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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规范收费 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27 07:41:4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永昌中心中学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永昌中心中学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自纠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仔细对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对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检查专项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规范教育收费是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的一项政策性十分强的工作。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关心的热点,同时也是教育行风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因此,我们学校从清政廉洁的高度认识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局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乱收费的规定,把收费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教师进行收费政策法规教育、依法收费教育,提高依法收费意识,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明确要求各科室的领导和各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严格依法收费,不能违规收费,凡发现违规收费,立即严肃处理。

2、组建规范收费领导小组

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中,学校首先组建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任组长,副组长是学校副校长,小组成员由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组成。校长职责是全面负责规范收费工作,纪检小组成员负责检查、监督收费工作。规范收费工作组做到收费工作职责分明。

3、完善制度,规范收费

学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落

1 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增强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每学期开学前规范收费领导小组都要组织班子成员及所有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4、抓好学校收费管理检查报告制度

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校本学期的收费情况作专项检查,再写出自查报告向上级部门作汇报,切实把好入学关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5、财务管理方面

本校每学期对学校收支进行公示,报账员为学校财务收支负责把关,本校无小金库。

三、自查情况

1、通过自查,我们学校近年来收费中无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转学费、择校费、补课费、住宿费,也无违规举办过“兴趣班”并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出现硬性摊派报刊杂志和教辅资料;从未出现违规收取上机费、实验费、饮水费等现象。

2、教材、教辅资料和作业本费。学校使用省市规定的书目实行教材全免费,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无额外征订课辅资料现象,作业本收取纳入财政中心,采取统一结算。

3、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政策。住宿生补助发放,做到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由村(居委)和镇政府出具证明,班级和政教处审核后进行公示一周,发放时,由家长带户口本签字领取。

4、校服征订,先征求家长意见,填写自愿征订卡,然后由学校代收费上缴教育局,再由教育局集中支付供应商校服费。

通过自查,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

2 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学习、研究、总结,将会把这项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二0一四年八月六日

推荐第2篇:新光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10年新光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以及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根据崇明县教育局通知精神,学校就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中学,开学初,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规范学校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订资料等现象发生。

二、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

①、学校没有住宿学生,不存在收取住宿费用。

②、学校不存在择校生、没有捐资助学学生。

③、农民工子女多年来不收任何借读费用。

④、学校没有出借校舍开展补课。

⑤、学校没有教辅材料乱订现象。

⑥、学校代办的报刊费、商业性保险都用书面形式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并在学生、家长自愿签名后实施。学期结束向学生公布代办费结算清单,余额及时清退给学生,并附上人手一份的明细结算清单,由学生或家长签收。

⑦、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橱窗里专设教育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内容、方式和金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监督。

三、自查结果

学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收费,不存在违反教育收费现象和问题。

崇明县新光中学

2010年9月16日

推荐第3篇:镇中学规范收费自查报告(材料)

北*店镇中学

2014年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

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春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仔细对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对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检查专项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认识

规范教育收费是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的一项政策性十分强的工作。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关心的热点,同时也是教育行风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乱收费同教育事业的性质和任务极不相称,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表现。因此,我们学校从清政廉洁的高度认识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局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乱收费的规定,把收费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教师进行收费政策法规教育、依法收费教育,提高依法收费意识,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明确要求各科室的领导和各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严格依法收费,不能违规收费,凡发现违规收费,立即严肃处理。

2、组建规范收费领导小组

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中,学校首先组建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任组长,副组长是学校副校长和校工会主席,小组成员由纪检小组成员、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和各班班 1 主任组成。校长职责是全面负责规范收费工作,纪检小组成员负责检查、监督收费工作。规范收费工作组做到收费工作职责分明。

3、完善制度,规范收费

学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增强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每学期开学前规范收费领导小组都要组织班子成员及所有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4、抓好学校收费管理检查报告制度

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校本学期的收费情况作专项检查,再写出自查报告向上级部门作汇报,切实把好入学关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5、财务管理方面

