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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03 08:33:00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自查报告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规范办学精神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现将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招生严格遵循上级精神,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且不存在招生考试或竞赛名义招生。保障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和公平公正权。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次数

我校考试科目严格遵照国家课程标准,按照学科计划规范进行考试,考试次数为每学年4次,不存在联考或其他考级现象。

三、学生作息和作业量安排

我校学生严格按照《中华小学生作息制度》,在校内时间不超过6小时,并且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学生作业布置方面:个教师适时适量为学生布置作业,以巩固所学知识,并无超负荷布置作业现象。

四、教育教学活动

我校严格遵守国家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个学科进行严格教学,不存在挤占艺体美课程现象,保证了学生德智体登全面发展的条件。同时我校也严格遵守节假日安排并无补课情况出现等。

五、教育评价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合理利用考试结果评

估教育教学情况改善教育教学方法,不存在利用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排名及作为升学率的现象。

彭庄小学2013.5.8

推荐第2篇: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自查报告(版)

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旅顺口区文家小学2013.4.2

2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并对照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进行了自查。

1、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分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工作,并把我校的招生工作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的范围、时间、学生的年龄段以及相关的证件要求。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没有同民办学校联合招生以及竞赛名义招生的情况。学校不对新生入学进行考试分班。

2、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我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考试,考试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其他学科的考试主要在平时的考核,期末不做统一的安排。考试的难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大连市学科标准的要求来进行。学校不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进行排名和张榜公布。平时对学生的学习、教师教学情况建立质量跟踪。

3、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安排

我校学生要求是8点到校,下午3点50放学。每天保证学生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保证每天一次大课间活动和两次眼保健操。

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基本没有家庭作业,其它年级有30分钟左右家庭作业量,严谨老师布置大量重复性的作业和体罚性的作业。

4、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的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表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活动。保证体育、艺术、综合活动的课时,不得被其它课程挤占或减缩。课堂教学活动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鼓励教师研究教材、研究课标,把握知识的深度、难度。教学的进程严格按照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学校没有占用学生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和自习时间进行集体补课的行为。学校的在职教师也没有参与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5、教育评价

我校建立以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基准的评价标准,以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没有以单纯的成绩进行评价。没有下达升学指标,没有以学生的成绩进行惩奖,没有对

成绩进行排队、排名。教师的工资不与学生的成绩挂钩。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旅顺口区文家小学

2013.4.22

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旅顺口区文家小学

2013.4.22

推荐第3篇: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印发关于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XX学校先后召开领导班子会、教师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1、XX学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面对乡所属七个村十三个屯进行招生,遵循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外地户口在本地暂居的儿童,XX学校也全部接收,且不收取任何择校费、赞助费等,保证与社区内儿童同等待遇。

2、新一年学生免试入学,不分重点班,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从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3、XX学校现有20个教学班,从未设置快慢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教师配置根据所学专业合理均衡,保障了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二、规范考试评价与次数

1、XX学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XX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XX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采取等级制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三、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

1、XX学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坚持上下午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学校购置大量体育器材,大课间活动保证了人手一件器材,提高了大课间质量。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

2、严格控制作业量。XX学校按照上级规定,做到了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三科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三科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教导处定期对各班的作业布置情况进行检查及不定期抽查。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1、XX学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做到“五个坚持”:既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3、加强了对教师的管理,XX学校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从目前情况来看,无有偿补课行为,无教师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现象。

4、XX学校学生所使用的教科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学用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使用了循环教材。

通过自查,XX学校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XX学校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要求,改革课堂教学,打造生本快乐校园,真正做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荐第4篇: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达标自查报告

安 顺 市 凤 仪 小 学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办 学 基 本 条 件 达 标

自 查 报

告 安顺市凤仪小学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达

标自查报告

根据《安顺市西秀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西秀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进行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细致扎实地开展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及时整改。现将学校自查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112号,属城区学校,交通便利。学校源于“凤仪书院”,学校源于安顺“凤仪书院”,是贵州省为数不多的百年老校。一八四一年安顺知府创办“凤仪书院”,院名源于《尚书•益稷》“箫韶九成,有凤来仪”之意。“凤仪书院”寄予了先辈们培育“修身、治国、齐天下”英才的美好愿望。建校以来,学校承担着普及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多年来,学校遵循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学校倡导“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倡导“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的办学思想。学校希望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发展,从而提高教育效率,让数以万计的合格小学毕业生从二小毕业,他们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后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成人成才。

近10年来,学校被评为“ 全区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全 国家长学校示范校”、“安顺市安全文明校园”、“安顺市绿色学校”、“全区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无毒学校”、“贵州省先进教育工会”等荣誉称号。

二、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一)校园校舍建设

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学校占地总面积约 12480平方米,生均 8.9平方米,达到标准。我校现有六个年级26个班,校舍建筑总面积4895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达到标准的61%。

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

学校现有体育运动场地共2297平方米,生均1.64平方米,未达到标准。

(二)仪器图书装备

3.学校建有实验室和仪器室。

实验仪器价值5.3万元,能满足开展实验活动的需要。 4.信息技术装备 全校1399名学生,总计算机143台,每百名学生拥有台数为9台,达到标准。

5.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

我校按照文件要求配备音体美器材,能满足学校教学需要。

6.图书配备

学校设有图书室,总册书30600册,生均20册,达到标准。

(三)教师队伍建设 7.教师编制

学校现有教职工65人,1人在外支教,现有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1.86,达到标准。

8.教师学历结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5人,均具有教师资格,其中中专以上63人,学历合格率98%,大专及以上63人,高一级以上学历比例为98%,本项达标。

三、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1.上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校改扩建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先后到校观察评测,已在筹备阶段。

2.学校还投资整理校园通道、楼房周边场地、排水沟、绿化美化;更新洗手间排污设备;添置教室多媒体投影仪、办公电脑、体艺器材等。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环境。

(二)加强管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依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学校管理规定,我校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制度管人治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提倡树立“大气、雅气、骨气”的精神,认真落实学校 “书香校园、实施高效课堂、学生自主管理、践行《凤仪三字经》活动、学生形象好建设、阳光体育运动、班班有歌声、天天诵美文、周周练书画、班班有亮点”,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2.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为阵地,有效开展德育工作,促进校园平安和谐。

3.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县域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三)重视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我校历来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学习机制,从师德师风和法纪法规等方面强化学习意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组织开展了“创建服务型队伍,争当服务标兵”等活动。 2.制订教师培训提高计划,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学习和“国培”等各级各类培训,参加校内外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3.倡导研究性的教育教学,努力促进教师向研究性学者或专家型教师转化,成为教科研的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几年来,我校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承担区、市、省、国家级的课题研究工作,开展 “一校一名师,一师一优课”、优质课教学比赛等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涌现一批教坛新秀和教师骨干。目前,我校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有80多篇分别在全国、省、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并获奖。有一批青年教师参加市、区和全国教学比赛获奖。

(四)强化措施,着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让片区内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应有的教育。

2.建立实行“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与区教育局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与当年绩效挂钩,奖惩分明。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控辍保学”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惠民政策。一是对丧失父母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等生活贫困的学生入学,给予更多照顾,确保他们进得学校、学得安心,按期完成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设立捐资助学基金,常年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为特困生提供帮助;三是积极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近入学,关注“留守儿童”。

四、学校亮点

学校在百年校训“勤、朴、勇”的指引下,提出了契合学校气质与时代要求的办学理念——“君子教育”,重建君子养成体系,培养兼具德行、技艺和智慧的“一身轻两眼活三观正四体勤五谷分六艺懂”的新时代君子少年。依托“五爱吾爱”、“节日感恩”行为养成教育;朝朝夕夕,春风化雨,挖掘、培育每个孩子身上的君子品行。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学科教学仪器及音美器材还缺少一些种类或套件。

