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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24 08:01:55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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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着一些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物价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2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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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例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XX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

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最新评论方珍涵发表于XX-08-10国度农业局经理室对于 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的告诉

国度农业局各司局、各直属机关,各相关作业协会:

为再接再厉增强涉企收费处理,推动遍及性降费,激起商场生机,支撑实体经济成长,经国务院附和,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工业和讯息化部结合下发了《对于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的告诉》(财税〔XX〕46号,以下缩写《告诉》),悉数布置在国家计划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依据《告诉》精力,现就我局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撤销、下降一批涉企收费,实在减弱公司担负;加速创建完美监督机制,坚定遏止各种乱收费;对确需保存的涉企收费基金业务,创建按法有据、迷信标准、揭露通明的处理准则。

国度农业局各司局、各直属机关收取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行政批阅前置、触及商场监督和准入还有其她具有强行独占性的涉企运营效劳性收费,作业协会涉企收费等,均归入整理标准的计划。

(一)坚定撤销违背建立的收费基金业务。凡没有法令、行政法规根据且未经国务院附和,越权建立的当局性基金业务一概撤销。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公民当局及其财务、报价有些附和,越权建立的行政作业性收费业务一概撤销。违反规矩私行前进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征收标准、拓宽征收计划的,一概中止施行。行政作业机关运用行政权利或资本,强行公司参与训练、学术研讨、查核评选并收费的,按乱收费举动查办。

(二)严厉施行国度明令撤销、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方针。对国度明令撤销、停征、免征的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业务,还有下降的收费标准,要逐项施行到位,各机关不得以所有原因延迟或许回绝施行,不得改换名字或许转为运营效劳性收费持续收取。要施行好对小微公司、防老治疗效劳业、保证性住宿缔造、高校毕业生作业等减免收费基金的方针,增大对小微公司、效劳业和作业守业的支撑。

(三)对按规矩权限建立的收费基金停止分类整理标准。对按规矩权限建立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要依照“清费立税”准则,再接再厉整理、联络和标准,逐渐减轻业务数量。撤销归于当局供应遍及公有效劳或表现通常性处理功用,还有首要意图是养人、违反商场经济根柢准则的行政作业性收费。联络投融资系统改观和当局功用改动,撤销方针效应不显着、不舒服应商场经济成长的当局性基金。归并征收方针一样、计征方法和资本用处类似,反复调试的收费基金。对超越效劳本钱的行政作业性收费,还有具有较大出入结余的当局性基金,要下降征收标准。联络税制改观,按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改为税收。

(四)整理标准强行独占性的运营效劳性收费。联络国务院审改办会同相关有些打开的整理标准行政批阅经纪效劳作业,对关联经纪效劳收费停止悉数整理标准。凡没有法定根据的行政批阅经纪效劳业务及收费一概撤销,可以经过增强事中往后监督处理的事项,一概不得设定经纪效劳并收费。阻止凭借行政权利独占运营、强行效劳、强制收费。经纪效劳组织要与批阅有些完全脱钩,打破独占、引进比赛机制,经过商场比赛构成报价。对短时间不克不及构成充沛比赛、确需施行当局价格处理的,归入当局价格序列,严厉核定效劳本钱,拟定效劳报价。作业机关供应经纪效劳的收费,归入行政作业性收费处理。批阅有些在批阅进程中托付打开的技能性效劳运动,有必要经过比赛方法挑选效劳组织,效劳用度一概由批阅有些付出并归入有些核算。坚定撤销不在理的运营效劳性收费。不得将当局职责计划内的事项交由作业机关或经纪安排承当并收取用度。各机关一概不得设定不在理的商场监督或准入待遇,添加公司缴费担负。

(六)整理标准作业协会收费。坚定阻挠作业协会强行公司入会并收取会费,还有强行公司付费参与各类会议、训练、展会、查核评选、赞誉、出国查询和强行资助捐献、订货刊物等举动。阻止作业协会依托代行当局功用或运用行政资本私行建立收费业务、前进收费标准。加速推停止业协会与行政单位脱钩,使其真实变成代表公司好处、供应效劳的主体,创建揭露通明的作业协会财务出入处理准则,束缚作业协会不在理收费举动。

