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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4 09:07:23 来源: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屠宰工作稽查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高陵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稽查队

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商业局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

我们受商业局委托继续抓好全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首先我们完善机构,成立了以队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机构、稽查机构,制定了食品安全救援方案,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力度,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我们在年初制定了2010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主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学习,我们执法队伍有了明显转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文明、公正、公开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今年以来我们共

组织集体学习11次,参加人员162人次,为提高执法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深入开展肉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我们继续坚持从源头治理,对进场生猪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定点宰场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执行“三章两证”制度,杜绝不合格肉品、白条肉流入市场。今年以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600人次,车辆260台次,检查肉品经营户150余家,进行专项整治3次,经查我县肉品市场未发现违法案件,市场上未出现注水肉、病害肉上市交易,我县肉品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我们利用“安全生产月”、“爱国卫生月”等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在县门街、乡村镇点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散发资料、图片展示、悬挂横幅的形式向群众普及肉品鉴别知识,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队自成立以来,经费来源一直不足,严重影响我们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使我们在执法力度、执法效果、执法效率上的提升得不到保证。同时因为经费的问题,我们在人员素质培训、执法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不够,影响我队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程序,深入细致开展正常执法,严防不法商贩将病害肉、注水肉、白条肉的上市交易。

2、进一步加强市场生猪及猪肉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市场生猪供求状况及生猪、猪肉价格的走势,为我县肉品市场秩序稳定提供依据。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高陵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稽查队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推荐第2篇: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09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09]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3、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建立监管责任网,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共同承担起维护生猪屠宰工作的责任。

4、争取区领导的重视,解决区屠宰办的编制、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狠抓定点屠宰场生猪管理工作中的软、硬件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规范管理,确保定点屠宰工作上水平。

2、强化稽查人员的思想建设,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大稽查力度。

3、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5、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

推荐第3篇: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和执法工作汇报

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和执法工作汇报

根据省商务厅《20**年山西省畜禽屠宰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试行)(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周德强科长3月10日来我县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要指示,现将近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情况

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原政府县长张三森亲自主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郑育敏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商务局长任副组长,财政、编办、人事、法制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组。县政府还以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机构设置上,2008年,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成立了“XX县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该执法大队为全额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5名,队长1名。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又增加了编制6名,增设副队长2名,升格为副科建制,执法专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目前,全队有执法人员17人,其中正式人员11人,协勤人员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4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人,平均年龄25岁,所有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

二、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治理整顿、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力度,净化了肉品市场。1至4月份,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共开展执法检查89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扣白条肉95公斤。进点屠宰生猪15919头,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病害肉51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了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工作目标。

三、进一步落实生猪定点企业整改

通过市商务局领导的检查,暴露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此,我局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同志立即组织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召开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专项会议,要求相互配合,监督到位,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要将自身工作落实到位,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在最短时间抓好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管理。会后,按照分工定点办工作人员进驻企业,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在定点办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台账记录员逐一认真填写台账记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分管定点屠宰工作的曹铁刚书记,XX县畜牧中心、环保局相关人员,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对里丰生猪定点屠宰厂、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进行逐项严格的验收,针对各定点生猪屠宰厂所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下裴李明定点屠宰厂已经按规定期限做出了相应的整改,里丰定点屠宰厂水质检验报告尚未办理。病害猪病死猪在无害化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由里丰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人员进行焚烧,并拍摄焚烧病害肉品的照片,录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全部过程。

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压点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的发展,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身实际规模的现状,经市商务局张胜来副局长、信息科周德强科长同意后做出了关闭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决定,于2011年2月25日对乐昌屠宰进行了正式关闭,现该厂大门已经用铁链锁锁住,将大门口外墙上钉有《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晋临曲屠准字第01号)》牌子摘除,并带回县商务局定点办。同时在该厂大门口堆放建筑垃圾,使车辆无法进入该厂。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对乐昌生猪定点屠宰厂得赔付问题,一旦赔付款到位,该厂负责人将生猪定点许可证,山西省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章,山西省肉品品质检验章等证章上交到县商务局。

五、牛羊禽定点屠宰的设点工作

去年年底对全县牛羊禽定点屠宰点进行了摸底,我县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有8户,占据全县牛羊屠宰业的50%,为了使回民居民能吃上放心肉,尊重回民食肉习惯,按照县商务局制定的“XX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今年初在回民牛羊定点屠宰点实行公开招标,已与XX县清真寺工作人员范太平达成共识,目前工作在选址阶段。同时在3.15活动期间,出动宣传车辆10余车次,执法人员50余人次,到全县各个乡镇集贸市场,各个村庄宣传《山西省畜禽定点管理条例》,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使全县人民及畜禽屠宰经营者明白畜禽定点屠宰的真正意义。

六、生猪定点屠宰环节检查情况

3月23日上午张育文局长召开了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要求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打好专项监督检查这一仗。同时要监督检查屠宰厂的屠宰流程、屠宰环节的各项记录是否健全真实。下午分管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支部书记曹铁刚组织定点办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成员、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全县范围内“瘦肉精”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把检疫检验关,特别是要加强对每批次生猪的瘦肉精检测,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一律不得进厂屠宰,发现病害猪肉必须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销售;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厂必须健全索票索证和源头可追溯制度,认真落实肉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台账登记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肉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曹铁刚书记、王风海纪检组长带领定点办工作人员、局综合执法大队成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从3月24日起,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场行为,坚持打击私屠滥宰,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采购销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七、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落实使用情况

