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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药品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2 08:33:19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诊所药品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诊所是一家个体诊所,诊疗项目有**,备有常用药品近**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严把质量关,由本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检。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诊所自身的实际情况,本人制定了《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自己明确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药品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

四、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诊所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五、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诊所根据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坚持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处方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诊所在醒目位置悬挂药品价目表;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点不足,主要是药品**** **诊所 日期篇二:诊所_自查报告

***村诊所执业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乡***村诊所”,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5年04月20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4张,诊疗科目为一级全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篇三:郭金如内科诊所自查自纠报告

郭金如内科诊所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诊所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中华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我单位进行了自查工作。

一:自查情况如下:

(一)、我诊所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 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二) 执业情况

1、规范执业,规范行医,强化管理。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3,我诊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擅自扩大诊疗科目、无聘用无证人员、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三)、严格按照消毒、灭菌操作规范,对各种物品进行消毒、灭菌。

(四),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抓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了医源性废物流

入社会。加强处方药品管理。使药品分类管理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监管 水平。

二:今后努力方向 : 经过此次自查工作,我诊所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技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 。

负责人:郭金如

2013年11月5日篇四:诊所_卫生室_医疗机构_自查报告

北京赵祚忠中医诊所自查报告

为了要提高对医疗安全工作重要性和技术服务水平,强化医疗质

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根据《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医疗机构

安全工作的通知》,我诊所对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了自查自纠工

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北京赵祚忠中医诊所”,法人

代表:赵祚忠;主要负责人:赵祚忠。具有海淀区卫生局颁发的《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为中医科。执业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我诊所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

转让、租借。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一名。从未

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

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

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

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

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

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

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

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

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诊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

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

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诊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

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

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始终坚持“一起为了安全、一

切服从安全、一切服务安全、一切优先安全、一切保证安全”的责任

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的防线,切忌麻痹大意;严格落实医疗核心

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感染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的规定,确保各项安全

工作规范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管

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北京赵祚忠中医诊所

二〇一五年元月十四日篇五:诊所 卫生室 医疗机构 自查报告

医疗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兰山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为中医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

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

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推荐第2篇: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路口卫生所是一家个体诊所,诊疗项目有西医内科,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从未销售假药,回收药,过期药。经自查发现有药品摆放不规则,不整齐。有个别近期药品和部分药品有灰尘没及时处理等不足。现整改措施如下: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将药品的购、存、销售全过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由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

二、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将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三、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将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国家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有效票据,确保药品安全渠道正规。

2、诊所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定期检查药品日期,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

4、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坚持做到,根据处方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负责人:

路口卫生所

2017年8月3号

推荐第3篇:妇科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为了落实白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管理的制度,我们诊所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本诊所备有妇科疾病常用药品近10多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严把质量关,有专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检。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诊所自身的实际情况,本诊所制定了《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药品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

四、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诊所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五、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诊所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诊所根据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诊所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我们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管理,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坚持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处方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诊所在醒目位置悬挂药品价目表;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点不足,主要是缺少药品购进票据。

推荐第4篇: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华康诊所】

2012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昌吉市华康中医诊所

华康诊所一直按照>进行管理,每次进药,都要先当场验货,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制度。这样每一次确保药品均在质量管理监督下进行,每次心中有数。

1, 华康诊所有专人管理,负责人:李迎丽,负责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2, 严把进货渠道,只从资质健全的公司进货。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确保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采购药品。 3, 华康诊所在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假、劣、不合格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监部门,尽量在第一时间。

4, 诊所每年积极参加药监部门培训,通过再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对药剂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5, 经常检查药物有效期,对近效期和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进行促用。

6, 药品入库房验收严格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相关材料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情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

7, 药房分别有合格区、待检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分布合理,货架干净整齐,有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俱全,确保药品储存条件合理保证药品的质量。 8,本诊所内部经常学习,提高进药合理性。

昌吉市华康中医诊所

2012年1月30日

推荐第5篇:诊所_自查报告

***村诊所执业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乡***村诊所”,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5年04月20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4张,诊疗科目为一级全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推荐第6篇: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辽宁省卫生厅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臵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臵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臵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推荐第7篇: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办法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 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 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 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 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 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 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 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 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 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分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别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民营医院诊所卖药须审批?