(七)施行涉企收费序列单子处理。整理标准后保存的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当局性基金和施行当局价格的运营效劳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两级编制序列单子,清晰业务称号、建立根据、收费标准等。单子编制完结后向国家发布,承受国家监视。往后确需新建立涉企行政作业性收费和当局性基金业务,有必要根据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或报国务院附和,并归入单子处理。我局一致按恳求将单子内触及本有些的收费讯息,包含业务称号、建立根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令职责等,经过门户网站、公有媒体还有在收费场所对外揭露。各机关有必要严厉施行序列单子,单子以外的涉企收费一概不得施行。

(八)增强涉企收费监督。表现各级减弱公司担负作业机制的作用,抓好涉企收费监督作业。国务院减弱公司担负部际联席会议安排打开乱收费、乱摊派的专项整顿。各级财务、报价、工业和讯息化、审计等有些依照职责分工,增强涉企收费监视审查和审计监视,并深化公司考擦分析状况,实时纠错并查办乱收费。涉企收费机关要强化外部束缚机制,严厉施行涉企收费处理规矩,根绝乱收费举动。强化公司告发和查办、追究机制。经过建立告发举报手机、互联网路径、电子邮箱等路径受理公司告发,创建督办准则,定时发布查办作用,曝光典型事例。对查实的乱收费疑问,除按法依规予以处分外,还要追查关联有些和机关担任人的职责。

各机关按以下四个过程打开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作业。

(一)自查上报。各机关按告诉恳求停止悉数自查整理作业,在自查根底上填写《涉企收费状况考擦表》(见附件),供应具体收费根据文件,没有收费根据要对收费内涵、标准等停止具体证明。一起,要对各收费业务提出撤销、保存、调动和标准处理的定见,请于XX年7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抄送国度农业局计财司财物与管帐处(国度农业局主楼433室),联络人:付丽,手机:010—94239500。电子数值发送至邮箱fuli@。

(二)会集审阅。国度农业局计财司会同相关司局,对各机关上报的涉企收费状况停止开端审阅,并与各机关停止交流,构成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开端定见,于XX年8月16日前上报国度农业局局务会审议;国度农业局局务会审议经往后,构成涉企收费专项整理标准终究定见,XX年8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抄送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一起抄送工业和讯息化部(国务院减弱公司担负部际联席会议经理室)。

(三)整理标准。财务部、国度成长改观委会同相关有些停止审阅后,发布撤销、调动和标准涉企收费的方针方法,并将保存的国家性及国务院有些和机关涉企收费编制序列单子向国家发布。其间,行政批阅经纪效劳收费序列单子,在国务院审改办会同相关有些发布的经纪效劳事项单子根底上编制。我局将整理标准作用及处理恳求等,实时公布讯息、告诉各机关,并搞好后续监视审查作业。

整理标准涉企收省事关全局,触及面广、方针性强。各机关要低度注重,结实确立全局知道、责恣意识,把专项整理标准作业划入首要议事日程。增强指导、缜布满置,严厉施行职责制,强化监视查核,保证各项方法落到实处,必定完结专项整理标准作业方针。对不按恳求施行整理标准作业,不照实整理及隐秘不报涉企收费状况的机关和自个,要严厉追查职责。

特此告诉。

附件:涉企收费状况考擦表 国度农业局经理室 XX年6月27日

推荐第3篇:某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今天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是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7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表示,这是政府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也是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方向,有利于搞活企业,促进经济发展。

据悉,专项检查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方案提出,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等进行重点检查。

“民间投资调研结束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落实相关政策,这说明政府为企业减负的决心非常大。”李旭章说。

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专项检查将分成自查自纠(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9月1日至9月30日)三个阶段。最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省(区、市)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问责范围。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推荐第4篇:某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7月15日起至9月30日,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对地方涉企收费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检查的重点包括:

