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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03 08:36:1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09]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推荐第2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具体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是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 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2008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 ,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 主要做法。

1, 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 胥维忠 孙守星 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 周思新 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 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 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推荐第3篇:规范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和平小学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心学校转发的《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转向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胡发平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二、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四、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和平小学

2016年9月

推荐第4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教育局:

根据教育局转发《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及时对所属小学校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 派、有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点)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共有在校(1—6年级)学生3022人,xx片区1326人、xx片区653人、xx片区385人、xx片区658人,从整活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实行集中办学后,有住校生的学校只有xx完小、xx小学等这九个学校,共有住校生1900人。全乡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4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3022人,有食堂从业人员56人。

二、检查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使用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课乱收费情况; 4.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5.规范服务性收费收缴和代收费情况; 6.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收费政策情况; 7.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 1幼儿89人,分大、中、小三个班。一所(公建民营),外来人员承包办学,有在校幼儿175人,分大、中、小五个班。学前班有22个班,在校幼儿473人。

(2)收费情况:

公办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按幼儿就餐情况收5.50元/天;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5.00元/张。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建民营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6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200.00元/月;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15.00元/张。

学前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学前班寄宿生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收学前班走读生保教费150.00 元/生.学期;b.教材费:根据新华书店出库单或教科书后的单价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的原

- 3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认真执行会计法规政策和有关学校管理的法律法令,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八)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我乡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小学的中央教育惠民资金主要有以下六项:1.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2.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3.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云南省政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6.免费教科书的使用。

(1)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中小学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免费教科书进行造册登记发放;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都是阳光操作,资金领取都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名册有学生或学生家长、校园长、督办人员及教办主任的签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教办下拨到片区,再由片区管理食堂负责人转拨到校点,每月结束开具正规发票进行核报冲销。

(2)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从宣传到发放过程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每学期结束校务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对本学期的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主管局。

我乡2011年9月7日开始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以来,乡党委、政府对学生营养餐工程一直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都由学校经营,安排专人监管,专人负责,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 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收支明单独核算,做到学期末基本无结余,平时教办下拨和学生缴纳的生活费基本都缴存到乡教办单位账户管理,校点不存留过多现金,随要随到乡教办划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没有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没有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结余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九)其他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涉及的其他民生资金就是2013年清理从解放以来参加过教育教学工作代课、民办教师补偿金,涉及人员612人、资金2746007.28元,所有资金都通过本人或代理人亲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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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

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

副组长:黄

成 员:黎

具体事务由黎永慧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分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2014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学费250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4、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2014年12月31日

推荐第6篇: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

2014年7月20日

推荐第7篇: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根据杨教【20xx】59号和杨教【20xx】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我校收费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学校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迎接20xx年秋季市、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学校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进行自查工作,下面就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健全运行机构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重点在学校,关键在校长,教育乱收费必须通过学校加以制止,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因此我校成立了市光学校行风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书记和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领导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领会精神实质

开学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机关的有关通知精神,把开学以来的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此项工作放在师德建设的重要高度来进行。坚持把规范教育乱收费作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在学校校务会、行政会上学习和宣传学校教育规范收费的意义,统一思想,动员部署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二是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一步宣传和动员,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做到人人知晓,个个领会,提高广大教师对规范收费工作的认识,即学校规范收费工作是学校师德建设和学校形象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措施有力,保证收费规范

1、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增加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制度性保障;是学生及家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教育领域实践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方面,学校及时制定《上海市市光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流程》,另外一如既往的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学前,利用公示牌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件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对于代办费收费项目,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操作;对于特困生,认真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符合帮困条件、并持有政府所发“助学券”家庭的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学校收费实施收支两线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2、实行一事一清制度。

实行一事一清制度,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家长的要求,也是学校规范收费的必要程序。无论是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考察活动的收费,学生就餐的收费,还是校服等的征订费等,学校都出示通知,由家长自愿参加,学校保存回执。

