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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总结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3 09:01:45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结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结

是最新发布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http://]。

篇1:2014年家庭农场工作小结

2014年兴庭家庭农场工作小结

2014年是丰收的一年,总的讲有说不尽的喜悦,道不尽的艰辛,虽然对政府政策解读不透,存在一定的困惑,但感觉前途一片光明。

一、惠农政策给树立信心。近几年,国家为了家庭农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掌握科学种田技术,懂得管理,新型农民指明了方向,有用武之地,为农业发展铺平了道路,从一家一户分散管理走向家庭农场集约化管理。

二、农场规模生产,带来增长增收。以前我承包田亩少,工作时间短,干三歇五,不能稳定劳动人员,缺少劳力,耽误农时,影响产量。现在成立家庭农场,承包236亩面积,可与劳务工签到合同,稳定劳动队伍,采用规范管理,科学种田,机械化耕作,节支增

效,今年每亩比去年节约开支约150多元,今年小麦平均亩产500多公斤。

三、艰辛与喜悦。农业生产不像其他工业化生产,工作在阴凉舒适的环境,它是把大地作工厂,田地做车间,顶烈日耕作,披着星星月亮回家。如果没有对农业农村的深厚情感,是不会从城镇回到农村到田间地头工作。当我饱尝艰辛,看到长势喜人的庄稼时,范文写作往日的辛苦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沉浸在无限丰收的喜悦之中。

四、农场带动种植户增长、增效。我的农场丰收,不光给我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成功的喜悦,同时给这一带农户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他们纷纷来访请教,

我也毫不保留为当地种植户传授新技术,新

经验。每到收割时,当地种植户兑换种子万斤以上,同时我与大公司签到粮食收购协议,每百斤稻谷价格高于市场2元,帮助当地种植户销售粮食,提高经济效益,达到大片种植户增产增效。我农场植保,田间病虫害防止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本增效。

五、存在难题。尽管我具备较强的生产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农业生产年年丰收,但由于缺少基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和土地流转不规范经营,经营规模大小不一样,国家补贴标准不一样,引发承包土地单价年年攀升,给家庭农场带来很大压力。

六、2015年打算。尽管在承包经营的道路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艰辛。范文TOP100但我坚信:“执着成就梦想,眼光决定未来。”我相信家庭农场前途一片光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2015年,我准备再承包100—200亩土地。

汶上县郭仓镇平秀家庭农场

2014年8月13日

篇2:2014年兴庭家庭农场工作小结

2014年兴庭家庭农场工作小结

2014年是丰收的一年,总的讲有说不尽的喜悦,道不尽的艰辛,虽然对政府政策解读不透,存在一定的困惑,但感觉前途一片光明。

一、惠农政策给树立信心。近几年,国家为了家庭农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掌握科学种田技术,懂得管理,新型农民指明了方向,有用武之地,为农业发展铺平了道路,从一家一户分散管理走向家庭农场集约化管理。

二、农场规模生产,带来增长增收。以前我承包田亩少,工作时间短,干三歇五,不能稳定劳动人员,缺少劳力,耽误农时,影响产量。现在成立家庭农场,承包407亩面积,可与劳务工签到

合同,稳定劳动队伍,采用规范管理,科学种田,机械化耕作,节支增效,今年每亩比去年节约开支约150多元,今年水稻平均亩产600多公斤。

三、艰辛与喜悦。农业生产不像其他工业化生产,工作在阴凉舒适的环境,它是把大地作工厂,田地做车间,顶烈日耕作,披着星星月亮回家。如果没有对农业农村的深厚情感,是不会从城镇回到农村到田间地头工作。当我饱尝艰辛,看到长势喜人的庄稼时,往日的辛苦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沉浸在无限丰收的喜悦之中。

四、农场带动种植户增长、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增效。我的农场丰收,不光给我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成功的喜悦,同时给这一带农户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他们纷纷来访请教,我也毫不保留为当地种植户传授新技术,新

经验,当地种植户看中了我的优良品种,增产潜力大,都要求购买种子,我没有按市场价出售给他们,而是降低

成本,等量兑换种子给种植户,每到收割时,当地种植户兑换种子万斤以上,同时我与大公司签到粮食收购协议,每百斤稻谷价格高于市场2元,帮助当地种植户销售粮食,提高经济效益,达到大片种植户增产增效。由于我农场植保,田间病虫害防止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本增效。当地种植户纷纷仿效,农田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改善,原先少有的鱼、虾、黄鳝渐渐多起来。

五、存在难题。尽管我具备较强的生产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农业生产年年丰收,但由于缺少基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和土地流转不规范经营,经营规模大小不一样,国家补贴标准不一样,引发承包土地单价年年攀升,给家庭农场带来很大压力。

六、2015年打算。尽管在承包经营的道路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艰辛。但我坚信:“执着成就梦想,眼光决定未来。”我相信家庭农场前途一片光

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2015年,我准备再承包500—1000亩土地。

庐江县郭河镇兴庭家庭农场

2014年11月3日

篇3: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汇报

接市农工委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改革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家庭农场开展了一次自查,现将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家庭农场改革发展举措落实情况

4月7日,收到转发《通知》后,立即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并要求将该《通知》对各镇(处)进行了转发。组织县农办、各镇(处)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召开了由主管副书记、副县长参加的座谈会。会上,对2015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关于扶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并对该项工作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传达,对如何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挑选4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了家庭农场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对需自查内容、自查方式,明确目标、层层分解、确保在市要求时限内,思想汇报专题高质量、高标准报送检查工作汇报。

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我县现有家庭农场个数17家,其中个人独资企业8家,个体户9家;发展传统种植的15家,养殖的2家;规模流转土地100亩以下的5家,100亩以上的12家;注册资金3万-80万元的12家,200万以上的5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要分布的农村经济相对发达、、等镇。

为推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县于2014年9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一是对流转农村土地100亩以上,期限5年一是的按农户6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农场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的奖励;四是专门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列支150万元,对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经营主体、流转大户给予扶持、补助和奖励。

(二)存在问题。从我县现有的14家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引导管理混乱。尽管国家、省、市工作中多次提及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但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的家庭农场,由县哪个部门具体统一管理引导,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农户不知道、不明白家庭农场怎么发展运作、受谁管理引导,致使农户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

回家

各自发展。上级要家庭农场摸底情况时候,我们也只能根据工商部门提供注册数据拼接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和镇(处)对情况根本不了解,农户也不知道将农场经营发展中存在实际问题找谁倾诉?上级出台有利扶持政策时候咨询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缺少政策扶持。部分农户对家庭农场发展有热情、积极性高,但是,农资和流转土地占用了农民大量流动资金,而现代农业的机械化、昂贵的农机设备制约了其发展,搞土地整理无财力,有心无力。一些处于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但却遭遇了融资难题。

3、流转不够规模。由于农户间家庭承包地细碎、零星地块的现状,家庭农场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难题就是不能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其次还有租期稳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明确指导和服务部门。建议省、市出台文件,明确家庭农场在登记

注册后该由县哪个部门主管,农户在家庭农场经营中怎样规范发展,捋顺工作关系,明确部门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制定发展计划,完善服务措施,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

(二)继续落实资金扶持政策。依据我县去年制定的《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招商引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暂行规定》,积极做好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补助对象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确保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到位,用于提高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建设。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防止在土地流转过程暗箱操作,损害集体利益。

(四)探索金融信贷扶持力度。

索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对家庭农场信用等级组织评定,授予相应的授信额度,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把家庭农场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象。

推荐第2篇:家庭农场

[经济热点] 一号文件中提到的“家庭农场”概念理论上

毫无意义,实践上会引起混乱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在这个文件中首次提到了“家庭农场”,并且鼓励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本人不知道这个概念是谁提出来的,出台的目的是什么,他有没有搞明白什么是家庭农场。

从现有的文件看,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家庭农场,但依据现有的信息判断,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基本上毫无意义。

要弄清楚家庭农场是个什么东东,就需要比较几个概念:

1、“家庭农场”与“家庭经营”:仅仅是规模大小不同吗?如果是,那么——

2、“家庭农场”与“大户”:两个概念在一块出现,应该也所区别,仅仅是因为家庭农场需要注册吗?如果是,那么——

3、“家庭农场”与“商业化农场”:二者都需要注册,区别是什么呢?仅仅是家庭农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吗?那么——