(一)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政策文件见附件),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

(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

(五)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

(六)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

(七)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

(八)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

(九)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

(十)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一)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十二)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十三)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

(十四)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根据检查方案,此次检查主要分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实地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和整改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整改治理阶段结束后,将及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四部门表示,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国家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新疆自治区财政大力推进清理取消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起到积极作用。

会同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公布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9号),于4月30日前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计107项,要求各地、各执收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便企业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明确企业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可拒缴,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缓征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通知》(新财非税7号)和《关于缓征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的通知》(新财非税8号),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缓征自治区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3840万元(其中,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2460万元,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1380万元)。

印发了《关于暂缓缴存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通知》(新财建89号),明确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自20XX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暂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会同自治区安监局研究自5月1日起,停止缴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退还已缴的抵押金,预计退还亿元,涉及3649户企业。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 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XX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德阳市物价局德市价发38号《转发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局从5月23日至7月5日对我县涉企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接到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充分认识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按照市局的要求和安排,确定了县技术监督、环保、公安包括消防部门为重点检查对象,积极准备检查上述单位所需政策规定及资料,成立了以局长许明生为组长,价检分局局长刘学荣为副组长,价检分局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责任。

1、对中江质量技术监督局收费的检查。该局收取的计量器检定费和代码证书收费都按政策收取,未发现违规和自定项目乱收费,但中江县质量协会根据有关企业申请收取年度技术服务费。此项收费,涉嫌强制收取,但取证较为困难。

2、对中江县环保局的检查。该局的各项收费都按政策规定收取,未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该局有部份属于经营性收费纳入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造成行政事业性收费超标,但财政专户又要求该局那样填写。该局的环保协会刚成立不久,还没发生收费。

3、对县公安局收费的检查。对公安局的局机关各项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公安消防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交通警察大队收费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但有个别收费项目填写名称不全。

4、对县驾驶员协会进行了检查。县驾驶员协会成立于我县北塔驾校,而且协会刚成立,会员不多,收费金额少。

推荐第5篇:某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以下是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推荐第6篇:涉企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涉企收费自查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促进“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和布置,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xxx办发

[2010]22号)文件精神,分局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共计1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临时工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执行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涉企款项均为罚款,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分局罚款全额上缴省财政。上缴过程中按时上解,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自查情况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经自查,无以罚代管、乱罚款问题,无将罚款变通为检验费、咨询费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私利问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

案,执法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件办理完毕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到现今为止,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或起诉。

总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分局将继续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为重点,不断整改提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努力服务企业,为xx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0一0年六月

推荐第7篇:涉企收费调研报告

附件

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个、件、万元

注: 1.第(6)、(7)、(8)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 2.数字精确到百分位。 3.本表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填报,数据截止日期2014年7月31日。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篇二:县涉企收费清单(2015)年7月31日更新

县级涉企收费清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7月3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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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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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篇三: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1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 1 —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 2 —

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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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4 —篇四: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企业负担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改善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了解企业负担情况,近期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先后走访了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旅游、房地产、岛际客运等行业的10多家重点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看帐目等形式并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企业负担情况从政策和执收两个层面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费减负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从去年8月起,国家和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清费减负政策,我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除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外,各职能部门按文件规定和区政府要求逐项对照落实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标准,认真进行清理和规范。据我局对建设、质监、环保、工商、交通、卫生、海洋渔业、农林等部门的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表明,我区绝大部分相关收费单位对清费减负工作认识到位,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未发现明显的违反政策乱收费行为,社会和企业总体反响良好。

据统计,在这次国家和省、市政府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中,涉及我区19个部门122项,其中取消“工商二费”、“建筑地方高等教育费”等60项,暂停征收“工程质量 监督费”等62项,按这些项目2008年收费实绩测算,全年减少收费约9800万元,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约7530多万元。此外,还有省物价局统一降低的计量检定收费和企业登记代理、税务代理、会计事务、资产评估、房产交易、环境影响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等8大类代理服务机构涉企收费标准,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00万元以上。

