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05 08:35:30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推荐第2篇:某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例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XX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

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最新评论方珍涵发表于XX-08-10国度农业局经理室对于 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的告诉

国度农业局各司局、各直属机关,各相关作业协会:

为再接再厉增强涉企收费处理,推动遍及性降费,激起商场生机,支撑实体经济成长,经国务院附和,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工业和讯息化部结合下发了《对于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的告诉》(财税〔XX〕46号,以下缩写《告诉》),悉数布置在国家计划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依据《告诉》精力,现就我局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撤销、下降一批涉企收费,实在减弱公司担负;加速创建完美监督机制,坚定遏止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存的涉企收费基金业务,创建按法有据、迷信标准、揭露通明的处理准则。

国度农业局各司局、各直属机关收取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行政批阅前置、触及商场监督和准入还有其她具有强行独占性的涉企运营效劳性收费,作业协会涉企收费等,均归入整理标准的计划。

(一)坚定撤销违背建立的收费基金业务。凡没有法令、行政法规根据且未经国务院附和,越权建立的当局性基金业务一概撤销。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公民当局及其财务、报价有些附和,越权建立的行政作业性收费业务一概撤销。违反规矩私行前进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征收标准、拓宽征收计划的,一概中止施行。行政作业机关运用行政权利或资本,强行公司参与训练、学术研讨、查核评选并收费的,按乱收费举动查办。

(二)严厉施行国度明令撤销、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方针。对国度明令撤销、停征、免征的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业务,还有下降的收费标准,要逐项施行到位,各机关不得以所有原因延迟或许回绝施行,不得改换名字或许转为运营效劳性收费持续收取。要施行好对小微公司、防老治疗效劳业、保证性住宿缔造、高校毕业生作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方针,增大对小微公司、效劳业和作业守业的支撑。

(三)对按规矩权限建立的收费基金停止分类整理标准。对按规矩权限建立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要依照“清费立税”准则,再接再厉整理、联络和标准,逐渐减轻业务数量。撤销归于当局供应遍及公有效劳或表现通常性处理功用,还有首要意图是养人、违反商场经济根柢准则的行政作业性收费。联络投融资系统改观和当局功用改动,撤销方针效应不显着、不舒服应商场经济成长的当局性基金。归并征收方针一样、计征方法和资本用处类似,反复调试的收费基金。对超越效劳本钱的行政作业性收费,还有具有较大出入结余的当局性基金,要下降征收标准。联络税制改观,按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

(四)整理标准强行独占性的运营效劳性收费。联络国务院审改办会同相关有些打开的整理标准行政批阅经纪效劳作业,对关联经纪效劳收费停止悉数整理标准。凡没有法定根据的行政批阅经纪效劳业务及收费一概撤销,可以经过增强事中往后监督处理的事项,一概不得设定经纪效劳并收费。阻止凭借行政权利独占运营、强行效劳、强制收费。经纪效劳组织要与批阅有些完全脱钩,打破独占、引进比赛机制,经过商场比赛构成报价。对短时间不克不及构成充沛比赛、确需施行当局价格处理的,归入当局价格序列,严厉核定效劳本钱,拟定效劳报价。作业机关供应经纪效劳的收费,归入行政作业性收费处理。批阅有些在批阅进程中托付打开的技能性效劳运动,有必要经过比赛方法挑选效劳组织,效劳用度一概由批阅有些付出并归入有些核算。坚定撤销不在理的运营效劳性收费。不得将当局职责计划内的事项交由作业机关或经纪安排承当并收取用度。各机关一概不得设定不在理的商场监督或准入待遇,添加公司缴费担负。

(六)整理标准作业协会收费。坚定阻挠作业协会强行公司入会并收取会费,还有强行公司付费参与各类会议、训练、展会、查核评选、赞誉、出国查询和强行资助捐献、订货刊物等举动。阻止作业协会依托代行当局功用或运用行政资本私行建立收费业务、前进收费标准。加速推停止业协会与行政单位脱钩,使其真实变成代表公司好处、供应效劳的主体,创建揭露通明的作业协会财务出入处理准则,束缚作业协会不在理收费举动。

(七)施行涉企收费序列单子处理。整理标准后保存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当局性基金和施行当局价格的运营效劳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两级编制序列单子,清晰业务称号、建立根据、收费标准等。单子编制完结后向国家发布,承受国家监视。往后确需新建立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业务,有必要根据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或报国务院附和,并归入单子处理。我局一致按恳求将单子内触及本有些的收费讯息,包含业务称号、建立根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令职责等,经过门户网站、公有媒体还有在收费场所对外揭露。各机关有必要严厉施行序列单子,单子以外的涉企收费一概不得施行。

