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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31 07:55:53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防范非法集资征文

远离非法集资征文

——高邮市第一中学 高二(4)班 赵明星 李嘉诚曾经说过,他做生意有个原则:既考虑自己能赚多少,也要考虑对方能赚多少。最后李嘉诚成了富豪。

现在社会渴望成为李嘉诚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如何变得富有,变得和他一样的却是非常艰难。面对各种经济诱惑,我们是否能够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十分重要的。

近来,社会上流传非法集资,其实它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我看来,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无非是以下几点:

1.不少人有“发横财”想法,企图不劳而获。

2.在投资前调查工作不够详细,对集资者的底细了解不深。3.明明知道存在风险,却为了“暴富”,不惜赌上一把。 4.法律观念淡薄,不知什么是非法集资。

对此,我有那么几点看法。首先不能参与非法集资。简单的说就是:我们既要不信“非”,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上当;如果当了受害者,更要不参与做害人者。所以我们不但要自己远离非法集资,而且要以一个公民的良心和责任,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这一祸国殃民的非法行径。最近侦破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中,某女士先是经人介绍在一家非法融资机构存款,后来在对方6%的“好处费”诱惑下代为揽储。不久,对方人去楼空,卷走数百万资款。该女士不是悬崖勒马,及时报案,而继续大肆集资,企图填补黑洞,结果东窗事发,领刑六年,酿成了人财两空、害人害己的悲剧。

其次不要轻信熟人“热心”。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故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可想而知。西安市公安局前不久破获的一起诈骗金额达1.4亿元,全国18个省、市的27万群众受骗的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也正是采用了这种类似传销的熟人骗熟人方式。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也得多长个心眼儿。

再有,那就是面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于宣传者天花乱坠的语言,给出的利润,要时刻记住天上不会掉下来馅饼的。纵观本类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像万里大造林案、兴邦仙人掌种植等大案,无不以各种名目的“致富项目”、“发财捷径”粉墨登场,通过许诺高额利息,诱使那些急于找到投资、赚钱门路的人上当受骗。因此,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还有,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学习获得更多的知识,了解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遵守宪法和法律,通过正当的途径就业、获得报酬。在往届大学生毕业中,因找不到自己合意的工作而成为集资者的一份子也不在少数。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使自己更为强大,面对小小的诱惑毫不动心。

其实,在很早以前,马克思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资本是疯狂的,人性是贪婪的。非法集资的屡禁不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人性贪婪的产物。

所以说只要有人性的贪婪,就有非法集资的市场;只要心里还有贪婪,就有被非法集资套牢的危险。根本不要指望各式各样的非法集资会销声匿迹,恐怕在人类历史中它还将以不同形式长期存在,也不应该过多地迁怒于他人和执政者,毕竟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物质上的贪婪往往意味着精神上的贫乏,在物欲横飞的今天,我们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同时,实在有必要品品李嘉诚说过的另一句话: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

最后我要奉劝所有以身试法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远离非法集资,让我们从预防做起!

推荐第2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升旗演讲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设计内容广,变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活动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而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蓬莱市大辛店小学

2018年5月14日

推荐第3篇: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为使广大教师、学生、家长们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领导和教师们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吉林市船营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防范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家长和学生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150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我校的微信公众号,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家长、教师和社会公民们,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还采取了张贴宣传标语,学生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家长和社会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推荐第4篇:银行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关于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

排查自查报告

银行:

按照联社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通知的要求,我社高度重视,并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再次开展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的排查工作。

在接到通知后,我行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员工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教育广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从业职业操守和行内各项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同时加强对开户、支付、结算、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代客理财等业务及员工行为的排查,防范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利用,切实防范因员工参与引发的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通过此次排查我行未发现员工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

此次排查我社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行了有效的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组织员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和案例的学习,提高了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及《员工职业操守》的学习,有效的强化了员工的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使得员工能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对身边的人进行抵制非法集资的宣传,使更多的人免受非法集资的危害。