二、当前企业收费负担(税费之外)基本情况

通过近年来不断清理整顿和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涉企收费呈递减态势,企业收费负担明显减轻。经调查了解,目前我区涉企一般收费(税费之外)约占企业生产经营总成本的1%左右(因企业的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差异而不同),可以说,我区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总体是比较轻的。此次调查的部分行业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大致如下:

船舶修造企业:涉及报关、港务、年检、年审、安全、检测、检验、排污、各类协会等15项收费项目,08年交费171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52%。

水产加工企业:涉及商检、报关、代理、检测、排污、协会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50.3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0.68%。

宾馆饭店业:涉及保安、年检、评估、审计、协会等12项收费项目,全年支付4.7万元,约占经营成本0.8%。

岛际客运企业:涉及所有权登记、港务、检验、代理、协会、培训等10项收费项目,全年交费8.05万元,约占总生产成本 1.1%。

三、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从相关企业调查掌握的情况看,企业普遍反映原来的各种乱收费现象大大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不是企业负担的最主要问题。当前企业反响最大、反映最突出的还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增加,以及土地使用税、污水处理费增加等政策性问题,还有新出现的各类协会、中介服务费增多的问题,成为现阶段企业负担的主要来源。通过收集梳理,企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集中在下列8个方面:

(一)土地使用税调整幅度太大。2008年我区新执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土地级次由5个等级减为3个等级,每平方米税额标准平均增长1.5倍,从1—5元分别调整为3元、6元和9元,目前沈家门、勾山区域分别为每平方米9元和6元。一个占地二三十亩的企业,每年需要多负担10多万元,在当前经济危机的时候,这给企业增加了不小负担和心理层面的影响。

(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社保费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保险,直接导致企业用人成本增加20%以上,这给水产品加工这类劳动密集型、季节性强的企业带来了冲击,也增加了用工管理上的难度,一些企业主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会成为被告。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也影响着他们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三)污水费、电费成为水产加工企业的主要负担。在国家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大方针下,水、电等资源要素类价格上涨和污水费增加使水产加工企业成本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效益下降。目前勾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为每吨2.3元,展茅污水处理站平均电价高达0.93元/度,企业难以承受。一些水产加工企业认为水产品加工属农副产品加工,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不太合理,要求给予农口用电价格优惠。还有企业反映,在当前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供电部门却将原来按月收取电费改为每10天收费,不合时宜。

(四)各类协会(学会)收费太多。近年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学会)逐步发展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平台,但其在管理和收费方面,企业也提出了一些意见。一是难以真正体现入会自由度,因为牵头组建行业协会的一般都是对企业的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税收信贷等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影响的部门单位,这使得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自由度大大受到影响。二是数量过多、会费也过高。经了解,我区企业基本上都参加了一定数量的协会(学会),如某船舶修造企业加入的各类协会(学会)多达10余个,08年缴纳会费129800元(最低的500元,最高的达50000元);某机械制造企业参加9个协会,一年会费负担24700元;某宾馆饭店参加的协会也有6个,全年会费支出5900元。三是服务不到位。企业反映,一些协会只收费,不开展活动和服务,对企业发展没

有作用。

(五)中介服务收费问题较为突出。在调查中企业反映,一是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名目越来越多,以前企业自己可办理的事项,现在一般都需经中介机构提供有偿服务,如某企业一年涉及的如税务代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方面项目就有10多个。二是有的单位利用行政部门影响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产品,企业因考虑到这些机构的背景因素,实际很难进行自主选择。三是有些中介服务手续频繁,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贷款抵押、增资验资,在企业资产(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每次仍要对同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每次都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而不同的审计、评估中介来企业审计、评估,企业的帐本又要从头到尾翻出来,给企业带来较多精力、财力上的负担。四是少数代理机构重收费轻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有的一年只送几份杂志,企业的事依然还是企业自己做,需要协调的部门还是自己跑。一些宾馆反映自己配备保安,还要交纳保安费,收费后有关部门又很少指导服务。

