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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年终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9:06:35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4年,我公司在市建设局和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统一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并且定期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就一年来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内部目标责任制,明确年度内容和奋斗目标。将工程分工到项目部,落实具体责任人。为了提高《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程度,公司制定了工作计划,将目标管理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并在公司例会上通报任务完成的情况。

积极地协助各项目部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帮助项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目标的措施及考核的办法,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指导并协助项目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目部紧紧围绕公司要求开展,形成层层结合,组织严密的行业管理网络,并各司其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部位、每个工种,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监督。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我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市安监站组织的工作人员学习。依据文件要求对各工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学习中公司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本年度安全生产月的前期,安全部召集下属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教育。通过这些组织教育工作,极大的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工作中做好建设工程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各项目标的关键岗位和技术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广大施工操作人员能够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目部也不断地加大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变了过去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的程度。

3、积极开展活动,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借助“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活动,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施工现场会等,积极参加建管处组织的现场观摩会,走出去学习别人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把公司差的项目部施工现场也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个反面教材宣传,在活动中各项目部充分利用了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教育,较好地营造了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围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我公司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100%,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制度,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跟踪和了解各项目标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安全科立即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进行点评,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呈平稳态势。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我公司安全科加大了巡查的次数与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们采取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项目部定出整改措施,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公司安全科在项目部整改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部,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体系

年初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工程科、安全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并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结合公司制定的责任制及管理目标,分解制定各安全管理目标,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编制成册,下发各项目部参考执行。

通过以上工作上的努力,实现了今年安全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我们将根据各级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整改的力度,促进安全生产上台阶,同时也恳请各级领导一如继往地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

四、2014年工作成效及难点

工作成效已在上述几方面体现,不再多说。本年度我部门一心想着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做出了总结分析,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分工方面不分明,这一原因普遍存在,项目部各个管理人员认为只要是牵涉安全的方面都应该由安全员来管,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

2、因为动态安全隐患每天都存在且不断变化,因此安全员对现场隐患整改存在一定惰性,在某些方面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施工基层人员的素质低,思想意识差。

4、公司某些方面正处于健全阶段,不能真正做到以安全为主,导致材料供应不及时、人工不足及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综上所述是导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2015年安全工作重点

1、2015年度我公司将继续努力工作,根据管理目标确定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

2、加强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指导职工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执行。

4、加大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凡未持证上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换人,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加强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防范和检查,严格按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狠抓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各工地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和巩固职工的安全意识。

7、认真搞好现场巡查工作,巡查原则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对违背强制性条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勒令停工整改。

8、加强公司形象管理,每个工程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体现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因此安全部在明年的工作中会同公司各部门一道,要求各项目部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出能够体现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方面。2014年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2015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推荐第2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

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奖励和处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为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1.2、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生产必须安全”为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做到尊重科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1.3、努力改善劳动条件,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4、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应遵照本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第二章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根据《福建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建筑企业各级人员和各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进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公司各级人员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

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2、企业经理职责:

2.2.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2.2、组织领导编制和审批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

2.2.3、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2.2.4、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2.2.5、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2.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2.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2.3、企业副经理职责

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2.3.1、贯彻实施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3.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2.3.3、领导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安排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2.3.4、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3.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和对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作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2.3.6、组织新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2.3.7、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3.8、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4、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2.4.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企业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4.2、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4.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的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2.4.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4.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2.5、工程处主任、施工队长的职责:

2.5.l、在施工生产的活动中,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5.2、按规定编报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2.5.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5.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2.5.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按照工伤事故报告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2.5.6、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2.6、项目经理的职责:

2.6.1、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单位和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6.2、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重要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2.6.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作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6.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2.6.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认真吸取教训。

2.7、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2.7.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利害辖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7.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2.7.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2.7.4、组织工作学习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7.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2.8、安全员的职责:

2.8.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2.8.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3、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2.8.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8.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作、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8.6、制止违章指挥、违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2.8.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9、班组长的职责:

2.9.l、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班组工作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9.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9.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9.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监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2.9.5、对新工作(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2.9.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2.9.7、领导并支持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9.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10、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2.10.l、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10.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2.10.

3、参加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10.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2.10.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2.

11、生产工人的职责:

2.11.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11.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2.11.3、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2.11.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2.11.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11.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2.

12、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企业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和安全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2.12.1、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2.12.2、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签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12.3、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12.4、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作。采购、供应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绳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2.12.5、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安全措施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落实,并监督合理使用。

2.12.6、教育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2.12.7、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入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作、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对因公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进安排合适工作。

2.12.8、卫生部门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2.

13、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2.13.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13.2、组织和协助有关门门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和进行监督检查。

2.13.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行进经验。

2.13.4、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13.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2.13.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3.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2.13.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13.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2.13.10、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2.

14、公司各级党组织、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保证的责任。其职责:

2.14.l、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

2.14.2、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状况调研与安全生产检查。

2.14.3、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2.14.4、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

2.14.5、组织和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14.6、协同行政及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总结、交流、评比和表彰。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0、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3.1、教育和培训时间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规定: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3.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内容为:劳动保护法令、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联系施工现场情况,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患措施教育,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3、安全“三级”教育:

3.3.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对新入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人员都必须进行生产上岗教育。

3.3.2、对民工、合同工、承包工都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列表登记、签名,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生产岗位。 3.

4、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3.4.1、第一级公司教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卫生的教育;进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教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的“一遵两反’’教育;伤亡事故血的教训。

3.4.2、第二级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组)、幢号教育内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规章制度与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3.4.3、第三级班组教育:对工人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各工种、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使用生产工具的性能、用途和构造的基本方法;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3.4.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不准上岗。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的目的:

4.1.1、安全检查是验证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效果,通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和职业病消灭在发生之前。

4.1.2、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1.3、通过安全检查,经常给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敲警钟,引起思想重视。

4.2、安全检查的形式:

4.2.1、公司每季度对所属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公司(工程处)每月对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旬开展一次自检。

4.2.2、安全科经常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2.

3、开展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4.2.4、开展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 4.2.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4.3、安全检查方法及要求:

4.3.1、常规检查: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性检查。

4.3.2、安全检查表法: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4.3.

3、仪器检查法:利用仪器对机器、设备等检查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为隐患整改提供依据。4.4、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做到认真负责,不能走过场,留有死角。 4.

5、安全检查的内容:

4.5.1、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4.5.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6、隐患整改要求:

4.6.1、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人员必须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

4.6.2、受检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狠抓落实整改。

4.6.3、检查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逐项复查,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者签发停工令。

4.6.4、对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反馈工作。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交底制度

5.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提出不同的要求。

5.2、施工现场道路、电气线路、上下水管道、材料堆放、机具定位临时和附属设施等都要做合理的平面布置,要符合安全、防火、卫生要求。

5.3、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项目,应当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5.4、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

5.4.1、起重机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卷扬机退制器、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为防漏电保安装置。

5.4.2、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5.4.3、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5.4.4、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5.4.5、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5.4.6、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5.4.7、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的防护设施。

5.4.8、在工人可能达到的“四口”和“五临边”等处和防护措施。正确使用“三宝”的措施。

5.4.9、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隔离措施,高处作业防护措施,防物体打击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通道的安全设施。

5.4.10、消除粉尘及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用品及设施。

5.4.

