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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24 07:47:44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收风险

浅析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引进风险管理理念,细化税收分析监控指标,通过基础信息采集、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度的确定以及税收风险的排除、控制和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的风险,尽可能地使实征税收接近法定税收、实际税负接近法定税负,逐步完善税源管理“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使税源管理取得明显的成效,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安全责任区创建工作。

一、建立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解决税源管理中“干什么”的问题

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税收征管的现状,我们认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管理机制运行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税收风险的识别、控制和化解的过程。从税收政策法规的要求,企业产、供、销的过程,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对地方经济及财政影响等层面入手,建立分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开发风险评估软件,为基层管理分局和管理员提供一个面上扫描,线上分析,点上解剖的管理方法。

(一)统一设置税收风险评估的分析指标。把税收风险评估指标分成静态和动态两个部分的指标。静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投资、纳税信用等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发展趋势、经营管理水平等;动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主要原材料耗用率、辅助材料耗用率、产品完工率、产成品耗电率、产成品燃料率、产成品工资率、产品销售率、产品销售费用率、产品销售利润率、产品外销(自营出口)率、非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率、其他业务收入率、税收负担率等。

(二)搭建税收风险评估平台,加强对税收风险的分析预测。开发一套风险评估软件,以此作为全局数据整合发布的统一平台。该软件应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效益状况、税款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这些指标应是针对辖区各行业的经营特点设置的,以此提升评估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确性。利用这个平台,综合运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收流失构成风险的各类因素。

(三)细化各层级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县局内设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整合发布信息,定期测算并发布全局面上和线上的税收风险预警值,定期召开税源管理点评会,对管理分局税源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定期向全局通报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管理分局主要根据上级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本级的税收风险比较分析,有计划地组织管理员具体抓好税源的监控分析工作,对管理员所属责任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总结征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县局报告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税收管理员主要针对县局、管理分局发布的本责任区的税收管理的风险点,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及时排除、化解税收风险,对存在风险较高的企业或行业但管理员无权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分局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层级之间的纵向联动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上一级国税机关主要对下一级国税机关整合下达工作事项和发布相关信息,针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实行税收流失三级风险预警提醒,下一级国税机关和管理员对上一级国税机关反馈税收风险排除、化解的情况和信息。

二、以风险流程管理为重点 解决税源管理中“怎么干”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基础信息的采集不仅是首要环节,而且是关键环节,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影响到指标的可比性、真实性。设计《税源管理基础信息采集表》,统一必须采集的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在每个申报征收期内,由管理员逐户一次性采集纳税人上个月的基础信息,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由征纳双方的责任人共同签字,从而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将信息录入到税收风险评估软件。

(二)风险预警指标计算发布。在管理员采集录入基础信息后,定期运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发布全局税收风险管理的“面”上预警指标和“线”上预警指标,作为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流失风险识别的警戒值。县局、管理分局、管理员通过该软件查询全局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不同所属期的各项指标,从而达到税源管理良性互动的效果。

(三)税收流失风险的分析。利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发布的分行业、分管理分局、分责任区、分纳税人的预警指标,并参照总局和省、市国税局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各层级按照三级监控的原则进行税收流失风险分析。县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管理分局,甚至到具体的重点税源企业,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分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责任区和具体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员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这样,通过同一个数据信息平台,在各管理分局之间,各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之间,各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之间以及不同所属期之间进行同行业指标分析比较,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高低就会一目了然,工作质量的好坏由图表和数字说了算。

(四)税收流失风险的确定。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计算确定税收管理的风险度,各层级一要充分利用ctias2.0系统汇集的信息,二要参考日常巡查采集的信息,三要依据税收风险评估软件生成的数据,来确定纳税人税收流失风险的级别。规定从一级到三级,风险程度越来越高,将税收流失风险度一至三级分别与绿色、黄色、红色对应。按月或按季运用各项监控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县局预先分行业测算的理论平均值为正常值,指标偏差度在5%以下的为一级,偏差度在5%以上、10%以下的为二级,偏差度在10%以上的为三级。其中一级为常规级别,

二、三级为警戒级别。常规级别是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应当所处的风险级别,也是国税机关期望纳税人所处的风险级别;警戒级别是非正常状态纳税人所处的风险级别,是要求国税机关重点关注、着力控制和化解的风险级别。

(五)税收流失风险的解决。为充分调动每个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给他们留下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应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来解决税收流失风险。根据评定的风险级别,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常规管理,对于风险度低的纳税人,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管理员日常采集的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税收风险倾向性问题进行必要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提示提醒;二是调查了解,对于风险度较高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以面谈或深入企业调查的方式给纳税人一个解释的机会,让纳税人就风险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出合理的说明解释;三是纳税评估,对风险度特高或者对存在的风险问题解释不清的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应提请管理分局运用专业纳税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对风险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实地核实,核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报表,督促纳税人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税收风险;四是税务稽查,对在风险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长期税负异常、久亏不倒、恶意走逃等有明显偷骗税嫌疑的纳税人,管理员应向管理分局汇报,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稽查局专案查处。稽查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等情况进行稽查,并将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管理分局反馈;五是完善稽查建议制度,稽查局应高度重视对查办案件的分析工作,对案件的成因、特点、作案手法以及发展态势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发现税收制度和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供稽查建议书,把分析研究的成果及时反馈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环节。

三、以督导考核为关健 解决税源管理中“干得怎么样”的问题

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到底干得怎么样?这就要求县局跟踪检查工作要到位,要在全局实行“自上而下”分析、监控、考核和督导的工作制度。县局运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进行层级分析,在不同管理分局之间、不同责任区之间、不同纳税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在不同所属期之间进行纵向比较。通过同行业同一指标分析比较,各管理分局及其管理员的管理绩效一目了然。县局可以通过监控指标柱状图或曲线图了解各管理分局、各责任区对某一行业的管理情况;各管理分局及其管理员也可以通过监控指标柱状图或曲线图了解本管理分局、本责任区对某一行业或某一纳税人的管理情况及在全局的位置。通过在同一个信息平台上比较分析,全局从局长到管理员都能清楚看到各管理分局和每一位管理员工作干得怎么样。县局对偏离正常指标程度最大和排名靠后的管理分局进行监控、督导和考核,对相关管理分局及其税收管理员进行问责,对存在风险度较大而又解释不清的纳税人,由县局税收风险管理督导组进行重新核查、落实,确保最终把问题解决。同时,按月对各管理分局、各税收管理员税源风险管理质量的高低进行排名,在内部办公网上通报表扬或批评,从而使各管理分局及其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工作实绩完全透明化、公开化,管理质量的高低由众人去评说。

四、以过错追究为保障 解决税源管理“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

合理确定风险管理系数,将执法风险责任与奖金挂钩,实施绩效考核。对管理质量排名靠后的管理员按名次和工作量的大小严格扣发奖金,以示惩戒;对管理质量好的管理员及时兑现奖金,以资鼓励。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考核分县局和管理分局两级进行。管理分局考核未发现的问题被县局复核发现的,对相关税收管理员加倍扣发劳动竞赛奖,分局长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全年管理质量在全局排名靠后的管理分局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全年管理质量在管理分局排名靠后的税收管理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而且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时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对有执法过错的管理员及其所属的管理分局,还要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管理员和分局长的执法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这些奖惩措施,提高责任区管理员的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构建起税收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税收风险联动管理。

五、努力化解税收流失的风险 深化税收管理安全责任区建设

引进风险管理理念,优化“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每个部门、每个层级都是风险信息的筛选者、提供者,也是税收风险的分析、应对者,形成以风险为引擎,纵横结合、联动协调的税源管理机制,使信息能够在各个层级、各个部门间充分共享和快捷顺畅流动,尽快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使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责任心大大增强,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同时,在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纳税人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能够得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逐渐增强,达到引导遵从、强制遵从的效果。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安全责任区的建设,使《税收管理员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基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论文

近年来,自治区地税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类分级为基础的税收专业化征管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征、管、评、查”各环节的工作职能,建立起纳税服务、风险监控、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新格局。可以看出,在新体系中,风险管理所担当的角色十分重要,风险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征管改革是否成功,影响到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是风险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保证。基层税务局就如何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作初步的探讨。

一、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概念

税收风险管理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税收管理模式。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则是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科学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各工作环节的工作绩效,对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起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是风险管理绩效的保证。

二、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一是税源管理的需要。要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税收,在税源风险识别源头环节上,必须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税源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与实际情况差别不大的风险识别模型是关键,风险模型建设的成效如何,针对性是否较强,风险识别的准确如何,均需要通过考核体系来评估,以便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二是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是由“信息采集-信息核实-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环节组成。风险管理工作本身,既是对征管质量的再次检查,也是对税收执法过程的重新评定。因此,风险管理自身的工作,必须纳入监控之中,如果风险管理存在无计划性、无目的性、无责任性,则风险管理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基础。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就是来保障风险管理的正常秩序的开展,使风险管理形成完整的闭合运行环链。三是纳税人遵从度的需要。促进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是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最终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这种风险的消除,对于某一对象而言,是一次依法纳税的教育,是一次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性的,如果能达到同一问题而不再次发生,则对纳税人遵从度的提升起到了应有的成效。因此,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重大,必需要依靠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来对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督查。

三、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

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必须要符合其规律,符合风险管理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风险计划环节考评。此类考评的对象是风险计划的制定、下发和落实,要对其内容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的进行扣分。如:未及时编制年度风险计划等的情况。风险识别环节考评。一是数据信息的准备。基础数据来源于大集中系统和第三方,基础数据必须符合其固有的基本属性,风险识别对此应提出标准和要求。二是模型建立。依照税收政策和相关征收管理的规定,建立起规范的、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数据模型,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和条件。风险等级排序及推送环节考评。风险监控部门首先要负责依据风险识别结果对税源管理影响的大小,分别计算风险点的得分,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积分,实行积分制排序。其次,对临时突发性并有迹象表明可能产生重大税收流失等问题的税收风险点,及时调整相应风险指标的权重系数。排序结果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第三,根据按户综合排序结果将纳税人风险等级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三个等级。第四,按已确定的风险应对任务,及时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税源管理机构、低等风险推送纳税服务部门,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第五,及时收集风险应对的反馈结果,并对反馈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为风险应对复审工作提供依据,为监督、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风险应对环节考评。高等风险的应对主体的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考评的重点是是否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风险应对,并以稽查考核质量标准进行流程控制。中等风险应对的主体是税源管理部门。其应对的主要方法是纳税评估,应按纳税评估的工作规范进行考评,重点考评评估过程的合规,时效性准确、应对指标是否达标、应对结果的成效等。低等风险的应对的主体是纳税服务部门,一般情况下的风险应对在日常的服务中完成,可以结合征管质量指标对其进行考评。风险应对复审环节考评。风险应对的复审是对应对的最后的监督和检查。对应对的复审也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如每年复审数量应不低于该级风险完成应对总量的1%,其中应对过程未发现问题的不低于3%等,这一系列的指标,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是我们进行评价的抓手。

四、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注意事项 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要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点: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要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要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要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逐步形成习惯、养成氛围,并长期坚持。二是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谈如何解读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并进行相关税收风险分析

企业会计利润的准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汇缴结果的计算。在日常税收管理特别是申报审核过程中,运用财务会计报表对重点科目及其科目(项目)之间进行逻辑分析,可以初步判断企业纳税是否正常,查出税收管理风险点线索。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特点

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回收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其财务报表所显示的信息与常规信息相比,往往在理解判断上让人产生较大的偏差。因此对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解读不能完全拘泥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常规方法。相对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局限性表现在:

1、大量预收账款导致短期负债剧增,影响了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是以定金或首付款等形式预收部分房款,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由于房地产企业从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到正式销售开发产品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导致预收账款长期挂账,形成了企业名义上的长期负债,进而造成资产负债率较高,影响了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

2、开发成本准确计量和分摊难度较大,影响了对企业真实资产总量的判断。一般来说,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时间跨度大,加之不确定、不可比等复杂因素的存在,开发成本准确计量和分摊难度较大,直接影响到企业会计利润的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不但如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由于开发规模、开发周期、资金状况、政策理解、核算水平等的不同,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成本核算周期等在企业间差异也较大。有些企业开发项目虽已完工,但由于资金紧张不能按期支付给施工配套单位工程款,使得很多应及时进入开发成本核算的成本费用未能及时列支,开发成本也就不能及时转为开发产品,导致企业的开发产品账面数与实际数有较大出入。

3、期间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了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判断。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决算、大量预收账款未转销售收入前将出现巨额亏损,特别是对于连续开发和滚动开发的企业,很难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出企业真实的盈利水平,就势必影响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和主观判断。

二、如何对资产负债表进行税收风险解析

1、货币资金科目分析。如期末余额较大,则要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预计利润结合进行分析,如存在货币资金的增加额乘以预计毛利率小于当期申报的预计利润的现象,要对企业的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实,是否存在收取预售房款未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记账,少申报预计利润,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对账单,查阅是否存在货币资金已支出未入账的情况,并查明该项支出是否属于实质性的关联企业。如期末余额较小,要分析是否可能存在货币资金不入账的情况。应当要求企业提供银行对账单与企业银行存款明细账相核对,是否存在资金转出不入账,不记在其它应收款等往来科目,而放在银行未达账项中。另外也可以突击实地盘点企业的库存现金数并与现金日记账账面数核对,如相差较大,应当分析具体原因,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

2、应收账款科目分析。由于近几年房地产行业进入卖方市场,房地产产品供不应求,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甚至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交清,所以房地产企业应收账款科目一般余额比较小,应当对房地产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明细分析,如期末应收账款明细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则应重点分析,防止企业将收到的预收款放在应收账款科目,而不放在预收账款科目,需要通过分析相应销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分析判别真假,是否存在逃避预交企业所得税行为。

3、其它应收款科目分析。一般来说,此科目期末金额不大,应认真分析明细。如发现期末余额较大及本期业务发生频繁和发生额较大的往来,要审核业务发生的时间、往来的性质以及是彼此间是否属于关联企业,要防止部分资金宽裕的房地产企业将闲散资金无偿对外拆借给其关联企业,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不按关联企业之间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计提利息收入。