(六)建设项目收费负担比较重。一些建设单位反映,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直接涉及的收费项目仍然较多,无论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大都集中发生在基建过程中,且收费金额往往较大。一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收费(基金)政策性强,地方没有减免的政策弹性,企业颇感无奈;二是部分收费标准过高,篇五: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切实做好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全市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纠风办〔2013〕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目前无涉企收费项目。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推荐第8篇:没有涉企收费说明

XXX

没有涉企收费说明

根据财税〔2016〕7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社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没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

特此说明

XXX 2016年8月2日

推荐第9篇: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材料]

关于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10‟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1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10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 1 —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 2 — 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 3 —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4 —

推荐第10篇: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安监局郭建民局长亲自负责此项工作;与分管副局长等涉及煤炭管理的工作人员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仔细核对,报告自查情况如下:

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太原市杏花岭区涉煤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表》中二大类40项涉煤收费内容自查涉煤收费项目,本单位无任何表中涉及收费内容。

单位盖章

2014.6.27

第11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XX年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XX年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201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组织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

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12篇: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事项的情况汇报

XX单位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

事项的情况汇报

XX:

根据市xx局关于印发《XX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17〕xx号)精神和市xx要求,我队对照清理规范的范围和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涉企收费事项认真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规范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XX县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XX府办发〔2017〕XX号),我队行政处罚权力共17项,主要是对涉路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今年以来,我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含行政强制)XX件,罚款XX元,均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修建建筑物案件,办案程序符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罚款金额在省厅路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17年8月前)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标准内,票据为在县财政领取的罚没票据,并严格按照罚缴分离规定,已将罚款全额上缴至县财政国库,未下达过罚款指标,无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或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行政检查。根据县府办XX〔2017〕X号,我队无行政检查权力事项,依据《公路法》,我队有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检查、制止侵占、损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违法行为,不存在违反规定乱检查的现象。

三、涉企收费。我队无涉企收费项目,按照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收取的公路路产占用、损坏赔(补)偿费已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但不是针对企业的收费,而是向占用、损坏公路或超限运输收取的路政规费,不存在超标准或乱收费的行为。

单位

年 月 日

第13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4篇:某银行清理不规范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XX分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计划财务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5]26号)精神及总行要求,我行对照排查重点,对我行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收费清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确定分行计财部为本次自查的牵头部门,计财部、风险部、个金部、营业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我行现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二、自查情况。

1、服务收费项目。本行服务收费由总行统一进行制订和管理,我行严格按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进行收费,并在营业场公示服务收费项目;不存在巧立名目、层层加价和分支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标准的情况;应该由我行承担的尽职调查等相关成本依法由我行承担,没有通过“受托支付”环节管理费等方式转化为有偿服务;对小型微型企业禁收限收费用及十二项免除收费的项目落实应免尽免要求,真正做到精简规范收费项目,挖掘减费让利空间。

2、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不存在以存定贷或以贷转存,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没有捆绑销售、转嫁经营成本,增加客户额外负担的行为;没有收费不服务或收费质价不符的行为;没有浮利分费;没有设计复杂结构产品,增加企业融资中间环节等行为。

3、绩效考核机制。经营计划遵循审慎性原则,根据分行三年计划制定,考核指标参照总行下达的指标,根据分行实际和合理预期制订;激励挂钩方式合理,中间业务收入指标和基层机构费用分配等不挂钩。

4、投诉举报处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收到过涉及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但我行消费者管理办法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对各类投诉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

因严格执行总行制定的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缺乏相应的权限及制度,在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方面的主动性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分行权限范围内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

XX分行 2015-6-15

第15篇:公路收费清理工作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6月20日正式启动以来,有关省份已经开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6月22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五部委办下发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平稳有序地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让公路交通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新举措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据李华介绍,交通运输部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收费公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近年来,结合贯彻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治理公路“三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力度清理整顿收费站点,先后降低了集装箱和10吨以上货车的通行费标准,在所有收费公路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并落实免费政策,全面推行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目前已有27个省份实现了高速公路“一卡通”。特别是2009年成品油费税与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全国共有18个省份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李华表示,此次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既是前些年清理整顿收费公路工作的延续,又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的新举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中央纪委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也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据李华介绍,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和通行费标准与收费期限是省级人民政

