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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05 07:59:55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4年,我公司在市建设局和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统一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并且定期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全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就一年来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内部目标责任制,明确年度内容和奋斗目标。将工程分工到项目部,落实具体责任人。为了提高《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程度,公司制定了工作计划,将目标管理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位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并在公司例会上通报任务完成的情况。

积极地协助各项目部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帮助项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目标的措施及考核的办法,通过考核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指导并协助项目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目部紧紧围绕公司要求开展,形成层层结合,组织严密的行业管理网络,并各司其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部位、每个工种,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检查、全过程监督。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我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市安监站组织的工作人员学习。依据文件要求对各工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学习中公司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本年度安全生产月的前期,安全部召集下属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教育。通过这些组织教育工作,极大的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工作中做好建设工程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各项目标的关键岗位和技术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广大施工操作人员能够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目部也不断地加大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变了过去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的程度。

3、积极开展活动,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充分借助“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活动,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施工现场会等,积极参加建管处组织的现场观摩会,走出去学习别人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把公司差的项目部施工现场也作为安全生产的一个反面教材宣传,在活动中各项目部充分利用了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教育,较好地营造了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围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我公司把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100%,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制度,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跟踪和了解各项目标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安全科立即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进行点评,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呈平稳态势。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我公司安全科加大了巡查的次数与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们采取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项目部定出整改措施,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公司安全科在项目部整改反馈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部,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以确保施工安全。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体系

年初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工程科、安全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并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结合公司制定的责任制及管理目标,分解制定各安全管理目标,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编制成册,下发各项目部参考执行。

通过以上工作上的努力,实现了今年安全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我们将根据各级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整改的力度,促进安全生产上台阶,同时也恳请各级领导一如继往地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

四、2014年工作成效及难点

工作成效已在上述几方面体现,不再多说。本年度我部门一心想着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做出了总结分析,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分工方面不分明,这一原因普遍存在,项目部各个管理人员认为只要是牵涉安全的方面都应该由安全员来管,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

2、因为动态安全隐患每天都存在且不断变化,因此安全员对现场隐患整改存在一定惰性,在某些方面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施工基层人员的素质低,思想意识差。

4、公司某些方面正处于健全阶段,不能真正做到以安全为主,导致材料供应不及时、人工不足及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综上所述是导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2015年安全工作重点

1、2015年度我公司将继续努力工作,根据管理目标确定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

2、加强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指导职工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执行。

4、加大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凡未持证上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换人,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5、加强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防范和检查,严格按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6、狠抓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各工地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和巩固职工的安全意识。

7、认真搞好现场巡查工作,巡查原则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对违背强制性条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勒令停工整改。

8、加强公司形象管理,每个工程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体现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因此安全部在明年的工作中会同公司各部门一道,要求各项目部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出能够体现企业文化及形象的方面。2014年即将结束,但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公司将以2015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层楼,为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推荐第2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

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

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臵,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臵(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臵。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臵,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臵。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臵。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臵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二、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四、布臵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推荐第3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湖北福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职工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本责任制由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 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确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每月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贯彻实施业内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0、加强外包平米包干的结构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

(三)安全人员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分包队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项目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开展危险预知教育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部每周一次、班组每日一次。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参加暂设电气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提出具体意见,应监督执行。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8、协助领导监督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要及时汇报领导,督促解决。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使用。

10、凡进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人员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11、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13、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正常运转。

14、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工长、施工员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七)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15: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八)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十一)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十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的有毒物品均属于危险物品,对于这些物品的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加强管理。

一、购买和运输

1、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认定。依照国家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执行。

2、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购买应由公司根据作业要求提出详细的计划,由专门人员负责购买。进货渠道必须正规,不准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3、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按审批要求和管理规定专车装运,严禁与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

二、贮存说明

1、化学危险物品应专库贮存。其贮存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防火防爆要求。

2、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把关,领用必须先经单位提出计划,交安监科或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由仓库发货。

3、使用时必须按防火防爆和防毒要求谨慎使用,在搬运过程中严禁乱丢乱放,不准乱敲乱打,以防发生意外。

4、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尤其是有毒物品的使用,同时要有必要的挽救后备措施。

5、对于暂时中断使用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专人看护,也可以退回仓库保管。

三、其它

1、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应了解物品的性能和发生意外的处理办法,要有较强的责任心;

2、使用时要有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在场;

3、由于故意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十四)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械设备在进厂时要进行检查,应整体完整,有必要的图纸,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转动部分都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等)或其它隔离装置。除需要要调节和维修外,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调节或维修以后,要立即恢复安全防护装置。

三、电气设备都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四、机械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自动加油或注油器,油的牌号应符合要求,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油壶等。难以加油的应定期停车加油。

五、运转设备在检查或清理前,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禁动标志,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工作。

六、对于可能危害工人安全或导致火灾的高温设备应有适当的隔离装置。

七、对于要提供安全通道的设备,应装上台板、梯子、扶手或围栏和挡脚板。为便于某些设备的操作,还要装置防滑板或平台。

八、设备操作场所应有防风雨、防物体坠落的工棚,设备的操作室和驾驭室的窗口应安装玻璃,并保持良好状态,下班时应关闭门窗并上锁。

九、各种机械设备在下班前都要进行日常保养。

十、各种机械设备都只能在额定的负荷下负载操作。严禁超载运行。 十

一、起重设备工作时,下面严禁有人通过和逗留。

二、吊篮和提升机严禁载人;

