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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自查报告 管理(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30 08:34:34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

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辛勤工作,存在着缺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自查报告吧。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肃财政纪律,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近日,璜山镇中心卫生院对20××年以来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

一、在制度建设及出差纪律执行方面。璜山卫生院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差旅费内控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现象。

二、在支出标准执行方面。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费和公杂费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一律自负。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不存在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等情况。

三、在审批和报销管理方面。该院制定了《璜山镇中心卫生院出差审批制度》等,所有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无住宿发票报销又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璜山镇中心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各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2

根据武教办[20xx]20号《关于转发<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武财预[20xx]34号《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日前启动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会组长、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针对20xx年4月1日以来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差旅费使用情况在校务监督公开栏进行公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建有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培训、听课、办事等都需经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要凭出差审批单报销。

2、我校有《差旅费报销细则》等内控制度,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审查,每学期将所有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二、支出标准执行情况

1、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

2、未发现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等城市间交通都在规定等级内;

3、住宿费都在相应级别住宿限额标准内;

4、未发现出差人员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审批和报销管理

1、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2、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相关票据与出差审批单相符;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

3、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均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4、不存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实行减半报销公杂费;

6、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四、出差纪律执行情况

1、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

4、不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差旅费管理的自查报告3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年至20**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x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20x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53.5万元,20xx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xxx年外出学习培训11次,共96人,花费49011元,20xx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1361元,20xx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1300元。除20xxx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20x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6万元,20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3万元。我局20x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8.7万元, 20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7.7万元,20xx年1-6月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为16.8万元,其中,20xx年5月,因路政大队20xx年由省局统一配置的猎豹皮卡车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已行驶31万多公里),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运行,经市局同意,我局购置大众上海大众朗逸汽车1辆,价值10.7万元,严格按照控购手续,经市财政局控购办同意购买。支出比例偏高的原因一是我局属于公路管养部门,需长期对公路沿线进行巡查和执法,造成使用费用偏高;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经查,我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推荐第2篇:关于差旅费等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

滕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关于差旅费等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滕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规范差旅费管理。近日,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对2016年以来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

一、在制度建设及出差纪律执行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差旅费内控制度、出差审批制度。通过自查,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现象。

二、在支出标准执行方面。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费和公杂费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一律自负。通过自查,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不存在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等情况。

三、在审批和报销管理方面。我校制定了《滕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出差审批制度》等条例,所有差旅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是否合规完整。通过自查,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无住宿发票报销同时又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等现象。

从自查自纠的情况来看,我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财政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滕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二零一六年九月

推荐第3篇: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自查报告

大营初中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

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7月15日,接到广饶县财政局和广饶县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自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总务处主任、理财小组成员、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结合2013年12月17日至2014年1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落实情况及2016年以来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的自查内容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差旅费

1、城乡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和学校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

存在问题:部分差旅费支出票据不够规范。

二、会议费 会议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

三、接待费

1、按照上级规定,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2、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

3、无下列违规行为:

(1)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超标准安排工作餐;

(3)承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

四、完善制度和监管,确保取得长效

根据自查结果,我校进一步完善“三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三费”支出管理,提出了六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不是上级安排的接待,我们自己不安排。上级安排的接待,要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接待。

五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六是规范财务管理。“三费”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使学校健康有序正常地运转。

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我校将以这次自查工作为契机,今后,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常性的在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整改自纠的基础上,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并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保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办事。

2016年7月16日

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

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稻庄镇大营初中 2016年7月16日

推荐第4篇: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

走马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职工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行公务活动管理制度化,根据《鹤峰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及鹤峰县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及学校聘请员工。

2、差旅费是指我校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3、严格实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教职工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并如实填写《鹤峰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如实填写出差人员姓名、职务、事由、地点、天数等相关内容。学校教职工出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审核批准;校长出差须向中心学校校长和教育局相关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出差。

4、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学校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

5、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鹤峰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费用,超标准部分费用自理,不得报销。(汽车:按当地实际客运车辆收费标准报销;火车:硬卧、硬座、软座、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在经济实惠的前提下请示校长同意后可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员应该厉行节约,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合规,据实报销交通费用。

6、县内出差原则上应当天往返,确需住宿的,学校出差人员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住宿,未经请示批准的费用自理。县外出差应按照会议要求科学安排时间,减少在途费用,节约公务成本(原则上走马至恩施及类似城市一天到达、返程一天,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住宿,特殊情况需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住宿)。

严格住宿费管理。学校出差人员住标准间,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内,选定安全、经济、便捷的定点宾馆住宿。住宿费标准:

(一)到本县乡镇(五里集镇除外)出差的,住宿费在8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二)到县城及类似城市公务出差的,住宿费在12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到州城及类似城市出差的,在18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

(四)到省城及类似城市出差的,住宿标准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7、严格伙食补助费管理。严格审核控制伙食补助费支出。县内出差可由出差人员自行安排伙食,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县外省内出差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的,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到县城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到其他乡镇每人每天80元。本镇境内到堰垭、曲溪、大典出差的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方出差每天补助20元。因公外出人员在十天(含十天)以上的,工作、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40元。

