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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04 07:53:5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安监局郭建民局长亲自负责此项工作;与分管副局长等涉及煤炭管理的工作人员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仔细核对,报告自查情况如下:

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太原市杏花岭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表》中二大类40项涉煤收费内容自查涉煤收费项目,本单位无任何表中涉及收费内容。

单位盖章

2014.6.27

推荐第2篇:某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对地方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文件见附件),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

(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

(五)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六)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

(七)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

(八)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

(九)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

(十)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一)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十二)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三)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

(十四)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检查方案,此次检查主要分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四部门表示,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新疆自治区财政大力推进清理取消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起到积极作用。

会同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9号),于4月30日前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计107项,要求各地、各执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便企业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明确企业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缴,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缓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通知》(新财非税7号)和《关于缓征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的通知》(新财非税8号),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缓征自治区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3840万元(其中,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2460万元,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1380万元)。

印发了《关于暂缓缴存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通知》(新财建89号),明确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暂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会同自治区安监局研究自5月1日起,停止缴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退还已缴的抵押金,预计退还亿元,涉及3649户企业。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 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德阳市物价局德市价发38号《转发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局从5月23日至7月5日对我县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接到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按照市局的要求和安排,确定了县技术监督、环保、公安包括消防部门为重点检查对象,积极准备检查上述单位所需政策规定及资料,成立了以局长许明生为组长,价检分局局长刘学荣为副组长,价检分局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责任。

1、对中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收费的检查。该局收取的计量器检定费和代码证书收费都按政策收取,未发现违规和自定项目乱收费,但中江县质量协会根据有关企业申请收取年度技术服务费。此项收费,涉嫌强制收取,但取证较为困难。

2、对中江县环保局的检查。该局的各项收费都按政策规定收取,未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该局有部份属于经营性收费纳入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造成行政事业性收费超标,但财政专户又要求该局那样填写。该局的环保协会刚成立不久,还没发生收费。

3、对县公安局收费的检查。对公安局的局机关各项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公安消防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交通警察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有个别收费项目填写名称不全。

4、对县驾驶员协会进行了检查。县驾驶员协会成立于我县北塔驾校,而且协会刚成立,会员不多,收费金额少。

推荐第3篇:某银行清理不规范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XX分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计划财务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5]26号)精神及总行要求,我行对照排查重点,对我行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收费清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确定分行计财部为本次自查的牵头部门,计财部、风险部、个金部、营业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我行现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二、自查情况。

1、服务收费项目。本行服务收费由总行统一进行制订和管理,我行严格按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进行收费,并在营业场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不存在巧立名目、层层加价和分支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标准的情况;应该由我行承担的尽职调查等相关成本依法由我行承担,没有通过“受托支付”环节管理费等方式转化为有偿服务;对小型微型企业禁收限收费用及十二项免除收费的项目落实应免尽免要求,真正做到精简规范收费项目,挖掘减费让利空间。

2、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不存在以存定贷或以贷转存,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没有捆绑销售、转嫁经营成本,增加客户额外负担的行为;没有收费不服务或收费质价不符的行为;没有浮利分费;没有设计复杂结构产品,增加企业融资中间环节等行为。

3、绩效考核机制。经营计划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分行三年计划制定,考核指标参照总行下达的指标,根据分行实际和合理预期制订;激励挂钩方式合理,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和基层机构费用分配等不挂钩。

4、投诉举报处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收到过涉及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但我行消费者管理办法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对各类投诉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

因严格执行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缺乏相应的权限及制度,在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方面的主动性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分行权限范围内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

XX分行 2015-6-15

推荐第4篇:公路收费清理工作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6月20日正式启动以来,有关省份已经开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6月22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五部委办下发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平稳有序地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让公路交通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新举措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据李华介绍,交通运输部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收费公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近年来,结合贯彻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治理公路“三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力度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先后降低了集装箱和10吨以上货车的通行费标准,在所有收费公路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并落实免费政策,全面推行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目前已有27个省份实现了高速公路“一卡通”。特别是2009年成品油费税与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8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李华表示,此次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既是前些年清理整顿收费公路工作的延续,又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的新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中央纪委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也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据李华介绍,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和通行费标准与收费期限是省级人民政

府的职责。因此,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具体清理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工作原则与要求,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

