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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15 08:34:55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粮食补贴 自查报告

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

自查整改报告

市财政局:

接到甘财办明电【2012】4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自查自纠活动,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粮食直补工作人员也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行了自查,确保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我区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现将我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安排有序、态度严谨

在市财政局部署对 “粮食补贴工作进行自查” 工作以后, 我局粮食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局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工作人员到各乡镇检查粮食直补及综合补贴工作。 自查情况表明,近年我区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无挤占挪用现象,也无信访案件发生。

4、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补贴过程中,因为个别农户存折丢失,在挂失后未及时向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账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 再就是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有些农户对政策了解不全面。今后要加大

宣传、清查力度 ,积极与村民沟通,使问题矛盾最小化。

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以后我局要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平川区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推荐第2篇:老龄补贴自查报告

XX街道办事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的

自查报告

根据青老龄办9号文件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办事处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登记在册70---100老人共3706人(其中新增100人,金额27880元),发放高龄补贴1255630 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针对行动自如的老人,通知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核实;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主动与老人及其亲属沟通,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申请;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高龄补贴登记、审批工作,申请审批表中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留档备案,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新增及注销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档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加强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街道办事处每月要核查辖区享受政策人员的新增、注销等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补贴,自核准的当季度起开始发放补贴。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季度的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季度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至外省的,由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次月停止计发高龄补贴。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公布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登记。

三、存在问题

1、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老年人去世后,直系亲属未及时上报,对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不及时,高龄老人去世后不需要在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量大,繁杂,无暇跟踪调查;对于在外地去世的老人,在外地办理相应事务后,户口本上未写注销,街道、社区不能掌握老人去世情况,存在老龄补贴追缴问题。

2、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办事处无老龄工作编制,民政干部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出现对老龄管理不到位,增减信息收集不及时。

3、高龄补贴审核存在困难。社区每季度都会张贴温馨提示,告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审核,但因老人长期居住外地,辖区楼院拆迁等情况,登记电话时常有更换,且与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现对接不便,街道、社区掌握其动态困难,不能及时通知相关政策和审核事项。

四、下一步打算

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青民发〔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执行中,严格规范档案、监控高龄人员动态、及时登记备案,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惠老政策。

1、街道、社区将利用社区委员微信网格,将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将温馨提示张贴在辖区各个小区、楼院,并且延伸至各个单元门。并通过前来审核的老人,加大宣传,通知自己熟知的在外地或者在其他地方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进行审核,达到严格规范管理高龄老人。

2、街道、社区将协调小区物业,对有老人去世情况的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对于老旧楼院,社区将告知门卫以及在每个楼院选取一名楼长,如发现老人去世信息及时告知社区。

XX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7日

推荐第3篇: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财建[201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推荐第4篇:农机补贴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实际,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了自查,现就2015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我局与市农机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级职责,建立了责任机制,县政府下发了《xx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财政安排了10万元的工作经费,为抓好农机更新报废工作,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三家联合制定了《xx县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因2012年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局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局、财政局、农粮局、果业局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无人事变动故没有对我县农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更换。2015年上半年,我县共补贴农机具

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 户,其中耕整机

台,微耕整机

台,田园管理机 台,手扶拖拉机

台(其中旋耕机 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资金 万元,完成任务的 %。

二、政策公开和宣传情况。在市局专栏、县电视台公告了2015年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和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因目前我县农机补贴申请办理的少,每半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形式仍没有发布。

三、购机者选购机具自主权落实情况。我县农机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让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关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

四、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因我县目前申请办理补贴的数量少,没有进行结算,进度较慢,下一步我局采取措施加快结算工作进度。

五、补贴标准执行情况。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严格执行好了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产品和型号,以《补贴专刊》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据查,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了对经销商机具价格管理,无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恶性涨价现象。加强了我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六、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安排了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每办理一个符合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立即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贴机具标志标识和牌证管理情况。在实施补贴过程严格执行了机具的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前,即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挂牌率达到100%。

八、补贴档案规范情况。有专人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供货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指标确认书等严格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九、积极协调与农机供货点,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公开了投诉电话和保持畅通,听取农民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的反映,做好“三包”售后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在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中,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做好了注册登记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补贴程序,保证公开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的价格政策,阳光操作,加强补贴监管,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求真务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县的购置补贴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不断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推荐第5篇: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庞家堡镇2012年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报告

根据宣财字【2012】1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和宣财字【2012】9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口市宣化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16个行政村,走访农户68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区财政局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镇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镇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镇工作小组共9位工作人员,分为3组,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致村民的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镇工作人员将《宣化区人民政府2012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以村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4000多张;补贴资金已于2012年2月17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809513.33元;全镇295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推荐第6篇: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沙市区2011年粮食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鄂财商发【2011】

