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劳社发〔2009〕20号文件
关于开展2009年度劳动保障
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执行《劳动法》,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
各镇(街道)受理年审的时间从10月19日起至11月6日止,具体为:西南街道10月19—22日,云东海街道10月23日,白坭镇10月26日—28日,乐平镇10月29日—30日,芦苞镇11月2日—3日,大塘镇11月4日—5日,南山镇11月6日。
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年审的时间从11月9日至12月31日止。
三、年审内容:
(一)用人单位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用人单位年审提供如下审查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盖章的《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二)提供书面审查的资料:
1、《用工登记手册》原件;
2、单位《员工花名册》原件;
3、已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花名册;
4、《三水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证明》或已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执收单位联);
5、年审时近3个月的会计凭证(凭证内有职工本人签收的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的,由银行打印代发工资的员工花名册并盖章)。
五、年审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年审内容先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当即办理;不合格的,加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年审地点:各镇(街道)劳动保障办,云东海街道年审点设在云东海街道原办公地点一楼。联系电话:西南876188
59、云东海街道87804400、乐平873803
55、大塘8729988
7、白坭87563
329、芦苞8723328
3、南山87218020。
七、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附:《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
佛山市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十月九日
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工商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纳税人编号:————————————— 单位社保编号:————————————用工登记手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如实填报后送当地年审点进行审查。空白处请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