3、坚决制止违反行风的现象。

本学期经自查,学校无违规代办,无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情况,学校杜绝各类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业余学校做宣传,无任何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的各类收费课外办班,无统一向学生征订或推荐教辅材料。暑期中,学校还在区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教师兼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反馈,未发现有在职教师从事兼课及有偿家教情况。

(四)、主动对接,展示学校风采

学校依托行风建设互动平台,积极开展行风建设互动工作,聘请街道、警署、居委会主任、家委会成员、共建单位任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社会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社区共建会议,告知学校教育教学成效、行风建设工作、收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以此提高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展示区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和市光学校的教育风采。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对20xx年的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情况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并在校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宣传,同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传达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精神。学校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长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及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和具体措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收费工作有总务处负责,首先有总务处发放收费通知,其次是班主任收齐学生规定的教育收费款项,然后统一交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学生交费名单开一人一票,期末结算清单给学生,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代办、服务性收费家长征询意见表;

2、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局备案;

3、收费标准、内容公示在校门口普陀教育宣传栏内,长期收费公示。

四、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是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都是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的规定。

2、学校代办收费项目,做到在收费前征询家长意见,如有调整收费的项目,召开家委会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区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再执行代办项目的收取。

3、学校从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变相收取的借读费。

4、学校从不以举办特色班、提高班等为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5、学校从不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同时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推荐第8篇: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2010年11月08日 17时18分 浏览数:1954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10〕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 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10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10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08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09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09〕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 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09〕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09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09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 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推荐第9篇: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查报告

呼图壁县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呼图壁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根据昌吉州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昌州教发【2006】33号)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监字【2008】3号)要求及创建标准,近日,我们组织县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创建自治区级规费教育收费示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对全县13所中小学、1所成职教中心、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这次情况及呼图壁县近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呼图壁县地处天山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县域内居住着汉、哈、回、维等25个民族,总人口22.9万,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全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成职中心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2所,公办幼儿园3所。在职教职工总数1967人,其中高中289人,初中692人(少数民族182人),小学959人(少数民族387人),幼儿园69人(少数民族12人);在校生总数20288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883人,初级中学在校生5922人,小学在校生10610人,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22人。在园幼儿1403人。2009年,呼图壁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自治区命名为全疆“两基”迎国检三等奖县市,被昌吉州命名为全州“两基”迎国检二等奖县。 2010年呼图壁县教育局荣获自治区“两基”工作县、市区三等奖,昌吉州“两基”工作先进县市,被自治州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为贯彻落实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呼图壁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纪委、教育工会、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部门为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了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安排了各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年初按照县纠风办——教育局——学校——年级组——教师这一顺序,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了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贯彻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呼图壁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08年起全县义务段所有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和教材费.2009年免收17429名义务段学生教材费合计212.56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852万元,有2355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金186万元。全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呼图壁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免收教材费合计207.8万元,划拨公用经费988万元,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3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64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发生。

呼图壁县加强管理没有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的现象。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杂费、爱国科普教育收费、体检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真正了“零收费”。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呼图壁县严格执行昌吉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08】51号)、《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3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二00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昌吉州发计委、教育局《关于2006年昌吉州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州计价费【2006】49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一中的2009-2010学年在高中汉语招生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未突破计划内553人,计划外273人的州招生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县一中严格按《2009年昌吉州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统计表》确定的计划内学生名单招收,未突破计划内招生人数。计划外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先报名缴费,然后确定计划外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招生。未发现呼图壁县一中擅自突破招收比例、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四)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从严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呼图壁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执行国家及区州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2004年以来,呼图壁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及各项政策性待遇,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实现了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 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2006年起就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小学85元、中学90元的上限标准。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呼图壁县建立并实施了《呼图壁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呼图壁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我县各学校都能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行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定了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未发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坚决遏制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县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各校“两免一补”实施情况、征订教辅用书使用情况、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保险情况以及农村学校土地承包和校舍转租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查,全县各校都能认真执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8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承诺”制度、“一生一票”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制度,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与全县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园)财务人员考核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财务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学校要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等。

各校均能较好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能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的收费资金。