54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沙市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在我区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区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我们自查基本情况。

我们共抽查四个镇一个乡二个场,18个行政村,走访农户54户,抽查情况表明,我区落实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省财政厅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们积极的向单位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们科室共3个工作人员,冒着酷暑,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而且我们科室3名同志里就有2名是女同志,她们是踏着泥泞,顶着烈日在乡镇走村访户。

2、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区印制沙市区人民政府2011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26000份,以乡镇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一折通”存折已全部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已

于2011年3月31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折通”,全区兑付直补资金1209万多元;全乡2427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乡区做到了《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7篇: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

观音湖管委会

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巩固前一阶段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孝昌纪发[2011]5号《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管委会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推荐第8篇:至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2009年至2011年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2009年至2011年,我镇良种补贴工作在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良种补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吉农农字【2012】135号文件《关于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和精神,于2012年3月对我镇4个村良种补贴情况,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行了一次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良种补贴面积、金额及基本情况。

良种补贴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也是一项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三年来,对我镇共补贴554055元,其中:2009年177085元(优质大豆7055亩,每亩10元,计70550元;水稻1991亩,每亩15元,计29865元;玉米7467亩,每亩10元,计74670元);2010年184735元(优质大豆6969亩,每亩10元,计69690元;水稻1991亩,每亩15元,计19865元;玉米8518亩,每亩10元,计85180元);2011年192235元(优质大豆7809亩,每亩10元,计78090元;水稻1991亩 ,每亩15元,计29865元;玉米8428亩,每亩10元,计84280元)。以上三项农作物品种、面积补贴金额通过核查情况看,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在开展良种补贴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是良种补贴工作的重要保证。良种补贴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此,镇政府高度重视,把良种补贴工作放在首位。

(二)、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落实良种补贴政策。

为了增强农民对良种补贴的透明度,我镇补贴工作人员到村组户进行发放告农户书,通过大力宣传,达到了粮食直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之目的。

(三)、明确责任,规范指导下,全面推进良种补贴工作。良种补贴工作环节多、时间性强、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为此,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四个重点:一是明确补贴原则,二是明确补贴范围及标准,三是明确补贴方式,四是明确补贴工作程序;四个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确保粮补工作不走过场。

三、惠农补贴工作开展自查中所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镇此次良种补贴自查情况来看,我镇良种补贴工作虽然一一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良种补贴政

策,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补贴工作涉及面大、环节多,且工作量大,工作起来有

鞭长莫及之感。二是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012年4月11日

推荐第9篇:森林抚育补贴验收自查报告

***区森林抚育补贴验收自查报告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2012年3月,我局组织人员对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通过自查对不完善的项目进行整改和加以完善,自查认为,工程质量、数量符合规划要求。现将项目验收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2、位置及规模:***生态林场***以南部分,抚育森林面积*****亩。

3、规划建设内容:根据抚育区森林发布与生长的具体情况,抚育作业区总面积****亩,抚育措施主要是修枝。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三、主要做法

1、修枝

11月对抚育区内的灌木林,采取平茬、修枝抚育,人工

促进更新复壮;12月份、1月份对国槐、朴树、刺槐等乔木林采取修枝抚育,要求从下往上修去4-5层枝条,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3。只留一个主杆,对丛生枝、断头枝、多头枝、病虫枝、枯死枝进行了全部修掉。锯口紧贴树干,不留茬口,做到了锯口平滑。

2、清理林地,减少微生物和病虫害危害。

在作业区内,对不可利用的树头、枝丫等剩余物在不影响更新的前提下集中堆放。要求林地清理干净,堆放整齐。对作业区剩余物用消毒剂或杀虫剂喷洒,以防林地内病虫害的发生,确保抚育后林木正常生长。

四、项目验收情况

修枝:全部符合抚育修枝要求。

五、项目资金使用兑现情况

项目完成总投资18万元,其中:修枝用工费11.7万元,剩余物清理费用3.6万元,简易作业道1.8万元,其他费用0.9万元。

六、取得的成效

1、通过修枝抚育,清理了林区内的病腐木、倾倒木,对丛生枝、断头枝、多头枝、病虫枝、枯死枝进行了全部修剪,提高了林内卫生状况和林木的杆性及材质,增强了森林抵御火灾和病虫害的能力。

2、通过松土除草,为林木创造了适宜的生长空间,使

林木质量显著提高,加快了林木生长,改善了林区环境,增强了生态保护作用,提高了森林的生态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近年来,由于社会用工工资增长,进一步增加了森林扶育成本,对抚育工作有一定影响。