二、相互监督,加强沟通

1、员工之间形成相互监督,要求既要关注员工工作状况,也要关注员工工作以外的生活情况,最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负责人。要求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行为定期排查,及时汇报。形成监督的双向结合,对风险进行了有效防控。

2、是加强员工自我保护。为更好地保护员工权益,一方面,我社组织查询每名员工的个人信用报告;安排专人对员工个人信用报告进行分析,及时了解员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对外担保、高额负债、频繁进行授信审批查询或担保查询等可疑情况;同时也让员工定期了解自己的征信记录,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另一方面,按照上级行规定动作,组织员工负责任填写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表,对照自查是否存在参与非法集资、误入非法集资陷阱的情况,以实际行动保护自己、提醒自己远离非法集资。

三、自查自纠,加强内控管理水平

我行共有在职员工30人,各自对其经手的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各网点负责人对其各网点的员工有关的银行账户开立、对账、重要凭证管理、大额存取款等业务操作环件的合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有关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进行了全面对帐,并确保对账结果真实有效,及对员工8小时外行为排查。经过排查我社所有员工中没有发现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费用或佣金等方式违规吸储、以各种形式参加非法集资活动、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理财、利用银行员工或银行客户的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借用客户个人账户为员工过渡资金、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无允许非本社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室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通过此次排查我社将把防范此类风险作为案件防控工作重点来抓,保持持续、严密的防控态势,提前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并通过加强对账、走访客户、加大常规及专项审计力度等多种形式。内查外核,进一步防范案件风险。

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行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非法集资及高利贷的学习活动,将学习知识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体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三)积极参加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此次排查虽然结束,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支行会继续紧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放松,持续保持案防的高压态势。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分析监测,规范员工行为。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案件风险,为全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银行

2014-5-5

推荐第5篇: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宁晋支行关于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增强老百姓特别是低净值人群守住自己“钱袋子”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宁晋支行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

一、加强组织,确保实效。

支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任副组长,部门员工任成员的活动领导组,行长对整个活动起统领作用;分管行长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形式、组织活动的具体开展;部门员工对活动开展积极配合,做好执行工作。宣传活动以“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为主题拉开帷幕。

1、通过在各网点显眼位置摆放宣传手册、传单,现场设置咨询柜台等方式宣传银行业金融知识,为市民提供各类金融咨询服务,同时利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利用厅堂屏幕播放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让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有更深刻印象,现场解答客户提问,让社会公众了解我行服务经济实体、服务百姓生活的情况,提高客户和社会舆论对工行服务的认可,树立我行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2、推广订阅“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不仅全体干部员工关注该微信公众号,还在厅堂推广客户关注,关注人数200余人。

3、进社区、进村庄、进厂区,我行在9月陆续落实三进,在我县重点社区、村庄和厂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彩页,进行非法集资危害宣传。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对网点宣传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做到有效宣传。利用上午时间对大堂经理、宣传人员对非法集资知识进行集中培训,要求宣传人员自身先熟知银行业金融知识,对宣传的内容了解透彻,运用专业知识解答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切实起到宣传效果。

三、阵地宣传与外出宣传相结合。

日常营销小组进商圈、进街道宣讲防范非法集资、谨防电信诈骗、避免银行卡盗刷、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等知识,把“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宣传工作潜移默化到营销中,提高宣传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推荐第6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某某农商银行某某支行深入

基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根据河北银监局办公室《“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冀银监办发[2018]12号)和河北省联社传达的文件精神,我行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为让人们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我行行长统一部署,各部门领导组织实施。根据省银监局和省联社要求,成立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通过这次活动,发宣传资料470余份,接受现场讲解300余人次。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活动后积极组织开展讨论和总结心得体会。在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从自身所处部门、岗位等从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如何遵守和落实要求,按章操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案件风险”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分析。

四、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行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2018年2月7日

推荐第7篇:防范非法集资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D)。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C.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D.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

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D)。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非法集资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公 司债券

3.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体的发布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D)。

