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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9:10:3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基层法院管理工作总结

基层法院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服务大局,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

在日常管理工作考评中发现,一些经常性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如个别干警素质不高,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司法为民认识不高,无不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因此连续三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的牢固树立。最高人民法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我们只能用它为人民谋利益。时刻把群众冷暖记挂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因为如此,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法院工作的一种指导思想、一种根本宗旨,作为人民法官的一种政治意识、一种现代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事事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审判法院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亲民观念,心中装着人民,感情贴近人民,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做到思想上为民、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二是加强法院管理。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内容,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庭到人,并以法院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标准,年终根据每位干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管理工作能动性,形成了浓郁的干事创业氛围。

对人的管理是一种权力,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这种艺术文明、公正、智慧则局面稳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局面动荡、劳而无获。对人管理的目的是调动人的积极,中心是处理好上下级和左邻左舍关系,使下级努力工作,同级乐于配合,上级大力帮助,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拧成一股力量,共同做好法院管理工作。因此,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领导艺术在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就显得非常必要。

首先,领导干部要进入角色,摆正位置,了解自我,塑造形象。毛泽东曾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我国加强法制建设,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束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审判作风,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培养和锤炼自身的品格,提高领导水平。

其次,领导干部要关心和体察干警疾苦,通过关心、爱护、了解、尊重,取得与干警的沟通,建立起友好和谐的关系,从中了解到每个人的特长、兴趣和能力,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坚持为干警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改善干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干警的福利水平,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干警打成一片,与干警同苦同乐,缩短与下级之间的距离,树立领导在干警中的威望。

第三,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为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才能产生影响作用,产生威望。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事业为重,时刻关心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任务,关心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以身

为则,身先士卒,竭力带领和影响干警奔向工作目标。要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勤于敬业、乐于奉献。坚持为政清廉,秉公执法,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第四,领导干部要善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矛盾要客观地调查、分析,分清责任,奖罚分明,积极摆事实,讲道理,清除矛盾,增强内部凝集力,减少内耗。一个单位的内部不团结,争权夺利,拉帮结派,是阻碍任务完成的最大祸根,必须及时进行调协。

推荐第2篇:基层法院工作报告

区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材 料 之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 月 日在******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人民法院院长 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根据《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和人员安排的意见》文件精神,我院由原***人民法院与原**区人民法院合并成新***人民法院后,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工作,促进了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97件,结案1940件,结案率

1 97.15%。其中:原***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30件,结案912件,结案率98.06%;***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7件,结案1028件,结案率96.34%。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290件,结案288件,结案率为99.31%。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着力打击“二抢一盗”侵财犯罪和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毒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31件,审结1195件,结案率为97.08%。依法妥善审理和化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案结事了。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13件,结案13件,结案率为100%。建立有效工作联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462件,执结443件,执结率为95.89%。健全和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利用执行信息查询平台,掌握每一件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努力提高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指标。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再审案件1件,结案1件。坚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不断加强审判监督工作。

二、坚持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

2 深入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在南中、桂北、民主、云龙等四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法官社区服务室”,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等活动。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共诉前调解纠纷303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中院在我院召开的全市法院诉讼联络员专题工作座谈会上对我院“无诉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推广。

积极推行巡回法庭审判。根据案件实际需要,以方便当事人开庭、促进纠纷依法顺利解决为目的,共在看守所、监狱以及社区等开展巡回法庭审判35次,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促进了案结事了。

开通妇女儿童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设立4 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开通妇女儿童立案绿色通道,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案件225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依法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等原因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减缓免诉讼费,共为45位当事人21件案件,减、缓、免诉讼费81681元。

积极开展案件回访活动。组织一线法官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进行判后回访,解疑惑 ,讲法理,重帮教,从源头上杜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大力推进城东法庭建设。城东法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方便了城东镇群众和工业园区企业诉讼,就近服务和解决矛盾纠纷。

三、坚持和谐司法,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

3 大力推行全面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诉前联调、立案调解、审判调解、执行和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和谐解决。共调撤民商案件666件,调撤率达55.73%,其中立案调解263件,占调撤民商案件总数的40%。和解执行案件242件,执行和解率为54.62%,执行到位标的10234万元。

大力推行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座谈会、举办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班等方式,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从源头预防行政纠纷产生。全年行政案件撤诉6件,撤诉率为46.15%。

积极化解辖区企业经济纠纷。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辖区企业经济纠纷,成功调解***某投资公司与某贸易公司涉案标的达两千多万元厂房转让合同纠纷等一批经济纠纷,共办结涉企业经济纠纷标的2163.48万元,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完善了涉诉信访分类处理制度和终结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依法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共接待来访群众咨询500人次,解答法律疑问53个,走访群众25人次,并依法终结了1起涉诉信访案件,全年无涉诉信访积案。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新机制 全面贯彻推行绩效考评和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坚持每月

4 召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议,部署落实各项改进措施,并每季度进行考核,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同时开展每季度案件评查,有力地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共评查案件356件,优秀率98%以上。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对38名非监禁刑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到辖区小学开展“模拟法庭”等校园法制宣传活动8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推行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55件。积极推进小额速裁工作,依法适用和审结25件小额速裁案件。依法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和案件当庭宣判工作,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9.21%,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6.33%,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目标。狠抓办理案件各节点电脑同步录入工作,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行案件材料同步扫描上网,使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每件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及时指导,同时使办案环节得以实现全程监督。

五、坚持阳光司法,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现场观摩庭审3次。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陪审员参与陪审普通程序案件132

5 件,陪审率为100%。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526份,开展网上庭审直播135件,开通1个官方微博并对重大活动及庭审进行微博直播164(件)次,自觉接受网民对法院庭审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立案公开、审判公开和执行公开工作,努力实现阳光司法。

加强法院正面宣传工作,通过广西法治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进行立体式正面宣传,年内共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618篇,大力宣传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效及亮点,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六、坚持廉洁司法,全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重视抓好党建工作。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机关党总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院获得了自治区和谐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等县(市、区)级以上先进集体奖项13个,被评县(市、区)级以上先进个人20人次。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层层签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主题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定期每周在内网出版勤政廉政应知应会共达102期,做到时时提醒,警钟长鸣,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干警的

6 整体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认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更加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充分调配办案资源,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城区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是深化“无诉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创建成效,把“无诉社区”创建活动打造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精品工程”。

四是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工作,根据《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方案》要求,力争到2014年8月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33人。

五是积极推进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裁判文

7 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捷手段和途径,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服务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3篇:区基层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doc

区基层法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基层法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区基层法院在地区中院党组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勇争一流,推进**区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立足审管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上半年,阿木尔法院按照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责任书的要求进行逐项落实,我院审管办加强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审判流程信息录入工作及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时时监督、指导裁判文书上传工作,保证本业务部门制作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七日内按照规定要求完成技术处理并将上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保证审判流程信息及时录入和公开,按照地区中院的安排,我院还对图强法院上网开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

(一)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工作。2016年度上半年,我院共结案10件,其中,调解(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件,撤诉数(含按撤诉处理案件)1件,判决3件,执结4件。已生效应上网案件3件,已生效不应上网案件数3件,未生效1件,已上网案件3件。到目前为止,我院已做到裁判文书上网百分百。

(二)关于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院做到了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百分之百公开。

(三)关于审判流程信息录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院审判流程信息百分之百录入。

(四)关于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根据**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大地中法〔2016〕43号)的安排和部署,按照**区基层法院党组的安排,自5月10日至5月17日,开展了对图强林区基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的评查工作。本次评查的范围包括2015年6月26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的各类上网裁判文书共计26篇,其中民事8篇,刑事12篇,执行6篇。评查结束后,将此次评查的情况向地区中院审管办报送了总结报告。

(五)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为落实好“三项工作”,我院将进一步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各工作环节的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三项工作”自查、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保证把我院的“三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立足规范管理,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以新建诉服中心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重点,全力实现管理方式由人工到信息化、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和纪律作风的全面规范。

(一)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了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了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减轻诉讼负担,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了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形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加强对了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半年,积极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一是规范了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二是规范各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通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监督合议庭等审判管理职责。三是规范案件质量责任制。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规范法院日常管理。上半年,坚持贯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注重督促、强化责任的原则,努力在抓制度修订、制度落实和求实效上下功夫。着手开展了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共修订、完善了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开展了制度的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干警对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认识,主动的学习、掌握、了解、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和对每项工作的要求。

三、立足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效率

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展现了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司法公开。上半年,将司法公开确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我院院长任组长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卡住时间节点,明确质量标准,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规定高水平完成。目前,已经开通了网站、官方微博,较高水平的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12368电话语音系统已经开通。各项司法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公开的内容正在按照高院规定的时间要求逐步落实。

(二)不断丰富司法公开内容。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加强诉讼引导和服务,通过提供“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公开了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做到对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各类信息,运用图文、视频等方式及时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实现了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部公开。同时,进一步明确文书上网工作各主体的责任,将文书上网纳入绩效考核。各庭设专人在文书签章前进行检校,确保文字准确。对于不按时上网、文书存在重大瑕疵的庭室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情况,让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加强与新闻媒体、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两个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与网友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既让群众在法院之外迅速了解到案件审理过程, 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