根据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晋商秩2010]103号)文件要求,局领导对此次开展病害猪无害化监督和财政补贴工作检查非常重视,根据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两次会议,一是生猪定点屠宰领导组会议,成立了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商务局支部书记曹铁刚担任,副组长为商务局纪检组长王风海,现场监督人员为李前进、李源洲,成员由定点办、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二是商务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与各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召开了会议,说明情况,2009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与往年有联系,往年市、县财政补贴没有到位,2009年抵扣,我们按上级政策和程序已将2009年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各屠宰企业和病害猪货主手里。 二0一一年定点屠宰管理打算

一、做好乐昌定点屠宰厂关停后的处理事项工作:

1、根据规划制定XX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压点方案,报上级部门。

2、关停回收乐昌生猪定点屠宰牌、肉品品质检验章和定点屠宰厂许可证;

3、监督拆除厂区有关设备,保障关停。

二、做好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报表工作

1、各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使用肉品品质检验凭证的数量为准,填写病害猪无害化报表,否则视为虚报;

2、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现场监督员签字后,按时报县定点办,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3、各定点屠宰企业要做好每头病害猪的录像、照片资料,在每月25日报表时一同带上,便于审查上报和迎接检查。

三、建立健全畜禽定点屠宰厂档案

1、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证等材料;

2、厂区平面图、设备照片复印件;

3、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屠宰工、肉品品质检验员、病害猪无害化人员)

4、年度畜禽定点屠宰厂经营情况报表

四、做好畜禽定点屠宰厂规划

1、摸清回民的屠宰牛羊的情况,同乐昌镇、宗教局、畜牧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商做好与回民的沟通,公开招标牛羊定点屠宰厂的经营权,完善牛羊定点屠宰厂的选址规划;

2、监督下裴畜禽定点屠宰场达标工作,年底仔转为畜禽定点。

3、监督里丰综合屠宰场达标升级工作,保障全县群众食肉安全。

五、日常畜禽定点屠宰厂的检查工作

1、查看各类台帐是否分类建档,并贴有标签;

2、要求各定点屠宰厂认真填写台帐、报表,不得虚报、瞒报。

推荐第4篇:紫金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管理办法

××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队(以下称执法队)的管理,提高队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岗位职责,调动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一、执法队隶属县××局,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以及县《生猪屠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生猪(牛)屠宰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县生猪(牛)定点屠宰场进行监管,取缔私宰窝点,并对私屠滥宰行为人进行查处等。

二、执法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负责执法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局班子负责。队长主要职责是:组织执法队员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年度执法行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执法队员协助各镇规范生猪(牛)屠宰秩序、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负责执法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进行执法出勤登记,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况等。

三、执法队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钻研和熟练掌握与行政法规密切相关的法律规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自觉服从局分管领导和队长的指挥、安排、调动和管理,并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

四、执法队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必须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依规

办事,执法行动要有理、有据、有节,队员之间要紧密协作,步调一致,严禁相互推萎和出勤不出力的现象发生。严肃纪律,杜绝私自执法、勒索执法对象、为执法对象通风报信及向执法对象收取“保护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执罚对象实施经济处罚时,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定性要准确,程序要合法,手续要完善,执法文书要完备,没收肉品折款和罚款必须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并对处罚当事人开具相应的财政罚没票据。严禁没收和罚款不开票以及直接收取处罚当事人罚款的行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实行问责,报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

五、严格考勤纪律制度。执法队必须坚持正常的执法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执法方式,妥善合理安排行动时间,保证每周执法次数不低于2次(县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和镇要求协助执法除外),节假日及午夜每执法一次可以补休一天,每次执法行动要有专门的记录,参加执法的队员要在记录簿上签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执法的,要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队长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视作缺勤。未安排执法的工作日的考勤,按局的考勤制度执行。

六、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规定,执法队实行绩效工资量化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为每人每月300元,全年3600元,每季度核发一次。执法队员缺勤(旷工)或无故不参加执法,1次,扣发绩效工资100元。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1次,扣发年绩效工资总额10%,累犯加倍处罚。全年完成罚没收入低于局下达任务基数,按比例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七、执法队员年终补助实行罚没收入与罚没返还比例挂钩。完成罚没任务基数的,局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发放年终补助;没有完成罚没任务基数的,则按罚没收入完成实际数比例发放年终补助。全年罚没收入低于任务基数的,按财政返还部分的50%归执法队使用;全年罚没收入高于任务基数的,高出部分按财政返还部分的70%归执法队使用(由执法队提供合法票据到局财务报销),用于日常的执法经费开支,包括早餐、宵夜等支出,与执法出勤挂钩,每半年核算一次。

八、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车牌为××的车辆优先安排给执法队执法使用,配备专职司机负责,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不得将车私用或外借他人使用,否则,追究司机的有关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负责。未安排执法和下乡,车辆和钥匙由局秘书股保管。该车的正常油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年检费由局支付。

九、执法队员应加强全县生猪(牛)屠宰管理工作,经常检查,掌握了解生猪(牛)屠宰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出现生猪(牛)屠宰管理问题和猪(牛)肉食品安全等事故,造成社会较大影响,除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外,视情节轻重扣发当年绩效工资。

十、执法队员的工资及社会、医疗保险等由局统一发放和缴交。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县××局 ×年×月×日