2.图书配备还存在一定差距,添加量少,旧书、复本较多。

3.学生活动场地小,校内无标准的体育场、体育馆等硬件设施。

4.多数教师办公室面积小,办公条件较差。5.教师办公室未全面配备计算机。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1.做好学校改扩建工作,按照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增添教学计算机、仪器器材、图书刊物,提高使用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学改革,继续深化教育创新,推行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吸引力和生命力。

3.优化育人环境,逐步消除大班额,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学额巩固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安顺市凤仪小学(公章)

2017年12月12 日

推荐第5篇: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学校设置

第四条 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2千米左右,初中3千米左右。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45分钟。

第五条 小学班数一般不超过24个;独立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36个。

2010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第三章 校园校舍

第六条 学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合理分区。

学校有围墙、校门、校牌、自行车棚,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第七条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中不低于6.4平方米。

第八条 校园校舍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中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高压输电等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寄宿制学校男女生宿舍分设且相对集中,食堂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章 装备条件

第九条 每生有一套符合国家设计标准的课桌椅。

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常用教学设备配置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条 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计算机网络教室装备达到省定标准,其它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 生均藏书,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读物等。

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第五章 师资队伍

第十二条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教育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第十三条 校长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实行校长任期制,每个任期3—5年。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符合省有关规定。

按要求配齐学校领导,领导成员的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分工职责明确。

第十四条 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定期流动制,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时间符合省有关规定。

实行教职工工作考核制度,完善教职工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教学需要基本配齐各学科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合理。

第十六条 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

每学年教师参加上一级业务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六章 办学经费

第十七条 学校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规定标准得到保障。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不得降低。

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加强经费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公示制度健全,无乱收费现象。

第七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实现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立学区学龄前1年人口及学龄人口登记制度,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规定时间就近免试入学。

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辍学生复学责任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不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第二十二条 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各班教师。

每个教学班配备一名任课教师做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第二十三条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

保证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完整休假。

第二十四条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

落实教职工德育工作职责,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

建立与学生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

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学进度适中。不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集体上课或辅导。

严格按照省定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

经常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第二十七条 利用当地青少年宫、科技馆(站)、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劳动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依托企业、乡村和社区,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由班主任主持,各科任课教师参加,同时听取全体同学和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

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日常考察由任课教师负责,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第二十九条 建立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科研和校本培训制度,健全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 各年级全科合格率:小学不低于97%,初中不低于95%;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

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小学98%,初中不低于96%。

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不低于95%,近视眼年新发病率7%以内。

第三十一条 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学校设施、消防、用电、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管理规范。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校园校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规范。

第三十三条 省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作为2020年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各地执行本办学基本标准,在校园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等方面,应与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对学校办学的较高要求有机衔接,保证持续发展。

第三十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以外,遵照本办学基本标准执行。

非完全小学参照本办学基本标准执行。

特殊教育学校除另有规定外,可参照本办学基本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推荐第6篇: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四条 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 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不能穿过校区。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当设立交通安全标识。

学校周边环境应当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的设置应当避开化工厂、烟花爆竹厂、气源调压站、高压变电所、加油站、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及公安看守所、消防站等场所.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台球室、网吧、按摩房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出的场所。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第六条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协调,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当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同时也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第七条 农村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12个教学班,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2—30个教学班;城镇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8—36个教学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8—36个教学班之间.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居住分散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适当缩小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远期规划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

第三章办学条件

第八条 学校必须设置独立的校园,占地面积应当满足建设必要的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要。 生均占地面积:分中心城区(指各设区市、县级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又不能搬迁的新城区,以下同)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两类。中心城区小学一般不低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中心城区以外小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5平方米,寄宿制中小学相应增加生均占地面积。本《标准》颁布以后新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新建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

第九条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现行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及《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试行)》(冀教备[2007]5号),《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标准 (试行)》(冀教备[2005]4号)、《河北省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室建设标准(试行)》(冀教备[2005]4号)等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保、安全、节能等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建筑结构要安全坚固.校舍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的要求,要符合相应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十一条 校舍应当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相互配套。其中:小学教学以及辅助用房应当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室)、体育器材室等。初级中学教学以及辅助用房应当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技术教室、图书馆(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设合班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独设置图书馆、科学类探究实验室。

第十二条校舍生均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基本指标为: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6.4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10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增加建筑面积,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按照小学不低于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5.5平方米,学生食堂生均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第十三条 绿化用地: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0.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每生1平方米。

第十四条学校的运动场地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完全小学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4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初级中学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7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的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中小学校均应当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每 6个班应当设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每所学校应当建一块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健康快乐园地。

本《标准》颁布以后新建学校运动场地,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在中心城区,已有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师生开展体育活动及其他必要的体育项目所需的场地,至少按有关标准设置篮球场和直道田径场一个(小学60米,初级中学100米)。 第十五条初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小学科学 实验室,应当达到《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试行)》 (冀教备[2007]5号)有关功能、面积、间数、建筑、环境、布置,固定设施,实验室设备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可以达到“规划建议”的要求。教学仪器配备应当达到《河北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冀教备[2007]5号)、《河北省小学数学和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冀教备[2007]5号)的基本要求,并及时更新;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达到选配要求。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65元;初级中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695元。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按照《河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冀教政体[2002]47号)、《河北省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冀教政体[2002]47号)、《河北省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冀教体[1991]10号)及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的要求配备体卫艺器材,并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配备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和其他学科教学需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每间多媒体计算机网络教室按标准班额每人一台的标准配备学生用机,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学校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10:1。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校园网,实现“班班通”。 第十八条 学校图书装备应当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馆(室)藏图书内容应当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馆(室)藏图书,小学生均不低于25册,初级中学生均不低于40册.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电子读物,逐步实现图书馆(室)的计算机管理。馆(室)藏图书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安全,卫生的原则配备取暖设施,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4℃。

第四章师资队伍

第二十条校长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品德高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育工作规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取得相应层次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培训获得岗位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5号)规定的编制标准,足额使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非教学人员(包括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勘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非专任教师比例不得突破国家和省定标准,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 第二十二条教师队伍年龄、性别、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寄宿制学校应当按实际需要配备专门的生活辅导员和炊事、安全保卫等人员,生活辅导员纳入教师编制管理,炊事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第二十三条教师及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应全部合格,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85%;初级中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70%。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能普遍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建立教师进修培训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第二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钻研业务,为人师表,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坚持以教学不中心,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和改革的核心任务,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的教育质量观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培植学校特色.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健全教师备课、听课、评课制度。学校要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关注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因材施教,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教育教学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范,教科书必须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定,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材料。

学校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的法规,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开设艺术类(音乐、美术)课程,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实验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利用当地青少年官、科技馆(站)、文化馆,(站)、图书馆(室),校外劳动基地、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等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学生课外、校外活动学校要给予指导。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应急和防灾知识的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和防灾避险培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一次科技活动、一次运动会。

第三十三条学校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袋制度,全面科学地记录学生发展情况和成长历程。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加强与学生家庭、社区的联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共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六章 学校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应当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教人[2002]8号)规定,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合理设置教育、教学、总务等中层管理职能机构。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立学科组、年级组,规模较小的学校管理机构可合并设置。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机构职能和人员职责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发展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学校必须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完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聘用教师,按岗位聘任教师。

第三十八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对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器材、生活设施和卫生设施、安全设施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实行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附加条件接收或者拒绝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在校生年巩固率不低于99%,初级中学在校生年巩固率不低于97%。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上课时间不早于8:00;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 6小时,初级中学不超过7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级中学不晚于21:00,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保证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师生完整休假,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者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饮食、住宿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注重营养搭配和饮食卫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冀教基[2005]5号)、《河北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冀教基[2005]5号),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学生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籍资料齐全,及时分类归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积极参与区域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活动,加强教师交流,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共同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与本市、本县(市、区)及国内外其他地区的学校开展教育交流活动。

第七章公用经费

第四十五条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第四十六条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达到规定标准,并保持逐步增长。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第四十八条学校改建、扩建和校舍维护改造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学校不得举债建设。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义务教育阶段的非完全小学参照本《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第五十条本《标准》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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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小学2013-2014学年