11、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门的安全装置。

5.4.

12、季节性(包括防暑降温)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

5.4.

13、女工劳动保护措施。

5.4.

14、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生活隆重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5.5、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基层根据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项目,从上而下编,编由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汇总衡列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审核后上报,经上报批准后执行。

5.6、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5.

7、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供应,经费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中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中提取及支出。5.8、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5.8.1、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工程特点和施工人员素质等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要向施工班组作文字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5.8.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交底人),班组(被交底人)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各持一份。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也应该在文字交底上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5.8.3、工地安全员应负责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情况的综合评语填入“执行情况”栏内。

5.9、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5.10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建立防火制度,按规定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5.

11、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都应采取有利于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章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6.1、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第七十五号文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3、凡发生工伤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报告内容:发生事故地点、时间、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用工类别,伤害情况,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如情况紧急或特殊施工点可直接向公司汇报,以便组织抢救。

6.4、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作出书面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6.5、对事故责任者(包括领导)应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经济和行政处分。

6.6、凡因工负伤(含轻伤)歇工都必须在事故月报表内填写。并将事故经过和原因加以分析,提出消除事故应采取的改进措施。《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必须在下月2日前填报公司安全科

第七章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7.1、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

7.2、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对本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提出计划及进场时间,报工程负责人审批。7.

3、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原则》(GB11651-1989)标准。

7.4、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购买的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7.5、建立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切实贯彻执行和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7.6、项目经理部应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职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检查。

7.7、工程竣工验收后,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进行回收、清洗、维护、清点,造册入库。

第八章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8.1、公司每年进行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比。项目部每季度进行定期考核。

8.2、对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考核意见登记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表》上。

8.3、根据安全承包条款中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项目(幢号)第一责任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责任者进行奖罚。8.

4、凡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做出成绩或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8.4.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成绩显著的。

8.4.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证体系健全、内业资料齐全、无发生死亡事故、负伤频率在控制指标之内的。8.4.

3、在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8.4.4、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8.4.5、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生产中或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

8.4.6、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8.

5、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8.5.1、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使操作者无章可循的。

8.5.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持上岗证操作的。

8.5.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

8.5.4、对机电设备和作业场所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装置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

8.5.5、不向作业人员做安全交底或交底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的。8.5.

6、发现事故险隋,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8.5.7、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

8.5.8、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8.5.

9、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8.5.10、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5.

11、发生死亡事故,负伤频率超过控制指标的。

8.6、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规定或无证上岗,导致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者,所属工程处、项目经理部(或幢号)除按《条例》要求赔偿的接受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外,公司安全科有权参于主要责任人或所属工程、项目部(幢号)予以经济罚款或建议予以通报批评。由于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未遂事故,可依照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扣发月奖或基本工资10—12%的处罚,或建议必要的行政处罚。

8.7、分包队伍在项目施工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设置,分析和处理。对于造成伤亡事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和承提分包合同规定条款外,公司安全科对下列伤亡事故也将进行处罚:

8.7.1、造成一次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重大事故,罚款二万元。8.7.

2、造成一次死亡1-2人,重伤三人以上较大伤亡事故,罚款一万元。

8.7.3、造成一次1-2重伤或重大未遂事故,罚款二千元。若在执行处罚或赔偿中回避、抵触行为,安全科可视情节直接扣除其工程款。

8.8、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工程提取部分工程直接费(500万元以下0.3%,500万元以上0.2%)作为安全生产奖罚基金。安全达标项目,本基金作为奖励发给项目经理部(或幢号);安全未达标项目,本基金由公司罚扣项目经理部(或幢号)作为处罚。

第九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第十章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开好班前安全例会,做好安全括动记录,班组安全周的开展要与文明施工有机相结合。11.

2、班组安全周活动的内容:本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信应注意安全事项,强调遵章守纪,“三不伤害”,强调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对模范遵章守纪进行表扬,对违章违纪现象开展批评和教育。11.3、班组要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安全活动,每日召开班前安全会,按照《班组班前活动记录表》要求,做好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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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 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00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 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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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0.1公司、项目部要严肃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立即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认真的从生产、技术、设备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10.2对于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不同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3要时刻提高警惕,发现不法分子或政治破坏活动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质安部或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处理。对那些思想麻痹、玩忽职守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必要的处分,直至解除劳资关系。

10.4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以减少和防止事故。对于在预防事故工作中表现好的职工,要给以适当的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特殊的职工,公司予以重奖。

10.5奖惩措施

10.5.1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酒后操作,经查出根据情节罚款50-200元,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10.5.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反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3擅自拆动或损坏脚手架(板)、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者,根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10.5.4施工现场浪费水电资源,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种材料乱堆乱放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300元。

10.5.5机械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责任者罚款100-500

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10.5.6劳务队伍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根据情节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勒令停工整改。

10.5.7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未经考核合格而自行上岗者,勒令其停止操作,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10.5.8凡患特种病者,禁止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行负责。

10.5.9劳务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违规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者,每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每次罚款200元,在高空危险区操作不系安全带(绳)者,一次罚款100元,并勒令停止作业。

10.5.10高空作业时造成材料和工具等坠落,每次罚款50-100元,由于物体坠落造成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责任者承担。

10.5.11作业人员有意将东西从上往下抛掷,每抛一次罚款100-200元。10.5.12模板工拆模时无有效防护设施和无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应勒令停止操作,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10.5.13进入施工现场不按指定通道通行者,每次罚款50-1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14攀登脚手架、起重机架或乘坐吊篮上下者,每次罚款200元,吊篮运行中进行装卸者,罚款500元。

10.5.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乱拉乱接或非专业人员搭接线路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10.5.16操作易触电机器人员作业时不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严禁其操作。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10.5.17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专业人员离岗时未按规定关闭电源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经济损失和责任。

10.5.18拆除脚手架的材料,不按规定用绳子放行,乱抛、乱丢者,每件罚款100元。

10.5.19操作人员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赌博或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罚款2000-5000元,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0.5.20年龄不满16岁的施工人员一经查出每人罚款1000元,并勒令退场;如有意隐瞒而雇佣未满16岁工人的,追究劳务队伍负责人责任。

10.5.21工地上所有公司资产,严禁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挪用、偷盗,一经发现按资产价值的十倍罚款。

10.5.22购买伪劣防护用品的人员除责令其自行销毁外,并处以购买价值50%的罚款。

10.5.23对在生产中管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经理以及专职安全人员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

10.5.2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罚款直至开除;构成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交由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10.5.25对遵守安全纪律表现一贯良好的队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10.5.26对检举他人隐瞒事故真相,为事故调查提供有效证据的人员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10.5.27对改善安全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措施的人员给予效益金额8-10%的奖励。

10.5.28对管理严密,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功人员给予5000-30000元的奖励,并优先评选优秀职工。