八、结论

自查结果:项目规模按计划实施,内容真实、质量符合标准,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

推荐第10篇: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财政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通知,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的一律取消,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副主任科员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县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办公室下发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自查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财务副主席马思仁担任,成员由其他人员组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2006年以来,严格按照县有关部门要求的关于津贴补贴的统一标准和实施范围,认真审核和发放各项津贴补贴,无扩大发放津贴、奖金、福利和有价证券及实物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边津贴,误餐补助以及纪检津贴等各项津贴补贴,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是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经认真抽查,尚不存在。也不存在利用“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不存在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是对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不存在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四)设立“小金库”方面

开展“小金库”清查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对帐外资金和“小金库”的清查工作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着重从规范票据台帐,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截止目前,尚未发现擅自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自查结果

经对照检查,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情况,没有擅自增发津贴补贴的行为。

三、规范津贴补贴保障措施

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首先制定了各项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一律不准瞒报、漏报津贴补贴核实情况;其次定期对我单位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第11篇:东港市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东港市良种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良种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农明电[2014]70号精神,我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各乡镇2008年至2014年以来良种补贴落实面积、作物、资金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良种补贴资金1337.8万元,补贴面积98.2万亩,其中水稻良种补贴 1067.8 万元,补贴面积 71.2 万亩,涉及216个村,14.3万农户,玉米良种补贴270万元,补贴面积27万亩,涉及马家店8个乡镇,96个村,5.1万农户;2009年国家对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实施了全覆盖,良种补贴资金1542万元,补贴面积119.02万亩,涉及228个村,14.8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56万元,补贴面积 70.4万亩,玉米良种补贴479.5万元,补贴面积47.9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6.7万元,补贴面积0.67万亩;2010年良种补贴资金 1548.3万元,补贴面积 119.8万亩,涉及228个村,14.8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50万元,补贴面积70万亩,玉米良种补贴488.8万元,补贴面积48.8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8.8万元,补贴面积0.88万亩;2011年良种补贴资金 1507.3万元,补贴面积116.3 万亩,涉及 216个村,14.2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1031.1万元,补贴面积 68.7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468.5万元,补贴面积46.8 万亩,大豆良种补贴7.63 万元,补贴面积 0.76万亩;2012年良种补贴资金 1217.3万元,补贴面积 94.3万亩,涉及162 个村,12.2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 822.3万元,补贴面积54.8 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8.6万元,补贴面积 38.8万亩,大豆良种补贴 6.39万元,补贴面积 0.63万亩;2013年良种补贴资金 1208.4万元,补贴面积93.6万亩,涉及162个村,12.1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814.5万元,补贴面积54.3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7.6万元,补贴面积 38.7万亩,大豆良种补贴6.2万元,补贴面积0.62万亩;2014年良种补贴资金1200.8万元,补贴面积 93.1万亩,涉及162个村,12.1万农户,其中水稻良种补贴808.5万元,补贴面积 53.8万亩,玉米良种补贴 388万元,补贴面积38.8 万亩,大豆良种补贴4.3万元,补贴面积 0.42万亩。

七年来,我市累计得到良种补贴资金9561.9万元,其中水稻补贴资金6650.2万元,玉米良种资金2871万元,大豆良种补贴资金40.7万元,全市14万多农户受益。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良种补贴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检查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工作人员9人,分3个小组,走村入户进行检查。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根据通知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要求乡镇先开展自查,市级再进行抽查,具体市乡两级开展的时间、核查内容、检查组工作任务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切实将此次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敷衍了事,搞搞形式、走过场。

(三)两级互动、严格核查。为了确保本次自查整工作取得实效,乡镇、农场和市农经局采取两级互动的方式开展良种补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乡镇、农场先开展自查。各乡镇、农场对2008—2014年以来良种补贴实际落实面积、作物和资金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各村补贴基础数据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发放问题;是否存在侵占、克扣、私分补贴资金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核查,通过核查彻底厘清各年度各村的实际情况。二是市级进行抽查。市农经局检查组对各乡镇、农场的落实面积、作物和资金进行检查核实,并重点对种粮大户、征占地农户种植面积进行检查核实,检查组共抽查全市15个乡镇、3个农场,162个行政村,810农户。通过抽查,农户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一致,补贴资金都能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不存在扣取、挤占、挪用农户补贴资金现象。

(四)专人管理、完善存档。各乡镇将各村历年补贴面积表、公示表、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市农经局将历年良种补贴指标文件、报账单、各乡镇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按年度进行系统归档,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良种补贴档案。