4、“家庭农场”与“家族企业经营的农场”:家族工商企业经营农场,并且以家庭成为为主要劳动力,二者还有什么区别吗?仅仅是因为“家庭农场”的主人是农民吗?如果由此认为“家庭农场”是一个新概念,那么农场的注册就应该很重要了。可是农场的注册和农户的“天然”注册有什么实质区别吗?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农民,其经营的土地都是不能作为破产清算标的的。

由此看来,“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在理论上毫无意义,仅能看成是某些人追求决策影响力的一个工具而已。

非但如此,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很可能会引起实践中的混乱。

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在根本上否定了农户作为经济单位的合理性,好像农户经营的土地不是农场,这个认识不但无知,而且会成为地方ZF通过强制力推动土地集中的借口。这样的事情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不断出现。今天和某省财政厅某位主管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座谈,从他口中听出了“大干一场”的渴望,恨不得明天就在本省实现大规模集中经营,完全不了解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目前中央领导班子将要调整,好多地方的农业改革决策者们都希望在新领导上台后秀秀拳脚,都像整出点动静来,且不知这样的政绩渴望带来的往往是农民利益的损害。

推荐第3篇:家庭农场

材料一:

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住……,原有土地亩……,流转土地亩……,农场位于……,用于种植……/养殖……,(猪/牛/羊/鸡……头/只,是/否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年收入……元(标准要求10万以上),从业人员……人(不得多于家庭劳动力),常年雇工……人(无常年雇工或雇工人数不超过家庭劳动力),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生产经营记录,有会计核算资料,经营规模达到申请条件,现特申请办理家庭农场。

申请人: 年月日 材料二:

证明

本村村民……,原有土地亩……,流转土地亩……,农场位于……,用于种植……/养殖……,(猪/牛/羊/鸡……头/只,是/否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年收入……元(标准要求10万以上),从业人员……人(不得多于家庭劳动力),常年雇工……人(无常年雇工或雇工人数不超过家庭劳动力),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知识和技能,有生产经营记录,有会计核算资料,经营规模达到申请条件。

特此证明

签字且盖章

年月日

材料三:流转合同复印件

材料四:养殖需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推荐第4篇:家庭农场

一、家庭农场的概念: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集约化经营:“集约”是指农业上在同一面积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进行精耕细作,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方法来增加产品总量的经营方式;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同一经济范围内,通过经营要素质量的提高、要素含量的增加、要素投入的集中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调整来增进效益的经营方式。简言之,集约是相对粗放而言,集约化经营是以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根本对经营诸要素重组,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

商品化经营:是指农业从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向企业经营方式转变, 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过程。农业生产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或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转化的过程。农业商品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家庭农场的发展:

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2016年甘肃省一号文件中要求各级财政要给予家庭农场重点扶持。

时至今日,国家农业部已经明确,2016年农业补贴要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国家在农业项目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

三、家庭农场申报:

认定条件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具有临泽县农村户籍或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是具有农业生产经营权的自然人,且在临泽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

(二)、农场主年龄须在十八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三)、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农场内常年固定从业的家庭成员不少于 2 人,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可以季节性雇工。

(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经济收入的80%以上。

(五)、家庭农场根据产业分为种植业、养殖业、种养结合三种类型。拥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围绕所从事产业,规模适度经营,相对集中连片。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有较完整的生产经营情况记录、产品质量可追溯、“三品一标”有认证、生产技术有规程和财务收支记录健全。

(六)、拥有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场地,经营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农场用地应是依法取得、合法拥有、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土地,既可以是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也可以是经营权流转获得的土地。家庭承包、土地流转必须具有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流转的土地期限不低于5年。

(七)、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八)、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认定标准

创办家庭农场具体标准为:

(一)种植业:小麦、大田玉米、制种玉米、小杂粮及油料种植集中连片,面积在200 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露地瓜菜种植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20亩以上;制种玉米150亩以上;中药材150亩以上;其它种植150亩以上。

(二)畜牧业:肉牛年饲养量在50-10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 30-50头以上;羊饲养量300只以上;生猪年饲养量在200-300头以上;母猪饲养量100-200头以上;蛋鸡年饲养量5000-10000只以上;肉鸡年饲养量10000-20000只以上;水产业年出售量2000—4000公斤以上。

(三)林果业:林木、种苗、花卉,面积在50 亩以上;红枣、特色林果,面积在50亩以上;林下种植面积在50 亩以上;造林营林100亩以上;林下养殖100亩以上;森林旅游100亩以上。

(四)综合性家庭农场:进行种、养综合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面积100亩以上。

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选择自愿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或镇经管站审查后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经管局)领取家庭农场认定登记申报表。

(二)、农场主对照认定条件,经衡量符合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标准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临泽县家庭农场认定审批表》。经镇初审无误后,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经管局)复审,经过实地考察,复审通过的,登记备案,并做出认定资格批复。

家庭农场认定登记须提交材料:

(一)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镇经管站审核意见及家庭农场申报表;

(三)家庭农场经营者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四)家庭农场内固定从业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五)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管局)、镇经管站、申报方各一份。

日常管理

(一)、认定批准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审复查,家庭农场必须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家庭农场年表复查》,于次年10月底前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管局)复查。复查工作按照家庭农场的必备条件和发展要求,重点复查农场的土地使用规模、生产经营状况、对其他农户带动示范作用、社会声誉、遵纪守法、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情况。

(二)、每年开展一次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并对选出的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推荐参加市级、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被命名为县、市、省级示范性的家庭农场可优先享受农业产业化相关扶持政策。

(三)、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农场,其资格予以撤销,由工商部门吊销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并及时通报县直有关部门和所在镇。

1、家庭农场经营者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常年雇佣其他劳动者的;

2、家庭农场在申报和复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3、家庭农场因经营不良,资不抵债破产或被兼并的;

4、家庭农场经营中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家庭农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6、家庭农场不按规定要求按时提供年审材料,拒绝参加年审的。

四、家庭农场的补助政策:

县财政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家庭农场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重点扶持培育。所需扶持贷款须经本人申请,各镇审核推荐,县农业、财政、林业、畜牧等部门实地复核后列入扶持范围予以扶持。其中: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利率的50%贴息扶持; 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给予利率的50%贴息扶持; 被认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给予利率的50%贴息扶持。同时,重点对家庭农场通过产权交易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并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贷款的,优先给予贴息扶持;对家庭农场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产销对接、发展现代循环农业、参与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三品”认证、注册商标、品牌认证的优先给予贴息扶持。

五、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是有利于扩大知名度,获取社会认同,与时代合拍,参与市场竟争,分享改革红利,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找准自己的定位。

二是有利于合理流转土地,激发农业生产活力,保护双方权益。通过规范化建设家庭农场,可以加速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减少弃耕和休耕现象,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经营效率。

三是有利于科技应用。通过家庭农场适度的规模经营,能够机智灵活地应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和生产手段,大大提高农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的集成和推广,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投入,大幅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

四是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可较好地解决一般农户在结构调整中不敢调、不会调的问题。

五是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家庭农场有一定的规模,并进行工商登记,更加注重品牌意识和农产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将得到有效保障。

六、我镇农业发展的建议

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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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条 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 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 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六条 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七条 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度

第八条 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九条 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条 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一条 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二条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 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

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四条 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五条 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六条 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十七条 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八条 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条 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 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四条 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

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六条 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七条 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八条 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 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六章

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一条 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 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三条 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五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七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推荐第6篇:家庭农场申请

家庭农场申请

县农业局:

我叫张玲玉 现年24岁 家住昌桥南湾村董墩组

家中有4口人,有劳动能力3人,全家一直以养殖为主,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也有一定的收益。

家里从南湾村承包林场,该地面积大土地肥沃,阳光充足,适合养殖家禽等,故决定申办家庭农场,以扩大生产。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张玲玉 2014年5月23日

推荐第7篇:家庭农场调查报告

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前言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曾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规模化的经济组织最早于十六世纪在英国出现,为英国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石,并成就了早期的农场主资本家。随后,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典范在西欧乃至全世界发达国家广泛推广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道路并推动了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土地规模化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化,除了家庭农场制以外,还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雇工农场制等形式。

