说:“当我们不知道自然规律的时代,自然规律是在我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并起着作用,使 我们成为盲目的必然性的奴隶,一经我们认识了这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而起作用的规律,我们就成为自然界 的主人。”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模式化”是写作教学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客观规律,同时无数事实也证明 只有“模式化”才能立竿见影,较快地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是教学作文的必由之路。我们就应该在指导学生 作文中,尊重这个规律,运用它来为彻底改变写作教学的现状服务。

具体的做法应是:

1、编写与之相适应的语文教材。古今中外的文学家、语言学家写了许多文章,揭示了语文的内在规律。这 些成果是培养提高学生语文能力的有力武器,是学习语文由盲目到自觉的转换条件,是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 知其所以然的钥匙。叶圣陶先生告诫我们:语文教材不同其它学科,“无非是例子,凭这个例子要使学生能够 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作文的熟练技能”。因此,编写新教材应用足够的有关语文的科学理论作为统领教材的 纲,改变以上所用教材仅作以附录的状况。彻底改变把优秀的文章汇集起来,加点注释和思考题就是课本的作 法,选文仅作为例文。为了便于“听、说、读、写一齐抓”,新教材应以写作训练的序列为序,“兼收各类各 体之文”,然后挖凿文章内在的知识因素,再理出语法、修辞、逻辑等知识系列,使写作训练成为主要依靠在 写作的有关理论指导下的科学的序列训练。

2、实行分“模式”训练。正如篮球训练,可以先练传球、带球、投球,后练进攻防守的战略战术一样,写 作教学也可以先进行分“模式”训练。即根据某种文体的内部结构,先设计安排单项的训练,分散难点、设立 坡度;后进行综合训练,理出该文体习作的程式。以模式为纬,以序列程序为经,“经”“纬”交织,科学设 计、循环往复,不断加深。具体做法是:写作课上,讲清模式,读范文指导作文,习作文效法范文,评作文对 照范文。

古人告诫我们“不进规矩,不成方圆”写作教学的根本出路是模式化,为模式化写作教学张本。

推荐第5篇:临猗加强校务公开确保校长“按规矩办事”

临猗加强校务公开确保校长“按规矩办事”

近日,临猗县教育局紧密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园)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校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全县公办学校(园)校务公开、食堂管理、财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该局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务工作都必须公开,必须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定期公示校务、财务、事务,方便师生、家长监督。各校园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职责与程序,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灶务公开监督小组机构及监督电话,将财务及伙食费收支情况按月公示一次,其他重大事项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示,所有公示资料都要拍照,将内容和照片以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存档备案、上报教育局。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及评选结果;二是教职工职称评定、评模评优、绩效考核方案与考核结果、劳动纪律情况;三是学校经费的预算、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学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和大型维修项目经费落实、招投标及审计情况、食堂收支情况等;四是招生方面政策、招生指标、录取结果、高中择校比例;五是领导廉洁从政方面与其他方面。

为了防止校务公开搞形式、走过场,该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每年将定期不定期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通报,通过查阅原始资料、现场查看、教职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对校务公开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举报人等情况,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投稿人:临猗县教育局

邹伟江

推荐第6篇:办事程序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申领对象:18—49周岁外出务工、经商1个月以上的育龄群众

二.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避孕节育措施证明)、3张1寸单人照片(已婚女性5张)

三.程序:填写申请表两份,到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到计生办大厅审核,符合条件方可发证。

《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一、申领对象:本县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二、资料:

1、新婚未育: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4张二寸合影照片;

2、已生育一孩妇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4张二寸合影照片、一孩生育证、一孩出生证明、上环证明(无一孩生育证的罚款500元);

3、已生育二孩妇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一孩生育证、一孩出生证明、二孩生育证、二孩出生证明、结扎证明、4张二寸合影照片(无二孩生育证生育的,根据条例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

三、程序: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计生办办理有关手续。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申领对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2、资料:(双方户口簿、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2张、

3、程序:填写一式两份的申请表,然后到计生办办理。

《生育证》

一、申请一孩生育证

1、资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合影照片1张;

2、程序:

a、女方到计生办进行体检;

b、领取2份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c、到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

d、携带复印件及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到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3、特殊情况:

①怀孕3个月以上的按照《条例》、《生育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300-500元的罚款;

②女方是本县而不是本镇户口的须把户口迁入本镇,特殊情况不能迁户口的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计生办两级加盖公章;

③女方不是本县户口的必须把户口迁入本镇,否则不予办理;

④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必须先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计生办两级审核签字、加盖公章;30周岁以上的须出具乡村两级的初婚未育证明。

二、申请二孩生育证

1、资料:双方户口簿(女方户口必须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孩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康检本、村委会证明、二孩审批表3份、二寸合影照片2张,(男到女家的必须提供公证书;病残儿的必须提供相关病历);

2、程序:

①到村委会出具证明(说明申请人的计生情况,并符合计生政策);

②到计生办领取二孩审批表,然后到村委会加具意见、盖章,一式三份;

③女方到计生办进行B超检查;

④A4纸复印以下资料(用于存档):户口簿(男方页、女方页、子女页)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村委会证明,一式三份。 ⑤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计生办找主任审批盖章;

⑥经计生办审批同意后女方携带以上资料到县计生委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申请二孩生育证的前提是女方28周岁或子女4周岁;

2、办理生育证的必须是妇女本人,其他人不能代办。

《婴儿入户证明》

一、资料:村委会出具的入户证明、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生育证及康检本;

二、程序:

1、落实节育措施(一个子女的须采取上环,两个子女及以上的须采取绝育)并到计生办进行B超检查;

2、到计生办找包村人员填写入户签字单;

3、携带以上资料到计生办大厅出具婴儿入户三联单

三、特殊情况:

1、未纳入计生办档案管理的群众,不予办理;

2、在其它县市纳入计生管理的须提供当地计生办的管理证明及以上的资料,到计生办找包村人员说明情况,经包村人员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

推荐第7篇:按客观规律办事说课稿

按客观规律办事说课稿

东湖高中 陈桂芳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上午好!