2009-06-05

为了加强对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中提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品专柜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同目前的药店一样须办证方可出售药品。由于扩大了现有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市法制办昨日专门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广泛听取政府主管部门、药店代表、个体诊所代表、医院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改革:拟立法扩大审批范围

市药监局最近向市法制办提交的上述办法送审稿中指出,我市共有医疗机构1700多家,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医疗机构只需在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需到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其经营药品的监管长期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因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药分家的医改方向,办法送审稿规定,

在深圳市从事药品零售的药房、药店和药品专柜,药房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药房及非医疗机构药房,都须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核定经营范围,方能用药卖药。

该办法送审稿经法制办修改后,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执行。但在昨天的听证会上,正反两方面意见却僵持不下:药监局和药店代表均支持该做法;卫生局和诊所代表却强烈反对;民营医院的代表则没有发表意见。

争论一:是否有助于医药分家

药监局代表表示,扩大药品经营许可范围,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单独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专门的药师,完善规章,符合国家有关医疗体制改革意见中“医药分家”的改革方向,有助于解决“开大处方”导致的“看病贵”等问题。

民大药房的代表指出,药房是民营医疗机构的附属机构,监管不如专门的药店那么严格,可能纵容医生开大处方,分开管理有助于建立门诊与药房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

卫生局代表和个体诊所代表表示反对。卫生局代表指出,我国新一轮的医改方案的重点是全民医保、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等,并不包括医药分开,事实上这么多年的改革探索证明,医药分开基本是失败的。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一直习惯在医院看病、抓药,目前并没有要求医院门诊跟药房分开、开处方后到药店抓药的强烈诉求,现在推行这项改革,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个体诊所的代表认为,现在个体诊所是不能够卖药的,否则会受到处罚。将民营医疗机构的药房纳入药品经营许可,实际上等于放开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包括诊所销售药品,反而有悖于“医药分家”。

争论二:可否管住假劣药

药监局代表指出,通过专门的药品经营许可,可以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切实纳入药监部门的管理范畴;规定药房必须配备专门的药师,有助于通过药师对处方把关,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卫生局代表指出,民营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机构许可证》,本身涵盖了对药房等附设机构的批准;再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事实上是一个事项两次审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药房加强管理,不能与增加一次许可画等号。目前他们的用药已受到卫生等部门的严格监管。个体诊所代表指出,卖假冒劣质药品器械的行为确实要解决,但跟增加一次许可没有关系。现在一些药店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一样拿低劣产品欺骗消费者;诊所没有药品许可,药监部门一样在定期检查、严格监管。

专家:须慎重研究

市法制研究所专家指出,这次制订《深圳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涉及到可能增加行政许可,或者扩大许可范围,对此一定要慎重研究,不能与《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精神相冲突。

市法制办副主任黎军表示,市法制办将认真吸收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对相关规定再进行认真研究。

推荐第9篇: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 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 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 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 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 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 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河北省省卫生厅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河北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 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陈列必须分类摆放,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分开。

第十九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 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不合格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销售和使用。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法定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中确定的为假药、劣药的药品;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药品质量问题的文件、通知及质量通报等的药品。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验收、储存、上柜、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销毁特殊管理药品时,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六条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二十七条 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个体诊所必须按本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三十条 本制度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推荐第10篇:诊所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阜宁瑞达口腔门诊部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我门诊部切实对门诊部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现将门诊部的消防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细工作职责

成立负责人为组长,门诊部医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疏导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

二、加强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门诊部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医护人员了解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初起火灾和疏散病人的办法。

三、对门诊部整体消防情况进行自查

(1)门诊部观察室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还要随时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灭火器配备(每间必备)、及时更换。

(2)对门诊部电线线路进行排查,房屋属2007年初新建,线路均无安全隐患。

四、当前消防风险评估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门诊部消防工作总体上很好,但仍有不足之处,如消防安全防范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不足,自我防护能力欠缺。