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自查报告

为全面实现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这一任务,推进素质教育,我校始终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的工作原则,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在巩固、提高上,强化政府行为,做到加强领导思想不放松、工作不停、投入不减、指标不降、狠抓落实,使学校基础设施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根据云【2013】12号文件,现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我校对办学标准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与复查。

一、学校简介

红塔区洛河双龙小学坐落在距红塔区中心城区34公里,海拔2300多米的高鲁山上。学校环境优美。是一所山区全寄宿制小学。学校始建于1950年,1995年搬迁至上厂,隶属于洛河中心小学。经过近63年的建设与发展,双龙小学现已创办成为一所寄宿与教育教学一体化的全寄宿制综合性学校。

二、自查合格情况

(一)普及程度

1、入学率

我校现有学生124人,6个教学班。小学学段适龄儿童123人全部入学,入学率为100%,学龄女童全部入学,入学率均为100%。

2、残疾儿童入学率

小学视力残疾0人、听力残疾0人、智力残疾0人、入学率为0。

3、辍学率

无辍学学生,辍学率为0%。

(二)师资水平

小学合格率100%,双龙小学共有教师14人,专任教师13人,岗位合格率为91.67%,学历合格者为13人,合格率为91.667%。其中:本科8人,专科1人,中专(高中)3人,小学1人;新补充教师1人学历合格率100%;校长任职条件合格率100%;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100%。

(三)教育质量

1、按照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在校学生品德操行综合评定合格率:上学年小学总人数134人,合格人数134人,合格率100%;

3、毕业班学生毕业率:小学毕业班学生22人,毕业率100%。

4、毕业班学生体育合格率:小学毕业班学生22人,体育合格率100 %。

5、学校体育运动会举办率:小学100%;

(四)办学条件

1、校园规划建设

双龙小学位于双龙村委会二组,学校选址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相关要求,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环境设备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相关要求。

2、生均占地面积

- 2

12、劳动(劳技)课设施

均能按劳动课大纲要求配备有基本的劳动工具。实习设施和场地,均能达到国标及市标要求,合格率100%。

13、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普及率均为100%。已达到国标及市标要求,合格率100%。

14、信息技术课设备

没有信息技术设备,没有开设信息技术课。

三、生均公用经费

我校学生均享受国家“三免一补”政策。每月领取100元的生活补助;每学期领取10元文具费;每天领取价值3元的营养餐。

四、学校管理

(一)改善办学条件、努力优化育人环境。为办出一流的学校,学校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基础建设的标准化

积极争取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的大力支持,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抓校园氛围的教育化

学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好的校容校貌能陶冶学生的情操,净化、美化学生的心灵。

(1)绿化、美化校园,以优美的环境感染学生。把小为学生提供了生活、学习、发展的良好条件,创设了优美的学习环境。

(2)重视校园文化氛围的创设,以良好的文化氛围熏陶学生。

- 4

科研、课改领导、跟踪小组,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统一加强管理,促使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三)形成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每周

二、周三设有小社团活动,设有田径、篮球、手工、文学、舞蹈、合唱等社团。

一、周四设有大社团活动,即全校一起进行民族舞蹈。通过小社团活动,使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大社团活动,使学生更好地传承彝族文化。

五、不足之处和措施

1、学校至今尚未开设英语课,在近三年内向中心小学申请配备英语教师,开设英语课。

2、我校现有一套电子白板,不能满足日常教学需要,通过申请和各方面协调,力争多配几套电子白板。

3、我校尚未开设计算机课。力争在近几年内配起计算机教室。

双龙小学 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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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罗中心小学

2014年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根据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文件(富教督〔2014〕7号)精神,直罗中心小学责任区督学对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开展自查,按照督导内容逐类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校生479人,教职工35人,寄宿生72人。

二、自查说明

1.D级危房情况:没有D级危房。

2.学生课桌椅配备情况:479个学生都有课桌椅,部分课桌椅较旧。

3.寄宿学生床位情况:寄宿生72人,全部满足一人一床要求。

4.饮用水安全情况:饮用水安全符合标准。

5.食堂满足师生就餐要求情况:食堂办学条件均符合标准,满足师生就餐要求。

6.厕所满足师生需要情况:厕所均能满足师生需要。学校厕所蹲位数均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7.教室和寝室门窗完好情况:教室和寝室门窗基本完好, 8.取暖情况:学校有锅炉房,采用集体供暖形式,保证了教师、学生的冬季取暖。

9.学生上下学突出安全隐患情况:我校在上下学时间段,均组织保卫人员、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地段组织,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10.寄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情况:我校每生每天均能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元,寄宿生全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

11.边远山区教师享受山区教师津贴情况:无

12.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备情况: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

13.按规定拨足公用经费情况:县财政、教育部门按规定全额拨足学生公用经费。

14.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情况:按规定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三、整改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确定2014年学校修缮项目。县教育局财务中心、计划财务股要根据此次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县级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确定2014年修缮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校修缮项目。德化二中、德化八中等学校要于8月31日前完成教学楼、实验楼门窗修缮任务;三班中学、浔中中心小学等学校要于8月31日前完成破旧课桌椅更换任务;德化六中、龙浔中心小学、浔北分校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增设女生厕所蹲位,保证学生需要。

2.落实县长办公会精神,安排好教学仪器设备添置项目。根据3月19日县长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今年要安排600万元作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添置项目。教育局财务中心、计划财务股要及时安排到位,确保9月份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时能相应提高教学仪器配备值,保证下半年顺利通过“基本均衡”省级验收。

3.建立保障机制,增加公用经费使用透明度。龙浔、浔中、三班等乡镇中心小学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预算经费拨付到完小、教学点,确保所辖各学校正常运转。要提高公用经费使用透明度,统筹安排所辖各学校校舍修缮、设施设备添置等项目。

4.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一要抓好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不好车辆以及报废车、载货车、拖拉机改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提示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宣传告知家长,不要租用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二要落实学生乘车指导,劝导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不骑自行车,中学生不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上路。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适时)召开学生乘车安全联席会议,落实专项整治,查漏补缺,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加强片区管理,推进师资校际交流制度。2014年秋季,要坚持“城区支援农村、近郊支援边远、强校支援弱校”原则,实行“城区+城郊+教学点”的小片区管理模式,综合分析片区内各校学科配备情况,实行师资统一调配,建立片区师资校际交流,大力促进骨干教师由龙头校到一般校的交流力度,保证一般校和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实现片区内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6.补充新鲜血液,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针对我县中小学教师学科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现状,特别是体美音、心理健康等专业性较强学科教师欠缺较多实际,要继续做好近期生源变动和教师自然减员的预测工作,采用招聘、转岗、调余补缺、轮岗交流、初中援教小学等举措,保障小学、初中的师生比全部达标,从而保证开齐开足省颁课程,并有效解决即将面临的教师年龄断层问题, 不断优化师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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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认真落实《青海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活动。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我中心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做到减负增效,坚决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二、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六年级招生实施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招生范围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分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费,全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对代收的作业本费严格执行 “小学10元,初中17元”的标准,杜绝乱收费。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程标准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

把握教学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艺术、品德、历史与社会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日分别有9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每天上午、下午各有半小时的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的同时,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以提高每一堂课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了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集体备课,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课堂内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

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的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学校各年级组、备课组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小学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中心学校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把作业量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李二堡中心学校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10篇:中学义务教育办学达标情况自查报告

中学义务教育办学达标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湖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鄂教zd【XX】3号)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达标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对照学校办学实际,现将我校义务教育办学达标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4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455人,教职工198人,平均每个班61名学生,大班额占100%。

二、校园校舍

、学校占地面积40000㎡,生均16.29㎡;校舍建筑面积27650㎡,生均11.26㎡。

2、体育活动用地:学校现有篮球场4个,排球场2个,器械运动场地2个,未达标。

3、绿化用地:绿化面积13000㎡,占学校用地32%,达到省定基本要求。

4、“校舍安全工程”改造项目1个,现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但仍在使用D级危房有2个。