(八)增强涉企收费监督。表现各级减弱公司担负作业机制的作用,抓好涉企收费监督作业。国务院减弱公司担负部际联席会议安排打开乱收费、乱摊派的专项整顿。各级财务、报价、工业和讯息化、审计等有些依照职责分工,增强涉企收费监视审查和审计监视,并深化公司考擦分析状况,实时纠错并查办乱收费。涉企收费机关要强化外部束缚机制,严厉施行涉企收费处理规矩,根绝乱收费举动。强化公司告发和查办、追究机制。经过建立告发举报手机、互联网路径、电子邮箱等路径受理公司告发,创建督办准则,定时发布查办作用,曝光典型事例。对查实的乱收费疑问,除按法依规予以处分外,还要追查关联有些和机关担任人的职责。

各机关按以下四个过程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

(一)自查上报。各机关按告诉恳求停止悉数自查整理作业,在自查根底上填写《涉企收费状况考擦表》(见附件),供应具体收费根据文件,没有收费根据要对收费内涵、标准等停止具体证明。一起,要对各收费业务提出撤销、保存、调动和标准处理的定见,请于XX年7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抄送国度农业局计财司财物与管帐处(国度农业局主楼433室),联络人:付丽,手机:010—94239500。电子数值发送至邮箱fuli@。

(二)会集审阅。国度农业局计财司会同相关司局,对各机关上报的涉企收费状况停止开端审阅,并与各机关停止交流,构成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开端定见,于XX年8月16日前上报国度农业局局务会审议;国度农业局局务会审议经往后,构成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终究定见,XX年8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抄送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一起抄送工业和讯息化部(国务院减弱公司担负部际联席会议经理室)。

(三)整理标准。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会同相关有些停止审阅后,发布撤销、调动和标准涉企收费的方针方法,并将保存的国家性及国务院有些和机关涉企收费编制序列单子向国家发布。其间,行政批阅经纪效劳收费序列单子,在国务院审改办会同相关有些发布的经纪效劳事项单子根底上编制。我局将整理标准作用及处理恳求等,实时公布讯息、告诉各机关,并搞好后续监视审查作业。

整理标准涉企收省事关全局,触及面广、方针性强。各机关要低度注重,结实确立全局知道、责恣意识,把专项整理标准作业划入首要议事日程。增强指导、缜布满置,严厉施行职责制,强化监视查核,保证各项方法落到实处,必定完结专项整理标准作业方针。对不按恳求施行整理标准作业,不照实整理及隐秘不报涉企收费状况的机关和自个,要严厉追查职责。

特此告诉。

附件:涉企收费状况考擦表 国度农业局经理室 XX年6月27日

推荐第3篇:某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今天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是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7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表示,这是政府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也是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方向,有利于搞活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据悉,专项检查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方案提出,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等进行重点检查。

“民间投资调研结束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落实相关政策,这说明政府为企业减负的决心非常大。”李旭章说。

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专项检查将分成自查自纠(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9月1日至9月30日)三个阶段。最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省(区、市)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问责范围。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推荐第4篇:某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对地方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文件见附件),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

(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

(五)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六)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

(七)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

(八)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

(九)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

(十)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一)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十二)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三)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

(十四)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检查方案,此次检查主要分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四部门表示,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新疆自治区财政大力推进清理取消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起到积极作用。

会同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9号),于4月30日前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计107项,要求各地、各执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便企业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明确企业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缴,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缓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通知》(新财非税7号)和《关于缓征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的通知》(新财非税8号),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缓征自治区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3840万元(其中,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2460万元,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1380万元)。

印发了《关于暂缓缴存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通知》(新财建89号),明确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暂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会同自治区安监局研究自5月1日起,停止缴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退还已缴的抵押金,预计退还亿元,涉及3649户企业。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 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德阳市物价局德市价发38号《转发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局从5月23日至7月5日对我县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接到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按照市局的要求和安排,确定了县技术监督、环保、公安包括消防部门为重点检查对象,积极准备检查上述单位所需政策规定及资料,成立了以局长许明生为组长,价检分局局长刘学荣为副组长,价检分局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责任。

1、对中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收费的检查。该局收取的计量器检定费和代码证书收费都按政策收取,未发现违规和自定项目乱收费,但中江县质量协会根据有关企业申请收取年度技术服务费。此项收费,涉嫌强制收取,但取证较为困难。