五、整改措施

(1)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负责人亲自部署,重点责任到人。

(2)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须及时处理、上报。灭火救灾时要全员动手,通力合作,共同进行救灾。

(3)定期在门诊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扑灭安全隐患苗头。

(4)开展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防意识,强化消防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11篇:诊所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诊所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我诊所切实对诊所安全隐患进行自查,现将诊所的消防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明细工作职责

成立负责人为组长,科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疏导设施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

二、加强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诊所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医护人员了解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扑灭初起火灾和疏散病人的办法。

三、对诊所整体消防情况进行自查

(1)门诊观察室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氧气瓶要竖立固定,氧气瓶开关、仪表均不漏气,医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持氧气瓶的洁净和安全输氧,还要随时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灭火器配备(每间必备)、及时更换。

(2)对卫生室电线线路进行排查,房屋属2014年初新建,线路均无安全隐患。

四、当前消防风险评估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诊所消防工作总体上很好,但仍有不足之处,如消防安全防范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不足,自我防护能力欠缺。

五、整改措施

(1)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负责人亲自部署,重点责任到人。

(2)建立火灾巡查、处置制度发现火灾隐患第一人必须及时处理、上报。灭火救灾时要全员动手,通力合作,共同进行救灾。

(3)定期在诊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扑灭安全隐患苗头。

(4)开展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消防意识,强化消防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12篇:药品自查报告

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xxxxx医院药剂科根据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从事药品使用活动,为了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立工作顺利通过,药剂科成立了以分管院长xxx院长为组长, xx,xx,xx为组员的自查小组,按《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逐一自查, 逐一对照,整个药剂科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肥城查庄矿医院是一所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地址位于肥城市查庄矿家属院内,中西药房位于门诊楼一层大厅正对门处,总面积为132m2, 病房药房位于住院楼底层东, 面积为19m2,药库位于医院后院一排平房处, 总面积为47.6m2,药剂科现有人员5人,其中中药师1人,西药师4人,药品品种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药品等。

二、药品质量机构组织

长: 药事部门负责人:

质 量 负 责 人:

员:

三、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首,包括质量管理机构和进货调配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领导小组,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 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四、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药师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药品知识,能坚持原则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能独立解决。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 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设施与设备

西药房内分非处方药区和处方药区,药库中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布局合理,货架,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已配置排风扇,恒温冰箱,空调,能够按照规定对所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六、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品种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程序》、《首营企业审核程序》、《首营品种审核程序》等,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特别是在确定首营品种之前,先由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共同对首营医院法定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在购进首营品种时先填写“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并经质量管理机构和医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才进货使用。医院在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在购销合同中均签订明确质量条款,作为采购药品进货凭据。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所有的记录按规定保存。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七、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收货,对验收不合格、无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不准入库,仓库保管员有权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报告医院有关部门处理。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由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完整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八、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仓库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近效期药品每月填报效期表。在库药品养护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人员对异常原因可能造成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需抽样送检,并悬挂明显标志,通知停止发货,尽快报告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养护人员指导仓库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保管,负责对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仪等的日常管理工作。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账物符合。

九、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并对照发货单一一核对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无误后,并与保管人员共同签字后发货。同时做好复核记录。如发现药品包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标识模糊不清、脱落、药效超过的药品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

十、药品调配

用药人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用药人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专用操作台,调配拆零场所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并对所用容器和工具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对直接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保持清洁卫生,并在包装上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医院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并对拆零药品做好详细记录。中药饮片的调配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用药人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十一、验证申请

医院药剂科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要求,现上肥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以便更好的为我矿职工家属服务。

第13篇:药品自查报告

任丘麻家坞镇留村竹保诊所

关于药品销售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任丘麻家坞镇留村竹保诊所是一家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做好合格药房工作,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在把相关状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门诊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1人,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十五平方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诊所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门诊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业务学习。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门诊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

(二)设施设备

我门诊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温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更换或维修中药橱,购置必须的中药粉碎机。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现代化办公设备,对进销存实行电脑化管理。库房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三)进货管理

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及其程序,药品购进制度及其程序,重视供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调查,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首营品种、针剂、各种剂型首次进货药品均进行药品外观性状的验收检查,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及假劣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四)储存于养护