(三)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取得成效。上半年,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法院工作进一步提升。通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法官办案质量意识与责任意识,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指标与同期相比均显著提升。二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人民群众通过上网查看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权威。经对部门群众及当事人调查,对司法的满意度达到了98%以上,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增强了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司法公开工作特别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广大法官的责任心,同时对法官工作产生了倒逼作用,促使法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广大法官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立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上半年,坚持学习“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从党的建设、审判作风、教育培训、法院文化、廉洁自律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的总体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继续“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制订有关规范法官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作出的整改承诺全部兑现。坚决抓好“践、严、争”活动的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着装制度、庭审规范等制度规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上半年,开展审判作风督察两次,没有发现存在突出的审判作风问题,也没有接到有关审判作风问题的投诉。与此同时,积极推进审务公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工作纪律、办案程序、审判原则、风险提示等向当事人公开,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同步监督。

(三)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上半年,不断扩大培训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制订了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培训范围和培训目标。

(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半年,积极筹备参加了地区中院组织的关于“两学一做”的诗歌朗诵比赛,在汇聚力量的同时,提升了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了法院文化的“正能量”。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了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学习了“法官行为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做到警钟常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口号、警示名言制作成画框,在每层楼的楼道悬挂,营造公正廉明的氛围。

**区基层法院 2016年6月15日

推荐第4篇:基层法院制式文书

档案室:

馆藏目录

档案资料查阅、复印登记表 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

刑庭:

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存根) 执行通知书(回执)

以上执行通知书(分别针对司法局、检察院及执行单位) 罪犯结案登记表

取保候审决定书(一式三联需复印) 刑事案件 诉移送函稿(一式两联需复印) 逮捕决定书(一式三联需复印)

民庭:

离婚案件当事人须知 民事裁定书(保全) 当事人意见卡 送达回证 传票

开庭通知(已有) 开庭公告(已有) 协助执行通知书(已有,需进一步核实是否可用)

立案庭:

受理案件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当事人送到地址确认书

行政庭:

参加诉讼通知书 负责人出庭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供被告举证使用) 举证通知书(供原告、第三人举证使用) 受理通知书 诉讼费退费表 应诉通知书 证据目录

执行局:

执行裁定书 协助执行通知书 介绍信

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送达证

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受理通知书 诉前调解登记表 移交执行书 介绍信

其他:

发文稿纸 卷皮 档案袋 法院信笺 备考表

用纸续页(已有)

我院目前已有但是不能继续使用的:

卷皮、档案袋、发文稿纸、送达证

推荐第5篇: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时间:2011-07-25来源:未知 作者:8012点击:341 次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

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推荐第6篇: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推荐第7篇:基层法院实习目的

一、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由于自己也快毕业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所以对劳动争议这方面的案子关注的比较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二)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三)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四)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法院里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和知识的缺乏,把全国三百多所开设法学的院校比做一个瓶子,北大、人大就是那个瓶子的盖子,我们的学校就是那个瓶子的底,现在法学没有专科生了,我们就成了垫底的,原来我总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审判了这么多年都没过司法考试,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片面,不是法官不想学,是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去学,整天被案子压着,一直以为中国的法院里法官们学历低,都是军队里面转业出来的,而在法院认真实习了两个月后,才了解到,很多人都有大学法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才发现自己的无知,不出去看看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们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设身处地为法官们着想一下,假如我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前提是要司法公正,这代表的正确地行使国家的司法审判权,法院专门有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错案追查制,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

推荐第8篇: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勤思与践行

————暑期法院实习报告

08法学1班0890301050 王继玲

2010年的暑假,我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实习。实习中主要是工作是整理文书,协作处理日常法院工作。通过这次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操作,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已学习的知识,同时还学习了自己还没学的专业知识。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和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及时与法官交流。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所以在这向所有为我在法院实习总结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

实习期间我主要的法院实习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

1、诉讼文书的写作。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现在我知道,举证通知书是发放给原告和被告的,而应诉通知书是发放给被告的。所有的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给当事人,另一份法院保存。然后还负责了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每一份打印的诉讼书,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而在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2、联系当事人。在此期间我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其他诉讼参与人。一开始很害怕自己的表达不清楚,当事人不能理解我的意图,所以打电话很胆怯,但是所谓孰能生巧,通过老师的指导和自己的体会,我慢慢掌握了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3、整理卷宗,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学会了整理卷宗。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回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使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4、旁听案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参加了多次的旁听案件。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想象中的却是千差万别。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却与现实格格不入。并且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三小时。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

5、做案件的记录。多次的旁听,让我对庭审的流程有了很好的了解。因此我有幸担当了几

起案件的记录,平时从没参加过速记方面的锻炼,开始的几次不仅记不下全部内容,写字涂改厉害,而且无法把握真正该记录的内容,最后还是在法官的指导下,重新写了一遍,才让当事人双方签字的,经过几次的练习和老师的批改,后来几次慢慢掌握了庭审记录的技巧并能独立完成记录工作,但速度还是有点慢。准确听庭是书记员的基本功之一,而且打字也是个很大的问题,一定要快,准确,才能完全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言语,通过这项工作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应该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培养自己实际性操作方面的能力。

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和缺点,感到自己不擅长与人交流和沟通,动手能力不强,做事情不够有条理,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老师的指导之下,我不断努力,不断实践,不断提高。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称得上是很大。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

短短一个月的实习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所有的成功都不会从天而降,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来,投机取巧都不是长久之计,唯有真本事才是看家本领。

再一次庆幸我有这样一次实习机会,让我学到这么多的知识。非常感谢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给我实习的机会。

推荐第9篇: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

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行政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城管拆迁工作所引起的纠纷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

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

推荐第10篇: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实习日记(一)

经过紧张的考试周,我们结束了大学的全部课程,接下来的实习生活是我们大学学习的真正考核,在寒假期间我就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联系了自己中期实习时的法官,确定了自己的实习地点,后来又通过一个寒假的时间对刑事诉讼法学与刑法学经历了一次系统的复习。今天是实习生活的第一天,上午八点半张卉芳主任在文法系模拟法庭给我们开了实习动员大会,并对动员大会做出了安排和指导,阐明了此次实习动员大会的主题,就同学们出去实习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如何实习以及鼓励同学们争取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作出了重要指导;就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撰写做了详尽的讲解。老师们根据法学专业同学的实习困惑和需求分别做出指导。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一个寒假认真学习课本内容和课本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通过本次实习,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从而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应用于实践。

实习日记(二)

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和昨天一样,我没有太多的工作,在整理案卷的同时也在思考着案件的整个过程,看到最多的是青少年法罪的案例,通过李法官的讲解,我了解到中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

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

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

四、法官寄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

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

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实习日记(三)

今天李法官带我来到了路南区基层人民法院,虽然以前由任课老师组织来过这里旁听案件,可是这次到来给我带来的是另一层感受: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实习日记(四)

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在阅读了大量的办结卷宗,我不由得讶异于青少年犯罪数量的巨大。有一位今年才刚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便因盗窃罪被捕入狱,但更使我觉不可思议的是这竟然是他第二次被捕。原来早在他只有15岁左右时便也是因盗窃罪被捕过,但法官念在他还未成年,还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因此只是判他缓刑而已。却不曾想他竟然缓刑期一过便故态复萌,毫无悔意。恰在此期间被发现他还有漏罪未判,由此被撤消缓刑,数罪并罚。看及此,我不禁摇头扼腕,无奈叹息。

实习日记(五)

今天李法官安排我写刑事判决执行通知书和罪犯材料情况总结。2010年3月判决的一起团伙抢劫、盗窃案和2010年6月判决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对照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来写,这项目工作也很简单,但案情却让人触目惊心:一个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16岁少年因为放鞭炮受责斥,就用铁锨将一位85岁的老人敲击致死;以李某为首的抢劫团伙在山东德州,河北邯郸等多处抢劫伤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王某年仅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刘某某也不过22岁。

有时未成年犯罪,我的心不禁收紧,花样的年华,却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为什么呢?是文化,是法律知识1年轻,甚至年少的罪犯们大多是文盲、半文盲、法盲,立法、司法、执法,普法也同样重要吧!看来在法院的实习不仅帮助我熟悉诉讼活动、法院业务,更是增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关注热情吧。实习真的是不可或缺的。

实习日记(六)

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 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

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

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实习日记(七)

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虽然已经学习了四年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我们很容易凭感觉办事,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缺乏理性与经验,使我们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而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案子莫过于审一位涉嫌藏毒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时,检查官尽量用温和的语气与其交流。刚开始这位犯罪嫌疑人还是非常的不情愿与不耐烦,但到后来检查官提及到他的家庭情况时,他却垂下头沉默了良久,慢慢地道出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犯罪事实。原来陈某某自小便与乡下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才将他拉扯大,而他的亲生父母竟然在他只有1岁半时便撇下他,从此再无任何联系。他在十多岁时便来到了城市打工,可惜的是不久就误入歧途,犯抢劫罪被判入狱。在监狱里蹲了几年,去年刑满释放后便只回了一次家,而这一次却也是他爷爷的葬礼。却未料到一年不到他竟然又被捕,说及此,他也悔恨不已。临提审结束时他一直在追问这一次法院会判他多久,他的奶奶也已80多岁了,他还未曾尽过孝道啊!