本校每学期对学校收支进行公示,报账员为学校财务收支负责把关,本校无小金库。

三、自查情况

1、通过自查,我们学校近年来收费中无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转学费、择校费、补课费、住宿费,也无违规举办过“兴趣班”并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出现硬性摊派报刊杂志和教辅资料;从未出现违规收取上机费、实验费、饮水费等现象。

2、教材、教辅资料和作业本费。学校使用省市规定的书目实行教材全免费,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无额外征订课辅资料现象,作业本收取纳入财政中心,采取统一结算,余额造表退付给学生。

3、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政策。住宿生补助发放,做到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由村(居委)和镇政府出具证明,班级和政教处审核后进行公示一周,发放时,由家长带户口本签字领取。

4、校服征订,先征求家长意见,填写自愿征订卡,然后由学校代收费上缴财政局国库科,再由财政局结算中心集中支付供应商校服费。

5、生活费的缴纳。今年春季,我校实行了总务处向学生预收伙食费及时上缴财政局国库科,然后统一由报账员结算伙食费,坚决杜绝存在账外账现象。

通过自查,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学习、研究、总结,将会把这项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推荐第4篇:丁庄中学规范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宛治理办函〔2014〕2号文件精神,转发河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仔细对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对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检查专项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加强思想认识的提高

规范教育收费是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的一项政策性十分强的工作。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关心的热点,同时也是教育行风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因此,我校从清政廉洁的高度认识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局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乱收费的规定,把收费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教师进行收费政策法规教育、依法收费教育,提高依法收费意识,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明确要求各处室的领导和各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严格依法收费,不能违规收费,凡发现违规收费,立即严肃处理。

2、组建规范收费领导小组

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中,学校首先组建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任组长,副组长是学校副校长和校工会主席,成员由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组成。校长职责是全面负责规范收费工作,纪检小组成员负责检查、监督收费工作。规范收费工作组做到收费工作职责分明。

3、完善制度,规范收费

学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增强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每学期开学前规范收费领导小组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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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中学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美好中学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市《关于开展 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15〕14号)工作指示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6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19人,在编在岗教职工88人。

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实施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的惠民营养计划政策,在校学生每天发放4元,每位学生每年发放800元。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每年资助261人,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2、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新课程资源与学案》、地方课程等由区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字后生效。

3、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4、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5、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6、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7、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今后,学校将继续通过规范教育收费的系列措施,使学校工作朝着正规和健康的轨道迈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以规范收费为手段,为进一步建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树立人民满意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美好中学 2015-11-16

推荐第6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09]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推荐第7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抓教育,抓规范,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等具体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是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 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有班级21个,在校学生756名,在编在职 教职工101人。2008年9月以来,规范收费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工作,大大减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2,严格执行县教育局,物价局批准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

3,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公示的途径也更广 ,有在校园醒目处张贴的收费公示栏,是收费的标准,依据更加清晰,学生家长认可学校的收费公示工作,公示比例保持在100%。

4,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已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来我镇人员子女23名。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政策落实到位。使50余名学生受益。 二, 主要做法。

1, 及时调整健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小组,逐级明晰相关责任: 为了全面贯彻济阳县教育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财政局,物价局,检察局,审计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济阳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的精神,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三级网络管理;成立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监督小组。 规范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民

组员:薛立强 胥维忠 孙守星 张志国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小组: 组长:薛立强

副组长:封涛 周思新 孙歆

由薛立强校长统一协调,指导及领导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家长解释收费工作精神以及向上级作收费工作情况汇报。

总务处周思新制定相关收费工作制度,措施,做好收费工作备案,审核公示,票据等工作,主持规范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贯彻上级规范收费精神,协调规范收费的各项工作。

领导处孙歆负责对教材教具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实用的监管。 2, 强化规范教育收费重要流程及相关制度。 为了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建立了相关教育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对重要节点做出明确规定:

制定教辅征订制度,规范学校用书,对于未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火山东省审定,未刊有准用号的书本资料,一律不作为教学用书,为学生代订代购等。 梳理和完善有关代办费使用,结算制度。加强对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代办费结算工作。 加强帮困活动,建立困难学生费用减免制度。 3, 畅通宣传教育途径。