4、存货科目分析。此科目主要反映期末完工开发产品和期末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情况。期末完工产品的余额一般是与预收账款科目有对应关系的。由于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必须达到一定完工程度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需要投入资本比较大,建筑商也需要及时按照工程进度与房地产企业开票结算工程款,所以房地产企业期末完工产品的余额一般是与预收账款科目有对应关系的,存货金额应当与预收账款金额保持一定比例的正相关关系。如果远小于预收账款期末金额,则有可能存在收入成本费用不配比的现象,存在前期多结转销售成本的可能。这时要分析企业开发产品总成本、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等计算方法和分摊依据,是否将土地出让金、前期工程配套费等一次性计入前期成本。有的房地产公司结转销售成本时,不按税务规定的成本结转方法进行结转而是按成片开发的综合毛利率进行结转,就可能出现门面房在前期销售时多结转了成本;如果期末存货金额远大于预收账款期末金额,则有可能存在预收款项不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而通过其他科目核算的可能。同时在审核存货科目时,还应注意将完工开发产品的贷方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进行比对,两者应当相等,如大于则有可能存在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债、赠送等未视同销售的情况。

5、固定资产科目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数,相对于企业的注册资本、开发规模来说,金额不会很大。如金额较大,应当分析其具体明细。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汽车、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内容。房地产企业与其他工业企业相比,具有开发周期长的特点,但流动性也相对大一些。一个楼盘开发结束后,就转到下一个地方开发,所以办公用房一般都采取租赁方式。有些开发时间长的房地产公司也可能有办公用房如售楼处和样品房等,但按照税收规定,建设售楼处时其成本必须单独核算,否则应当视为开发产品而不作为固定资产来处理。根据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特点来说,开发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不会是同一家公司,因而,固定资产明细账上一般不应当有工程机械等设备。如发现则需多加审核相关手续并实地盘点以辩别其真伪。有些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公司将购买的机械设备发票放在房地产公司入账,少开具建筑业发票以达到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的目的。

6、短期借款科目分析。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投入资金量大,一般都有银行借款。对于短期借款科目的审核应重点围绕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是否有将预收款以借款的名义记入短期借款科目,逃避预交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短期借款为整数,而且以万元为单位。分析中如发现企业短期借款金额准确到千位以下,则应重点审核短期借款记录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存在将预收合同外的购房款因公司经营需要转入账内运营,而计入该科目。二是对于金额比较大的借款,要认真分析借款的金额和付息方式。特别是向个人或非金融单位的借款,更要认真审核其借款合同的真假。对于由于借款利率超过基准利率而列支的利息,应不允许税前列支。要认真分析企业与借款方是否有存在关联关系,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7、其它应付款科目分析。一般来说,此科目期末金额不大,此科目如期末金额较大,应认真分析明细。一是看其它应付款是否核算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对于关联企业的往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房产企业将向关联企业的借款放在此科目里并计提利息在税前列支。需要审查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的标准,计提利息的利率是否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二是看其它应付款是否核算代其它部门收取的税费。房地产公司代其它部门收取的税费也一般放在此科目核算,要分析收取税费时,谁开具收据以及分析是否属于房价的组成部分。如果属于房价的组成部分及由房地产公司领取的收据自已开具,则此部分需确认为收入。三是需要分析其它应付款是否存在长期应付未付的情况。如有些房地产公司为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签订假的施工合同,由房地产公司支付营业税金及附加,让建筑公司多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入账。由于业务虚假,相关应付的款项自然是长期挂账。四是部分房地产企业与购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为了达到双方少缴相关税费的目的,房屋的真实成交价往往高于开票价,其差额部分房产公司往往以收据形式收取,在房地产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时,以借款或集资款的名义,计入此科目。

8、预收账款科目分析。此科目是房地产行业最为敏感的涉税科目。需要与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等科目一起综合分析。这几个会计科目之间都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在分析中,一是要通过预收账款明细账以及相应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付款方式,分析判别主营业务收入应当确认的时间。二是要将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科目数据与企业申报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收到的预收款是否及时足额预交了企业所得税。具体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科目本期增加额乘以预计计税毛利率后的金额,与企业申报表中预收账款纳税调增金额减去预收账款纳税调减金额后的余额进行比对,两者金额应该一致。

9、资本公积科目分析。要将年初数与期末数进行比较,如增加较多,则应当分析增加的原因,是否属于债务重组所得。绝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需要向银行融资。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账面上的资产负债率以便于向银行贷款,由总公司出一放弃债权的文书后,直接将向总公司的借款转增资本公积。

三、如何结合风险分析解读损益表中的重点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分析。分析已出售开发产品是否及时结转销售收入。一般的房地产公司都会尽可能推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间,其确认的依据和金额与开具的正式房屋销售发票的金额一般是相等的。大部分房地产公司对确认收入时间的理解是必须开具正式房屋销售发票时才确认,开具发票前取得的收入只算是预收款。对照2009年新31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公司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分很多情况,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方式及购房户的购销合同内容等进行认真分析。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分析。此科目可能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被人为加大或提前。对于连续开发或滚动开发的房地产企业,较多房地产企业不按照收入成本配比原则,不能分项目、分开发类型进行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从而导致前期开发项目的利润人为调低,无法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均衡入库。在进行营业成本分析时,需要结合该企业的测绘报告上的总开发面积、已完工面积、已售面积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约各占房地产成本的30%左右。土地成本分析时要查看其分摊的方法和依据。特别是分析单位面积的建筑安装成本时,要结合当地同时期、同房型、同地段的平均水平来认真比较。有些企业的单位面积建筑安装成本偏高的话,则要结合建筑常规深挖成本偏高的原因。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分析。此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和预收账款科目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从理论上测算,主营业务收入及预收账款当期的增加额乘以5%的营业税税率,加上当年实际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和地方综合规费,此金额应与申报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基本相等。如相差较大,应当分析原因,有无人为加大税金及附加的行为。

4、主营业务利润科目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毛利率是比较高的,要根据国家公布的房地产行业利润参考值,并结合同时期、同地段其它房地产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判断评估企业的毛利率是否合理?

5、期间费用科目分析。管理费用过高过低都可能存在问题,过高了可能有虚列支出的情况,需对大额支出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其业务的真实性。管理费用过低了也有可能企业将前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全部计入了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而没有单独归集此部分费用。对于财务费用,要结合借款的对象分析利息支出的合理性。要注意有些企业一方面向银行等单位大量借款支付高额利息,另一方面又将自已的资金无偿供关联企业使用不计利息收入。

6、营业外收入科目分析。一是分析代收契税等手续费用是否准确记录。现在一般地方政府都将需收取的契税等费用委托房地产公司在收取房款时一并收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部分房地产公司都将此返还的手续费计入了小金库,瞒报了此部分收入。二是分析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和其他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项目是否属于视同销售应当确认的范围

推荐第2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推荐第3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推荐第4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

会计科: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我科对2008年度至2009年度房产税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未发现问题。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税收法规执行。

2010销售处财务科 年6月4日

推荐第5篇:税收风险学习心得

税收风险学习心得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纳税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无处不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责任人受到行政和刑事追诉等等呈高发趋势。这些问题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执法能力、队伍素质欠佳所致,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对执法风险管理不到位。面对这种形势,引入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成为税收管理的现实需要。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1、法治理论。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税收法治的核心功能是“控权”,即要求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才能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在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科学、系统地概括了新时期依法治税思想的理论内涵,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其中强调指出,“重在治内”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其实质就是要严格约束税收执法权力的运用,确保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风险管理理论。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主体实现其既定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其间历经纯粹风险(生产安全)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全部风险管理的渐进演进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风险管理领域出现了整体化风险管理趋势,并在一些大型企业中开始应用。这是一种将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如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统一考虑的综合性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

目前世界上颁布生效的整体化(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十多个,其中描述的风险管理理念、过程和方法等大体一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总体目标是帮助风险管理主体全面系统地辨识、衡量、排序并处理所面临可导致其偏离既定目标的风险。《指引》将风险管理框架概括为一个基本流程、一个体系。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逐步深入,税收执法的手段也日益深化和完善,同时也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特别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干部,面对复杂的征纳关系,繁多的执法环节,日益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加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执法风险连年增加,涉税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其中税务干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占有很大比例。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风险管理机制,执法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 有效的控制。但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相对不足。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对执法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重大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

2、监控管理链的脱节。在制度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领导层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应承担风险责任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

3、风险管理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以往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税收执法风险实质上是一种法律风险。因此,在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中,借鉴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建立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既是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客观需求,又是提高税务干部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干部敢于执法、公正执法、安全执法的现实需要,这对税务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还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1、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

2、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中。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凌驾于现有管理体系之上的,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提炼总结和提高。

3、是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税务文化,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执法人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4、是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执法人员参与的程度。因为该体系涉及日常执法行为的各个环节以及每个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领导层也要身体力行,这样可以推动执法人员参于风险建设的积极性,也可以为实行执法风险管理给予充分的指导和支持。

总之,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风险管理工作也要从一时的、相对分散的行为,发展为过程标准化、操作规程化、定量和定性结合的管理活动,最终形成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促进整体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推荐第6篇:税收风险管理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省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省局决定借鉴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全面推进这项重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首先,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形成鲜明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难以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各地要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统一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认识。

其次,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论,建立了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以CTAISv2.0综合征管软件为基础,开发完成了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三位一体,外部信息交换顺畅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2.0江苏优化版。2007年以来,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等。这些重要举措不仅表明,风险管理的一些具体要求已经存在于税收征管实践中,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些有利条件。

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和税收征管各主要环节,专业化分工要求高,统一协调性要求高。因此,各级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各级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小组直接承担实施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税源联动管理联席会议直接承担各级风险管理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税源管理的各环节,要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使联动机制迅速融入到风险管理的新格局中。经过努力,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监控评估等程序架构,形成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体系。

二、转变管理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细化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配置,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

省市局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省市局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要从政策制度管理为主的职能导向,向政策制度遵从管理的职能导向转变,努力使省市局直接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中,逐步承担起风险管理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目标规划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应对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等重要职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包括:

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要筛选、整合监控决策系统中的税源预警监控指标和税源管理联动指标,建立省级风险特征指标库。计统部门牵头管理日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主要从事税收风险的宏观分析,包括经济与税收、跨税种、跨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

税收风险分析;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深化各税种管理中、各专业管理中的税收风险分析;征管部门主要从事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稽查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典型案例解剖,开展微观风险分析。

建立适应风险分析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征管和信息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基于监控决策系统的信息查询分析模块,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是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地税、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信息;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年度专项检查、行业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省局本级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联动纳税评估,由征管处牵头负责。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由稽查局牵头负责。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基层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支持;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这项工作,由省局征管处牵头负责。对基层一线遇到的复杂政策和征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上收到省局直接进行风险应对;联系部分大企业直接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保障机制。征管和计统部门要发挥联席会议秘书部门作用,做好全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提高提供依据。

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地区风险管理年度规划工作。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建立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参照省局的部门分工,组织好日常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规划,做好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的编制工作。结合省局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联动纳税评估、整合专项检查等规划部署工作。对部分复杂事项实施上收管理;按照大企业管理的统一要求,开展上收大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对一线一些风险应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及时的支持帮助。做好全年风险管理总结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细化县以下税务机关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县局以下国税机关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以科学组织实施风险应对为主轴,以推进县局实体化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县局机关要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县局机关要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具体职能包括:在纳税人较多的地区,直接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的风险分析识别工作;直接承担部分复杂事项的组织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行业风险应对管理;按照风险类型直接实施专业化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风险分析监控、风险应对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

理的协助配合工作等。在纳税人比较多的地区,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事项,也可以由县局所属的专门机构承担。

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要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要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些县(区)局,作为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指导意见。省辖市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实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科学安排好风险应对工作。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转变。在风险应对对象确定上,要从无差别的平均管理,向基于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转变。在风险应对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不区别“纳税人规模、风险类别”实施单一应对的模式,对大企业实施个性化的分析、监控,对中小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型等实施效能型管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要从简单地开展实地稽查取证方式,向重点做好申报数据、基础信息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转变。在风险应对技术应用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开展应对处理的能力。

四、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全省上下要全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原理及其实践应用知识的培训,省局分次分批完成对各级领导和师资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五月底之前培训到全体国税干部。年内,各地要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做好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关的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稽查、反避税、计算机操作”等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为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要求提供智力保障。

省局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成功开发了基层管理平台,近期将完成基层管理平台的上线部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系统解读基层管理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设置,迅速培养一批熟练操作的业务骨干。上线初期要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基层分局的综合管理岗、各税源管理部门均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年底前力争达到从事专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人人都能操作应用。二是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中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风险特征库的管理岗及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级风险特征指标的分析解读、采集编写、选择维护等工作。要明确风险等级及应对策略选择的管理岗位及相应的人员,承担纳税人风险等级的解读、干预以及不同等级纳税人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等工作。各级要明确本级各部门与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逐步适应并加强对风险特征库、风险等级排序、高风险纳税人应对策略选择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设置好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策略选择分配、风险信息补充采集等专门管理岗位,确保各项功能衔接顺畅,发挥设计效果。三是要做好基层管理平台与监控决策系统中风险特征库、联动管理平台、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应工作流之间的信息流贯通对接和数据验证工作。

推荐第7篇:税收风险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的一系列程序。它由目标确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评价和修正5部分组成。其中,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是最主要的环节。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调研中看出,该局部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存在“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个别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无差别的税收管理的要求,人力资源配置尚欠考量,配置效率低下。二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有待规范。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繁杂,精力分散,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各自分片工作,一管到底,工作无法形成合力,且缺乏有效地监控制约,难以规避执法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增强。不少干部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人遵从度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存在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等。

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践

○程音胜

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法。以灌南县国税局为例,去年该局按照“科学分类、探索规律、整合资源、集约管理”的要求,按行业成立了四个专业化管理分局:第二分局负责全县所有县本级企业、房地产企业、商贸企业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第三分局负责全县所有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第四分局负责全县所有金属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第五分局负责全县所有化工、船舶修造等行业的税收管理。实践证明,专业化管理分局的成立,为减少税收流失、促进行业税负公平、防范税收风险、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效奠定了基础。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调研中看出,该局部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存在“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个别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无差别的税收管理的要求,人力资源配置尚欠考量,配置效率低下。二是税收管理员职责界定有待规范。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繁杂,精力分散,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税收管理员各自分片工作,一管到底,工作无法形成合力,且缺乏有效地监控制约,难以规避执法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意识有待增强。不少干部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没有将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和纳税人遵从度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存在与实际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等。

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举措

如何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该局主要从四个“化”入手: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将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理员选调到县局机关,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专门从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把握税源发展趋势、以专业纳税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税收风险应对等深层次税源管理工作;责任区税收管理员主要由那些年龄较大、业务能力相对较低、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担任,其职责主要负责实地调查、数据维护、开展格式化巡查、发票核查、税收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强化大企业管理。今年该局在第二分局加挂大企业管理科,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点对点”的风险应对、税源监控、全面审计等工作,指导大企业所在专业化管理分局做好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尝试推行客户协调员制度,对重点大企业实现个性化服务和全程服务,不断提高大企业自觉遵从意识和自我遵从能力。