实习日记(八)

今天事情不是很多,联系了在民庭实习的室友,得知今天民庭有案件审理,便跑去旁听,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另一种感受,不同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少了一丝紧张与内心的诰问,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

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

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3、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总体来说民事审判比刑事审判更加随意,自己也算有所收获。

第11篇:基层法院演讲比赛稿

愿为天平献青春

有一种风景叫高度,有一种高度叫境界,有一种境界叫奉献。奉献是最美丽的花,奉献也是最真挚的爱。爱岗是我们的职责,敬业是我们的本分。爱岗敬业既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也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体现。

此时此刻,我站在演讲台上看到的不仅仅在座各位关注的目光,仿佛还看见我们的干警在办案中忙碌的身影;看见他们正耐心的为当事人答疑解惑;看见他们正承受着上访人的指责,但却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看见他们正为了审好每一个案子而埋首工作,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他们用爱岗敬业的精神,擦亮了天平上神圣的光辉。

从我踏进法院的那一刻起,我就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我没有别的可奉献,唯有青春、热血、辛勤和汗水。我只会用一颗年轻而富有朝气的心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去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在没有七彩灯光的岁月里守候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守望“正义”这两个字所包含的简单却也复杂的人生旅途。

还记得初来法院时,对法院的一切都陌生,又同时对法院的一切都好奇。以前站在法院门外想象着门内的情形,如今站在门内去了解它的一切。从认识法院各庭室的分类和职责,到 1

认识每一位干警,我对法院的工作充满了热情。每天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和法律相关的内容,法律思想、法律意识在指导着我的工作和学习,同时也在指导我的生活。以前只知遵循法律,现在是融入法律。优秀的品质,广博的知识,精深的法学理论,娴熟的工作能力,丰富的处理社会矛盾的经验,以及公正、务实、清廉、文明的工作作风既是我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对自己成为法院干警的要求。

当我被分配到了基层法庭之后,我才真正的深入了解法院的工作。法庭里受理的都是民事案件,接触的当事人来自各行各业、文化层次不同、素质修养参差不齐。每天我们遇到的当事人,或许正承受着委屈、压力与不公,他们的思想、情绪可能正在伺机爆发。在这里我学会了在工作中多一些观察和耐心, 我也学会了看待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听信一面之词,不在心理上偏袒任何一方。在去年的“三官两员下基层”和“六进”活动中,我跟随法庭的干警一起来到各个乡镇,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了解村民的法律需求,看到了目前我国村镇人口的普法状况,既感到欣慰也感到责任。虽然现在我与审判员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我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也发现,逐渐成长的是一种精神和力量,是一种让我们值得为之欢笑、为之振奋、为之努力的希望。工作不仅是谋生的手段,也是人格和品质的体现。就像审判需要的不仅是法律和经验,同样也

需要法官审视良知和付出情感。

谁说法院的工作是枯燥的?第一次参与庭审,我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庄严和神圣;第一次参加院里组织的演讲,我感受到了法院对我们的重视与呵护。与以前的学习生活相比,在法院工作的日子,每一天的感受与认识都有所不同,永远都让我感到充实。经过一年多的切身体验,我非常庆幸走进了这样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虽然我作为一名法院干警的生涯才刚刚起步,前面的路可以坎坷,也可以平凡,但绝对不会迷失方向,我愿为法院的工作献出青春和力量,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我与法院一起前进!

第12篇: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调动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见先必学、逢先必争、有优必创”的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以往对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实践和经验,结合中院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

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不溯及既往,只对本考核年度工作作出评价,上一考核年度及之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计入本年度的绩效。

第四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管理指标及内部评价组成,满分为1000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

第五条 审判业务项目满分为600分,综合管理项目满分为350分,内部、外部评价满分为50分。

第二章 审判业务

第六条 审判业务的绩效考核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处理督查工作、个案评查工作等有关内容。

第七条 结案率不低于90%的,得30分,每低1%减1分。

结案率=年度实际结案数/年度收案总数(含旧存)×100%。结案数以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案件数为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八条 基层法院未发生超审限现象的,得30分,每发现超审限案件1件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九条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得80分。每低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条 上诉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改判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改判率。上诉改判率每1%减3分。

民事(行政)案件经市法院调解(协调)结案的,不计入改判案件数。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一条 上诉发回重审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每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二条 再审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再审改判数占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改判率。再审改判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三条 再审发回重审率,满分为50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数占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四条 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执行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

执行局对10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执行局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六条 赔偿工作的考核,满分20分。基层法院每发生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减5分;在规定期限内不做出赔偿决定的减5分;法定时限内不能按时赔偿的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七条 个案评查的考核,满分80分。其中常规抽查50分,重点评查30分。

常规抽查一年不少于2次,随机抽取基层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评查。

重点评查的对象为以下5类案件:群体性涉诉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的案件;被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其他需要重点评查的案件。

评查问责办公室年度对各基层法院的个案评查情况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评查问责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三章 综合管理

第十八条 人事管理工作,满分30分。

基层法院应按照素质建院的要求,深化“重教、严管、厚爱”六字方针,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年、作风强化年、形象提

升年”活动,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人事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人事处 季度通报 年度汇总)

第十九条 宣传工作,满分3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树立、提升人民法

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社会上大力倡导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政治部宣传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二十条 教育工作,满分1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落实教育工作各项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和集中学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并按照市法院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政治部教育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0.5分。

(考核职能部门:政治部教育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一条 法官培训工作,满分15分。

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市法院有关通知,积极安排所属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及市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法官培训中心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法官培训中心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和外事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三条 纪检监察工作,满分50分。

纪检组、监察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四条 调查研究、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和《公民与法》通联工作,满分5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积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有规律性的东西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总结,提出相应对策,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研究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上述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五条 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满分为45分。

基层法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费,注重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院政管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行政装备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六条 法警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加强对法警队伍的管理,严格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积极完成各项保障任务。法警支队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法警支队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七条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满分2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司法技术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2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技术处 年度通报)

第四章 内外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内外部评价反映社会各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以及本院干警对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满分50分。其中,基层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评价10分,基层法院干警评价5分。外部评价35分,依据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序第一名的得3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15分。对排序后三名的基层法院实行一票否决。

内部评价考核,年度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章、加分项目

第二十九条 加分项目在千分之外单独记分,结果记入总分。

第三十条 基层法院 2009年11月1日前 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并及时回复网友提出异议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11月10日前 通报)

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院具有下列情况的,分别予以加分。

(一) 2009年6月30日 前基层法院实行网上案件流程管理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7月10日前 通报)

(二)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且排序前五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院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人大等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0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8分;部门受到上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8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5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法院、市委、市人大等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4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2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法院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0.5分;个人受到表彰的加0.5分。

第三十三条 基层法院干警个人、部门或以院为单位参加全国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名次的,一等奖(第一名)加5分,二等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第三名)加2分。参加全省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加市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本条规定如与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竞合的,按高分计算。

(考核职能部门: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由考核办公室依据各基层法院报送原件认定)

第三十四条 年度完成《人民法院报》等省、市规定征订工作的,加5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五条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基层法院,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在原有文明单位级别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级别加10分。

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视为国家级文明单位。

(考核职能部门: 机关党委 年度通报)

第三十六条 获得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所规定表彰奖项的有关文件,其下发时间应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09年11月20日。

第六章 扣分项目

第三十七条 扣分项目在年终考核时从应得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减相应得分:

(一)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1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0分。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2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0分。

(二)基层法院干警,被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或者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直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但又未构成犯罪的,诫勉谈话每人次扣1分,警告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记过每人次扣4分,记大过每人次扣5分,降级每人次扣6分,撤职每人次扣7分,留党察看每人次扣8分,开除党籍或公职每人次扣10分;本院主动追究的,不扣分。

(三)基层法院、部门和干警受到中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受到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机关通报批评或同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四)基层法院2009年11月1日前未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的,扣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政治部宣传处 季度通报)

(五)未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目标任务的法院,最后一名扣5分;其他按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予以扣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六)依本条

(二)、

(三)之规定,干警因同一违纪行为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按分值最高的一种处分扣分。

(七)在绩效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视情况每次扣5到3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绩效考核办公室 )

第三十九条 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或干警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坏法院形象的,扣10至30分。

本条扣分由市法院考核办报请考核领导小组酌定。

第七章 考评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一条 考核所需数据由市法院相关考核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独考核的项目,应当集中到市法院机关考核;年终确需到基层法院实地考核的,需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

第四十二条 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每半年通报一次。

第四十三条 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项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办公室的要求报送。办法中“年终汇总”是指有关职能部门在月、季度通报的基础上,年终按照考核分值对各基层法院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四十四条 考核职能部门报送基层法院排序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相关部门报送考核成绩单中基层法院名称的先后排序记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六条 本考核年度设定为 2008年11月21日 至 2009年11月20日 。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13篇:法院基层党校自查报告

范县人民法院

关于基层党校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院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在法院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围绕党建带队伍,抓好队伍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以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理念为核心,为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一、加强组织建设,固本强基。