10.5.29项目管理人员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月工资的50%;安全员:月工资的30%;其余人员:月工资的20%;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核,考核评分不满70分的,所有联责人员风险抵押金归公司,并按原标准重新交纳;70-85分的,不奖不罚;超过85分的,按所交风险抵押金数额奖励,人员调动或项目竣工及时结算。其余针对项目部的奖惩措施按承包合同执行。

推荐第5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

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臵,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臵(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臵。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臵,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臵。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臵。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臵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四、布臵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推荐第6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八、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九、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十、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一、标志的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附: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程金安

副组长:杨益民

成员:王利桥

黄咬来

朱建清

李婀娜

伍福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总公司每季一次,分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六均应进行安全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批准结案。

4、重大残废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市劳动局,市政府呈省政府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 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 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 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一)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一)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依旧换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达更换期限的,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送到仓库,经仓库发放人员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仓库保管人员确认,经仓库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三)其他

1、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具体减少的数量,由仓库发放人员与仓库主管商议后执行,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定期做为废品处理。第四条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二)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三)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协助施工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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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15: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八)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十一)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十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十四)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置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十五)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十六)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十七)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十八)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十九)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2、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3、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4、布置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5、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6、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7、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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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项目部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一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施工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处罚1000-2000。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安全保障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活动,

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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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面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订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队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

人,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施工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办理安全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为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他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

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空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5%,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惩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有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叫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者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程的项目,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四、责任期限:

水富县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证号: 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一)

建筑施工建筑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本机关网站上公示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项部分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为受理。

(九)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工程时,可以征求铁道、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意见第6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十二)

对申请延期的申请人审查合格或有效期满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十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样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效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证律书式样、编码方法和证书订购等有关事宜见附件三。

(十四)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章有效。由建设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五)

每个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十六)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后,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十七)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补办。

六、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八)

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括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九)

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逐级向本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也包括跨省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根据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其他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抄告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原报告或抄告部门。(二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二十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依法终止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二十三)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七、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行政处罚

(二十四)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二十五)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9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二十六)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11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各参施单位和车间生产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每月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值班领导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每月带领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或生产车间进行综合检查,对具备评比打分条件的项目工程进行打分。每次综合检查后必须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在检查情况告知单上签字,由现场负责人对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部。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对隐患严重、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录像曝光,或根据公司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 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公司、事业部室(以下简称企业基层单位)每月由当月安全值班领导或文明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检查人员进行两次现场检查和评比,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督促相关责任人组织落实,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或严重违章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隐患消除。

第五条 企业基层单位专职安全员每天日常检查现场不低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在当日的生产调度会上提出或向主管领导汇报,研究出整改措施,并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第六条 外施队伍的专、兼职安全员随时在工地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并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日志和检查记录,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

第七条 施工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组长或义务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随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第八条 在元旦、春节等特殊节假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公司每年在春季复工前、雨季、冬季期间,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第九条 暑期将对在施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 对于重点工程和创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将会加大检查力度,适度增加检查次数。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组由安全生产部和综合办公室联合组成,由安全生产部牵头组织检查。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第十二条 对施工现场检查的主要标准包括: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三、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

11、513-2008)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五、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

六、集团公司安全督查相关表格

七、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相关标准规范

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九、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十、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

一、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二、外埠、国际工程按当地标准

第十三条 其它非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标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检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第十四条 各种检查方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组织实施,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检查方式主要包括:

一、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二、重点工程、创先工程安全生产检查;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

五、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安全检查;

六、领导带队检查;

七、其它安全检查等。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四、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情况;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六、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制定是否可行;

九、劳动保护用品进购、发放、检测、使用管理情况;

十、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十二、机械设备运行、保养、检修情况;

三、各类防护设施安全保障情况;

四、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六、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

七、政府或集团要求的其它方面内容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根据公司检查制度,认真组织落实,并针对施工特点确定检查内容,抓住重点,切实达到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的目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2篇:建筑企业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在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建设工程处企业标准《HSE承诺管理程序》Q/CJG2003.1-2007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班组或优秀个人,项目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项目部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项目部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项目部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并处罚款。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项目部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破坏项目部设备、财产的个人,项目部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在项目部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工地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工地登记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部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在职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第13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昆明xx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201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x年xx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建发„201x‟xx号)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思想,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力求通过多种途径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以日促月、以月促季、以季保年”的安全生产态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这一载体,调动起来全企业、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力争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的目的。充分利用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掀起安全宣传教育的新高潮。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争创“零死亡”和“零事故” 企业,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公司活动主题

一、加强安全法治宣传,安全教育全员参与。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四、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经理)、xxx(副经理)、xx(技术总工)、成员:xxx(技术部长)、xxx(办公室主任)、xxx(办公室副主任;安、质部长)、xxx(财务部长)、xx(后勤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在建项目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重点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一)活动阶段

按照公司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一个活动主题。

第一阶段(6月3日至6月14日)为安全教育阶段。在此期间,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片•生命无价‣、•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等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对公司各级领导、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宣讲安全生产各法规、规范,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要以安全生产宣传为重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不同载体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推动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阶段(6月15日至21日)为隐患排查治理阶段。在此期间,公司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行动,由活动小组领导亲自带队,小组全员参与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集中消除安全、消防隐患。一要查“软件”,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二要有“重点”,即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对所查出的隐患100%签发隐患通知单,对重大隐患100%进行复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人员100%进行处罚、约谈和办班教育。将组织机、电、架、消防、等专项隐患排查,并结合检查情况,对实施召开现场会。 第三阶段(6月22日至28日)为应急演练阶段。在此期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采用多种手段、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与演练,突出增强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加应急处臵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活动领导小组将深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一线应急演练活动。

第四阶段(6月29日至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此期间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好的做法、经验、典型事例要大力的宣传,该奖励的要奖励,该罚的决不能手软,树立先进个人,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全员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你追我赶,人人讲安全的氛围,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保障生产安全。

(二)活动内容

1、营造“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将安全月宣传覆盖到每一处角落。利用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制作安全月宣传专栏或板报等平台,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知识。各施工现场要保证现场所属施工人员每人都了解和熟知“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并且结合施工现场的特点尽力营造出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2、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1)加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项目经理应亲自组织贯彻落实,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班前讲话、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生产会、安全标语、安全画报等),加大宣传力度。

(2)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教活动。结合自身特点,以预防施工现场火灾、高处坠落、触电和有限空间等事故为重点,在教育培训、查找隐患、杜绝违章、应急演练、防范事故上下功夫,组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教活动,把活动开展在施工现场、在班组、在一线,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

(3)开展新条例和新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梳理和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标准,保证每一名系统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同时面向施工生产一线的作业人员进行宣贯,促进广大工程建设者和安全监督人员掌握并认真执行新发布的法规、标准。

(4)开展领导安全课堂。即项目领导班子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专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授课活动。