A.注册资金B.股票 C.资产D.经营范围

4.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D)。

A.散播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从事集资串联活动,扰乱社会秩序B.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非法聚集C.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D.通过网上信箱、信访办以及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等形式,理性表达诉求

5.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依据是(A)。

A.《治安管理处罚法》B.《刑法》C.《宪法》 D.《行政许可法》 6.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哪些业务?(A)

A.吸收存款、发放贷款B.为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C.讼诉保全担保D.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7.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A)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包括其他情形),由(A)的地区牵头负责,相关地区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地区工作。

A.牵头涉案金额最多 B.牵头涉案人员最多C.牵头涉案金额最少 D.牵头涉案人员最少

8.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和财产,由(A)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A.公安机关B.银监部门C.工商部门D.宣传部门

9.非法集资活动常见种类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A)四大类。A.生产经营B.服务C.培训 D.艺术表演

10.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非法集资组织者和参与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A)解决。

A.司法程序B.协商 C.调解D.协调

11.某企业非法集资,被处以资金冻结,这属于(B) A.财产罚B.行政强制措施C.申诫罚D.能力罚 12.典当行不得经营(A)。

A.动产质押典当业务B.财产质押典当业务C.房地产(省外、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D.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13.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A)负责,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或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

A.当地人民政府 B.当地公安机关C.当地工商局 D.当地司法局

14.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C)。A.责任B.经济责任C.刑事责任D.民事责任

15.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D)以上的应予追诉。A.十万元B.二十万元C.三十万元D.五十万元

16.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C)以上的,可认定属于数额巨大。A.三十万元B.四十万元C.五十万元D.六十万元

17.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A)以上的应予追诉。A.30户 B.50户 C.80户 D.100户

18.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B)以上的,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A.五十万元B.一百万元 C.一百五十万元D.二百万元

19.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A)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A.5年以下B.5年以上C.10年以下D.10年以上

2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B)罚金。

A.二万元以下B.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D.五十万元以上

21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A)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A.5年以下B.5年以上C.10年以下D.10年以上

2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D),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无期徒刑 B.20年以下有期徒刑 C.10年以上有期徒刑D.死刑 23.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非法集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B) A.受B.不受C.看情况而定D不知道

24.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在(C)统一领导下,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A.国务院B.公安部C.银监会D.工商总局

25.(A)年,省政府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A.2010年B.2009年C.2008年D.2007年

26.未经(A)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B.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工商总局

2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D)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A.13周岁B.14周岁C.15周岁D.16周岁

28.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集资的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以(C)为目的。

A.非法持有 B.非法牟利 C.非法占有集资款 D.非法经营

29.(B)直接按规定程序处理单位或个人反映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根据实际及时向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通报。

A.信访部门B.公安机关C.工商部门D.文化部门

30.非法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和实物资产变现的资金,按非法集资参与人出资资金余额即本金部分的(B)予以清退,对利息(B)清退。

A.一定比例可以B.一定比例不予 C.全部不予 D.一定比例部分

3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D)。A.单位B.个人 C.公众 D.公众存款

32.私募基金就是通过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私募基金可以(C)

A.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大肆宣传

B.向200名以下的有风险识别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C.向投资者承诺保底保收益

D.向普通老百姓公开募集资金

33.非法集资案件在调查取证期间,(C)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单位和个人进行动态监控,防止抽逃、转移、藏匿资金以及主要涉案人员潜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政府D.银监部门

34.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A)主办,行业主(监)管部门配合。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的组织领导,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D.人民银行

35.(C)根据举报、报案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政府报告。

A.人民银行B.银监部门 C.公安机关D.工商部门

36.信访人捏造歪曲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B)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A.信访部门B.公安机关C.检察机关D.人民法院 37.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A)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

A.地方人民政府B.公安机关C.信访部门D.工商部门

38.各类媒体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A)登载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公众克服非法牟取暴利、非法获取利益等错误观念,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

A.拒绝B.可以C.鼓励D.少量

39.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可采取行业执法调查和(C)两种形式。A.联合调查B.特殊调查C.专项调查D.一般调查

