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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17 08:37:47 来源:党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2005年工作总结

和2006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委会议和区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和旅游工作会议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工作中我们以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为主线,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和谐的九原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就具体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具体工作,见实效

(一)民族工作

1、转变工作作风,倾听了群众心声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年初我们改变了传统的等指示、等任务的工作作风,从幕后走到台前,从被动变为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老百姓的家里和他们促膝而谈,不仅把党的政策送到他们心窝里,而且还掌握了第一手材料。通过下基层走访调研发现:(1)阿嘎如泰苏木卜尔汉图嘎查存在行路难,急待于修整一条马路。(2)阿贵沟嘎查的牧民反映吃水难。(3)兴胜镇民族新村、沙尔沁乡阿都赖村、古城湾乡阿善沟门村牧民提出人畜饮水工程、护村坝工程等问题。我们得知这些存在的具体困难后,通过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先后协调资金110万元人民币,逐一解决了上述存在的困难,为老百姓切实的办了一些实事,好事,受到广大农牧民的好评。

2、今年筛选上报了少数民族教育项目和阿嘎如泰苏木“封山禁牧”移民搬迁工作项目。

3、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会同统战部起草了如何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二)宗教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今年,在认真贯彻落实了新的宗教条例、包头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同时针对各宗教教堂负责人进行了换届,产生了新一届的宗教教管会。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后加强了宗教动态信息反馈周汇报制度。并迎接了市统战部、市民委领导对我区麻池镇等6苏木、乡镇调研,对我区的宗教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最近通过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协调,从市财政争取 2 到100万元资金,加上个体、私营企业的30余万元对梅力更召和昆召进行修缮维护。

协助昆召召开了一年一度的嘛呢会及300周年庆典活动。同时对全区35个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彻底的检查。对新贤城教堂进行了重建。对二相公、黑麻板哈业脑包的危房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以免发生意外。制止查封了昆都仑水库非法活动场所一处。制止了公积板村,二相公村等教堂的大型非法活动。

总之,一年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宗教稳定,无安全隐患出现。

(三)蒙古语文工作

少数民族地区学习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

1、从年初开始协调区城监大队、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对我区的主要街道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各党政部门、苏木、乡镇、

210、110国道等涉及到的范围进行了多次的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情况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期限整改。对有些不整改的钉子户进行了多次的说服教育,宣传动员。通过不懈的努力,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今年为喜迎包头“三大盛事”,我局加大了蒙汉文并用工作力度,成功迎接了市政协和市民委两次对我区使用蒙古语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我区的蒙古语文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3、我局投入2万余元在环保局楼下底店成立了九原区蒙汉文定点制作中心。

4、针对沙河镇地区商铺与日俱增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也加大了力度。及时做好了宣传动员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检查各类牌匾、文件头、会标、信封等8000余个,其准确率达90%。

5、提高了翻译人员业务素质。(1)派选一人参加全自治区翻译人员培训班。(2)购置《蒙汉文词典》工具书,达到人手一册。

6、(1)借“创城迎会”为契机,集中整顿了建设路两侧蒙汉文并用老大难问题,经过多次协调,解决了问题,并用率达到100%。(2)用一个多月时间检查了全区机关、企事业、驻区单位的信封、信纸、文件头、公章、科室挂牌蒙汉文并用情况,共检查3000多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及时反馈了信息。

7、重新翻译审核了《乌拉山包头市九原区段封山禁牧通告》、在内蒙古日报蒙文专版上发表了一篇介绍九原区概况的文章。

8、制做展板大力宣传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同时发放了宣传资料,发放《期限整改通知书》,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四)旅游工作

自我区旅游工作归属我局,我们主要是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和市旅游局要求对我区各旅游景区(点)、渡假村、生态园进行了摸底、调查、整顿,加强了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在没有足够的经费和专业人员的情况下拿出了我区关于旅游工作的“十一五”规划。今年还上报了关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帮助梅力更旅游风景区晋升为AAA级景区,从今年的黄金周开始到现在对7个旅游景区、渡假村、生态园的统计情况看,接待游客为10万人次,收入可达500多万元,与上年周期相比翻一番,使我区的旅游事业的发展逐渐加快。我区的旅游从一开始摸石头过河,慢慢地在发展,做为第三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前景是不可估量的。

二、存在的问题

5 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

(1)民族工作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还有待于解决,资金短缺是主要原因。

(2)宗教方面:对梅力更召和昆都仑召等古文物建筑要进行妥善保护和修缮的话还需大量资金的投入。恳请区委、区政府给予支持解决。

(3)蒙古语文工作方面:开展此项工作无专项经费因难重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请区委、区政府酌情考虑拨付这方面的专项资金。

(4)旅游工作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希望领导给配备这方面的专业人员。

三、2006年工作安排

(一)民族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搞好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

2、做好民族经济、文卫项目,筛选上报市民委和自治区民委1—2项目。

3、举办1—2期少数民族干部、农牧民培训班、重点学习6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区域自治法》、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及科技知识。

4、继续做好阿嘎如泰苏木封山禁牧动员宣传教育工作。

(二)宗教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执行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

3、举办1期各个宗教活动场所神职人员(负责人)的培训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新时期党的宗教政策。

4、协助梅力更召和昆都仑召,一年一度喇嘛会筹备工作。

5、做好昆都仑召西*府、王爷府和哈萨尔殿的保护修缮工作和测量规划工作。

(三)蒙古语文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2、按照区“创城迎会”指挥部的要求,继续做好我区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检查整顿工作。

3、为巩固原有的基础,要进行定期检查。

4、继续做好翻译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工作。

5、及时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旅游工作

1、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和对外宣传促销工作。

2、认真做好旅游专业人员的招聘工作。

3、举办1期旅游业人员的培训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和相关专业知识,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旅游业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各旅游景区(点)、度假村和生态园,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争取做到无安全事故和无投诉事件。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号

推荐第2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华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推荐第3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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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见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推荐第4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

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

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

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推荐第5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年度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推荐第6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XX区民宗局紧紧围绕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创新思路,发挥优势,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更好地服务“五区”建设大局,现将2014年1-3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保平安”为重点,狠抓民族宗教领域节前安全稳定

今年1-3月,我局先后5次到城厢镇寿佛寺、三清观,弥牟清真寺、清泉镇清心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配置、消防通道畅通、房屋建筑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元旦、春节期间场所内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政治安全作出强调和要求。1月26日,牵头区委防邪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消防大队及弥牟镇召开狮子蓭安全问题协调会,明确狮子蓭属于未开放场所,在未取得许可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对有宗教信仰零星前来的村民由村两委进行劝解和疏导,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切实维护我区春节期间的和谐稳定。1月30-31日(除夕及正月初一),组织全局干部集体到寿佛寺、三清观进行节日值班,现场维护秩序,确保群众安全敬香、文明敬香。另外,主动与祥福镇协调,帮助藏族群众罗强、三郎格西协调工程欠款,此问题已在春节前初步解决。

二、以“促发展”为主题,帮助服务管理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积极为回族群众办实事。与区经信局等部门协调,帮助回族群众解决了回民公墓用电问题、回民公墓内光纤线缆跨脱问题。二是帮助清真寺进行危房维修改造方案制定。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维修资金,并争取到市民宗局领导到寺内进行考察调研,指导商量维修方案;另一方面帮助清真寺完成了工程设计及预算等准备工作。三是指导寿佛寺“寿佛殿”进行修缮。协调区文管所对“寿佛殿”修缮进行指导,目前已完成前期勘察设计,下一步将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确保工程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安全开展。

三、以“走基层”为载体,切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及少数民族群众中进行走访调研,收集群众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和工作台账,并进行了议账、销账等工作。二是对挂钩群众和联系党员进行节前慰问,为困难群众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质,为联系党员赠送了窗花、对联等节庆用品,帮助群众温暖过冬、喜庆过年。三是协助区委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组织民宗界代表人士参会,同时对民宗界代表人士进行了节前慰问。四是稳妥推进2014年重点工作,收集统计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完善了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常态化监督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依法办理民族成分更改1人次,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利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时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更新。五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省、市、区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完成了领导干部个人报告及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报告。

一、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创新机制,切实惠民,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着力建立和完善慈善帮扶长效机制。创新运营模式,扎实推进“慈善惠民超市”建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5家惠民超市,向全区低保人员提供54万余元资助,切实提高了低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认真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90.11万元、一季度低保户液化气补贴2.71万元。

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坚决做到应保尽保。严格规范审批环节,执行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季度共审核低收入家庭申请350余份,出具《XX市城市(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310份。累计保障人数6333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241.30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381.02元,高于市上下达的累计月人均补助275元民生目标。一季度我区医疗累计救助426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0.38万元。

三是不断巩固和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创新成效。安排街道及社区各分站对市民进行宣传,发放《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宣传资料》、《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实施细则》等宣传资料,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中来。对桥梁、涵洞、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流浪人员采取实名登记制度。开展救助服务,及时将流浪乞讨人员送至市救助站。今年第一季度送市救助站2人次,劝离职业流浪乞讨人员73人次。 (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大力推进基层管理创新。

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规范合理使用。根据社区户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专项资金匹配额度,为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服务居民提供资金保障。组织街道、社区培训,对资金在使用范围、使用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加强日常督查,及时反馈、总结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解决,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指导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区民政局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今年1月16日,全区85个社区(59个城市社区、26个涉农社区)首次全部采用直选的方式,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421名成员。 (三)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我区坚持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增强社区发展活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全面启动社区网格治理新机制改革,推动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审议通过了《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动员大会方案》、《XX区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关于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协管员劳动用工关系转移后仍在社区工作的待遇指导标准(建议稿)》。

二是多方协作互动,抓好学习培训。相关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成立各类指导工作组和推进改革工作督导小组,建立督导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在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改革方案总体安排,进一步加强主动衔接和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对街道和社区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打牢改革工作基础。

三是各部门协同配合参加培训。在两次培训中,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就“区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准入社区管理办法”、“社区相关人员劳动用工关系转移”、“社区平台购买社会服务”等专题分别进行详细的讲解说明,为改革工作全面推进打牢了工作基础。 (四)科学培育,整合资源,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现场勘验工作。2014年一季度共办理现场勘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7个,变更登记2个。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达520个,社团84个,民间组织总数达到604个,在XX市所有区、市、县中继续保持领先的态势。在各业务主管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对8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政策法规专门培训,并完成了社会组织的信用等级评估工作。查处、取缔5家非法社会组织。