我院始终把基层党校建设和党员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兴院创优工程的着力点,紧紧抓在手中。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更新设备、充实师资力量作为基层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为实施党校教学,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层上我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强化班子建设,打造“队伍建设的领头雁”。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各项举措。院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向班子看齐、向党员看齐、向我看齐”的倡议,要求班子成员必须率先作到六个务必,即:“政治上务必坚定,思想上务必创新,专业上务必精通,作风上务必严谨,做人上务必低调,廉洁上务必清白”。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经常开展坦诚的谈心交流活动,坚持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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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差距不遮丑,揭摆矛盾不护短,查找病根不敷衍,责任承担不推诿的原则,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院党组制定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教职工工作守则》、《电教设备管理制度》、《图书报刊借阅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务求实效;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等都要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党组会研究,集体决定,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的发生;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手抓队建,一手抓审判,做到了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狠抓队伍建设,打造“政治业务的排头兵”。我院狠抓干警政治业务教育学习不放松,始终做到“三个不间断”,即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间断,经常性的政治学习不间断,经常性的业务知识培训不间断。坚持每周一次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两次以庭室为单位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制度,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要求,适时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并对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互查评查。多次选派审判业务庭庭长和优秀审判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知识培训,促使全院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坚持制度建设,打造“公正廉洁的清白人”。我院按照“有人监督、有权监督、有效监督”的理念,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思路,用《党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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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学习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来规范党组活动,班子成员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自查,深入剖析,扎实整改,充分发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示范作用。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省高院“六个不准”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通过自查、公示、测评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形成了良性工作局面。

二、转变审判作风,提升效能。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作风是提高工作效能的助推器。我院组织全院党员和干警正确认识公正、廉洁、为民的辩证关系,树立起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廉洁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基石,为民是司法工作的宗旨的理念。

(一)创立模式,建立便民绿色通道。逐步规范干警的司法礼仪,规范庭审作风,做到举止文明、程序规范、言语得体,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实施“一站式”服务、优化立案文明窗口功能。实施“一站式”立案大厅建设,提供包括诉讼引导、纠纷分流、材料收转、查询咨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以及信访接待在内的“一条龙”贴心服务。针对常规案件,设计15分钟立案制,既当事人最多仅需等待15分钟,便可当场拿到缴费通知单和开庭传票,知晓开庭时间和主审法官,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全力打造便民立案快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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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高度重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庭前和解和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民商事审判全过程以及行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之中。此外,我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联系,携手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和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调解措施,有效化解了大量公民之间、官民之间、民企之间的纠纷,保障了全县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能动司法,服务县域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以最有效的司法政策,最便捷的服务举措,为党委政府分忧。我们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展便民措施,通过利用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地开庭审理宣判,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该措施实施以来,我院开展巡回审判520余次,审结案件1305件,其中调解撤诉1071件,调解撤诉率达82.1%,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强本固基、兴利除弊,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我院以“心齐风正、管理规范、审判效率、案件质量、廉洁司法”为工作重点,强化学习教育,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领导示范,着力发挥党组班子的表率作用;强化制度规范,着力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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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强化典型引导,着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2011年,我院又采取“五抓、五促、五治”的工作措施,强本固基争一流,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不懈努力,全院干警履行职责更加严谨细致,庭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审判工作呈现出了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发还改判率,涉诉信访率下降“两升两降”的局面,在全院形成了“讲学习、重绩效、求上进、比贡献”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业务比武,创先争优。

(一)自评自查,在业务中比优劣。开展“百万案件”评查以及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针对涉及领导批办、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等类型的案件,我院主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的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本院案件兼职评查员,严格按照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案进行评查。评查中,将案件评查情况在评查登记栏目详细填写登记。经评查,90%的案件被评为优秀和良好,无不合格案件。

(二)上下互动,在走访中找差距。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发展,我们积极探索基层工作新方法,实施“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开展“百名干警、百名干部、百家单位”联村平安共建活动,利用假日组织干警进驻12个乡镇的61个行政村,通过对联村村民逐户登门造访,发放平安共建联系卡,填写联村平安共建日志,建立驻村工作档案等工作,使部分矛盾纠纷、涉法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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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信访问题得到排查化解,法院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目前,我院共派出法官4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350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基层稳定,深受老百姓欢迎。针对存在的便民服务、法律知识宣传、案件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有效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营造氛围,在活动中添动力。我院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警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深入推进“五除”专项活动,促进司法作风不断转好,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持续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阳光、真诚、简单、责任、激情”的干部文化,营造一个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环境。通过各项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挖思想触及灵魂、查找问题触及根本,全院干警的思想理念不断得到调整,思想作风不断得到优化,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得以改进,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四)改进方法,在教育中出效果。在大力加强阵地建设和教学管理的同时,我们立足于各地的实际,采别不同的教学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活动。一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理论灌输与现身说法,集中授课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调动学习积极性,增强教育效果。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三是坚持课堂讲授与电化教育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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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电教点建设,建立健全了电教设备各种管理制度,增强了党员教育的直观性。

通过紧抓党建工作,以党建促审判成效显著。近年来先后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法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被河南省爱卫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濮阳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濮阳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共有25个集体荣获“全市优秀法庭”“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60名党员干警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11年在河南省院委托社会调查机构就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专项调查中,我院入围省先进基层法院方阵。

荣誉是一种褒奖,更是一种责任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把党建作为各项工作的根基,全面提高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水平,更加激发党员法官的饱满热情和创造力,引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14篇: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 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前言】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 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1] 下面就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操作流程分解如下:

一、庭前准备

(一) 文书送达

1、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准备庭前应送达的材料。

原告方需送达:①受理案件通知书;(应由立案庭送达,收到案件时应检查)②举证通知书;(因涉及当事人举证权利,需存档)③开庭传票;④诉讼风险提示书;⑤廉政监督表;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⑧调解忠告书。

1 被告方需送达:①民事诉状副本;②应诉通知书;③举证通知书;④开庭传票;⑤诉讼风险提示书;⑥廉政监督表;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⑧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⑨解忠告书。(除送达上述文书外,还需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果是民一庭的离婚诉讼,则需另行再送一份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书。 【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在五日内未必能够送达,变通的作法是将文书的日期落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的外,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证据规定第33条,虽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为了15天, 但该举证期限的起诉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之后,所以15天的答辩期+15天的举证期,还是30天!)。但本院多数是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期不得超过15日。(简易程序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而民事诉讼法113条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故简易程序中不应局限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中关于答辩期15日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通知书通常写开庭前举证即可。

上述需送达给当事人的文书,若当事人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是银行等长期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原告可以只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可以只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8条,简易程序规定第19条)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书记员应着手准备送达(其实也可以先通知当事人,再准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首先应向被告进行送达,以便确定开庭日期。先按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通知被告(与被告联系的情况,应该做电话记录),若无联系方式,或者原告提

2 供的联系方式不能联系到被告的,应要求原告提供(按诉状或者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原告的联系电话联系原告)。原告有义务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若原告无法提供被告的联系电话,则应询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是否准确,若原告也不能确定地址是否准确的,可以去公安部门查询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以户籍所在地为送达地址,用法院专递邮寄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5条、《简易程序规定》第9条)若原告坚持其提供的被告住址是准确的,则可用法院专递向被告邮寄送达(若该邮件被退回,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在邮寄之前,可以与被告住所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如村支书、村主任、综治专干)联系,了解被告的情况,电话联系的情况应作电话记录。

说明:书记员在知道无法用电话通知被告应诉之后,应当及时与承办人沟通,由承办人决定是直接到被告住所地去送达还是继续等待原告寻找线索。但笔者建议书记员同时应通过法院专递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因为一旦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被退回的邮件也是可以作为公告送达的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第84条)。

注意:若同时有几个被告的,有些送达了,有些没有送达,在预定的时间就无法开庭。此时对于那些已经送达了的当事人(尤其是已经到场签了地址确认书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他们无法按时开庭,需要等待下次通知的事情。避免当事人“跑空路”。但是如果都是邮寄的,都没有签地址确认书,那么可以技术操作,先不通知,等开庭时对方来了,再说自己也不确定对方来不来,此时可以要求到了的当事人填写地址确认书,但是要注意语气态度和措词。通知原告的时候,可以将利害关系说清楚,也可以说暂不确定被告是否会来,故原告须到场。

建议:每一个案件均应作送达记录, 对于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与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联系,联系的内容进行记录,以便对事后能够对整个送达过程一目了然。(也便于在送达不到需公告时,向原告解释说明)。

3

(二)程序转换

除特别程序外,一般的民商事案件,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又包括了小额诉讼程序,目前,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虽然由立案一庭立案时决定,但审判业务庭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如果立案庭立了小额诉讼程序,则向当事人送达时需要多送达一份小额诉讼须知)。这里主要讲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如何处理。

多数是被告无法送达,需要公告送达的,应该转普。决定转普后

制作转普裁定书,并在审判管理系统中及时审批。 在系统里做程序转换审批。

通知原告交纳公告费,补交案件受理费。 公告,发传真及电子档。

公告收到后及时排期并请人民陪审员     

需要注意的是,转普裁定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一定要送给原告及其他能够送达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缴纳公告费及补交案件受理费的,应及时发通知给原告,在原告收到通知后不及时交纳的,按自动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99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第20条。

二、庭审记录略

说明:庭审记录完毕后,笔录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五日内阅读,但是建议当庭阅读并签字,以免发生矛盾。笔误处或修改补正处一定要捺印。

因目前多是电脑打印,如果书记员对自己的记录速度不自信的,应该提前(一般是提前一天)打好笔录头子(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等),甚至可