推荐第5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稽查队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0年三季度工作情况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涉及面广,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为规范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放心肉”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一至三季度全县共屠宰生猪183924头(其中汇康屠宰生157584头),检出病、死猪260头,无害化处理260头,检出无害化处理占定点屠宰量的比例是1.14‰,净化了全县猪肉市场。总之,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生猪屠宰办公室以全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为契机,狠抓生猪屠宰基础工作和硬件设施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了14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为屠宰场建立了《值班制度》、《检疫检验制度》、《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死猪肉销毁无害化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制度,配备了检疫员、检验员,对各屠宰场的检验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细化到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定点屠宰场做到了有办公室、有制度、有明细台帐。

2、加大执法力度。稽查队伍一般情况下保证7-8人,在公安、动检、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查两章两证是否齐全,严格打击市场上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经营行为,同时,生猪屠宰办公室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稽查队队员的知识和业务学习,以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3、乡镇集贸市场整改成效显著。稽查队配合各乡镇政府,重点检查各集贸市场,对市场的猪肉产品进行检查,逐步规范市场,通过重点整顿工作,市场上的猪肉产品证章齐全,有效保证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4、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换证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提供经费保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抽调公安、动检等部门的人员,确保到位,同时通过电视等媒体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肉食品的鉴别、消费等常识,以取得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

2、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前,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现象还时有发生,推进乡镇定点屠宰还有不少困难,超市和农贸市场购肉渠道还不尽规范。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乡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充实执法人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创造必要条件。

3、加强部门协调和乡镇联动,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

4、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卫生差、设备简陋的屠宰场进行治理整顿,对整顿不符合要求的屠宰场进行关停。

推荐第6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17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政府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3.

15、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尤其部份乡镇领导对生猪屠宰管理的责任缺乏认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推荐第7篇:新疆轮台县屠宰工作总结

新疆轮台县屠宰工作总结

二OO五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定点屠宰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支持。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

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300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6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场。对轮台县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三、加强定点屠宰现场监管,严格肉品检验制度。

2005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大屠宰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8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5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25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20份整改通知书,立案24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5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做好了屠宰厂的验收工作,实行屠宰厂建设动态管理。

按照《屠宰厂的管理和验收标准》,2005年12月30日、31日、2006年元月3日对县域4个屠宰厂进行年终考核验收,实行对经验收合格的定点屠宰厂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三度”和噪音排放超标、机械化设备和卫生环保设施闲置不用的定点屠宰厂,要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及依法取销定点屠宰资格。从而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道路。

六、2006年屠宰工作要点

1、加大定点屠宰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是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经贸委及县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的重要手段。一是进一步落实州经贸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向各定点屠宰厂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定点屠宰、肉品市场秩序,确保证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和散发宣传资料,对群众关心的“放心肉”工程进行全面宣传,对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给予猛烈抨击和曝光,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2、严格肉品检验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各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是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特殊岗位和关键工序,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法定的强制行为,是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定点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局将对县域的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全面审查和考核,严格按照《定点屠宰产品质量检验规程》,不合格肉品不盖章发证放行出厂,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肉品检验人员,与动物检疫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无害处理。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提高肉品卫生质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3、强化屠宰监督

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局与各相关部门本着“食品安全,守土有责”的思想,针对我县市场上部分违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仍在私屠滥宰以及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至安危的情况,我们要建立对肉品流通市场经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要与各执法部门配合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对少

数不法分子见利忘义,私屠滥宰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肉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打击,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4、及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改造。根据现行轮台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已经不符合现行屠宰厂及新时期的要求,对现行生猪屠宰厂必须进行更新改造。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加强对屠宰监察执法队员、肉品品质检验员、屠宰监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要使所有从事定点屠宰执法、肉品检验、屠宰监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负责的精神;必须认真学好《条例》,完整、准确地掌握《条例》内容,既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要做到不越权执法。要增加办案的透明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引导规范屠宰行为。要树立廉洁奉公,无所畏惧精神,勇于执法,坚决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轮台县经贸局

二○○六年一月二日

推荐第8篇:加强生猪屠宰执法 保证市场猪肉质量

加强生猪屠宰执法 保证市场猪肉质量

——浅析我区生猪屠宰执法工作现状

区商务局王辉

生猪屠宰执法是提高市场肉品质量的重要途径,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整体形象。近期通过对我区生猪屠宰执法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学习教育,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并将执法和服务兼顾,公正与廉洁并重的依法行政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服务意识。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制定了生猪屠宰执法流程图,规范了《违法案件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的填写,建立了执法案件的登记管理制度和执法材料的立卷归档制度。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裁量适当,不断提高执法形象,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三是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执法

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务院《生猪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执法、主动执法,变被动受理为主动监管,自7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多人次,查处注水肉、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15起,罚没不合格肉品500多公斤,严厉打击了生猪屠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改进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模式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意识,摒弃执法就是处罚的原始思想,站在促进我区屠宰行业发展和方便市民消费的角度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模式。我区生猪屠宰企业规模小、分布不平均,所占市场份额少,生产经营中不合法、不规范的现象时常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将违法违规行为阻挡在萌芽状态。形成了以执法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人性化执法意识。我区生猪屠宰执法的对象除全区4个定点屠宰厂外,多为到定点屠宰厂代宰生猪的小业户和城区周边的私宰户,他们大多以此为生,收入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采取先宣传再检查,先警告再处罚的做法,避免了因不懂法而犯法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商务、公安、工商、畜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并积极探索既相互配合又各行其责的联合执法新模式,避免重复执法、执法脱节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

