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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25 07:54:36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保定点自检自查报告

XXXX药店2010年度医保定点自检自查报告XX医保中心: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经本店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10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各种违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云医保[2004]10号文件精神,对2010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落实,我店对医保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按照云医保[2004]10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本店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店把医疗保险当作药店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其它定点药店的违规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店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

推荐第2篇:医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

社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主要写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定点销售药品的类别,数量,金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减少情况; 2.与社保定管理机构的资金结算情况; 3.在定点销售药品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费药品和可报销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和销售,有无违反规定的销售; 4,在定点销售药中存在的问题,如果有是怎样纠正的; 5.有什么好的建议,以及群众意见的反馈.你可以根据这以上几点扩展一下就可以了。

推荐第3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报告

2016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报告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陕西省怡悦药品有限公司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求 ,根据《关于核查2016年度省级两定医药机构协议执行情况有关数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结合附件表2的量化考核评定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2016年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1.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实行药与非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贴有明显的区别标识。

2.销售处方药必须索取患者的处方并存档,如顾客要求把原处方带走的,我们实行抄方(复印)留存制度。处方按照自费和刷卡的不同而分类整理存档,未出现过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及现金处方与刷卡处方混淆情况。

3.我店药品在收货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作,严把质量关,未出现过一粒假劣药品,未因药品质量问题被药监部门查处立案的情形。

4.刷卡人员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做到了不冒名配药,不超量配药。5.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商品坚决不刷卡,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医保基础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店进一步健全了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同时悬挂医保定点标牌、监督投诉电话及参保人员的一封信等。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以优质、专业服务于顾客,杜绝违规操作,依法执业。

2.医保刷卡电脑专人专机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为确保医保刷卡电脑系统操作安全,公司对医保刷卡专用电脑进行了锁定监控管理,禁止员工登录互联网站,确保了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

3.能够积极配合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医保经办机构召开的会议,及时查看系统发布的信息并作出回应。

三、医疗费用结算及信息系统管理

1.医保刷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医保相关规定操作,并按时提交报送结算报表。2.配备有专人对医保信息数据进行录入更新,定期维护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医保刷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问题总结

经检查发现本店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操作人员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有些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其次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再者就是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相应的改正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3.定期对物品的陈放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陕西怡悦药品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

推荐第4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2011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自检自查报告

佛山市南海东晓药店根据南海区局要求 ,结合《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社保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2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 1

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佛山市南海东晓药店

2012年8月8日

推荐第5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2012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自检自查报告 静宁县人社局: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根据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店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的能通知》(平劳社发[2008]185号)《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201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平人社发[2012]492号)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2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 1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

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

2013年1月6日

推荐第6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编码:26967)

垫江县医保中心: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99号)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渝社险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营业员2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做得好的方面: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1 能够按照我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市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对本店所有非药品进行分类排查,对不符合通知文件精神的非药品全部单独存放,并明确提示顾客只能用现金进行购买。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设有医保刷卡意见箱,及时收集顾客意见。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的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

2015年7月10日

推荐第7篇: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定稿)

仁心大药房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5‟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8篇:医保定点申请书

医保定点申请书

尊敬的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方便广大群众购药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障药品价格公平合理,我店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法规的相关精神守法经营,始终将人民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不懈以优质的药品、合理的价格,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

根据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定点的相关规定,特此申请办理医保刷卡手续。现将我院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我院是一所国家二级口腔专科医院,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83号,营业面积约528平方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通过新版GSP认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我院职工人数20名,其口腔学专业5名、医学专业2名、执业医师3名、护士5名,三名均为大专学历整体素质较高。我点具有24小时营业时间,具有免费送药上门的能力。经营范围及诊疗项目为: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科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麻醉科(限口腔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X线诊断专业(限口腔X线诊断)等。我院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执行,药品从采购、验收、养护、储存、销售及其售后服务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价格政策,未经营假、劣药品现象,无价格违法行为,在周围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和声誉,我店拥有较好的服务环境,并配备较完善的设施设备。因此特向贵局提出区医保刷卡申请。

特此申请

亳州康美口腔医院

2 016年7月18日 .