细化个体税收管理。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今年该局发挥第三分局专业管理个体税收的优势,在个体定期定额达点户中按照专卖店、专业市场、重点行业等进行细分,成立专业化责任区。专门设置查账征收户责任区,配备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干部担任税收管理员。同时,参考属地、规模等因素,做好定额测算核定工作,全面推行定额大公开,按地域适时公开定额清册,利用社会力量实施监督制约,减少漏征漏管,确保税负公平。

深化行业税收管理。一是创建纳税评估数据模型。综合行业聚集度、税源规模、贸易方式、产品品种等因素,以及大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各行业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根据各行业及各大企业的经营和核算特点,完善各行业和大企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编写各行业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指南。二是成立行业税收管理协会。通过协会,共商行业税收管理措施,为行业税收管理搜集第一手资料,指导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是建立行业税收情报库。拓展从第三方获取信息的渠道,建立日常情报搜集制度和内外情报交换制度,采集行业有关经济指标、财务指标、税负指标等,解决行业管理信息总量欠缺、征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构建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机制。有序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讲评,实行责任区每月自评、专业化管理分局所有责任区每月互评、县局每季度点评,形成以内部办公网为平台的“月度讲评项目化、季度讲评任务化”的税收风险管理讲评格局。

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产生的效应是凸现的,它使岗位职责更加明晰,管理机制更加合理,工作重点更加突出,风险管理更加到位,征管质效更加明显。

推荐第8篇:风险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动画学院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首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范文之整改报告:风险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学校关于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动画学院党总支及时召开了党员专门会议,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部署。要求全体教师党员干部、学生党员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自我防控意识。

二、加强领导,组建专门工作小组

为加强动画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动画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辅导员、办公室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另外,辅导员负责领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在学生党员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学生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对腐败风险点的排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动画学院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查找岗位职责风险,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的腐败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有效防范措施,积极化解腐败风险。

在排查过程中,重点突出一个“细”字,围绕岗位权力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腐败问题进行查找,抓住重点部位和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系部领导岗位、辅导员岗位、办公室岗位等三个层次的腐败风险,确保查找风险点无遗漏。

总之,动画学院在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从实际出发,认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体教职工防腐拒腐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教学、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查缺补漏,逐步完善,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

资溪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岗位廉能风险的查找、防范、控制为主线,以权力的清理、制约、监督为核心,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执行为主要内容,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及“三重一大”等事项职权,确定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六个易发风险环节,全面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查找出不同类型的廉能风险点148种,并建全完善了相关防控制度,制定了业务流程图,制作各类岗位风险警示牌并上墙上桌,推行风险点分级预警防控,初步构建了具有工商行业特色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新机制。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三个到位”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桂忠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责任落实到人。县局监察室负责双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形成了上下联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思想发动到位。召开了全县系统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了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各类廉政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思路到位。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工作思路,采取学习教育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查找风险点和修订制度同步进行、防范措施在推进中逐步完善的工作方式,健全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体系,确保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二、着眼“四个突出”推进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

(一)突出一个“找”字,做到风险查找全面准确深入,整改报告《风险自查报告》(http://www.daodoc.com)。

一是岗位自查。召开了风险查找动员会,就风险查找的重点、方法、步骤进行了专题培训;绘制了风险查找流程图,指导每个干部职工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进行深入自查,填写岗位风险点自查表。二是股室互查。各股室结合各自职能,对本股室职权行使的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廉能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填写科室风险点自查表。三是领导评查。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及分管岗位人员廉能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评审,加强对岗位及科室风险点排查的监督和把关,完善自查,弥补遗漏,确保风险点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四是集体审查。采取召开局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和每一个岗位确定的风险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定。对查找不准、不全、不深等问题,责令其重新查找,直到审定通过为止。通过认真排查,全系统共查找出风险点148个,确定风险岗位39个,其中一级风险人员16个,二级风险人员13个,三级风险人员10个。

(二)突出一个“防”字,做到制度建设具体实在管用。

一是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围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细化规定,筑牢制度机制防线。针对权力透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人财物管理等监管制度27项。三是实行公开,筑牢群众监督防线。建立了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为一体的立体式公开模式,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类别、“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向干部职工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突出一个“控”,做到风险预警实时快捷科学。

一是预警监控分级化。建立“前期预警提醒、中期预警评估、后期预警处置”的模式,实行了风险岗位预警三级管理,目前正积极收集预警信息。二是市场监管网格化。加大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力度,全力实施“网格化”监管,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要求,将各项监管工作直接纳入“网格”,明确每个干部职工的“责任田”,促进职权、责任相辅相成、相互统一,有效防止了在监管源头腐败行为的产生。三是执法监督网络化。建立网上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抓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查、审、结”全过程,实现了办案程序的规范化、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案件监控的阳光化。从技术上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等行为的产生。

(四)突出一个“实”字,做到风险防控立足行业特点。

围绕日常工作,实施“四个重点抓好”。一是重点抓好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好程序、民主推荐、考察、廉政审核、集体研究“五关”,规范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程序,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提拔任用干部。二是重点抓好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加强对调查取证、暂扣罚没物资处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推行案件回访制,严防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重点抓好市场监管失缺的风险防范。全面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行行政许可结果、执法办案结果、优惠政策享受结果、服务承诺落实结果“四公示”;积极组织开展述职述廉评廉活动,加大对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依法履职。四是重点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凡有“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报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透明的程序化运作。

三、着重“四个建立” 打造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一)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不断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做到警钟长鸣、自觉防范。开展廉政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等活动的创建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一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办公楼走廊、宣传栏等场所,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县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党支部也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开展廉政心得体会征集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制度体系。认真清理原有的规章制度,坚持“适用的保留、不适用的剔除、缺失的建立和完善”的原则,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健全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总体措施, 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以落实防范措施为关键,强化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监督制度,采取行政效能监察、廉政和行政指导、警示提醒、诫勉纠错、明察暗访和发动社会各界监督的办法,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建立科学可行的考核问责机制。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之中,作为评先选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出台问责办法,对廉政、监管、作风等问题予以问责处理,促进全县工商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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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煤矿税收自查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自查报告

珙县国税局: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2005年至2007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05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2277.88元。

2、2006年度销售30745.05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凤天火车站货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180×2320=4176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48042.48元。有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50×180=27000.00元,补缴增值税3106.19元。

3、2007年1━7月销售24471.4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16200.00元,补缴增值税1863.72元。

4、我矿于2005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正常生产企业,经查无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

5、以上共计应补缴增值税55296.21元。

特此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

二○○七年九月九日

推荐第10篇:建筑业税收风险分析

1、企业所得税流失风险。营改增后在地税管理方面建筑业存在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由于国地税征管方式的不同,营改增前地税以项目管理多采取代开发票时预缴税款控税,后期实行项目清算,营改增后国税实行自开票征管方式,税款大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只有跨地区外来劳务实行预缴税款方式,其中营改增前老项目、甲供材以及清包工等情形按简易征收3%预缴增值税,一般项目按2%预缴增值税,同时在地税办税厅预缴所得税及附加税费。对于本地建筑企业无论是从事本地建筑劳务,还是外出从事建筑劳务,由于是纳税人自行申报各项税费,一方面可能存在延迟纳税的风险,同时由于控管手段不健全、第三方数据交换的滞后以及利用成效等影响,地税部门无法及时掌握纳税人项目情况及开票信息情况。上述情况的存在将直接产生省外来苏施工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本地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流失风险。

2、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风险。建筑企业除了混凝土、钢材等可以取得专用发票,砖瓦灰石沙等材料大都由当地农民经营,季节性强,根本无法取得专票,占总成本30%以上的人工成本中自行聘用的人工费用无法取得专票,即使有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税率也只有3%。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完整,一方面纳税人享受不到营改增减税的政策效应,据中国建筑协会抽样测算,平均增加税负为94%,换算成营改增前的营业税税率为5.83%,增加2.8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由于抵扣链条不完整,

国地税征管方式不同,给国地部门的增值税、所得税监控管理都带来了较大困难。

第11篇:公司税收风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税法文件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分册》等内部风险控制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

税务风险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公司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二章

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公司税务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内部设立税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营销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资建设部、人事部、仓储安全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财务部经理) 组员:合办公室、营销部、加油站管理部、投资建设部、人事部、仓储安全部经理及财务部税务管理岗、票据结算岗、发票管理岗。

第五条

税务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指导、监督与落实;

(二)组织实施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指导和监督有关各部门、各所属加油站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税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接洽、协调和沟通应对工作,负责解决应以公司名义统一协调、解决的相关税务问题;

(五)参与公司日常的经济活动和合同会签,利用所掌握的税收政策,为公司的战略制定、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重大决策以及开发、采购、销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税务专业支持与建议;

(六)负责最新税收政策的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家有关财税政策的变化,将与公司有关的重要税务归类汇总后,提交公司领导和所属加油站,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加油站进行培训学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各项税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加强公司经营活动的税务筹划,每月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效地控制税收成本,发挥税务管理效益;

(八)对相关部门和加油站开展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填报和保管进行监督与审查;

(九)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设立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财务部经理、税务管理岗、票据结算岗、发票管理岗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

税务管理的不相容职责包括:

(一)负责税务资料的准备与填报;

(二)纳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

(三)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

(四)发票的购买、保管;

(五)财务印章保管;

(六)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

(七)其他应分离的税务管理职责。

第八条

任何税务事项的申报、计缴、报备必须有书面原始凭证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九条

公司涉税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定期对涉税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十条

公司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公司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一)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二)涉税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包括:纳税申报表的计算填报;税款缴纳划拨凭证的填报;发票的购买、保管;财务印章保管;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备;

(三)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本部采用批发的经营方式,加油站采用零售的经营方式;所有的成品油和便利店商品均向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购入并配送,公司本部负责成品油批发,加油站负责成品油和便利店商品的零售。

(四)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五)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六)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七)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八)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九)其他有关风险因素。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财务部协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以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

第四章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

(一)采购及付款业务管理

1.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簿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质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采购业务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以提高采购业务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堵塞管理漏洞。企业应当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3.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4.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定合格供应商清单,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5.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比价采购等多种方式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减小市场变化对企业采购价格的影响。

6.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

7.加强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审核人的责任和权力,严格审核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付款。

8.在付款过程中,应当严格审查采购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发现虚假发票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

9.重视采购付款的过程控制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拒绝付款,避免出现资金损失和信用受损。

10.合理选择付款方式,并严格遵循合同规定,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11.加强对购买、验收、付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详细记录供应商情况、请购申请、采购合同、采购通知、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情况,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与仓储记录核对一致。

12.指定票据结算岗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

13.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明确退货事宜,及时收回退货货款。涉及符合索赔条件的退货,应在索赔期内及时办理索赔。

(二)存货管理

1.建立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除存货管理、监督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他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2.重视存货验收工作,规范存货验收程序和方法,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查验,验收无误方可入库。

外购便利店商品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核对一致。

3.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

(3)详细记录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做到存货记录与实际库存相符,加油站定期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核对。

(4)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每月由加油站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加油站管理部不定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存货减值迹象。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

(三)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

2.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月由加油站组织人员进行盘点,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清查。对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的控制,关注固定资产处置中的关联交易和处置定价,防范资产流失。

(四)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

1.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完善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确定适当的销售政策和策略,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2.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灵活运用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信用销售、代销和广告宣传等多种策略和营销方式,促进销售目标实现,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3.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磋商或谈判,关注客户信用状况、销售定价、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4.大额的销售业务谈判应当组织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

5.销售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合同均应通过中国石油合同管理系统按系统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6.所有销售业务均通过ERP系统进行管理,相关凭证由系统自动生成。

7.公司严格执行先款后货制度,未经中国石油福建分公司批准严禁赊销。

8.加强预收账款管理,财务部销售结算岗应每月与客户进行一次往来对账。

(五)营运资金的管理

1.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

2.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3.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指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六)财务报告编制及报送的管理

1.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中国石油会计手册》,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3.企业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4.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各项负债应当反映企业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

5.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

6.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

7.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8.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9.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10.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并盖章。

11.财务报告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

12.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13.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的趋势。

(七)税务事项的具体控制办法

1.当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到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财务部应按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3.财务部须按国家财税部门的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4.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财税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及资料。5.财务部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资料,并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6.税务证书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税务登记证件,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1)税务登记证原件存放于综合办公室保管。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时,须财务部经理同意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7.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1)财务部票据结算岗方可进行防伪税控系统操作。 (2)财务部发票管理岗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票据结算岗领用发票后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

(3)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

(4)每月最后一日前,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税务机关报税系统发票认证功能逐笔录入,并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5)每个申报期所属月份的次月15日前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并将税控IC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并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严格按照税控要求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不得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出现问题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出现的问题、原因,及时配合税务机关、三明海天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处理,使税控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下。

8.发票领购、保管和开具管理

(1)发票管理岗负责发票的领购和保管,票据结算岗开具发票,税务管理岗对开具的发票进行审核。

(2)发票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中并由发票管理岗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 (3)发票管理岗设立“发票领用缴销登记表”,并实行交(验)旧领新控制。

(4)严格按照发票管理规定开具销售发票,严禁开具虚假发票。 (5)明确出票程序,将开票和复核分开,严格对票据内容进行核查。

根据岗位职责分离的原则,税务管理岗对票据结算岗所开发票的时间、对象、金额、适用税率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票据结算岗根据发票开具要求开具发票,在发票作废时,在作废发票上加盖“作废”章并保存。

(6)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发票报账知识培训,制定严格的发票入账期限。

9.纳税申报

采用网上申报,每月15日之前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定期将书面报告送主管税务机关。

(1)增值税: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个月应缴纳增值税的申报工作,并打印保存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

(2)企业所得税:每个季度的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并预缴税金,按季提供财务报表,次年5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发生资产损失的同时报送资产损失相关材料,次年4月30日前完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的报送备案工作。

(3)其他税种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间申报纳税。 10.税款的计算

(1)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增值税额×适用税率(7%或5%) (3)应纳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额×适用率 (4)应纳堤防费=销售收入×适用税率

(5)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25%)×1.2% (6)应纳城市土地使用税=计税土地面积×单位税额 (7)应纳税得额=利润总额+或(-)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8)应纳印花税

营业账簿×5元/本

购销合同金额×计税比例×0.3‰

财产租赁、保险合同金额×13‰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0.3‰

(10)应纳社会保险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缴基数×适用的费用率

11.税务事项内部检查

税务事项日常内部检查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受公司董事会外聘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

(1)进项税额检查

A.取得的专用发票的真伪,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写齐全正确、税务登记号是否准确;

B.专用发票联与抵扣联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只有抵扣而无发票联;

C.抵扣运费单据是否属于规定的可抵扣的票据,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运费是否已付款;