充分利用教工大会,行政会,中心组学习,两长会,班主任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

治理措施,让全体老师认真履行教育收费的政策,树立人人都是规范收费的实践者和宣传者的意识;

加强师德教育。开展党员干部要争做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模范,做规范收费,关心学生的规范。

加强校务公开,提高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做到收费公开,标准公示。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县物价部门和县教育局和定的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张贴在教育收费公示栏里,对服务性代办项目做好标识。

规范来人来电来函处理方法:

通过校务会,支委会确定相关办法,明确流程:

任何部门,人员接到来人来电来函均直接上报校长:

由校长组织召开校务会,支委会,部门会等不同级别会议了解查实情况。 分局查实情况由领导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出面解释,纠正,处理; 答复原则上以三天为限。

三,努力方向:

1,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是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待定时间节点上长效的学习和检查。

2,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细节的抽查要随时并检查。

推荐第8篇:规范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和平小学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心学校转发的《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转向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胡发平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二、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四、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和平小学

2016年9月

推荐第9篇: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教育局:

根据教育局转发《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及时对所属小学校点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 派、有无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作如下汇报:

一、学校(点)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共有在校(1—6年级)学生3022人,xx片区1326人、xx片区653人、xx片区385人、xx片区658人,从整活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实行集中办学后,有住校生的学校只有xx完小、xx小学等这九个学校,共有住校生1900人。全乡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4所,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3022人,有食堂从业人员56人。

二、检查范围

1.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情况;

2.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使用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课乱收费情况; 4.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5.规范服务性收费收缴和代收费情况; 6.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收费政策情况; 7.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 1幼儿89人,分大、中、小三个班。一所(公建民营),外来人员承包办学,有在校幼儿175人,分大、中、小五个班。学前班有22个班,在校幼儿473人。

(2)收费情况:

公办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按幼儿就餐情况收5.50元/天;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5.00元/张。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建民营幼儿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保教费600.00元/生.学期;b.教材费:据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c.生活费:200.00元/月;d.幼儿接送卡:便于家长接送幼儿和安全,收15.00元/张。

学前班:a.保教费收费,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联发[xxxx]xx和县发改复[xxxx]xx号文规定收取,收学前班寄宿生保教费200.00元/生.学期、收学前班走读生保教费150.00 元/生.学期;b.教材费:根据新华书店出库单或教科书后的单价实收取后及时上交新华书店,学校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公用经费管理情况

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保安全、保运转、促发展的原

- 3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核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认真执行会计法规政策和有关学校管理的法律法令,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

(八)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

我乡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小学的中央教育惠民资金主要有以下六项:1.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2.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3.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云南省政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6.免费教科书的使用。

(1)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中小学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情况、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免费教科书进行造册登记发放;特少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市外大中专移民子女在校学习扶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都是阳光操作,资金领取都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发放名册有学生或学生家长、校园长、督办人员及教办主任的签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通过教办下拨到片区,再由片区管理食堂负责人转拨到校点,每月结束开具正规发票进行核报冲销。

(2)补助资金管理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使用、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资金从宣传到发放过程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每学期结束校务委员会和教师代表对本学期的惠民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主管局。

我乡2011年9月7日开始实施营养早餐工程以来,乡党委、政府对学生营养餐工程一直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都由学校经营,安排专人监管,专人负责,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 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收支明单独核算,做到学期末基本无结余,平时教办下拨和学生缴纳的生活费基本都缴存到乡教办单位账户管理,校点不存留过多现金,随要随到乡教办划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支付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没有用于补助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没有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结余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九)其他民生资金使用情况

我乡涉及的其他民生资金就是2013年清理从解放以来参加过教育教学工作代课、民办教师补偿金,涉及人员612人、资金2746007.28元,所有资金都通过本人或代理人亲自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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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

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我校各项教育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建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为此,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