府的职责。因此,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具体清理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工作原则与要求,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扎实推进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

李华表示,为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国务院同意,专项清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五部委办将对各地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必要时组织省际互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确保所有收费公路规范运营

据李华介绍,此次专项清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解决各地不同时期形成的政策文件存在的交叉和矛盾。要对各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前完成修订与废除工作。

在总结完善阶段,五部委办将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是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四是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要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科学发展。”李华表示。欢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何建中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事关交通运

输行业的社会形象,欢迎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各地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清理工作进度。特别是将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他同时指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希望新闻媒体深入采访、客观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第16篇:收费自查报告

高峰中心小学教育收费

自 查 报 告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办校,依法治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根据《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对照,我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任何费用。

二、落实免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本服务区域学生一样,免除学杂费,未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

三、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我校没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四、我校没有发生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没有发生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五、学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盈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总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高峰中心小学

2013.11.21

第17篇: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收费及商业贿赂工作的

自查报告

大 留 中 心 学 校

大留中心学校

规范收费及商业贿赂工作的

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教育收费工作,结合有关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我校对学校2012年秋季开学的教育收费工作认真的开展了自查,现将我校规范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全体参与

开学前,学校召开行政班子会议,重点研究新学期的收费工作。一是按上级规定,做好本学期的开学收费工作。二是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好有关手续。三是召开班主任、教师会,学习有关收费相关文件,布置落实学校的收费工作。

二、设立机构、制订措施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校长作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担负着学校收费管理的主要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要求教师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准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搭车收费。我校在开学前还组织了全校教师学习了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收费的重要性,将责任分解到人。

三、进一步的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工作

1、注重加强收费宣传,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收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

学校利用橱窗将上级教育部门下发收费标准及时的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方式和监督电话,保证收费工作阳光进行,使广大师生和家长清清楚楚缴费,明明白白上学,没有发生一起乱收费现象。学校按“两免一补”政策,只收取作业本费。切实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我们严格执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和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操作,做到没有擅自设立一项收费项目,没有提高一项收费标准,学校无一起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等现象的发生。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行为。从未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的行为。由于学校收费工作做到安排具体、工作细致、按章办事,目前没有一起上访事件。学校不存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用的行为发生。

以上就是我校开学以来的收费工作情况自查。今后,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促使学校工作全面提高。

大留镇中心校

20122.10

第18篇:收费自查报告

治理教育乱收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教育局《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荣霞(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刘清涛(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

成 员:林国栋、侯云泰(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东白小学

2014年12月12日

第19篇:收费自查报告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零一一年九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中学 二零一二年三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零一二年九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

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

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

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真正落到实处。

2011年9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

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

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

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

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012年3月

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学校收费是学校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自收到《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后,就立即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传阅文件,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校长又分别在行政会议和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特别强调,明确要求教师必须增强法制意识,“乱收费”这一“高压线”决不能触碰,尤其是教辅书的征订问题。并及时在校内FTP上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下载,让全体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以提高依法收费的认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

二、统一管理收费工作,层层明确收费责任:

1、依法收费意识性强

收费工作面广量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校把它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依法收费教育,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从不擅自另立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下发的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明白交费卡在区教育局计财科

备案后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无公款私存现象。

2、收费责任层层明确

学校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学校专门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由校长负总责,分管中层干部负实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监督,加强校务公开,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学期开学利用班主任会议时间,突出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规范收费培训。

3、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认为,任何工作,仅有认识的提高而无制度的保障,效果必然落空,工作难免出现差错。因此,我们切实加强教育收费制度建设,以此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首先,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其次,严格执行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实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专用财务票据。书簿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后,我校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政策,不予收费。在代办收费方面,我校完全遵循自愿原则。在为学生代办校服、征订报刊杂志、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均以规范的程序进行,先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征求