推荐第9篇:医保定点申请书

医保定点申请书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XXX,女,199X年毕业于XX卫生学校,乡村医生专业,1999年毕业于XX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科。2004年取得乡村医生职业证。本人从事乡村医生工作X22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救死扶伤是我的天职,认真为患者诊治疾病,多年来救治患者无数,受到百姓的好评。

本人现在位于XX镇XX路开了一家XXX卫生室,有《营业执照》,为方便患者就医、买药,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医保刷卡一事恳请领导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16年7月9日

推荐第10篇:医保定点申请书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书

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局:

自贡联美口腔诊所始建于2014年,是一家设备先进,技术过硬的口腔诊所。

目前,我诊所有xxx等多项先进设备和新技术,经xx例临床实践,疗效可靠,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

我诊所年业务量近

万元,收治

余人次,自2014年

月开展口腔诊疗业务以来,始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为此申请批准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望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自贡市联美口腔诊所

2015年10月12日

第11篇:医保定点申请书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书

长治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县中医院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目前,我院开放床位50张,设内科、外科、针灸理疗科三大病区;现有医技人员7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6人,研究生学历4人;拥有DR数字化摄影、美国GE彩超、经颅多普勒、动态血压、动态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中低频热疗仪、多功能颈椎牵引治疗仪、骨质增生药物电泳治疗仪、伏卧式多功能腰椎治疗仪、电动薰蒸床等先进的诊疗设备;可开展预防保健、内科、外科、肝病科、康复理疗科、检验科、麻醉科、输血科、影像科、超声科等10余种诊疗科目,其中,肝病科、针灸理疗科、糖尿病科、痔瘘科是我院中医传统特色四大优势科室,疗效确凿,享誉周边。近年来,我院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又先后引进并开展了小针刀、穴位埋线、PPH“痔上黏膜环切术”、激光微创静脉曲张治疗术等多项新技术,经500余例临床实践,疗效可靠,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

我院年业务量近500万元,收住院600余人次,门诊3万余人次。自2005年被确定为医保定点医院以来,我院始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10余年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多次被评为全县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红旗单位,医院的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此我院特再次申请批准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望予以批准。

请领导审批为盼! 此致

敬礼

长治县中医院

2015年5月12日

第12篇:医保定点申请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郑州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郑州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流程:

(一)受理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即时或3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2、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审核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复核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事项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四)决定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根据申请材料和复核意见,做出决定。

(五)制作决定书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根据审批意见,打印报告,送达回证,加盖公章。

(六)送达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2、向申请人反馈材料;

3、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4、审批通过的机构材料通过市政府交换中心提交劳动保障局;审批不通过的单位发出暂缓通过或不予同意通知。

到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领取《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并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物价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符合医疗机构评审等级标准的证明材料或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医疗机构基本等级标准的证明材料;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医务人员的有效《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业务收入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证明材料;医疗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申请开办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除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还应配备两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其中一名医生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医生的执业地点也必须在本医疗机构,而不得在多家医疗机构兼职。

按照原来的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只有两次的申请时间,从今年起,申请时间改为一年四次。申请人可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交申请。

第13篇:医保定点管理办法

GZ0320130116

文件

穗人社发〔2013〕69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险

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定点零售药店,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2日

1 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的规划、确定资格条件和操作规则等工作,并对本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对定点药店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本市定点药店资格条件核准的相关工作;负责与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负责对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实施相应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零售药店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予以确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定点药店,是指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资质,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资格条件,

2 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销售药品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四条

确定定点药店的原则:

(一)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满足参保人的购药需求。

(二)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和安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引入公平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和药品价格,提高销售药品服务质量。

第五条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的零售药店,可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定点药店资格。

连锁经营企业开办的零售药店应当由连锁经营企业提交定点药店资格申请书,并由连锁经营企业统一办理定点资格申报手续。

与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营利益关系的零售药店,不属于申请定点药店资格的范围。

第六条

定点药店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物价管理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计算机管理。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和设施。

(二)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正式营业,且近一年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3 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等规定。

(四)销售药品服务设施及信息管理系统等能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对销售药品服务、药品费用结算及监督管理要求。

(五)经营场所布局合理,使用面积八十平方米以上,从递交申请资料之日起计算,场所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限两年以上。

在方圆两公里内(以相关部门正式测绘结果为准,下同)无本市定点药店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可按六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确定。