D.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是否一致;购进的存货是改变用途的,是否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

E.对纳入防伪税控,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是否于180日内认证。

(2)销项税额检查 A.销售额计算是否准确;

B.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是否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

C.不予免抵退税额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 (3)企业所得税检查

A.销售收入计算是否准确、完整; B.成本的计算是否前后一致,计算是否正确; C.资产的税务处理以及折旧的计算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D.工资及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否要纳税调整; E.是有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及非法支出;

F.是否有在税前扣除各项减值准备金,各项减值备的转回是否正确计算纳税调整金额;

G.是否有在税前扣除资本化利息支出;

H.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算是否准确,资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期限及程序报送备案;资产损失是否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I.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支出、个人佣金等是否超标准;

J.是否有为个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不得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

K.是否有白条、收款收据等非正式票据。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十四条 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公司财务部内部、财务部与其他部门、财务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

1.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公司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

2.建立和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公司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和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第十六条

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1.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

2.将税务申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利用有关报表软件提高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3.建立年度税务日历,自动提醒相关责任人完成涉税业务,并跟踪和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4.建立税务文档管理数据库,采用合理的流程和可靠的技术对涉税信息资料安全存储;

5.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法律法规的收集、处理及传递的效率和效果,动态监控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十七条

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收集、处理、传递和保存应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要求。

第六章 监督和改进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根据企业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12篇: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附件2:

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本期税收风险分析围绕“涉嫌虚开下游疑点企业、成品油抵扣疑点企业、房地产预收核查疑点企业、兼营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分摊疑点”等13个项目开展,基本分析工作思路及指标说明如下:

一、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企业“期初存货”少转出进项税额。

疑点描述: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前后“存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涉嫌非正常原因调减期初存货余额,少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问题。

指标说明:通过提取试点前后“资产负债表--存货余额”进行比对【棉纺纱加工行业2015年1月份(属期)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余额较2014年12月份(属期)进行比对;皮革鞣制加工2015年2月份(属期)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余额较2015年1月份(属期)进行比对】,较试点前期余额大幅减少,最终确定103户疑点数据,其中:棉纺纱加工行业86条、皮革鞣制加工行业17户),涉及减少存货22.03亿元,增值税税额(进项转出)2.86亿元。

核查要点:对涉及企业的在纳入核定扣除试点期初存货余额较上一期减少情况进行核实,分不同情况出来:一是若对外销售的,是否申报销售并及时足额计提销项税额;二是对非正常原因调减期初存货余额,人为缩减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基数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

二、上游企业涉嫌虚开下游企业抵扣疑点

疑点描述:以2016年年初省局下发156户涉嫌黄金虚开纳税人为基础,选择其中存在重大虚开嫌疑、目前状态为注销和非正常的企业,提取其开具给下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同时将提取的疑点发票数据同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比对,去除已手工录入异常发票范围数据。

指标说明:经提取、分类、筛选、比对,最终确定5066条疑点发票数据,涉及382户接受发票企业,涉及增值税销售收入25821.57万元,增值税税额4389.66万元。

核查要点: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 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要求,由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对发票数据进行确认,凡符合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要求的,一律将发票信息手工录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二是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对受票企业涉及发票交易开展核查,查看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的,凡不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查,涉嫌虚开发票以及其他需要稽查立案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三、成品油抵扣疑点

疑点描述:从电子底账系统中,以“汽油、柴油、燃料油”等货物名称为关键字,提取2016年以来,全省购进成品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信息,从中筛选抵扣金额较大、成品油进项占全部进项比例较大、成品油购进金额占增值税销售收入比例较大、近两年新开业销售收入较大且税负较低的疑点企业。

指标说明:从电子底账系统中,提取了全省2016年购进成品油的8830户企业信息,经分析、筛选,确定265户疑点数据,涉及成品油购进金额63595万元,成品油进项税额10811万元。

核查要点:一是查看企业购进成品油,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二是分析企业经营特点,了解购进成品油用途;三是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购进成品油直接销售且隐瞒销售收入、以成品油冲抵运输费用、将成品油无偿赠送或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兼营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分摊疑点

疑点描述:从2016年所属期9月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中,提取即申报有应税收入,也申报有免税收入、简易计税收入,同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信息。

指标说明:通过比对纳税人申报免税、简易计税同应税收入的比例,进项税额转出的比例,选取进项税额分摊转出存在疑点的842户纳税人。

核查要点:一是查看企业申报免税收入、简易计税收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已在税务机关备案;二是查看企业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是否有即用于应税,也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项目,且是否按规定进行分摊;三是查看企业在应税免税分摊中,计算是否准确。

五、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执行疑点

疑点描述:通过金三申报系统,提取截止2016年9月份,企业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科目中期末余额不为负数的纳税人。同时提取上述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第9栏“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5-9月合计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2第10栏“本期不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5-9月合计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5第6列“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2016年所属期9月申报表数据)。

指标说明:通过比对,提取2016年5月以来,存在在建工程,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100万以上,且未申报分期抵扣进项税额的536户纳税人。

核查要点:《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析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臵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一是查看企业2016年5月以来,是否购进过不动产,是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分期;二是查看企业2016年5月以来,用于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是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按不动产分期抵扣原则进行分摊。

六、非涉农企业抵扣农副产品发票疑点清册

疑点描述:2016年1-10月(申报期)非涉农企业涉嫌违规抵扣农副产品发票,主要存在所销售产品与购进农产品关联性较小,存在虚抵嫌疑。

指标说明:经过筛选,涉及184条信息抵扣农副产品进项税额26245万元。 核查要点:结合企业的生产工艺,核实所购农副产品原料是否能够生产所销售产品,原料与产品是否关联?对与所销售产品无关的抵扣农副产品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

七、财产保险公司理赔维修费抵扣

疑点描述:从电子底账系统中,以“维修、修理”等货物名称为关键字,提取2016年以来,全省财产保险公司取得维修费发票抵扣信息。

指标说明:从电子底账系统中,提取了全省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取得的车辆维修费发票6929条数据,涉及税款1233万。

核查要点:根据省局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的车辆理赔款,该笔款项应支付给投保人,由投保人自行维修。其取得的维修发票应开给投保人。对保险公司取得的车辆维修发票,凡属于理赔款形成的进项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八、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

疑点描述:从2016年所属期1月至9月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提取进项税额转出额为负数的纳税人信息。

指标说明:从税收征管系统中提取2016年以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的一般纳税人名单,共269户企业信息,共转出进项税额16666万元。

核查要点:企业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意味着增加抵扣,因此应核实企业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的原因,及时发现企业违规多抵税款的情况。

九、房地产业预缴增值税疑点

疑点描述:根据资产负债表中5月底到9月底的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增加值,测算出增加的预收账款,从而测算出应补缴的税款。

指标说明:经提取、分类、筛选、比对,最终确定1304户房地产企业,测算应补缴增值税税额851652万元。

核查要点:查看2016年4月底与9月底的预收账款,进行二者的比较,测算出增加的预收账款。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正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以百分之三的征收率进行预缴,根据已经预缴的增值税,测算出应补缴的税款。

十、生物制品经销企业未按规定使用税率

疑点描述:生物制品经销企业没有药品经销许可证或兽药经销许可证不得选择简易征收3%征收,提取申报表信息及备案信息。

指标说明:经提取、分类、筛选、比对,最终确定186户药品经销企业进行生物制品经销备案。

核查要点:一是查看一般纳税人有简易征收收入,开具专票的生物制品经销企业,是否有药品经销许可证或兽药经销许可证,没有的按文件要求不得适用简易征收3%税率并开具专票,该类企业要补缴税款。 十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税率错误

疑点描述:提取2016年5月1日以来,我省企业开具的全部5%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指标说明:经提取、分类、筛选、比对,最终确定232条疑点发票数据,涉及53户企业。

核查要点:一是查看5%税率发票是否属错开,有无对应的红字发票;二是对照货物名称,确定货物、服务、劳务正确税率,计算应补缴增值税。

十二、房地产企业只开发票不交税

数据提取:从电子底账系统、金税三期系统提取房地产行业2016年5月以来开具发票“税率为0”以及货物和劳务名称为“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的发票明细56949条,涉及 391户。

核查要点:一是核对疑点企业补开发票信息;二是查看其补开税额同其在地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税额是否一致;三是调查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而开具0税率发票的情况。 问题类型:销售收入增长50%以上而应纳税额下降50%以上。

十三、销售收入增长50%以上而应纳税额下降50%以上疑点企业

疑点描述:销售收入增长50%以上而应纳税额下降50%以上的异常问题。

指标说明:数据取自申报表,2016年1-9月较2015年同期销售收入增长50%以上而应纳税额下降50%以上的企业(全部为一般纳税人)。

第13篇:税收风险的防范措施

税收风险的防范措施

影响企业税收风险的因素很多, 企业如何降低和避免税收风 险, 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企业经营者提高思想认识, 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增强合法经营、诚信纳税理念。

2、加强企业内部的诚信纳税宣传,可以通过广播 电视 互联网或参加培训班等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并对获取到得这些信息及时宣传和交 流,对与本企业有关的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并按照其要求在本单位贯彻执行,以防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存在税收盲区引起的税收风险。

3、财务人员加强学习, 全面提高业务能力。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的目的、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不尽相同, 使得实际操作中企业财务核算与纳税计算存在一定差异。因此, 企业财务人员在提高纳税申报技能的同时, 应对相关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知识进行延伸学习, 正确处理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对比较复杂、不易理解的某些政策性内容, 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4、做好税务事项的事后审阅工作。事后审阅也是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事项的审阅制度, 财务人员按月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资料, 及时发现问题, 降低税务风险。

第14篇: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晋中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税收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入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转变税源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税机关和国税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确定税收风险区域,识别纳税人风险特征,根据纳税人风险特征的类型、多少、偏差程度等,进行风险排序,并根据纳税人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等,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和措施,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第三条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评价反馈四个环节,各环节循环往复,为全封闭式循环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坚持持续改进方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将各种风险动态化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不断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优化、更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和方向,以达到专业化管理目标。

第四条 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以风险预警为手段,切实有效地在税收征管查各环节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既要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收入风险管理系统、山西国税四位一体互动管理平-1-

台和晋中国税税收管理员信息化工作平台及第三方信息等在信息归集、过程规范和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又要发挥税收管理人员在掌握纳税人信息和实际管理经验方面的优势,实行“人机结合”,切实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效能。

第五条 风险识别是指运用风险分析的工具和方法,确定风险区域、辩识纳税人税收风险特征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六条 分局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的识别工作。

政策法规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定期实施政策分析,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善的角度,分析现行政策对本地区税收流失的影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风险分布的基本情况。政策分析应对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适时组织实施。

纳税评估科应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进一步采取征管措施并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以降低各类风险的发生。应定期组织实施案例分析,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税收管理案例,分析纳税人税款流失与纳税人某些特征之间的关系,研究税收风险在本地区的分布规律。

数据分析中心应综合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等应用软件中的税收财务数据信息及外部采集的第三方数据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和逻辑比对,查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

2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中可能存在的偏离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级别进行排序,为风险应对指明方向和重点。

纳税服务科要利用在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缴销和违章处理等方面获得的可能引起税收流失的风险信息,寻找防范的途径。

税源管理科应发挥征管一线的优势,实施基础分析。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风险的分布情况和主要特点,鼓励税务人员分析、寻找、提供新的税收风险特征。

各部门的政策分析、税收分析、案例分析和经验分析应形成书面分析报告,通过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分析动态、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为把握规律提供平台。

第七条 税收风险识别的信息源主要是纳税人报送信息、税务机关采集信息、社会举报的信息和第三方提供信息。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源质量的管理,提高所获源信息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并积极拓展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渠道,不断提高第三方提供信息在税收风险识别源信息中的比重。

第八条 税源专业化管理各部门对照指标体系,运用推理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寻找税收风险点,以税收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造成税收流失的严重程度为主要评价因素,对掌握的纳税人信息进行风险排序。根据风险程度因地制宜地调整不同的风险风析方法,提高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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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风险应对是指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风险类型、风险形成的情形及原因等情况,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风险应对预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的税收风险管理活动。

第十条 纳税评估科、税源管理科和纳税服务科是税收风险应对的执行部门。

第十一条 税收风险管理评价反馈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风险识别、评定和应对全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评价反馈情况,及时更新、优化、完善,不断健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体系,达到防范、应对、抵御、化解税收风险的目的。

第十二条 各风险应对部门在应对结束后,应及时将应对结果反馈回数据分析中心,数据分析中心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调整数据分析的方向和重点。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成果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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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安阳县地税局四强化积极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安阳县地税局结合实际情况,以强化征管为主线,运用四强化着力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工作质效。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定期开展税收执法培训和教育,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利用典型事例开展执法风险教育,提高干部队伍对防范税收风险的认识。二是强化执法风险意识。开展党风廉政和税收执法风险教育,教育引导税干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和纳税服务的观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三是强化执法考核。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帮助和督促基层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和修正执法过错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按规定处理。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与交往,邀请检察院领导讲解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及时听取意见与建议,学习和交流预防职务犯罪知识。

化州地税坚持依法治税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今年,面对组织收入上的困难,化州市地税局始终坚持“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坚持严格依法治税不动摇”。特别是在七月份,该局党组提出了“既要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的结果,又要坚持依法治税防范执法风险的程序”的工作新思路,在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切实防范和梳理执法风险,促使依法治税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同时对构建化州市平安地税、平安财政、平安企业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重点规范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下半年以来,在本地税源严重枯竭、税收收入减收因素较大的情况下,该局下定决心,顶住各种压力,坚决对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管理进行了严肃的整顿,制定管理措施,规范管理。

二是从强化执法风险教育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公务员责任意识、党风廉政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干部职工进行“大洗脑”,切实转变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7月份以来,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网吧核定征税实行按台核定征收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外出经营建安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我市红砖、灰砂砖行业实行以用电量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明确市府地税征收窗口税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征收我市2009-2010年度河砂销售有关地方税费 的通知》、《化州市地方税务局经费管理办法》、《化州市地税局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化州市地方税务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等文件。四是从加强税收执法监察入手,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根据各工作阶段的特点,对照岗位职责、规范性文件、各类考核办法等,全面查找风险点和风险源,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提出整改措施,以纠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防止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五月,该局重点对各征收单位辖区内的商场超市、药业、钢材、砖厂、加油站、酒吧、石场等纳税户进行了执法检查;九月,对各征收单位执行《关于加强我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十一月,检查了各征收单位的发票内部管理、门前代开发票以及征管资料的开具、保管、整理等工作。