“家庭农场”作为一个舶来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我国则表现为所谓的“种养大户”,然而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宁波试点以来,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作出明确定义。家庭农场当前在我国的兴起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和历史原因的:一方面,在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动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外转移,形成了农村耕地的大量闲置,为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联产承包制度,在本质是依然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闲置了农业的商品化和规模化程度,同时造成了农村的普遍贫困,当前有必要进行适当引导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

2013年春,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由此成为一个新型的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并在全国兴起了创办家庭农场的热潮。

江苏有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首先,江苏优越的自然条件为农业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江苏省农业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其次,江苏在改革开放后,依托有利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人力和资金,大力发展工商业,并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具备经济优势;再次,江苏省城镇化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吸烟呢了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兼业,土地的闲置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具备了条件。

在当前政策鼓励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号召下,江苏省就家庭农场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其他相关配套的政策建议,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也空前提高,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家庭农场在江苏乃至全国的发展尚不成熟,家庭农场作为一个新事物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中,其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把它看做一个自然发展的成熟事物,也不应该过早地把家庭农场看做是解决农村农业发展问题的唯一道路并推而广之,应该通过具体而有效的实践来辩证的看待家庭农场对于农业发展的潜力和基于我国国情的局限性,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促进其健康成长,而这正是我们调查的意义所在。

一、研究方法

由于家庭农场在我国目前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并没有一个相当透彻的了解,因此作为一个探索性的调查,拟定采用访谈法比较适当,在获得充分的和深入的信息之后,可以考虑使用统一化和量化的问卷调查法。

费孝通曾在江苏进行田野调查时,根据工商业和农业发展状况将江苏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苏中和苏北在工商业的发展程度上弱于苏南,但农业的发展却走在前列,目前由于产业结构的转移和农业劳动力的流动,为苏中和苏北的农场化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分别选择了南京六合地区和扬州北部武坚地区以代表苏中和苏北地区,以此一窥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全貌。

在调查的内容上,我们主要就农场创办的条件、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流转的面积和来源、农场的经济收益状况、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农场发展的技术和资金状况、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销售渠道以及外流劳动力的保障和安置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以此来形成对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一个整体性认识。

二、江苏省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

目前,江苏省关于促进家庭农场的步伐走在全国的前面,在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不久就于201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有关意见,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也如火如荼,截止四月底,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有两百来家,其中登记注册的形式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四种。

我们所选择的南京仁河农场和扬州万年红农场都分别是南京六合区和扬州地区建立的第一家农场,因而比较具有代表性,同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比较意义。在对个案现状的介绍中,本调查将从农场劳动力的来源、土地面积和来源、产业结构和经济效益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

从农场的劳动力方面来看待农场的现状,就首先要分析劳动力的自身属性、来源和劳动力结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农场的建立者都是本村村民,多是下岗退休职工、原有的种植大户、经营乡村工商业的个体户和一些大学生村官等,从他们的职业特征看,一般都有同外界打交道的经历和较广的人际关系网络,也都比较有商业头脑和冒险精神,做事情比较深思熟虑,他们对中央政策和举措比较关注,同时也熟悉他们所从事的农业项目。如果按照陆学艺对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分层的话,他们应该属于农村精英,属于农村中的上层和中上层人群,因为建立农场首先需要必要的资金,其次还需要相应的农业技术,再次还要能够有相当的人脉来实现土地的流转和推动农产品的销售,最后还能够熟悉中央的扶持政策,而且具备对未来的眼光和冒险精神,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必要条件。农场的创办者一般都是男性,其中以四十岁上下的农民和大学生村官居多。

在农场的经营中,一般还是以家庭成员为主,在个案中,周大爷和张大叔既是农场的创始人,还是农场机械的操作者和技术员。但是,仅仅靠家庭起早贪黑管理农场的生产是远远不够的,在南京和扬州的农场中都普遍存在着缺少农业劳动力的情况,更加缺乏的是长期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使用以雇佣工为主,专业的技术活需要聘请专业技术员,简单重复的劳动以本村劳动力为主,这些劳动力一般都只是暂时性的,平素到外地务工,农忙时为农场打工,但在农场干活的工资一般不低于在外务工的工资,否则有缺乏劳动力的危险。在扬州地区,很多农民实际上都已经不再从事兼业行为而成为工厂的正式工人,这使得农场雇佣工人就更加困难,在一些情况下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妇女和老人也成为雇佣的对象。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两地的家庭农场主都是由先前本村的种养大户转化而成,在先前已经从本村农民的土地手中通过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他们的土地面积和水面总面积分别为100亩和260亩。承包土地达到一定的规模是注册登记为家庭农场的一个必要条件,政府规定了最低标准但没有最高上限,但提倡一个适当的规模。规模过小就不成为规模经营,规模过大会由于没有精力和资金的支撑导致经营出现高风险,造成土地资源的大面积浪费,就个体家庭而言,一个个体家庭的经营规模通常在100亩到300亩之间。

从农场的产业结构来看,两地的农场虽然经营生产的具体品种因地域而有所差异,但都存在着种植业和养殖业并存的情况。仁河农场种植谷物、高粱同时养鱼、养鸡,万年红农场在种稻子的同时也养羊、养鱼。从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来看,这种农业近似于一种立体农业或循环农业,从有限的土地达到对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是这种农业方式的显著特色。将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企业可以达到互补的目的,水面、草地、树林和耕地是一个相互结合的整体,通过废物利用和肥料的转化可以使农场既有最大化的收益,也降低了来自于市场的价格风险,同时还保护了环境。

然而,在农场经营的经济效益方面,两地的农场有显著的差异。仁河农场基本上在收支上保持平衡,在扩大再生产和投资上存在着资金困难,目前周大爷对农场的发展正处于观望态度而万年红农场则净收益额达30万元,同时还准备在此基础上扩大投资兴建羊圈和鱼塘。农场经营的投入和产出比直接决定了农场的经济效益,并影响了投资者对于已有产品和产业的信心。仁河农场由于机械化程度受到较大限制,从而导致人力成本居高不下,而政府的补贴又没有落到实处,同时生产的产品还受到商贩和收购站的压价,导致农场的成本飞涨而收益受到限制,经济效益较低。万年红农场则不同,在受到政府补贴的同时,提高了机械化的水平降低了人力成本并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因此实现了盈利丰收的局面。

三、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在对家庭农场的实际调查中,农场主对国家在努力促进和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方面的意图是充满期待的,但是目前的困境也是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绊脚石,在对未来政策支持的期待中,必须要首先厘清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访谈的资料中,以下几个方面是对农民农场建立和经营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从六合农场和扬州农场的对比来看,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顺利转让是家庭农场建立乃至经营的一个首要因素,也是一个前提条件。农村土地如果不能够顺利转让,会严重影响到农场主对于土地的自主经营权,田块之间的分割使机械化成为一个难题,也会影响到土地土质的改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会增加农场的经营成本,降低土地的利用效益和农场的经济效益。

在南京六合区,村集体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每一户都有固定不变的土地,农场主为了取得土地的承包权首先不得不与一个大队(约30户家庭)进行协商和谈判,因为土地都是固定的,土地之间有明确的界限,所以必须同时处理好与30户家庭的关系,那么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得在处理农场经营事务上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分散了,而且如果处理不好和农户之间的人情关系,租赁便成为一个大难题。在扬州情况则不同,扬州市所属地区的耕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五年将土地做一次调整,重新分配土地,耕地分配不以家庭为单位,而以拥有该村户籍的个人为单位,这样可以保证新出生的婴儿或因婚姻转入该村的居民尽快享有土地,对于户籍已离开该村或者去世者拥有的土地将做及时的重新分配。此外,因为同一个村耕地的质量没有太大的差距,所以在分配上,农户虽然拥有固定的亩数,但是没有固定的方位,每年耕种的田亩由村小组进行分配,这样可以实现村里的耕地合理流动,为家庭农场合并地块规模经营进行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础。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还直接关系到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和使用权。在南京六合地区,由于土地转让是要逐个协商的,在协商过程中,每家每户承诺承包的年限不一,有的五年,有的是十年,还限制了土地上的作物种植的种类,农场主获得的只是经过合同确认的有限的使用权,在自主经营权方面受到了较大的限制,而且由于农民对于土地意识较强,通常不会全部转让,且不允许平整各地块之间的田埂,因而使得本村农业机械化的推广程度受到阻碍,这无疑增加了成本,影响了农场主的积极性。在扬州,因为土地的转让是以村集体为单位的,而且土地不是固定的是流动的,农户不需要担心自己会失去土地,这使得大规模的耕地集中成为可能,从而为机械化耕作打下了基石,而且由村通过招标转让的土地是比较稳定的,农场主不需要同每家农户去打交道,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农场主的经营权是相当自主的。