4 以将双方举示的证据按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事先打印,开庭时复制粘贴即可。(小技巧:在原告举证之后,被告质证阶段时,可以将原告举证的直接复制为质证内容,再进行修改,这样做有几个好处,一是省时,二是可以促使被告按顺序质证,避免遗漏,三是可以让被告看到原告举证的证明目的,有针对性的质证)。应该事先准备的还有证人权利义务告知的内容等等。其他要求具体可以参照渝五中法发〔2015〕94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法庭笔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案卷整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审判管理系统的目录设置。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正卷材料的排列顺序为: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诉状或口诉笔录; (4)立案、审理流程表;

(5)诉讼费用票据及诉讼费减免缓审批手续;(含预收、退费、结算票据,保全费票据、公告费票据,缓缴诉讼费申请及相关审批单)

(6)地址确认书;

(7)开庭前的通知;(含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

5 险提示书等文书系格式化文书,个人认为只要在送达回证上体现了送达即可,不需入卷;按审管办现行要求,需要入卷)

(8)开庭通知书、传票;(当事人用传票,其余诉讼参与人用通知书) (9)答辩状及附件;(此处附件指除证据外的其他附件)

(10)原被告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户口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需要委托书、所函、执业证复印件;

(11)原、被告举证材料;(一般按照举证顺序的先后排放)

(12)鉴定材料;(鉴定裁定也属于证据材料的一种,所以放在举证材料之后)

(13)询问、调查材料;

(14)诉讼保全材料;(含保全中调查笔录) (15)其他证据材料;(一切不知道放哪个目录下面的都可以放在这下面) (16)管辖异议材料(含管辖异议申请书、裁定书、上诉移送函、退卷函、二审裁定等)

(17)其他审限相关材料。(如和解申请,中止、扣除、延长审限的审批表)

(18)调解材料;(含调解笔录) (19)公告(登报)

6 (20)公告;(主要指开庭公告与宣判公告;按审管办要求,除当庭裁判外,宣判均需宣判公告,个人认为简易程序开庭不需要开庭公告,而普通程序开庭均需开庭公告;但按审管办的现行要求,简易程序也需要发布公告)

(21)开庭审理笔录; (22)代理词; (23)撤诉申请;

(24)判决、调解、裁定书发文稿(单卷用); (25)判决、调解、裁定书正本; (26)宣判公告; (27)宣判笔录; (28)送达回证; (29)结案表; (30)上诉移送函; (31)退卷函; (32)二审裁判文书;

(33)移送执行手续;(主要指没有收到诉讼费的) (34)备考表; (35)证物袋;

7 (36)卷底。 副卷排列顺序略 具体问题解答

问:当事人上诉如何处理?

答:若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首先应填写上诉案件缴费通知书要求上诉人缴费,缴费金额为一审立案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的全额(一般立案庭是收全额,但是也有减半收取的,减半收取的,上诉费需乘以2);

其次,向被上诉人(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 再次准备五份判决书原件及上诉案件移送函。

当上诉费缴费回单(两份)、送达回证、上诉移送函、判决书均已备好,且卷宗已经装订完成后,在内勤处登记后,将案件移送至立案庭(需先进行网上移送)。

问:收到公告的报纸(或张贴公告)后需要做些什么?

答:

1、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扣除审限(法定事由审批);

2、计算出举证期届满时间及开庭时间,并及时排期,向其余当事人送达;(如果认为有必要,可向被告住所地邮寄传票,做到仁至义尽!)

3、申请人民陪审员,在人民陪审员名单确定后及时向当事人送达。

问:为什么说书记员最重要的工作是记录?

8 答:因为当事人的陈述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而记录在卷的笔录是当事人陈述的重要表现形式,而且笔录要求及时、准确。如被告当庭承认向原告借款,但是书记员没有及时记录,被告就有可能矢口否认,若原告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而笔录又没有被告自认的内容,则原告有可能败诉,但是开庭时原告也在场,对于书记员没有记录该重要陈述必然不服,后果非常严重。

问:为什么必须书记员记录!

答:因为法律规定禁止自审自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负责审理,书记员负责记录。不得自审自记,这是公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除了做好记录外。书记员担负着为审判员查漏补缺的职责,对于审判员应为而未为的(如最后陈述没有进行),应该提醒审判员。而这,就要求书记员要熟悉审判程序,否则,就无从提醒。

庭审笔录中记录的当事人陈述的内容,是裁判的重要依据,每一个成功的审判员背后都有一个或者几个优秀的书记员。

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

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三款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民诉意见》(已废止)

9  17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

问:审书如何配合?

答:审书配合与否,在作笔录时最容易体现。如庭审时。在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尚不能达到速录员的记录的现实情况下,必然就有记录的速度跟不上当事人说话的速度的情况。此时,哪些内容是可以略记的,哪些内容是可以在庭审后校队补正的,哪些内容是必须立刻记录的等问题,书记员要有基本的判断。

哪些东西是可以略记的呢?如告知权利义务的内容(当然书记员也可以事先打印后复制粘贴),因为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略记(如直接记录为告知证人权利义务略记)。在比如当事人宣读的法律条文、合同中的内容,记录好条款序号即可。

哪些内容是可以事后补正的?如审判员的问话,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回答补。如原告举证、被告质证等程序性问题,也可以补正。毕竟,庭审主要是看当事人的陈述。

哪些内容是必须当场记录的呢?如关于自认部分,或者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如承认借款,承认录音真实性),就必须立即记录。

在书记员不能及时全面记录,又无法及时抓住重点时,审判员应该提醒书记员。当然,审判员一般不会直接提醒记录,而是通过审书之间的“暗号”完成。如审判员对当事人的话进行归纳当事人无异议的,书记员就可以直接记作当事人的陈述,毋需机械地记录审判员问,你说的是不是……,当事人回答是,没有必要!

10 如同一个问题,审判员多次询问或者多次重复,这些绝大多数就是重点,必须记录的!

问:如何作询问笔录?

答:所谓询问笔录,指法院因某些特定事项,需要向当事人或者了解情况的人通过询问的方式搞清楚、弄明白时做的笔录。

若询问笔录是在法院之外的其他地方做的,那么首先就要出示证件,出示证件的过程需要在笔录中反映。

询问笔录是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的。但是现实中,询问时不是机械的说一个说提问,一个说回答,然后一问一答(如聪明的一休)。尤其是在外对当事人以外的人作询问时,可能谈了很多话(如问候了身体,讨论了天气),书记员此时就要区分哪些话是应该记入笔录的,哪些话只是为了拉近距离,摆的“闲龙门阵”。这就要求审判员要提前知会书记员,这次询问的目的,记录的重点。但是对于诸如询问当事人下落等的询问笔录,就没有必要次次提醒,书记员应该了解,这类笔录一般的写法如下:

笔录写法:

?:(出示证件)我们是某某法院的工作人员,因……一案,需向你了解情况。

:我一定如实回答。

?:(若询问当事人的亲友)你与某某是什么关系?(若询问基层组织或物业人员)你在……单位任何职?

11 ?:某某现在在哪里? :

?:你能否联系上他(或者问有无联系方式)

?:他家中还有何人(具体的可问父母是否在家,是否婚配,是否与父母或者子女同住,目的是为了确定有无同住成年家属可以签收诉讼文书)

?:(在对方愿意代收文书的情况)请你代为签收诉讼文书并转交给他,告知开庭时间及未到庭的后果(如缺席审理或者公告送达)

?:还有补充?(如果有补充,则补充后再重新问一次) :无补充。

?:笔录阅必无误签字确认。

(询问人和记录人最好也当场签字,一是避免忘记,二是给被询问人做榜样) 追问:为什么要摆“闲龙门阵”?

回答: 刚刚做书记员的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明明笔录只有一篇,但是却要说上很长时间呢?一方面,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被询问人有配合法院的义务,但是你想得到有用的信息,以对方自愿告知最佳。那么询问的过程中聊的一些看似无用的闲篇,如对方抱着小孩,问一句孩子多大了,适当逗逗小孩什么的,都是增强彼此之间信任的一种方式,是为了对方自愿配合接受询问做铺垫。很多人对签字,接受材料是抗拒的,因为害怕签字会担责任。比如有的被告不愿意签收

12 起诉状副本或者判决书,就是误认为签字就代表认可起诉状的内容或者认可判决书的内容。此时就要耐心细致地解释给他们听。

问:为什么邮件已经被退回,但是还需要从网上打印快递详单?

答:因为邮件上有时无法显示退回的准确时间,而根据法释[2004]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的规定。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而送达之日又关系到当事人的上诉权等非常重要的程序权利,必须准确到“天”。

【补充提醒】

第一,除不准上诉的判决(如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终审判决、公示催告除权判决)、裁定(如特别程序的裁定、撤诉裁定)外,只有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才是生效的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55条)

第二,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天,裁定书的上诉期为10天,均从送达之日开始计算(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开始计算的当天不算在内(民事诉讼法第82条)。

假设1月5日送达的文书,如是判决书,则上诉期1月20日届满,只有在1月20日前未上诉的判决才能生效;如是裁定书,则上诉期于1月15日届满。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13 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为什么审判组织成员(含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及当事人出庭人员(如变更了委托代理人)变化后,必须要强调回避权?