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制作展板10多块,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形式对执法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为下一步的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主要成效

(一)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生猪屠宰及相关法律政策有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别是在私屠滥宰高危地区、城乡结合部,广大村民不但了解私屠滥宰的违法性,还能主动进行举报,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规范了我区屠宰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我区猪肉市场的产品质量,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加大查处力度近期我区各大市场基本杜绝了注水肉、病害猪肉,票据使用进一步规范,屠宰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卫生状况也有了较大改观。

(三)提升了政府形象,增强了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但使广大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也使被处罚者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有效避免了其再次违法的情况发生。通过执法工作的不断开展,也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加强。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区商务执法大队还没有成立,屠宰环节执法主要由区商务局内贸业务科室负责,除执

法工作外,他们还要承担屠宰行业管理和商贸流通业的相关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冗杂,使屠宰执法工作不能完全展开,只能是不定期的进行执法检查,对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另外,人员结构不合理,装备不全、无专职执法车辆等阶段性困难也影响到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二)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由于我区生猪屠宰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虽然有4家定点屠宰厂,但都不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经营,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违法行为,在参照法条执行时,如何正确裁量,既能维护国家法律,又能保证屠宰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好准确把握。由于国家屠宰的相关法律还不够深入人心,在执法过程中还经常会受到当事人和一些群众的阻挠和推诿,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对外来肉的执法检查缺乏法律依据,形成管理盲区。我区市场共有外来肉品牌10多家,专卖店和超市专柜200多个,日销量可达8000公斤左右,市场份额大、分布较广,再加上从高新区、临淄区等周边区县定点屠宰场进入的猪肉,数量庞大,难以管理,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些猪肉只要附有原产地的检验检疫票据即为合法肉品,但在转运过程中难免发生假冒品牌肉、注水肉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群众举报时有发生,扰乱了我区猪肉市场秩序,对这些行为没有相应的执法依据。

(四)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前一段时间,商务、公安、工商、畜牧、质检等部门不定期的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相互配合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一

是各部门都有各自日常工作,从人员和经费方面考虑很难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二是各部门执法队伍水平不一,执法目标和模式不同,联合行动时仍是各自为战,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三是各部门间缺少相应的沟通渠道,执法信息共享难以做到。

四、主要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生猪屠宰以及肉品质量方面的相关规定,通过制定外来肉复检制度和增加市场检查职能使外来肉和市场肉品品质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另外,在某些方面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比如,在个别偏远的地区,一些私宰户世代以屠宰为生,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当地老百姓习以为常,如果简单的将其作为私屠滥宰进行取缔,不但使屠宰户失去了生活来源,也给当地百姓吃肉带来了不便。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支持,既能使屠宰户转型经营,又能保证当地百姓吃肉方便,同时也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提升了政府的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人员、编制、经费三落实的综合执法队伍。同时要根据执法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明确依法行政观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塑造规范文明、严格认真、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

(三)进一步探索提升执法效能和深化制度创新。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权的规范工作,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建立健全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罚运行机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理顺执法体制,创新执法制度。一方面形成管理与执法既相对分离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避免混淆与执法对象正常的工作往来和进行行政处罚的不同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商务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要加强与公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交流,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三是加强执法宣传,优化执法环境。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相信随着体制的进一步理顺,队伍的进一步壮大,我区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水平将不断提高,为屠宰行业的发展和肉品质量的提高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民群众的食肉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推荐第9篇:屠宰管理制度

卓尼县天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屠宰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定点屠宰场动物疫情报告实行法人负责制,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人为动物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

三、驻场动物检疫人员发现动物疫情,驻场检疫班组负责人要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汇报。

四、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沟通,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六、严格遵守动物疫情发布规定,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七、违反本制度,造成动物疫情扩散蔓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一、定点屠宰场检疫证章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标签、检疫合格验讫滚印、检疫原子印章。

二、证章实行逐级组织、发放,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库存放、专册登记。建立领用、发放登记台帐、存根和损坏印章使用回收处理督察核对档案。

三、检疫证明存根和回收的检疫证明保存不少于一年,检疫原子印章、检疫合格验迄滚印、动物产品检疫标签等其他相关资料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三、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请更换。销毁不合格证、章、标志、档案,必须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财务管理的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四、动物检疫证出具人必须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有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出证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的要求填写和使用,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五、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标志,违者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处理,检疫人员执法犯法,坚决清理出检疫队伍,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定点屠宰场动物标识回收管理制度

一、动物标识为农业部统一规定和监制使用动物耳标。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负责动物耳标的识读、回收登记,并建立动物耳标识读、回收处理档案。

三、检疫人员对进场动物进行耳标信息识读,应该加施而没有加施耳标的动物不得入场,屠宰检疫时进行耳标回收。

四、每天屠宰后的动物标识卸下,造册登记后统一放到标识回收桶内,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回收的动物耳标由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组织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

六、回收的耳标不得重复使用。定点屠宰场消毒制度

一、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二、场区出入口、生产区门口设符合要求的消毒池,定期清洗、更换消毒药,常年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三、进场动物,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运载动物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四、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五、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六、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消毒药,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应现配现用,交替使用。

七、保持厂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八、发生动物疫情时的消毒,按国家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

九、定点屠宰场法人是本单位动物防疫消毒安全第一责任人,驻场动物检疫人员负责动物防疫消毒的技术指导,监督消毒工作。 定点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发病动物、送至待宰圈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经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对死亡动物及发病动物不得随意进行解剖,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