土地的租金的发放也因土地转让的模式而异。在南京六合地区,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经过基层社区,村里对土地的转让也不知情,农场主对土地的承包取决了农场主与当地农民关系的处理,涉及到“理”和“礼”,土地租金的多少多少要考虑农场主与农户的人际关系的好坏。在操作的过程中,程序是冗杂繁复的,而且如果这种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土地租赁的稳定性和村民之间的矛盾,通常这种利益的分配是非常复杂的。扬州的情况多少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它通过招标的办法,出价最高者可以获得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且是经过合同承认的一口价,此外,如果农场主当年盈利,还有额外的红利按人头发放。这样,就杜绝了租金高低不平的状况,减少了村民之间的不平等感,农场主也不用因为要处理与农户大量的人际关系而劳心劳力。

(二)政府和基层社区对家庭农场的支持问题

来自政府政策的支持对于农场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落实上级的政策给予农场以支持可以为农场的发展提供政策优惠和项目倾斜,能够提供价格稳定、财政补贴和免税等措施,另一方面,政府也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提供者,道路的修建、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和电力设备都要由政府来提供。然而,在我们实际的调查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在南京六合区,政府在农场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够的,这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基层政府与农场之间存在着一个断裂层,基层政府未能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农场的号召,基层“土政策”和中央政策存在着不一致,而这一点源于政府层面上“重商轻农”的思想,在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工商业作为政绩的一个主要考核层面受到重视和关注,而农业被认为是拖后腿耗费财政补贴和不能创造大量经济效益和政绩的弱势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因此,基层政府既对土地转让的情形不甚清楚,也不知道本地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政府与农场的联系较少。 其次,基层社区领导班子老化,在思想上较为保守,行政效率较低。据农场主周大爷介绍,在当地的一些地区,大队长(或称组长)大多是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他们比较关注自己在岗时的收益,对于农业的发展并不关心,并且从某种程度上阻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虽然可能有大学生村官,但他们通常只是将村官作为一个跳板,经常忙于处于社会关系和私人关系,对于农业的发展不够关心,这就使得整个基层社区缺少真正能够支持农场发展的干部和官员。

再次,政府缺乏在公共服务上面的主导作用,这主要是指首先上级政府和基层社区对于家庭农场缺乏一个明晰的概念,另外,它不能在政策措施上起一个引导作用,缺少在政策和法律上对于家庭农场的支持,例如,它没有对村集体如何转让土地有一个相当成熟和可行的引导措施,也没有在提高和稳定农产品价格方面做出努力。而且,政府对农场的公共设施服务是不到位的,政府在财政投入方面明显不足,道路系统、灌溉系统和电力系统都没有进行有效的规划,这也与土地的转让情况密切相关,因为在土地使用权不能完全转让的情况下,政府如果不能和农户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很难在农户的地面上新建公共设施的。

最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沟通,职能划分条块化,在修建农用建筑如机库等等需要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手续,农业部门不能干涉。在农机机械、机械柴油和秸秆焚烧等补贴上,农机部门的补贴不是补贴给土地权利的使用者,而是给与出租使用权的农户,这就使政府的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真正种田的不得利,没有种田的拿补贴。

总而言之,地方政府和村庄对于农业发展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不重视不清楚,基层社区与家庭农场之间存在着断裂,领导班子缺乏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不能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责任不清,职能的条块分割使财政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无疑会加大家庭农场的运行成本,甚至会阻碍家庭农场的发展。

(三)人力资本的缺乏问题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精英的外流,劳动力的使用是相当匮乏的,通常的情况是有的农场主既是技术员也是机械操作者。相比传统乡村里紧密的亲缘和地缘关系,家庭农场或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改变了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以土地为纽带的农村社会关系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强化了农村社会的业缘关系,同时加速了传统的互帮互助的交际关系向以货币为交流媒介的物质交换关系的转换,村民之间的交流更趋向去世俗化和城市化。

由于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机械化的不断推广,大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进入工业或者第三产业中,传统农村里农忙时互帮互助的劳动关系逐步瓦解,遇到农忙时,传统的”换工”说法也就不存在了,雇佣劳动力成为解决农忙耕作繁忙问题的主要办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被雇佣从事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并非当地村民,而是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员,原因在于:一方面,随着青少年受教育年限的增长,当地大部分农村青少年没有种地的经验和技术,他们中的大部分常年在外从事非农产业;另一方面,由于在当地工厂打工的农民工作时间固定,无法抽身农业生产。这两者原因导致了即使在农忙时也很难找到当地的人来进行农业生产。家庭农场主和大型种养户由于其经营的土地较多,农忙时自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在当地无法提供充足劳动力时,大量苏北或安徽的农民到这里给农场主或者大型种养户打工,形成“短工”,这些流动的农民有效地支持了农场和大型种养户的农业生产。在实际调查中,不仅缺乏简单的劳动力,而且更加缺乏技术型的人才和管理型的人才,对于高端的人才的需求更为突出。 在我国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对立的情况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农村精英大量外流,农村出现“空心化”的趋势。人力资本的缺乏将是今后制约农场发展的一个长期问题。一方面,基层社区缺乏一大批真正关注农业和农场发展的基层干部,基层干部的老化和传统思维使得他们缺乏落实中央政策的上进心和决心,而农村发展中的现实环境又使得城市精英和大学生村官不愿意扎根农村,使得农场发展缺少自上而下的基层支持。另一方面,农场在发展中缺少一批懂技术懂管理,能吃苦,愿意为农场服务的劳动力,长期劳动力的缺乏使得农场的发展缺乏足够的后劲和坚固的支撑。

(四)家庭农场发展中的科技支持问题

农场主所具备的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的推广是一个直接和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相关联的问题,从而决定整个农场预期收益和效益。我们考察了两地家庭农场在农用技术推广和应用方面的情况,发现农场在技术的推广上还存在欠缺。在六合区,很少有人前去农场推广农业技术,农场缺少懂农业技术的人,而且很少有农场主参加专门的技术和管理培训,为了学某项技术,周大爷开玩笑说,不得不向南京农科院长期上门“取经”。在扬州,虽然有关于农技的培训和讲座,但是培训的内容和讲座很大程度上是与实际情况相脱离的,而农民真正想听到的内容却很缺乏,培训的内容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周大爷向我们介绍说,除了特殊的技术需要专门向专业人员请教外,其他都凭借已有的经验来运作,不存在什么改良或引进品种以提高产量之类的想法。作为一个家庭农场,投入过多的技术会增加生产的成本,虽然市场上倡导绿色健康的农产品,但是产品如果没有标识,就不会产生消费者对于特定产品的认同感,同时滥用农药、添加各种药剂或激素以谋取利润的侥幸行为也成为可能,因此,生产者生产健康的农产品不是靠技术,而是靠“良心”。这是一个关于技术的悖论:绿色低毒无污染的农药确实能够促使农产品更加健康和生态,但是却使成本提高了,农民出于逐利心理,仍会采用传统高毒高效的农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如何使科技真正为民所用并为大多数农民所接受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虽然国家经常号召“科教兴农”和“科技支农”,但是科技对农民的支持还是很欠缺。农业科技在理论和实际上的落差有时会使科技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且科技对于农业的支持是很有限的,因为它首先缺乏一批能够学习科学技术并能够运用到农场的致富的人。而且,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在部分村庄缺乏检测生产资料的设备和简易技术,使科技在兴农方面的作用受到了限制。

(五)出租土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保障问题

费孝通说过,“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才不兴”,土地的转让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关系到出租土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保障,也关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没有相对应的配套政策,农村和农场也不可能顺利的发展。在当前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宏观背景之下,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他们虽然能够获得短期的受益,但长期来看,一个长期稳定的保障制度和促进出租地农民的长期就业措施是非常必要的,而目前我国在体制方面还是非常缺失的,在关于出租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上没有形成制度化的体系和举措。