答: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以及所有诉讼中的基本制度之一(民事诉讼法第10条)。如果没有强调回避权,属于程序上的严重错误,可能引起再审。

(一)交待回避权是义务,必须履行。(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

(二)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足以引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7项) 追问:没有回避事由是否也会引起再审?回答:当事人可能有回避事由,但是没有问,当事人就可能不会主动提出,程序问题丝毫不能马虎。

《民事诉讼法》

14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5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问:管辖异议扣除审限的起止时间。

答:管辖异议从异议人提出申请当天起扣除审限,如果作出裁定后未上诉的,以生效当日作为扣除审限的截止时间。如果作出裁定后上诉的,终审裁定已由二审送达给当事人的,以一审法院收到退回的案卷时间(具体为审判部门签收案卷为准)为截止时间;若二审法院无法送达终审裁定而委托一审法院送达的,以一审法院送达终审裁定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但是,案卷的移送和裁定的送达要及时,不能拖延。

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这个经过60日,是指只能是60天,还是说超过60天都行?

答:只能是60天!不能多也不能少,拟制送达的规定不允许改变(如写2个月)。为什么?如果说可以超过60天,那么公告十年行不行?显然不行!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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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基层法院研究室总结

一年来,研究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高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中级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以及全院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院党组的决策决定,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按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职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司法作风大检查等活动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法院自身建设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3 月份以来,我室根据院党组的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在第一阶段认真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集中学习6次,达到规定的学时,全室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部门写好调研分析报告。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广泛征集了意见和建议,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了整改和努力方向。

今年XX月份以来,在开展“XXXXXXXX”主题实践活动中,我室将重点放在学习活动方案、领会活动精神实质和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东营经验等有关参考资料上。通过学习,全室人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大局观念和廉洁意识得到加强。

在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中,我室及时组织布置干警学习规定的有关资料,集中进行了讨论和检查分析。在学习讨论中大家认为,我室虽然不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但是这次司法作风大检查所针对的六个方面的问题也体现在我们实际工作当中,如宗旨意识问题、群众观念不强问题、纪律作风涣散问题等。大家认为,这次大检查很有必要,如果没有良好的司法作风,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司法形象,司法形象不佳,司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所以大家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这次活动当中。

在开展上述活动中,本室所在的党支部还同时开展争创“XXXXXXX”活动,“XXX”前被市直工委授予“XXXXXXX”称号。

本室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干警纪律作风严谨,虽然不在审判第一线,但全干警认真贯彻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时刻以“五个严禁”规定警醒自己,遵纪守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现象)发生。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出色完成综合材料撰写工作

我室比较高质量的完成了XXXX年度工作总结、院长在XXXX年人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XXXX年工作计划、领导讲话、各阶段工作汇报、各种活动情况总结、XX年鉴、XX统计年鉴等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完成的各种综合性材料约XXXX份,比上年XXXX份增加约XX%。

2、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一是今年初,完成了区高院下达的XXXX年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并组织对全市法院XXXX年度完成的调研报告XX个进行评审,通过评审上报课题报告XX个。

二是组织落实好XXXX年本《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案例征集工作。按照区高院的统一部署,今年XX月份我们及时布置了案例征集工作,并认真进行评审,共上报案例XX个。

三是组织完成了全区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征集工作,上报论文30篇。

四是组织开展今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并牵头负责完成了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任务。

3、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上半年信息工作结合当前我市法院工作要点开展,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4、大力加强宣传工作

我室继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大力正面宣传法院工作、宣传法院形象,宣传法官风采,弘扬法律精神,做好本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司法大检查活动等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本院上半年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的宣传稿件共XXXX篇,其中报纸XXXX篇,网站XXX篇,电视台XX篇。其中本室采写的共XXXX篇。

5、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认真做好司法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无迟报、漏报,无差错。认真做好年度和各季度司法统计分析,做好统计台账和通报工作。

此外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拖拉。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三、工作亮点

一是出色完成各类综合材料撰写工作。XXXX年是综合材料任务比较繁重的一年,由于市委和上级法院开展的活动多、工作部署多,因此需要总结汇报的情况也相应多。我室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全院工作为大局,比较高质量的完成了任务。

二是完成了“画册”的编印工作,为本院审判综合楼的落成启用增添色彩。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深刻剖析了当前影响和制约我室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调研工作成绩依然落后。虽然我们做了、抓了,但短期内整体质量没有大提高。主要原因一是我们对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的重点、疑点、难点、热点问题把握不准,没有深入挖掘调研点,缺乏精品;二是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热情不高,有消极应付思想甚至是抵触情绪;三是调研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信息宣传工作措施不多,方法单一。今年信息量少,且动态多,经验、措施少。原因一是研究室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方法措施不多,工作没有作长远打算,见子打子,疲于应付,不善挖掘;二是基层法院、各部门提供信息少,主要是强调工作忙、活动多、信息员参加司法考试的多而影响工作。

3、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不到位,与本院部门沟通也不够。

4、本室人员缺少钻劲,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缺乏计划和长远打算,碰到难题时有畏难情绪。

五、明年工作打算

XXXX年我们有决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抓好日常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破:

1、加强调研工作,创新调研工作思路,年内本室确定并完成1-2个调研课题,争取出精品、上台阶。

2、宣传工作要创新广度、高度和深度,结合本院争先创优工作,加大对工作经验做法的宣传,争取在国家级、自治区级新闻媒体采用量上有突破。

第16篇:基层法院五个严禁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出台以后,我市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措施,使“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审、执工作公正廉洁开展。

记者了解到,我市赛罕区法院党组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通知》,并将相关文件印发到每一位干警,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自觉性。

记者在赛罕区人民法院看到, 在工作大厅的醒目位置张贴着 “五个严禁”的规定,并将“五个严禁”的规定制作成小卡片,要求每名干警随身携带, 熟记熟背,时刻牢记。此外, 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及时了解\"五个严禁\"的规定, 赛罕区法院还印制了三千多份关于“五个严禁”规定的宣传资料 ,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放。

第17篇:基层法院实习心得

暑期法院见习心得

法学院 08级

(三)班 张宁

这个假期的七月二十七号到八月七号,我到我们市的法院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司法见习。在这紧张短暂的两周内,我受益颇多,收获颇多。

虽然我已经经过了一年的系统的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但在刚开始的司法实践中我还是相当的吃力的,感觉在学校学到的内容在实践中用不上,好在有法院的各位老师对我的细心耐心帮助教导与照顾,让我很快的适应了见习生活,学习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弥补了纯粹理论教育的不足。

在整个见习期间,首先也是我做的最多的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开始时,看着面前一本本厚厚繁琐的卷宗,我是头昏脑胀的!一天下来了整理不了几个,而且这繁琐的工作也实在提不起我的兴趣。然而几天坚持下来之后,我慢慢发现,原来整理卷宗其实才是在我整个见习过程中最能学到东西的环节。随着越来越熟练,我整理卷宗也越来越快,这使我有了跟多的空余时间去翻阅卷宗,通过细细的阅读卷宗,让我又学习到好多东西,越来越多的阅读也使我越来越清楚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而且,也让我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格式,我清楚的知道了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起诉状、以及各种申请书的格式与要求。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由于我是被分派到民事庭,所以我接触到的全是一些民事纠纷,在整理了大量的卷宗之后,我发现在我们这个并不是很发达的地方,最主要的民事纠纷就是离婚纠纷和各种借款买卖合同纠纷。面对如此多的离婚案件,;不由得我不产生一些想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什么我们社会的离婚率在不断攀升?这一方面反映出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增强;而另一方面,也放映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人们对待自己的婚姻越来越开放,对自己的婚姻也越来越不负责任!不仅伤害了双方当事人,也伤害了双方的家属朋友,更是给自己的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很多的问题儿童,少年犯等都是来自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对此我们不得不进行深入的思考!

除了离婚纠纷以外,在主要的就是各种财产纠纷,各种买卖纠纷层出不穷!这说明了我们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还是很混乱的,各种欺诈行为依旧存在,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的任务依旧很艰巨!市场经济中的诚实守信既是道德的要求又是法律的要求。在各种民事纠纷中让我最感愤慨的是农民工的遭遇!各个行业的农民工受骗的案例屡见不鲜。看到他们无助而又无奈的眼神,不知道我的心里有多不是滋味!因为他们缺乏法律知识,自己辛辛苦苦劳累一年却被那些无耻“老板”戏耍欺骗!造成这种现象,农民工自己有责任,包工头有责任,社会也有责任!我们对法律的宣传不够!对法律的执行也不够!

在整个见习期间,光整理卷宗就用掉了我一周多的时间,之后,我就开始旁听了。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

虽然已经学习了一年多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我们很容易凭感觉办事,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缺乏理性与经验,使我们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而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老师曾说过:作为一名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理性是头脑!只有这由这样我们才能理清错综复杂的案情,查明事实的真相!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平!

在旁听了这么多的案件后,有一件让我印象深刻:那是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是一起买卖债务纠纷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原告是起诉被告返还被告欠原告的五万元人民币!然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关于欠款的产生过程,与还款过程的陈述却是天壤之别!不是失之一毫,而是差之千里!简直是背道而驰!针对同一个事实情况,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哪?很显然,必定是有人在歪曲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许只是其中一方,或许双方都在说谎!然而,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这都让我对此产生了深深的厌恶之情!因为只要双方打官司的必定会有一方是不讲理的,是无赖!但是如果我们的法官如果也像我一样带着厌恶的情感去审理这个案件,他还会客观公正的审理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吗?他还能做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判决吗?很显然,这是很难做到的!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不能带着情绪,不能带着偏见去审理案件!必须客观公正审理案件!保持

局外人的清醒与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理性、客观、公正!