8、切实加强县内出差管理,县内出差人员必须到出差对应单位开具《鹤峰县教育系统县内出差差旅费报销核对单》,作为出差人报销差旅费的附件,以供审核,无差旅核对单的不报销差旅费用。

9、出差结束,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及凭证,报销出差费用。学校财会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对于审查不严的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10、由举办单位收取会务费,统一安排食宿,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等有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开支的,按规定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会议、培训期间食宿自理且举办单位未收取会务费的,凭会议、培训通知 及食宿结算凭证,学校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走马镇中心小学

2014年11月

推荐第5篇:芦北小学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芦北小学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武教办[2016]20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对照武财预[2016]34号《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日前启动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会组长、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针对2014年4月1日以来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差旅费使用情况在校务监督公开栏进行公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建有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培训、听课、办事等都需经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要凭出差审批单报销。

2.我校有《差旅费报销细则》等内控制度,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审查,每学期将所有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二.支出标准执行情况

1.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2.未发现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等城市间交通都在规定等级内;

3.住宿费都在相应级别住宿限额标准内;

4.未发现出差人员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三.审批和报销管理

1.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2.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相关票据与出差审批单相符;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

3.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均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4.不存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实行减半报销公杂费;6.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四.出差纪律执行情况

1.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2.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

4.不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2016年2月28日

推荐第6篇:差旅费报销管理细则

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差旅费管理细则

一、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根据股室站所工作特点,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实行差别化管理和总额控制。

二、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坚持精简、节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严格控制租车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县内出差由分管局长批准,县外出差由局长批准。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对象转嫁交通、差旅等费用,严禁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礼品等。

四、城市间交通费管控。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级次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通常乘座普通客车、动车二等座或其他硬座火车,远距离乘飞机选乘经济舱、轮船选乘二等舱以下,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城市内前往专线客车车站和办事地点打的或公交等交通费,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单位已派车和租车的不报交通费。严控租车出差,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县内租车的,纳入总额控制,凭有效票据限额报销(不超过400元/天)。

五、住宿费管控。出差需住宿的实行限额报销,住宿标准成都不得超过320元/间.天,南充或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00

1 元/间.天,县内不超过200元/间.天。接待单位已安排住宿的不得报销住宿费。

六、伙食补助费管控。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局按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县外100元/天.人(三州120),局机关到乡、村80元/天.人。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按早餐不高于20元/人.顿、午餐、晚餐不高于40元/人.顿的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

七、公杂费管控。到县外出差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成都每人每天80元,县外其他地方每人每天50元,主要用于城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八、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报销。上级要求开会、培训的,工作人员凭文件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外出。会议和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交通、食宿、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未统一安排食宿的,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九、上级工作锻炼、支援、借用等人员,原则由用人单位报销其相关差旅费,局可考虑每月报销一次往返车费。

十、差旅费报销程序。股室负责人先填制派差单,明确出差地点、事由、人员、期限等,按本细则第二条报批后将出差审批单(第二联)送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对出差时间、目的地、是否派车和住宿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备注。月末出差人根据办公室出差汇总情况填制差旅报销单,附齐发票、2 公务卡消费POS凭证、核实后的派差审批单(第一联)送财务股审核后送签。在年初下达差旅费用总额度内报销,一般人员的差旅费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局班子成员的差旅费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的差旅费由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十一、注意事项。

1、差旅费实行按月报销。超过56天仍不报销的财务股一律不予受理,并由个人承担其公务卡借款利息。

2、报销票据要规范。发生交通费的,要有客运公司的客车票或动车票、火车票(不包括出租车小汽车发票)等。发生住宿费,应付目的地(或途中)的住宿发票,不得用餐饮发票或其他地点的发票代替出差地住宿费发票。所发生的票据必须印章齐全。不及时报销的或票据不规范的,财会股不予受理。

本制度由局财务股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如政策性变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仪陇县国土资源局出差审批单(样表)

推荐第7篇: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 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 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04]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 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 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 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8篇: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

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

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

公司总经理批准。

1、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

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

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3、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

60% 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

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

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

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

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

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

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

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

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总经理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推荐第9篇: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篇1: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行(2006)977号文件精神,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我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六安市城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

二、学院正职领导出差,可入住三星级及以下宾馆单间或标准间(每人1间);其他人员出差可入住三星级及以下宾馆标准间(每2人1间,出差人员为单数的,有1人可住标准间或单间)。正职领导出差住宿费凭据报销,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200元。

三、学院工作人员出差,除学院领导出差由院办公室安排交通工具外,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安排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由院长批准可以安排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软席卧铺、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院长批准。

四、工作人员因出差发生的订票手续费、往返机票、码头、车站的交通、车辆通行费、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份一份)等费用,凭据报销。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的罚款等不予报销。

五、工作人员出差不再享受乘车火车硬坐、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的乘车补助费,也不再享受飞机空勤灶、舰艇灶等相关补助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经单位领导批准,凭据报销。

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实行限额补助:省内每人每天20元,省外每人每天30元。

七、由组织安排到县以下(不含县)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人员工作期间,单位无法统一安排伙食的,每人每天按10元伙食费给予补助。但按有关规定已享受生活补贴的,伙食补助费不得同时享受。

八、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或以会代训),其往返途中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本办法执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等与会议直接相关的费用,按会议安排标准报销,但不能再同时享受伙食补助费。