2、对中江县环保局的检查。该局的各项收费都按政策规定收取,未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该局有部份属于经营性收费纳入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造成行政事业性收费超标,但财政专户又要求该局那样填写。该局的环保协会刚成立不久,还没发生收费。

3、对县公安局收费的检查。对公安局的局机关各项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公安消防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交通警察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有个别收费项目填写名称不全。

4、对县驾驶员协会进行了检查。县驾驶员协会成立于我县北塔驾校,而且协会刚成立,会员不多,收费金额少。

推荐第5篇:某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以下是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推荐第6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推荐第7篇:涉企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涉企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促进“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和布置,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xxx办发

[2010]22号)文件精神,分局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共计1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临时工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执行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涉企款项均为罚款,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分局罚款全额上缴省财政。上缴过程中按时上解,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自查情况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经自查,无以罚代管、乱罚款问题,无将罚款变通为检验费、咨询费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私利问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

案,执法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件办理完毕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到现今为止,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或起诉。

总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分局将继续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为重点,不断整改提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努力服务企业,为xx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0一0年六月

推荐第8篇:涉企收费调研报告

附件

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个、件、万元

注: 1.第(6)、(7)、(8)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 2.数字精确到百分位。 3.本表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填报,数据截止日期2014年7月31日。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篇二:县涉企收费清单(2015)年7月31日更新

县级涉企收费清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7月31日更新)

— 1 —

— 2 —

— 3 —

— 4 —

— 5 — 篇三: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1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 1 —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 2 —

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 3 —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4 —篇四: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近期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旅游、房地产、岛际客运等行业的10多家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帐目等形式并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企业负担情况从政策和执收两个层面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费减负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从去年8月起,国家和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清费减负政策,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除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外,各职能部门按文件规定和区政府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据我局对建设、质监、环保、工商、交通、卫生、海洋渔业、农林等部门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表明,我区绝大部分相关收费单位对清费减负工作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未发现明显的违反政策乱收费行为,社会和企业总体反响良好。

据统计,在这次国家和省、市政府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中,涉及我区19个部门122项,其中取消“工商二费”、“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等60项,暂停征收“工程质量 监督费”等62项,按这些项目2008年收费实绩测算,全年减少收费约9800万元,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约7530多万元。此外,还有省物价局统一降低的计量检定收费和企业登记代理、税务代理、会计事务、资产评估、房产交易、环境影响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等8大类代理服务机构涉企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00万元以上。

二、当前企业收费负担(税费之外)基本情况

通过近年来不断清理整顿和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涉企收费呈递减态势,企业收费负担明显减轻。经调查了解,目前我区涉企一般收费(税费之外)约占企业生产经营总成本的1%左右(因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差异而不同),可以说,我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总体是比较轻的。此次调查的部分行业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大致如下:

船舶修造企业:涉及报关、港务、年检、年审、安全、检测、检验、排污、各类协会等15项收费项目,08年交费171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52%。

水产加工企业:涉及商检、报关、代理、检测、排污、协会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50.3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68%。

宾馆饭店业:涉及保安、年检、评估、审计、协会等12项收费项目,全年支付4.7万元,约占经营成本0.8%。

岛际客运企业:涉及所有权登记、港务、检验、代理、协会、培训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8.05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 1.1%。

三、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从相关企业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反映原来的各种乱收费现象大大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不是企业负担的最主要问题。当前企业反响最大、反映最突出的还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增加,以及土地使用税、污水处理费增加等政策性问题,还有新出现的各类协会、中介服务费增多的问题,成为现阶段企业负担的主要来源。通过收集梳理,企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在下列8个方面:

(一)土地使用税调整幅度太大。2008年我区新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土地级次由5个等级减为3个等级,每平方米税额标准平均增长1.5倍,从1—5元分别调整为3元、6元和9元,目前沈家门、勾山区域分别为每平方米9元和6元。一个占地二三十亩的企业,每年需要多负担10多万元,在当前经济危机的时候,这给企业增加了不小负担和心理层面的影响。