(五)强化服务,提升效能,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狠抓功能完善和服务升级,我区婚姻登记处今年一季度共办理结婚1966对,离婚624对,补办结婚证432次,出具单身证明2818份;截止三月底,我区已对17条新建和已规划即将修建的城市道路进行了命名;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绿色、环保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共向辖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享受殡葬惠民政策的有17人,总计1.36万元。

(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全区共建成15家社区长寿食坊用餐点,具备为500名老年人提供用餐的能力。一季度到社区长寿食坊用餐的老年人达1864人次。完成“XX区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前期调研。 二是研究制定慰问方案。春节期间,慰问百岁老人40人。对全区9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及特困老人、五保和孤老逐一进行走访、慰问。据统计,春节和重阳节全区共走访慰问老年人3000余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41万余元。今年一季度为全区老年人共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2200余本,《XX市老年人优待证》共2400余本。

(七)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完善的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双拥共建各项任务。一是着力抓好优抚工作政策规定的落实,做好士兵退役安置的政策宣传,指导工作。在“两会”期间,充分发挥“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维稳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做好维稳工作。 二是更新民政优抚信息系统数据库录入,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全区共有优抚对象1486人,截止目前已录入1152人,认证率达77.52%。通过档案清理、身份证扫描、伤残证审查等步骤,严把本级审核关,截止目前已更换新证249本,第二批换证工作正在准备中。

二、第二季度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加强慈善宣传,提升武侯慈善社会公信力。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武侯阳光慈善”系列资助项目。进一步做好低保工作,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做好分类施保,切实帮助我区特困家庭解决生活问题。协调好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XX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平台更新后的正常运行。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工作效率。认真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以“奋力打造服务型现代民政”为导向,坚持机制创新,搭建满足居民社会化需求的服务平台:一是抓紧开展社会组织顶层设计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工作;三是依照程序推进邻里互助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与需求的有效对接。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社会化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社区新型治理建设。

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结合当前我区正在进行的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工作,召开深化社区网格治理机制改革等社区工作专题培训会,使社区“两委”成员对改革的重要意义、思路、举措等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不,进一步夯实改革的工作基础。全面启动“网格立体化、主体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社区网格治理新机制改革,推动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 (四)进一步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继续探索为老服务的新模式,创新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策措施。我局先后与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和两家区内通信平台公司进行了洽谈,拟制了建设方案以加快推进“XX区智能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下一步重点针对门卫管理、出入登记制度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问题开展安全排查,并对个别养老机构存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确保全区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不留隐患。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亲切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社会发展主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民政事业取得了新成效。我区邻里中心项目在全国240多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入围第二届中国社会创新奖;“家院互融”项目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创先争优“优质服务品牌”,区家院互融服务中心被评为“XX市社会养服务体系建设先进集体”;社区建设工作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市第四次民政会议上进行大会交流;我局被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委联合评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XX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XX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回顾2012年的民政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坚持做强做大,民生服务品牌的惠及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一是家院互融项目实现了新的扩面提质。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家院互融项目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又被列入2012年政府实事工程,家院互融品牌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服务对象实现扩面,已有5000余名服务对象享受到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对象总数增加30%,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70周岁以上独居等重点服务对象专业服务覆盖面分别达90%和70%以上;服务效率得到提升,完成家院互融信息化平台二次升级,全面提升养老工作管理、服务监督、老年人满意度、紧急求助等功能;服务内涵不断拓展,开展了“暧巢行动”,以公益创投方式为家院互融高龄独居老人开通数字电视老年频道,形成了11大类83项服务项目,为97万余人次的老人提供了各类服务;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完成家院互融服务站等级评定工作,累计发放补助资金93.5万元。对家院互融服务中心(站)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委托第三方考评单位远东零点市场研究公司走访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与经费核拨挂钩。二是我区枢纽型养老机构实现质的提升。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的市重点工程——江东怡康院(区社会福利中心)主体工程结顶。同时按照高端定位、高位运作的目标,多次赴上海、天津、杭州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积极做好江东怡康院正式投用的各项筹备工作。

二、坚持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邻里中心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去年实现社区邻里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建成了辐射全区的枢纽型支持性平台——XX区邻里中心,并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浙江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XX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等10多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二是首家中国社会创新基地落户我区。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与我区将在社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公益创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三是在全省率先探索搭建公益资源配置平台。成功举办了首届社区公益伙伴洽谈会,基本形成了政府扶持、社区“点菜”、邻里中心运作、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参与、第三方监督的“六方联动”公益创投机制。今年公益洽谈会共吸引了90多个社会组织和28家企业、基金会报名参加,现场55个社区公益项目全部找到了合作单位并获得支持资金150万元。我区公益创投机制的探索受到陈加元副省长、马卫光副市长的批示肯定。四是在国内率先研究完成《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能力指标体系》课题,受到民政部的肯定,并即将转化成国内首个社工行业地方标准。

三、坚持真抓实干,民生政策和专项事务进一步落实。一是地名工作取得新成果。第二次全区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共采集十大类地名信息2819条,上报并通过了省级部门审核验收。积极开展普查成果应用,编纂完成《政区大典宁波卷·江东篇》,完成出版《XX区地名志》和新版《XX区行政区划图》。实施姚隘路(汽车东站—世纪大道)更名工作,实地调查居民264户、沿街商家近100户,其中180户住户完成办理门牌更名与证件更换。二是社会救助效能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平台系统实现区街社区三级联通,并与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联网,低保户家庭信息实现每月及时反馈、更新,已交社保虚报冒领低保现象得到杜绝,全区7个街道已全部实行低保无纸化网络审批。实施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对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金授权街道直接审批。此外,双拥活动丰富多彩,优抚政策扎实实施,婚姻登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惠民殡葬工作落实到位,福彩销量稳居全大市第三位,福企年检合格率达到100%;成立了XX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全区社会组织发展到1067个,社会组织不断壮大。

四、坚持以人为本,民政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一是坚守岗位讲奉献的氛围更加浓厚。全体民政干部积极参与“三思三创”活动和改进作风提效年活动,开展了“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进社区解民忧等活动,形成了立足本职岗位比敬业、讲奉献的浓厚氛围。二是团结协作讲大局的传统更加彰显。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民政会议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两强两品”战略,坚持局党组领导决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干部积极实施、科室同志具体落实工作机制,坚持重点工作“五个一”工作法,实行对账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状态,确保全年民政工作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三是干净干事讲廉洁的意识更加牢固。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注重组织领导、注重教育引导、注重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项目工程保廉工作,积极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深入打造阳光民政,全体民政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继续保持了民政干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0**年,区民政局将根据全国和省、市民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现代大民政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总目标,积极贯彻实施区“两强两品”战略,统筹谋划,创新突破,出实招、讲实干、求实效,努力在我区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着眼发挥保底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按照构建社会“大救助”格局要求,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完善,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救助行为,提高救助效益,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完善社会救助链建设。完善以困前预警、困中救助、脱困跟踪、诚信承诺为主要内容的助困工作机制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机制建设。建立核对信息平台、出台实施细则、组建核对办公室。探索实施以“刚性支出”为导向的新型核贫办法,转变以往以“收入”为主要核定参数的做法,实现更具针对性的分层分类救助。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低保、扶助证、残疾人生活补助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无纸化审批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医疗“一站式”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救助工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三是积极跟进就业、创业扶助。组织有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会及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对救助事项进行“审核”、“把关”。积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街道社区定期开展抽查。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二)深化爱心超市品牌建设。继续推进从被动到主动、从物质到精神、从政府到民间、从实体到虚拟的爱心超市功能“四大拓展”,不断发挥爱心超市在宣传互助理念、倾听群众诉求、整合捐赠资源、提供爱心物资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作用。通过和社区共建单位、爱心企业及个人联建、冠名等形式不断扩大货源。调整爱心互助联盟领导班子,完善成员单位结构,提高自我运作能力。引导爱心互助联盟设计帮扶项目,推动爱心超市社会化运作。深化爱心超市心理援助项目,对重点困难人员实施心理援助,积极引导受助对象调整心态、稳定情绪、坚定信心。

(三)加强减灾救灾工作。修改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探索物资储备新形式,采取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构建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加强应急避灾场所建设,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灾害信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启动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气象防灾社区建设,探索以社区为平台,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害管理,促进政府机构、私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在灾害管理领域开展更广泛的协作。

二、着眼发挥融合作用,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构建“大福利”格局要求,着力打造失智失能老人享受机构养老、需照料老人享受家院互融或日托养老、健康老人享受互助养老的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无盲点,进一步打造江东“幸福老人”品牌。

(一)以提升服务品质为主抓手,高标准推进家院互融服务。一是增强家院互融中心的辐射能力。以福利中心建成为契机,把家院互融服务打造成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互通、专业化和市场化并重、政府购买和社会服务互补的惠及全区老人的养老服务体系,使之成为省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社会化养老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服务辐射基地。二是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上岗证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现行职业培训补助政策。三是增强信息平台的整合能力。依托升级版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将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和志愿服务三大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通过二期工程建设,最大程度实现快速响应、实时考核、及时统计等功能,不断提升智慧养老能力。

(二)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切入点,高水平推进传统养老模式。一是着力打造一个基地,高品质推动机构养老。将怡康院打造成失智老人照料基地,力争两年内使之成为全省失智老人照料示范点。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机构养老的各项制度,出台养老服务的各类规范和标准,适时召开机构养老工作现场会,使全区的机构养老迈上专业化的良性轨道。二是重点推广三种模式,创新开展居家养老。着力推进居家日托服务。重点推进福利中心轻度失智老人日托馆、东郊敬老院老人康复日托部建设,完善嘉和颐养院日托站的日托服务。积极推广互助养老。在传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基础上增设互助项目,推广相对低龄健康老人结对帮护高龄老人的养老模式。大力提倡孝亲养老。弘扬慈孝文化,弘扬家庭尊老、爱老和赡养理念,倡导子女切实承担赡养人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整合推动三种服务,积极倡导精神养老。引导社区着重提供三种精神养老服务—终身学习教育服务,传统节庆文化服务和心理健康专业服务。积极创办社区老年大学、老年刊物等,在区级和街道层面开展内容丰富的助老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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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发展,宗教稳定和谐”的目标,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一是4月份,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传达贯彻了中央领导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批示和省民宗局长会议精神,与各乡镇签定了责任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