(六)在经营场所内设臵医疗保险服务专区和医疗保险专用收费系统。医疗保险服务专区占用面积应当达到六十平方米以上。在方圆两公里内无本市定点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专区占用面积可按五十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确定。

(七)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销售医疗用品范围仅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具“械字号”商品)、保健食品(具“食健字号”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具“妆特字号”商品)、消毒用品(具“卫消字号”商品)等医疗用品。

同时经营非医疗用品的零售药店应当在医疗保险服务专区以外设臵物理隔离区。

(八)能确保及时为参保人供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九)零售药店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零售药店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与基本操作,熟悉药品管理与销售的政策、法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已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不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一年内按以上规定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药店资格。

第七条

申请定点药店资格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广州市定点药店资格申请书。

(二)填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的〘广州市定点药店资格申请表〙及〘药师登记表〙。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及药师职称证明材料;员工健康档案;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及医疗保险费转账凭证。

(四)销售药品及医疗用品的服务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相关资料复印件。

(五)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材料。

5 凡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资料的,取消当事零售药店及其企业负责人或连锁经营企业开办的其他零售药店当年申报资格;当事零售药店之后三个社保年度内,不得申报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第八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参保人购药需求的动态变化,确定新增定点药店申报受理时间。

核准及确认定点药店资格条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发布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门户网站发布开展新增定点药店资格申报及条件核准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登记:符合申报条件的零售药店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门户网站,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有误或资料不全的应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予以更正或提供补充材料。

(三)资料受理及审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零售药店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在受理申报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受理窗口向申报零售药店集中发放书面受理通知;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

(四)现场核查:在资料受理及审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部门联合对已受理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核查。

(五)集体核准:在现场核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参与核查的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对零售药店的申报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集体核准。

集体核准不合格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书面通知申报的零售药店。

(六)核准名单公示: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集体核准合格的零售药店名单,公示期为七天。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公示期限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收集、整理公示意见。必要时再次组织核准成员单位集体研究处理。

(七)确认资格: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公示无歧义的零售药店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资格,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印发确定新增定点药店资格名单的通知。

(八)培训及考试: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部门在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发的确定新增定点药店资格名单的通知后,开展对定点药店相关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

(九)签订服务协议:零售药店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安装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定点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出确认资格通知后,培训考试不合格,或因零售药店方问题,六十日内不能完成医疗保险

7 信息系统安装的,即予取消本批次定点药店资格。

第九条

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文本及补充协议内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保险规定及要求拟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十条

定点药店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一)执行医疗保险及药品监督管理政策及有关规定,履行服务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

(二)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规定,并实行明码标价,为参保人员提供配购药品明细清单。

(三)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营业时间保证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五)查验参保人所持的医疗保险外配处方,对符合规定的予以配药,配药时要有定点药店药师审核签字。对外配处方分别管理、单独建帐,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核。

(六)在经营场所显要位臵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学专业技术

8 人员资格证书、服务承诺或服务公约。

(七)核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凭证,发现有涂改、伪造、冒用的,应拒绝使用并予扣留,及时报告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八)向参保人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销售药品服务场所显要位臵设立医疗保险政策及服务协议内容的宣传栏;张贴有关操作规程宣传资料,并为参保人设臵醒目的售药指引标识。

(九)做好参保人购药费用的自审工作,如实填报有关结算报表,必要时须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提供审核购药费用所需的全部资料及收费帐目清单。

(十)建立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部门安装、开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协助开展信息系统日常巡检工作。

第十一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一)药店经营质量管理情况,占总分值25%;

(二)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情况,占总分值25%;

(三)为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情况,占总分值35%;

(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占总分值15%。第十二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程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一)发布通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布有关开展定点

9 零售药店年度综合考核的通知。

(二)组织自评:定点零售药店对照年度综合考核通知进行自评。

(三)现场考核: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四)综合评审:在现场考核的基础上,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合协议有效期内定点零售药店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分,确定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五)结果反馈: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向各定点零售药店反馈。

第十三条 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低于总分值60%的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同时应用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分级管理等经办管理工作中。

第十四条

定点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和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药品销售服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出具虚假证明;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销售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服务;或拒绝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费用;或暂停、终止售药服务但不按规定向医疗保险

10 经办机构报告;