(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社保费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保险,直接导致企业用人成本增加20%以上,这给水产品加工这类劳动密集型、季节性强的企业带来了冲击,也增加了用工管理上的难度,一些企业主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成为被告。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也影响着他们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污水费、电费成为水产加工企业的主要负担。在国家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大方针下,水、电等资源要素类价格上涨和污水费增加使水产加工企业成本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效益下降。目前勾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为每吨2.3元,展茅污水处理站平均电价高达0.93元/度,企业难以承受。一些水产加工企业认为水产品加工属农副产品加工,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不太合理,要求给予农口用电价格优惠。还有企业反映,在当前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供电部门却将原来按月收取电费改为每10天收费,不合时宜。

(四)各类协会(学会)收费太多。近年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学会)逐步发展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平台,但其在管理和收费方面,企业也提出了一些意见。一是难以真正体现入会自由度,因为牵头组建行业协会的一般都是对企业的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收信贷等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影响的部门单位,这使得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自由度大大受到影响。二是数量过多、会费也过高。经了解,我区企业基本上都参加了一定数量的协会(学会),如某船舶修造企业加入的各类协会(学会)多达10余个,08年缴纳会费129800元(最低的500元,最高的达50000元);某机械制造企业参加9个协会,一年会费负担24700元;某宾馆饭店参加的协会也有6个,全年会费支出5900元。三是服务不到位。企业反映,一些协会只收费,不开展活动和服务,对企业发展没

有作用。

(五)中介服务收费问题较为突出。在调查中企业反映,一是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名目越来越多,以前企业自己可办理的事项,现在一般都需经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如某企业一年涉及的如税务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项目就有10多个。二是有的单位利用行政部门影响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企业因考虑到这些机构的背景因素,实际很难进行自主选择。三是有些中介服务手续频繁,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贷款抵押、增资验资,在企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每次仍要对同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每次都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而不同的审计、评估中介来企业审计、评估,企业的帐本又要从头到尾翻出来,给企业带来较多精力、财力上的负担。四是少数代理机构重收费轻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有的一年只送几份杂志,企业的事依然还是企业自己做,需要协调的部门还是自己跑。一些宾馆反映自己配备保安,还要交纳保安费,收费后有关部门又很少指导服务。

(六)建设项目收费负担比较重。一些建设单位反映,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直接涉及的收费项目仍然较多,无论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大都集中发生在基建过程中,且收费金额往往较大。一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收费(基金)政策性强,地方没有减免的政策弹性,企业颇感无奈;二是部分收费标准过高,篇五: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纠风办〔2013〕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无涉企收费项目。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推荐第9篇:没有涉企收费说明

XXX

没有涉企收费说明

根据财税〔2016〕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社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没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

特此说明

XXX 2016年8月2日

推荐第10篇:治安大队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

治安大队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

企业负担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嵩县公安局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活动方案》下发后,治安大队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治安大队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大队长张文平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领导,治安大队指导员、各副大队长共同负责大队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活动。大队专门召开了会议,要求各业务组紧紧结合本组业务实际,对涉及企业收费问题进行自查,坚决杜绝任何不当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各项治安管理,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企业进行乱摊派、乱收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

经自查,治安大队没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和索要赞助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办理证照问题,原来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早已经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定予以取消,办证、年审均不收费;涉及企业爆炸物品管理方面均未任何收费项目。

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二○一○年八月十日

第11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09]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第12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具体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是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 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2008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 ,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 主要做法。

1, 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 胥维忠 孙守星 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 周思新 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 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 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第13篇:规范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和平小学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心学校转发的《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转向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胡发平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二、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四、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和平小学

2016年9月

第14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教育局:

根据教育局转发《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及时对所属小学校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 派、有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点)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共有在校(1—6年级)学生3022人,xx片区1326人、xx片区653人、xx片区385人、xx片区658人,从整活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实行集中办学后,有住校生的学校只有xx完小、xx小学等这九个学校,共有住校生1900人。全乡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4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3022人,有食堂从业人员56人。

二、检查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使用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课乱收费情况; 4.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5.规范服务性收费收缴和代收费情况; 6.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收费政策情况; 7.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 1幼儿89人,分大、中、小三个班。一所(公建民营),外来人员承包办学,有在校幼儿175人,分大、中、小五个班。学前班有22个班,在校幼儿473人。

(2)收费情况:

公办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按幼儿就餐情况收5.50元/天;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5.00元/张。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建民营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6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200.00元/月;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15.00元/张。

学前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学前班寄宿生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收学前班走读生保教费150.00 元/生.学期;b.教材费:根据新华书店出库单或教科书后的单价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的原

- 3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认真执行会计法规政策和有关学校管理的法律法令,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八)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我乡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小学的中央教育惠民资金主要有以下六项:1.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2.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3.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云南省政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6.免费教科书的使用。