二是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情况建档工作。结合我县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我局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在县有线电视播放通知、到城区4个居委会散发宣传单、上到少数民族群众户中等多种形式,将城市少数民族情况摸底工作与宣传民族政策相结合,在掌握全县城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同时,让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熟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目前,该局对全县城市少数民族分布情况基本上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并建好了相应的台帐。

三是认真做好少数民族高考生成份认定工作。为落实好少数民族考生升学加分的优惠政策,我局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

1高考学生的民族成份严格审查把关,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到了审核细致,办证无误。同时,积极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时间随到随办,考生只需持户籍证明、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就可前来办理证明,极大地方便了少数民族考生和家长。4月份,我局办理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证明准确率在100%,接受办升学证明的少数考生和家长咨询60人次。

2、精心做好民族地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少数民族项目申报工作。

年初,我局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我县民族地区实际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十一五”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我县民族地区 “十二五”规划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规划涉及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社会公益事业、民族文化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5月份,为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我局联合交通局、水利局有关技术干部多次深入新月畲族村和横山村红星畲族村小组,进行实地调查考证,广泛征求畲民群众的意见,经县有关部门论证的情况下,积极向上申报了《修建新建至新红的旅游公路》和《修建红星组引水渠》两个项目。

3、认真做好畲族文化搜集整理工作,发展畲族民俗旅游。结合**县创旅游强县的战略,依托新月畲族村地区独具的民族风情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局大力搜集整理畲族文化,鼓励支持新月畲族村畲民利用民俗村居开办“农家乐”旅游,着力打造畲族民俗风情景区。上半年,我局通过邀请专家老师为畲歌谱曲填词、走访新月畲族村老人座谈、搜集畲族古籍,对新月畲族

村畲族山歌、服饰、饮食等畲族传统文化进行了完善。现已整理出一本集80年代老畲歌和符合现代生活的《少数民族歌曲》装订本,搜集到了一本手抄族谱、一本珍贵的畲家祖歌手抄本《盘古皇歌》和一些畲族祭祀用品。目前,新月村组建了20人的民族风情表演队,利用农闲时期唱畲歌、跳畲舞等节目,4月份该村民歌手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举办的第三届“三月三”民歌艺术节中,以一曲《隔山唱歌好声音》获得了铜奖。畲民正在自主集资启动“畲族凤凰生态农庄”项目,该农庄规划占地面积300余亩,集休闲垂钓、登山健身、畲乡饮食、山庄住宿、体验畲俗风情等为一体,总投资600余万元,还有20余户畲民利用自家房屋开办“农家乐”住宿,规模还在不断的扩大中。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1、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宗局第7号令《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6月份,我局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宗教团体成员共60多人,认真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刚刚出台的《办法》。会议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详细讲解。聘请了专业财会人员就如何依法设臵会计账簿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交流了做得较好的圆通寺、大觉岩寺的财务会计账簿。通过学习,与会人士一致表示,要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按照县民宗局的要求,认真全面地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

2、做好上海世博会民族宗教维稳工作。

我局深刻认识到举办上海世博会的重大意义,按照省统战

部、省民宗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民族宗教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抓学习。为增强干部维稳意识,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就妥善处臵民族宗教方面的敏感问题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相关工作预案。二是抓防范。对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各方面的反映和动态,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安全大检查,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工作责任制。三是抓机制。重新调整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结合**县移民中信教群众多的情况,增设了县移民开发局为成员单位。建立世博会期间维稳联系制度,协调建立统战、宗教、国保等部门密切协作机制,加大对境外宗教渗透和地下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形成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爱国宗教团体在维护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政策教育,引导少数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3、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2月份,我局对在2009年度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的圆通寺、大觉岩寺等6个先进宗教场所予以表彰。今年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与法制宣传进场所相结合、与争创文明城市相结合、与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结合、把创建工作与助推旅游发展相结合、把创建工作与传播爱心相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培训、规范活动、有序管理、安全防范和服务社会等五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县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

有序,宗教关系更加和谐。

4、引导宗教界向社会献爱心。

今年,全县各宗教在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同时,始终热心于社会各项公益事业。3月,我县马头山镇有户人家被火烧房子,马头山永胜基督教堂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为该户村民捐款3520元;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我县宗教界人士心系灾区,迅速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积极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截止5月7日我县宗教界共捐款15077.7元,现全部汇入**县慈善会;在我县“6.19”水灾中,共捐款2.98万元和10多床夏被、160多件夏衣、30多袋米面以及33桶食用油和部分生活用具,为我县防汛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和民族宗教界防汛救灾工作。

1、信息宣传工作。共向省局、市局、县政府网站上报信息15篇,被省局采用9篇,被市局采用8篇,被县政府网站采用2篇(包括重复上稿),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及有关调研材料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2、民族宗教界防汛救灾工作。今年6月19号至22日,**县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多次,我县民族宗教界受灾非常严重。我局立即组织干部深入到宗教场所、民族村、组,了解掌握灾情,并将受灾情况向上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同时,安排部署民族宗教界人士开展防汛自救工作,发动信教群众对道路塌方清理,要求各宗教场所安臵房屋倒塌的信徒。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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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1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关心指导下,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民族团结为基础,宗教和谐为目的,始终宣传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以全面落实市民宗委下达的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行动指南,统揽工作全局,对照责任书内容逐条分析,提出落实办法,分解目标任务,限定完成时限,从而有力促进了我局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了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考核内容。

一、工作亮点

1.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20个乡(镇)配备了民族宗教专干,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委责任书年度考核。

2.在民俗文化和古语挖掘保护上成绩显著,陇南市成立白马民俗文化研究协会后,我县高度重视,也成立了相应的县乡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即使召开会议,明确主导思想,细化目标任务,组织人力多次深入民族村社,走访调研,撰写专题论文,汇总梳理,编写成书,已在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以陇南白马人民俗人文化为主,共分五卷:语言卷、故事卷、服饰卷、歌曲卷、舞蹈卷。并在毗邻市县进行交流,以白马锅庄舞,迟歌昼等丰富多彩的民俗舞巡回演出。

3.强化宣传,浓厚民宗工作氛围,分A、B两面,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确保社会稳定、市县两个共同等内容,在全县各乡镇公路沿线醒目处设立3m×5m的大幅宣传牌。使全县人民关注民宗工作的发展进步。

4.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寺观教堂,实施依法管理,确保宗教和顺,使各项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尤其对基督教堂的管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上报信息不及时。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显著,但未能很好的与上级部门沟通,缺乏工作小结,没能将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亮点及时上报。

2.工作创新意识不够。由于工作人员的紧缺,工作中存在照搬的现象。

3.办公设施不完善,办公经费紧缺而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4.宗教场所没有维修、新建项目、使多处场所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需求。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1.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信息。2011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民族宗教局扩充了工作人员,我局将按照个人特点,分派工作,细化分配,责任到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信息。根据每项工作开展的情况,阶段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从而全面突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 2.勤于思考,加强创新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多思考,早谋划,早部署,克服经费等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3.争取维修和新建寺观教堂的项目,满足信教群众的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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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把握民族工作“两个共同”的主题,紧紧抓住宗教工作的“两个关键”,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为构建和谐魏都和实现富民强区做出了应有的的贡献。

一、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巩固加强民族团结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我局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召开了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会议,宣讲“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讲解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共发放《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等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500余册,有效地推动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开斋节”是穆斯林群众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区有关领导的带领下一起到两坊清真寺,看望慰问回族群众,并与他们亲切座谈,共度佳节。为促进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认真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在元旦、春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采取集中排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的清真食品市场进行检查整顿,顺利通过了省民委检查组和由翟市长带领市民族工作部门对我区的清真

1 食品检查验收,确保了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的清真食品。

(三)关注民生民本,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向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我区的帮扶项目,争取帮扶资金。协调市财政局帮扶资金10万元,为魏都区回族小学购置课桌课椅60套,配置电脑4台,更换破旧老化电线,重新整理线路,平整校内路面,改善了教学基础设施。协调市工商局筹措帮扶资金8万元,为城内清真寺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实施节能减排,确保清真寺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市农行分行为帮扶企业——许昌市东翱食品公司协调贷款150万元,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四)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少数民族升学照顾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及家长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建立档案,共办理《少数民族升学照顾证明》80余份。

(五)认真排查、审核和报送“新疆少数民族来许务工经商人员统计表”、“许昌市清真食品行业协会筹备组人员推荐人选登记表”和“2010年度民族经济统计报表”等资料,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齐心协力,民族工作结硕果。经过我局全体人员的不懈努力和辛勤工作,我区的民族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2011年10月19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区7个单位和9名个人分别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了市政府的隆重表扬。在2011年11月9日由省民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

2 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河南省首届清真食品暨知名品牌清真餐饮名店评选活动中,我区六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饭店榜上有名。许昌市东翱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荣获“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生产企业”、“河南省清真食品知名品牌”、许昌市三国大酒店鸿福楼餐饮中心、许昌鼎源阁餐饮有限公司、许昌灯塔民族饭店、许昌家佳烩面、许昌苗店緑荫农家院分别荣获“河南省清真餐饮名店”的称号。

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一)以《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促进宗教管理规范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继续健全区、办事处、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制度,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使民族宗教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狠抓制度建设,树立规范化管理意识,不断推动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三是切实加强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11月10日,濮阳市各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一行20余人,在濮阳市委统战部、濮阳市民族宗教局领导的带领下,专程到魏都区五一路基督教教堂,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学习交流。通过听取介绍、观看专题片、现场观摩,对五一路教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及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方面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将把学到的经验带回去,进一步提高濮阳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二)强力推进宗教“三个专项”工作。“自开展宗教“三个专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区实际采取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开展,取得了切实有效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基本完成。区属各宗教团体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共计105名,已全部进行上报和备案,认定备案率100%,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宗教教职人员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基本建立。宗教教职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得以完善。

二是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各宗教特点,积极动员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参保,取得一定进展,在主要14名教职人员中,已参保9名,参保率64%。

三是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进展顺利。为搞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我区专门对全区20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目前,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建有财务档案,配有专职会计人员,设有单位银行账户,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得以规范。