同样是在此案中,由于被告语言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很低,曾使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和原告提问的问题被告没能理解,而答非所问。原告的发问与陈述有搞得在场的其他人一头雾水!使得该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再的拖延,很多人早已失去了耐心而紧皱眉头默默抱怨,而法官却依旧在慢慢品味被告的意思,从被告的话语中寻找有用的信息,同时又在耐心的对被告进行引导,让他理解法官和原告的意思表达。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法官所具备的超乎常人的耐心!正是这种不急不躁的心理素质才有足够的能力去把案件调查清楚,才可以拨开重重迷雾,把错综复杂的案情脉络理顺理清。

要做一名合格出色的法官,除了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掌握各种技巧,还必须要有一颗不同寻常的耐心!

见习期间,我也偶尔会跟着老师出发,到很多地方去送达传票或判决书。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的学习,如何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如何沟通。面对不同的人,我们需要不同的说话语气,不同的说话方式,以及不同的交流方式。说话得体,工作才能好开展,任务才能好完成。这门深奥的学问,我还得好好学习!

在法院见习的生活中,有紧张、有激动、有忙碌、有严肃!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不少见识,不过也发现我们的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第一,当今中国社会,普遍的司法人员都具备了比较高的业务素质,但是往往因为上级的一个指示而使法官陷

入两难的境地。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在号称“世界大国”的中国,司法权与行政权能够真正地分开,中国的司法状况会步入一个新的台阶。第二,发现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气氛随便,很多人手机响个不停,肆无忌惮地接听电话,某些不相关人员随意进出,完全置法庭纪律于不顾,弃法律尊严于无物!第三,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普法教育是极其重要的,一些人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还有一些人因为缺乏最起码的法律常识而问出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问题,令我们愕然不已。曾有一次我听的一个民事庭,一位法官用他的巧舌妙语调解将欲离婚且各执一词的一对夫妻,让他们都明白了各自的错误,露出改正之意,才让我们感觉到有一丝的鼓舞,法庭不应该仅仅只是一个判刑责罚之所,更应该是教育修正人的思想、行为,指导人向善行正之地。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短暂忙碌的两周的法院见习生活转眼间就结束了,在民事审判庭的见习的日子是充实而快乐的,是紧张而忙碌的,这半个月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因为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见习。总之,此次见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我们社会,为我们人类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一点篇二:基层法院实习报告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

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行政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城管拆迁工作所引起的纠纷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

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篇三: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时间:2011-07-25来源:未知 作者:8012点击: 341 次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

基层法院实习日记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

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第18篇: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第19篇: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

2009年度基层法院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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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视和指导,调动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见先必学、逢先必争、有优必创”的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以往对基层法院目标治理考核的实践和经验,结合中院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然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不溯及既往,只对本考核年度工作作出评价,上一考核年度及之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生的违法违游记为不计进本年度的绩效。

第四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治理指标及内部评价组成,满分为1000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

第五条 审判业务项目满分为600分,综合治理项目满分为350分,内部、外部评价满分为50分。

第二章 审判业务

第六条 审判业务的绩效考核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处理督查工作、个案评查工作等有关内容。

第七条 结案率不低于90%的,得30分,每低1%减1分。

结案率=年度实际结案数/年度收案总数(含旧存)×100%。结案数以裁判文书投递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案件数为准。

(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八条 基层法院未发生超审限现象的,得30分,每发现超审限案件1件减2分。 (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九条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得80分。每低1%减2分。(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条 上诉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改判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改判率。上诉改判率每1%减3分。

民事(行政)案件经市法院调解(协调)结案的,不计进改判案件数。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一条 上诉发回重审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每1%减2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二条 再审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再审改判数占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改判率。再审改判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三条 再审发回重审率,满分为50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数占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四条 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执行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

执行局对10个基层法院的执行

第20篇:法院工作总结

发挥能动司法作用 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县人民法院2011年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以来,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州党委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班子有锐气、队伍有士气、单位有正气”为目标,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认真贯彻“抓党建,强队伍,促公正;重大局,注民生,促和谐;强基础,注创新,促服务”思路, 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1年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527件,审结460件,审结率为87.3%。

二零一一年工作情况

一、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今年,我院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能动司法,抓住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服务特克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79件,其中诉讼案件530件,审结464件,审结率88%;执行案件149件,执结134件,实际执结率90%。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发挥法院打击犯罪、惩处犯罪的功能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抢劫、伤害、绑架、强奸、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积极有效地维护了 1 社会稳定。2011年(2011年1月至10月)共受理刑事案件81件(含自诉刑事案件9件),审结73件,审结率为90.1%。

1、继续强化“严打”的针对性。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对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严打的针对性。依法严惩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0件;依法打击各类侵财案件,重点打击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0件。通过强化“严打”的针对性,依法严惩暴力型、多发性、侵财性犯罪,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2、慎重审结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慎重审理了韩旭明贪污受贿罪一案,警示全县干部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惩处职务犯罪;不公开审结阿布拉木猥亵儿童罪一案,维护了受害幼童的权益;妥善审理了马富仓交通肇事罪一案,依法惩处了犯罪,维护了27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了集体性纠纷矛盾。通过及时高效审结重大典型案件,最大限度地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大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力度。对刑事自诉案件尽量调解解决,以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基层有序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全县社会稳定。全年调解结案刑事自诉案件6件,占刑事自诉案件总数的60%。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民商事审判中,我院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2 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县域企业及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着眼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了特克斯县恒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为我县国有资产核销了呆账、甩掉了包袱,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好因“三农”问题、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防患于未然。

三是着眼于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促进团结。

2011年1-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49件,审结391件,审结率87%。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审判工作要求,调解结案284件,占结案数的73%,最大限度地促进了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消除矛盾。

(三)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

3 今年以来,我们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今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9件,执结134件,执结率90%,执结标的额231万余元。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74件,强制执行5件,和解23件,终结31件,其他1件。

一是实行执行案件倒查制,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为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及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我院对已执结的执行案件实行倒查制,即院党组成员会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每月从已执结归档的执行案件中随机抽取10件,回访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

二是进一步开展执行清积工作。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加快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同时从提高审判质量、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联动机制入手,进一步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目前已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正在积极争创国家级“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三是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在执行工作中,实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慎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措施,既要为债权企业挽回损失,又要严禁超标的保全,尽量采取资产活封、设立担保等方式维持欠债企业的“造血功能”。通过灵活采取使用权、经营权抵债、债转股等执行方式,激发有限经济要素的最大效益。

四是积极推行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加强与税务机关、金融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针对执行工作的季节性积极开展“执行大会战”活动。

五是想方设法执结了以热斯别克诉库木托别克村委会为代表的上访案。针对原告热斯别克2008年以来多次到州、自治区上访 4 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实际,由院长带领执行局长、民庭庭长多次深入热斯别克家中与其沟通,反复进行党的政策和法理、情理教育引导,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经过不懈的努力,全年执结此类“骨头案”6件,及时消除了一批苗头性信访问题,提高了和谐执行工作水平。

(四)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围绕“三升二降”(既调解结案率上升、服判息诉率上升、案件执结率上升;二审改判率下降、发回重审率下降、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的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了审判管理工作深度,提升了审判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和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按照上级法院业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百庭评议活动”,对全院审结案件顺利实现个案评查率100%;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如期开展了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公示活动,对法官的裁判文书进行点评,将优秀裁判文书公示。同时安排我院法官参加州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其中2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州直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审判工作制度。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州法院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以及审判绩效指标,制定并完善了《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制度》、《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问责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发回、改判、变更执行案件倒查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通过不断推动制度建设,取得了以制度促业务,以制度促效率的新成果。在上半年州直法院组织的审判质量综合评查中,获得第一名。

二、以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狠抓司法为民

(一)推出了系列便民措施和做法,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一是加强立案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每起案件都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和权利义务告知,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使当事人理智地认识到可能承受的诉讼风险,确保当事人能有效地运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是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特别是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村村民,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

三是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年共对6起案件的当事人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决定缓交诉讼费27962元,确保了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创新司法为民的服务平台。完善了“特克斯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服务措施,积极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为更好的服务于弱势群体的诉讼需求,抽调骨干法官成立了“老年人法庭”和“青少年法庭”,有效化解了特殊群体的特殊纠纷,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五是适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选择部分又针对性、典型性的案件,发挥巡回审判车的功能和作用,深入基层农牧区开展巡回审判6场次,起到了审理1起,教育1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配合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元 6 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继续深入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调解机制,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进一步整合充实调解工作力量,在原有法院、司法局、乡、镇、村(居)调解委员调解员的基础上,通过村委会推荐、群众举荐等方式推荐了一批有威望、有一定调解经验和法律常识的调解员,壮大了全县的基层调解队伍;根据我县当前矛盾纠纷热点,通过协商和不懈的努力,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了土地纠纷调处中心,有效化解了全县的土地纠纷;在县劳动人事局设立了劳务、劳资纠纷调处中心,有效规范和化解了全县的劳务、劳资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指导。克服各种困难,组织全县基层调解员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2场次,组织乡镇调解员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培训12场次,持续加大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选派8名资深法官担任乡镇维稳中心副主任,积极参与乡镇矛盾纠纷的调解,强化了传帮带作用;组织基层调解员到法院跟班学习16人次,提升法律业务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三是提前介入、积极化解群体性非诉矛盾纠纷。在10余名建筑工人与巴州库尔勒环宇建筑公司的劳资纠纷中,我院领导带领及业务庭室长,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向情绪激动的10余名建筑工人做安抚工作,给他们宣讲极端行为可能造成的恶果,进行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引导和解释,承诺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通过艰辛的工作,消除了他们的激动情绪,达成了调解解决纠纷的意向,从而及时防止了一起“民事转刑事”恶性事件的发生。