十三、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严禁未经培训独立上岗操作,特别是操作特种机械的机手,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对操作人员必须制定操作人员上岗操作守则,以维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十四、不同机械设备和不同施工场所、施工季节,对设备要采用不同的维护保养周期,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况中;

十五、对各台设备都要建档建卡,维护保养要有记录。(十五)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生产所用的所有劳动保护用品,一律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统一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是符合正规的采购渠道,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3、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在采购前必须确认产品质量是否达到合格的标准,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品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4、严禁有采购人员伙同经销商徇私舞弊、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处,从严处罚,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发放

1、采购回来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办好入库手续后,由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依以下四款按需发放。

2、劳保用品的发放严格遵守《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由公司制定统一的各不同工种人员的劳保用品发放办法,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

4、发放的所有劳保用品应登记发放日期,经领人必须签字。

5、对部分易消耗磨损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该采用定期发放的办法。

三、使用

1、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个人保管。

2、一次性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在使用后可以自行报废。

3、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各施工队和班组集中保管,各施工队和班组对于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要有保管制度和专人保管。

4、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因未按规定穿戴而造成事故者,后果由个人承担。

5、如故意损坏劳动保护用品者,要按价赔偿或本人自己出钱购买。

6、未经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四、报废

1、公司安全科平时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2、对报废的劳保用品应做报废登记,并应及时检查该品种的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应及时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十六)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一宏观控制,使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持续稳定的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1、严格按照区建管处要求,每月10号上报建筑施工因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报表及年报表。另外上报城阳区在建工程统计表(月报、季报)。

2、程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及各种机具、材料报表。

3、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底上报公司有无 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及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4、各项目部必须在25号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自查报表及安全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6号上报公司各项目工。(十七)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以防止落物伤人。

2、凡在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从高处坠落。

3、凡是要求在高处施工作业的工程,必须搭设安全网,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

4、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者随时调离高处作业岗位。

5、在施工现场,尤其是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环节,必须明显标有警示牌和相关标志。

6、公司在每年度的财务预算中,必须要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和所占比例,并要确保合理利用。

7、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各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材料、原料时,严禁将其与身体各部位皮肤直接接触,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使用。

8、各种施工用的涂料和油料,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内,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9、不准安排女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从事高劳动强度和高危险性的作业。

10、为了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由公司为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十八)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财务科长和安全经理共同签字方可启用,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百分比不小于1%。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财务科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共同签字批准使用。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十九)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2、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人),负责本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必须将消防知识的培训纳入三级教育活动中。

3、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消防工作。

4、布置生产任务要把施工安全、防火等工作要同时安排。

5、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内容。

6、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7、对木工区、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推荐第4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一)

建筑施工建筑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本机关网站上公示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危险性较大项部分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为受理。

(九)

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工程时,可以征求铁道、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意见第6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十二)

对申请延期的申请人审查合格或有效期满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十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统一样式。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效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证律书式样、编码方法和证书订购等有关事宜见附件三。

(十四)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建设部公章有效。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章有效。由建设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五)

每个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只能取得一套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企业需要增加副本的,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增加。

(十六)

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审查后,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十七)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持申请补办的报告及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补办。

六、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监督管理

(十八)

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中,应包括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九)

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逐级向本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包括在本地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也包括跨省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抄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根据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其他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抄告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告原报告或抄告部门。(二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从事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从事铁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违反《规定》的,将其违法事实抄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十一)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二十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依法终止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依法应当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二十三)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情况。

七、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的行政处罚

(二十四)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二十五)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立即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发现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9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二十六)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发生问题的在建项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推荐第5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

人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正由于生命的宝贵,就需要我们共同珍惜,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我们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做好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应尽的职责,我们应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发展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尽责尽力,保一方平安。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首查负责制”。

2、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深入剖析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原因,研究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模板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等为重点,认真

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建立反应快速、灵敏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

4、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抓好劳务用工管理,严把工人进场手续关。抓好对所有进场人员,尤其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制度,做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一律不准进场作业,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努力改善员工的作业、生活环境。实现现场作业环境标准化、生活环境秩序化、安全警示人性化,建立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注重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反“三违”,压事故,掀起“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的安全活动新高潮。

事故是生命、鲜血的堆积,经验是教训、感悟的升华。“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个人岗位使命光荣;要加强

对各类事故的借鉴剖析和各类隐患的查找整改;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0一一年三月

推荐第6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责 任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举措,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安全责任,依法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1、各企业、各工程项目必须切实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及领导。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责任、管理“六落实”,企业一把手必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从法人到职工,从科室到项目、到班组,必须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制定措施,责任到人。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方针及“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级负责检查、交底等各项行之有效制度,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者,一律实施“无情”管理,对不履行职责或放任者,依法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狠抓施工用电、建筑塔吊、施工机械设备为、讥处作业防护基坑和相邻环境等“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4个专项治理规定,做到施工前有预案,施工队伍有资质,施