九、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游览费用等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十、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相关费用,必须提供税务发票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合法原始凭证。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差旅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从20**年11月1日执行。

篇2:**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保证我院教职工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宁署财事[1999]88号)和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07〕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简化手续,勤俭节约,强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及报销方法

1、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3、各处室、各系(部)要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预先规定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尽量明确往返路线和报销类别。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和交通工具乘坐的,可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2、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xml:namespace prefix = v />交通工具<?xml:namespace prefix = o />

级 别

火车

轮船(不含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厅级、正高,副高五级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

3、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等级席位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直快和特快列车的硬座票价60%和50%给予补贴;乘坐新型空调直快和特快列车(如动车等)的,可按该车型硬座票价30%补贴;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贴。

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各类人员乘坐飞机规定如下:

(1)院级领导和正高级职务人员可以往返乘坐飞机;

(2)部门正职(含实际负责人)和副高职务人员可以单程乘坐飞机,能购到往返5折及以下机票的,可以往返乘坐飞机;

(3)其他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须事先经院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凡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人员,其机票报销时参照本人应享受的普通火车票价处理。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凭据报销。

6、因晚上机场无专线客车及情况紧急要乘坐机场与住地之间的出租车,须经院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7、为了安全应选择到车站乘坐班车,并索取电子打印(有日期、起讫地和金额)票据方可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无班车可坐的,应在定额车票上注明日期、起讫地点和实际金额,并按班车的直线价报销;因工作需要乘坐城市间开通的小汽车,在票价不超过直线班车票价10%标准内按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三、住宿费

1、到省外及省内设区市出差一般应到财政部、省财政厅或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标准:院正职出差省外的可以住单间,出差省内的可以住套间;正教授人员可以住单间;院副职及副高五级职务的可以住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并允许1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2、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地方,按省内出差到各县(市)住宿费开支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

3、省内出差到各县(市) 住宿费按下列标准限额内凭据报销:

(1)院级正职及正高级职务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2)院级副职和副高五级以上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40元。

(3)部门正职和副高职务人员以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4)部门副职和中级职务人员以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50元。该档人员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一人按上一档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5)其余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100元。该档人员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一人不超过200元限额内报销住宿费。

4、出差到省会城市和副省级以上城市住宿费可适当上浮,控制在20%以内。

5、有内部宾馆、招待所的单位,出差人员应入住内部宾馆、招待所,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80%内凭据报销。

6、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福安市内各乡镇4元,**市内各县市10元,**市外省内16元,省外20元,特区30元(按实际住宿天数,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住勤期间不实行伙食补助费包干办法,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交纳伙食费收据据实报销。

3、驾驶员出差伙食补助在以上各项补助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补贴费2元。

4、夜间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统舱)超过6小时的,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5、带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实(见)习的伙食补助费按以上标准执行。

6、到福安辖区外出差当日往返无住宿的,按出差地的伙食补助标准1.5倍计算。

五、市内交通费

1、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可选择报销按公交车费或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设区市每人每天10元,各县(市)(不含福安市)每人每天6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支出,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下列情况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各种带队社会实践、实(见)习、工作锻炼和支援等在住地期间;

(2)带车参加会议期间,各种培训期间;

(3)自带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

(4)经批准同意已报出差目的地车站到住地(办事地、报到地)的出租车电子票据;

(5)到乡镇期间。

六、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主办单位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也不得回单位报销会议期间的任何费用。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2、参加业务、调查、学术研讨等,主办单位有统一收取会务费的,会议期间不得报伙食补助费。

3、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又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本规定报销。

4、公派(县市、乡镇)挂职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的补贴,上级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月不超过300元标准补助。

5、受上级或学院委派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进修等学习、下企业(基层单位、社区)等实践,按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1、探亲待遇按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不得跨年度报销。

2、调动和搬迁的差旅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5、招生用车和自驾车的报销另行规定。

八、附

1、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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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款销账规定:(1) 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 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伙食标准

外埠市内交通费用

一般员工

火车硬卧

12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

部门负责人

火车硬卧

150元/天

40元/天

40元/天

总经理助理

飞机

200元/天

50元/天

50元/天

总经理及以上

飞机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制,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可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客户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六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二) 报销流程

1.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xuekuaiji.com

2.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十三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 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2)总经理提供职工月度奖金分配表;(3)财务部根据奖金表及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5)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二)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国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 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 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初审签字;

(二) 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 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

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

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 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 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

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 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 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

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

船三等舱,超过10小时、并且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

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 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费标准为三星

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200元/日;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 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通知单及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三) 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补助标准为10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四) 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 6小时以上)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

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

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 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时间。白天行车

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

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

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

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 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 导批准就近回家 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

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 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外勤人员每月不得超过600元;

(3)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5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 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 报销时间

(一) 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

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第八条 报销办法

(一) 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

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 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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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 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国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请款审批手续

(一) 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初审签字;

(二) 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 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 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 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船三等舱,超过10小时、并且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

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200元/日;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通知单及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三) 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四)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

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

时间。白天行车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

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

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 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广告部征集人员每月不得超过600元;

(3)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5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但不报出租车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

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 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 报销时间