4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落实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协助(B)

对非法集资中涉嫌犯罪涉案款项的查询、冻结工作。 A.检察机关B.公安机关C.人民银行D.银监部门

41.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起(A)施行。

A.1月4日B.2月4日C.3月4日D4月8日

42.凡法律赋予职能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程序移送的案件,性质明确的,公安、司法机关可直接依法办理,(C)再做行政性质认定。

A.无需B.应当C.必须D.根据需要

4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当在(C)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A.三个月B.六个月C.一个月D.10天以内 44.省内各地公安机关在办理跨市案件中,因调查取证、资产追缴、犯罪嫌疑人移交等方面有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A)解决。A.上级公安机关B.上级检察机关C.上级人民政府D.上级银监部门

45.各行业(监)管部门或各市发现线索或接到举(通)报后,一般应在(B)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A.十五 B.三十 C.六十D.九十

46.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B)的活动。A.相近B.相同C.不同D.类似

47.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过程中,要制定科学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B),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A.活动方案B.应急预案C.宣传方案D.实施方案

48.广告发布者由于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发布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C)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A.宣传部 B.银监局

C.广告监管机关 D.人民银行

49.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

(C)、集资或者变相集资等内容。 A.资金B.股票C.保底收益D.债券

二、多选题

50.当前,非法集资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要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做到(ABC)。

A.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B.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C.增强理性投资、合法理财意识 D.一旦投资失败,出了风险由政府兜底 51.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ABC)

A.参与集资人员遭受经济损失B.影响经济金融秩序 C.影响社会大局稳定D.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52.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ABCD)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返点费 B.佣金 C.好处费 D.代理费

53.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要做到(ABCD)A.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B.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C.对“官方”背景不迷信 D.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54.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ABCD)。A.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B.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C.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D.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55.非法集资参与者收到损失后应如何“维权”?(ABC) A.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B.要相信办案机关和政府工作组,并积极配合 C.要保存好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 D.通过堵门、堵路、冲击政府机关等方式“维权”

56.非法集资参与人本金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集资参与人不得要求(ABC)承担。A.公安机关B.司法机关C.政府部门D.集资机构 57.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应坚持以下原则(ABCD)。 A.政府主导 B.属地管理

C.行业主(监)管部门一线把关、依法查处 D.协作配合、积极稳妥

58.下面哪些属于一个理性投资者应有的投资观(ACD)。A.合法投资 B.只注重高额回报 C.眼见为实 D.审慎投资

59.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中的“三统两分”是指(ABC)。A.统一协调指挥B.统一办案要求 C.统一资产处置D.统一落实维稳

推荐第8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关于开展防范和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银监会党委工作部署,按照****文件精神,为有效应对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引导存款人和消费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为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履行本支行的社会责任,我行开展了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本活动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于****日召开工作会议,学习***文件内容。同时,经过讨论,结合行实际,制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并成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宣传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汇总本次活动各阶段活动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工作联系部门为 。

二、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实际,迅速将本次活动方案内容下发到各网点,同时,利用网页宣传栏,由领导小组牵头,认真组织学习,使全行上下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全行员工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开展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形式多样,加强宣传。一是在各网点宣传栏张贴有关非法集资的宣传内容,张贴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标语,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风险提示。同时有条件的网点充分利用电子广告屏幕,不间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开展对客户和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二是一线员工向客户宣传增强金融安全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发放宣传单、向客户讲解等方式,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融资理财理念,提高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能力。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的特征,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避免上当受骗。

推荐第9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设计内容广,变现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发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活动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而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推荐第10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通过学习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我学到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以及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了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就是我这次的学习谈谈几点体会和心得:

所谓非法集资就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事实上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出资人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资金大多被挪作他用,中饱私囊;活动中少数出资人侥幸获得回报,但往往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给大多数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对此,我们要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 于面子也不便推辞,因此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其危害面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其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许诺高额回报。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也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进而跌入欺骗者设下的陷阱。