今天我要进行说课的框题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一、说教材

(一)、说本框题在教材中的地位

本框题是第一框内容的方法论,所以它既是本课内容的逻辑归宿,也是学习本课内容的最后落脚点,因而,在本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说素质教育目标

1、知识目标:掌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等概念。

2、技能目标:逐步培养学生辩证思维能力、判断是非的能力、从具体到一般的抽象概括的思维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态度、情感、价值观目标:

①、态度目标:培养学生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坚持联系的发展的态度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作风,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反对孤立的、静止的地看问题。

②、情感目标:结合有关教学内容让学生理解国家两个文明建设的方针、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增强爱国情感。

③、价值观目标: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

(三)、说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

重点的依据: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既是本框题的主题,也是教学最后的落脚点,同时,实事求是又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的基础、精髓、出发点和根本点,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规律的客观性

难点的依据:这个观点学生比较难以理解,同时也是为后面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要实事求是打基础。因此,这是教学难点。

二、说教法

思想政治课学校小课堂、社会大课堂结合教学法。学校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相结合是理论联系实际这一教学原则的具体体现,它包括导读自学、材料显示、讨论探究、精讲点拨、练习反馈五个步骤。

三、说学法指导

学法的选择是根据学生学习的态度、动机、能力以及政治科的特点,运用观察、分析、归纳、总结等,使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基本理论,并运用哲学基本观点去分析、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读、议、练结合学习法。

四、说教学过程

本框题主要是采取“五步教学法”。 第一步 导读自学(6分钟)

用神七图片或视频引入课题,让学生根据导读提纲自学掌握基本知识。(多媒体显示导读提纲) 第二步 材料显示(2分钟)

在学生已掌握本框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进入第二个环节——材料显示。用神七相关事例材料来引导学生进行本框知识的运用,做到“事中求理”。 第三步 讨论探究(15分钟)

主要是围绕与材料相关的三个问题进行进行讨论探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现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合作学习。

这三个问题分别从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两个方面分析了人的作用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然后用所学的这个哲学原理去指导学生分析现实生活中违背客观规律的一些现象,从而明确只有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里还通过分析一幅漫画进一步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做到“理中求用”。 第四步 精讲点拨(12分钟)

针对学生在上一环节的表现加以适当点拨,使学生加强对重点知识的把握和难点知识的突破。对重点问题客观规律的方法论——按客观规律办事。一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三个方面引导学生掌握这个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二是在此基础之上,把两个容易混淆的方法论意义“一切从实际出发”与“实事求是”进一步比较,让学生对实事求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这个环节完成之后,再让学生对本框所学知识进行小结,教师根据学生的小结进行板书。

第五步 练习反馈(8分钟)

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巩固新课,运用所学知识,练习分为两个部分――课堂练习与课外探究。课堂练习是三道选择题,让学生当场完成,教师适当讲评。对于课外探究,让学生分组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五、结束

我的说课完毕,谢谢大家。

说课教师:东湖高中 陈桂芳

推荐第8篇:不收礼不办事

中国纪检监察报:“不收礼不办事”急需整治“良方”

曲征

2014年04月25日13:29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不收礼不办事”急需整治“良方”

日前,在“2014年求是·北京公共管理高峰论坛”上,中华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表示,在地方调研中发现,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在一些地方,以前“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现在变成了“一般的人不见了,一般的礼也不收了,但是一般的事也不办了”。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亟须扭转。

礼不收了、事也不办了,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贯彻执行之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大有与中央精神叫板的势头。今年2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就报道了类似的一件事:记者约几家房地产企业交流市场形势,当记者问道“对于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你们是否感到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变”时,得到的回答是:官员“吃拿卡要”确实少了,但不办事的多了,过去“公关公关”就能办成的事,现在改成拖着不办了。

不管是给钱就办事还是“公关公关”就能办成事,都是典型的行贿受贿,因为有好处、有利益驱使,所以官员办起事来,就充满“积极性”,甚至有人为此还挂上了“有作为”的招牌。显然,这种为了获取灰色、黑色收入就办事的做法,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开拓寻租空间,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分配资源的权力为自己牟利。

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以及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官员们获取好处的渠道逐渐变窄,“潜规则”也开始消解。在此背景下,一些官员办事积极性也随之降低。从公职人员的职责角度说,辛勤办事本是分内之事,但之前获取利益的渠道实在太多,助长了“办事给钱是理所当然”的错误观念,一旦没了好处,便周身不痛快。于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礼我不收,钱我不要,但是事我也不办了。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行政效率,也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显然,不能为了“激励”公职人员积极办事,再让他们获取违规违法利益。目前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倒逼官员转变思路,由被动变主动,由消极应付变积极工作。

笔者以为,可以设立“不作为”曝光平台及举报电话,对于被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凡是不按原则给群众办事的人员,必须予以处罚。处罚要动真格,对于不作为者,有理由摘掉其头上的“乌纱帽”,因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最大的危害。民间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一心只想着自己利益、将手中权力当做发家致富工具的官员,让其交出权力也不为过,因为他已丧失了一名公职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

推荐第9篇:征地办事程序

办事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用地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产权所有证;

4、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5、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6、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二)、办事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四、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公告(指新申请宅基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

3、社员大会讨论意见表(指新申请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土地协议或证明(指新申请宅基地)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新申请宅基地占集体废弃地的)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翻建、扩建)

7、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

8、占用耕地的附上耕地占用票据

(二)、办事程序

各乡、镇、街国土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初审——联合踏查领取审批表——受理——上报审查——例会审批——大厅核发《宅基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

五、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收费、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审查——上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临时使用土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临时使用土地申请

2、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指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占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

3、临时用地合同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许可证

7、水保合格证

8、使用炸药许可证

9、使用林地许可证(指临时占用林地的)

10、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临时占用废弃地的)

11、企业营业执照

1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联合踏查——受理——领取临时用地审批表——现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七、土地登记和换发土地证书