(一) 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二) 周

一、三下午财务部进行内部核算,不办理请款报销查账等业务。

第八条 报销办法

(一) 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执行标准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基本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操作方便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制定标准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宿费、伙食补助、途中补助、市内交通实行按级别限额包千办法,包干天数以火车票 (飞机票)往返月期为准。

二、出差人员的出差包干经费可采取预借的方式,出差返回学院后需持火车票 (或飞机票)作为出差的凭证和计算包干天数的依据。结算时对宿费、交通费等票据不再作为财务的报销凭据。

三、因参加会议出差,并由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的,仍执行包干办法。如果住宿标准高于包干标准,多支部分给予补齐;如果住宿标准低于包干标准,结余部分归己。

四、经批准到外地参加各种短期训练班学习,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元。参加外地党校、干校进修一年以上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2.4元;参加市内党校进修学习的,吃住在院校的每人每天补助1.2元。

五、经院长同意乘坐飞机出差者,改乘坐长途汽车的,以车票为准实报实销,不在包干经费之列;乘坐出租车的,费用自理。

六、各系领导及负责人,可比照行政级别核定包干经费。院长出差,采取实报实销办法,不执行经费包干办法。

七、招生期间的工作人员出差,按招生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12篇: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 旅 费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管理服务人员及经济实体。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长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出差人员的审批。

1、各级审批人员,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2、凡需出差的人员,出差前详细填列“公出人员批准单”,天数由派遣主管按需核定,并按程序逐级审批。

A、国内:一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实体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超过一日由院长核准。部门负责人(含副科长)或副院长出差一律由院长核准。凡超过原批准出差天数,须补办核准手续。

B、国外:科级以下职工由院长审批,副处级以上领导由局相关处室批准。

3、凭批准的公出人员批准单到财务部门借款,程序见内部控制知制度。

第六条:长途交通费开支规定。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㈠、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位、长途公共汽车及相应的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实报。

㈡、乘坐交通工具要从严控制,因出差任务紧急或需要,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以上,必须经院长审批后凭据实报。否则,按上款规定报销。

㈢、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凭据报销。 ㈣、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按实际乘坐的硬坐票价的80%给予补助。

㈤、乘坐长途客车(含货车)、轮船三等舱位,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超过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的每人每夜补助20元。

第七条:住宿费

住宿标准: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标准:处级150元/人日,科级120元/人日,员工100元/人日; 住宿费在开支标准限额内凭正式住宿发票据实报销。超标准住宿部分须由分管由院长签字,否则自理。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不允许用餐饮或洗浴发票抵票报销。

正常住宿费天数比自然天数少一天计算;按一天计算出差的及夜间乘坐长途交通工具的不报销住宿费。

第八条: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补助,每人每天补助60元。

报销招待费人员,据实提供招待次数人员,每招待一次(不含早餐)核减参加人员当日50%的伙食补助费,依次类推。

第九条:共杂费

主要用于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按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带交通工具,每人每天补贴30元,自带交通工具报销15元/人日。

第十条:呼市出差

由于院在呼市设有办事处,原则上呼市出差均应在办事处住宿,无住宿费 2

发票,可以按野外计发,住宿一夜计一天野外。

第十一条:参加会议及短期培训:分情况执行

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

住宿费:经院长审批后报销。

伙食补助费:会议期间不补贴伙食补助费,往返途中按第八条标准执行。 公杂费:按第九条标准执行。

2、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第七至十条标准执行。

3、所有培训费用院长签字后报销;须存档的手续应交到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离开院部在市区内(含东胜区、阿镇、康巴什)办事,不计野外和出差;离开院部到市区外办事,且当日返回的按一天出差计算。

返回后连续出差者,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不重复计算。

第十三条:到院属各野外施工作业点慰问检查工作等人员,执行当地野外津贴标准,期间需住宿,凭院长批准的正式发票限额内据实报销;野外期间如需出差,经院长批准后可按出差计算。

第十四条:陪同客人到鄂市各旅游景点旅游,执行当地野外津贴标准;中途须住宿,凭院长批准的正式发票报销。陪同客人到鄂市以外各旅游景点旅游,执行景点地出差标准。

第十五条:外地就医:

根据院医药费管理办法,由院报支医药费人员,经批准到外地就医。 ㈠、因公负伤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㈡、因病或工伤终结后需重新治疗伤残部位的人员:报销往返长途车硬卧车票,住院前住宿费按直辖市及特区70元/日,首府及盟市50元/日标准内凭正式发票据实报销,不补贴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

㈢、以上院派职工护理人员,按出差标准执行。批准的家属陪护人员,只报销往返长途车硬席车票,住宿费按直辖市及特区70元/日,首府及盟市50元/日内凭正式发票据实报销,其他费用等自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以上出差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其他开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㈠、同住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只报销长途车费,其他费用自理。

㈡、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分工作人员和家属,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第十七条:职工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凭正式发票据实报销。绕道和在家期间,不计发第七至九条各项费用。

第十八条:探亲路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符合享受探亲条件的职工。探亲前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到院劳人科办理探亲手续。费用报销时凭劳人科签字销假的探亲假条及有效发票(车票和住宿票)到计财科报销,标准不能超过差旅费规定,飞机票价超过火车硬席直线费用部分和火车软坐、卧铺票费自理,费用由所在部门负担。相当于讲师以上的高级知识分子,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乘车满6小时,或连续乘车满15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席卧铺,不乘不补。享受一年一次探亲条件的职工,每年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第十九条: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差旅费报销