3、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专项活动。一是开展“领导安全值班岗位履职”活动,安全值班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安全、消防隐患排查;二是开展“我今天尽责了吗”的安全专项行动。全体安全管理人员要在活动中反思自己工作中是不是尽职尽责,每天的安全巡查记录是不是认真填写;三是开展“今天作业不违章”活动。通过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自律和相互提醒,注重培养施工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习惯,消除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项目上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答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全面、细致、突出近期各项专项行动的重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消除隐患和复查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记录。力争做到多层面全员参与。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臵能力,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通过安全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主要负责人安全领导责任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2、狠抓落实。公司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切实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责任落实。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挂帅、亲自组织并全过程参与活动;二是措施落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事故警示等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工人、贴近工作、贴近实际,在施工现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资金落实。财务部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资金计划,设立活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已达到活动最大的目标。安全月活动工程现场要突出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的目的。安全月活动期间保证相关管理人员能够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月期间,施工现场主体结构上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条幅,在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张贴安全月主题宣传画和标语,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开信等形式,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针对现场实际,设施合理的宣传警示标志。

4、查改结合。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隐患排查要突出重点,以有效控制伤亡事故为目标,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为重点,对于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对劳务人员疏于管理的施工现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该整顿的整顿,该停产的停产,做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隐患整改要以建立完善的隐患台帐为基础,要做到隐患整改有责任人,整改过程有监督人,整改完成有验收人。

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讲究实效,通过开展安全月活动进一步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热情,达到“人人讲安全,个个比安全,事事保安全”的目的,确保各自管理工作高质、高效、安全顺利的实施。

昆明xx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201x年xx月xx日

第14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

人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正由于生命的宝贵,就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我们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做好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应尽的职责,我们应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发展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尽责尽力,保一方平安。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首查负责制”。

2、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深入剖析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原因,研究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模板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等为重点,认真

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建立反应快速、灵敏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4、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抓好劳务用工管理,严把工人进场手续关。抓好对所有进场人员,尤其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做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一律不准进场作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努力改善员工的作业、生活环境。实现现场作业环境标准化、生活环境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建立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注重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反“三违”,压事故,掀起“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的安全活动新高潮。

事故是生命、鲜血的堆积,经验是教训、感悟的升华。“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个人岗位使命光荣;要加强

对各类事故的借鉴剖析和各类隐患的查找整改;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0一一年三月

第15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 报 材 料

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目 录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1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4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49

(四)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55

(五)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 58

(六)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75

(七)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81

(八)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84

(九)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86

(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94

(十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05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8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08]9号

关于印发《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通 知

各科室、各单位:

结合公司实际,现将《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 各级人员 安全责任制 通 知 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28份)

目 录

1、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作为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领导主持和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年度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

三、组织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法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全面落实各各项安全措施。

四、不断研究充分分析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克服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定期参加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管理的动态和现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典型。

五、研究审批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劳保用品的购臵使用,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条件和生产环境。

六、做到安全第一的位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工作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结合治理不能变。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安生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参与制定总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二、定期向总公司职代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安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三、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五标准一规范”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五、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抓好安全生产,保证不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严格控制事故负伤频率,确保年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15‰,重伤负伤率不超过万分之二。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三、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四、及明解决施工中的发全技术问题。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六、认真负责总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账号。

2、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准私自挪用。

3、在工程款开工前,要及时明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4、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循私舞弊。

总经济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以及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之责任到人,层层管理全面组织实施各项安生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劳 动技能和安全意识,保证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确保年度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产生。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表彰先进等工作。

五、及时协调解决本单位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方法。

六、督促检查隐患的落实,加强施工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术的提高,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管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全队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

三、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和临时用电工程、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臵,都要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四、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五、负责好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的堆入、排水、卫生、电线线路和临时设施等,要符合现场总平面图布臵要求,并加 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

六、开好班前班后会,交待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进度、人员素质等,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教育和开展好班前安全活动等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加强调查处理。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队长组织全队人员学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队的安全工作,并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随时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解决;如解决不了的,上报队长解决。

三、协助安全员、队长负责每班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方面教育,如不改变,继续有危险者,协同安全员令其停止工作,向队长汇报。

四、协助队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生产。

五、负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参加事故分析处理和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六、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抵制越级上告违章指挥的行为。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律。

二、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搞好施工组织设计。

三、检查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加强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提出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会同有关处室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和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参与制定和修改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对违犯操作规程和制度者,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五、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方面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整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参加总公司及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做好检查记录,会议记录。

七、协助处长对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对施工工地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协助组织好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进行及时整改,对冒险作业和违章者进行教育和制止。

九、协助处长做了对新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加以整理、保管,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卫生员应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

二、有权利、有义务改善现场劳动卫生工作。

三、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

四、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五、针对不同的病情,采用正确的急救方法。

六、开好卫生宣传和现场劳动卫生会议。

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记录整理好安全内业资料、妥善保管,并接受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资料规定中的内容及有关数据要及时填写,字迹工整,真实可靠。

三、负责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泄漏、不借阅。

四、认真做好来信来稿接待工作,做好劳保方针和政策的解释工作。

五、搞好资料的防盗、防虫、防鼠、防尘及防潮工作。

六、工程竣工后,各项资料要及时归档保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要经常组织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

二、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与班后的 安全会,支持本班兼职安全员工作。对新工人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

三、组织本班学习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任何情况下不准违章、蛮干,不准乱动工地一切机械、电气设备、架子等。

四、对工长下达的没有书面交底或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班长有权不接受任务。

五、经常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临地控制措施,并立即时报工长处理。

六、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按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制度。

目 录

1、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3、设备材料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4、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6、教育培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7、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8、行政卫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9、保卫消防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0、生产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规范、一标准”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总是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调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等工作。

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量。

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二、按照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搞好施工组织设计。

三、检查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提出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会同有关处室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设备材料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标准。

二、认真执行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罚制度和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三、负责一切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装臵的安装、检查、保养,确保安全运转。

四、负责供应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所需的材料,对钢管、扣件、架反、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处理。

五、负责汽车司机,塔吊及施工机械人员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逐步做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确保不出现车辆机械事故。

六、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安全生产的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工作。

七、负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八、负责对采购、保管、以入、运输、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九、负责对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正确使用,确保机动车辆、设备和安全附件的完好,对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

十、要认真贯彻国家颂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二、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三、以全面安全生产观点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卡片,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给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卡片,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卡片的内容里。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会同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六、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反复改进并检查执行情况。

七、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教育培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教育部门负责把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实施,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公司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要及时做好公司的安全教育,未经公司安全教育或经公司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到工地去。

二、新工人新入施工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工作调整,对符合上级规定,执行轮休的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要配备好所 需的劳动力,并安排好轮休工作。

五、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人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工在没有老师傅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六、重要工种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工人时应考虑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七、在调整劳动组织、确定劳动定员定额、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工作。

八、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工伤处理工作。

十、重视配备要害部门人员,并力求固定,如必要调动应先听取安全技术部门、保卫部门的意见。

十一、在高温季节,对温度高和繁重体力劳动部门,应适当配备人员以保护工人的健康。

十二、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三、协助和督促行政贯彻劳动保护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并在组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 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共青团组织在开展青年工作的同时,要对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动青年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五、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六、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十七、协助党委搞好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十八、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十九、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十、编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二十

一、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等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二十二、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行政卫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新工人的健康检查和全公司职工的定期或高温体检,按人建立健康卡片,发现禁忌症和职业病,及时抽出处理意见。