(三)违反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擅自提高药品及其他医疗用品收费标准收费;或对参保人购药收费高于本店其他消费人群;或不为参保人员提供销售清单;

(四)不按外配处方的药品、剂量配药;或串换药品;

(五)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提供给其他机构使用;

(六)使用个人医疗帐户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非医疗用品费用或套取现金;

(七)采取伪造医疗保险外配处方等非法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八)在医疗保险服务专区陈列非医疗用品;

(九)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定点药店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第

(一)、

(二)、

(三)、

(四)项行为之一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视情节给予通报处理。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全额追回。

第十六条

定点药店在协议期内被通报处理两次以上,或首次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第

(五)、

(六)项行为之一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服务协议一至三个月。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全额追回。

11 第十七条

定点药店在协议期内被通报处理三次以上,或再次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第

(五)、

(六)项行为之一的,或首次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第

(七)、

(八)项行为之一的,或暂停服务协议期满仍整改不合格的,以及对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全额追回。

凡因违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当事零售药店之后三个社保年度内,不得申报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第十八条

定点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等发生变化,应当在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完成变更手续后三十日内,持书面变更申请和已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定点药店因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在原地址继续经营,在同一行政区(县级市)内进行执业地址迁移,从地址迁移之日起三个月内,办齐相关有效证照,并正常营业,经现场考查确认符合定点药店资格条件的,保留定点资格,给予办理地址变更手续。但在协议期内仅准予办理一次地址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定点药店资格及服务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三个社会

12 保险年度。期间有新增约定事项,通过补充服务协议予以明确。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内,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药店双方协商续签服务协议。

在服务协议期内,定点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终止服务协议:

(一)日常检查中发现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违规情形的。

(二)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三)年度续签协议时,不愿继续履行服务协议或不按服务协议条款执行的。

第二十条 定点药店标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作、管理、颁发,定点药店应妥善保管、维护,不得复制、伪造、转让或损毁,遗失或意外损毁应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予以相应处理。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药店终止或解除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零售药店应当将标牌交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30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修订。〘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1号)及〘关于调整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7号)同时废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印发

第14篇:定点医保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7 稿件来源: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咸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管理,建立有序的两定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和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根据劳社部发[1999]14号、16号文件、鄂劳[1999]389号和《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咸政发[2009]4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条件

1、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2、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3、业务用房实际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功能分区设置,设施无障碍。

4、开展住院医疗业务的,卫生部门批准的住院床位和实际开放床位均不少于20张;口腔专科门诊牙椅不少于5台。

5、配备固定医师以上人员、专业药剂人员和护士。

6、服务流程规范,标识清楚、醒目,环境卫生整洁,服务态度良好。

7、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材料的价格。

8、药品购、销、存等环节实行电脑管理。

9、设有咨询服务台,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人合理就医。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并设置意见簿。

10、医疗机构定点本着合理布局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申报范围。

11、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12、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

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条件

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提供药品零售服务半年以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三年内无药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并经物价监督部门检查合格。

3、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县以上(含县)城区新申报定点药店营业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其它区域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4、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职业药师在岗,100平方米以上的有两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合格。

5、经营中西药品种达1000种以上,其中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备药率不低于经营品种的50%。

6、药品购、销、存等环节实行电脑管理。

7、设有咨询服务台,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8、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并设置意见簿。

9、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10、具备一定的销售规模。城区药店日平均药品销售额不低于800元。

11、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

12、本着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公平竞争、择优定点的原则,在同一区域内出现多家零售药店具备条件,并同时申请定点的,满足以下条件数量多者优先确定:

(1)管理规范、设施齐备的;

(2)同类药品价格低的; (3)经营药品品种数量较多的;

(4)经营药品场所面积较大的;

(5)药品日平均销售额较多的。

三、申报两定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一)医疗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含年检记录);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药品监督和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5、有大型医用设备的,附清单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级别证明或相关部门核定的对应级别医院收费标准证明材料;

7、营业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医疗机构固定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9、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零售药店应提交的材料: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6、营业、仓储场所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药店药品配送证明;

8、工作人员花名册;

9、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资格证、劳动合同、继教证明复印件;营业员上岗证、继教证明复印件;

10、药品经营品种清单;