1、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返回后一周内持公出人员批准单和所有报销人员考勤簿,及有关正式发票,到财务科报销并还清借款;有关程序参见内部控制制度。

2、标准内按规定报销,超标准费用院长审批。特殊费用应出具证明。 第二十一条:院属各实体参照执行,费用由各实体负担。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原《差旅费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

2011-5-31

5 同时废止。

第13篇: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出差行为,完善单位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既节约开支,又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公出差的职工。 第三条 差旅费分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三项:

一、交通费系指出差旅途往返的火车、汽车、飞机及市内公交车、出租车等费用;

二、食宿费系指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

三、其他费用系指因工作需要的邮电、通讯及招待费等开支。第四条 职工因公出差应事先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出差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五条 职工出差报支差旅费的程序如下:

一、出差前需要预支差旅费的,应填写借款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单位领导审批,再向财务部门预支差旅费。

二、预支的差旅费金额,应与出差人的出差天数和报销标准大致相符。

三、出差人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出差人员需凭合法正规票据报销,无法提供合法正规票据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单位领导差旅费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的通知>>(x财行[2014]30号)、>(x财行[2015]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凭据报销。

二、伙食费、交通费补助标准参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实行定额包干,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0元,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补助每人每天80元。

三、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出差的乘坐的交通工具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以经核准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四、单位职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时,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凭据报销。

五、单位职工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需要带车出差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其行车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应收费用可凭票据报销。由于个人违章所造成的罚款不得报销。

七、单位职工属非专职驾驶员驾车出差的,除伙食补助外,按50元/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的标准予以长途驾驶补助。

第七条 本规定的“出差”,是指职工到办公所在地市区以外的地方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 第八条 本单位委派有关专家、兼职人员出差的,其差旅费报销参照本制度报销差旅费。

第14篇:差旅费管理制度

文 章来源

莲山 课件 w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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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

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

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 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 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 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 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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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差旅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桑?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16篇: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目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人员的出差的费用管理做到有序和有标准可依。

定义: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职责:技术部门是出差事项预算部门

生产部门是安装调试人员出差派遣的主管部门

财务部是差旅费管理和考核的归口部门

出差派遣的产生流程:

由技术部门作出安装、调试、维修等事项的人工预算,包括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工时和日程。生产部门制作“出差派遣单”,明确任务、执行程序和方法、目的,派遣出差人员执行任务,出差人员执行任务完毕后,须向客户收回验收单和售后服务回单。

差旅费的报销:出差人员往返后两周内应报销差旅费,差旅费由部门主管签字报销,借款未清的,予以扣除。

第17篇: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暂行)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用款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50%。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实报实销,超支不补”。

费用标准(金额单位:元):

副总以上出差所有费用为实报实销,其他人员住宿费用标准为100至150元。伙食补助为30元。其他因公费用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

2、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伙食补助为两人标准)。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3、员工出差期间,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情况下。住宿费底于公司最低住宿标准的(100元)。其差额部分的50%将作为奖励奖于该员工。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1、上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至下午17时之间返回本市按半天补助;下午17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上午12时前返回本市无补助。

2、离开本市发车时间为上午10时后,返回本市时间为下午17时前的,需到公司报到。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俩,不得饶行。

5、往外省出差人员, 原则上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余随行人员不得乘坐飞机,可乘坐卧铺。特殊情况由领导同意后执行。

(四)杂费报销办法

杂费为外出期间因公需,经公同领导同意后发生的小额费用.如邮寄费\\托运费等.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

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

2、公司员工与公司负责人一同出差的,所有费用均为公司负责人负责,不产生报销费用。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8篇: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各单位员工出差办理公务和参加各种会议的需要,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适应财务集中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各市州分公司及所属县市区分公司(营业部)。

第二章 出差的审批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前,应通过统一报账平台系统,按规定填写完整的出差申报,出差申报包括出差的目的地、起程日、预计外出出差时间、出差的目的和任务、按标准计算预计需开支的差旅费等。网络维护、建设等人员到所属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和工程施工,区域营销人员下乡促销和司机等频繁出差者,可按月定期填写出差申请。

员工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举办的培训学习及在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内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跨本单位行政区出差,需报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单位负责人跨行政区出差,应按规定报经上级单位批准;部门负责人跨行政区出差,应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报销差旅费时,通过统一报账平台,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四条

遇特殊情况,出差需延期,须事先征得批准出差的领导同意,出差结束后,应在报销差旅费前书面补报同意的领导批准。

1 第五条 同公司不同部门人员同时出差,由牵头部门出差人员负责填写出差申请、执行审批、报销差旅费。不同公司人员一同出差的,差旅费分别回所属公司报销。

第六条 出差返回工作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指自然天数减去法定节假日天数),提交出差情况书面汇报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出差返回公司未超过5个工作日又再次出差的,可连同后期出差一并提交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出差期间的日程安排、差旅费开支和工作完成情况,同时通过统一报账平台报销差旅费。