副组长:黄

成 员:黎

具体事务由黎永慧负责。

二、教育收费的开展及自查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有财务室工作管理制度、收费经办人员工作职责、出纳人员工作职责、记账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国家收费法律法规搞好收费管理工作。

2、收费情况

制定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制度措施情况,我校及下属的分校无任何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从中牟利情况。

(1)2014年秋学期开学注册收费项目有学前班收费,学费250元。收费前曾向学生家长公示,家长无异议。

(2)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3、两免一补

学校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两免一补”工作,无违规行为。

4、收费公示

我校在每学期收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都及时利用橱窗展板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标准,并建立举报箱,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学校在收费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难免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从新制定和改进等。

今后,学校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2014年12月31日

第11篇:中学收费自查报告 副本

学校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工作汇报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自治州教育局、自治州纠风办《昌吉州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昌吉州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后,充分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落实,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规范收费程序,严格收费政策

(1)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学期收费接受家长、社会、学生的监督,所有收费先公示、后收费,使所有收费公开、透明、规

范,做到收费有许可、有票据、有公示、有备案。

(2)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贫困生救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教育收费的具体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我校下属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2)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校服,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不存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4)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

(5)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6)我校对照教育局、行风办确定的四个方面查纠重点,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了自查自纠的重点,即师德建设、校务公开、规范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四个方面,要求全校教师针对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把自查出来的问题与征求到的群众反映的意见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并确定完成的时限和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学校

2014年4月

第12篇:中学收费自查报告[定稿]

青华二中2011年秋期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秋期收费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此,我校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组长汇报,最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不存在违规招生的行为。

4、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各校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6、不存在收取住宿生证卡费的行为。

7、不存在虚报冒领“两免一补”资金的行为。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青华镇二中

2011-9-19

第13篇:中学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双中字[2014]20号 签发人:吴省平

关于上报双岘初级中学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的报告

县教育局:

现将双岘初级中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随文上报,请教育局审阅。

静宁县双岘初级中学 二0一四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 教育收费 自查

静宁县双岘初级中学 2014年6月10日

双岘中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学校重视,组织落实。

1、强化收费管理,为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这些举措,为成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发改委、物价、财政、教育局下发的各种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学校把收费问题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要标准。

二、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费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3、学校及教师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辅助教材是家长、学生自愿购买。

4、学生平安保险是由县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亲自到学校宣传,直接与家长办理学生平安保险的相关手续,是学生及家长自愿投保。

5、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7、学校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关系到一所学校的诚信,也是打造公信教育的基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

第14篇:中学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Xxx中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学校重视,组织落实。

1、强化收费管理,为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这些举措,为成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发改委、物价、财政、教育局下发的各种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学校把收费问题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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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费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3、学校及教师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辅助教材是家长、学生自愿购买。

4、学生平安保险是由县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亲自到学校宣传,直接与家长办理学生平安保险的相关手续,是学生及家长自愿投保。

5、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7、学校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学校财 2

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关系到一所学校的诚信,也是打造公信教育的基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

xxx 2012

3 中学

年9月21日

第15篇:秋南海中学关于规范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秋南海中学教育收费

自查报告

镇纪委:

根据黔江物价局[2008]6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坚决抵制乱收费。学校上下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使切实做好民生问题之一—抵制乱收费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收费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贯彻学习各级会议精神,切实领会教育部的讲话:“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校对此有深刻的领悟,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市、区关于学校乱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分析利用新闻媒介,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我校按照区教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

4、无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我校是落到了实处,实行了收费审计制度。

6、落实了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7、服务性收费(体检)及代收费都坚持让学生自愿,从不也没有强制和捆绑。

8、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规范收费票据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坚持了从严治教,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乱收费。

三、齐抓共管、防范蔚然

总之,我校将按上级的要求,除按规定的项目收费和收费标准以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一点我们做得非常好。从学校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收费标准直线降低,没有也不可能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每年都主动配合与接受区物价局的审核。肯定的说,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四、09年秋收费情况:

南海中学2009年秋收费公示栏

备注:贫困女童和享受专项扶贫资金的同学按规定减免。

黔江区南海初级中学校

2009年8月30日

第16篇:北桥中学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北桥中学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围绕“迎世博行动”中心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深入贯彻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上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精神,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工作部署,现将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抓落实。 为了有效地开展好本校“规范收费”工作的落实,学校专门成立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组 长: 梅宝红(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 陆曙光(工会主席) 林敏(总务主任) 成 员: 虞显定、陈兵、刘江棠、陆莉萍、曹美琴、兼职收费员:各班班主任

二、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从思想上抓落实。

首先,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2008学年第二学期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上级文件,熟悉教育收费有关政策法规,对规范教育收费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并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职员工的法制意思,明确教育收费

1 的具体政策、收费项目、标准和操作流程;其次,通过橱窗、公示栏、学校网页,向学生宣传收费情况,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舆论监督能力,让全社会了解教育收费的内容。

三、规范收费行为,从行动上抓落实。

1、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在门卫室西墙设置了教育收费公示栏,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在内,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报批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并按规定接受年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严格按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

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本学期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书簿费,本学期共免除学生书簿费443人,共减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8.2万左右;外省市借读学生不收借读费,享受与本市公办初中学生同等待遇,本学期共减除外省市借读学生借读费223人,共减免外省市借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17.84万。对于凡属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活动费、校服、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后再收取,并向教育局备案。学校无跨学期收取费用的行为。每学期结束前,财会室发给学生“代办

2 费结算清单”,结余款及时退给学生,不存在代办费列支违规项目和将学校费用转嫁给学生的现象。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收费所开的票据全部使用规定的票据,不存在收费不开票的行为和开票填写不规范的情况。由于工作到位,校长室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学校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帮困助学政策,对低保对象和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按规定减免,本学期共减免学生5人次,金额4950元。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收费和行风感到非常满意。 一年来,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始至终遵循上级规范收费工作的精神,对照“规范教育收费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的检查内容,我们认为已完全达到要求。以上是我校工作情况自查。今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促使学校工作全面提高。

闵行区北桥中学

2009年3月11日

第17篇: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小学规范收费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小学

2014年7月20日

第18篇: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一般自查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1

根据杨教【20xx】59号和杨教【20xx】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我校收费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学校教育收费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学校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迎接20xx年秋季市、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学校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进行自查工作,下面就我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健全运行机构

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重点在学校,关键在校长,教育乱收费必须通过学校加以制止,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因此我校成立了市光学校行风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书记和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校长为学校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完善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领导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确保规范收费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领会精神实质

开学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机关的有关通知精神,把开学以来的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此项工作放在师德建设的重要高度来进行。坚持把规范教育乱收费作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一是在学校校务会、行政会上学习和宣传学校教育规范收费的意义,统一思想,动员部署治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二是在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一步宣传和动员,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做到人人知晓,个个领会,提高广大教师对规范收费工作的认识,即学校规范收费工作是学校师德建设和学校形象建设的重要工作。

(三)、措施有力,保证收费规范

1、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增加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制度性保障;是学生及家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是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教育领域实践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方面,学校及时制定《上海市市光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流程》,另外一如既往的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学前,利用公示牌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件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对于代办费收费项目,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进行操作;对于特困生,认真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符合帮困条件、并持有政府所发“助学券”家庭的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学校收费实施收支两线管理,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2、实行一事一清制度。

实行一事一清制度,既是上级部门的要求,家长的要求,也是学校规范收费的必要程序。无论是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考察活动的收费,学生就餐的收费,还是校服等的征订费等,学校都出示通知,由家长自愿参加,学校保存回执。

3、坚决制止违反行风的现象。

本学期经自查,学校无违规代办,无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情况,学校杜绝各类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业余学校做宣传,无任何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的各类收费课外办班,无统一向学生征订或推荐教辅材料。暑期中,学校还在区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安排下,对教师兼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反馈,未发现有在职教师从事兼课及有偿家教情况。