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完毕有验收合格记录,使用过程中有严格 的管理监控措施。

4、施工用电达到“三相五线制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标准配电(全电缆)。

5、高处作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搭设负,钢管脚手架,首层和施工层用硬质材料满铺,并每隔2层加设一道平网,立面用合格安全网规范全封闭,不使用手板葫芦和自制吊篮。

6、相邻环境、深基坑的防护等须视同主体工程从严管理到位。

7、临边“四口”按标准、规范防护到位,强制监督施工工人员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文明施工:做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明显分开,保证在建工地楼内不住人,不住家属,不食宿。

二、严肃查处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防护不到位,出现不良后果和发生事故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吊销企业安全资格证,经济处罚,直至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三、强化现场监控,全面推行零事故施工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质量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开展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的自检、互检督办工作,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等记录和奖罚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各项资料。对安全生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定责任整改,把一切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持证上岗,提高防护能力

1、企业必须依法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做到有培训、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2、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三级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五、强化物防管理,加大防护投入

1、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比例投入项目安全防护资金,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2、防护资金使用情况及所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情况要建立台账,办理安全监督注册时前上报投入计划,施工中严格执行到位,并自觉接受检查。

六、自觉规范企业行为,根除安全隐患

施工企业必须承诺对所承建的大小项目及承建队伍在安全管理及防护上“一视同仁”,决不允许有“抓大放小”、放任自流规避管理现象存在。

七、强制淘汰废旧、不合格机具,确保施工现场平安

1、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对老化、不合格的包括物料提升机在内的旧机具进行强制淘汰,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停工、没收、罚款、追究责任)。

2、各企业及项目自行陶汰国家禁用竹脚手架,手板葫芦、独杆双篮及单篮物料提升机(含自制提升设备)和规范禁用电器、机械设备。

3、塔吊购置、拆装、使用、管理必须按市建管处关于塔吊整治“八个必须”执行到位,否则,坚决不予使用。

十一、施工企业应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承建工程(含新建、扩建、拆迁、装饰、市政等) 办理安全监督许可达到100%。

(本书适用于企业及工程项目,分别同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市建管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项目法人

或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 ......................................................................2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第五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5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8 第八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14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15 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8 第十二章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9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六条 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条 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三条 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制止施工整顿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拆时并安排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班组每天要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要每天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后的安全检查,防止不良气候给施工带来危害和节假日后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五)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二)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定保证项目的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四)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评价。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要按“三定一落实”原则,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及时复查,直至隐患消除。

(六)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其他安全检查规定要求执行。

第五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第一条 公司确保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条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培训、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三条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安全部提出报废或降载

处理。

第四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五条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部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

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一)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公司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场内司机、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学时;

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施工班组实行班前教育,即由班组长在班前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留有书面记录。

(五)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1、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由公司劳资部门负责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2、每年年初由公司劳资部门制定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草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4、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利用电视、广播、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报告:

(一)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四)公司在建项目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及时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第四条

(二)事故调查工作程序

1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对象,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

(3)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4)其它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2收集资料

(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

(4)伤者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

(5)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

(6)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资料。 3事故责任分析

(1)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凡属责任事故应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及其它应负的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后,通过充分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在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

补报外,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要求:

(一)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二)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第二条 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一)项目经理部机管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二)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赁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第三条 机械设备标识

(一)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二)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三)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第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

(一)项目经理部租赁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二)租赁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三)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第五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一)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二)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机管员,该机管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三)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五)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

(六)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七)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机管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

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第六条 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一)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机管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机管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二)《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机管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三)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机管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机管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第七条 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一)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机管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三)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四)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五)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一)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二)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三)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第九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的一切活动都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执行,企业总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更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需变更必须重新报审。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项目经理、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公司生产技术经营科、质检科、安全科审核签字,最后报企业技术总工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三条 对于模板、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塔吊、施工电梯、起重吊装、临时施工用电、爆破拆除等专项工程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科、企业技术总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方可指导施工。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编制。

第五条 严禁施工组织设计滞后与施工,在开工前一个月内应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成稿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审查,定稿后按公司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总工在三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审批工作;严禁擅自变更组织设计,野蛮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在施工现场把关,按审批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第六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总工要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对审批结果负责,公司生产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质检科及安全科应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包括责任制、目标考核、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检查等规章制度,如何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措施,还应包括进度、劳力、机械设备进场、材料物质进场等计划,同时还必须绘制现场平面图及施工道路平面图。专项方案要有严谨的理论计算过程和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章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三)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

(四)创建文明工地目标。

第三条 管理目标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三)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四)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五)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安全责任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二)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

(四)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现场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罚款5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300元。

3.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存在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项目经理罚款300—1000元。

4.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还存有隐患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反馈报告》逾期不反馈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项目经理处以200—1000元罚款。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50元;对项目经理处罚2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100元。项目经理罚款200元

3.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项目部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4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管生产的及经目经理100—5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并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处以项目经理200—500元罚款。

8.区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检查要求的项目并令公司受到通报批评的项目,处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受到通报表扬项目予以500—2000元奖励。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4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四) 工伤事故

1.项目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1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

2.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1000—5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罚款500—2000元。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相关责任人, 罚款500—3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对项目经理处以300—6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罚款(不少于200元)。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500—10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十一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七十六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职业病,是指本公司内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七十八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