第三章 差旅费开支标准

第七条 差旅费开支具体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公务杂费。

(一)公司员工按下列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可凭票按实报销交通费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超标准部分的费用自理。

1.长途交通工具

(1)省公司员工出差往返的飞机,原则上由各部门在省公司综合部指定的订票点进行集中订购,随其他差旅费开支到省公司财务部门报销,省公司采取竞争方式确定供票单位。火车票和出差时间较长、行程及返回日期不能事前确定的回程机票,可自行订购。各市州分公司可参照省公司的方式确定订票点。

(2)省公司领导(包括省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下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

2 轮船二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

(3)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包括省公司本部各部门、省公司直属各单位正、副总经理及其助理,省公司党务、纪检、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等同职级的人员,下同)、市州分公司领导(包括市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等同职级的人员,下同)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

(4)职员(包括除省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市州分公司领导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可乘坐火车的硬席和直达火车的普通卧辅、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以及在上述标准以下的其他交通工具。若出发地至目的地没有直达火车或乘坐火车超过24小时的,可乘坐飞机经济舱。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可单程乘坐飞机经济舱。年龄在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的职员出差,可比照省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市州分公司领导)的标准乘坐长途交通工具。

(5)员工出差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对应标准以上的长途交通工具的,属出发前的,须在统一报账平台出差申报单中说明原因,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省公司(或市州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出差在外地的,须电话请示省公司(或市州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在报销差旅费前书面补报同意的领导批准,否则,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6)除省公司领导和特殊情况外,省内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 2.市内交通工具

(1)省公司领导、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市州分公司领导,到省内、

3 省外出差、开会和学习的,搭乘出租车和当地适当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地铁、专线车、机场巴士等),凭发票据实报销。

(2)职员到省内(不含住居地城市)、省外出差、开会和学习的,机场、车站至住宿、会议、学习地往返搭乘当地适当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可在市内交通费标准外,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公共汽车、地铁、专线车、出租车等),可在每人每天不高于40元的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规定报销标准部分自理。

(3)跨本单位行政区出差、参加会议和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参观,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规定凭票报销住宿费

1.员工出差原则上应通过统一信息平台(OA系统)的“差旅服务系统”选择中国协议酒店(宾馆)入住,报销时,可按酒店协议价格和规定的住宿标准,凭住宿发票据实报销。省公司领导可选择协议酒店(宾馆)的商务套间入住,省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市州分公司领导原则上可选择四星及以下协议酒店(宾馆)的单间或标准间入住,一般人员可选择三星及以下级协议酒店(宾馆)的标准间入住。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协议酒店住宿,或出差地无协议酒店的,可住宿非协议酒店,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本地区同类标准协议酒店的协议价。报销时,提供书面说明原因后,凭住宿发票在同类协议酒店的协议价标准内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2.由于“差旅服务系统”中没有县级及以下地区的协议酒店信息,

4 员工到县级及以下地区出差仍采用住宿费限额报销(报销标准详见附件一)。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员工随领导出差,可按领导住宿酒店和员工住房标准报销费用。

(三)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1.员工(含借调、交流、聘用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伙食包干,无须提供相关餐饮发票,不分途中和住勤期间,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内10元,本单位所在市州跨县市区20元,省内跨市州30 元,外省50 元;北京、上海和经济特区住勤期间60 元,按在不同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不再凭据报销。

2.借调、交流到异地和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的人员,网络维护、建设等人员到所属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和工程施工的,区域营销人员下乡促销的,在工作期间,已享受用餐补助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未享受用餐补助的,比照上述出差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

3.凡经批准带薪参加脱产学习并在学校食宿的人员,不论职位高低,不分省内省外,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均为每人每天10元。参加在异地举办的各种短期(不超过十五天)培训,培训期间未享受伙食补助费的,按一般出差报销伙食补助费,超过十五天以上部分,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伙食费已包含在培训费中的,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

4.各类会议期间、本公司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参观,以及经批准

5 赴外地参加厂商和公司合作伙伴组织的会议(包括研讨会、展览会等)、参观、访问等活动,由会务组织单位安排伙食的,一律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检查工作,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或用餐已按业务招待费报销的,不报销伙食补助。

5.对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的,每天可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四)公务杂费开支标准。员工出差期间,因实际工作需要发生的公杂费,如邮寄费、行李费、购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可凭票据实报销。

第四章 员工调动工作和探亲

第八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比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开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同住的未在职工作的父母、配偶以及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动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二)夫妇双方都是本公司工作人员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的标准报销。

(三)公司员工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四)公司员工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不论公司员工或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报销(其中:生活急需物品,每人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由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报销金额应以上述规定行李重量的运费为限,超

6 过部分由个人自理。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表,其运费不能分开计算的,不得作为限量之外报销。

(五)公司员工(包括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调动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旅费(包括行李运费),由调出单位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

(六)被调动公司员工的随同居住家属,应与公司员工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经调入单位同意的,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随同居住家属,按照规定,经批准迁到被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由调入单位发给。

(七)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交通费标准,按对应的交通工具票价进行计算。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九条 公司员工探亲路费按以下标准开支

公司员工探亲必须符合公司探亲相关规定的条件,由经办人提出,提交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批准。