张叔叔认为,如果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养老保障和就业安置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一旦出现经济上的动荡,农民们很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会对农场未来的发展形成不稳定因素。因此,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农业的问题,伴随而来的还必须要有相对应的配套措施。

四、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

家庭农场在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英美国家在享受了这种土地制度带来的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尽管我们并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国外已有的做法,但通过有益的实践依然能够找到适合于我国的发展道路。在南京和扬州的调查至少给了我们一些启发,通过对于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我们提出了下列一些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措施。

(一)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农村土地顺利流转创造条件

在土地的流转方面,扬州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充分的借鉴。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的自主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密切相关,而无关于土地所有权,因此要实现土地顺利流转就是要实现土地使用权利的顺畅流动。要实现这种顺畅流转就必须要提供一个必要的前提:农场主只与一个代表大多数或集体的意志打交道,无论这个代表是政府还是村干部。这个前提能够减少农场主和农户协商的中间环节,减少协商中的难度和阻力,通过谈判或招标这种现代化的方式,将农场主和农户之间的这种物权转让关系以契约的形式规定下来。然而,要实现这个前提,就要依靠村庄内部的整合或者村集体的有效推动,以代表整体家庭的行动意志。

(二)稳步推进城镇化发展,顺利实现出租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城镇化发展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如何让农业人口顺利转入城镇和实现安居乐业是实现城镇化发展的重大课题。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对城镇化的发展做一个长期有效的规划,逐步推进城镇建设,适当放宽对农农村户口向城镇户口转化的政策,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减少流动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避免土地的闲置,让土地流转到有经营能力的人手中,促进家庭农场等一批高效率的农业经营模式发展。其次,要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要切实解决出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为家庭农场的长期经营提供一个坚强的堡垒。最后,要加强对于农民的技能培训,推动一部分人成为掌握农业生产技术的优秀劳动者,另一部分人则在城市稳定长期就业,以稳定家庭农场土地承包的使用权。

(三)加大政府对农场的支持力度

政府对于农业的引导和支持是促进农业和农场欣欣向荣的外在环境和客观条件,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支持。首先,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建设村镇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对村镇整体土地格局进行规划,加大对灌溉水利设施、电力系统和道路系统的投资,为农场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在政策上对家庭农场的发展实施政策优惠和倾斜,对土地的实际使用者而不是出租土地者给予补贴,对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减免税,稳定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减少农户的市场风险,提高农户建立农场的积极性。再次,要从根本上转变当前“重商轻农”的思想,将农业的发展和农场的发展状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一大指标,真正给予家庭农场的发展以重视。最后,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控和检测体系,以控制农产品的质量,激励农场主把好质量关。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减少家庭农场在经营中面临的风险

家庭农场在我国作为一个新事物,其发展目前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要减少这种经营风险,就必须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形成成熟的农产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稳定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使得农场主能够从中获益。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市场和农村融资市场,切实解决农户资金短缺、融资难、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减少农场在经营中面临的市场风险。在科技服务方面,可以与高校实施对口联动,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强项目的引进,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和人才队伍的建设。要培育企业和行会等多种形式的农业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组织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制定产品标准,提供科技和管理服务,增强收集市场信息、争取政府支持和保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走品牌经营之路

家庭农场不同于种植大户的首要方面就在于,它是一个法人组织,其实质是一种现代企业的形式。家庭农场作为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不仅仅是能够存活,能够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的农产品,而且是要能够走出去打响自己的品牌,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对于农产品的简单销售不足以走向品牌之路,要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家庭农场可以自己或合伙入股进行深加工、包装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从而避免层层压价的现象,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建立自己的品牌,从而实现家庭农场的长远发展。

在当前城乡二元对立的结构性体制中,农村的发展同城市强劲的势头相比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农村的产品源源不断地为城市提供人们耐以生存的消费品,但农村和农户却处于一种被压制的地位而很少从中获益。要改变这种局面,走农业工业化道路是必然的,农村只有建立自己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才能获得独立的地位,才能与城市的农产品竞争。因此,农场主从长远利益考虑,只有在在生产农产品的同时实现农产品附加值的增值打响农场的品牌才能够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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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

一、前言

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常宁市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实事求是,苦干巧干,发挥地区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不断改进生产方式,特别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本次调查是关于常宁市家庭农场模式设计背景数据的调查,主要从畜禽养植大户生产现状进行分析和概括。回顾中国共产党执政在中国的90年光辉历程,其中,中国共产党从一个成立之初只有几人的小组织发展到如今拥有八千万党员的中国执政党。这9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着中国人民冲破重重困难,在夺取革命斗争以及追求经济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让我们见证到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光辉历程。农业经济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农不稳”的想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十分重要。近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改造建设,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宏图和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若干项措施,中央连续八年将“农业”问题列为中央一号文件中,所以,只有解决好农村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发展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在宏观发展上才能有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贯彻落实,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当前,常宁市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后5年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以发展为主题,加快新农村建设和新城镇建设步伐,全面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全面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水平。常宁市的经济发展将步入新的阶段,城乡面貌将发生新的变化,人民生活将提高到新的水平。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早期,家庭农场主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三、发展中的问题

家庭农场是2012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以下是一些明显问题:

1、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设备和改善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土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5、农业基础设施仍显落后。渠道淤塞极其严重,每到旱涝天气,农业用水根本不能保障。

四、实施建议

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3、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4、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疏通河道畅通,加快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

5、加强农业人才培养。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作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和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

6、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五、推进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据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推进各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和中心环节,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这是中央下达给地方的政策指导,在这同时,常宁市结合自己的自身特点来建设带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和利用地区有限的资源发展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尤其可贵的是,常宁市在大力推进工业化的同时,不忘农业,努力协调农业和工业以及服务业三者之间的发展,坚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以工促农,城乡结合,工农结合促进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经过常宁市党委和政府的努力,加上人民群众苦干巧干,迎头奋进,不畏困难,改革和发展取得瞩目的成就。到2012年上述目标实现时,常宁市的经济发展将步入新的阶段,城乡面貌将发生新的变化,人民生活将提高到新的水平,将呈现出经济更加繁荣、发展更具活力、人民更加富裕、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的崭新局面,出台的措施和政策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发展意义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因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并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并不会伤害农业公平,即便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修正来进行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放下忧虑,迈开大步走下去。

七、结语

常宁市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少不了人民群众的奋发向上,少不了党员干部们的带头巧干,干群一心,其力断金,常宁市的经济发展作为他们的首要目标,让大家一起走上全面小康的富裕之路,人民安居乐业,就业民生保障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成绩斐然,同时也实现了科学发展观,建设带有地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回顾以前,常宁市是一个典型的贫穷县,经济落后,对外封闭,人民生活水平处于温饱位置,但是现在,在党的领导下,一心一意搞建设谋发展,用实践成功解释了中国特色主义社会事业发展的道路,并且从宏观上看,星火已成燎原之势,以点带面,全面发展,东中西部共同促进发展,推动着中国物质、精神、生态三种文明建设,让中国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进入一个与世界同步的时代。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3】 《湖南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考》——李兴华

推荐第9篇:家庭农场案例

荆州市江陵县雨露蔬菜家庭农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经营机制逐渐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中一个重要的经营主体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现实地位越来越突出。本篇案例通过调查荆州市的家庭农场,发现了一系列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为研究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现状、外部发展条件,以及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对策,作出合理的展望。通过案例调查认为家庭农场发展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家庭农场所比重不断提高,个体规模不断壮大,外部条件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家庭农场运作效益较高,经营优势明显。展望家庭农场今后发展应充分利用经营理念、外部条件、政策优势,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在适当规模家庭农场的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最终构建现代化的民营农场,实现家庭农场经营的一体化。这将对解决目前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很好的方向,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出新的策略。

一.背景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一系列中央重要举措的实施可以让我们看出,三农问题的极端重要的地位。家庭农场的出现旨在于中国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进一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伴随着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快速流转和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在一些农业发达地区积极探索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策略的实施十分重要。

二、荆州市江陵县雨露蔬菜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分析

以荆州市江陵县雨露蔬菜家庭农场发展状况为例。雨露蔬菜家庭农场主要经营的是蔬菜种植业,目前的总投资规模达240万元,是江陵县发展蔬菜家庭农场的成功案例之一。农场现阶段的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农场的经营规模、用途及土地的来源。