(一)、登记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指界委托书

7、地上建筑权属来源证明书

8、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9、宗地图

10、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地籍调查表内四邻签字盖章及资料

(二)、土地登记审核标准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签字无争议

(三)、土地登记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

5、国土资源部及省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土地登记程序

本人申请——地籍调查——审核填表——上报审批

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用地单位和个人,广泛接受监督,双营子国土资源所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相关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执行国家规定各类收费标准。

二、实行政务公开

在全系统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三、优质高效、全程服务

对办事群众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不推、不支,杜绝卡、要、报现象。实行办事“首问负责制”。凡来我单位办理用地手续的客户,我单位责成专人帮助组织相关申报材料,协助办理上级部门相关手续,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推荐第10篇:优化办事程序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许可

工作效率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

为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就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各窗口单位要以方便企业、方便投资者、方便群众为出发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摆脱相互前置的束缚,针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做好许可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许可(审批)程序繁、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在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将所有按规定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政务公开要求,把项目名称、申报条件和相关材料、法定依据和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和提速缩时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工作责任人和办证查询及评议投诉办法等全面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性。二是凡在县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窗口的单位,要按照规定权限对窗口充分授权,并明确责任,使窗口既能受理又有权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执法效果负责。对需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呈报上级许可(审批)的事项,要明确窗口在受理和初审环节的工作职权和责任,统一在窗口送达行政许可(审批)证件或答复当事人。坚决杜绝出现因授权不力,单位驻政务大厅窗口成为“收发室”,

或由当事人两头跑,单位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进入县政府政务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规定范围内尽量简化手续、提速缩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各单位许可(审批)事项要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实行分类管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即办事项,必须即接即办,不得延误;对所有非即办件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结。凡在受理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受理窗口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根据《古县政务大厅管理办法》的规定,超时限视为默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单位负全部责任。

(二)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凡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许可(审批)事项,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确定一个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对各相关手续实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审检,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凡需听证、外勘,以及需部门领导班子审查研究的项目,具体由主办部门专人转递、报审,承办部门自行组织内部流转、办理。

(三)特事特办缩时提速。对重点项目(含“一事一议”项目),各部门在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时要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和专人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许可(审批)项目,快速启动,按期办理,加快各项手续办理进程,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改革“项目审批流程”,对所有许可(审批)事项,要在法定范围内尽量简化手续,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手续暂时不全但不涉及法律、法规、安全等重要专项审批程序的特急事项,可先行办理再补办有关手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属新引进招商项目(含“一事一议”项目、新建项目和企业技改项目),经招商确认、规划选址后(企业技改项目已立项的),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项目推进协调会的要

求,围绕项目落地的需要,尽快办理本单位涉及的有关审批手续。

(二)项目涉及的许可(审批)事项,能在县办理的,要即受即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发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需提交规划委员会研究或报县领导签字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审批权在市或市以上的,受理承办单位要负责尽快收集、整理、审查、上报有关材料,并负责搞好对上汇报和催办,确保在承诺日内办结。

(四)对不需新征用土地的新建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的,要在2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新征用土地的项目在5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对所有非即办件要体现提速缩时的要求,给予一次性告知,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加强督察考核,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监察科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在项目许可(审批)过程中,要全程跟踪,及时搞好督导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或者刁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人,给申请人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以及对在行政许可(审批)中接受申请人的宴请、财物或者借行政许可(审批)之机向申请人提出购买商品、订阅报刊、接受有偿服务、交纳保证金、参加保险、加入学会协会等获取其他利益的,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全县大局,以种种理由抵制改革、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古县政务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进驻县政府政务大厅的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促进全县经济更快发展。

第11篇:学工处办事程序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学工处学生事务办理流程(试行)

一、休学、退学申请

从学工处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休、退学申请空表→所在系部辅导员签字→学工处处长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学工处办公室下文,开具休、退学离校手续单→学生按休、退学离校手续单的要求到有关各部门办理手续。

二、办理请假手续

从学工处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请假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同意(三天内) →学工处处长签字同意(一周内) →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一周以上) 。

三、经济困难认定

个人提交申请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班级民主评议→所在系部核定→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院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

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网上申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cn),录入申请信息,申请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一式

两份),在申请表上手写签字后持申请表到生源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现场确认(学生凭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教育局下设的学生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办理回执(签订合同的学生于开学时凭合同原件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工处办理回执,并将学院盖章后的回执单(一式两份)交回当地学生资助中心)。

五、学生组织发展

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支部派人谈话→对申请人进行培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培养联系人→参加党校培训→团组织推优→确定发展对象→准备函调材料→整理材料并上报审查→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进行公示→总支预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总支派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宣誓→支部派人谈话→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转正申请→转正前的考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党委审批→材料归档。

六、申请入团

个人递交入团申请书→班级团支部组织考察→班级团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上报系团总支审核→上报学院团委审批→宣誓入团及办理团籍登记。

七.走读办理

个人提交走读申请以及居住离学校一公里范围内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家长身份证、房产证)→学工处审批→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同意→复印三份备案(一份自己保存、一份交辅导员、一份交学工处)。

八、学生证补办

从学工处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系部核定盖章→学工处补办。

九、社团组建

提交社团组建申请及填写申报表→院团委审批→招募社员→院团委备案。

十、活动场地申请

使用人提交申请→系部辅导员签字→学工处办公室审批→借用钥匙(大学生活动中心钥匙在团委桂老师处领取,教室钥匙在文印室潘老师处领取)→按时归还。

十一、突发事件处理

立即上报(事件发生后,辅导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若事件重大立即报告

110、120或119)→现场控制、了解事件(到达现场后控制好事态,立即调查事件真相,了解事件的事实及来龙去脉)→做好善后工作→跟踪事态,预防反复。

十二、出具证明(领款、包裹、信件等)

学生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和复印件→学工处办公室出具证明。

十三、国家奖助学金申请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选举→班委讨论通过,按指标和条件选出候选人→辅导员签署意见→系部列表汇总→学工处审批→全院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

十四、学生违纪处理

系部查实学生违纪行为后,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违纪学生将检讨书交到系部→系部将学生检讨书、违纪事实证明材料及初步处理意见报学工处→学工处拟定学生处分文件上报学校批准→处分文件公布执行→系部将处分文件送达被处分学生→被处分学生签字(被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要办理离校手续)。 十