(四)、主动对接,展示学校风采

学校依托行风建设互动平台,积极开展行风建设互动工作,聘请街道、警署、居委会主任、家委会成员、共建单位任学校行风建设工作的社会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社区共建会议,告知学校教育教学成效、行风建设工作、收费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以此提高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展示区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和市光学校的教育风采。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XX]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任伟敏为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3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对20xx年的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情况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并在校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有关教育收费工作的文件宣传,同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传达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精神。学校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项目,长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校今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办法及相关制度,明确了责任、实行了分工和具体措施,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收费工作有总务处负责,首先有总务处发放收费通知,其次是班主任收齐学生规定的教育收费款项,然后统一交总务处,总务处根据学生交费名单开一人一票,期末结算清单给学生,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要求,本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代办、服务性收费家长征询意见表;

2、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局备案;

3、收费标准、内容公示在校门口普陀教育宣传栏内,长期收费公示。

四、执行代办服务情况

1、按照规定,凡是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项目,都是实行收费前的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执行“多退少不补的”的规定。

2、学校代办收费项目,做到在收费前征询家长意见,如有调整收费的项目,召开家委会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获得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区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再执行代办项目的收取。

3、学校从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变相收取的借读费。

4、学校从不以举办特色班、提高班等为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5、学校从不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同时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情况。

第19篇: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2010年11月08日 17时18分 浏览数:1954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10〕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10〕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 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10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09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10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08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09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09〕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09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 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09〕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09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09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 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第20篇: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自查报告

呼图壁县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工作,促进教育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呼图壁县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督查力度。根据昌吉州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昌州教发【2006】33号)及《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教育示范县(市、区)活动的通知》(新教监字【2008】3号)要求及创建标准,近日,我们组织县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创建自治区级规费教育收费示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对全县13所中小学、1所成职教中心、2所公办幼儿园进行了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现就这次情况及呼图壁县近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呼图壁县地处天山北麓,准葛尔盆地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县域内居住着汉、哈、回、维等25个民族,总人口22.9万,总面积9721平方公里,下辖6镇、1乡,全县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成职中心1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2所,公办幼儿园3所。在职教职工总数1967人,其中高中289人,初中692人(少数民族182人),小学959人(少数民族387人),幼儿园69人(少数民族12人);在校生总数20288人,其中高中在校生2883人,初级中学在校生5922人,小学在校生10610人,成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522人。在园幼儿1403人。2009年,呼图壁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被自治区命名为全疆“两基”迎国检三等奖县市,被昌吉州命名为全州“两基”迎国检二等奖县。 2010年呼图壁县教育局荣获自治区“两基”工作县、市区三等奖,昌吉州“两基”工作先进县市,被自治州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为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为贯彻落实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要求,呼图壁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创建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局纪委、教育工会、计财股、党委办等相关部门为具体工作股室,明确了各股室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安排了各校的创建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学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制。县教育局将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年初按照县纠风办——教育局——学校——年级组——教师这一顺序,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履行了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交流相关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员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贯彻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新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呼图壁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2008年起全县义务段所有学生全部免交杂费和教材费.2009年免收17429名义务段学生教材费合计212.56万元,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852万元,有2355名贫困家庭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资金186万元。全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呼图壁县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免收教材费合计207.8万元,划拨公用经费988万元,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3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164万元,无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行为,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发生。

呼图壁县加强管理没有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的现象。自2008年春季学期起,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杂费、爱国科普教育收费、体检费的基础上,又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真正了“零收费”。

(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呼图壁县严格执行昌吉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发【2008】51号)、《关于下达200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31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二00八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昌吉州发计委、教育局《关于2006年昌吉州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昌州计价费【2006】49号)文件精神,呼图壁县一中的2009-2010学年在高中汉语招生过程中没有违规现象,未突破计划内553人,计划外273人的州招生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县一中严格按《2009年昌吉州普通高中录取情况统计表》确定的计划内学生名单招收,未突破计划内招生人数。计划外招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先报名缴费,然后确定计划外录取分数线的原则进行招生。未发现呼图壁县一中擅自突破招收比例、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四)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从严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