三、存在问题 1.玉米、大豆面积互相混报。大豆、玉米补贴标准一样,导致个别乡镇上报面积时,直接将大豆面积报成玉米面积,虽然对补贴金额不造成误差,但是对于每年农业部门掌握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造成影响。

2.由于不定期在外打工等原因,有极个别农户存在漏报情况。

四、建议

(一)良种补贴应发放工作经费。良种补贴工作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特别是乡镇和村组干部,他们处在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线,负责各项补贴的登记、公示、汇总等工作,不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而且还花费了很多资金,由于良种补贴工作没有经费,既挫伤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给乡镇、村带来负担,势必造成村级产生新的债务。因此,请求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乡镇、村两级发放工作经费。

(二)适当提高作物的补贴标准。现行的补贴标准大都是很多年前制定,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补贴早已显得名存实亡。就水稻而言,现在绝大多数是机械插秧,育苗每亩使用的种子量平均在7斤左右,按每斤种子5元计算,每亩种子的价格35元,而现行每亩水稻的补贴标准为15元,如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将会推进新品种的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第12篇:乡镇工作补贴公示报告

2015年泽州县

中学乡镇工作补贴公示报告

泽州县教育局:

根据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泽州县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泽人社字〔2015〕5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根据每位在编教师实际情况,确认每位在编教师在乡镇的实际工作年限,结合每位在编教师的本年度考勤情况,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举报或其他异议。现已认真填写《泽州县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表》

特此报告

泽州县

镇初级中学校

2015年12月6日

第13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蒋湖农场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农场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精神,紧紧围绕我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工增收的目标,改善农业机械装备,落实购机补贴资金17万元,补贴农户9户,现作如下工作汇报:

为了认真宣传中央和省政府的惠农政策,坚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程序操作,严把政策执行关。2010年天门市上半年给予蒋湖农场购机补贴计划7万元,首先农场政府集体讨论研究,把购机补贴人员名额报市农机局落实补贴购机。在下半年争取计划4万元以后,通过各方努力反映农场补贴资金偏少,职工需求量大的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又调增补贴6万元,由补贴机车3台,增加到9台,其中,收割机3台、拖拉机6台,全年争取购机补贴资金共计17万多元。全部有市农机局主管部门,指定定点农机公司,进行补助差额购机,我场购机补贴已经全部到位。同时,我场引导农场职工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筹购机资金178万元,调动了广大农工的购机热情,为当年农业生产作出了贡献。

蒋湖农场农技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第14篇: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2008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第15篇: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周宁四中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周宁四中

2015年8月14日

第16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20xx〕5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要求,县文广新局党委对本系统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安排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据自查,至目前为止,我系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现将贯彻学习《解释》和《规定》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禁酒”令。避免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四、加强监督,切实履职。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第17篇:滥发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博兴经济开发区

关于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开发区对规范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工作高度重视,完成了下列工作。一是成立了自查小组。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还成立了自查小组,对开发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转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发区组宣办人事科给开发区三局两办两中心及城东街道办事处都转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要求,要求各局办、中心、城东街道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对照治理内容整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博兴经济开发区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自查,开发区始终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除了按国家和省市县统一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和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开发区不存在违规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员工个人,其中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等;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对照贯彻执行《通知》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

(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与省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 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没有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开发区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开发区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规范工作,构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创先争优的政务环境。

博兴经济开发区

2018年8月15日

第18篇: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怎么写,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高度重视 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XX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

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48号 )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XXXXX 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人社、财政等要求自查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督办,安排专人开展自查清理,现将本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务员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步骤逐步规范本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依据每位职工的职级,其中,正科级2人(其中正科级实职1人,正科级非领导1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严格按照分步出台的执行标准,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统一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并且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6人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审批的标准执行专技人员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奖励性绩效年底经县人社局审批后集中发放。因此,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问题。

二、档案达标单位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获得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档案达标单位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局在职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

三、文明单位创建奖兑现情况

我局自XX年起获得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文明单位创建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体职工(含退休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

四、考核合格工资兑现情况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计发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考核合格工资,我局在本年12月份严格按照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兑现了一个月的考核合格工资。

五、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文件(恩施州公积金管委会4号)精神,我局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改革性补贴兑现情况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职工可兑现XX年物业补贴人平200元,住房补贴150元,通讯补贴100元(科级干部200元),交通补贴220元。我局在本年度内按月随工资直达兑现了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XX年物业补贴在在本年12月份一次性给予补发。

总之,我局在本年度内除兑现上述津贴补贴以外,没有发放任何形式的补贴、奖金、实物,正确把握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四不准”的规定,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水平,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第19篇: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徐家堂小学