11、经营药品品名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12、药品监督和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13、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两定机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情形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两定机构考核标准另行制定)中发现两定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处理,并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提供虚假医疗结算凭证、伪造医疗文书或其它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存放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并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拒绝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

(四)改变经营环境或相关条件后,不满足申报定点时准入标准的;

(五)违反金保工程信息系统有关管理规定,对信息系统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影响的;

(六)拒绝、阻挠、不配合检查考评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行为。

受到取消定点资格处理的医疗机构,因群众就诊需要,进行了认真整改,经检查验收通过,且处理期已满1年,可重新申报定点资格。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5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保定点机构自查报告

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中心主任牵头,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我中心成立以XXX主任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中心主任负责,由各科室主任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落实“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社保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患者出院带药坚决不能超量。住院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

1 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药量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坚决不超量、超种类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决不做虚假证明,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中心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

三是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中心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2 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

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得到患者的好评。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管理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我中心努力做到医保病人住院及时上报。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相符。

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在60%以上。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中心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相关规定,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加强系统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我中心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

3 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中心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但仍然在自查中发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未能及时编印下发、各科室协调服务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

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16篇:民众药房医保定点药店年审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药店年审自查报告

淮南市人社局:

自人社局召开医保定点药店工作会议后,我药店立即根据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现就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药店自开通医保刷卡以来,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监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与市医保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认真做好参保职工服务,驻店药师做好药事咨询,严格审方,并加强对医保卡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对于部分参保职工提出的刷非药品的要求,我们一是积极宣传医保政策法规,二是坚决拒绝不合理要求。杜绝出现违反医保卡管理规定的行为。

2、我药店购进药品渠道正规,自开业以来,一直坚持从大厂、正规商业批发企业购进药品,无假冒伪劣药品,经营药品品规数达3000多种。满足了参保职工的购药需求。

3、我药店配备合格的药学人员,均经过药监部门培训,持证上岗。配有主管药师,对于处方药销售,严格按处方药销售办法执行,并有详细处方调配记录。

4、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使广大参保职工得到了实惠。

5、我药店在醒目位置按要求悬挂“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牌,并按要求设置医保售药专柜,设置专职人员每月初按要求与市医保中心对账,做到医保药品购销存相符。

通过自查工作,我们一方面为自己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也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存在问题主要包括药品台帐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开记录(现已经积极整改)。今后我店决心在人社局领导的关心与扶持下,进一步改进工作,把药房办成令参保职工满意的放心药店。

此报告

淮南市民众药房

2016-5-29

第17篇:北京市定点医保药店

北京市医保定点药店如下:

02200001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 西城区阜内大街165号 100034

02200002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复兴门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丁5号 100045

02200003 北京市西城医药总公司和平门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北新华街55号 100031

02200004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西单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4号 100032

02200005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西直门内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45号 100035

02200006 北京市宣内药品公司(宣内药店) 西城区宣内大街85号 100031

03200001 北京立仁堂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立仁堂药店) 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108号院2号楼 100077

0420000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店 宣武区大栅栏街24号 100051

04200002 北京同仁堂宣武药店 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6号楼底 100053

04200003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珠市口药店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23号 100050

04200004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宣武区虎坊路大街14号 100050

04200005 北京市德寿堂药店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175号 100050

05200001 北京一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元堂大药房 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1号楼 100028

05200002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分部 朝阳区北苑2号院 100022

05200003 北京市三九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朝阳区新街大院甲8号 100020

05200004 北京佰健大药房 朝阳区八里庄南里32号楼 100025

05200005 北京一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安里利民药店 朝阳区朝外东大桥路18号 100020

06200001 北京西三环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 100073 06200002 北京方庄牡丹苑医药销售中心(方庄药店)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9号 100078

06200003 北京洋桥茸芝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号 100077

06200004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信海科园大药房) 丰台区南韩庄子小区2号楼 100071

06200005 北京佑安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100054

07200001 北京市弘济药店有限公司益德堂分店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28号 100043

07200002 北京诚安堂药房 石景山区老山东里 100043

07200003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一连锁店(嘉事堂古城药店) 石景山区古城大街路东 100043

07200005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三连锁店(嘉事堂苹果园药店) 石景山区苹果园百货二楼 100041

08200001 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镇药店 海淀区海淀镇西大街70号 100080