三、装备条件

(一)专用教室配备及装备配置

①学校建有音、美教室5个,器材配备基本达标;

②体育活动及器材室1个,器材配备基本达标;

③计算机教室2个。其中,学生用104台,生机比为4.2%;

④多媒体教室26个。其中教师用40台;

⑤理化生室4个,仪器配备达到省定基本要求;

⑥学校建图书室1个,图书共计58910册,生均24册。

(二)学校已配备安全设施,成为保障师生安全不可少的重要设施。

(三)学校建有校园网,且更新及时。但服务器已经使用多年,急需要更新设备。

(四)建有电子备课室1个,计算机40台。但已经明显不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速度和老师们的要求。

(五)生活服务用房共计144个。基本满足师生需要。

四、队伍建设

、教师配备

全校现有教师198人,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其中专任教师171人,占教职工总数86%,教师与学生比1:14.35,工勤人员2人,占教职工总数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学科结构不尽合理,xx市级以上骨干教师43人,占专任教师数25%。

2、教师职称结构

初级职称比例13.64%,中级职称比例63.13%,高级职称比例23.23%,职称结构较为合理。

3、年龄结构

35岁以下比例7.58%,35-50岁以下比例75.25%,50岁以上比例17.17%,教师年龄结构偏大。

4、其它配备

学校配备兼职卫生技术人员1名,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1名。

五、教育质量

学校始终把抓教育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适龄少年入学率达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8%,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9%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学校仍存在如下问题:大班额比较普遍,教师的年龄结构偏大,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教师信息化装备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2个仍在使用的D级危房急需重建。随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开展,我们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学校硬件建设力度,及时整改学校存在的问题,力保我校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全面达标。

第11篇: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自查报告

××××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评估自查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1所。学校占地面积79210.98平方米(118亩),学校绿化面积约23636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3324.83方米,有教学楼3栋,实验楼1栋,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各1栋,水冲厕所2座。有30个教学班,有学生1018人(其中:初中11个班,学生625人,小学19个班,393人)。有教职工108人。学校设有网络教室、微机室、实验室、音乐室、图书室、美术室等功能教室。

二、自评情况

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从严定等、旨在促进”的原则,对××××中学2013年办学基本标准进行了自评。在考核的50项三级指标中47项指标符合评估合格标准,总得分92分。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A1组织领导(4分)

得分:4分

A1-B1-C1 成立团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2分)

根据××××[2013]19号《关于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1-B2-C2 制定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或方案,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2分)

根据××××[2011]14号《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于2011年编制完成了农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较完善。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 办学条件

(56分)

得分:49分

A2-B3-C3 学校规划按教学区、办公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2分)

2011年,××××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详细的学校校园规划,通过了专家的评审和师建设局的批复。校园按照功能规划,划分为教学区、办公区、学生生活区、运动区四个功能区,各区呈组团相对独立分布,通过道路和绿化景观形成有机联系,布局合理。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4-C4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不超过30个教学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45个教学班。(3分) ××××是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有30个教学班(初中11个班,小学19个班)。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4-C5 小学段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段每班不超过50人。(3分) 2013年,五一农场中学有学生1018人,其中,初中393人,小学625人。小学最小班26人,最大班39人,没有超过45人的班;初中最小班31人,最大班40人,没有超过50人的班。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5-C6 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免费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2分) 2013年,××××中学有1个食堂,建筑面积1053平方米。同时容纳300余人就餐。食堂洁净卫生,能满足师生就餐需要。

在教学楼内设有饮水机5台:中学部二楼、三楼各配一台“一热三温四头”饮水机;小学部一楼、二楼各配一台“一热五温六头”饮水机;新建综合楼二楼配备一台“一热三温四头”饮水机。饮水机配备为师生随时饮用安全卫生的水提供了方便。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5-C7 学校有卫生、文明、安全、够用的男女厕所。(2分) 2013年,××××中小学各有1座水冲式厕所。

中学部厕所建筑面积423平方米,共98个蹲位。其中,男厕所42个蹲位,1个便池,1个供多人同时使用的洗手池。女厕所56个蹲位和1个供多人同时使用的洗手池。。中学部男生202人,生均蹲位1:5。女生191人,生均蹲位1:4。

小学部厕所面积276平方米,共92个蹲位。其中,男厕所48个蹲位,1个便池;1个供多人同时使用的洗手池。女厕所48个蹲位和1个供多人同时使用的洗手池。小学部男生人数332人,生均蹲位1: 7;女生293人,生均蹲位1:6。

按照国家规定小学男生1:

15、女生1:12和中学男生1:20、女生1:15的标准,我校符合标准。

厕所有专人打扫,洁净卫生,安全,够用。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5-C8 寄宿制学校有安全、卫生、够用的学生宿舍,保证一人一床,生均宿舍建筑面积小学不少于5平方米,初中不少于5.5平方米。(2分)

2013年,××××中学有1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配有单人床位,目前学校没有寄宿生。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6-C9 生均用地面积小学不少于20平方米,初中不少于25平方米。(3分) 2013年,××××中学校园用地面积79210.98平方米(118亩),全校生均用地面积为77.81平方米。

其中,小学生625人,用地面积为47526.58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为76.04平方米。中学生393人,用地面积为31684.4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为80.62平方米。)。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6-C10 生均绿化面积小学不少于4平方米,初中不少于5平方米。(2分) 2013年,学校绿化面积约23636平方米,全校生均占有绿化面积 23.22平方米。

其中,小学生625人,绿化面积为14142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为22.63平方米。中学生393人,绿化面积为9494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为24.16平方米。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7-C11 生均建筑面积小学不少于5.66平方米,初中不少于6.66平方米(不含宿舍面积)。(3分)

2013年,××××校舍总面积13324.83平方米,全校生均建筑面积为13.09平方米。 其中,小学生625人,校舍面积为6918.83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1.07平方米。中学生393人,校舍面积为6406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6.3平方米。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7-C12 小学普通教室每间不小于54平方米,初中普通教室每间不小于61平方米。(2分) 2013年,××××中学小学部普通教室19间,每间为59.4平方米,大于标准54平方米。中学部普通教室11间,每间为65.55平方米,大于标准61平方米。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8-C13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设置实验室个数。(3分)

2013年,我校配备了1个物理实验室、1个化学实验室、1个生物实验室、2个科学实验室、1个数学器材室和1个地理仪器室。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8-C14 装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满足2人一组实验需求。 (3分)

2013年,我校理化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科学实验室等装备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

物理实验室应配仪器159种,已配159种,配备率为100﹪。 化学实验室应配仪器266种,已配264中,配备率99﹪。 生物实验室应配194项,已配177项,配备率91.24﹪。 地理仪器室应配28项,已配26项,配备率93﹪。 数学仪器室应配59项,已配58项,配备率98.31﹪。 科学实验室应配160项,已配155项,配备率97﹪。 实验室、仪器室均能够满足2人一组实验需求。

自评: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符合标准。生物实验室、科学实验室、地理、数学仪器室、基本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9-C15 有音乐、美术教室各1间。(2分)

2013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的要求,配有音乐室4间。形体室1间;电子琴室1间。中小学美术室2间。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9-C16 装备是否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2分)

2013年,我校音乐、美术教室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配备均达标。

我校音乐器材应配备27种,实际配备25种,配备率92.6﹪。 我校美术设备应配备41项,实际配置36项,配备率87.8﹪。

自评:音乐器材配备基本符合标准;美术器材配备不符合标准。得分:0分

A2-B10-C17 是否有体育器材室。(1分) 2013年,我校设有2个体育器材室。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10-C18 小学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初中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有符合标准的单杠、双杠、沙坑等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至少设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3分) 我校中小学部共用一个田径场,有300米的环形跑道、1个沙坑、4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和5个羽毛球场等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10-C19 装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2分)