三、对非动物疫病引起死亡的动物,应当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下进行处理;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应立即采样送至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尸体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四、在对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无害化处理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五、无害化处理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进行。

六、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等,应当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一起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定点屠宰场必须具备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基本设备。实施集中焚烧、掩埋的,屠宰厂要配备专用车辆、包装容器及相关的消毒设施。

八、对病死、死因不明动物及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的各项处理,应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归档等工作。

九、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推荐第10篇:屠宰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6年清涧县屠宰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二0一六年,我办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验工作。因此,我办在二0一六年度,狠抓安全生产,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定点屠宰厂的正常运转上成效显著。现就二0一六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强化目标管理

明确指导思想,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目标管理,就是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制订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问责。

二、加强屠厂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是我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我办针对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场的生产安全,制定了严格的屠场管理制度,要求屠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屠场管理制度,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准入制,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坚持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严格的消毒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杜绝了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肉品检验,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加强肉品疫病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工作确保肉品的质量安全。二0一六年度,我们对病害猪肉及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上报县局对屠宰户给予补偿,有力地保障了上市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而对出厂肉品必须加盖经检疫和肉品质量检疫合格的蓝色印鉴,发现漏盖现象,将追究当日值班人的责任,杜绝了“白板肉”的上市。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促使大家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我办针对本行业的特点,以定点屠厂安全生产、以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为宣传重点,通过发放和张贴宣传画、安全手册的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使大家时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同时,通过利用媒体、舆论,就肉品品质的鉴别、注水肉品、劣质肉品的识别等方面的知识及定点屠宰管理方式、日后肉品销售市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肉品质量的鉴别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安全意识不强,专业肉品品质人员缺乏。

(二)检疫手段简单,专业设备少。

(三)检验人员防护设备简单。

六、建议

加大安全投入,培训专职肉品疫病检疫、检验人员,添置必备的检验设施,真正确保老百姓食上“放心肉”。

第11篇: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推荐)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总结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通过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规范了生猪肉品生产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目前,生猪定点屠宰厂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区唯一定点屠宰厂。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多年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向规模要效益的宗旨,不断加大投入,企业规模迅速膨胀。到目前为止,公司已拥有养殖基地、机械化生猪屠宰加工厂、分割车间、熟食车间、冷库、饲料公司、销售公司等多个部门。公司是省肉类协会会员单位、市政府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菜篮子工程龙头企业。“福祖”牌猪肉连锁专卖店遍布全市各大农贸市场、超市。

公司具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水源;屠宰工作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有经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2010年定点机械化屠宰生猪390444头,检疫率为100%,检出病害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1835头,全部进行高温处理,严禁上市交易。

2、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猪肉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猪肉质量安全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财贸办牵头,多次联合公安、工商、畜牧、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加强我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肉品质量,建立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全面清理和整顿不合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检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肉品质量监督控制,不断提高肉品质量,促进我区屠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城乡居民肉类商品消费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偏远地区仍存在个别私屠滥宰现象,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目前,没有正式编制的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缺少执法经费,直接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1、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积极与区畜牧、公安、卫生防疫、工商等部门沟通协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结合我区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私屠滥宰点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2、全面清理和整顿不合格定点屠宰企业。一是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二是严格贯彻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清理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作坊屠宰场点,禁止开设新的手工作坊屠宰点(场)。

3、加强肉品质量监督控制和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需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加强对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程序,建立HACCP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从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肉品进行抽查,尤其是要加强对待宰的生猪中“瘦肉精”和重金属含量的检验。

4、规范肉品流通程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品不断扩大在我市的流通范围;限制不符合要求,肉品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的肉品流通。规范完善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生猪屠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品牌化连锁经营,鼓励那些实行规范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采用冷链加工、运输的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在我市范围内流通,创建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

第12篇:屠宰管理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2011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一)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了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采取有奖举报,鼓励屠宰场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我们本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原则,精心组织力量进行严肃查处。上半年进点屠宰量共计完成10908头,比去年同期增长8001头。

(二)加强屠宰场的管理。放开两头管死中间,屠宰环节至关重要,切实从源头上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把加强屠宰场规范化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做好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及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登记,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可追溯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杜绝对病害肉和注水肉出场,上半年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50头,处理率为100%。

(二)认真落实驻场监督员制度 。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对三合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对屠宰场实行驻场监督员制度,每天凌晨5点要求执法人员到三合屠宰场现场监督屠宰生产活动,坚决制止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出场,有效遏制了屠商在屠宰、加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专业肉品品质人员缺乏,品质检验手段原始,无必需的品质检验设备。

二是我县乡(镇)大部都处地在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且人口少不集中,设置定点屠宰场成本较高。

三、我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金费未能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配备必须执法工具,在夜间巡查难度大。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把经常性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杜绝非定点肉销售渠道,有效防止私屠滥宰回潮,巩固定点成果。

(二)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督促定点屠宰厂狠抓肉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出,引导定点屠宰厂拓宽经营思路,扩大经营范围,向肉品深加工,精加工发展,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完善屠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使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第13篇:屠宰厂半年工作总结[材料]

二oo五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定点屠宰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支持,

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三、加强定点屠宰现场监管,严格肉品检验制度。

20nn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大屠宰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做好了屠宰厂的验收工作,实行屠宰厂建设动态管理。