农场的经营土地面积是340亩,土地基本达到了集中连片的发展模式。其中农场的主要土地流转方式是通过村合作组织进行租赁,每亩的租赁价格是700元,租赁合同年限为10年,现在是第三年。并且在合同期限内,土地流转价格不会随

着粮食价格等市场因素的变动进行调整。

第二,资金来源。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雨露蔬菜家庭农场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自筹资金和民间借贷,部分资金是来源于银行贷款资金。另外,现阶段由于土地抵押贷款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商业银行体制的原因,农民抵押贷款十分困难,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担保手续复杂、利率太高、贷款额度小以及贷款期限太短,而家庭农场要启动开发绝不是几十万元就可以的,其利润的回报由于其天然条件的限制时间也较长,故而银行不愿意进行贷款。于是,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其发展。 第三,要素投入:人力、资本与技术。

雨露蔬菜家庭农场的规模较大,为保证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故需要常年长期雇佣劳动力。其常年雇佣劳动力价格达到每人每月3000元到4000元,此外,还会在每年农忙时节雇佣临时劳动力。在要素投入方面,该农场目前最大的发展瓶颈之一是:缺乏蔬菜种植方面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人员,不能满足目前农场发展在技术运用上需求。并且,交流中我们也了解到,农场曾经尝试与农业科研院所进行交流合作,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项目来进行蔬菜技术的研发共同发展,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完成。

第四,收益情况与利润分配。

农场每年的总收入约为240万元,其中土地流转以及土地租赁费用20万元,农业投入品费(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约15万元,水电费2万元,农机具购置费用达12万元,雇工费用28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由于该农场刚刚进入适营阶段,所以目前每年净利润多用于购买农机设备及其他项目,还处于收回成本阶段,净利润较少。

第五,销售渠道。

现阶段该农场蔬菜的主要销售渠道是集贸市场和合作组织,有部分产品销往外省。农场在成立之初就开始打造自身品牌,希望能够通过品牌的打造给农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目前,在农场产品的销售方面,最需要的是如何帮助农场提高知名度、如何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以及如何拓展销售渠道。

三、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雨露蔬菜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遇到了一系列现实的困境,其中以下几点在该农场的发展中的制约作用最为突出:

第一,众多因素制约着农场增收。例如贷款融资难度极大,使得农场的发展缺少资金;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偏低而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却偏高,使得利润额被严重压缩;品牌的打造需要时间,在品牌销售渠道打造之前如何使农场的产品获得市场的青睐十分棘手。

第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蔬菜是一种时效性非常强的农产品,如何使得刚采摘的最新鲜的蔬菜以最快的速度送往市场就尤为重要,现阶段农场蔬菜的运输是依靠农场主自己雇车运送,速度慢,成本高。在与农场主交流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如果政府能够成立统一规划的物流配送以供农场运输需要,将极大降低农场生产成本,推动农场的规模化生产发展。

第三,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不完善,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常常因为同土地被流转对象间的合同纠纷而影响农场的发展。这就有待于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土地市场化流转政策的实施来解决农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蔬菜种植业的发展,冷库设备十分重要,然而单靠个别农场建立起冷库存储设备的方案会大幅度增加蔬菜农场的生产成本,并且以目前农场的发展情况和融资规模看,要建立大规模的冷储设施是十分困难的。而冷储设备的缺少也使得蔬菜的网络销售难以展开,大大局限了目前农场的销售渠道以及进一步突破式发展。交流中我们了解到,如果政府能够统一建立冷藏设备以及物流配送渠道,农场将以更低成本以租赁购买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推荐第10篇:家庭农场问卷调查

家庭农场营销策划问卷调查

2014年4月

谢谢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与我们的问卷调查,请在题号前选出你认为最佳的选项或

者在横线上填写你觉得适合你的答案

1.你关注食品安全吗?

A 关注B 不关注

2.你对下列哪一类食品的安全最关注?

A 蔬菜B 水果C 生鲜肉D熟食

3.你信任实体店及网店里对水果的质量安全吗?

A 非常信任B 信任C 没考虑过D 不信任E 非常不信任

4.样才能让你信任你所吃的水果绝对绿色健康?

A 亲自参与采摘B 凭外观C 有相关标志或证明D 其他

5.你去过家庭农场吗?

A 去过B 没去过

6.你愿意去家庭农场体验农场的生活吗?

A 非常愿意B 愿意C 不表态D不愿意E 非常不愿意

7.若是你去家庭农场体验农场生活,你去的出发点是什么?(可以多选)

A 放松心情B 绿色消费C 体验农场生活D 其他

8.在家庭农场中,你最多愿意付出多少倍于市场价格来购买绝对绿色健康的水果?

A ≦5倍B ≦10倍C ≦15倍D >15倍

9.在众多礼品中,你愿意选择绝对绿色健康且寓意好的水果礼盒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及师长们吗?

A 非常愿意B 愿意C 不表态D不愿意E 非常不愿意

10.你现在每一个月的水果消费大约是多少钱?

A ≦10B ≦30C ≦ 60D ≦90E >90

11.将来你有了钱,你愿意在农场购买或者租用一颗属于你的果树,让农场按你的要求处理果树的全部果实吗?(你可以不定期的参与果树的维护和采摘,果实可以自己食用、做成礼盒送人、做成果干罐头果汁饮料等或者卖给农场)

A 非常愿意B 愿意C 不表态D不愿意E 非常不愿意

12.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A 苹果B 香蕉C 橙子D 葡萄E其他13.你知道中国的脐橙之乡在哪里吗?

A 不知道B 重庆江津 C 湖南石门D 湖北秭归E 其他

14.你听说过秭归脐橙吗?

A 听说过B 没有听说过

你对家庭农场有什么好的营销建议或意见么?请作简要描述

第11篇: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

发展规划

二零一四年十月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目录

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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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理位置„„„„„„„„„„„„„„„„

2.自然条件„„„„„„„„„„„„„„„„

3.交通情况„„„„„„„„„„„„„„„„

4.经济条件„„„„„„„„„„„„„„„„ 二.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及原则„„„„„„„„ 三.规划基本内容„„„„„„„„„„„„„„

1.种类规划„„„„„„„„„„„„„„„„

2.道路规划„„„„„„„„„„„„„„„„

3.电力规划„„„„„„„„„„„„„„„„

4.给排水规划„„„„„„„„„„„„„„„

5.管理区规划„„„„„„„„„„„„„„ 四.经济效益分析„„„„„„„„„„„„„„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一. 概况

1.地理位置

桐柏县金桥家庭农场位于桐柏县月河镇北湾村,县城东金桥,G312北侧周堂组,距离县城约10公里。

2.自然条件 2.1地形地貌

月河镇在吴城盆地南部,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西南部为山区,西北部属丘陵区,月河、淮河沿岸为冲积平原,自然特点为“七山一水二分田”。 新社区位于淮河两岸的冲积平原地区,地势平坦。

2.2气候及光热资源

本区气候属北亚热带季风性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在14.5℃,元月份气温最低,平均在0℃,七月份气温最高,平均气温在27℃左右,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6℃,最高气温41.1℃。年平均降雨量在1020毫米左右,多雨量在秋季,少雨量在冬季,日最大降雨量为246.2毫米。最小相对湿度4%,历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2%,最大相对湿度78%,出现在7月份。平均年蒸发量1793.1毫米,历年各日最大蒸发量出现在6月份,为281.2毫米,一月份最小蒸发量为61.6毫米。

全年日照数为2166.4小时,最长在八月份,最短在2月份。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占21%,次之为西南风,占10%,静风频率为15%,年平均风速为3.2米每秒,历年最大风速为21米每秒,出现在六月份,风向为东南。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2.3水资源

项目区内水资源丰富,有月河、陈留河、淮河过境,同时有河庄、吴岗两座水库,并有多个堰塘。地下水资源单井出水量20吨/小时左右,地下水埋深10~20m,静水位埋深30m,动水位埋深50m左右,矿化度小于0.9g/L,水质良好适宜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和人畜饮用,地下水流向与地势的坡降基本吻合。项目区含水层属于砂、沙砾石及细砂覆盖层,透水性好。所处位置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施工便利。