(三)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按照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将全区经常性创建工作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两个活动相互促进,有效地提升了宗教领域的创建工作水平。五一路基督教堂更是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被推荐参加全国先进集体经验交流会。

4 (四)以《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切实做好宗教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宗教法规和治理私设基督教堂点及乱建寺庙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区范围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的排查、检查力度,从严治理宗教“三乱”现象,七月份,我局获悉在许继广场有一伙冒充基督教的人员进行非法传教,并大肆宣扬反动信息,我局迅速联合公安、办事处赶到现场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向在场的信教群众宣讲党的宗教政策及国家的有关宗教法律法规,要求今后要到合法的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10月份,我局接到了“李亚书记关于《网民反映私设教点问题》的批示,迅速与五一路派出所、五一路办事处许继社区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并与当事人刘某直接见面,针对其在思想上存在的糊涂认识和经常在家聚集信徒祷告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错误做法,在重申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基础上,对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经过教育,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要按照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宗教信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宗教活动的正常化。同时做好许昌市政府对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年终考核工作和基督教圣诞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三、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局稳定

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界与其他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有着一定的特殊性,政策性强。我们严格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信访稳定方面的不安定因素。今年9月,我局接到举报称:许昌市

5 三高学生食堂清真窗口发现有非清真食品,学生家长及亲属等50余人情绪激动,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和恶化的倾向。我们一方面劝说、安抚学生家长,另一方面对学校领导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努力,校方真诚地向学生家长表示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得到了学生家长的谅解,最终使这一极易引起社会不安定的突发事件得到平息。此外,我们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金鼎国际与李松彬、伊光公司与金科公司之间的清运纠纷、高庄基督教堂建设与周边居民、市中心医院少数民族医患纠纷等信访稳定事件,确保了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大局稳定。

四、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国家、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出动人员5名,悬挂横幅、展出版面,设立咨询台,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贡献了一份力量。

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企业,现场查看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在节假日和宗教活动日,有序接待,分流人员,避免了拥挤、踩踏事故。二是加强对在建项目和危房的督导排查,确保了施工安全和恶劣天气下的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殿堂、线路和消防设施开展检查,保证了游人及信教群众的安全。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在我区开展的“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和“求客观规律之真”大讨论等活动中,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文章和领导讲话,做笔记、写心得、谈体会,从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增强了做好工作的动力。

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我局全体动员,共同参与。号召组织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及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到“创文“工作当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为我市“创文”活动作出了贡献。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在“队伍建设年”活动中,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文章和讲话,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彻底杜绝了“节日病”和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2011年3月先后被魏都区委、区政府授予“2010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10月被市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六、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勤奋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是,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人员少。区委、区政府

7 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去年年底对我局增加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不足的状况,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民族宗教系统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因此,人员不足的状况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资金缺乏。尽管我局严格控制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但仍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交通工具老化。我局唯一的一辆“普桑”,已使用了十四年,近于报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经常打不着、跑不动,影响了处置应急事件的反应能力。

七、2012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筹备召开魏都区伊斯兰教协会第二次会议。 (三)认真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帮扶工作,与市局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2012年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帮扶项目。

(四)做好成立魏都区民族团结发展协会的筹备工作。(五)做好成立魏都区清真食品行业分会的筹备工作。 (六)做好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对穆斯林群众开斋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七)进一步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继续在全区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重点抓好区佛教协会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

(八)不断加大对各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公民的桥梁纽带作用。

8 做好圣诞节的慰问、贺节工作。

(九)继续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及早发现、及时排查、妥善处理在民族宗教界发生的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

(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十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各项创建活动,做好许昌市政府对魏都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年终考评工作。

(十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魏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1年11月20日

推荐第10篇:崇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崇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各乡镇、市级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八个一”工程和三年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实维护和增进民族团结,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围绕全局抓大事,只争朝夕抓机遇,重心下移抓落实,立足长远抓关键,与时俱进抓创新,内强素质抓提高,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出亮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实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目标作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将2006年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

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努力探索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路子。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4]19号)精神,着力解决好民族发展基金问题,不断增进民族团结。祡坪铺水库2000多移民来我市隆兴、三江两镇民族安置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移民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参与了市劳动、就业部门对移民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提高了生产生活能力。

搞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每季度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开展了宗教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研讨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省、成都市的有关规定,对我市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内线管理,积极加强对市佛协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稳定了宗教队伍。

二、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三级网络,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和疏堵结合工作力度

我们按照省、成都市民族宗教部门的要求,及时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各乡(镇)都按照要求强化和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宗教工作月报告制度,确定了乡(镇)、村、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干部,较好地发挥了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的作用。我局还专门制定了《崇州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崇州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置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在宗教工作中,我们牢牢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依法治理“两乱”现象和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了三江镇富国村7组、街子镇天顺村22组、道明镇四河村10组共3处乱建小庙问题,及时制止了8月15日晚王场镇中心社区发生的1起河南籍外来人员冒充宗教教职人员、以组织表演为名兜售“开光”纪念品骗取钱财的违法事件。同时,为了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需要,我们根据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会议纪要(崇府阅[2006]14号)精神,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上报审批并及时完善了天目寺筹备开放的有关手续,目前正积极开展筹备活动,待筹备完成后按规定登记发证。

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基督教领域内抵御渗透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我市现有的1个基督教活动点(位于崇庆路派出所旁)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对活动点执事人员和教友进行了造册登记,详细了解和掌握了有关情况,并及时向成都市委统战部、成都市民宗局作了汇报。

三、认真研究古寺规划设计及维修方案,精心打造我市宗教文化旅游的精品项目

古寺作为街子古镇和我市宗教旅游的一大亮点,市委、市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今年以来,我局把古寺的规划设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1月份,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了上古寺大雄宝殿的落架维修手续,落架维修工程现正在施工之中,预计1年左右时间完成。6月30日,完成了上、下古寺的地形测绘工作。下半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做寿 好古寺规划设计工作,多次会同规划、建设、文物、设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进入了专家论证、实地踏勘,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反复研究规划设计及维修方案,并于9月20日提出了初步设计方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掌挖古寺宗教文化底蕴,不断完善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一院两寺”的基本思路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尽可能地还原和恢复古寺的历史风貌,使之与自然环境、风景旅游、文物保护相适应,与街子古镇建设相协调。

四、大力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宗教活动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宗教场所活动,积极规范我市宗教活动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三个指导文件(《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运作指导意见》、《崇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完善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人员、资产、财产、安全、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通过建立约束机制和加强监督指导,使各宗教团体、场所的内部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成都市民宗局的关心和指导下,今年我市白塔寺和正东街天主堂分别被评为成都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成都市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先进单位,受到成都市民宗局的肯定和表彰。

我们积极争取市上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大力改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3月底,完成了高山寺全长170米、宽10米的道路平整工程,直通寺庙大门。4月初,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了崇阳天主堂和元通天主堂的危房检测,并且及时成立了永圣寺临时管委会,确保了该寺内部管理和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与此同时,大力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队伍建设,认真搞好宗教代表人士的选拔和培养。上半年,我们共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宗教人才4名,通过引进优秀的宗教人才,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宗教人才结构,稳定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以此来推动和促进我市宗教事业的要求,委派专人分别与我市天主教教职人员及部分教友进行了座谈,详细掌握了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此次换届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了有关思想疏导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确保了换届期间天主教的稳定,从而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六、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机关工作效率

我局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则,优化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工作方法,健全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了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和一般性事务。今年以来,我们共上报审批更改、更正民族成份6人,认真完成了外来少数民族经商办企业情况调查、宗教活动场所夏秋灭鼠防病、寺观教堂安全稳定及旅游环境整治、宗教活动场所“两证”办理情况调研、宗教活动场所证换发等有关工作以及市上交办的其它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宗教教职人员和办事群众服务。

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开通了党政网公文传输系统和民宗局公文传输系统,实现了公文的网上传送和无纸化办公,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确保了信息和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累计上报信息10篇,其中成都市民宗局彩1篇,市人大采用1篇,《今日崇州》采用2篇。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认真登记,及时办理,做实做细,同时做好领导督办件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96件,接待信教群众120多人次,办理领导督办件1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3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11篇:民族宗教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民宗局的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要求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

体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维护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服务。

一、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后,我县于2010年3月18日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由各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县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共36人参加,会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传达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云发〔〕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认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签订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为2010年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高度重视和抓好民族团结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半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根据领导变更及人事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5个成员单位组成,各乡镇与县级相互对口配套成立了乡级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由乡镇民政助理员为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助理员,各村委会建起了信息员制度,及时了解、汇报、掌握、沟通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拓宽途径,加大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了不断加大对各级会议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民族宗教意识,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利用各种机会和载体,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利用街天、重大节日活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工作,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三是以送电影下乡等形式,积极配合和参与县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全县10个乡镇、48个村委会的少数民族聚居的自然村开展民族团结宣讲教育和慰问放映,同时深入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大炉场村委会对傈僳大平掌教堂的教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民族团结政策知识宣传。期间共召开宣讲大会49场次,慰问放映48场次, 受教育村组干部160余人、一般各民族群众1多人,使各族群众进一步增加了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理解,对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心支持感受更加直接、体会更深。四是以民族传统节日和宗教节日为契机,深入全县民族地区和全县42所寺观教堂,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开设“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栏目,广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使党的民族政策、“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了“做民族宗教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总结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两个责任制为主线,按两个责任制抓好工作,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经过年中检查,各责任单位都狠抓落实,强化管理,定期不定期认真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做到年初有安排布置、年中有检查督促,层层抓落实,为构建“平安和谐”创造条件、打基础。

三、参与并抓好民族经济

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机遇,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参与并抓好民族经济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编制“十二五”扶持发展规划。组织全局力量、依靠相关乡镇和村“两委”,先后编制了全县扶持

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规划、扶持散杂居民族发展规划、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规划等。