第14篇:宁德市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情况工作情况汇报

宁德市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情况工作情况汇报

蕉城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站担负着维护全区牲畜定点屠宰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任。牲畜屠宰管理对象特殊,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执法人干部经常面临生命安全问题。但我站克服种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不断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使定点屠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站工作情况反映如下:

一、管理站的基本情况

我站于2000年4月12日成立,现有在编干部职工共有9名,隶属蕉城区经贸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原为自收自支单位,后根据2001年省政府办公厅40号文件、省经贸委财政厅[2001]109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于2007年改为财政全额拔单位(宁区委编[2007]15号)。我站全体干部职工都经过行政执法知识考试,每个人都配有经贸行政执法证,每年还参加一些法律知识的更新培训,是一支主体合法,身份合法的执法队伍。我站有完善的考勤管理制度,实行考勤与奖惩相挂勾的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全体干部职工在执法时做到文明执法,在办案程序上,严格按照屠宰违法案件程序办案。

二、2006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

2006年我站全力投入牲畜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生猪及猪肉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了人民群众 1

吃上“放心肉”。据统计,2006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2088人次,查获私宰窝点4个,上缴罚没款5085元,生猪屠宰量达到72156头,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7%。

2007年,我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及商务部等多家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我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强了打击私宰的力度及猪肉市场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据统计,2007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2048人次,查获私宰生猪肉品1429.9公斤,查获私宰牛肉品36公斤,查获私宰窝点9个,上缴罚没款12514元整,生猪定点屠宰率基本达到了100%。

2008年,我站多次召开全站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多次开展“拉网式”市场专项检查,多次通宵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全面加强对牲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私宰点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从根源上把关,有效净化了市场。同时,我站加强了对肉品市场的准入管理,重点加强了对城区主要集贸市场、街头早市和各结合部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了非法上市销售私宰肉、注水肉产品的不法行为。对屠宰和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追查其病死猪及其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知情者举报,追根溯源,彻底查清各个环节违法行为,震慑违法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断根清源,取得实效。据统计,

2008年度我站共出动执法人员1853人次,查获私宰生猪肉品403.7公斤,上缴罚没款4759元整,生猪屠宰量达到68512头,生猪定点屠宰率基本达到了100%。

三、切实加强对牲畜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

按照省经贸委及市经贸委的要求,督促屠宰场建立建全肉品检验管理制度,督促屠宰场尽快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档案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从生猪饲养环节流入市场。加大对屠宰场销售、交易病死猪的立案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和及时曝光屠宰场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猪的不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我站每周进行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国务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一位福建法学会的法律顾问还经常对我站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全体人员也都定期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我站在办案程序上,严格按照屠宰违法案件程序办案,以便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继续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由于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特殊性,我们在执法时,有时会引起群众的误解,这时我们就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宣传国家颁布的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私宰的危害,提高市民对私宰的

思想认识。同时我站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浓厚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声势,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使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深入人心。

第15篇:执法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XX年,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充实和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宗倏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政执法督查等责任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细则和依法行政制度,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责任、量化分工,切实做到了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目标,强化责任

年初,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法制办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全区民政系统人员的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同时,局党组与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民政办(所)负责人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分解到科室(站、所、办)、分解到人,坚持做到行政执法工作与民政常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抓,确保了本局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渠道、信息畅通,有利地推进了全区民政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年初,局党组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约谈、行政监督劝导、行政处罚回访工作责任措旋。如:2oXX年7月,殡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石板镇一丧葬用品店散发租冰棺的违规广告,我局及时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监督劝导,对当事人做好行政处罚约谈,劝其停止散发虚假广告行为,并于次日进行了行政处罚回访,当事人接受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劝导,及时停止了散发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树立民生建设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切实让低保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1、为低保人群解困。一是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为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运行,我局按照“三级公示”的原则,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公开申请低保政策、手续、程序和举报电话,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公众性和透明度,坚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为了保证低保对象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低保金,我局采取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城市每月、农村每季度将在指定的银行领取到低保金,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截止11月,我区城乡低保5067户、1094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0.77万元。其中城市1664户、3028人,发放低保金23.7l万元,12月分月人均补差66.23元;农村3403户、7917人,发放低保金17.06万元,11月份人均补差18.87元。

2、为低保家庭解难。为了确保低保户与其他家庭一样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区政府就低保户安装天然气费用减免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与5家在新都城区开展营销业务的天然气公司协调,达成共识。通过我局工作人员对全区1688户低保户使用天然气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未使用的有1274户,其中烧柴火的有39户、烧蜂窝煤的有1024,烧液化气的有211户。针对实际情况,我局向区政府提交了《新都区城市低保户天然气安装费用减免补贴方案》请示,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原则通,予以实施执行。一是减免费用。对XX年在全区城市低保户中天然气管道已入户,但因经济困难未交安装费用的给予了减免,低保户只交上500元(目全新都区每户正常安装费用为3060元),就能享受到城市化家用天然气。二是实行补贴。对减免安装费用后仍有困难的城市低保户,经我局调查核实,由区财政以每户300元实施补贴,对以后出现天然气管理铺设到户的城市低保户,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安装费用或气未通的,也将享受到减免、补贴政策。这样,我区城市低保户最少的只交200元钱就能用上天然气了,使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策对他们的关心关怀。