理,综合治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当为从业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者获得职业病防治保护。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对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又无治理措施,无劳动保护,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和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第十五条 集团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督促各单位搞好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依照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如实向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病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第十九条 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有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十二章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二条 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

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条 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第四条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分包单位的施工员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前一律缴纳工伤保险;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

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五)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有关规定。

(六)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七)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八)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九)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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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十一)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5.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7.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8.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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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9.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10.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第五条 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一)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第六条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一)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二)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三)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四)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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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第七条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及时办理开工申请。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和班组分别应随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采用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

第三条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书面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填写班组活动记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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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隔离设置。

五、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六、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以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七、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要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它有关领导在管范围内负分管职责,财务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得挪用他用。

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由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广泛吸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客观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查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将各下属单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初步审查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总工程师、质安科、技术科详细讨论,明确资金限额,设备材料来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并限定完成期限。 (4)、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6)、各级领导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这项计划的实施列入日程,关心和经常了解计划的实施过程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

办理变更手续。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施。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人纳入单位年度施工(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按期实现。

(9)各级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学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检查办法有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检查形式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

一、公司领导实行安全值勤检查制,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项目管理干部须轮流负责安全生产总值勤和检查,在上班前及生产活动中,应组织和管理好班组安全值日员工作,认真抓好当天安全活动。

三、管理干部在安全值勤检查期间,对本单位、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有全责,必须认真负责,履行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干部值勤人员要特别重视对例假前后、季节变化和常发性的,易被忽视的部位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操作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生产班组每天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值勤检查,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在场所的安全设施,操作环境,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填写班组记录,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和加固或向上一级汇报,及时处理,对所在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劝止,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六、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查出的问题由负责检查的一级组织以书面形式分发所在单位和工地,限期落实整改,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执行。对整改不执行者可停止或部分停止生产和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加别给予处罚。

七、各单位自行制造、修理的机具,在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出厂使用,塔式起重机、脚手架、井架、登高设施、施工机械等,在搭设完毕后,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长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检查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

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收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六、对电工、电焊、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时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200-10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100-800元。

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

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100-200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

五、推卸责任,该负责的事不负责,还指责别人过失的,罚款100-500元。

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夜。

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事故统计: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均要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序,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

1.2职工伤亡事故分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事故的大小、轻重、标准、统计方法均按建设部(94)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事故报告:

2.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2.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

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有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6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事故处理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

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噪声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井字架搭设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的搭设材料、连接方法、脚手架搭设应提供施工图。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二、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隐检记录,验收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三、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入本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四、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施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使用。

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

一、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质安科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定期大修理,大修理后,要经质安科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并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技术科、质安科进行验收,挂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禁止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五、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六、做好冬雨季和台汛期间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七、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的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八、施工现场及其主管部门应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它要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时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进和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三、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五、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应开展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开展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应记入本台帐。

三、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记录本上,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工程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遇有特殊季节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七、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须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九、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部组织,工程项目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5分钟时间的讲评。

十一、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开展最新安全生

产信息的探讨,对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讨,制定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周安全生产式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进行探讨。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来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重点工种

应提高其防火意识,提出相应的防火要求。电焊工、气焊工发须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擅自操作,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及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

3、

4、

5、

6、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二、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

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三、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保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

4、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定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空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箱,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四、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

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防火管理制度

一、工地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督促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理补救。

四、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七、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八、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出卖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行搭在高压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生活区防火规章制度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现场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安全防火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网络机构。

二、及时做好二人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蒂,禁火区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切断电源闸刀,防止电器失火。

四、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督促和指导。

五、防火工作必须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定,不采取措施整改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造成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易燃、危险物品防火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本部人员是本仓库的直接责任人,需将本制度上墙,并熟记而操作,在收发料中严格加以执行。

三、领用易燃、危险物品时,必须远离明火,仓库内严禁吸烟。

四、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分库。分类堆放,配上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固定牌。

五、项目经理部要向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抢救知识。

六、项目部要定期,仓库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及时整改,保证仓库消防安全的运转。

木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

二、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因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生产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木工机具均要按规范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调换,以确保防火安全工作顺利展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5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执行。

二、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专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四、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五、加强对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

六、室内外电线设应有瓷管与其他物品隔离。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推荐第9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确保本次 项目施工安全,本人郑重承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

1 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8、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9、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

2 建设工程,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10、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采购、租赁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合格后使用。

1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任职。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3

16、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承诺人:4

2016年10月28日

推荐第10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进一步落实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自觉接受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安监站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作业制度。

三、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符合标准、法规和当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合法证书。

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知识技术培训,培训率达100%,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档案。

六、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七、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八、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九、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坚决杜绝死亡事故,控制一般伤害事故。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11篇: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

更、延期办事指南(2013)

一、申报条件

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b、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c、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

b、企业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企业的安全员;

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企业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填写企业信息。

企业用户名只需注册一次,办理“三类人员”各项业务时,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三、首次申办证书

(一)考试报名

1、首次参加考试报名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首次参加考试报名”按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报名表》(附表一),上传个人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补考和重新考核报名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补考报名”或“应重新考核报名”的按钮,进入对应的报名列表,点击相应的报名类别,再点击需报名人员即可。证书注销后,需重新申请的,点击“证书注销后报名”的按钮,进入对应的报名列表,点击相应的报名类别,再点击需报名人员即可。