(二)切实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实施管理。一是永康镇端德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4万元,其中自筹19万元,争取取资金25万元。项目内容有:修复勐广自然村土路3.5公里,建设桥涵5座;建设端愣自然村入户硬板路3000平方米;勐广及忙海自然村安居房建设20户。二是永康镇送归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87万元,争取到资金50万元。项目内容有:大送归自然村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架设1.5公里管线及建设大小水池5口;蚕豆园、南木丘二个自然村建设寨内入户硬板路7500平方米;在落阿洼、大送归、小送归、蚕豆园、南木丘、小白水六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扶持5户养殖大户,共30户;在落阿洼、小送归、小白水三个自然村进行20户安居房建设。三是乌木龙彝族乡小村村委会字家寨自然村种植业建设,项目总投资55万元,争取到资金10万元,在字家寨岭岗田种植高优核桃,建立高优基地,规模化、规范化、连片种植500亩。项目于2010年1月19日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已完成端德村委会端愣自然村硬板路项目建设,完成工程量3360平方米,完成投资33.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6.6万元,项目资金补助7万元;完成端德村委会勐广自然村进村土路修复项目建设,完成路面铺砂边沟开挖3.5公里,完成桥涵建设 5座,完成投资20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完成送归村委会南木丘自然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5万元,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完成南木丘自然村入户硬板路建设工程量3500平方米,完成投资3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27万元,项目资金补助8万元;完成30户养殖扶持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0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5万元,项目资金扶持15万元;完成乌木龙彝族乡小村村委会字家寨自然村高优核桃连片种植500亩,补助资金10万元。

(三)积极请示汇报,按照“三个一百”要求开展工作。围绕县委、政府“三个一百”目标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根据上级项目走向,从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认真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编制、申报项目。完成了永康镇端德村委会整村推进巩固提高项目、永康镇送归村委会整村推进巩固提高项目、永康镇送归村委会小送归自然村扶少示范村建设项目、崇岗乡团树村委会豆腐铺两个自然村的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村寨发展项目、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勐旨村委会新寨自然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工作,申报项目补助资金245万元。目前,项目申报争取工作进展顺利,有望在下半年到位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热点难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随时注意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热点问题,长抓不懈,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做好长效预案,制定化解排查的有效措施,并建立信息网络和信息报送制度,少数民族地区各村、组和宗教场所都设有信息情报员,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和值班制度,做到问题有人报告,遇事有人负责和处理,并注意收集各种情况,掌握了解少数民族地区各种思想动态,认真分析和排查有可能存在的隐患。凡是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做到底子明、情况清,并依法进行管理。

由于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超前做好各项工作,在民族宗教领域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各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没有因民族或宗教问题引发各种矛盾,也没有因土地、山林、水源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其关键是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宣传到位,各少数民族树立了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平稳、经济发展的局面。

五、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合力

(一)大力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着力研究制定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开发,推进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物、民族出版等各项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认真撰写《县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调研报告》。

(二)进一步抓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两免一补”和民族教育特殊政策的落实,抓好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及对少数民族学生招生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形成了《县民族教育发展特殊政策措施调研情况报告》。

(三)认真贯彻落实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各项政策措施。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抓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调研,当好党委、政府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的参谋助手。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二是各民族宗教信仰愿望不断增加,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任务繁重;三是部门人员、素质、资金与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强化宣传,不断加大对中央、省、市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清理、修改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行为,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求真务实精神,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深入开展“创新争优”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执政能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五是继续抓好“三个一百”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积极参与“新家园行动计划”,促进民族经济健康发展。

第12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工作总结

2015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工作总结

2015年,我到民宗局工作一年了,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现对一整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学习新《党章》《条例》,加强对《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族成份变更规定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增长业务知识,提高能力水平。

在工作上继续负责办公室事务和财务工作,做好文件撰写、收发、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电话接听、来访接待工作;做好信息工作;做好省、市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调研的文字总结工作;配合领导做好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强与民族村、县佛协、道协、基督教“两会”联系,做好各项文件精神的上传下达;配合单位领导做好县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做好人员安排、文字材料准备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单位财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明细账目,及时完成各项表格报送工作等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少数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知识,提高了工作能力,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不足:一是学习的还不够深入,有些业务知识还没有完全吃深吃透;二是化解纠纷矛盾能力仍需要加强,面对新问题要学会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发奋努力,做好本职,力争优秀完成工作。

第13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计划

2010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计划

2010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到“突出主线抓大事,围绕要务谋

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开拓创新求突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民族宗教工作

2010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为:“突出一个主题,维护一个大局,瞄准两个目标,加强三项建设,力求四方面突破”。即突出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这一主题,维护全区民族宗教稳定这个大局,瞄准民族工作社会化、宗教管理规范化两大目标,狠抓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三项建设,力求在民族经济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旅游市场整顿、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二)

其他相关工作

一是一如既往地服从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布置安排的各项任务及零时分派、通知的工作任务。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扶贫办的要求,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为贫困户寻求致富门路,宣传科普知识,因地制宜,能发展养殖业就发展养殖业,能发展种植业就发展种植业,为贫困户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实事,解决好一些实际困难。

(三)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上来,继续开展中小学校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课、广泛宣传马克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深入研究新世纪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实际、深入到具体问题中去,深调细研,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我局干部职工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十七大的精神武装头脑并以之指导实践,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民族工作的各项任务上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不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搞好我区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14篇:张家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张家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07年度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打算

2007年,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工作,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有了新提高,为推进我市“第二个率先”和构建“和谐新港城”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07年工作回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族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致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是民族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为此,全年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和谐建设,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友谊,促进社会和谐,我局配合苏州市局在我市召开了“苏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工作座谈会”,苏州市及各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联谊会正、副会长,苏州市及各县(市)、区民宗局有关领导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指导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同胞第二届乒乓球、象棋比赛”活动,来自全市各条战线的藏、佤、满族等11个少数民族、44名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了比赛。组织了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与常熟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开展了联谊活动。为深入贯彻全国、省、苏州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9月份,我局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典型人物等内容的宣传。期间我局携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在市馨苑度假村隆重举办了“和谐港城、民族团结〃张家港市少数民族迎中秋歌舞联欢会”,全市7个镇(区)的藏、

1 回、满、瑶、朝鲜等12个民族的43名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在活动中及时开展了有关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内容的现场咨询、宣传和教育,共发放《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及“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宣传材料等300余份。对在我市创业的3名少数民族同胞的典型事迹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通过广泛深入的沟通联络和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的团结、发展、和谐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实施惠民举措,扎实开展少数民族困难户的帮扶活动。开展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活动,是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活质量的基本途径。为此,全年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普遍走访慰问。春节前夕,通过有关镇、村干部对全市被列入困难家庭的少数民族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32户,送去慰问金22800元。二是结对帮扶。坚持对结对帮扶的杨舍镇汤联村壮族同胞韦凤群家庭,定期上门了解情况,进行节前走访慰问,并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物品,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结对帮扶,该家庭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三是适时资助。2月份,在我市锦丰镇经营拉面馆的青海省回族同胞马有成,生活十分艰苦,我们得知情况后,及时指导市少数民族联谊会送去慰问金500元,身在异乡的少数民族同胞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9月份,得知锦丰镇下肢残疾的壮族同胞徐志勇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送去资助金500元。为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中、高考后上学难问题的帮扶力度,8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扶贫助学献爱心活动”,今年共资助贫困学生27名,送去资助金22560元。

三是提升文明素质,注重做好外来少数民族同胞的服务

2 工作。近年来,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目前来自青海省化隆、民和等地的少数民族同胞在我市经营的拉面馆就有200多家,为了及时引导他们守法经营、文明经商。1月11日,我局会同市城管、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部分流动经商少数民族代表召开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管理的座谈会,就当前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学习了《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学习讨论,与会的少数民族同胞,对我市给予外来少数民族经商政策倾斜、经营费用照顾表示感谢,决心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争做合格的新张家港人。

四是落实民族政策,认真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工作。照顾少数民族考生,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是党对少数民族的一贯政策。为方便少数民族考生办理民族成份审核确认,我局继续向苏州市民族宗教局争取,最大程度简便审核程序。并在工作中坚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高效、便捷的要求,竭力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展现机关良好形象,赢得了少数民族同胞的一致好评。今年我局共为全市51名参加中考、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审核了民族成份。同时,为26名少数民族同胞的子女办理了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批手续。

(二)依法管理,规范建设,宗教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凝聚全市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港城和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我局工作的主线。为此,全年我局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

3 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家宗教事务局今年同时颁发了《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3月27日,我局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文件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逐一研究探讨。在搞好机关学习的同时,积极指导全市三个宗教团体分别开展了学习培训活动。10月份,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批复,完成了全市16个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工作。通过对《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深入学习、贯彻和执行,全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及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大型宗教活动。为确保春节期间烧香活动安全有序,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各镇(区)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并重点强调了做好对私设烧香点、非法小庙等非法活动场所清查取缔工作要求。为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春节前夕,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市各佛教活动场所除夕夜烧头香活动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了解和掌握各场所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除夕夜,全局人员又分赴各佛教场所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我局和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合力指导监管,春节期间全市13个佛教活动场所、约6万信众的烧香活动安全有序。5月12日,市河南禅院隆重举行了全堂佛像开光暨台湾海涛法师讲经法会。此次活动不仅是近年来我市佛教领域较大规模的法会,同时又是有境外教职人员参与的法会,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从方案审定、报批、筹备及活动实施,我局全程给予指导协调,最终使活动圆满成功,受到了苏州市

4 局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三是协调配合相关镇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结合场所自身建设实际,全年我局先后配合塘桥镇、大新镇,并指导市佛教协会对东渡寺、双杏寺的管理组织进行适时调整,并分别对东渡寺的建设管理和大新基督教堂危房改造等相关问题会同所属镇进行协调,并得以妥善处理,现大新基督教堂建设正在进行中,圣诞节前将投入使用。对双杏寺筹建大雄宝殿事宜进行了跟踪指导。通过组织调整、建设管理和改造问题的妥善处理,相关场所的内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场所的工程建设有序推进,3月份双杏寺的大雄宝殿奠基仪式和11月份东渡寺全堂佛像开光法会均得以成功举行。

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年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全市宗教教职队伍的整体素质,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更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前提和基础。全年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实施学历教育。按照《张家港市统一战线“凝聚力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安排,及时开展了“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程”,制定了培训计划,并在佛教中选送了15名(大专4人、中专11人)僧人到市电大进行了学历教育;二是召开和谐建设座谈会。4月7日,指导市佛协与昆山市佛协在我市联合召开了“构建和谐社会” 座谈会。两地佛协会长、秘书长以及部分法师、居士共2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9名法师、居士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他们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了佛教界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要性、可行性,深刻剖析了佛教界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三是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活动。按照分工和联系交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宗