李华表示,为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国务院同意,专项清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五部委办将对各地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必要时组织省际互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确保所有收费公路规范运营

据李华介绍,此次专项清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解决各地不同时期形成的政策文件存在的交叉和矛盾。要对各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前完成修订与废除工作。

在总结完善阶段,五部委办将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是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四是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要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李华表示。欢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何建中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事关交通运

输行业的社会形象,欢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各地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清理工作进度。特别是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他同时指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希望新闻媒体深入采访、客观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推荐第5篇:收费自查报告

高峰中心小学教育收费

自 查 报 告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根据《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任何费用。

二、落实免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服务区域学生一样,免除学杂费,未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

三、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总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高峰中心小学

2013.11.21

推荐第6篇: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收费及商业贿赂工作的

自查报告

大 留 中 心 学 校

大留中心学校

规范收费及商业贿赂工作的

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结合有关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对学校2012年秋季开学的教育收费工作认真的开展了自查,现将我校规范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全体参与

开学前,学校召开行政班子会议,重点研究新学期的收费工作。一是按上级规定,做好本学期的开学收费工作。二是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好有关手续。三是召开班主任、教师会,学习有关收费相关文件,布置落实学校的收费工作。

二、设立机构、制订措施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担负着学校收费管理的主要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要求教师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准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搭车收费。我校在开学前还组织了全校教师学习了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收费的重要性,将责任分解到人。

三、进一步的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工作

1、注重加强收费宣传,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收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

学校利用橱窗将上级教育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及时的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方式和监督电话,保证收费工作阳光进行,使广大师生和家长清清楚楚缴费,明明白白上学,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学校按“两免一补”政策,只收取作业本费。切实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我们严格执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操作,做到没有擅自设立一项收费项目,没有提高一项收费标准,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行为。从未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的行为。由于学校收费工作做到安排具体、工作细致、按章办事,目前没有一起上访事件。学校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用的行为发生。

以上就是我校开学以来的收费工作情况自查。今后,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促使学校工作全面提高。

大留镇中心校

20122.10

推荐第7篇:收费自查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荣霞(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刘清涛(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

成 员:林国栋、侯云泰(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东白小学

2014年12月12日

推荐第8篇:收费自查报告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零一一年九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中学 二零一二年三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零一二年九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

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

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

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真正落到实处。

2011年9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

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

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

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

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012年3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

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

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

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012年9月

推荐第9篇:收费自查报告

**小学2009年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校严把收费关,始终从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出发,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按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收费工作,使教育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家长放心。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我校认真分析、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核实,认真自查

根据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我们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学校的收费工作作专项检查。

(一)我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免收了全体学生的学杂费,作业本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课本费按实际数收取。

(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严把教育收费关。我校设立内外两个校务公开栏和一个校务公开意见箱。新学期伊始,总务处就把收费项目批准文号,以及收费标准公布在校务公开栏。杨校长在全校教工大会上传达了我省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设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以便学生和家长们的监督。学校内部坚持实行“四不准”:

1、不准擅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按有关文件标准实行收费。

2、不准自行订阅教辅教材,凡代学生统一订购的课本和作业本一律发给学生,不存留。学校没有销售教辅材料,也没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保证做到每科一本教科书,一本教辅,严格按省、东莞市教育局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

3、不准统一收取代办费,学生的平安保险,始终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投保。每生每期30元平险,由保险公司派人到学校设点办理,单独收取。

4、不准学校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名目向学生收费。

(三)严格按上级要求,学校没有以社会力量办学之名或偿还工程欠款等名义向学生收费,也没有收费与入学挂钩和捐资、资助等行为。所有的收费均按规定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费发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

(四)我校规范教育教学职责,规范教师兼职和校外活动,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强调不得违规办班,组织和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初三按省规定星期六进行兴趣小组活动,没有收费,教师无偿教学。

(五)学校没有违规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行为。

(六)学校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的行为。

(七)严格财经管理制定,没有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按规定用途使用学校资金,未乱发补贴。

二、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1、组织学习,加深认识。我们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市、镇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任何部门、个人不准私自收费,若发现一起,将严肃处理。

2、加强领导,管理到位。我校以董事会为龙头,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科任老师签订责任状,每个环节不能出现纰漏。