(二)考试安排

网上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查询考试安排。

查询步骤: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考试安排”栏目,查询个人考试安排情况。

申请人务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查询步骤: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四)证书申办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证书申办”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附表二),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提交附表二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负责汇总资料报省住建厅审批。“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行政许可决定。合格证书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四、合格证书变更

(一)个人信息变更 修改合格证书内个人身份信息的,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附表三),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附表三所需资料到“省质监总站”办理。“省质监总站”负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二)企业更名

企业名称发生改变的,应重新注册新的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名后,以原企业名称领取的“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应及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营业执照号码没有改变的,注册时在“营业执照号”处填写旧号码,办理步骤:注册新用户成功后,凭旧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企业更名”栏目,勾选需要变动的人员,点击“创建变更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更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四),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附表四所需资料到“省质监总站”办理。“省质监总站”负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营业执照号码改变的,注册时在“营业执照号”处填写新号码,注册新用户成功后,以原企业名称领取的“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时,由新用户填写《“三类人员” 省内单位调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五),表中调出单位无需盖章。其余办理步骤同“省内单位调动”。

(三)省内单位调动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调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省内单位调动”栏目,填写《“三类人员” 省内单位调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附表五),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附表五所需资料到“省质监总站”办理。“省质监总站”负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五、遗失补发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遗失补发”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附表六),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省质监总站”提交附表六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负责汇总资料报省住建厅审批。“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对符合补发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补发证书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六、证书注销

方法一: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证书注销”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附表七),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

方法二: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点击“个人办事窗口”,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点击“合格证注销申请”,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表》(附表七),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省质监总站”提交附表七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负责汇总资料报省住建厅审批。“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的审查结果。

七、调出外省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首页,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调出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调出外省”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调出外省申请表》(附表八),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省质监总站”提交附表八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负责汇总资料报省住建厅审批。“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经批准的申请表及有关资料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八、外省调入换证

外省调入本省企业工作的,需办理外省调入换证手续。

办理步骤: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调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外省调入换证”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调入换证申请表》(附表九),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调入企业公章后,到考核办提交附表九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负责汇总资料报省住建厅审批。“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更换的证书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九、证书延期

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证书延期”栏目,勾选需要延期的合格证号,点击“证书延期申请表”后,系统自动生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附表十),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省质监总站”提交附表十所需资料。“省质监总站”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延期的证书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十、受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2楼1201室“省质监总站”对外办事窗口

咨询电话:020—38686960。

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星期五下午为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

第12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椐宁海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文件,宁建[2013]146号,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长假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公司认真进行了部署动员,学习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自始至终坚持从严、从细、从实、高标准、严要求,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于一切的位置抓紧抓好。现将安全大检查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按宁建[2013]146号文件精神,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长假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并开展了如下工作:

1、成立了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一,公司质安科、技术总工、项目经理等为成员。

2、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10个方面内容: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③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④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执行情况;⑤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

制和落实情况;⑧施工大型机械;⑨外脚手架、高大承重支模架的基础及整体稳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情况;⑩深基坑、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临边等;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装拆、高大承重支模架组织专家论证、模板搭设,“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部位的安全防护、塔吊、物料提升机、深基坑等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检测备案,方案制定和落实及使用情况。

三、新开工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1、购置安全知识影像;

2、制作安全警示牌、横幅宣传标准等悬挂宣传;

3、各项目部配齐安全帽、安全带,更换了陈旧的安全帽,各种安全器材按规范要求配齐。

四、通过本次大检查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在项目部上下取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使我公司各项目部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宁波中科盛博建设有限公司

2013.9.29

第13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我局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安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以“强基础、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引导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现场服务和强化隐患预防和治理”为切入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企业落实”的安全生产建设新格局,紧密围绕生产经营建设实际,积极推动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建设活动,使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能健康稳步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规划建设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十一五”安全生产回顾

一、五年来全市建筑业工作基本情况

五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建设、管理、服务的方针,站在塑造“两区一市”中心城市的高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精心策划,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使全市建筑工地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安全生产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近几年来,随着榆林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我市出现了有史以来规模最为壮观的建设高潮,每年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约有600多项,建筑面积 700多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0多亿元,施工人员10多万人,榆林成了一个“大工地”。五年来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人工地基检测率、工程质量合格率、机械设备登记率、安全备案率、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率均达到100%,安全达标率98%以上,文明工地备案率82.5%以上,五年来,创建三年死亡零事故。总得看,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升,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

二、五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主要做法

五年来我局始终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克服了人手少、摊子大项目多的困难,在工作中正确处理好“发展、规范、创新”关系,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路子,开创了榆林建筑业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讲有以下工作特点: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召开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

每年的3-4月召开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建设局局长、建管股长、质安站站长、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监理企业负责人,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局长作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报告,会议还邀请了主管副市长和安监局的主要领导参加,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兑现了上一年度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表彰了上一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与各县(区)建设局和市属各施工企业签订了当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全面总结了上一年全市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了当年的全市质量安全全盘工作。

2、召开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

每年,召开多次质量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落实当前的主要工作,制定了当年全市建筑业管理主要工作计划安排表,将全年质量安全方面需要完成的十几项主要工作,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的部署工作。针对工程类型、施工方案、重点部位等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我们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贯彻省、市有关部门和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建筑安全生产紧急工作