2013年,我校体育装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进行配置。

我校体育器材应配备55项,实际配备54项,配备率98.1﹪。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11-C20 有医务室。(1分) 2013年,我校设有单独医务室。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11-C21 装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2分)

2013年,我校医务室装备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进行配置,配置率100﹪。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12-C22 综合实践教学设备、设施能满足活动需要。(2分)

我校虽然配备了各种劳动工具和手工工具等设备,但综合实践教学设备较为简单,还需继续完善。校园建设由师生共同参与,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每学年中小学团队组织还分别组织学生到蔬菜大棚、农业示范园等基地,让学生参观了解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同时,还经常组织学生到社区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2-B13-C23 有1间以上计算机教室。(1分)

我校有4间计算机教室。其中,中小学部各有1个学生机房;各有1个教师电子备课室。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13-C24 每班配备1套多媒体设备。(包括电子白板、电视机、投影机等)。(2分)

2013年,我校30个教学班,有16个班级配有多媒体电子白板,其中,中学9个班,小学5个班,综合楼2个教室。多媒体阶梯教室配有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其余16个班级配有播放系统。

自评:不符合标准

得分:0分 A2-B13-C25 学校计算机拥有量达到生机比小学13:

1、初中10:1,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3分)

2013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均配计算机各50台,小学部3—6年级开设计算机课,学生452人,小学生计算机生机比为9:1;中学部7—8年级开设计算机课,学生261人,中学生计算机生机比为5:1。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14-C26 有1间以上图书室(阅览室)。(1分) 我校目前有3间图书室。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2-B14-C27 生均图书册数小学20册、初中30册。(3分) 2013年,小学图书总册数14163本,小学生生均图书22.66本;中学图书总册数12844本,中学生生均图书32.68本。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2-B14-C28 复本率不超过5本。(1分)

2013年,我校图书无超过5本及5本以上复本率。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3 师资队伍

(10分)

得分:9分

A3-B15 -C29 生师比小学不高于21:1,初中不高于16:1(3分)

2013年,我校小学部专任教师53人,学生625人,生师比小学为12:1;中学部专任教师40人,学生393人,生师比 为10:1。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3分 A3-B15 -C30 校长、教师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6%,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3分)

2013年,我校校长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我校小学部专任教师53人,均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48人,达标率为90.56%。中学部专任教师40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39人,达标率为97.5%。

自评:小学不符合标准;中学部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3-B16-C31 保证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2分)

2010年至2013年,我校教师能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培训人数87人次。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3-B17-C32 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评价教师工作。(2分) 2013年,我校建立和完善了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对每位教职工做出科学评价。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4学校管理 (10分)

得分:10分

A4-B18-C33 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2分)

我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重大事项都要经支委会、校委会、教代会集体研究通过。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4-B18-C34 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建立并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依照章程和制度管理学校内部事务(2分)

2013年,我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依照各项制度管理学校内部事务。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4-B19-C35 学籍管理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当地学生同等待遇。(2分)

2013年,我校学籍管理规范。务工人员子女随迁随学,享有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4-B19-C36 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责任制。(2分)

2013年,我校健全了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学生复学制度。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4-B20-C37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2分)

2013年,我校建立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并在工作中积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教育教学

(20分)

得分:20分

A5-B21-C38 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实施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2分) 2013年,我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按规定开齐、开足课时。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1-C39 在教学用书目录内选用教科书,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2分)

2013年,我校始终坚持按照相关要求选用教科书,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教材。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1-C40 均衡配置各班教师,不设重点班。(1分)

2013年,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坚持均衡配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未设重点班。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5-B21-C41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

6、7个小时。(1分)

2013年,我校制定了严格的作息制度,对中小学生在校的时间做了相应的规定。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5-B21-C42 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不组织小学生参加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1分)

2013年,我校未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未组织小学生参加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5-B21-C43 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2分)

2013年,我校未占用各类节假日、寒暑假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1-C44 学年有校历,学期有教学计划,每月有具体安排,教学各环节有明确要求。(1分)

2012—2013学年,我校制定了校历、计划,各部门根据学校校历、计划,制定了各部门工作计划。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5-B21-C45 不随意停课、调课和放假,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1分)

2013年,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未随意停课、调课或随意放假,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A5-B21-C46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纪律、法制、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德育教育。(2分) 为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我校德育处、团总支、少先大队充分利用“五.四”、“一二.九”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2013年,我校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开展了法制讲座及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并有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1-C47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以考试分数排名次、座次。(2分) 2013年,我校对学生进行了综合素质评价,没有发生以考分高低对学生进行排名次、座次的现象。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2-C48 开展课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年举办1次运动会。(2分)

2013年,我校坚持每日两操和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田径运动会。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2-49 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小学生每年不少于10天,初中生每年不少于20天。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全部以劳动实践活动代替,劳动实践活动内容、时间符合规定。(2分)

为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和自理自律的思想意识,我校每年都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主要结合农场实际,在春季和秋季开展植树劳动,一方面为绿化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体验劳动者的辛苦,教育学生珍惜现在美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每年五月初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喜爱的“保护环境,爱我家园” 社会实践夏令营活动,团总支和少先大队组织学生到社区打扫环境卫生等等,通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每年对初一的学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活动。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2分 A5-B22-C50 经常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每学年举办1次全校性的文艺活动。(1分)

为丰富青少年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学校团总支和少先大队每年都举办庆“六.一”文艺节目汇演、小学生书画展活动。同时,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还开展了音乐、舞蹈、篮球、乒乓球、跆拳道、轮滑等兴趣小组活动。

自评:符合标准

得分:1分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2013年我场学校的办学基本标准条件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我校还没有标准化运动场,现有运动场条件十分简陋。

2、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49人,达标率只有92.45%,达不到96%。

3、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还不能达到100%。

4、美术教学器材配备还需添置。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举措(今后努力的方向)

1、争取上级多方支持,尽快修建塑胶运动场。

2.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教师培训工作,重视高一级学历教师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水平精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3、按《××××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配置要求,继续改善办学条件。

4.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监测机制,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重点工程项目

××××中学将新建400米环形塑胶跑道的体育运动场1个,总投资800万元,完成年度:2015年。

五 一 中 学

2014年3月25日

第12篇: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可保留教学点

《标准》规定,农村学校设置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应适当保留教学点。对农村边远山区、生源相对比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在城市学校设置中,城市和小区建设必须同时同步规划学校布点,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新建学校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铁路和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旁,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小学、初中每班不超过45人、50人

关于学校班额,《标准》明确,完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独立设置的初中学校每班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标准》提出,校园总体规划设计要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和意外灾害时应急避难空间。学校主要出入口,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疏散。城市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要求。

《标准》明确了学校建设用地的构成,不同规模学校建设用地的标准,强调学校建筑结构要安全坚固,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空心板及预制楼梯。寄宿制小学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生均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5平方米。

公用经费中拿出15%用于维护装备运行

《标准》规定,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台数按班额配备,人均1台计算机。学校要建有藏书室、阅览室。生均藏书小学15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报刊和电子图书、音像资料和电子阅览计算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要按照每生一床的标准配置床铺。《标准》特别提出,学校装备达标后应建立维护装备运行的保障机制,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添置、更新、维护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资源。

第13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点办学

基本标准(试行)

发布者: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3-07-15

新教基〔2013〕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义务教育教学点设置,提高教学点办学水平,缩小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教育强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中的教学点是指一至四年级的非完全小学。

第三条

本《标准》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中非完全小学办学标准的补充。

第四条

本《标准》是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的基本依据之一。

第二章

教学点设置

第五条

教学点布局符合乡(镇)总体规划要求,对于边远山区、农牧区等确需设立教学点的地方,经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布局规划,充分论证,根据就近上学的原则,应该设置必要的教学点。农牧区教学点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偏远山区散居少户居民点除外),就近走读上学。教学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3公里。

第六条 教学点选址要以师生安全为前提。应避开地质塌陷区、地震断裂带、河湾及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易积雪区、沙漠边缘、宗教场所、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无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高压电缆等。