提高依法治税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一、目前我国税收执法的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的进程,社会主义税收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各界关注税收的程度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也随之不断提高,他们对税收政策的掌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时刻在接受着多层次的监督和制约。因此,税务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无论是在执行税收政策、执法程序还是在公开办税、优化服务等方面,都要在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上下功夫,稍有不慎,就要承担相应的执法风险。在一些涉税案件中应当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税收执法风险,已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承担着为国聚财,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税务机关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部门,已越来越成为国家纪检监察部门关注的对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不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的老毛病,就随时存在着执法风险,小到经济损失,大到触犯刑律。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意义

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就在于保障税收执法部门有一个安全的税收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目的,从而促进税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维护税法的尊严。防范和化解

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的意义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维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将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同志、稳定队伍的基础,是内树正气、外树形象的关键。

二是有利于树立税收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如果我们的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很好地树立自身以及整个税收执法队伍的形象。反之,如果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手段粗暴,就会造成征纳关系紧张,降低自身执法安全系数,增大执法风险,损害执法队伍的形象,使税收执法工作处于被动。因此,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也是树立税收执法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对策

1、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优化纳税服务的关系。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收过头税;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支持经济发展,又要严格执行规定,严禁擅自减免、违规减免。

2、推进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治税始终是国税工作的灵魂和核心。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就是要密切关注涉税违法活动的新动向,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努力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要把涉税违规违法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基层。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要精简项目,改进方法,抓住重点,分类检查,达到“检查和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3、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积极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和曝光涉税典型违法案件,扩大国税影响,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完善办税公开的规程和承诺,降低纳税成本,和谐征纳关系。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税务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技能要求高,各级税务部门要把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要采取以训代学、以考促学等有效方法,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促进干部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

5、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对所管辖纳税户的纳税情况进行评定估价,发现偷逃骗税及其他异常情况,立即向稽查部门反映,由稽查部门严肃查处。加强纳税评估和纳税辅导,使企业能够通过补税纠正违规;还有一条是要尽量减少重复检查。加强纳税评估,健全预警机制,既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内容,

6、探索科技管理方法,提高征管质量和水平。目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源,将其应用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用高科技手段的先进特性堵塞税收漏洞。如推行电子申报纳税方式,利用计算机核定税款,税银联网、税企联网等。

第16篇: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对策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调节经济利益分配和为国聚财的双重责任。税务部门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和政府部门形象。为此,税务机关必须强化税收法制观念,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近年来,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下,税务部门以实现规范有效的税收执法为目标,在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强化执法监督等诸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依法治税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着法制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工作中重结果轻程序;权力制约弱化和监督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严重影响税收行政执法,形成执法风险。所谓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一、税收执法面临的风险

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等职责的承担者,税务部门及其税务人员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中,时刻都面临着税收执法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务登记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擅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未按规定核定税种并确定其收入级次、限期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停业户进行核查、外来经营户报验登记、非正常户日常管理和非正常户注销登记等,面临的风险。

(二)发票管理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进行发票领购资格的认定、发售、缴销发票的管理、门市发票的代开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的自开票等面临的风险。

(三)纳税申报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的;税款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随意改变税种、入库级次和入库地点;价格调节基金、防洪保安金、工会经费的征收等面临的风险。

(四)税收保全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对欠税进行公告、建立台账、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对税收保全措施适用对象判断有误;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纳义务人或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税收强制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税款流失;对税收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判断有误;对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程序不依法而行;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或采取税收强制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纳义务人或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纳税服务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服务用语不文明、工作简单、态度粗暴、办事推诿、不履行服务承诺;涉税事项办理出差错和该公开而不公开,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

(七)税收管理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办理税务登记户,未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分局(所)之间涉及管户移交,未按规定办理移入、移出手续;开展纳税评估认定,未按规定核定税款,造致不征少征税款的风险。

(八)税收减免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的时间受理、调查核实、审批税收减免;无法律和政策依据,受理税收减免;未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减免税审批的风险。

二、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

税收执法风险产生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既有宏观方面的也有微观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法规制度带来的风险:

1、税收法律带来的风险。例如《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规定: “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后者增加了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如果遵守法律,会在执法考核中受到责任追究;执行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执法人员处于两难境地,增加了税收执法风险。同时,由于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及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过于概括简约,如在稽查处罚环节,税务机关对偷税的,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又如在税额核定、税负调整、纳税评估等征收环节,“自由裁量权”容易被滥用,导致自由裁量幅度过大,诱发税收执法风险。

2、法律程序带来的风险。我国现行税收程序法是2001年4月2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征管法》),较原《征管法》更加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同时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服务纳税人,可操作性增强。但在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便于操作的情况。如延期缴税的审批权,《征管法》规定为省级税务机关,这无形中会给地处偏远而又需要延期缴税的纳税人享受这一权利带来不便,无疑会加大纳税人的税收成本。同时不利于省一级税务机关在审批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有可能会导致审批工作流于形式,如予审批则有可能要承担税收执法“乱作为”或“作为不到位”的执法风险,如不予审批,则要承担税收“执法不作为”的执法风险。

3、规范文件带来的风险。就广义的税法体系而言,税收规范性文件处于最末的位置,其法律效力最低;而狭义的税法体系则仅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属于狭义的税法范畴,一般都是作为对税收实体法的补充和解释而存在。由于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内容上存在漏洞,制定上不够严谨,以致前后矛盾,衔接性差,影响了实体法的实施效果。现行的税务立法中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程序法只有《征管法》;实体法仅有《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务立法多以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出现,与《立法法》所规定的立法原则尚有差距,亟待改善。各级指导征收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多、变化快,频繁出台、修改、废止,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漏洞;同时由于执行政策的税务人员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理解也可能出现偏差。例如,对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二罚”原则,税务人员理解就会容易出现偏差,在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用就会容易有误,出现执法风险。如某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一行政处罚案件中,对纳税人以白条列支费用,该纳税人本年度盈利。该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就会将该费用调增,计算出应纳所得税,按偷税处罚罚款;又因该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处以罚款。分析此案件,纳税人以白条列支费用的行为既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又符合征管法偷税的规定,属于同一违法行为符合两个法律规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属于行为犯,偷税属于结果犯,该纳税人以白条列支费用是手段,目的是为了偷税,且征管法法律位阶高于发票管理办法,因此根据“一事不二罚”原则不能分别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征管法对其处以两次罚款,而应依据征管法对其处以罚款。由此,规范性文件对税收实体法所作的解释或者补充在行政诉讼中是没有效力的。为此,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作出的执法行为,就不可避免其执法风险。

4、防范机制带来的风险。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为规范税收执法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突出了监督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大打折扣,税收执法机关内部考核制约机制不健全,评议考核措施落实不到位,考核成为形式,税务机关执法风险责任划分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合理。如;在执法考核中只追究执法过错,不考虑工作量。在现实工作中,由于一线税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和业务素质高低不同,存在能者多劳现象;而能者的执法量大又导致其所承担的责任和执法风险增多,出现不同工而同酬、能者被追究的现象,进而造成工作相互推诿、积压,易形成执法风险。

(二)执法环境带来的风险:

1、税收管理体制带来的风险。目前从上至下的各类管理制度对税收执法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从长远看有利于税收征管的规范和发展,但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有些要求过高,甚至将本应由纳税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要求税务机关和税收执法人员来承担过失;将客观存在的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的风险要求税收执法人员具有经济学家们的战略眼光和侦探们的“火眼金睛”能够事前预计,明察秋毫;对日益隐蔽的税收违法行为要求税务机关完全掌握和控制其发生;各类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交叉重叠,制定频繁且一个要求比一个要求更完美,这些对于目前法制环境和征纳环境中从事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税务执法人员形成了极大的压力,自身为自己增加了税务执法的风险系数。

2、地方政府干预带来的风险。一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一些与现行税法规定相冲突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优惠政策和税法相冲突的时候,税务部门往往左右两难,而产生的执法风险却由税务部门独自承担。

3、纳税人偷逃税带来的风险。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日新月异,纳税人偷逃税手段翻新、日趋隐蔽化,增加了税源监控、税务检查的难度,从而也增大了税收执法风险。

4、人情干扰执法带来的风险。目前,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纳税人在法与理、法与情等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说情送礼成为个别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或逃避税务处罚惯用的手段。少数意志不坚定的税务人员因而步入潭,这也是导致税收执法风险的一个重要成因。

(三)人员素质带来的风险

1、税收执法人员风险意识欠缺。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大多数税务干部具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但少数税务干部对由于税收执法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充分认识,对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缺乏有效认知,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不力。

2、税收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少数税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足,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管方式。如税务执法人员对税法及相关法律理解上的偏差,以及制作税务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执法中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等,都是执法质量不高的表现。如国务院法制办2010年5月4日《鹤壁市地税局浅析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与化解》一文中报道:某市税务系统截至到2009年年底拥有注册税务师20人,注册会计师0人,律师1人,三师总人数仅占全市地税总人数(405人)的5%。在对大型企业的执法中,在对新经济模式的管理中,税务人员没有十足的把握,面对企业从原料购进、库管、半成品加工、成品形成到销售一整套的成本、费用、利润、亏损、税金计算等方面不能查深查透,只是解决肤浅的税收问题,从而诱使税收执法风险的形成。

3、税收执法人员廉政意识不强。有一些税务干部缺乏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在人情、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为了个人私利,执法权力商品化,吃、拿、卡、要、报,办“关系案”,收“人情税”,有的税务干部甚至在实地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事实做“暗销”处理,有的对应当查补征收的税款不予查补征收或少征收,有的隐瞒案件情况、指使检查对象掩盖违法事实、帮助纳税人毁灭、伪造证据材料等等,徇私枉法形成税收执法风险。

三、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对策

税收执法风险客观地存在于税收执法过程的始终,只要税收执法行为后果未得到充分验证,就存在被状告的可能。但是,税收执法风险又具有可控性的特点,税务机关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有效地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如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加强自身保护,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我们今后长时期内都不应放松的课题。笔者所学理论和工作实践,就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提出如下对策:

(一)完善税法体系,降低政策风险

税法纰漏产生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因此,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是降低风险的治本之策。一是协调完备税收立法。协调完备的税收立法是依法治税之本,它不但决定税法的形式,也决定税法的本质,要实现依法治税,必须规范税收立法,建立符合国情的税收立法框架。要以《立法法》为依据,研究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并借鉴外国税收立法的有益经验,完善税收立法,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并重的立法框架,解决税收实体法法律级次低的问题。二是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征管法》在对偷税处

理时规定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使得税务机关在处罚时自由裁量权太大,一定范围内会对税收执法的合理性、公正性造成影响,应适当修改。三是健全税法公告制度。改变过去层层下发红头文件执行政策的做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采用法定方式进行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要不定期的进行评价,同时要运用各种媒体发布税法规定,为纳税人查阅税法创造便利条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明确税收执法行使权限。依据《征管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健全税务执法系统的内部制度,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处罚、复议分离和制约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税收征管权的行使界限,防止越权执法或滥用执法权。二是严格税收执法工作程序。对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税收管理每一环节中执法人员的权力与义务,以及行使权力的方法、步骤、时限等,及时发现和修补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同时,可以通过执法程序中“关键点”的控制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发生,确保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做到有的放矢,不出大错,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建立税收执法互动机制。在征、管、查相分离的基础上,畅通信息网络,实现良性互动,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及时沟通信息,及时进行查处”的运转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在税务执法工作中的程序化、规范化,降低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的执法风险。四是健全税收执法考核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下级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考核标准应多样化,既要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质的要求,要把税收计划管理与依法治税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适当弱化税收收入的考核,强化依法治税工作的考核,由以量为主的考核逐步转变为以质为主的考核,将税务部门从收入压力中解放出来。

(三)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调入、使用、培训、提拔、考核、监督、奖惩等一整套管理体系,并在日常工作中促进执法人员学习业务、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同时鼓励执法人员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将优秀人才充实到征管一线。同时,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对新现象新问题的把握和应对能力,使税务人员能够积极应对经济事项和税收政策的变化。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对税收执法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在税务系统中开展“依法治税,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文明征收”为主要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教育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与价值观,构筑抵御不良侵蚀的思想防线,从根本上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降低范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对税务干部进行法律教育,使其懂法、用法、遵守法,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刻理解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降低执法风险。四是实行税收执法人员的定期交流制度。对从事税收执法工作满三至五年的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轮岗,具体的可以分为职期交流、地区交流和岗位交流,避免久任一职而产生的玩忽职守心理或久居一地而陷入“人情网”。

(四)推行执法责任,建立监督机制。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税收工作的重大措施、热点问题及时公告给纳税人,做到凡查处的案件公开,凡审批过的事项公开,工作规程、纪律规范和监督途径公开,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税收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体制,突出对税收执法工作中风险高发环节的专项监督,实施普通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同时健全各部门、岗位和个人之间的权力分配和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有些部门和岗位、个人权力过大,部门和个人之间权力责任的脱节。三是健全内部奖励机制。设立廉政基金,对较长期限内未发生执法责任追究的人员予以鼓励,起到事前激励杜绝风险的作用。四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掘外部监督的潜力,特别要发挥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税收法制制度的完善,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五)讲究执法策略,构筑社会防线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凡重大业务活动和重要案件查处,坚持事先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当地方党委、政府的行政命令与部门职能相冲突时,应做好解释、沟通、宣传、协调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二是加强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加强与工商、银行、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将税收执法中与这些部门的协作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这些部门协税护税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提高,进一步协助税务机关化解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将行政处罚、移送案件、立案侦查、提请逮捕、审查批捕、立案监督等情况相互通报,对税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商议解决,多角度寻求地方支持和理解。三是健全协税护税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群众性协税护税体系,共同维护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第17篇: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对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及实践应用的初步探讨

近年来,风险管理开始进入中国税务管理领域,衍生出“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它是指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的一系列程序,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能创造出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有效提升税源管理

的质量和效率。本文从理论到实践,从国际和国内全新视角,进一步开拓视野,广泛借鉴国际上税收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探索构建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对于有效推进和实施乌市税收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效,降低税收流失风险,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税收风险管理包括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本文重点阐述税收流失的风险管理。

一、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源分布领域越来越广泛,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这是一个简单的税收经济学原理。但在实际税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受诸多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税源并不一定完全形成税收,从而导致客观税源决定的纳税能力与实际税收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表明税源管理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公布的,全国税务稽查数据显示的全国税收流失率,与同期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总额,可以推算出同期全国税收流失额。从数量上看,我国税收流失的总量逐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在3000-4000亿元左右,数额惊人。税收流失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如何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是理论界和各地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的课题。健全法制、完善税制,规范税式支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等等,其中最直接有效可控的措施,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自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信息管税”、“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提出,为实施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做了技术、业务和理论的准备。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风险概述