7 (三)积极开展“三进三访”调研活动,提升能动司法的水平和能力。

将全院干警分组安排,分批次入住五乡一村和五乡七村,积极开展党的政策、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和医保、社保工作宣传。共走访农户388户,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面对面谈心等方式,召开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和“四老”人员座谈会8次,听取村民在农牧业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司法需求和诉讼疑惑,搜集汇总整理出群众较为集中的意见6条,为他们提出劳务增收、发展林果业和特色养殖致富的“金点子”3条,党组研究确定4项为民解忧、帮民解困的思路,分别为库木托别克村和泊勒坎村的贫困户送去了急需的取暖用煤,为贫困户和地震受灾户送去了价值2000元的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

三、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为工作重点,狠抓队伍建设 以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为契机,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健全了组织生活制度,强化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干警在法院各项工作中,都能身先士卒、勇挑重担、率先垂范。全年发展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全院党员总数达到32名,党员队伍不断壮大。认真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全院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 8 增强,被县委确定为全县机关党建工作学习观摩点。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在审判业务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立案庭在成功创建为州级、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今年又在顺利创建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二)干警政治素质得到提高。

一是以创建“五型”法院为载体,围绕“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目标,继续坚持每天晨学半小时制度,以系统、持续地学习强素质、增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以集中学习、部门自学、岗位培训、以会代训等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法律意识,不断更新干警的理论知识。今年以来,共有2名同志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全国法院院长培训班”的培训,11名同志参加了自治区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2名同志参加了州党校组织的“县级领导培训班”的培训,3名同志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培训,15名同志前往内地友好法院学习交流。此外,还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析、卷宗抽查、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比赛等多种活动,要求干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开展学习。

二是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活动,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对干警进行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在工作中,还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从接听一个电话、答复一件咨询小事、调解好一起纠纷做起,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

(三)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

9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方式,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自律意识。通过举办“廉政杯”文艺汇演,组织干警参加州直法院系统廉政文体活动,在法院系统开展了“配偶廉政承诺”、“案件质量倒查”、“防人情干扰”、“六公开”等廉政工作举措,筑牢了干警思想防线。

三是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必须”等规定,继续深化“廉政保证金”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把对干警的业内监督延伸到业余时间。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形成了“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顺利实现全年全院干警“零违纪”目标。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县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县委的重视和认同。

二是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 10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并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主动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臵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作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做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不但畅通了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在合议庭内部也形成了一种自我约束机制,保证了司法廉洁。今年完成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聘任和培训工作。今年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68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97%。

四、以创新司法手段为理念,狠抓法院管理

(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修定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覆盖审判、队伍、政务等三个方面的“五大机制”:即以审委会为主体,建立了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把审委会建成权威的审判决策指导组织;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使每个案件的审判流畅有序高效运行;以审监庭为主体,建立起审判监督机制,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以政工科和纪检组为主体,建立起队伍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考核;以办公室为主体,建立起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机制,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抓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通过理顺后勤工作环节,公文处理、会务安排、日常接待、档案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后勤保障工作基本做到忙而不乱、井然有序、高效运转。同时,我院的物资装备建 11 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1辆,争取江苏友好法院援助巡回审判车1辆,全年累计为审判业务需要派车125辆次,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三)做好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多层次挖掘我院的工作亮点、特色和典型经验。全年被《伊犁审判》刊物采用我院各类文章8篇,被县政法信息专报采用16篇,被州政法要情专报采用1篇,被特克斯县电视台采用32篇。被特克斯党建网、新疆法院网等各类媒体网站采用133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各项工作,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2011年在做好本院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宣传活动,共计出板报24块,出动宣传车20辆次,组织干警上街宣传200余人次。

(五)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近几年全国各级法院陆续出现了人犯脱逃、自杀自残、串供等事故,为此,配齐配强了庭审安检设配和警用装备,积极参加州、县法警体、技能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了法警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全年共动用警力392人次,提押人犯98人次,值庭380次,协助执行案件

件。在顺利完成机关安全保卫任务的同时,出动警力160人次,参加县委安排的拉练、县乡巡查、清查活动,为全县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不懈的努力,全年杜绝了犯罪嫌疑人自残、互残、脱逃、串供等事件。

五、以改善办公环境为契机,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为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体现“司法为民”这一宗旨,近年来我院积极争取喀拉托海人民法庭、乔拉克铁热克人民法庭的恢复项目。经多方努力,投资102万元,建筑面积 12 为500平米的基层人民法庭恢复项目已到位。通过争取乡镇支持,积极争取乡镇无偿划拨建设土地,目前乔拉克铁热克乡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喀拉托海人民法庭基础工程已完成,2012年将确保投入使用。

二是围绕县委 “政法园”建设要求,积极争取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项目及建设资金。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我院审判综合大楼已于2010年8月23日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明年投入使用。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建办公大楼因项目资金未到位,自筹部分和臵换现有办公楼资金有限,在主体和装修中资金缺口较大。二是部分干警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五是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依靠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不等不靠,奋发图强,下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二零一二年工作思路与措施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援疆工作会议、县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 13 不断深化五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反恐严打斗争、基层基础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工作目标:以“11231“即:坚持一个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一项活动(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突出两个抓手(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绩效考核为抓手);搞好三项工作(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个目标(公平和正义)为工作思路,力争送达准确率100%,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法定公开开庭率100%,案件评查率100%,审结归档率100%。立案准确率达99%以上,综合结案率达到97%以上,执结率85%以上,力争达到90%,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75%,瑕疵案件率控制在3%以内。违法审判为0,违法裁判为0,超审限为0,超执限为0,竭力实现全院审判工作的新跨越,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五项重点工作为主线,服务特克斯工作大局 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长治久安,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围绕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反恐严打斗争、基层基础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着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以社会矛盾化解为主导,促进和谐司法工作。要坚持把“强化调解”作为基本追求,创造和谐环境。要在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工作中全面化解矛盾;要从立案到结案的各环节全程化解矛盾;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整体参与,形成全员化解矛盾的 14 合力;统筹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

二是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正确认识和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做到院领导亲自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制度,有效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推进司法救助金的落实,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意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二、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高司法能力

一要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我们要把“转变作风、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法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广大干警;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上下功夫,增强法院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创建五型机关、提升司法能力上下功夫,努力形成钻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良好氛围。

二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院文化内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凝聚人心、增强合力、鼓舞干劲,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情操、职业道德和人文修养,教 15 育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同时,以全国援疆工作为契机,及时安排干警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八个必须”等规定,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预防司法不廉现象的发生。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竭力营造风清气正党风廉政氛围。

三、坚持以审判业务为重点,提高审判质量

一要抓好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和其他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力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抓好调解工作。继续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工作原则,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继续深化和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积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要抓好便民措施落实。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不断加大深入基层的调研力度,革新群众来访为干警下访的措施,不断提高能动司法水平。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宣判,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 16 校园等多种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为依法治县作出应有贡献。

四要抓好执行工作。强化执行工作的对内管理,继续理顺执行部门内部各工作环节的效能关系,不断挖掘执行队伍的内部工作潜力,将执行局努力创建为服务群众的示范窗口;认真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抗拒执行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努力实现 “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争创目标;在全县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执行威慑机制,努力拓展化解执行难问题的良好外部环境。

五要抓好制度建设。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业务工作规范,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追究、司法行政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实效性工作水平,强化干警的工作质量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促进本院“制度立院、制度强院”工作进程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四、坚持以基础建设为抓手,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要加快“两庭”建设。在顺利完成审判综合楼建设的同时,力争完成职工宿舍楼、食堂、活动室的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干警办公条件。确保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尽快方便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二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网络管理软件的利用能力,以新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为契机,建成并投入使用法院三级网络,加快数字法庭、网上办公、庭审直播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办案自动化的水平。

三要加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保 17 卫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的作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并重,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和干警的人身安全。

四要加大对口援疆工作力度。抓住对口援疆的发展机遇,加大与对口支援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法院的沟通与协作,最大限度的争取对口法院对我们的资金支持、人才支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持,加强两地法院在人员学习、培训、科技开发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五、坚持以社会监督为动力,推进司法民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办理人大批转的信访案件。

二是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

三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我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

六、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目标,县域经济保驾护航

我院将紧紧围绕促进县域经济高效快速发展这一目标,竭力为县委和政府分忧解难,为全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努力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依据县委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阶段工作进度当好法律顾问,主动参与项目评估、可行性分析,围绕法律问题认真作出法律风险预警(策);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积极了解和掌握全县重要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早为他们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和法律后果评估;紧跟农牧业生产的关键时节,对涉及“三农”的矛盾纠纷实施“24小时”快捷司法服务,并及时发挥好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支持全县农牧业经济发展;在全县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城建拆迁等涉及群体利益的矛盾中,充分 18 发挥司法服务、法律普及等职能作用,高效迅捷地做好矛盾相对方的思想教育、法律宣传等工作,支持全县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如期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惩治犯罪、矫正违法、保护合法、化解矛盾等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基层法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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