2.4.土壤

项目区的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棕壤、潮土、水稻土3个土类,土壤有机质耕地为0.37%和3.94%,非耕地有机质为0.4%和7.69%;全氮耕地为0.02%和0.21%;碱解氮24~219ppm,非耕地24-194 ppm;速效磷耕地为0.24~83ppm,非耕地0.61~56 ppm;速效钾耕地52~438 ppm ppm;微量元素表现为铁、铜、锰不缺,锌、钼、硼贫乏;土壤的酸碱度(PH值)山区5.5~6.5;平原6.5~7.5,一般在6~7,该类土适宜花生、小麦、水稻等多种农作物生长。

2.5自然灾害

地处亚热带和温带过渡地带,地处中纬度地区,冷热气团交替频繁,降雨强度大,地表径流量多,加之地形、地质情况复杂,其中发生较多的是暴雨袭击、山体滑坡,造成水土流失,此外,如风、雹、霜、虫等灾害也时有发生。

2.6植被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项目区内的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高粱、红薯等十余种;经济作物有烟草、棉花、油菜、芝麻等;树种有泡桐、榆树、杨树、柳树、刺槐等;经济林有桃、杏、梨等;竹林有毛竹、青竹、紫竹等。

3.交通情况

家庭农场外部交通条件较好,毗邻312国道,但农场区域内均为原始田埂,不便于生产。

4.社会经济条件 优势分析:

1)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

位于豫鄂两省交界处,淮河北部。距离桐柏县10公里,距湖北省随州市淮河镇10公里。

宁西铁路、312国道从规划范围内部穿过,焦桐调整路从规划范围西侧穿过,县道月吴路从镇区穿过,交通优势明显。

2)丰富的自然资源

规划区域内水资源、农业资源和矿产资源都很丰富,自然环境优美,适合发展旅游业、观光休闲农业和采矿业。

劣势分析:

资源开发低下,经济产业开发力度小,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点,优化农村经济布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面启动农村市场,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

1.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2.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3.从实际出发,合理利用现有设施,逐步改造提高。 4.近远期结合,近期为主,提高对远期发展的适应性。 5.保护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规划基本内容 1.种类规划

短期内以粮食作物为主,配以绿化苗木为辅,间种核桃苗、蓝莓苗,既降低投资压力,又为中长期建设蓝莓园打下基础。

2.道路规划

农场内计划设计田间道路3条约1000米 3.电力规划

以现有照明电为主,新增三相低压线路800米,为机井备用。 4.给排水规划

计划增加混凝土梯形渠1500米,灌排两用;50米机井一眼(含井房及设备)。

5.生产管理区

短期租用民房,中长期建设120M²管理房,方便生产管理。 四.经济效益分析

五年内,生产以绿化苗木为主,面积控制在20亩以内,年均实

桐柏金桥家庭农场发展规划

现净利润3万元;核桃苗、蓝莓苗控制在10亩以内,年均实现净利润,1万元;其他种植粮食作物,无利润(暂时保本)。五年后,蓝莓园约为50亩,市场保守单价50.00元/公斤,按亩产300公斤计算,每亩产值1.5万元,年利润1万元,年总利润50万元。其中不包括发展其他农户种植所产生的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第12篇:家庭农场申请

家庭农场申请

县农业局:

我叫王占会,现年52岁,家住谢湾镇樊村社区一组,家中有6口人,有劳动能力2人,全家人一直以种植烤烟为主,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也取得了很可观的经济收入。

24年的烤烟种植,是我亲身体会到这是一项富民富县的好产业。这些年来,从育苗、栽培、管理、烘烤到分级;我已技术过硬,项项达标,促使我基本走上富裕之路。于2002年建起四间两层楼房,连续三年种植20亩,亩产值4000元,年收入7万元左右。现有8x3米砖混烤炉一座和常规烤炉一座;当前农村部分劳力在外打工,无力耕种土地,加之党的富民好政策,我愿求大力发展,建立家庭农场,特此申请。 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占会 2013年10月28日

情况介绍

我叫师鹏,家住谢湾镇樊村社区十组,目前在家以种植烤烟为主,种植面积60亩,有劳力3人,目前种植面积都是不下于5亩的成块烟地,土地肥沃,阳光充足,适宜于种植优质烟叶,现有气流下降式烤房一座(密集活动板房)和砖混楼三座,大部分都是机械化操作,烤烟生产流程都是以生产标准化优质烟叶进行,我本人烟叶生产各环节技术达标,能生产出优质符合国家国标收购的烟叶,因而进年来取得了比较可观的经济收入,因此,我决定申办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谢谢支持!

此致

敬礼

2013年9月25日

县农业局:

我叫师鹏,家住谢湾镇樊村社区十组,家有7口人,有劳动能力3人,全家人一直以种植烤烟为主,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也取得了很可观的经济收入。

我本人有土地25亩,同时承包他人土地35亩,土地肥沃,阳光充足,适宜于种植优质烤烟,保证烟叶向国家交售。因此我决定申办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师鹏 2013年9月25日

第13篇:家庭农场章程

XXX家庭农场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农场由XXX人发起。

本场名称:XXX,成员出资总额XXX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付玉坤

本农场住所:XXX,邮政编码:XXX。

第三条 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 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农作物种植。

第五条 经家庭成员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 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

第七条 本场为家庭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为家庭成员及雇工;

第八条 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 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 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 本场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场长;

(三)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第十五条 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召开成员大会。

第十六条 本场设场长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场长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场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

(二)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三)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十八条 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家庭成员筹资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一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二 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 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二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条 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四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 本场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场的债务用本场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条 本场与他场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存续。

第二十七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场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场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二)本场分立或者与其他场(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场无法继续经营;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本场因前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解散清算和债务清偿。逾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组织清算清偿。

第三十条 本场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周边农户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

第三十一条 本场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直接召开成员大会宣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发布。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场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本场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第14篇:家庭农场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兹有XX(身份证号码:XX)拟申报家庭农场,主要从事种植业,农场总面积为XX亩。经营场所位于XX,其经营场所产权系XX所有。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年 月

第15篇:家庭农场申请书

家庭农场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是xxxx村人,2013年在xxx里面散养牛。这里阳光充足,水质良好,草料来源广阔,很适合发展规模养牛业。养牛以来坚持严格的饲养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方法,取得了明显的效益。

本人在2013年共计养牛50余头,出售30头牛约30万元。买入小牛15头,约8万余;付工人工资4万元 ;付运费约1万元,饲料,防疫,管理费约5万元,本人因养牛在2013年纯收入为12万元.当前农村部分劳力在外打工,无力耕种土地,加之党的富民好政策,我愿求大力发展,建立家庭农场。

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16篇: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条 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四条 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 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六条 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七条 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三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四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财务主管岗位职责

第一条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二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二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六条 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四条 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条 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三条 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四条 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 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五条 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六条

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七条

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一条 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条

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条

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四条

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二条

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条

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二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五条

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六条

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7篇:家庭农场章程

家庭农场章程

罗山县定喜家庭农场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 企业名称:罗山县定喜家庭农场

第三条 企业地址:罗山县东铺镇东铺村蔡湾组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刘定喜

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销售。

第六条 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 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44万元,其中现金:44万元。

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 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 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6日。

第十三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 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 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 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 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篇:家庭农场制度

办公室岗位制度

一、负责执行农场领导的有关工作指示,做好上传下达,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协助场领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并汇报各环节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参考性处理意见;

三、拟定本场的各种文件、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其他公文;

四、负责农场印章的使用管理;

五、协助农场领导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六、负责全场管理人员的考勤及纪律管理;

七、负责积极向领导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

八、负责信件、公文收发及来客接待工作;

九、负责农场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履行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农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详细提供各种经济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协助领导编制全年工作计划及预决算,检查、监督并及时向领导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四、对农场各项经营活动进行预测,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农场当家理财;

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全面掌握财经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六、加强与有关业务单位的联系,确保按时收付各种款项;

七、协调好与农场各部门的关系,为农场各职能部门服务好;

八、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时处理各项业务活动,做好财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兽医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场防疫、消毒、疾病诊疗工作;

二、参与免疫程序、用药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三、监督药品的使用,开具病畜的治疗方案;

四、确定抗生素、消毒药的定期更换;

五、检查购进药品疫苗是否标准;