1.税收风险及税收风险特征。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是指国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在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人未全面遵从税法的情况下,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使实际税收的征收结果与税收预期之间客观上发生偏差。

税收风险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管理性税收风险,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纳税遵从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本文研究的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非故意性不遵从,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故意或恶意不遵从,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属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税收风险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并加以管理。纳税人利用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处理为隐形风险,促使风险累积,导致风险压力,形成真正的税收流失;难于化解性,税收风险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运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及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密切相关,使得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的管理难度较大;传导性,税收风险会在上级或下级税收之间传导和扩散,导致整个税收系统风险共担。税收系统又与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所以,税收风险仍然是最为严重的社会性风险。

2.税收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税收风险的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和企业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的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按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分为纳税人风险,扣缴义务人风险,税务代理人风险,纳税担保人风险,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风险;按税收征管过程的具体环节,分为税务登记风险,财务核算风险,税源监控风险,纳税申报风险,信息报送风险,税务检查风险。

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在纳税人方面表现为少缴税(可能是无意造成的,也可

第18篇:税收风险类试题

税收风险类知识竞赛题

单选题

1.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 ),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A 税源监控和分析决策 B 税源分析和监控决策 C 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 D 征管监控和分析决策 答案:C 2.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 )状况的基础上,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A 纳税人申报 B 纳税人税法遵从 C 纳税人税款缴纳 D 纳税人管理 答案:B 3.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 )的核心工作。

A 现代税收管理 B 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 C 提高治理能力 D 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 答案:D 4.在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中,要将( )作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A 挖掘和利用好内外部涉税信息 B 挖掘和利用好征管系统信息 C 挖掘和利用好第三方涉税信息 D 挖掘和利用好分规模和分行业信息 答案:A 5.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合理划分各层级和各部门的职责,形成( )的工作机制。

1 A 纵向互动、横向联动 B 纵向联动、横向互动

C 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务稽查相结合 D 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分析、税务稽查相结合 答案:B 6.《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中 “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的“两级”是指( )。 A 自治区和盟市局 B 盟市和旗县局 C 自治区和旗县局 答案:A 7.《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试行)》中的监控分析工作通过( )来实现。

A 设置监控分析模型 B 设置监控分析指标 C 设置监控分析模版 D 设置监控分析项目 答案:B 8.税收弹性的计算公式:税收弹性=( )。 A 税收增长率/相关经济指标绝对量 B 税收增长率/相关经济指标的增长率 C 税收绝对量/相关经济指标绝对量 D 税收绝对量/相关经济指标的增长率 答案:B 9.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 )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A 客观性 B 完整性 C 真实性和准确性 D 真诚性 答案:C 10.“走逃户”的风险防控要积极构建“三段预警、( )、三级应对”的闭环长效风险防控体系。 A 两级监控 B 三级监控 C 两级分析 D 三级分析

2 答案:C 11.“走逃户”的风险防控要按照“事前预防、( )、事后问效”要求开展。

A 事中监控 B 事中分析 C 事中预警 D 事中应对 答案:C 12.下列不是“走逃户”风险防控所遵循原则的是( )。 A 人工辅助分析原则 B 及时组织应对原则 C 结果反馈评价原则 D 保守工作秘密原则 答案:C 13.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 )。 A 监督 B 查账 C 辅导 D 服务 答案:D 14.税收弹性分析的主要目的就是看( )。 A 税收增长与相关的对应经济增长是否协调 B 税收的完成进度情况 C 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情况 D 税收的规模 答案:A 15.纳税评估人员依法对疑点企业A进行税务约谈,在实施约谈过程中,A企业同意自查补税,但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评估人员应对其进行( )。

A 税务稽查 B 实地核查 C 再次约谈 D 评估处理 答案:B 16.( )是反映微观税收规律特征的技术指标。

A 税收数额 B 税源质量 C 税源数量 D 离散系数 答案:D 17.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 )等方法。

A 对象分析法 B 重点抽样筛选

3 C 申报数据筛选 D 群众举报 答案:B 18.税收分析的内容不包括( )。 A 税负分析 B 税收弹性分析 C 税收增减幅度分析 D 税收关联分析 答案:C 19.纳税评估指标分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以下属于通用分析指标的是( )。

A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B 增值税税收负担率 C 所得税贡献率 D 资本金到位额 答案:A 20.纳税评估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 )。 A 应纳所有税种 B 应纳所有费种 C 应纳所有税(费)种 D 应纳所有国税税种 答案:C 21.纳税评估工作的核心环节是( )。

A 审核分析 B 税务约谈 C 实地核查 D 评定处理 答案:A 22.下列指标中,属于企业经营能力指标的是( )。 A 速动比率 B 销售净利润率 C 资产负债率 D 应收账款周转率 答案:D 23.( )行为是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而采取的特殊销售方式,即销售的同时再赠送购买者事先约定的一些物品或有价证券。 A 销售赠送 B 销售折扣 C 现金折扣 D 销售折让 答案:A 24.以下属于风险点指标的有( )。

A 进项税额转出 B 销项进项比 C 销售利润率 答案:A 25.一般来说,宏观税收负担的形成不受( )影响。

4 A 经济规模结构 B 税收政策

C 征管水平D 单个地区的消费水平答案:D 26.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按照制定风险规划、开展风险分析、整合风险任务、实施风险应对、依法处置风险、风控总结评价的基本流程,各环节统分结合,有序推进,为( )。 A 开放式循环流程 B 全封闭式循环流程 C 半开放式循环流程 D 半封闭式循环流程 答案 B 27.当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最可能存在( )问题。

A 销售额与进货成本不匹配 B 虚假抵扣税款或隐瞒收入 C 未按规定申报增值税

D 利润增长率与税收增长率相违背 答案:B 28.企业年末结账后,一定无余额的会计科目是( )科目。 A 本年利润 B 利润分配 C 待摊费用 D 生产成本 答案:A 29.纳税评估通常在纳税申报到期后进行,评估期限以( )为主。 A 本年度纳税申报的各期税款 B 上年度纳税申报的各期税款 C 税务稽查以后到申报期止的各期税款 D 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 答案:D 30.纳税评估中发现的以下问题,不可以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的是( )。

A 纳税人计算和填写错误问题

B 纳税人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 C 纳税人有逃避追缴欠税嫌疑的

5 D 纳税评估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的 答案:C 31.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 ) 实施。

A 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

B 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 C 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答案:B 32.约谈纳税人时,首先向纳税人下达( ),明确税务约谈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以及需要纳税人提供相关举证的资料。 A 税务事项通知书 B 税务检查通知书 C 税务约谈通知书 答案:C 33.信息管税要求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努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主线是( )。

A 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 B 金税三期税收数据为主线

C 基于云计算构建税收信息化系统为主线 D 基于信息化构建纳税人信用等级体系为主线 答案:A 34.某税务机关运用相关的涉税信息分析纳税申报中的疑点,采取电话询问或者约谈等方式对纳税人纳税性况进行核实处理,理论上说,属于纳税评估工作环节中的( )。

A 受理审核 B 初步审核 C 案头审核 D 实地核查 E 税务稽查 答案:C 35.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 6 列入( )。

A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B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C 《纳税评估分析表》 D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答案:D 36.在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进行配比分析时,出现( )情况,表明纳税人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A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B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C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 D 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负后者为正 答案:B 37.在下列税收风险分析方法中,不属于定性分析的是( )。 A 比较分析法 B 结构百分比分析法 C 比率分析法 D 合理性分析法 答案:C 38.以下四种情况中,不应作为企业所得税重点评估对象的一项是( )。

A 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 B 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C 发生经营亏损的 D 享受减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 答案:C 39.下面对进项税额控制分析法叙述不正确的是( )。 A该方法主要测算企业的应税销售收入及应纳税额是否异常 B计算结果小于增值税申报的申报数据,则能够推断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或产品销售成本、存货中存在问题

C 由于该指标计算时采用的产品销售成本数据既包括材料,也包括人工、制造费用等不计算增值税进项税的项目,因此匡算的本期购入材料金额应大于增值税申报资料的相关数据

7 D 计算结果接近或大于增值税申报的数据,说明当期增值税进项税申报资料较为准确 答案:A 40.存货周转率是指( )与平均存货的比值.A 销售收入 B 销售费用 C 销售成本 D 销售利润 答案:C 41.下面属于衡量税源监控范围的指标的是( )。 A 监控企业规模 B 监控企业性质

C 监控企业行业 D 监控企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例 答案:D 42.企业利息负担是指利息支出与( )的比率。 A 利润总额 B 资产总额 C 销售收入 D 产品产量 答案:C 43.企业计提的下列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B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C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D 存货跌价准备 答案:C 44.在纳税评估分析阶段,如果疑点全部排除,又未发现新的疑点,转入( )环节

A 评估处理 B 实地核查 C 税务约谈 D 评估归档 答案:A 45.流动比率主要衡量企业的( )。 A 经营效率 B 偿债能力 C 获利水平D 成长水平答案B 46.下列属于纳税评估风险事后监督措施的是( )。

8 A 建立纳税评估考核反馈制度 B 建立纳税评估考核奖惩制度 C 建立评估人员培训机制 D 建立全程监控机制 答案:B 47.出口退(免)税评估工作结束后,调查评估人员应在( )个工作日内录入《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评估工作情况表》。 A 2 B 3 C 5 D 7 答案:B 48.如果出口退税率等于进口环节代征率,当出口大于进口时,会发生( )。

A 有净的税收收入 B 税收有净的损失 C 税收有加倍的损失 答案:B 多选题

1.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可采取的风险应对手段包括( )。

A 风险提醒 B 反避税调查 C 纳税评估 D 税务约谈 E 税务稽查 答案:ABCE 2.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 )。 A 税源管理领域 B 高风险领域 C 日常征管领域 D 大企业税收领域 答案:BD 3.处理好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工作中的关系涉及具体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分别是( )。

A 加强税种管理 B 加强稽查管理 C 加强日常征管 D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

9 答案:ACD 4.全区国税系统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应当遵循( )的原则。

A 组织一体化 B 流程一体化 C 数据一体化 D 支撑一体化 E 保障一体化 答案:ABCD 5.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风险管理功能系列为( )。 A 组织协调 B 分析应对 C 依法处置 D 支持保障 答案:ABD 6.加强对“走逃户”纳税人的风险防控,是指要加强( )等纳税人的风险防控。

A 开业时间较短 B 进销差异大 C 发票领用异常 D 税负偏低 答案:ACD 7.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进行配比分析产生疑点时,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进一步分析( )。

A 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

B 结合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两项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水平比较

C 通过《损益表》的若干年度数据分析三项费用中增长较多的项目,进一步分析原因

D 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 答案:ABC 8.在评估企业是否存在转让定价避税嫌疑时,可以通过下列指标,运用( )。

A 关联销售变动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配比分析 B 关联销售变动率与销售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10 C 关联采购变动率与销售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 D 关联采购变动率与销售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E 无形资产变动金额分析 答案 ABCD 判断题

1.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基本流程为制定风险规划、整合风险任务、开展风险分析、实施风险应对、依法处置风险、风控总结评价。(×)

2.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要求每次风险应对的周期原则上为3个月。(×)

3.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要求,风险应对小组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结构等,强化对纳税人涉税风险的实地核查。(×)

4.《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试行)》中的 监控分析指标说明内容应包括:监控分析指标名称、指向、口径、计算公式、数据来源、发布时限等。(√)

5.事前风险防控指标主要发挥纳税辅导作用。(×)

6.事前风险防控指标以“预警”为主,事中风险防控指标以“应对”为主,事后风险防控指标以“问效”为主。(×)

7.纳税评估人员在审核纳税人的申报资料时应当注意比较增值税申报表一般应税收入的本年合计数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一般营业收入,两者应当保持一致。(×)

8.企业税款缴纳情况的好坏是评价企业税法遵从与否的唯一标准。(×)

9.税务约谈的对象只能是企业法人代表。(×) 10.设备生产能力法普遍适用于工业企业。(×) 11.纳税评估的核心是对入库税款进行评估。(×)

12.应税销售额变动率用于初步判断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的问题。( √ )

13.对已确定为稽查对象尚未实施稽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仍应 11 将其列为纳税评估对象。(×)

14.信息管税运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弹性分析、税收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等。(√)

15.纳税评估中使用的毛利率法,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16.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当比值为负数,前者为负后者为正时,可能存在实现销售收入而不计提销项税或扩大抵扣范围多抵进项税的问题。(×) 简答题

1.简述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答: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目标规划、信息收集、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过程监控和评价反馈,以及通过评价成果应用于规划目标的修订校正,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改进的管理闭环。 2.简述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管理格局、管理体系。 答:

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局之间实施“上级分析下达—基层应对反馈—上级再分析、有问题再下达—基层再应对再反馈”的完整工作流;构建自治区局侧重于风险分析决策,盟市局侧重于风险任务管理,旗县局侧重于风险应对的闭环管理格局;形成“要素有机统

一、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各方协同推进”四位合一的税收风险综合管理体系。

3.简述税收分析要从哪几个方面开展风险分析? 答:

①开展税收与经济指标对比分析 ②开展税收征管质量分析 ③开展税收征收率分析

4.简述全区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风险应对策略。答:

根据纳税人规模和风险程度,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对低风险纳税人,以服务为主,采取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等手段进行应对; 12 对中等风险纳税人,以“服务+管理”为主,采取风险提示、风险预警等手段进行应对;对高风险纳税人,以管理为主,采取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进行应对。

5.纳税评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答:

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税务约谈、调查核实、处理处罚、提出管理建议、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国地税交互信息及外部门交互信息等。

6.简述判断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异常的条件、问题指向以及检查的重点。答:

条件: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 指向:需要查明纳税人有无多提、多摊相关费用,有无将资本性支出一次性在当期列支。

检查重点: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可能存在少计收入。

检查纳税人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增长情况并判断其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赠送等问题;检查企业采购的的渠道及履约方式,是否存在返利而未冲减进项税额;对企业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据进行分析,是否存在基建贷款利息挤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以判断有关财务费用是否资本化,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 7.简要分析“会计账户”与“会计科目”的关系 答:

二者的联系:会计科目是会计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 13 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二者的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

8.同一行业的税负是具有可比性的,这一观点确立是基于三个基本假设,请简述这三个假设条件的基本内容 答:

①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相近②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相近③同一行业或同一产品的税收政策同一