二、对工伤人员根据医疗部门的检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

三、负责职工的伤前救护工作,制订急性中毒、灼伤、触电等急救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正确地进行抢救。

四、负责工地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提出预防中毒和职业危害的意见。

五、配合安全技术部门举办卫生讲座,普及人工呼吸等各种抢救等急救知识,并协助各车间、栋号设臵防治设备指导使用方法。

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规定、方针、政策,加强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领导,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尽快的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治本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优化安全生产要素,纠正忽视安全片面单纯追求利润的错误思想,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加强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领导,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动作用,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真正有职、有权、有责,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生产是指令性和强令性工作,要摆正安全生产的生产关系,遵循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到长计划短安排。

(五)、对于违反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或工作思想麻痹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支持和督促行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主持劳动保护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审查安全规划、重大的安全生产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实施。

三、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职工代表检查劳动保护设施状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四、积极推广技术革新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并且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六、参加、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批评教育。

七、组织职工进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要确保安全。

八、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到位和使用。

九、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十、结合重点工程、难点工程和阶段性企业的生产重点,与安全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竞赛、教育活动

团委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会同安全科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电影、厂办刊物等宣传工具,及时地宣传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法令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2)积极主动地配合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

(3)紧密配合各项目部、科室搞好安全生产的表扬批评,宣传指导工作。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08]11号

关开印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安全规章制度 通 知 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5日

(共印28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各责任主体所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基本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各级各部门各级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布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4、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自我保护,实行安全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

1、要在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召开职工大会,总结经验教训,传达事故案例,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

2、对新调入、新调岗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别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处(厂)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积极参与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素质。

4、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教育,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温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从我做起,实行安全生产。

5、年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几次安全生产演讲会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年终、上半年总结时进行安全教育。

7、节假日前后要组织安全教育。

8、年内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及“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9、定期进行季节性安全教育或定期进行特殊气候安全教育。

10、每次安全教育,对受教育人员要登记造册。

11、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记录职工在企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档案材料。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入厂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记录;经常性安全教育记录(包括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前后安全教育等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12、各种教育内容要具体、全面,存放工地。

二、安全培训

1、开工前对栋号长、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分 别进行短期安全技术培训。

2、要严格执行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规定,分期分批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持证上岗。

3、组织业务学习班,根据不同季节分期分批对瓦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油漆工等工种进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搞好安全施工。

4、年终对全员进行综合分类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培训后都要进行严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个人晋级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按上岗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

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工作的侧重点放在抓“三级”安全管理上,即:分公 司、栋号(车间)级、班组级。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查栋号长(车间主任)、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纠,定期检查整改记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体系。

二、各分公司采取自检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对公司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跟踪整改外,应重点抓栋号(车间)级、班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分部分项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体得当。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性要强,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要认真坚持,不级流于形式,以达到教育职工、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的目的。在抓栋号(车间)级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班中安全检查及整改,达到不安全不施工的目的。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栋号(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施工隐患应及时认真落实整改,除公司、科(厂)级下达隐患通知单外,应进行自检互检,即:栋号长每周检查一次施工技术员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查交底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看 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针对施工部位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长每日巡查各施工班组在操作中是否按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同时查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班中自查整改记录,从而过到层层定责任,处处有指标,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施工班组坚持班中检查,主要是查作业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安”方针彻底整改,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五、各级检查的重点是检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检查各级安全组织落实情况、查纪律、查事故、查隐患、查措施是否得力,以便促进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边查边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做出记录,明确责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如果有涉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停止作业,严格检查制度,每检查总结评比,树立典型,奖罚分明,推动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分包单位企业资质或项目经理资质应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相符,严禁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二条 分包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必须为100%,50 人以上规模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对应工程实际情况,应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第四条 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担的建设工程转包、再分包;

第五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中,不得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包给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控制考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实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司工程施工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施工现场,是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 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要覆盖到每个建设工程,覆盖到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第四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综合 考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考评依据:企业现行管理制度。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六条 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内容,分为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

第七条 施工组织管理考评,满分为20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签订及履约、分包、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关键岗位培训及持证上岗、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情况等。

有下列行为这一的,该项考评得分为零分:

(一)分包单位企业资质或项目经理资质与所承担的工程任务不符的;

(二)分包单位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其未经批准的;

(三)分包单位关键岗位未持证上岗的;

(四)50人以上规模的分包单位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考评,满分为40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质量与保证体系、工程质量、质量保证资料情况等。 工程质量检查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 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考评得分为零分:

(一)分包单位当次检查的主要项目质量不合格的;

(二)分包单位当次检查的主要项目无质量保证资料的;

(三)分包单位出现结构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的;

(四)在工序检查过程中,在上道工序检查未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的。

第九条 施工安全管理考评,满分为20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施工安一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等。

施工安全管理检查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考评得分为零分:

(一)分包单位当次检查不合格的;

(二)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

(三)分包单位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能使用的;

(四)分包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十条 文明施工管理考评,满分为10分,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情况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考评得分为零分:

(一)用电线路架设、用电设施安装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没有保证的;

(二)临时设施、大宗材料堆放不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要 求,侵占场道及危及安全防护的;

(三)现场成品保护存在严重问题的;

(四)尘埃及噪声严重超标,造成扰民的;

(五)现场人员扰乱社会治安,受到治安处理的;

第三章 考评办法

第十条 分包单位的综合考评,实行定期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应按考评内容每周检查一次。考评机构的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个施工现场有多个分包单位的,应分别时行考评。有关单位或群众以分包单位的管理状况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投诉和评价经核实后,可作为综合考评得分的增减因素。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施工现场为合格现场。当次考评、达不到70分或有一项单项得分为零的施工现场为不合格现场。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的结果,是对分包单位动态管理的依据之一,应按季度通报考评结果。

第十三条 对于当年无质量伤亡事故、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分包单位等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综合考评达不到合格的施工现场,向分包单位提出警告。对于一个年度内发生2次警告的,责令该 分包单位停工整顿。对于一个年度内发生3次警告的,取消资格该分包单位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各生产单位及施工现场,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在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和主要原因,用电话或派人报告公司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4、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即

一、

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破坏的物件、寿命、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臵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拭。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臵、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进制对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试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写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打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山东省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三、工伤事故统计

1、工伤事故的年报、月报必须准确、及时上报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

2、工务事故的编者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报告的要求(即按轻伤、重伤、死亡及损失仪器、损失金额)进行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上报、虚报和拖延不报。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施工现场要建立以工地负责人、采购、安全等人员为主的监督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落实责任。

二、要提高认识,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是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的护身法宝,工地上使用了伪劣产品,就等于施工现场设臵了不安全隐患。工地安全员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拆除,改变防护位臵。

三、对擅自破坏或拆除安全防护用具的个人或班组及时进行教育罚款处理。

四、把好使用关,对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报废的防护用品坚决不用,做到定期检测,胡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对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具要正确使用,佩戴齐全,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

五、对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用具,出现失灵和损坏情况,专机操作人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不则视为玩忽职守进行论处,对其进行100元罚款处理。

六、对安全防护用具准用证防伪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

七、把好采购供应关,购买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到省、地市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购买经省市推荐的具有准用证的产品,要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对各工种安全防护用具三证一票要齐全,由资料员收集整理。