第七条

教学点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丧葬场所,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八条

教学点设施建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学校的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等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校舍建设设计符合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积极推进改水改厕,推广以生态技术为核心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建成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第三章

校园校舍

第九条

教学点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校园规划要按教学、体育运动、绿地游戏区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教学、图书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第十条

教学点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和绿地游戏区用地三部分。生均用地面积25㎡以上。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课外及游戏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应设置60m直跑道、100㎡游戏区和适宜低年级学生体育活动的设施。

第十一条

教学点校舍建设应达到国家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规定的基本校舍建设标准。

第十二条

教学点各类校舍用房的设置应根据教育发展和教育改革对办学条件的需求确定。应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含行政办公)、传达值宿室、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教学点校舍生均建筑面积达到4.52㎡以上,同时应根据教师数量,合理设置教师周转宿舍。 第十三条

教学点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要求,规划建设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学校。

第四章

装备条件

第十四条

教学点装备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生学习、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装备一般包括基本的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配备时要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折旧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第十五条

教学点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基本满足实际需要。

第十六条

生均藏书不少于20册,复本率不超过12本。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读物等。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一般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5%。

第十七条

教学点教学卫生和学生健康检查基本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 5号)的要求。教室、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和生活饮用水、食堂、厕所以及卫生(保健)室设置等基本达到标准。采取多种方式保证教学点正常教学的用电、卫生用水需要。

第十八条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发展目标,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通知》精神配备学校信息化设备,有条件的教学点,要通过各种方式接入互联网络。

第五章

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合理配备教职工。保安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配备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0]211号)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教学点依附于当地中心学校管理,教学点负责人的选拔聘任符合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中心学校要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统筹安排教师,组织巡回教学,开展联校走教、连片教研,推广应用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

教师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财政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在职称晋升、落实待遇、改善条件等方面,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到教学点工作。

第六章

办学经费

第二十二条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地方政府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

加强教学点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各项支出。教学点资产管理责任人明确,档案、账目齐全,帐物相符,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第七章

学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教学点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教学点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实际的管理制度;加强德育、法制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建立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评价体系;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认定申请书

溧河乡王堂小学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达标认定申请书

宛城区教体局:

对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指标体

系》,经过逐项认真评估,我校办学基本标准已经达标,特

申请区教体局对我校进行达标评估认定。

溧河乡王堂小学

2013年4月10日

第15篇: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

- 1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第六条 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协调,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当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同时也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第七条

农村完全小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12个教学班,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2—30个教学班;城镇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8—36个教学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一般控制在18—36个教学班之间.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居住分散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可适当缩小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远期规划班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

第三章 办学条件

第八条

学校必须设置独立的校园,占地面积应当满足建设必要的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的需要。

生均占地面积:分中心城区(指各设区市、县级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又不能搬迁的新城区,以下同)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两类。中心城区小学一般不低于15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中心城区以外小学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初级中学一般不低于25平方米,寄宿制中小学相应增加生均占地面积。本《标准》

- 3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技术教室、图书馆(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设合班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单独设置图书馆、科学类探究实验室。

第十二条 校舍生均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基本指标为:小学不低于5.2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6.4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10平方米。

寄宿制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增加建筑面积,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按照小学不低于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5.5平方米,学生食堂生均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第十三条

绿化用地: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0.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每生1平方米。

第十四条 学校的运动场地设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完全小学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4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初级中学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7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的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中小学校均应当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每 6个班应当设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每所学校应当建一块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健康快乐园地。

本《标准》颁布以后新建学校运动场地,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在中心城区,已有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可不设环形

- 5备学生用机,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单机。学校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10:1。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校园网,实现“班班通”。

第十八条 学校图书装备应当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馆(室)藏图书内容应当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馆(室)藏图书,小学生均不低于25册,初级中学生均不低于40册.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电子读物,逐步实现图书馆(室)的计算机管理。馆(室)藏图书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九条 农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安全,卫生的原则配备取暖设施,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4℃。

第四章 师资队伍

第二十条

校长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品德高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育工作规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取得相应层次学校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培训获得岗位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依据国家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5号)规定的编制标准,足颧(额)使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教学管理

- 7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以人为本,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坚持以教学不(为)中心,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和改革的核心任务,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的教育质量观和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培植学校特色.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健全教师备课、听课、评课制度。学校要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关注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因材施教,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教育教学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规范,教科书必须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定,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形式的教辅材料。

学校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奥班”、“奥赛训练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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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学校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应当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教人[2002]8号)规定,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合理设置教育、教学、总务等中层管理职能机构.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立学科组、年级组,规模较小的学校管理机构可合并设置。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机构职能和人员职责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发展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学校必须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完善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聘用教师,按岗位聘任教师。

第三十八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对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器材、生活设施和卫生设施、安全设施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 11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学生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籍资料齐全,及时分类归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积极参与区域内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活动,加强教师交流,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共同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与本市、本县(市、区)及国内外其他地区的学校开展教育交流活动。

第七章 公用经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第四十六条 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达到规定标准,并保持逐步增长。

第四十七条 教职工工资按照省有关规定做到按月足额发放。

第四十八条 学校改建、扩建和校舍维护改造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学校不得举债建设。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非完全小学参照本《标准》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第五十条 本《标准》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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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自查报告

田阳县初级中学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自查报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对田阳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百教督团〔2015〕2号)和田阳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阳教字〔2015〕34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进行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细致扎实地开展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及时整改。现将学校自查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右江河畔田阳县那坡大桥东北侧,距县城约12公里,交通便利,招生辖区范围是那坡镇。学校前身为“田阳县立国民中学”,创办于1937年秋。校园占地面积约38628㎡,校舍建筑面积 26525 ㎡,绿化面积11070㎡。学校基础设施主要有教学楼1栋、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楼6栋、学生饭堂2栋、教职工楼5栋;环形塑胶跑道350米、篮球场10个、排球场3个;各种功能室和教学仪器设备比较齐全,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化,教师都配有备课电脑。2015年秋季学期有教学班35个,在校生2338人;现有教职工146人,其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2人(校长、支书)、专任教师117人、教辅人员12人、工勤人员15人。

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让学生合格——优秀——拔尖”的办学理念,秉承“诚信和谐、争创一流”的田阳初中精神,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新的工作举措,不断 1

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升,教育教学成果丰硕。近10年来,学校被评为田阳县“十佳学校”, 百色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学校”、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全区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中考成绩连年保持在百色市同类学校的前列,多次荣获全县中考成绩A类学校一等奖、百色市中考质量城区类学校二等奖。

二、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一)校园校舍建设(赋分30分,自评29分,达标)

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本项赋分18分,自评17分)

学校占地总面积约 38628平方米,生均 16.52平方米。我校现有三个年级35个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7872平方米,生均3.4平方米;评估指标要求生均4.1平方米,我校生均还少0.7平方米。本项自评扣1分,得分17分;分值达到80%以上.达标。

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本项赋分12分,自评12分) 学校现有包括跑道、游戏场地、篮球场地、排球场地、器械场地等体育运动场地共13000平方米,评估指标要求11138平方米,超过指标要求标准。本项自评达标。

(二)仪器图书装备(赋分50分,自评48分,达标)

3.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数学仪器(本项赋分18分,自评18分)

学校建有实验室和仪器室。现有物理仪器276种、3951件(套);化学仪器268种、7293件(套);生物仪器256种、19022件(套);地理仪器53种、259件(套);数学仪器21种、482件(套)。以上学科共有教学仪器874种、31007件(套)。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实行)》的要求教育仪器是873种、14315件(套),只有生物仪器少2种、数学仪器少6种。本项自评18分,达标。

2

4.信息技术装备(本项赋分12分,自评12分)

现有计算机教室计算机总台数160台,生机比14.6:1,全部计算机宽带上网,整个校园实现网络化。装备“班班通”多媒体白板设备35个班,配比率100%。对照标准要求,计算机生机比基本达到15:1,本项自评12分,达标。