公司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的开支标准: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不分职务一律报销硬席车费。乘坐轮船的一律报销三等舱位船费,超过规定等级的票价,由员工自理;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可凭据按实报销;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可按直线车船票报销,多支付

7 部分由员工自理。

公司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国内段路费,凭有效票据核销至出入境口岸;国外路费由员工自理。

公司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国内段往返路费(车船费)。在本人月工薪所得(含工资和年度绩效奖)30%以内的,由本人负担,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顺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本人自理。

第五章 差旅费报销管理

第十条 出差人员回单位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差返回公司未超过10个工作日又再次出差的,按最后一次回单位的时间计算)按规定分类粘贴真实、合法、完整的票据,在统一报账平台中如实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审核报销差旅费,同时归还借款。网络维护、工程建设、区域营销、司机等出差较频繁的人员可每月集中报账一次。出差人员回单位3个月仍未报销差旅费的,财务部门不再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 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严格控制职工借款。差旅费借款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财务部门必须直接在发放工资奖金时全额扣还。

第十二条 严禁在报销差旅费时弄虚作假。如有发生,一经查出,除虚报金额不予报销外,并按公司员工信用积分报销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报账人累计信用积分一次性清零,直接将报账人列入信用管理黑名

8 单。情节严重的,报经所在单位公司领导确认后,移交所在单位绩效考核部门,扣减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分的处罚。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严禁接受供应商或公司合作伙伴提供的车辆、住宿、宴请和其他各类开支,违者按接受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员工在省内出差,必须全额支付住宿、交通等出差费用,严禁接受所属企业提供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补贴,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19篇: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报销

1、使用专用报销凭证:《暨南大学市内差旅费报销单》、《暨南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和《暨南大学票据粘贴单》。点击带下划线部份可下载打印,也可以到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大厅领取或直接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自己下载打印要求样式大小要求一致,便于装订)。

2、报销范围:调研、开会、新分配、调动工作以及探亲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3、日常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见《暨南大学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注:点击弹出新页面)

4、对差旅费的报销要求:

(1)、报销会议差费时,需提供会议通知;

(2)、外地出差报销路费,需提供往返车票,只提供单程车票的不予报销。由对方单位负担车票、由他人接送等特殊情况,需做出说明。

(3)报销住宿费时,发票上必须注明住宿单价和金额。超过住宿费报销标准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请附说明,并请有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4)、报销国际旅费时,除机票外,还需提供票务公司开具的收据。

5、外地发票,请随来往差旅费一并报销。温馨提示:

关于探亲旅费,请持人事处审批探亲证明(同时须经父母单位所在地或单位证明)及探亲车票,按规定标准报销。

2、招待费及劳务费

学校的各类经费对于招待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实行指标管理,各类经费有各自的计提比例,不得超指标。

1、使用的报销凭证:《暨南大学支出凭单》(代领据)和《暨南大学签领表》。

2、报销范围:教工领取加班费、奖金、补助、劳务费等,

3、支付方式:

校内人员领取劳务费,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我校日常发放的各种人员经费不再采取现金的发放形式,一律委托工商银行转帐发放到个人的帐户中。

温馨提示:各单位填制《暨南大学支出凭单》(代领据)和《暨南大学签领表》,经单位经费审批人签字确认后,报帐人员须提供一份电子表格,即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三列——领款人的“姓名”、“广州工商银行存折号或卡号”以及“实发金额”,保存在优盘或软盘中,交至工资岗,每月月末统一负责将款项发放至教师工资卡中。

3、工程项目核算

报销时,需提供工程决算书、工程验收证明、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原件,超过5万元的工程,需由纪检审办公室审计。

4、办理借款

1、使用的报销凭证:《暨南大学暂借款单》(一式三联,需复写)(点击带下划线部份可下载打印,也可以到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大厅领取或直接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自己下载打印要求样式大小要求一致,便于装订)。

2、借款范围:因公出差、采购物品、支付服务费用等。如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必须以转帐支票或汇款的方式支付,不得借现金支付。

3、借款对象:暨南大学在职教工。

4、借款程序:

(1)、借款单的三联都必须清楚填写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大小写)、经费卡号、借款人及人事编号、联系电话、所属单位,借款用于转帐支票或汇款的,还应填写对方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和帐号。再由经费卡审批人审批。借款时请带上借款人的校园卡,一事一借一报,不得借甲款报乙帐。

(2)、借款冲账时其原始凭证仍需按正常审批程序审批签字。

(3)、科研经费以借款方式先转拨科研协作费,必须附上科研协作合同,经费卡审批人签字审批后,再经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转账。

(4)、工程项目借款,需附上施工合同。

(5)、采购设备借款,超过10000元的,需附上采购合同。

5、还款责任和处罚规定。(请您注意)

(1)因经费使用需要,办理了暂借款手续的教职工和研究生,负有还款责任,借款审批人对借款人负有催报还款责任。教职工调动、出境和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到财务处查看有无欠款,还清借款后,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借款人还款期限的认定:本市用款从借款之日起,异地出差或异地用款从返回本市起,一个月内办理报账还款手续。超过一个月未办理还款手续,又不加以书面说明理由的,学校对借款人罚缴滞纳金,从超出期限起,每天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一计算;对于借款所属经费卡,财务处可暂停其经费的使用开支。详见《暨南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