每年在省、市有关部门和安委会扩大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区)建设局局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质安站站长、全市所有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共计300多人。会上传达了省、市业务部门和安委会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年全市当季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市内相关的安全事故,并在全市建筑行业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希望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施工企业,汲取教训,防患未然,针对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建筑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同时我局采取重点检查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一并进行。

(二)认真开展多次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安全生产

1、认真开展春、夏、秋三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

每年我局出台三季度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在各企业自查和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XX市区和12个县区以及两个开发区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后将存在问题通过发文并在网上作全面通报。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

我局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的对市区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覆盖率达100%,在排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根据情节严重性分别下发整改通知单和停工通知单,每年累计检查工程70个左右,同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停工通知单,排除安全隐患150起以上,整改回复率100%。在检查中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进行了重点排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了安全帽和安全网的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退出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施工单位通过专业电脑软件计算,并组织专家论证,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我们每年于6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分别在市区中心广场进行定点宣传,并散发宣传材料7000份以上,在各建筑工地张贴标语800条以上。6月中旬开始深入市区、XX县、XX县、榆林经济开发区等县(区)各建筑工地进行宣传,组织农民工开展安全教育上千人次,组织农民工安全知识竞赛和文艺节目演出,同时在市城乡建设规划网上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影响力。

(四)强化各类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十多期,共计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

1、举办全市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前辅导和继续教育培训班;

2、举办全市建筑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技能培训班;

3、全市建筑企业自培训5万人以上,培训率100℅。

(五)组织现场观摩会,继续加强文明工地创建

结合“双创”工作,我局对文明工地创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XX市区沿街施工工地只要符合创建文明工地要求的,创建率要达到100%,市区其它工地只要符合要求,创建率要力争达到60%以上。每年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5个以上,市级文明工地50个以上。每年在市区(县)召开由县(区)建设局、质安站、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负责人和各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以及业主代表上千人参加的全市文明工地现场会;同时,举行了触电、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工创建工作,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新,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实现科学发展,始终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和基本任务。文化是\"道\",文化无形,却又比有形之物更具有力量,它的根本任务就是保证安全生产,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局预防和制止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局里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贺晓强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安站。十二县(区)和榆林、神府两个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组织、检查指导、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每年初,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对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布署,并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榆林报专板报到。

三、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施工现场较为混乱,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不到位,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施工用电隐患突出,特种机械设备管理不规范。

2、安全防护用品参差不齐。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但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价低质次的产品,给安全管理直接带来巨大压力。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管不胜管、疲于奔波的情况。

3、监理市场的管理不力。全市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加上工程监理费用的偏低,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带来安全管理水平低,难以发挥监理的真正作用。

4、建设单位忽视安全。经常是口上喊的响,实际是重进度、重质量,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的事,疏于管理,对提高安全生产起到了负面影响。

5、一些县(区)企业对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认识水平、工作力度存在一定差距,管理部门激励机制有所弱化,导致企业文明工地创建积极性不高,重验收,轻创建过程,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有所滑坡,对文明工地创建内涵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6、创建文明工地的激励机制与市上现行的招投标办法有矛盾,协调工作任务很重。

“十二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出现了近年来规模最为壮观的建设高潮,每年纳入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约有600多项,建筑面积 700多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0多亿元,施工人员10多万人,榆林成了一个“大工地”。我们站在塑造“两区一市”中心城市的高度,把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作为行业的首要任务来抓,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精心策划,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使全市建筑工地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每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总体目标:一是全市每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二是努力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1、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等,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布,增加执法的透明度,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

2、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继续加大质量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除春、夏、秋季三次质量安全检查外,我们将继续不定期的开展建筑市场巡查工作,尤其是监理市场违规现象的查处,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要加大处理力度,同时在网上通报。

3、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主要从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隐患治理年主题,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防范工作,控制事故发生。

4、继续加强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要以今年全省第十二次创建文明工地现场会为契机,充分发挥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激励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08]246号)文件精神,完善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机制,调动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将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同市上开展的“双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文明工地创建的整体水平。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市范围由建筑施工安监执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XX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和部门规章,学习《高大模板施工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办法》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为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拟组织对发生过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3)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全省建筑劳务队伍综合素质以及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全面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监站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市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发宣传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与其它部门协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肃追究和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处理决定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要求。

(2)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3)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全市施工企业诚信平台。

7、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县(区)建设局领导和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建设规模较大或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县(区)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组织重点督查,督促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2)针对当前建筑起重机械监管存在问题,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测验收规程。

(3)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8、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制建设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市、县(区)两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强化各地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2)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有效措施。

9、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1)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督促各地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全市各级施工安监机构经费、编制等问题。

(2)施工企业必须按照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14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安全生总结

按照市国资委,沈阳市安委会印发〈沈阳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制定了活动方案,结合项目现场实际,开展了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活动月”活动,并狠抓宣传活动,着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突出重点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1、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15年6月5日,项目部将组织职工开展 “遵章守纪,从我做起”的安全签名活动。向各施工单位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活动月”的活动要求,利用生产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教育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遵章守法,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文化,传播了安全技术,做到全体管理及施工人员人人皆知,提高项目部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安全牢记心中,推动了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杜绝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个人防范能力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0日,由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可能会引起施工坍塌、脚手架、深基坑、塔吊、施工用电、模板支撑系统等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也紧紧围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整改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有了一定的改善。