八、提高认识,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

九、对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要积极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打假。

十、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租凭使用要定人、定责任,把好各个关口,做好预防事故工作。

一、开工前施工给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防护用具使用计划,按照安全施工达标要求,配齐所需防护用具。

十二、按规定及时填写“安全防护用具费用统计表”,该表主要为了考核安全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该表由防护用具管理人员填写,安全员负责监督。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高效使用,杜绝违章操作,设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塔机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经设备公司安装调试运转良好后,交付各施工单位使用,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检修、保养。

二、操作司机要全面熟悉各部分性能,能熟练操作各系统,要有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三、严格检查制度

1、使用前,应先对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各系统进行试运行;各电器件是否良好,抱闸系统工作是否正常,电机、电缆等是否异常,限位装臵是否灵敏可靠;保险装臵齐全有效。

2、检查各减速机构是否缺油,否则应及时加注油料。夏季用齿轮油,冬季用32#机械油。

3、检查钢丝绳的磨损程度,断股数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应及时更换,对弹性胶圈、各电器件等易损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检查各紧固螺栓的紧固程度及钢结构:应定期检查各高强度螺栓是否松动,各钢结构是否开焊变形,垂直度是否超测。发现钢结构异常,重直度检测超过3/1000,应及时上报设备公司,塔机应停机待修。

四、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电机、电器件要有防雨措施,供电系统要达到安全用电标准,要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及防雷击保护。

五、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严禁超载、越力矩工作,不得斜拉、斜吊及拔桩式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操作司机应熟知塔机各幅度处重量,严格按照塔机起重性能进行吊装作业。

六、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使用时,应从低速到高速依次使用,严禁越档操作,回转向不应生产过大的扭矩而损坏塔机。

七、起重机械遇到雷雨及6级以上大风、大雾天气,禁止作业,如有10级以上大风,需用风缆绳加大。

八、起重机械吊装作业时,吊装物下严禁有人,并用电铃示警严禁私逢拆除限位器,发现限位失录,及时上报设备公司处理。

九、离开驾驶室,应切断地面电源,不准带电检修保养。

十、需检修或保养,应切断地面电源,不准带电检修保养。

十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野蛮操作拒不服从管理的司机,应责令其停止本项工作。

十二、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操作人员应定人、定机、定措施,并做到持证上岗,严禁其他人员随便上机操作。使用单位应加强检查、维修,排除事故隐患,严格遵守塔机各项操作规程及各技术交底,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承担。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平米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米,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各水桶(泡)、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平米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臵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速成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架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铺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检。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有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高速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臵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同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二、施工给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企业生产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 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选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给织设计审批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审批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方案和单位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体方案;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方案。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扫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理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臵,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绷带设计一式六份,质检科、安全科、设备科、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第16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责 任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举措,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安全责任,依法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1、各企业、各工程项目必须切实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及领导。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责任、管理“六落实”,企业一把手必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法人到职工,从科室到项目、到班组,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制定措施,责任到人。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方针及“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级负责检查、交底等各项行之有效制度,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者,一律实施“无情”管理,对不履行职责或放任者,依法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狠抓施工用电、建筑塔吊、施工机械设备为、讥处作业防护基坑和相邻环境等“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4个专项治理规定,做到施工前有预案,施工队伍有资质,施

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完毕有验收合格记录,使用过程中有严格 的管理监控措施。

4、施工用电达到“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标准配电(全电缆)。

5、高处作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搭设负,钢管脚手架,首层和施工层用硬质材料满铺,并每隔2层加设一道平网,立面用合格安全网规范全封闭,不使用手板葫芦和自制吊篮。

6、相邻环境、深基坑的防护等须视同主体工程从严管理到位。

7、临边“四口”按标准、规范防护到位,强制监督施工工人员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文明施工:做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明显分开,保证在建工地楼内不住人,不住家属,不食宿。

二、严肃查处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防护不到位,出现不良后果和发生事故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吊销企业安全资格证,经济处罚,直至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三、强化现场监控,全面推行零事故施工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质量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开展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的自检、互检督办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等记录和奖罚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各项资料。对安全生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定责任整改,把一切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持证上岗,提高防护能力

1、企业必须依法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做到有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2、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三级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五、强化物防管理,加大防护投入

1、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比例投入项目安全防护资金,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2、防护资金使用情况及所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情况要建立台账,办理安全监督注册时前上报投入计划,施工中严格执行到位,并自觉接受检查。

六、自觉规范企业行为,根除安全隐患

施工企业必须承诺对所承建的大小项目及承建队伍在安全管理及防护上“一视同仁”,决不允许有“抓大放小”、放任自流规避管理现象存在。

七、强制淘汰废旧、不合格机具,确保施工现场平安

1、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对老化、不合格的包括物料提升机在内的旧机具进行强制淘汰,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停工、没收、罚款、追究责任)。

2、各企业及项目自行陶汰国家禁用竹脚手架,手板葫芦、独杆双篮及单篮物料提升机(含自制提升设备)和规范禁用电器、机械设备。

3、塔吊购置、拆装、使用、管理必须按市建管处关于塔吊整治“八个必须”执行到位,否则,坚决不予使用。

十一、施工企业应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承建工程(含新建、扩建、拆迁、装饰、市政等) 办理安全监督许可达到100%。

(本书适用于企业及工程项目,分别同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市建管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项目法人

或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7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住宅开发建设公司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石家庄市建设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贴近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突出“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活动

公司5月底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宣传活动。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施工现场标准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3、组织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6月中旬组织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4、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和各分公司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深基坑、脚手架、模板、起重机械、临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部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和防汛抢险应急措施和防高温天气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在6月底对全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进行评比和奖励。

7、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在6月底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成果进行巩固,以继续推动和提高下半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

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体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月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电话:

石家庄市住宅开发建设公司

2012年5月28日

第18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促使各部门及人员认真履行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制,是指在项目及相关业务范围内,按照本制度规定需要进行问责的,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接受问责,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问责:

(一)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

(二)对公司安全生产检查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

(三)发生工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

(四)安全管理考核不达标的。

三、以生产管理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问责小组,并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列席问责会议。生产管理部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

四、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和项目领导的要求或相关反映和举报,可对各部门提出问责。

五、接受问责的主要负责人就问责事项的发生原因和整改措施等方面认真回答联合问责小组的询问,并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六、问责由问责小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问责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问责方案并组织实施。问责方案包括问责小组人员组成、问责内容等;

(三)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公司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四)作出问责处理决定;

(五)重要问责要报告总经理。

七、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问责当事人认为联合问责小组成员与问责调查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公正问责的,有权申请问责小组成员回避。

联合问责小组成员认为自己与问责调查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问责小组成员的回避,由联合问责小组决定。

八、问责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依照公司和项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有关问责内容可在项目内部公开。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9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 ......................................................................2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第五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5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 第八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4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5 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8 第十二章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六条 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 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三条 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施工整顿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其他安全检查规定要求执行。

第五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第一条 公司确保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培训、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三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

处理。

第四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五条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部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