(1)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中小学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免费教科书进行造册登记发放;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都是阳光操作,资金领取都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名册有学生或学生家长、校园长、督办人员及教办主任的签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教办下拨到片区,再由片区管理食堂负责人转拨到校点,每月结束开具正规发票进行核报冲销。

(2)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从宣传到发放过程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每学期结束校务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对本学期的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主管局。

我乡2011年9月7日开始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以来,乡党委、政府对学生营养餐工程一直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都由学校经营,安排专人监管,专人负责,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 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收支明单独核算,做到学期末基本无结余,平时教办下拨和学生缴纳的生活费基本都缴存到乡教办单位账户管理,校点不存留过多现金,随要随到乡教办划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没有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没有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结余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九)其他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涉及的其他民生资金就是2013年清理从解放以来参加过教育教学工作代课、民办教师补偿金,涉及人员612人、资金2746007.28元,所有资金都通过本人或代理人亲自领取,

- 67 -

第15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

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

副组长:黄

成 员:黎

具体事务由黎永慧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分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2014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学费250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4、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2014年12月31日

第16篇: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

2014年7月20日

第17篇: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根据杨教【20xx】59号和杨教【20xx】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我校收费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学校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迎接20xx年秋季市、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学校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进行自查工作,下面就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健全运行机构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重点在学校,关键在校长,教育乱收费必须通过学校加以制止,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因此我校成立了市光学校行风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书记和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领导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领会精神实质

开学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机关的有关通知精神,把开学以来的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此项工作放在师德建设的重要高度来进行。坚持把规范教育乱收费作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在学校校务会、行政会上学习和宣传学校教育规范收费的意义,统一思想,动员部署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二是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一步宣传和动员,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做到人人知晓,个个领会,提高广大教师对规范收费工作的认识,即学校规范收费工作是学校师德建设和学校形象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措施有力,保证收费规范

1、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增加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制度性保障;是学生及家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教育领域实践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方面,学校及时制定《上海市市光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流程》,另外一如既往的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学前,利用公示牌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件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对于代办费收费项目,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操作;对于特困生,认真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符合帮困条件、并持有政府所发“助学券”家庭的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学校收费实施收支两线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2、实行一事一清制度。

实行一事一清制度,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家长的要求,也是学校规范收费的必要程序。无论是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考察活动的收费,学生就餐的收费,还是校服等的征订费等,学校都出示通知,由家长自愿参加,学校保存回执。

3、坚决制止违反行风的现象。

本学期经自查,学校无违规代办,无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情况,学校杜绝各类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业余学校做宣传,无任何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的各类收费课外办班,无统一向学生征订或推荐教辅材料。暑期中,学校还在区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教师兼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反馈,未发现有在职教师从事兼课及有偿家教情况。

(四)、主动对接,展示学校风采

学校依托行风建设互动平台,积极开展行风建设互动工作,聘请街道、警署、居委会主任、家委会成员、共建单位任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社会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社区共建会议,告知学校教育教学成效、行风建设工作、收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以此提高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展示区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和市光学校的教育风采。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对20xx年的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情况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并在校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宣传,同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传达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精神。学校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长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及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和具体措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收费工作有总务处负责,首先有总务处发放收费通知,其次是班主任收齐学生规定的教育收费款项,然后统一交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学生交费名单开一人一票,期末结算清单给学生,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代办、服务性收费家长征询意见表;

2、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局备案;

3、收费标准、内容公示在校门口普陀教育宣传栏内,长期收费公示。

四、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是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都是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的规定。

2、学校代办收费项目,做到在收费前征询家长意见,如有调整收费的项目,召开家委会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区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再执行代办项目的收取。

3、学校从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变相收取的借读费。

4、学校从不以举办特色班、提高班等为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5、学校从不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同时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第18篇: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2010年11月08日 17时18分 浏览数:1954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10〕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 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10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10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08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09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09〕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 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09〕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09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09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 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第19篇: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查报告