五、学生保险理赔

需办理保险理赔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医院病历本、医疗费用发票及其他有关资料(如住院,需住院证明、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用药清单;如是车祸,需出具出事地点交警队证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十六、学费缓交申请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或电话告知辅导员→辅导员签字→学工处处长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

十七、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办理

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部辅导员出具在校表现证明→学工处盖章。

学生学历证明由教务处开具。

十八、学生入伍

网上报名(4月初至6月15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网站预征网上报名)→初检初审阶段(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补偿代偿阶段(符合“当年毕业当年入伍”资格的学生办理,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报送省资助中心,待审核合格,次年7月后,省资助中心将款项汇至学校,学校再将款项划拨至学生建行账户)。

第12篇:社会保险办事程序

社会保险办事程序

[ 作者:佚名转贴自:深圳社会保险管理局点击数:6747文章录入:lincoln ]

养老保险办事程序一.办理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填写干部,工人退(离)休申请表,审批,盖章;

2.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3.干部退(离)休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即按深办(1993)54号],然后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退(离)休,退职费;

4.工人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5.驻深企业的职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二.需具备材料:

1.退(离)休、退职申请表一式二份,1寸相片1张;

2.档案调入深圳市的调令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职务任命审批表,职称资格证、职务职称任聘书;

4.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卡和打印缴交保险金的情况表;

以上资料要求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三.审批后程序:

1.符合条件的:登记、编号、核定退(离)休费,输入电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

2.每月25日之后,单位可取回退(离)休、退职申请表等材料;

3.退(离)休退职费从批准的次月5日后转到退(离)休、退职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少部分转入单位.工伤保险办事程序

一.参加工伤保险对象:

深圳市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全体职工及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招用的人员(统称用人单位的员工)。

二.工伤保险基金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九为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差别费率。

工伤保险可以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以及其他评估标准,在本行业标准费率的百分之四十的幅度内调整其费率。

差别费率的具体比例和浮动费率的实施办法由市政府规定。(特区内)

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按所属全部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五逐月缴纳,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差别费率原则,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测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工伤保险可以实行浮动费率,社会保险部门根据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工伤事故率、收支率以及其他评估标准,适度调整其费率,以鼓励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承担,被保险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特区外)

三.工伤事故预防: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安全保护有关规定,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培训,建立健全的安

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甚至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工伤事故发生后: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社会保险机构书面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间申请认定的,员工或其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认定。逾期未申请的,本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市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员工或其亲属。

五.工伤员工治疗:

伤者治疗一般住普通病房,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市社保结构报销,未经市社保机构批准,擅自使用自费药品和特殊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伤者负担。

六.医务劳动鉴定:

工伤员工医疗期为自受伤之日起至医疗终结,不得超过18个月。医疗终结后需到市医务劳动专家鉴定小组作出伤残鉴定。内科鉴定在市人民医院,外科鉴定在红会医院,职业病鉴定在市卫生防疫所。

七.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待遇补偿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并及时将补偿金发给伤残员工或死亡员工的直系供养亲属。

八.配置康复器具与康复展能:

员工因公受伤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认定和市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可以安装国内同等价格的假肢、义牙、义眼、轮椅、拐杖及其他康复器具.用人单位对伤残员工应给予关心,帮助,积极想办法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九.用人单位办理工伤参保和补偿手续所需资料:

办理工伤保险所需的资料:与办理养老保险相同.

办理工伤补偿所需的资料:

1.申请评残:

(1)医院疾病诊断书

(2)伤残程度(等级)鉴定表

(3)用人单位评残申请报告

2.轻伤:

(1)补偿审批表

(2)医疗费单据、病历卡

(3)参保花名册

(4)收据

3.员工致残补偿

(1)工伤证明,参保花名册

(2)病历卡、医疗费单据

(3)事故报告书、补偿审批表

(4)伤残程序(等级)鉴定表

(5)收据

4.员工死亡补偿

(1)死亡证明书,参保花名册

(2)抢救医疗费单据

(3)事故报告书、补偿审批表

(4)当地派出所出具其家庭成员生存资料证明及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应有县一级以上的医务劳动鉴定结论书

(6)在校就读的学生,应有学校的证明书

5.康复器具

(1)审批表

(2)伤残程度鉴定表

(3)购买和安装康复器具费用单据

统筹保险办事程序

一.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二.缴费标准

参加统筹医疗人员每人每月缴交5元,参加统筹医疗单位按参加人数每人每月缴交3元,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市财政按参加人数给予一定补贴。

三.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根据就近医疗的原则,可在下列约定医院中选择两家定点医院:

1、市属综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院;

2、区属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沙头角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

市属专科医院为统筹医疗约定医院不必选择。

四.医疗待遇

1、参加人员持家属统筹医疗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统筹医疗门诊或住院结帐单(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到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规定记帐90%,个人现金自付10%。

2、进口药、输血、特殊检查治疗费用一律不记帐。确因病情需要经申请批准采用现金支付后,按规定审核报销(急危重患者可先用后批〕。

3、市外转诊,应由市级医院主诊医生出具转诊证明,科主任签字,加盖医院公章,到统筹医疗处办理转诊手续。转诊仅限于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省人民医院中的一家。

4、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医疗费用年度结算时按比例结算到个人。

(1)门诊超定额费用年度结算时按2:2:6的比例,由市财政负担20%,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20%。

(2)住院超定额费用按2:6:2的比例,由市财政负担20%,单位负担60%,个人负担20%。

直属保险办事程序

一.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程序: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参保时应向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提供如下资料与表格.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需提供电脑软盘)②《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 (需提供电脑软盘);③《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

④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⑤本人1寸近照1张。

参保后正常缴费时,如本月无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直接按上月参保人数按月基本工资数额委托财政或开户银行按划拨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人员变更及月基本工资增减情况,用人单位要在当月十五日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并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有关手续,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依据新核准人数及月基本工资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直属保险处向参保单位发放下列资料:

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

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

3、缴费情况反馈:

市社保局电脑中心每月末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汇总,打印出报表。同时直属保险处每月向缴费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款单》,每半年提供一次《个人帐户帐目单》,由用人单位公布或转交给工作人员。

4、中止、终结缴费:

工作人员调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等,其所在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工作人员经批准出国和赴港澳定居,或工作人员死亡,用人单位应于当月携带有关人员的资料到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办理中止缴费手续.所带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程序:

1、退休、退职审核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退职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市社保局直属保险处审核: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的《干部退休证》、《干部退休通知》和市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人退休证》、《工人退休通知》。

③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手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电脑卡》、身份证复印件。

④退休、退职人员个人储蓄存折帐号。

⑤提供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经审核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同时办理停止缴费手续。

2、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

直属保险处每月5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金核算并转入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储蓄存折帐户。退休、退职人员到银行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基金收缴保险办事程序

一.单位参保须知

1.到基金收缴处领取参保花名册及登记表;

2.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单位的开户银行帐号(中行或工商行);

4.有深圳常驻户口的全民,合同,集体职工

(1)如是内地调进深圳的,提供调令和复印件;

(2)深圳招工的,提供招工表和复印件;

5.聘用工,临时工首次参加保险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深圳常驻户口的固定工须参加住房公集金,其中:

(1)买房的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提供合同书,或买房收据;

(2)租房的提供租房证明;

如两项都没有,则归为积累。

7.填好表格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基金收缴处办理.二.城市户口职工离开深圳保险金转移须知:

1.城市户口的合同工,临时工离开深圳,其保险金转回内地保险机构;

2.深圳户口的固定工调回内地,只退个人帐户和住房公积金;聘用工(固定工)调回内地,只退个人帐户.

3.转移手续:

须提供单位辞工证明,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手册等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代办证明.

4.到基金收缴处办理转移手续.

三.退保须知

1.退保对象:农村户口的持有深圳市暂住户口的职工.

2.退保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

3.退保材料:带职工保险手册,单位辞退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办,则需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退保者本人写的委托书加盖公章,且一人代领一人.

4.退保地点:彩田南路海天大厦.四.出境定居的退保手续

1.提供单程出境的有关资料;

2.提供社会保险手册;

3.到基金收缴处办理退保手续.如代领的,须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退保者本人写的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市基本医疗保险审批报销程序

一.门诊特殊检查审批

1.首先审核医院专科医生开出的特殊检查申请单,包括病史、体查、化验、诊断或初步

诊断.2.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3.经电脑检查病员本人有效医疗卡.

4.符合以上规定,到市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审批,批准后给予80%记帐,个人现金自付20%.离休、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记帐100%.

二.转诊审批

1.因病情需要转诊市外上级医院、会诊、检查治疗的,必须由市级约定医院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理由,出具转诊证明,提供病历摘要,科主任或领导签署意见.由门诊部主任或医务办主任签字,加盖医院公章,并经所在单位证明,到市医疗保险处审核登记后,才能转诊.2.危重病员可先转诊后补办转诊手续,时间不能超过3天.

3.转诊时间一般为1--3个月.

4.转诊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凭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发票到医疗保险处审核,费用按深圳标准偿付.

5.市内由约定医院转诊非约定医院由所属区分局审批核报.

三.零星医药费审批

凡是患急病的,在市(夜间、中午)电脑不能过磁卡,市外公差或准假外出者,患急病的,凭医院疾病证明,加盖急诊专用章、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医疗卡到市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审批,发票只限一家医院,报销后的费用,冲减个人帐户.

四.分娩审批

1.异地分娩,必须有本人申请到异地分娩的申请,加盖单位公章.2.带本人医疗卡到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登记.

3.市医疗保险处或区医疗保险科审核后签署同意异地分娩,并盖公章、登记,附一份分娩须知给孕妇.

4.分娩后,凭医院证明、发票、医嘱,按深圳标准报销(门诊和住院,母婴费用分开).五.丙肝使用干扰素审批

1.凭医院疾病证明、两个医院以上化验阳性报告单(其中一次为东湖医院)和单位证明,到市医疗保险处审批.

2.经同意使用干扰素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后,凭治疗结果(含复查化验单)及本人医疗卡到市医疗保险处审批,报销40%费用.

第13篇:社保办事程序

●基本养老保险(咨询电话:87759369 87759370)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均应在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处理(节假日不顺延)。

每月3日前受理当月列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增加、减少等业务。

在申报社会保险事务时,要注意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与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

申报的各类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一式多联申报表,工作人员受理后应有一联加盖经办人章及日戳章后返还单位,作为已申报凭证。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一)社会保险登记及单位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手续: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杭州市企业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正、副本均可)和复印件(各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驻杭办事处凭杭州市政府经济协作办的注册证);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或无主管部门但纳税关系属省、市地税或开发区征收分局的单位,由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受理。

2.区属或无主管部门但实际纳税关系在各城区地税分局的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下同)。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参保单位必须在发生变更、注销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销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参保单位发生下列变化之一,须向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1)社保登记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主管部门、实际经营地、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凭证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须填写《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5.办理变更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登记文件。 6.对于第(1)类变更需交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参保职工新增申报

单位填报《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不同新增原因,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在杭参保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新增时,需补缴三个月以上者应提供劳动合同及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3.本地城镇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及就业用工许可证。

5.申请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双低办法参保缴费申请表》或《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变更表》。

6.申请参加“农民工医保”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农民工医保”参保缴费申请表》。

三、参保人员减少申报

单位填报《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减少申报表》,并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处理文件(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根据不同情况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每年1-6月期间办理终止手续,应同时上报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当月结清预收基金;2.农村户籍参保人员需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应填写《农民工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申请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最后参保单位盖章后上报;

3.在职职工死亡,应提供单位报告或医学死亡证明或殡葬发票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4.欠款企业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清欠凭证;

5.企业在职人员全部终止完毕,须同时提供单位工商或地税注销证明、最后三个月的税收通用缴费凭证或银行托收凭证复印件。

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

(一)跨机构转出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帐户,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联系函(原件)(包括开户银行、帐号、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二)跨机构转入 办理条件:

1.已在杭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

2.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并建立个人帐户(按转出地当地政府制订的有关政策形成的参保记录不属于转移对象);

3.外地户籍(不含本省)在杭参保人员,要求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转入杭州市区,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年限满7年。办理凭证:

1.本地开具转入联系函复印件;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情况表;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个人缴费明细)。

五、个体(含出租车司机)参保资格审核

参保资格审核对象:首次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非杭州市区户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参保人员在本市缴纳过个体养老保险费,但已中断缴费,现要求再次办理个体缴费。审核凭证:市区户籍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就业援助证》和《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非杭州户籍人员,持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杭州户籍出租车司机、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正本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一)退休(退职)人员新增:参保人员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填报《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病退、特殊工种及劳模等人员,需附报相关的审批材料,经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报社险办核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由社保局委托银行或邮局每月发放给退休人员。

退休(退职)人员减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填报《市社区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申领表》;尚未移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填报《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减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火化发票(复印件);

2.月底(30或31日)至次月初(1日)死亡的人员,需附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新增、减少申报

供养人员新增申报 办理条件:离退休、保养人员生前确定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等),无经济收入,且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不享受家属劳保者;离退休、保养人员为火化,或者符合其他国家有关丧葬规定的。供养人员新增需提供:

1.市、区属用人单位,提供经市总工会审批的《确认直系亲属供养关系审批表》;2.劳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派出所户籍证明;

4.供养关系为夫妻、父母的,提供经街道或乡镇政府确认的无经济收入证明;5.供养关系为父母的,提供其他亲属在单位未享受供养待遇的证明;

6.子女18周岁以上,属丧失劳动能力,提供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18周岁前已经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每年9月份提供在校就读证明;7.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无依无靠的老人,提供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

供养人员减少申报:用人单位填报《发放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增减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支付供养生活费。

七、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三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生育待遇支付申报材料:

1.参保单位填写的《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 (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或产假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计划生育手术待遇支付需提供上述

1、

4、

5、6材料。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月份),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全额计发。

2.医疗费用:顺产(含七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剖腹 产—每人次5000元。生育保险费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次月拨付给职工参保单位。

八、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办理范围、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办理程序: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向施工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登记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 2.建设施工项目合同。

尚未在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应先向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时需提供: 1.总承包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2.在杭缴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杭缴费单位地税登记证。区社险办受理登记后,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核定应缴费额,打印缴费通知单,单位持缴费通知单按照地税隶属关系到地税部门缴纳费用。(所属地税分局不清楚的,可拨打地税咨询热线12366)

九、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

范围对象: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户籍且已满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1996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划入市区的老年居民,划入前其所在地的非农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办理凭证:

1.填写《参加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申请表》;

2.已享受各类政府补贴的人员申请参保的,需提供原发放部门盖章确认停止发放的《自愿停止享受政府补贴待遇表》;

3.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申请手续的,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以本人缴费时的实际年龄按每月225元计算至75周岁,75周岁及以上人员最少缴三年。孤寡老人免缴费用。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适时调整。

十、个体工商户企业形式参保开户

以企业形式参保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为四个险种,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或已在本地参保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农村户籍雇工参加失业保险,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办理凭证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

一、参保信息修改 办理凭证

1.社会保障号或姓名修改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修改社会保障号的,填写《社会保障号修改申请表》。 2.出生年月修改

(1)《出生年月修改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更改后年龄变小、且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阴阳历换算能予核实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

(4)只修改出生月份,不涉及退休后调整待遇、缴费年限档次、又不符合第(3)条的,另需提供本人档案。

3.户口性质修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形式修改。如改为公务员、干部、固定工、编内合同工,需提供经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十

二、网上办事

单位和个人开通网上办事须到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办事项目的申报和查询。

单位开通网上办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应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应携带组织机构统一代号证书、单位批准成立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单位经办人持以上证件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受理点签订《杭州市劳动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个人开通网上办事:需携带的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市民邮箱用户直接拥有网上办事功能,无须另行开通。

单位和个人应用网上办事功能,需要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的方式有两种:

方式一:在网上办事主页面左上部用户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后,用户点击办事项目列表中的事项名称就可直接进行操作;

方式二:在主页面上选择需要申报、查询的办事项目,鼠标点击后在弹出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进行身份认证后,即可按步骤操作。

未尽事宜,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有关规定为准。

第14篇:群众办事程序

前周村群众办事程序、服务指南

一、最低生活保障服务程序

具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村民800元)的,可申请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手写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户口关系证明);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及其复印件,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及其复印件,有赡养、抚养义务人的,需提供接受赡养、抚养金的证明;

4、申请人家庭成员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学的,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和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其他合法劳动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及各种难以核实的收入。

(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程序

1、按属地管理,以家庭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张榜公布申请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后,经民主评议确定,鉴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3、村委会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申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救济

1、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没有依法覆行赡养、抚养义务的;

2、因赌博、吸毒造成自身生活困难的;

3、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依法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

4、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不参加劳动的。

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程序

(一)、列保条件:本村户籍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

(二)、列保程序:符合五保条件的由其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区民政府审批。

(三)、供养标准:192元/月。

(四)、申请入住敬老院的五保,由其本人向村委会申请,经镇政府批准后,予以办理入院。

三、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及遗体火化程序

(一)、本辖区内死亡人员遗体全部实行火化。

(二)、本辖区内人员死亡后,其家属要向村委会汇报,商定出葬时间,然后报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约定时间派车收运火化。费用由丧属负责。

四、申办结婚登记程序

双方或一方具有本镇户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方年龄达到22周岁,女方年龄达到20周岁,并且双方没有患医学上认定不能结婚的疾病的,可以在我镇婚姻登记部门申办结婚登记。

申办结婚登记的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1、双方自愿结婚;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5、当事人双方提交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相片3张;

6、当事人双方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申办离婚登记程序

双方或一方具有本镇户籍的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在婚姻登记部门申办离婚登记。

申办离婚登记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5、2寸近期半身免冠蓝底相片2张。

六、老年人证的办理程序

(一)、办证范围

凡居住在本辖区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二)、办证提交的材料:

1、本人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属外来人员提交《居住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

大汶口镇民政办

七、残疾证的办理程序

本辖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到村委会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残疾人提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评残,《评定表》、照片缴交区残联,由区残联统一往市残联办理。

八、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程序

(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即时补偿定点医院住院

1、病人凭合作医疗人员在即时补偿定点医院住院。

2、填写《岱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补偿审批表》。

3、办理出院缴费时,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办理补偿,患者只需交付自付费用部分。

(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在非即时补偿定点医院住院

1、病人凭合作医疗证,身体证或户口簿办理入院手续,并在入院后48小时内向村委会报告,村(居)委须于24小时内向镇合作医疗报告,才可以申请合作医疗补助。

2、当事人在办理出院手续后2个月内,凭合作医疗证、疾病证明书、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中要有出院小结)、合规有效的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村委会提出报销申请,并填写《泰安市岱岳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交村委会。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后,转交镇合作医疗办公室。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合作医院办审批。

(三)慢性病补偿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有效合作医疗证、门诊处方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合规有效收费发票及明细清单。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府的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分娩后,必须提供准

生证、住院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或户口簿、有效合作医疗证等证件。剖腹产住院分娩按住院比例补偿。

九、村民办理户口的有关程序

(一)申请小孩入户时所须的有关手续:

1、持有大汶口镇婴儿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2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监护人(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出生人员入户情况登记表

注:持以上证件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迁出时所须的有关手续

1、户口迁往本镇的。请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村社内户口迁移证明,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迁往外镇区内。请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迁入地委村居委准许迁入的证明、村社内户口迁移证明,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往区外的。请持户口簿,迁入地公安局准迁证,村社内户口迁移证明,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迁入的,请持大汶口派出所出具“社内户口迁移证明”。

(四)本村内迁移户口的,请持结婚证、男、女双方户口簿到村登记,并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兄弟多人均已成家,须折户另立新的。请持户口簿、申请书、派出所辖区移居人员登记表,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

(六)村民死亡注销户口的。请其家属持户口簿、村证明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七)须办理居民身份证者。请持户口簿、照片回执、照片1张,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

(八)更改名字、出生时间、性别者。请到大汶口派出所领取“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二份,提供户口簿,更改原因的有效证件,到村委会加具意见、证明后,到大汶口派出所申请。

(九)户口簿遗失需要补办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大汶口派出所办理。

前周村委会

2011年5月30日

第15篇:办事程序公开

(一) 办事程序公开

1、《再生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2、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制度和程序

(1)夫妻双方共同向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向所在村、居委会)分别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其“特殊证明”的各种证明材料。

(2)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和)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议,将初步意见、申请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材料和群众会议的意见(附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送女方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

(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机构在收到申请报告材料后,进行审议。对同意作为特殊情况申报的,应将同意申报的报告和有关材料送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省人口计生委分别在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向设区市、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审查决定通知书”。

3、病残儿鉴定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有关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2)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3)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将所有材料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5)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4、奖励扶助对象确定程序

(1)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2)确认程序。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农民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村(居)民委员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讨论并在村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在村级张榜公示;县级人口计划生

育行政部门审查确认并在村级张榜公示;市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按不低于30%

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并予批复。

(3)发放标准。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按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直至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和管理程序

(1)凡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同一个城市的区与区之间流动不在

此例),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公

民外出前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本人的《居

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及本人进期一寸

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落

实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该当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证明等材料。

(3)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符合发证条件且证明材料齐

全、真实、有效的,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婚育证明》。

6、行政复议程序

(1)公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

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收到《江西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江西省征

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处罚(征收)决定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

政部门申请复议。

(2)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

单位的名称、地址,申请复议的事实或理由,以及复议申请人的要求,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及其他材料或应提供的证据。

(3)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后,复议申请人如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又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如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由作出处罚(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处罚(征收)决定的,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16篇:毕业生办事程序

毕业生办事程序

一、毕业生接收办事程序

1、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必须通过网上填表提交方可有效。点击“毕业生接收申报和修改”栏,如实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后,上传提交并打印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公章。

2、将《佛山市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送交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对外办事窗口(以下简称毕业生办事窗口),本区生源或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绿色通道”(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11工程高校名单为准)条件的区外生源可直接办理接收函,非“绿色通道”的区外生源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办理,审核情况可点击“毕业生情况查询”栏查询。

3、凭接收函回所读高校迁转关系和档案,档案迁转情况可于当年年底点击“毕业生情况查询”栏查询。

二、毕业生报到办事程序

1、未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须先办理接收手续。

2、已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到毕业生办事窗口办理报到手续,再凭毕业生办事窗口开出的《顺德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三、党员关系接转办事程序

具有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的毕业生,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秘书科(政府大楼12楼)接转关系,再凭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属的党支部报到。

四、毕业生落户办事程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顺德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又需办理落户的本区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原家庭户口簿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注意:《报到证》仅供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查看,查看后由毕业生本人保管,待报到时交回毕业生办事窗口归档保管。)

五、毕业生转正定级办事程序

1、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通过网上做题,完成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即可打印《岗前培训证明书》,作为次年毕业生转正定级材料之一。

2、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满一年,在网上如实填写《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并打印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加盖公章。

3、将《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审批表》连同《岗前培训证明书》、《顺德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复印件、个人工作总结送交毕业生办事窗口,办理转正定级。

说明:

1、为方便群众,加快办事效率,请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毕业生手续;

2、毕业生审批及档案迁转情况可点击“毕业生情况查询”栏查询;

地址: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362号顺德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第17篇:民政办事程序

结婚登记程序

( 一 ) 结婚登记可在双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的任何一方办理 , 结婚登记当事人男方必须年 满 22 周岁 , 女方必须年满 20 周岁 ;.