2010年7月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五所学校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学校的收费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能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务 “零接待”的规定,无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把校务公开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呼图壁县校(园)务公开暂行办法》,对各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从工作重点、廉政承诺、职称考核、评优评先、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教材征订等十二个方面实行统一公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六)各种服务性收费、举办各类辅导、补习班等的情况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经济负担、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让学生过一个生动、活泼、愉快的假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暑假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和补课,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代课,禁止有偿家教,发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一中高中毕业班级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审批补课费,利用假期适当补课。教育行政部门暑假期间经常对民办教育是否聘用本县教师任课;学校是否利用暑假为学生补课;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无教师有偿补课、假期办班的情况。学校和教师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等现象。

学生保险、寄宿生住宿用品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做强制要求,各学校都能规范管理,未发现有从中谋利现象。

(七)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学大纲教材)》、《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标准教材)》、新教基【2008】

2、

3、

4、5号和昌州教基发【2007】

5、

6、

7、8号文件以及昌吉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禁止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版本的紧急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免费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的通知》(新教基办【2008】14号)精神,下发了《关于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教辅材料推荐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学用书的征订必须到当地新华书店,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凡是发现教学用书从非法渠道流入学校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中小学教辅用书的选购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新华书店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单,学生家长自愿预订,新华书店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学校、教师不参与销售教辅用书工作。

(八)不断加大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力度

呼图壁县对于违纪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将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九)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 积极抓好“五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并通过积极开展争当“文明玛纳斯人”、“文明师生”等集中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教育局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考勤制度,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教育部门的职责、股室职责、收费标准、领导分工和服务承诺重新审核公布。设立了文明监督岗,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出台了《呼图壁县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程序、规则作了明确要求,并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干部的“干部进状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向上、健康和谐的机关作风。

认真开展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搭建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全面部署了呼图壁县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各项工作。在“行风热线”的在线交流中,广大群众对近年来呼图壁县教育发展热情关注,先后提出了民工子女就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教辅用书的选定等一系列问题,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对听众提出的问题逐条予以认真、详细的答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极大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年来由于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行风和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呼图壁县的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办学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呼图壁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量化指标,自查自评得分146分。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呼图壁县教育局

2011年3月4日

推荐第10篇:.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2015年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非常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行政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

二、自查情况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教育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2、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3、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4、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5、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

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经过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在2016年的工作考虑,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承诺。

2015年11月18日

第11篇: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自查报告

三岔河镇火神庙中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治理乱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由张卫军任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保证全校学生免除杂费、学费、教科书费,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并认真执行。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把握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有序地部署好开学工作。

2、学校根据市区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校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状》,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册、教具、磁带等;不允许教师私自外出有偿补课、办托管班,严格收费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现象发生。

3、学校坚持所有与教学有关的资料、书籍、报刊全部由学校征订,从不向教师摊牌征订款。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

3.不自立收费项目,坚持“两免一补”公示制,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严肃审批报销手续,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违纪行为。

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商洛市《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试行)》。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家校良性互动,让家长拥有知情权和发言权,争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开学初,学校各班召开家长会,提供学校与家长交流的平台,增强了家长责任意识,进一步促进家校共育。同时,班主任向家长告知监督电话,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并做好反馈工作。并热情接受家长的询问,解释新学期的新政策,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1.开通学校乱收费举报电话,设立家长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2.建立家校联系表,校长亲自不定期给各班学生家长打电话,了解教师有无乱收费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没有家长反映学校教师有乱收费的现象。

3.对投诉的收费问题及时查实、及时反馈,并及时给投诉人回访,未发现违规乱收费的现象。

我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治理乱收费、乱补课、乱征订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得以健康、稳定地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把学校建成人民满意的“规范化管理学校”。

三岔河镇火神庙中学 2013年12月

第12篇:学校秋季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范收费政策,切实加强我校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对我校收费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有关收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规范收费领导。

规范教育收费是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办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校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同“建设以和谐促发展、以质量铸品牌、以特色扬个性的优质学校”的目标相结合,更把此项工作的推进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切实提高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通师一附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陆xx