第19篇: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目 录

一、A级风险指标也称特级风险指标(6个) 2 A

1、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2 A

2、应付帐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2 A

3、新认定一般纳税人3个月销售收入超过1个亿或6个月超过3个亿:虚开隐患。2 A

4、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30%:虚抵,虚开隐患。3 A

5、增值税超高税负企业:所得税隐患,虚开隐患。3 A

6、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虚开隐患,虚抵隐患。3

二、B级风险指标也称高级风险指标(10个) 4 B

1、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偷税风险。4 B

2、存货为负数:多转成本等偷税风险。5 B

3、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隐瞒收入,偷税风险。5 B

4、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6 B

5、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虚转成本,价格倒挂,偷税风险。7 B

6、全年有销售收入无增值税企业:虚抵,隐瞒收入,偷税风险。7 B

7、应收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8 B

8、应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8 B

9、预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8 B

10、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低于总收入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8

三、C级风险指标也称中级风险指标(10个) 9 C

1、其他应收款大于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9 C

2、其他应付款大于销售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9 C

3、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9 C

4、增值税超低税负企业:可能存在虚抵、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10 C

5、所得税超低贡献率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偷税的风险。11 C

6、运费抵扣异常:可能存在虚抵运费、偷税的风险。11 C

7、有在建工程又有留抵税金:可能存在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11 C

8、固定资产大额抵扣,导致当期不实现增值税: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偷税的风险。12 C

9、农产品抵扣异常: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98%,其他企业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10%,可能存在虚抵农产品、偷税的风险。12 C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金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真销售、虚假损失、不转进项税等偷税风险。12

四、D类风险指标也称一般风险指标(9个) 13 D

1、营业外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13 D

2、补贴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13 D

3、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14 D

4、待摊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14 D

5、营业外支出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15 D

6、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无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帐外经营或隐瞒分红、分息,偷税的风险。15 D

7、其他应收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15 D

8、其他应付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15 D

9、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超过总进项40%:可能存在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15

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税收风险管理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少缴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管理,其主要管理手段是通过税收风险指标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管理员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专项整治等应对措施消除风险,以达到提高征管质量的目的。

风险指标设计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相关数据违背经营常规的要求。如往来金额过大,库存过大,成本费用过大等。二是申报税款低于当期各项税收平均指标或最低指标。如企业存在理论少缴税款,增值税低税负,所得税低贡献率,长期有收入无税款等。三是风险指标数据的取得要有征管信息系统的支持,即能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提取到该数据。

根据上述原则选取的风险指标按照企业经营过程和申报结果可分为:资金往来异常,货物异常,收入异常,成本费用异常,税负异常,抵扣异常等六大类,三十五个指标,基本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以后,随着对各种风险指标的研究,成熟一个添加一个,以满足风险监控的需要。 现将六大类三十五项指标详细分述如下:

一、A级风险指标也称特级风险指标(6个)

A级风险指标主要是对可能存在虚假交易和虚开虚抵隐患的行为进行监控的指标,这些指标出现异常是最高级别的税收风险。

A

1、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应收账款是核算企业销售后未收回的货款,出现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说明除本期销售没收回货款外,上期销售也有大量没收回的货款,这就是只销售货物不收回货款(或基本不收回货款)的情况。一个没有经营性现金流的交易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交易的真实性。如果其交易存在虚假或部分虚假,则虚开的风险是巨大的。

另外,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现象也可能是企业乱记账,乱对应科目造成。例如,企业销售的未开票货物(以后还要开票),正确的应记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而企业错误地记为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库存商品(产成品、在途商品)的减少等。

A

2、应付帐款大于销售收入:虚假交易,虚开隐患。

应付账款是核算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货款。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说明企业销售的货物购进时都没有(或绝大部分没有)付款,购货长期不用付款使交易的虚假成分增大,虚开的风险也很大。 A

3、新认定一般纳税人3个月销售收入超过1个亿或6个月超过3个亿:虚开隐患。

按正常规律,新认定一般纳税人经营初期由于资金、市场营销经验、客户忠诚度等原因短期内销售收入一般不会很大。对在短期内销售暴增的新开业户应注意其经营业务的真实性,防止虚开和突然注销。 A

4、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30%:虚抵,虚开隐患。

企业毛利率一般不会超过30%(个别企业除外),如果期间费用大于销售收入的30%,则企业经营根本无利可图,是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期间费用大于30%一般是由于非正常费用挤入造成的,最常见的一是多列运费,二是多列成品油,三是多列过桥过路费,四是虚构工资津补贴等,五是多列其他各项杂费等。其中许多项目既多抵进项税又多列支费用。

A

5、增值税超高税负企业:所得税隐患,虚开隐患。

商贸企业税负超过2%(即企业有11.76%的毛利),从增值税负的角度反算,企业的毛利均超过了正常水平,但在实际经营中,这些企业税负高并不是因为毛利高造成,而是由于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发票所致。即这部分企业入账的成本费用中有很多发票的取得是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即有的是找来的假票,有的是与经营无关的其他发票,有的是代开的其他发票,还有一些是白条入账,这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进货发票和费用发票在计算所得税时是不能列支的,那么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隐患。由于这些企业进项发票无法正常取得,使我们对其业务的真实性很难判断。因此这些企业中极易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隐患。

A

6、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虚开隐患,虚抵隐患。企业留抵税金是反映存货中所含的税金,其最大数额不应大于存货×17%。造成留抵税金大于存货×17%的原因一是企业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即成本大于收入。二是有非成本因素的税金抵扣过大,如固定资产、运费、成品油、农产品等。三是进项票取得不及时,即估价入库的货物已销售,但进项发票滞后取得。以上无论哪种情况,税收上都存在明显疑点

二、B级风险指标也称高级风险指标(10个)

B级风险指标主要是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十分明显的偷税行为,而且数额可能较大的行为进行监控的指标。这些指标出现异常是高级别税收风险,绝大部分存在明显的偷税疑点。 B

1、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偷税风险。

所谓“存在理论少缴税款”就是根据我国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和计算方法,用一个相对准确的公式计算出每个企业理论上应纳的增值税额,用这个理论应纳税额减去实际缴纳的税额就是存在的理论少缴税额。 根据增值税设计原理,企业应纳增值税=企业毛利额(增值额)×17%,但中国的增值税实行扣税法计算,一些费用项目固定资产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主要包括运费、汽油费、固定资产等。同时,我国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所以还应考虑到期初期末留抵税金的影响,其中工业企业生产成本中还包括一些活劳动(非抵扣项目),经测算,一般工业成本中的非抵扣项目占5%以上。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我们得出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公式:

商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17%-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 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95%)×17%-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 对每户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计算解决了用行业平均税负进行监控导致的疑点不准确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例如某企业毛利率是20%,税负应达到3.4%(20%×17%),但该企业通过各种作弊手段使自己的税负始终在2.1%左右,而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税负监控值为1.8%,虽然该企业实际税负较低,但税务机关始终监控不到,实际上该企业的偷税率仍在38.24%((3.4-2.1)÷3.4×100%),对这类企业,通过理论少缴税额的计算就使其暴露在税务监管之下。

对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的企业,虽然指明了其存在的问题,但存在问题的具体环节和科目还需要进一步检查评估才能找到,但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其纳税额与所挣毛利额差距很大的线索,这类企业容易存在虚抵、延压收入等税收问题。

B

2、存货为负数:多转成本等偷税风险。

存货是不应该为负数的,存货负数反映为企业多结转了成本,造成这种的原因一是人为抬高结转成本价格,二是人为多转数量,三是销售产品与实际结转产品的品种不对,如销售了5个水杯,结转了5个轮胎等,税收疑点相当明显。

B

3、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预收账款是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时先收货款但没有发货的款项。预收账款一般是在企业销售的货物比较紧俏的情况下发生的,即购货需要先付款预定,否则买不到货。因此,有预收账款的货物凭其紧俏程度一般不应有大额存货。如果企业既有预收账款又有存货则可能存在货物已经发出但没有记销售的情况。 B

4、存货大于销售收入的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商业企业存货是库存商品,工业企业存货是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按照存货周转率的要求,企业的存货一年至少要周转5圈以上,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20%。在企业存货周转率考核中,低于3(圈)的为不达标,即存货为销售成本的33%以上为不达标,反映为存货太大。 存货周转率=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平均存货平均存货=当期累计销售成本/存货周转率

假定当期累计销售成本为100,若周转率最低为3,则平均存货=100/3=33.33。

假定企业销售毛利为10%,则存货最高(剔除个别特殊企业)应占销售收入的30%,超过30%则为异常状况。 另外,从实际经营情况看,存货达到销售收入30%,则意味着存货够3.6个月销售,已经超出企业一般备货2-3个月储量的要求。

企业超大库存往往是货物已经销售,但不记销售、不转成本、不申报纳税而长期趴在库存中隐藏,使账面库存与实际库存不符,形成库存虚数。有的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记载某商品进货后几年都不动,实际早已无货,且数额巨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库存,税收疑点十分明显。 B

5、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虚转成本,价格倒挂,偷税风险。

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就是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由于市场行情原因,有时企业可能短期或个别交易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情况,但如果某企业长期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则存在较大异常。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企业售价没问题,是人为多转成本造成了成本大于收入。二是企业成本没问题,是人为压低开票价格,使开票价低于实际交易价格,从而逃避纳税。三是企业低价销售是为了促进销售数量吃厂家的返利,这部分返利最少应能抵消企业低价销售部分的损失,但这部分返利企业往往不记账。 B

6、全年有销售收入无增值税企业:虚抵,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对有销售收入但没实现增值税的企业,这显然是异常状况,但出现这种状况的企业往往用以下理由应对税务机关:一是开业初期进货量大,所以一直没抵扣完,或是为了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进货多,全年也没抵扣完,一直有留抵。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各种地区代理商、总经销等企业,但实际上企业存在着定期返利或实际销售后人为不记账仍在库存商品账户中趴着等状况。二是长年低于进价销售导致不实现税款,主要是经营公用事业产品的企业,如水、电、热力、煤气、天然气、汽柴油等国家控制价格的单位,但实际上国家对这些单位都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或给予一定的补贴。三是对区域总代理企业低价销售产品造成长期不实现税款,主要是区域总代理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实际购买价与开票价格不符,厂家通过对总代理考核,在月底或季度末对代理商价格进行调整或让利。四是其他人为压低产品售价,造成购销倒挂或人为虚抵进项等也是造成长年不实现税款的原因。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全年不实现税款都存在着较大的隐患,应彻底查清。

B

7、应收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应收账款为负数就是实际收回的货款多于应收的货款,即多收回了货款。正常情况下是不应出现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将收回的货款记在应收货款的反方以隐瞒收入造成。另外,导致应收账款为负数的还可能是企业乱用错用科目,隐瞒其他事项造成。 B

8、应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应付账款负数反映的是没有应付的货款,而有收回的货款。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企业将收回的货款隐瞒在该科目逃避纳税的行为。

B

9、预付账款为负数: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预付账款负数反映的是没有预付的货款而有收回的货款,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企业将收回的货款隐瞒在该科目逃避纳税的行为。

B

10、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低于总收入30%:隐瞒收入,偷税风险。

对商业零售企业特别是经营终端消费品的烟酒、食品、手机、家电、服装、汽车修理等企业一般应该有无票收入,因为这些企业100%地开票纳税是很难做到的,根据过去已发案件统计和省局纳税服务处对个体零售纳税人调查及国有商业零售企业无票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绝大部分高于30%的事实等,其无票收入一般在总收入的30%--70%之间。

三、C级风险指标也称中级风险指标(10个)

C级风险指标是对不直接涉税项目异常进行的监控,这些项目虽然异常但是不能直接确定其是否存在偷税,还需要结合账簿和企业经营情况检查后确定。这些指标异常,涉及偷税风险较大,但须进一步核实,是中级风险。

C

1、其他应收款大于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核算不涉及货物交易的应收应付款项。按正常说其应是不涉税科目,但有的企业就是钻这样的空子,将有货物交易的本应计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款项专门混入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科目,这样就要求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比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要求进行异常监控,当然,也可能是股权交易、资金拆借、分红分息、返利等形成的。

C

2、其他应付款大于销售收入: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假交易、偷税的风险。参照“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说明。

C

3、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流转税申报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及损益表收入不一致一般是由以下情况造成。一是企业是兼营单位,有营业税项目,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收入等,这样导致申报收入不一致。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企业财务核算上是否将增值税项目和非增值税项目的核算严格分开,是否存在两个项目在一个帐内核算,营业税业务的抵扣税金在增值税项目抵扣;所得税方面,两项业务的成本计算和结转截然不同,有无乱转、多转成本费用现象。二是税务机关评估、稽查中查出的少计收入部分只补充申报了流转税,没有补充申报所得税,或只补充申报了所得税没有补充申报流转税,或者只调整了损益表的收入没进行纳税申报表调整,导致三者收入不一致和少缴税款。三是人为故意或计算错误造成。有的企业将销售材料收入、下脚料收入、废品收入等故意不申报增值税,只申报所得税等,造成三者不一致和少缴税款。 C

4、增值税超低税负企业:可能存在虚抵、隐瞒收入、偷税的风险。

我们对工业、商业零售、商业批发三大类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得出,95%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在7%以上,95%的商业批发企业毛利率在0.8%以上。因此,正常经营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税负应在1.19%以上(毛利率7%×税率17%),商业批发企业税负应在0.136%以上(毛利率0.8%×税率17%),当然对非正常经营和亏损企业则另当别论。

对低税负企业应加强日常监控管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掌握单个商品的销售毛利率,测算其合理税负应该是多少;对超低税负企业,要通过评估和稽查手段进行检查剖析,每查一户要彻底解决一户存在的问题。

要注意超低税负企业和低于行业平均税负企业的区别,超低税负企业存在税收问题的概率很高,而低于行业平均税负企业存在税收问题的概率相对较低。

C

5、所得税超低贡献率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支出、少列收入、偷税的风险。

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最低毛利率为7%,商业批发最低毛利率为0.8%,企业费用率占毛利率的比例一般为30%-40%之间,我们按高费用率40%计算,毛利中最低应有60%是纯利,即工业的纯利率为4.2%(7%×60%),商业的纯利率0.48%(0.8%×60%),那么,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1.05%(4.2%×25%),商业批发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0.12%(0.48%×25%),对毛利率数值的采用只是按一般正常情况下大多数企业的取值,个别特例企业不足以影响指标的实用性。

对低贡献率企业检查和低税负企业的检查基本相同,一要靠日常对企业毛利和纯利情况的掌握和监控,二要靠账实结合的评估检查。

C

6、运费抵扣异常:可能存在虚抵运费、偷税的风险。

运费抵扣税额占到总进项税额1%以上的视为异常,应予以检查,主要是防止虚抵运费,既影响增值税又影响所得税。

C

7、有在建工程又有留抵税金:可能存在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凡有在建工程的,其工程材料往往与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商品货物等容易混淆,在建工程进项税予以抵扣,部分生产材料被在建工程领用但仍摊入生产成本,还有基建运费、利息等混转现象。因此,凡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均应对其详细检查。