5、各种收入报收流程

1、各类经费到款报收流程:

(1)已明确经费使用人,财务处出纳科根据银行回单→通知其经费负责人前往财务处审核科办理报收手续,

(2)不能确认经费归属人,财务处出纳科→银行到帐单据内容挂在财务处网站→查询确认。 (3)办理流程:都要填写《暨南大学收入报收单》一式两份

科研经费,由管理中心办理;

学费、住宿费、培训费,由审核薪酬结算科办理; 财政拨款及其他收入,审核科办理。

注意:如果属于投标保证金、党费收入或其他不计入收入、不开收费发票的情况,请填写暨南大学收入报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入账,一份报收人自存(代收据)。党费收入需增加一份交组织部保存。

6、内部转帐

使用的凭证:《暨南大学内部转帐单》(一式三联,需复写)点击带下划线部份可下载打印,也可以到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大厅领取或直接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自己下载打印要求样式大小要求一致,便于装订)。

使用范围:校内各单位之间的支出转帐(无需票据报销)

例如:在设备处领用实验材料,向勤助中心转助研费,各单位之间转实验材料费、网络费等。

7、新教职工报到、教工离校和离退休

1、新教工报到遇到的财务问题

新教工报到时,请先到校内工商银行或校内建行办理工资存折帐户,并复印一份存折帐户,持身份证到财务处薪筹工资科工资管理岗登记,到总务处财务科办理公积金业务。

在报到期间发生的交通费,凭据人事处发放的报到通知单注明差旅费报销标准,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经费管理部门审批人批准后,到审核科办理。

2、教工离校、离退休时,根据人事处开具的离校通知单,有经济业务往来的,请先结清各经济业务,如借款归还、票据核销、移交等,然后再经财务管理中心内部稽查科审核盖章。

3、抚恤金、丧葬费的领取

经办人(亲属)根据离退休处开具的领款单据,经总务处公费医疗审核,结清医药费、盖章确认后,到总务处财务科办理领款手续。

8、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

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报销时,凭购物发票先到设备处、总务处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财务报账手续。有关规定,参见学校2005年下发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未达到以上单价或总价标准的设备,须在报销前,到资产处、总务处办理低值易耗品登记手续。

9、电话费的报销

1、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可报销移动电话费,其中横向经费报销100%,纵向经费70%(结题后100%),不能报销个人的固定电话费和小灵通话费。

2、除横向和纵向科研经费外,学校的其他经费不得报销移动电话费,院系的业务费可报销办公室固定电话费(发票的抬头必须填写学校的办公地址,写个人的不予报销)

3、院系的业务费可酌情报销长途电话费(IC卡及200卡),必须经校长办公室证明没有开通长途电话。

10、经费的审批

(1) 5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项目经费卡审批人签字审批;

5万元以上的支出由所在单位的主管校长签字审批。

注意:如果同一经费卡,同一类型的开支,连续支出超过5万元的,也需由主管校长签字审批。

(2)、财务处实行项目审批人制度。即根据经费卡审批人的签名,办理相关业务。项目审批人可以以委托书的方式委托他人管理经费。(注意:要报财务处备案)

(3)、预算安排及科研经费购设备。要求通过设备处招标购买的,由设备处处长审批。超过5万元,还需由主管校长审批。

(4)、工程项目超过5万元,除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外,还须提供经纪检审办公室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书、工程验收证明、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原件。对于分批完工的项目,先借款支付,等全部工程完工后,由纪检审办公室一起审批,方可报帐。

第20篇:差旅费规定

《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的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支出,对因差旅费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支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对文件部分内容补充如下:

一、《规定》第二章第七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对于附件1中的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其他人员乘坐飞机的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可做单趟飞机,由领导在飞机票上签字,财务予以报销;另一趟也坐飞机的由领导签字,财务部门按照到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卧中铺予以报销,并根据火车运行时间报销补助,超过8小时不足24小时或超过24小时的,按照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补助,如果本趟火车票金额与火车补助金额相加高于飞机票金额的,按照飞机票价格予以报销,实行就低原则;

2、如果出差人员购买的是往返飞机票,而领导同意报销单趟飞机票的,则单趟飞机票金额按照往返机票总金额的一半予以报销,另一趟按照火车票硬卧中铺予以报销,并根据火车运行时间报销补助。如果报销火车票金额与补助金额相加高于飞机票金额,则按飞机票予以报销,实行就低原则。

3、出差人员购买飞机票,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保存好POS票据和飞机票,如出差人员在网上购买飞机票,须将网上购买纸质的凭据打印出来与飞机票一同交财务,否则,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外出培训,发生的来回交通费时间,必须与培训通知的报到时间与结束时间相一致(到达培训地点的时间为报到前一天,离开时间为培训结束后一天),在此期间外发生的来回交通费均不与报销。

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订(退)

- 1调,报领导审批同意。

3、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人事部门开据的有效《出差证》,及相关的会议(或学习、培训)文件通知,连同合法票据,交财务室审核报销。

4、财务部门根据文件内容,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中未尽事宜,按照克政办发【54号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2014】- 3 -

差旅费自查报告 管理
《差旅费自查报告 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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