5.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本项赋分10分,自评10分)

学校建有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室。现有各种体育运动器材42种、547件(套);卫生器材21种、76件(套);音乐器材18种、18件(套);美术器材 29种、337件(套)。以上共有器材110种、978件(套)。标准要求总数是114种、782件(套),只有音乐器材少2种、131件(套),美术器材少 5种。本项自评10分,达标。

6.图书配备(本项赋分10分,自评8分)

学校设有图书室和阅览室,现有藏书61565册,生均藏书26.3册。指标要求生均40册,生均藏书还少13.7册。本项自评扣2分,得8分;分值达到80%,达标。

(三)教师队伍建设((赋分20分,自评20分,达标)

7.教师编制(本项赋分8分,自评8分)

学校按编制数应配备教职工146人,现有教职工146人,现有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6,达到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数的比例(指标要求1:16)。本项自评达标。

8.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本项赋分6分,自评6分)

按照标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70人,中级及以上教师所占教职工比例为0.57,达到规定标准(指标要求0.5以上)。本项自评达标。

9.教师学历结构(本项赋分6分,自评6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7人,均具有教师资格,其中本科学历99人,大专学历18人,中专学历 0人;学历达标率100%(指标要求95%以上),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所占比例为的0.85(指标要求40%以上)。本项自 3

评达标。

以上三大项自评扣3分,总分得97分。自评结论:基本达标。

三、主要措施与成效

(一)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1.上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校项目建设,近几年来先后投入项目资金共1500多万元,新建一批校舍。一是国家“薄改”项目——新建教学楼,建筑面积4000㎡,投资560多万元;二是国家“食堂改造”项目——学生食堂扩建,建筑面积2000㎡,投资300万元;三是县级项目——教师周转房,建筑面积2000㎡,投资250万元;四是义教均衡发展项目——2号综合楼,建筑面积3068㎡,投资462万元。四个项目建设已有三个于去年竣工使用,新建综合楼于今年初开工,现已进入装修阶段,下学期开学可进入使用。

2.学校还投资近200万元维修改造旧校舍和运动场地,整理校园通道、楼房周边场地、排水沟、停车棚,绿化美化硬化;加固新教学楼栏杆,安装一楼和教师办公室防盗网,更新洗手间排污设备;加装学生饭堂、宿舍的配套设施,接通那音饮用水;添置教室多媒体投影仪、办公电脑、教学仪器和药品、体艺器材等。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环境。

(二)加强管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依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学校管理规定,我校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制度管人治校,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提倡树立“大气、雅气、骨气”的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提出的的“十大新举措”——“书香校园、实施高效课堂、学生自主管理、践行《弟子规》活动、学生形象好建设、阳光体育运动、班班有歌声、天天诵美文、周周练书画、班班有亮点”,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2.以“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为阵地,有效开展德育工作,促进校园平安和谐。2013年,我校在县政法委等多个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投入近5万元,成立了“田阳县初中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中心”(中心 4

原所在旧楼因推倒重建暂改为室外宣传栏)。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校青少年教育工作提高到了更高层面,为我校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几年来,我校德育、安全、卫生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100%,犯罪率为零,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结合实际,稳步实施“EEPO”有效教育,扎实推进县域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在县教研室的指导下,我校扎实推进“EEPO有效教育”,逐步扩大实验班级和教师数,使之形成较大规模,有效提高了广大教师实施高效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使一批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为我县实施“EEPO”有效教育的排头兵。在今年的“整体推进县域课堂教学改革”调研活动中,我校整理的相关材料和苏彩棉等6位教师的接待课,受到自治区教科所专家的好评。几年来,我校教学质量整体水平保持在全县的优势地位,中考综合成绩曾获得县一等奖、市二等奖。

(三)重视建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我校历来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学习机制,从师德师风和法纪法规等方面强化学习意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组织开展了“创建服务型队伍,争当服务标兵”等活动,每月评选和表彰6名“师德标兵”,每学期评选和表彰“十大德育标兵。

2.制订教师培训提高计划,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学习和“国培”等各级各类培训,参加校内外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目前,我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大学本科占85%,部分教师具有学士学位,高级职称占13.7%;教师培训覆盖率在80%以上。教师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3.倡导研究性的教育教学,努力促进教师向研究性学者或专家型教师转化,成为教科研的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几年来,我校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承担市、省、国家级的课题研究工 5

作,开展 “一校一名师,一师一优课”、优质课教学比赛等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涌现一批教坛新秀和教师骨干。目前,我校承担的各级研究课题已有部分通过验收结题,其它课题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有80多篇分别在全国、省、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并获奖。有一批青年教师参加市、自治区和全国教学比赛获奖。例如,陈芳惠老师参加今年全区初中化学教学实验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并将代表我区参加全国比赛;在全国中学英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卢洁苗、黄玉美老师获二等奖,彭金喜老师获广西赛区三等奖;李淑仙老师参加百色市第三届中小学音乐教师五项技能比赛荣获中学组五项全能二等奖;廖英丽等6位教师参加第四届广西中小学英语教学设计大赛分别获体、

二、三等奖;黄美萍等7位教师参加全区“EEPO”优秀教案评比分别获

一、二等奖;黄玉美等15位教师参加广西初中课程资源库建设第一期优秀成果市级评比获得一等奖18个、二等奖20个。

(四)强化措施,着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加强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积极动员辍学生返校。我校生源比较广,大部分来自农村。近几年来,由于受到“读书无用”、没有“效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流失有所反弹。针对这些情况,每学期在开学前,我们以“义务教育宣传周”为契机,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对有可能辍学或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求班主任认真对照进行调查摸底,明确情况,然后组织教师深入村屯,做好宣讲动员工作。

2.建立实行“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与县教育局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与当年绩效挂钩,奖惩分明。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控辍保学”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惠民政策。一是对丧失父母孤儿、残疾 6

人子女、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等生活贫困的学生入学,给予更多照顾,确保他们进得学校、学得安心,按期完成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设立捐资助学基金,常年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为特困生提供帮助;三是积极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近入学,关注“留守儿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学科教学仪器及音美器材还缺少一些种类或件(套)。

2.图书配备还存在一定差距,添加量少,旧书、复本较多。

五、今后的工作打算

1.做好新综合楼各功能室的建设,按照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增添教学计算机、仪器器材、图书刊物,提高使用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2.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学改革,继续深化教育创新,推行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吸引力和生命力。

3.优化育人环境,逐步消除大班额,继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学额巩固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田阳县初级中学 (公章)

2015年10月19 日

第17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条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合贤学校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合贤集, 2008年8月通过拆校合并,调整布局成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在校生141名,教学班9个,专任教师30名,教师学历100%达标。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15平方米,校内有教学楼一座,配套用房两处,200米的运动场一个。校舍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我校D级危房均已拆除,现有建筑经鉴定均为合格建筑,校园内现有12个教室,教室门窗完好,期中四个教室内装有电子白板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同时设有音乐室,劳技室,微机室,图书室,物理、化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一个,微机室中有19台电脑供学生信息技术课使用。

我校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有学生宿舍,宿舍门窗完好,内有56个铺位可供学生住宿,学校现有标准课桌椅155套,达到每人一套。

我校设有学生食堂,面积达158m2 ,设有储藏间、配菜间、操作间、售饭间,具备一个可容纳120人同时进餐的大厅,能够为学生提供午餐。

学校厕所女生蹲位数8个,男生蹲位数6个,男厕小便槽3米。能满足师生需要。

学校无取暖设施,没有安全饮用水,学生上下学无安全隐患。采

用路队制。每天由保安与教师在校门口值班,负责学生的上下学安全。我校不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无营养餐。教师不享受生活补贴。

现有四个班级装有电子白板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教学,引用了优质教学资源。教师办公电脑比较欠缺。

上级部门对学校公用经费能按规定拨足。

第18篇: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为了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大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自查评估。现将我校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嘉祥县城北6公里,所辖 38个行政村,现有中小学校13所:其中初中一所,地处镇政府所在地,共24个教学班,学生