( 二 )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

( 三 ) 必须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 并要求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出生 年月日与户口簿上的相应栏登记一致。如有不 一致的地方必须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进行更正 , 并要加盖派出所的公章 ;

( 四 ) 如无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方可前来办理结婚登记。临时身份证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 但是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能代替身份证 ;

( 五 ) 户口簿必须是换代后的新证 , 原来的 红皮和蓝皮户口簿不能办理登记 , 应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换 , 如无户口簿应到派出所补办或由派出所出具盖有红色公章的电脑打印户籍证明 ;

( 六 ) 携带三张二寸免冠合影彩照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步骤一:

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书面提出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家庭收入情况或相关证明材料。

步骤二:

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审核、上报工作。1.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并成立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及其他人员参加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2.对经评议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3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作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对经评议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应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步骤三:

乡人民政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访问及家庭收入计算等方法,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将全部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批;核实情况不符的,退回村委会并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步骤四:

县民政局负责对乡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居民保障对象认真的审核,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的进行审批。审批后将结果告知乡,由乡转告村委会,并委托村委会张榜公布3天以上,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进行复核,并按上述程序重新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条件

农村医疗救助,是指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对因患病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一定救助的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具有安吉乡户口的以下人员: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四)其它特殊困难群众。

2、申请农村医疗救助的程序

农村医疗救助在首先资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采取新农合报账后再报剩余部分的20%。

(一)农村日常医疗救助申请:

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对象《供养证》、优抚对象《优待证》,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报销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和救助凭证复印件。

下列情况不予救助:

(一)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医疗费用。

(二)享受性医疗费用和购置营养品、保健品等。

(三)有劳动、劳务关系或者具有相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医疗费用(如工伤、交通肇事等)。

(四)其它不予救助的情况。

第18篇:居民办事程序

计划生育办事程序

(一)一孩生育办理程序

1、凭结婚证、培训证到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做优生检查,检查正常着,《生殖保健服务证》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保存。

2、待怀孕三个月时,凭孕检时收费票据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并做优生检测。

3、城市人口到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

4、凭结婚证、培训证及盖章后的《生殖保健服务证》到区计生局领取一孩报户口证明。

(二)二孩生育申请程序

1、持《生育保健服务证》、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孩子户口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区服务站登记。

2、到社区或者单位递交所需证明材料,并签注意见。

3、将所有的证件、材料、表格交街道计生站审核上报。

4、育妇到市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做孕前检查和相应的病残儿签定。

5、由市计生委核发生育指标。

(三)流出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 持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一式三份、照片4张。

1、已婚育妇女到计生服务站办理《生殖保健服务站》

2、到社区或者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由单位或者社区进行审核登。

3、街道个案审核、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群众无意见的由社区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三)街道接到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开展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镇低保服务站。

(五)民政局审批通过的,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通知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保障金。

(六)申请人在领取保障金满一个季度,需要继续低保救助的,经本人申请,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重新审核(程序同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一)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证。

(二)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后,经街道初审,报县残联审批后发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户口在本辖区内)。

(三)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于明显残疾,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由江陵县医院体检认定后发证。

《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程序

一、失业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范围:

1、男年满16-50周岁,女年满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2、凡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各类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结业生;

3、依法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辞退或除名)的失业人员;

5、解除劳动合同。

(二)办证条件

1、大中专院校、技校等技术培训院校毕业者可直接办理《失业证》;

2、曾在劳动部门参加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可直接办理《失业证》;

3、曾有技能培训经历者,并有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者可直接办理《失业证》;

(三)办理材料:

1、无就业经历者,携带本辖区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培训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工本费17元。

2、有就业经历者,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携带本辖区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培训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2张,交工本费17元。

(四)办理时限:

1、办证人员携带证明材料先到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审核;

2、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街道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备案;

3、街道统一负责办理《失业证》后,交社区居委会发给申请人。

4、10个工作日内办理。

二、《再就业优惠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的范围和条件

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需提交《下岗职工证》、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审领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向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隶属关系报送省、市级劳动部门审批后,当即办理;

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凡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尚未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需提交《失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审领表》;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安置人员,企业兼并破产领取了一次性安置人员,企业兼并破产领取了一次性安置人员,企业兼并破产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人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

(二)办证时限

1、申请人携证明材料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初核;

2、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街道经复审后统一到相关单位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并由社区居委会发给申请人;

3、10个工作日办结。

第19篇:社区办事程序

一、老年优待证办理须知: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分)A4纸;

2、本人近期1寸彩照2张。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身份证、户口本、农行卡、养老保险对账单、本人近期1寸彩照4张;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彩照2张。

三、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审:(身份证、退休证)

四、社会保险补贴:

1、再就业优惠证;

2、身份证、户口本;

3、养老、医疗保险对帐单;

4、本人近期1寸彩照4张。

五、职业介绍: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2、失业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

残疾证办理程序:

1、填写残疾评定表,到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2、所需要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2寸彩照7张)。

低保申请办理程序:

1、写申请报告;

2、入户调查;

3、进行公示;

4、所需材料(申请报告3份、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份、本人近期1寸彩照3张)。计划生育办证须知:

办理生育服务证夫妻应带材料(包括再婚夫妻)须知;

1、女方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且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家庭;

2、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3、男方是异地户籍的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民政、计生部门的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双方结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

5、再婚方应出具离婚证和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并要求

(加盖民政局印章);

6、有单位的出具单位证明;

7、双方写出书面申请书及双方合影照2张;

8、残病儿出具医院鉴定书;

9、星期五上午参加市计生指导站的孕前培训;

10、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居住情况证明。

办理独生子女证材料:

1、16周岁前可以办理,在女方户籍地申请;

2、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3、有单位(加盖单位印章);

4、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社区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避孕情况证明等。

第20篇:房地产开发办事程序

房地产企业办事指南

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一、选址定点;(发改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土地预审、建设局办理建设条件意见书、环保局办理环保意见书、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园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公安消防局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 (2) (3)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5) (6)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工程施工合同;

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即发改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即建设局)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 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房地产开发程序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

(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五、办理预售许可证

l、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证。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投资许可证》。 5、如向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 6、已签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8、建设银行审核开发建设资金要达到工程总投资 25 %以上资金的验资证明。 9、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具有预售说明书 ( 内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公共建筑的分摊、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 。

12、项目规划平面图 ( 由核发预售许可证部门在平面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和楼号 ) 。 13、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整改措施
《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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