3、公开展示,接受监督。我校将收费标准印发成传单,向家长发放,接受家长监督。在校内开设公布栏,将收费项目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上传备案,接受检查。我校将秋季学生注册备案表送报镇宣教办,得到审核批复后,才可收费。

三、着眼长远,防微杜渐

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影响大,政府和社会都非常重视。收费问题是热点和焦点问题,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守国家的收费政策,继续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全心全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质量,防微杜渐,积极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

* * 小学 2009年12月6日

推荐第10篇:收费自查报告

安阳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4年春规范教育收费自检自查报告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是否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将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使学校得到发展,关健在于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管理以及对各项收费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军

副组长:崔东来 张玉建 梁天虎 申全林 李磊

成 员:学校校委会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没有收取学生的书本费、作业本费等。

3、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4、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复习资料现象。学校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学校对学生无统一着装,没有收取着装费。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7、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活动经费等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今后,学校要更严格管理教育收费工作,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使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能做到合理、合规、合法。

安阳市第二十三中学

2014年2月27日

第11篇:收费自查报告

东方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哑柏镇中心校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及规范办园行为相关文件文件精神,我园就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我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周至县哑柏镇东方幼儿园

2018年2月3日

第12篇:收费自查报告

广汉市xxxx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及审验的通知》(广发改价[2013]21号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2012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无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二、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临床、收费、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照德阳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一切财物收支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一划价三核对、不定期检查、院领导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与管理,杜绝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三、加大对物价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制定有力的措施,严查严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广大患者的健康合法权益。

四、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统一药品网购与实行零差率价格销售的服务渠道,各项医疗项目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级标准执行纳入合作医疗报销目录管理执行。

五、我院进一步公开、透明、规范收费措施,让患者明白消费,不允许含糊、随意、隐蔽性收费。并在门诊实行了公示制度,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让群众监督,规范了收费标准。

六、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七、无私自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八、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上缴专户储存,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等行为。

九、无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的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核定的收费项目,认真实施收费管理工作,为今后的相关工作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第13篇:收费自查报告

塘墀小学2010年春季期初收费自查汇报

广丰县教育局:

我校在2010年春季开学初收费中严格执行《广丰县教育局、广丰县物价局、广丰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广教字[2010]04号文件》,在收费过程中向学生家长详细解释各项收费项目、政策,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项目,暂无一人反映举报有违规收费行为,在具体工作中,我校做到:

一、2月27日召开完小校长会,中心小学教师会,

认真学习了广教字[2010]04号文件。

二、中心小学、各完小在醒目位置张贴《收费公

示》,在各教室张贴了《收费公示》。

三、在收费过程中始终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做好了票据开具工作,发放了《致家长信》。

四、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

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学校收透明度。

附《收费公示表》

广丰县塘墀小学

2010年3月4日

塘墀小学教育收费自查汇报

广丰县教育局监察室:

我校接广纠办字[2011]4号《关于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收费情况,开展2011年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

学校在开学初收费中严格执行《广丰县教育局、广丰县物价局、广丰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广教字[2010]04[2011]04号文件》,在收费过程中向学生家长详细解释各项收费项目、政策,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项目,暂无一人反映举报有违规收费行为,在具体工作中,我校做到:

1、召开完小校长会,中心小学教师会,认真学习了广教字关于收费文件。

2、中心小学、各完小在醒目位置张贴《收费公示》,在各教室张贴了《收费公示》。

3、在收费过程中始终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做好了票据开具工作,发放了《致家长信》。

4、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提高学校收透明度。

在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中:

1、我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规范,无违规办理学生保险等问题。

3、学校办幼儿园无存在违规收取高额入园费问题。

4、小学未进行补课。

5、我校教师是无有偿家教问题。

6、我校未进行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问题。

7、我校未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等问题。

广丰县塘墀中心小学

2011年10月10日

第14篇:收费自查报告

三小减轻农民负担的自查报告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

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

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强制收费的现象。

3、我校收费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没有另立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5、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

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

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6、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三小

2013.5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马 山

三 小

2013.5

第15篇: 收费自查报告

于集镇第二中心小学

收费自查报告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省、市、县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制止乱收费的行为,根据上级通知,我校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了2012年秋季收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把关、监督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开学初对社会、教师和家长均实行了校务公开,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了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家长明白交费。