六、每天检查羊群的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和反馈;

七、按要求采血,安排抗体检测;

八、做好群发疾病的统计、分析,总结发病规律,提出预防方按;

九、对死亡生畜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处理单;

十、分析预防兽医问题,并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

一、完成场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牧场厂长职责

一、场长是农场的第一负责人;

二、全面主持农场的各项工作,制定农场发展规划,工作要有长计划、短安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工作有方,注重实效;

三、对农场的安全、防疫、防火等工作领导责任;

四、对农场职工有聘用权和绝对指挥权;

五、按时召集农场办公会,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精神。适时召开场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农场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并解决农场生产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七、负责制定本场规章制度、工资分配。

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养殖理论知识和基本饲养技术,不断地提高饲养技能。服从场长调遣和技术饲养管理安排,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时、足时放牧和定时补饲,放牧时间必须保证在6小时以上(因恶劣天气不能放牧或放牧时间不足,按标准和配方补饲);

三、放牧时,应坚守岗位,防止羊只危害农作物和走失遗失;

四、每天认真打扫羊舍,保证羊舍、器具、水槽、食槽的清洁卫生。

五、按要求做好羊只分群、分栏管理,防止羊只打斗和乱叫乱配;

六、认真做好怀孕、分娩母羊以及羊羔的饲养管理,确保营养水平,防止野外分娩、受伤、死糕等情形发生;

七、按计划和配方备足饲料、草料,不得造成饲料短缺,影响饲喂标准和效果;

八、投料标准严格按照技术员制定的计划执行,减少浪费;

九、仔细观察,巡舍发现病羊及其他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或主管汇报;

十、协助防疫技术员做好驱虫、防疫、消毒等工作;

一、及时维修或报修拦舍、饮水器、食槽等设施。

二、认真填写报表,积累各项指标数据,字迹工整清晰。

组织机构结构图

场长会计办公室兽医饲养员雇工

第19篇:家庭农场申请

家庭农场申请

泸定县农业局:

我叫_________,现年______岁,家住谢湾镇樊村社区一组,家中有____口人,有劳动能力____人,全家人一直以种植____为主,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也取得了很可观的经济收入。多年的烤烟种植,是我亲身体会到这是一项富民富县的好产业。这些年来,从育苗栽培、管理、销售;我已技术过硬,项项达标,促使我基本走上富裕之路。于____年建起四间两层楼房,连续三年种植20亩,亩产值4000元,年收入7万元左右。现有8x3米砖混烤炉一座和常规烤炉一座;当前农村部分劳力在外打工,无力耕种土地,加之党的富民好政策,我愿求大力发展,建立家庭农场,特此申请。

敬请上级部门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第20篇: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1.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3.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 4.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1、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杨兴平

本农场住所:青铜峡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751600。

第三条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七条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本场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

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是本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场长;

(三)决定成员退场、继承、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审议本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第十五条本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场长提议,可随时召开成员大会。第十六条本场设场长(经理)一名,为本场的法定代表人。场长(经理)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场长(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

(二)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场副场长、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三)组织实施成员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场签订合同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制定的家庭农场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十八条本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本场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

第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场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本场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家庭成员筹资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二十一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二十二条本场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文化学习、福利事业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条本场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场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场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四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可记入每个成员个人账户或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入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周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本场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场的债务用本场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条本场与他场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存续。

第二十七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场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本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场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二)本场分立或者与其他场(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场无法继续经营;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五)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场因前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解散清算和债务清偿。逾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组织清算清偿。

第三十条本场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公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周边农户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场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场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直接召开成员大会宣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发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提出,场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本场负责解释。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切实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七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八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九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广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二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三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相关记录示范样本另附)。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家庭农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本农场生产经营收支,与家庭其它收支分开。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必须健全《财务收支一日清单》或《财务活动适时记录卡》、《固定资产登记簿》、《往来账款明细表》(示范样本另附)等相关财务会计资料。有条件的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必要的辅助性账簿,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要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开展简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税务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农经部门监制的账、表、据、薄,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根据《秭归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依照《秭归县家庭农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落实财政奖补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要减少或控制雇用工数量。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用工登记簿另附),完备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0岁以下的必须取得相关培训合格(结业)证。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社员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乡镇财政(经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虚假记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试行。

3、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其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家庭农场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到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第四条家庭农场可以领办或以成员身份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五条家庭农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和政策。

第六条家庭农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家庭农场自主经营权和内部事务,不得强迫家庭农场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规向家庭农场收费、摊派和罚款。

第七条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发相关证照。

第八条家庭农场应自觉接受农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执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工商部门设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公示。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第九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生产主管、销售主管和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各部门经理。

第十条家庭农场实行农场主负责制。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第十一条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家庭农场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并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所需的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抓好病(疫)虫害防治;组织标准化生产并负责完善相关记录,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加强农业机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和仓储运输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销售计划,预测销售市场,开辟销售渠道,寻求定向合作,探求订单销售和网络销售方式;负责签订销售合同,规范销售凭据,回收销售款项;坚守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商业道德,保证产品销售质量和数量,维护家庭农场整体形象;努力降低销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家庭农场既得利益;建立销售台账,及时报告销售业绩。

第十三条财务主管岗位职责:拟定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制定并执行家庭农场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遵守财产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加强财产物资安全领用、保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组织财务核算,按时提交、报送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家庭农场各岗位之间要精诚合作,建立奖勤罚懒、评先创优机制。

第三章标准化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家庭农场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配套的设施设备,有醒目的标识标牌。

第十六条家庭农场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科学制定生产操作规范,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的农产品。

第十七条家庭农场应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种子、种畜管理使用: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引进种用畜禽的,在引种之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及时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报检点报告,并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二)农药、化肥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以及安全间隔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和随意加大用药量。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积极使用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预报,规范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配合检测部门开展检测,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必须购买“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

(三)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和使用:认真审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包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方可购入并妥善保管。严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药品。严格按规定使用性激素、镇静剂等。禁止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药。遵守兽药休药期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入、使用、诊疗按要求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按照产地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有条件的要聘请固定的生产技术人员或专家顾问,专门负责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和监测服务。

(一)制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从事种植业的要合理选择优质抗病高产品种,实行科学栽培管理;坚持科学、平衡施肥原则,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推广农业防治、生态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注重搞好田园清洁、土壤消毒、轮作倒茬;完善水利设施,健全排灌系统。从事畜牧业的,要按照县畜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实做好动物强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检疫申报制度、畜禽标识、消毒清洁和无害化处理等分类制度;养殖场采取修建化粪池、沼气池等措施,循环利用畜禽粪尿,防止污染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逐步建立农业生产用地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田间生产管理档案、产品储运销售档案。养殖类家庭农场还应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全面记录畜禽的品种、数量、标识、来源、繁育以及检疫、免疫、诊疗、监测、消毒、调运等情况。农产品生产档案由农场专人填写,由农场自行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农场主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家庭农场应定期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同时主动申请、自觉接受农业监管部门检查。对抽检发现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纠正。

第十九条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要尽量采取包装销售,包装上要印注本场标识和联系方式,销售的农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家庭农场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生产经营收益情况。

第二十一条家庭农场应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代理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家庭农场要建立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等账簿,完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专业财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家庭农场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记载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情况,努力开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适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定期向农经管理等部门报送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四条家庭农场应统一使用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账、表、据、簿,建立领用登记、稽查核销制度。

第二十五条家庭农场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和整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信息档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盗、防火、防霉、防虫蛀、防强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条家庭农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资料中,不得作虚假记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创建制度

第二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加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地理标识认证,积极申报注册产品商标,积极参与产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动,合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八条家庭农场应根据县级农经管理部门制度的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十九条家庭农场应制定品牌和示范创建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家庭农场应当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家庭农场品牌和示范性创建办法规定,落实好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

第六章雇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合理利用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其他农户增收。

第三十二条家庭农场若长期雇用农工,应签订规范的劳务合同,保障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兑现劳务报酬。有条件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家庭农场应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和雇用工管理台账,完备基本信息,可向劳动等有关部门备案登记。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职业农民专业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七条家庭农场应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家庭农场学习培训情况纳入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国家和省出台有关家庭农场发展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4、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温县**家庭农场

第三条企业地址:温县北冷工业区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年*月_____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

家庭农场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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