3、项目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首先利用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黑板报和简报进行立体全员教育,重点组织施工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进行内培外训,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员集中学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树立从严管理的思想。这样一来,使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高,也真正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使安全生产思想根深蒂固。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本次“安全生产月”月活动,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促进现场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态势发展有较好的推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参建单位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未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员,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切实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侧重做好下一步工作目标: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尤其是提高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督促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抓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3、积极配合市区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安全监督的职责,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以保障现场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城建·保障性住房AB区项目部

2015年6月15日

第15篇: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严格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建筑活动。

二、主动公开本单位承建工程涉及周边安全的事故风险,并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三、汲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四、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安全生产关切。

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六、落实政府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七、如果出现违反有关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相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我公司对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该工程造价的2%计取安全生产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

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

4、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

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

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

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11、认真抓好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

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我代表公司承诺:并严格执行了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监督。

第16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之我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之我见

张翼飞 黄玉民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性行业,参加施工的人员特别多。由于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加之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又跟不上、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繁,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十分严重。鉴于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我国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建筑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我国施工企业实际的。基于此,从安全管理体制中的组织机构、施工工艺、安全管理几个方面来谈谈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建筑企业体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完全走入市场,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尤其是最近几年,个体建筑业迅猛发展,施工企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从建筑施工工艺来看,已经从传统的手工操作逐步向机械化、专业化方面过渡。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大量采用,要求建筑施工工艺不断随之而变化,以适应现阶段新技术的发展。如建筑高层的不断出现,就必须以塔机代替以前的井字架施工,并增加了外用电梯。玻璃幕墙更加适应了工厂制作和现场安装;深基础施工从人工挖孔桩逐渐过渡到采用冲孔桩、沉管灌注桩、预应力管桩;增加了边坡支护工艺。脚手架工程除落地式脚手架外,又出现了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以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过去的砼浇筑基本上是手推车入模和吊车斗入模,目前大部分已改为砼输送泵直接浇筑。这些新工艺的出现,一方面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不安全因素,迫使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加大力度对操作人员实行新工艺的培训、安全工作的教育、施工现场的检查,增加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量。

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分析

建筑业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事故频率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其中一条是企业负责。企业负责的关键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在整个经营管理中,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就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要做到安全生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执行落实者,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个体私营企业许多没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职安全员一般也是挂名的,平时根本不到现场,最多只是应付上级的检查。工地的现场主管既是施工员,又是技术员,还是安全员,一兼多职。安全生产制度无法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没有切实的保障。

国有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也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安全部门的管理权限不够,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现场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不能直接安排人员整改,要先报告,能否落实还得施工队或者项目经理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遇到施工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总是难以摆正关系。

2、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首先是现场操作工人的管理严重脱节。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大量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施工。国有企业施工现场一般管理人员和少数工种才是正式工,操作工人都是临时招聘的农民,主要管理方式是和民工队的工头签定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明确双方责、权、利,安全全部由自己负责,企业只是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在施工中抢速度、拼体力、拼设备,只注重一时的利益。

其次是安全教育严重滞后。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

第三是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在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注重进度和效益。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资金不足,有些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措施也不愿花钱,他们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第四是工程造价太低。目前,工程大部分实行低价中标。由于建筑市场是一种典型的卖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迫使施工单位互相攀比,竞相压价,恶性循环。虽然国家招标投标法规不许低于成本价,但是对于成本价的界限不清楚,实际投标中也没有顾及这一条。另外,个别地区还实行摇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施工企业借证现象严重,导致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虽然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时规定为一个固定数或者固定百分率单列,不允许竞争,但多数费用太少,加之中标价过低,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往往挤占安全费用。甚至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明确安全措施费用的数额和拨付款项。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组织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禁止挂靠施工。首先应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在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将注册项目经理资料输入电脑,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以此来限制施工企业无限制地承接工程任务,给某些资质不够,信誉不好的个体私营挂靠钻空子。其次是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三是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3、加强对现场民工的管理。民工的来源应通过有组织的劳务公司,改变目前由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序状态。劳务工的使用必须签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内容要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公司设臵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办公用品,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5、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做到纵深到底、横向到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主任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执法,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严肃查处,并落实到主要负责人,直至企业负责人。

(二)技术措施

1、工程开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防雨、防台风、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大门设计、生活、生产设施布臵、各种材料堆放位臵、给排水设施、施工用电设计及走向。安全防范重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监理公司批准,施工中严格按此执行。

2、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硬地化。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库内吸烟。

3、电气、设备防护、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雨及安全保护装臵。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要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或电缆埋地。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所有机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接零保护。手持照明灯要用36V安全电压,检修电器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高处作业要戴安全带,从事架工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出入口要设防护栏;施工架子按规定在操作层中间每隔两层满铺跳板;拉结、顶撑、剪刀撑、扫地杆符合安全规定,设臵踢脚板,挂设安全网。

