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财产管理员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教学、生活及其他用房的管理、保养和维修工作。
⑴开学前,保证每个教室、办公室和其他教学用房门窗、玻璃、照明设备、桌凳及其他设备完好。开学初,由财产保管员逐一点交、由使用班组或部门负责人验收签字。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班组或部门负责。
⑵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处门窗要经常保持完整,墙面要经常保持整洁。
2、负责学校课桌凳、办公桌椅、各式橱柜及其他家具的收发、保管及维修工作。
⑴保证每个教室课桌凳齐全、整,并经常储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课桌凳。
⑵办公桌椅要按人配齐,多余的办公桌椅也要及时维修,保持完好。
⑶备用、待修和损坏课桌凳办公桌椅及其他家具,要分别存放,放得要整齐、有条理,学校各处不得有破烂桌凳及零散部件。
⑷橱柜及其他家具,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经常完好。
3、负责保管、安装、保养、维修各种降温及防寒设备。
⑴盛夏前要做好各个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处窗帘等防暑降温设备的安装工作,秋后收回妥善保管。
⑵对窗帘等防暑降温设备,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或维修,以保证全部完好。 ⑶冬季,要适时将各处防寒设备安装好,开春后,要收回妥善保管。
4、对经管的各类服装、旗帜、红幅等物品,要经常保持其整洁完好。
5、各类财产的增减,要及时记入财产帐,记帐时,要逐项记载,并做到:登帐及时,数字准确,书写准确,书写整洁,帐实相符。
6、负责小型修建、零星修理的材料验收,领发和保管工作,并分类做帐。
《学校财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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