三、学校没有要求学生购买,推销辅导资料及其它学习用品。

四、学校无摊派、搭车收费行为。

五、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纳入到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都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

六、学校没有举办收费补习班,并严禁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学校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的观念明显增强,对做好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切实把收费工作纳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16篇:收费自查报告

仓沟小学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不合理负担,我校根据安教发[2012]514号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树立良好的学校与教师形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把关、监督的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操作方式,落实责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收费标准及项目

今年秋季开学,我校根据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精神和安教发[2012]514号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区物价局、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工作。在报名注册时,学校只代收作业本费,1—2年级每位学生7.2元,3—6年级每位学生10元,并给学生开正规收据;教材、练习册全面发放;没有强制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保险费。

(二)收费公示

开学初学校对社会、教师和家长均实行了校务公开,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了收费公示,对各年级学生的收费情况进行了长期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让家长明白交费。

(三)收费措施

1、学校校长、会计认真学习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及有关文件精神,做到了熟知政策,明确收费纪律。

2、学校加强了督查力度,严禁出现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代收保险费,严禁对“两免一补”对象进行“先收后免,先收后退”现象,一经发现违规现象从重处罚并立即上报学区。

3、学校定期检查账务,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和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

对于公用经费保障经费的使用,我校坚持认真预算,精打细算,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合理使用,努力改善我校的办学条件。我校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交纳日常开支,如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购置办公用品,如教案书、打印纸、笔记本、笤帚、扫把等;进行了学校美化活动等,都利用经费作为保障,才得以顺利进行。

现在,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财务人员和全体教师,依法治校的观念都明显增强了,我校对做好学校规范收费行为工作十分重视。切实把收费工作纳入到依法治校工作中,使我校的收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为创建规范收费学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012年9月27日

第17篇:收费自查报告

三小减轻农民负担的自查报告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强制收费的现象。

3、我校收费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另立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5、学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

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6、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三小

2013.5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马 山

三 小 2013.5

第18篇: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 小学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

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2013.12

第19篇:收费自查报告

收费自查报告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校加快了教育办学体制和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本着诚信办教育的原则,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坚持“宣传教育和建章立制并举、严格自律和过程监督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文件和上级布置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收费制度。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布署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

我校能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财政物价部门教育收费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自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行为。认真抓好收费制度落实、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代办费账目,增强收费管理的透明度。

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墙)等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学期开始的每次收费均发通知给学生家长。

二、学生基本情况 目前,我校共有教学班22个。其中普高17个,共有学生692人。职高5个班,共有学生239人。

三、收费情况

我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落实。

我校主要收费项目为每学期开学依据晋价行字[2005]374号和晋教计财 [1999]7号收取学费400元(生/学期)、依据晋价行字[2005]394号收取住宿费200元(生/学期)、依据晋价行字[1997]244号收取伙食管理费4元(生/月)、依据晋价行字[2004]268号收取信息教育费23元(生/学期)。2012-2013年秋季学期,普高共收费438730元,职高共收费51116元。

教辅资料收费方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普高选用《XXXX》。无使用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在教材、教辅的采购征订均通过新华书店。

XXXXXX中学 2012.10.08

第20篇:收费自查报告

三店街宋寨小学教育收费的

自查报告

上级领导:

我校依据(新教监【2012】5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局2012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学校领导及时召开教师会、家长会。让人民群众监督、规范我校的收费工作。我校对不能收的费用一律不收,规定收的费用不多收一分。不但完善并规范我校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维护群众的利益。

开学以来,学校领导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在首位,把教育乱收费摆上更重要的位置来抓,谁收就追究谁的责任,代管费实行自愿,规定收取的费用按政策标准收取,该发放的不截留、不克扣,确保发放到位,经过严格自查,2012年度学校没有存在乱收费,更无搭车收费的现象。

2012.9.18

三店街宋寨小学关于乱收乱发违纪行为的

自查报告

上级领导: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教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我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工会等组成专班,不定时的对各班进行检查,一律杜绝教辅资料的发行,发现问题绝不手软,通过调查学生及家长,公认我校无乱收乱发行为。学校政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无截留、挪用、贪污的现象。相关的资金发放、使用、做到公开,同时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合理使用。

2012.9.18

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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