08200003 北京神草药店一分店 海淀区永泰小区东里51号楼 100058

08200004 北京神草药店二分店 海淀区西北旺市场南门东侧 100094

08200005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 海淀区志新路47号 100083

03200003 北京同仁堂崇文门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100062

09200001 北京善和堂药店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74号 102300

11200002 北京市房山医药公司第一药店 房山区兴房大街19号 102400

11200003 北京市房山医药公司第六药店 房山区闫村镇大董村路口 102413

11200004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百货商场国药门市部 房山区良乡拱辰南大街2号 102401

11200005 北京市燕山药店 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9号 102500

12200001 北京同仁堂通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药店 通州区新华大街134号 101100

12200002 北京医药通州医药公司第一营业厅 通州区玉桥中路15号 101100

13200001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全康药店 顺义区中山东街 101300

13200002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盈康药店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 101300

14200001 北京市济仁堂药店 昌平区城区镇北环路3号 102200

14200002 北京市昌平医药药材总公司沙河药店 昌平区沙河镇工高街 102206

24200001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公司保康堂药店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 102600

24200002 北京市大兴区药材公司益康药店 大兴县黄村东大街路北 102600

26200001 北京市金海医药药材公司第二药店平谷区向阳北街3号 101200

26200002 北京创世兴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兴和堂药店)平谷区新平北路粮食局底商楼5-6号 101200

26200003 北京市天寿春医药经营部第二药店平谷区平谷镇文化街3号 101200 27200001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乐盛堂药保全新大药店 怀柔区湖光小区 101400

27200002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华峰医保全新大药房 怀柔区商业街15号 101400

28200001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扶生药店 密云县新中街15号 101500

28200002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扶生第二药店 密云县南大街 101500

29200001 北京市延庆医药药材公司龙庆药店 延庆县延庆镇东外大街18号 102100

09200002 北京灵泰药店一分店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72号 102300

11200001 北京永生堂药店 房山区戽山街道南大街26号 102400

07200004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二连锁店(嘉事堂八角北路药店)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18号 100043

03200004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正阳门医保全新大药店 崇文区前门大街34号 100051

01200004 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67号 100006

03200005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医保全新万全堂药店 崇文区崇外大街临17号召 100062

03200002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医保全新南庆仁堂药店 崇文区前门大街128号 100050

01200001 北京永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43号 100010

01200002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外药店 东城区安外大街203号 100011

01200003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安定门店 东城区安内大街96号 100009

01200005 北京永安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里药店 东城区化工部大院14楼7单元 100013

第18篇:北京医保定点药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中泰药店

北京白云金象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小马厂西

宣武区

任公司 里1号

北京百济堂药品超市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甲05200006 朝阳区

任公司潘家园店 21号裙房 北京百济堂药品超市有限责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向阳路911200005 房山区

任公司燕山一店 号 05200004 北京佰健大药房

07200002 北京诚安堂药房有限公司

朝阳区 朝阳区八里庄南里32号楼 石景山

石景山区老山东里 区

北京创世兴和堂医药有限责平谷区新平北路粮食局底商26200002平谷区

任公司(北京兴和堂药店) 楼5-6号 09200003 北京达因仁大药房

门头沟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4号 区

北京德威治大药房有限责任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02200009 西城区

公司第三分店 8号 08200006 北京芳雪药店 06200002 北京方庄牡丹苑药店 08200005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

海淀区 丰台区

中共中央党校南院东南侧平

房4号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9号

海淀区 海淀区志新路47号

05200002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分部 朝阳区 朝阳区北苑2号院 北京功德林金象大药房有限02200011 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新德路丙29号

责任公司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08200007 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翠微路连锁店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04200008 宣武区

司菜市口药店 临43-1号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27200002 怀柔区 怀柔区商业街15号

华峰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27200001 怀柔区 怀柔区青春路37号

乐盛堂药保全新大药店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苏庄三11200006 房山区

限责任公司苏庄金象大药房 里8号楼4单元101室底商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

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302200010 限责任公司西四北金象大药西城区

房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02200001 西城区 西城区阜内大街165号

公司白塔寺药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02200002 西城区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丁5号

公司复兴门金象大药房 04200004 北京京城虎坊路药店

宣武区 宣武区虎坊路大街14号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石景山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407200006