5、做好文明施工。首先从思想上强化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扰民、不损害附近居民利益。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围墙、大门应庄重美观。临时设施、砂、石、钢材等材料统一布臵,挂牌、堆放整齐,保持卫生清洁。宿舍整齐有序、食堂卫生,饭菜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施工机具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清洁,设专用洗车池,工地设卫生监督,每天检查。

建筑业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简况:

张翼飞 河南内黄县建设安全监督站 科员 联系电话 13253009527 黄玉民 河南内黄县建设安全监督站 副站长

联系电话 15937218177

通讯地址:河南省内黄县建设局安全站 邮编 456300

第17篇: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由各施工企业与昆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及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二、目标

(一)质量目标

1.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避免一般质量问题的多次出现。

2.积极参与争创各类各级优质奖项,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品质。

3.保证及时履行保修责任,消除质量缺陷,减少质量投诉。

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目标

1.杜绝一般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急性中毒事故、重大车辆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爆炸事故。

2.工伤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7‱以内,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3‰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

3.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

4.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5.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JGJ59-99检查考核达到80分以上。

6.积极参与争创各级文明工地的活动,获各级文明工地的建筑面积占全年施工面积的25%以上。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三、责任内容

1.不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情况下承揽施工任务;不与建设单位串通作弊;不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任务;不允许无证企业挂靠;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领导重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置和管理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分工明确;各项目部人、岗、责均按要求落实到位。

4.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科室按程序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和

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5.保证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保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7.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8.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9.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10.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质量、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

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11.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措施

1.对质监站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监站每月进行网上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质量问题的(每月质量通报的前3位)、或一年内累计质量通报达2次的企业,由市建设局委托质监站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质量问题被通报的企业,市建设局限制其在昆承接业务三个月。

2.对安监站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工程,安监站实行网上通报整改。项目经理所承接的工程被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且被网上通报批评的,自该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限制在昆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对于一年内累计安全通报达2次的企业,市建设局委托安监站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市建设局限制其在昆承接业务三个月。

3.一年内2次被限制承接业务三个月的企业,市建设局对其作出限制在昆承接业务一年的处理。

4.对出现以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市建设局取消其各种评奖评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伤亡超标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事故。

五、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昆山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第18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

遂宁市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明泰-米兰星城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遂宁市建设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将按该工程造价的2%计取安全生产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现委托项目经理,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3、委派同志担任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且保证其每周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允许其上岗作业。

4、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对各专项施工方案应具备的相关要素详见《相关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提示单》(附

七)。

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遂宁市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

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11、认真抓好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

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我代表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江宁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的监督。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的各项行政处罚,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承诺书

遂宁市建设局:

我受本公司法定代表的委托、全权、全过程地负责明泰-米兰星城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及有关该工程的一切事务。

为了保证本工程优质高速、文明施工,我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动态管理办法》,并对本工程的管理工作作出如下承诺:如果违反下列任何一条条款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的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并保证专职安全员常驻现场不少于6天;

2、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工程安全及经营行为的考核和检查;

3、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决不擅自施工;未经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条件验收合格的,决不擅自进入下步施工作业程序;

4、不将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5、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

6、及时报告及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隐瞒、谎报或者破坏事故现场,不阻碍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7、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做到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扰民、聚众斗殴等破坏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

8、决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并保证将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

9、自觉参加建设管理部门的会议和各种业务的学习培训;

10、认真合理安置外来民工的生活起居,保证住宿、食堂等公共设施的卫生,搞好工地计划生育工作;

11、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爱卫会和传染病防治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政府

应对突发性传染病的各项工作;

12、遵纪守法,确保工地上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第19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三河市建设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与百日督查、隐患治理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公司6月初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6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建设局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

市建设局的统一部署,布置一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展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进行散发,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装饰装修、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要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3、组织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方案,6月中旬组织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2008年第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4、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搭设、高处坠落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以促进整体管

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7、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第20篇:建筑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13年我公司制定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各项目部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员、安全员加强基础、主体、外架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道路畅通。安全科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监管。各工程开工,项目部要对现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学习教育。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要求各项目部结合安全科的管理目标,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高处坠落物体的防范措施,完善消防设施,严格按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安全员提出,及时纠正。安全生产重视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各项目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1、质量、安全、信誉是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的准则。

2、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各班组做好养护和防护工作。

3、夜间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到场,用电、安全、进行规范和管理。

4、用电要做到一机一闸,落实电工人员专人管理,电线必须穿管。

5、夏季施工各项目部对工人做好防暑工作。

6、各班组做好交接,上班人员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出入口的搭设和外架必须按规范搭设。

7、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科室对各项目部大力支持,希望各项目部齐心协力搞好本职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尽心尽职。

2013年3月26日

2013年工作安排

1、我公司大力支持建造师参与招投标。

2、中标后不得卖标和转包。

3、建造师对中标后的工程开工手续办理、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民工保险、开工前的准备、围栏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内要进行全面规划,才能降低成本,人员组织搭配、基础开挖、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项目部第一负责人对该工程经济和质量安全全权负责,工程进度、月报、按月发放工资、工人领取工资签字的花名册及时送到公司办公室。

4、公司制定的制度和章程,各项目部要执行,工程科、安全科到各项目部检查时,发现和提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如不整改,责令停工及处罚。希望各项目部负责人遵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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