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存放,首先按照药品的所需要的储存条件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内,其次,将近效期药品报表每月按照规定时间填报,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三、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放方案

一直以来,在市局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门诊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坚持依法经营,不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业务关系,

3、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6、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持有证上岗;

7、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售后服务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强,要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我诊所一定会根据在自查和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门诊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我门诊对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内审,认为基本符合药监部门的要求。

此次自查问题如下:本诊所将所查近效期(有效期前3月)药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规销毁,避免市场流通,及患者及周边居民的误食,误用,确保居民身心安全性而服务。

任丘麻家坞镇留村竹保诊所

负责人:耿竹保

2017年8月8日

第14篇:药品自查报告

2016年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对本门诊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年度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并完善了《药品首次购进企业和品种合法资质审核制度》、《药品购进和验收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二、为了强化从源头防止假劣药品流入医院,严把药品购进关,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三、认真做好药品的验收、入库、日常养护和药品的效期管理。出入库记录、养护记录及温湿度、冰箱温度登记规范。

四、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对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要求,但也发现了些不足之处,药品排列不整齐,排序不够规范,书写记录不够详细等不足之处。责令各相关人员务必按制度认真整改,并落实到人。

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门诊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明确责任义务,做到依法行医,确保医疗安全。

青岛文丽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文丽口腔门诊部

第15篇:药品自查报告

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

药品自查自纠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净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广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保障就医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我院立即组织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院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规范药房”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迎接区局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和各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二、我院成立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少华。

副组长:吴金焰.成员:药房、药品库管人员。

林少华负总责,吴金焰分管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未报颍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的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采购票据、采购药品相关证明档案、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的留存情况、药品采购验收情况。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3、药品相关证件、票据、检验报告单及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留存保管。

(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保养情况、药品储存与保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整改,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3、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4、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拆零药品是否规范并按规定记录。

1、遵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足药品管理足够措施。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3、应定制拆零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配备拆零工具,如研钵、锥子、剪刀、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拆零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形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中并加盖存放以防变质,销售使用的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并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并记录。

(六)、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采购中药饮片是合法从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药品调配使用管理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医院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中药饮片存在检验报告书不足,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我医院一定会根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医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第16篇:药品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诊所是一家个体诊所,诊疗项目有**,备有常用药品近**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严把质量关,由本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检。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诊所自身的实际情况,本人制定了《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自己明确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药品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

四、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诊所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五、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诊所根据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

第17篇:药品自查报告

药品自查报告

为了规范药品使用和管理,药剂科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逐一自查, 逐一对照,整个药剂科工作人员都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药剂科概况

杭州艾玛妇产医院是一所营利性医疗机构,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666号,中西药房位于门诊楼二层大厅,总面积约为110 m2, 药库位于医院综合楼一楼, 总面积为130m2,药剂科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中药师1人,西药师5人,药品品种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药品等。

二、药品质量机构组织

长: 药事部门负责人: 药房负责人:

质 量 负 责 人:

采购员:

三、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

我院药剂科一直以来,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首,医院各部门专家组成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设置了由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机构,受分管院长直接领导,现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表格记录,建立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 每个环节均在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执行质量否决权。

四、药剂科人员培训情况

药剂科工作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经验,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独立从事药品调配工作。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采取自学讲解的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查体, 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设施与设备

药库药房中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布局合理,货架,垫库板,避光,通风,照明,温湿度调节及防虫,防鼠,防火,防尘,防潮,防盗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能确保在库药品按其储存条件合理储存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已配置恒温冰箱,空调,保险柜,能够按照规定对所用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六、药品进货管理

为保证购进药品质量,医院制定了《药品购进管理制度》、《首营企业品种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程序》、《首营企业审核程序》、《首营品种审核程序》等,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对与本医院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查、核对。特别是在确定首营品种之前,先由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共同对首营医院法定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在购进首营品种时先填写“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并经质量管理机构和医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才进货使用。医院在编制购货计划时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 ,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在购销合同中均签订明确质量条款,作为采购药品进货凭据。所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所有的记录按规定保存。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七、药品质量验收管理