呼图壁县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呼图壁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根据昌吉州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昌州教发【2006】33号)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监字【2008】3号)要求及创建标准,近日,我们组织县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创建自治区级规费教育收费示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对全县13所中小学、1所成职教中心、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这次情况及呼图壁县近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呼图壁县地处天山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县域内居住着汉、哈、回、维等25个民族,总人口22.9万,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全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成职中心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2所,公办幼儿园3所。在职教职工总数1967人,其中高中289人,初中692人(少数民族182人),小学959人(少数民族387人),幼儿园69人(少数民族12人);在校生总数20288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883人,初级中学在校生5922人,小学在校生10610人,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22人。在园幼儿1403人。2009年,呼图壁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自治区命名为全疆“两基”迎国检三等奖县市,被昌吉州命名为全州“两基”迎国检二等奖县。 2010年呼图壁县教育局荣获自治区“两基”工作县、市区三等奖,昌吉州“两基”工作先进县市,被自治州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为贯彻落实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呼图壁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纪委、教育工会、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部门为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了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安排了各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年初按照县纠风办——教育局——学校——年级组——教师这一顺序,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了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贯彻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呼图壁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08年起全县义务段所有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和教材费.2009年免收17429名义务段学生教材费合计212.56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852万元,有2355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金186万元。全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呼图壁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免收教材费合计207.8万元,划拨公用经费988万元,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3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64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发生。

呼图壁县加强管理没有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的现象。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杂费、爱国科普教育收费、体检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真正了“零收费”。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呼图壁县严格执行昌吉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08】51号)、《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3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二00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昌吉州发计委、教育局《关于2006年昌吉州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州计价费【2006】49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一中的2009-2010学年在高中汉语招生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未突破计划内553人,计划外273人的州招生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县一中严格按《2009年昌吉州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统计表》确定的计划内学生名单招收,未突破计划内招生人数。计划外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先报名缴费,然后确定计划外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招生。未发现呼图壁县一中擅自突破招收比例、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四)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从严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呼图壁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执行国家及区州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2004年以来,呼图壁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及各项政策性待遇,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实现了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 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2006年起就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小学85元、中学90元的上限标准。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呼图壁县建立并实施了《呼图壁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呼图壁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我县各学校都能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行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定了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未发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坚决遏制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县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各校“两免一补”实施情况、征订教辅用书使用情况、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保险情况以及农村学校土地承包和校舍转租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查,全县各校都能认真执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8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承诺”制度、“一生一票”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制度,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与全县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园)财务人员考核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财务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学校要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等。

各校均能较好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能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的收费资金。

2010年7月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五所学校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学校的收费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能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务 “零接待”的规定,无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把校务公开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呼图壁县校(园)务公开暂行办法》,对各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从工作重点、廉政承诺、职称考核、评优评先、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教材征订等十二个方面实行统一公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六)各种服务性收费、举办各类辅导、补习班等的情况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经济负担、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让学生过一个生动、活泼、愉快的假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暑假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和补课,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代课,禁止有偿家教,发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一中高中毕业班级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审批补课费,利用假期适当补课。教育行政部门暑假期间经常对民办教育是否聘用本县教师任课;学校是否利用暑假为学生补课;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无教师有偿补课、假期办班的情况。学校和教师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等现象。

学生保险、寄宿生住宿用品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做强制要求,各学校都能规范管理,未发现有从中谋利现象。

(七)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学大纲教材)》、《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标准教材)》、新教基【2008】

2、

3、

4、5号和昌州教基发【2007】

5、

6、

7、8号文件以及昌吉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禁止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版本的紧急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免费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的通知》(新教基办【2008】14号)精神,下发了《关于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教辅材料推荐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学用书的征订必须到当地新华书店,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凡是发现教学用书从非法渠道流入学校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中小学教辅用书的选购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新华书店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单,学生家长自愿预订,新华书店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学校、教师不参与销售教辅用书工作。

(八)不断加大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力度

呼图壁县对于违纪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将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九)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 积极抓好“五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并通过积极开展争当“文明玛纳斯人”、“文明师生”等集中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教育局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考勤制度,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教育部门的职责、股室职责、收费标准、领导分工和服务承诺重新审核公布。设立了文明监督岗,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出台了《呼图壁县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程序、规则作了明确要求,并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干部的“干部进状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向上、健康和谐的机关作风。

认真开展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搭建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全面部署了呼图壁县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各项工作。在“行风热线”的在线交流中,广大群众对近年来呼图壁县教育发展热情关注,先后提出了民工子女就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教辅用书的选定等一系列问题,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对听众提出的问题逐条予以认真、详细的答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极大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年来由于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行风和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呼图壁县的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办学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呼图壁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量化指标,自查自评得分146分。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呼图壁县教育局

2011年3月4日

第20篇:.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非常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行政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

二、自查情况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教育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2、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3、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4、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5、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

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经过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在2016年的工作考虑,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承诺。

2015年11月18日

规范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收费自查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