组员:倪xx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坚决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对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体现在他们平日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努力遵循“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的原则。

二、加强公示,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在临近开学之际,我校将区教体局统一制作的收费标准在校门口进行公示,同时将有关减免政策一并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五严”规定,不开办向学生收费的兴趣班、补习班,不出租教学设施给校外办学机构。学校向自愿申请在校就餐的学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伙食费,始终遵循非盈利性原则,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核算食堂成本支出,每学期结束依据实际就餐天数进行结算,通过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家长并由学生亲自签名领取结余退费。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办学行为,真实有效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随后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我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级部门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中推荐的材料,按规定使用教材,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此外,我校无有偿家教现象,并明确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事,抵制有偿家教、补课的诱惑。

三、明确要求,依法做账,严格落实收费行为。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一把手校长负责,对收费全权监督,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学校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定期对财会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对会计帐本、会计凭证进行严格、详细地审查,做到帐目清晰,手续规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教育收费是牵涉到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通师一附将继续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和上级布置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xx小学

2016年9月5日

第13篇:规范收费

福建省出台措施严禁高校收取补考重修费用

我省出台措施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工作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臖通讯员张增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昨天下发通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不得收取补考费重修费

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的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包括“转专业费”、“赞助

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押金、保证金,以及各类证、卡首次发放的工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定向生、特长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一律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独立学院的学费、住宿费可按成本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 学分制收费不得高于省定学年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其学分制收费按专业类型,在不高于省定学年学费标准的范围内,由各学校报省级和同级价格、财政和教育部门备案。

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合格,按规定需重新安排学习的,按本专业学分标准和重新学习的课程学分收取学费。对修读第二学位以及选修其他专业课程的,按所选专业课程学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严格限定代办费项目

收取的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在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因军训需统一代办的服装、食宿费用内,学生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制统一代办。 代办费应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结清。

公办高等学校应确保在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得低于20%的资金,用于建立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此外,各学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校内要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第14篇: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中和镇白云寺小学鱼水村小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我校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规范幼儿园收费:幼儿园每人人期收费600元,无其它乱收费。

2、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我校无择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情况:我校无“公参民办”学校办学。

4、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生自愿购买。

5、我校无补课和乱收费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惠民政策,成立相关工作小

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7、一至六年级每生每期收取15元作业本费,无其它收费。

总的来说我校无补课乱收费乱办班等违规现象发生。

中和镇白云小学鱼水小

2013年12月10日

第15篇: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自查报告

我校接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立即召开行政办公会,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自查。在学年初,我校已成立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组长:白衍卫副组长:颜景海成员:于强栗先文田敬涛孙希玉李金环张伟于成华。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冯立琦成员:马艳孙青刘恒芹王颖丁玉萍张敏。

根据区、市安排,依据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标准,对学校收费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购物发票一律采用正式发票。凡发票金额大于实际购物金额时,在发票上注明实报价格,本着谁经办谁签字,每张发票必须由校长签字,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生效,然后到结算中心报账。发票金额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报账后,及时联系客户,将款额领着,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惠民政策经费的行为。

2、我校校舍紧张,虽然班额较大,但不存在捐资助学、招特长生收费和培训收费问题。

3、在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中,学校向社会承诺,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本着自愿的原则,自选项目,家长签字后,方可征订,从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4、我校不存在补课情况,更没有组织集体补课,没有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5、我校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区物价局{2004}185文规定标准收费,学校不存在收取捐资助学费,以及任何高收费和乱收费行为。

6我校不存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为。

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

自查报告

林桥小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16篇: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表

2011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表

填报单位:_陆家宅小学_(盖章)

一、领导重视情况

去年以来,本校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以规

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在全体

教师会上进行宣传,

2、学校教师要严格按照收费规定进行。

3、成

立学校收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黄悦、马骏、景暻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的意见》和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明确了责任,

实行了分工,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是黄悦(校长)收费工作第一责

任人,马骏(总务主任)负责财务收缴情况,景暻(教导主任)负

责班主任对学生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三、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要求,本校在去年自查和被检查