公司第六京卫大药房 区 号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东头06200007 丰台区

公司第一京卫大药房 条北侧迦南公寓C座7-8轴 北京京西善和医药有限公司门头沟09200001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74号

大峪善和药店 区 01200008 北京久敬堂大药房

东城区 北京市东城区北官厅11号

北京立仁堂药店有限责任公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108号03200001 崇文区

司(立仁堂药店) 院2号楼 09200002 北京灵泰药店一分店 12200003 北京盛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26200001 北京事兴堂大药房

门头沟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72号 区 通州区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20号平谷区

平谷区平谷镇向阳北街甲3号

北京市昌平医药药材总公司14200002 昌平区 昌平区沙河镇工高街

沙河药店 04200005 北京市德寿堂药店

宣武区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175号

北京市弘济药店有限公司益石景山07200001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28号

德堂分店 区 北京市济安堂药店会城门分08200002 海淀区 海淀区北蜂窝路2-5号

店 14200001 北京市济仁堂药店

昌平区 昌平区城区镇北环路3号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28200001 密云县 密云县新中街15号

扶生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北京市密云县沿湖小区综合28200002 密云县

益生堂医保全新大药房 楼一层 北京市三九朝阳医药有限公05200003 朝阳区 朝阳区新街大院甲8号

司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全13200001 顺义区 顺义区中山东街

康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盈13200002 顺义区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

康医保全新大药房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市天寿春医药经营部第26200003平谷区平谷区平谷镇文化街3号

二药店 北京市西城医药总公司和平02200003 西城区 西城区北新华街55号

门金象大药房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公司24200001 大兴区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

保康堂药店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有限24200002 大兴区 大兴县黄村东大街路北

责任公司兴益康药店 北京市宣内药品有限责任真02200006 西城区 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六里

武庙金象大药房 北京市延庆医药药材公司龙延庆县延庆镇东外大街1829200001 延庆县

庆药店 号 北京市裕龙鑫顺医药有限公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四区13200004 顺义区

司 17号楼03-04号 14200003 北京汤山纯信堂药店

昌平区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

北京天赐福康堂药店有限公北京市密云县花园小区一号28200003 密云县

司 楼十门 04200011 北京天天好大药房有限公司 宣武区

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8

24200003 北京天祯堂大药店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大

大兴区 街西侧市政园林中心养护队

院内

北京同仁堂参茸有限责任公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01200007 东城区

司 480号

02200007 北京同仁堂长安街药店 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8号

北京同仁堂崇文门药店有限03200003 崇文区 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04200001 宣武区 宣武区大栅栏街24号

仁堂药店 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小区兰北京同仁堂京北药店康大家08200004 海淀区 园2号商用楼南楼及南侧平园店

房 北京同仁堂京北药店永泰小海淀区永泰小区东里51号08200003 海淀区

区店 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01200006 东城区

任公司安德路药店 洲际大厦B座1层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科学院南里市05200008 朝阳区

任公司大屯路药店 场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02200008 西城区

任公司黄寺药店 27号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

地址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亦庄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31200001

任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药店 发区 天华园二里二区综合楼一层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大12200004 通州区

任公司梨园街药店 街群芳三园23号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里仁街3-1号04200006 宣武区

任公司里仁街药店 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崇文区安化寺幸福家03200007 崇文区

任公司幸福大街药店 园17号楼101号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04200002 宣武区

任公司宣武药店 6号楼底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04200003 东城区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23号

任公司珠市口药店 北京同仁堂南三环中路药店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06200006 丰台区

有限公司 号 北京同仁堂通州医药有限责12200001 通州区 通州区新华大街134号

任公司通州药店 北京同仁堂益尔康医药有限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号13200003 顺义区

公司 楼1单元101号

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有限责01200004 东城区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67号

任公司 北京望京金象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0105200007 朝阳区

任公司 楼南段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2 崇文区 崇文区西花市大街53号

医保全新南庆仁堂药店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5 崇文区 崇文区天坛东路64号1层

医保全新万全堂药店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4 崇文区 崇文区前门大街34号

正阳门医保全新大药店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02200004 西城区 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4号

西单金象大药房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02200005 西城区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45号

西直门内金象大药房 北京西三环金象大药房有限06200001 丰台区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