作为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对非法集资敬而远之,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当发现有群众上当受骗时,应当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损失。

第11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

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

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

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三、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

(一)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和%,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二)发案行业领域和地区相对集中。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三)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四、公安部提醒需要特别警惕的十类“投资理财”项目

(一)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二)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四)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六)以 “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七)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八)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五、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特点

随着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关注度和参与度的不断提升,一些以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为名开展的实际以营利为目的的募捐活动,甚至假借慈善名义从事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某些组织和个人打着慈善的旗号,披着慈善组织的外衣干着牟利的勾当,极大损害了慈善组织在社会公众心目中

的形象,严重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给社会公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这些组织和个人有的是以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及传销活动,有的是利用一些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急于筹集善款,做大做强业务的心理以及对非法集资行为的不了解,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专项基金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由于有这些合法社会组织的背书,对于社会公众有着很强的欺骗性。2017年公安部门查处的“善心汇”,广东省公安厅侦破的“人人公益”网络传销案等,就是典型的披着公益慈善外衣的非法传销组织。

六、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

(一)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

(二)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

(三)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

(四)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七、农民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特点

一些不法分子借农民合作社名义,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用于转贷赚取利差或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牟利。个别不法分子借助合作社外壳,非法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组织行为看,这些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涉农合作组织有四个特点:一是没有产业支撑,基本不涉及农业生产活动;二是没有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不对农民成员提供任何生产经营服务;三是广为宣传,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通过发放高额介绍费等方式招聘收买有威望的人作为代办员,发动亲友和农民群众存款;四是虚构高额回报,向农户作出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理财收益的承诺,施以小额或短期回报,引诱农户继续投入。

八、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特点

(一)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二)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O)、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为新颖、隐蔽性更强。

(三)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四)“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

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九、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

(一)网络化趋势明显。不法分子设立网络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推广、募集资金,突破了地域界限,加速了风险蔓延,增加了打击处置难度。

(二)业务行为复杂化。一些违法机构兼营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多种业务,跨界经营、模式嵌套、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行为模式更加复杂隐蔽,增加了调查认定难度。

(三)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十、非法集资举报方式

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可拨打全省统一的举报热线电话——“961555”。一经查实,将根据《江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12篇:某村镇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实施方案

XXXX村镇银行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XX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处非发[2018]3号)要求,结合行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意义

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XX XX村镇银行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防范意识,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违法性,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蔓延的势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策划、协调安排、指挥调度,成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统筹和协调,掌握工作进度,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1 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客户部、营业部、计划财务部、稽核保卫部、信贷业务部及里村支行为本次活动配合部门。

四、活动名称

XX XX村镇银行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主题

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三晋。

六、宣传重点

(一)加强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的宣传力度,重点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

(二)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群体进行重点宣传。

(三)在农村等区域加大宣传力度。

(四)推广“XX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不断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

六、宣传形式

(一)在营业大厅摆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

(二)在营业场所通过LED游走字幕及电子显示屏展示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向客户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内容,提示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消费者防止上当受骗。

(三)充分利用本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交产品开展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将业务宣传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结合,利用业务宣传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不断推进宣传教育进银行、进农村,加大宣传力度。

七、活动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5月31日。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室要按照统一要求,围绕主题,结合本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工作与配合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5月11日前将宣传方案报县处非办。

(二)各部室要全面掌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工作痕迹,树立工作成效,于6月5日前交由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所交文件进行汇总、整理、完善,于6月8日前将宣传工作亮点、视频、图片资料与宣传月总结报送县处非办。

第13篇:某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XX银行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部署,巩固前期宣传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辖内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4号)、《XX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X银监办发〔2018〕96号)文件精神、《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18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处非领〔2018〕3号),结合《XX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银监办发〔2018〕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XX银行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目标: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原则:坚持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与案件防控管理相结合,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结合。一方面面向辖内社会公众开展知识宣传,另一方面面向我行员工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我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XX银行成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处非工作的总体指导、研究部署及组织推动。领导小组成员为:

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

长:XX

XX

XX 成

员:各部室、支行、分理处负责人

(二)召开一次会议

县行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员大会,将上级处非精神层层传达、工作层层落实。

(三)制作一套材料

制作相关宣传资料,主要包括:一个视频,即教育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视频一个;多个展板,即制作以防范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消费者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若干。各部室、支行、分理处在以上宣传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同时,在各网点柜台和展架上摆放宣传材料,做到在办理每一笔业务,服务每一位客户时要宣传到位、提示到位,切实提高XX银行的责任心和信誉度。

(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

县行每年组织至少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优先选择各地住户较多的大型社区,按照方便就近、合理布局的原则进驻宣传。在具体方法上,要通过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设立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积极向社区居民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知识,增强客户防范意识。同时,通过提供现场金融知识咨询、组织竞猜、扫描微信宣传 APP 等办法,吸引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宣传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 4 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 50%)。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县行负责对各基层单位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走过场、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和各行业系统管理部门重点工作之一。全行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防非宣传活动。要把普及金融知识和防范非法集资结合起来,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非宣传思路,做好宣传方案,并科学组织实施行动。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县行将防范非法集资教育纳入员工培训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新员工岗前必须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培训,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方可上岗。全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法使用客户信息。

(三)强化关注,及时提示反馈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对不法分子假借银行名义、信用,误导欺骗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的,各支行、分理处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一经发现,及时将信息上报,并利用法律手段稳妥处理,并向社会公众作出提示说明,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

(四)常抓不懈,持续宣传。各部室、支行、分理处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方式,对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持续宣传作出安排部署,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部室、支行、分理处在活动过程中要做好活动工作影像、图片、数据统计、先进事迹记录、资料留存等工作。

XX年X月X日

第14篇: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团结社区开展打击非法集

资工作总结

依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4】89号)文件,团结社区成立工作小组,社区工作人员在摆书记带领下认真对本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居民区进行认真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以摆书记为首的工作小组,充分认识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工业和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二、履行职能,防范好非法集资工作

在清理整顿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切实做到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集中时间对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商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摸清本辖区非法集资数量。

三、宣传到位

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社区居民,单位,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排查结果

掌握社区内企业和个人非法集资情况截至目前,对辖区内的小区及企业进行走访排查,未发现本社区存在非法集资的现象。

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社区将继续把企业和私人单位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增加走访次数,加大走访力度,坚决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使其遏制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勐焕街道团结社区

2015年12月7日

第15篇:度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关于印发XX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XX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学习了这个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实现,现把20xx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总结,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成立组织

县里文件下发后,镇党政联席会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成立了XX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20xx年上半年,在全镇攻坚大会上,认真把我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安排,宣传了实施方案,让十一个村街干部查找线索,发放了《XX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线索摸排表》给十一个村街干部,根据方案中制定的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摸排线索,坚决打击,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分步进行。

三、重拳出击,狠抓落实

XX镇派出所干警,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安排,通过XX农商银行XX支行,XX农商银行方圩支行的业务关系,认真摸排非法集资及借贷方面的经济纠纷及经济官司,从中查找非法集资的线索和痕迹,同时通过十一个村街道干部的认真摸底,基本理清了我镇六起经济官司和七起经济纠纷。均不是非法集资行为。

四、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由于20xx年我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到位,启动较早,落实扎实,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我镇没有一起非法集资现象,我镇农商银行借贷关系和谐,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秩序良好,没有影响经济发展的非法集资现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初战告捷,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16篇:乡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XX镇201X年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总结

为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维持社会稳定,营造祥和稳定、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排查,深入宣传,传递正能量,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排除了影响稳定的隐形因素,有力促进了我镇经济稳定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题研究工作开展,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落实要求,夯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制定并下发了《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详实的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严格排查管控。

为确保排查工作深入细致,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我镇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排查和了解方式:

1、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村(居)内随机走访了解进

-1-

行排查;