5 教界人士开展谈心交友活动,推心臵腹交朋友,坦诚相见求共识,寓教育引导于感情交流之中;四是及时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界学习十七大精神座谈会。通过引导,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意识有效增强。

五是有效开展乱建寺庙“回头看”复查治理工作。为推进乱建寺庙长效管理机制的深入贯彻,巩固、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根据苏委民宗领办[2007]3号《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寺庙“回头看”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拆除要到位、改建要彻底、封存要严实的要求,按照“自查、抽查、提高”的步骤,4月3日,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寺庙“回头看”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区)对辖区范围内的乱建寺庙、私设烧香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5月11日,市委主要领导在各镇(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书记参加的全市统战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了要依法加强对乱建寺庙等农村宗教突出问题的治理,要在推进城市化建设和新农村规划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中、下旬,我局就各镇(区)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和专项治理自查上报情况,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镇(区)乱建寺庙、私设烧香点进行了实地抽查,重点抽查了已拆除的乱建寺庙是否重建、已改作他用的是否恢复、已封存的乱建寺庙是否重新开放。通过及时排查治理,进一步巩固了我市专项治理乱建寺庙工作成果。在接受苏州市的检查中得到较好的肯定。

六是全面开展维稳排查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按照全国、省维护稳定工作电

6 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苏办发„2007‟28号的工作意见,一是对镇(区)民宗工作进行调研。局领导带队,集中利用7天时间,先后分赴全市9个镇(区)对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做好近阶段民族宗教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部署;二是召开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紧急动员会议。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24日,我局集中组织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动员会议,迅速发动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民宗局还联合向各镇(区)下发了《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三是合力排查。在组织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紧急动员会议、下发安全检查通知的基础上,9月4日至7日,我局会同市安监局、消防大队和相关镇对全市23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了各场所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消防领导小组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业余消防队伍是否建立、电路布设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规范,对圣油、长明灯、香烛等易燃品的管理是否到位,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危房的加固修缮和安全措施,对地质性灾害和雷电的预防,防踩踏事故的应急措施及落实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即向宗教场所负责人明确了整改意见,并通报各镇,由所属镇进行跟踪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整改,有力巩固了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7 七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月1日,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后,我局予以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承办的建议、提案逐一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四个确保”和“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统一思想,密切沟通,扎实办理,使办理工作得以较好落实。全年我局分别办理建议、提案各1件。

(三)强化教育,牢记宗旨,机关建设有了新提高 围绕“创新、创优、提高”的机关建设主题和创建“五型五好”机关建设目标,全力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年我局在加强机关建设上,主要突出抓了四项教育、两个共建和一项学习。四项教育,即:一是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教育,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深入查找、整改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以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遵纪守法教育,做到逐个对照,警钟常鸣。三是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苏州市和我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职能教育,增进民族宗教工作认识,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四是以参观学习文明礼仪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两个共建,即:一是局党支部与杨舍镇城东街道梁丰社区党支部进行结对共建。为此,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两个共建支部的部分党员赴常熟蒋巷村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参观学习、社区少数民族联谊和对社区残疾家庭结对帮扶等支部建设活动,

8 结合实际,全年,我局党支部在梁丰社区结对帮扶了2户残疾家庭。二是局机关与金港镇朝南村开展了平安创建“联系点共建”;一项学习,即: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后,以开展“十个一”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通过学习教育和共建,机关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步提高。全年工作中,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对我局工作成效和服务水平都给予了一致好评。年初,局长王永清同志被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江苏省宗教事务局授予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和2008年工作打算

2007年,通过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文明、法制意识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够协调;二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还不够稳定;三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少数民族困难户帮困开发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不足,2008年全市民族宗教的总体思路及工作要点: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维护和发展两大关系,推进和深化三项服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促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协调张家港”、争当全省“第二个率先”示范区作贡献。

9 一是突出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流动经商务工人员的文明、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

二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开展新一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开发工作。组织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和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教职人员捐款捐物,年底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人数不少于20名,资助款不少于2万元。

三是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做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跟踪指导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建工程建设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健康、正常、规范、有序。

四是注重各宗教团体队伍建设,重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抓好宗教教职人员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时政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开展渗透活动,筑牢思想防线。

第15篇:新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

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关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根据新都区活动办[2012]10号文件安排,为了做好我局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为了使全区信教群众在我局自查自纠阶段中得到实惠,为了推动全区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带领全局上下一条心,真抓实干,认真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使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信教群众基本满意的程度,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明确

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这一中心任务,增强贯彻落实“五大兴市战略”的自觉性、科学性和坚定性;切实解决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致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二、查找问题实在

1、对照检查,建立问题专库。一是自己查。以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权力行使的公信力、区域发展的软实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领导点评。通过召开党员支部大会实事求是地查找出问题,并帮助党员干部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指明方向;三是公示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以《对照检查表》形式建立问题专库,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征求意见,建立意见清单。一是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宗教活动场所及信教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召开宗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三是征求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重点听取民族宗教界人士对机关作风、服务效率、工作推进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建立意见建议清单

3、解决问题,建立整改台帐。一是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分类了进行梳理和汇总,同时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措施和责任;三是领导班子及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在活动期间分工负责,狠抓整改方案的落实;四是建立本局整改台帐,坚持边查边改,对整改计划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挖掘亮点,打造宝光寺文物保护特色工作。在保质保量完成区委要求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以“四个提升”为抓手,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切实做好新都宝光寺文物保护工作,打造新都文化名片,创建工作品牌。

三、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基础上,我局狠抓落实,得到了信教群众的好评。

1、针对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方面“想得到做不到”的问题,做到了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并深入调查研究,多查找政策性的支持,把信教群众的事情随时挂在心上。

2、针对权力行使的公信力方面“对民族成份更改者宣传说服不够”的问题。坚持少数民族成份更改终身只改一次的制度,并利用一切与少数民族群众接触的机会和召开少数民族座谈会及民族宗教工作会之机,把少数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到位,使全区群众和党政干部都了解掌握民族政策。

3、针对区域发展的软实力方面“对宝光寺文化挖掘不够”的问题。将宝光寺文化挖掘作为全区重点文化项目,并对宝光寺文物进行清理、鉴定、分级,建立宝光寺文物赏析室,配合北京大学城市研究设计院、区规划局做好宝光寺文化片区城市设计工作,使新都区宝光寺在国内外更具影响力。

4、针对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方面“对少数民族群体、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关心不够”的问题。开展“挂”、“帮”、

“包”等活动,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针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乱建小庙问题和外来流窜假僧人行骗问题”。进一步落实区、镇、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加强镇、村(社区)二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并汇同区公安分局、区维稳办、相关镇人民政府对全区内乱建小庙问题和假僧人行骗问题进行坚决地打击。

6、针对为信教群众服务方面存在“全区党员干部了解宗教政策不够”的问题。建议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一次全区区级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及各镇分管领导参加的民族宗教法规学习培训会,并下发有关学习资料,以期带动全区所有的党政干部和群众参与到民族宗教法规知识学习中来,把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全面推向新的高度。

7关于清真寺通往回民公墓道路的修缮问题。我们到了清真寺,带着清真寺驻寺阿訇马启兵一起到新都区工业东区管委会反映情况,并将通往回民公墓道路现状和区委、区政府的意见反馈给他们,请他们尽快给予解决。工管委答复8月13—15日进行整治。

8、关于天主教拆迁建教堂至今没结果的问题。泥巴沱天主教堂所在的地块尚待开发,教友们担心开发商在拆迁赔偿时不按政府政策执行。我局已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撤迁政策耐心做了宣传解释,并将有关情况向三河街

办和区国土局等部门进行沟通,他们表示将妥善处理好天主教堂的撤迁改建工作。

9、关于基督教解决土修建教堂的问题。我局坚持执行“三自”方针,即:“自传、自治、自养”,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并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及时对基督教三自爱国会进行解释。

四、收效确实明显

从7月11日至8月15日,短短35天时间,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活动办的领导下,我局何江林局长带领全局,深入实际,调查了解,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不走过场,愿景没有落空。

1、密切了同信教群众的联系,加深了同宗教场所的亲密关系。现在各个宗教场所负责人敢于提问题,敢于如实反映情况,使宗教场所面临的一些难点问题得以疏通和解决,信教对我局的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很满意。

2、做好宝光寺文物保护,打造新都文化名片,使信教群众特别是宝光寺僧众赞不绝口。为此,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期还将进一步宝光寺文物保护后续工作。

3、全局干部作风确实有了明显的好转。通过实践教育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强了,思想更进步了,为信教服务的心志更浓了,不仅上班没有迟到早退现象,而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都大幅度提高了。

我们将继续保持和巩固实践教育活动自查自纠阶段所取得的成果,把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更好、更高地推向前进,并以此加深党和政府同信教群众的纽带关系。

2012年8月15日

第16篇:大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大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建立民族宗教行政处罚报告

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民宗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落实民族宗教法制统计报表和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民族宗教行政处罚报告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各县(区)民宗局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每月对其法制部门受理、立案、查处、查处到位、结案等环境违法案件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统计时限为一整月。要求报告的登记表和备案内容有:

1.《民族宗教违法案件情况登记表》(附件1)。

2.《民族宗教违法立案备案表》(附件2)。

3.《民族宗教违法行政处罚备案表》(附件3),各单位在上报该表的同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件。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民族宗教违法案件情况登记表和备案材料报到市局办公室4305房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报表的各项内容及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每项所包括的内容,做到规范填报。

(一)要确保报表和备案工作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据与实际工作情况相一致,并要求有完整的基础档案资料做支撑,不得虚报、瞒报。

(二)要确保报表和备案工作报送的及时性

各单位在报送报表及备案工作中要由专人负责,坚持按时高效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

(三)要确保报表和备案工作数据的准确性

各单位必须对报表和备案工作按要求进行认真填报、核对,报表间各项数据要有一致性,不得出现逻辑性错误。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要确保报表和备案工作的连续性

报表和备案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单位要确保这项工作的连续性,落实“零”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必报。

各县(区)民宗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按照目标管理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报表上报和案卷等基础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我局将对各县(区)民族宗教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底目标考核和年终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1.民族宗教违法案件情况登记表