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一)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公司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场内司机、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学时;

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施工班组实行班前教育,即由班组长在班前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留有书面记录。

(五)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1、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由公司劳资部门负责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2、每年年初由公司劳资部门制定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草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4、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利用电视、广播、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报告:

(一)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四)公司在建项目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及时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第四条

(二)事故调查工作程序

1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对象,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

(3)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4)其它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2收集资料

(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

(4)伤者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

(5)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

(6)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资料。 3事故责任分析

(1)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凡属责任事故应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及其它应负的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后,通过充分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在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

补报外,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要求:

(一)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二)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第二条 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一)项目经理部机管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二)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赁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第三条 机械设备标识

(一)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二)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三)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第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

(一)项目经理部租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二)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三)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第五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二)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机管员,该机管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三)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五)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

(六)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七)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机管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

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第六条 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一)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机管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机管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二)《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机管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三)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机管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机管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第七条 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一)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机管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三)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四)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五)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一)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二)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三)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第九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的一切活动都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执行,企业总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更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重新报审。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项目经理、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科、质检科、安全科审核签字,最后报企业技术总工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三条 对于模板、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临时施工用电、爆破拆除等专项工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科、企业技术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指导施工。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编制。

第五条 严禁施工组织设计滞后与施工,在开工前一个月内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成稿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审查,定稿后按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总工在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批工作;严禁擅自变更组织设计,野蛮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在施工现场把关,按审批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第六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总工要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对审批结果负责,公司生产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质检科及安全科应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包括责任制、目标考核、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如何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还应包括进度、劳力、机械设备进场、材料物质进场等计划,同时还必须绘制现场平面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专项方案要有严谨的理论计算过程和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章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三)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

(四)创建文明工地目标。

第三条 管理目标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三)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四)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五)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安全责任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二)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

(四)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现场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300元。

3.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存在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项目经理罚款300—1000元。

4.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还存有隐患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反馈报告》逾期不反馈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项目经理处以200—1000元罚款。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50元;对项目经理处罚2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3.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项目部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4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管生产的及经目经理100—5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并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处以项目经理200—500元罚款。

8.区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检查要求的项目并令公司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处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受到通报表扬项目予以500—2000元奖励。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4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四) 工伤事故

1.项目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1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2.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1000—5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罚款500—2000元。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相关责任人, 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处以300—6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罚款(不少于200元)。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七十六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职业病,是指本公司内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七十八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

理,综合治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当为从业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者获得职业病防治保护。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对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又无治理措施,无劳动保护,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和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第十五条 集团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督促各单位搞好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依照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如实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病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第十九条 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有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十二章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二条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条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第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员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前一律缴纳工伤保险;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

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有关规定。

(六)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七)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八)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九)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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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5.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7.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8.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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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9.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10.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第五条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一)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第六条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一)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二)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三)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四)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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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第七条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及时办理开工申请。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和班组分别应随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采用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

第三条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书面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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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

篇一:某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某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关系到社会的改革、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南通六建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本年度,公司在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现总结如下: 第一部分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初制定的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硬化率100%,噪声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必须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0%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8项,争创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1项(根据工程承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目标完成情况

1、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未接到有关职工重伤、轻伤的信息;

3、未发生职业病现象;

4、从区域公司上报的情况看,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5%以上;

5、中国移动华东大区物流中心仓库、

2、

3、4#房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1项工程已通过(申报)了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人为本,主动识别危险源

按公司三合一体系文件规定,年初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各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活动,建立了危险源、环境因素调查评价材料,作为制定年度管理目标与工作计划的依据。公司危险源、环境因素调查评价小组对全公司资质范围内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调查与评价,确定了公司2013年度重大危险源为: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包括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装、拆过程,施工用电过程(带电作业)、动火作业过程、“四口、五临边”等八个。每季度,区域公司对所辖在建工程项目,对照《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识别施工危险源,汇总形成施工危险源台帐。

二、策划全年,措施得力根据公司历年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公司年初向主管部门递交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承诺内容,并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持续改进的要求,公司下发了《二〇一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了2013年度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管理目标,并制定了15项主要措施和要求: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培训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认真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措施 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积极创优 大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强化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危险源 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工作 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全面推动绿色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公司全年共下发14个安全生产文件,并对原有14个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换版,使所有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能步调一致、有条不紊地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三、网络健全,责任落实

为加强全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公司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各区域/专业公司经理及部室长为组员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区域/专业公司和项目部也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上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有16个区域/专业公司及项目部均层层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北京、上海、无锡、南京等区域/专业公司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视,他们摆正位置,健全组织,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能人员在岗在职。按照市政府、市建管局的要求,公司年初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下达。项目经理部向区域/专业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向公司,层层递交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管理力量的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保证了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年度,公司上下各个层次开展了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得到大力提升。

1、公司全员培训

年初,由安全管理部对公司全体在职员工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法规与事故案例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培训,增强了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管理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复工前安全培训

3、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安全员业务培训 年初公司集中培训阶段,公司组织了各区域/专业公司及实体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培训,对信息化安全管理模块操作及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等大型起重机械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一天的培训。

4、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与复审

本年度,安全管理部通过下发通知,安排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参加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的b、c类人员培训或复审,全年报名参考人数共319人,通过267人。其中在如果参加考试254人,通过228人;由分公司组织在省办参加考试人数共65人,通过39人。另外,还组织了四期bc类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共289人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从而确保了原有证书的有效性。通过培训,使受培人员掌握了安全管理知识与技能,具备了上岗资格与能力。

5、特种作业人员换证培训

本年度在如皋组织四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共有45人通过了培训考试取得上岗资格,还组织了三批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共56人通过了证书复审。另外,安全管理部还专门请南通建校老师到石家庄、太原等区域公司进行特种作业持证培训及原有证书的复审培训,共新培特种作业人员120人,组织原有证书人员复审培训82人。

6、各区域公司也认真规范地开展的安全培训工作,长春公司在外租用大型会议室,召开全体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开展安全法规、安全规范和安全事故案培训工作;太原公司聘请当地安全监督站站长来分公司对所有安全员进行脚手架、模板相关专业规范培训。

五、规范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按照公司上半年下发的“关于开展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及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暨内部审核的通知”、“关于开展下半年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开展了多层次、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事前通过周密策划,精心部署,成绩斐然:领导重视:由公司总经理亲自组织/策划,公司领导层人员任检查组长,检查组组员由公司安全、技术员担任;通过检查前下发了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通知,促动区域公司整理、完善安全管理材料和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检查组出发前召开一次检查工作准备会议,发放了检查所需的相关记录表格和检查指导书等相关材料,统一了检查实施流程,进行了检查分工,明确了检查的方法和要求,确定了检查的具体行程。本年度总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共查43个/次工程项目;检查中共发现事故隐患461处,签发“安全生产检查问题通知书”43份。太原、无锡等部门认真开展定期及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检查事前有计划,检查时有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后有讲评有处罚。

本年度,总公司做到了安全生产季度查,区域/专业公司做到了安全生产每月查,项目部做到了安全生产每周查,现场安全员每天巡查。通过定期的、不定期的、大量的、多层次的安全检查,消除了大量的现场事故隐患。