(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做好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加大老年人的维权力度,维护老年龄人合法权益。针对社会上出现个别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或人,个别老年人赡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造成无钱打官司的现象,我局利用区老龄委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老龄委工作站,成功援助了l起子女殴打父亲的案件:积极协调区法院审理1起父母起诉一子三女不尽赡养义务的案件;成功调解赡养纠纷25起,老年人满意度达100%。

2、大力推进基层民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我局在进一步深化、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积极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大了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重新调整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组务合入村务公开栏,增加“涉农价格公示”、“廉政文化建设”等公开项目,使公开的内容、项目更规范、更加完善了。同时,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村(居)务、组务公开,完善和健全村(居)级财务管理、集体财产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

3、认真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加大城市流浪(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本年度依法救助325人次,其中妇女91人次;儿童58人次,其他人员176人次。救助率为100%。

4、依法做好殡葬改革、婚姻、收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XX年,我局加大对殡改法规的宣传力度,分别于3月20日至4月10日和9月10日至9月20日共出动宣传车2 3台次,深入各社区、村、组进行了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发放资料8ooo余份,书写、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覆盖面达99%以上;我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本年度,依法办理结婚登记5056对、10112人;离婚登记1526对、3052人。登记合格率达100%。

(三)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为民责任意识

1、依法服务。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创优”活动标准,我局在政务大厅设立的民政部门办事窗口,为服务对象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和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了政府窗口统一受理的服务格局。今年我局又两次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整合,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由23项缩减为2o项,《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办理,规定的工作时限由30天缩减为15天;民间组织、社会团体规定办结时限由6o天缩减为10天,这样既减少了办事时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本年度,我局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率达100%;职责职权、审批程序和依据、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公开率达1oo%;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问题督查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达l00%。

2、文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殡葬改革、查处不规范民间组织和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执法中,坚持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程序合法、无乱罚款、乱收费、乱法的行为.3、为民服务。我局在为群众办理与其他部门联办件数上,工作人员主动以服务型转变为能动型,加强上下部门(含区级部门)的衔接,为办事群众减少“跑腿”次数,能现场联办的,坚持“即办件”办理,不能实行“即办件”的,以窗口形式要件审查与相互协作实质性审查相结合,有机衔接、高速运转的审批方式,推动审批办事效率的提高,把服务流程明亮化与部门内部行政资源整合有效结合,逐步推动组织再造,方便了群众。

本年度,我局无一人在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过程中被上级机关通报、被中央、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无一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效能告诫.XX年度,局党组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以民生建设为主线,不断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文明执法作为民政部门为办事对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努力实现区委提出的“翻番调结构,全面建小康,构建和谐新新都”宏伟目标做出积极地贡献.

第16篇:执法工作总结

2011年度个人执法工作总结

2011年度,我任单位政治教导员,主管管理教育工作,在上级党委及大队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我能认真学习执法业务知识,严格落实司法部“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相差要求,以民警相关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带领大中队民警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执法,大队规范化管理工作明显提升,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年内实现“六无”目标,现在一年来的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年内,能认真学习相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深刻领会“首要标准”及“首要政治任务”的精神实质,重点学习了司法部“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就是讲政治、讲大局,是劳教工作人民警察的天职。

二、严守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大队主管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我能狠抓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民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教育强戒人员,严守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严格警戒具使用程序,杜绝民警打骂体罚虐待强戒人员,处理强戒人员诊断评估、岗位调整、班组长任用、兑现处遇等执法执纪工作能够公平公正,不暗箱操作,大队强

戒人员对民警执法工作满意度高。

三、务实勤政,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本年度,我能深入强戒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及时摸清规范化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导民警有的放矢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强戒人员日常矫治生活的考核奖惩,公平公正的兑现处遇,强戒人员生活卫生、队列口号、就餐秩序等相关工作始终领先于兄弟单位,大队规范化管理工作较去年明显提升。

四、拒腐防变,清正廉洁。年内,我狠抓民警队伍廉政教育,教育民警深刻吸取兄弟单位民警执法违法案例的教训,清正执法、廉洁执法。自己也能自觉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公正执法,从不接受强戒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和馈赠,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第17篇:执法工作总结

二0一0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农业局和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按照县农业局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发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及早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

根据市支队和县农业局的要求,我们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宝鸡市2010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要求,我们及时制定《扶风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节过后,我们配合省农业厅在我县先后召开了“陕西省(第六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和“陕西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会”。并积极参与县上普法宣传活动,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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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以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种子销售点和走乡串户的种子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核查、清理,严格种子市场准入。同时加强对种子经销点的备案登记,要求种子企业在种子销售前对其所委托代销点进行备案登记后方可经销,并核查了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全面掌握了我县种子经营者的经营情况,建立起动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将假劣种子案件的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查处侵权品种、无代销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审先推品种、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委托代销种子手续不规范、不齐全、超代销经营范围、擅自引种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种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案件43起,其中立案3起、当场处罚案件40起,扣押种子8800公斤,由于整治力度大,加上正面教育,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

2、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了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摸底调查,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二是开展农药市场巡查,严查假劣农药、过期农药、未经登记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盗用登记证号、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等行为。三是开展农药市场标签抽查工作,在农药销售旺季按农药种类分品种进行标签抽查,从农药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登记证号、生产厂家等