2.民族宗教违法立案备案表

3.民族宗教违法行政处罚备案表

第17篇:民族宗教事务局18年工作总结(优秀)

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11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

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

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11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11〕33号、中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

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华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

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

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11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

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

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五、以坚持依法行政为主导,深化规服工作出实招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全身心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协调处理宗教房产遗留问题。

支部专家对我市6个民族宗教团体涉及548户租住户的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完成了其中467户加固维修工程预算控制编制及市政府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为完成灾后危房维修加固、解决宗教团体实际困难打下了基础。

2、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我们从财务科目设置、归类、核算等方面,帮助全市民族宗教团体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顺利完成了6个全市性民族宗教团体和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的年度财务检查和审计。

3、真心帮扶发展民族企业。协调落实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改贴息政策;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金;争取保留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专项补贴;开展清真企业负责人法规培训;支部我市14家民族企业参加了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展览会,达成交易额1100万元,意向合作4500

万元,提升了我市清真企业的整体形象。

4、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指导作用。全局干部职工每逢重大节假日主动前往寺观教堂蹲点督导,确保了宗教界传戒法会、纪念法会、传统节庆等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补助道协5万元制作完成道教文化宣传纪录片。挖掘整理宗教文化,《隆莲法师文集》等一批宗教文化书籍的出版发行工作已列入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立项项目。完成了“灾后成都道教文化展示体系研究”软科学立项和项目经费申请工作。

5、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全年共

调处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70余起,接访群众820余人次,涉及金额6100余万元;查处2起清真食品生产违规问题;调处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21件,涉及人员900余人次。

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

队伍建设见成效

1、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年班子成员参加国家部委高层次培训3人次,参加市管干部“创新思维月论坛”7期21人次,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49人次。

2、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支部学习,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摸底调研,召开专题分析会,建立网上学习专栏,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2次,培训党员275人次,开展问卷调查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2份,召开意见征求会13次,走访服务对象300余人次,收集建议21条,形成调研报告12篇,被市委《学习专报》采用11篇,为民办实事12件,惠及群众70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动作”,机关作风建设

得到加强。

3、转化学习成果,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狠抓崇州市红旗村对口扶贫工作。先后15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扶贫。争取民族宗教界力量筹措扶贫资金20余万元。2次支部民族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到帮扶村走访慰问和调研,慰问贫困户2万余元。3年定向帮助3名贫困学生万元。完成一期1500米长的环山渠引水工程。免费帮助3户贫困户种植食用菌。落实1名驻村干部。全年扶贫村人均增收超过全市农民增收的4%;同时,全面规范文殊院、青羊宫、昭觉寺、大慈寺绿地建设行为,共整治绿化带750余平方米,没有发生侵占绿地问题。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活动。完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局工作巡查任务。配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法制城市活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办网上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民族成

份更改387人次,办理升学加分证明230人次,接受咨询2800余人次,网上接访9件,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件17件、市分管领导批示件60件,办结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完成了全市32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免费年检年审工作。完成接待中央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民宗部门领导来我市考察调研23批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机要、保密、老干部等工作,保障作用明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是:工作的计划性、时效性有待加强,民族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还要进一步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受灾宗教场所重建经费短缺,全面提升的格局尚待形成。

第18篇: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思路

鄂托克旗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更加坚定信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一如既往地把民计、民生放在第一位,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全面加快少数民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 一是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六项”扶民工程,加快民生建设,积极提高农牧民收入。

二是着力抓好城市少数民族就业。加强部门合作,采取多渠道增加城市就业岗位。围绕民族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重点对从生态自然恢复区进城居住的牧民和自愿放弃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的牧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创造就业和创业机会,进一步解决城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生活问题。 三是挖掘民族特色资源,重点资助牧区文体活动和文化能手,以民族特色文化铺就牧民致富道路。

四是探索和制定《蒙古语授课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将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优先分配到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充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翻译队伍。建立《蒙古语授课毕业生人才库》,将未走上工作岗位的蒙古族大学生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五是积极与土地管理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着力解决宗教活动场所(8个寺庙)土地经营权不明的问题,为寺庙办理土地经营权证书。

六是强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推行国家宗教局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宗教队伍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综合素质,积极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少数民族“六项”扶民工程

⒈ 实施“安居”工程。一是选中牧区100个危房户,进行危房改造资助,新建房屋每户1万元,维修房屋每户5000元,共投入60万元;二是投入20万元,对20户城镇困难户进行住房补贴。

⒉实施“光明”工程。投入60万元,资助120个偏远农牧户购置“风光互补”发电设备,解决基本生活用电,每户补助5000元。

⒊实施“残疾人和重病救济”工程。投入20万元,帮扶40户贫困残疾人和重病家庭,每户补助5000元。

⒋实施“新生代农牧民创业扶持”工程。投入40万元,扶持40户新生代农牧民自主创业,加快致富,每户补助1万元。

⒌实施“民族文化发展”工程。投入40万元,资助部分民族特色文化户和文体活动,推进民族文化大发展。

⒍实施“生态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工程。投入40万元,对100个生态移民生产生活困难户进行补助。

第19篇: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

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

甬民宗„2009‟5号

关于表彰宁波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的决定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大榭开发区社区管理局民族宗教处,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民族宗教办公室,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管局,有关宗教活动场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素质,切实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拓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宗教工作方式,提升宗教工作水平,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在全市开展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一年来,各宗教场所在各地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的指导下,按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爱国爱教守法、管理制度健全、活动规范有序、内部团结稳定、人员教风端正、环境整洁安全、热心服务社会的宗教活动场所,促进了宗教界自身建设,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全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天童禅寺等101处宗教活动场所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宗教活动场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表率作用。各地宗教活动场所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宗教界

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平安宁波”作出新贡献。

附件:“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名单

天童寺(鄞州东吴镇)

阿育王寺(鄞州五乡镇)

金峨寺(鄞州横溪镇)

广德庵(鄞州集仕港镇)

长寿寺

慧日寺

天福寺

长寿寺

西林寺

资教禅寺

五磊讲寺

洞山寺

海鹤庵

龙泉寺

灵岩禅寺

白云寺

诚净寺

光明寺

天灯寺

半山庵

茅山寺

余庆寺

永福庵

灵峰寺

种福寺

圆通寺

广德寺

福泉寺

永泉寺(鄞州中河街道) (鄞州瞻岐镇) (鄞州塘溪镇)(慈溪观海卫镇) (慈溪掌起镇) (慈溪龙山镇) (余姚阳明街道滨江路)(余姚阳明街道胜归山)(余姚低塘街道) (宁海跃龙街道) (宁海深甽镇) (宁海越溪乡) (宁海长街镇) (宁海黄坛镇) (宁海岔路镇) (宁海胡陈乡) (宁海桃源街道) (宁海大佳何镇) (宁海力洋镇) (宁海西店镇) (宁海前童镇) (宁海强蛟镇)(鄞州集士港镇)(鄞州姜山镇)(鄞州高桥镇)

大悲净苑(宁海桥头胡街道)

福寿寺(宁海茶院乡)

积善寺(宁海梅林镇)

弥陀净寺(象山爵溪街道)

等慈禅寺(象山丹西街道)

宝梵讲寺(象山丹东街道)

天定庵(象山西周镇)

智门禅寺(象山墙头镇)

灵佑禅寺(象山新桥镇)

瑞龙寺(象山丹东街道)

三官堂(象山石浦镇)

宁波佛教居士林 (海曙柳汀街)

雪窦寺(奉化溪口镇)

古德禅寺(奉化莼湖镇)

白雀寺(奉化江口街道)

菩提庵(奉化松岙镇)

北山禅寺(奉化锦屏街道)

岳林禅寺(奉化锦屏街道)

瑞岩寺(北仑柴桥瑞岩景区)

慧寂寺(北仑柴桥街道)

迎恩寺(北仑大碶宇捷路)

璎珞寺(北仑大碶民乐村)

宝陀禅寺(镇海招宝山街道)

香山教寺(镇海九龙湖镇)

七塔寺(江东区百丈路)

法王寺(高新园区新明街道)

宝庆讲寺(江北庄桥街道)

妙音精舍(江北慈城镇)

龙华禅寺(江北洪塘街道)

灵山禅寺(江北庄桥街道)

大慈寺(东钱湖福泉山)

迎旭寺(东钱湖高秋堰)

应莫陈基督教堂(慈溪浒山新城大道)

胜山基督教堂(慈溪胜山镇)

师桥基督教堂(慈溪观海卫镇)

杭州湾新区基督教堂 (慈溪杭州湾新区)

余姚丈亭堂(余姚丈亭镇)

余姚镇海堂(余姚小曹娥镇)

余姚基督教城堂(余姚舜水北路)

余姚泗门堂(余姚泗门镇)

田洋卢基督教堂(宁海桑洲镇)

丹城教堂(象山丹西街道)

石浦灵潮堂(象山石浦镇)

大碶头教堂(象山丹东街道)

新桥晨光堂(象山新桥镇)

定塘教堂(象山定塘镇)

小港教堂(北仑小港镇)

莼湖真神堂(奉化莼湖镇)

尚田耶稣堂(奉化尚田镇)

大桥基督教堂(奉化岳林东路)

萧镇基督教堂(奉化萧王庙街道)

石碶基督教堂(鄞州石碶街道)

姜山基督教堂(鄞州姜山镇)

古林基督教堂(鄞州古林镇)

咸祥基督教堂(鄞州咸祥镇)

横溪基督教堂(鄞州横溪镇)

城关基督教堂(镇海招宝山街道)

骆驼基督教堂(镇海骆驼街道)

东钱湖莫枝教堂(东钱湖莫枝仙坪西路)

基督教百年堂(海曙区大梁街)

圣教堂(江东区中山东路)

江北基督教洪恩堂(江北洪塘街道)

新浦天主堂(慈溪新浦镇)

浒山天主堂(慈溪古塘街道)

逍林天主堂(慈溪逍林镇)

石浦天主教堂(象山石浦镇)

高塘岛天主教堂 (象山高塘岛)

余姚天主教堂(余姚凤山街道)

崎山天主堂(奉化溪口镇)

江北天主堂(江北区中马路)

药行街天主堂(海曙区药行街)

宁波市清真寺(海曙区后营巷)