人,教师

人;小学共12所,分布在各行政村所在地,完全小学6所,教学点5个,全镇小学共有学生

人,教师

人。

二、办学条件

(一)校舍建设

1、学校用地面积:万张中学占地面积

平米,生均

平方米,与规定的不低于26平方米相差

平方米;**小学占地面积

平米,与规定的不低于22平方米相差

平方米,其它小学生占地面积均达到规定标准。

2、学校校舍: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小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均为框架结构;**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均为砖混结构。学校不存在D级危房。

(1)教学用房:全镇中小学校均有符合规定、适应学生学习的普通教室,并且门窗完好,能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中学有实验室3处、计算机教室2处、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心理咨询室、阅览室;全镇完全小学均建设有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心理咨询室。

(2)办公用房:镇中学和6所完全以上小学均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办公室和相应的功能用房。

(3)生活用房:

一是食堂与宿舍。镇中学有学生食堂和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

平方米,达不到规定的生均1.2平方米,宿舍达到一人一床,生均使用面积

平方米,达到了生均3.3平方米的规定;13处中小学都有开水房,并安装了净水设备,能保证师生的饮水质量和安全。 二是厕所。中学和六处完全小学都进行了旱厕改造,便池和蹲位都按标准建设。

(二)仪器、设备和场地

1、仪器配备:镇中学、6处完全小器材配备达到国家

类标准,体育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的要求,但部分器材陈旧老化,需要充实更新;其它小学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虽有配备,但均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2、信息技术装备:全镇中小学校配有计算机

台,其中教师用机

台,学生用机

台,每百名学生电脑比率为

,镇中学和完全小学达到上课每人1机,教学点没有计算机教室。各学校均接入教育网,多媒体中学4套、6处完全小学各一套;触摸一体机中学6台、中心小学2台、其他5处完全小学各一台。

(三) 教育经费

上级划拨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教师进修培训经费得到有效落实,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得到落实,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小学一到三年级学生均有营养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硬件建设不足,生均占地、建筑面积少,不达标;

2、学校缺少必备的音美、科学等教师及相关功能室;

3、部分学校功能室布局不规范;

4、教学仪器配备不到位,图书数量严重不足;

5、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及教师队伍建设有待于提高。

五、整改方法措施

1、教办协同学校领导积极与镇、村领导沟通,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及早解决学校硬件设施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等小学要及时汇报学校问题解决的状况。

2、各学校要采取争取上级扶持和自筹资金等办法,补充配备教学设备、仪器,充实图书等,努力完成设备、器材等方面的缺口。

3、教办要及早督查学校功能室设置,特别是**、**、**等小学要规范整理功能室,充分利用校舍,力求满足规定要求。

4、各学校要及早维修各种标牌、标语、花池花坛、围墙、厕所、充实各处室装饰,努力提高校容校貌、校园文化的品位。

5、教办要充分利用教学视导和工作督查,促使学校加强各项工作管理,强化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严格落实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各学校要坚持各项工作的有序性,有计划、有措施,强化规程性管理,认真总结评价,完善好资料,规范整理学校档案。总之,自评中我们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发现了我镇中小学校在办学基本条件上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不少条件与省定标准有差距,在下段工作中,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提高办学品位,力争在上级验收认定时取得满意的效果。

*****中心学校

20

14、

5、5

第19篇: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

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来招生,不存在提前招生行为。不存在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现象,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合理搭配生员男女比例,参考小升初考试成绩;个别生员的特殊情况以及家庭住址相关联的诸种元素合理进行编班。学校不举办实验班。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考试科目和次数进行考试,学校有比较完善的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学校除参加区局组织的统考、联考、竞赛及考级以外不参加其余别的考试。学校组织的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大纲的要求合理的设计考试难度和范围,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学校的小考也设定在每月一次的范围。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为1小时;在校活动内容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及素质教育的要求力争科学合理,在家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学校严禁教师留重复性作业与惩罚性作业。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任何课时与课程,不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情况;依据课标要求设计课程深度,学校时刻督查教师的教学进度,使之做到科学合理。不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在职教职工未举办、参与、组织或介绍学生有偿补习活动。

五、教育评价

学校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

第20篇: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好的自查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1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5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至13周按要求完成自评、公示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律机制方面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四小“讲师德、正行风、树形象”读书活动实施方案(修改稿)》三项制度及总课表、作息时间、大课间活动安排表、周历校历等作为网页的长期固定公告,便于领导教师在工作中时刻对照的标准。每学期学校都有“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定期反馈。在网站主页开辟“校长信箱”,公布校长室电话,随时接受家长、学生反映情况,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北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两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大课间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张贴在学校第一个宣传窗里,并置于网站首页的长期“固定公告栏”上,教室里专门钉上了软木黑板,加以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二、招生分班方面

3、学校从20**年下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100%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新老、强弱均衡配置。新生报名后,我们按照新生户籍、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生均40人,达到了国家标准。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三、课程计划方面

5、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科学、音、体、美四种课程95%以上由专职教师执教,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的100%。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晨练20分钟和大课间活动40分钟,合计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学校购买了比较充足的活动器具,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作息时间方面

7、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我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语数老师兼任的小学科到其他年段上课;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8、杜绝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五、作业考试方面

9、严格控制作业量。课堂作业,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家庭作业,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每天布置的家庭作业要求通过教育宝发送到家长手机上,并公示在校网上,便于全体家长、师生监督;每月一次对教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进行全校通告,促进教师之间相互比较,并认真反思及改进。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控制一到六年级印刷纸张数,到目前为止,未收到负担过重情况的信息。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及时批改,批注规范,订正及时,有相应标记,反馈及时。语数英教研组定期对对应学科作业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教导处定期进行五认真检查。

10、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未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学科测评也予以规范,要求教师先将单元练习卷在集体备课前完成,使本单元的练习重点、题型心中有数,便于在平时课堂教学中加以落实。期末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能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六、教材教辅方面

11、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定菜单下的用书。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练习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七、社会评价方面

12、我校每学期利用教学开放日对一、四、五三个年级家长进行意见反馈,其中第8项“您觉得现在家庭作业”的认可率达到91.40%;到期中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第9项“你对学校课业负担是否感到满意”的满意率达到99%,征求不同层面家长及全体学生意见活动,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全校教师。学生家长和全体学生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校就规范办学工作,按通知要求逐一梳理和排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情况。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作方法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学校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3、补充各项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的责任人。

4、对督导检查内容进行认真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形成自查报告。

5、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二、自查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活动过程中进行集中自查。

1、学校及教师不存在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公布考试名次和编排学生座位现象。

2、学校按规定严格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没有组织联考、统考、竞赛、考级等活动;考试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3、学校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

4、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1—2年级体育4节,3—6年级3节,同时保证每天早晨师生同上早操,上午统一安排25分钟大课间活动,下午安排眼保健操和和课外活动,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堂教学因教材而教,没有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

5、学校能按照规定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6、学校能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6小时时间。书面家庭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保证30—60分钟。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学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减负目标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努力打造省时高效的课堂。

7、学校是不存在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现象。

8、学校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不存在对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监管不严现象。

9、学校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一科一辅”,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评议公告以外教辅材料等现象。

10、我校现有12个教学班,430多名学生,平均每班人数35人。教师配置做到合理均衡,学校分班不存在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现象。

11、学校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规定不存在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等现象。

12、在职教师没有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组织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1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存在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向学生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教辅资料,推荐或变相推荐出版物、学具等行为。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4、在职教师不存在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行为。

15、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拒绝学生入学,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16、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在校上晚自习以及周六上课或到校自习现象。

17、规范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实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了学生信息库,县教育局有关学生转出、转入制度,同时建立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相应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三、工作效果

开学后,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取得了相应的成效。

1、加强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落实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2、学校学生入学率均达到100%,确保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3、学校无任何乱收费现象,做到“阳光收费”,无群众因收费问题而导致的上访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还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自查报告3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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