- 3不违规经营违禁药品,产品分类摆放、明码标价、店面清洁卫生。二是开展“三品”农产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全县获证的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检查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情况、产品包装、标识情况、有无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现象。我队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重点抓好5家大型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监管工作,与5家超市、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地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每一家经营单位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从店面卫生、经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进销货台帐记录、明码标价、仓储设施、无不合格农产品、诚信服务等方面进行多次检查验收、评比,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予以停业,规范农产品销售市场。今年以来,我队共组织抽检11批次,抽检蔬菜、水果等样品124个,检查总合格率达99.62%,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

我队在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对每一宗投诉案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处理,并认真做好相关笔录,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调查清楚后及时处理,对调解不成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今年共接到投诉7起,处理7起。

- 53.没有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仪器和经费,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4.监管存在死角。因农时紧,农资经营面广、点多,对村组及偏远地区检查不到位。

九、明年工作安排

1.继续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执法队伍。

2.举办农资经销人员培训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农资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做好涉农法律法规和重大执法行动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3.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搞好卫生杀虫剂和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五种高毒农药的宣传。

4.继续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提高农资经销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资,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7 -

第18篇:执法工作总结

一三三团二○一○年执法工作总结

师市安监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师市安监字[2010]27号)要求,结合团场实际,今年我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师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执法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我团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行政执法,重点打击或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虚报事故的;

(四)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执法工作计划,自查自纠。

1、召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专题会,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1、对我团辖区范围内的各加工企业、危化品经营单位、各农业连队、学校、医院、社区、两镇区牧业管理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砖厂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我团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措施,制定出了一些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3、9-11月,我团采取领导带队的形式组织开展全团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危化品、特种设备、建筑等领域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将执法工作常态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一三三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第19篇:执法工作总结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局领导关怀和有关股室的大力协助及全队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35起,其中立案57起,罚没收入 万元(2009年23|、8万)。全年辖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完成新闻报道与信息上报20篇,完成“金质系统”企业信息录入200余家。

一、主要工作

1、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2010年执法工作要点和行政区划,实行执法监督责任制,明确执法打假目标任务及其责任。

2、开展重点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在对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对油漆涂料、燃料油、胶管、等重点产品以及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查假冒伪劣,保生命安全”“查无证经营,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对重点嫌疑易出问题的企业采取重点巡查,掌握违法证据,规范生产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3、开展产品专项打假,根据国家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下乡”的要求,我们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资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查处3家种子定量包装不合格案件。另外,较好地完成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汽车衡专项整治、家电下乡专项打假、民用四表专项检查等工作。

4、开展生产许可证专项整治工作 ,对我辖区内国家列入发证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 16家。查处5 家企业无证生产,以上案件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了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开拓进取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比较保守。

2、区域监管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员工作积极性没有充分的调动起来。

3、工作方法不够灵活。

4、依托科技打假的意识不强、思路不清、没有必要的装备。

三、2011年我们准备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拓进取,力争完成2011年工作目标。

2、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办案信心,强化案前分析的习惯和分析能力。学习主要以技巧、经验、教训交流为主的方式,适当组织外出学习,开拓视野、接触新事物。

3、加强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

4、深挖案源,特别是对以前没有涉及的行业进行检查,包括:机箱机柜行业、仿古家具行业、电信设备、缝纫机配件等。

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以及案卷制作严格遵守《河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程序操作规范》。

执法队

第20篇:在生猪屠宰集中联合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是经过县政府研究后决定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大问题,一定要引起全县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县县城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从去年10月开工建设以来,历经6个月的努力,已经顺利竣工,即将正式投入使用。填补了全省只有***没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空白。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县城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此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odoc.com次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意义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对推动我县生猪养殖事业发展,规范生猪产品流通秩序,加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早在1997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颁布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把生猪屠宰管理正式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去年国务院又重新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和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更是从法律层面上明确把保证猪肉安全列入了食品安全的范围。可见屠宰管理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也不是一项依靠突击行动就能做好的工作,而是经常性的重点经济工作和政治任务。各职能部门和从事猪肉产品加工销售的人员,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从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细化措施,把这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

为了加强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及时成立了“***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的办公室,同意组建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核定四个事业编制,队长高配副科级。为全县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打下了坚实的领导基础。各食品安全管理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商务局,抽调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全面参与《条例》的宣传和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经营秩序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把在县城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这项工作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才能确保实效。为此,我提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标语、横幅、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宣传,提高从事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采取印制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手段,普及肉品鉴别、选购、储存和消费常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使《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新《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通过专题讲座,短期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形式,完成相关内容的培训任务,使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了解掌握新《条例》的法律规定、执法原则和处罚办法,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在加强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要注意对生猪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新《条例》对屠宰企业的内部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和规范性的要求,要通过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使屠宰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新《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促使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为加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屠宰管理水平,必须搞好“五抓”。一是抓认识。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来,认真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二是抓素质。搞好屠宰人员培训和教育,通过不同形式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让他们遵纪守法,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抓行业自律。从业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食肉安全、关系着全市人民能否吃上“放心肉”,我们必须加强屠商队伍的建设。凡是在交易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五年之内不能从事此项工作。四是抓检验检疫。要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制度,要完善检疫设施,配齐配强检验技术人员,决不能让不放心的肉品流到市场。五是抓督查。执法人员要严督严管,对上市的肉品随时进行抽检复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县区与基层乡镇的定点屠宰企业要实行定期督查,真正做到有人主管,有人具体去抓,建立起层层督查机制。对个别工作人员循私枉法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县商务部门要尽力向省市县人民政府加强工作汇报,取得政府的高度重视,争取政府在执法人员的配备、执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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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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