主题词: 宗教场所创建表彰通报

抄送:省民宗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统战

部,市人大教科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工委,

郭正伟副书记,陈凤姣常委、部长,徐明夫副市长。宁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2009年 1月12日印发

第20篇: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

锡民宗通〔2016〕9号

关于印发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 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提升年”、“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

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现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

2.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 3.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 4.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4月27日

抄送:省民委(省宗教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安委办,市公安局,各市(县)区委统战部。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我市城市民族工作,市民宗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两级民宗部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为重点,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民宗部门精心谋划宣传主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团结事业的关注度、参与度、知晓度。继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在全市范围内选树10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邀请无锡主流媒体采取集中采访、集中报道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三)持续深化流动穆斯林政策法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伊斯兰教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研。坚持中国化方向,以“去极端化”为重点,指导伊斯兰教界深入开展解经工作,引导广大穆斯林正确理解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和教义,自觉抵御各种形式的极端思想。组织开展面向流动穆斯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解答流动穆斯林所关注关心的问题,引导流动穆斯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着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全市两级民宗部门以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为重点,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在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学习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教育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市民宗局在重要节日和节点开展走访“新疆班”和“克州班”活动,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指导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五)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市(县)区民宗局指导各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民族文化活动,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市民宗局协助做好民族舞剧《英雄˙玛纳斯》代表江苏省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全市少数民族联谊联欢活动。

(六)扎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全市两级民宗部门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着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户基本情况(贫困状况)调查,与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精准帮扶。市民宗局继续组织开展“守望相助、扶贫济困”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新春送温暖活动,指导市民促会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各市(县)、区民宗局加强业务培训与政策宣传,确保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得到正确执行,确保我市清真食品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保障我市清真食品正常供应。组织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贯彻落实民族平等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年”活动的开展,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保障到位。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市(县)区民宗局既要按照本方案统一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又要善于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拓展视野,开阔思路,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坚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及时报送宣传年活动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信息。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稿)书面报送市民宗局民族处。 附件2: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巩固2014年“消防安全年”、2015年“消防安全深化年”活动成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决定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省、市《消防条例》及省、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切实以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主抓手和总牵引,推动全市宗教领域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宗教系统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市民宗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宗教处,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各市(县)区民宗局要建立相应组织,组织协调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实现“责任全方位落实、宣传全员额普及、器材全要素配置、检查全场所覆盖、整改全过程跟踪、隐患全部位消除、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目标,切实做好宗教系统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控制一般火灾事故,严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法落实各级民宗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民宗团体《2016年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力度,杜绝踩踏、火灾及伤亡事故,控制一般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基本任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技防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消防设施配置;强化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民宗部门行政指导责任、宗教团体督促协调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责任,深化排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慎之又慎态度、严而又严作风和实之又实举措,抓实抓牢抓好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15日前)

无锡市及市(县)区民宗局成立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10月)

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在“消防安全年”、“消防安全深化年”活动的基础上,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细化、量化,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以下工作:

1、排查问题隐患(5月)。各地各单位要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梳理列明问题清单,并督促场所进行整改。同时,要结合2016年度第一次“四项排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大检查,彻底摸排各类问题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信息档案。

2、开展宣传培训(6月)。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全员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灭火器材使用技能培训等。同时,结合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市民宗局拟邀请有关消防专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进行灭火器材使用等技能培训,下发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

3、实施专项整治(7至9月)。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跟踪指导场所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指导场所参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责及主要制度范本》,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同时要结合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工作特点,针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指导场所制定防范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督促跟踪,合力共管,确保各类问题隐患得到有力整改、彻底解决。市民宗局会同市公安、消防、安监、食药等部门对场所进行联合安全检查,现场查看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问题整改。

4、组织安全演练(10月)。各地各单位要重点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以防火灾、防踩踏为重点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结合开展年度第二次“四项排查”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演习,提高应急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民宗局拟组织有关人员参观消防场所或相关演练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

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组织一次“回头看”,帮助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营造安全氛围。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要以“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制作版面、悬挂标语、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人人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要科学统筹安全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搞好工作统筹,把“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同“四项排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月”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以“消防安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做好防汛防暑、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火、重大宗教活动等安全工作,切实增强活动开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要及时报送安全信息。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联系人,加强信息审核工作,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特色和水平。请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分别于5月2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上报“消防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和好的做法也要及时上报我局(电话:81825420 传真:81825414 电子信箱:wxmzj fL@163.com)。 附件3:

全市“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整理、传承弘扬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展示全市宗教优秀文化成果,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2015年“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年”活动的基础上,现决定在我市宗教界开展“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宗教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宗教信众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明风尚提升”为宗旨,以研究交流、宣传教育为途径,深入宣传和充分展示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深厚底蕴及其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价值,增进人们对宗教与宗教优秀文化的认识与理解,使特征鲜明、价值特殊的宗教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华文化相融合,与时代发展内容相契合,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

二、实施方法

加强对我市宗教优秀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弘扬,宣传展示宗教优秀文化最新成果,使之成为团结教育信教群众、发挥优秀文化传承作用、凝聚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一)顺应时代要求,占领宣传阵地。宗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优秀内容可以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和实际形式。全市宗教界要坚持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进行浸润,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弘扬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思想文化,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引导人心向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鼓励追求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防止拜金主义、享乐思想、名利观念的侵蚀,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抵御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

(二)加强资源整合,丰富宣传内容。我市各宗教历史悠久、遗存众多、名人辈出,宗教文化底蕴深厚、基础扎实,留下了大量宗教建筑、塑像、典籍、碑刻、书画、音乐、节俗、仪式等丰富灿烂的宗教文化宝藏,需要进一步加强挖掘提炼、整理整合和保护传承。全市宗教界要切实发挥在保护与传承宗教优秀文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教本场所文物资源的普查、确认、登记,整理、编纂和提炼,加大对宗教历史、宗教名人、宗教典籍、宗教名胜等宗教优秀文化的研究,发掘融入宗教中的建筑、绘画、雕塑、音乐、饮食、文学、哲学、医学的优秀成分和宗教制度、仪轨、典籍、艺术中蕴含的深邃文化。有条件的团体、场所可以与社会力量进行合作,联合或聘请专业人士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文化项目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发展前景进行科学评估,对古老的宗教文化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开展宗教文化方面的学术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高质量的无锡宗教文化书籍、影碟,推动宗教优秀文化保护与传承走向深入。

(三)开展主题活动,深化宣传效果。开展富有特色、内容突出的主题活动能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实际效果。全市宗教界要注重围绕“践行核心价值观、传播宗教正能量、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在提高活动质量、丰富活动内涵、提高活动层次上下功夫、做文章,将无锡宗教文化中的精粹有机结合进活动中,努力展示、推介、宣传无锡宗教文化的特色亮点内容,增强宗教文化魅力。通过参与君山论道、对外交流等活动,为扩大无锡城市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通过结合民间习俗、法定节假日、宗教节日等,参与当地举办的佛道教撞钟祈福、基督教天主教圣诞节庆祝纪念等,为传播宗教优秀文化增添浓厚氛围;通过赈灾慰问、扶贫助学、义务献血等形式,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传播宗教慈善文化;通过学术研讨、讲经演讲比赛、宗教艺术品展览、宗教音乐演出等,研讨保护与传承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有益途径和经验,将无锡的宗教文化经过筛选、提炼、整合、包装等步骤推介展示出去,进一步扩大无锡宗教优秀文化的社会影响。

(四)创新平台载体,打造宣传品牌。文化传播的效果取决于文化的内容,更决定于传播的渠道、方式和载体,宣传宗教优秀文化需要搭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平台和载体,让受众更好接受、更加难忘。全市宗教界要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君山论道、道教音乐、素食文化节等传统品牌优势,结合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在发掘自身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精心策划、积极探索新的宣传平台和渠道,逐步形成和打造一批有内涵、有特色、有影响的无锡宗教优秀文化宣传品牌。有条件的团体、场所,可考虑吸收社会力量,遵循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地提高宗教优秀文化的传播效应。

三、有关要求

(一)把握政策界限。宣传宗教优秀文化既是展示我市宗教界健康发展最新成果、推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有力举措,又是服务信教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助推无锡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活动中,既要充分认识宗教优秀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发挥宗教优秀文化在传承历史文脉、道德教化、心灵慰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深层次的、潜在的、长期的作用,又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来开展,处理好宣传宗教优秀文化与非法传播宗教思想的关系,防止非法传教、借教敛财等问题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凡公开发表的涉及宗教问题的文章、文艺作品、音像制品和其他出版物,须经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审查同意。

(二)结合工作实际。要充分考虑本地本教本场所的实际,紧密结合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等工作,切实处理好教情与国情、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选准自身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内在文化品位,找准宣传展示宗教优秀文化的方向、手段和途径,增强活动开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上报信息。请市各宗教团体于5月25日前上报“宗教优秀文化宣传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好的做法也要及时上报我局(电话:81825420 传真:81825414 电子信箱:wxmzj fL@163.com)。 附件4:

全市“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宗教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经研究决定,2016年,由市各宗教团体组织,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主题,在全市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努力挖掘和弘扬各宗教教义、宗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的内容,用宗教语言作出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符合时代进步意义的诠释。将个人宗教信仰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正信正行,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主体

为确保“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民宗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宗教团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讲经论道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具体负责讲经论道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市民宗局4月底前下发通知,部署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督促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各市(县)区民宗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

(二)宗教团体要紧密结合各自的教义教规,围绕主题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周密筹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应包括讲经论道活动的时间、地点、讲经题目、讲经方式、参加人员、邀请人员等主要内容以及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讲经论道活动的指导意见;5月底前宗教团体将制订的讲经论道活动方案报上级民宗局审定后实施;宗教团体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讲经交流活动,可以是全市各宗教场所之间相互交流讲经说法经验体会,也可以邀请本市以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相关的专家学者到当地讲学;各宗教团体至少组织一次有规模、影响较大的讲经论道活动;10月底前完成讲经论道活动。

(三)寺观教堂和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好日常的讲经论道活动的同时,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广大信众、有影响的讲经论道活动。

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要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力争整个讲经论道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和对讲经论道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加大讲经说法信息报送力度,全面真实的反映讲经论道活动的社会效应和积极作用,引导信众树立正确信仰、适应社会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党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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