2、对集镇及各村(居)商户进行发放宣传彩页和入户排查工作;

3、向村(居)干部了解情况,督促村(居)支部书记及干部走访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

4、重点排查村(居)内种植大户及重点企业。通过对非法集资的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经梳理,未发现我镇行政区域内有涉嫌非法集资情况。

三、加大宣传防范。

非法集资具有案件高发频发、涉及面广、形式多样、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常用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方式,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镇通过进行专题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

1、在村(居)内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出动专题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增加群众的知晓率。

2、利用村(居)内广播每天两次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传递正能量,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3、向辖区商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特点,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大排查工作的同时,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

-2-

管,做好工作预警,建立了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XXXXX。通过与XX派出所、信用社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形成合力,全方位排查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我镇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长效防范机制,确保我镇经济更加繁荣、金融秩序更加稳定。

XX镇人民政府

-3-

第17篇:银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总结

**农商银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

活动情况总结

根据《**银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为了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认识,3月上旬,我行有效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狠抓学习,提高认识。在全行积极组织员工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学习活动,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自主学习为主,员工通过上网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几种常用手段等知识,充分认识参与非法集资所形成的风险损失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总行组织全中层干部集体学习江西银监局文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手册和印发的传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员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

二是有效组织,全体动员。为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实处,我行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的宣传活动小组。各支行相应成立组织.活动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网点柜员负责对来办业务的客户进行面对面宣传活动,客户经理下到企业厂区进行宣传。

三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了取得一定的宣传效果,我行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全辖所有的营业网点电子屏幕一个

1 月的时间,不间断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标语,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深入人心。所有网点摆放省银行局编制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手册》和宣传传单、制作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展架摆放在营业厅、客户经理下到企业和人员密集的社区派发宣传传单***多份,广泛向公众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四是常抓不懈,建立机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是一项艰巨的持久的活动,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到位。我们要求每位员工承诺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全体员工签订了承诺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总行和支行利用每周例会和不定期的员工谈心等工作机制时刻关注部门职工思想变化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消除。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在全行营造了良好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18篇:银行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XX支行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认识,增强防范和风险意识,积极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2016年5月江阴农商行XX支行认真组织部署、广泛宣传,扎实有效的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银行作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窗口作用。

此次宣传活动我行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持续性宣传。一是加强员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知识培训,利用晨会和职工会组织员工进行集中学习,让每一位员工都深刻认识非法集资对银行稳健经营和社会的危害的严重影响。二是印制了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并且在营业大厅摆放宣传资料,指定大堂经理作为宣传代表,利用客户在等候办业务的空隙,通过向客户宣讲非法集资陷阱的生动案例,帮助他们提高自身警惕。三是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在闹市区进行定点宣传,为广大消费者答疑解惑,帮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四是营业网点充分借助游走字幕、LED电子显示屏、海报机等手段,进行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深入人心。五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等社交产品开展以“拒绝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非法集资知识宣传,让全体员工通过发朋友圈进行扩散,扩大宣传范围。

通过本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体员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我行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非法集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XX支行

第19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人民银行《--县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行在春节返乡高峰期组织全员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的陷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组织,加强学习

一、支行本次宣传活动由支行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成立了反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具体部署指导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支行在晨会期间,组织全员学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形式、特征;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等等。通过学习让大家掌握知识点,在宣传活动中能够及时、准确解答老百姓的问题。

二、宣传内容。

一是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三是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活动组织

1、在行内大厅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现场咨询台,并摆放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向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和理财常识的宣传,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小组成员负责大厅内的活动宣传及客户对非法集资问题的解答。

2、在我行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利用LED屏不间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语。

3、对没街商户、社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发放宣传手册。

4、要求员工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兴自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提示工作。

通此此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当前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并提升了他们对我行宣传服务的认可,支行将以本次宣传教育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日常宣传、持续扎实推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

第20篇:**小学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小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组长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

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洗钱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力度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县**镇中心小学

2018年3月6日

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银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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