家长意见,且有明细项目及明码标价,并附有书面回执,请家长书面表明是否自愿,决不以口头或说明的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代办证订。每学期末学校都及时按学期结算代办收费,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原则,并附上人手一份明细清单及书面回执,由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认可。

我校加强了师德师风管理,对教辅材料征订有严格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参加晋级、晋升、考核、评优。本着“课内增效”实现“课外减负”的原则,节假日也没有违规收费补课现象。教师也决不能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

学校对学生参加人身保险、订阅报刊、预防接种等均坚持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家长自主决定,做到三不:“不强制、不宣传发动、不直接收费”。

4、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

近年来,校党支部认真做好校级领导廉政建设工作,设有校务公开栏,积极利用教代会,实行校务公开,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有效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实行收费公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我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计划、毕业班推荐生

等工作在上级行政单位政策指导下,经过校务会议讨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坚决做到“三个严禁”。无违规举办重点班、提高班并收费;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和各类竞赛活动;无违规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的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补课、办班。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及双休日义务为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严格执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凭“助学券”一律免交书本费、午餐费。对于财政补贴剩余的经费,全部清退给学生,上学期共为多位贫困学生全部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学期结束也将财政补贴结余全部清退给了学生。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

学校还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教职工落实情况,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对学校建设、教职工思想状况等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共建文明和谐廉洁的校园。

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抓住学校良好的发展势头,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2012年9月

第20篇:收费自查报告

**小学2009年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我校严把收费关,始终从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出发,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按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收费工作,使教育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家长放心。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我校认真分析、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核实,认真自查

根据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我们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学校的收费工作作专项检查。

(一)我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免收了全体学生的学杂费,作业本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执行,课本费按实际数收取。

(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严把教育收费关。我校设立内外两个校务公开栏和一个校务公开意见箱。新学期伊始,总务处就把收费项目批准文号,以及收费标准公布在校务公开栏。杨校长在全校教工大会上传达了我省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的精神,并设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以便学生和家长们的监督。学校内部坚持实行“四不准”:

1、不准擅立收费项目,不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按有关文件标准实行收费。

2、不准自行订阅教辅教材,凡代学生统一订购的课本和作业本一律发给学生,不存留。学校没有销售教辅材料,也没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保证做到每科一本教科书,一本教辅,严格按省、东莞市教育局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

3、不准统一收取代办费,学生的平安保险,始终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投保。每生每期30元平险,由保险公司派人到学校设点办理,单独收取。

4、不准学校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名目向学生收费。

(三)严格按上级要求,学校没有以社会力量办学之名或偿还工程欠款等名义向学生收费,也没有收费与入学挂钩和捐资、资助等行为。所有的收费均按规定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费发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

(四)我校规范教育教学职责,规范教师兼职和校外活动,没有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强调不得违规办班,组织和从事有偿补课、有偿托管,初三按省规定星期六进行兴趣小组活动,没有收费,教师无偿教学。

(五)学校没有违规向教师强制摊派征订报刊、杂志等行为。

(六)学校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的行为。

(七)严格财经管理制定,没有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按规定用途使用学校资金,未乱发补贴。

二、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1、组织学习,加深认识。我们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市、镇有关收费的文件精神,任何部门、个人不准私自收费,若发现一起,将严肃处理。

2、加强领导,管理到位。我校以董事会为龙头,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科任老师签订责任状,每个环节不能出现纰漏。

3、公开展示,接受监督。我校将收费标准印发成传单,向家长发放,接受家长监督。在校内开设公布栏,将收费项目逐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上传备案,接受检查。我校将秋季学生注册备案表送报镇宣教办,得到审核批复后,才可收费。

三、着眼长远,防微杜渐

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影响大,政府和社会都非常重视。收费问题是热点和焦点问题,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守国家的收费政策,继续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全心全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质量,防微杜渐,积极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

* * 小学 2009年12月6日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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