C

8、固定资产大额抵扣,导致当期不实现增值税:可能存在超范围抵扣、偷税的风险。

要查看固定资产是否本单位应抵扣的项目,有无将土建部分抵扣,或将关联单位的固定资产抵扣等。查看大的项目中固定资产的抵扣范围是否正确等。防止多抵和虚抵固定资产。

C

9、农产品抵扣异常: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98%,其他企业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10%,可能存在虚抵农产品、偷税的风险。

对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经销企业,主要包括棉花、花生、粮食、油菜籽等,如果农产品抵扣税额超过98%或经营额过大,要结合实际分析其购销存数量的真实性,以防止虚开收购发票多抵进项和向下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使用农产品作为原辅材料的企业,如酿酒、食品加工等,农产品抵扣比例超过全部进项税额的10%(不含面粉加工)的要进行详细检查,看是否真实需要那么多的农产品,有无从农产品收购企业接受虚开的现象。

C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金额达到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真销售、虚假损失、不转进项税等偷税风险。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是核算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损毁但还未经批准转销处理的损失。该项损失中既涉及已抵扣税金的进项转出,又涉及批准核销后减少应税所得,因此该项损失应查清具体形成原因和处理是否正确。

该项损失在税收上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将已销售的货物不记销售,长期在库存中趴着,库存较大无法掩盖时,通过盘亏、报废、损毁等各种理由计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并分期或一次转入损失处理,冲减利润,但对其所涉及的进项税金往往不予进项转出,能蒙混过去就蒙过去。

四、D类风险指标也称一般风险指标(9个)

D类风险指标是指对间接涉税的科目、项目出现数据异常可能导致税收问题进行监控的指标,该类指标异常一般可能出现少缴税款的问题,但不是恶性行为,是一般性税收风险。

D

1、营业外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营业外收入是核算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收入。企业营业外收入数额较大时,就需要弄清该部分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是否应该纳税,防止有的企业将应税收入故意计入营业外收入以逃避纳税。如有的企业将下脚料收入和销售废品收入,违约金收入等计入营业外收入。

D

2、补贴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补贴收入主要核算税费返还和财政补贴款,这部分收入中财政补贴是免税的,但返还的税费是要合并缴纳所得税的,如福利企业退还的增值税及有的企业把上级部门各种费用性返还等都计入补贴收入,这都是要合并纳税的。因此应查清补贴收入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D

3、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预提费用主要核算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利息、修理费等。但有的企业为了扩大当期费用或对不同属期的费用进行人为调节,故意多提预提费用;还有的企业将不属于预提范围的事项进行预提,如预提运费,预提工资等造成核算期预提费用较大。因此,如果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则仅预提费用就消耗1%的利润,应详细查清预提的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当期所得税。

D

4、待摊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待摊费用主要核算各种预先支付但不能一次摊入成本费用的支出。主要包括开办费、预付的租金、保险费、修理费等。如果待摊费用金额过大,则很可能企业将不属于待摊费用的项目混入了待摊费用。如将基建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摊派、集资款、捐献,以及运费、上级管理费、统筹费、违约金等各种杂费列入待摊项目。因此,待摊费用较大时就有扩大成本费用挤占利润之嫌。应查明每笔待摊费用的真实性质。 D

5、营业外支出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可能存在多列费用、偷税的风险。

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时主要是查企业是否将应由税后列支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赞助、捐赠等列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对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各种减值准备等要查看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多列支出的现象。

D

6、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无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帐外经营或隐瞒分红、分息,偷税的风险。对有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但没有投资收益的要查看其投资项目的性质、座落地点、机构级次、股份比例、及分配方案、纳税方式等;看是否有应分配所得、是否按规定纳税,有无帐外经营等。 D

7、其他应收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参照“应收账款为负数”的说明。

D

8、其他应付款为负数:可能存在隐瞒应税收入、偷税的风险。参照“应付账款为负数”的说明。

D

9、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超过总进项40%:可能存在虚抵进项,偷税的风险。

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额超过总进项40%说明该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消耗的原料从国外进口占比较大,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看其从国外进口的货物是否企业必须的,查看其生产经营现场是否真正有国外进口货物及消耗比例是否正常,查看其进口完税凭证手续是否齐全,交易是否真实。

第20篇:常见税收风险点

(一)设立税务登记(实地勘验) 1.1.1漏征漏管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税源管理岗巡查监督不到位,没有依法将其纳入正常管理,形成漏征漏管,致使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1.1.2逾期办理税务登记未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的风险 【提示】发现纳税人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人员未按违法、违章流程进行处理,形成执法风险。

1.1.3税务登记附报资料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审核形成的风险(新增)

【提示】税务人员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报送的证件、资料调查不到位,审核不严格,造成纳税人利用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证,形成执法风险。

1.1.4替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多次催办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无效后,代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形成执法风险。

1.1.5不督促纳税人依法设置账簿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纳税人账簿设置存在问题,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及时督促纳税人进行改正,造成纳税人长期不纠正或者纠正不彻底等情况,形成执法风险。

1.1.6不督促扣缴义务人按期报送代扣代缴资料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行为,未责令其限期改正,形成执法风险。 1.1.7不督促纳税人依法报告银行账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没有及时报告存款账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的行为,未责令限期改正,形成执法风险。

(二)变更税务登记

1.2.1未按规定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代表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对一般纳税人变更法人代表调查不到位,审核不严格,形成执法风险。

1.2.2税务机关未要求注册类型变更的纳税人作清算处理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变更时,未作清算处理,导致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作出不利于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影响纳税人的权益,引发行政诉讼,会形成执法风险。

(三)停复业登记

1.3.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停业手续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未清缴税款,未收缴发票,未封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予以办理纳税人停业,形成执法风险。

(四)注销税务登记

1.4.1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易发生假注销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1.4.2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没有清算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未进行清算的纳税人注销,易出现偷逃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五)非正常户管理

1.5.1对走逃纳税人未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终止经营时,为了逃避责任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当月税款未交清、发票未核销就走逃,特别是欠税企业,如果不及时办理相应的交税、缴票手续,极有可能出现无法结清所欠税款和税收罚款,不能及时交回所购发票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1.5.2认定非正常户不满3个月注销税务登记证件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未满三个月的非正常户注销,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1.5.3将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把不符合非正常户认定条件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易发生纳税人少缴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六)外出经营管理

1.6.1擅自延长纳税人外出经营期限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外出经营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天,税务机关擅自延长外出经营期限,形成执法风险。

序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形成的风险 【提示】未按规定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按程序将有关核销信息传递给发票管理岗位、申报征收岗位和税源管理岗,易发生不征或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1.7.1错误鉴定税种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应鉴定而未鉴定税种造成漏征漏管,形成执法风险。

1.7.2错用税率、征收率、错用征收品目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适用税率、征收率错误,错用征收品目,造成纳税人多缴或者少缴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2.3.3未按规定进行发票日常检查形成的风险 2.3.4未按程序停供发票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按规定程序随意停供纳税人发票,或者在当事人履行相关义务后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停供,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2.3.5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或时限,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致使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2.3.6发票缴销不规范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对纳税人因发生变更、注销、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等情形需要缴销的空白发票进行缴销,易发生虚开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四)代开发票

2.4.1超范围代开发票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违反代开专用发票规定,超范围为不属于代开范围的单位、个人或无证户代开发票,形成执法风险。

2.4.2超标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的风险

【提示】为超过小规模标准的纳税人继续代开发票,按征收率征收税款,导致少征税款,形成的执法风险。

(五)税收票证管理

2.5.1未按规定领取或发送票证形成的风险

【提示】在领取或发送税收票证时,因无专车专人押运、委托他人代领,或是在领取税收票证时未按规定手续领取(如未当面清点、签字等),造成票证丢失、失窃等情形,形成执法风险。

2.5.2未按规定开具票证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严格执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征收税款开具税票时,多联式票证不一次全份复写或打印,分次分联填写;或者不填写齐全票证各栏目;或者漏填、简写、省略、涂改补;或者票证填写错误和发生污迹时,未全份作废另行填开,易发生延期汇解现金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2.5.3未按规定结报缴销票证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收会计或票证主管人员未对税务人员、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代售单位(人)结报缴销的票证进行严格的审核,或未要求票证填用人员(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的汇总缴库手椟(或结报税款)和缴销票证,易发生延解积压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2.5.4未按规定保管票证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和票证使用人员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规定保管和使用税收票证,导致发生盗窃、丢失等现象,形成执法风险。

(二)纳税申报

3.2.1未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在受理申报征收资料时,未认真审核报送资料的完整性,未认真审核主表与附表、本期数与累计数之间、各申报表的逻辑关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3.2.2不认真分析利用申报资料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财务报表等资料中有很多对税收征管、稽查有价值的信息,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税务人员应对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不认真分析利用申报资料,会使一些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和纠正,可能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三)税款征收

3.3.2擅自不征、少征应征税款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按其20%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或者在小规模增值税申报征收过程中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3.3.3错录税款所属期形成的风险

【提示】在纳税人自行申报补税时,税务人员将税款所属期录入错误时会导致滞纳金加收不正确,形成执法风险。

3.3.4未按规定时限结报现金税款形成的风险

【提示】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及代征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限汇解现金税款,形成征收脱节,易发生占用、挪用甚至贪污税款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三)催报催缴管理

4.3.1不及时催报催缴、不按时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催报、催缴等事项送达告知纳税人,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4.3.2纳税人未申报,税务机关未核定税款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经税务机关催报后,在限改期限内拒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未按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款,造成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4.3.3未及时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形成的风险 【提示】对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未及时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属程序缺失,形成执法风险。

(四)定期定额户纳税定额事项 4.4.1未公布定额结果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未将定期定额结果进行公布,侵犯纳税人权益,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4.4.2定期定额户营业额超过或低于定额,税务人员未重新核定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连续3个月超过定额20%的个体工商户,未及时调整定额,导致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4.4.3定额核定不公平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时受地理位置的影响以及人力资源、人为方面的因素,信息采集的真实性以及核定税款的足额程度,容易形成税款核定的不公平现象,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4.4.4对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定期定额征收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达到建账标准的纳税人未进行责令改正,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造成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五)日常检查

4.5.1未按规定实施日常检查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忽视检查程序,在检查中一人进行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检查通知书等,导致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缺失,易发生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形成执法风险。

(六)纳税评估

4.6.1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评估结果失真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或未能采取有效评估手段进行评估,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评估的处理)

4.6.2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纳税评估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评估作为促进管理的措施,时效性是其第一要素,不及时进行纳税评估,会增加取证的难度,影响评估结果,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五、税务稽查 (一)选案分析

5.1.1违反选案原则和程序形成的风险 【提示】稽查选案分析岗在选案过程中,违反稽查对象选定的原则和程序,仅凭主观臆断,没有进行信息数据的收集、分析,造成多头选案、人情选案、随意选案,从而使稽查流于形式,丧失基本功能,形成执法风险。

5.1.2未按规定处理举报案件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工作职责,对举报材料不登记、不处理或者不按规定处理,甚至泄露举报内容,导致案源丢失,并打击了举报者的积极性,形成执法风险。

5.1.3稽查立案不规范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在选案中,对应当立案的,未予立案,导致税务稽查人员被行政处分,形成执法风险。

(二)纳税申报方式核定、简并征期

6.2.1擅自确定申报方式、简并征期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经分管局长终审而确定申报方式或简并征期,属于级别越权,导致执法行为无效,形成执法风险。

(三)减免税审批

6.3.1审批类减免与备案类减免不能严格划分形成的风险 【提示】审批类减免与备案类减免混淆,会形成不作为和乱作为执法风险。

6.3.2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免税款形成的风险 【提示】利用减免税谋取个人私利,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歪曲税收优惠政策和政策上允许的弹性原则,在执行政策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从中谋取私利。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6.3.3擅自审批减免税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履行审批程序擅自减免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6.3.4减免期限到期继续享受减免政策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对减免期限到期的纳税人未及时调查核实,疏于管理,导致错误减免,形成执法风险。

6.3.5超时限办理减免税审批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减免税审批,因不作为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6.3.6资料不齐全或擅自涂改、伪造相关资料,批准减免税形成的风险

【提示】减免税的审批必须做到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资料齐全、印章齐全、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完整、准确,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或资料不齐全者批准减免,易造成虚假减免,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形成执法风险。

(六)欠税管理

6.6.1未按规定确认、审批欠税类型形成的风险

【提示】未经县、市局审批,擅自确认关停企业欠税或空壳企业欠税类型,形成执法风险。

6.6.2未进行欠税公告形成执法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税情况未定期公告形成的风险。

6.6.3不及时清理欠税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积极采取清欠措施,导致无法追缴所欠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6.6.4 欠税核算不准确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未准确核算欠税,造成错误征收税款和滞纳金,形成执法风险。

6.6.7控制新欠措施不当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机关为防止新欠发生,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乱作为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七)企业所得税政策

6.7.1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与实际经营规模差异较大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主观成分大,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公正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易引发行政诉讼,形成执法风险。

6.7.2税前扣除审批资料不完整形成的风险

【提示】纳税人申请税前扣除,提供资料不齐全,税务机关就予以审批,导致不征少征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6.7.3税前扣除的调查报告失真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前扣除的调查报告失真,造成多列损失,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形成执法风险。

七、税收法制

(一)税务行政处罚

7.1.1对税收违法行为不实施处罚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收执法人员应当对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避免社会秩序

7.1.2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中,未进行调查或检查形成的风险。【提示】税务人员在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违法违章一般处罚时,没有对违法违章案件进行调查或调查不全面形成执法风险。

7.1.3实施调查时执法人员少于2人,且没有向纳税人出示证件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在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如果少于两人,且没有向纳税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会形成执法风险。

7.1.4没有听取陈述申辩或没有制作相关文书形成的风险 【提示】当事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提出陈述申辩,税务人员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取陈述申辩后没有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形成未按照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的执法风险。

7.1.6《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填写不完整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以及税务管理员没有签名盖章会形成执法风险。

7.1.7当场收缴罚款后,税务人员未及时上缴国库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对当场收取的罚款未在二日内上缴国库,形成执法风险。

7.1.8税务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未出具合法的罚款收据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后,未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形成执法风险。

7.1.9应移交稽查局涉税案件没有移交形成的风险 【提示】应将涉嫌偷、抗、骗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移交稽查局没有移交,形成执法风险。

7.1.10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告知纳税人相关事项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纳税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纳税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会形成执法风险。

7.1.11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形成的风险

【提示】税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告知不告知,应听证不听证,或者违法告知、听证程序、不应处罚而处罚,会形成执法风险。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
《税收风险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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