中发现的问题是主要整改措施如下

四、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校公告栏、

2、校门口大屏幕显示

3、家长告知书公示的比例是_100_%。如未能按要求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原因是

五、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属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是否实

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是否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了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2.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费和卫生保健费,各学校是否按照小学(1~5年级)每生每学期50元、初中(6~9年级)每生每学期80元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3.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

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A.是B.否

如选B,请说明理由

六、查处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本校是否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1.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

2.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

3.违规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中小学生收费的各种

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4.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的收费补课活动

5.仍然存在 “兴趣班”、“特长班”;

6.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7.统一订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A.是B.否

如选A,请说明处理情况

八、处置信访件情况

去年9月以来,收到群众反映本校收费问题的信访有____件,

已经处理____件(其中查实有违规收费行为的____件)

十、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1.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_20_人,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

师__20_人,去年以来对_1200_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

2.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__1__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__21__人。

第17篇: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安监局郭建民局长亲自负责此项工作;与分管副局长等涉及煤炭管理的工作人员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仔细核对,报告自查情况如下:

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太原市杏花岭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表》中二大类40项涉煤收费内容自查涉煤收费项目,本单位无任何表中涉及收费内容。

单位盖章

2014.6.27

第18篇: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报告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第19篇:学校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自查报告

钱场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钱场镇初级中学历来非常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形成了校长负责、部门主管、财务审核的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年伊始,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开展自上而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评促教、整建并举”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收费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学校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及收费管理情况”等重要内容,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自查、全面整改的原则,收到明显成效,多年来家长和社会对我校的规范收费情况都比较满意,没有举报或来信、来访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使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精神能够深入人心,工作要求能落到实处,每学期开学第一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及教职工大会,学校都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文件进行认真的学习,并就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落实。每学期除了按规定对收费项目的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公示以外,学校还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监督电话、校长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反馈学校行风建设的情况,听取社会对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广开言路、查找问题

为了开展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能够完全符

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取信于民,我们围绕办学行为、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收费管理等热点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主要归为:师德师风、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等三大类。通过反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学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热点和可能产生违规收费情况的隐患。

三、突出重点、认真执行

1、我校没有收取任何学费、住宿费、搭伙费等费用,教育经费由国家全额拨付。

2、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没有收取学生的补课费、择班费等。

3、本期学生进餐实行自愿刷卡消费,没有一次性收取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行为。

4、教辅资料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做到先预约后征订,严格执行上级一科一辅的规定。

5、学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没有同商家一起强制学生饮用学生奶,定制学生服,更没有加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6、我校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用制度规范人,用监督约束人。学校制定了《钱场镇初级中学规范收费具体措施》、《钱场镇初级中学师德规范细则》和《钱场镇初级中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日臻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学校和教师的办学、教学行为,自觉接受老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历年来加强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整改工作,我校校风、教

风、学风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肯定。我们将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治理教育领域“三乱”工作作出贡献,竭尽全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真正实现“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承诺。

钱场镇初级中学

2012年10月9日

第20篇:徐家山小学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徐家山小学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收费工作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大事,马虎不得。我们本着对党的、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从始至终、一丝不苟地在做好这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学习宣传,以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

1、财务工作人员和校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冬云(校长)、副组长于国柱(财会),首先熟悉、掌握教育收费各项政策法规。

2、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机关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法规,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法规,提高全体教职工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

3、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各级政府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学校醒目的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补课收费现象。

三、自查结果

1、严格控制课本和作业本费的使用,教学用书征订、选用按教育局和新华书店联合通知的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规定。学校没有强制和向学生推荐过购买学习资料、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的行为。

2、因为现在学生上学国家实行了两免政策,免收学生的杂费和课本费,因此我们没有向学生收取杂费和课本费。

3、根据上级安排我们从教育局订了学生的作业本,由学校代向学生收取,

一、二年级每生收作业本费6元,三~六年级每生收作业本费8.5元。

通过自查,我校没有一项违规收费。

徐家山小学

2012年11月

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收费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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