责任公司 北京信海科园大药房有限公06200004 丰台区 丰台区南韩庄子小区2号楼

司 北京洋桥茸芝金象大药房有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06200003 丰台区

限责任公司 号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01200003 东城区 东城区安内大街96号

任公司安定门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前门西大街正04200009 宣武区

任公司前门店 阳市场2号楼 北京医药通州医药公司第一12200002 通州区 通州区玉桥中路15号

营业厅 北京永安堂连锁有限责任公东城区化工部大院14楼7单01200005 东城区

司和平里药店 元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01200002 东城区 东城区安外大街203号

任公司安外药店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01200001 东城区 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43号

任公司朝内药店 11200001 北京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

房山区

房山区戽山街道南大街26

北京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第11200004 房山区 房山区良乡拱辰南大街2号

二药店 06200005 北京佑安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 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北京玉泉平安金象大药房有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甲6号06200008 丰台区

限公司 濠镜大楼一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07200004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18号

京八角北里药店 区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石景山区古城南路1—

17、07200003

京古城药店 区 21—

33、34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07200005 石景山区苹果园百货二楼

京苹果园药店 区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05200001 朝阳区 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1号楼

京西坝河南里药店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兴房大街11200002 房山区

京兴月平安药店 2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11200003 房山区 房山区闫村镇大董村路口

京阎村药店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05200005 朝阳区 朝阳区朝外东大桥路18号

京永安里药店 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08200001 海淀区 海淀区海淀镇西大街70号

京海淀镇药店 中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京市崇文区马家堡路5603200006 崇文区

中健祥惠康大药房 号

第19篇: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大通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和乡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自20XX年以来一直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就诊参合农民患者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调服务、政策咨询、出院费用审核报销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提供参合农民就诊及费用发生等有关信息。

5、配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能更好地支持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也为广大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我院自愿申请继续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积极宣传新农合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合。

2.为新农合参与者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不为招揽病人而扣压农合证,不经营非医药用品,不非法执业,合理收费。

5.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调查,跟踪落实。

新农合得民心,利民益,为了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今后的工作,我院特向您申请继续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以上承诺,任凭处罚。

第20篇: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一: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734字)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大通乡卫生院,在市卫生局和乡政府的领导下,我院自20xx年以来一直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多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1、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控制医药费用的各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就诊参合农民患者进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协调服务、政策咨询、出院费用审核报销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提供参合农民就诊及费用发生等有关信息。

5、配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今后能更好地支持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也为广大

农民的健康提供保障,我院自愿申请继续从事合作医疗工作,并作出以下承诺:

1.积极宣传新农合各项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合。

2.为新农合参与者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3.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不为招揽病人而扣压农合证,不经营非医药用品,不非法执业,合理收费。

5.对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调查,跟踪落实。

新农合得民心,利民益,为了能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今后的工作,我院特向您申请继续被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以上承诺,任凭处罚。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洮南市大通乡卫生院

20xx-1-15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二: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316字)

尊敬的县合医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xxx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切实提高我乡群众健康指数,我室特向县合医局提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我室在县、乡卫生部门引导支持下,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按规合理收费、热情周到服务。积极参加初保,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敬请上级对我室进行校验审核,提出意见,促进我室工作改进。

申请人:xxx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书三: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478字)

尊敬的县卫生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贵定县抱管乡抱管村大坪司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利民政策,为了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切实提高我乡群众健康指数,我室特向县局提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抱管乡抱管村大坪司卫生室位于抱管乡抱管村大坪司,目前使用面积70平方米,室内宽敞,卫生干净,基本能满足服务范围内群众日常就医需求。

二、医生宋成燕,身份证号5227xxxxxx,中专文化程度,199年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至今已从医19年,行医经验较为丰富,患者和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满意。

三、在县、乡卫生部门引导支持下,我室不断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软件管理,合理处方配方,按规合理收费、热情周到服务。积极参加初保,宣传预防保健、康复科普知识。

四、我室对新农合政策特别支持,努力宣传,接受管理,不断完善设施,加强软件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创建“常泊洛甲级村卫生室”。决心为提高群众基本医疗保证和健康水平而作出贡献,为国家、社会、人民分忧。敬请上级对我室进行校验审核,提出意见,促进我室工作改进。

医保定点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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