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验收逐一检查,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再正式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收货,对验收不合格、无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不准入库,仓库保管员有权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拒收,并报告医院有关部门处理。药品验收记录按规定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内容。由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建立完整验收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的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并归档可查。定期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八、药品储存与养护情况

仓库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近效期药品每月填报效期表。在库药品养护严格按养护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养护人员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监测检查,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库房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人员对异常原因可能造成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需抽样送检,并悬挂明显标志,通知停止发货,尽快报告质量管理机构予以处理。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养护人员指导仓库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保管,负责对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仪等的日常管理工作。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设有专柜存放,双人保管,专帐记录,账物符合。

九、出库情况

药品出库严格按出库发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保管员凭出货单,遵循 “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将所要发货药品按出货单要求配备齐全置发货区,由复核人员对发货药品进行复核和药品质量检查,并对照发货单一一核对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销售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无误后,并与保管人员共同签字后发货。同时做好复核记录。如发现药品包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标识模糊不清、脱落、药效超过的药品停止发货并报有关部门。

十、药品调配

用药人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进行调配,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用药人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的调配、拆零专用操作台,调配拆零场所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并对所用容器和工具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对直接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保持清洁卫生,并在包装上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批号、医院名称、拆零日期等内容,并对拆零药品做好详细记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五专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药品调配和使用,并由专人负责。中药饮片的调配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执行。用药人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处方。同时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

十一、总结

医院自查小组对医院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要求,但也发现了些不足之处,不足的地方马上整改并落实到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再接再厉,把我院的药事工作做得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第18篇:诊所 卫生室 医疗机构 自查报告

医疗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我卫生所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具有兰山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我卫生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观察床位3张,诊疗科目为中医科。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卫生所现有医师一名,护士1名。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也从未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

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卫生所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卫生所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今后努力方向

我卫生所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第19篇:诊所依法执业自查报告

**内科诊所依法执业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诊所于2016年10月下旬对本单位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执业科目是内科,在开展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没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二、诊所现有医生2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护士2人,已经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三、诊所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并按照要求上墙公布。制定有医师和护士岗位职责,制定有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热情周到为病人服务,关心病人疾苦,耐心细致询问病情,认真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全年诊疗患者1800人次,没有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五、能够按照规定使用医疗文书,配备有门诊日志、处方、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消毒记录本、消毒液更换记录本、医疗废物处置本、紫外线灯消毒记录本、药品购进记录本等,对就诊病人进行登记,用药开具处方。

六、加强自身药品采购和保管工作,使用的药品全部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购进药品有票据。不向非法企业和个人购买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过期、变质药品,确保临床医疗用药安全。

七、医疗废物交与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双方签订有《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合同》,每两天交接一次医疗废物,有医疗废物处理置登记本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八、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重点发热病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在诊疗工作中,没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例。

九、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活动,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向患者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上级下发的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能够张贴在诊所进行宣传,平时做到经常打扫诊所内外环境卫生,保持诊所环境整洁。

**内科诊所

2016年10月20日

第20篇:个体诊所药品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个体诊所药品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诊所是一家个体诊所,诊疗项目有,备有常用药品近种,所有经营行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药品管理设置规范 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了严把质量关,由本人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本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处方审核工作,保证药品和服务质量检。

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诊所自身的实

际情况,本人制定了《诊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控制程序》,让自己明确岗位质量管理规定,使工作有章可循。

三、加大硬件投入,完善设施设备 为了改善药品经营和储存条件,本店购置了药品架,并添置了防鼠设备,达到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要求。

四、严格把关,加强购、存、销质量管理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到位,诊所对药品购、存、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全程跟踪,同时诊所对经营全过程的管理都有详细真实的记录,保证药品进货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管理跟踪到位,有效地防止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诊所开业以来无经销假劣药品,未出现与药品质量有关的不良反应及客户投诉。

五、诊所在药品的购、存、销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本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诊所根据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

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诊所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坚持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处方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同时、诊所在醒目位置悬挂药品价目表;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点不足,主要是药

品 诊所 日期

诊所药品自查报告
《诊所药品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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