六、开展安全专项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编制与执行管理方案,远离“五大伤害”

通过下发“二○一二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是:公司总承包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等);治理的重点是: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边洞口防护、施工防火;治理的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各区域/专业公司经理为组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要求是: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并对活动的时间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今年上海、南京等部门对专项整台极为重视,对每个方案需专家论证的施工危险源都进行前期交底、过程监督指导、后期参与验收等,确保了施工安全。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有色

今年公司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得到了公司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由专业人员精心策划,制订了详细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各区域/专业公司均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了以学习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活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咨询、安全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创建工作。

安全月活动中,安全管理部积极组织“南通六建铁军报”的“安全月专刊”征稿工作,共十三篇文章被录用,其中安全管理部两篇。

3、认真组织夏季及汛期安全专项活动

针对夏季自然灾害多、施工生产高峰、事故频发的特点,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实施了如下措施: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夏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汛期应急防范工作。

4、进一步加大机械设备管理力度

为提高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管理水平,公司于九月初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治的依据、指导思想,以及专项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并提出了整治工作要求和相关处罚规定。今年的大型机械专项整治很有成效,北京、无锡等分公司聘请机械专业人员对所属工程的每台大型机械进行了逐台仔细检查,发现了大量隐患并及时整改,全公司今年未有机械设备重大险情出现。同时,通过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对现场所用大型施工机械进行了一次大盘点,安全管理部汇总形成了全公司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共登记了576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

5、开展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为加强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明确了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要点,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要求。

七、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外塑企业形象 公司在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安全达标、争创文明工地活动,积极打造“品牌工程、形象工程”,为公司在各市场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无锡公司2013年度共获得四个省级文明工地,其中宜兴东氿一号项目,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栏等防护设施严格按要求设置,安全标志、标牌齐全亮丽,现场安全文明设施经过精心设置呈现出美纶美奂之态,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文明氛围。在当地主管门的推荐下,多家施工企业到该工地观摩、学习。长春公司万科金域工程,被公司列为来年国家级安全文明创建工程,现场使用巨幅彩喷牌作公司简介板,五牌一图已做到了工具化,很好地宣传了公司形象;现场大门口用彩喷板设置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等,led屏上醒目显示当日作业的主要危险源与控制措施;底层安全通道超长设计,同时作安全长廊与宣传墙之用;现场木工棚、钢筋棚达到定型化、工具化,可重复使用,制作美观,使用彩喷蒙皮,将安全标志、操作规程、安全标语设置于操作棚上部显著位置,美观实用;施工用电配电箱严格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现场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且美观;每台塔吊设置一块喷绘板,内容包括安全标志、操作规程、责任人等。该工程安全文明工作杰出的表现,得到了业主和主管部门的表扬。南京公司所辖中国移动南京厂房工程获2013年度国家aaa级安全文明诚信工地。篇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 我镇自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安全意识 镇党委、政府按照市有关要求,充分认清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三项建设”中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继续、深化和发展,是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的硬性任务。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书记、镇长负总责,亲自抓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二、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力保障,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保障。对安全生产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排除重大隐患、预防,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不定时开展给轩昂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宣传,狠抓培训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打基础,消除安全隐患的最佳途径。镇组织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总结上月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安排部署下月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全民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四、突出检查,实行标本兼治

我镇始终坚持检查必严,隐患必治,整改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切实抓好安全管分化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踧踖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台阶。

1、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与监管。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防控,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2、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以治理“三起一改”为重点,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3、严格按照施工工程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我镇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不失控。

4、严控火灾和拥挤蹂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商场、亿元、学校、网吧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运行。

五、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负责人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违章作业时有发生。

2、从业人员安全因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较差,安全生产教育未能及时跟上。

六、工作打算

1、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警示教育,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3、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追究到位。

通过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开展,我镇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迎难而上,开拓创新,认真开展好我镇的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篇三:安全标准化建设总结

创安全生产标准化 促公司管理上台阶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总结

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江西冶金矿山建设公司, 隶属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是一个矿山建筑、安装、采掘专业施工企业。具有国家矿山贰级施工企业的资质、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多年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结合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特点,形成了独具自身特色的安全管理体系。2005年9月在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公司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进行资产重组,改制为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面对企业全面走向市场,自负盈亏,安全生产要求越来越严,矿山采掘施工风险高等巨大压力,公司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变压力为动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主动进取,于2010年12月启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公司安全管理上台阶。 公司自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以来,积极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使得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得以较好的开展起来。目前,公司安全标准化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12月24日至27日,省安全协会组织专家对我司进行采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结论为: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采掘施工企业标准化评审总分3000分,扣分627分,评审得分2373分,得分率为79.1%,评审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两项指标均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评审专家组推荐意见: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待企业完成整改后推荐为二级。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安全标准化建设总体策划工作

2010年12月2日,我公司召开了安全标准化创建动员大会,公司领导、项目部经理、公司管理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专职人员参加了会议,省安全协会有关领导及赣华公司专家、公司董事长徐海根均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意见。随后,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小组;成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小组。2012年4月,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作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实施步骤,召开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工作会议。对照《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江西省地方标准)、《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江西省地方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1〕261号),认真研究制定了《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标准化建设总体思路。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各管理层和班组,并与推进班组标准化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层层作安排,层层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创建机制。从而保证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全员标准化创建意识

2010年9月,在标准化工作创建伊始,公司就派出两批四人参加了江西省安监局举办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学习班。公司还邀请省安监局安全标准化专家对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公司与江西赣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赣华公司定期进行咨询和指导,及时解决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问,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还积极与业主矿山等单位进行互动合作,交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同时,公司加强日常安全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板报、网络、培训等媒体和方式,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的意义,对员工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浓厚氛围。安全环保部从各方面收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兄弟单位的经验,加以筛选,制定成册,提供给各部门、项目部和采掘施工班组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以自学为主,讲座、交流为辅的方式,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水平。公司还组织专业人员到各项目部进行安全标准化培训,各项目部利用安全学习、安全生产会议及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一线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广大员工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氛围。

三、全员参与,分工合作,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文件的制订并颁布实施

公司按照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分工合作,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积极做好各类安全标准化文件编制任务。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生产,科学施工;以人为本,遵章守法;控制风险,持续改进。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为:

1、工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2、年累计千人负伤率≤1.5‰;

3、岗位粉尘合格率达90%以上;

4、“三违”行为查处率为100%;

5、隐患整改率为100%;

6、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为100%;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8、特种设备合格率为100%;

9、设备检验检测率为100%;

10、全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为100%。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运行的规章和纲领性文件。历经3个多月完成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修订。依据这些文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进行运行和实施,从制度上为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依据。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对系统危险源、各工种危险源以及其它危险源进行辨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了合理的控制、预防措施。

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确定关键任务,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作业步骤;明确作业过程、关键任务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明确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程序,确保作业安全。

根据《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各要素要求,编制了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检查、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绩效测量与评价等都明确了相应的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为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组织编制和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岗位操作规程汇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报告》、《岗位作业指导书汇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等相关文件,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评审,由总经理签发颁布实施。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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