呼图壁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执行国家及区州关于教育投入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全面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2004年以来,呼图壁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教师工资及各项政策性待遇,将教育事业费单独列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实现了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 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从2006年起就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小学85元、中学90元的上限标准。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收费及校务公开工作,呼图壁县建立并实施了《呼图壁县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呼图壁县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规范教育收费提供制度保障。

我县各学校都能认真落实好纠风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推行教代会、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定了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未发生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等现象,坚决遏制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在每个学期开学初,县纠风办、发改委、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都组织人员对各校“两免一补”实施情况、征订教辅用书使用情况、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保险情况以及农村学校土地承包和校舍转租情况进行检查。经自查,全县各校都能认真执行《关于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7】183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承诺”制度、“一生一票”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制度,教育收费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类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与全县各学校签订了“学校(园)财务人员考核责任状”,明确规定:学校财务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学校要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收费;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资金体外循环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等。

各校均能较好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较完善。能认真执行校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的收费资金。

2010年7月县审计局对县教育局、五所学校经济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人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职责的情况进行审计,学校的收费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能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务 “零接待”的规定,无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把校务公开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与教育行风建设相结合。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呼图壁县校(园)务公开暂行办法》,对各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从工作重点、廉政承诺、职称考核、评优评先、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教材征订等十二个方面实行统一公示,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增强校务公开的实效。

(六)各种服务性收费、举办各类辅导、补习班等的情况

呼图壁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经济负担、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让学生过一个生动、活泼、愉快的假期,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期末工作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暑假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辅导和补课,未经学校批准,在职教师不得为民办力量举办的各种补习班代课,禁止有偿家教,发现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县一中高中毕业班级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物价部门审批补课费,利用假期适当补课。教育行政部门暑假期间经常对民办教育是否聘用本县教师任课;学校是否利用暑假为学生补课;在职教师在自己家中向本校学生提供有偿教学辅导等问题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无教师有偿补课、假期办班的情况。学校和教师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等现象。

学生保险、寄宿生住宿用品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做强制要求,各学校都能规范管理,未发现有从中谋利现象。

(七)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

根据《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学大纲教材)》、《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标准教材)》、新教基【2008】

2、

3、

4、5号和昌州教基发【2007】

5、

6、

7、8号文件以及昌吉州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禁止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版本的紧急通知》(昌州教基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的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免费供应中小学教科书科目表的通知》(新教基办【2008】14号)精神,下发了《关于200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教辅材料推荐工作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规定:教学用书的征订必须到当地新华书店,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凡是发现教学用书从非法渠道流入学校的,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行政责任。中小学教辅用书的选购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由新华书店向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单,学生家长自愿预订,新华书店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学校、教师不参与销售教辅用书工作。

(八)不断加大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力度

呼图壁县对于违纪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地将处理人和处理事结合起来,对各学校存在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解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九)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县教育局 积极抓好“五风”建设,努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并通过积极开展争当“文明玛纳斯人”、“文明师生”等集中教育活动,不断规范机关干部言行,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教育局狠抓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考勤制度,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教育部门的职责、股室职责、收费标准、领导分工和服务承诺重新审核公布。设立了文明监督岗,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制度。出台了《呼图壁县教育局工作制度汇编》,对机关干部的工作程序、规则作了明确要求,并定期不定期抽查机关干部的“干部进状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向上、健康和谐的机关作风。

认真开展了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工作,呼图壁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行风热线”、“昌广行风热线”节目,搭建起联系群众的桥梁,呼图壁县教育部门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全面部署了呼图壁县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的各项工作。在“行风热线”的在线交流中,广大群众对近年来呼图壁县教育发展热情关注,先后提出了民工子女就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教辅用书的选定等一系列问题,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对听众提出的问题逐条予以认真、详细的答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极大地促进了行风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近年来由于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了行风和业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呼图壁县的办学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办学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呼图壁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自查自评情况,对照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的量化指标,自查自评得分146分。经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申报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呼图壁县教育局

2011年3月4日

中学 规范收费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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