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微纪发〔2014〕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徐家堂小学

2014年5月7日

第20篇:乡镇意识形态自查报告

XXXX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XXXX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突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突出服务经济发展抓舆论引导,突出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优化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抓阵地建设,各项工作在建设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在管理中完善,为推进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舆论保障和文化条件。

一、充分认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这个论断是对世情、国情和党情的科学概括。意识形态具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重功能,所以,我们要深刻认识和理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论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地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就要做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主”对“多元”的统领和指导,发挥主流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功能。必须以主流意识形态的科学性、真理性来引领多元,使多元文化在“一主”的统领下形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大合唱,形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正能量,成为推动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的精神动力。

我们必须大力加强经济、法治、社会等领域的意识形态建设。在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与安排中,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放在指导地位,抓住了这个关键,才能真正做到不让自由主义误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二、XXXX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注重理论塑形,奠定坚实思想合力

1、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领导干部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增强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能力。同时,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撰写理论文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截至目前,今年党委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7余次。

2、广泛动员,全面覆盖,务求实效。要把宣教与抓好基础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这对增进相互了解、凝聚共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做好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把宣教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还要同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要着力加大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乡村文化站作用,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切实解决农民信息闭塞,学习资料匮乏,教育普及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

XXXX属于地质灾害多发区,每年的主汛期

7、

8、

9、10月。这一时期全乡降水量占总降水量的比例较高,地质环境脆弱地区在降水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乡政府领导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有关部门和各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乡百姓识灾、防灾、避灾能力,认真落实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防灾措施,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方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尽量将地质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构筑防线。结合工作新形势,明确职责、任务,有效解决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流于形式的问题。同时将马克思主义思想等作为乡村农民群众学习日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采取包村干部、住村干部走访宣传,利用广播等平台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以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社会主义好”为主旋律,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我乡根据群众特点和自身优势,结合“一乡一特”文化宣传工作,积极借助宣传文化平台,利用网站、报纸、微信,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庞大有特色的农民文化宣传活动队伍。在乡政府开展某市2018年“拥抱新时代。点亮美丽城”------“我们的节日”春节期间亮化工作和文化活动。利用村民一年中农闲时间,我乡于2018年1月举办了“农村运动会”,真正做到群众娱乐,政府“买单”,让越来越多的人体验乡村文化的魅力,体验文化的风味,从而喜欢它、热爱它、传承它。

(三)深化道德建设,筑牢精神家园

1、精选载体,丰富内涵,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建设。以“公民道德建设月”、“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了楷模的风向标引领作用,在全乡形成了一场规模宏大的学习道德模范热潮。

2、广泛开展“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农家书屋”读书比赛,参赛选手畅谈农家书屋对农牧民实现“中国梦”发挥的积极作用;举办各行政村文艺竟演活动,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乡镇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3、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规范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传播“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2018年7月1日,XXXX党委办公室挂职副主任、某第一义工、某市环保局程XX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

4、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切实开展好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在各行政村广泛开展以“爱我中华,心系国防”等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国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并开展征兵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民兵培训。

三、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阶段成效

1、通过多种形式强化意识形态。运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通过邀请某市委组织部领导授课、支部书记谈心、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采取传统新闻宣传与标语、牌板等社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拓展“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入户走访解民情”、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加强形势任务宣传;积极配合某市举办的“我的热爱,大声说出来”主题朗诵活动,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弘扬主旋律,广泛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利用多个阵地强化意识形态。用好报纸、电视、网站、广播、电子屏、培训等阵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用科学理论、正确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占领精神文化阵地。

3、坚持多个部门联动强化意识形态。树立意识形态工作齐抓共管理念,强化“一盘棋”思想,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层层发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劲动力。

4、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群部为牵头部门,党委要严格落实“六个管好”责任,即:管好政治方向、管好理论武装、管好舆论导向、管好思想研究、管好宣传阵地、管好乡镇文化,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5、大力推进宣传品牌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有序展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计划,编制新闻宣传方案等,持续跟进报道重点工作、做到重大新闻、热点新闻及时发布在“魅力某”,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6、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全员广泛的文化实践活动,不断创造文化新品牌。让文化作为一种爱好走进工作,走进生活。通过开展文化系列活动,凝聚了人心、活跃文化生活,增强了全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展现了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了文化的穿透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四、存在问题

1、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仍需要强化,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脱离群众。

2、辐射基层,走群众路线不强。要从群众视角出发,主动回应群众反应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激励群众,鼓舞群众。

五、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乡党委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群部牵头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另外,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

XXXX党委

乡镇补贴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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